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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经信协[2017]128号
各市经信委(青岛市发改委)、节能办:
为做好2017年全省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省政府节能办制订了《2017年全省节能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2017年,全省节能工作要认真贯彻省政府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继续做好“加减法”,努力践行“节能、低碳、循环、绿色”四个目标,突出能效提升三重点,推动工业绿动力三拓展,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三环节,注重循环经济“三领域”,搭建节能环保产业“三平台”,做好工作措施“三保障”,确保完成年均降低3.66%的节能强度任务,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6.5%,节能环保产业实现销售收入7100亿元,全省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1.分解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国家《“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担。
2.实施目标考核。组织开展各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现场评价考核,迎接国家对省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17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目标差异指标考核。筹备召开节能考核奖励电视会议,表彰奖励节能先进典型。修订《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调整充实内容,加大考核力度。
3.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用电情况和高耗能行业能耗数据分析,定期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密切关注影响完成节能目标的不确定因素和潜在障碍,及时落实节能降耗预警调控制度。
二、推进重点行业节能管理
4.强化源头控制。制定出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管理办法细则,从源头控制新增能耗。
5.加强调度分析。探索建立电力、钢铁、化工、石化、有色、建材等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统计体系,召开重点用能行业节能座谈会,掌握用能情况及变化,研究解决关键共性问题。
6.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协调推进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工作,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
三、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行动
7.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评价体系。制定《重点企业节能基础管理评级办法》,把评级评价结果,将作为评选节能先进单位和优秀成果,推荐申报节能支持项目,享受财税优惠政策的条件。
8.继续实施节能管理数字化工程。实施“互联网+工业节能”工程,在重点行业建设一批企业能源管理中心,推进节能管理信息化工作。
9.持续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组织好重点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按照《山东省能源审计管理办法》,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企业进行责令能源审计,分行业分年度对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根据企业用能现状,及时调整重点用能企业名单。老院使用太阳能集热系统,创建一批太阳能应用示范市县。继续举办第十二届中国(济南)国际太阳能利用大会暨展览会。
18.支持发展合同能源管理。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配合工信部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举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接活动,推动节能服务业发展。
19.加快节能环保燃油推广应用。打造山东地炼“国V+”节能环保燃油自主品牌,提高燃油能效水平,控制和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和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六、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20.强化行业管理。落实“十三5E"规划,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在节能环保产业管理上有突破,做到有统计分析,有行业活动,有典型示范,有政策推动。
21.促进节能环保产融合作。在全省范围内筛选200个节能环保重点项目,联合省金融办、人行济南分行,适时召开银企对接会。
22.推进节能环保产品装备供需对接。围绕高效节能电机、高效泵类、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节能环保领域,适时组织召开2―3次专业性、针对性强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对接会,联合省环保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全省节能环保产业电商服务平台。实现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线上”、“线下”精准对接。
23.培育节能环保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专业化节能环保研发机构、骨干企业、服务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a品检测、制造服务等方面加强上下游合作,形成10家公共服务平台。
24.开展“水效领跑者”行动。根据工信部关于做好“水效领跑者”一企业引领行动部署,在纺织、印染、味精等5个行业推荐一批企业申报“水效领跑者”。
七、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25.实施绿色制造“十百千”工程。制定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到2020年,争取创建10个绿色园区、100家绿色工厂,开发1000种绿色产品。根据工信部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申请指南,组织前期基础好的园区和企业,率先启动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工作。
26.组织实施好绿色制造专项。跟踪2016年项
四、实施节能产品推广行动
10.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加快高效配电变压器开发和推广应用,鼓励淘汰高耗能变压器,推广应用高效变压器,提升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促进配电变压器产业转型升级。
11.实施高效节能电机能效提升工程。大力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电机,继续做好节能电机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
12.实施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推广计划。在全省集中实施一批起点高、见效快、节能效果明显的示范工程,提高各领域照明节能水平,提高产业中高端产品供应能力。支持LED产业联盟成立,做大高效照明产业,提高科技水平和工厂化水平。
13.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落实国家和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公布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变压器、半导体照明产品等终端用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树立节能低碳标杆,在地炼、焦化行业开展“能效领跑者”活动,鼓励用能单位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强制性地方节能标准,支持用能单位积极参与国家能效领跑者指标和标准制定工作。
14.抓好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落实国家能效标识相关政策,鼓励终端能效产品生产企业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加强节能产品认证,鼓励高效照明产品、太阳能光热产品、节能电机和变压器等企业开展节能认证,力争新增节能认证证书800张。
五、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
15.推动工业绿动力拓展。组织召开全省“工业绿恿Α奔苹现场推进会,推动“工业绿动力”计划从试点城市向全域面上推开拓展,从锅炉改造向重点行业、企业、设备拓展,从太阳能工业热利用向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领域拓展,努力将其打造成我省工业节能的一个品牌和总抓手。
16.积极推广高效环保锅炉。制定六项“工业绿动力”计划系列地方标准、建成全省高效煤粉锅炉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支持一批高效环保锅炉示范项目、建设一批太阳能工业热力系统、培育一批锅炉装备制造企业、推广“好炉+型煤”模式、形成高效煤粉制备和供应服务体系。
17.实施“爱心阳光工程”。支持学校、医院、养目实施进展,会同财政部门继续支持绿色设计平台建设、绿色关键工艺突破和绿色供应链构建。
八、推动循环经济纵深发展
27.抓好《条例》贯彻。以《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精神和要求为指引,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探索资源产出率统计核算方法,研究制定加快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再制造产业发展意见。
28.做好经验提升。《山东省循环经济典型模式目录》,为各行各业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借鉴;要及时,对现有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搞清现状,分类指导,对到达验收时间的国家和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进行验收。适时召开“410”(10个园区、10县市、10个城市矿产试点、10个再制造试点)经验交流会。评选2016年循环经济年度人物、十件大事和循环经济创新成果。
九、探索资源综合利用新路径
29.强化目标考核。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解落实到各市,纳入各级政府节能考核指标。
30.加强统计分析。与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的沟通配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确定统计对象,完善报送制度,确保数据的及时、完整、准确。
31.抓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落实国家关于废钢铁、废旧轮胎、废塑料、废矿物油、再生铝、建筑垃圾等行业准入条件,争取更多的企业列入行业公告名单。同时,加强对已公告企业的监督检查,掌握其生产经营和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并按时将检查结果逐级上报。
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
32.制定出台《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会同省环保厅制定出台《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抓好“四个一批”:公布一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以及未完成年度或进度节能目标任务的强制审核企业名单;会同省环保厅备案一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咨询服务机构,并实行动态管理;评估验收一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项目;公布一批清洁生产专家名单,建立省级清洁生产专家库。
33.持续做好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加快实施《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确保今年3 15家企业完成425个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目标。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时分解相关任务,推行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进造纸、印染等11个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高水重复利用率,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一、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
34.完成国家发改委赋予的节能监察和异地核查工作。重点做好中央预算内项目实施情况的异地核查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5.承接工信部部署的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任务。主要围绕落实国家工业能效赶超行动要求,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能效水平专项监察,全面提升重点行业终端能效设备用能水平。
36.做好重点行业企业能耗限额专项监察。配合国家和省去产能政策,在加大对国家公布的产能过剩行业能耗限额监察基础上,把我省确定的炼油、轮胎、化工等行业作为监察重点,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37.持续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工作。重点对列入国家“百千万”行动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监察,加强对区域能源消费总量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的控制管理,推动实现“双控”目标。
38.探索开展综合执法。尝试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与节能关联度较高领域的综合执法监察。
39.开展联合执法。与住建、交通、质监、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营造全社会节能执法浓厚氛围,实现节能执法全领域、全覆盖。
40.加快监察立法。加快推动《山东省节能监察条例》立法进程,为全省节能监察提供法律保障。
十二、加大节能宣传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全区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巩固、提升、精细化”深化年活动的要求,积极转变思路,立足全局,统筹好各个节能领域(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各社会领域),把握好三大节能方向(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协调好多种工作方式(政策激励、节能预警、重点项目、节能执法等)。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与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节能长效机制,确保均衡持续地实现全年节能目标。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全区节能工作主要目标:全区万元GDP能耗比2011年降低3.7%以上,新增能源消费量完成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万元GDP电耗比2011年降低3.7%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11年降低5.32%以上,万元GDP取水量比2011年降低2.09%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比2011年降低2.09%以上,主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2%以上,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单位10家,完成市下达的绿色照明产品推广任务。
三、2012年节能重点工作
(一)完善节能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一是搞好纵向衔接。全面总结我区“十一五”及2011年以来节能工作实际情况,根据《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区节能目标评价考核体系,研究探索推进节能考核从事后算总帐向事前预测、事中监控转变。二是搞好横向统筹。节能工作思路及评价体系建设从以工业为主向全社会节能转变,从单项改造向系统节能转变,用能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节能长效机制。
(二)强化目标考核奖惩和政策激励。一是对各镇办、区直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进行2011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实行严格问责和“一票否决”。公布2011年度节能目标考核结果,表彰一批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与各镇办和重点用能企业签订2012年节能目标责任书。二是加强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加强工作情况调度和检查督导,定期公布节能指标完成情况。三是加大中央、省、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的争取力度,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奖励和激励政策,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税收、金融对节能的支持力度。
(三)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一是项目开工建设坚持“能评前置”,充分发挥节能减排在项目策划方面的引领作用,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耗增长,同时抓好项目竣工后的能评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实现预定节能量。二是严格落实区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新增能源消费总量预告预警制度,建立和完善事前、事中监督和调控力度。三是发挥市场作用,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开展低碳试点。推进《2011-2015年重点产品能耗定额》标准的宣传和落实工作,以先进的节能标准引领产业升级改造,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倒逼机制。
(四)积极推进结构调整。一是要继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根据我区产业特点适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扩大淘汰范围,巩固南部工业区升级改造和“两炉”企业治理成果,加大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不断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落实综合配套政策措施。二是要加快节约型产业体系建设,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撑、都市农业为补充的产业体系。以提高技术含量和加工深度、拉长产业链为重点,培育一批适应市场需求、拥有核心技术、资源消耗低的优势企业和产业,促进新材料、精细化工、电子信息、机电装备等产业跨越发展。三是积极响应市“节能改造年”活动,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深入挖掘节能改造潜力,把节能改造项目、投入量分解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单位和每个项目。加强项目调度和工作指导,确保完成市里下达的改造任务。四是有序推进产业转移。以建陶产业过剩产能转出为突破口,进一步探索和创新产业梯次转移的方式,推进企业发展总部经济,将生产环节对外转移,加快宁夏石嘴山等地工业园建设,不断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五)强化项目建设,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一是继续抓好节能重点项目建设,坚持靠项目支撑节能降耗和经济发展,把符合科学发展观、新型工业化道路和我区特色产业政策的各种资源要素充分调动起来、形成合力,在推动和落实具体项目上下功夫,使之变成现实生产力。重点加强100家重点用能企业和重点监控企业节能管理,着力培育一批能效标杆企业。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省、市财政资金扶持计划,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强化企业节能主体意识,深挖节能潜力,加大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力度,以建材、钢铁、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强重大节能环保技术应用示范。三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通过引进先进的节能服务公司、培育骨干节能服务企业等模式,积极搭建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平台,定期组织合同能源管理供需见面会,促进合同能源管理为主体的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六)强化重点用能企业和重点领域节能。一是强化重点企业节能管理。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完善基础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实施能源审计,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挖掘节能潜力。实施节能人才培训工程,对基层节能管理人员进行节能政策法规、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专题培训,对重点用能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按照节能属地管理原则,理顺与驻地大企业的工作关系,加强联系、摸清家底、力求实效。二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好相关管理制度,如能源管理负责人登记备案制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网上直报制度、能源管理师制度以及我区特色的节能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培训制度,坚决淘汰列入国家、省淘汰目录的高耗能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三是深入推进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公共机构节能、农村和商贸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积极开展各领域节能低碳行动,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不断提高节能标准执行率和工程质量;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合理配置城市各种交通资源;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快公共机构办公区节能改造,开展机关节能低碳行动;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节能机械及设备,推进农村节能型住宅建设;在零售业等商贸服务和旅游业加快设施节能改造,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引导消费行为。
(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打造节能亮点工作。一是根据我区产业特点加快实施循环经济,建立循环经济工业体系,推出以山铝赤泥治理与综合利用项目、鲁烨工贸的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等为代表的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及示范技术,着力抓好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等重点工程。二是继续把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作为我区特色工作深入开展。2012年除完成市里下达的任务目标外,着重考虑在我区化工、机械企业的深入开展,争取在宾馆酒店领域有所突破。同时进一步加强清洁生产咨询服务体系的规范和建设工作,加强清洁生产技术交流,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抓好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做好每年两个批次的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工作。寻找资源综合利用新的增长点,积极做好资源综合利用网上直报试点工作,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信息系统加强统计分析和监督预测,帮助企业做好优惠政策争取工作。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完成我县 “十二五”规划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根据省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要求和任务,为切实抓好今年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结合具体实际,现提出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精神为指导,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为依据,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进一步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加强用能管理,扩大宣传教育,落实节能措施,搞好典型示范,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改善全县公共机构用能现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县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
二、主要目标
2014年,通过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使全县公共机构和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明显增强,用能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用能管理水平有进一步提升,节能技术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节能采购、建筑节能改造、能耗监测平台和统计体系建设等工作扎实推进,努力完成今年各公共机构自行加压的节能承诺项目。根据今年省、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近三年来公共机构用能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指标为:以2013年能耗为基数,实现全县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零增长,人均水耗同比下降4%的年度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努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组织机构建设,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职能科室和工作人员。组建全县公共机构工作QQ群,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形成覆盖全县的节能工作网络体系。二是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与县节能办的联系和沟通,在县节能办的指导和协调下,合力推进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科教文卫体等部门的节能指导和协调工作,要求在抓好本级节能工作的同时,管理好本系统的节能工作,指导和组织本系统公共机构建立节能管理机构,落实具体人员,负责能耗统计和节能管理等工作。
(二)夯实基础,认真做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工作。一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采取专家授课、网上自学、座谈交流、个别指导等多种方式,并学习和掌握2013年8月制发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培训手册》,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能耗统计工作的管理,从统计软件维护、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等基础性工作入手,对统计汇总的数据要认真进行数据审核,按规定时间完成全县能耗数据半年报、年报的报送工作,提高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三是加强全县公共机构名录库管理,开展全县公共机构用能设备的调查工作,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提供准确全面的基础信息,扩大能耗统计覆盖面。四是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将不定期地对各公共机构的统计台账及统计数据进行检查与核实,对未建立规范的能耗统计台账或虚报、瞒报、谎报统计数据的要按《统计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措施,切实抓好资源能源使用的常态化管理。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常态管理和动态掌握,扎实做好日常工作。一是在节约用电上,积极推广节能高效照明灯具,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降低办公设备待机能耗。要优化空调能效,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二是在节约用水上,积极推广使用节能器具,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修管理,严禁跑冒滴漏,坚决杜绝长流水。三是在节约汽车燃油上,实行定点加油,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各公共机构要建立单车油耗台账,对公务用车实行百公里油耗考核制度。继续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开和网上报备制度,努力降低公务用车油耗。
四、加强宣传,提升和扩大节能工作的影响力。一是抓好公共机构节能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充分利用工作简报、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媒介宣传节能知识、节能产品及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渠道畅通、覆盖全面、多元化、多层次的宣传教育体系。各媒介要发挥各自优势,搞好节能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宣传节能典型,对严重浪费资源的单位和现象予以曝光。二是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节能宣传活动。认真举办“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动员各公共机构及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互动,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制作节能小贴画或提示牌,张贴在各单位用能设备设施的显目位置,提醒干部职工自觉养成良好的用能习惯,增强节能意识。
五、运用科技,加快传统设备改造升级和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各公共机构要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依靠先进的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进改造升级。一是抓好绿色照明工程。各公共机构要完成照明灯推广任务,推广使用高效照明节能灯具,除特殊场合外节能灯使用率达100%。二是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抓好教育、卫生等系统单位的节能改造,选择1—2个单位,开展对学校、医院的供热系统进行节能改造试点,积极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等节能新技术。三是抓好新建筑节能的监管>!建筑工程项目依法实施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的规定和标准,采用节能型材料、设备和产品。积极组织开展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四是加快建立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开展对机关大院办公楼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的调研试点工作,完成平台建设经费预算计划编制,力争明年对机关大院办公楼实施能耗监测,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不断提高公共机构用能管理水平。
六、典型引领,抓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在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要注重工作创新,力争在节能管理、技术改造、节能措施、分户计量、宣传教育等工作 上有新的突破。继续推动节能典型示范单位的创建,做好示范单位的发现、遴选、推荐工作,重点做好教育、卫生等系统节能示范点建设,逐步形成公共机构节能建设示范平台。在国税局通过2013年创建省级示范单位的同时,全县计划县妇幼保健院和__中学等2家,在2014年创建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要不断总结推广节能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总体目标
通过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制度体系,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2015年全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现以下总体目标:一是节能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共机构基本内涵、任务要求、能源节约基本知识得到有效普及,公共机构节能意识有效增强,养成良好节能习惯,在全局形成节约能源的良好氛围;二是节能制度进一步健全。在节约用能方面初步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和量化考核评估体系,构建节能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评、有落实工作格局;三是节能新技术进一步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得到应用,高能耗用能设备的技能技术得到改造,用能设备能效提高;四是节能成效进一步彰显。较好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在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用品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计划要求
采取“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方式,2015年评选3个节能减排先进股室,通过创新节能模式、健全节能机制、强化节能管理、落实节能保障,示范带动全局各股室开展能源节能活动,形成单位大力推动、干部全体参与的良好局面。今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是争取在2014年基础上用水用电方面下降1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节能宣传。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从意识里强化、从行为上引导、从道德中约束,形成节能良好习惯。一是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低碳体验活动和“限塑令”宣传活动。二是组织一次公益行动。开展“绿色出行?节能在行动”主题活动,倡导干部职工以步行或骑自行车等方式上班和外出办事,宣示干部职工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宣传品制作宣传栏和专题网页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资源.再生无限”的理念;在办公区、公共场所及职工住宅.节能宣传宣传画,发放节能倡议书,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形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空间。通过做到月月有活动,件件有反响,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理念。
(二)实行目标管理。根据县节能办下达的能耗下降指标,采取“一年一定额、一季一修订、一月一分析”管理办法,来完成当年节能任务。根据县节能办下达的指标要求,结合本单位行业特点、编制人数、建筑面积和能耗水平,科学核定年度水、电、油、办公用品等能源消耗总量,并核算出单位耗电量、人均耗水量和公务车辆的百公里耗油量等人均能耗和分月、分季用能计划,报县节能办;每季度根据职能调整、工作任务和人员编制的变化情况,用能建筑或设备的增减情况,以及实施节能改造情况,适当修订用能计划;每月要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日常节能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对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节能目标完成。
(四)健全责任机制。一是定期调度。成立公共结构节能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二是定期巡查。建立节能巡查制度,每日一巡查,看单位水、电、油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和不安全因素,定期检查办公室的电源、电脑、照明灯、打印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使用情况,确保节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定员联络。设立能源管理分管领导和统计员,负责能源管理统计上报工作。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和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和开展一次培训,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载体,是加强作风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重要举措,各股室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节能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保障工作经费,推进节能工作创先创优。
(一)强化节能目标考核。全面总结年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发扬成绩,查找不足,巩固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节能降耗统计、监测、考核三个体系,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年,根据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万元GDP能耗比上年降低3.6%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上年降低4.49%以上,对市下达的节能任务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并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继续实行“双目标”考核,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和“四不一奖”规定。
(二)完善节能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领导机构“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坚持集中统一的节能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分析节能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对全区节能降耗工作进行协调调度和指导。完善节能工作定期督查和调度制度,定期对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节能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能耗报告制度和约谈机制。
(三)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探索建立强度指标与总量指标相结合的节能指标体系,通过实施能耗总量控制,确保完成能耗强度目标。将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断完善重大耗能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和高耗能项目等量淘汰制度。完善科学化、常态化的节能预警调控机制,按照科学监测、超前把握、提前干预的原则,加强监测预警,及时跟踪监测各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费指标。加强对高耗能单位和新增用电量较大单位的用电监控,适时启动节能预警调控方案。
(四)强力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把加快节能技术进步、深入挖潜节能改造作为推进节能降耗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工程,以及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鼓励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加大重大共性节能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开发力度,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热技术工业应用、热泵技术工业应用、高效节能产品等先进适用共性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充分利用区节能专项资金导向作用,组织实施一批节能示范项目。加大国家、省、市政策争取力度,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节能技改项目和省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项目,最大限度的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强化项目监管,全面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积极组织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国家备案审核,提炼申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重点培育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循环经济示范模式。重点推进建筑废弃物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年内争取建筑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达到3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力争在工业及生活污水处理、畜禽粪便产沼发电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加大工业废渣的综合利用。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完善静脉产业链条,加强对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废塑料、废橡胶、废旧铅酸电池等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年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数争取达到6家以上。继续推进清洁生产,力争年内完成审核验收单位达到4家以上。
(六)强化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实施节能管理数字化工程,建立健全全区重点耗能企业能耗动态监管系统和平台。依法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与重点耗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企业至年累计实现节能量1.75万吨标准煤。构建全员参与的节能低碳企业文化,将节能低碳融入企业研发、生产和管理每一个环节。推行能源管理师制度,力争年内培训能源管理师10人以上。加强企业能源计量监测,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深入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加强能效标杆企业建设。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企业用能总量与单位能耗指标相结合的节能目标考核制度,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企业,强制进行能源审计,限期整改。
(七)深入开展重点领域节能。积极推进建筑领域节能,新建建筑实行更加严格的建筑节能标准。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及节能改造、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任务。推进交通运输节能,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合理配置交通资源,优化交通运输结构,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等高效低耗车型。加快太阳能热水器在农村的普及应用。推动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商贸服务业和旅游业开展节能低碳行动,加强商业企业、酒店宾馆能耗计量统计和管理,鼓励应用高效空调、楼宇能源管理系统等节能技术产品。落实节能产品惠民补贴政策,在居民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鼓励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关键词:建筑节能;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中图分类号:TU201.5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3)06-(页码)-页数
1.节能建筑理念及现状
节能建筑是指建筑物在规划、设计、建设和使用的过程中,严格执行节能标准,并通过采用节能材料、设备、施工技术,以及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等自然资源而形成的建筑。
在我国,建筑节能主要是先体现在住宅建筑的的保温节能工程中,主要是针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进行,而后逐渐拓展到公用建筑的保温节能工程中。目前,我国在建筑节能工程中逐步制度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标准、管理办法等,而且当前的建筑建材市场也涌现了大量的新型节能材料、设备以及工艺技术等等,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国内的源短缺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对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我国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的监理工作要点
施工准备阶段是建筑节能工程监理控制工作的重中之重,监理工程师通过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控制工作,可以减少工程实施中产生的返工现象,提高对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综合利用,提高工程的质量水平。
(1)首先,监理单位自身要先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建筑节能工程的认识、专业技术水平和自身素质。监理工程师所履行的职责是守法、诚信、公正和科学,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应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以合同管理为基础,信息管理为手段,协调工作为主线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进行控制,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不仅仅是技术上的行家,而且是管理行家、合同行家,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讲应是公共关系的行家,所以抓好监理队伍的自身建设是非常重要的。(2)应配备相关的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法规以及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节能强制性标准。当前,在现场的项目监理机构设置时,一般都按照习惯的内容配置来电气、土建、给排水、通风与空调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鉴于《节能验收规范》与其他相关验收规范协调一致,互相补充的关系,一般由各个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承担本专业的建筑节能监理工作。但建筑节能工程与一般的土建工程不同,是一项比较新颖的工作,监理单位应结合工程的特点对各个专业的监理人员进行节能知识的培训,并及时关注建筑节能的国家及地方新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的情况,以便落实到各个专业的工作上。(3)加强对设计文件的熟悉和节能设计的审查,节能工程中的施工图必须是经审查机构批准合格的,要查验保证设计文件审查结论的合格,并审查建筑节能设计认定和备案(含设计变更审查和备案)情况。合理划分节能工程中各个分项工程并确定质量检验标准,按照《节能验收规范》,建筑节能工程包括: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检测与控制系统等,《节能验收规范》1.0.4规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此,监理单位通过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有利划分出节能分项及其该项的验收规范,确定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验标准。(4)审查建筑节能施工技术方案,保证施工单位提供的方案符合节能标准,在此基础上编制节能监理的实施细则,对于各个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要分工明确,以确保工程中所包含的节能工程监理工作职责落实到人。(5)要求承包商编制建筑节能内容的《试验检测计划》。监理应审核检测内容、检测频次是否符合《节能验收规范》或国家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或检测试验规范要求,并应审查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检测试验的检测机构是否具备相关的检测资质。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中的监理工作要点
(1)节能原材料控制——常用的墙体节能保温材料有:灰砂砖、粉煤灰砌块、陶粒混凝土砌块、复合轻质隔墙板、加气混凝土等等。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其质量的检验,如:进场材料应具备齐全的生产许可、性能检测证明、合格证书等等;砌体材料的外观、密度、规格等要符合设计时的要求;材料进场后的储存方式以及对其的防火措施要符合规范要求等等。对于没有取得监理单位的检验验收或是不合格的原材料等,监理人员要严格控制,杜绝让施工单位将其适用于本工程中。
(2)施工质量控制——对于隔热保温墙体的施工,监理工程师所要监控的关键点一般在于砌体与结构柱的连接处,如:按设计所要设置的拉筋要到位;门窗连接处的混凝土块预埋准确到位;砌体与梁板连接处要预留10~25mm缝隙,待墙体砌筑完成14d后再进行填充施工。施工中监理人员要对有预埋件的施工部位进行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隐蔽工程要求报验;陶粒混凝土砌块或轻质隔墙的施工中容易出现门窗洞上角过梁端等部位的裂缝问题,因此要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设有涂有防锈漆的钢丝网片,并同样按隐蔽工程报验。
对于墙体的外保温施工,监理工程师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操作,控制好施工工艺流程和工序,要对每一道工序进行验收,如不合格不得允许进行下一工序的实施。监理控制关键点在于:墙体基层控制,墙面必须清洗干净,无浮土、无油渍、空鼓及松动,风化部分剔掉,界面拉毛均匀,保证粘接施工的牢靠性;贴面材料施工控制,材料本身符合环保标准要求,一般外墙贴面需作经防锈防腐处理的网片托架辅导,要求贴面材料与墙体基层粘贴牢固、密实、平整、无空鼓,经保养其厚度偏差符合设计要求;隔热保温层控制,基层通常为110mm厚度混凝土,上履盖防水层,监理控制要点为基层与防水层结构牢固,要求基层混凝土屋面处理应达到表面清洁、平整、坚实、粗糙并保持表面潮湿、防水层施工前应作找平层处理,要求防水层铺设或粘贴平整、密实,接缝连接牢固尤为重要,特别是防水卷材,粘贴表面不应有皱折、空鼓、翘边、气泡、脱皮或滑动等缺陷,经自检并报监理复检合格方可进行上层隔热保温层材料的施工;抗裂砂浆的厚度控制,抗裂砂浆层厚度为8mm~10mm,墙面无明显接茬、无明显抹痕,墙面平整,门窗洞口、阴阳角垂直、方正。
其他节能隔热保温材料包括:门窗、空调暖通、水电安装等。此类产品监理控制的要点是产品的质量,通过检查审验产品的说明、性能、质量,选用产品性能及规格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选用的塑钢窗、门一般要求通过相关机构进行“三性”试验合格方可使用,其他产品设备安装调试执行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3)施工进度控制——首先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以及各个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然后监理单位对其严格认真审查,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以及工程实际情况的进行计划要提出修改意见。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定期进行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度的对比,如果出现进度后置现象,监理单位要协助施工单位进行进度调整,如提高某些分项项工程的进行,以保证总的施工进度得以实现。
4.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时的监理工作要点
建筑节能工程的竣工验收关及其重要,监理工程要严格控制质量验收工作,杜绝工程的的任何一个安全隐患、质量隐患的发生。在节能工程的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首先应对工程进行自检,然后提交质量验收申请给监理单位再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在进行质量验收时,如果发现不合格的部分要及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复验,最终要确认工程的合格率达到90%以上才给予签字认可。对于某些重要部分的节能工程要进行专项质量评估,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做好建筑节能监理工作总结。最后要做好建筑节能有关工作用表及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归档工作。
5.结语
通过对以上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要点的总结,认识到监理工程师发挥的重要性,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自身必须要对建筑节能充分认识,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学习积累节能专业知识,提升自我技术水平,才能在以后的建筑节能工程项目的指导和协助施工单位共同完成这一目标,实现节能工程的发展和延续。
参考文献
关键词:节能;建筑;工程监理;要点
一、建筑节能工程中加强监理工作的必要性
早在20世纪70年代,建筑节能概念就被正式提出。建筑节能的中心是减少建筑耗能,提高建筑中的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建筑节能需以不影响人们感觉舒适度为前提,即室温冬季不低于18摄氏度,夏季不高于26摄氏度。时隔30年,2004年,围绕着石油与能源问题的“大事件”再次集中发生,我国的能源问题更是显露无遗:石油消耗量仅次于美国、燃煤紧张、拉闸限电、北方冬季供暖受阻;2005年3月23日,北京上调成品油价格。能源储量减少,石油仅供开采41年;我国所面临的人均储量少,先天不足,能耗效率低……种种情况使社会各界意识到,建筑节能不单是发达国家的问题,我国也正面临一场真正的能源危机,建筑节能迫在眉睫。
建筑节能,从总体上说,是通过政策引导,以节能技术和产品为基础,实现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建筑的施工过程和建筑使用等三个方面的节能目标。在这些过程中,普遍推广和应用节能技术是实现这个目标的一个关键环节。而标准规范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反映,是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程实践的准则和依据,是实施建筑节能的一个基础性措施和重要保证。为配合建设部《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和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一系列配套的设计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编制了相应的标准图集等,使建筑节能工作在设计、施工、生产、应用等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保证了节能建筑的工程建设质量。
在施工环节上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监理工作力度不够,监理过程偏重系统的建筑质量,对施工过程和进场产品质量的监控似有放任自流倾向。而现在尽管提倡节能建筑,但在施工监理中却没有对节能建筑是否节能的监理,在对节能住宅建筑各个环节的验收中,“建筑节能”监理是一个大缺口。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开发商的得过且过心理,使高能耗住宅蒙混过关,从而使节能建筑的推广工作变缓。因此,加强监理工作的力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建筑节能工程中监理工作的要点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参加建筑节能执业继续教育。
2、监理机构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1)施工图会审。应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2)建筑节能设计交底。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建筑节能专业工程的特点;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流程;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三)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1、参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3、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4、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
5、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
三、总结
建筑节能涉及科技、设计、建材、供热、家电等多个领域,单靠哪一个部门都很难推动,必须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权威综合监管机构;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在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备案等环节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建筑节能的实施和监管。
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评价中要落实建筑节能内容;建设单位(业主)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委托工程项目的设计,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要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建设管理部门对不满足建筑节能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要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对节能建筑工程进场材料、产品实行进场验收机制,由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抽样、检验;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建筑节能措施情况的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建筑节能质量监督,对不能达到建筑节能设计要求的项目,应在质量监督文件中予以注明;对于没有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项目,已经完工的不予验收备案,并责令整改;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不满足建筑节能要求的建筑,不予办理销售许可证。对已建成的节能建筑进行抽样质量回访,由质量监督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方面出台“加强节能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规定”,采用行政和经济手段,进行市场调整和监管。另一方面应加强产品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限制和淘汰小规模和重复建设企业,加强企业质量管理。
建筑节能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管理工作,充分研究相关政策的制定和配套,形成新的机制和运作模式,是建筑节能工作顺利推进的有效保障。只有不断地学习、实践、开拓和发展,建筑节能工作才会有成效。通过业内上下的努力和社会各界认知的提高,认真抓住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寻找阶段工作的突破点,保持建筑节能工作推进力度的节奏性和持续性,使其真正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S].2000.
2、马保国.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8.
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的实际情况,2014年重点工作具体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和要求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生态办、低碳办、大气办、节能办、环保委等部门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将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1.认真组织申报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和节能减排示范项目。
2.认真开展能耗调查和年度节能减排考核工作,将调查责任落实到车、船、港口、公交、出租企业,确保能耗调查原始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照省厅“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和2014年度工作目标,做好我市各项指标的落实和考核工作。
3.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节能减排工作任务,主要是生态市建设、低碳城市建设、交通运输行业节能以及蓝天工程等方面的目标任务。
二、深入开展绿色循环低碳区域性试点建设工作
4.扎实做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通过交通运输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的考核验收。
5.实施一批低碳交通试点项目以外的节能减排项目,以取得更好的试点效果。
6.积极争取全国区域性低碳交通建设试点城市,为更好更快地推动我市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创造条件。
7.积极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绿色低碳交通运输省份建设,努力争取省厅的资金、政策支持。
三、积极参加“车、船、路、港”专项行动
认真学习借鉴全国“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的先进经验和主要做法,巩固提升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减排效果。
8.“车”——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巩固甩挂运输试点成果,继续推进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汽车在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中应用,鼓励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深入开展“绿色汽修”。
9.“船”——大力实施新一轮内河船型标准化工程,大力推进内河老旧船舶拆解工作,引导内河船舶运力结构调整,加快推进以LNG为动力燃料的船舶应用。
10.“路”——应用温拌沥青技术,开展“感知公路”有关工作。
11.“港”——继续推进港口智能化运营管理,优化港口装卸工艺,加快推进多式联运这一高效节能运输组织方式,开展“低碳港口”有关工作。配合市经信委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强行业指导,强化行业监督,督促行动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工作
以科技创新作为节能减排重要抓手,积极申报并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有关课题研究,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重点支持运输组织信息化、节能降耗管理、能力建设、节能减排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等研究方向,鼓励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年,重点推广的节能减排技术是:
12.在营运车辆方面,机动车驾驶培训模拟装置应用技术。
13.在营运船舶方面,船用柴油机改造LNG与柴油混合动力技术。
14.在公路方面,感知公路,路面再生技术,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车辆超载不停车预检系统应用技术。
15.在港口方面,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带式输送机系统及其他港口机械节能运行控制技术,危货码头作业网上申报审批系统,原油码头和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技术。
五、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结构性节能减排
16.严格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核查。
17.继续执行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运力的政策,完善具体许可管理方式,健全动态监测制度。
18.巩固甩挂运输试点成果。
19.大力实施新一轮内河船型标准化工程,推进老旧运输船舶拆解工作。
20.继续推进天然气动力船舶的改造工作。
21.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之间的无缝衔接。
22.继续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召”模式发展,提高电话预约效率。
23.支持公路运营状态监控等智能化数字化系统建设和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
六、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宣传培训
继续大力宣传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鼓励城市居民低碳出行,努力营造促进全市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24.积极参加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集中宣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先进典型。
25.参加交通运输部与中央媒体合作策划并实施的“低碳交通伴我行”主体宣传活动,宣传我市节能减排成效,促进生态文件建设。
26.组织参加省交通运输厅节能减排工作培训,采取专家讲座、集体讨论、现场观摩、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努力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一是严格控制项目准入,提高新建项目质量。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区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合理用能评估与审核暂行办法》要求,对各类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合理用能评估与审核;完善合理用能评估与审核制度,实行重大耗能项目专家评审制度;探索新建项目资源综合利用同步建设制度。二是强力淘汰落后产能,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加快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和改造提升工作;强化节能监察,对在用落后工艺装备限期整改。三是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搞好鼓励引导。立足全区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现有基础,强化技术进步和市场开拓,力促扩能增效,落实国家环保产业的优惠政策,支持重点企业快速发展。四是积极培育高科技、低能耗的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引导大企业充分利用资金、人才、信息等资源优势,加快产业转型和产品升级。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循环经济型城市的总体框架,加快培育完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一是突出抓好重点企业循环经济建设。指导企业针对行业、产品特点,以原材料和产品为纽带,注重上下游产品及能源、资源的配套衔接,延伸产业链条,基本建立起各种资源能源充分利用、循环链条主线明确、承接支点丰富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二是推进其他领域循环经济建设。抓好资源回收利用等工作。三是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认真贯彻实施《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和《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强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的监管,针对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在做好宣传、贯彻基础上,搞好调查研究,争取更多企业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四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年全区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争取达到5家以上,各有关企业也要加快清洁生产项目实施和清洁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一是继续推广实施节能环保技改项目,抓好绿色照明、变频调速、余热余压利用等先进、适用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二是在全区重点耗能企业中组织实施以节能技术改造为重点的工程节能活动,建立节能项目调度机制,强化政策引导,力争取得明显效果;建立并完善节能降耗项目库,实行项目动态管理。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扶持,认真组织项目筛选上报,严格项目审核论证,切实做好项目汇报和资金争取工作。四是推进节水工作,抓好重点行业节约用水,加强污水处理,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推动农业节水灌溉,努力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
四、进一步完善节能工作机制。一是强化节能责任目标落实。按照“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做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责任目标的分解、落实,逐级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继续实行总量控制制度。二是抓好组织协调。发挥好节能减排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预警预测,定期研究分析节能降耗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措施;落实节能减排督查制度,坚持常规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根据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加大对重点单位的检查督导力度。三是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对街道、开发区、管理区、重点耗能企业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四不一奖”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四是继续开展“对标降耗”活动。引导重点耗能企业根据各自实际,瞄准国内外同行业、同类企业先进水平,制定切实可行的能源消耗目标和措施,争创一流的节能企业。五是强化重点耗能企业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列入国家、省、市管理范围的重点耗能企业的监控力度,年耗能过万吨标准煤的企业到年底要全部实施三级以上用能计量管理措施,落实好差别电价等政策,利用经济手段推动节能降耗。
一、健全组织,落实制度,责任到人
我办领导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办主任任组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管理工作;确定了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统计员和科(室)节能负责人员,制定报送制度,及时向上级报送能耗数据,形成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的良好格局,为我办继续开展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打下了组织基础。
二、加强宣传,组织学习,营造氛围
为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扎实有效,我办及时开展了学习教育活动。全办人员认真学习了《区2013年节约能源计划》和《区“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签订了节能倡议书。在各科室电灯、电脑开关处张贴节能宣传画,发放节能宣传册、节能小手电。在全办营造了“节能低碳新、公共机构做表率”的浓厚气氛,使全办人员节约能源、资源的紧迫性和自觉性有了新的认知。
三、加强监督,重点落实,成效明显
一、认真落实《2010年省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确保完成省建设厅、市政府目标考核工作。
二、做好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按照职责分工,将建筑节能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年底对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开展“十一五”建筑节能工作总结,归纳、分析、研究建筑节能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编制工作。
四、认真落实省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和新建建筑节能基本信息公示制度。
五、加强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各环节闭合管理机制,加强对节能工作进展较慢的县城节能标准执行及施工质量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确保实现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不低于95%的工作目标。
六、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应用,加强备案节能产品的动态管理,在使用过程中及时淘汰和限制落后技术和产品,为建筑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实际应用提供保障。
七、加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贯实施力度,继续认真做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贯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建筑节能实施意见,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证。大力开展建筑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不同侧重点的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
八、继续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健全建筑节能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市、县、区建筑节能管理体制,健全建筑节能管理政策、标准规范应用与新技术推广的对接联动体系。
九、按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检测水平,逐步开展能效测评标识试点工作。
一、目标任务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推行绿色办公和垃圾分类,突出推进绿色行政中心建设和重点用能单位管理。不断提高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实现人均综合能耗、水耗和单位建筑能耗逐年稳步下降,公务用车平均油耗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办公耗材保持零增长。
二、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节约型机关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抓落实。
三、工作要点
(一)积极践行“绿色发展、机关先行”。践行绿色办公,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和无纸化办公;践行绿色会议,少开会,开短会,控制会议规模和人数;践行绿色用能,养成良好用能习惯,避免“长明灯”“长流水”“无人空调”;践行绿色出行,积极响应“1.3.5”绿色出行行动,即一公里步行、三公里骑自行车、五公里乘公交车;践行绿色环境,以实际行动支持垃圾分类存放,实行资源集中回收处理;践行绿色用餐,做到不剩饭、不浪费、不外带,自觉执行“光盘行动”;践行绿色采购,规范办公用品及设施配备采购,优先采购高效、节能、节水或有环保标志的产品;践行绿色作表率,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强日常管理措施落实。空调使用严格执行温度控制标准,夏季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设置不得高于20℃,把“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作为一项节能制度,落实到每个办公室。在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期间,落实有序用电、节约用电措施,自觉让电于民,保障发展。
(三)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巩固和深化公务用车改革成果,完善管理制度,对公务用车实行相对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车辆档案。严格公车私用,公务外出尽量合并用车,减少出车次数。
一、全面提高农村沼气建设和服务水平
编制完成“十二五”农村沼气建设规划,统筹抓好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沼气服务体系建设。2010年中央投资支持建设150万沼气用户,地方补助建设150万沼气用户,全年增加沼气用户300万户。加大沼气服务网点建设力度,2010-2012年基本上实现全覆盖。修订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编制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标准,建立大中型沼气档案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建设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开展网点服务质量评估和检查,编印《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模式》,推出一批好的服务典型和模式。创新服务网点运行机制,培育沼气专业合作组织,探索全托式服务,不断提高沼气后续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沼气大培训、大回访,提高沼气使用率,巩固建设成果。依托沼气科技支撑项目,加强沼气研发和示范推广,拓展沼气发展领域,进一步加快沼气产业化发展。
二、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指导,完成全国秸秆资源调查与评价报告并及时上报。在各省规划的基础上,配合国家发改委完成全国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编制。进一步发挥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牵头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机制的作用,加强工作调研,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关情况的报告》,提出下一步总体思路和重点,加快完善相关政策。会同国家发改委在秸秆资源丰富地区实施一批有示范作用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产业化加工示范工程,积极扶持以秸秆能源化利用为纽带、以企业为运营主体的多链条循环利用模式,探索低碳农业发展的新途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力争启动新一轮省柴节煤炉灶(省柴节煤灶、节能炕和节能炉)升级换代工程,促进农村节能。
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在现有的16个省区市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农村清洁工程建设规模和范围,建设家园清洁设施,推进畜禽粪便、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秸秆等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建设田园清洁设施,控制农田氦、磷流失,从源头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以村为单元,用经济手段、市场机制,建立农村物业化服务模式。在全国开展农产品产地安全普查和重点监测,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利用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推广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技术,开展农业生态补偿试点,在太湖、巢湖、滇池等重点流域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
四、加强农业资源利用和保护
开展农业野生植物资源普查,建立一批野生大豆、野生小麦、野生稻和珍稀热作植物等主要野生植物资源原生境保护区和异位保存圃,开展农业野生植物资源抢救性收集,防止资源破坏和丧失。加快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基因测序,对有重要经济价值的功能基因进行标记和开发利用。在云南、海南等17个省(区、市)开展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对危害大的外来入侵生物进行集中灭除。
五、提升农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关键词:施工;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建筑施工质量关系到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施工建筑质量无小事,自从汶川大地震以后,我国的大震小震不断,给我国国民经济带来了很大的损失,因此提高工程质量刻不容缓,现将我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理控制要点说明如下:
1. 施工准备的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作为一名监理人员,应该熟悉施工图纸和各种验收规范、验收标准、勘查文件、合同文件、察看并熟悉工程施工场地和周边环境等,了解当地材料、劳力供应情况,了解施工单位的资质状况及主要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总设计,并逐项审查有关专项施工方案,特别要检查各项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而且要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安全和节能监理细则、旁站监理计划,审查工程开工条件落实施工手续的办理状况。我们不仅要像施工人员一样熟悉相关的内容,更要比他们更严格,抱着对业主负责的态度,尽到一个监理人应尽的职责。
2. 工程测量的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2.1测量的监理工作内容
2.1.1设置基准定位桩及复测高程点。
2.1.2督促施工方打定位桩,做好定位轴线。
2.1.3监理员现场监督施工单位的定位放线和基槽放线工作,做好轴线复测记录。
2.1.4基础完成后,监理单位复测±0.000标高位置。
2.1.5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定位轴线复测记录报审表签字,然后留底。
2.2测量的监理工作要点及检测内容
2.2.1监理单位要联系建设单位共同做好基础定位桩的复测工作。
2.2.2放线基准桩、轴线控制桩和高程控制桩应设置于可靠且不易破坏的部位,而且要做好保护工作,如果发生定位桩不符,应主动和规划部门联系。
2.2.3施工单位在提交定位轴线复测记录报审表时,必须有基槽验线记录并且签字完全,否则不予签字。
3. 基坑降水的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3.1基坑降水的质量监理工作内容
3.1.1要求施工方提供可靠的基坑降排水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审核。
3.1.2监理人对照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是否到位。
3.1.3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设置降水井,并检查降水井设置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3.1.4检查施工降排水措施是否符合专项方案及施组要求。
3.1.5监督施工人员进行降水,并记录降水小时数,作为台班小时数记录。
3.2基坑降水的监理工作要点及检测内容
3.2.1检查工作井及备用泵是否完好,要求不断电。
3.2.2检查并要求施工人员跟班巡视排除隐患。
3.2.3监理人必须要求施工方按照图纸要求进行降水,并且达到设计水位线,如遇特殊地质状况,要及时和设计取得联系。
4. 土方开挖的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4.1土方开挖的质量监理工作内容:
4.1.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土方开挖前的网络图复测工作,记录好土方量,做到三方签字,以备以后签证时用。
4.1.2复测挖方量,做好记录,防止因工程量变更导致的索赔。
4.1.3监理人应注意在土方开挖前要对降排水的结果做到准确把握,防止在开挖的过程中出现管涌,或者地下水突然涌出现象。
4.1.4监理员旁站土方开挖情况,在达到设计标高之前30mm范围内禁止机械开挖,防止扰动原状土。
4.1.5在基槽开挖完毕后要及时通知相关方进行验槽。
4.1.6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槽,并做好验槽记录。
4.2土方开挖的监理工作要点及检测内容:
4.2.1高程引测时方格网原则上不大于10cm,一般以5cm为宜。
4.2.2人工开挖基槽距设计标高30cm附近时,施工单位须及时钎探,报建设、质量监督、设计、地勘、监理等单位验槽,严禁超挖和扰动基槽。
4.2.3监理人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基槽的跟踪监测,做好监测记录,如有问题时及时和设计方取得联系。
4.2.4钎探工具一般为Ф22或Ф20螺纹钢筋(长度1800—2000)、一把二锤、较牢靠的木凳等工具。钢筋探入部三十公分以后,应每10cm标刻度,并预先制作表格记录每10cm进尺锤击数。
4.2.5在梁柱节点和边角部位应重点钎探,如发现特殊地层及时和设计取得联系尽快拿出设计变更方案,及时处理。
4.2.6筏板基础的钎探部位要和设计方取得联系,做到准确无误。
5. 钢筋、模板、混凝土的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5.1钢筋、模板、混凝土质量监理工作内容:
5.1.1进场材料应进行外观检查,主要是钢筋型号,批次、炉批号等是否和设计文件相符。
5.1.2钢筋加工和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下料单核对钢筋量,做好成品保管工作。
5.1.3对进场的钢材进行复检,做好见证取样记录,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时应送双倍件,直到材料合格为止。
5.1.4检查模板支撑体系是否符合模板专项方案的要求,钢筋绑扎时规格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保护层垫块(厚度),钢筋锚固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1.5检查墙、梁、柱、板等节点是否符合设计及图集规范要求,检查钢筋尺寸及架立筋、分布筋型号是否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
5.1.6在施工单位自检、互检,平行检的基础上,监理人进行抽检,做好钢筋隐蔽验收记录。
5.1.7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隐蔽工程验收(监理、设计、质监站要求到场)。
5.1.8首次浇筑混凝土必须有开盘记录,要求监理在场,送到试验室备检,并要求有混凝土首次浇筑开盘鉴定。
5.1.9要求监理员进行旁站,全程跟踪混凝土的浇筑全过程,并做好试块的见证取样。
5.1.10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随时跟踪混凝土的养护。
5.2钢筋、模板、混凝土质量监理工作要点及检测内容:
5.2.1监理人应检查钢筋作业人员的下料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与技术负责人沟通,确保无误。
5.2.2钢筋的见证取样完全参照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基本制度规定执行。
5.2.3要求钢筋作业人员严格区分钢筋品种,做好钢筋的保护工作。
5.2.4在没有拿到钢筋合格的试验报告前,不得进行钢筋隐蔽。
5.2.5冬季施工应编制冬季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在切实可行的基础上浇筑混凝土。
5.2.6监理人员应提醒并要求施工单位,拆模必须注意:抗压构件必须经试块抗压强度试验合格并出具实验报告,否则不可提前拆模。挑梁等重要构件,必须混凝土强度达到100%才能拆模。
6. 结束语
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人,要严把质量关,做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而施工准备、测量、基坑降水、土方开挖施工、钢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是贯穿于其中的,我们要从严要求,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质量控制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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