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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各类建筑行业安全专项治理,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有效防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杜绝重特大事故。2014年住建系统力争实现无一般以上安全事故,施工现场无死亡事故。
(二)在本系统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和燃气公司、充装站、供水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10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证率达100%。
(三)进一步健全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和现场管理长效机制。
(四)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抓好各类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建筑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百安活动”、“打非治违”和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全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意识。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强化建筑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调整充实我局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站、所抓落实的“一岗双责”制度,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制度。
2.督促建筑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完整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排查、复查、监督等体系。通过检查、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和履行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对不能到岗履职的采取约谈、强制培训及限期整改等方式予以纠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立案查处。
3.有效落实监理安全生产责任。明确现场监理人员工作内容、程序和责任,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安全行为的监管,对不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事故隐患不能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或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
4.将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实效与建筑劳务分包及施工机械租赁单位业绩、资质等级及诚信记录直接挂钩,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5.落实现场巡查监管制度。设立1个督查组,9个综合检查组,采取平时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负责市政建设、施工管理、安全隐患、规划违章的日常检查、整改的落实,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和相关证据收集、上报工作。督查组每天进行督查,综合检查组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6.坚持月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本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1.认真执行建筑安全“三级教育制度”,保证在建工程项目上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下至作业班组长、操作人员等所有作业人员(包括门卫)都受到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从业人员都能充分认识安全、正确识别安全,提高安全操作节能,主动避让危险。
2.坚持对施工现场内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及规范标准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理等安全责任人员实施安全强制培训,并将安全强制培训的对象延伸到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以及建筑机械租赁单位的现场安全责任人员,对现场管理混乱、强制培训两次以上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注销资格证书。
3.加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培训教育。重点加强新颁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培训,做到学以致用,有效提高施工现场执法监管执行力。
(四)突出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
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各类危险源为目的,认真开展各项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检查。以建筑施工现场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式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起重吊装、施工机具、施工机械租赁、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等为检点,加强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的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当前我县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努力预防和减少建筑行业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
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百安”等专项活动,在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宣传的基础上,调动建筑业企业和安全主体责任人员参与各类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推荐和宣扬优良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安全习惯,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思想,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确保活动见成效、有深度,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六)抓好燃气专项整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燃气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切实加强燃气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普及安全用气常识;突出抓好燃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使全县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化。加大燃气安全的行业管理力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避免一般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燃气行业安全运营。
(七)实行“红、黄”牌预警制度
坚持以现场安全巡查和每月综合检查实绩为依据,认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样板工程”评选,大力褒扬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施工安全优良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对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管理落后的工程项目予以“黄牌警告工程”警告,并将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公开曝光,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
(八)依法查处违反建筑安全法规的行为
1.坚持严格执法,在施工安全执法监管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2.严格建筑施工安全责任追究。依法追究施工现场混乱、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建筑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的工程项目,对建设单位、建筑企业、监理企业、项目部以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安全责任人员要一查到底。
3.不断完善施工安全监管和施工现场管理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动态监管与综合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将整改、停工、约谈、强制培训、行政处罚等多种监管措施综合运用到施工现场管理之中,同时不断摸索和运用新方法、新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动查处机制
整合建管、行政审批、质监、城建、监察、村镇、房产等部门的资源,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联动体系,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停止办理该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资质审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全年建设行业不出现死亡以上安全事故,争创市标以上标化工地十个。安全生产工作居全市建设行业和县先进行列。
三项整治:
1、重点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工作,严格实行总配电房--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三级配电系统,开展施工现场配置标准配电箱整治工作等。
2、重点开展建筑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在我县施工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模板工程中全面淘汰木支撑,一律使用钢管支撑,严格实行模板支撑系统的审批验收制度,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方案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监理单位审批,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要先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然后按审批后的方案搭设,模板安装好后,由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验收后再进入下一道工序。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要求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搭设,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禁止违章作业。
3、重点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及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和国家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硬、绿、盖、洗、洒、围”要求,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防治工作。
对涉及到重点整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县安全站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实施行政处罚。
九项重点:
1、继续强化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快淘汰龙门架进程,限制已备案龙门架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及省住建厅《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技术要点》等关于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重点强化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包括:起重设备的注册备案、安装(拆卸)前告知、安装检测、综合验收,使用登记、专人操作管理及维护保养并建立记录档案等。
2、继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互查和检查,除三项整治工作外重点检查:施工用电是否规范;脚手架的搭设是否规范;现场文明施工、施工围挡、“五牌一图”、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规范等;
3、积极落实《省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认真检查施工、监理单位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4、认真开展施工项目阶段性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施工现场施工到一定阶段时,必须进行安全标准化达标自评,并通知安全站到场验收,实施项目竣工标准化考核工作;
5、逐步规范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6、加强安措费的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措费的退付进行现场评价与考勤工作挂钩;
7、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及专业分包单位资质的管理工作,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严禁无分包资质及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分包单位承揽分包作业,外地分包企业进入我县必须办理跨区备案,并主动接受安全生产管理;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设为主线,推动安全监管手段的创新和发展;以落实“五方”主体责任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为手段,加强安全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全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继续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不发生因未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引发的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有效防控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进一步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和现场管理长效机制。
(四)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抓好各类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主要工作措施
1、改进作风,提高安全监管服务水平
进一步强化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理念,主动深入基层,帮助企业健全制度、查找隐患、落实整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举报机制,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安全隐患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强化施工安全监管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重点加强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履责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施工企业以包代管及监理缺位失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根本上扭转被动管理的局面。结合重大节假日及特殊季节,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每月对全县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抽查,且每月抽查项目不少于15个;每周对城区建筑工地进行不定期巡查。
3、加强施工安全报监审查工作
对新开工工程进行严格审查,即施工总承包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部机构、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及其他各类人员资格证书,监理企业资质、项目监理机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资格,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工伤保险购买等情况。
4、加强监管,落实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的监管,各方责任主体要真正履行责任,把各方责任主体的履责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改变过去住建局检查人员充当安全员的局面,把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管纳入检查中,加强对监理单位的检查,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执法检查中的一项重点检查内容。
5、突出重点,强化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明确现场监理人员工作内容、程序和责任,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安全行为的监管,对不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不能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或向主管部门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
6、继续强化起重机械设备监督管理
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安装质量检测、拆装告知、使用登记等管理,督促起重机械租赁单位、检测单位、拆装企业、使用单位落实起重机械购置、进场、安装、检测、验收、使用、拆除和维修等规章制度,切实消除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开展建筑工地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整治力度,重点监控塔吊、人货电梯等大型设备,确保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7、强化标准意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标化工地创建活动
明确施工企业近两年必须创建过省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方可进行资质升级、曾项;明确一级施工企业每年创建省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不少于2个,二级施工企业每年创建省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不少于1各,否则,不予资质年检,并抄送招投标局限制其招投标;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凡是符合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条件的,一律创建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凡是符合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条件的,一律创建市级安全质量标注化示范工地。
8、开展扬尘整治,提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围挡应坚固、美观。加强施工扬尘整治,一是加强施工场地硬化管理。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土地应绿化。施工现场的土堆、砂石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覆盖,避免扬尘。二是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建筑施工车辆运输散流物体必须确保密闭、覆盖,不得有洒落。施工现场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大门处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对出场车辆的车身、轮胎进行有效冲刷,防止出场车辆带泥土污染城市道路。三是加强施工现场作业管理。施工现场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入库、入罐存放。砂浆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应设置安全防护棚,使用密目网有效围护,外脚手架应当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撒建筑垃圾。
9、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铸安”行动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着力增强依法治安、科技治安、从严治安“三个能力”,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20*年年末,我们就制定了《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目标:杜绝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并与全县所有建筑施工企业以及监理公司签订了《20*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企业,企业法人是第一责任人,企业与下属各有关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的管理机制和网络体系。
加强了安全生产的信息管理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及时做好各种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建筑法》切实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严格施工现场的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及时足额交纳保险费,做到了意外伤害投保率达100%
二、加强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素质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两法”“三条例”“一决定”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同时我站今年申请了二个省级文明工地,保定城乡六分公司建设的名仕苑生活小区和保定市交通局绿化基地。并于四月份在工程现场召开了由建设局局长何东主持,各企业主管安全副经理、项目部经理及安全员参加的现场观摩会,学习了他们先进的管理模式,严格的管理制度及对工人的生命安全认真负责的态度。以此来带动我县建筑市场规范化发展,取长补短,使我县建筑市场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
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一“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保障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我们根据《保定市建设局关于印发保定市建设系统20*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活动载体,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一是在县主要街道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条幅6条,每个施工现场两条,共计30余条标语;二是6月16日在县政府门前设置安全生产宣传展台,现场咨询、解答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三是组织各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做到公正性、严格性的有奖有惩,确保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效果。本次竞赛以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表现最为突出,取得冠军,是其它各施工企业学习的榜样。
四、完善建设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提高我县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能力,科学、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站已于去年修改、完善了该预案,找出了以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了认真修订和完善,制定了新的《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强化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多发性事故专项治理
今年以来,为加大建筑安全监督力度,狠抓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在施工现场管理中,严格实行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准用证制度,强化对“一个重点、四个环节”的监管。由于今年我县普遍存在施工现场使用那些从大、中型城市退役下来的淘汰型塔吊,所以今年我站重点对施工现场的塔吊进行了规范、整顿,对那些超期服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我们责令现场拆除,对那些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机械进行的查封,要求整改到位后才能投入使用。
另外我站于今年4月25日、4月26日两天,要求市塔吊验收小组对我县8台塔吊进行了检测,并对检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了书面整改意见。
与此同时,坚持做到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对建设工程项目定期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督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安全监督员岗位责任制,坚持每个工地定期检查,半年以来,共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0份,停工整改指令书1份。
六、存在问题
尽管我县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领导要求的还有很大差距,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1、部分建筑业企业的领导未能从根本上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抓安全生产得过且过,“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2、虽然企业都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部分企业责任制未能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对存在的问题或事故隐患不能或不情愿及时整改。
3、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没有从“经验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方法中摆脱出来,造成安全管理工作松松紧紧、抓抓停停。
4、部分建设工程项目未按要求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擅自开工,存在监管盲区,造成监管不到位。
希望能在来年的工作中,把今年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补回来,让我县的建筑市场安全生产工作更完善起来。
因此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以完善我们的工作,确保全年任务目标顺利完成,现将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我们制定了严格详细的任务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33‰以下。
2、强化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机制,力求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持证率达到95;企业“三类人员”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上岗率达到95;企业特殊工种人员上岗率达到80。
3、建筑施工企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率必须达到100%。
关键词:安全生产;事故;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TB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9021402
自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体系建立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层层下达控制目标,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有效的指导,安全形势得到了较大改善,事故死亡人数连续大幅下降。然而,伴随指标体系的建立,各种争论也不断,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建筑业增加值、基本建设规模持续增长,争论更为激烈。如何重新定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建立科学、全面、合理的控制指标体系,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安全生产水平变得尤为重要。
1 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体系概述
1.1 指标体系建立的背景
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制订全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充分认识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的必要性,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年度控制指标体系,实现安全生产情况的量化考核。同年,国务院安委会依据我国安全生产现状,制定了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并逐级下达安全事故控制目标;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围绕实现控制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从此,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踏上以控制事故死亡人数为重点的新征途。
1.2 指标体系的构成
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体系由事故控制指标的设定、分解下达、考核等环节构成。在最初指标设定中,国务院安委会确立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等11项项目指标如图1所示,同时将建筑业、煤矿企业、危险化学品等6类死亡人数归类到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中。
图1 我国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
1.3 指标的分类
为了体现事故控制指标体系的时效性,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通常按照反映的安全生产是属于总体还是行业领域分为综合指标和专项指标,按反映事故状况的方式分为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
图2 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分类
2 建筑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
由指标体系的构成分类可知,建筑行业的安全事故被归属为“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指标。2004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指标体系对建筑安全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建筑安全事故指标体系在指标设定、指标分解、指标考核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2.1 以“绝对指标”作为建筑安全事故主要控制指标
近年来,建筑安全主要以“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等绝对指标作为事故主要控制指标,并对这些控制指标纳入考核。这些控制指标往往根据事故总体指标进行分解确定,仅反映事故的绝对数值,未直接与经济发展水平、工程建设规模等相关联。建筑安全往往与经济发展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建设规模、从业人员数量、工程施工工艺的难易程度息息相关,也就是说,事故控制指标只有与上述因素相关联,指标才是客观的、科学的。“相对指标”由两个指标之比构成,能有效结合上述因素,因此,建筑安全事故主要控制指标应以“相对指标”为主,以“绝对指标”为辅。
2.2 指标设定下降幅度与建设工程规模增长幅度不匹配
据统计,在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中,全国事故绝对控制指标下降值分别设定为10%和12.5%以上,其中,建筑安全事故绝对控制指标下降10%。然而,回顾我国近10年建设工程规模情况,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由2006年的11653亿元增加至2014年的44725亿元,增幅达283.8%;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由2006年的997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4450亿元,增幅达到346.3%。一方面是事故死亡数量大幅下降,另一方面是基本建设规模大幅上升,除因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而降低的安全生产事故外,在基本建设规模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盲目追求事故下降幅度只会导致事故瞒报、谎报。
2.3 指标层层分解脱离客观实际
国务院安委会每年都会根据上一年各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体系的运行情况,统筹制定下一年全国各行业事故量化指标,并进行层层分解下达,要求相关部门制定措施,完成事故指标。如:某年全国建筑行业安全事故指标为800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这一指标下达给某省控制指标为60人,此省根据60人下调某个百分数后进行测算,下达给某市控制指标为15人,该市测算后下达给各县区的控制指标在几人甚至0人,显然该项指标与辖区经济发展水平、工程建设规模不符合,脱离客观实际,致使事故控制指标体系在很多责难中发展。
2.4 重政府指标考核轻企业事故处理
各级政府为完成事故指标,在采取各种安全措施的同时,通过行政手段,指标考核被列为政府重大考核事项之一,如把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对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然而,每起事故发生后,责任主体不充分吸取事故教训,认为事故发生有偶然性、突发性,不从自身查找事故原因,往往找各种理由逃避处罚;各级政府部门也往往同情、理解企业,对企业减轻或者免予处罚,最终导致企业不充分吸取事故教训,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不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致使事故恶性循环。
3 完善建筑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体系的建议
3.1 以“相对指标”作为事故控制的主要考核指标
建筑安全事故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建设规模、从业人员数量、工程施工工艺的难易息息相关,仅以事故发生的数量很难客观评价安全工作的好坏。经济越发达,建设规模越大,从业人员越多,事故数量就越多,反之,事故数量就少。因此在确定主要考核指标时,应将相对指标与上述因素相结合,可以将“百亿元产值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等相对指标作为建筑安全的主要考核指标,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等绝对指标作为辅助指标。
3.2 合理确定事故下降幅度
事故的发生、下降有其客观规律,事故的下降是个缓慢的过程,因为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人的因素、设备的因素、物质危害的因素、环境的因素、管理的因素等。无论是采取哪一种措施,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达到效果,而不是人为的不考虑工程规模增长等客观因素,想当然、拍脑袋来确定事故下降比例。这样不结合基本建设规模、盲目制定的事故控制目标,事故统计与控制指标的矛盾将会更突出,最终只能导致各级政府不惜代价控制所谓的“死亡人数”,造成事故数量不真实、不准确,弄虚作假。
3.3 加大事故单位的责任追究力度
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应对一切生产经营过程安全负责。政府应通过政策导向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通过监督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通过宣传培训树立安全氛围,而不是对企业的所有生产过程出现的事故负责,因此,对事故责任追究应主要落实到企业而不是各政府主管部门。对事故单位的责任追究力度越大,表明政府抓安全生产的决心越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也会越重视,在安全投入上也会越多,隐患治理也会更彻底,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Z].
[2]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下达全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安委字〔2004〕1号)[Z].
[3]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关于下达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安委字〔2005〕1号)[Z].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2006〕53号)[Z].
[5]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实施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委办〔2007〕17号)[Z].
[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011〕47号)[Z].
[7] 建筑业发展“十二五”规划[Z].
[8] 中华人民共和国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Z].
[9]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Z].
我市是扬州地区开发区兴办时间较早、发展较快、规模较大的县市之一,各镇还举办了许多适应经济建设需要的工业园区、外商投资区。如今,我市各类园区建设已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建设规模逐年大幅增长,其增长幅度已大大超过全扬州市平均水平,成为扬州对外开放的排头兵、利用外资的重要基地、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的示范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辐射带动作用日益增强。
随着各类园区的快速发展,其建筑施工队伍、建设监理单位、建筑管理部门等均很难跟上发展的要求,加之各类园区的管理部门的精、少、独立等特点,综合造成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跟不上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园区建筑安全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也较为突出。
一、主要问题分析
1、当地政府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监管主体缺失,建筑施工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管理盲区;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也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的难度大;施工企业违法违规分包、转包,建设项目未经施工许可开工建设,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作业等现象屡见不鲜。
2、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责任主体。从历次园区安全检查,特别是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安全设施和劳动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少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资质,特别是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分包现象严重;不少监理公司的项目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有的设计单位对安全标准和规范重视不够,造成工程存在安全设计的缺陷等。
3、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
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农民工大量涌向园区建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培训往往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4、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
一是目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有待进一步完善。如1997年颁布的《建筑法》,对于建筑领域调整的范围和对象,特别是有关建设管理和责任主体各方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职责定位、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或缺失,有的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二是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特别是由于缺乏有强制性、可操作性的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明确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的规定等,造成企业在市场不规范竞争的低价中标中缺乏安全投入保证,产生大量事故隐患;三是执法监督不力,对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整改不合格的园区建筑施工企业还未制定明确、有效的处罚规定和办法,行政执法和动态监管工作不够严格。此外,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不够等。
二、措施与建议
1、落实园区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坚持安全生产企业负责的原则,依法确定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推行由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在开工前签订《园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坚持和完善园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园区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办法、园区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担保暂行办法,加强对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其它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促进市场和现场的联动,严把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准入、清出的安全审查关,奖优罚劣。
2、夯实基础性工作,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一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推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为核心内容,在园区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以提高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控制能力为目标,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促进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自我保障体系,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努力实现企业市场行为的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二要使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工地的活动结合起来。今年规划市建筑安全监察站联合相关部门召开园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经验交流会和示范工程现场会,介绍先进经验、表彰示范工程。
3、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根据园区的实际情况,今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以大型房屋建筑、大跨度工业厂房为重点,将高处坠落、深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体系、高层和超高层外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使用和钢结构安装作为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根据园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情况和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加强系统管理,突出阶段重点。为了与省、市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同步,具体拟将园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二个专题进行,具体为:第一专题:规范参建各方的安全行为。主要从承发包行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两个方面展开整治。第二专题:保障安全生产经费的有效投入。主要从市场到现场,参建各方形成共识,展开整治。
4、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监管力度。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是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以典型引路,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途径。将进一步明确创建责任,加强目标管理,狠抓措施落实,积极引导建设、施工单位参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园区建筑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整体形象。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除了日常检查和季度大检查以外,要进一步加强巡查,增加随机抽查频率,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动态监控。
5、深化培训教育、普及安全知识。要认真宣传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组织培训《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培训要分层次、分渠道、多形式,要重点抓好企业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培训;组织好项目部成员的年度轮训,施工企业要认真做好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安全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安全监理是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还是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有效方法。实践说明,多数施工企业内部实施了各种强化的安全管理措施并有效的实施了安全监理,使安全生产逐步走向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使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程度降低,消除了事故隐患,制止了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建设工程安全顺利地实施,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是有利的。
二、建设工程事故频发的原因分析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频发,其原因极其复杂,一般由于多因素综合影响而发生。
1、工程建设的产品是固定的,体积大,生产周期长。在有的施工场地集中了大量的工人,还有大量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起重设备、自升式架设设施、施工机具及配件等。
2、工程建设活动大部分是在露天空旷的场地上完成的,工作环境相当艰苦,高空作业多,受气候的影响非常大。
3、施工队伍流动性大,施工人员素质不高。一方面是施工队伍随着工程建设会在不同的施工场地间流动,另一方面施工队伍中的人员流动也相当大。正是由于工程建设中的危险性本身较大,加上工作岗位流动性大,职工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就匆匆安排上岗,因而造成安全事故频发的现状。
4、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决定了施工过程变化大,管理难度加大。由于受施工要求、施工时间、施工场地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施工现场会采取很多临时措施,会给施工安全带来不少隐患。
5、随着施工场地机械化程度的提高,起重机械增多,吊装工 作量增加,机电设备得到广泛运用等等,都给安全施工加大了难度。
三、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现状 1、对安全监理的认识不足
对监理而言,安全监理是个新生事物。实际监理工作中把安全监理工作视为附加工作,不少监理人员对此项业务的开展处于被动状态,认为施工安全的主要责任单位是施工单位,与监理关系不大。有些监理人员的思想意识始终停留在“三控两管一协调”上,在施工现场以质量监理为主,对安全方面相关的文件、规定等平时不学习,对安全监理的责任,现场如何实施安全监理等均一知半解或知之甚少,安全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就更无从谈起。2、监理人员综合素质欠缺
监理人员绝大多数没有从事过系统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也没有参加过相应的安全知识方面的专门学习培训,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缺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实际经验,而对于安全监理工作则更是一片空白。在这种情况下,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监理工作中,就很难做到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在他们的眼中一切平安无事,一旦酿成安全事故,则为时已晚。
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包括编制安全监理规划、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以及在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在中型项目以上工程必须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下属有土建工程、水电工程等安全监理工程师;小型项目就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工程师要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签订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承诺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表。
2、基础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要点桩基施工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桩基施工承包单位的合同、资质情况、掌握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书中安全内容,审核桩基施工方案内涉及到操作安全规定的内容,并可根据施工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补充措施。基坑施工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总包单位按基坑施工方案实施的具体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检查中小型机械运行情况,要求该台设备须经过验收挂合格牌才能使用。合格牌应有编号、验收人、操作人员姓名,日期与机械验收资料内容相符。3、结构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要点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检查"三宝"、"四口"的防护工作,督促总包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临边、洞口等的防护工作。在施工作业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都应要求施工单位规定搭设临边防护栏杆。同时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掌握在建工程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按规定设置防护棚,防止因落物产生的物体打击事故。对各类内外脚手架、塔吊、人货电梯、施工平台和井架等施工设施加强日常监理巡视检查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程的施工操作应提出整改要求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五、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措施
1、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监督、检查在施工作业和管理过程中,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操作以及施工环境条件等是否均处于良好的状态,是否符合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的要求;对于重要的和对工程施工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工程部位、作业活动,监理人员还应在现场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 对安全记录资料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现场安全检查的类型有: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后安全检查等。检查的方式有:旁站、 巡视、平行检验。
2、安全隐患的处理监理人员应区别“通病”“顽症”、首次出现、不可抗力等类型,要求施工单位修订和完善安全整改措施。
监理人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安全事故整改措施经监理人员确认后实施。
监理人员对检查发现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向责任人当场指出,督促立即纠正。
六、结束语
建立健全和落实建筑安全监理责任制,严格并保质保量地完成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加强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严肃安全监理的工作方法,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就可以避免或大大降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参考文献
[1]唐华元,杨田伦.浅析建筑管理中的问题与解决方法[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9).
[2]李伟.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J].山西建筑,2008(10)
一、各类事故控制情况
2013年截止11月底,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89起,死亡29人,受伤41人,直接经济损失40.7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上升26.09%,事故起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分别下降86.6%、91.96%,受伤人数持平。其中:道路交通事故56起,死亡28人,受伤41人,直接经济损失2.21万元;火灾事故32起,直接经济损失18.54万元,无人员伤亡;工业企业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其他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农机、电力、旅游、商贸等行业领域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013年市上下达我区全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36人,截止目前实际死亡29人,占控制指标80.5%;市上下达我区全年工矿企业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2人,实际死亡1人;市上下达我区全年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34人,实际死亡28人,占控制指标82.3%;市上没有下达我区全年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实际为零;市上没有下达我区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实际为零;市上没有下达我区全年较大事故控制指标,实际为零。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区政府及时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做了调整和补充,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基础。二是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区政府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全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针对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组建了副科级建制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新增事业编制4人。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2011年以来,区政府及区安委会相继制定下发了《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区委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主抓安全生产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前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在安全生产、消防、道路交通、农机、旅游、教育、建筑施工、水务等行业领域开展节前检查和专项督查活动,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区委、区政府组织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学习,并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起草全区的《意见》,目前已下发各乡镇、部门、工业园区征求意见建议。四是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先后组织召开安委会(扩大)会议6次,并形成会议纪要,严格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五是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省、市、区安全生产“两个责任规定”,在年初的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区政府与各乡镇、部门、街道签定了2013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结合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区安委办严格督促乡镇、街道、部门与辖区内各单位签订责任书,生产经营单位与车间、班组签订全生产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六是突出工作督查和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年以来,区安委办相继组织区督查办、监察、安监等单位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全区38个乡镇、15个部门、4个工业园区、6个城区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了重点督查,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工作职责,有力
地落实了“两个责任规定”。12月5日—12月12日,区安委办会同监察局组成考核组,对全区38个乡镇、6个街道、4个工业园区、20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的201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集中考核,同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一并进行了督查,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
(二)全面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是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按照省、市安委会的安排部署,区安委会制定下发了《区2013年度“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包括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为成员的“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自4月—12月份在全区继续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开展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行动重点,细化了工作步骤,督促指导各乡镇、相关部门、街道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重点行业领域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工协作,明确职责,具体负责重点行业和领域全面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我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集中开展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整治。今年以来,我区依法关闭11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60起(包括消防、道路交通、工商等行业领域),治理纠正各类违章违规行为156起。二是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隐患排查治理已成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区政府办下发了《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了“企业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专业监管、跟踪落实,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监督检查、区政府挂牌督办、追究问责”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深入展开。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区共组织出动人员1430人(次),排查单位、企业、场所1352户(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435条,整改3326条,整改率96%。三是加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今年省安委办对我区5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区政府高度重视,由区安委会下发了《全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办整改工作方案》,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主体责任单位、配合责任单位以及整改措施和时限。有关责任单位随即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确保隐患在限定的期限内得到有效整改。目前蔡庄家具广场、富昌家私城、荣华宾馆、凉古公路与荣华大道交汇处的道路安全隐患等4处重大安全隐患均已得到整改,并经市安委办验收后上报销案。市场安全隐患,军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消防大队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投入资金50多万元进行了整改,现等待市安委办验收销案。市安委办挂牌督办的富豪极速网吧、农垦宾馆、金水晶酒店等三处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均已通过验收整改完毕。四是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煤矿领域,我区煤矿企业按照省、市停产整顿方案属15万吨以下煤矿,今年以来全部处于停产整顿阶段,制定的煤矿企业停产整顿、兼并重组方案已上报市上等待省上批复。在煤矿停产期间,有关部门相继组织32人(次),上矿山企业12次,就煤矿停产期间的人员值守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非煤矿山领域,结合全市非煤矿山整顿方案,针对非煤矿山企业行业特点,以“治乱、治散、治差”为重点,采取“关闭、整合、提升”等措施,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领域非法违法建设和开采活动,今年以来,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10户(次),查出一般隐患318条,整改286条。危险化学品领域,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及餐饮场所和涉氨制冷企业的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单位101户(次),查出隐患389条,整改389条。烟花爆竹领域,针对春节等节假日烟花爆竹需求量加大的实际,从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重点乡镇和城区的集贸市场进行不间断地、拉网式大排查,今年以来共检查商铺、商店245家,查处安全隐患169条,立即整改169条,查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2240鞭,礼花21筒;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取缔非法储存窝点2处,对3户批发企业烟花爆竹库房进行了查封。冶金领域,以强化冶金企业日常监管为重点,持续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冶金企业的生产安全。民爆物品领域,以强化管理为目标,从涉爆单位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入手,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共排查涉爆单位4家、涉枪单位6家,排查隐患2处,整改2处。持续不断地开展“缉枪治爆”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收缴炸药132公斤、雷管769枚,杜绝了涉爆事故的发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扎实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平安陇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等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工作,重点对全区商场、市场、学校、网吧、KTV等公众聚集场所开展安全检查。止目前,共检查单位659家(次),查处隐患1247条,整1185条,整改率95%,通过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建筑施工领域,继续在全区深入开展预防高空坠落、塔吊倒塌、物体打击、施工坍塌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38个乡镇的在建工程项目243项,查处隐患558条,整改471条,有效消除了事故隐患,规范了建筑安全生产秩序。道路交通领域,以各阶段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认真落实“五长”(乡镇长、运管站长、农机站长、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春运、“亮牌”行动、酒后驾驶、“大排查、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等城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五种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校车专项治理等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9次,共出动警力38100人次,出动警车9600台次,检查车辆162.7万台次,查处违法行为12.78万起。特种设备领域,始终将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作为工作的重心来抓,不间断地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共组织人员960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00家,检查各类特种设备1000台次,责令停用设备8台,查封5台,查处隐患80条。农机领域,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示范活动,今年以来新创建4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24个示范村、962个示范户,有效推动了农机安全工作。扎实开展农机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共检查各种农业机械41386台,查处违章2185台,查处事故隐患108条,整改106条,整改率98%。水利行业,结合安全治理活动,共组织各项检查4次,持续不间断地对南营、西营、黄羊3座水库、7座农村集中式供水厂、3处电站和水利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了本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电力行业,以突出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结合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和“迎峰度夏”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121处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违章建房、搭棚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治,确保了农电线路的安全运行;校园领域,组织教育、公安、安监、工商、药监等部门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校车安全、冬季取暖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舍安全等检查活动,共排查隐患386条,整改339条,整改率95%。旅游行业,结合春季安全检查和“五一”、“十一”节前检查,组织安全检查4次,对区内旅游景点、宾馆、饭店、招待所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了经营场所的安全运转。其他文体、卫生、工商、国土、宗教、供销社等相关行业领域,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及时在各自行业领域开展了隐患排查和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确保了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稳定。五是全面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系统,组织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业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系统培训班1期,目前全区已有43户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系统,其中,非煤矿山25户、危险化学品户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4户、工业企业14户,高危行业安全检查覆盖面已达100%。六是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今年以来,全区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已通过预评价验收6户,3户企业正在进行安评工作,5户企业仍在作前期准备工作。年初,下发了《全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在重点企业深入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在加强重点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严格职业病防治申报建档工作,目前全区已累计申报57户,2013年新增网上申报13户,其中,中大铝型材、宁海商贸公司等2家职业危害重点企业已通过预评价,等待市上验收。七是认真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自2012年9月份以来,我区煤矿企业按照省、市停产整顿方案已全部处于停产整顿阶段,并制定了停产关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已上报市上等待批复。
(三)大力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不断加大对安全监管的资金支持。目前区财政已拨付全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3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区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经区委编办核准,设置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落实编制4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全区38个乡镇、6个街道均已设立安监站,配备了兼职人员94人;四是继续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下发了《2013年全区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安排意见》,组织人员深入工业企业,指导、帮助各类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今年以来,共有49户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目前已有26户工业企业经过初步审查,已上报市局等待验收,10户企业相关资料作进一步的完善。3户烟花爆竹经营单位、4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通过市上验收,4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已上报市局等待验收。五是加强应急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及时修订了《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区各行业结合各自实际,全面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际效果。在三月份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区安监局、教育局、公安局消防大队联合在六中、会馆小学、共和街小学等多所中小学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灭火演练活动,受教育人数达1.5万多人次;结合全区“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活动,大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6月26日,区政府组织安委办、消防大队在惠丰超市举行了一期火灾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有效提高了火灾事故应急防范能力。质监、电力、皇台酒业公司等部门和企业也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分别组织了多起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一系列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检验了全区各类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六是不断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今年以来,相继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业企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6期,水务、教育系统安管人员培训班2期,共1062人参加了培训学习,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四)严格行政执法,全面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年初,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下发了《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依此为依据,签订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二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结合省、市、区阶段性工作安排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扎实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其中,6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监管职责,组织检查组或督查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企业自查、行业检查、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全区共抽调人员360人(次),组织检查组(督查组)87个,共检查各类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1860户(次),查处安全隐患3686条,已整改3601条,限期整改85条,目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之中。
(五)加强信息报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
一是及时、准确上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和事故统计月报表,未发生漏报、迟报现象。二是对今年以来工矿企业发生的1起生产安全事故和群众举报、上访4起工伤事故案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现均已结案,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
三、存在问题及2014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真正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企业安全管理不严,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老旧,企业内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二是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有的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出了事就重视,没出事就忽视”的现象,没有真正落实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人的责任。三是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难度大。由于这项工作没有列为国家法律强制性要求,企业认为开展标准化达标投入资金较多,中介机构评审又收取一定的费用,也没有针对企业的奖励和激励政策,企业认同度不高,推进难度非常大。此外,安全监管部门也缺乏有力的抓手,对不达标和工作不积极的企业,没有强有力的制约手段。四是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还需要加强。随着国家对职业卫生工作的不断强化,职业卫生监管的任务也日趋繁重,需要尽快设立职业健康监管科,并配备人员。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认真解决。
2014年工作打算
指导思想: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线,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紧盯“一个目标”,强化“十项举措”,努力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2014年全区社会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个目标:坚决杜绝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事故发生,全年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上下达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指标完成率100%,重大隐患整改完成率100%,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持证率达到100%。
十项举措:
1.全力做好各个阶段的安全监管。在认真总结2013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取得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未雨绸缪,提前谋划,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全行业、全领域治理安全隐患,提前做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备,科学制定预案,并认真开展演练。
2.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理念。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坚持“效果第一,切实有效”的方针。重点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增强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理念。督促企业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机制的形成,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投入,充分利用网络和媒体力量,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应急实战演练、安全宣传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全面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努力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3.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2013年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基础上,创新工作举措,把标准化建设与日常监管、隐患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企业标准化建设的面和点;根据市上统一部署,全面启动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努力促进企业本质安全度的不断提升。
4.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围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开展联合整治。特别针对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危化品、烟花爆竹无证经营和非法经营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5.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实际,逐步优化系统运行流程,扩大系统企业覆盖面,力争全面覆盖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对上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检查力度,定期组织督查督导,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6.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认真执行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瞒报、迟报、漏报安全事故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深入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严格依法处罚。同时加大对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追究力度,强化警示作用,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7.认真抓好职业卫生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定期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检查,对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停产整顿或者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
8.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加大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专项检查工作力度,集中力量监控重大危险源企业。加强日常检查、专项整治和重点抽查机制;加强同农机、水务、电力、质监、教育、卫生、文体、旅游等行业和领域的协调配合,加大政府层面的安全督查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依规建设施工,全面加强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大安全投入,严肃责任追究,提高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创新建筑安全监管方式,把城乡建设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主要任务。以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工作的深入,促进企业及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通过更加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建设单位和监理、施工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筑施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提升建筑施工全过程的安全保障能力;要通过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建设施工行为;实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严格执法检查。
3、工作目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市政工程施工中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全市先进水平。
二、严格安全管理
1、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我局管理的工程要制定领导带班制度实施办法,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每周轮流到施工现场带班。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等相关负责人、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工程负责人在深基坑开挖、顶管工程、吊装工程、高大模板混凝土浇筑、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等重点施工时段和环节必须在现场带班,并建立考勤制度。
2、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积极推行劳务人员经技能、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实名进行登记。建立健全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档案,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员工转岗、轮岗前,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整顿。
3、开展安全达标升级活动。自觉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安全标准规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项目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并根据定期评价将建设行业企业划分为“ABC”类,进行差别化、资格(资质)动态监管。2012年底前对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不达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实施更加有力安全监督管理
1、强化“一岗双责”制。完善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的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建设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档案,并做好检查记录。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健全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对科室、乡镇府和相应分管的工程或和辖区内的各建设工程的并行网格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辖区内发生1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由我局分管领导对各乡镇(科室)建设主管部门、质监站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其进行约谈,并在全县行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辖区内发生3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由我局主要领导对乡镇区(开发区)政府及管委会分管建设领导进行约谈,同时各乡镇(科室)建设主管部门、质监站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向我局作书面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的落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对所监管范围区内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要明确隐患治理责任、措施、期限和治理督办单位,并进行公告;挂牌隐患治理后要进行验收销号,并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应责令隐患所在单位停止使用、停产或停业治理。
3、严格执行城区地面挖掘安全确认制度。我局依法加强市政工程涉及的城区地面挖掘施工安全监管,各级重点工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建设的工程项目现场监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关管线、管道业主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地下管网档案和资料;施工单位要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线、管道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安全的保护措施和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作业,严禁在不明情况下进行地面开挖作业;监理单位要在开挖过程施工中进行现场旁站监理;在地面挖掘和土方开挖施工前管线、管道业主单位要对地下管线、管道情况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底,明确标识,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在作业现场开展专项监护、巡查和管理,确保地下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安全。
4、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一旦事故发生我局发挥行业技术优势,依法参加事故调查组,牵头组织事故技术原因鉴定和专家技术论证,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建设各方主体,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加强对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安全生产许可、执业资格依法实施处罚,建立对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实行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将追究有关监管机构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5、强化行业、舆论宣传和监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维护和落实一线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对群众、舆论举报和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应迅速查实、整改和反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全行业员工安全意识事故防范自救互救和逃生能力。
四、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1、严格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质量安全监督站要督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专项安全技术作业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把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作为工程开工的前置条件,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企业和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并将审查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制度、机构建立情况,质量安全监管人员配备情况,各项质量安全措施与项目施工特点结合情况(包括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目工程施工方案针对性),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和临时设施等情况,严把工程安全施工的准入关。
2、严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督检查制度,把安全生产管理薄弱、事故频发的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承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发现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视其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及时向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建议对其依法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巡查暗访,对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被两次责令停止施工的、或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在同一地区内三个项目被责令停止施工的、或施工企业承建工程经责令停止施工后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停工整改的,在作出最后一次停止施工决定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颁发管理机关提出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至60天的建议。
六、实行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超标、或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或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期完成治理而发生伤亡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被考评单位和部门年度内各类评先资格。按照县政府规定,凡受到“一票否决”的部门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在下一年度内一律不晋级、不提拔。
刚才达祥常委和授智常委通报了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大家都可以感受到今年春节____欢乐祥和、安定稳定、清正廉洁的浓厚氛围。张书记也说了,整个节日期间,一方面城乡氛围很好,中央电视台还专门进行报道,同时节日期间到____旅游的游客比往年也有大幅度增长。这除了年前县委、县政府就进行周密部署安排以外,跟在座同志们的辛勤值守和努力是分不开的。春节前我们就一直讲,要想使全县人民过上更加欢乐祥和的春节,我们的干部和领导就要有更多的付出,所以,我首先要对大家表示感谢,同时也给大家拜个晚年,祝大家马年吉祥、马到成功!
接下来,大家就要开始收心归队,投入新一年的工作当中来。马蹄声声战鼓擂,天时人事两相催!市委、市政府对工作抓得非常紧,年前组织对全市进行工作检查,大年二十三到____;到大年三十,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和部门都还在研究,对在各县(市、区)工作检查当中所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分解落实。等会儿市里还要召开重点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我们要把工作节奏加快,对新一年和下一阶段的一些工作,等视频会议结束后,县委张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关于全年的工作,下阶段的两会还要全面部署,所以我就简要对一些工作要点再说一说,希望大家认真动起来,我主要讲5个方面,15项重点工作。
一、迅速实现三大复工。1.干部复工。今天正式上班了,所有干部都责无旁贷,必须要恢复工作,请阮常委牵头,效能办具体抓,今天开始就要进行效能检查,督促所有干部必须恢复工作。2.企业复工。请吴学恒副县长牵头,经贸、外经、开发区等各部门,从今天开始对全县企业进行走访、帮扶,促使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同时,把今年工业相关指标、任务逐一跟企业座谈,进行分解。3.项目复工。请施常务牵头,五战办为主,各项目指挥部及相关部门配合,对全县所有在建、续建项目逐一梳理,促使项目抓紧恢复建设。
二、加快推进三大工作。1.实现开门红。请施常务牵头,各指标单位、五战办具体抓落实。1月份的规工、社零、房地产开发以及各相关指标上报时间截止到2月12日,各镇和各指标相关责任部门在这几天要抓紧把应报的指标报出来,确保实现首月开门红;在这基础上,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抓紧与市里衔接,抓紧考虑2月份的指标任务,通过2月份的努力,最后实现一季度的开门红。市委、市政府抓这么紧,就是要确保一月份、一季度的开门红。各相关部门、镇、开发区,一定要抓紧。有两个方面要特别提醒大家的,一是贸易企业注册,还有一个是工业,请学恒副县长牵头抓好,今年的指标,这两个方面要提前做准备,只有现在注册,到时候才能有项目可以上报。2.筹备两会工作。请学恒副县长牵头、政府办具体负责,在原来《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把去年年底中央、省、市、县相关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再进一步贯彻落实到《政府工作报告》中去。再一个,请施常务牵头,对今年的重点项目、财政预算、为民办实事等事项再进一步梳理完善。特别是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都要把项目资金拼盘落实到位,项目的安排一定要与要素的配套紧密结合起来,避免出现以往要素跟不上的情况。在2013年的项目工作中,我们就面临很多要素紧缺问题。2013年我们财政总收入15.4亿元,增幅全市第二;地方级收入9.8亿元,超预算完成。但我们的财政支出是27亿元多,其中工程款和项目征地支出9亿多,都远远超预算,也远远超过往年。我们在2013年工作中就感到资金很吃紧,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项目安排的时候,很多配套资金最后没有到位,导致整个项目都要靠财政。所以,今年在安排项目的时候一定要在开始的时候就把要素的配套安排好。再一个是财政安排,按照中央规定,2013年度开始,所有资金支出都不能超预算,超预算的资金都不允许批,如果是必须批的,还要走完整的预算安排程序。年初开始,各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就要抓紧把今年整个资金需求情况报到财政局,请施常务安排好,今后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人大会通过以后,我们就只能完全按照预算来执行。今后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坚持两个原则:第一,属于预算内的资金安排,原则上来讲是不用县长再批的,完全按照预算的盘子去支出;第二,预算外的资金原则上县长也不批了,因为是不允许批的。3.要抓好各相关重点任务推进。新的年度,各项工作都要拉开序幕,请各位分管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动起来,这里,我再专门强调的一个就是项目工作。在建的要抓紧恢复开工;对今年我县安排的20个新建项目,请相关领导要抓紧促使这些新建项目及早开工,按时间节点推进。再一个,就是对原来已经签约的项目,要促使这些项目能够尽快实现落地,转化为新的投资量。同时,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我们今 年还有30个亿的固投需要由今年新生成的项目来支撑,请蔡副书记、学恒副县长牵头,招商办抓紧分解任务,同时,筹备近期市里组织赴深圳招商的各项工作。除项目工作外,请各相关部门和镇要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在年前的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书记、市长都专门做了强调,经济普查不是简单对以往经济指标的进一步核查,它决定了明年乃至今后整个经济指标的测算方式和测算比例的问题,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三、发展壮大三大产业。1.海洋生物产业方面,一是请邱主席牵头,相关镇村抓紧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项目入驻条件。二是请武坤副县长牵头,加快推进钢质渔船和远洋渔船建造步伐等,多渠道保障现有水产加工企业生产原料供应。三是请施常务和学恒副县长牵头,加快推进企业“退城入园”步伐。2.光伏及玻璃新材料产业方面,请蔡副书记和汉武副县长牵头,园区和旗滨项目指挥部具体抓好落实。一是相关镇、村要积极配合指挥部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项目入驻的各项条件。二是加大力度扶持旗滨龙头企业生产,全力推进旗滨9-10线早日投建投产。三是尽快与旗滨集团达成共同建设产业园的协议,加快项目引进。3.旅游产业方面,请达祥常委、武坤副县长牵头,旅游经济开发区、旅游局具体负责,加快规划建设景区景点,抓紧对具备条件、环境较好、能够形成景区景点的新地点提出开发方案,我们要以最快速度形成全岛5日乃至7日以上的旅游体量。____的目标是建设国际旅游海岛,层次要很高、配套要非常好,可以分阶段实施,作为当前我们第一阶段、第一期的建设,要先形成旅游体量,同时预留空间,以后再逐步提升。
四、全面突破三大建设。1.城乡建设。请义文常委和义钦副县长牵头,加快推进城乡建设工作。首先是城乡一体化建设。2013年我们在城乡一体化十大方面取得突破,接下来抓好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继续提升完善已实现突破的十大方面工作;另一方面是进一步配套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比如垃圾处理一体化,硬件基本建设完成,要抓紧完善村一级的收集、保洁机制,真正形成我县城乡一体化工作常态机制。第二是加快推进以西埔、铜陵为龙头的城镇建设。相关的城建项目年前已经部署,各相关单位要加快推进。第三是加快推进富美乡村建设。请蔡副书记、良海常委、武坤副县长在去年抓好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富美乡村建设和新农村建设。2.生态建设。一是生态绿化,请武坤副县长牵头,林业局具体负责,以3月12号植树节为契机,拓展为植树月、植树季,通过植树活动进一步加大造林绿化工作力度,特别要突出沿海、沿路以及重要公园、村庄、景点的绿化工作。二是环境保护,请义钦副县长为主牵头,加快推进双东污水处理厂二期以及海洋生物科技园和光伏及玻璃新材料产业园的污水厂建设,保障企业生产的污水处理以及局部区域的生活污水处理;加快各村以氧化塘为主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3年我们已经做了一部分,今年要加大力度,争取全覆盖,能够采用氧化塘处理的要全部做起来,不行的通过其他方式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深化海湾整治工作,在省、市两会等很多场合,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春节前我们专门开了常务会,准备通过一个决议,提交常委会和人大会通过,请大家认真共同推动。三是城乡整治。请义钦副县长牵头,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两违”专项整治,这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请义钦副县长会同义文常委抓紧把方案拿出来,各镇村抓紧做好部署,尽快形成氛围。3.和谐社会建设。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就业增收。请学恒副县长牵头,人社局、农办等相关部门通过就业来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社会保障。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新农保以及城乡居民的一系列提保工作,再根据县财力逐步提高水平。三是安定稳定。首先是安全生产,义钦副县长、汉武副县长继续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工作做好,各分管领导也要抓好主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中央要求,现在抓行业都要抓安全,包括渔业生产安全、建筑安全都要进一步抓好,节后就要恢复生产、建设,所以建筑安全、企业生产安全方面工作要进一步抓好。其次,要做好综治维稳工作,节后流动人口比较多,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力度要加大。这里要特别强调下H7N9防控工作,H7N9的问题现在在全国范围内还在蔓延,从我们周边情况看也有不少问题,县里面目前还没有发现,但是必须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春节前已经做了部署,请大家进一步强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我们大产大桥、八尺门大桥两个卡口,市场的检疫,卫生防疫等工作要全力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