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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好地发挥档案工作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作用,现就加强民生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
民生档案是社会管理活动的历史记录,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原始凭证,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档案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民生档案工作事关构建和谐社会大局,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是推动新时期档案工作发展的新理念和新目标。开展民生档案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有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精神的具体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服务民生的重要意义,把事关人民群众现实利益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档案纳入到民生档案管理范畴,把加强民生档案管理作为单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探索民生档案管理和利用的最佳方式和有效途径,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敏锐性,为实现全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提供准确、及时的档案信息服务。
二、工作目标
以实现民生档案完整收集、规范管理和公开利用为重点,切实加强民生档案形成单位建档工作。整合档案资源,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逐步建立起覆盖民生、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档案利用体系。
三、建档范围
民生档案主要涉及以下领域及内容:
1、民主政治档案。包括公民在参与民主选举、保障权益、申诉个人利益问题、妇女权益、残疾人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所形成的档案。
2、社会保障档案。包括公民在劳动就业、失业、工资福利、低保、社会救助、收入分配、养老保险、生产安全等方面所形成的档案。
3、企业改制档案。包括企业资产评估、流向、转让、拍卖、重组以及职工安置、分流、政策处理等方面所形成的档案。
4、安居乐业档案。包括土地承包、拆迁征用、房屋权属、山林延包、移民安置、人口、计生、婚姻、公证、户籍、农民工、转业复退、知青、安置、环境居住、食品安全等方面所形成的档案。
上述领域的档案,是民生档案的重中之重,各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做到准确把握、严格管理。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管理,各司其职。市档案局要从源头上抓好民生档案的管理利用和监督指导工作;指导和规范涉民部门制定相关的业务标准,完善民生档案管理的制度体系;建立民生档案登记制度,对涉民部门形成的各类民生档案进行排查和登记,全面掌握民生档案形成规律、管理现状和利用需求等情况,实施有效监管。各涉民部门要加强对民生档案工作的领导,抓紧建立健全机构,配齐配强人员,使民生档案工作尽快步入正轨。
2、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意识,依法履行收集、保管、移交、提供利用民生档案的义务,切实做到密切配合、工作互动、资源共享。要突出抓好民生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将各类民生档案录入微机,建成全市民生档案数据库,真正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快捷方便的目标。
为充分发挥档案工作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民生档案工作实际,现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民生档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民生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民生档案是机关、社会组织形成的与人民群众直接利益密切相关的专门档案。主要包括产权改革、社会保障、公共管理等民生领域中形成的各类涉民档案。做好民生档案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民生档案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效地开展民生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可以在处理经济纠纷、化解邻里矛盾、开展司法调解、提供服务保障等项工作中有可靠的资料依据,为妥善处理突发性、,努力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立民生档案资源体系
民生档案来源于不同的行业和部门,种类较多,内容丰富。加强民生档案资源建设,是做好民生档案工作的重要基础。
1、抓好民生档案资源源头建设。民生档案主要涉及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贫有所扶等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不同载体的各种文件资料。民生档案主要包括:产权类,土地(山林)承(延)包流转确权合同、土地征用、房屋产权、城市拆迁、宅基地审批、危旧平房改造等。保障类,养老、失业、工伤、医疗、新农合等。救助类,城乡低保、社会救济(助)、收养、孤老、残疾人管理等。社会管理类,换届选举、劳务输出、人事、就业再就业、复转军人安置、婚姻登记、计划生育等。上述民生档案形成部门、单位要抓好民生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将民生档案作为本单位档案的有机组成部分,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和业务标准,明确民生档案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要求,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民生档案齐全完整,不散失、不损毁。民生档案专业性强、资料量大的部门或单位要建立专门档案库(室)。要严格执行档案移交进馆制度,按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将具有查考价值的民生档案按期移交进馆。开展民生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单位,要做好民生档案数据库数据备份工作,并向地方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备份数据。
2、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民生档案管理工作。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档案室是民生档案收集、保管和利用的最基层单位。在加强和规范农村乡镇、行政村档案室建设的基础上,注重收集换届选举,政务公开,土地(荒山)承(延)包、流转、租赁、出售,林权改革,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各类涉农保险,计划生育等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档案资料。城市街道、社区注重收集城市低保、“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管理等民生档案。
3、加强国家档案馆民生档案资源整合。各级国家档案馆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积极调整馆藏收集范围,不断整合各类民生档案资源,建立面向民生的多元化档案资源体系。对涉及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产权类、保障类、救助类、社会管理类等重要民生档案及时接收进馆。
三、健全民生档案管理体系
加强民生档案的管理,确保民生档案安全保管是做好民生档案工作的头等大事。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民生档案的管理,健全民生档案管理体系,逐步实现民生档案管理规范化。
1、各民生档案形成部门、单位要把民生档案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把做好民生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民生档案工作中的问题,抓好民生档案工作的检查、部署和落实。要保证民生档案专项经费的投入。要加强对所属基层单位民生档案的行业监督管理,指导所属单位做好民生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2、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依法监督指导职能,加强对民生档案形成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促进民生档案规范化管理。一要积极指导建立民生档案。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有关行业和部门,摸清情况,做好民生档案调查和登记工作,界定各行业和部门形成的民生档案种类,本着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开展到哪里,民生档案工作就延伸到那里的原则,积极指导建立民生档案。二要建立健全民生档案管理的法规和制度。民生档案来源于不同的行业和部门,种类较多,内容丰富。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联合制定相关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将各类民生档案的管理纳入到档案基础业务建设范畴。三要严格归档制度。要做到与民生有关的文件材料得到及时收集与归档,确保民生档案及时建档,有效管理,保证各个行业或部门形成的民生档案的齐全完整,为服务民生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来源。
3、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加强对已有各类民生档案的管理。有条件的县级国家档案馆要设立民生档案专门库房,优先进行整理编目,实现民生档案规范化管理,为服务民生提供快捷、有效的档案信息服务。
四、完善民生档案利用体系
为群众提供民生档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档案部门的法定义务。各级各类档案部门要认真做好民生档案的利用服务工作,规范民生档案利用制度,为群众提供快捷优质服务。
1、深入挖掘现有馆藏各类民生档案资源。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蕴藏有许多具有现实利用价值的民生档案信息,要认真梳理,摸清馆藏民生档案的种类和数量,结合民生档案利用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先用先整、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快馆藏民生档案整理、审查及开放步伐,为使民生档案及时服务人民群众打下良好基础。
2、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发民生档案信息资源。各级档案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如编制各种民生档案的专题目录、汇编党和政府改善民生方面的政策、利用新闻媒体和档案网站宣传介绍馆藏民生档案信息等手段,有效地开发民生档案资源服务民生。
一、提高对民生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民生档案是机关、社会组织形成的与人民群众直接利益密切相关的专门档案。主要包括产权改革、社会保障、公共管理等民生领域中形成的各类涉民档案。做好民生档案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民生档案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效地开展民生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可以在处理经济纠纷、化解邻里矛盾、开展司法调解、提供服务保障等项工作中有可靠的资料依据,为妥善处理突发性、,努力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立民生档案资源体系
民生档案来源于不同的行业和部门,种类较多,内容丰富。加强民生档案资源建设,是做好民生档案工作的重要基础。
1、抓好民生档案资源源头建设。民生档案主要涉及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贫有所扶等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不同载体的各种文件资料。民生档案主要包括:产权类,土地(山林)承(延)包流转确权合同、土地征用、房屋产权、城市拆迁、宅基地审批、危旧平房改造等。保障类,养老、失业、工伤、医疗、新农合等。救助类,城乡低保、社会救济(助)、收养、孤老、残疾人管理等。社会管理类,换届选举、劳务输出、人事、就业再就业、复转军人安置、婚姻登记、计划生育等。上述民生档案形成部门、单位要抓好民生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将民生档案作为本单位档案的有机组成部分,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和业务标准,明确民生档案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要求,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民生档案齐全完整,不散失、不损毁。民生档案专业性强、资料量大的部门或单位要建立专门档案库(室)。要严格执行档案移交进馆制度,按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将具有查考价值的民生档案按期移交进馆。开展民生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单位,要做好民生档案数据库数据备份工作,并向地方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备份数据。
2、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民生档案管理工作。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档案室是民生档案收集、保管和利用的最基层单位。在加强和规范农村乡镇、行政村档案室建设的基础上,注重收集换届选举,政务公开,土地(荒山)承(延)包、流转、租赁、出售,林权改革,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各类涉农保险,计划生育等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档案资料。城市街道、社区注重收集城市低保、“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管理等民生档案。
3、加强国家档案馆民生档案资源整合。各级国家档案馆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积极调整馆藏收集范围,不断整合各类民生档案资源,建立面向民生的多元化档案资源体系。对涉及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产权类、保障类、救助类、社会管理类等重要民生档案及时接收进馆。
三、健全民生档案管理体系
加强民生档案的管理,确保民生档案安全保管是做好民生档案工作的头等大事。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民生档案的管理,健全民生档案管理体系,逐步实现民生档案管理规范化。
1、各民生档案形成部门、单位要把民生档案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把做好民生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民生档案工作中的问题,抓好民生档案工作的检查、部署和落实。要保证民生档案专项经费的投入。要加强对所属基层单位民生档案的行业监督管理,指导所属单位做好民生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2、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依法监督指导职能,加强对民生档案形成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促进民生档案规范化管理。一要积极指导建立民生档案。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有关行业和部门,摸清情况,做好民生档案调查和登记工作,界定各行业和部门形成的民生档案种类,本着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开展到哪里,民生档案工作就延伸到那里的原则,积极指导建立民生档案。二要建立健全民生档案管理的法规和制度。民生档案来源于不同的行业和部门,种类较多,内容丰富。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联合制定相关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将各类民生档案的管理纳入到档案基础业务建设范畴。三要严格归档制度。要做到与民生有关的文件材料得到及时收集与归档,确保民生档案及时建档,有效管理,保证各个行业或部门形成的民生档案的齐全完整,为服务民生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来源。
3、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加强对已有各类民生档案的管理。有条件的县级国家档案馆要设立民生档案专门库房,优先进行整理编目,实现民生档案规范化管理,为服务民生提供快捷、有效的档案信息服务。
四、完善民生档案利用体系
为群众提供民生档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档案部门的法定义务。各级各类档案部门要认真做好民生档案的利用服务工作,规范民生档案利用制度,为群众提供快捷优质服务。
1、深入挖掘现有馆藏各类民生档案资源。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蕴藏有许多具有现实利用价值的民生档案信息,要认真梳理,摸清馆藏民生档案的种类和数量,结合民生档案利用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先用先整、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快馆藏民生档案整理、审查及开放步伐,为使民生档案及时服务人民群众打下良好基础。
2、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发民生档案信息资源。各级档案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如编制各种民生档案的专题目录、汇编党和政府改善民生方面的政策、利用新闻媒体和档案网站宣传介绍馆藏民生档案信息等手段,有效地开发民生档案资源服务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