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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各级环保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围绕落实区长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市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小康环保幸福指数和生态市建设等环保中心工作,全面推进“科学雨花、生态雨花、和谐雨花”建设,结合小区新建、出新,大力开展“环保四进”活动,发动各街道、社区全员支持创绿、参与创绿,形成区、街道共创工作格局,集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环保理念,突出人居环境的改善、美化,突出社区居民环境意识的提高,促进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同步协调发展,为使我市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最佳人居生态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㈠20*年绿色社区创建目标:应始终采用“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环保指导、街道主抓、社区运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模式,严格贯彻落实区长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确保完成省、市级绿色社区创建任务,做好相关省、市级绿色社区复查考核,做好“绿色社区先进街道”创建工作,开展省级绿色社区“南星苑杯”环保宣传栏评比活动,巩固提升已创绿色社区成果。
各街道都应将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列入区域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当作民心工程、造福工程去抓,融入地区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总体建设之中,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制定工作方案与规划,增加资金投入幅度,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注重老、差社区的硬件治理与面貌出新,注重新、好社区文化环境与软件建设,注重对已创社区提档升级,强化打造精品社区意识,加强开展创绿工作与建设节约节能型社会相结合。社区作为绿色社区创建主体,应严格对照目标责任书,消化落实考评指标条款内容,完善台帐资料,注重创建过程、质量;加强平时资料图片信息积累工作,做到指标分解、台帐资料与汇报材料等文字数据吻合一致。
㈡具体任务:
⒈争创省级绿色社区
⑴*街道:梅清苑绿色人居环境社区
⑵*桥街道:景明佳园第一绿色人居环境社区
⑶*街道:上怡新村绿色人居环境社区
⒉争创市级绿色人居环境社区
⑴*村街道:*社区
⑵*村街道:青龙山社区
⑶*桥街道:龙福社区
⒊做好复查考核工作
⑴做好“三年一度”20*年首批省级绿色社区复查工作(见附件1)
⑵做好“两年一度”20*年、20*年市级绿色人居环境社区复查工作(见附件1)
⒋争创绿色社区先进街道
*街道积极做好争创“创建绿色社区先进街道”各项工作,并积极做好召开全市绿色社区街道相关人员现场交流会各项筹备工作。
⒌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各街道、社区应积极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活动,所有省级绿色社区积极开展“南星苑杯”环保宣传栏评比活动,所有绿色社区做好回顾总结工作与制作图片宣传册工作。
⒍扎实做好长效管理,巩固提高已创成果
三、具体要求
㈠创建省级绿色社区方面
⒈社区重点对照考评指标分解表逐条落实到位,街道、社区着重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活动,体现特色,提高品位,提高软件质量,发挥主导作用(强调社区是创建主体),强调绿色社区内涵——环境文化、基础管理(注重打造节能型小区),提高考评指标分解表含金量。抓好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建单位职能作用,调动业主主观积极性(发动“一老一少”认养绿地等)。下年省级创绿的社区应当介入当年培训。
⒉省环保宣教中心考评组计划在6月中旬前后组织验收,省环委会指标:原则上淘汰20%。
今年考评验收程序:⑴参评人员:由环保部门、街道、社区、物业、业委会、共建单位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⑵汇报:有条件的尽可能采用PPD幻灯片,进行量的汇报,解释得分、说明理由(按考评指标分解表逐条汇报)。⑶答疑:由考评组提出,社区现场答疑。⑷现场查看:考评组随机抽取部分考评指标分解表条款,到现场查看。⑸问卷调查:在考评指标分解表抽查。⑹对照标准,检查台帐。
㈡创建市级绿色人居环境社区方面
⒈继续保持“又好又快”创建势头,始终强调质量是创绿的生命力、长效管理是生命线,注重幸福指数与满意率的提升。大力并体现特色开展“八个一”社区宣传教育活动:⑴竖立一块环保公约牌,⑵建立一个环保宣传专用橱窗,⑶组织一次环境教育基地的参观活动,⑷举办一次环保主题的交流活动或知识竞赛,⑸建立一批经济实用、造型美观的环保宣传牌,⑹组织一支环保志愿者队伍,⑺开展并形成一批绿色家庭、绿色单元和绿色楼幢,⑻结合“6.5”世界环境日等有关纪念日开展一次大型环保主题活动。
⒉市级创绿考核验收约在9月份进行,台帐资料中要有该社区平面图,严格标准,材料丰富,但要看到内容、过程。用心工作细节上,做足亮点。下年创建社区必须提前介入培训。
⒊强调培训制度,强化质量意识,注重“三抓”:一抓环保宣传,提高意识,形式多样,互动有主题;二抓创建特点,提高创建质量,严格执行标准,台帐资料力求完善丰富,做到简明、清晰、规范;三抓制度建设,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做好交流发言、环保总结等工作。
㈢复查考核方面
⒈省级绿色社区复查为三年一次,做好20*年首批省级绿色社区复查考核工作,对照考评指标分解表,将原有台帐归类组装,着重体现三年来巩固提升方面内容。
⒉市级绿色人居人居环境社区复查为两年一次,做好20*年、20*年市级绿色人居环境社区复查考核工作,市环委会对提档升级(正在创建省级)的社区、已是省级绿色社区将免去复查。区环委会先组织自查,书面上报。市环委会突击抽查。代表性差的社区,书面警告。
㈣开展环保宣教方面
⒈积极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纪念节日环保宣传活动,加大环保宣教力度,在创省级绿色社区、市级绿色人居环境社区尤其要做为重点工作来抓,在组织考核验收时,应积极开展各项环保宣传活动。统一采用绿色社区创建口号:“绿色社区共建共享”,要求绿底横幅、黄色正楷字体。
⒉积极开展省级绿色社区“南星苑杯”环保宣传栏评比活动,参评社区为20*年~20*年四年度省级绿色社区,一个省级绿色社区为一个推荐指标,于9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区环保局(具体标准内容见附件2)。
⒊自2002年~20*年创建以来,所有绿色社区做好回顾总结工作,并以每个绿色社区为单位,挑选5~10张具有代表性图片,配以适当文字说明,力求体现本社区特色,A4纸张大小(彩纸彩印均可)、竖排,制作图片宣传册,于11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20份图片宣传册报区环保局,汇总装订成册。
一、工作目标
创建绿色社区的主要目标是: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生态平衡;提高环境意识,变革价值观念;提倡绿色消费,共建绿色文明。通过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逐步建立起规范的社区环境管理模式,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道德意识,使广大居民自觉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切实改善我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创建工作,推进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镇政府成立中堂镇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具体负责协调创建绿色社区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应良同志担任,成员分别从环保分局、宣教办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三、基本内容和条件
绿色社区的主要内容包括环境管理、环境治理、环境美化、环境质量、环境意识、环境行为、环境特色等七大部分,既有硬件要求,又有软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东莞市绿色社区考评标准》。
绿色社区的基本条件为:以已建成的、相对独立的住宅小区为单位,原则上不少于500户家庭或1500名居住人口。小区规划布局合理化,工程质量标准化,建筑材料环保化,能源消耗清洁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环境建设生态化,公众参与制度化,消费行为绿色化。
四、实施步骤和考评办法
本着“谁条件成熟,谁争先创建”原则,经初步调查研究,我镇确定潢涌村为今年创建绿色社区对象,按照建立机构、开展宣传、组织培训、申报、检查验收、命名表彰和复查的步骤进行。
(一)完善机构阶段:年月,按照有关要求,成立潢涌村创建绿色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创建绿色社区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年月,制定可行的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和工作职责,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绿色社区”创建的社会氛围。
(三)组织培训阶段:年月底,组织“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市绿色社区创建培训班和参观市内1至2个“绿色社区”,提升工作队伍对创绿要求的认识和业务素质。
(四)创建自查阶段:年月初,按照创建“绿色社区”的软、硬件要求,潢涌村落实绿色社区建设工作,加强自查完善,确保各项工作自查达标,并上报镇创绿办。
(五)创建申报阶段:年月,对照考评标准,协助潢涌村填写《东莞市绿色社区申报自评表》和《东莞市绿色社区考评申报表》,经镇“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考评、验收后,报市“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受理公示阶段:市创建绿色社区办公室根据考评标准进行初步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申报单位要在社区宣传栏公告,同时,申报名单将在东莞环保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考核命名阶段:年底,市创建绿色社区办公室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考评方式包括实地察看、检查档案、问卷座谈等。符合考评标准的,授予东莞市绿色社区称号,并从市级绿色社区中择优向省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推荐,参加省级绿色社区评选。
(八)长效管理机制:东莞市绿色社区每年评选一次,每3年复查一次。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命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创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把创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计划,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保证经费,确保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禁毒委要求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的决定为指导,以当前全县深入开展的“禁毒人民战争”为契机,坚持“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通过深入开展各项禁毒工作措施,集社会之力,聚万众之心,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创建活动,坚持不懈,彻底根除毒害。
二、创建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创建范围和分类。在全县范围内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创建工作以乡镇一级为基本单位,按照属地原则逐级进行管理。对本县的涉毒帮教人员人户分离符合有关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地办理委托手续,委托现住地落实管理。
根据我县毒情现状,以2005年底各地实有吸毒人员数为主要依据进行划分档次,分类开展创建活动。
第一类:尚未染毒的乡镇,开展“保无毒”活动;
第二类:本地籍实有吸毒人员数不到200人的乡镇,开展“创无毒”活动。
(二)工作目标。通过三年创建工作要达到下列工作目标:
1、广大群众对及其危害的认知能力不断提高,禁毒意识普遍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新增吸毒人员逐年下降,戒断巩固率逐步提高。
2、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新型蔓延趋势得到有效遏遏制,逐步实现本地籍实有吸毒成瘾人员零增长的目标。
3、以缉毒情报建设为依托,加大堵源截流力度,有效解决外来人员“零星”贩毒和非法种植原植物的涉毒问题,坚决遏制易涉毒娱乐场所群体性吸毒问题,基本禁绝制毒和种毒现象。
4、各级禁毒机构更加健全,禁毒保障更加到位,基础工作更加扎实,信息化建设更加规范。
三、组织考核
(一)考核内容
1、领导重视禁毒工作,将其纳入重要的工作议程,禁毒机构和机制健全,人员和经费落实,充分履行禁毒职责。
2、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有效的打击,易涉毒场所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破获涉毒案件数、缴获数、查处吸毒人员数均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
3、禁毒工作深入人心,广大群众对及其危害的知晓率不断提高,城镇达到100%,农村(以村居为单位)达到80%,外来务工人员达到80%,娱乐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达到100%,各类中小学校达到100%,新增吸毒人员逐年较大幅度下降。
4、禁吸戒毒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复吸人员绝对数逐年下降,总体尿检率80%以上,年度脱毒人数逐年增加。
5、涉毒人员排摸工作深入细致,辖区涉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禁毒基础工作更加规范。
(二)考核方法
县禁毒委将参照上述5条考核内容,并结合《不合格单位的标准》(附件)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评分标准,在各乡镇、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和查漏补缺的基础上,于每年年底对各乡镇和县禁毒委成员单位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进行考核。2006年底乡镇考核总合格率要超过85%,2007年底考核总合格率要超过90%,2008年底考核总合格率要超过95%。届时,市禁毒委也将根据我县的考核情况适时进行抽查。
(三)先进申报
县禁毒委将积极指导、帮助乡镇开展好“无毒社区”创建活动,每年将表彰一批创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对于创建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将推荐参加市级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进一步营造创建氛围。创建工作宣传先行。要在日常禁毒宣传教育中突出创建工作的主题,要让广大的人民群众知道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和实施步骤,让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集社会之力,聚万众之心,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的氛围。同时,在宣传对象上要突出对外来务工人员、易涉毒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他们的禁毒意识,远离。
(二)深入排查,进一步掌握毒情底数。各地每年要开展毒情大排查活动,组织、动员乡、村干部,进一步掌握现有吸毒人员的现状,及时增补吸毒人员信息。努力做到涉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
(三)严厉打击,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公安机关作为禁毒工作的主力军,要充分发挥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职能的作用,按照“攻坚克难”和全员大收戒的要求,稳准狠地打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萎缩的消费市场,最大限度地减少的“传染源”。同时,要加强对易涉毒娱乐场所的监管工作,及时查处场所内涉毒违法犯罪案件,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场所责任。通过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为创建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落实措施,进一步巩固戒毒成果。各地在创建工作中要突出社会帮教工作,根据帮教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帮教措施,降低复吸率。一是做好接茬帮教工作;乡镇和公安派出所要及时根据戒毒部门的告知信息,做好帮教接茬工作。二是强化帮教谈心尿检工作;各地要采取一切有效的手段,提高帮教谈心尿检的针对性和真实有效性,使帮教工作能够反映出帮教对象的现实表现和戒毒情况,从而及时发现复吸对象予以打击。三是规范脱毒认定工作;县禁毒办要严格按照有关帮教对象脱毒认定的规定,规范脱毒认定工作,降低脱毒对象的复吸率。四是帮教安置点的建设;根据市禁毒委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帮教安置点的建设,努力提高帮教对象的就业率。
(五)加强督查,进一步完善督导机制。要充分发挥县“双禁”工作督导组的作用,按照分片负责、定期汇报的工作原则,组织各督导组深入各乡镇和县禁毒委成员单位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突击督查等形式的督导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部门要从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政主要领导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的有关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地要依据本规划,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落实工作职责,深入实施创建活动。
(三)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县禁毒委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齐抓共管、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我县的创建工作。
(四)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县禁毒委每年制订详细具体的考核标准,组织对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同时要明确考核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创建工作的积极性。通过考核,对创建工作达标且成效显著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成效特别显著,工作特别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可推荐到温州市禁毒委,评选市级先进。凡创建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力,人财物不到位,造成毒情发展蔓延的地区,则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附:不合格单位的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
1领导不重视,禁毒保障不力,影响禁毒工作开展的;
2新增吸毒人员比近3年平均数大幅度增加;或出现在校生吸毒的;或保无毒的地区新滋生吸毒人员的;
3帮教措施不落实,年度总体尿检率不到65%的;或者年度复吸毒人数超过本地籍实有吸毒人数30%的,且复吸毒人数在15人以上的;或者毒情较轻的地区复吸毒人数比上一年度大幅增加的;
4基层公安机关均未完成上级下达的缉毒打击指标的60%的;
5年度铲除原植物累计2000株以上的,或者发生3起以上的非法种毒案件的,或者被上级公安机关督办后查获非法种毒案件的,或保无毒的地区出现500株以上非法种毒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