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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重点监管,突出实效”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
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医疗信息公示制、量化分级管理制、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管理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医疗
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使全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医疗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全面实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结合2012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主要对医疗机构以下执业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或伪造、涂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2、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特别是擅自变更医疗机构或科室名称的。
3、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或以该机构名义从事诊疗活动的。
4、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5、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
6、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
7、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
8、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活动与医师违反规定外出行医的(包括未在注册地点行医的)。
9、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的。
10、诊疗过程中存在欺诈患者行为的。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
1、加强对重点传染病的科学防控工作。继续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及新发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制度建设、疫情报告
、预检分诊、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疫苗接种管理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的责任意识,提高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组织举办传染病防控专题培训班,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负责人和医护人员传染病防治、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
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控能力和水平。
3、严格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加强与环保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加大对违法处置医疗废物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落实全省、全市生态城市创建目标要求和我市卫生城市复审要求。
4、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工作。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一、二级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开展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摸清医疗卫生机构菌(毒)种管理状况,规范实验室致病微生物采集、储
存、运输和检测工作,防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
5、加强疫苗接种管理工作。开展对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门诊疫苗购置来源及规范接种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规范疫苗购置和接种管理工作。
(三)消毒产品监管工作
1、进一步加大对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违规宣传的整治力度。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全市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方案》及省卫生监督所下发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
求,进一步清理整顿我区消毒产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消毒产品夸大宣传、冒充药品行为,保证消毒产品卫生质量。
2、加强对重点消毒产品监管工作。重点开展妇女卫生用品、消毒剂、湿巾、抗(抑)菌洗液等专项监督和抽检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清理卫生质量不达标产品。
(四)放射卫生监管工作
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及放射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监督管理,加强放射卫生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五)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进一步落实卫生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和《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从医疗机构的设置准入、人员资格和管理制度、血源管理和质量控
制、血液储存、发放情况入手,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采供血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各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培训工作
1、培训范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关负责人。
2、培训内容:不良执业行为、传染病防控、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放射卫生、打击非法采供血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3、培训方法:区卫生局负责组织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并将全年培训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卫生局领导小组。
4、培训时间:5月底前。
(二)全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1、检查范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检查内容: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控、疫情报告、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疫苗接种管理、放射卫生管理和打击非法采供血工作等。
3、检查方法:采取全面检查、专项督导、记分管理、监督公示相结合的办法对辖区所有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4、检查时间:5-8月份。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局成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把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作为卫生执法工作的重点和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出成效,促
进全区医疗服务市场更加规范有序。
(二)明确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做到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同时,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负责人是依法行医第一
责任人的意识,对医疗机构违法执业的,除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外,还要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属实的案件,依法严肃处理。
(四)创新监管机制,发挥长效监管效能。继续探索和创新医疗卫生监管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亮化公示管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和医疗机构示范单
位创建工作。在医疗机构中推行卫生信誉度分级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化水平。
(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选取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争先创优,同时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卫生执法的社会影
[关键词] 动物产品 检疫 监督
[中图分类号] S85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6)10-0237-02
铁岭县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畜牧业发展基地,近年来更是向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成为北方动物产品的主要供应基地[1]。近年来我国开始重视动物产品的检疫与监督工作,但是现阶段我国动物产品检疫及监督工作现状较差,动物产品质量水平不高。
1 动物产品检疫及监督工作现状
动物产品检疫是指对动物饲养者进行动物检疫,防止养殖者将病牛、患牛流入市场,影响消费者的生命健康[2]。
1.1 动物产品检疫质量低
近年来我县动物产品检疫频率较高,动物在宰前和宰后都要进行检疫。但是检疫员检疫的范围很广,检疫仪器相对落后,检疫员通常是在宰前对动物进行症状检疫,查看动物是否有明显的传染性疾病,在宰后再对肉质进行检测,使用仪器为传统的测温仪和显微镜。此种检测方法只能对显而易见的传染性疾病和寄生虫进行检测,却不能准确检出尚在潜伏期的疾病。因此现阶段我地区动物产品检测质量低。
1.2 检疫员检疫水平不高
检疫员检疫水平是动物产品检疫质量得以保证的基础。但是现阶段我地区检疫员专业水平偏低。很多检疫员对科学检疫和检疫执法都不了解,只是依靠以往经验开展检疫,而不使用先进简易设备。这种低水平的检疫直接影响整体的检疫质量。
1.3 缺乏检疫监督
检疫过程中有效监督的缺乏直接影响动物产品质量。尤其是检疫后往往需要一段时间的调,运动物产品才能流入市场,在这一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会将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流入市场,影响动物产品质量。
1.4 消费者检疫及监督意识薄弱
消费者检疫和监督意识不高是造成动物产品检疫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消费者在购买动物产品时不重视是否经过检疫,对检疫标志也不了解,不能很好的判断是否经过检疫或检疫合格。因此一些经营者利用消费者这一弱点逃脱检疫[3]。
2 动物产品检疫要点
动物检疫主要包含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想要切实做好检疫工作,保证检疫质量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2.1 产地检疫要点
2.1.1 分散养殖的建议工作
现阶段我县畜牧养殖的养殖产地较为分散,还有很多散养者,这无形当中增加了检疫工作的难度和范围。这种养殖模式决定不能进行集中大规模的检疫,检疫周期往往很长,尤其是牛羊养殖。面对这种情况检疫部门必须分工检疫,制定专门检疫员定期到某一范围的养殖场开展检疫工作。这样既保证了检疫的质量,也能使养殖者及时了解养殖动物的生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1.2 对多发疾病进行强制性检疫
口蹄疫、禽流感等是动物中较为多发的传染性疾病。每年都有发生。因此对多发疾病的强制免疫极为重要。检疫部门应针对多发传染疾病对养殖区进行定时检疫,一旦发现感染动物立即隔离,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周边所有动物加大检疫力度。若没有感染,应建议养殖者做好预防工作,并给予相应的预防指导。
2.2 屠宰检疫
2.2.1 屠宰场检疫
做好屠宰场检疫是保证动物检疫质量的关键环节,检疫部门必须加大屠宰场的检疫力度,禁止屠宰场私自屠宰动物,所有动物屠宰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检疫。检疫人员应严格遵循《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对将要屠宰的动物进行全面检疫,确定检疫合格后方可允许屠宰。对于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应监督养殖者做相应的处理,防止养殖者趁虚而入。
2.2.2 屠宰时做好动物的同步检疫
同步检疫是指在动物宰杀的过程中对动物进行检疫,检疫内容包括:蹄、口、鼻、内脏、器官及组织等,细致查看动物是否有发生异常病变部位。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制止宰杀及处理过程,防止不合格动物产品流入市场。
2.3 引进先进检疫设备
检疫设备落后是导致检疫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检疫部门应加大力度引进先进检疫设备,并定期安排检疫员进行专业性学习,提升检疫专业化水平。另外也要聘进专业化程度和素质水平高的检疫员进行动物产品检疫。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检疫质量。
3 动物产品检疫监督要点
动物产品检疫监督是为了保证动物产品检疫过程的规范性,保证检疫人员严格遵循相关检疫规定进行检疫。要想做好动物产品检疫监督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3.1 对检疫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现阶段我县主要派兽医对养殖场的动物进行检疫。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当地兽医进行监察,查看其兽医证是否合乎规格,其在检疫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循检疫要求进行检疫,检疫过程中是否使用专业检疫方法及手段。
3.1.1 对防疫物资进行抽查
防疫是检疫的重要一环,为保证动物产品的质量,在养殖过程中进行动物防疫极为重要。我县使用统一的防疫物资,为保证防疫的有效进行,必须保证防疫物资的质量。因此监督部门必须对防疫物资进行抽查,确定合格后方可入库。
3.1.2 提高消费者的检疫意识,鼓励消费者监督举报
检疫工作现状不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消费者检疫意识薄弱。因此监督部门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对消费者进行必要的教育,提升消费者的检疫意识,让消费者参与到检疫监督工作当中。监督部门应开通举报热线、设立举报点,方便消费者对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进行举报。
总结
综上所述,辽宁省铁岭县现阶段的动物产品检疫质量低,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因此我地区检疫部门必须提升对动物产品检疫的重视程度,规范检疫程序、提高检疫质量、加大监督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动物产品的质量水平。
参考文献
今年县质监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一)突出一个主题:大力推进质量兴县。
(二)确保两大安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
(三)实施三大工程:标准化工程、计量工程、名牌产品工程。
(四)推进四项建设:加强大质量建设、技术机构建设、行风作风建设、班子和队伍建设。
为更好地使质监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今年全县质监工作要继续按照“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的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四个深入,四个进一步”。
一、深入抓质量,进一步夯实发展至上的质量基础
1、推进质量兴县工作。继续深入宣贯《质量发展纲要》,制定贯彻落实《2014年质量兴县工作要点》和《县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努力构建政府负总责、企业负首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行业协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推动政府完善质量奖励与考核机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力争开展县县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继续加大名牌培育创建力度,组织引导企业参与名牌价值评价和争创名牌产品。健全分类监管制度,扩大质量分类监管实施范围,依据产品风险等级和企业诚信度,质量保证能力实施差别化监管。抓好行业质量振兴和“质量兴县”、“质量兴园”、“质量兴企”、“质量月”、“3·15质量咨询”等活动,推动全县质量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2、推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即将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以监督抽查为主,日常巡查、整改复查、专项检查相互衔接的监督检查体系。集中监管资源和力量,加强对关系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儿童用品、纺织服装、电子电器以及电子商务产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加快完善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合理制定年度监督检点产品目录,加大涉及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重要生产资料、重要消费品以及反复出现问题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力度,定期产品质量抽查报告和后处理结果,建立并落实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约谈制度,督促生产企业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3、推进认证认可和生产许可证监管。帮助全县申领证的企业完善条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配合做好现场审查工作。指导企业实施认证认可工作,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保护生命、健康、安全方面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无证产品、有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乱纪法行为。
二、深入保安全,进一步发挥在服务民生上的质量作用
1、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宣贯《特种设备安全法》,继续抓好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使用单位标准化创建工作。借鉴先进工作经验,在全县逐步改革推行电梯安全监管模式,加大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推动力度。突出学校、医院、车站、商场、公园、餐饮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电梯等载人特种设备和气瓶、机动车“油改气”涉及特种设备为重点加强安全监察。继续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2、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开展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对监督检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食品质量问题,依法责令企业整改、问题严重的停产整顿。继续落实食品企业巡查、回访、年审、定期检验、监督抽查等制度,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不留监管空当。积极应对食品监管职能调整,确保职能调整过渡期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
3、强化执法打假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涉及民生、问题突出的食品、农资、建材等重点产品,继续开展专项打假行动,重点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黑心企业和黑窝点。注重大案要案的查处,继续组织开展“双打”、“质监利剑”行动和汽车产品打假治劣行动,对农资、建材、电线电缆等重点产品进行专项整治。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会、企业协作联动,积极挖掘案源,形成打假合力。
三、深入促发展,进一步提升质监技术的支撑能力
1、加强标准化工作。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做大做强我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活动。加快我县主导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鼓励和指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导和帮助重点骨干企业参与国家或国际标准化活动,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加大标准化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规范产品标准备案、标准化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等日常管理工作。扎实做好条代码工作,完善标准化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通过加强与工商、地税、银行等部门的横向联系与支持,努力提高代码的覆盖面和验证率以及数据质量合格率。依托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严格执行《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和《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范代码工作。
2、加强计量工作。贯彻实施《计量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计量传溯体系、计量监管体系,加快提升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计量测试服务能力。继续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继续争取把医疗器具和集贸市场衡器强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组织开展加油机、汽车衡、电子秤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加油机、衡器、出租车计价器、机动车测速仪、医用计量器具、民用三表的强制检定工作。加大节能减排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加强能效标识监管,进一步推进能源计量,对全县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监察,提升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节能降耗能力,促进节能减排。积极培育计量市场,为企业计量检定、校准提供优质服务。
3、加强技术机构建设。继续加大对检测所投入,促使其检测项目、技术装备、检测水平、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把拓展检验检定项目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充分发挥现有人员和设备的潜力,提高设备利用率,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空间。在完成法定检验任务的同时,积极面向市场,开展非强检计量器具的调试、校准、修理业务。利用技术优势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协作、配合的质量和水平。继续深化技术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将收入分配向优秀人才和业绩突出的岗位倾斜,细化成本核算,实行收入分配与成本核算挂钩。
四、深入强质监,进一步塑造质监系统的良好形象
1、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文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规定,规范行政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行政风险,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好宣传、综治、计生、新农村建设帮扶和妇女小组、关工委等各项工作,力争年终考核考评达标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