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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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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工作方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方针,坚持“外方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疫情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镇人民政府科室(站所)、各行政村、非建制街

三、具体措施

(一)凡我单位工作人员均需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登记表》,是外地(市域外)返临人员,来自或途径重点疫区人员,以及与重点疫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一律向单位及辖区报告登记,有居家隔离必要的,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措施,期满无症状的正常上班。自行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卫生院或随访医生报告,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转运至当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二)复工人员上班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复工前必须如实填报《复工人员疫情排查统计表》;各办公室一律在工作人员正式上班前一天,集中进行全面消杀;各办公场所要保持办公区域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每日通风三次,保持办公室环境清洁。

(三)办公人员及来访人员进出办公场所必须佩带口罩;尽量缩小和减少会议的规模和频次,未经允许不得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办公场所区域入口处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四)加强公共场所的消毒卫生整治,尤其是楼梯、会议室、便民服务大厅、食堂、厕所等公共区域,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

(五)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实行分餐制,避免人员聚集。

(六)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饮水,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

(七)每日值班值宿班组协助门卫梁秀平同志对机关当天复工及来访人员进行测温登记,佩戴口罩、测温正常方可入内。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隐患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规定,务必做到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上更加扎实、措施上更加有力、管理上更加严格,确保全局干部职工返岗安全、平稳、有序,在保证全局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切实保障全体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现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措施

(一)做好复工前疫情准备工作

1、加强复工前宣传。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单位微信工作群、一楼大厅LED屏开展宣传;

2、储备防护物资。储备医用口罩、75%酒精(脱脂棉)、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测温仪、喷雾器等防护物资;

3、加强消杀防疫。提前对局机关办公楼、食药监办公楼内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对各自办公场所进行消杀防疫;

(二)加强干部职工返岗前信息摸排

1、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个人健康信息报告制。各科室、所、队负责人要提前与本部门返岗人员建立联系,掌握其返回情况,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附件1),如实登记身体状况、春节外出情况、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情况等信息,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填写完成后以科室、所、队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局综合科备案;

2、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隔离(居家观察)制。外出返回人员(无湖北旅居史、无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一律居家观察14天,暂缓返岗,并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告。有湖北旅居史或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交由属地疾控中心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居家观察)期满,健康状况无异常并经局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返岗上班;

3、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测温制。外出返回人员隔离(居家观察)期满复工后,每天早、中自行测量1次体温,并登记在案。

(三)加强复工疫情防控工作

1、隔离管理。局机关设置临时隔离室,隔离室设在局机关办公楼一楼最右侧(紧挨党支部办公室),并明确专人管理,设有隔离记录本,遇有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肺炎详实症状的,立即将人员转至隔离室,并及时联系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调工作。各基层市场监管所不单独设立临时隔离室,城区孙家堡子、城墙市场监管所统一利用局机关隔离室,石人、湾沟市场监管所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等肺炎详实症状的立即就近送往医疗机构;

2、工作管理。近期禁止召开大规模会议、培训,确需召开的,尽可能缩短会议日程,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并分散就座。各岗位工作人员严守各自工作岗位,禁止串岗造成人员聚集。在保证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非一线执法等紧迫岗位经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可实行弹性工作制,提倡居家办公、远程办公,弹性工作的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上网”。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值班值守;

3、用餐管理。局机关食堂推行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中用餐。食堂和餐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卫生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每日对食堂场所及相关设备进行严格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机关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必须佩戴口罩;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通过健全单位化、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建立区、街道、社区的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单位化管理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重要平台,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社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二、基本原则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在社区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格,构建“纵横交错、分片包干、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的长效管理体系,建立一岗多职,一专多能的监管网络,以及权职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

三、划分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

按照“地理布局、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要求,依据社区实际情况,将社区划分为两种类型7个单位体,

两种类型为自管型和单位型,其中自管型为(原六道湾村一队、五队自建房片区)由社区单元组长,社区民警负责网格内各项工作的开展。单位型为(龙润锦城、卧龙a、b区、丽云小区、君悦大厦),由单位组长和社区民警牵头,联络各小区物业及单位负责人,通过由物业提供服务,社区辅助的方式为居民提供各项服务。

四、总体目标

通过创新社区管理机制和实践,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

制,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的监督考核机制,实现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扁平化、精神化、信息化、全覆盖化和全天候零距离的服务。

五、人员力量配备

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社区书记张宏国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社区单位化、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网格管理的总体协调和系统管理工作,总体实施及各网格综合事务的调处。构建了“书记(主任)——片区组长——包户干部——、楼栋巷道长”四级管理机制。在科学合理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为了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辖区的稳定,x六道湾建立健全了网格化模式管理制度并细化网格化管理模式,让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开展,根据辖区特点,社区对划分的七个单元分管组长和片区民警共同负责片区的工作开展。每个小组分配多名工作人员,统一归组长调度,由组长安排每日的工作,即“小组组员向组长负责、组长向社区书记负责”从而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六、各级职责任务

根据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及划分,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 书记职责

社区书记负责各职能职责,制定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区分管组长及包户干部传达街道相关文件,向分管组长安排相关具体实施方法,召开研判分析会,听取各包户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网格组长职责

网格组长为网格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社区书记工作安排,协助书记开展各项工作,依据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分别对各包户片区进行管理,对包户干部反馈的问题及辖区情况及时解决,解决不了,及时上报社区书记研究解决。

第4篇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保健、预防接种、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中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3、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2个项目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4、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监督协管食品安全、公共场所等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报告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5、市第四人民医院。协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6、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结合各地实际,明确分工,确保项目任务落到实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组织管理。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繁重,市局已经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抽调精干人员,充实项目办公室力量,加强统筹协调,提高项目实施的组织化程度。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科室设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要求规范建立计免门诊、妇保门诊、儿保门诊、疾病控制室、慢病门诊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室,配备必要设施、设备,改善工作条件。

(三)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队伍建设。要按照《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配备人员,专业人员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其中公共卫生人员编制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的25%。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切实承担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培训任务,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人员培训,确保培训率达100%,合格率达100%。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卫人员管理,建立人员岗前培训制度,持证上岗制度,调整申报制度,非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调整公共卫生工作人员,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的稳定。

(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市卫生局及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组织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督导每年一次,专项督导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督导不少于4次。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每月1次督导,要实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跟踪督导村卫生室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推进。

(五)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各地要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信息业务系统建设,加快卫生信息资源整合,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努力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六)加强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各地要按照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25元的标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311号)要求,实行当年预拨、次年结算,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筹集、使用、管理,确保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要认真落实村级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经费补助,补助金额达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40%,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转。

第5篇

一、检点

(一)全县复工复产企业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二)新投入使用的复工复产使用的特种设备。

二、检查内容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做好“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暨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期内使用,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了演练。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定期进行自行检查并如实填写各类记录等。

(一)要求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督促企业对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阀门仪表、报警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和调试,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可靠。

(三)要求企业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四)督促企业加强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巡查,做好记录,做好定期维护保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坚决做到设备不带病运行。

(五)检查企业是否有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储备必要应急物资,遇有突况,确保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留有影像,建档保存。

第6篇

一、完善网格监管体系

为做好企业复工应对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企业复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领导组负责统筹安排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强化网格管理,从镇经发办、安办、建设办、农办抽调人员,落实包保责任,具体负责对企业复工的巡查及验收工作。

二、强化企业复工监管

(一)复工时间

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复工验收工作自2020年2月6日起开始。

(二)复工验收程序

1.企业复工前,应至少提前48小时向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出具复工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含企业、员工交通工具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其中外来车辆进入管控参照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印发的《关于外来运输车辆管理暂定工作方案》执行)、上岗员工花名册、《承诺书》(承诺:拟上岗员工两周内无疫情重点地区及较重地区往来史、与疫情重点地区及较重地区人员接触史、肺炎病例接触史)作为报告附件。同时企业的复工计划和复工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报送县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严格按照“九个必须”要求,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详见附件2)。

2.经网格监管小组现场验收,填写镇企业复工验收登记表,对各项内容留有影像资料存档,签署初验收意见并上报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提前复工的,须上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

(三)现场验收及日常检查内容

1.复工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编制情况(含企业员工交通工

具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2.复工人员花名册;

3.复工承诺书落实情况;

4.企业疫情检查点落实情况;

5.物资储备落实情况;

6.进出场人员、车辆登记台账(含体温检测);

7.厂区消毒台账;

8.员工防护措施佩戴情况;

9.废弃口罩收集处置情况;

10.防控知识宣传;

11.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要求。

三、细化工作要求

(一)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已投产企业复工由经发办、安办负责。

第7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再提速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开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和推进审批服务再提速的相关部署,结合我区行政审批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区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科技南开,实现科学发展”的主题,在全区行政审批主体部门中深入开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及“突出科技含量,实现科学发展,抢占效能高地”系列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再提速,营造区域最优投资发展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举措

(一)强化要素管理,夯实再提速基础

按照“摸底数、减要件、压时限、做调整、网上办、现场批、进中心”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审批再提速。

1、减少、规范审批事项。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我区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工作。凡是上级部门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和调整。要积极和科学地承接好市级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新下放的事项要一律进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许可中心)办理。要对现有审批事项进行“瘦身”,能减则减,能并则并,能改为备案管理则改为备案管理。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事项名称、统一申报条件、统一申请材料、统一承诺时限、统一办理程序,编制审批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2、简化审批环节。所有审批事项都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减少申请材料。申请要件总量原则上减少30%以上。除事项外,对依法设定的申请材料目录都要向社会公布,严禁在向社会公布的申请材料目录外擅自增加索要申请材料。

3、缩短审批时限。要进一步缩短承诺办结时限,禁止变相延长审批办结时限。再扩展一批“立等可取”的审批服务事项。要严格执行限期办理制度,在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管理与行政效能监察应用系统上规范办件,防止规避行政效能监督。对企业咨询和反映的问题,要实行“首问负责制”。能立即解决的,要当场答复办理;不能立即解决需要研究的,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天;对于比较复杂的问题,3天内要向反映问题的企业和群众作出解释,说明答复具体时限。各审批部门审批承诺办理时限总体上再提速20%。

4、改进审批方式。强化各审批部门内部集中审批方式,将审批职能归并整合到一个审批科室并整建制进驻许可中心。全面实行在许可中心“一审一核、现场审批”的规定,各部门的现场审批落实率要达到95%以上;审批部门的审批事项发生量小的,由许可中心实行制,统一接件,内部运转,限时办结。

各审批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审批方式,变“坐等审批”为主动服务,坚持上门服务、超前服务、跟踪服务、保姆式服务和全程协调服务等措施,追着项目审批,围着企业服务。对企业在审批方面遇到的疑难问题,决不能“推、拖、绕、等”。要坚持迎难而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实实在在地为企业解决一批审批难题,真正让企业满意,让群众满意。

(二)强化创新服务,丰富再提速内涵

1、拓展网上审批。对行政审批服务网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功能,在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管理与行政效能监察应用系统”上规范办件,进一步扩大网上办理比例;在许可中心门户网站建立在线互动平台,开辟网上办事窗口,建立外网业务受理和信息反馈、内网事项办理的信息交互机制,实现门户网站由“信息窗口”向“在线办事窗口”转变,打造网上综合服务平台。

2、深化“告知承诺”。企业设立类及一些正在筹建施工的招商引资、投资项目等可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以实现整体提速。

3、完善“照后服务”。以企业设立联审平台为依托,继续做好企业信息采集、属地服务、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深化审批后期全程服务(照后服务)机制。对拟外迁企业提前介入,及时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减少企业外迁因素,做好企业外迁挽留工作。

4、试建“街道中心”。推进行政审批与便民服务向街道社区延伸,在基础条件较好的街道办事处试建行政服务中心并接通行政审批服务网络,构建区、街两级行政服务体系。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实施的审批,特别是便民服务事项,凡属于面向社会、企业和群众的,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便民便企服务。涉及到的基层站(所)都要将业务骨干派驻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现场办事服务。同步加强效能监督,做到公开、透明、高效运行。

(三)强化服务制度,提升再提速水平

按照依法合规、便捷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联合审批规程,在企业投资项目已基本进审程序办理的基础上,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全部纳审程序,在许可中心规范办理。

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府投资项目,逐步进审程序办理。

1、试行一窗受理接办分离。投资项目各类审批在许可中心联合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一窗接件,落实效能监察登记制,部门并行办理,按时完成审批,对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行全过程勤政廉政监督。(审管办、监察局牵头组织,发改委、经委、建管委、规划分局、房管局、环保局、人防办、消防支队落实)2、全面开展帮办领办活动。对进合审批程序办理的投资项目,由发改委、或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指派得力干部(两人一组),兼职负责为项目全程审批提供无偿帮办服务,并与许可中心联合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专人领办服务机制和联审效能监察登记制互为衔接,为申请人提供全面咨询服务、全程导办服务和多部门间的协调服务,形成深入项目搞好审批服务的长效机制。

3、扩展联合审批服务范固。将企业变更事项中的适宜类型纳入企业设立联合审批流程办理。

4、落实24小时开门服务。①建立专人现场接待服务制度。在许可中心设立“24小时开门服务接待处”,指派专人现场值守接待来访人员,随时受理企业和群众诉求。②落实机关干部值班制度。认真落实公休日、节假日和工作日夜间干部现场值班制度,保证企业群众咨询和反映问题时,随时有人接待和办理。③实行24小时在线值班制。要将许可中心的专线服务电话、网址和各部门进驻许可中心首席代表名单及手机号码向社会公开,24小时在线值班,全天候为公众、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服务,并确定1名同志作为24小时在线总值班。

5、建立台帐和月报制。各审批部门对企业咨询和反映的问题以及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的情况,要全面及时做好记录。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事例和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以简报等形式行报道、宣传和推广。要及时汇总分析有关工作情况并于每月8、18、28日前反馈至审管办协调科。

(四)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再提速要求

1、严把审批关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所有项目都要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防止“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上马,防止项目违法违规建设。各类行政审批都要依法依规,确保审批质量,禁止不具有审批职能和业务素质不高的人员从事审批工作。

2、严格锁控时限。在确保项目全程审批时间控制在核准类31个工作日、备案类2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将全程办理的自然时间锁控在140天以内。其中:项目核准、备案阶段控制在15天内(其中备案类控制在4天内),该阶段由发改委牵头组织落实;规划阶段控制在90天内,该阶段由规划分局牵头组织落实;开工许可阶段控制在35天内,该阶段由建管委牵头组织落实。各阶段牵头部门都要超前服务,及时进件,努力达到无缝链接。

3、开展案卷检查。各行政审批部门每半年要对自审事项的案卷进行一次自查,对所属部门(含业务指导)进行一次普遍检查。在此基础上,市、区审管办将会同法制办和监察局,分别对进驻许可中心各部门的审批案卷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综合考评。

三、保障机制

(一)建立领导机制

1、建立工作领导机制。深化联席会议机制,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调整、补充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再提速领导小组,从宏观上加强对再提速工作的有力领导和强劲推动。

2、建立组织运行机制。按照工作职能,成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再提速工作组和企业设立联合审批、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市场准入前置审批、照后服务暨企业信用评估、行政效能督察考核五个工作组,以确保再提速工作的有效组织和顺利实施。

(二)深化协调机制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活动成果,深化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服务协调等联络协调配合机制,确保重大项目审批、重点工作落实(如联合督查)、重要文件出台、重大活动安排(如重大会议及考察团接待)得以顺利实施。

(三)完善效能考评机制。在开展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服务活动的基础上,将各进驻部门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服务落实情况和24小时开门服务落实情况,纳入区许可中心行政审批效能综合考评体系,完善综合考评机制,提升整体行政效能。

(四)健全监察督办机制

审管办将会同监察局深化联合督查、双向督办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再提速中应承担的责任并对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督查,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实施责任追究。同时,许可中心还将分别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行政审批监督员,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再提速工作,两位主要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各审批部门要切实将此项工作摆上议程,认真研究,组织实施,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各项要求。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对工作中的各项举措、活动成果、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及时以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建立工作反馈制度,定期(每两周至少一次)或不定期地将开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和行政审批再提速工作的各种情况书面或以电子版方式报送工作组办公室。

第8篇

为扎实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工作高效稳定运行,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我镇成立了以镇长李锦为组长,副镇长马远奎为副组长,司法所所长彭俊,司法所成员罗厅组成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下设在__司法所,由司法所成员罗厅任网格中心管理员,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

加强网格员业务培训,提高网格员服务管理水平。定期和不定期分层次、分类别对网格员开展培训工作,提高网格员素质能力。组织网格员对政策法规、业务技能、职业道德方面的专题培训。督促网格员自觉加强相关政策、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强化服务管理水平,更好地完成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做到政策、流程及操作技能等应知应会、一专多能。

一是加强房屋、人口信息的采集,加快建立人口、房屋一体化,达到全覆盖。强化信息录入,通过信息平台,达到统筹管理和服务的功能。二是加强服务管理信息办理录入。对主动发现、群众申请和委办等需要解决和办理的事项及时办理、及时录入,如对矛盾纠纷进行调处、对安全隐患进行解决等。对不能及时解决和处理的实践要及时上报镇网格中心解决和办理。各类事件办结后及时录入归档,以便查询。

第9篇

第二条本县区域内的劳务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事劳务中介活动的组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全县从事向外推荐就业的劳务中介服务机构均由县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以下简称培训转移办)。县培训转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制定长期规划,下达年度劳务输出与培训计划;(2)严把职介机构准入资质关;(3)组织执法检查;(4)规范劳动力就业市场;(5)协调解决其他有关问题。

第四条设立劳务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开展劳务中介活动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设备;

(二)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有不少于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四)有三名以上熟悉职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劳务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职业介绍中介机构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职业介绍许可证。营利性劳务中介服务机构凭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未办理登记的,不得从事中介活动。

第六条批准设立的劳务中介服务机构组织可开展下列业务:

(一)收集、整理、储存和劳务供求信息;

(二)开展职业介绍;

(三)开展劳务信息咨询。

第七条劳务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劳务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除遵守业务规则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件应当真实、合法;

(二)应当及时、如实地告知委托人应当知道的信息;

(三)妥善保管委托人交付的定金、预付款、有关凭证等财物及资料;

(四)如期完成委托合同及业务规范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劳务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做好执业记录。执业记录应当记载下列内容:

(一)委托事项、委托人的具体要求;

(二)收取的费用及支付去向;

(三)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的业务规范和有关要求;

(四)委托事项履行情况,包括委托事项的接受、完成过程、终结手续的办理等;

(五)真实准确地向县培训转移办公室上报外输务工人员基本情况。

第十条劳务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亮证、亮照经营,并在其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公布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投诉机构的电话和地址等事项。

第十一条职介服务收费由县物价部门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制定服务收费、培训收费、委托收费、代收费标准,实行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采取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形式。营利性职介机构要到物价部门办理经营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主动接受审验和监督。

第十二条坚持推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实现培训与就业的有机结合,逐步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新机制。

第十三条县培训转移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各类职业培训和劳务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按照“渠道不变、投向集中、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安排“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相关培训转移资金,使资金使用向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和有实力的职介机构倾斜。县财政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严禁套取专项资金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规范操作,有序输出。有关部门要及时办理外出务工人员的相关手续。按照“谁输出、谁负责、谁受益”的原则,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帮助劳务人员妥善处理各种劳务纠纷,维护合法利益。

第十五条禁止劳务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从事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信息、资料,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二)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业便利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采取隐瞒、欺诈、胁迫、贿赂、串通等非法手段,损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

(四)通过诋毁或回扣、故意压价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

(五)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开展中介服务或超出核准范围从事中介服务;

(六)超标准收费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劳务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劳动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和物价等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给委托人或他人利益造成损失的,由劳务中介服务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切实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提高全社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入落实,为构建和谐新*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姜文任副组长,政府办、应急办、农经、经贸、教育、公安、城建、民政、国土、交通、水利、海洋与渔业、卫生、环保、广电、体育、安监、旅游、动监、地震、气象、消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形式。由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配合,新闻媒体参加,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共同参与。

(二)宣传内容。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线,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大类别,分别开展领导论谈、预案解读、案例剖析、经验交流、专家讲座、科普宣传、设立宣传板等活动,并在县政府网站设置专栏进行宣传。

1、领导论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接受县新闻媒体采访,结合部门和单位职能,介绍本部门、本单位抓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及进一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下步工作安排。

2、预案解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对本系统、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解读,并印成宣传单进行发放宣传。

3、案例剖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案例,深入剖析引发原因、处置办法等,并在宣传活动周期间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群众自救意识和本领。

4、经验交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形成工作经验材料,进行交流,促进工作。

5、专家讲座。邀请有关专家,举办《突发事件应对法》讲座,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集中学习。

6、科普宣传。县新闻媒体要设立专题、专栏,播发、刊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有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

7、设立宣传板。10月27日,在兴隆三百门前设立集中展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分别制作宣传板,规格为长3米、高1.5米,要附带图片和文字说明,每个单位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发放宣传单和接受群众咨询等。10月28日—31日,展板由各单位在本单位门前等合适位置摆放。县政府要在重点道路和显著位置悬挂标语横幅,各乡镇也要设立展板、悬挂标语横幅。

8、网站宣传。要在县政府网站上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以及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第11篇

围绕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以康复机构为龙头,以村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充分整合资源,推进康复服务,促使残疾人康复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坚持政府主导和村卫生室参与相结合的社会化工作方式。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做好康复工作的有效方式,共同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

2、坚持低投入、广覆盖,保障康复对象的基本康复需求,兼顾多样性需求,以较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获得较大的服务覆盖面。

3、坚持巩固基础、创新发展。在已有的工作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探索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内涵,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__乡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__

副组长:__

成 员:__、__、__、__、__、__*

2、落实部门职责

乡卫生部门:将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纳入村卫生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通过预防、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六位一体”提供直接服务;与全科医生培训密切结合,对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人员的康复知识和康复技术水平;进行健康教育,普及康复知识;抓好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工作,开展残疾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抓好残疾的早期发现和早期干预,建立并实行残疾儿童发生报告制度。

村卫生室、参与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将残疾人的残疾状况、康复需求等情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村卫生室依据筛查、诊断结果,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医学功能训练的残疾人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包括对视力、听力、智力障碍者进行早期筛查、诊断并转介医治;对肢体障碍者,进行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指导精神病患者合理用药。

村康复员负责在社区卫生机构和上级康复机构指导下,组织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和智力残疾人开展工疗、娱疗和其它康复活动;协助聋儿家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组织盲人做定向行走训练。

乡民政部门:将康复训练与服务纳入本乡服务工作内容之中,村卫生室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协助抓好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工作。

使用“__”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全国统一用表、康复训练档案与评估标准;组织人员培训,建立工作队伍;进行知识普及和社会宣传;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信息咨询;组织督导检查;统计上报任务完成情况;指导残联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及基层康复站的建设,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抓好典型,推广经验。

确保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有工作制度和会议记录。掌握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数、残疾类别和康复需求等情况。对外挂牌,做到有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服务内容、康复知识读物和残疾人“康复服务记录表”。掌握工作进度和工作效果,填报“康复服务汇总表”。

一村卫生室确定1名医生,村委会确定一名社区康复协调员共同负责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

二是加大康复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

三是对社区康复服务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残疾人及其亲友对康复建立使用统一的康复服务工作、康复服务记录、康复训练等档案。康复工作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把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相关工作制度要统一公示上墙。乡制作村康复培育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组织管理网络和服务流程标牌挂在创建工作办公室、乡镇卫生院康复技术指导站、康复站和活动场所。

1、残疾筛查、诊断:村、康复协调员会同卫生服务机构入户进行筛查和功能评定,早期发现各类残疾,掌握社区内残疾人的康复需求。

2、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各村卫生室、残疾人康复指导站为辖区内残疾人建立详细的康复训练档案。同时,村、康复协调员也要为辖区内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做好工作记录,动态掌握康复需求与服务情况。

3、康复治疗、训练:村、依据筛查、诊断结果,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医学功能训练的

第12篇

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优质服务。在开展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时,坚持依法行政,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免费普查服务,提高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重点服务对象

各村、居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三月份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针对不同人群,合理安排组织,确保重点服务对象参查率达98%以上。重点服务对象主要包括:

1、已领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但未生育的育龄妇女(同时登记《符合照顾再生一孩对象服务卡》);

2、符合照顾再生育条件但未申请审批的育龄妇女;

3、依据前期“单独两孩”摸底调查的情况,有生育意愿的育龄妇女;

4、有引产史的育龄妇女。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23日至3月29日。

四、工作内容及方法

1、明确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方法:对所有的孕检对象,采取上门访视、进村入户早早孕试纸药检和B超机检相结合,全面普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经常访视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逐一检查到位;对流入孕检对象与常住孕检对象同孕检、同服务,并及时将孕检结果通报户籍地;对省外的流动人口孕检对象,村级摸清其详细地址上报镇计生站,由镇计生站负责与流入地联系,通过网协平台取得孕环情检查结果。

2、开展宣传教育服务。为参检育龄妇女发放一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宣传交流,提高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3、抓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免费普查服务。免费为参检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进行宣传和跟踪服务。

4、搞好避孕药具发放和随访服务。对因身体原因不能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以及生育一个孩子30天以后,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对象发放避孕药具,搞好随访服务。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是计划生育工作中最基础的常规性工作。抓好孕环情源头监管工作,提高孕检工作质量,既可筛查出重点管理对象,控制政策外出生;又可发现非法流引产对象,为打击“两非”提供线索,降低人口出生性别比;还可一并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免费检查、宣传教育和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提高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满意度。为了能充分的体现3月份的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将这项活动当作当前计划生育阶段性中心任务来抓。并专门成立了由镇长汪杰任组长,分管计生副镇长陈小龙任副组长,镇计生服务镇全体以及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指导此次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的落实。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班子专抓,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抓,分工镇干和村干部具体抓,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性,有效提高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的质量。

第13篇

以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科技城的战略部署,以开展集中整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为契机,以构建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绿色通道为重点,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目标,着力构建全市绿色办事通道网络,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为加快建设和谐富裕文明创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构建全市绿色办事通道网络,使行政服务窗口审批工作实现四个目标:

一是审批效能大提升。通过构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绿色办事通道网络,进一步促进窗口适应行政审批大提速的要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力提升服务效能。

二是全市协调网络全覆盖。在巩固完善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绿色办事通道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网络,实现审批服务网络的全覆盖。

三是窗口服务水平大提高。继续开展创建“效率之窗”服务品牌活动,不断增强为光伏产业、新能源产业、商贸流通业服务的意识,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四是政务环境大优化。继续完善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激励机制,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实现窗口服务提速提质提效,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打造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构建三级行政服务网络体系。

1.建立覆盖全市的绿色通道服务网络。一是进一步完善覆盖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全市重点投资项目绿色通道网络,为光伏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1020”商贸流通业和“十百千亿”工程,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重点完善市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外资企业联合年检、房地产建设项目联审联验和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等“绿色通道”,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三是市汽车经济服务中心要继续完善为我市大型货运企业服务的“绿色通道”,为加快我市物流业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2.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在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使行政许可事项在网上公开依法审批,不断提高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的比例,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比例达到70%以上。

3.大力加强全市各专业办事大厅建设。各专业办事大厅要根据服务职能,为我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做好水、电、气、人才引进、用工、出入境服务、办税服务等绿色通道服务,开设绿色通道专窗,确定专人负责。

4.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对在乡镇受理办理的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窗口办结”的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县(区)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建立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联动机制,加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绿色通道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全市行政服务窗口的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巩固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成果,推进行政审批大提速,实现“983”的目标。

1.继续抓好“五个到位”的督促落实。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市行政服务中心继续抓好“行政审批服务科组建到位、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到位、行政审批事项进中心到位、行政审批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人员进中心到位”,做好督查工作,提高窗口审批的现场办结率。

2.继续抓好行政审批大提速工作。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继续做好“983”的压缩和规范工作,对审批时限仍在3个工作日以上,涉及重点工程或重点项目的审批事项,继续做好与窗口单位的协调,进一步压缩有关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

3.抓好《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是指导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深入学习,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办法,有针对性的开展窗口服务工作。

(三)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1.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制作行政审批事项“七公开”公示栏,对服务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材料、办理程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等七个方面进行公开;制作一次性告知单、便民服务联系卡、文书表格样本等放置窗口工作台面,方便办事者办事。市行政服务中心要通过触摸仪、电子显示屏、中心网页等媒介将与窗口审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审批和收费投诉电话进行公开,使办事者办明白事,交明白费,使行政审批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2.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更加方便投资企业和群众办事。继续在全市行政服务窗口推行“七项特色服务”,做好午休、双休日照常上班服务、代办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联合服务、上门服务、网上服务等,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3.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窗口审批业务水平。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窗口审批廉洁。三是积极开展“效率之窗”服务品牌创建活动,通过宣传典型、勇争先进、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行政窗口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群众对窗口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四、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构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绿色办事通道,建立全市性协调服务网络是我市服务光伏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1020”商贸流通业和“十百千亿”工程的重要手段,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全市各办证部门和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抓好工作。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构建绿色办事通道,建立全市性协调服务网络工作为重点,精心组织,抓好窗口服务工作。建立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绿色通道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绿色通道服务工作。

第14篇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零距离服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工作内容

(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网格划分

将乡镇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划分为“两大块,两个网格”,按乡镇和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做好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信息通报等工作。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点,将乡镇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纳入“网格”实施管理,划分两大块、两个网格,每一网格由两人负责,实现定人定责。

2、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工作要求

(1)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2)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节前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3)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食品检测资源数据录入工作;

(4)督促相关部门推进食品安全“四网”建设;

(5)指导乡镇做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6)牵头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1、网格划分

将全县划分为“五片区,五大块,五个网格”,按分类管理、职能到位、责任到人的原则,在药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全面推行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见附件。

(1)定人定片,合理调配力量。将辖区药品监管对象直接纳入“网格”实施监管,实现定人定点定责,到位到点到人。根据辖区药品使用、经营企业的分布情况,将辖区划分成5片区、5大块、5个网格,每一责任区块由2人监管员分管,责任到人。按社区、行政村为一个网格。

(2)定时定量,实施有效监管。监管员实行条块负责制,根据管辖区实际,有计划、有侧重地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落实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并对执法过程中掌握的情况、采取的措施、发现的问题做好详细的工作记录,实行动态监控。

(3)定权定责,提升责任意识。监管员在网格责任管辖区内,通过对药品市场主体的日常管理和综合信息的采集、整理、记录,对所管辖区内药品市场主体的数量、位置、基本信息、生产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均能清晰准确地掌握,做到“六清”,即监管范围清、市场主体底数清、经营状况清、重点企业清、执法情况清、监管责任清。同时实行药品经营市场诚信分类监管制度,激励药品经营企业守法规范经营。

(4)定奖定罚,调动工作积极性。为了充分调动监管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监管效能,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定药品安全考评和奖惩标准,定期和不定期对网格区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评定,年终将对工作成效显著者给予通报表彰,对由于工作懈怠导致药品安全事件频发者给予通报批评。

2、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工作要求

(1)了解掌握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地址及日常监管情况;

(2)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100%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3)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100%签订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4)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100%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及索证索票台帐制度;

(5)药店内应悬挂药品药学技术人员的从业证明。

(6)药店内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7)药店内经营环境应整洁、无非法和夸大宣传广告行为。

(8)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网格内药品安全常识宣传和开展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活动。

(9)要及时收集、反映有关药品安全信息,提供监管线索,并及时报送药品质量信息,主动举报网格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落实网格职责考核

1.考核主体: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网格的职责考核,具体由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内容和标准:主要围绕组织实施工作、执法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网格工作目标情况等内容进行网格职责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按《县食品药品监管局2011年绩效考核细则》执行。

3.考核办法:网格职责考核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考核、重点考核与全面验收相结合的原则,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和日常督察为主,按照网格工作目标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对网格区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评定,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并进行总结。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

制定网格化管理、零距离服务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完成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前期动员和准备工作。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1年11月)

统一部署,上下结合,互为联动,按照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零距离服务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和目标,结合本片区的具体实际开展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2月)

各科室对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零距离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考核验收,吸取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推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零距离服务是我局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也是深化监管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科室要加强领导,提高推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科室要从建立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的高度出发,根据本片区情况,明确具体任务,确定监督工作重点,周密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落实网格化管理的各项措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增强实施方案的执行力,提高有效性。

(三)严格执法,加大力度。

要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掌握和运用好法律武器,按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涉嫌触犯刑律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第15篇

为巩固我镇血吸虫病防治达标成果,有效地控制血吸虫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根据罗江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将春季血防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血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镇血防工作虽已达标,但血防工作形势还非常严峻,要巩固好现有成果,镇政府成立血防领导小组,由石珍宁同志任组长;彭俊、杨中俊同志任副组长;范富琼、张国科、张春梅、黄长永同志任组员,负责我镇血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工作。

各村、社区、驻镇单位建立村级血防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驻村干部任副组长,各组组长、村医生任成员负责本村血防工作。

二、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广播、电视、展板、图片、标语、警示标志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血防政策和防治知识,使流行区村民普遍接受血吸虫病防治知识教育,引导和帮助流行区村民建立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疫区群众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继续在学校开设血防健康教育课。

三、血防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1、认真开展好春季查灭螺工作,加强螺情监测,对螺情重的柏云村、凯江村、长虹村、南塔村、石龙村、麓峰社区、狮丰社区,由罗江县中医院抽调专业人员,组织乡村医生,开展查灭螺工作,全镇血防工作查螺,在4月12日至4月20日完成,查螺过程中,检获的钉螺统一交县血防站压片镜检。

2、集中灭螺时间4月21日至5月10日,在灭螺过程中侧重消灭螺源地和民埝、支、斗渠及出现阳性钉螺环境的钉螺,对易感地带和感染性螺点有计划、有步骤地采用氯硝抑胺漫杀、反复喷洒或泥敷,采用基础灭螺和药物灭螺相结合,坚持从上游到下游。继续控制和缩小有螺面积,做到灭一片巩固一片。

3、认真开展查病、治病工作。根据县血防站安排,将对我镇有螺村民进行查、治病和服药工作。查病工作时间从6月1日至6月底结束,6月下旬对各村开展重点村组人群的普治工作。

4、人员培训工作。对各村血防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各村对组血防人员培训一次,进一步规范防治工作,提高防治效果。

5、完成耕牛查病治病任务,阳性牛治疗率100%,查治病分春秋两季进行,春季在4月底以前完成,秋季在10月底以前完成;加强上市交易耕牛的检测和新购进牛的申报检疫;加强耕牛的圈养管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动物血吸虫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血吸虫病的认识。

四、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