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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环境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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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环境论文

第1篇

(一)人口膨胀加剧资源消耗速度近几年,北京市常住人口仍保持较快增长的趋势。2013年常住人口达到2114.8万人,其中常住外来人口802.7万人,分别比2012年增加45.5万人和28.9万人,增速分别为2.2%和3.7%。外来人口的增加已经成为北京人口膨胀的主要原因。人口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给首都带来能耗、资源、交通等方面的巨大压力。从能耗看,2013年北京每天消耗2.6亿度电、2707.7万立方米天然气、3.1万吨成品油和1000万立方米水,与2009年相比,分别增加0.6亿度电、707.7万立方米天然气、0.8万吨成品油;从排放看,2013年北京每天产生生活垃圾1.84万吨、排放污水425.5万立方米,与2009年相比,分别增长0.04万吨生活垃圾、51.5万立方米污水。从出行情况看,2013年,每天仅公共交通客运量就达2204.9万人次,与2009年相比,每天增加400万人次。初步测算,常住人口每增加1人,平均会带来大约2.6次的出行。目前,北京常住人口规模的快速膨胀,特别是中心城区人口过度聚集的状况仍在延续,而新城疏解中心城区人口的作用并不明显。

(二)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加重城市承载力北京作为资源输入型的特大城市,自然资源匮乏,98%的能源靠外地调入。近年来,虽然在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上做了一些有益探索,但是,环境污染、资源浪费严重等城市顽疾仍然大量存在,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1.垃圾处理出现缺口。2013年,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671.7万吨,比2012年增长3.6%。全市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24座,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2.1万吨。根据2011年北京市环保支出项目调查结果:全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填容量占设计容量的58.5%;生活垃圾焚烧场实际处理能力为1955吨/日,超过设计处理能力1835吨/日。市环保局公告指出,未来两三年内,北神树等7座垃圾填埋场均将填满封场,而目前新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压力巨大,全市或将出现近万吨处理能力的缺口。2.水资源短缺与浪费矛盾加剧。一方面,北京属于资源性严重缺水城市,目前又处于历史上最大枯水期。北京的供水结构,已由2000年前的以降水和外来水等新水为主,转变为目前的以地下水为主。水资源的严重短缺,不仅对经济产业发展的硬约束不断增强,而且也造成地下水超采日趋严重。2013年末北京平原地区的地下水平均埋深24.5米,比1980年末下降18.1米,储量相应减少92.5亿立方米。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同时,地下水环境污染也随之加剧。由于缺乏河道稀释用水,全市特别是中心城区的河道水体污染问题十分严重,水环境质量十分堪忧。另一方面,生活用水浪费明显。2014年5月份,北京开始实施阶梯水价。在此之前,居民用水一直实行统一价格,对价格不敏感。同时,节水技术创新和节水设施开发不足,节水政策法规不够完善,节水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生活领域用水浪费明显。3.环境污染情况严重。2013年,全市PM2.5为89.5微克/立方米,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距离世界卫生组织要求的PM2.5年均浓度安全值(10微克/立方米)差距更大。2013年,北京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足全年一半,五级和六级重污染天数累计占比高达15.9%。能源结构低端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目前北京化石能源尤其是煤炭比重仍然偏高,清洁能源比重偏低,对大气环境质量产生直接影响。2012年,煤炭在北京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15.6%,比世界平均水平高5.8个百分点,比OECD国家高12.1个百分点;而从国外的情况看,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首都煤炭使用率极低或基本没有煤炭消费。

二、缓解首都人口资源环境矛盾的对策建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城镇化正处于质量与速度并重发展的新阶段,加强城市化管理和人口服务已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北京作为一个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限、人口高度聚集膨胀、日益被“城市病”困扰的特大城市,必须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准确把握首都市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稳妥推进人口规模调控。

(一)多层面做好人口压力的疏解1.创新人口发展调控体制,统筹人口服务管理。加强人口发展和调控综合决策体系建设。成立由国家有关部委、驻京部队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首都人口发展协调机构,负责统筹人口的综合管理与服务,督促检查人口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形成更为健全的首都人口工作体系。建立科学的人口规模调控指标体系和人口调控责任制。目前北京市委市政府已将调控人口规模的目标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还需加快建立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的人口评估机制。建立北京市与中央部委、军队进京落户工作协商机制,研究制定统一的进京落户标准和审批办法。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2.调整北京城市功能,疏解人口分布压力。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切实按照城市战略定位,加快产业布局优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继续深化落实、调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对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要求的产业进行疏解调整,对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产业进行合理引导。促进北京各功能区之间以及北京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提升整个首都经济圈的产业竞争力,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多手段治理环境问题1.增强公众环保参与意识。控制PM2.5,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相关部门应抓住时机,采用多种形式适时宣传。例如通过各种媒体制作形式多样的电视节目、宣传片、公益广告、漫画等;让公众参与到治理大气污染的行动中,如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随意街边烧纸、减少餐饮油烟、出行时尽量拼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2.做好收集运输过程中的垃圾分类。建议相关部门做好餐厨垃圾的分类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收集运输过程中的垃圾分类,确保垃圾进入生活垃圾处理厂时已经处于分类状态,建立从源头分类、储运到终端处理较为完善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同时,还应注重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建议相关部门出台政策,鼓励居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在此基础上优先采用综合处理、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资源化技术,降低垃圾填埋处理量。3.引导研发向节能环保项目倾斜。一方面加大政府引导,增强企业对科技节能环保项目投入的积极性,特别是把部分科技力量投在节能减排上,从前期减少污染发生;另一方面加强周边地区联动,对服务对象在周边地区、享受不了北京优惠政策的节能环保企业给予关注和支持。

第2篇

毛乌素沙地早在第四纪时期就存在于中国北方[7],是一个非常典型的脆弱生态区和自然地理区域的过渡带,受人类活动影响较为深刻,它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中国半干旱、干旱沙区的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相互关系中的许多典型问题,是农牧交错区现代土地沙漠化发展和治理恢复比较典型的地区之一[8]。因此,国内外学者纷纷将此地作为典型研究区,从不同尺度开展了生态环境变化与人为活动关系的研究。近年来与毛乌素沙地生态环境相关的研究工作,主要是通过区域自然指标并结合政策与统计数据,来探索一定时间内毛乌素地区的生态环境变化及其原因,以及通过遥感手段结合人文经济数据来研究该地区的地表变化过程,从而进一步研究各种变化的原因和驱动力。人为活动对该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研究,基本集中于毛乌素的土地沙漠化、土地利用及覆被变化、植被演变3个方面;虽然各种环境效应评价方法在该地区的研究与应用也在逐步开展,但是目前仍缺乏对由于决策制定、生产生活对沙漠化影响的定量研究,需要用有效科学的环境监测方法对其进行系统的探索[9]。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整理与归类系统总结,分析现代毛乌素重要人为活动的环境效应研究进展及存在的问题,明确人为活动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研究的重点。

2土地沙漠化

关于毛乌素沙漠化的原因有两种说法,即人为因素说和自然因素说。在同一气候条件下,不合理的人为活动占据主导时就是本区沙漠化加速发展时期,是典型的负环境效应,而现代积极的人为活动(如退耕还林/草等政策的实施)对沙漠化的逆转也有促进作用,是正环境效应。对于毛乌素沙地的沙漠化问题,众多学者通过自己的研究工作给出了不同的见解[10-12],但很少有研究从土地利用政策和能源利用入手来深入分析[13]。许多研究通过对气候数据、遥感数据与统计资料的分析发现,现代毛乌素沙地退化加速,其沙漠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增长的巨大压力及各种破坏性的人为活动[14-17]。人类不合理的耕作和放牧等活动破坏地表植被,对流沙面积的增加和草地、湿地面积的减少等非地带域环境变化的作用明显,而对受自然因素控制的地带性显域环境变化的影响并不显著(如流沙分布南界变化)[18]。黄银洲等[19]认为,人为活动不但是沙漠化的主要原因,而且是导致沙漠化过程与气候过程不同步的主要原因。虽然如今沙漠化程度有所缓和,但这也只是基于植物耕作本身的控制[20-21]。有研究则认为,自然因素是主导因素,而人为活动只起到了加速的作用[22]。毛乌素沙漠化是在特定的自然条件下过度的人为活动导致的“古沙翻新”的结果,如果未来温室效应继续致使全球变暖,毛乌素沙地便不会南侵,有向北退缩的可能[23]。毛乌素地区生态脆弱是沙漠化加剧的内因,人为活动是沙漠化的主要驱动因素,而其中人口增长是人为活动强度的内驱力[24]。也有学者通过遥感数据发现,近30年毛乌素沙地的部分区域沙漠化进程在时空上出现了逆转,主要是积极的人为活动作用的结果[25]。对于人为活动与毛乌素沙漠化是如何关联的问题,马玉芳[26]展开了细致入微的研究,从某种具体的人为活动行为入手,综合考虑农户经济行为面对的资源禀赋、政策环境、市场因素等,探析该地区农户土地开垦、畜牧业生产和薪柴利用等行为及相关因素与沙漠化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对毛乌素沙漠化的研究结果大部分都表明该地区生态环境在逐步恶化,但在局部地区或部分时间段有逆转现象存在。探究该地区沙漠化因素发现,历史上从农耕文明出现以来主要是人为因素主导,而在此之前主要是自然因素起主导作用。无论是哪种因素,现在还未能清晰地区分它们各自对毛乌素地区环境变化的贡献程度,以及它们之间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尤其是重要人为活动对沙漠化正逆过程的影响缺乏明确的对应分析。

3土地利用/覆被变化

土地利用/覆被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人文和自然因素都很活跃的“热点区”和“脆弱区”[27]。在毛乌素沙地这样的生态脆弱区开展相关研究,有利于人们认识其形成演变机制、揭示各种自然和人文因素对土地利用可持续性的影响。现代随着空间科技的发展,对毛乌素土地利用与覆被变化的研究多数都是利用遥感的手段,对不同时间段土地利用/覆盖数据加以对比,结合其他数据和指标(如地形、水文、气候等自然指标,交通、居民点、人口、经济发展与政治制度、居民调查数据等)来分析并揭示人为活动与气候变化在土地利用/覆被变化中所起到的影响作用以及更为复杂的驱动机制[28-30]。如今众多研究都是围绕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驱动机制而展开的,而各种人为活动作为重要的驱动因子备受科学家们关注。蒙吉军等[31]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毛乌素土地利用变化的因素进行多尺度研究,认为不同尺度下的土地利用变化的自然与人为影响因素各有差别,尤其是社会政策等经济因素会影响到区域宏观的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国内近些年不少研究是围绕重大的环境建设工程和政府相关政策实施对土地利用/覆被情况变化的影响而开展的。从景观角度入手研究人为活动对毛乌素沙地土地利用的影响发现,人为活动强度的大小与景观的破碎化程度有最直接的关系[32]。随着退耕还林(草)工程的实施,积极的人为活动会使毛乌素一些区域林地面积增加、水体面积增加、耕地和草地面积减少等,产生一定的正环境效应;而与此同时,未利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的持续增长又会造成当地土地退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剧等负环境效应,该地区的景观格局变化以1995年为转折点,至2010年人为活动在空间上的影响作用更为明显[33]。如果以城镇为核心来研究人类活动对土地利用格局的影响,会发现人为活动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当地的土地利用格局,但在此过程中也会受到自然条件的制约。虽然气候因素是驱动土地利用/覆被的重要自然因素,但政策制度的导向、人口压力及社会经济活动会直接影响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时空分异,驱动了土地利用/覆被格局的变化[35]。在土地覆被的预测研究方面,有学者对毛乌素沙地植被覆盖的动态变化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并运用马尔科夫模型预测研究区未来21年的植被转化情况,综合了自然和人为因素分析,认为毛乌素沙地总体气候变化有利于植被生长,但其不合理的人为活动将会直接产生负环境效应,导致植被退化等环境恶化问题[36]。国内诸多关于毛乌素沙地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监测及其解释。近些年也有不少研究工作开始进行土地利用变化在区域尺度上的环境响应与驱动力研究,并从多尺度开始研究各个因子的综合作用及其相互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对其变化状况的预测与评价研究。

4植被演变

对于毛乌素沙地的植被演变问题,大多是针对植被退化方面。针对温度、降水、沙尘暴频率、风、植被的空间结构及其变化等自然因素与植被退化之间关系,更多是在关注人为活动所导致植被退化等负环境效应[43]。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频繁的人为活动及其不合理性对当地的植被造成影响,以至于沙地植被退化严重,这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①人口及牲畜量的增加使原本承载力较低的土地不堪重负而导致的植被覆盖度的退化与植被种类的退化[44]。由于过度放牧使草场的生长不抵消耗,草原面积减少;而与此同时,当地植被优势物种的减少使一些有毒物种趁虚而入,造成了草场植物物种变化,比如说毛乌素沙地植物老瓜头(Cynanchumkomarovii)就是由于重度放牧而入侵的有毒物种[9]。②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使得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植被也因生长环境的恶化而逐渐退化。国内学者通过1950年至20世纪90年代共35年的统计数据结合遥感数据对比分析得出,由于过度放牧、过度开垦等原因,该地区东部和南部极少范围沙漠化有逆转现象,其余大部分地区植被退化,地表景观遭到破坏,植被覆盖减小[21]。③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大规模的农场和牧场开发、商业性采伐、采矿等行为没有得到合理的规划和治理[45]),使得矿区部分地区植被遭到人为大规模的破坏而导致了退化。如高国雄对毛乌素地区煤矿开发引发的环境问题进行研究表明:在矿区,道路挤占、地下开采引发地面塌陷、地下水位下降、滑坡、岩崩及矿渣矸石堆放占地等各种因素,都会造成矿区植被大面积退化、生态环境恶化。毛乌素沙地不合理的人为活动所导致的植被演变产生了诸多负向的环境效应,不少研究围绕着生态恢复问题而逐渐开展。对于积极的植被演变方面的研究,除了对生态恢复方法技术的关注,有不少工作是从不同的角度着眼于环境建设改变植物生长从而产生相应的环境效应而进行相关研究的,至今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毛乌素沙地种植草对遏制该区域的沙漠化进程效果不佳,而种植灌木是减缓沙漠化的最佳途径[47]。Runnstrom[48]利用毛乌素地区某时段内NDVI值,通过计算与分析得到人为干预的地区(如耕地和人工林地)其生物量都有明显的增长;植物群落可以作为一个指标,从侧面反映不同年限内、不同区域里环境恢复措施的恢复效应[49]。通过实际验证,毛乌素沙地腹地的乔木林、灌木林以及草原群落的群落盖度、重要值、生物量、植物多样性在经过多年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之后,植被得到明显恢复,植被群落正趋于稳定[50]。

5人为活动的生态环境效应评估

鉴于对中国北方生态安全的特殊性与重要性,毛乌素沙地成为中国生态恢复及评价实践研究的重要区域之一。毛乌素沙地现代重要的人为活动主要有1955—1956年、1958—1962年及1970—1973年3次较大范围的开荒;1978年开始实施三北防护林的生态建设工程;1983年以后又实行包地到户;20世纪80年代后期沙地牧区限养山羊;1998年以来开始实施国家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由于这一系列重要人为活动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了广泛且深刻的影响,对其生态环境效应的评估研究与实践也在随之发展起来,但许多评估方法和体系都处在探索阶段。在对毛乌素沙地现代人为活动所产生的环境效应进行评估时,国内有些研究主要是反映单项环境要素的某些指标,而专门分析土地利用环境影响指标体系的研究工作不多,其中大部分研究都是有关生态脆弱性的评估。相关研究主要有:从气候变化、水资源变化、生物变化、气象灾害、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以及沙漠化状况等几个方面分析环境脆弱性变化特征,并建立评估模型对其环境脆弱性进行评估并提出治理对策与开发利用模式[51-52];借助GIS空间分析技术建立生态脆弱性评估模型对特定时段内毛乌素草地生态脆弱性进行动态评估[53];从人文调查的角度对毛乌素地区生态足迹与生态风险进行分析与评估,采用生态盈亏平衡分析方法定量分析该地区的生态风险并对其进行评估[54]。有研究工作发展了构建沙漠化逆转和发展过程中不同气候变化和人为活动作用情景下的评估方法,来评估气候变化和人为活动在沙漠化过程中的相对作用。同时根据当地居民对沙漠化的感知与适应的相关调查数据,多学科结合并使用专业分析方法讨论了生态环境政策的实施效应[56]。目前的生态环境效应评估还存在许多不足,如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和尺度选择的局限、评估方法在定量化与客观性方面的欠缺、在价值计算与经济可比性方面的严重不足,使得各种评估实践与研究都处在初级阶段。国内众多对毛乌素沙地人为活动的环境效应研究,都是针对某一时间段内的环境事件,从不同的侧重点或方法入手在不同的时空尺度下进行研究,或构建相应的模型来讨论生态环境政策实施的生态效应。不同的指标体系与评估模型各有其侧重点,研究工作更倾向于各种因素的综合分析和各种指标模型的有机结合。而国外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环境影响评估、森林开采活动的环境效应、人为活动对流域开发的环境影响等方面,常将研究区植被的动态(常以净初级生产库NPP和归一化植被指数NDVI来表示)作为衡量气候变化和人为活动作用的指标[57-58]。对流域进行评估或通过花粉等指标来研究历史上人为活动的环境效应,也有学者主要从人为活动(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来研究对当地渔业的影响及其他一些生态灾难等问题[59-61]。对农牧交错的沙漠地区人为活动的生态环境效应的研究相对较少。

6总结与展望

第3篇

l、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开展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消除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要继续深化改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同时,“要继续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和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教育,”扼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蔓延,创建良好的经济环境。

2、批判性的继承外来文化。从整体上来说,外来文化是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但同时也应提高未成年人对文化的鉴别力,使未成年人有正确的立场和观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批判性继承外来文化。外来文化中不适合我国国情和未成年人成长的糟粕要大胆的摒弃,对其积极部分要取其精华,加以吸收。

3、加强媒体的自律。社会公众媒体应增强社会责任感,承担起文化塑造未成年人人格的重任。要净化社会环境,公众媒体就应从源头上杜绝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字、图片和影像出现在公众视野,以此保证社会文化传播的健康性。公众媒体要宣传积极进步的思想,遏制颓废消极的文化,充分发挥其导向育人功能,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精神文化产品,为未成年人提供绿色网络文化。

二、深化学校的改革,提高德育教学质量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学校和教师应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1、转变传统应试教育观念。学校应进一步加大教育体制改革力度,逐步摆脱以应试教育为价值取向的办学方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不仅要教授基本的学科知识,同时还要进行必要的思想道德教育,使得学生的德育与智育平衡发展。同时,公私立学校应逐步树立以德树人、以德修身的办学方针,以真正彻底地转变落后的教育观念。2、重视教师的引导示范作用。教师要重视自身的引导作用。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要培养出健康人格的学生,教师就不仅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还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完善的人格。教师在学生心目中是智慧与文明的象征,是学生的一面镜子,因此教师要重视自身树立的榜样和模范作用。同时,教师应积极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教育方法,并在教学过程中给予学生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支持,多一份关爱,多一份体贴。尊重学生,鼓励学生,因人而异的选择教法,使每一位学生的人格都得到健康地发展。

三、改良家庭教育方式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加强与孩子的合作,共同减轻孩子的课业负担。”因此,父母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实现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

1、创设温馨安全的家庭氛围。父母应建立良好的夫妻关系,若夫妻不和,在孩子面前,父母则应尽量保持和平的、良好的关系,培养幸福和睦的家庭氛围;同时父母应提高自身的认识,不断更新教育思想,摆正孩子的地位,给予孩子物质与精神双重需求,为孩子创造温暖、宽松、积极向上的家庭氛围。

2、采用科学民主的教养方式。父母要重视自身的示范作用,为孩子做好榜样,父母应意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对孩子的人格形成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同时父母要用科学的方法教养子女,保持和谐民主的氛围,重视与孩子之间的交流,尊重和满足孩子的亲情需求。在其成长的关键时期,少一些责怪,多一些关心,少一些打骂,多一些安慰,使孩子生活在一个民主、温馨、和睦的家庭环境中,促进其个性的健康发展。

四、注重良性同伴关系的引导

在未成年人与其同伴相处时,他们会相互学习、相互模仿、相互感染。父母和老师在平时生活中应及时予以关注,加强对其同伴关系的引导。

1、选择合适群体环境。根据未成年人自身的性格特点,父母和老师积极创造适宜条件,引导未成年人形成正常的人际交往。如若孩子没有主见,只会一味的服从,则应给其创造机会,让他和一些比自己年龄小的孩子一起相处,以发展其坚持主见的能力;如若孩子孤僻,内向、害羞,则应鼓励孩子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多结识朋友;如若孩子太自我,唯我独尊,让其和跨年龄的同伴交往,以此教会孩子相互尊重、相互宽容、谦让等品质。孩子在和其同伴交往中,慢慢学会交往,学会尊重,学会合作、共享、宽容等良好的行为,以发展其良好的同伴关系,促进其良性人格的形成和发展。

2、引导良性群体交往。父母要及时关注未成年人交友情况,给予适时引导。父母不仅要树立鼓励孩子积极交友的正确态度,更要关注孩子平常都和什么样的人交往。如果孩子和一个很有教养,很有礼貌的孩子交往,他们在一起会互相学习,互相鼓励,促进彼此共同进步,那么家长就要积极鼓励。如果孩子和一些任性妄为、举止轻浮等品行不端的孩子交往,父母应给予引导,及时和孩子沟通,讲清其中利害关系,以促进孩子与同伴的良往。社会环境对教育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人格形成的影响更不可忽视。

第4篇

1.优化课程结构体系。我校设置了人文社科、公共基础、学科基础、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七大平台,各平台既相互联系又逐层递进,体现了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全面发展的共性要求,实现了人文素质教育、科学教育、工程教育和个性化培养有机结合。环境工程专业培养方案充分体现了各门课程的相互关联与衔接。从环境化学、环境工程微生物、环境监测,到水污染处理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等,从时间安排和教学内容上将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系统地整合为一体。在学科建设中围绕学科发展前沿和社会发展需求,注重学科的渗透与融合,环境工程专业课的设置,既要面向社会环保部门,又要突出化学工程领域环境工程的行业特色。

2.进一步增加选修课比例,提高选修课程的多样性和灵活性。2009版培养方案选修课比例为23.5%,2014版方案已增加到24.2%。为满足社会对环保应用人才的需求,增加了与环境工程专业相关性较强的选修课,如给排水工程、化工安全、管道工程、工业通风与净化、工程技术经济和造价管理和环境法学等,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主修某些专业模块,拓展其专业视野,提升其专业综合实力。还设置了环境工程CAD制图课程,注重实例与理论相结合,重点培养学生的工程设计和CAD技术应用能力。同时,还利用学术讲座的形式,从市政设计院请来工作经验丰富的工程师讲解“毕业设计CAD图纸规范”相关内容,这更有利于拓展学生的视野,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提高了学生的工程制图能力。

3.以综合为导向,引导学生学会运用综合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在教学模式上,不断增强课程的系统性,注重知识与能力的综合传授及多种知识间的相互联系,培养学生多角度的工程思维模式与综合应用能力。环境工程专业课程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课程设计、综合大实验及毕业设计,教学内容涵盖了化工开发过程和化工加工过程等背景知识和对环境工程技术的需求。注重从思想、方法、推理上培养学生渴望学习、善于学习的科学思维素质,鼓励学生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在加强基础教育的同时,专业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还让学生了解本学科的国内外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培养学生获取新知识和运用新知识的能力。在2014年本科教学评估中,环境工程专业基础教育环节得到评估组专家们的高度评价。

二、强化实践教学,促进人才创新精神和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

1.近两年根据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环境工程专业进一步加强了公共实践环节、专业实践环节等教学内容,大幅增加了实践教学环节的总学时。通过毕业实习和生产实习、工程实训等环节,多方位、多角度地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加深学生对工程项目设计和实施的认识,使学生真正感受到教学活动和所学知识的实践意义。在2014版培养计划中,已将环境专业课程实验又增加了20学时;又新增了污染控制综合试验,学时数为48学时;环境监测课程增加16学时的实验内容;将认识实习和生产实习增至七周;进行为期十八周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当然,强化实践教学,不仅仅是在形式上增加总学时和总学分,还应改革实践教学方法、内容,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2.采取新的举措,加强毕业设计教学环节的管理。为保障本科生毕业设计的质量,实行校、院、系三级严格管理和跟踪考核制度,将毕业设计分为初期考核、中期考核和答辩考核等几个不同的考核阶段。初期考核阶段,以环境工程系为单位进行学风教育、开题报告及方案设计的考核审查;中期考核阶段,分别由学院和学校督学组对毕业设计的进度、完成的质量进行考核,针对考核结果和建议,专业导师及时督促、指导学生进行调整、改进;最后进入答辩考核阶段,由5~7名专业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考核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设计结构方案、图纸、图表、计算及外文)的质量和数量,设计(论文)的新见解及成果,自述及回答问题情况等,对不合乎要求的需重新修改,应付了事的打不及格成绩者需参加二次答辩,二答仍不合格者需重修。通过对毕业设计的严格要求、层层把关,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毕业设计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从而提高毕业设计的质量。

3.加大综合性、设计型实验开放,推行创新性实验,培养科学思维能力和实践动手技能,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打下坚实基础。自2012年开始进一步开放实验室,提高实验室利用率,学校设立实验室开放基金,保证学生更好地于实验室根据需要自主地进行实验研究、产品开发等,不断加强学生的实验技能和动手能力。环境工程实验室也不断加强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在校本科学生的开放,采取全天开放、阶段性开放、预约开放等多种形式,吸引有兴趣或特长的学生进入实验室学习。

4.加快校内实践基地建设。自启动吉林省教育厅高教强省项目———环境工程专业综合实验平台建设以来,充分利用省教育厅和学校为环境工程专业实验室累计投入的近300万的建设经费,创建了独具工程特色的实验条件和研究场所。新建了一批能够充分体现环境工程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实验装置;同时建立了具有仿真和操作功能的污水处理的综合实训实验系统,包括传统活性污泥曝气系统、Orbal氧化沟系统、MBR池和二次沉淀池等;还新引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和实训软件、通风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实验模拟软件。这些实验平台建设,工程性强,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工程意识,为训练学生工程实践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1.长春工业大学将专业教育和素质教育紧密结合,在传道授业解惑的同时,更注重学生的情商培养,为其立足于社会打下基础。学校完善了教育教学、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三位一体”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建立了校、院、班三级的危机预防和干预系统,形成“125-要爱我”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格局。在素质教育课程平台中,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学时必修课程和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近20门必选1学分课程。我校为了体现“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的办学宗旨,提出并实践了“离学生最近的教育”,形成了自己的人才培养特色。

2.坚持素质教育贯彻于教书育人过程始终的教育观,促进人文教育与专业教学的融合。我校环境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式,注重培养学生提高哲学素养,不断地提升学生的人文精神和职业道德修养。在培养计划的品德与业务素质模块中,已将基本原理概论实践、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等作为必修课程。通过对学生哲学素养教育和人文综合教育与专业教学的有机融合,能够加强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看待事物的全面性与整体性,有利于学生工程思维方式的建立,更好地将联系的、发展的、辩证的观点和工程思路运用于工程设计、施工以及污染治理,更好地适应社会科技迅速发展的需求。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

第5篇

当今我国的环境责任保险主要实行自愿型保险,承保的机构多为一般的商业保险公司,由于尚处于试行阶段,在我国该保险开展的范围不大,并且由于缺乏历史的损失数据,保险公司为了应付巨额的环境污染赔偿数额,除了限制较窄的保险范围外,还不得不依靠较高的保险费率来形成足够的保险责任准备金。于是,相较于其他普通险种千分之几的保险费率,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最低保险费率为2.2%,最高为8%,这使得许多企业失去了投保积极性,一番博弈后,企业宁愿自行承担风险,导致许多试行地甚至没有企业投保。再加上我国缺乏成熟的法律体系以及技术支持,种种因素导致了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实践中总是踌躇不前。

二、国外环境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笔者就中国的环境责任保险现状及实践中所遭遇的瓶颈进行的介绍,可知我国现行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加之缺乏法律的规制,单凭政策层面上的规定远无法使该项制度在我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推行。为此,我国应当总结实践失败的原因,对中国式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重新进行定位。笔者通过与国内外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比较研究,加上己身的拙见,试图提出一种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一)保险方式:以强制环境责任保险为主,以任意环境责任保险为补充

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是由于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环境事故发生的高危期,但企业的环境责任保险投保意识不强。如果以任意环境责任保险为主,一旦无法调动起企业投保的积极主动性,最终仍难以将环境责任保险在全国推广,从而无法保护受害人的赔偿利益,我国现行的实践结果就是最好的验证。但如果完全使用强制环境责任保险,不但对于污染较轻的企业不公平,也不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紧接着,是对强制责任对象范围的选择。笔者认为,对于从事石油、化工、废弃物处理等高风险、高污染企业或是污染事故频发的企业,尤其是资产规模有限的中小企业,应当严格实行强制环境责任保险。为了强制这些企业进行保险,我们可以采取一些间接强制的手段,例如高危企业在未进行环境保险之前,环保部门不予以审批通过。这样,就可以借助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能,促使这些企业自觉投保。而对于污染较轻、污染事故发生概率较小的企业,可实行任意环境责任保险。

(二)承保机构:以联合承保为主,商业保险机构独立承保为辅

中国没有西方国家雄厚的经济实力以及较高的保险水准,理论和实务经验也极其欠缺。若要单纯采取美国式的专门保险机构,必须有雄厚的政府财力支撑;而在我国由一家或几家保险公司对所有的环境保险进行承保,显然是不现实的;当然,更不用说较前二者经济实力较弱的非特殊承保机构了。笔者建议,可以根据企业以及事故的性质不同来选择承保机构。对属于强制承保范围内的大型企业,笔者认为无论是突发性的环境事故还是持续性的环境事故,所造成的赔偿数额都将十分巨大,若一律将突发性事故交由现有的财产保险公司承保,可能会导致其财力难以承受。而专门的承保机构也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建成,笔者认为由国家环保局和中国保监会协商联合,选取和推动有实力的保险公司进行联保,更具有现实意义。当然,为了让保险公司能够积极承保,政府应当给予愿意承保的保险公司一定的税收优惠或政策补贴。对于中小型企业持续性的环境事故,由于持续性的事故往往造成的损害范围较大、时间较长,所以即便企业的规模不大,也可能产生巨大的赔偿后果,所以理应由上述联保集团进行承保。而对于属于强制承保范围内的中小企业的突发性事故,以及自愿承保的各种企业,由于其风险和损害结果相对较小,所以可以由现有的财产保险公司进行承保。无论是采取联合承保或是商业保险机构单独承保,其风险都是难以预估的,为此,若是能够引入再保险制度,能更有效地分散风险,同时也能提高保险公司的财政稳定性。

(三)扩大承保范围,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和赔付限额

由于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害赔偿往往数额巨大,而我国现阶段的保险机构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十分有限,如果不缩小承保范围,提高保险费率,实行保险限额,那么可能出现或者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或者部分保险公司走向破产的问题。但是,如果承保范围过小,费率过高,又会降低企业参保的积极性,这也是我国现今环境保险存在的瓶颈之一。当然,我国的环境责任保险正处于起步阶段,保险范围也不宜过宽,根据国际大趋势,笔者以为除了突发性污染事故外,持续性污染事故也应逐渐纳入承保范围之中。而保险费率的确定,应本着“高风险,高费率,高赔付;低风险,低费率,低赔付”的大原则。我国还需要培养一批专业人才,针对不同的领域,能够做出更为精确的评估,再根据我国国情,从而制定出较为适宜的保险费率。同时,实行保险赔付限额也是十分必需的,有了保险限额,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将会出于减少自己损失的考虑,从而积极地减少和防止损害的发生,最终将有利于整个社会。同样的,保险公司为了限制自己承担的责任,理应设定一个索赔期限,美国是30年,但日前环境污染事故已经趋近严重化,例如日本的水俣病事件其潜伏期就长达50年,所以笔者认为,将索赔期限延长至50年将更能保护受害者的利益。

(四)加强政府的推动力

笔者认为,整个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能否顺利推行,政府在其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如果能够调动起政府的力量,无疑是给我国环境保险的推行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1.政府对外部环境的作用

政府不但能够通过加强环境责任保险的宣传力度,促使企业积极主动投身环境保险,同时也能够通过其监督职能,监督保险公司的运行,尤其对财务方面的监督,从而保障投保人的利益。

2.政府财政政策的支持

(1)政府的税收优惠。

政府可对投保环境责任险的企业,实行税收上的优惠政策,从而引发企业投保的积极性;同样,在另一方面,政府也应当给予承保环境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一定的税收优惠,毕竟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往往较大,承保该类险种,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而税收优惠能够增加保险公司承保的积极性。

(2)政府的财政补贴。

由于强制参保的中小企业往往资力不高,却因为潜在的风险较大,所以需要承受较高的保险费率,为此,如果能够给予适当的政府财政补贴,在为企业减轻一定负担的同时,也能刺激环境保险的发展。

3.政府建立特别基金制度

政府可以将平日所征收的环境费、环境税等特别费,甚至是一定的财政收入,按照一定的比例取出建立特别基金制度。该基金不仅能够作为最后一道防线,援助无法得到救济的受害者,同时,也能作为保险公司的储备资金,一旦发生巨灾保险,能够给予保险公司及时补助。

(五)加强法制建设

我国的环境责任保险立法体系尚不完善,相关的法律屈指可数,这对环境责任保险的广泛推行形成了很大的障碍。首先,推行强制责任保险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如今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强制保险,只有机动车的第三者责任险。所以相关的法律规范一天不出台,强制环境责任保险在我国就很难登上正式的台面。其次,我国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尚不健全,对于环境赔偿和损害评估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少,即便是现有的民事诉讼制度在遇到环境诉讼问题,有时也是无可奈何。这对于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开展有着很大的阻力。所以,尽早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对于推行环境责任保险有着重大的意义。

三、总结

第6篇

关键词:人文环境;图书馆

高等学校近年来的教育改革,全面推进并实施了素质教育,在加快现代技术发展、数字图书馆建设以及网络化信息管理步伐的同时,充分发挥教育职能,营造图书馆人文环境的和谐氛围,争创和谐育人环境,培养大学生的道德情操和思想境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是时代的要求和图书馆人的呼唤,是我们每个馆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尤其在加强新图书馆建设和创建和谐校园的今天,这项工作规划和目标更具有战略意义,也是促进图书馆现代化技术发展的有力保证。

1 人文环境基本内涵

所谓人文环境,即体现人文精神的环境。图书馆的人文环境也就是体现人文关怀、人本价值的图书馆环境。构建图书馆的人文环境就是要在图书馆的硬环境和软环境建设中使之体现出这种人文精神。

1.1 物质环境中的人文追求

图书馆人文环境中最外在的层次就是其“物”的因素,即馆舍建筑。建筑乃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被誉为凝固的音乐,它体现着人的精神追求和情感寄托,是时代精神和审美理想的物质表现。图书馆的建筑是图书馆的人文关怀的物质体现,也就是人文环境的物质外壳。要营造图书馆良好的人文环境应在图书馆建筑中体现人文价值追求,即体现以人为中心的一种价值标准。

1.2 服务理念中的人文意识

构建图书馆的人文环境更重要的是在文献保存和传递的基本原则,馆员的工作理念等方面无不体现人文关怀、人文追求、人文意识,既体现以人为本、读者至上的价值取向。为了实现通过文献保存、传递,实现知识交流这一基本职能,图书馆必须营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人文环境。

1.3 工作关系中的人文氛围

图书馆工作人员是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各成员之间的关系如何,直接影响整个图书馆人文追求的成败。馆内各种人员之间的关系中表现出来的人际,氛围是整个图书馆人文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构建图书馆的人文环境,首先必须营造馆内工作人员之间的人文氛围。图书馆人文环境和工作人员的相互关系及其工作作风都紧密相联,而全馆人员的工作作风和相互关系又和馆长的行为态度和作风息息相关。为了营造馆内的人文氛围,馆长应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工作和生活中树立自己公正、民主、宽容的形象。公正、民主和宽容是人文精神中的博爱意识的具体表现。实际上,馆内职工之间的和睦、互助,这种充满人文关怀氛围的形成,就是将馆长对员工的公正、民主和宽容贯彻到全馆职工的工作、生活和相互关系之中,成为每个员工自觉的精神追求。同时这种精神追求也会贯彻到馆员和读者的关系中去。而员工对待每一位读者的公正、民主和宽容,必然会强化整个图书馆的亲和力。营造整个图书馆浓厚的人文氛围。

2 如何创建图书馆的人文环境

2.1 重视图书馆人文建设,发挥和谐环境育人效应

图书馆是社会的细胞,是文化和文明的象征,构建和谐图书馆,需要图书馆馆员的共同努力,如何从自身做起,形成儒雅亲和、彬彬有礼的文明服务风范,塑造文明馆员形象,树立创新意识,提升图书馆服务内涵,打造特色育人新天地,是当前图书馆人不断思考的研究课题和努力方向。

图书馆人文精神是和谐社会观和以人为本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图书馆整个运行过程中所蕴含的承认、尊重和实现人的价值精神。美国图书馆学家巴特勒曾经认为,图书馆作为一个专业,和其它任何一个专业一样,有技术、科学、人文这三个层面,可见,今天图书馆的研究和服务在崇尚科学精神,加强技术发展的同时,重视人文精神建设,是和谐时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作为新图书馆建设的新型馆员,应站在争创文明先锋的前列,在立足日常的服务工作基础上,开阔思路、拓展服务领域,以满腔的热诚和亲和力的服务态度教育人,以优美的环境陶冶人,以高雅的艺术风格塑造人,在新馆建设中,有目的和针对性地对馆内育人环境进行精心布置和规划,如在每一层楼的走廊墙壁都可设一个内容新颖独特的教育主题,各服务窗口或阅览室张贴馆训、伟人画像、名言警句和国旗;设置经典图书精品柜、形势宣传布告栏以及美育学习园地,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更换园地内容,在适当的地点和位置还可张贴或挂有人文性的符合大学生口吻的健康向上警示语,让图书馆的每寸土地都发挥育人的功能,形成规范的文明空间。因此,学生置身于如此的环境中,心灵自然得到净化,修养得到提高,图书馆文化也便成了“春风”,成了“润物细无声”的育人教育课堂。

2.2 强化音乐素质教育,拓展音乐视听功能

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不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深入人心,大学图书馆在传播文化科学知识和文献信息资源的同时,利用高品味的艺术手段,实施美育,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准,促进智力发展和身心健康,一定程度上有别于其它教育形式,匠心独具,尤其在强化学生高雅音乐宣传力度,抵御庸俗文化的侵蚀,弘扬民族艺术等方面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作为文献资源采集人员在资源购置中,既要涉及到重点学科、主干学科等专业电子资源,又必须考虑到各学科的平衡发展,注重对音乐学科资源的适当倾钭,可重点精选世界经典名曲、名歌等音乐电子声像载体,尤其对我国现当代大型声乐创作典范作品,应作为提高学生道德情操和思想政治教材重点收藏。面对庞大的中外古今的高雅音乐作品,图书馆人应开拓视听服务领域,营造艺术氛围,将有声电子资源服务大门向读者敞开,使音乐视听室成为学生具有特定风格的教育场所,成为环境温馨、品味高雅的艺术殿堂。我们设想,当他们跨进别具一格的音艺厅,看到壁架上一排排装潢精美的世界名曲,并被一首首动人的旋律所打动时,一定会陶醉在音乐海洋中,使其在紧张的文化学习后获得休息,得到放松,同时也受到教育和启迪,这不仅为图书馆工作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艺术氛围,而且使长期处于静态状况的图书馆焕发出生机和活力。

2.3 人文环境建设的表现形式――人性化管理

即在管理中强调人的责任和能动性及与此相关的价值观念、管理观念,在单位或组织最高领导者和最高领导层的推动下,激活人这一最活跃要素的主观能动作用,自上而下充分体现务实、高效、科学的管理风格,以弥补制度的不足,突破制度化管理的局限,充分体现人性化管理图书馆。以人为中心,牢固地建立起事业与个体目标之间的联系纽带。即高度重视服务读者的社会效益与自我发展的馆员个人需求的两重利益驱动,关心馆员、尊重馆员、设法满足馆员的社交、自尊、自我实现等高层次的精神需求,不断激励馆员,千方百计调动馆员的积极性。特别要树立馆员资源的观念,加强图书馆人力资源的建设,以发挥整体效应,实现馆员的个人目标和图书馆整体目标的一致性。

图书馆的人文环境建设是指图书馆的硬件与软件相互促进与渗透,突出人的能动性,是以人的精神文化建设为中心,以人性管理为手段的图书馆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可以说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图书馆工作的方方面面,只有加强图书馆的人文环境建设,才能更好地为读者服务,最大地发挥图书馆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刘建英. 论图书馆人文环境建设[J].现代情报,2006(3)

[2]陈静. 高校图书馆人文精神建设研究[J].2011(5)

第7篇

在分析法的本质之前,作者认为有必要先搞清楚法和法律的区别,这对于认识环境法能否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有着重要的基础作用。此处所说的法是比法规、规章、条例等更加广义的法,是自然界中的各种法则的总称;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体现阶级意志的规范总和。早期的马克思从自然法学的某些观点中吸取并指出,“法是自由的无意识的自然规律,而法律则是法的表现”。这里自由无意识的自然规律所指的法是客观存在的法则,而不是主观的认识,法律则是将这种无意识的自然规律变成有意识的法规,也就是说法律是立法者通过自己的大脑和笔将自己所认为的法的样子描写了出来,法律的样子就取决于立法者的思想和认识。再后来,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的时候指出,“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他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他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也就说明法的内容都是根据物质条件而变化的,物质条件的改变会引起法的表现形式和体现的意志有所变化,但是这不会改变法的本质,它所改变的都是法的表现形式———法律。

二、法的本质与环境法的本质———内容与形式的体现

作者认为,法的本质是调整关系,调整是促进、抑制、保护、协调等,它有很多种方法;关系有很多种,利益关系、身份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等。这种本质是客观存在的,环境法只是其中的一种表现形式。有些学者提出法的本质是变化的,但是这种变化的核心是利益,法的本质是随着利益的变化而同时发生着改变的,作者同样认同法的本质变化的观点,但是这种变化的根据是物质基础,也就是生产力,这是从意识根源到物质根源的转变。法的本质在于调整自然界中各个生物之内和生物之间的法则。法的价值、目的等都是法的本质的体现,以为在不同时期环境条件下,法的这些体现都是不一样的,因为基础不同,所以体现的内容和形式也就不一样。

三、环境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宏观方法———公法与私法的重新界定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从古罗马时代就有法学家提出过,他的分类标准是根据法律调整的主体和调整对象是否涉及社会利益。这种划分方法虽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作用,但它的划分也不是绝对的,法律公私性质的划分应当是在一定的条件和范围内才能够进行的。例如经济法、社会保障法、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就超出了传统法律公私划分的边界,呈现“法律理论的基础与社会生活的状况极不一致的现象”。作者想指出的是,这种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对法律的划分,不是对法的划分,是对意识形态的进一步区分,而不是对法这个客观存在进行的分类。这也就说明,这种叫法是不准确的,应该是公法律和私法律。那么,以类似的标准———调整对象,对法进行分类的话,公法应该是自然之法或宇宙之法,私法应该是人类之法,私法调整人之间以及人组成的社会组织、团体、机关、国家之间的关系,公法调整其他物种之间以及人与它们的关系。

四、环境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微观方法———人的行为

第8篇

论文关键词: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经验启示

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是新型丁业化道路的最高形式,也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行模式。一些发达国家把循环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并在立法上加以确认、保护和促进。我国政府也提出,要尽快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因此,对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问题进行理论思考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发达国家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经验

世界上最早对循环经济进行立法的国家是德国,早在1978年,德国就推m了“蓝色天使”计划,制定了《废物处理法》和《电子产品的拿回制度》。1994年,德国制定了在世界上产生广泛影响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该法于1998年重新修订。1998年以后.德国政府根据《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又先后制定了《垃圾法》(1999年)、《联邦水土保持与旧废弃物法令》(1999年)、(2OO1年森林经济年合法伐木限制命令》(2000年)、《社区垃圾合乎环保放置及垃圾处理场令》(2001年)、《持续推动生态税改革法》(2002年)、《森林繁殖材料法》(2002年)、《再生能源法》(2003年)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从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关于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另外,其他欧洲国家也制定或修正了自己的废物管理法,如丹麦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挪威政府于2003年修订了《废电子电机产品管理法》,扩大了有关主体的循环经济责任;瑞典于1994年通过了关于包装、轮胎和废纸的“生产者责任制”法律,并先后制定了关于汽车和电子电器的生产者责任制的法律法规。

其他许多周家也不同程度地制定了相关的环境立法,充实了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例如,美国1965年的《固体废弃物处理法》,先后经过1976年、1980年、1984年、1988年、1996年的五次修订,完善了包括信息公开、报告、资源再生、再生示范、科技发展、循环标准、经济刺激与使用优先、职业保护、公民诉讼等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的法律制度。又如,日本是一个资源比较贫乏的国家,长期以来,其资源主要依赖从国外进口。因此,日本特别重视资源的节约使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旨在节约资源的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从而构建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日本于1991年制定了《回收条例》,1992年制定了《废弃物清除条件修正案》,2000年通过了《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的基本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环保食品购买法》、《食品循环资源再生利用促进法》、《建筑工程资材再资源化法》、《容器包装循环法》、《绿色采购法》、《废弃物处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二、建立和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是各国循环经济法的共同价值。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主要借助于预防优先原则、循环利用原则、合理处置原则、适当分责原则渗透于循环经济法规范之中。预防优先原则强调废物的事前控制,体现的是积极防控的资源环境思维;作为循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循环利用原则的实质在于“物尽其用”;合理处置原则要求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无法通过循环方法予以消除的废物的环境危害;适当分责原则旨在使不同的循环经济参与主体承担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法律义务。

1、预防优先原则。在生产、服务、消费中充分利用原料、能源和产品,尽量减少弃用物、副产品的产生,以从源头控制资源环境问题。预防优先原则要求法律规则的设计有助于促进产品体积的小型化、产品质量的轻型化、产品功能的增大化及产品包装的简化,以减少废物的排放。环境法的预防优先原则表明,环境法不仅限于抗拒对环境具有威胁性之危害及排除已产生之损害,而是预先防止其对环境及人类危害的产生;对具体产生的危险立即做出反应不是该原则的主要目的,其首要功能为,在根本无危险出现或有出现可能时预防性地对“人”加以保护或对生态环境加以美化。这种理念同样适用于循环经济法。现代资源环境问题凸现以前,就存在各种降耗、抑废的理念和实践,不过,其主要着眼于资源和产品的经济效用,而现代法律制度同时也突出环境安全。设备内物质循环、生产少废产品和引导消费少废、少害产品是贯彻预防优先原则的重要途径。预防优先是将危险控制于未来、并创造规划和保存未来世代的环境空间及资源的原则,它是循环经济法实现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首要依托。

预防优先原则蕴涵有积极实现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理念。与事后处置相对应,预防优先原则强调废弃物的事前控制,是一种积极防控的资源环境思维。初形成时,环境法突出污染的治理和生态破坏的恢复;而现代环境法,特别是循环经济法,不仅观念上而且制度上已发生根本性转变。

2、循环利用原则。对于在生产、服务、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废物要尽可能地继续予以使用,直至失去利用价值。“3R”和“4R"原则中的“再利用、再循环、再回收、资源化、无害化、重组化”体现的正是循环利用原则。作为循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循环利用原则要求循环经济法的制度安排应有利于“物尽其用”,特别是能使原料和产品在反复利用中实现功用最大化。

3、合理处置原则。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无法通过循环方法予以消除的废弃物的环境危害。废弃物的利用优先于处置,但是,当某些废弃物无法进行再利用、再生利用、热回收时,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必须采取适当措施弱化、甚至去除其不利影响,或者进一步挖掘其利用价值。合理处置原则是指循环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应有助于及时、恰当处置废弃物。环境安全兼顾资源效率是废物处置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4、适当分责原则。循环经济法环境安全和资源效率价值的实现依托于循环经济法的实施,而其有效实施离不开各类主体的积极参与。参与循环经济法实施的主体可分为政府、经营者(包括代表性组织)、公众(包括代表性组织),但不同的循环经济参与主体承担的法律义务应当合理区分,此即适当分责原则。该原则体现于各国的法律安排中。日本法强调,“为了建立循环型社会,必须使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公众在合理承担各自责任的前提下采取必要的措施,并使其公平合理地负担采取措施所需的费用”;而且,还具体划分了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责任。循环经济法既然是各国政府促进本国循环经济法发展的法律规范体系,那么,其相应的制度安排就要遵循这一精神,把政府、经营者、消费者的行为限定于适当的范围,使其互相配合,互不干扰。

三、构建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对策

1.绿色GDP核算制度。绿色GDP是在传统GDP核算中扣除包括城市大气污染引起的健康损害、室内空气污染造成的健康损害、水污染、铅等重金属和有毒物质造成的污染损失、酸雨损失等。由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的货币折算在世界上还没有公认的方法,因而绿色GDP等指标的核算存在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但仍然可以从比较的角度,在每项经济活动的经济增长数值后面列上该项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环境质量升降、生物多样性增减、资源开采或消耗总量、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防治投资额度等事项。

2.计划、规划和布局制度。一般来说,循环经济发展计划应以国家环境保护计划为基础,包括循环经济的发展方针、分期目标、考核目标、计划性对策和重大项目等事项。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各地方要针对区域的环境资源情况和外来资源的实际,对地区产业结构体系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调整地区内的产业结构和企业空间布局,明确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以及要采取的政策措施,确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名单,保证循环经济战略的顺利实施。如对于生态脆弱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在加强政府财政补贴的前提下,应规划为保护性有限开发的区域;在一些资源枯竭型城市,可以把伴生矿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规划为接续产业。

3.有效管理和监督制度。具体措施主要有:一是建立循环经济的综合指导、协调、监督和专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二是有效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市级环境资源保护垂直管理改革的力度,试行大区环境保护和国土资源巡视员制度,提高环境资源监督管理的权威性和效率;三是施行全新的政绩考核标准,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在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方面的干扰,确保循环经济的模式的实施能落到实处。

4.法律义务和责任制度。为了全面明确消费者、企业和各级政府在循环经济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国际上除了坚持“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养护、破坏者恢复”原则外,还逐渐发展了“消费者最终承担、收益者负担”和电子产品的生产、经销者负责回收等原则。如日本2001年的《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的基本法》把义务主体划分为国家、地方公共团体、经营者和国民。英国1995年《环境法》规定了国务大臣的条例制定义务、义务者类型、企业回收符合标准的义务、经济代价义务等。一些国际条约甚至明确了成员国政府的义务和责任。对于这些义务与责任机制,我国有必要借鉴、吸收或完善,尽快建立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制度。

第9篇

人居环境是由人与环境共同构成的,是一个相互影响、相互联系、共同作用的有机整体。它不仅包括人们生产生活所需的各项基础设施,也包括人们的种种社会环境以及自然环境,是一个联系较为紧密的庞大网络结构。人居环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人居环境主要由物质、文化、制度、行为四个层面构成。而狭义的人居环境更侧重物质层面,主要包括人居环境所必需的空间范畴以及物质要素。人居环境发展理念不仅适用于城市人居环境发展规划,也适用于乡村人居环境发展建设。本文因乡村为研究对象,就国内外乡村人居环境发展进行了对比分析,以寻求较为合理的规划方案。

2人居环境的构成

就现阶段发展实际来看,目前我国乡村人居环境建设不容乐观,总体建设水平不高,农民的各项安全需要和生理需要无法得到充分满足,具体表现在:村庄道路建设不到位,路面不平,给居民出行带来了极大不便;乡村路灯覆盖率较低,亮灯率不高,村民夜间出行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自来水水质不高,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不当,村民生命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村庄选址缺乏合理依据,一些靠山村庄容易遭受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由此可见,要想构建良好的乡村人居环境,提升环境的舒适度和满意度,首先就要解决好上述问题,以保障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还要积极改善居住条件,满足村民的生产生活需求。

3研究概述

3.1国外相关研究概述国外对人居环境的研究较早。早在二十世纪初期,希腊城市规划学者道萨迪亚斯就提出了人居环境学的理念,并进行了一系列深入的研究与探索。根据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我们可将国外的人居环境理论发展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①十九世纪末至二战前。在此阶段,国外学者尚未明确的提出“人居环境学”这一概念,但已开始从社会学、地理学、建筑学等方面展开研究,为人居环境学的产生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国外的人居环境学是在城市环境学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代表人物有霍华德、芒福德、盖迪斯等。其中,霍华德较为形象地指出了城市和乡村的关系,他认为城市和乡村像磁铁一样相互吸引,并通过快速交通相互联系,最终形成理想的“田园城市”;而芒德福则秉承人本思想,主张将城市规划与乡村和不同等级的城市结合起来,还强调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盖迪斯则从人类生态学的角度分析了人与环境的关系。他倡导“区域观念”,要求将城市与乡村一起纳入城市规划当中。②二十世纪二战后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此阶段人居环境学作为一门科学被正式确立下来,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1954年国际建协首次提出了人际结合思想,强调以人为核心,同时在城市形态的发展过程中应以其本身的发展结构为基础;希腊学者萨迪亚斯自1950年开始研究人类聚居学,并要求通过研究人、自然界、社会、建筑物、联系网络五个要素间的关系展开人居环境研究;1977年的《马丘比丘》对城市人居环境建设中的基本内容及发展目标作了详细的阐述;二战后有关社区发展的一系列理论与实践都极大地丰富了人居环境建设的内容,并开创了人居环境研究的新局面;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学者们纷纷运用现代化研究方式和手段展开未来城市人居环境模式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成绩;美国政府自1969年国家环境政策法制定后,积极完善与人居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政府、学术机构、私人研究组织都纷纷尝试运用经济指标和社会指标指导城市发展。③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至今。这一阶段,人居环境建设已提升为全球性问题,各国纷纷以提升人居环境为目标,不断开展相关建设,并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方向;1980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和1987年的《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都显示了人居环境的发展方向,即实现可持续发展;1985年,第40届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设立“世界人居日”,规定每年10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为世界人居日,每年都要确定一个主题;1992年联大通过的《21世纪议程》中专门设有“人类住区”的章节,共列出有关的八个方面的领域;1996年第二届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探讨的两大主题是“人人有适当住房”和“城市化世界中的可持续人类住区发展”,提出了纲领性文件《人居环境议程:目标和原则、承诺和全球行动计划》。

3.2国内相关研究概述

3.2.1人居环境研究的内容。中国对人居环境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儒家的“天人合一”,即强调在建设和打造人居环境的过程中,必须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而到了近现代,我国对人居环境的研究则相对较少,研究水平较低,远远落后于同时期的外国;1994年我国在《中国21世纪议程》中明确提出了“人类住区可持续发展”这一发展理念;1997年吴良镛先生首次在国内提出了“人居环境科学”这一概念,并对此进行了较为系统地研究与分析,以指导其科学发展。同年,杨贵庆研究了大城市周围小城镇的人居环境,并就其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一系列观点;199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启动了《可持续发展的中国人居环境评价体系及模式研究》,同济大学多名教授及教师参与并组织了该研究,及时提供了相关理论和具体实施的指导原则;2001年“城市和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住房与社区发展”成为同济大学举办的首届规划院校大会上交流的重要议程。

3.2.2有关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模式的研究。明浩、陈佳骆等首次提出了“村镇住宅产业化”这一概念。所谓村镇住宅产业化,就是指充分发挥村镇住宅的生产和供应等产业化功能,不断完善其组织结构,以不断满足城镇的工业化发展需要。而要想在现阶段进一步推进村镇住宅产业化发展进程,就必须根据各地区村镇住宅的建设规模与特点,因地制宜,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是大力开拓村镇商品房市场,充分挖掘市场潜力,以便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二是逐步提升村镇住宅的规划水平和设计质量,以适应当前市场发展需求,不断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进一步发展村镇住宅部件市场,提升服务品质,增加商品房功能,完善住宅配套设施;四是积极开发新技术,不断提升村镇住宅产业的科技水平,打造自主品牌;五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相应的村镇商品房发展优惠政策,以引导和推动村镇商品房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六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以保证村镇建设质量,避免出现资源浪费情况。冯建平就农村住宅建设质量低的原因作了详细的阐述,并分析了其后果。而张湛、刘劲提出了“走集约化道路,建设村镇公寓式住宅”的四项措施,认为应在政策、经济上引导住宅建设集约化。张文辉阐述了推广村民公寓应遵循的原则和具体措施。

4小结

第10篇

关键词:环境会计;核算;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1

一、环境会计的要素

1.环境资产。企业环境资产往往有四个方面的划分,分别是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以及递延资产等。

2.环境负债。指的是企业由于过去的经营或别的事件而打破了环境的平衡性,那么企业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实时义务,这种义务需要以资产或是劳务的方式来体现,还有就是需要承担对于未来无法预知的事情的发生的一种潜在义务。

3.环境成本。企业破坏了环境的平衡就得拿出一些成本来进行补救,其往往利用某些成本使有关目标和事件得以实现。

环境成本当中包括虚拟和实际两种成本内容,其中实际成本指的是在环境保护方面花费的金钱。而虚拟成本(例如环境污染后造成的损失)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它涉及到的范围比较广泛,根据现阶段企业的核算状况,本文并没有对虚拟成本进行研究。往往是第一步计算出环境成本消耗量,接着将成本均摊给每个企业和品种产品。

4.环境收益。环境收益包括实际环境收益和虚拟环境收益两种。实际环境收益也就是可以用金钱计算的各类经济利益,通俗来讲它的含纳范围有企业得到的税收优惠、环保奖励等内容。虚拟环境收益是不能直接用金钱来换算的经济利益,所以企业的财务报表中也要注明获得的虚拟环境收益信息。

二、环境会计的核算

我国环境会计计量在定量方法和可行性方面没有实际操作标准,理论研究存在一定的漏洞,因此在实务上没有一个合适的分配制度,所以企业也就不能全面的体现出环境资源耗损状况以及补偿状况。因此环境会计核算准确性与信息披露完整性之间也可能会有误差的存在。总结所有企业的问题,笔者对核算的科学设置进行简单的阐述。

1.从“环保存货’、‘环保设施’、‘环保研究与开发’、‘长期待摊环保费用”等方面进行科目核算的定制。在这个过程中 “待摊环保费用”指的是企业在一年以上对环境污染加以治理之后,它的净化辅料等费用超过收益期后价值较之前高一些。

2.创建两种有用的科目,即“环境恢复负债’和‘重大环境事故负债”两种科目,后面再附上估算的方式。

3.设立“环保费用”科目,区分出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这两种费用,即排污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内容,每一种费用都要有对应的监督环境保护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收取状况。其中包括以前投入的几种经费,大致有设备采购支出费,排污费和相关环保支出费用,以及对职工进行的补偿,由于环境污染而产生的扣款等费用或者资源补偿费等等一系列与环境相关的费用。

4.设立“环保留存”科目,只能用于企业的污染治理和环保设施投入等方面,与法定盈余公积的效果类似。

5.进行“环保收益”科目的设立,能够让企业对相应的收益得到区分。实际环境收益当中包括废弃物以及政府发放的采购设备、环保技术开发等的补助或价格补贴和排污权交易而创造的收入等三方面。

三、环境会计的报告

环境会计有着警示的作用,对于企业了解行情,做出判断方面有一个参考依据,及时的调整投资和改造的方针,尽可能的减少由于环境保护而产生的损失,在整个企业经营过程中坚定一个目标,那就是“绿色经营”的理念,有效的创建出企业环境的内部监控体系。

1.企业日常环境信息的披露。(1)企业中最需要披露的信息包括三方面,第一是环境问题和产生的后果;第二是针对环境产生的策略;第三就是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要加入环境成本和环境负债说明。总的来说,环境会计信息中需要披露两个重点就是环境成本和环境负债两方面。(2)环境治理费用和公司盈利之间的联系都是企业环境要进行的信息披露,说明资本性支出或竞争地位的局势有哪些改变。企业在保证环保资本性支出,保证环保开发研究费用和运营费用,保证治理费用等方面之后,才能够稳定的发展下去。(3)企业要将那些破坏环境法规而进行经济赔偿和那些对严重的环境污染所进行的赔偿着重披露。并且将产品销售成本中已经支付的环境支出附着到企业的附注里面来。(4)建议披露方式以综合式的为主。货币单位或其他单位计量统一用数据来表示,数据不能表示的信息就采用披露的方式放在附注中。综上所述,要最大程度保证内容全面真实,条理清晰。

2.采用专题报告分析模式。在进行对外界的披露需根据国家的规定来实施,而且对于企业积极响应国家环保的方面也可以进行相应的披露。(1)出示重要污染物的指标数据报告,判定环境污染的严重性要从企业水质及噪音污染指标和资源破坏程度指标两方面来考虑。(2)要计算的环境消耗率的类型有很多,其内容不仅有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废水的排放量或者资源产出量,而且包括能耗和水耗等内容,还包含了万元生产总值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此外包括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以及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等这两种消耗率,这样才能从报告中看出排污量和资源的优化利用,本质上降低了环境污染的程度,而且在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废物排放方面也减少很多。(3)实务操作中会出现一些问题,大致分为环境信息计量障碍和环境成本分配障碍两种,所以要逐步的解决;制定出较之前更为完整有效的企业环境会计制度,明确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实务操作更加简便,信息更加准确。

四、结束语

大部分企业往往不太重视环境会计的核算和监督,在社会成本和机会成本方面则一笔带过,导致企业在经营和投资方案费用收益分析时只顾表面上的成本,使企业的经济指标不够准确,从而对企业经营以及决策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想要企业在竞争白热化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企业就必须主动去寻求有利于企业特点的内部监控体系以及环境会计核算方式,能够让企业获得更平稳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11篇

当代的环境艺术设计,从表现手段来看融合了大量的人文文化因素,这与环境艺术设计的使命是密不可分的。如何健康地体现环境的优美造型,并以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准则,来体现当代环境艺术设计的设计本质?人文文化因素是重要的贯彻原则,因为人文文化以人为本,体现以人为主体的空间设计理念与原则,都将使当代环境艺术设计因人文因素的丰满,而更具生命力与艺术附加值。相反,体现以人文为本的人文精神与人文关怀,必然是需要外在物化的形式予以体现与执行实施。除了精神上的领会与理解,外在的物化条件是人文文化的基本需求,如人文文化通过环境艺术得以实现其人与环境的互动,实现人文文化内涵的传播,才能够实现其自身的价值所在。

2环境艺术设计与人文文化的矛盾性

另外,从环境艺术所属门类来看,是具体科学学科,即环境艺术设计是隶属于科学的,考虑环境艺术设计与人文文化的关系,首先要考虑的就是科学与人文的关系。俨然,科学的严谨与技术性决定其与人文具备的意识性是有区别的,因此科学与人文的差异性就决定了环境艺术设计与人文文化未必能完全重合,从而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与矛盾。其次,从各自的价值追求来看,环境艺术设计追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化发展,通过空间的艺术的手段予以实现与打造,而人文文化则从本质上要求“以人为本”精神文化的传承,二者在目标与实现手段上仅有部分交叉。再来看,人文文化是历史的传承,不同文化的传承路径不一致性决定了多源文化的交融,不同人文文化在环境艺术设计上的风格体现存在差异。

3人文文化在环境艺术设计中的应用原则

人文文化的意识形态与精神追求丰富了环境艺术设计的艺术价值存在,环境艺术设计是人文文化表现文化传承的外在物化途径之一。如何充分发挥人文文化在环境艺术设计中的价值导向性效用,引导环境艺术设计通过环境空间设计,充分发挥“人与环境”和谐共处的人文要求,实现二者共有价值的最大化,正是本文力图研究的目的。根据前述分析,将充分发挥人文文化在环境艺术设计中效用,应该注意的原则总结如下:

3.1环境艺术设计应充分利用人文文化的生理与心理需求体现人文价值

环境艺术设计在贯彻保护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上,要贯彻实现人与自然的充分和谐发展。因此,充分利用人文文化对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本质要求,一方面主要蕴含在环境艺术设计的技术要求上,通过人文文化价值要求人与环境的空间协调度,探索适用的量化技术,使环境艺术设计在满足人的舒适度与实用性方面成为人文外化的切实途径;另一方面还体现在环境艺术设计的艺术要求上,艺术对人文的追求是贯穿了整个历史进程的,将人文精神价值融合在环境艺术设计中,将充分丰富环境艺术作为技术与艺术结合学科的内涵。

3.2环境艺术设计应根据人文文化价值差异调整其设计表现方式

环境艺术设计与人文文化交叉而不重合的特征,表明了二者分属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差异性。应充分利用二者的矛盾面通过“”的方法论为指导,具体实现环境艺术设计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设计适应性,保证环境艺术设计持久而旺盛的生命力。

3.3注意区分与人文文化交叉学科或价值理念对环境艺术设计的影响

注重区分人文文化与其他相关领域的区别,以区别对待不同价值体系对环境艺术设计的影响作用。如部分反映了人文文化的人体工程学,对环境艺术设计的影响与人文文化本身对其影响是不同的。在差异中不断深化人文文化以及相关领域对环境艺术设计的影响,才能不断深挖环境艺术设计的理论内涵,为进一步的设计操作实践夯实基础。

3.4保持当代环境艺术设计自身发展路径的独立性

环境艺术设计是一门独立的集技术与艺术与一体的科学学科,更是设计行业的基本组成部分,应当在一定程度范围内保持自身独特的发展路径,贯彻其本质原则,实现其理论与实践价值,除了应充分吸收众家之长,更应高拓深自身的存在价值。因此,环境艺术设计在发展途径中,应保持与时代接轨的触角,与行业先进技术与思维接轨的态度,但与此同时更应该走精细化拓展本行业发展的道路。

4结语

第12篇

摘要:民营科技企业已经成为提升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力量,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和区域经济新的重要增长点。民营科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构建有效的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人力资本激励机制、打造优秀的企业文化显得尤为重要,造就一个人才竞争的良性循环环境,从而达到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目的。

关键词:民营科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管理绩效

近年来,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统计资料表明,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已达14万家(其中90%以上属于中小型企业),职工总数超过1200万人,科技人员比例在30%以上,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如华为、中兴、联想等。但是,民营科技企业在创业初期,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大都首先关注的是成本和利润。随着经济、科技的不断向前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人”的因素在企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人力资源成为企业的第一资源,人力资本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就目前情况来看,人力资源管理薄弱的问题成了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瓶颈”。因此,明确人力资源管理的意义、了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问题以及积极探索企业人理资源管理的有效实现途径,从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显得尤为迫切。

一、民营科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分析

尽管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但是,成功的民营科技企业毕竟只占少数,更多的成了“短命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的生存状况令人担忧,根本原因在于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误区,多数企业对人力资源的管理仍停留在劳动力管理或人事管理层面,真正进入到人力资本管理层面的很少。

1.人力资本认识不足

资本和资源有本质区别:资本和资源的性质和含义不同;使用资本和资源的角度不同,作为资本,更多地会考虑投入与产出的关系,考虑成本和利润;使用目的不一样,使用资本更多地考虑是如何增值生利。所以,仅将人力作为资源还不够,还应将人力视为资本为企业所用,并不断增值,或给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而现实是,多数民营科技企业对人力资源的资本属性认识不足,在人力资源的使用和人才培养上行为短视,投资不足,只顾盲目追求短期效益,忽视人才的后续培养、培训。

2.重技术、轻管理的人才结构

众所周知,技术进步已经成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没有先进的技术支撑,产品在市场上必然缺乏竞争力,降低附加值,影响其经济效益。但很多民营科技企业人才结构单一,过分注重技术领域,而忽视管理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在民营科技企业中,创业者往往是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本行业的行家里手,在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方面有着自己的优势。但作为企业主,易陷入经验主义,片面认为有了先进技术就能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就能占领市场,从而获得利润,甚至为了追求技术先进而进行研究开发。民营科技企业不遗余力地招揽专业技术人员,而不注意管理部门人员配备的多少,缺乏人力资源管理的统一部署和协调配合,忽视了科学管理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作用,形成了跛足发展局面,结果企业虽然有先进的技术能力,产品性能也很好,但由于管理跟不上,废品率高,成本降不下来,销售上不去,售后服务搞不好,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并没有很大改观。

3.人才引进机制不通畅,岗位要求与人员数量、质量不匹配

在发展初期,民营科技企业尤其是家族式企业,对人才的招聘、任用几乎都是企业所有者决定,“人治”的成分居多,40%左右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由所有者的家族成员或亲朋好友担任。家族式人力资源管理的成本少,道德风险低,逆向选择小等特点激活了中小企业的生长力。但随着企业发展,如果过分依赖家族式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就会引发人才持续性需求与家族式单一的人力资源供给的矛盾。突出表现为:人才输入渠道狭窄,外部人才进入较难;人才来源单一,获取社会信息量较小,容易导致企业思路狭窄;家族成员掌控企业较多的资源,外来人才容易受排挤,也难以融入团队,缺乏对企业的认同感。这样,企业就很容易陷入人才流失加速,岗位要求和人员数量、质量不匹配的状况。

4.缺乏物质和精神兼备的激励机制

企业要想获得持续发展,关键是吸引并留住企业需要的人才,但是人力资本最根本的特性是可以激励,不可以强迫。其特性决定了人力资本管理的核心理念只能是有效激励。影响员工努力程度的因素既有外部的,又有内部的。内部因素主要是个人对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外部因素主要是企业文化的影响。在生存权力满足的条件下,员工还具有个体发展的需要,比如,希望得到上司的赏识和重用,受到他人的认可和尊重,有学习和发展的机会,获得情感上的释放或满足等。但在中小企业里,一方面是过于依赖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来约束员工,甚至延长劳动时间而不计加班报酬,或者剥夺员工休假的权利,造成员工内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在激励手段的运用上,通常只采用加薪方法,认为只要员工的薪酬提高了就可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能,而没有考虑员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5.缺乏科学的人力资本绩效评价体系

在现代企业中,绩效评价是一项既有难度,又关键的管理技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的绩效评价通常都是由各级主管人员,而不是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来完成。由主管人员来评价人力资本往往存在很多的问题,主管人员对于人力资本的评价过高或过低,不仅对于人力资本构成损害,而且对自己或企业也构成了损害,很多现实的原因导致管理者们对于人力资本进行不痛不痒的绩效评价,最终要具体进行评价时却没有科学的、客观的评价标准。

6.缺乏良好的企业文化

有的民营科技企业规模小,系统分工不明确,企业主诚信差,人格魅力不够,对树立企业形象认识不深刻,管理松散、随意性大,缺乏良好的企业文化来凝聚士气,很难吸引和留住人才。

二、民营科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对策建议

民营科技企业的核心是“科技”,而科技的主角是“人”,且必须是高学历、高技术、高技能的“技术人”。要提升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能力,企业家必须要转变观念,改变激励方式,要重视、发挥人的作用和价值,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力度,创新民营科技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1.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制定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规划

民营科技企业,要把人力资源作为最宝贵的资源,将企业中的所有成员均看做待开发利用的资源;把人的开发、利用和培训视为管理的重心,注重完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挖掘人的潜力;把人力资源管理者纳入决策层,鼓励全体成员参与管理,重视人的存在和人的价值;建立起提高企业员工素质的教育培训机制,重视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员工人力资本的存量和教育培训机制,重视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员工人力资本的存量和综合素质。中小企业只有在树立了正确的人才观的基础上,才能开发人力资源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实力。此外,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必须与企业战略相适应。制定人力资源战略需充分考虑企业未来发展的目标是什么,要完成这样的目标需要什么样的人力资源配置。即根据企业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明确企业需要配置什么样的人力资源,确定所需各类人员的组成比例,再根据各类型人员在公司战略中的重要性,确定采取什么样的策略,应该花多大的力气吸引和保留。中小企业要想从根本上改变人力资源管理的落后现状,必须确保人力资源政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才能确保企业在发展中不受人才缺失的制约。

2.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用制度来管理人力资源,而非通过“人治”手段来管理人力资源。首先要注重人才的选拔、培养,较多的个人发展机会和公平竞争的制度等。人力资源制度一定要公开化、程序化。公开化,可以使所有员工都明确努力工作的好处和不努力工作的后果,从而有了前进的方向,激发出工作的积极性。程序化,是为了保证人事决策民主、科学,防止出现任人唯亲的现象。如果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明确,决策程序任意化,就会影响企业员工的积极性,给企业的正常管理造成一些不良的后果。其次,通过制定员工职业生涯计划,帮助员工开发各种知识和技能,使员工明确发展方向。再次,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对员工非正常流动进行管理和控制,如实行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和培训赔偿制度等,当然还要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防核心技术泄密或流失。制度管理的最大优势在于管理“有章可循”,处理问题对“事”不对“人”。民营科技企业实施制度管理策略,既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人力资源的潜力,又有利于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还可以有效地回避“关系网”和“说情风”,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民营科技企业虽然大多规模小,人员较少,但也需要建立各项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有利于人才的引进、使用、考评,有利于工作的明晰化、条理化,有利于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有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

3.确立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激励机制

一般认为,人在工作中的表现取决于三大因素,即利益、信念和心理状态。而这三个要素中,利益又占首位。由此可见,在人力资本管理中,物质激励仍是一种重要手段。

3.1业绩薪酬与技能薪酬相结合

从计划经济时代的等级工资制到岗位工资制,是一种进步,但仍然需要与时俱进,持续改进。把以岗位为基础的薪酬向以业绩和技能为基础的薪酬转移,克服岗位薪酬在一定程度上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建立同荣俱损的薪酬方案,引导广大员工,特别是高级人才从关注成本向更加关注利润转移。世界500强企业中,有50%的企业已经对部分员工实行了技能工资体系。业绩薪酬主要针对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员工。通过业绩拉开薪酬差距而不是简单地通过岗位层次拉开薪酬差距。技能薪酬的对象主要是生产一线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按照员工个人与本职工作密切相连的技能水平,在同样劳动量(或劳动时间)前提下,拉开薪酬差距。

3.2借鉴国外的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吸引人才,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通过实施“金手铐”策略,留住人才。另外,管理层应把握住企业创新的原动力,采取国际通行的技术入股、利润提成等措施,通过公平的分配体制,实现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的高度一致,使员工深切地感觉到有创造力就有回报。如微软为了留住顶尖人才,将股票期权计划分配给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的软件工程师,以防止高级雇员流失。华为实行“股权激励”策略,不仅吸引和留住了一大批高科技人才,也为其成长和快速扩张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只有分配关系理顺了,员工才会把精力集中在工作上,发挥创造性和主动性,真正实现个人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3.3制定弹利计划

企业应为高层次人才登记参加基本社会保障,在此基础上,企业根据自己的资金情况,采用弹利,让员工自己挑选合适自己的福利组合。奖励与必要的惩罚结合起来,可以充分发挥激励的正效应。必要的惩罚也是达到激励的一种手段,就是说有奖有罚,有功有过,奖勤罚懒,可使人们明白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制定利润分红制度。企业制定各个具备资格的职位的红利标准,根据个人业绩与公司业绩相结合,把个人红利与公司的整体状况挂钩。对于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付给他们的红利不应低于正常水平的奖金,且应明显高于其他人员。

4.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建立了激励机制之后,还应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与之相配套,才能使二者相得益彰。绩效考核可分两步进行:一是建立日常工作记录,即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确定基本的工作定额,再根据员工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给出相应等级的评定,并为员工建立绩效记录,作为晋升、奖惩的依据;二是建立特殊贡献记录,企业需要的人才不仅仅是勤恳工作,任劳任怨,更重要的是在关键时刻、关键问题上为企业做出特殊贡献。建立特殊贡献记录既是对优秀员工能力的认可,又是企业选择和提拔人才的依据。

5.柔性管理的使用

柔性管理是建立在行为科学基础上,充分重视人的心理、社会需求,培养员工共同价值观的一种人力资源管理方法。

5.1拓展信任是搞好民营科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

信任的桥梁是沟通。通过有效的交流与沟通,可以使管理者与一般员工之间达到理解,通过理解与合作,将原来的“上下级关系”或“契约关系”转变为“盟约关系”或“伙伴关系”。

5.2优化组合,人尽其才

对现代企业而言,人才是最稀缺的资源,如何合理利用并发挥最大效用,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许多员工尤其是科技型企业员工更在意自身价值的实现,并不满足于被动地完成一般性事务,而是尽力追求适合自身的有挑战性的工作。这种心理上的成就欲、满足感也正是事业上的激励。企业应尽可能为员工提供实现自我的环境与机会。企业可以采用工作轮换方式,内部公开招募制度,让专业人员接受多方面的锻炼,培养跨专业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发现最适合自己发展的工作岗位。另外,引入职务设计技术,为重要的人才设计相关的具体工作任务,这也是提高专业人员工作满意程度,充分发挥其作用的重要方法。

5.3重视员工的个体成长和职业生涯设计

我国许多企业在人才开发问题上存在程度不同的短视行为,“只使用、不培训”,“只管理、不开发”是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没有以企业为主导的培训与开发,将使企业研究人员的知识迅速老化,智力储备很快枯竭。而在研究人员从优秀走向平庸的同时,企业也丧失了发展后劲,最终无法摆脱被市场淘汰的命运。若企业能重视员工职业生涯设计,充分了解员工的个人需求和职业发展意愿,为其提供适合其要求的上升道路,使员工的个人发展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得到最佳的结合,员工才有动力为企业全心全意地贡献自己的力量,与组织结成长期合作、荣辱与共的伙伴关系。

5.4打造优秀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带有鲜明特征的企业经营理念。塑造优秀的企业文化,就是通过充分尊重员工的价值,重视人的多样性需求,运用共同价值观、和谐的人际关系、追求进取的精神等文化观念来达到管理的目的。美国管理大师威廉·大内在其著作《Z理论——美国企业如何迎接日本挑战》中指出,二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增长,其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在于形成了独特的企业文化。

5.4.1构筑共同愿景

领导者要将他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思路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形成共同目标,使员工清楚企业未来发展规划,确立员工对企业的责任感。

5.4.2确立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是企业经营和发展的根本理念,有一定的号召力,有利于企业凝聚力的形成,因此,领导者要将本企业最重要的理念提炼出来,并不断加以宣传。

5.4.3将核心价值观无时无刻地体现在行动当中

第13篇

摘 要:生态文明建设与企业环境责任是当今社会研究的热门话题,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劲推动力。本文从生态文明视角对企业环境责任的主要内容做了深入研究,剖析了生态文明建设与企业环境责任的内涵与本质,重点阐述了生态文明建设与企业环境责任之间的关系,并从企业、政府、社会、法律等多个方面提出加强企业环境责任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生态文明 环境责任 环境评价 建议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走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十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调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高科技的迅猛发展,人类在获取了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全球气候变暖,能源枯竭和环境恶化等负面效应,从而引发人们对工业文明展开理性反思,驱使人类在更高层次上探寻新的文明形态和经济发展模式,即通过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而要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企业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就是必须承担环境责任。

一、生态文明及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积极成果的继承和发展,是超越工业文明的新型文明,是对工业文明带来严重生态破坏进行深刻反思基础上逐步形成和正在积极推动的一种文明形态,是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重大变革,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形态。

1.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具有丰富的内容。就其内涵而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生态意识文明。它是人们正确对待生态问题的一种进步的观念形态,包括进步的生态意识、生态心理、生态道德以及体现人与自然平等、和谐的价值取向。

生态制度文明。它是人们正确对待生态问题的一种进步的制度形态,包括生态制度、法律和规范。其中,特别强调健全和完善与生态文明建设标准相关的法制体系,重点突出强制性生态技术法制的地位和作用。

生态行为文明。它是在一定的生态文明观和生态文明意识指导下,人们在生产生活实践中推动生态文明进步发展的活动,包括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环保产业、绿化建设以及一切具有生态文明意义的参与和管理活动,同时还包括人们的生态意识和行为能力的培育。

2.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污染控制和生态恢复,而是克服工业文明弊端,探索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的过程。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包括人类在生态问题上所有积极的、进步的思想观念建设,而且包括生态意识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延伸和物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特征,生态文明建设不但要做好其本身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更重要的是要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1)经济层面。是指所有的经济活动都要符合人与自然和谐的要求,主要包括第一、二、三产业和其他经济活动的“绿色化”、无害化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化。要求我们: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增强环保产业的职业责任意识。

(2)政治层面。是指党和政府要重视生态问题,把解决生态问题、建设生态文明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生态观,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制建设,发挥法律法规重要作用;重视生态行政建设,增强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进生态民主建设,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3)文化层面。是指一切文化活动包括指导我们进行生态环境创造的一切思想、方法、组织、规划等意识和行为都必须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要求我们:树立生态文化意识,生态文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文化;注重生态道德教育。

(4)社会层面。是指重视和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推动生活方式革新。要求我们:建立法制、民主、安定团结、高效的社会管理体系,形成以生态文化意识为指导,以文明、健康、科学、和谐生活方式风气的社会潮流;实现人口良性发展,使人口负担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实现消费方式的生态化,形成有利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适度消费、绿色消费的生活方式。

二、企业环境责任

1.企业环境责任的内涵

企业环境责任源于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在谋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应当合理利用资源、采取措施防治污染,对社会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不仅关系到会议营销企业长远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企业环境责任的内容

企业环境责任包括:第一,应在产品的设计、材料选购、工艺制造、成品出厂等环节,严格按国家标准,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努力降低直至消除污染物,与周边自然环境及当地民众和谐相处。第二,对自己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的环境评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采用清洁生产、少废无废工艺,加强绿色科技产品的开发,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进行环保生产与管理。第三,科学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提高自然资源回收利用率。建立节约型发展机制,实行集约化经营战略,依靠技术进步实现产品的最大增值。第四,注重研发无害于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在产品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时候,积极采取预防和补救措施。

3.生态文明建设与企业环境责任的关系

(1)企业环境责任是生态文明建设核心内容之一,企业环境责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石。

生态文明是在反思传统工业化带来的污染损害和生态透支的基础上,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为基本理念,以建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目标,以合理布局、节约资源、加强环保、建立制度为主要任务的成果总和。生态文明建设需发挥市场机制与公众参与作用,而这两方面力量发挥作用,都离不开一个主题“企业的环境责任”。

(2)生态文明建设是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前进的不竭动力。

在30多年前环境保护起步时期,企业的环境责任可以用“谁污染、谁治理”来概括,很多企业的环境责任就是治理自身生产中产生的污染物。即使是法律规定,仍有大量企业履行不了这个责任。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的循序渐进,越来越多企业要做大做强,直至与国际接轨,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愈加充分,特别是关系企业的形象,不少大企业开始把绿色战略纳入企业发展战略。

企业越来越认识到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性:一、保护环境有利于维护环境安全、保障公民和全社会的环境权益。二、保护环境有利于协调企业与政府、社区的关系,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三、保护环境有利于企业发展与参与国际竞争。据估算,我国每年至少有70多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到“绿色壁垒”的影响,而且还有逐步扩大的趋势。由此可见,企业必须狠抓环境保护以保证产品畅销,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因此企业环境责任也就登堂入室,进入了股民、公众、企业高管的视野。

三、加强企业环境责任建设的建议

为达到社会、经济、生态的和谐统一建立真正的生态文明,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去正确积极引导企业承担环境保护责任。这其中不仅包括硬性指标的规定,还要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相结合,双管齐下,使它们共同为生态保护与经济可持续性发展保驾护航。

1.完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

让相关法律更加细微化,以防一些小作坊、小工业钻法律空子。完善营业执照审批过程,对审批对象的行业领域进行深入分析,涉及到可能对生态环境存在隐患的,要严格审查,加强其环境指标管理。在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的环境法律基础上,还应该制定《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法》、《行业环境保护法》、《禁止企业污染物排放》《城市发展规划中生态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来加以完善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约束性政策。同时,还应设立专门生态环境保护的约束性道德机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门基础性知识课程,定期对人民群众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

2.构建环境责任评价指标

企业环境评价是利用适当的指标,将组织环保的绩效转化为简单易懂的信息,通过评估环境现状与既定环境目标之间的差距来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展现企业对环境所做努力的程度,使之能更加有效地管理企业。本文简单探讨一些供参考的环境评价指标:

(1)环境指标的计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不同的能源乘以一定的系数,转化为初级能源所耗费的量。导致全球变暖的气体单位排放量都转化为二氧化(CO2)的单位排放量。导致臭氧层破坏的气体单位排放量都转化为单位氟里昂(CFC-11)的排放量会造成环境污染的固体废弃物的废置量。导致酸雨产生的气体单位排放量都转化为SO2的单位排放量氮氧化物的排放量;

(2)资源利用率。单位产品的能源、原材料、水源消耗量,通过比较这些指标,可以控制成本,减少能源,原材料消耗,节约资源;

(3)循环利用率。这其中包括固体废弃物、原材料、机器设备的循环利用。从企业的各个运营环节节约成本,进而衍生出循环再利用成本与循环再利用利润等一系列环境指标;

(4)单位利润下的废弃物排放量指标。包括单位利润中废水排放量指标、废气排放量指标、固体废弃物排放量指标。

从以上环境评价指标中反映企业单位净利润下,能源、水源、原材料的单位利润所耗用的能源原材料成本与循环再利用创造的价值,直观的反映企业单位资源的成本投入带来的经济效益。单位利润中废水、废气、废物的排放量,通过纵向与横向的比较,更加直观的反映企业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结合下的全面状况的改善,从而促使企业通过改善环境来提高经济效益。另外,单位废弃物治理成本指标,反映企业在治理废弃物方面的投入,也能从侧面反映出企业对环境绩效的重视程度。

3.加强企业内部环境责任建设

为了企业自身能够认真承担环境责任,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需加强我国企业内部承担环境责任建设。

(1)完善企业内部结构建设。在企业内部设置环境责任监督管理部门,有专门人员负责宣传、监督企业运营过程中的环境责任的履行,加强企业内部的环境责任控制.

(2)加强完善企业内部承担环境责任审计工作。不仅要注重经营方式与企业绩效的审计,还要对企业环境责任贯彻落实情况予以审计评价,进而更好的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环境责任。

(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在企业内部进行环境责任意识的大力宣传,提高企业内部成员的环境素质,以便将环境责任落实到企业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

(4)制定企业内部各部门环境责任指标。根据不同性质的部门,制定相应的环境责任指标。衡量企业各部门各环节环境责任工作的履行情况,使得企业生产更加经济、节能、高效。

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文明日渐被重视起来,企业作为社会主体应积极承担起环境保护的责任。我国不仅要更加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还要制定一系列环境评价指标引导企业可持续发展。为推进我国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协调统一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胡志颖,刘应文.财务视角下国有企业环境业绩评价研究.财会通讯,2010年第10期

[2]刘淑华,李呈.加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思考改革与战略,2011年第10期

[3]刘永祥,张友棠,杨蕾.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与应用研究.财会通讯,2011年第5期

第14篇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概述

1.环境责任保险的产生和现状

环境污染具有缓慢性、间接性、复杂性等特点,环境侵权鉴定极其困难。随着环境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国家重视,环境侵权领域发生了一系列有利于受害人求偿的变化,如资格的放宽、被告扩大、无过失责任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因果关系推定、巨额赔偿等等。但是企业排污难免,因此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甚至面临破产、倒闭。为了促使企业进行绿色生产,促进经济循环发展,同时及时有效救济受害人,迫切需要将如此大的环境侵权责任风险转嫁出去,实现环境侵权责任社会化,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也就应运而生。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正日趋成熟和完善。国外有以下三种环境责任保险的立法模式:第一种,以德国为代表,即采取强制责任保险与财务保证或担保相结合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该国《环境责任法》第19条规定:“为了保证某些特别危险设备的经营人能够承担本法规定的赔偿责任,设备经营人必须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约定一旦发生特定的损害,保险公司即予以赔偿”;第二种,以美国为代表,即采取强制责任保险为原则的制度。美国针对有毒物质和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可能引起的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实行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第三种,以法国为代表,即采取任意责任保险为主,强制责任保险为辅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环境责任保险已成为了责任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呈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促进了生态经济的发展。

目前,我国责任保险占产险的比例还不到3%,环境责任保险所占比例更是微乎其微。构建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实现环境侵权责任社会化是发展循环经济亟待解决的问题。

2.环境责任保险的特征

(1)环境责任保险本质上并非纯正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环境责任保险是一种责任保险,理所当然具有传统责任保险的特性,即具有第三者责任险的性质。

但是传统的责任保险性质——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远远不能适应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保护的需要。为了扩大环境责任保险的保险范围,有学者认为,环境责任保险不仅具有第三者责任险的性质,也具有自我保险的性质。他们认为,污染破坏环境产生的影响具有综合性和牵连性。假如被保险人的自有场地受到污染破坏而无能力抢救治理,相邻地区的人乃至整个人类将会受到牵连。因此投保人的自有场地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受到污染侵害产生的抢救费用和治理责任应当作为环境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笔者赞同此观点。值得注意的是,投保人基于自有场地得到的保险赔偿必须是由于外来原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对于由于投保人的原因(故意或过失或无过失)所致之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环境侵权对象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和环境权。环境污染致害往往造成受害者生命、健康和财产上的损失,即受害者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了侵害。传统民法从财产权、人身权两方面对环境进行保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许多重要的环境要素像空气、阳光、水等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个人财产,不能成为所有权的客体,无法以财产权作为对其救济的根据。而相邻权的局限性在于其范围狭小,只限于以不动产的相邻关系为前提的环境侵权,但环境侵权往往具有迁移性、远距离的特点。把环境权与财产权、人身权并列作为环境侵权的对象,可以弥补传统民法的缺陷,也有利于新型权利概念的生成,增强人们的环境权利意识和法制观念。环境权作为环境侵权对象在一些司法实践中也得到了运用,并有效保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企业的环保责任感。

(3)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定者应承担的责任,根据具体情节及情况不同,分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相对易于鉴定,它们强调的是违法者对国家承担的惩罚性个人责任,由自己承担,不能转嫁于社会,这与责任社会化性质的环境责任保险的赔偿责任是不一致的。公平正义是民事责任所追求的基本价值,表现为在施与致害者必要的赔偿责任但又不至于使其失去生存能力的同时,及时有效地补偿受害者的损失,现代特殊侵权责任社会化(如环境侵权责任社会化)就是以此为价值基础而产生的,环境责任保险就是环境侵权责任社会化的一种表现。环境责任保险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私权关系,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环境责任保险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由保险合同规定,保险人的保险赔偿是基于环境责任保险合同进行的,其责任社会化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而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强调的是投保人对国家承担的惩罚性责任,不受环境责任保险调整。

(4)环境责任保险合同遵循因果关系推定原则。最大诚信原则、可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和赔偿责任原则是传统保险合同的四大基本原则,环境责任保险合同也必须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可保险利益原则和赔偿责任原则,但所不同的是,在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上,环境责任保险合同遵循因果关系推定原则。

环境侵权受害者欲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赔偿责任或要求被保险人承担侵权责任,必须以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作为前提条件。在因果关系认定上,传统侵权行为法要求侵权行为是损害事实的“近因”,即直接原因,才能导致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传统保险法领域,近因原则被确立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因原则强调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其在环境侵权领域中的运用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和冲击。环境污染致害具有潜伏性、累积性、长期性、技术性等间接性特点,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链相当复杂,非通常手段所能确定,甚至以现有科技手段也难以做出说明,如果仍拘泥于传统直接因果关系理论,势必封闭了对环境污染受害者的救济大门。

为了减轻环境污染受害者的举证责任负担,迅速救济受害人,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应运而生。因果关系推定原则是举证责任倒置的一种证明方法,在环境责任保险中,只要求环境污染受害者在相当程度上举证,不要求全部技术过程的举证,即只要证明“如无该行为,就不会发生此结果”的某种程度上的盖然性(或然性)即可推定因果关系的存在。具体地说,受害者只需证明如下二者:(1)行为人排放的污染物到达损害发生地区而发生作用;(2)该地区有多数同样的损害发生。此时,法院可据此推定因果关系存在,除非保险人或被保险人能举出反证来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否则就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这里涉及到盖然性的评判问题。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不同,且环境侵权致害的复杂性又使其盖然性的证明程度有别于其他民事侵权的证明,根据环境侵权致害的特点,只要盖然性超过50%就可以认定因果关系的存在。

另外,危险随着社会进步、科学发展、技术更新呈现出动态发展的趋势。一方面,原有危险也许不再存在另一方面,可能产生新的更大的危险。那么,以危险为基点的保险当然也随之而动,按照不同的情势,做出符合规律的调适。这也是保险从海上保险发展到财产保险,再到人身保险最后到责任保险的内在动因。不可否认,当今环境问题因其所具有的高度科技性、复杂性、损害程度深刻性以及范围的广阔性的特点,成为威胁人类生存与发展新的危险。从重庆天然气井喷事件到沱江污染事件,无不证明了这种危险的存在与可怕。保险制度对这样一种新的危险是否能做出自己的回应?做出怎样的回应?

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特点分析

环境责任保险又被称为“绿色保险”,其在各个国家的具体名称有所不同,如英国称之为环境损害责任保险和属地清除责任保险,美国称之为污染法律责任保险。一般认为环境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玷污或污染水、土地或空气,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

可保危险构成条件如下:(1)可保危险须为纯粹危险;(2)可保危险须为偶然危险(3)可保危险须是非故意危险(4)可保危险须是有重大损失可能性的危险,(5)可保危险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可能性的危险。

环境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范畴。环境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自身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并因而对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环境权益造成损害,而应当承担的赔偿或治理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具体而言,环境责任保险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被保险人、保险人与第三人。被保险人往往是自身行为可能污染、破坏环境的企业,第三人是因为投保人的危害环境行为使自身权益受到伤害,对被保险人享有赔偿请求的人。环境责任保险是与环境侵权相联系,以被保险人的行为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该承担民事责任为前提。

由环境危险而产生的环境侵权具有高度科技性、复杂性,损害程度深刻性以及范围的广阔性等特点。因此,污染者往往无力负担如此庞大赔偿金额,只有宣告破产。最后造成纵然受害人得以胜诉求偿,但污染者却无力对所有受害人完全赔偿其损害,其结果将使受害人仍无法满足其请求权。让受害人自己承担由污染者所引起的伤害不合公平,那么,在二者博弈过程中,具有分散危险、分摊损失、经济补偿功能的保险成了解决矛盾的较好办法。具体而言.环境责任保险具有下列功能:

1.环境责任保险可以及时补偿受害人的损害

环境侵权的特点决定了受害的范围广、程度深、影响久。仅靠加害人独自力量难以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即便有能力承担,也需经过冗长的行政、司法程序定责之后。那样,往往错过了救助损失的最佳时机。而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组成保险基金,可以保险共同体之力填补受害人之损失。因基金的财力与能力相对于污染者显然更为雄厚,所以受害人因加害人财力不足无法获得赔偿之情形将不易发生。

2.环境责任保险可以减轻污染者的负担

环境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对第三人的侵权赔偿。被保险人参保的目的乃是基于自身利益,避免因赔偿金额过大阻碍自身存在与发展的情形出现。希望借助保险之分散危险、分摊损失功能,用少量的确定性的支出减少未来的不确定性,使得意外发生后,自己不至遭受重创而导致从此一蹶不振。另外,被保险人参保环境责任险,也有助于增强企业信誉,提高企业形象。

3.环境责任保险可以减少政府环境压力

鉴于政府的特殊角色,在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政府担任了最后责任人的角色。但国家介入补偿无异是利用全民的税收作为财源,变成由全民对此污染负责,此已违反污染者负责原则,与现代环境法之趋势不合。发展环境责任保险通过风险分摊,可以减轻政府的环境负担,使被破坏了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能够及时得到重建和修复。

4.环境责任保险符合污染者共担原则

保险基金是由危险相近主体共同组成。具体到环境责任保险,是由因自身行为可能对周围环境带来危害之主体组合而成。所以,被保险人出资设立环境保险基金符合污染者负费原则。又因环境危害所具有的间接性、累积性,绝大多数情况下,危害结果的造成并非某一主体独立完成,所有被保险人的生产行为对环境阈值的突破都有贡献,仅仅让一主体承担似乎有违公平。

5.环境责任保险增加了预防环境危害的参与主体

保险合同订立后,为控制风险,保险法赋予保险人以勘查保险标的的权利,督促保险合同的义务人履行维持保险标的安全状况如缔约时的状态。我国《保险法》第36条第2款规定:“根据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可以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该条第4款规定:“保险人为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采取安全预防措施。”环境责任保险人为了降低赔付率,一定会请专业人士对投保人的环境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可以通过等级划分、费率浮动等措施督促投保人做好预防工作,从而减少环境事件的发生。

构建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对策

1.确定强制环境责任保险为主的模式

鉴于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势,责任保险市场不够成熟,环境问题日渐严重和公众的环境意识有待提高,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宜采取以强制责任保险为主,任意责任保险为辅的立法模式。凡从事高危有毒或废弃物处理的企业,如石油、印染、造纸、皮革、采矿等有毒、高危的行业,都必须按照政府监督下制定的价目表,缴纳保险费,投保环境责任保险。对于其他排污较轻的企业或者行业实行任意责任保险制度。为确保有法可依,必须在立法上以列举式的弹性条款明确强制责任保险和任意责任保险的各自范围。

2.完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

责任是一种法律的创造,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归根结底取决于法律的健全与执行的力度。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部分体现了环境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为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初步的法律依据。但从总体上看,我国一直缺乏针对环境责任保险的系统规定,可以援引的条款散见于《民法通则》(1986)、《环境保护法》(1989)、《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水污染防治法》(1996)、《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83)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如《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决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海洋环境保护法》第28条第2款规定:“运载2000t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应当持有有效的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细察之下不难发现,这些法律法规过于原则,缺乏具体的操作规程,更不用说对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做出全面、明确的规定了。对此,首先应抓紧对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全面评估,完善现有环境污染责任立法,切实贯彻污染者付费原则和严格责任制度,并增加环境责任保险的内容。其次,在时机成熟时可制定《环境问题的处理、赔偿和责任法》,促使污染企业积极承担赔偿责任。

3.合理界定承保范围

有鉴于我国在环境保护法律规范、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及企业保险意识等方面的现状,并出于环境责任保险公共利益性的考虑,笔者以为,我国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界定环境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

(1)既承保突发性的环境污染行为,也承保持续性的环境污染行为。虽然只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就会产生污染物质从而导致环境污染损害,这一确定性与保险风险的偶然性、不确定性不相符,但此类企业何时发生污染损害事故,造成后果如何并不确定,因而环境污染损害仍属不确定之风险,可以成为保险标的。不过,考虑到我国现状,笔者建议最好采取分步走的策略,即先承保突发性的环境污染行为、待时机成熟再承保持续性的环境污染行为,并且在承保累积性污染事故时,附加严格的限制条件。

(2)既承保环境损害责任保险,也承保自有场地治理责任保险。虽然环境责任保险的功能在于分散和转移被保险人对第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但是环境责任保险本身所具公益性特点决定了它不应只针对第三人受到的损害,还应针对被保险人受到的损害。况且,倘若被保险人自有场地受到污染损害而无力治理,受损害的又何止是被保险人呢?

4.科学组建承保机构

我国地域辽阔,各个地方环保水平参差不齐,再加上企业和公众环境意识不高,因此,对环境责任保险宜采取就地承保、分散风险的策略而由不同的保险机构来承办:即对于突发、意外的环境损害,由现有财产保险公司直接承保,并由政府出面引导保险公司建立共保联合体;而对于渐发的环境损害,由于其运作极具风险性,现有财产保险公司对此类环境责任保险并不热心,因此,可考虑借鉴美国做法组建专业的保险机构来开展相应的业务。依法设立的环境保护保险机构应定位于非盈利的政策性组织,由政府全部或部分出资而设立,受政府控制并接受政府监督。

5.合理选择投保方式

就我国而言,由于企业的保险意识普遍偏低,一些企业甚至对污染事故的发生抱侥幸心理,因此,如果单纯推行任意的环境责任保险显然无助于保护受害人的赔偿利益。反之,若全面实行强制责任保险,则剥夺了部分污染较轻企业的选择权,加重了企业负担,从长远来说也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基于此,我国最好实行以强制责任保险为主、任意责任保险为辅的投保方式。一方面对高危行业(如石油、化工、造纸、核燃料生产、有毒危险废弃物的处理等)采取强制环境责任保险,使之成为其在财政经济上必须遵守的法律条件;另一方面,对其它污染程度较轻的行业(如城建、公用事业、商业等)或已采取清洁生产等有效环保措施的单位则由政府利用自身的威信积极加以引导,促使企业自愿购买环境责任保险。

6.严格限定责任限额

根据保险法一般原理,保险公司之赔偿责任限于金钱给付,其数额遵循“损多少,赔多少”的原则。然而环境污染所造成的损害往往非常巨大,现阶段我国保险机构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又十分有限,如不对此类赔偿实行限额,其结果要么使部分保险人不愿承保,要么使部分保险人陷入困境甚至走向破产。显然,这种结果无疑不利于环境责任保险的开展,最终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因而,我国也应对环境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给予严格的限定。

第15篇

循环经济和传统经济不管是在资源配置方面,还是在经济增长方面,都有着很大的不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市场经济环境,所以,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将会面临很多问题:

(一)我国循环经济法等相关法律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解决废弃物过多和排放量过多的问题。虽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企业经营活动的规范化与标准化,但该条例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作出了限制。该法规中的有关条例鼓励企业领导者生产有利于环保的产品,使用清洁能源,节约水源和材料。对于资源浪费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公民有权制止和举报。对于政府的循环经济政策和信息,公民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在颁布循环经济法后,法律将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工艺流程。在循环经济的要求下建立健全资源利用和废物回收制度。同时,为了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其环保意识,应重新调整人力资源的管理理念和生产理念,实现理念创新。

(二)在实施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时,将会对企业的产业链产生多种影响,从而使产业中的原材料和企业排除的废物得到有效地控制,原来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再适用。企业所创造的价值也要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从而使企业的目标得以实现。在循环经济中,技术指导和服务的作用主要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在进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制定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该具备循环经济发展的观念。

二、循环经济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战略

从企业发展的高度来看,一个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可以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动力,也可以是企业竞争力重要的来源。企业的人力资源发展战略一方面应该与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相适应,另一方面,也应该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确保企业组织的发展战略和社会的发展战略相一致。影响企业发展战略的主要因素有:人员选择、薪酬系统、信息及信息系统。下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一)制定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

循环经济法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企业的经营状况,同时也改变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劣势。因此,必须在循环经济的背景下,根据现有经济资源的新特点,制定新的经济发展战略。循环经济实施的主体是政府,政府和行业部门应该大力提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宣传,通过教育的力量加强人们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意识,为企业培养具有环保意识的人才。为了在循环经济中增强企业竞争力,应该设置专项的循环经济发展资金,完善企业创新机制,提高企业人力资源从事节约资源和清洁生产的技术能力。另外,还要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循环经济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也提高企业领导者对循环经济的驾驭能力。培养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

(二)制定科学的循环经济的公司政策和保证制度

公司的政策在公司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因此需要制定科学的循环经济的公司政策和保证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国家的环保政策和经济政策,行业关于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动态这些都是重点信息,应该根据政府对循环经济的创新和政策,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司政策和保证制度。现代社会是资源节约型和环保型社会,应该结合社会背景,促进企业在循环经济下的运行效果,为企业发展战略创造新的条件吗,强化企业领导者在企业管理模式变革中的职能。企业应加强循环经济的教育宣传,加大循环经济的文化经济建设,培养员工的环保意识。遵循循环经济发展战略,调整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机构。建立专业的团队,负责循环经济创新的工作,鼓励这些组织进行技术创新,把这些创新成果应用于企业的发展和人力资源管理,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制定全面的薪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