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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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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要点

第1篇

实际,制定2012年全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控,重点监管,突出实效”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

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医疗信息公示制、量化分级管理制、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管理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医疗

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使全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医疗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全面实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结合2012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主要对医疗机构以下执业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或伪造、涂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2、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特别是擅自变更医疗机构或科室名称的。

3、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或以该机构名义从事诊疗活动的。

4、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5、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

6、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

7、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

8、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活动与医师违反规定外出行医的(包括未在注册地点行医的)。

9、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的。

10、诊疗过程中存在欺诈患者行为的。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

1、加强对重点传染病的科学防控工作。继续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及新发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制度建设、疫情报告

、预检分诊、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疫苗接种管理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的责任意识,提高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组织举办传染病防控专题培训班,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负责人和医护人员传染病防治、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

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控能力和水平。

3、严格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加强与环保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加大对违法处置医疗废物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落实全省、全市生态城市创建目标要求和我市卫生城市复审要求。

4、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工作。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一、二级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开展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摸清医疗卫生机构菌(毒)种管理状况,规范实验室致病微生物采集、储

存、运输和检测工作,防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

5、加强疫苗接种管理工作。开展对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门诊疫苗购置来源及规范接种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规范疫苗购置和接种管理工作。

(三)消毒产品监管工作

1、进一步加大对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违规宣传的整治力度。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全市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方案》及省卫生监督所下发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

求,进一步清理整顿我区消毒产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消毒产品夸大宣传、冒充药品行为,保证消毒产品卫生质量。

2、加强对重点消毒产品监管工作。重点开展妇女卫生用品、消毒剂、湿巾、抗(抑)菌洗液等专项监督和抽检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清理卫生质量不达标产品。

(四)放射卫生监管工作

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及放射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监督管理,加强放射卫生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五)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进一步落实卫生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和《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从医疗机构的设置准入、人员资格和管理制度、血源管理和质量控

制、血液储存、发放情况入手,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采供血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各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培训工作

1、培训范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关负责人。

2、培训内容:不良执业行为、传染病防控、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放射卫生、打击非法采供血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3、培训方法:区卫生局负责组织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并将全年培训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卫生局领导小组。

4、培训时间:5月底前。

(二)全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1、检查范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检查内容: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控、疫情报告、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疫苗接种管理、放射卫生管理和打击非法采供血工作等。

3、检查方法:采取全面检查、专项督导、记分管理、监督公示相结合的办法对辖区所有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4、检查时间:5-8月份。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局成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把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作为卫生执法工作的重点和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出成效,促

进全区医疗服务市场更加规范有序。

(二)明确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做到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同时,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负责人是依法行医第一

责任人的意识,对医疗机构违法执业的,除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外,还要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属实的案件,依法严肃处理。

(四)创新监管机制,发挥长效监管效能。继续探索和创新医疗卫生监管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亮化公示管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和医疗机构示范单

位创建工作。在医疗机构中推行卫生信誉度分级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化水平。

(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选取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争先创优,同时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卫生执法的社会影

第2篇

[关键词] 动物产品 检疫 监督

[中图分类号] S85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6)10-0237-02

铁岭县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畜牧业发展基地,近年来更是向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成为北方动物产品的主要供应基地[1]。近年来我国开始重视动物产品的检疫与监督工作,但是现阶段我国动物产品检疫及监督工作现状较差,动物产品质量水平不高。

1 动物产品检疫及监督工作现状

动物产品检疫是指对动物饲养者进行动物检疫,防止养殖者将病牛、患牛流入市场,影响消费者的生命健康[2]。

1.1 动物产品检疫质量低

近年来我县动物产品检疫频率较高,动物在宰前和宰后都要进行检疫。但是检疫员检疫的范围很广,检疫仪器相对落后,检疫员通常是在宰前对动物进行症状检疫,查看动物是否有明显的传染性疾病,在宰后再对肉质进行检测,使用仪器为传统的测温仪和显微镜。此种检测方法只能对显而易见的传染性疾病和寄生虫进行检测,却不能准确检出尚在潜伏期的疾病。因此现阶段我地区动物产品检测质量低。

1.2 检疫员检疫水平不高

检疫员检疫水平是动物产品检疫质量得以保证的基础。但是现阶段我地区检疫员专业水平偏低。很多检疫员对科学检疫和检疫执法都不了解,只是依靠以往经验开展检疫,而不使用先进简易设备。这种低水平的检疫直接影响整体的检疫质量。

1.3 缺乏检疫监督

检疫过程中有效监督的缺乏直接影响动物产品质量。尤其是检疫后往往需要一段时间的调,运动物产品才能流入市场,在这一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会将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流入市场,影响动物产品质量。

1.4 消费者检疫及监督意识薄弱

消费者检疫和监督意识不高是造成动物产品检疫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消费者在购买动物产品时不重视是否经过检疫,对检疫标志也不了解,不能很好的判断是否经过检疫或检疫合格。因此一些经营者利用消费者这一弱点逃脱检疫[3]。

2 动物产品检疫要点

动物检疫主要包含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想要切实做好检疫工作,保证检疫质量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2.1 产地检疫要点

2.1.1 分散养殖的建议工作

现阶段我县畜牧养殖的养殖产地较为分散,还有很多散养者,这无形当中增加了检疫工作的难度和范围。这种养殖模式决定不能进行集中大规模的检疫,检疫周期往往很长,尤其是牛羊养殖。面对这种情况检疫部门必须分工检疫,制定专门检疫员定期到某一范围的养殖场开展检疫工作。这样既保证了检疫的质量,也能使养殖者及时了解养殖动物的生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1.2 对多发疾病进行强制性检疫

口蹄疫、禽流感等是动物中较为多发的传染性疾病。每年都有发生。因此对多发疾病的强制免疫极为重要。检疫部门应针对多发传染疾病对养殖区进行定时检疫,一旦发现感染动物立即隔离,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周边所有动物加大检疫力度。若没有感染,应建议养殖者做好预防工作,并给予相应的预防指导。

2.2 屠宰检疫

2.2.1 屠宰场检疫

做好屠宰场检疫是保证动物检疫质量的关键环节,检疫部门必须加大屠宰场的检疫力度,禁止屠宰场私自屠宰动物,所有动物屠宰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检疫。检疫人员应严格遵循《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对将要屠宰的动物进行全面检疫,确定检疫合格后方可允许屠宰。对于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应监督养殖者做相应的处理,防止养殖者趁虚而入。

2.2.2 屠宰时做好动物的同步检疫

同步检疫是指在动物宰杀的过程中对动物进行检疫,检疫内容包括:蹄、口、鼻、内脏、器官及组织等,细致查看动物是否有发生异常病变部位。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制止宰杀及处理过程,防止不合格动物产品流入市场。

2.3 引进先进检疫设备

检疫设备落后是导致检疫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检疫部门应加大力度引进先进检疫设备,并定期安排检疫员进行专业性学习,提升检疫专业化水平。另外也要聘进专业化程度和素质水平高的检疫员进行动物产品检疫。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检疫质量。

3 动物产品检疫监督要点

动物产品检疫监督是为了保证动物产品检疫过程的规范性,保证检疫人员严格遵循相关检疫规定进行检疫。要想做好动物产品检疫监督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3.1 对检疫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现阶段我县主要派兽医对养殖场的动物进行检疫。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当地兽医进行监察,查看其兽医证是否合乎规格,其在检疫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循检疫要求进行检疫,检疫过程中是否使用专业检疫方法及手段。

3.1.1 对防疫物资进行抽查

防疫是检疫的重要一环,为保证动物产品的质量,在养殖过程中进行动物防疫极为重要。我县使用统一的防疫物资,为保证防疫的有效进行,必须保证防疫物资的质量。因此监督部门必须对防疫物资进行抽查,确定合格后方可入库。

3.1.2 提高消费者的检疫意识,鼓励消费者监督举报

检疫工作现状不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消费者检疫意识薄弱。因此监督部门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对消费者进行必要的教育,提升消费者的检疫意识,让消费者参与到检疫监督工作当中。监督部门应开通举报热线、设立举报点,方便消费者对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进行举报。

总结

综上所述,辽宁省铁岭县现阶段的动物产品检疫质量低,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因此我地区检疫部门必须提升对动物产品检疫的重视程度,规范检疫程序、提高检疫质量、加大监督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动物产品的质量水平。

参考文献

第3篇

今年县质监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一)突出一个主题:大力推进质量兴县。

(二)确保两大安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

(三)实施三大工程:标准化工程、计量工程、名牌产品工程。

(四)推进四项建设:加强大质量建设、技术机构建设、行风作风建设、班子和队伍建设。

为更好地使质监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今年全县质监工作要继续按照“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的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四个深入,四个进一步”。

一、深入抓质量,进一步夯实发展至上的质量基础

1、推进质量兴县工作。继续深入宣贯《质量发展纲要》,制定贯彻落实《2014年质量兴县工作要点》和《县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努力构建政府负总责、企业负首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行业协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推动政府完善质量奖励与考核机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力争开展县县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继续加大名牌培育创建力度,组织引导企业参与名牌价值评价和争创名牌产品。健全分类监管制度,扩大质量分类监管实施范围,依据产品风险等级和企业诚信度,质量保证能力实施差别化监管。抓好行业质量振兴和“质量兴县”、“质量兴园”、“质量兴企”、“质量月”、“3·15质量咨询”等活动,推动全县质量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2、推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即将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以监督抽查为主,日常巡查、整改复查、专项检查相互衔接的监督检查体系。集中监管资源和力量,加强对关系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儿童用品、纺织服装、电子电器以及电子商务产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加快完善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合理制定年度监督检点产品目录,加大涉及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重要生产资料、重要消费品以及反复出现问题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力度,定期产品质量抽查报告和后处理结果,建立并落实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约谈制度,督促生产企业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3、推进认证认可和生产许可证监管。帮助全县申领证的企业完善条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配合做好现场审查工作。指导企业实施认证认可工作,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保护生命、健康、安全方面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无证产品、有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乱纪法行为。

二、深入保安全,进一步发挥在服务民生上的质量作用

1、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宣贯《特种设备安全法》,继续抓好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使用单位标准化创建工作。借鉴先进工作经验,在全县逐步改革推行电梯安全监管模式,加大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推动力度。突出学校、医院、车站、商场、公园、餐饮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电梯等载人特种设备和气瓶、机动车“油改气”涉及特种设备为重点加强安全监察。继续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2、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开展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对监督检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食品质量问题,依法责令企业整改、问题严重的停产整顿。继续落实食品企业巡查、回访、年审、定期检验、监督抽查等制度,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不留监管空当。积极应对食品监管职能调整,确保职能调整过渡期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

3、强化执法打假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涉及民生、问题突出的食品、农资、建材等重点产品,继续开展专项打假行动,重点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黑心企业和黑窝点。注重大案要案的查处,继续组织开展“双打”、“质监利剑”行动和汽车产品打假治劣行动,对农资、建材、电线电缆等重点产品进行专项整治。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会、企业协作联动,积极挖掘案源,形成打假合力。

三、深入促发展,进一步提升质监技术的支撑能力

1、加强标准化工作。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做大做强我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活动。加快我县主导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鼓励和指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导和帮助重点骨干企业参与国家或国际标准化活动,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加大标准化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规范产品标准备案、标准化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等日常管理工作。扎实做好条代码工作,完善标准化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通过加强与工商、地税、银行等部门的横向联系与支持,努力提高代码的覆盖面和验证率以及数据质量合格率。依托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严格执行《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和《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范代码工作。

2、加强计量工作。贯彻实施《计量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计量传溯体系、计量监管体系,加快提升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计量测试服务能力。继续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继续争取把医疗器具和集贸市场衡器强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组织开展加油机、汽车衡、电子秤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加油机、衡器、出租车计价器、机动车测速仪、医用计量器具、民用三表的强制检定工作。加大节能减排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加强能效标识监管,进一步推进能源计量,对全县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监察,提升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节能降耗能力,促进节能减排。积极培育计量市场,为企业计量检定、校准提供优质服务。

3、加强技术机构建设。继续加大对检测所投入,促使其检测项目、技术装备、检测水平、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把拓展检验检定项目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充分发挥现有人员和设备的潜力,提高设备利用率,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空间。在完成法定检验任务的同时,积极面向市场,开展非强检计量器具的调试、校准、修理业务。利用技术优势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协作、配合的质量和水平。继续深化技术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将收入分配向优秀人才和业绩突出的岗位倾斜,细化成本核算,实行收入分配与成本核算挂钩。

四、深入强质监,进一步塑造质监系统的良好形象

1、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文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规定,规范行政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行政风险,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好宣传、综治、计生、新农村建设帮扶和妇女小组、关工委等各项工作,力争年终考核考评达标争先。

第4篇

一、着力建成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并规范运行

(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按照标准化、一体化、信息化要求,加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电子监控平台建设,争取5月底前全面完成,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试运行,7月1日正式运行,构建起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督促制定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编制进场交易目录,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出让、国有资产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集中交易,切实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分散、管办不分等问题,实现交易服务标准化。(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协作单位:县招监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国资局等)

(三)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流程科学化。清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法规,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办法,规范制订交易活动流程,全面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推进交易流程科学化,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协作单位:县招监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

(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监察部等八部委20号令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对县域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全部实行电子招标、电子投标、电子开标和评标。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记录统一平台,健全“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真正发挥激励守信和惩戒失信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协作单位:县招监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

(五)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化。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监督网,坚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网上公开公示制度。试行个别重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或群众代表参与现场监督,让更多群众了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流程,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运作体系公开化、透明化。(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协作单位:县招监办、县发改局等)

二、着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程序并全程监督

(六)强化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督促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对国家投资工程招投标监督,加强招标方式核准、招标文件审查和招标程序监督,严肃查处规避招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违法转包等行为,推动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出台《县比选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规范小型项目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协作单位:县监察局、县招监办、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

(七)强化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督促县国土资源局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划拨土地、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严禁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违规减免土地出让金、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甚至非法转让土地等问行为。(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协作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等)

(八)强化国有资产转让监督。继续深化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对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按照“能推向市场的一律推向市场”的原则,实行招标拍卖制度。督促对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用行业及公益性单位资产处置公开转让。(责任单位:县国资局;协作单位:县监察局、县财政局)

(九)强化政府采购监督。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面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强化制度改革和流程再造,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信度。推进采购监管体制改革,逐步将政府采购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协作单位:县监察局、县招监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着力服务重点工程和bt项目并定向监管

(十)盯紧重点工程强化监管。分别组建项目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严格把关,确保全县重大项目提速不失规范,服务不失监督,高效不失廉洁。(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协作单位:县招监办、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

四、着力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并跟踪检查

(十一)盯紧标后履约环节开展巡查。继续发挥标后履约巡查组作用,专项开展公开招投标项目监督检查,确保每一个公开招投标项目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定期通报,严格整改;督促各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落实项目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失职渎职行为严格问责,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协作单位:县监察局、县招监办、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十二)盯紧中标人开展警示。继续推行中标人约谈预警,严格落实“六必须”,即必须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必须签订中标承诺兑现责任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施工管理合同、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必须实行压证施工、必须保证项目班子成员到位履职、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保证工期和质量。运用短信平台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各方依法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责任单位:项目业主部门;协作单位:县招监办、各行政主管部门)

五、着力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违纪案件并公开曝光

(十三)加大对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监察力度。强化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职责的主体责任和监察部门的行政监察责任,严格落实《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中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监管工作失职渎职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严肃问责和查处。(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协作单位:各行政主管部门)

第5篇

一、夯实基层基础,巩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成果

1.强化卫生监督机构基础建设。积极争取政策,落实各项卫生监督保障措施,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进一步巩固卫生监督体系评估工作成果,确保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高效开展。

2.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全面强化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不断加强对各镇(区)卫生监督分所和人员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继续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三进工程”。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真正实现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形成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联动的卫生监督网络,彻底消除了卫生监督盲区。

3.扩充和提升卫生监督信息化应用。以“数字卫监”工程为基础,继续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以满足移动执法应用为基础,以权力透明运行为要旨,以实现全区卫生监督基本现代化为追求,全面实现监管网络化、服务现代化、办公自动化“三大功能”,不断与时俱进,进一步提升全区卫生监督水平和公众服务水平。运用现代信息化监管手段,完善管理相对人信用档案,加强卫生监督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诚信体系建设。

4.加强绩效考评等基础管理。深入研究和落实绩效工资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基于基础业绩与效率的管理机制,强化内在管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依托“数字卫监”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绩效管理智能化、软件化。积极探索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履职情况、工作效率、质量水平、管理能力等进行综合智能化考核和科学评价,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强化效能建设,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5.强化理论技能培训。实施卫生监督人才培养工程,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卫生监督员继续教育。依托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为基础,以餐饮食品安全、传染病与公共场所监管、医疗执法、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放射卫生、信息管理等为主要内容,加大对基层复合型人才及卫生监督员全员培训的力度,强化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素质的三基培训,提高全区卫生监督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卫生监督队伍的理论技能。

6.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突出卫生法律法规、公共卫生监督、医疗市场监管、移动执法装备现场操作应用、监督信息录入等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效率。

7.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全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扬“公正、廉洁、创新、奉献”的卫监精神,时刻叫响“在岗、在行、在状态”,切实践行“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健康、共建和谐”的服务宗旨,积极丰富卫生监督文化内涵、继续开展卫生监督员行政法律法规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着力培养全体卫生监督人员执法为民意识、敬业奉献精神和严谨求实的作风,不断展示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卫生监督形象。

8.发挥卫生监督稽查职能。深入发挥内部稽查和外部监督机制,制定年度稽查工作计划,加大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及层级稽查频度与力度,侧重对许可管理、卫生监督员管理、文书质量、案件承办能力等事项开展层级稽查和效果评价,确保卫生监督队伍执法公平公正,形象良好。

9.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强化卫生许可发证质量,全面优化许可工作流程,做好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等行政许可事项。加强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信息报告和定期分析工作,不断提高处置效率和水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10.实施相对人培训工作。继续寻求有效的合作平台,强化管理相对人的培训,开办相对人系统化规范化的培训班,实现经营者从思想理念、法律责任、经营行为及业务技能等方面建立起良好的诚信经营和规范服务的行为,从根源上避免卫生违法行为,实现减少卫生违法行为,有效保障百姓健康安全的服务目标。

三、切实履行职责,继续加强餐饮食品安全保障

11.巩固放心餐具项目成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增强餐饮单位执行《食品安全法》的自律意识,以深入实施“放心餐具”工程为抓手,在餐饮业全面推行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全面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扎实开展系列整治活动,保障百姓饮食健康安全。

12.落实餐饮安全长效监管。完善诚信体系,继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建立餐饮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制,推行新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率达到100%。深化餐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继续开展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专项集中执法活动,严防重大食物中毒发生。

四、创新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公共卫生监管

13.全面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稳步推进就餐场所、足浴场所卫生许可制度。大力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住宿业、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率达到100%,沐浴业(含足浴)、美容美发业达到80%以上。深化足浴行业专项整顿行动,规范住宿行业卫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提高监督覆盖率。

14.加强健康相关产品管理。加强对住宿业公共用具、游泳池水等监督抽检。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对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并予以公布,严格落实长效管理。

15.加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全面规范传染病防治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以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消毒产品使用、消毒隔离制度执行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行重心下移,重点强化一级医院及以下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及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6.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认真落实2013年国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完善供水单位和供水设施情况的基本信息档案,加强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含自建水厂)经常性卫生监督,组织开展出厂水、末梢水水质监测。加强二次供水单位与清洗消毒单位监督检查,督促二次供水单位每年对水箱进行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检测。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置措施和程序,积极防范和科学处置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

17.加强职业卫生及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管。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及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放射人员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

五、强化医疗监管,切实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18.加强医疗市场卫生监督。开展以打击非法医疗广告、生活美容场所涉嫌医疗美容及打击无证行医为重点的医疗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做好大案要案查处,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构建打击非法行医监测监控体系,规范医疗服务监督哨点监测,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黑诊所、游医,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打击非法行医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机制。

六、突出条块联动,加大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力度

第6篇

突出抓好以下5个审计重点:

一是预算执行审计。围绕关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预算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效益性,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重点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1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国库和部分一级预算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对部分二级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企事业单位实施延伸审计。在工作安排上,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效益审计相结合,注重审计成果共享。

二是政府投资审计。围绕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预算控制和提高项目投资效益为目标,加大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一是坚持结算必审制,将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纳入审计范围;二是坚持“关口前移”,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三是进一步健全制度,制定出台《区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审计管理办法》、《区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审计管理办法》、《区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和《区审计局中介服务机构考核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为全面提升项目审计质量提供制度依据。

三是经济责任审计。围绕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服务领导决策、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利用审计独有的手段和条件,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作用。一是注重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作用,提高审计成果的利用效果;二是坚持逢离必审,加强任中审计,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三是提高审计透明度,推行审计公示、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四是坚持和发展效益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模式,探讨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价标准。

第7篇

一、争创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加快强市建设步伐

1、积极做好各项争创工作。发挥争创牵头部门作用,做好主题答辩和分答辩材料以及城市宣传影像资料的准备工作;积极联系相关部门,组织召开预验收部门联席会议,落实部门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质量强市宣传工作,依托日报、晚报、网络等宣传媒体,开展“城市质量精神”征集,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宣传城市质量精神的价值取向、目标追求,提升全社会对质量强市的知晓度。

2.组织实施质量强市绩效考核。按照质量强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出特色,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年度考核。进一步完善全市质量强市绩效考核体系,修订《市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签订各地年度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责任状,年底前组织年度考核。

3、加强质量强县(市、区)示范单位建设工作。根据省质量强县(市、区)指导意见,动员县(市、区)开展质量强县(市、区)建设,开展具有各地特色的质量强县(市、区)活动。

4、开展强企、强业达标活动。制定我市强企、强业达标实施意见,全面贯彻市《质量强企建设标准》、《质量强业建设标准》,今年全市5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达到标准要求,各县(市、区)至少要有一个行业达到标准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大质量强企、质量强业推进实施力度,要培育质量强企、质量强业的示范先导区。

5、大力推广卓越绩效模式。完善《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年内评审出1-2家市长质量奖,发挥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标杆带动作用,鼓励企业争创各级质量奖。

6、加大名牌培育力度。围绕促进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培育争创各级名牌,力争全市新增省名牌20个以上;力争在不同产业培育一批区域名牌,促进名牌产品由点向块发展;完善市名牌评价标准,今年全市市名牌新增60个左右;组织专家开展名牌对经济贡献率课题研究,形成名牌对经济发展贡献分析报告。

7、加大对企业质量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首席质量官、质量工程师等企业中高级管理层的培训,举办3-4期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联合人社局共同推动质量工程师在企业中的作用,加强关键岗位质量管理人员、检验员和一线员工的培训,举办3-4期关键岗位质量管理人员、检验员和一线员工培训班,不断强化企业一线员工的质量意识,提高员工质量素质。

8、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指导。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开展国有企业质量工作调研,争取出台我市《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质量工作的意见》;联合市经信委开展中小企业调研,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部署,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争取出台我市《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质量工作的意见》。

9、深化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按照要求推动质量信用评价向制造业企业覆盖,完成全部生产许可证企业、省名牌企业、省质量奖企业的质量信用建档工作,争取7家以上企业获得质量信用AA级及以上评价。加快完善质量信用管理网络系统,做好信用评价推广使用,适时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作为名牌认定、质量奖评选的重要依据,推动发改、经信、科技、银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等环节参考和应用质量信用报告,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激励惩戒机制。

10、积极开展宏观质量分析研究。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围绕五大产业,探索开展《产业质量调研分析报告》专题研究,分析我市重点产业质量状况与发展前景。完成全市的《汽车零配件产业质量发展分析》,组织专家开展服务业满意度调查、城市质量满意度调查活动,推动政府和相关部门解决城市质量发展中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做好履职创新、服务创新、监管创新,打造质量管理品牌

11、创新质量管理服务模式。完善全市质量管理专家库,构建质量管理服务平台,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邀请专家团队通过研讨交流、实地走访、现场诊断、建言献策帮助企业解决质量管理中的难题,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12、加强质量工作宣传。利用烟花三月经贸旅游节、运博会、质量月等活动,开展名牌企业贡献分析、汽车产业质量分析报告、卓越绩效高层论坛、各级名牌企业、质量奖企业公布,提升质量强市工作的影响力。

13、开展重点产品、产业的质量提升活动。开展质量安全主体承诺活动,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约谈活动。积极落实国家局、省局部署的电线电缆、儿童用品、学生文具、车用汽柴油、林木制品、化肥、节水产品、建筑防水卷材等8类产品的质量提升行动。

三、完善行政许可工作,强化产品监督管理

14、完善行政许可工作。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改革对接工作。做好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对不符合条件或质量不合格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建议撤销或吊销许可证。

第8篇

一、创新质量监督工作方式,完善质量监督体系

1、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15)要求,组织开展好全区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全区在建水利工程全部纳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有效监督管理之中,质量监督管理关口前移,确保我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2、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常态化。推动全区在建水利工程进行第三方检测的基础上开展质量监督抽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开展监督抽检,主要抽检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质量。对监督抽检中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建立抽检台账,督促工程参建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工程完工后不留质量隐患。

3、工程质量监督差别化。对区重点水利工程成立质量监督组,实行经常性监督,随时对工程实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大对民生水利工程和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水库、电站、堤防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大对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査,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项目反复开展检查,力求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突出对重点工程、质量管理薄弱工程以及质量行为不规范和社会信用较差的责任主体的监管,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完善各参建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主体质量行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根本要素,建立质量行为终身责任机制,实行工程建设质量书面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承诺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各项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因自身工作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在工程明显部位设立永久性标牌,标明参建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二、全力做好在建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5、做好新建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及时办理新开工项目的质量监督手续,对项目法人上报的项目划分和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质量检测方案进行确认和审核。对重大项目编制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明确重要隐蔽部位和关键环节,确定监督到位点,做好质量监督工作交底例会,规范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实时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达书面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6、做好重点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按照区水利局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做好重点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根据工程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

三、切实加强质量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7、继续推进质量监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按照“专业、精干、效能”的原则以及水利建设任务等情况,合理配置质量监督机构人员,抽调思想品德过硬、业务精通、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质量监督队伍,切实加强工作力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8、建立工作经费保障制度。质量监督工作经费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配备必要的工作仪器设备,改善质量监督机构工作条件,确保质量监督机构独立开展工作,履行工作职责。

四、加大整改跟踪检查力度和强化责任追究

第9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监督 监督职能 控制 发展方向

中图分类号:U4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30-0164-01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职能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程序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职能,需要对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和参建各方主体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通过使用质量监督措施,提升行政执法力度,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监督程序,按照程序进行工作,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质量监督不仅只是对建筑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与控制,还需要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有效的实现质量监督的最终目标。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需要不断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需要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流程,对监督方法进行创新与改革,质量监督人员、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需要相互合作、相互协调,避免出现越权监督及阻碍生产的行为,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工。

2、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不够完善

在建筑行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工程质量监督立法还存在一定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比较差,部分法律法规条款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但是,执行性却非常差,甚至出现相互矛盾的现象,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无法有效执行,因此,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2.2 执法存在一定问题

现阶段,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法律法规存在较多的问题及不足,没有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及配套设施,建筑市场比较混乱,经常出现很多违法乱纪的现象,无法对其进行很好的管理。并且,部分区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执法不到位或者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的,因此,加强法律法规执行力度,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势在必行。

2.3 建筑|量管理责权不明确

目前,部分建筑管理部门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权责不够明确及细化。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是事业单位,但是由于经费原因,无法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及积极性,又因为权责不够明确,很多监督人员对存在的问题无法进行管理。而且,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不够配合,无法落实及执行,不能很好的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2.4 监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由于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任务比较繁多,需要对涉及到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因此,对质量监督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其不仅具有丰富的设计及施工经验,还应该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但是,在具体工作中,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无法满足要求,配备比较随意,严重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控制及发展

3.1 完善立法和执法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完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确保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高效性及科学性,对于不符合实际情况或者存在缺陷的部分应该及时的予以修改,保证其符合实际施工标准,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并且不断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有法可依的状况,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应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法律条款,依据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加强对建筑质量监督人员的管理,切实提高监督人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监管手段的能力,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规范建筑市场。

3.2 提高监督人员素质

任何工作都离不开人,质量监督工作也不例外。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需要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良好的工作人员,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通过不断的努力及完善,提高自身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保证质量监督工作更加合理、科学。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自身素质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应对工程参建各方人员一视同仁,对各个工程一视同仁,不吃、拿、卡、要,不态度恶劣,只有这样,参建各方人员才能更容易接受你提出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改正。

第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应该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提高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建筑行业比较复杂,工序、工种及人员较多,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并且具有多元化、多样化的特征,为了有效的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必不可少,这样才能促进监督工作更好进行。

第三,强化教育培训。对监督工作人员应该进行不断的教育与创新,不断提高其自身技术水平及专业知识,通过不断自我完善,提高监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更好的行使监督职能。

3.3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

加强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需要各个部门相互合作,因此,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了保证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应该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个部门的义务及责任;第二,根据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体系,同时,省级部门应该对该地区市、县级地区进行不断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市、县级的质量监督部门应该对建筑工程具体的工作进行落实,执行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管理体系及相关制度进行;第三,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应该进行年检,并且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和考评,有效的促进其健康发展。

3.4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功能

社会监督对建筑工程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构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过程中,社会舆论及社会监督占主导地位。现阶段,社会经济不仅仅需要依赖法律法规,还需要一些社会力量才能健康稳定的发展。所以,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解决,打造高质量的工程,建立完善的监督体制,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完善立法和执法、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功能,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第10篇

关键词:产品;监督抽查;抽取样品;工作要点

样品作为独立存在的个体,是实验室检验工作的主要对象。抽样是一项质量检验的专业技术性工作。它作为一种检验方式,在产品监督抽查工作中,较为常用。抽样分为系统抽样、随机抽样等方式,主要用于不同检测标准的检验工作中。抽样在检验工作过程中尤为重要,其检验环节的好与坏直接影响着产品检验工作的成败。因此抽样的真实性和完整度直接决定着检验工作的是否能够有效展开。

1规定具体的抽样方案

在产品质量监督的抽样中,较为常用的是随机抽样,这种抽样方法有助于更真实地反映产品质量。针对不同类别的产品,在抽样之前应编制好不同类别样品的随机抽样方案,这方案包括对产品批次和抽样方式的规定以及抽取样品量的大小等内容,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对于特殊情况的要对运输和储存的要求做好规定,以免影响抽取样品的质量。编制抽样方案存在两种情况:a.在产品标准中抽样方案已有具体规定的,应按照产品标准规定执行。b.产品标准没有规定抽样方案的,应针对抽取样品的具体情况,参照国家有关的抽样标准研究确定可操作的具体方案。确定抽样方案时可参考国家质检总局制订的《××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和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抽样相关规定要求。具体抽样方案的设定要能保证抽样人员所抽取的样品能够代表一部分样品的显著特征,所抽取的样品量也不仅仅是为了抽取而抽取,要能够满足需求并且反映真实的样品情况。若未制定抽样方案或抽样方案的制定不能很好地为抽样工作进行指导,那么不利于抽样人员进行产品抽样。

2抽查产品种类的确定

抽样人员在进入企业后,应首先与企业人员沟通交流,说明来意,进入现场查看,了解企业产品生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在监督抽查中,抽查产品种类必须按行政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令规定进行。到现场抽样时,首先必须确定企业有生产或销售规定中的产品种类才能进行抽样,所抽取的样品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在生产企业中,产品抽样地点通常在成品仓库,抽样时应明确区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抽查产品必须为经企业出产检验合格后的产品,未经检验产品、不合格品或次品不能作为抽查产品的对象。在流通领域,产品抽样地点通常在企业仓库或营业场所,所经营产品未经特别标明都视为合格品,可作为被抽查产品。

3产品检验批量的确定

所谓产品检验批是指一批作为检验对象而聚集起来的即将提交检验的产品,批量即检验批中单位产品的数量。通常情况下,同型号、同等级、同类型的,且生产条件和生产时间基本相同的单位产品才能组成同一个检验批。对此上级监管部门在下发要求时会做出详细的相关规定,,这就要求抽样人员在进行产品检验时按照监督文检的规定进行,产品批量和产品种类都要符合国家标准,满足产品属性所要求的限量值。

4实施产品抽样

在实际工作中,随机抽样是较为常用的的方式,但是实际上却在方法上有所不同。常用随机抽样方法有4种方法,简单随机抽取较为常用,但不能保证抽样结果的准确性。系统抽样法、分层抽样法抽样结果存在一定的系统性,能说明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样品所反映的特征。整群抽样法的抽样结果呈现多样化特征。这四种不同的抽样方法适用于不同标准的抽样方案。抽样的随机性要求在选择的随机抽样方法时,应能使总体的每个产品都有相同的被抽机会。抽签、查随机数值表或掷随机数骰子等方法都是不错的随机抽样方法,每个个体被抽到的机会都是相同的。不同产品种类和不同产品种类都存在抽样方法上的差异。因而抽样人员要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在执行抽样前仔细阅读抽样方案的相关规定和产品标准等,避免出现个人失误影响抽样结果,并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抽样。

5抽样单信息填写

抽样单信息填写是对抽样工作的详细记录,作为是产品监督检验工作的原始凭证之一,是追溯产品情况的依据。因而填写抽样单时要将检验所需的信息填写完整,为了方便而简略填写很可能直接影响检验工作的开展。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进行行政处罚时,抽样单上产品标注的方式不一致或抽样日期等问题,往往直接引起执法部门与受处罚单位争议。因此,抽样单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和规范化,字迹清晰,有利于后期质量检验工作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监督抽取样品的单子须填写各类信息,包括任务来源和受检产品信息等信息,完善抽样单位所需信息,在填写过程中遵循真实有效的原则。

6样品运输和储存

抽取样品应封样,封条应双方签名、盖章,封样应牢固、有效。无论检验用样或备用样品,在抽取过程和封样后的运输储存都应按产品标准和产品说明的运输储存条件管理,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需低温保存的冷冻食品,抽样单位应配备符合温度要求的车用和储存用冰箱;有防潮要求的产品应采取符合要求的防潮措施处理;对于保质期短的样品,应使样品在保质期结束前完成产品检验规定程序;对于其它有特殊运输储存要求的产品,其样品都应按规定要求妥善管理。同时,要求防止运输储存人为损坏,做好样品流转过程每个环节的样品接收检查和管理记录。

7其他工作要点

除以上所谈及之外,考虑到抽样现场人员复杂,环境喧闹以及抽样人员外出时间较长等情况导致抽样人员易情绪化,易导致抽样过程中出现差错或应查未查等过失,极易被产品质量差的企业主趁机利用逃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逃避处罚。错误的抽样程序、错填抽样单等不经意间发生的错误都有可能导致整个监督抽查工作失去效用。因此,抽样人员在进行抽样工作时应保持高度的认知和敏捷的思绪,认真负责,按照标准程序和规范要求确保抽样工作的顺利完成。上级相关部门也应重视抽样工作,挖掘并培养专业性的技术人才上岗进行抽样工作,提高抽样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对待工作的积极态度,做好抽样工作,促进产品监督抽样工作的有效实施。

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样的实际工作中,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始始终是以抽样工作的开始为代表。抽样是产品监督抽查工作的第一步,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抽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着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谨以此文通过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样工作的重点和常见问题进行归纳总结,以便抽样工作人员的借鉴,希望能为产品质量监督和抽样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标准化实施贡献绵薄之力。

作者:房泽辉 单位:甘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参考文献

[1]赵卫东.质量技术监督抽样调查中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科技创新导报,2011(34).

第11篇

(一)乡(镇)监督检查对象

(二)专业监督检查对象

1、工业、能源专业:煤矿、机械铸造盛有限公司、彩陶制品有限公司、建材加工有限公司、铸造有限公司、实业有限公司。

2、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专业及建筑专业:煤矿、彩陶制品有限公司、建材加工有限公司、铸造有限公司、物流有限公司、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劳动工资专业:中国农业银行支行、国土资源局、机械铸造盛有限公司、建材加工有限公司、第四中学,初级中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贸易专业:物流有限公司、贸易有限公司、贸易有限公司。

二、统计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贯彻落实统计法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情况,有否强令或者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有否不顾客观事实,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等方式确定统计数据;有否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二)有否违反统计制度和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五)是否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

(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七)是否自觉支持、配合各种统计调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等。

(八)检查2013年度和2014年相关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以及统计基础工作。

(九)各乡(镇)企业站是否执行村(居)、企业起报制度,工业数据是否与原始记录、台帐相一致。

(十)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事项。

(十一)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回访:去年被检查单位的整改的落实情况,有关被处罚单位的整改情况等。

三、统计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由统计局相关职能股室组织实施。

四、统计监督检查的时间

今年统计监督检查及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回访从2014年5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具体检查时间由统计局另行通知被检查对象。

第12篇

一、推进减税降费工作,减轻企业负担

(一)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出台支持复工复产涉企收费优惠政策、原有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和小微企业信贷优惠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确保让企业得到实惠。加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领域涉企收费行为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开展商业银行金融收费检查“回头看”,巩固检查成果。(5月—6月开展自然资源、人防、中介机构专项检查;7月份开展商业银行金融收费检查“回头看”工作)

(二)加强能源领域价格收费监管。开展水电行业价格收费专项检查,以能源领域为重点,检查相关价格收费和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坚决取消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违法违规收费,降低企业用能成本。(4月份开展供水、供电专项检查)

(三)开展“进企业、送服务”活动。走访20家企业,倒查涉企收费情况,查找梳理涉企乱收费现象,纠正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帮助企业解决实际价费问题,确保企业充分享受到降费红利,助力企业健康发展。(8月份开展“进企业、送服务”活动)

二、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保证市场价格稳定

(一)加强防疫物资价格监管。疫情期间,密切关注口罩、消杀用品等防疫用品药品以及防控物资机器设备、原辅材料等市场价格,实现防疫物资全链条监管,及时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疫情期间,坚持每日巡查,加强防疫物资价格监管)

(二)加强猪肉等农副产品价格监管。加大对猪肉、粮油、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疫情期间,坚持每日巡查,加强猪肉等农副产品价格监管)

第13篇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两员”有关制度

修订完善印发“两员”例会制度、学习制度、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两员”工作规范有序,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积极组织“两员”参与纪检监察工作

一是注重发挥“两员”熟悉基层的优势,通过“两员”拓宽信息渠道。每位“两员”每月底前向纪检监察机关书面提供一条有价值的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建议、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案件线索以及窗口机关事业单位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存在的问题等)。

二是注重发挥“两员”的专业特长和社会影响力优势,组织“两员”开展源头治腐工作调查研究、参加有关案件的调查、政风行风、效能监察、执法监察等监督检查等,同时将参加活动情况进行收集整理,结合全县各行业、系统热点、难点分析思考撰写出1到2份有一定价值和分量的调研报告或调查报告。2012年将分批组织部分“两员”参与民生工程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建设用地专项清理、教育收费、卫生医疗、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惠农政策执行、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参加有关接待和案件调查;参与三项民主考评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深入源头治腐工作牵头部门围绕源头治腐工作开展调研等。

三是注重发挥“两员”身份特殊的优势,主动接受“两员”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选择在部分窗口单位和部门召开座谈会,通报委局和该窗口单位工作情况,听取“两员”的意见和建议。

三、密切与“两员”的联系,为“两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一是根据“两员”的工作性质和专业特长,将“两员”划分为举报案件组、党风党纪调研组、纠风执法效能建设监察组等,并与相关的职能室挂钩,日常工作由相关职能室联系,安排重大活动由监察综合室统一组织协调。

二是为“两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如提供学习资料、有关文件、业务刊物等。

第14篇

一、着力“六个转变”,积极探索财政监督工作转型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围绕十改革精神,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努力推动财政监督工作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探索财政监督工作转型的具体方法和路径。一是由事后检查向全过程监督转变。按照大监督理念的要求,发挥好专职监督机构的牵头、组织、协调和各职能科室日常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办法,研究构建财政管理全程风险控制体系,将财政监督嵌入日常财政管理全程中,全程监控风险较大环节,避免出现较大风险事项,将财政管理风险最小化。二是由检查资金使用合法性、合规性向注重检查政策执行情况转变。在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找准财政监督的关键点、切入点,重点关注政策执行情况。三是由单兵出击向集团作战转变。整合监督资源,建立信息共享、沟通顺畅的监管合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四是由随机检查向问题导向检查转变。做好查前调研,研究被查对象风险控制薄弱环节所在,提高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五是由手工检查向监督信息化转变。充分依托“金财工程”建设,探索监督信息化改革,尽快构建财政监督检查信息化平台,提升监督技术手段,实现动态监督、实时监督。六是由检查处理型向促进管理型转变。探索开展绩效监督,实现由查错纠偏的检查处理型向以查促管、以查促改、查外促内的促进管理型转变。

二、突出预算监督重点,着力发挥财政监督职能

结合新形势下财政监督对促进财政改革、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工作。在日常监管中突出财经纪律,有重点地督查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把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改革之中,进一步推进财政监督成果综合利用机制。确保纵横联运、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出实效,促发展。

(一)围绕强化预算监督,重点监督财政支出。一是健全和完善预算编制监督机制。全程参与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预算编制原则和有关开支标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及对以往检查成果的运用,对县级部门预算单位的收入预算确定,购置费、大修费、专项业务费、政府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加强事前监督。二是重点关注预算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日常监督中贯穿“整顿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识,继续开展县级机关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同时把部门决算核查列入检查内容。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小金库”问题等情况的检查,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处罚,实施责任追究。同时强化监督检查成果利用,建立预算执行检查结果反馈机制,把检查成果作为编制预算的重要考虑因素,切实提高预算单位规范执行预算的力度和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检查,加大对“八项工程”涉及的重点领域、民生支出热点项目的重大专项资金检查力度,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挥实效。四是进一步拓宽监督视野,开展绩效监督。针对绩效监督项目的特殊性,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实施“过程监督”,保障合规性、合法性,控制薄弱环节,降低潜在风险。探索规范、高效的绩效监督方式方法,注重绩效监督成果运用,从完善制度和政策的层面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建设性和前瞻性作用。

(二)围绕财税政策执行,重点监督财税收入。一是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依法查处政策性违规、社会重点关注等问题的财税收入违规行为,维护国家财税收入政策的严肃性。二是通过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非税收入征管,积极探索建立稳定长效的收入监管机制,建立贯穿财政收支管理全过程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

(三)围绕提升财政内部管理,着力财政内部监督。继续组织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局党组要求对局机关部分业务科室和镇(区)财政所(局)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不仅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更注重从体制、制度、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政策执行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分析研究问题,促进财政部门内控机制的完善,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围绕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加强会计监督。按省厅会计监督的要求开展对公共交通行业联动项目的检查。结合科技专项经费组织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强化对企业执行会计准则、重大财税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将处理处罚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加大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成效。

(五)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盯“小金库”治理不放松。一是构建和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进一步增加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资源共享,发挥各自监管的特点和优势,形成监管合力。二是进一步增强日常监管机制,把“小金库”治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

(六)抓好举报案件的核查,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本着“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的原则,认真核查群众举报案件,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三、完善措施,大力推进内部管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内部职责分工,规范检查和审理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二是要高度重视基础数据的收集和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加强调研和信息工作,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交流监督工作经验,做到调研与服务相结合,积极发挥有效监督和促进规范的作用。三是实行财政监督成果综合利用和动态管理,进一步执行财政监督成果利用情况定期反馈和回访制度,使回访工作常态化,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四是建立健全业务交流制度,通过各业务管理机构和专职监督机构之间建立常态化的双向业务交流,不断促进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职能的有机融合。

第15篇

1、认真贯彻十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以十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科学谋划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积极改进监管方式、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努力把十精神落实到为民监管的具体行动之中。

2、抓好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全面完成纵向和横向监管事权责任划分。推行网格化监管,实行“片警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推行综合执法和标准化执法,实现监管全覆盖。推行错时执法,实施全时段监管。采取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站(所)、与其他基层单位合署、聘用人员单独派驻等方式,推动县(市、区)政府加强乡镇(街道)监管网络建设。适时召开乡镇(街道)监管网络建设现场会。

3、全面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制定风险会商办法,实施和完善风险会商制度。建立风险会商情况定期上报和情况通报制度。探索建立健全风险信息管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处置等机制,建成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4、抓好药品流通使用监管。以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经营行为。做好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管理权限调整工作,完善修订零售药店许可程序和GSP认证程序。继续实施药品零售企业安全信用分级管理制度试行工作,全面提升企业经营条件和规范经营行为,推动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和流通领域的结构调整。深入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强化基层建设,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监管手段,以创建活动推动药品监管工作效能提升。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中国药品电子网作用,完善配送企业档案,实现精细化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有效利用监督抽验技术手段,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药品流通使用安全风险评估会商,不断完善安全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5、加强安全监管调查研究。搞好中药材质量、化妆品经营、药用辅料、药包材、处方药、性用品、小餐饮等领域监管的调查研究,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监管制度。

6、大力加强药品生产监管。强化对药用辅料、中药饮片及中药制剂、特殊药品、药品委托生产(检验)的监管,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将市、县两级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药用辅料企业信用档案建设。按时完成新修订药品GMP认证。所有在产无菌药品企业(车间)和50%的其他企业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强化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继续推进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和全过程监管。完成国家和地方新增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工作。做好中标基本药物备案工作。强化风险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推行约谈、“黑名单”、质量受权人制度,抓好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落实责任。

7、抓好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规范完善经营许可行为,科学划分市、县权限,规范流程,严格标准、积极做好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上年度信用评级差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推进信息化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加强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充分调动市直医疗机构上报积极性,提高均衡度和严重报告比例。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建立检查员库,加强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8、抓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全面推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和产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督促企业落实重点原料登记管理、原料供应商审核、索证索票等要求。加强对高风险品种和重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管理,深化保健食品化妆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建立化妆品产品备案事后监督检查机制。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力度。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9、抓好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完成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季度检查制度。开展学校周边、旅游景区、重要街道、窗口地带等重点区域餐饮安全整治。在有条件的餐饮单位推行“厨房亮化”工程。认真做好“十艺节”等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和重点品种综合治理。

10、深入推进安全示范创建。拓展示范创建的广度和深度,继续开展示范县(市)、乡(镇、街道)、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创建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

11、提升药品稽查工作效能。完善12331举报投诉运转机制,完善协同办案机制,完善联合打假治劣机制,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利用互联网、邮寄和物流渠道销售假药案件;集中力量开展对安全风险大的重点类别和突出问题的专项稽查活动;科学推进药品抽验工作,加大对违法广告药品的监测力度和监督抽验力度;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加强稽查队伍与能力建设,规范稽查执法行为,多措并举全力提升稽查工作效能。

12、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继续组织实施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努力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综合监管能力。在市县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继续开展药品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抓好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各类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从业药师、药品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3、加快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展规划执行中期检查,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做好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资质扩项工作。提升检验检测和审评认证能力。加强县级药品快检能力建设,统一制定检验项目、检验设施、操作规程等标准,建成高质量的标准化县级药品快检机构。

14、加强食品药品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集审批、监管、抽验、应急、处罚、服务于一体的行政执法、信息监测、政务公开、内部管理、决策支持、应急管理等六大信息应用系统,尽早实现与上级局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形成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

15、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建设。大力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说理性执法文书制度实施和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强化执法责任落实,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抓好普法工作。

16、提高机关政务工作水平。提高工作统筹协调性。完善督查督办和年度考核机制,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公文处理。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加强行政受理服务工作。

17、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系统开展“践行监管为民理念、推进诚信监管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打造“饮食用药安全为先”服务品牌。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推进全系统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实现进位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