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一、应将“国税审计”权下放,纳入地方审计范围
提出这个建议的理由主要为:一是保障同级财政审计的完整性。国税收入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现行财政体制看,通过国税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在各级地方财政收入构成中占有很大比重,仅拿我县来说,全部财政收入16亿元就有9亿元是国税部门组织征收的,占财政总收入的56%,而在地方审计机关一年一度开展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对组织收入的国税地税两个主要部门仅审计地税,而国税则例外,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预算执行审计是一个不完整、不全面的审计。二是防范“盲区”漏洞。审计署由于审计力量所限,对地方国税系统往往“鞭长莫及”,县级国税部门多年难得审计一次,这种情况往往使其成为审计监督的“盲点”。因而建议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通过适当形式将国税审计纳入地方审计机关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范围。
二、加大对垂直部门审计项目的地方授权
对于部分垂直部门和中央直属企业单位而言,地方审计机关没有审计权限,中央及省级审计机关无暇顾及和授权的有限性,往往造成这些部门审计监督的缺位。如我县金融、计量、工商、电信等垂直部门,接受中央、省、市、县审计机关的审计频率过低。这种断档缺位的审计监督状况与这些部门所掌控的财政资金和经济总量是很不相称的。审计监督的缺位,将可能导致这些部门财务管理的松懈和违规现象的滋生。因而建议,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可以采取属地管理原则,充分授权地方审计机关对这些部门和单位进行审计。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地方审计资源达到充分利用,另一方面也减少了“重审”和“漏审”现象的发生。
(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着力强化审计监督。高度重视并十分珍惜全市上下关心支持审计发展的大好契机,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不断强化审计监督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建设性作用。一是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将预算执行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高度关注资金的使用、管理绩效,从预算编制入手,对全部政府性资金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二是加强政府投资审计,围绕市政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省审计厅的工作部署,着力抓好政府在建、续建、代建工程的审计监督,不断扩大跟踪审计覆盖面,促进边审边改,并注重从宏观层面提出审计建议,促进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三是加大专项资金审计力度,把重点放在政策执行、财政绩效、民生幸福、责任履行等方面,认真办好涉及民生的大事要事,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审计内容,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效果,促进干部守法守规守纪尽责,并加强与纪检、组织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扎实推进审计结果公开问责评议,不断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
(二)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为目标,着力打造审计精品。把“质量创优”战略作为年的重头戏,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果。具体来说,主要是做到“三抓”。一抓制度建设。按照《市审计局关于大力推进审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抓好审计计划管理体系、审计督察体系、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审计文书格式规范体系等8大体系建设,并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到位,进一步推进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二抓项目管理。对审计项目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过程控制、绩效后评估等各个环节均坚持依法合规,程序不走样、环节不漏项,责任明确,管理严格。三抓成果转化。坚持“着眼宏观、服务大局”的原则,注重对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进行综合分析,深度挖掘,提炼总结有利于领导决策的审计成果,并充分借助党委、政府以及人大等各方力量,通过公开审计结果、开展问责评议、跟踪督查整改等形式,积极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三)以促进审计转型升级为目标,着力抓好工作重点。围绕促进审计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在三个方面求突破,不断提高审计工作层次和水平。一是在绩效审计上求突破。把大力推进绩效审计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在充分借鉴样板项目的基础上,重点在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审计成果挖掘上下功夫,推动绩效审计在年实现更大突破。二是在信息化建设上求突破。围绕省审计厅“一个平台、两个中心”建设的部署,进一步研究计算机技术在审计工作中的应用,积极创新技术方法,扎实推进联网审计、信息系统审计向更广领域、更深层面发展,争取出一批具有较高决策价值、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联网审计成果和信息系统审计成果,推动数字化审计建设。三是在信息宣传上求突破。按照省审计厅大力推进信息宣传转型升级的工作要求,把信息宣传作为年重点突破的一项工作,进一步修改考核办法,落实任务到项目、到具体人员,不断加大考核力度,形成鲜明导向,努力推动信息宣传工作上台阶。四是在审计研究上求突破。紧紧围绕省审计厅下达的研究课题,创新载体,定期举办理论研讨、成果交流等活动,调动审计人员开展理论研究的积极性,增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实践性和前瞻性,更好地为审计实践服务。
(四)以提升审计工作效能为目标,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审计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凝心聚力抓发展,强化责任促落实,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效能。一是实施绩效管理。研究制定《市审计局全员绩效考核办法》,按照“每人一张表、一月一考核”的方式,对全体审计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并在局机关进行定期公示,促进加快工作节奏。二是确立审计精神。根据“三创三先”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审计核心价值观,把“攻坚克难、拼搏奋进、勇于担当、争先创优”作为审计精神,通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廉政文化建设等活动,引导审计人员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激发内在动力。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审计机关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严把审计人员准入关、培训关,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轮岗交流,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推动审计工作上台阶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年度审计工作目标
年的内部审计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为依据,以财务收支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重点,结合我院年工作要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把促进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进服务,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针对合理科学利用教育资源,防止铺张浪费等内容开展审计。对被审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做出客观评价,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帮助和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
二、审计的内容
1、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教学系的教师津贴发放,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班费、实习费等使用情况进行内审;
2、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电大工作部的学费、教材费等收缴情况进行内审;
3、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附属中学的学费、教材费等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审;
4、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成人教育部的学费、教材费等收缴情况进行内审;
5、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后勤集团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6、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学院招待费使用情况进行内审;
通过开展财务周期审计,使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评价部门财经管理状况,加强事前防范,促进部门管理自律。
三、审计的方法及范围
审计的方法是:首先各单位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其次内审人员采取审查资料、个别访谈、审计调查等方法进行。
审计的范围是:教学系及相关单位07年以来的财务收支情况,其中教学系学生奖学金等项抽查一个年级。
四、时间安排
1、上半年对教学系进行内审;
2、下半年对电大工作部、附属中学、成人教育部、后勤集团(育苑公司)等部门进行审计。
五、有关资料的提供
1、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评定办法、评定程序、评定结果;班费、实习费的使用情况等资料。
2、院、系两级教师津贴发放及津贴分配与二次分配办法。
3、电大工作部、附属中学、成人教育部各类生源的收费依据;后勤集团(育苑公司)各类收费的依据
4、学院有关接待、招待的文件、审批表、月汇总表等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效率 审计成果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经济责任审计与年度财务收支审计虽然审计计划、审计目的、审计重点和评价方法不尽相同,但其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有其相同点,从根本上说,财务收支审计也是一种经济责任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即是对单位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也是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二者都具有维护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审计监督职能。如果能够做好二者的结合,可以避免重复审计,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审计成果落实和应用。结合近几年开展的此类审计工作的经验和体会,笔者认为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不但可行,而且提高效率。
一、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和重点内容
财务收支审计是对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合法性、相关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正确性进行监督和评价活动。主要目的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审计重点主要对被审计单位总体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与分析。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为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有效结合的必要性
维护年度审计计划纲性的需要。审计部在制度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都会将所属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纳入审计范围,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审计工作。而经济责任审计则不同,由于单位负责人的离任或更换是受主管单位任命,由于多方面原因审计部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不可能将该年度的经济责任审计全部纳入年度审计计划,这就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的不确定性,不利于统筹安排全年审计项目,整合审计资源。如果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中,逐步形成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充分考虑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和内容,即可以避免重复审计,又节约了审计资源,一旦主管部门委托审计部开展某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充分利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的审计底稿和审计结论,提高审计效率,强化年度审计计划。
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时效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为离任审计,由于审计部难以确定该年度中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且主管部门对干部任免大都属于集中任免,往往一下委托审计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是一二个项目,而经济责任审计又要求审计报告的出具不能距离原单位负责人离任时间太长,否则失去审计意义。而一些负责人任期时间多则二三年,长则五六年,在短时间内要完成几年的经济事项审计工作,还要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又要保证审计质量,这就往往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临时放下一切审计项目,集中审计资源去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如果能够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做好这方面的审计证据收集和审计底稿编制工作,就可以充分加以利用,提高审计效率。如某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该单位负责人任期长达六年之久,如果按照常规审计,三四个审计人员至少需半月时间才能完成审计工作,改变审计策略后,审计人员首先调取了该单位六年的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和审计底稿,经过讨论分析,筛选出对经济责任审计有用的审计底稿,再对多年的经营指标、资产状况等进行对比分析,对重大事项和决策进行梳理,从而在审计人员未进驻该单位开展现场审计前已经做好了审前准备工作,并充分了解了该单位经营特点,确定了审计重点和具体工作范围。从而在审前调查阶段大大节约了时间,减少了被审计单位需要提供审计资料的范围和数量。进驻该单位后根据审计方案有序开展现场审计工作,避免了重复调取审计资料、重复取得审计证据,减少了现场审计时间,提高了审计效率。下面是某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单独开展和与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二者结合的审计效率对比表。
提高审计成果应用的需要。原单位负责人在离任的同时也到了新的单位上任,只要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不存在重大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存在重大决策失误行为,不存在损失浪费或负主要责任的问题发生现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原负责人在主管部门中考核依据的重要性已大打折扣,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程序烦琐,即要与离任负责人本人交换意见又要与原单位交换意见,原负责人认为自己已经离任,对经济责任审计不重视,推脱、延时现象时有发生,而新任负责人对原任负责人任期间存在的问题认为与自己关系不大,以对原来问题不清楚等为由配合力度不够,对审计意见整改力度缺少积极性。如果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按照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开展工作,对于发现的重大经济事项等问题,由于负责人尚在任中,对审计意见能够及时有效落实,审计成果能够得到较好应用,达到审计效果。
三、近几年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体会
关键词:派驻制;双重管理;人员素质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
按照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审计派驻制要求,河北省分公司下设集团公司审计部分部,受集团公司审计部和河北省公司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审计部的指导。从制度上实现了审计机构、审计计划、审计业绩考核和审计经费的统一管理,从而使审计力量的整体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审计人员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明显加强,审计质量和审计成果的利用也有了很大提高,派驻制改革已成为内部审计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机构设置
实行双重及级层管理。作为集团总部审计部的派驻机构,河北审计分部按照驻地就近的原则,以石家庄、唐山、保定和沧州市分公司为驻地向省内派驻四个大区审计处,大区审计处与驻地公司审计室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大区审计处履行所辖分公司的审计管理职能,审计室履行驻地分公司的审计业务职能。河北审计分部接受集团公司审计部及省公司共同管理,大区审计处接受河北审计分部领导,市审计室接受大区审计处和驻地分公司共同管理。具体组织架构如图1所示。(图1)
二、人员管理和素质要求
人员编制由总部统一核定,省公司在总部统一核定的人员编制内,根据各市分公司的收入贡献、资产规模及所辖地公司区域等综合情况,核定各大区审计处、各市分公司审计室人数。河北审计分部负责人由总部进行考核及任免,纳入总部干部管理体系。河北审计分部负责人及副职由所在地分公司推荐人选并商总部审计部提出任免考察建议,总部审计部会同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察并提出考察意见,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履行任免程序。大区审计处负责人的任免由河北审计分部及省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各大区审计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石家庄、唐山、保定、沧州审计处主任兼任驻地分公司审计室主任。对审计人员素质要求的总体原则是,要建立一支适应公司发展及管理需要的审计队伍。
1、能力要求:了解企业经营管理,能够识别和防范经营风险,具备信息化系统管理审计的知识和经验。
2、知识结构:从偏重选聘财务、工程审计人员,逐步充实信息系统管控、企业管理、法律事务等方面人才。
3、职业操守:在履职过程中能够恪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既能识别并敢于揭示问题,又能提出整改建议并帮助整改到位。
三、计划管理
总部审计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发展目标及制约公司经营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重点。河北审计分部在总部审计部年度工作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所在地分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及经营变化情况,及时提出月度及季度工作计划,科学安排时间,合理组织力量开展审计工作。如有审计项目计划变动情况,应及时向总部审计部汇报并批准后执行。大区审计处应在河北审计分部年度工作计划的基础上,根据驻地公司年度经营发展目标及制约公司经营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审计工作重点,及时提出月度及季度工作计划,科学安排时间,合理组织力量开展审计工作,并及时向河北审计分部反馈各项计划完成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室应结合驻地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审计工作重点,提出月度及季度工作计划,并向大区审计处反馈各项计划完成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经费管理
集团审计部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抽调人员差旅费用由集团公司统一承担;省公司统一安排的审计项目抽调人员差旅、会议费等费用由省公司统一承担。河北审计分部按照年度审计工作项目计划,提出年度审计预算,并报省公司预算编制委员会审批后执行。各级审计派驻机构审计人员经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全部纳入驻地公司预算并在当地列支。
根据今年全省交通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和《关于做好内审工作总结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交审计〔2007〕1号)要求,省厅定于2007年11月下旬组织对各单位2006年以来内审工作情况(重点是今年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方式
此次审计考核根据《湖北省交通审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鄂交审〔2003〕632号),结合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等要求,采取实地检查考核和资料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两批进行。其中:
第一批实地检查考核单位:孝感、随州、荆门、天门、黄冈、仙桃、荆州、宜昌、咸宁、黄石、鄂州市交通局,省运管局、省港航局、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14个单位;
第二批实地检查考核单位:武汉、襄樊、潜江市交通局(委),省公路局等4个单位(由省厅另行组织考核)。
资料考核单位:十堰、恩施、神农架林区交通局,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高路集团,京珠、汉十管理处,楚天、武黄、黄黄公司等10个单位;
二、考核组成员及分工
负责考核省运管局、省港航局、交职院、交规院、高路集团,京珠、汉十管理处,楚天、武黄、黄黄公司和十堰、恩施、神农架林区交通局等13个单位。
三、考核时间安排
第一批实地检查考核和资料考核从2007年11月20日开始,进驻各单位的具体时间由各考核小组安排确定,并提前通知被考核单位;第二批考核时间由省厅另行通知。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审计检查考核,把这项工作作为推动本单位审计工作发展的良好机遇,进一步加强内审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管理。要认真总结、交流、学习好的工作经验和作法,认真查找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做好迎接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此次审计考核情况省厅将予以通报,并将把各单位审计任务完成及资料报送等情况纳入对市州交通局(委)和厅直单位综合考核及评先评优的范围。
全、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我校内部审计小组根据教育局审计室XX年度年初工作计划和学校内部审计计划,在本年度完成了以下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和工作制度;强化了业务学习,解决了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使审计工作由查错防弊型向风险防范型和管理促进型转变。
二、认真学习相关业务,及时了解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各项政策。在具体工作中对学校是否按政策规范收费、对作业本费的使用及结算情况、日常公用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审计,保证内部审计在落实本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中的作用。
三、对学校的财务收支、经费管理工作和食堂伙食费收支情况做到了一期一审,并及时上报审计工作报告,有效地提高了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学校经济活动特点,今年我校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有:
1、对学校的各项收入进行了审核,内审小组认为学校的所有收入都及时入账,并纳入了学校的财务核算,无隐瞒、截留挪用、转移学校收入的情况。
2、对学校的各项支出情况,包括教师工资、绩效工资、经补贴、伙食费等支出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计了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没有损失浪费等行为,内审认为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各项支出均属合理。
3、对于学校的资产构成情况,经审计认为货币资金按规定办理了收付手续;固定资产做到了帐帐相符、帐物一致;各类往来款项作了相应清理。
4、对学校的负债也作了相应审计,学校从xx年后没有产生新债,更没有举债消费。
5、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未发现乱收费现象,学校收费合理,只按规定收取了相应的生活费,且按月收取,用规定收据一月一开,并做到了收前公示。并对学生生活费给予了补助。
四、认真贯彻上级内审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完成了教育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审计工作中的措施
1、严格执行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提高了对计划严肃性的认识。在具体审计工作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看待和处理问题。
2、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对学校的财务审计既以真实性为基础把基本情况摸清楚,又抓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争取了从机制上和制度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全、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我校内部审计小组根据教育局审计室xx年度年初工作计划和学校内部审计计划,在本年度完成了以下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和工作制度;强化了业务学习,解决了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使审计工作由查错防弊型向风险防范型和管理促进型转变。
二、认真学习相关业务,及时了解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各项政策。在具体工作中对学校是否按政策规范收费、对作业本费的使用及结算情况、日常公用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审计,保证内部审计在落实本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中的作用。
三、对学校的财务收支、经费管理工作和食堂伙食费收支情况做到了一期一审,并及时上报审计工作报告,有效地提高了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学校经济活动特点,今年我校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有:
1、对学校的各项收入进行了审核,内审小组认为学校的所有收入都及时入账,并纳入了学校的财务核算,无隐瞒、截留挪用、转移学校收入的情况。
2、对学校的各项支出情况,包括教师工资、绩效工资、经补贴、伙食费等支出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计了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没有损失浪费等行为,内审认为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各项支出均属合理。
3、对于学校的资产构成情况,经审计认为货币资金按规定办理了收付手续;固定资产做到了帐帐相符、帐物一致;各类往来款项作了相应清理。
4、对学校的负债也作了相应审计,学校从xx年后没有产生新债,更没有举债消费。
5、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未发现乱收费现象,学校收费合理,只按规定收取了相应的生活费,且按月收取,用规定收据一月一开,并做到了收前公示。并对学生生活费给予了补助。
四、认真贯彻上级内审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完成了教育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审计工作中的措施
1、严格执行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提高了对计划严肃性的认识。在具体审计工作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看待和处理问题。
2、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对学校的财务审计既以真实性为基础把基本情况摸清楚,又抓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争取了从机制上和制度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主要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和工作制度;强化了业务学习,解决了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使审计工作由查错防弊型向风险防范型和管理促进型转变。
二、认真学习相关业务,及时了解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各项政策。在具体工作中对学校是否按政策规范收费、对作业本费的使用及结算情况、日常公用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审计,保证内部审计在落实本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中的作用。
三、对学校的财务收支、经费管理工作和食堂伙食费收支情况做到了一期一审,并及时上报审计工作报告,有效地提高了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学校经济活动特点,今年我校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有:
1、对学校的各项收入进行了审核,内审小组认为学校的所有收入都及时入账,并纳入了学校的财务核算,无隐瞒、截留挪用、转移学校收入的情况。
2、对学校的各项支出情况,包括教师工资、绩效工资、经补贴、伙食费等支出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计了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没有损失浪费等行为,内审认为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各项支出均属合理。
3、对于学校的资产构成情况,经审计认为货币资金按规定办理了收付手续;固定资产做到了帐帐相符、帐物一致;各类往来款项作了相应清理。
4、对学校的负债也作了相应审计,学校从XX年后没有产生新债,更没有举债消费。
5、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未发现乱收费现象,学校收费合理,只按规定收取了相应的生活费,且按月收取,用规定收据一月一开,并做到了收前公示。并对学生生活费给予了补助。
四、认真贯彻上级内审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完成了教育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审计工作中的措施
1、严格执行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提高了对计划严肃性的认识。在具体审计工作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看待和处理问题。
2、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对学校的财务审计既以真实性为基础把基本情况摸清楚,又抓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争取了从机制上和制度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审计工作目标
按照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强化系统内部审计监督职责。以风险为导向,以内控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做好税收执法审计工作。促进规范管理,进一步推进审计结果的运用,督查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贯彻落实。完善相关操作流程和内容,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
二、2015年度审计计划
(一)今年,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对第一税务所开展内部审计“回头看”。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安排,适时开展专项治理、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配合、协调做好州局对我局的审计工作。
三、审计内容及工作重点
2015年审计的重点内容:
1、内部审计“回头看”,着重检查第一税务所是否针对2014年《内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认真整改;是否举一反三,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排查管理漏洞;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逐一逐条整改;是否强化风险预警,完善相关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2、税收征管方面应强调税收征管职能审计,重点审计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和清算、存量房的管理及评估价格调整情况;财政资金项目的税收管理情况;营改增后各项税费附加的征管情况;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欠税上线管理等情况。
四、审计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内审队伍建设
加强对内审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并着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作用。采取以审代训、抽调业务人员及派驻纪检监察员参加内审工作等形式,不断提供审计队伍业务技能。加强项目审计实践,提升审计人员整体素质。
(二)创新审计方式,推进审计信息化
要充分利用征管软件和税收管理决策分析平台软件的数据,进行计算机辅助审计数据分析工作。扩大审计抽样范围,强化数据分析效果,降低审计风险,推动内审工作便捷高效,高质量开展。
为了推动各地、各校深入贯彻教育部颁布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促进我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我厅决定对各市、县(区)教育局及各省属高等院校贯彻落实教育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开展此项检查,是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教育部“*”颁布以来,各地、各校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促进我省教育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校主要负责人履行领导内部审计工作职责的情况:
1、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审计规章制度;
2、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审计工作,听取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审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督促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执行;
3、支持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提供工作经费保证和工作条件;
4、对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5、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审计人员在培训、职务评聘和待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2、督促本单位和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
3、及时做出工作部署,组织和指导本单位以及所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开展工作;
4、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和后续教育,开展内部审计理论研讨;
5、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建议;
6、维护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教育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校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和专职审计人员配备状况;
2、有关教育审计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情况;
3、近两年组织开展的主要审计项目及其审计的实际效果、效益。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1、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接通知后,要组织各县(市、区)教育部门首先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再对各县(市、区)进行检查,争取年底结束。明年适当时候省教育厅再对各市进行检查。请各市年底前将自查情况和对各县(市、区)检查情况书面上报省教育厅审计处。
今年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审计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集团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根据集团公司20**年度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工作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年为中心,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突出重点,切实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审计工作计划和领导交办的审计任务,现就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主要工作
20**年共完成审计项目97项,其中年度财务收支及年度预算执行状况审计12项,专项经营考核审计1项,任期经济职责审计2项,投资企业财务收支与资产负债审计3项,基建工程项目预算审计38项,基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41项,为完善集团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出了贡献。
1、预算执行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并轨同行
预算执行结合财务收支管理、自保效益并轨进行审计,在进行预算执行的过程审核时,针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执行、内控流程操作等状况进行贴合性检查,发现各种问题,及时与各单位沟通,针对审计报告的存在问题,提出相关推荐,指导整改。20**年度完成上年度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审计12项,发现问题41项,提出推荐36项。10-*月份审计部对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与逾期应收账款催收进行审计回访,个性是针对整改不到位单位,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敦促其切实执行。透过审计,严肃了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与财经纪律,为下一年预算执行储备了动力。
2、开展专项经营考核审计
20**cc年*月,公司为扭转汽车租赁公司年年亏损局面,重新任命总经理,并与之签订经营考核职责书。为配合集团经营管理,审计部精心研读文件精神,深入企业了解经营状况,与相关单位反复磋商,报请主管领导审核,最终确认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绩效考核结果,维护公司经营考核严肃性,同时也肯定了二级企业勤奋、用心的经营成果。
3、完善投资企业审计,带给投资评估依据
为评价对外投资企业的管理效果的需要,根据集团公司领导安排对投资企业进行审计,对20**年度省、、等三家公司财务收支与资产负债审计,深入、综合评价投资公司的管理效益。个性是公司经营合同到期,需对今后一段时间进行经营预测,为投资决策带给依据。
4、加强离任审计,带给人事管理参考
20**年,原总经理、副总经理岗位变动,根据集团公司安排进行离任审计,对其任期内经营目标的完成、经营、资产管理等进行全面评价,为集团人事考核带给参考。
5、完善基建工程审计
20**年,基建工程项目多,现场监管频繁、预结算审计任务繁重。工程审计人员深入工程项目现场,开展现场工程监督、材料审计等,纠正相关部门流程方面存在错误,做到实施事前项目审查、事中监督管理和事后造价控制的系统化工程审计模式。20**年完成基建工程项目预算审计38项,预算金额843。***万元,核减金额286。***万元;基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40项,结算报审金额1,392。***万元,核减金额384。***万元。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对工程结算超过百万的基建项目,引进外部脑力与市场信息,公平、公正进行工程结算审核。20**年引进外部力量进行工程造价审核1项,结算报审金额228。***万元,核减金额119。***万元。为集团降低了工程造价,节省超多的资金。
二、主要工作体会
1、集团领导重视,是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关键
20**年度在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克服审计部自有人手不足等困难,成功从二级企业借调财务部长等业务能手来支援,二级企业财务部长熟悉管理与业务流程,给审计工作进展带来必须便利,推动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2、加强过程管控,提升内审质量
质量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生命。审计部从制度、手段和成果管理等多个层面入手,全面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在管理标准化方面,审计部在审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审计档案等方面,制定和完善了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详细规定审计年度计划制定、方案设计、证据收集、底稿日志编写、报告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全流程标准体系,逐步构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
在信息化方面,随着企业ERP系统上线运行,ERP系统丰富的信息量和强大的查寻与信息分析功能能够大大助力审计工作。审计人员用心学习ERP流程操作、深化ERP审计系统应用,着手开展ERP环境下的项目审计工作。
3、延伸审计项目,合并审计目的,注重审计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20**年,由于审计人手不足,我们将预算执行结合财务收支管理、自保效益并轨进行审计,在进行预算执行的过程审核时,针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执行、内控流程操作等状况进行贴合性检查,发现各种问题,及时与各单位沟通,提出相关推荐,指导整改。
三、存在问题与今后打算
1、存在问题
由于目前审计部仅有财务审计2人,工程审计1人,疲于应付近30家孙子公司财务收支与年度预算审计等及超多基建项目施工预、结算审计,审计力量难以精细到效益审计、经济职责审计、内控评审等中去,对集团管理精细化的贡献力量有限。
集团母子公司基建流程不完善,存在基建单位与使用单位沟通不足,流程不完善、施工反复、超预算、结算不清晰等现象。
2、今后打算
目前已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并开展审计工作的企业,大部分已经认识到内部审计质量管理对整个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不断地在寻找和发现内部审计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寻求解决的途径,从而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挖掘企业内部增效潜力,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一、影响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好坏的诸多因素
1.企业外部环境。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要在市场中立足发展,做大市场,提高市场占有份额便成为企业的追求目标。在这样的状态下,内部审计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审计工作的开展也势必受其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也就无从谈起。
2.企业内部环境。目前部分企业的内部审计依然停留在查错纠弊阶段,而且往往进行的是事后审计,查出的问题大多不痛不痒。对问题的处理建议多数只要求企业进行规范,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这样的处理建议实际上毫无震慑作用,该发生的还是再发生。从而对审计工作的配合也就无从谈起,这样直接影响了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审计质量的提高。
3.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对企业的会计控制和生产经营情况的再监督,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
二、明确审计的具体目的、选准审计重点
1.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和我国会计工作实际情况,新《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中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以便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对会计资料的审计工作制度化和程序化。但目前大多数企业在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时,并未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特别是针对同级财务部门。
2.内部审计工作仅在下一级财务核算单位中开展,造成内部审计工作范围缺失,内部审计机构无法对企业的整体经营情况进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管理在审计程序上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的全过程,从审计项目的立项、计划、审前调查、方案编制、现场审计工作的实施、审计证据的搜集到最后审计报告的撰写各环节,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和管理都必须到位,否则最终影响整个项目的审计质量。另外,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实施审计工作时的态度以及审计分工等人为因素也会直接影响审计质量。
3.就目前情况看,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审计工作计划性不强,受临时性审计项目冲击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来说,重点是科学地确定审计项目。审计项目的确定必须体现审计工作的重点,尤其是企业最高管理当局对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管理的途径
针对上述存在的影响审计工作质量的各方面因素,要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本人认为当前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切实做好审前调查“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审前调查是一个审计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审计项目质量的好坏,做好了审前调查工作,才能让审计实施做到有的放矢。
2.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外部环境一是了解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济环境。二是了解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的情况。
3.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总体情况一是要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如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业务经营范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内部控制状况等。执行何种会计制度,其核算方法如何。
4.切实了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及执行当中的有效性,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适当控制。以便审计实施中更能抓住审计重点,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5.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内部审计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质量控制制度,以监督、约束和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对于内部审计部门而言,一方面应通过制度控制来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另一方面还必须通过一定的制度控制来明确内部审计的责任。
四、落实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审计质量复核
目前内部审计工作中,质量复核工作并未得到贯彻执行,这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因此,要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必须严格执行审计复核程序,贯彻审计复核制度。在内部审计业务中实施制度控制,可以严格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流程,使内部审计行为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从而建立控制内部审计质量的长效机制。
首先,在内部审计制度中,应明文规定要对审计质量进行复核。质量复核包括审前、审中和审后复核。要对复核人级别、复核程序与要点、复核人职责等做出规定。
其次,要结合项目审计的特点,扩展审计质量复核层次,建立由内部审计小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分管领导所组成的三级复核制度,分别履行详细复核、一般复核、重点复核的职责。内部审计小组侧重于审中的详细复核,应指定专人或复核小组对审计过程中已完成的业务跟踪进行质量复核。
特别需注意的是,在自查中审计人员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复查,受习惯性思维的影响可能使自查流于形式。互查法虽有助于克服上述局限,但也可能存在审计人员碍于情面,使复查难以深入;或因审计人员不熟悉情况,影响工作效率等弊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审计宣传是审计机关反映审计成果的重要渠道,是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舆论导向、智力支持、精神激励、环境优化的重要手段。我们高度重视审计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要求审计工作开展到哪里,宣传报道工作就拓展到那里,贯穿于审计工作始终。切实加强了对审计宣传工作的领导,实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信息人员专门抓,各股(室)同志齐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内容,突出重点。为切实增强审计宣传工作的创造性,我们结合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开展,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挖掘素材,大力宣传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新举措、好经验和好做法,宣传报道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审计机关改进和加强审计业务管理、促进业务工作发展所取得的新成果、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等。力求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地报道审计工作,为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改进宣传方式,实行目标管理。我们采取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系统内宣传和系统外宣传相结合、业务宣传和自身建设宣传相结合等形式,做到了审计宣传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提高了宣传工作的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除以审计简报的形式对全县的审计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外,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采用板报、访谈、信息等多种形式,鼓励支持广大审计人员积极撰写论文、简报,并投入资金为每名一线审计人员,配置了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配套设施,增强了信息的可读性和图像采集的真实性。并将信息宣传工作列入全局综合目标考评,出台了《审计信息宣传责任目标及考评办法》,制定了《审计信息宣传管理工作制度》,把信息宣传稿件的撰写、上报和采用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股、各人,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并规定了被中央、省、市、县采用的稿件分档次给予不同的奖励。年终综合考核时,将被采用的宣传稿件,按照宣传制度的规定办法奖励到人,对在信息宣传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提名评选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对没有完成审计宣传任务的股室,股室不得评为年度先进股室,股室成员不得评为年度先进个人。局领导不仅自己带头写稿,而且经常给审计人员出题目,定思路,调动了大家的主观能动性。
第一条为加强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企业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规定、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省国资委依法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的内部审计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七条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应当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
第八条企业审计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审议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监督企业内部审计质量与财务信息披露;
(三)监督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有关意见;
(四)监督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
(五)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接受有关方面的投诉;
(六)审议其他重要内部审计事项。
第九条未建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加强财务监督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做好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监察(纪检)、财务、人事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对企业总经理负责;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企业所属单位应当设立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立专职审计人员。
第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取得内部审计岗位资格证书;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出资人财务监督和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制定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按企业内部分工参与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并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或者未规定须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有关内容组织进行内部审计;
(四)对企业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五)组织对企业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所属单位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对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企业及所属单位的物资(劳务)采购、产品销售、工程招标、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监督;
(九)对企业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意见反馈,对企业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和意见反馈;
(十)对企业年度工资总额来源、使用和结算情况进行检查;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监督应当根据企业的内部职责分工,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五条为保证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真实和完整,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按照省国资委相关工作要求,对下列特殊情形的所属单位组织进行定期内部审计工作: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不适宜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特殊所属单位;
(二)依据所在国家及地区法律规定,在境外进行审计的境外所属单位;
(三)国家法律、法规未规定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内部有关单位。
第十六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及所属单位的经营绩效及有关经济活动的评价工作,依据国家有关经营绩效评价政策进行。
第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企业及其所属单位有关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相关业务活动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并做好社会中介机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的监督。
第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相关审计工作应当与外部审计相互协调,并按有关规定对外部审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工作资料。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审计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内部审计机构拥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
(一)参加企业有关经营和财务管理决策会议,参与协助企业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账簿、报表、凭证和现场勘察相关资产,有权查阅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计算机软件及其电子数据等相关资料;
(三)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可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董事会授权可暂予以封存;
(六)企业董事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应当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作出合理安排,并报经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和内部管理需要,制定具体项目审计方案,做好审计准备。
第二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对于需要突击执行审计的特殊业务,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各项准备。
第二十三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应当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上报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企业应当根据审定意见,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报告(决定)。
第二十五条被审计单位若对企业下达的审计决定书有异议,可以提请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省国资委申诉。
第二十六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已办结的内部审计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审计档案。
第二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每年向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第二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主要审计项目应当进行后续审计监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的采纳情况和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第二十九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需要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监督,纠正违规行为,规避经营风险。
第三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十一条对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及时落实内部审计报告(决定),给企业造成损失浪费的,企业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当按有关规定向上一级机构及时反映情况。
第三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下列工作事项应当报省国资委备案:
(一)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
(二)企业所属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重大资产损失情况、重大经济案件及重大经营风险等,应向省国资委报送专项报告。
第三十三条根据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需要,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按照省国资委有关工作要求,对企业及所属单位发生重大财务异常等情况组织进行的专项审计,应当向省国资委提交审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要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并依法接受省国资委、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其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的客观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秘密,。
第三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时,应当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用检查、抽样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第三十九条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企业内部各职能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认真履行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四十条企业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作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所必需的审计工作经费,并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聘任和后续教育,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执行。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二条对于企业出现重大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和企业内部控制程序出现严重缺陷,除按规定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者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有关责任外,同时还相应追究企业审计委员会相关人员的监督责任。
第四十三条对于、、、泄漏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于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问题,企业应及时予以纠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受打击报复的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有权直接向省国资委报告相关情况。
第四十五条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不配合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不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企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各企业可根据本暂行办法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相关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