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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市质监局和县食安委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工作职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履职到位。现将我局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工作和下半年食品监管工作计划总结汇报如下。
一、以来食品监管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根据省、市局、县政府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庐食安委〔〕3号文件精神,我局立即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狠抓落实。制定了《庐江县质监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整治的范围,明确了人员分工、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对各项工作内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细化。
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特别是对量大面广、季节性强和高风险食品的监管。我局确定了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摸清企业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47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8家,小作坊1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监管,并按规定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及时调整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实行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为切实做好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源头监管工作,解决好监管工作量大,人手少,任务重的突出问题,我局将庐江地域分成庐南、庐北两个监管区域,将机关业务股室和稽查队人员编成两个监管组(庐南监管组和庐北监管组),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企业、定责任的监管模式。
(四)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及中、高考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5家。
(六)根据企业产品的风险程度和企业规模不同,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及时开展巡查、定检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月下达食品加工企业巡查计划,月底严格考核。截止目前我局共巡查食品企业115家(次),抽检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65批次,涉及米、面、油、调味品、白酒、黄酒等10大类。
(七)认真做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工作,确保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物质按照规定添加。全县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使用登记。
(八)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利用网站、报刊,“3&8226;15”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共印制和散发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5000余份,对食品生产企业下发了庐质食〔〕12号《关于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制作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和谐局面。
(九)开展食品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时做好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帮助、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理布置车间、设备,建立化验室。今年以来已经为29家换发生产许可证企业编制、修改申请书、质量手册等材料,指导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对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监管信息,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为监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茶叶和含乳企业使用的奶粉等专项检查。检查茶叶生产企业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含乳食品企业2家,均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行为。
(十二)协助上级部门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上半年国家级监督检查企业2家,抽取样品2组,省级监督检查企业6家,抽取样品7组,样品检验均合格。
二、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监管经费尚未全部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在食品企业抽取检验样品检验不得收取检验费,且需要购买样品,作为监管部门只能依靠当地政府给予解决,今年到目前为止政府只给了很少的一部分监管经费,这笔监管经费早已用完,还有绝大部分监管经费没有着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监管人员少,工作任务多。由于监管人员数量有限,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下半年食品监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结合我局实际,拟在下半年开展以下工作。
(一)监管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监管工作重点
1、监管的重点时段。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为重点监管时段。
2、监管的重点地区。重点地区为城乡结合部,镇、村地域。
3、监管的重点产品。重点产品为量大面广、季节性和高风险食品。
(三)监管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对已掌握的食品生产企业,补充相关数据,完善档案内容。实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提高监管的覆盖面、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控。一是加强巡查。以打假责任区为基础,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每个企业一年巡查不少于2次,重点企业加大巡查次数。二是定期监督检验。对企业产品定期抽样检验,一般企业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一年抽样检验不少于1次。三是专项抽查。除实施产品监督检验外,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和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不定期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四是产品强制检验。对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或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但不按规定对产品出厂实施检验的企业,实行产品强制检验制度。对没有获得许可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大强制检验的次数,严格限区域销售。
3、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突出对时令食品、量大面广的食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一是开展节日热销食品的专项整治。在中秋、“十一”等节日前,对热销食品和时令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和整治,打击假冒伪劣和计量欺诈行为。二是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食品开展专项检查。三是突出检点。重点检查非食用原料、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重要卫生安全指标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产品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完成上级部署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工作目标: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实行驻场监管,集中执法力量,积极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确保群众过个健康、安全、放心的节日。
(二)开展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户的日常巡查,督促食品添加剂经营户建立完善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剂退市制度;检查食品添加剂标签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查处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三)开展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工作
工作目标: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商市〔20__〕5号)及《××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工商市[20__]6号文件)要求,在20__年1月1日-3月10日期间,开展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加强集贸市场、超市、前店后厂食品经营户的行政指导,加大巡查力度,打击违反《食品安全法》关于散装食品标签规定的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四)开展冻库冷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工作目标:根据××省食安办职责分工,冷藏食品的源头监管划归工商部门。20__年××市局以延平、××为试点,我局各单位,尤其是各基层工商所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冷藏食品长效监管机制。从建立冷藏食品批发企业的!索证索票、食品检测、电子台账等相关管理制度和落实着手,通过零售环节单据公示检查,确保冷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到位。
(五)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的日常巡查,督促食品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和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制度,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食品消费安全。
二、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六)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发放工作
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全面开展《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发放工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证照齐全,食品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符合规定。
(七)取缔食品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等级达标创建活动,力争实现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食品经营主体持照率、督办率、亮照率达100%。彻底消除食品经营户擅自变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违法行为;彻底消除有效前置审批许可证登记事项与《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中相关登记内容不匹配现象;实现前置审批有效期届满企业抄告、督办率达100%。
(八)加大食品经营户日常巡查力度
工作目标:通过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的日常巡查,促进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防范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风险。一是食品零售商日常巡查按照aa(t)、a(t)、b(t)、c(t)、d(t)制定巡查频度,其中:aa(t)类每年至少巡查一次,a(t)类每半年至少巡查一次,b(t)类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c(t)类每二个月至少巡查一次,d(t)类每月至少巡查一次。二是食品批发商每月巡查频度不得少于一次。三是中心市场、生鲜超市巡查频度每周不得少于一次,一般集贸市场及超市巡查频度每月不得少于二次。
(九)落实流通环节食品电子台账“全覆盖、全运行”
工作目标:通过对食品批发企业、超市、食杂店的电子台账检查,建立完备可溯源的食品流通环节进销货台帐和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确保流通环节食品电子台账“全覆盖、全运行”。
(十)加强“食品流通监管系统”巡查运用
工作目标: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启用××省工商行政管理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系统(三明1.0版)的通知》(××工商市〔20__〕359号)要求,充分运用巡查系统单机版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并及时做好数据同步更新。
(十一)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力度
工作目标:通过运用工商食品快速检测箱,加强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企业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快速检测机制,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具体要求将另行文规定。
(十二)严厉查处流通环节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工作目标:通过查办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震慑违法分子,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十三)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本文来源:文秘站 动
工作目标:在20__年底实现全市每个城区社区、乡镇及行政村都有一户示范店的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促进经营主体准入规范、经销商品货正源清、公平交易诚实守信、制度落实设施达标、环境整洁服务优质,从而提高市场食品质量监管的整体水平,为消费者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十四)加强流通环节临过期食品提醒退市下架监管及行政指导
工作目标:通过加强流通环节临过期食品监管与行政指导,督促指导食品批发企业建立和完善临过期食品提醒制度,规范超市建立临期食品专柜、食杂店建立临过期食品下架制度,形成正向可追溯的临过期食品监管模式,完善预包装食品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根据区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方案,拟定本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方案、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镇食安委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二是强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居)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探索成立食品药品社区监管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效应,结合区食药监局下发的《松江区无证餐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镇将专门制定整治无证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专项整治工作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疏堵结合”为实施原则,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为工作目标,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有证和无证餐饮服务单位底数,集中开展地下加工、无证生产清理整治取缔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分析汇总,找准问题原因和症结,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共同破解无证难题,为全区统一设立“规定时间、规定区域、严格监管”的流动摊临时疏导点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各部门要资源共享,建立信息通报协调机制。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一)餐饮消费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