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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至月日之前,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此次活动,以自查为主,辅以积极的督导和严格的行政执法。一要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组织,深入基层一线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深入到矿山井下、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部位。二要务必全面。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各部门要对监管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各企事业单位要对所有生产经营系统和环节全面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三要提高效率。要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检查,真正找准问题,发现隐患,消除盲点。四要注重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挂账督办,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措施和经费保障等。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撤人,制定监控措施,做到万无一失。五要强化督导。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开展情况,由各驻县联合督导组负责督促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由市安委办负责督促落实;市属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由各监管部门对口督促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于每月的日将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认真组织法人代表安全承诺书签订。正在开展的“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活动已进入签定承诺书阶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承诺书的签订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要严格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召开动员大会、举行承诺书签订仪式、对承诺书备案等规定动作,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搞好发动和宣传,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统一举行现场签订仪式,做到应签尽签。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内部承诺,要充分体现企业法人与职工的双向承诺,要体现单位特点,便于操作管理,切忌照抄照搬,确保承诺制度在本单位顺利推进。
(三)迅速启动首季安全生产集中执法。从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全市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和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开展首季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各级安全监察部门、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迅速启动,周密部署,对相关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执法检查,要以严格的执法检查、高压的监管态势,促进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四)突出煤矿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切实把煤矿和烟花爆竹监管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中,按照近期省、市部署,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认真开展各项督导检查。煤矿,正常生产的矿井,要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持续组织开展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启动“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建设,确保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如期完成;基建、技改矿井,要严格履行改扩建手续,严防边建设边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双停”小煤矿,要按规定拆除提升设备,落实领导包矿、公职人员驻矿的24小时监控制度,确保“双停”到位。烟花爆竹,各相关部门要各施其责,供销部门要加强对仓储、运输、销售环节的监管;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和制售行为;安监部门要牵头做好零售网点布设和市场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问题。尤其是以往易形成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地段,要提前考量,合理布设,强化监管,坚决禁止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形成。成立的3个煤矿检查组、17个驻烟花爆竹仓库工作组、37个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组以及5个市级巡查督查组,要切实发挥督导检查作用,按照明确的职责和范围,开展持续不断的督导检查,以此推动监督措施的全面落实。
(五)继续对县属以下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实行停产整顿措施。从月日到月日,对全市县属以下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一律实行停产整顿措施。停产期间,要采取远距离停电和停供火工品的“双停”措施,并抽调3名公职人员驻矿监控,确保停产到位;对需排水的矿山要限量供电、停供火工品。其它行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具备停产条件的,也要停产放假。对实施停产放假的企业,停产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停产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对停产企业的节后复产工作,市相关部门还要制定严格的复产措施,并以节后复产为契机,全面启动地下非煤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从根本上提升矿山防灾避灾水平。此外,要深化冶金行业专项治理,重点对煤气生产、运输、使用从业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对高温介质的起吊、运输设备及从业人员加强管理,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
(六)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冬季是化工生产不利季节,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易发期。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运输、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强化安全监管力度;继续加强液氯、液氨、石油天然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安全管理;做好防冻、防凝、防滑工作,严防因冻凝、雨雪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对老化工区剩余企业拆迁过程的安全监管,协调力量齐抓共管,派驻专人严盯死守,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安全拆迁。
(七)严格实行春运资质制度,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春运即将开始,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都要制订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对春运车辆状况、驾驶员的资质全面复查一遍;对有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或车辆,不得参加春运;对技术条件达不到营运要求的车辆,收回有关牌证,不得参加春运;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严防“三品”进站、上车,道路交通监管部门要严格检查,严格执法,确保春运安全。
(八)突出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对高等院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和公共娱乐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保证畅通无阻,所有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要保证落实到位;加强对重要物资仓库、露天货场的检查,制定和完善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演练,确保一有火情,能迅速有效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九)强化建筑行业冬季施工安全。建筑施工监管部门要针对节前赶工期、民工急于返乡等特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活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实,防范体系不健全,防范工作不到位,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严格执法,严管重罚;对存在侥幸心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要坚决查处。同时严格冬季防火措施,防止施工现场因民工烤火取暖、吸烟或电线短路等引发火灾事故。春节过后,随着施工旺季的到来,要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使其熟练掌握安全常识和操作技能,树牢“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安全意识。
1、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加快完善县乡两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推进13个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加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力度,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任务考核机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重要信息通报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协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规范工作。严厉打击“问题乳粉”、“地沟油”、“瘦肉精”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肉类、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小餐饮、小饮食摊点、小食品店以及学校周边、社区周边、城镇沿街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加大学校食堂的学生集体用餐卫生安全监管,防止重大集体中毒事故发生。
3、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监测体系。建立完善各级各部门的信息报送网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实行每月零报告制度。
4、加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组织餐饮食品重大中毒事故应急演练,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提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许可工作和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把餐饮服务环节许可关,健全餐饮服务业许可档案,实现全县餐饮服务店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开展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服务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培训、体检覆盖率达100%。
2、加强餐饮业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强餐具消毒、厨灶卫生的日常监管,全县所有餐饮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加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逐步探索小餐饮整治,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县城以上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90%以上,农村地区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60%以上;确保全县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餐饮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帐登记制度建制达标率95%。
4、加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监管。会同教育部门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敦促学校健全餐饮安全各项组织制度,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切实保障在校学生饮食安全,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1、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要建立基本药物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记录。加强基本药物殊药品管理,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监督检查全年城区不少于4次,乡镇不少于2次,农村不少于1次。
2、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械专项整治活动。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不少于8次。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邮售环节药品的监管,加强对狂犬疫苗、精神、麻醉、部分中成药等特殊药品的监督检查。
3、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
4、积极开展GSP认证工作。确保新一轮GSP认证工作稳步实施,逐步完善涉药单位检查记录档案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信用评级管理机制,加强流通环节信息化建设。
5、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药械违法案件。案件查办率100%,结案率90%以上,涉嫌犯罪案件司法机关移送率100%,建立大案要案督查督办制度和报告制度,规范依法办案程序。
6、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性抽验和快检任务,配合市上完成计划性、监督性抽验任务。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监督抽验,对投诉举报集中、违法广告严重的品种和高风险品种开展专项抽验。
7、加强广告监管。严格审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企业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
8、加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完善监测网络,扩大在线呈报单位覆盖面,提高药品ADR的报告数量和质量。上报数量每十万人口不少于2例。
9、深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2013年,按照省上安排,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药品“三统一”工作。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年底前配送率达95%以上。加强对配送企业及基层医疗机构履约情况的监督,保证基本药物及时配送,货款及时结算。完善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基本药物安全监测。
四、加强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
1、规范保健品、化妆品许可证办理工作。
2、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连锁)企业、专营店、大中型商场(超市)监督检查,确保覆盖率达100℅。检查经营单位经销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进货渠道、标签标识、产品合格标记、仓储条件、进销台帐记录等内容。督促指导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货检查验收、产品进销台帐登记等制度,把好产品货源质量安全关。
五、坚持依法行政,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效能
1、加强新闻宣传和科普教育。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全年集中开展3次大的宣传活动,通过印发科普读物、开辟专栏、专题报道、社区宣传、户外各式广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提供立体式的宣传教育。
2、推进电子政务公开,通过与省、市药械实时监控系统、特药监管系统等相关网络系统对接,逐步实现网上办公和网上监管。
3、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法律文书的书写,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和行政处罚案件自查活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党员学习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加强党建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廉洁自律和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监管检查体制机制,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及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整治,注重隐患排查与整改实效,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蓝海”、实现“安全全运”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1.确保全区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考评综合达标率达到85%以上,其中优秀率达到60%以上。积极创建并重点选送一批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典型样板施工现场。
2.确保全运会前中心区域、主要街路,特别是全运会场馆周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达标率达到100%。
3.确保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备案率100%;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拆告知和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办结率达到100%。
4.确保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指标和比率,按百亿元施工产值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以内,遏制或杜绝较大以上及群死群伤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水平
1.本着“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原则,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加强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进而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技术水平和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的能力。
2.本着“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的原则,做到统一着装,礼貌用语,主动服务,行为规范的文明执法形象。
3.本着“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原则,做到求真务实,依法监督,为建筑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二)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
4.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强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薄弱的企业单位,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的方式,对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加以指导沟通,促进企业主体单位重视生产安全,加大投入,从而真正在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5.认真贯彻落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安措费支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管,督促并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
(三)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方式
6.认真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对建筑施工现场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实现事前登记,事中备案,事后验收的全过程管控,对建筑施工现场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7.继续推进分组划区域检查制度。根据现有建筑工地布局及分析全年开工情况,做到合理区划,合理部署、责任明确。
8.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管理工作。根据《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拆单位备案、安拆人员备案和申报人员备案的审查力度,强化起重设备安装、顶升、拆除告知和使用登记管理工作,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顶升和使用安全。
(四)以迎接全运会为契机,全面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9.继续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年”活动。按照活动实施方案2013年为巩固提升年,要于7月底前,完成以文明施工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围挡、门楼、出入口硬覆盖、冲水设施、工程主体防护、宣传标语、警示标志等硬环境建设方面规范化、标准化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文明施工检查和惩处力度,定期通报“文明施工年”活动开展情况,为迎接全运会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10.开展争创“文明工地”活动。全区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均要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文明施工意识普遍提高,争创“文明工地”活动蔚成风气,持续优化施工现场环境,努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五)严查细管,突出治理安全监管工作薄弱环节
11.强化企业现场管理。加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监理人员在岗在位监管,对“脱岗”问题实施严格处理。加强对建筑项目存在的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2.落实监督检查计划。坚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抓好特殊时段和节假日期间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达到隐患整改率100%。
13.继续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起重伤害、坍塌事故为重点内容的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活动,从工程项目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入手,细致、全面的开展检查整治工作,遏制事故发生。
14.大力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演练工作。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防火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六)深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