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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8年7月12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成为我国专门规范快递市场的第一部行政立法性文件(行政规章),对促进我国快递市场又好又快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邮政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对快递等邮政业务实行市场准入,并于2005年颁布第27号文件明确规定要求对快递等邮政业务实行市场准入,并明确提出快递属于邮政业务的范围,而且属于竞争性业务,需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据达瓦司长介绍,近十年来,我国快递服务迅猛发展,国家邮政局、国家统计局统计2007年全国较大规模的快递企业已经有2000多家,从业人员约有24万人,年产值在400亿以上,目前每年还在以25%以上的速度增长。快递服务的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不可缺少的支撑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危害公共安全、损害用户权益的现象还比较严重,所以依法规范快递市场秩序的任务十分迫切。
2007年1月邮政实行政企分开,新的国家邮政局重组完成,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履行对邮政业的管理职能,国家邮政局是管理全国邮政行业的主管部门,快递作为邮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管的重点之一,国家邮政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重视快递市场的制度化建设,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草拟了“办法”草案,在起草过程中,多次征求了快递企业和有关协会的意见,同时,也征求了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意见,比如海关总署、工商总局、公安部、安全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并采纳了其中建设性的意见。
达瓦司长表示,《办法》主要从三方面为快递服务和管理进行了规范:
快递服务规范
快递服务的基本规范主要:
1.明确要求提供执行快递服务标准,国家邮政局建立后,去年委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起草了快递服务标准,并于去年9月份颁布执行,这是一个推荐性的行业标准,这个标准的出台受到了广大企业和广大用户的拥护,使得监管部门和提供服务的企业,以及享受服务的公众都有了一个可以依据的标准,这在我们历史上也是首次。这次《办法》当中首先要求按照标准去提供服务。
2.明确要求快递企业应当公布并遵守其服务承诺,合理制定格式合同。快递企业一定要向公众公布自身的服务承诺,不能只说快,到底有多快;不能只说方便,到底有多方便都要向公众公布,价格也要公布,要明码标价,不能欺骗群众。格式也要更加合理,不能在格式合同上搞一些名堂,别人都看不见的,用户该知道的都没有写清楚,有许多条款是蒙骗用户的,或者只是保障了自己的权益而没有保障用户权益的都不行,所以对这些问题《办法》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3.针对目前快递服务中主要的投诉热点问题,明确了快递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禁止性的行为种类。有些快递服务人员因为没有经过岗前培训,由于过去的准入制度不够明确,管理不够到位、有所缺失,结果这些从业人员没有经过岗前培训,他们的行为上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引起了用户多方面的投诉,比如快递服务人员自己随便把快件打开等现象,用户的通信权益没得到保障。
《办法》要求快递员要进行岗前的培训,按照职业种类的规范,国家邮政局和劳动部一起还要出台一个《国家职业标准》主要是针对从业人员的标准。
快递安全规范
快递管理方面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比较多,针对这一问题《办法》制定了基本规范,这里面也有三条:
1.收寄安全制度。《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禁止寄递物品的种类,要求企业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严格的收寄时的验视制度,除信件外的包裹都要当场验视。事实上,邮政局很早就有了这样的制度,但是由于快递发展迅速,过去规范上不够他们有所不知,所以现在要求他们必须要验视。
2.应急保障制度。规定在发生服务阻断或者停止快递服务时企业应当及时妥善处理。比如有的企业把别人的快件毁弃、丢失或者出现自然灾害以及不可抗拒的力量的时候如何处理、应对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还有的个别企业老板拿钱跑了,工人没人管了,那么多的信件包裹也没有人管,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邮政局做出了具体的要求。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公民的通信权利。同时,《办法》还规定接受网络购物等经营商委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快递企业,应当和委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邮政管理部门也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监督检查制度,这次《办法》当中明确了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制度,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安全的行为制定了必要的处罚措施。
快递市场管理规范
《办法》也规定了快递市场管理的主要方式,企业日常到底该如何去管,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是要求企业实行备案制度,规定从事快递经营活动应当办理备案手续,以加强市场监管的有效性。谁都在办快递这样的一个经营活动,那政府就需要有所了解,所以就要备案。
2.是统计报告制度,规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企业的统计上报义务。
3.是服务质量要进行公告,也就是服务质量的公告制度,快递服务质量到底如何,要通过第三方进行调查研究并予以公告,让群众、用户和消费者了解实际情况。这个制度具体规定由邮政管理部门定期评估、测试快递服务水平,并向社会进行公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对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政府监管,行业自律、按照快递协会的规定进行自律,同时社会进行监督,这就使三位一体的监管制度逐步形成。快递服务是一个新兴的市场。所谓新兴是指快递是很早就存在的,大家所知道的早在唐朝就递送荔枝,靠异地递送荔枝。秦始皇有车传、马传几种传递速度,为什么说快递是新兴行业呢?就是依靠计算机能够跟踪查询的快递服务是新兴的,而且是为民众提供快递服务是80年代才在我国逐渐兴起的。更早的时候计算机也是没有的,所以也没办法跟踪查询,可见这个市场还是新兴市场。
快递市场的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它的发展前景无限,现在我们的发展程度还是很低的,现在初步统计快递收入还不到GDP的0.3%,而按照发达国家的测算办法,一般邮政快递的总量应该是能够达到GDP的1%左右的,所以差距很大,这也就是说发展潜力很大,所以建立这样一个规范的制度,对有序地发展快递业,确实有着重大的意义。 《办法》的核心目的就是要加快发展快递业务,使它能够健康、有序地快速发展。
最后,达瓦司长还表示,国家邮政局将分门别类适时细化《办法》的各项规定,今年特别要强化对快递服务的收寄安全、快递服务达标、快递服务评价、快递服务格式合同、快递企业分级分类、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正在着力推进辅助方案的设计,以快递服务评价为例,我们今年准备总结去年十个试点省对十大快递企业评估的经验,以时限准时率、用户申诉率、公众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授权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快递服务的质量测评。定期向社会快递服务评估报告,国家邮政局要求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和快递企业都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坚持以细化“办法”规定,建章立制为重点,促进快递业的全面发展。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部份摘要
快递服务
快递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或以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价格、营业时间、运递时限等服务承诺,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快递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扣留、倒卖、盗窃快件; 违法泄露在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等。
快递安全
快递企业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应当要求用户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用户不能出具安全证明的,不予收寄。快递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的记录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
快递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与委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并报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企业从事代收货款业务,应当遵守国家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监督管理
国家实行快递统计报告制度,快递企业应当按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上报统计报表和报告。
为便于邮政管理部门获取相关信息,快递企业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快递业务或经营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的,企业总部到国家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其他快递企业以及企业分支机构到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快递企业备案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机关变更备案。
法律责任
论文关键词 快递 消费者权益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2012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了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这是自2008年出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以来,交通部对该办法的一次重大修订。与旧《办法》比较,在条文数量方面,新《办法》由原来的四十一条扩展到五十二条,新增了经营主体章节,并对快递服务的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使得消费者在接受快递服务时能够更为安心,维权更为便捷。
一、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目前全国快递产业从业人员超过100万人。申通、韵达、中通等快递企业如雨后春笋,应时而生。但由于快递企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随之而来的消费投诉也日益增多,2009年4月14日新修订的《邮政法》,对快递行业已经有所规范,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快件丢失毁损赔偿低
笔者对吉林大学师生进行抽样调查发现,30%的人遭遇过快件损毁丢失的情况,而近一半的人不知道快递有保价制度。各家快递公司在接受寄送快件业务时通常不会询问寄件人是否保价,关于保价的条款一般只在快递运单背面有相关提示,不易被消费者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快递丢失或者损毁后是否应由消费者承担运费以外的损失存在较大争议。
(二)先签字还是先验货作法不一
网络购物、代收货款等服务,由于服务模式复杂,牵涉的利益主体较多,对于快件包裹应当“先验后签”还是“先签后验”就引起了很大争议。?笔者在对吉林大学周边快递收发点调查中发现,各快递点均未提醒取件人先验货后签收,消费者要求先验货遭拒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明确规定先验货后签字的顺序势在必行。
(三)快递用户信息泄露严重
快递公司员工贩卖快递单号、用户信息的事件屡有发生。尽管快递公司大都明令禁止快递员泄露客户信息,但目前在我国的快递市场,大型民营快递多靠加盟壮大,总部对加盟公司的管理控制力度较小,监管成本过高,监管也变得有心无力,如何加大对贩卖用户信息违法行为的惩治成为人们讨论的重点。
(四)快递变慢递状况频发
根据《快递业服务标准》的规定,同城快递应在24小时之内送达,国内异地快递应在72小时之内送达。在调查中发现,超过一半的消费者遇到过包裹延迟到达的情况。在2012年淘宝“双十一”促销活动时,一些网购商品甚至在邮递后两周的时间才送达。针对快递延迟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失如何赔偿,需要法律予以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现存有关快递行业的法规已经不足以规制相关问题,亟待出台新的法规更加明确的规范快递行业。
二、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存在问题
随着快递行业的日益发展,快递业与消费者的矛盾日益凸显,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国交通部在2008年《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出台仅四年后,就对该《办法》进行了较大的修改。新《办法》的修改对快递服务的规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遏制野蛮分拣
新《办法》第十六条对快递企业的操作进行了较为具体的要求,严禁工作人员野蛮作业,造成快件毁损。快递人员在处理快件时,必须明确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即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易碎品不应超过10厘米。否则,将被邮政管理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明确先验后签制度
新《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快递的先验后签制度。在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了易碎品、包装明显破损的快件及网购、代收款和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的先验后签制度。消费者在接受上述快件时,有权利要求先验货,快递公司不得拒绝。
(三)赔偿额度不再限于三倍运费
在旧《办法》中,快递公司显然被安置在了一个单纯的运输者位置上,因而对消费者赔偿方面仅仅规定了以运费为标准的赔偿限额。而在新《办法》中,快递企业则被视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那么快件的丢失毁损则理所应当地被看作是快递公司的违约行为,故新《办法》的赔偿依据不仅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还包括了《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其他相关法律。而另一方面,新《办法》也增加了快递企业对贵重物品寄件人的保价提醒义务。
(四)提高快递用户信息泄露的罚款金额
在旧《办法》中,对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金额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新《办法》对违法泄露在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快递企业将被处以最高三万元的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泄露、贩卖用户信息本身是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因此,从经济上对其进行打击,使其无利可图才有可能遏制违法事件的频繁发生。
而另一方面,新《办法》对快递行业规制及对消费者的保护仍存在欠缺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举证责任不明确
举证责任是指当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要件事实在诉讼中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一方当事人因此而承担的诉讼上的不利后果。?新《办法》虽然规定快件丢失、毁损等的赔偿不限于三倍运费,还可通过《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要求赔偿,但是并未明确消费者与快递企业之间举证责任的分担。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若要求主张违约赔偿或者损害赔偿,需要举证丢失、毁损的快件的价值。但是由于消费者与快递企业相比,处于弱势地位,其对于服务的信息量受到了较大限制,导致消费者在中举证困难。就目前快递企业使用的快递单,一般仅要求寄件人填写快递物件的种类,并没有填写价格的要求,造成消费者索赔困难。例如,在快递寄送过程中一个名牌皮包丢失了,由于快递运单上并没有明示,快递公司可能以邮寄皮包价值不高为由此拒绝足额赔偿。快递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应体现公平争议性,因此,在这类案件中举证责任应向快递公司倾斜。
2.监督机制不完善
新《办法》虽然规定了快递企业违反《办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如何落实相关规则标准,防止行业规范成为一纸空文,仍是快递行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快递行业的相关法规,虽然对快递行业服务进行了多方面的规制,但并没有与之配套的监督机制。对于维权难问题的原因,有学者提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规定了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但对“故意拖延”、“无理拒绝”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罚执行标准,造成行政机关难以操作,不便于消费者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也大大地削弱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作用。
三、完善建议
(一)明确双方举证责任,解决消费者举证困境
如上所述,消费者作为弱势一方,其取得快递企业侵权或违约的证据相对困难,因此,在举证责任上,应根据侵权行为的种类区别待之。一方面,若消费者因为快递公司对快递条款、快件保价等未予以提示而造成损失,快递公司若主张其已尽相关提示说明义务,应由快递公司举证证明。对于快递企业特别说明的要求可以类比保险法中的明确说明义务予以规制。在归责原则上,有学者建议,从权衡我国服务行业发展水平以吸服务消费者弱势的角度出发,认为应当采用严厉程度居于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之间的过错推定原则。另一方面,对于因快递丢失毁损等原因而引发的赔偿纠纷,快件价值的证明应依赖于快递寄送前的价格确认。笔者建议,可以在快递运单上增加有关快件价格区间的记录,采取快件重量与快件价值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快递运费,即可减轻消费者举证的困难,也可防止索赔方漫天要价。
(二)完善快递行业长效监管机制
一、跨区域卖场的界定
卖场(系统、门店)在区域辖区内,但卖场的供货商在其它区域或其它大区管辖地内,卖场的终端资料已在公司备案,且已有常规品种稳定供货和销售的卖场或连锁商场。
二、各岗位职责分工和管理责任
1、卖场总部对接办事处职责:负责与卖场总部的客情公关、合作谈判、协调;上架品种规划;进场;促销谈判;价格管理;产品配送;促销员(兼职导购)统筹管理;客户当月发货品种和数量按时提供、价格、事务性工作沟通和安排等信息提供和管理工作。有条件对全部门店当月实际销售销量数据收集及时上报公司。
2、卖场分店所在地办事处职责:负责卖场所在地客情公关;卖场产品订单下达、上架、陈列、理货;卖场单店促销和推广谈判、安排及跟踪;总部促销活动执行跟踪;门店促销员(兼职导购)管理;门店当月实际销量数据及时提供;门店动态信息的反馈和管理等工作。
3、综合内勤部负责各种卖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负责每月各区域客户的发货数量和回款数据,负责阶段性对各办事处对应卖场费用分解整理,并形成报表按时报送公司。
三、各岗位销量定位方法
1、卖场分店所在地办事处销量数据以当月从对应卖场总部提供的各办事处所在地各店销售数据的70%做为登记衡量标准。
2、卖场总部对接办事处销量计算除根据该办事处所在地卖场销售数据100%计算外,还额外增加全区其他店销售数据的30%销量做为等级衡量标准。
3、每月综合内勤部分解统计汇总公示,公示期各相关办事处有查询、对账的权力。年度(半年度)统一核算全年销售业绩并按标准分配到各相关办事处及直营处。
四、各岗位费用统计方法
1、新进场的费用如进店费、节庆费、条码费等按单店分解记账,根据属地办事处的店数累积确定该办总费用。
快递丢了直接找卖家进行赔偿。卖家会自行进行处理:补发或者是退款。如果卖家不予处理或者是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在沟通无解的情况下请网购平台官方介入。若是私人邮寄包裹,首先请寄件方提供邮寄单或者是快递单号以及有效证件到当地的快递点进行索赔处理。如果对当地快递点的索赔结果不满意,可以联系快递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来源:文章屋网 )
1 不按约定地点送货,可能构成毁约
[案例]张老汉家住东北农村,惟一的女儿大学毕业后留在南方某大城市任职。东北的冬天格外冷,远在南方的女儿,前不久从千里之外,通过快递给老人寄去了羽绒服、电暖气等过冬物品。一天,某快递公司致电张老汉说,快件到了让他到市里的指定地点取货。张老汉只好乘汽车到百多公里以外的市里,将货取走。可张老汉一看快递单上的送货地点,明明白白写着的是张老汉的农村家里地址,他不禁纳闷,怎么送到市里,就不接着往下送了呢?
解读:快递合同是一种服务合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实施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中规定:收寄应主要包括上门收寄和营业场所收寄两种形式。快递服务组织接单应满足以下要求:记录用户姓名、取件地址、联系方式、快递种类、快件品名、快件目的地等相关信息;约定取件时间;若不能提供快递服务,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告知用户。
一旦约定好明确的寄件地址,快递公司就不能随意更改。如果快递公司不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送达快件,则是一种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张老汉完全可以要求快递公司将货物送到农村家里。
2当面验收再签字,避免货物被掉包
[案例]于老汉的儿子军校毕业后,分配到边疆当了一名边防军官。于老汉家虽然装有固定电话,可每逢于老汉夫妇外出种地时,就会接不上儿子的电话。不久前,儿子给于老汉买了一部手机,通过快递给邮寄了回去。快递到家时,于老汉看到封皮写的是一部手机,可接过来觉得沉甸甸的,像是个盒子,于老汉不由心生疑惑。于老汉打算当快递员的面打开看看,可快递员让于老汉先签字。于老汉签完字,没等看完,快递员就走了。回屋打开一看,包裹里竟是一块砖头。于老汉找到那个送快件的公司,公司竟以于老汉已经签字拒绝承担责任。
解读:手机变砖头,这是一起调包盗窃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规定: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快件损坏等异常情况,收派员应在快递运单上注明情况,并由收件人(代收人)和收派件员共同签字,收件人(代收人)拒绝签字的,收派员予以注明。发生快件延误、丢失、损坏和内件不符时,快递服务组织应予以赔偿。快递员不告之、不准许于某先验货后签字,快递公司应对快递员的职务行为负责,在盗窃案件破获前损失应由快递公司负责。如果快递公司不赔,于老汉的儿子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
3货比三家,选择邮费较低公司投寄
[案例]柳老汉的儿子在北方农村长大,吃惯了自家产的东北大米。年年秋天柳老汉都要给在南方沿海城市工作的儿子寄去几袋。往年通过邮局寄送,邮费也就是300多元。今年前不久,他通过某快递公司向儿子工作的同一地点寄送以往相同数量的大米,快递费竟花了900多元。这下让柳老汉瞠目结舌,不知快递价格为啥这样高,他不禁疑问,全国有没有一个统一的价格表,快递收费应否受价格法的规范?
解读:因为速度和时间不同,品牌不同,快递公司的快递收费标准各不相同,全国没有统一的价格。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服务提示公告。《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也规定:费用信息应公开。费用信息主要包括:计费项目及金额、付款方式、是否保价及保价金额。消费者可以通过货比三家,积极协商,选择邮费相对比较便宜的快递公司来投送。
此外,快递公司的定价行为要受《价格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的约束,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消费者如果发现快递公司有上述行为可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
加盟制的困境
首先是利益博弈带来的困境。我们都知道,虽然说当前我国的快递业正处在蓬勃发展阶段,但是也处在大浪淘沙的时期。原因有三。
一是在行业发展环境趋于利好的同时,也对企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可以看到,近几年来,新修订的《邮政法》颁布实施并将快递纳入邮政业,《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和《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相继出台;《长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发展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发展规划》、《京津冀地区快递服务发展规划》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快递服务发展规划》相继;《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相继公布。此外,国家还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意见》、《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国家邮政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促进快递与民航产业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家邮政局 商务部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与网络零售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行业政策。截止目前,15个省(区市)出台了地方性的邮政业法规条例。同时,原来的《快递服务》行业标准也已上升为“国标”。可以说,这些密集出台的政策法规、规划,为促进我国快递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有了国家出台的好政策,企业也要努力,要争气,因此,国家邮政局出台的《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快递服务“十二五”规划》又提出,到2015年培育出5个以上年业务收入超百亿,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快递企业。也就是说,在未来三至五年时间里,我国的主要快递企业将从目前的十几家减少至三五家。
二是行业竞争将从目前的同质化竞争一定会向差异化竞争转变。虽然我们的各路媒体经常会为快递企业“涨价”的消息热血沸腾,但是,仔细观察,总是风声大雨点小,为什么?我们的快递企业底气不足。因为同质化的竞争主要是低价竞争,但是各快递企业之间在服务质量无法拉开距离的情况下,价格上也无法拉开距离,无论怎样涨价,各个快递企业还是处在同一水平。但是在未来的发展中,这种局面将会因为一两个企业服务质量的大幅度提升而得到改变,因为从市场竞争战略来看,要么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要么低价竞争,当然,服务质量提升的企业也便意味着市场溢价能力的提高,这便实现了差异化的竞争。
三是各个企业的管理一定会从当前的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当前,各个快递企业在内部管理上很粗放,甚至有的企业还处在家族式管理阶段,管理上无章可循,拍脑袋决策,任人唯亲,没有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但是,这种情况也会随着市场产业集中度的提高和竞争的加剧得到改变。因为当快递行业的增长达到一个顶点的时候,行业的平均利润便会逐渐下降,这时候企业不得不加强管理,通过强化管理优化经营成本。而不像当前,各个企业虽然喊着“向管理要效益”,但是还没实际行动。
三方面的博弈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目前加盟制快递企业存在三方面的博弈。
一是加盟商与国家政策之间的博弈。虽然说国家出台了有利于快递业发展的各种政策,但是在加盟商看来,这些与他们的关系不大,因为他们只在乎自己口袋里每天能装进多少钱,他们只顾眼前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得过且过,与总部提出的打造百年老店的理想产生了冲突,因为他们是典型的现实主义者。因此,国家出台的很多政策对他们来说可利用的空间很小,最终的结果是加盟商止步不前,整个品牌发展受到影响。
二是加盟商与品牌总部在服务质量方面的博弈。快递的竞争说到底是服务质量的竞争,但是作为加盟商,由于他们与品牌总部之间的利润博弈空间越来越小(因为在同质化竞争阶段,加盟商无法从市场上扩大利润空间,但是原来的空间却被品牌总部和客户两方面不断地挤压),因此,总部越是要求加盟商提高服务质量,加盟商越是没有能力提高服务质量,这样的结果是市场被服务质量得到整体提升的快递品牌掌控,而服务质量无法提升的快递品牌将被淘汰出局。
三是加盟商与品牌总部在管理目标上的博弈。我们都知道,加盟制快递企业中,总部只是一个平台,而与总部一样同为市场主体的加盟商,管理的目标当然是利润的最大化,因此,在快递服务需要“全网一体化”运作的要求下,加盟商与品牌总部之间的管理目的就发生了错位,因为总部虽然是站在全网络的角度进行管理的,但是对加盟商来说,他们只会考虑自身的利益。
总部与加盟商的认识错位
一是业务量与利润的关系认识错位。对加盟制快递企业总部来说,业务量越多,意味着市场份额越大,而对加盟商来说,在同质化竞争阶段,业务量越多,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务越多,但是利润却越来越薄。
二是市场份额与市场竞争力的关系认识错位。在总部看来,市场份额越多,市场话语权就越大,当然,市场竞争力就越强,但是在加盟商看来,在当前同质化竞争阶段,市场份额越多,市场的承受能力就越低,因为在利润少得只能勉强维持生存的状态下,市场竞争力只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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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办法》等邮政业法律法规对国内快递市场的规范化不同,此次《快递服务》标准由行业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意在前期行业规范的基础上提升整个行业的快递服务质量。这也标志着国内快递业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
在目前,国内快递业客户满意度还相对较低。根据国家邮政局于2月的数据显示,2009年第四季度,我国快递服务总体满意度平均为66.3分,比2008年提升1.4分。其中,公众满意度平均为69.2分,比2008年提升1.1分。实地测试满意度平均为63.4分,比2008年提升1.8分。这是与我国快递服务正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的业情密不可分的。
但是,对于快递服务过程中的延误、破损特别是快件在丢失后的赔偿标准及先验货后签收这种关系到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包括《邮政法》在内的邮政业法律法规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这也给快递企业在为消费者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时进行及时解决和处理带来了“难处”。因此,有必要通过《快递服务》标准相关内容的改变来进一步明确。这次标准“升级”可以说恰逢其时。
毋庸置疑,《快递服务》标准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为推动国内快递业的规范有序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特别是国家邮政局从2008年7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达标”工作以来,成绩显著。令人欣慰的是,通过达标活动,提高了整个快递行业的客户服务意识,同时,也促使企业自身进行自我检查,通过加大投入改善服务设施、增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当然,两年来,国内快递市场的发展环境和形势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特别是新《邮政法》出台后所规定的快递经营许可工作,使国内快递业风起云涌,新一轮“洗牌”在所难免。在快递服务质量逐步提高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有待解决,诸如代收货款、赔偿问题和先签收后验货还是先验货后签收问题,而这些也都在即将“升级”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中得到解决。
论文关键词 民营快递 保价 合理性
上世纪80年代,快递产业进入我国,并以其方便快捷的服务逐步融入民众的生活。近几年来,随着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的风靡,民众对快递的需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在节假日各大网站推出各种促销活动致使快递量激增以致爆仓,但随之而来的收费不合理、物品丢失、损坏等问题也日渐凸显。快递员在高峰期往往忙碌得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不少快递员为了尽快完成任务,往往忽视了工作的质量,有的在收件时没有开包检查,有的将快件随意摆放不予看管,有的派送快件时直接将其余快递丢在车上。收件、运输、派件的每一个环节稍有疏忽就会出现货物毁损、丢失的情况,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快递理赔纠纷。面临快递费几十甚至上百倍的高额的赔偿金,保价成为快递公司规避风险的重要方式。
一、我国民营快递保价制度现状分析
(一)我国当前民营快递保价制度基本情况
保价是一种加收费用并以消费者自愿选择为原则的快递服务,费用往往按保价金额比例收取,针对保价的快件,快递公司结合保价金额和损失比例进行赔偿,而未保价的快件往往以不超过邮费三倍的金额进行赔偿。这对于未保价的消费者而言简直就是霸王条款,更是对消费者赔偿请求权的践踏!令人欣慰的是,2012年12月31日通过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快递新规)对于2008年出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对于未保价物品以邮费三倍作为赔偿限额的规定进行了修改,明文规定了快递企业应按照与用户的约定进行赔偿,没有约定且未保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这意味着对于没有事先约定赔偿事项的未保价快件,如果双方对赔偿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需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
然而,在今年3月1日快递新规实施后,各快递公司并没有取消快递详情单背后格式条款中关于未保价货物按邮费倍数作为赔偿限额的规定。显然,这属于《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快递公司对于《合同法》和快递新规相关规定的熟视无睹不免让我们担心他们对于未保价货物不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相比之下保价仍是目前更好的选择。
(二)保价制度存在的合理性
从快递行业的发展来看,目前快递新规的实施仍有难度。一方面,对于未保价快件毁损、丢失的赔偿金额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一旦货物信息不准确仍会引发纠纷,货物的市场价格以及赔偿比例的确定双方也很难达成一致。如果取消保价制度,会引发更多快递理赔纠纷,如此一来,消费者要么嫌麻烦放弃维权,要么寻求维权部门的帮助或者诉诸法院,消费者权益受损以及浪费行政、司法资源的状况仍无法改善。另一方面,快递保价制度本是快递公司规避风险的重要方式,尤其是对于贵重物品的赔偿,如果取消保价制度,那么快递公司为了减少风险只能对运输快件的货物进行更严格的限制,消费者邮寄不了贵重物品,快递公司也无法将市场扩展到这类消费者,这对于消费者和快递公司来说都是一项损失。
保价制度既能方便消费者维权,避免快递丢失、损坏后消费者由于维权手续繁杂而自认倒霉,又为快递公司减少了风险,同时还减少维权机构调查市价的工作,提高了维权机构的工作效率,有效地节约了行政、司法机关资源。可见,快递行业中的保价制度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二、保价制度运行过程中的缺陷
目前,民营快递中的快递保价在我国消费者中受众度并不高,这还得从保价制度实行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说起:
(一)消费者对快递保价制度不熟悉
快递行业相关制度不仅需要通过媒体、网络进行宣传,也需要与客户联系最密切的快递员的宣传。然而,在我国民营快递行业中,快递员的职业素养参差不齐,快递企业入行门槛非常低,只要应聘者有交通工具即可上岗,尤其是在高峰期快递公司急需快递员时,往往只要求应征者持证件并缴纳一定押金即可。而对于快递员的专业培训也是草草了之,这对导致快递员没有真正按照快递公司的规定提供合格的服务!
消费者在寄件时,不少快递员图方便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既不提醒消费者注意快递单背后的格式条款内容,也没有询问对方是否保价,这就导致消费者对快递行业中的保价制度十分陌生。
(二)快递保价收取费用标准不一
我国民营快递没有对保价费率做出统一的规定,不少消费者都是在寄件时临时了解保价费率后没有做出充分的思考就仓促做出不保价的决定。目前我国顺丰快递的保价费率为千分之五,申通、中通、圆通、韵达的保价费率均为百分之三。这意味着一件价值1000元的快件在大多数快递公司的保价就到达30元,超过了一般的快递费,更别说价值更高的贵重物品。面临高昂的保价费,不少消费者选择了不保价或者降低了保价金额,这让他们承担了不必要的风险。且保价金额由寄件人自己填写,保价与市价是否相符也值得商榷。
(三)消费者对保价仍有顾虑
快递行业入行门槛低导致行业中出现监守自盗的情况,这就导致消费者对快递员的不信任。目前,不少消费者认为保价金额写在快递单正面会让分拣、运输人员看到物品价值,尤其对于贵重物品他们可能起歹心据为己有,况且近来手机变砖头的事时有发生。
此外,针对贵重物品的赔偿,不少消费者即使保价也未必如愿获赔。由于保价金额是由消费者自己填写,快递公司事先没有对快件进行价值评估,因此,如果理赔金额过高,有的快递公司会以保价信息不准确等各种理由拒绝理赔。
(四)快递员对特殊物品缺乏估价能力
对于需要辨认真假比如玉器这类货物,快递员很难辨别,这也就给了诈骗分子可趁之机。如果快递公司对这类货物一律按照保价金额赔偿,损失费用可想而知,而在每个收件处配备估值保价人显然成本太高。
四、完善保价制度的必要措施
虽然保价制度在过去的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并不是无法解决的,保价制度的完善需要在整个快递行业中针对具体问题“对症下药”。
(一)扩大保价制度受众度
1.宣传保价制度。快递公司应对完善后的保价制度进行宣传,不仅通过媒体、网络,并且严格要求快递员必须提醒保价事项,是否选择保价栏不能简单的以在相关项下打钩这种无法辨认字迹的方式为准,必须让寄件人签字确认是否保价。对于贵重物品,要向消费者详细说明保价制度并建议保价,让消费者充分权衡利弊。
2.合理设置、适用保价费。不少消费者面临参差不齐的保价费用望而却步,可见统一并降低民营快递行业的保价费率势在必行。况且保价费用本不应该作为快递公司的收益项目,而且快递保价费率的降低必然使更多的消费者选择这一服务项目。因此,笔者建议将民营快递全行业的保价费统一为目前顺丰所采用的费率即保价金额的千分之五,并在保价制度逐步完善之后再统一降低费率。
保价费的使用也应统一作出规定,要严格禁止快递公司将保价费据为己有。应将一部分收取的保价费用于建设保价信息系统,培养专业的保价估值人员,并将剩余的保价费纳入专项理赔基金,专款专用,并由专门的理赔机构进行管理。
3.增强民众维权意识。消费者对于保价制度的不熟悉归根到底还是维权意识的薄弱,如果消费者关注相关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并且具有强烈的维权意识,就不会在货物丢失后理赔如此艰难。因此,应采取措施增加消费者的维权观念,增强民众的法律意识,并帮助消费者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不要为了节省保价费用而承担理赔难的风险,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完整的民营快递保价信息系统
要使保价制度得到消费者的认可,最重要的是消除消费者对于保价的顾虑,尤其是要避免快递员监守自盗以及快递公司以报价信息不准确或者是丢失物品价值无法确认等理由拒绝赔偿。首先应取消在快递单注明保价金额的做法,而是将保价金额纳入电子系统,且只有消费人本人和理赔机构可以查询。要使保价制度更加规范,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完整的民营快递保价信息系统。具体说来就是将快件的货物种类、数量、保价与否、保价金额等信息纳入电子系统,一方面供消费者查询寄件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可在发生理赔事项时作为赔偿金额的参考。当然,信息纳入时就要求收件员在收件时对寄件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保证录入信息与寄件实际情况相符。
针对不同客户,快递公司可分两种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1.对于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群体,由于商品的价格、数量等重要信息可以从交易单中查询,可将此类寄件的信息作为《合同法》312条规定的当事人对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未约定情形下的参考要素。商品信息对于将来发生快件毁损、丢失的赔偿金额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快递公司可以要求卖家提供商品的价格、数量等重要信息,并且提供商品发票复印件来证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然后快递公司将相关内容录入相应的订单信息内,相关商品价值一目了然。这样理赔时也可以减少纠纷和理赔程序。
2.对于一般邮寄群体,进行保价时可以要求寄件人提供相关商品的发票原件或者复印件,录入发票中记录的商品价格、数量等信息。如果寄件人无法提供发票或者其他相关货物信息证明,则应在检查包裹时详细记录货物种类、数量,避免包裹丢失快递公司以寄件人所填写的保价信息不准确为由拒绝理赔。尤其是对于无法提供货物价值证明的贵重物品,快递公司应设立专门接收该类寄件的收件处,并且配备专门的估值保价人员,对该类寄件进行全程跟踪,降低货物丢失、毁损的风险。
(三)加强各级监督,明确各方责任
在快递行业内部,要加强对快递员的专业培训,严格把关,保证收件、运输、派件的每一环节都有明确责任人,以工作质量来作为快递员的收益标准。严厉禁止快递员“顺手牵羊”,对这类人员一旦发现则计入行业人员管理系统,永不录用!同时,相关部门要出台专门的保价制度行业规范,并加强对快递行业的监督,督促快递公司规范保价制度的施行。
一批法规规章3月起施行
3月1日起,一批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实施。其中文化部出台的《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演出经纪人员“三不得”: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演出经纪活动,不得在两家以上演出经纪机构从业,不得隐瞒与经纪业务有关的重要事项,或者对经纪业务作虚假宣传。《农业保险条例》规定,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保险金。《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企业野蛮分拣最高罚3万,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二套房贷或上调利率和首付
自2012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各地楼市加速“回暖”。面对不断走高的楼市预期,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未来房价上涨过快,现有的调控政策不仅不会放松,而且可能会进一步加强。专家同时表示,房贷也有进一步收紧的可能,三套继续停贷,首套贷款利率优惠可能减少或取消,最大调整领域可能是二套房贷,很可能提高首付和利率。
大部分药品销售企业面临退市
近日,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正式,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与现行规范相比,新修订规范对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要求明显提高,特别是增强了流通环节药品质量风险控制能力。国家药监局预计,仅有30%的批发企业、20%的零售企业可通过这一严格认证,许多企业可能面临退市的命运。此外,对于经营火爆的“网络药店”,监管机构2月19日首次表态:仅接受依托实体药店开展网上销售。
银行刷卡手续费下调
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新标准已经正式实施。这次调整除房产、汽车、批发类商户的刷卡封顶费有所提高之外,刷卡手续费基本全线下调,其中餐饮娱乐类行业降幅达到37.5%。据估算,受到刷卡费下调的影响,仅四大国有银行的银行卡手续费收入一年可能就将减少60亿元。
个人网店暂不征税
垃圾处理渐成投资新宠
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城市垃圾处理中填埋法处理的垃圾占70.0%,堆肥占20.0%,焚化占5.0%,其他(包括露天堆放、回收利用)占5.0%。引进先进技术,借鉴欧洲发达国家经验,建立更加有效的垃圾处理途径已成为行业发展的一大趋势。
数据显示,2007-2009年环保行业创投与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共发生投资案例19起,其中投向垃圾处理业的有12起,所占比例达到63.0%。其中2009年有关垃圾处理的企业频频获得投资,案例数量较前两年有大幅增长。
细数案例,我们发现嘉博文在3年之内两度融资,获得多家风投青睐。继2007年1月获高盛、康地及上海光明的首轮2117.00万美元投资之后,又于2009年11月,获得青云创投(旗下中国环境基金III)1170.00万美元注资。
嘉博文是一家高科技环保及生态农业公司,利用微生物技术处理有机废弃物,并将产出的微生物再生产品应用于清洁畜牧业及有机种植业,实现资源的循环再利用。经过几年积累,嘉博文在业内取得领先地位,并成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指定的唯一奥运村垃圾处理服务商。
另外,中德垃圾技术公司也非常值得关注。2007年6月,Och-ziff和深圳创新投投资中德垃圾技术。同年7月6日,它成功登陆法兰克福主板市场。注册成立于汉堡的中德垃圾技术股份公司,以其子公司丰泉环保为运营主体,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中小型垃圾焚烧技术开发商和设备制造商。通过在德国设立控股公司,实现中国企业在德国证券市场融资零的突破,同时吸引国际先进的环保科技,推动了我国环保技术的进步。
资料显示,德国约四分之一的垃圾以焚化的方式被处理,而在中国这一比例不足5.0%,差距显而易见。这里说的垃圾焚化不同于传统焚烧,利用先进技术及设备,可以有效控制二恶英等污染物的排放。通过焚烧垃圾产生的热量可用于发电及供暖,产生的蒸汽可以供工业企业使用(像制鞋业、印染业),热水可用作居民取暖或者桑拿、按摩等。虽然先期投资较大,但市场前景十分可观,据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每年因为垃圾造成的损失高达300亿元,而将这些垃圾综合利用可以创造2500亿元的直接经济效益。因此,垃圾发电受到了政府及社会资本的广泛关注。2010年3月11日,兰州市政府与“中德垃圾技术”签订了合作协议,计划在兰州市秦王川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环保装备产业园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可见,在大力推进低碳环保的今天,垃圾发电得到了国家的重点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电价优惠和垃圾处理补偿费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将会促进这一行业更快发展。
快递业的并购之道
2009年冬天快递业的“涨价风波”和2010年初民营快递企业DDS(深圳东道物流公司)的轰然倒闭,让市场不得不重新思量中国快递业的未来。运用并购手段推动快递业整合重组将成为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中国快递业发展现状
通常快递业所运输的货物重量更轻、体积更小,在时间上比物流业要求更高,是介于物流业和传统邮政业之间相对独立的新兴行业。
国际快递业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末的美国,中国第一家快递企业成立于1979年。1980年,中国邮政开办全球邮政特快专递业务(EMS),随后国际快递巨头也纷纷通过合资、委托等方式进入中国市场。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邮政企业已经无法满足外贸行业对报关材料、样品等快速传递的需求,民营快递企业因此迅速崛起。1993年,顺丰速运和申通快递分别在珠三角、长三角成立,1994年初,宅急送在北京成立。2005年12月,中国按照WTO协议全面对外资开放物流及快递业。2007年9月,《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为快递业提供了规范服务行业标准。2008年7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2009年10月1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新修改的《邮政法》同步实施,首次在法律上明确了快递企业的地位,并提出了快递业的准入门槛。
我国快递业经过30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产业。2008年,我国登记备案的快递企业达到5,000余家,全行业从业人员23.1万人。2009年全国规模以上快递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8.6亿件,同比增长22.8%;业务收入累计完成479亿元,同比增长17.3%。全年同城、异地、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收入分别占全部快递收入的7.3%、55.7%和31.7%;业务量分别占全部快递业务量的23.5%、70.4%和6.1%。(见图)
按照快递企业性质及规模,可以将我国快递业企业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外资快递企业,包括联邦快递(FEDEX)、敦豪(DHL)、天地快运(TNT)、联合包裹(UPS)等,外资快递企业具有丰富的经验、雄厚的资金以及发达的全球网络。第二类是国有快递企业,包括中国邮政(EMS)、民航快递(CAE)、中铁快运(CRE)等,国有快递企业依靠其背景优势和完善的国内网络而在国内快递市场处于领先地位。第三类是大型民营快递企业,包括顺丰速运、宅急送、申通快递等,大型民营快递企业在局部市场站稳脚跟后,已逐步向全国扩张。第四类是小型民营快递企业,这类企业规模小、经营灵活但管理比较混乱,其主要经营特定区域的同城快递和省内快递业务。
快递业并购动因
新《邮政法》出台之前,我国快递业在法律上处于真空状态,1986年的《邮政法》使快递企业长期背负“黑快递”之名。而随着快递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及新《邮政法》的实施,快递业并购整合条件逐渐成熟。
关键词:快递产业;现状;市场结构;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004年报告对快递业的定义为:(1)快速收集、运输、递送文件、印刷品、包裹和其他物品,全过程跟踪这些物品并对其保持控制;(2)提供与上述过程相关的其他服务,如清关和物流服务。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国交通运输部2008年颁布)对快递的定义为:快速收寄、分发、运输、投递单独封装、具有名址的信件和包裹等物品,以及其他不需储存的物品,按照承诺时限送到收件人或指定地点,并获得签收的寄递服务。
一、国内对快递业的产业研究
国内学者主要从产业现状、市场结构和产业环境的角度对快递产业进行研究,分析了我国快递产业的基本状况,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1. 快递产业现状方面
张洪斌(2006)认为中国快递业存在着快递业务准入限制、监管不合理、邮政执法不规范、快递市场主体政策待遇不同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等方面。作者较为系统、全面地对我国的快递业进行了描述和分析,为进一步的研究建立了基础,也为政府扶持中国快递市场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晏敬东(2008)分析了我国快递业发展的环境和现状。《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出台促使我国快递行业发展的政府政策导向逐渐明朗化;市场开放促使快递市场竞争激烈化。文中分析了我国快递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邮政专营范围尚未确定、市场主体待遇各异、技术水平落后等。作者建议从规范市场、提升技术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和加强企业间的强强联合等方面提高我国快递企业的竞争力,突破我国快递行业发展的瓶颈。
2. 快递业市场结构方面
耿松涛(2004)分别从规模经济壁垒、必要资本壁垒、产品差别化壁垒和政策法规壁垒等方面对我国快递市场的进入壁垒进行研究。作者认为,我国国内的快递企业必须加强网络体系的建设,提升IT信息网络技术,这样才能提高其自身的竞争力。
钟俊娟(2010)测算了快递产业市场集中度指数(CRn),并根据测算结果从规模经济、进入壁垒、产品差异化和政策法规四个方面分析了影响快递产业集中度的因素,认为我国应该通过提高产业进入壁垒和促进快递企业优胜劣汰的手段提高快递产业集中度,优化我国快递产业的市场结构。
李航(2010)在SCP产业组织理论的框架下对中国快递产业结构进行了简单分析,分别分析了国际快递市场、国内异地市场和同城快递市场的市场集中度和进入壁垒情况,分析了快递产业的企业行为和市场绩效,提出强化服务意识打造企业品牌、投资先进技术建立服务平台和加强产业联盟谋求长期发展的建议。
3. 产业环境和竞争力方面
李谦(2008)运用迈克尔·波特五力模型,对我国快递产业竞争环境的潜在进入者、供应商能力、购买商能力、替代品和行业内部竞争能力展开分析。作者认为我国快递市场属于买方市场,购买者讨价还价能力较强,政府、劳动力和技术供应商对快递行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常楠(2010)对中国民营快递业进行了SWOT分析,认为其具有本土化经营、低廉的价格、灵活的经营机制等优势;而在规模、管理体制、技术等方面,中国民营快递业处于劣势地位。中国民营快递业面临着经济发展、信息技术进步等带来的机会和国际快递巨头、邮政EMS等带来的威胁,应运用好SO战略、WO战略、ST战略和WT战略,提高自身竞争力。
魏光兴(2010)设立了市场规模、服务水平、价格水平等指标,利用信息熵确定权重,建立快递企业竞争力的评估体系。作者对EMS、顺丰和申通等公司的数据进行分析,认为市场规模、服务水平和网络水平是决定快递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提出加强网点建设、提高服务意识和开展增值服务等对策建议。
二、总结
通过浏览和分析已有的快递产业的相关文献,我发现现有的文献对快递产业的结构和绩效的分析较少,大多数已有的文献都只是对快递产业进行了定性描述或简单的定量分析,很少进行深入的实证分析。今后可以从对快递产业的结构、绩效进行深入探讨;通过其他指标、方法对快递产业的进入、退出壁垒进行分析等思路对快递产业进行研究,同时也为政府对快递产业的扶持与规制提供依据。
“2012年的中国电子商务正在经历一场大的洗牌。价格战成为常态、垂直电商处境艰难。企业换帅、倒闭层出不穷。而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转型电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背景下,必然带来快速的新陈代谢。生存将是现在很多电商企业不得不面对的严峻课题。”在近日由《商业价值》杂志和ShopEx联合举办的“2012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高峰论坛暨电子商务跨界峰会”上,ShopEx的CEO李钟伟表达了这样一个观点。他认为:“尽管如此,我们认为,无需悲观,电子商务行业是一个长跑的机会。”
芳草集CEO吕长城则表示:“未来国内电商的发展将变得越发集中,同时也会变得更加残酷。为此,企业及品牌应更清楚的看清市场的发展趋势、保持足够的创新空间,保证企业的持久生存。”吕长城表示,目前国内消费的小众市场正在形成,未来将很难再有具有通杀性质的品牌和企业出现。因此,其称,任何一个企业和品牌在发展过程中都应保持自身的活力和创新。
从电子商务领域细分化来看,天猫总裁张勇认为:“我觉得未来的电商格局一定是一个大平台格局下再精细化分工的概念。”他认为,在电子商务市场上一定是利用各式各样社会资源的整合,一定会出现类似天猫这样的大平台,但在很多的细分行业里,这是大平台很难覆盖的。“未来的电商行业应该在大平台格局下一种垂直细分的品类的发展趋势。”
有业内人士分析,未来传统企业涉足电商领域或将迎来一股热潮。据ShopEx副总裁蔡鹏介绍:“我们看到最多的是销售商以及多品牌的商,这两类是占比最多的企业,其次是一些纯电商的企业,还有一些企业是属于这个产业链当中原有的上游企业。”
薛蛮子预测分析未来3年行业洗牌动向
薛蛮子认为:今年、明年、后年这几年创业的机会是非常好的,最大的原因就是我们有了移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打通了电脑用户和手机用户,这是微博的主要用途,能这么短时间内达到两亿人次,就是手机移动互联网真正的威力,凡是行业中有巨大洗牌的时候,对创业者是非常好的机会,如果五年以后及咱们中国有若干座大山,要有电子商务就是阿里巴巴,易搜索就是百度,一qq就是腾讯,这个大局是几年以前的,作为创业者想做大公司是很难的,今天移动互联网给大家很多很多的机会,而且各个大的公司,腾讯经过跟360大战以后也痛定思痛,也非常实际反省了他们自己,我觉得微信就是他们经过总结,经过竞争很好的一个结果,就是每个人逐渐开放,包括百度,包括阿里巴巴,都越来越开放,这个都是对创业者非常好的机会。
移动互联网带来的最大的最直接的好处就是电子商务,为什么?因为人的购买欲有三分之一以上是冲动性消费,你看看咱们今天,能够在一天光棍节卖191个亿,全苏宁一年才卖不过两百亿,这件事情巨大的意义就是以前是玩电脑的人用电子商务,现在是不玩电脑的人,不上手机的人也要玩电子商务,电子商务逐渐会变成一个主流,中国人以后随着支付和配送物流体系的逐渐完善。
中国基尼系数0.61凸显贫富差过大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在北京召开“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专题会——基尼系数和失业率”,报告显示,中国2010年基尼系数达到0.61,高于全球平均0.44的水平。
根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2010年中国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61,城镇家庭内部的基尼系数为0.56,农村家庭内部的基尼系数为0.60。这一系列的数据显示出中国无论是从全国、城镇还是农村来看,贫富差距都过大。而从地区来看,市场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基尼系数则越高,家庭收入差距也越大。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表示,中国收入不均程度罕见,但从各国经济的发展历程来看,高基尼系数是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的常见现象,是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自然结果,它并不可怕。
报告显示,造成农村与城镇贫困家庭低收入的最主要原因均为受教育程度较低,而农村贫困家庭低收入则还受到户主健康状况与社会保障程度的影响。
报告称,要缩小收入差距,在短期内可以通过政府的二次分配政策来实现;而在长期则需要通过全面提高教育水平以实现机会均等,从而缩小收入差距。
根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的季度追踪调查数据,受访者对未来三个月利率、房价、物价、股票上涨的预期与其真实的变动趋势吻合。基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物价指数,2012年7-9月物价水平较4-6月有小幅下跌,而2012年7月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的受访者对未来3个月物价上涨的预期较4月下降了16%。根据中国70个大中城市的房价变动数据,2012年7-9月上涨比例较4-6月高,这也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得到的房价上涨的预期相符。
名词解释:基尼系数:基尼系数为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于1922年提出的,定量测定收入分配差异程度。为比例数值,在0和1之间,是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
按照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基尼系数低于0.2收入绝对平均,0.2-0.3收入比较平均,0.3-0.4收入相对合理,0.4-0.5收入差距较大,0.5以上收入差距悬殊。
经济型酒店面临囚徒困境:扩张找死,不扩张等死
如家、7天、华住(汉庭)、锦江之星等品牌经济型酒店的扩张速度足够惊人:四家酒店第三季度新开业的酒店数量共为372家,合计同比增长近百家。对于未来的规模,7天的目标是6000家,如家是5000家。而同时,经济型酒店每间可借出客房产生的平均实际营业收入(Revenue Per Available Room,RevPAR)和平均出租率正在下降:第三季度,如家的RevPAR为157元,同比下降12元;锦江之星为164.01元,同比下降2.16元;7天为140.9元,同比下降3元。
但顶风扩张,是因为经济型酒店正在遭遇这些问题:
一线城市已经饱和。截至目前,7天、如家、华住酒店已经在多个一线城市实现“同城百店”。据盈蝶咨询统计,截至上半年,上海、北京、杭州、深圳、南京、广州分别拥有经济型酒店数量为804、688、343、230、299、251家。这被视为“一线城市饱和说”的有力支撑。
同质化竞争。本来如家、汉庭、7天之间本来客户群、定价上都有区隔,但有人在细分市场上理直气壮地“抢蛋糕”了,毕竟能说明一些问题。11月27日,格林豪泰董事长徐曙光在微博上就格林豪泰与华住酒店内刊的“相似”,感慨“客人感觉经济型酒店同质化”。
被更细分的竞争者蚕食。饱和的可能只是“标准化”的经济型酒店。而客房均价在90到150元之间——比四大品牌经济型酒店均价更低的布丁酒店却自称可以在一二线城市消费者里创造出新的需求。目前,布丁的会员数量已经接近600万。
而中、高端酒店房价的下降,也封杀了经济型酒店房价上升的可能性。在此背景下,经济型酒店的策略是转向三四线城市“跑马圈地”:7天在乌鲁木齐等地组织了多场加盟投资说明会,表示三线以下城市是它未来的主攻方向;华住表示,未来将会把50%的酒店开到三四线城市;如家目前已经覆盖250多个城市,其中三四线城市已经占到了50%。
但华美酒店顾问有限公司首席知识管理专家赵焕焱不看好,认为这也有问题:“三四线城市三星级及以上酒店的房价也很低,所以经济型酒店的发展是有困难的。”
赵说,“由于经济型酒店的门槛很低,所以扩大规模是确立竞争优势的唯一方式,规模大了也好在资本市场上讲故事。但整个行业其实已经陷入了囚徒困境,你不扩张就要被别人超过,谁都不敢放松,这种情况下必然会形成恶性竞争,到最后谁的日子都不会好过。”
快递公司泄露用户信息最高罚3万
交通运输部近日对《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近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快递安全和用户信息泄露问题,该办法都有明确规定,泄露用户信息的快递企业将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无安全证明不予收寄
近期,韵达、圆通等多家快递公司因为运输违禁物品而被注销二类货运资格,民营快递老大顺丰更是爆出托运30枚炮弹外壳,快递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10月22日,南航CZ6524航班在大连落地后发生了货物燃烧事件,着火原因为包裹内有耐风火柴,属于违禁物品。随后包括韵达货运在内的三家公司被注销航空销售人资格认可证书。经过进一步调查,11月19日,中航协又宣布注销圆通速递的二类货运资质。11月26日,又爆出北京飞力士物流伪造南航锂电池货物确认章事件。该公司的二类货运资质亦被注销。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快递安全再次专门进行规定,其中对禁止寄递物品做出明确规定,包括武器、弹药、流通的各种货币和爆炸性、易燃性危险物品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如果是对于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用户需要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不予收寄,而这个安全证明记录的详细内容快递公司需要保存不少于一年。
“安全证明上哪开?快递公司今后会不会为了减少责任拒收很多物品?”王女士近期要往老家寄送一个电磁炉,但是快递公司以担心不安全为由拒绝寄送。
不愿具名的快递企业负责人表示,快递业务员并没有识别复杂危险品、爆炸品的能力。中国快递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则建议,光靠人工手段不行,应该引入像机场、火车站一样的安检系统,通过科技手段降低危险程度,提高安全性。
泄露用户信息 企业快递员双挨罚
有报道称,快递公司员工私下买卖单号盛行,每个单号卖0.4至1元,收寄人姓名、地址、电话等隐私随之泄露。
2011年6月,国家邮政局了《2010年快递市场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从引言、快递市场发展现状、快递市场监管职责履行和2011年快递市场监管工作的基本思路四个方面,比较系统的介绍了我国快递业在国家邮政局的监管下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2011年的工作思路。
从报告中,我们欣喜地看到邮政行业管理部门和国家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为了促进我国快递业的发展在快递业法规政策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我们也欣喜地看到各个快递企业为了做大做强在服务能力、质量和水平等方面的付出。当然,我国的快递服务整体上离消费者的期待还有一定的距离,也正是这些距离,给了邮政行业管理部门,特别是快递企业前进的动力。下面,笔者仅对报告中具有重大“变化”的相关内容给予解读。
快递服务供求不均
报告说,2010年,快递业务收入达到574.6亿元,快递业务量达到23.4亿件,比2006年翻了一番多。我国成为继美国和日本之后第三个快件日处理量突破1000万件的国家,全行业得到快速发展。
但是,据测算,全国人均不到2件,低于国际上人均4.1件水平,更远远低于美国人均26件、日本人均25件的水平。因此,中国快递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可以说,快递市场发展空间巨大,快递业是名副其实的朝阳产业。这与报告认为的“我国快递市场缺乏社会信誉良好、技术先进、网络顺畅、业务能力突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快递企业”息息相关。报告认为,目前,快递市场中大部分企业规模尚小,基础较差,生产力水平不高。一些以加盟方式经营的快递企业,长期依靠自我发展建立了快递网络,由于加盟体制的原因,网络建设不平衡,利益趋向不一致,操作流程不统一规范,服务与发展不协调。一句话,当前,我国的快递服务能力还远远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三大区域仍然快递“重镇”
在快递业发展分布方面,报告说,广东(5.91亿件)、浙江(2.49亿件)、上海(2.43亿件)、江苏(2.38亿件)快递业务量排名前四位,占全部快递业务量的56.5%。因为作为竞争性业务的快递业的发展壮大,是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息息相关的。而作为经济发达地区的广东、浙江、上海和江苏作为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的“重镇”,自然也是快递业发展的“重镇”。
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京津冀地区的快递业务也日益发展,因此,在继《长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发展规划(2009-2013年)》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发展规划(2010-2014)》之后,国家邮政局又完成了《京津冀地区快递服务发展规划(2010-2014)》的编制工作,这也是我国第三部区域快递服务发展专项规划。 可以说,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这三大区域既是我国快递业的“重镇”,又是促进我国快递业发展的“三驾马车”,这也是包括外资在内的各快递企业之所以不断在这三个地区进行战略布局、加大投资力度的原因所在。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全国31个省(区、市)快递业务收入普遍增长的背景下,山东省以37.2%的增长率位列广东(34.3%)、浙江(32.9%)和河南(31.0%)之上,成为增长最快的省份。对于这一现象,笔者认为,山东省作为东部地区快递业务增长最快的地区,未来的发展前景是极其广阔的,而且有可能成为我国快递企业未来走向世界的全球战略中心,当然,这也与山东省的特殊地理位置及当地政策环境密切相关的。
对于其他区域,笔者认为,从全国市场来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快递服务市场的比例会有所上升,但总体来说,不会有大的跃升。
快递企业开启转型升级步伐
报告对部分快递企业投资建设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其中,国内快递企业中,邮政EMS正在建设中国邮政南京速递物流集散中心,是集航空枢纽、分拣中心、国际和国内快件集散三位一体的枢纽港,占地1,200亩,远期规划建筑面积43.3万平方米,全部建成投产后将成为世界第三、亚洲第一的集散中心;顺丰速运自筹资金创建并正式投入运营顺丰航空,标志着国内民营快递公司开始利用自有的航空能力发展快递业务;申通华北分拣中心顺利落成并投入使用,该分拣中心投资上亿元,建筑面积22,000多平方米;圆通速递签约建设济南转运中心,此转运中心是圆通速递投资建设的第七个具有自主产权的大型转运中心,占地60余亩、总建筑面积达20,000余平方米,总投资1亿余元;韵达快运无锡新转运中心在无锡正式签约,该中心占地50余亩,总投资3亿余元。
外资企业中,联合包裹(UPS)将其位于菲律宾克拉克的亚太转运中心正式迁至中国深圳。至此,在华已拥有上海、深圳两大转运中心;联邦快递(Fedex)启用全球最大的货机波音777,首次将上海与其位于美国孟菲斯的超级转运中心直接相连。
当然,除了报告中介绍的相关情况,其实在国内快递企业成长、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新《邮政法》实施的开局之年,各个快递企业都在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应用、企业管理特别是人才建设和服务升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力求通过开启转型升级步伐,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尤其是在快递市场格局似定未定、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背景下,各个快递企业的措施将加速行业“洗牌”,有利于快递企业的做大做强和行业的有序发展,更有利于快递产业的做大做强。国家邮政局能将这方面的新情况写进这个报告,一方面彰显了快递行业在转型升级方面的必要性和及时性,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各个快递企业确实意识到了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更加重视用户合法权益
报告指出,消费者对于快件延误、破损、丢失赔偿难的投诉、申诉比例居高不下。部分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薄弱,经营许可期内擅自停业歇业、“野蛮分拣”等问题时有发生。对此,国家邮政局在健全法规体系和加大政策扶持的同时,坚持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用户权益”为原则,以“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为目的,根据《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建立市场监督管理制度框架,完善了禁寄、收寄验视、公示、备案等制度。依法规范日常检查内容和程序,并针对《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国家邮政局还通过开展快递服务满意度调查、完善快递服务评价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评价活动、引导行业自律和畅通用户申诉渠道等努力,促进快递企业提升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当然,报告中也列出了一些工作成果。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国家邮政局开展的快递服务满意度调查和12305申诉两个方面。报告指出,2010年全年快递服务总体满意度为68.7分,较2009年提升2.4分,从服务环节来看,受理和揽收服务满意度提升明显,投递和售后服务满意度提升幅度不大,快递服务“重前端服务轻投递和售后服务”的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快递不快”问题仍较突出;报告同时表明,通过12305申诉中心共受理关于快递业务的有效申诉11151件,占全年邮政业有效申诉量的92.8%,较2009年增加5500件,增长97.3%。申诉量主要集中在快件延误(5515件)、快件丢失及短少(2602件)、快件损毁(1382件)三项,分别占总申诉量的49.5%、23.3%、12.4%。
以上两个方面既反映出用户对快递服务的期待和诉求,也反映出行业监管部门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也指明了各快递企业接下来努力的方向。
单号交易的出现,不得不提起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因为正是源于人们越来越热衷网购,而网购者选择网商更多地看中商家的商誉(即网店级别,如皇冠、钻石等)。销售同样的商品,如果商誉相差较大,生意可谓是一天一地。而商誉不是一天两天可以积攒起来,以日均交易10笔的网店,要想达到皇冠级别的信誉,至少要持续保持1000天。显然不是所有经营者都愿意等待。因此很多店主就会通过“刷钻”来提升自己的信誉。当商誉提升之后,不仅是客流量会增加,而且因为是短时间内快速提升,在仓储、物流、人力等成本支出方面也会大大降低。
如果要想短时间通过“刷钻”提升信誉,购买单号是第一步。
据淘宝网负责人介绍,仅以淘宝网为例,每天约有数万家网店开业,而这些经营者中都是单号交易潜在消费者,如果加之一些信誉较低的网店,那么这个数字至少有几十万,若算上其他电商平台,潜在需求者至少有数百万。而且随着开网店的人越来越多,这个数字还会继续增大。也正因为市场需求大,让单号交易的规模也越来越大。
虽然单号交易火爆,但是这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违法生意!
因为单号交易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将单据上客户的信息泄露出去,所以根据2009年2月公布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也禁止快递企业和快递员违法泄露在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越打越火,交易价格直线上升
国家邮政总局决定,从2013年6月至10月将开展寄递信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矛头直指单号交易。一经发现,有快递企业涉及单号交易,将会取缔。
但调查了解,尽管法律有明文规定,国家邮政总局有行动,但是这些都没有让单号交易偃旗息鼓,反而是越演越烈,目前一个单号交易价格已经从2012年0.4元/个,猛增至2元/个,也就说网商们“刷钻”的成本要提升5倍,但市场交易依然十分火爆。目前一些网店单月交易次数多达6000多次,交易金额高达百万元。
单号交易已有黑色产业趋势
作为单号交易的重灾区——淘宝网,不止一次向社会公开自己有一套完善的技术可以杜绝单号交易,那为什么单号交易还会越演越烈呢?
一位曾经的淘宝卖家透露了原委。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在单号交易已经形成了一个黑色产业链。
首先,买单号是有讲究的,不能买淘宝发货的快递单,以免淘宝核查时与真实发货的卖家“撞车”。最好是买尚未扫描进系统的单号,这样可以在自己的淘宝上填写发货单号之后,单号才扫描进快递公司官网,时间节点更为契合,交易更显逼真。
其次,卖家填写发货单号后,还要找买家“付款”(当然是假的),一两天后确认收货,并给出好评。这个过程中就要用到刷钻平台,卖家在刷钻平台上“发任务”,找人“接任务”。根据快递单上的收货城市,寻找当地有效IP地址,配合完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