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政务调查报告范文

政务调查报告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政务调查报告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政务调查报告

第1篇

一、工作情况

1、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近年来,我市各级人事部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以构建阳光人事、和谐人事、法治人事为目标,以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大了人事政务公开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市县人事部门都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政务公开与人事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承办、各科室中心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监督检查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有的还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年终进行考评。乐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年终各奖项挂钩,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2、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是确保公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前提。市县人事部门都十分重视制度机制建设,认真按照各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为了使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级人事部门普遍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内部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清理规范了内部操作程序,建立健全了内外监督机制。市人事局先后制定了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制度、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亮牌上岗制、首问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业务工作ab角制、限时办结制等项制度,形成了健全的制度体系,从机制上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3、突出重点,全面公开。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市县人事部门基本上能做到从公开决策程序、公开权力运行入手,要求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各种形式公开人事部门的职能、人事政策、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理结果。尤其注重结合人事工作特色,重点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三支一扶、军转干部安置,职称评聘,人事考试,各级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与市拨尖人才选拔等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人事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谐人事环境。

4、形式多样,渠道通畅。在推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市县人事部门十分注重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一是在办公地点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本局职责、机构设置、办事流程、服务承诺、责任追究、投诉途径等。在科室公开科室职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二是实行亮牌上岗制,工作人员一律亮牌上岗,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让群众了解办事人员的身份职责,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在办公场所设立了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全部对外公开业务。四是及时将社会关注的热点事项,通过报纸电台、政府与部门网站等媒体公布。另外,通过举办了政风行风热线的形式,公开人事部门的职能、工作内容、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和监督措施等,面对面与服务对象交流,提供咨询,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由于领导重视和思想认识的差异,市县人事部门工作上存在不平衡。一些县投入大,网络全、效果好;少数县重视不够,工作上没有真正摆上位置,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完善。有些部门和单位没有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三是公开方式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政务公开的时间、方法、程序等方面存在随意性。有的公开时限不明确,一些事项对外公布的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有的被动应付,公开范围未达要求。四是公开机制不够健全。对政务公开工作只是形式上参与,没有真正形成协调配合的机制;政务公开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责任追究力度不大,难于落到实处。

三、对策与建议

一是进一步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单位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组织保证。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做好《条例》的各项实施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制度建设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当前,重点应建立健全七项制度。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建立政务公开事前审议制度,严格审议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建立完善政务公开报备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档案,将审议通过的公开内容统一归档,保存备查;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定期召开评议会议,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进行评议,听取意见与建议;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反馈制度,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对政务公开的意见与建议,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充分利用社会各种力量、各种监督手段,实行全方位监督;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通过建章立制,健全机制,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

第2篇

理念一:以法律为准绳,凡法律未明确规定不能做的,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便可大胆尝试

依法组织各类招标投标活动是该中心开展工作的基本准则。但招投标活动牵涉内容多、工作繁杂,许多小细节在法律法规中都没有明确规定,使得一些招投标活动发生与实现公开公平的招投标目的不相符的行为。对于一些看似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不公正行为,又没有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处在交易市场一线的招标投标中心应该与时俱进、敢于改革、勇于创新,建立符合新时期发展要求的新规则、新制度,只要是法律未明确禁止但又符合法律公平正义要求的,只要是有利于交易统一平台建设、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又有利于保证各方合法权益的各类改革创新,他们都进行大胆尝试。

理念二:对招标投标业务尽可能实现市场化运作

事实证明,成功的市场化运作方式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并可使所有的参与者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而在市场环境中占领优势地位的发展方式。招标投标业务中有许多约定俗成的规定,如中介机构的选择往往都是由业主单位自行选择,使得中介服务毫无市场竞争力,极易让业主单位与中介机构产生猫腻。所以,该中心以促进县域经济更快更好发展为目标,通过招投标业务市场化运作,提高项目单位和中心自身依法行政素质,提高参与企业市场竞争意识和竞争手段,争取各项目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规范该县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理念三:以确保各方权益为目的,规范各方交易行为

建设统一的招标投标平台,其目的就是要实现社会、商家、业主(政府)共赢,即提高社会效益、保障商家利益、维护业益。招投标中心是处于业主和商家之间的一个中立平台,对商家要公开各类招投标信息,对业主要公开商家、货物资料,尤其是投标、施工保证金的管理上,必须维护业主和商家的利益。要实现这一目的,我们对信息、保证金管理、交易活动流程等都制定了严格的制度,实行以制度管事,确保每一个交易活动各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照章办事。

二、突出工作重点

在全面创新的基础之上,该中心紧紧围绕这三个理念,主抓了四项重点:

(一)建立科学规范的运作模式和业务操作模式

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及借鉴兄弟县市的先进做法,他们通过协调各部门关系,基本明确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即行政监察职能、行政监管职能和市场职能分离,行政监督部门和市场交易服务机构分设,建立了“监、管、办”相对独立相互配合的运作模式;同时对凡是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交易的项目实行“四个统一”:统一入场交易、统一信息、统一运作模式、统一规费管理,形成一套较为科学的业务操作模式。

(二)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为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环节的监督管理,该中心建立了全方位的监管机制。在标前,制定了《项目审查机制》,对招投标项目进行严格审查,看是否符合法定依据、是否经过上级审批,是否抬高招投标条件门槛造成技术定向定标;在竞标环节中,以“平时规范、实时监控”为手段,通过在交易大厅、评标室配备音频视频监控系统来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的现场管理,并加强对评委专家的资格审查;竞标结束后,依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标后查监督机制的通知》,对中标后的合同签订、执行情况制定了严格的督查措施和处罚措施,逐步完善了招投标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

(三)实施小额工程公开竞标管理办法

随着该县新农村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类小型工程项目大量增多,小额工程占建设工程的比重不断增大,社会涉及面越来越广,影响越来越大。长期以来,50万元以上大额建设工程招标工作都严格按照市级以上相关规定进行,但小额建设工程在法规上却没有明确的操作规定,一直实行直接发包规则,直接发包的弊端不言而喻。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允许业主单位直接发包小额工程,但这种权利是否就能脱离相关行政监察、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呢?是否就不需要尽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而游离于交易平台呢?为此,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带领下,该中心积极提出和参与起草了《***县小额工程竞标监督管理办法》,依据该办法,该中心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内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的组织实施了小额工程公开竞标,无偿的提供指导制作竞标文书、竞标公告、书写规范合同等服务,严格按照统一受理项目、统一制作文书、统一信息、统一组织竞标、统一公示结果等“五统一”开展竞标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第3篇

一、公证员应当具备的良好素质

1.过硬的政治素质。公证人员是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为人民服务的一分子。在政治上,他必须具有国家工作人员具备的一切素质。同时,公证机关的地位、公证专业的特点、公证人员的职责又决定了对公证员有一些特殊的要求。这也就是通常讲的公证“三性”所决定的。一是性质,公证机关是国家的证明机构,代表国家出具证明文书;二是身份,公证员是行使国家证明权;三是效力,公证员代表国家出具的公证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公证员必须有高度的政治觉悟,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特别是在办理涉外、涉台公证时,务必切记所进行的公证活动都是以国家的名义,代表国家作证,必须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国家放在第一位。例如在办理涉台公证时,台湾省台北市xx路与台北市xx路就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如果混淆了这个概念,就会造成严重的政治后果。

2.刚正的品格,大方的气质。“富贵不,贫贱不移,威武不屈”,这是做人的品格。公证员更需要这种品格。一个合格的公证员,必须正直、诚实、严肃,执法公平、公正,讲原则,讲事实,讲法律。同时具备大方的气质,接待彬彬有礼,落落大方,不卑不亢。有了这样良好的气质就能产生良好的人格魅力。这不仅是维护公证机关形象的需要,也是开辟证源、扩大公证业务的实际需要。

3.广博的知识。公证活动涉及面广,专业性和政策性强。它不仅涉及民法、民事诉讼法,也涉及各类经济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各项经济社会政策。如收养公证就涉及到收养法、婚姻法、户口政策、计划生育政策等多方面的政策法律。这就要求公证人员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同时具备有相应的社会文化知识、即懂自然科学、又懂社会科学。司法部领导最近撰文中曾指出:“随着公证业务领域的不断扩大,特别是新的重大而复杂的公证项目的不断出现,迫切要求提高公证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培养和吸引一批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高素质人才。”这为公证员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当前公证队伍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一是队伍不稳定。公证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既要有理论上的蕴养,更要有实践上的积累。但是,有的地方忽视了公证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公证员作为一般的机关人员对待,经常抽调从事与公证业务无关的工作,有的长期搞各种中心工作。随意将公证人员调离公证岗位的现象也较普遍。队伍的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证人员潜心钻研业务,影响了工作质量。

二是一部分人员不专心本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少数人经不住各种社会思潮的冲击,信念产生了动摇,价值观发生了变化。公证机关虽是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却并无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公证合同的权利;虽可以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但不可能靠此从根本上解决经费短缺的困难,更不可能解决福利待遇等方面的问题。因此一些人不安心工作,人才流失较为突出。

三是趋利性蔓延。公证工作是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存的工作,但是在任何情况社会效益总是第一位的,经济效益要服从于社会效益。这是公证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由于管理上的松疏,地方财政实力上的薄弱,在有的地方,公证部门成了地方和部门变相的摇钱树。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严格把关,甚至出假证、出伪证的现象时有发生,公证文书的质量有所下降,公证过的事项难以顺利履行,纠纷有所增加。这已经直接影响了公证机关的信誉和形象。

三、提高公证员素质的途径

1.牢记根本,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公证工作是一项服务性工作,直接面向基础、面向群众,公证人员更应该以服务为天职,视群众为上帝,把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尽善尽美的公证服务作为自己追求的最高目标。

2.更新知识,精通业务,善于应付各种复杂的局面。公证活动的目的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对此,公证员除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个最基本的原则外,还要不断加强学习,更新知识,做勤学好问的人,博闻强识的人,精通法律的人,掌握政策的人,不给不法之徒以任何可乘之机的人。

3.加强管理。把公证员队伍的教育、培训、考核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公证管理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公证人员的培训、考察和考核,对政治过硬、业务过硬、成绩突出的公证人员要大胆提拔,大胆使用;对素质较差、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帮助提高,确实不适应的要及时予以调整。同时严把进入关,保证调进人员的素质。

4.理顺关系,在体制上保证公证人员安心工作。笔者认为:应统一将公证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解除公证人员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放下包袱,专心致志地从事公证工作。

四、公证员队伍建设应处理好几个关系

1.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处理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关系,笔者认为要双管齐下,将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重要位置。首先要真正从改革开放的大局、从发展的需要、从国家的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加强公证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其次,加大学习培训的力度。政治上的坚定来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抓好职业道德教育,把提高广大公证员的科学文化素质作为一项宏大的工程来抓,形成一套科学的、固定有效的教育培训机制。再次,要严格管理。当前,突出的问题是不敢和不愿严格管理。不出问题则沾沾自喜,出了问题束手无策。对此,一方面要开展弘扬先进、学习先进的活动,另一方面要通过公证质量检查,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途径,加强对公证工作的管理,对办理错证、假证的公证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2.数量与素质的关系。公证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是当前公证队伍建设的一大难题。如何解决人才短缺这一矛盾,笔者认为必须加速公证体制改革的步伐。在壮大公证员队伍的同时,要着重抓好公证人员素质的提高。确立公证人员是专业人员的观念,改变不按规定标准进入的做法,真正把那些热爱公证事业、德才兼备的人才,尤其是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专业人员充实进公证队伍。特别要注重公证处主任的选拔和培养。近年来,许多地方将选拔公证处主任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实践证明是成功的。他们有较强的工作热情,有朝气,接受新生事物快,有开拓进取精神,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了出色的成绩,促进了公证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