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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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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第1篇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市质监局和县食安委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工作职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履职到位。现将我局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工作和下半年食品监管工作计划总结汇报如下。

一、以来食品监管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根据省、市局、县政府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庐食安委〔〕3号文件精神,我局立即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狠抓落实。制定了《庐江县质监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整治的范围,明确了人员分工、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对各项工作内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细化。

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特别是对量大面广、季节性强和高风险食品的监管。我局确定了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摸清企业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47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8家,小作坊1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监管,并按规定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及时调整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实行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为切实做好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源头监管工作,解决好监管工作量大,人手少,任务重的突出问题,我局将庐江地域分成庐南、庐北两个监管区域,将机关业务股室和稽查队人员编成两个监管组(庐南监管组和庐北监管组),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企业、定责任的监管模式。

(四)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及中、高考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5家。

(六)根据企业产品的风险程度和企业规模不同,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及时开展巡查、定检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月下达食品加工企业巡查计划,月底严格考核。截止目前我局共巡查食品企业115家(次),抽检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65批次,涉及米、面、油、调味品、白酒、黄酒等10大类。

(七)认真做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工作,确保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物质按照规定添加。全县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使用登记。

(八)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利用网站、报刊,“3&8226;15”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共印制和散发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5000余份,对食品生产企业下发了庐质食〔〕12号《关于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制作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和谐局面。

(九)开展食品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时做好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帮助、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理布置车间、设备,建立化验室。今年以来已经为29家换发生产许可证企业编制、修改申请书、质量手册等材料,指导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对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监管信息,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为监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茶叶和含乳企业使用的奶粉等专项检查。检查茶叶生产企业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含乳食品企业2家,均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行为。

(十二)协助上级部门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上半年国家级监督检查企业2家,抽取样品2组,省级监督检查企业6家,抽取样品7组,样品检验均合格。

二、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监管经费尚未全部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在食品企业抽取检验样品检验不得收取检验费,且需要购买样品,作为监管部门只能依靠当地政府给予解决,今年到目前为止政府只给了很少的一部分监管经费,这笔监管经费早已用完,还有绝大部分监管经费没有着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监管人员少,工作任务多。由于监管人员数量有限,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下半年食品监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结合我局实际,拟在下半年开展以下工作。

(一)监管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监管工作重点

1、监管的重点时段。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为重点监管时段。

2、监管的重点地区。重点地区为城乡结合部,镇、村地域。

3、监管的重点产品。重点产品为量大面广、季节性和高风险食品。

(三)监管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对已掌握的食品生产企业,补充相关数据,完善档案内容。实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提高监管的覆盖面、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控。一是加强巡查。以打假责任区为基础,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每个企业一年巡查不少于2次,重点企业加大巡查次数。二是定期监督检验。对企业产品定期抽样检验,一般企业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一年抽样检验不少于1次。三是专项抽查。除实施产品监督检验外,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和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不定期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四是产品强制检验。对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或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但不按规定对产品出厂实施检验的企业,实行产品强制检验制度。对没有获得许可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大强制检验的次数,严格限区域销售。

3、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突出对时令食品、量大面广的食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一是开展节日热销食品的专项整治。在中秋、“十一”等节日前,对热销食品和时令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和整治,打击假冒伪劣和计量欺诈行为。二是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食品开展专项检查。三是突出检点。重点检查非食用原料、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重要卫生安全指标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产品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完成上级部署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第2篇

(一)加强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工作目标: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实行驻场监管,集中执法力量,积极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确保群众过个健康、安全、放心的节日。

(二)开展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户的日常巡查,督促食品添加剂经营户建立完善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剂退市制度;检查食品添加剂标签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查处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三)开展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工作

工作目标: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商市〔20__〕5号)及《××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工商市[20__]6号文件)要求,在20__年1月1日-3月10日期间,开展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加强集贸市场、超市、前店后厂食品经营户的行政指导,加大巡查力度,打击违反《食品安全法》关于散装食品标签规定的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四)开展冻库冷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工作目标:根据××省食安办职责分工,冷藏食品的源头监管划归工商部门。20__年××市局以延平、××为试点,我局各单位,尤其是各基层工商所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冷藏食品长效监管机制。从建立冷藏食品批发企业的!索证索票、食品检测、电子台账等相关管理制度和落实着手,通过零售环节单据公示检查,确保冷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到位。

(五)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的日常巡查,督促食品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和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制度,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食品消费安全。

二、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六)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发放工作

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全面开展《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发放工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证照齐全,食品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符合规定。

(七)取缔食品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等级达标创建活动,力争实现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食品经营主体持照率、督办率、亮照率达100%。彻底消除食品经营户擅自变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违法行为;彻底消除有效前置审批许可证登记事项与《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中相关登记内容不匹配现象;实现前置审批有效期届满企业抄告、督办率达100%。

(八)加大食品经营户日常巡查力度

工作目标:通过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的日常巡查,促进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防范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风险。一是食品零售商日常巡查按照aa(t)、a(t)、b(t)、c(t)、d(t)制定巡查频度,其中:aa(t)类每年至少巡查一次,a(t)类每半年至少巡查一次,b(t)类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c(t)类每二个月至少巡查一次,d(t)类每月至少巡查一次。二是食品批发商每月巡查频度不得少于一次。三是中心市场、生鲜超市巡查频度每周不得少于一次,一般集贸市场及超市巡查频度每月不得少于二次。

(九)落实流通环节食品电子台账“全覆盖、全运行”

工作目标:通过对食品批发企业、超市、食杂店的电子台账检查,建立完备可溯源的食品流通环节进销货台帐和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确保流通环节食品电子台账“全覆盖、全运行”。

(十)加强“食品流通监管系统”巡查运用

工作目标: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启用××省工商行政管理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系统(三明1.0版)的通知》(××工商市〔20__〕359号)要求,充分运用巡查系统单机版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并及时做好数据同步更新。

(十一)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力度

工作目标:通过运用工商食品快速检测箱,加强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企业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快速检测机制,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具体要求将另行文规定。

(十二)严厉查处流通环节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工作目标:通过查办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震慑违法分子,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十三)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本文来源:文秘站 动

工作目标:在20__年底实现全市每个城区社区、乡镇及行政村都有一户示范店的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促进经营主体准入规范、经销商品货正源清、公平交易诚实守信、制度落实设施达标、环境整洁服务优质,从而提高市场食品质量监管的整体水平,为消费者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十四)加强流通环节临过期食品提醒退市下架监管及行政指导

工作目标:通过加强流通环节临过期食品监管与行政指导,督促指导食品批发企业建立和完善临过期食品提醒制度,规范超市建立临期食品专柜、食杂店建立临过期食品下架制度,形成正向可追溯的临过期食品监管模式,完善预包装食品监管的长效机制。

第3篇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根据区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方案,拟定本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方案、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镇食安委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二是强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居)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探索成立食品药品社区监管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效应,结合区食药监局下发的《松江区无证餐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镇将专门制定整治无证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专项整治工作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疏堵结合”为实施原则,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为工作目标,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有证和无证餐饮服务单位底数,集中开展地下加工、无证生产清理整治取缔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分析汇总,找准问题原因和症结,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共同破解无证难题,为全区统一设立“规定时间、规定区域、严格监管”的流动摊临时疏导点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各部门要资源共享,建立信息通报协调机制。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一)餐饮消费环节

第4篇

[关键词]公安;理化检验;食品安全

中图分类号:TD35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4-0400-01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综合国力和国家地位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国际会议、国际赛事、各行业高峰论坛在我国各个省市举办,这就对公安机关安保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型活动安保任务中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逐渐显现出来,对驻地餐饮进行理化检验既是对重要人员的餐饮进行无缝隙保障,又保证了安保人员的用餐安全,使他们能更好的执行安保任务,因此是大型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安全工作。

1.公安理化检验在大型安保中的工作现状

目前在大型安保中食品安全方面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或界定由哪个机构独立完成,通常做法是由公安机关理化检验专业配合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指定餐饮厨房的各个流程进行监督。公安理化检验主要分为现场检测、实验室检测、动物检测三部分。

1.1食品储存场所的检查

食品和原料储存室是整个食品安全的源头,也是理化检验的重中之重,控制了源头才能确保食品的安全。主要对下面几个方面进行核查:储存室是否有固定场所及监控设备;储存室的管理是否有专人管理和监督人员;食品原料的购置、储存是否有交接记录台账和出入库记录;是否有固定资质的食品采购渠道及供货人;储存区内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或可疑物。同时针对调味料和原料食材按照食品采集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取样[1],主要进行随机抽样送实验室检验,对调料的生产日期、品牌、外包装等进行检查。

1.2食品加工场所的检查

食品加工场所是对原材料食材的二次加工,针对这一过程主要进行实验室检测和动物检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针对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物进行检测。公安机关理化检验专业由于日常主要针对刑事案件中的检材进行检验,检验设备和方法侧重于农药、杀鼠剂、安眠药等毒物检验,因此目前公安理化检验在食品原料、生产、制作、加工等过程主要是进行常见毒物检验。对加工的菜品要及时留样记录,取样后进行实验室检测和动物检测。其次公安理化检验还对厨房人员健康情况、管理、流通、监控设备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1.3食品运输、上桌场所的检查

公安理化检验人员要确保菜品的运输有专人负责和监督人员,并保证每次运输有两人以上互相监督。对于上桌场所确保专人上桌,桌上确保没有菜单以外的食品或饮料。对送餐路线进行固定,对运输路线上的监控设备进行监督,确保没有安全死角和遗漏。

1.4对餐饮部管理的监督

尽早与餐饮部总监进行沟通交流,便于相关资料、信息的检查。及时了解近期后厨人员的心理健康情况,便于掌握整体后厨的运作情况。

2.理化检验在安保中存在的问题

2.1人员问题

理化检验是一个涉及到多个学科的综合性专业,一个合格的理化检验人员需要长期的知识储备和实际案件检验经验,而公安机关理化检验人员待遇低,工作量极大,几乎没有进修和学习的机会,长期处在闭门造车的窘境。因此人才流失严重,造成理化检验人才良莠不齐,检验水平较低,距离完成安保任务中理化检验工作有较大差距。

2.2设备问题

现代科技日新月异,几乎每个季度都有新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更新,而许多基层理化实验室几乎建成后就没有再更新过设备,甚至一些地方财政不足的地区连实验室标准品和耗材都无法保障,实验室日常运转都难以为继。

2.3检测方法

近年来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使国家对这一问题逐步重视起来,但由于管理和机构的问题,长期没有出台关于食品安全中理化检验工作的标准检测方法。

2.4机构问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公安机关、农业、质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计委等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理化检测机构和实验室,使得在大型安保中多部门参与,但各自分工和职能不清,又互相没有隶属关系;出现许多检测项目重复检测,有的检测项目无人问津的奇怪现象。

3.对策和建议

首先是提高公安理化检验人员待遇,建立合理的奖励体制,增加培训和学习的机会,提高工作的积极性。设立基层理化检验专业专项设备资金,保障实验室正常运作和设备。其次是有关部委尽快出台理化检验在食品安全中标准方法,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最后明确各部门检验机构的职能范围和检验能力,统一协调部署指挥,科学配置。

4.结语

理化检验在未来重大安保活动的保障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不仅为食品生产加工的源头把关,也在餐饮厨房管理中发挥重要意义。理化检验工作是安保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大型活动、赛事和会议人员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GB/T 5009.1-2003,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S].

第5篇

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订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职责

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审议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发展规划;审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要活动和专项整治;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辖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情况。

(二)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督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决定事项;指导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专项督查;协调有关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重要事项;筹备组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类会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进行查处。

二、会议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特殊情况可由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审议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各成员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研究协调专项工作。

(二)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为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科室负责人),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研究落实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监管中的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要上报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上述两种会议均须有专人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发送范围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三、案件举报受理与查处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确定专人认真记录,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员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处理。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协调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及时做好组织和查处工作。

四、信息收集、及报告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成员单位传递。

(二)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一名专职食品安全信息员(信息员由本单位指定),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报送工作。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成员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制订出台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重要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和实施情况,工作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验计划及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各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末必须单独报送一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情况,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全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和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抽验结果等,信息报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成员、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五、宣传培训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统一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在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

主 任: 刘洪达

副主任: 程 悦

委 员: 刘宝军 张在营 段希运

牛 雍 马继艳 吴琳U

郝长城 杜正磊 牛庆军

石立宝 韩 国 窦伟谭

刘 洋 张玉霞 张 波

于然龙 孟海鹏 铁新泉

王 磊 王 迪 田成友

段培公 公丽萍 王文田

王 伟 闵祥东 孔令军

韩 燕 武玉波 李秀杰

庄宿顺 江海洋 武善勇

第6篇

一、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1、会议组织: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长召集并主持,全体成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决定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国家和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市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部署食品放心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职能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联络员会议

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协管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上报的有关事项。会议须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阅知。

二、案件举报受理与事故查处制度

(一)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设在党政办),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工作,举报中心应与各职能单位所接举报协调统一后,方可汇总向社会公布。

(二)各职能单位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职能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统一协调处理。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举报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报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三)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溪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和《?溪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信息收集、及报告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向社会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的协调。

(二)各村、镇直相关单位应指定一名人员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各部门信息联络员的确定和变动,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整治方案及实施情况、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检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按规定及时报送,并于年底报送一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和调查(结论)、重大节目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质量抽检结果、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四、宣传培训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配合,通过各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进行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结合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联络员的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第7篇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一是进一步发挥“四位一体”食品质量检测体系的作用。充分利用现有检测网络和配合省、市组织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四、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市场商品的定性和定量检测,保证市场商品质量。二是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网建设,五员合一”基础上,继续探索‘多员合一’新途径;加强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建立监督员与放心店、食品经营户的定点、定期、定责联系制度,切实发挥群众监督网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处理,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受理、及时妥善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给群众一份满意的答卷。

县工商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和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今年以来。认真贯彻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效能等四个方面入手,多层次、全方位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努力构建多形式、多途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明确监管责任。确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进一步推进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十项制度”签订《食品经营管理责任书》按照“十项制度”六查六看”要求,确保人员、职责、制度、整治等工作落实到位,量质并举。

二、规范监管行为。结合本局实际,组织学习贯彻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的十项制度”八项”职责、十一种”不能入市经营的食品、七项”食品经营户自律制度、六查六看”巡查内容、十项”责任追究制度。二是通过推行“两图一栏一书”辖区地图和责任区图、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食品经营管理责任书》监管措施,落实《实施方案》使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三是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依法开展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进一步全面掌握辖区食品经营主体情况,取缔无照经营,健全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制度。

三、创新监管方法。提高农贸市场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城区三大农贸市场在部分商品实施准入的基础上,基本达到全面实施上市商品准入。三是进一步完善农资管理“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加大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查处力度,逐步探索和推行“农资放心店”创建工作。同时加强对肉、粮、油的市场监管,确保“五放心”工程的进一步推进和实施。

第8篇

一、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支持

(一)主动依靠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一是经常主动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食品安全工作所面临的形势、阶段性工作实施情况、具体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从而使市政府最大限度的支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比如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倾斜,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准确把握监督与发展的关系,把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融于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从而使市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一是主动把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和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应承担的职责向市人大、政协报告清楚,使市人大、政协对食品安全“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和模式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同时经常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总体工作安排、阶段性工作实施计划、以及工作中遇到实际问题等向市人大、政协汇报,争取得到支持;二是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食品生产加工、集贸市场、餐饮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状况,以促进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三是主动邀请人大、政协领导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争取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

二、密切与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

食品产业链较长,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工作,是由农林(渔业)、质监、工商(贸粮)、卫生等环节部门分段把关,共同完成的。食品药品监管局与他们是同级局,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况且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都是他们实施的,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行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因此,我们既要始终站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这一重要高度,积极主动地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向各环节部门提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他们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净化食品市场秩序;又要虚心向他们学习,尊重、理解他们的工作,通过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交流情况、上门走访征求意见等形式,多沟通、多交流,从而形成团结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努力形成一个在服务中协调,在协调中综合,在综合中提高的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处理好与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关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的是垂直管理体制,所以,作为下级要加强请示汇报,服从上级的领导和工作安排,争取上级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一是主动向上级汇报本地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同时要将上级的阶段性工作安排和要求等及时传达贯彻到本地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并结合实际指导他们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二是主动向上级报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具有共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为上级当好信息员和参谋员。

四、营造良好的與论宣传环境

药品监管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的时间短、任务新,其工作职责和监管模式在一定时期内很难被社会各界所理解和支持,甚至连一些其他党政领导和机关干部都不了解。因此,要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环境。一是加强与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稿件,经常邀请新闻记者参与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发挥门户网站和食品安全网站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监管工作动态;三是通过“民情恳谈”、“六进五个一”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升食品监管部门的社会影响力。

第9篇

一、基本情况

全市食品加工企业生产产品,根据类别名称,共19项,分别是:粮食加工品(大米、挂面、小麦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纯净水(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酒类、蛋制品、食糖(分装糖、分装淀粉)、水产制品、酱腌菜、糕点以及豆制品。此外还有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及化妆品。

二、任务安排

(一)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添加剂、酒类、肉制品、食用动物油及制品、糕点、纯净水、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调味品、糖(生产加工企业)、方便食品、酱腌菜、食品包装材料、化妆品。

(二)食品监控中心:米面生产加工产品、食品加工小作坊、水产制品、豆制品、分装淀粉、分装味精、速冻肉制品、速冻米面品、分装橄榄油。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力以赴安排骨干力量充实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第一线,集全局之智、集全局之力,共同夯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工作基础。

(二)明确责任目标

各部门须针对自己监管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确保监管工作任务保质保量的完成。制定具体到月份的工作计划,针对酒类、肉制品、纯净水及食品添加剂等高风险产品,计划不得少于3次/年;糕点不得少于2次/年;小作坊不得少于3次/年;大米和米面产品不得少于1次/年;食品包装材料、化妆品、豆制品、糖(生产加工企业和分装)、味精、淀粉(分装)都不得少于1次/年;水产品、速冻肉制品及速冻米面品不得少于2次/年。(详细安排见附表1)

各部门在巡查时需检查企业原材料的索证索票是否齐全,厂区生产车间设备是否卫生清洁、是否有消毒记录,检验员对于出厂检验操作是否熟练,企业是否认真记录台账资料等,按照企业核查表内容认真准确地填写信用档案及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核查表并盖上企业公章。同时要根据核查情况对企业进行打分。A类企业:90分以上;B类企业:76-89分;C类60-74分。对于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要求企业落实整改,认真填写整改通知书,并在下达整改通知书后7-10日内完成对该企业的回访。逾期不改的,或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移交稽查大队立案查处。

第10篇

一、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共有食品加工企业16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家,食品流通企业1816家(商场超市82家、食品杂店1734家),农贸市场21家(经营户1518户),餐饮消费单位1736家(宾馆饭店1452家、学校食堂115个、单位食堂169个),生猪屠宰加工点1个。食品安全,责任重大。近年来区政府以文明城市和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为契机,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下力推进食品放心工程,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不断加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迄今全区未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逐步增强,全区食品安全形势较为稳定。

(一)加强了食品安全组织领导,监管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近年来区政府加强了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监管目标纳入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体系,并逐年加大了财政投入。按照“一个监管环节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制定了《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预警、应急机制。依托街道基本建立了基层综合监管平台,初步形成了区街居三级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

(二)着力于食品安全环节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基本落实。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各自监管责任,以“源头关、生产关、流通关、卫生关”这四大环节关口的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为重点,努力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所遏制。针对重点品种、重点时期和重点区域,调动相关部门和街道力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合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集中的食品安全问题。

二、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区政府及各部门在整治市场和经营性公共场所、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食品安全形势和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望及切身感受依然不容乐观,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对政府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政府在实施市场和经营性公共场所整治计划、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问题主要有:

(一)综合监管机制尚有不足,政府监管责任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区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街道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在社区聘请了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员,目的是形成以网格化管理为主要形式的监管责任网。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监管合力不明显,网格化的监管责任体系还需要进一步理顺、落实。处于网底的街道、社区和环节监管的部门之间在责任上还有模糊认识,工作协调不够科学。当前基层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管理重心下移的现实需要,街道综合平台作用发挥不明显。街道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是城管队伍,社区信息员更是身兼数职,面对面广量大的监管对象和繁重的监管任务,显得力不从心。加上街道没有法律赋予的执法权,执法权限在条口部门,发现问题难以及时执法管理。二是目标管理的考核效应不明显。区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虽然列入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但未列入区年终“四个文明”综合考核体系,对部门和街道目标管理的刚性约束不够。三是工作信息整合利用不够,信息的尚未建立常态化的通报机制,负责环节监管的各部门信息网络未能互联共享,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质量和效率。四是监管检测设备、标准、手段等技术条件还相对滞后,有待进一步加大投入。

(二)“五小”行业整治、管理尚不到位,群众满意度较低。小作坊、小饮食店、小超市、小卤菜店、小熟食店等“五小”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不少业主的食品安全法律、道德意识薄弱,经营场地、设备等硬件条件难以达标,无法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由于面广量大,监管部门的专业培训和指导难以及时到位,而这些行业又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虽然对“五小”行业的食品安全问题群众反映意见较为集中,但目前既不能采取“清扫”式管理一除了之,又没有足够的执法和管理人力日常跟进。

(三)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社会监督氛围不强。政府对食品安全的正面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消费知识的公众普及度不高。部分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淡薄,缺少自律。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息较多来源于一些非官方渠道,消费者在知情权、选择权等信息占有上总体处于劣势,导致群众监督意识、维权能力不强,社会监督网络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四)《食品安全法》施行后的“工作过渡期”问题。6月1日起《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由于地方机构调整还未到位等原因,市区政府工作应对和法律出台相比相对滞后,在工作体制上还不能及时依法理顺。市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规定了一个为期3个月的“工作过渡期”。与媒体舆论的密集宣传、群众对《食品安全法》的关注度和期望值相比,政府工作力度显得不对称。另外对于“五小行业”还缺乏具体的法定管理办法,导致基层执法管理难,有待于向上级人大建议尽快制定并实施。

三、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建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事关群众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的现实问题,是保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民生问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是是一项社会性、长期性的艰巨工作。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形势仍不容乐观,并且任务日益繁重。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建议:

(一)强化政府责任,加大依法监管力度。建议依法尽快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职责,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执法力量。建议重视基层监管平台建设,研究解决平台执法管理、队伍建设、运行机制等问题,真正落实网格化的管理要求。食品行业产业链长,监管部门众多,力量容易分散,要进一步发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加大综合协调力度,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和执法联动机制。要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建议就实施市场和经营性公共场所整治提升计划、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每年列出一批重点任务和工作项目,列入全区“四个文明”建设综合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考核管理力度。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和群众维权意识。抓住市场、经营性公共场所企业主和社区群众两个层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政府的政策措施,宣传优质企业、优良品牌,披露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宣传学习,增强行政执法及管理人员的依法监管素质,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监督、维权能力,动员全社会参与日常监管,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流通环节乳制品监管工作力度,特别是增加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抽样检验数量和频次,确保流通环节乳制品抽样检验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计划

年,市局计划加大对全市乳制品快速检测工作力度,检测乳制品品牌为:乳粉35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18种);液态奶12种;酸奶13种;含乳食品9种。

1、抽检品种

快速检测品种及各县(市)局、分局承担的具体抽检任务。

2、抽检时间

每月快速检测安排在当月20日前完成检测任务,当月25日前上报当月快速检测结果。

3、样品采集场所及数量

由各县(市)局、分局在本辖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商场和超市等定点场所进行快速检测。

4、快速检测结果

各县(市)局、分局务必完成市局下达的检测任务,并在第一时间填写乳制品快速检测工作情况统计表快速检测过程中如果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乳制品的,应第一时间上报市局,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检,以确定检测结果,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乳制品要第一时间下架并及时销毁:违法经营者要严格依法查处。同时,要对辖区内同类、同批次不合格乳制品,加大市场清查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对不合格乳制品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严防不合格乳制品再次流入市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履行法定职责。食品抽样检验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手段,也是整顿和规范乳制品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乳制品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各级工商机关要从关注民生的高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乳制品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落实专门的监测人员、信息录入人员,严格工作责任,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抽检力度,切实做好流通环节乳制品抽样检验工作。

第12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alpha”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年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西市街道办事处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各种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充分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工作,我街食品市场秩序安全稳定,群众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街道重点工作来抓。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稳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履行政府“抓手”职能,发挥部门间“桥梁”作用,积极介入,主动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形成全办上下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格局。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领导,保证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能顺利进行。办事处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导组,由办事处主任王其银担任主任。明确责任,监管有力,认真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准备工作。明确要求各社区切实履行职责,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为有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全年组织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2次,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

二、认真组织协调,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进一步净化我办食品市场,积极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两会、“五一”黄金周、“中高考”、 “中秋十一”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了对无证生产、经营食品、小摊小贩的专项整治活动,并积极开展对辖区食品市场、学校周边的儿童食品等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的排查,确保了食品市场安全稳定。

三、创新工作方式,狠抓食品安全区工作

区政府明确要求各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确定一位负责人具体分管此项工作。同时,对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作出部署,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创建食品药品安全街道工作方案》和《网格化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流程》。切实做到了有分工、有合作、有检查,强化了食药安全工作的领导。我们根据食药安全监管“首责管理、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由街道与社区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各社区也相应落实专人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层层落实了食药安全责任,确保责任到位、目标明确、任务落实。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充分发挥8个社区食药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作用,主要负责对本辖区无证加工经营、乱设摊销售食品、无证食堂等情况的监管及家庭办小饭馆的信息采集、登记、指导等工作。做到每月一次上报信息,每季度一次工作例会,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报告,掌握动态情况,及时研究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区、街、社区三级联动的食品药品监管模式。

四、树立大力宣传理念,抓好宣传信息工作

宣传教育培训也是一种监管。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居民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权、知情权,增强维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一是利用好传统宣传阵地搞宣传,通过宣传栏、板报、标语、条幅、分发宣传单资料等多种形式,以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等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校园等“六进”活动。要求辖区每个小区要有一名食品药品安全互动协管员、一个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栏、一幅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画。二是利用新型媒体搞宣传。街道利用党建先锋平台,连载食品安全活动信息和食品安全知识,使更多群众的关注,进一步扩大宣传面。三是举办培训讲座搞宣传。在社区举办知识培训,发放关于食品安全知识和科普知识的书籍,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扩大宣传效果覆盖面。

五、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培训

第13篇

【乡镇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一】

为加强我乡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全乡人民饮食安全,根据县食安委的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提出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监管全局,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强化落实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控制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解决全乡食品安全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本着求真务实和抓专、抓细、抓实的原则,继续推进食品专项整治和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突出源头治理,通过更新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监督资源等方法,建立健全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着重在种植养殖、原料购进、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的管理,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我乡食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工作目标

1、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监测率达35%,畜产品违禁药物、畜药残留抽样合格率上升1%,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抽样合格率提高2%。

2、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餐饮业及其他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65%。

3、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9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达95%。

4、有效控制食品加工企业乱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5、有效规范乡域商店食品散装食品经营行为。

四、工作重点

1、重点环节:原料购进、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

2、重点区域:农村分散在各村组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作坊、小餐馆。

3、重点品种: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由乡长李夕全任主任,分管领导方明传为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行网格化管理,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及时相互沟通信息,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加大投入力度,搞好整治工作中的经费和物资保障,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我乡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严打恶意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规范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和食品安全整治,创建食品安全乡,有效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建全。

(三)深挖严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要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四)加强宣传,形成食品安全工作舆论氛围。各村、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挂图等方式进行宣传,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等;对热点问题要合理引导,把握舆论导向,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众的消费信心。

六、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乡食安办主要负责全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向乡政府汇报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采取应对措施,适时协调组织开展全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二)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

乡农技中心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推进安全优质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绿色产业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二是严厉打击经营、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控制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三是负责农产品及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

(三)畜产品源头监管

乡畜牧站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安全优质养殖产业基地建设;二是要整治违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经营的管理,密切监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防止其流入我乡市场,严防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三是治理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四是负责和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场内生猪检疫的监管,杜绝病害肉上市。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监管

乡经济发展办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法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督促其完善各生产环节管理具体措施;三是对食品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监控,特别要加强对粮(面粉制品)、肉制品、奶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等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的监控;四是加强食品生产原料的监管,防止食品生产中使用非食品、劣质、有毒原料生产食品;五是加大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和抽检力度,确保流入市场食品的安全;六是重点监控粮(面粉制品)、食用油、酱油、醋、豆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生产加工点,禁止生产企业使用矿物油、吊白块、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有毒非食用物质和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地沟油、陈化粮进行食品生产;七是加大对各类小型食品加工厂的整治力度,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小作坊要坚决取缔;八是对居民饮用水(自来水、矿泉水、纯净水)、鲜牛奶(豆奶)等生产质量、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控检测。

(五)抓好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乡爱卫办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建立经营假劣食品惩戒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三是要督促和指导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和销售台帐制度;四是在经营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为切入点,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精神,推进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五是加大对市场食品的监督抽验,重点要放在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乡村,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追根溯源,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督促经营企业主动找回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六是对故意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谋取暴利的行为要坚决从重打击;七是对经营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打击,对大案要案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行为;八是加强对色素食品尤其是儿童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九是依托12315系统在主要集贸市场设立投诉服务点,接受消费者监督;十是规范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推进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先进经验;十一是严厉打击食品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六)抓好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乡食安办负责并做好以下相关工作:一要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卫生许可准入制度,现场检查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得卫生许可准入;二是未经健康体检,不得发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同时要保证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5%;三是努力提高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分级量化管理范围,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餐饮小店要坚决取缔;四是监督、指导餐饮业(食堂)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藏、加工、餐饮器具消毒等各环节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努力提高监管覆盖面,对餐饮业(食堂)使用的粮油、调味品、酒类、饮料要加大监督和抽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六是组织餐饮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及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诚信机制,树立诚信消费,从源头上遏制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七是按《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加强对散装食品的监管;八是对进入市场的饮用水(自来水、矿泉水、纯净水)、鲜牛奶(豆奶)饮料等卫生质量、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和处理。

(八)各村工作

一是做到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有安排、有方案,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真实的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二是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因地制宜地开展对农村群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三是进行农村市场专项整治,设立农村食品安全检查小分队,对举报多的地点、市场要反复突击检查;四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工作;五是构建农村食品消费维权体系,依托12315系统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中心、举报站、村乡举报联络点维权体系;六是在五一、十一及元旦、春节前各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发现大案要案及时报告县食安办有关部门并配合处理;七是每月25日前按时将食品安全工作各种资料上报乡食安办公室;八是按时完成乡食安办临时按排的各项工作。

【乡镇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二】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镇制定出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联合督导的原则,把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切入点。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督促食品、药品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惩戒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使全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计划

(一)规范取缔无证无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坚持查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镇食药安办将会同镇食药监所、工商所、派出所、畜牧站对全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户)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规范证照不齐和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户,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并建立长效防范机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农村自办宴席信息收集、报告、备案工作机制,完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三)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保健食品市场,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力度,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专项整治利用会议讲座等形式,非法聚集群众,通过夸大功效、虚假宣传、价格虚高等手段推销保健食品,坑害群众、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第14篇

【乡镇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一】 为加强我乡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全乡人民饮食安全,根据县食安委的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提出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监管全局,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强化落实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控制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解决全乡食品安全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本着求真务实和抓专、抓细、抓实的原则,继续推进食品专项整治和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突出源头治理,通过更新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监管体系、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监督资源等方法,建立健全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着重在种植养殖、原料购进、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的管理,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我乡食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工作目标

1、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监测率达35%,畜产品违禁药物、畜药残留抽样合格率上升1%,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抽样合格率提高2%。

2、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餐饮业及其他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65%。

3、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9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达95%。

4、有效控制食品加工企业乱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5、有效规范乡域商店食品散装食品经营行为。

四、工作重点

1、重点环节:原料购进、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消费五个环节。

2、重点区域:农村分散在各村组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作坊、小餐馆。

3、重点品种: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由乡长李夕全任主任,分管领导方明传为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行网格化管理,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及时相互沟通信息,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加大投入力度,搞好整治工作中的经费和物资保障,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我乡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严打恶意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规范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和食品安全整治,创建食品安全乡,有效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建全。

(三)深挖严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要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四)加强宣传,形成食品安全工作舆论氛围。各村、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挂图等方式进行宣传,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等;对热点问题要合理引导,把握舆论导向,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众的消费信心。

六、主要工作措施

(一)抓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乡食安办主要负责全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向乡政府汇报阶段性食品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采取应对措施,适时协调组织开展全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二)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

乡农技中心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推进安全优质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绿色产业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二是严厉打击经营、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控制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三是负责农产品及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

(三)畜产品源头监管

乡畜牧站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推进安全优质养殖产业基地建设;二是要整治违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经营的管理,密切监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防止其流入我乡市场,严防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三是治理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四是负责和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场内生猪检疫的监管,杜绝病害肉上市。

(四)加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监管

乡经济发展办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法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督促其完善各生产环节管理具体措施;三是对食品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监控,特别要加强对粮(面粉制品)、肉制品、奶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等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的监控;四是加强食品生产原料的监管,防止食品生产中使用非食品、劣质、有毒原料生产食品;五是加大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和抽检力度,确保流入市场食品的安全;六是重点监控粮(面粉制品)、食用油、酱油、醋、豆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生产加工点,禁止生产企业使用矿物油、吊白块、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有毒非食用物质和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地沟油、陈化粮进行食品生产;七是加大对各类小型食品加工厂的整治力度,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小作坊要坚决取缔;八是对居民饮用水(自来水、矿泉水、纯净水)、鲜牛奶(豆奶)等生产质量、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控检测。

(五)抓好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乡爱卫办负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二是建立经营假劣食品惩戒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三是要督促和指导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和销售台帐制度;四是在经营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为切入点,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精神,推进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五是加大对市场食品的监督抽验,重点要放在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乡村,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追根溯源,查清其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督促经营企业主动找回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六是对故意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谋取暴利的行为要坚决从重打击;七是对经营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打击,对大案要案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行为;八是加强对色素食品尤其是儿童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九是依托12315系统在主要集贸市场设立投诉服务点,接受消费者监督;十是规范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推进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先进经验;十一是严厉打击食品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六)抓好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乡食安办负责并做好以下相关工作:一要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卫生许可准入制度,现场检查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得卫生许可准入;二是未经健康体检,不得发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同时要保证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5%;三是努力提高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分级量化管理范围,对设施简陋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餐饮小店要坚决取缔;四是监督、指导餐饮业(食堂)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藏、加工、餐饮器具消毒等各环节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努力提高监管覆盖面,对餐饮业(食堂)使用的粮油、调味品、酒类、饮料要加大监督和抽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六是组织餐饮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及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诚信机制,树立诚信消费,从源头上遏制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七是按《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加强对散装食品的监管;八是对进入市场的饮用水(自来水、矿泉水、纯净水)、鲜牛奶(豆奶)饮料等卫生质量、安全状况适时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控制和处理。

(八)各村工作

一是做到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有安排、有方案,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真实的文字记录和图片资料;二是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因地制宜地开展对农村群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三是进行农村市场专项整治,设立农村食品安全检查小分队,对举报多的地点、市场要反复突击检查;四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工作;五是构建农村食品消费维权体系,依托12315系统建立食品安全申诉举报中心、举报站、村乡举报联络点维权体系;六是在五一、十一及元旦、春节前各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发现大案要案及时报告县食安办有关部门并配合处理;七是每月25日前按时将食品安全工作各种资料上报乡食安办公室;八是按时完成乡食安办临时按排的各项工作。

【乡镇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二】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镇制定出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联合督导的原则,把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切入点。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督促食品、药品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惩戒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使全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计划

(一)规范取缔无证无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坚持查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镇食药安办将会同镇食药监所、工商所、派出所、畜牧站对全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户)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规范证照不齐和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户,取缔一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并建立长效防范机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农村自办宴席信息收集、报告、备案工作机制,完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三)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保健食品市场,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力度,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专项整治利用会议讲座等形式,非法聚集群众,通过夸大功效、虚假宣传、价格虚高等手段推销保健食品,坑害群众、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第15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乡镇和村两级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监管作用,构筑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二、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一)县食安委会全面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工作。工商、卫生、农牧、商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

二)乡(镇)政府按照县食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做好工作人员和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任务的落实。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由乡镇1名在职人员担任或乡镇卫生专干兼任。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村委会主任担任,食品安全信息员由村委会文书担任。

四)有条件的乡镇、村要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达到六有”标准,即有专人负责、有办公场所、有机构牌子、有工作制度、有工作台帐、有联系电话。

三、一专三员”工作职责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负责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1负责工作计划、总结、组织协调和请示报告等日常工作。

2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宣传。

3定期对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培训。

4掌握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学校食堂基本情况。定期向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监管部门反馈市场动态,提供监管信息,举报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违规的食品药品生产销售行为。

5开展调查研究。解和掌握基层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监管部门反映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及时发现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每季度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计上报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二)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负责乡镇、村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协调联系。

1定期开展联络交流工作。做好乡镇政府、村级组织与广大农村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2会同村委会对所包村食品安全情况每月进行1次检查。参与乡镇组织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活动。

3指导、监督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开展工作。及时向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反馈群众投诉和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1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承担本行政村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

2负责向本行政村群众及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3每月组织开展1次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或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报告。

4及时掌握、记录本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及经营动态。

5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查处。

6当地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并做好现场保护,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本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1协助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向所在行政村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

2协助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每月对本行政村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经营户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1次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活动。

3负责本行政村30人以上自办宴席的备案上报和检查指导。并督促承办宴席的餐饮人员到乡镇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备案登记。

4负责收集本行政村内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投诉以及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或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报告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增强责任意识,按照稳步推进、全面实施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覆盖所有的乡镇和行政村。县食安委会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县食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抓好督促落实,为制度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