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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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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论文

第1篇

摘要:本文首先对国内外对中期票据不同理解进行了对比分析,然后详述了中期票据的分类。并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了我国引入中期票据市场以来对我国融资状况的影响和意义,最后提出了中期票据市场对我国商业银行带来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关键词:中期票据;中期票据市场;融资方式。

一、国内外关于中期票据的定义。

20世纪80年代早期,在美国等成熟债券市场中,中期票据(Medium-termNotes)作为连接短期商业票据和长期债券之间的“桥梁”性产品出现,其期限通常在2-5年之间。在欧洲货币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称为欧洲中期票据(EMTNs)。随着市场的发展,中期票据逐渐突破了期限的限制,10-30年期限之间的中期票据变得更为普遍,中期票据已成为企业代替中期贷款的又一融资形式。

在我国,所谓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业务,是继短期融资券之后推出的又一项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经监管当局一次注册批准后,在注册期限内按照计划连续、分期地以公募形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二、中期票据的分类。

中期票据是一种直接融资行为,发行者通过发行票据在资金市场上直接从投资者手中获得资金。由于商业票据的期限较短,流动性较高,因此中期票据的二级市场不发达,交易主要集中于一级市场。参与发行过程的主体,依据其所处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发行者即借款人。在美国市场上,发行者主要是大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近年银行、政府和政府机构也开始涉足中期票据市场。大型的银行控股公司、企业财务公司发行了大部分的票据。大公司的信誉高,违约风险小,因此他们能够垄断发行市场。在欧洲货币市场上,最开始主要是一些美国企业,他们利用票据筹集低廉的欧洲美元资金为自己的海外子公司融资。此后银行、金融机构、政府纷纷涌人该市场。到19%年3月止,发行在外的欧洲中期票据已达到5000亿美元,远远超过美国市场。

第二,中介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类:首先是承销商,可以由一个承销商担任,也可以组成承销团。一般发行都通过承销商,也有一些发行者有自己的发行队伍,主要见于美国市场。但是,直接发行的发行费用较高,每期商业票据如果要直接发行,它的最佳发行规模为20亿美元(美国市场)。美国市场的承销主要由几家大的机构垄断,他们是美林公司(MERRILLYNCH)、高盛(GOLDMENSACHS)、雷蒙兄弟(LEHMENBROTHERS)。欧洲货币市场的发行主要采取承销团的方式,发行者会指定一家主承销商,它负责组织承销团,给发行者提供财务咨询。主承销商并不因为它的特殊地位而获得额外报酬。美国的投资银行主导了欧洲货币市场的承销……其次是由发行者委托的发行和偿付人。人通常是一家具有清算功能的银行,它将表明持有票据的证明提交给承销商,收取资金。当票据到期的时候,它从发行者处收到资金。负责偿付,同时收回证明。有时候人和承销商是同一主体,但是它们在业务上必须分开。在美国市场上还存在着为发行者提供信贷额度或备用信用证的银行或其他机构,这些机构保证在发行者不能偿还本金时负责偿还,或者保证发行者能获得他们想要的金额。欧洲市场缺少这种支持,因为最开始进人市场的发行者主要是信誉卓著的大企业,他们利用欧洲货币市场环境宽松的有利条件,完全依靠自身的实力发行票据,以节省先头手续费。[论文格式]

第三,投资者。购买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美国市场的这个特征十分明显。因为根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第4(2)条规定,如果商业票据由机构投资者购买,而且该票据不在市场上交易,该票据的发行可以免于申请登记。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保险公司、信托机构、投资公司、养老基金甚至地方政府都参与中期票据投资。其中,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占据主导地位。主要原因在于票据的面额都比较大,小投资者没有实力参与。欧洲货币市场票据的通常面额为50万美元和1的万美元,美国市场的最小面额为2。5万美元,但是大部分的票据以100万美元的整数倍标值。中期票据项目的设计通常作法,中期票据的发行者与承销商签订一份发行承销合同,与已有的票据包销便利不同,承销商并不负责包销所有票据,他们只承担最大努力义务。该合同与合同、备忘录等文件构成一份项目合同,它规定了中期票据项目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发行期限、金额等。此后,发行者可以在合同规定的框架内灵活选择发行商业票据的种类,他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和市场资金情况选择币种、期限。每次发行,他只要和承销商签订一份定价补充协定,该协定参考承销合同制定。于是发行者节省了每次发行票据重新拟定合同的成本。发行者一般指定二三家投资银行作为承销商,然后签订多边协定,就票据发行的形式、法律基础、交割时间表作出安排。目前,中期票据的合同条款已经建立起行业标准,节约了拟定合同的时间。传统上中期票据采用私寡发行方式,承销商将票据销售给少数大的机构投资者。近来,公开在货币市场发行的方式逐渐流行,1995年,欧洲货币市场的公开发行量为9印亿美元,比1994年增长69%。

三、中期票据市场的意义。

众所周知,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比,具有市场透明度高、风险分散等特点,有利于金融稳定。成功市场经济国家中直接融资市场在融资体系中均占有主导性地位,而我国金融市场的现状是融资结构明显分化,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市场发展缓慢。在目前国际经济环境不稳定,国内实施宏观调控,既要防止经济由偏快转向过热,抑制通货膨胀,又要防止经济下滑,避免过大起落的背景下,交易商协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中期票据业务,是对特定经济发展时期金融创新的全新尝试。中期票据业务的推出,结束了企业中期直接债务融资工具长期缺失的局面,提高了直接融资比例。从宏观层面来看,它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效力,降低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有效平衡银行机构的信贷资源;减轻股权融资的压力,有利于资本市场协调、可持续发展;保证当前宏观调控政策的平稳推进。从微观层面来看,有利于企业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丰富投资者投资渠道。

四、我国中期票据市场的管理方式。

借鉴美国等市场的成功经验,我国中期票据目前实行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市场化管理方式,由协会组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进行自律管理。交易商协会的七项自律规则具体地明确了中期票据管理战术。《指引》明确规定企业的注册程序:交易商协会设注册委员会,注册委员会委员由来自银行、券商、基金公司、评级公司等市场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目前共有81名注册委员会委员。其中,每周的注册会议由5名注册委员会委员参加,参会委员从注册委员会全体委员中抽取,2名以上(含2名)委员认为不符合相关要求,交易商协会就将不接受发行注册。

《指引》中还明确规定,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对于募集资金的规模,指引并没有严格限制,仅规定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企业在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而且因为投资期限的延长会增大投资风险,所以《指引》中指出,企业还应在中期票据发行文件中约定投资者保护机制,包括应对企业信用评级下降、财务状况恶化或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的有效措施,以及中期票据发生违约后的清偿安排。由此可见,中期票据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发行更为便利,市场普遍认为它丰富了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的渠道,将会得到发行主体的青睐。尤其是在从紧货币政策环境下,中期票据的发展前景不可限量,并且随着市场的深化,中期票据的交易结构将有更大的创新和丰富,从而带动新型信用债券和结构化证券的涌现,引领中国信用债券市场进入新纪元。

五、中期票据市场在我国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第一,中期票据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根据2008年4月22日首批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情况来看铁道部两只3年和5年期的中期票据的票面利率分别确定为5.08%和5.28%外,其余6只中期票据的票面利率整齐划一地呈现为3年期5.3%,5年期5.5%的水平。而目前我国银行贷款3年期和5年期利率分别为7.56%和7.74%,两者相比,中期票据有低成本融资的优势。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的理性人会主动核算融资成本,降低银行贷款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和中期融资比例,改善并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通过对首批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的用途分析,可以发现除了用于项目建设投资,中期票据融资的另一大用途就是偿还成本较高的银行贷款,其中,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用于置换银行借款的部分约占募集资金的40%。所以在贷款利率高企,货币当局控制银行贷款规模的背景下,中期票据自然受到广大融资者的青睐。预计随着时间的推移,中期票据低融资成本的优势必将凸现,发行中期票据的企业会越来越多。

第二,从投资者的角度,中期票据提供了一种新的固定收益产品。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大大地丰富了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投资品种。我国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以银行、非金融机构和企业参与的一个债券发行和交易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原有的中长期品种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债、企业债等,债券品种单一,缺少企业凭借自身信用发行的无担保的固定收益类产品。中期票据的引入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这一局面。从2008年2月短期融资券的持有者结构看,商业银行占73.51%,其中全国性商业银行占60.97%,城市商业银行占8.81%,由于短期融资券收益高于同期限央票收益,商业银行更乐意持有短期融资券。类似地,企业发行的中期票据利率会高于同期限国债利率,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投资中期票据可以提高资金的收益率。

第三,中期票据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的贷款业务,但也为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与中长期贷款相比,中期票据低发行利率的优势十分明显。根据前文的分析,中期票据利率比银行贷款利率低200个基点以上。从长远来看,中期票据低融资成本的优势将吸引更多企业采用中期票据的方式替代贷款融资。从首批发行中期票据企业情况来看,除铁道部以外均为大型央企,资信等级为AAA级,这些企业长期以来都是商业银行的优质客户。优质客户发行中期票据必将使银行企业贷款业务受到很大影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筹集资金用途包括偿还银行贷款和置换银行贷款。企业从降低融资成本角度选择中期票据替代银行贷款的“脱媒”行为必须引起商业银行的高度重视。从首批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来看,主要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加入到中期票据的承销商行列中来。这些商业银行均有短期融资券的承销历史,为银行承销企业中期票据积累了宝贵经验。根据以往短期融资券的承销情况,主承销商能获得的短期融资券的承销费率大约为融资额的0.4%,承销团成员能获得的分销费率大约为融资额的0.15%。因此银行在短期融资券的承销业务中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而与短期融资券相比,中期票据的发行规模大许多,所以中期票据的承销业务能为商业银行带来一笔不菲的收入。

以往我国商业银行过分依赖于存贷款利差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过小。中期票据的承销业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善这一不合理的局面,使商业银行收入结构更加合理,同时承销收入不占用银行资本金和法定准备金等资源,这是承销收入不同于贷款收入的一大优势。面临中期票据的积极和消极作用,商业银行应该客观地看待中期票据所导致的企业“脱媒”现象,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大力发展中期票据的承销业务,建立新型银企关系。根据首批中期票据发行的情况分析,从融资成本的角度,具有优良资信等级的企业倾向于选择中期票据来替代中长期贷款。这些企业都是银行重要的贷款客户。因此银行可以将原有的贷款业务客户转变为中期票据承销业务的客户资源。由于银行和企业有着多年的业务往来,彼此熟悉对方的情况,银行在此基础上开展承销业务可以根据企业的资产负债和现金流状况,为企业量身定做中期票据融资方案,安排发行金额与期限,同时争取中期票据的承销资格。这样既保留了客户资源,又能扩大银行的承销业务。

第四,从货币政策的角度,中期票据缓解了货币政策的压力。在当前金融机构的信贷额度是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之一。从2008年金融机构的贷款数据分析,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13326亿元,同比少增891亿元,较2007年同期下降7%,信贷额度控制的效果尚属理想。如果按照一季度贷款占全年35%的比例计,则全年贷款将达到3.8万亿,而去年全年新增贷款为3.6万亿。因此可以推断央行将继续采取措施执行信贷规模管制。中期票据作为直接融资,实质上是资金需求方和供给方之间直接的资金融通。投资者购买中期票据一方面满足了一些企业刚性的生产性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又避免了通过银行贷款方式的融资所导致的贷款总量快速增长,缓解了货币当局通过信贷规模管制进行货币政策调控的压力。

六、中期票据市场对商业银行带来的问题及建议。

中期票据对银行贷款的替代效应,使商业银行传统业务面临挑战。竞争加剧行业分化,商业银行盈利水平差距扩大。中期票据业务带来了相应的经营风险,为商业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商业银行是中期票据的主要投资主体,使得信用风险分散的效果并不明显。商业银行在承销中期票据时的余额包销及代清偿增加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应大力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推动银行阴历模式的转型;延伸客户服务,开发中小企业信贷市场;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能力,防范中期票据信用风险。

参考文献:

[1]包香明。美中期票据市场概况,推出中期票据扩大直接融资[N].金融时报,2006-03-18.

[2]潘渭河。欧洲票据市场的发展和EMTN[J].国际商务研究,2002,(2)。

[3]俞波。中期票据—企业战略转型的资金助推器。h

第2篇

一、现代商业银行贷款理论变迁

由于美国银行业和金融制度在国际金融体系中无以伦比的地位和威望,研究其贷款理论演变将成为一种可靠的依托,这种演变经历了:

1.实票论和商业贷款理论。在历史上,美国的贷款实践仿效了英国银行业的模式。英国的理论被称为“实票论”,而其美国的变体则被称为“商业贷款理论”。这两种理论都认为贷款是资金的主要来源,并认为需要有资金的流动性,以应付预料不到的提款需要。因此,最好是只发放短期贷款,因为贷款理论认为,长期投资的资金应来自长期资源,如留存收益,发行新的股票以及长期债券。“商业贷款理论”的缺点在于:第一,这一理论并不适用于整个银行业务系统――虽然它可能适用于个别银行,以库存货物作低押发放一笔贷款,借款人只有把货物出售后才能清偿贷款。其二,如果借款人找不到买主,这位顾客也会借一笔款去完成这笔交易。这样,虽然个别银行可能预期贷款到期通常会增加银行的资金流动性,而对于整个银行系统来说,则未必如此。再次,整个银行系统的脆弱性,在长时间中,可能影响个别银行的资金流动性。

2.转换论。1918年,产生了H.G.莫尔顿的“转换论”,这一理论认为,把可用资金(存款)的一部分投放于二级市场的贷款与证券,可以满足银行资金流动性的需要。流动性的需要增大时,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这些资产(包括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美国短期国库券等)。转换理论的实际应用,增加了新流动性来源,并证明银行可以发放较长期的贷款,这样就延长了各种贷款的平均期限。但是,“转换论”也同样具有“商业贷款理论”的那种局限性,此外,贷款平均期限的延长会增加银行的全面流动性风险。

3.预期收益理论。1949年,赫伯特·V·普罗克提出了“贷款流动性的预期收益理论”。根据这一理论,稳定的贷款必须有适当的归还日期表,这个日期表以借款的预期收益或现金收入为依据。这一理论与先前的一些理论是一致的,但增加了宽广度。“实票论”认为银行应满足工商业的借款需要,“转换论”认为,如果银行的投资是高质量的,那么贷款的期限并不影响它的安全性。“预期收益理论”认为,稳定的贷款应该建立在现实的归还期限与贷款的证券担保的基础上。这样,联邦储备体系就成为资金流动性的最后来源保障了。

二、现代商业银行贷款政策和程序

(一)贷款政策。

制定贷款的重要性在于为银行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提供适当的信用标准,使之遵守各项法规,保证贷款决策一致性,向顾客和公众披露银行现行信贷策略的有关信息等,最终控制和调整银行贷款的的规模和结构,实现经营目标。制定适宜的贷款政策,银行需权衡以下因素:①银行经济的战略目标。贷款政策文件通常以一般性说明开始阐述银行的目标,以及贷款政策如何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②放款的三大原则。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大原则是最基本的因素。③资本状况。银行的资本起着保护存款账户资金的缓冲作用,资本的规模与存款的关系影响着银行能够承担风险的程度。自有资本占资产总额比例较大的银行,才能承做期限较长、风险较大的放款。④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某一时期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紧缩和放松,直接影响到银行放款利率的高低,必然对银行的信贷规模起到抑制和促进作用。⑤存款的稳定性。存款是放款的基础,存款量的变化直接影响放款的规模。⑥服务地区的经济条件。稳定的经济环境要比受季节性、周期性波动影响的经济环境更利于银行采取积极和宽松的信贷方针。

根据以上考虑,一个典型的商业银行制定的贷款政策应对以下内容作出说明:①有关借款和借款人说明。没有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就不能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书面贷款政策应该列出估计借款者及时归还贷款的意愿和能力所需的文件。完整的贷款记录应包括以下项目:借款者个人品格、借款用途等,核心档案还应收藏与借款者的通信、电话会谈记录、现场走访的详细报告和有关借款者的广告和报刊剪辑。为容纳与日俱增的记录卷册和有关文件处理问题,许多银行已经或正在转向记录档案电子计算机化。②贷款种类。贷款政策应当包括关于适当与不适当贷款的简要说明,应该拒绝不适当贷款,这些贷款通常带有某些投机因素。商业银行应当对贷款类别进行定期检查,因为贷款的分类受经济周期变动影响较大。③合格的抵押品。贷款政策应规定可充作抵押的各种抵押品及其额度。例如:以一批应收账款作抵押的贷款,其金额不得超过九十天期以上的应收账款的70%;以国家注册的法团债券、市政债券和美国政府债券作抵押的贷款,其金额不得超过市场价格的65%;负债不应超过原材料和制成品成本的60%.④对贷款集中化的限制。稳健的银行经营实践要求贷款政策对贷款种类、行为和地域的集中化方面作出某些限制,以减少整个资金运用的风险。⑤信贷额度。正式贷款政策应区分信贷最高限额、指导性限额(或内部掌握限额)、贷款承担额和循环贷款协议之间的关系。⑥需集体磋商的例外情况。具有同等能力的信贷主管人员。面临一系列相同的环境,可能会做出不同的信贷决策。贷款政策文件不可能为处理所有此类问题都订立规则,但它应该包括某些一般性准则。遇到这种情况,通常的做法是,同有关部门磋商后才做决定。这些例外的情况包括:对原来没有往来关系客户的贷款;收购、兼并贷款;对新业务的贷款;本区域外贷款;对新业务的贷款;本区域外贷款;以价格跌落、不适销或不上市的股票作抵押的贷款;新业务的贷款,等等。⑦贷款定价。

此外,贷款政策最后文本中还应包括以下内容:①银行经营目标的说明;②贷款权力归属部门及组织原则;③银行现有业务的地域限制;④有关法律的考虑;⑤借款人的贷款承诺、清偿和业务量规模。

(二)贷款程序。

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将遵循既定的程序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贷款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使贷款政策是得到最恰当的执行。贷款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贷款的审核与检查。这主要由贷款权力归属部门负责执行,目的在于保持贷款政策执行的客观性,其标准在于:确定贷款是否符合管理方针和法令规定;批准贷款的主管人员是否按照银行贷款政策办事;信贷档案是否齐全;贷款申请书是否说明抵押品的种类和金额;全部必要的债券利息是否完整无缺;还款来源是否象清单所列明的那样足以清偿贷款。具体而言,对贷款的审核与检查包括对借款申请书的审查和对贷款项目本身的调查。前者要说明:借款的目的和用途,银行通常要在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目的是否与贷款方针的要求相符;借款的数额,银行要审查借款人的借款数额是否与实际需求相符,是否超过法定的贷款限额;借款期限;还款的方法及来源;担保的方法,银行通常愿意接受市场价格稳定、易销售的财产作为抵押品。后者的目的在于确定:该项贷款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或地区经济发展是否有利;贷款的利益;借款人的资信能力;合法人;放款规模。

2.签订贷款合同。如果银行信贷部门对借款人和贷款项目本身审查合格,则依双方协商内容最终将订立法律文本,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书也将是未来有关纠纷和贷款具体执行的法律依据。这一合同将包括:①贷款总则,总则中规定贷款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贷款的基本要素;②贷款条件,银行为了保证贷款能够安全收回,对贷款企业的资金运用、生产管理、投资方向、投资数额等生产条件;③担保品的选择;④财务报告,为了准确掌握借款方的财务状况和贷款的使用情况,银行在贷款合同中通常要求借款企业在使用贷款期间,提供各种与贷款有关的财务报告和统计资料;⑤违约条款,主要是解决拖欠贷款或破产时的债务清偿问题;⑥还款方法,银行可能要求借款人一次全部还清贷款,也可能同意分期摊还。

3.放款的偿还。本环节涉及的结果有按期、提前、延期偿还和无力清偿四种状况。后二者将涉及到银行对借款者资信的评价和利息惩罚等问题,前二者可能会有相应的奖励措施。

4.有问题贷款的催收和注销。主要是涉及上述的后二种情况,银行应该采取补救措施。情况不良征兆的显现,要依靠银行对有关报警信号的敏感反应能力和既定应急方案,这些报警信号诸如:收到财务报表、支付报表或其他文件时间的不正常推延;来自其他金融机构有关借款者的意外贷款需要;借款者态度的变化(即:拒绝回电话或经常不在办公室);当地经营环境的变化(即大企业关门或加入新的竞争者);借款者的不负责行为(即旷工或过度的酗酒);透支额增加;借款者的企业发生罢工或其他停工事件;违法行为被揭发;对借款者的意外判决(即侵权赔偿或税款留置)。银行贷款管理者一旦发现这种潜在的违约风险,必须尽快采取行动使损失最小,任何拖延都会使损失增加。处理逾期账户总的原则是:争取借款人的最佳合作,抢先接管抵押品,主动与借款人合作使贷款得以偿还。对于确认无法回收的贷款应提留呆账准备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催收的停止。需要强调的是,尽管贷款政策和程序规定了有关银行贷款业务的明确做法,但过分僵化的刚性规定将不利于员工创造力的发挥。因此,银行应该鼓励有关员工对贷款业务的积极参与,具体贷款政策和程序也应在保持稳定性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正,尤其是在银行内外部环境变动多端的情况下。

三、贷款的种类

贷款种类是银行制定贷款政策时的主要考虑因素。这种划分因标准不同而有差异,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类,其一是按不同用途分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前者是为了经营企业的目的,后者主要是对个人。这类划分将在确定贷款定价时显示其作用。其二是根据贷款规定或条件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抵押贷款。

1.信用贷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放款。这种放款可使借款人在不提供任何有价物的情况下取得贷款。获得追加资本,因而信用放款是一种资本放款。由于信用放款只凭借款人的信誉,因而银行对借款人必须熟悉,并充分了解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和信誉程度。这种放款的利率较高,并且附加一定的条件。例如,要求借款人提供企业资产负债表,并说明经营情况和借款用途等,这样,银行便可以通过这种放款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控制。其种类主要有:①普通限额贷款。一些企业常常与银行订立一种非正式协议,以确定一个贷款限额,在限额内,企业可随时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②透支放款。对这种放款,银行与客户之间没有书面协议,往往凭客户与银行之间存在的默契行事,特别是对信用较好的客户,银行经常提供透支上的便利,这种便利被视为银行对客户所承担的合同之外的“附加义务”。③备用贷款承诺。是一种比较正式的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银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在合同中银行承诺在指定期限和限额内向企业提供相应贷款,企业要为银行的承诺提供费用,其费用率通常相当于限额未用部分或全部限额的0.25%-0.75%.④消费者贷款。消费者放款是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放款。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这种贷款时,要进行多方面的审查,主要包括:借款人的职业;借款人的生活收支状况;借款人的财产状况;借款人的品德。⑤票据贴现贷款。票据贴现贷款,是顾客将未到期的票据提交银行,由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而取得现款。可贴现的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期票、银行本票和汇票等。目前商业银行贴现业务已扩展到政府债券。

2.担保贷款。其产生源于:①借款企业的负债率较高,显示出其财力脆弱;②借款企业没有建立起使人满意的和稳定的收益记录;③借款企业的股本未能销售出去;④借款人是新的客户;⑤企业的经营环境恶化;⑥贷款的期限很长,等等。然而有时银行并不寻求担保,而是借款人主动提供担保,这时借款人目的通常是为了获得优惠利率待遇。根据充当担保物的不同,担保贷款又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担保品贷款。充当担保的可以是:股票和债券;保函、商品、地产、人寿保险单、汇票、本票以及其他物权凭证;第二、甚至第三抵押权,等等。由于后一类担保品一般都缺少作为合格贷款担保所必需的条件,银行一般不愿接受。担保品在未来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抵补贷款损失,往往取决于担保品的质量,银行当然要选择质量高的担保品。影响担保品质量的因素主要有:市场价格是否稳定;是否容易销售;是否易于保管;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技术是否复杂。由此看来,商品最适合于作为担保品,有价证券次之,不动产最差。按照银行对担保品取得的权利的不同,担保可以分为:①取得留置权。银行扣留债务人的财产直到他欠银行的债务还清为止。②取得质押权。其内在规定性与留置权略有不同:其中之一是,在质押方式下,受质押人(银行)在债务清偿前拥有全部占有债务人用作抵押财产的权力,在某些情况下,受质押人还有出卖该财产的权力。与留置权不同的是,质押权是一种特别赋予的所有权。③抵押。拽债务人将其拥有法定权利或衡平法权利的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债权人作为其借款的抵押品。对财产拥有衡平法权利的人,最多只能要求从这些财产中取得赔偿,而无权出售它们,因为他不是财产的所有者,银行应注意此点。在抵押方式下,受抵押人(银行)对财产有特定的权益并有出卖权,银行的抵押文件一般载有变卖担保品的明确规定。

另一种是保证书担保贷款。指由第三者出具保证书担保的放款。保证书是保证人为借款人作贷款担保与银行的签约性文件。保证书担保放款的实务操作通常比较简单,银行只要取得经保证人签字的银行拟定的标准模式保证书,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所以,保证书是银行可以接受的最简单的担保形式。由于保证人替借款人承担了实际的部分义务,因而成为这一贷款方式的特色,其权利和义务将成为贷款政策的重要内容。保证人的义务总是发生在债务到期时,即从债务到期日起保证人就负有义务,当主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或者只能清偿部分债务时,保证人必须保证全部债务得到清偿。在下列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得到解除:已付款;订立放宽贷款期限的协议;保证合约发生变更;主要合同发生变更;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改变。保证人不同,保证书的出具程序也是不同的;银行在接受时必须对股份制、合伙制、单个制公司等加以区分。保证书在银行陈述虚伪、保证人出于误解、保证人受到不正当的影响三种情况下失效。

四、贷款定价

贷款利率即贷款价格。贷款利率的确定需考虑下列因素:央行贴现率;放款期限;存贷利率;放贷利率风险;管理贷款成本;优惠利率;银企关系。其中的基础是对风险的分析,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

1.信用风险。对这种风险的分析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简称6C):①品德(Character)。指个人或企业借款者对其所欠债务是否愿意归还,一般通过考察其过去的资信情况,了解谁介绍他来借款以及通过同借款人面谈来做出谈判。②经营才干(Capacity)。主要是通过审查其财务报表,看其资金的流入流出是否正常,以及经营业绩怎样。③资本(Capital)。指借款人财务报表上的总资产总负债情况、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相抵后的净值,即借款人的财富状况。④担保品(Collateral)。指借款人用作借款担保品的质量。⑤经营环境(Condition)。指借款人在经济衰退及其他事件中的脆弱性,或说他在最糟糕的情况下的还款能力。⑥事业的连续性(Continuity)。指借款人能否在日益竞争的环境中生存与发展。此外,借款人的财务报表对银行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要注意,这些报表毕竟是反映着企业的过去,因此应用时要作信用调查,以得出正确的结论。此外,近几十年来,还发展了许多观察企业经营的方法。如1977年由阿尔曼等人提出的Z分析模型,使用了五个比率:X1为营运资金与总资产比率;X2为留成利润与总资产比率;X3为支付利息及税款前的收益与总资产比率;X4为股票的市场价与总负债值比率;X5为销售收入与总资产比率。因此:

Z=a1×X1a2×X2a3×X3a4×X4a5×X5,

(其中,Z代表企业经营状况,a为各项资产的信用权数(或系数),利用统计方法求出系数后,

Z=1.2X11.4X23.3X30.6X41.0X5,

若Z<2.675,则该企业将有很大问题;若Z≥2.675,则说明企业经营良好。

2.利率风险。目前,防止利率风险的方法,主要是采取浮动利率,风险的方法,主要是采取浮动利率,定期调整。

3.搭配不当的风险。一是利率与时间搭配不当,短借长用,形成损失。二是币种搭配不当,形成汇率风险。对国外放款,常常涉及不同货币的汇率风险。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的远期交易为抵销此种风险提供了可能。

贷款定价的目标在于确保预期收益率的实现。为此,银行贷款管理者必须考虑发放贷款的预期收入、给借款者提供资金的成本、管理和收贷费用,以及借款者的风险等级。下列简单公式可以说明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

(贷款收益-贷款费)/应摊产权成本=税前产权资本预期(目标)收益率

其中:应摊产权成本=银行全部产权资本对贷款的比率×未清偿贷款余额

若贷款收益低于目标比率,那么,该笔贷款或该类贷款将不得不重新定价。

第3篇

关键词:借新还旧;风险;产生;原因;控制

一、借新还旧风险的产生

资产质量是银行业赖以生存的生命线,资产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利润,甚至高管人员的职业生涯,“提质降比”成为了银行业发展的“硬道理”和主要目标。但是近年来,一些商业银行为压缩不良贷款,采用借新还旧的方式来规避风险。贷款借新还旧不仅成为掩盖不良贷款问题的“避风港”,而且成为不良贷款新的发生源,同时也将使部分贷款责任人因此逃脱责任追究,为银行管理带来不良影响。借新还旧如不进行严格控制和有效监管,将对银行资产质量的真实性产生巨大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分析这些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保证商业银行在日趋强烈的竞争中,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二、借新还旧存在的主要风险

第一,借新还旧往往不能真实反映贷款质量,误导上级行正确决策。对不符合借新还旧条件的客户给予借新还旧,不仅是一种变相的短期经营行为,而且掩盖了贷款的真实质量。虽然在一定时间内,从帐面上掩盖了它们的真实“身份”,但是并没有改变其真实形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该反映的没有真实反映,一方面贷款质量失真,另一方面对减值准备的计提严重减少,再一方面还将误导上级行对不良贷款处理的正确决策,从而形成新的操作风险。

第二,借新还旧会造成银行错过最佳化解不良贷款风险的时机。客户贷款到期不能按期归还,多数情况属于企业经营发生了问题,也可以说是贷款质量发生变化的前期信号。

第三,借新还旧对银行内部管理及对客户贷后管理工作都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造成不良贷款压缩考核权威性的降低,被考核人员会认为不管下多少考核任务都没什么大不了的,“实在不行,就借新还旧”,同时也容易使不良贷款压缩工作得不到真正的落实。而且很容易为客户传出“银行贷款还不了不要紧,借新还旧就行”错误理财信息,从而产生一些不利于加强贷后管理的负面影响。大量事实表明,银行对贷款客户借新还旧过多,将降低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度,甚至会降低客户的还款意愿。

第四,借新还旧补办抵押手续有一定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9条规定:“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的,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权益,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由于此规定对“恶意串通”未作进一步解释、“部分财产”到底占抵押人全部财产的多大比重也没有具体标准,客观上给法院处理纠纷留下很大空间,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的认识。而目前借新还旧中办理的补办抵押多属于事后抵押性质,抵押的效力容易出现上述争议,存在着法律风险。

三、借新还旧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第一,对借新还旧贷款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客户贷款到期不能按期归还,多数情况属于企业经营遇到困难或发生了问题,借新还旧是银行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种手段。部分客户经理认为借新还旧属于为客户办理的正常信贷业务,有的甚至为了取得较好的考核结果而对经营状况较差、现金回笼不好企业的借款也积极申报借新还旧,这种观念或是操作惯例传导给企业后,借款人也就理所当然地认为没有必要先还后贷,合同到期银行自然会办理转贷续期。

这些认识上的误区表现在信贷操作上,对属于正常周转使用贷款的优质客户实行“转期续贷”,对不属于正常周转使用贷款的不良客户则“被动转贷”,甚至有部分行以贷款借新还旧作为服务优质客户的手段,造成借新还旧贷款客户两极分化。

第二,部分行在审批尺度上未能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及总行的有关规定。人民银行规定借新还旧贷款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二要重新办理贷款手续;三是贷款抵押、担保有效;四是属于周转性贷款。有的行在人民银行规定基础上,对借新还旧贷款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将借新还旧贷款分为三类:贷款期限不匹配类、清收利息类和资产保全类,并对每一类借新还旧的对象及条件作了详细规定。

某行调查发现在借新还旧贷款审批尺度的把握上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三类借新还旧贷款的审批条件均有不同程度的放宽和变通,并且出现第四种借新还旧——其他类。在69笔期限不匹配类借新还旧贷款调查中,13笔贷款在实施借新还旧贷款前已经成为次级贷款。在26笔资产保全类借新还旧贷款中,部分贷款未实施包括保全诉讼时效、担保时效,完善抵押手续等实质性的资产保全措施,而是将部分压缩贷款本金、维持客户还贷信心等情况人为地划分为资产保全类借新还旧贷款。在调查中除该行规定的3类借新还旧贷款外,尚有65笔借新还旧贷款不能归入以上3类,列为其他类,占全部贷款笔数的39.4%,突破了原有的借新还旧贷款分类。其他类贷款借新还旧的主要原因有客户经营情况不理想,经与客户沟通同意压缩部分本金,实施逐步退出,还有部分较为优质、稳定的基本客户周转使用贷款,客户无法一次还本付息等情况。

二是部分经办行对已存在种种不良经营迹象的借款人,仍然对其贷款实施不压缩金额、不附加条件的借新还旧,有人为掩盖不良贷款之嫌。调查数据表明,该行自主审批42户贷款客户54笔贷款中,有39笔贷款为无条件借新还旧,占自主审批贷款总数的72%。

第三,以前年度信贷资产质量不高,短贷长用的现象较为严重,随着经营的逐渐规范,借新还旧条件也变得更为严格,给银行压缩不良贷款工作造成较大的压力。某省分行调研数据表明,2004年四季度到期贷款中,64%以上都要通过办理转贷来控制风险;另外存量不良贷款中大多数贷款不是通过一次或两次转贷可以回收,有的贷款已是长期转贷,至今只能勉强收息。

第四,资产风险管理机制未完全实现相互制衡,对其潜在的风险难以有效管理。主要体现在:目前有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门既作为资产五级分类的实施者,又作为资产质量的管理者甚至是被考核者,无疑这是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加大了借新还旧风险和五级分类偏离的可能性。

四、化解到期贷款借新还旧风险的主要应对措施

不良贷款是银行贷款风险的重要提示信号,银行风险管理要及时捕捉并正确使用到这一信号,而对到期贷款的借新还旧破坏了这一信号的真实性,也就是使得这一信号失去其作用,进而产生了更大的风险,因此,银行要杜绝这一现象。并根治由此产生的问题,当前除了要加大力度,认真做好不良贷款的监测外,有关部门还应在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不良贷款责任追究、不良贷款考核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切实解决不良贷款人为控制、人为作假的问题。同时,银行要建立起科学的业绩考核制度和激励制度,防止业务人员利用对到期贷款实施展期进行“注水”行为。

第一,进一步健全银行到期贷款借新还旧管理的内控机制。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实现机构间的相互制衡,一是对风险管理进行垂直管理,不受地方考核指标的约束和影响;二是对于资产五级分类的实施者和管理者不应该用压缩不良贷款的指标来考核,而应该用分类的准确性来进行考核。

第二,进一步提高新增贷款的质量,特别要重视贷款到期期限和还款期限的匹配程度。一是深入进行贷前调查,科学分析还款能力,认真测算还款期限,贷款期限尽量与还款时间匹配;二是加强贷后管理,密切关注还款资金的动态,千方百计把握好收贷时机。

第三,对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不良贷款责任追究、不良贷款考核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积极引导客户经理向需要转贷的客户灌输“回收再贷”而不是“借新还旧”的理念,营造健康的信贷文化。首先,在考核指标口径的设置上,可将不良贷款计算口径调整为五级分类口径,利用利益的牵引机制,遏制“借新还旧”贷款频繁发生的现象;其次,在贷款定价上,对借新还旧贷款要规定较高的利率水平,提高客户借新还旧的财务成本促使客户归还贷款;第三,对一般额度授信客户可规定在授信额度内经办行不能发放借新还旧贷款,授信额度内借新还旧贷款审批权上收至一级分行,提高借新还旧贷款的审批级次;第四,将借新还旧贷款记录作为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的一项重要辅指标,在计算“贷款本息按期偿还率”指标时,借新还旧贷款余额应视同当期未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数额,并且相关“管理水平”项也给予扣分;第五,加强借新还旧贷款贷后管理工作,对借新还旧贷款均应视同不良贷款来管理,要在管理频率和管理深度上狠下功夫。

第4篇

有不少学者很早就开始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进行研究,并且取得了很多值得后人借鉴的成果。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初,霍奇曼(Hodgeman,1960,1961)从银行与客户存款关系的角度来开展研究的。他认为,银行存款关系的价值将随着银行间的竞争而产生,竞争压力使得银行必须紧紧依靠资金供给者——存款人才能获得贷款收益。由于存款利率一般被严格限定,银行可以通过提供低成本贷款对忠实的存款人进行补偿,因此,银行与客户间良好的存款关系将使客户能够享受到比非存款人更优惠的贷款条件。

凯恩和麦基尔(KaneandMalkiel,1965)认为,较强的存款关系能够减少银行信贷资金的变动性,并提高银行贷款组合的单位风险回报率。更重要的是,银行通过观察存款人收支活动的私人信息,可以较其竞争对手获得某种“信息优势”,这可使银行能够为其有极稳定储蓄存款来源的最佳存款人提供低成本的银行贷款。这种策略的另一个好处是,它可以阻止其他银行的贷款竞争,因为竞争银行处于“信息逆势”,无法对相同的存款人提供同样的贷款利率。

七十年代以后,大量文献把有关信息不对称的理论引入金融中介论,认为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中介在借款人与存款人之间能够降低交易双方的不对称信息,从而使其与其它金融机构相比具有特殊的意义,因此,尽管企业必须承担附加成本,但它们仍然愿意从银行借款。

商业银行贷款能够提升银企之间的合同灵活性,减少成本,便于加强控制、建立声誉和保持信任。布特和萨克尔(BootandThakor,1994)指出,通过获取私人信息,银行可以开发广泛的关系,提高事前贷款合同的灵活性。他们建立了一个研究框架,公司可以选择与一家银行签订无限期借款合约,而不是向资本市场融资。在均衡状态下,银行提供的合同最初要求公司承担一个较高的贷款抵押率,并支付高成本的利息,但是合同同时也规定,一旦银行私下观察到公司项目成功实施之后,其对项目的利息费用及抵押要求便会大大降低。

在信贷市场中,借款人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信贷质量,而放款人并不清楚,加布里埃尔(Gabriel,2006)以西班牙1984年至2002年的银行贷款为样本,通过研究发现,在银行贷款中使用抵押品可以作为信号装置,显示借款人的信贷质量高低,这样可以有效地解决逆向选择的问题,并且,通过借款人与放款人之间反复的借贷活动,有助于在两者之间建立信誉,从而减少道德风险。同时,他还发现,银行贷款中抵押品的使用还会受到信贷市场的竞争程度、借款人的类型以及商业周期的影响。

此外,有关研究发现,在新兴市场,政治关系有助于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约翰逊和米顿(Johnsonandmitton,2003)、弗雷德(Fraser,2006)、卡瓦基亚(Kwahja,2005)、查路米尼德(Charumilind,2006)、克拉伊森斯(Claessens,2007)分别对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泰国和巴西的研究发现,有政治关系的企业更易于获得银行贷款。这些研究尽管分析了政治关系的贷款效应,但是,他们没有进一步分析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政治关系的贷款效应是否有显著差异。二、国内学者研究成果评述

国内关于贷款定价的研究较多的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总的来看,基本上是以引进、介绍和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理论与实践成果为主流,其中也有自己的创新思想,但基本上没有超越源自西方的框架。这其实也无可厚非,在金融全球化的过程中,商业贷款市场的拱形越来越,东西方融合的速度越来越快,引进和借鉴的方向并没有错,我们的学者要做的是如何在这方面走得更远,研究的更深入、更具操作性。

余明桂和潘红波(2008)从政治关系入手,采用我国1993年-2005年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民营企业为样本,以这些企业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是否是现任或前任政府官员、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来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政治关系。研究结果发现,有政治关系的企业比无政治关系的企业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和更长的贷款期限,而且,在金融发展越落后、法治水平越低和政府侵害产权越严重的地区,政治关系的这种贷款效应越显著。这些研究结果表明,在我国金融发展落后、法治水平较低和产权保护不强的制度条件下,政治关系可以作为一种替代性的非正式机制,缓解落后的制度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阻碍作用,帮助民营企业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促进企业的发展。

李晓艳(2006)通过对权威机构公布的我国贷款定价现状分析,指出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特征,并深入分析此特征的成因;通过分析国际、国内常用的贷款定价模式的优缺点,在充分考虑非利息费用的成本及借款个体信用风险差异,运用数学方法,确立了我国本外币贷款定价的因素分析模型。

陈丽霞(2002)等在分析现有贷款定价模式基础上提出“动态风险定价法”,该方法将影响贷款价格的多个因素放在同一模型中加以确认和计量。简志宏、李楚霖(2001)分析了在考虑违约风险的情形下,到期一次还款付息的信贷资产定价问题,其基本假设是借款公司违约概率由公司信用等级的转移概率矩阵和风险生水外生决定,分析表明违约风险的信贷资产价格等于零息票债券的价格乘以信贷资产的期望支付。李炳权(2002)讨论了“综合贷款定价模型”,即根据历史财务数据计算出银行信贷资金加权平均成本率(WACC),再加上商业银行的目标利润率构成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在此基础上加上平均风险补偿和平均贷款费用构成平均贷款利率,作为贷款基准利率,商业银行应该围绕贷款基准利率决定贷款的实际执行利率。

三、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已逐步从“金融分业”向“金融混业”类型开始转变,当前商业银行国际化、电子化、网络化程度越来越高,产品创新能力不断加强,银行业务的范围和种类日益多样,银行与企业之间关系的具体内涵也在不断变化更新中。近十几年来,国外学术界在银行关系理论和实证分析的研究方面都取得了不少重要的成果,一方面是把一些最新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前沿理论引入到银行关系的研究之中;另一方面,借助于统计数据和模型对银企之间的交易行为进行了大量实证研究。总之,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际上,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体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将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必将吸引愈来愈多的学者们对此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摘要】贷款定价方式与策略不仅会影响银行的赢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以及银行的资产质量与客户结构,更会直接影响着货币政策传导。本文介绍了国内外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体系的理论研究成果,并进行了简要的评述。

第5篇

在凯恩斯主义理论中货币创造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银行运行的基础,也是融资的主要来源。从目前金融制度来看,银行具有通过信贷扩张使金融支持力度提高的能力,从而增加信贷货币供给。凯恩斯主义者认为,如果没有金融部门信贷扩张所产生的货币创造,投资和经济增长是不可能的。然而,在金融支持力度提高时,又会对整体经济造成冲击,促使形成资产泡沫,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就与金融支持过度有密切的关系。三木古良一(1998)认为"泡沫经济就是资产(股票与房地产)严重偏离实体经济暴涨,然后暴跌的过程","泡沫经济的膨胀必须有大量的资金供给做支持。"房地产价格的大幅度波动会严重损害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从而对国民经济造成巨大破坏,因此房地产市场是否健康稳定地发展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几年我国政府为控制房地产市场过热,我国政府也已将房地产市场纳入了宏观调控政策的视线。所以,我们有必要对我国近年房地产金融支持程度的现状进行分析。

一近几年房地产金融支持程度的指标分析

我们把房地产金融支持年增长率、房地产金融支持额占信贷总额的比重、房地产金融支持额年增长额占信贷总额年增长额的比重作为衡量金融支持过度的指标。下面就利用这三个指标进行分析。

从表1可以看出,随着2003年起的一系列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的实行,05年房地产贷款年增长速度明显下降,不过近几年增长较快,2006年和2007年间均高于30%,说明这两年我国房地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房地产贷款总额占银行贷款总额的比重从2002年开始不断上升,但每年增幅不是很大,平均增长速度为10%左右,说明从全国来看房地产业没有出现大的波动;在2005-2007年间房地产贷款总额年增长额占银行贷款总额年增长额的比重平均值为0.28。

从表1还可以看出,2003-2007年间房地产投资年增长率基本在30%左右,说明这几年房地产投资增长较快,但与固定资产投资仍保持了比较稳定的比例关系,并没有出现严重的房地产投资饥渴现象。

注:A代表房地产贷款总额占银行贷款总额的比重;B代表房地产贷款总额年增长额占银行贷款总额年增长额的比重。数据来源:Wind资讯

在表1中房地产贷款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和置业者购房贷款,如下图所示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增长比较平稳,房地产贷款的增加主要来自于购房贷款。所以,我国的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应该多侧重于对需求方面的调整和限制。

周京奎(2004)认为日本和泰国在房地产泡沫期间一个突出的特点是,房地产金融支持力度大幅度上升,这种资金获得的便利性使社会群体投机行为迅速蔓延,导致了房地产价格偏离市场基础而持续上升。他在分析了日本和泰国房地产金融支持过度现象之后,得出了一个衡量金融支持过度的指标体系。下面我们就借助于这一指标体系评价一下我国的金融支持程度。结合表1我们可以看出,房地产金融支持评价指标中房地产贷款额占银行贷款总额的比重和房地产贷款年增长额占贷款总额年增长额的比重仍处于正常区间,说明房地产金融支持还没有达到过度的程度,但06年和07年房地产贷款年增长额占贷款总额年增长额的比重已经非常接近临界值。这与我国适时地采取了紧缩的货币政策是相符合的,并且政策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2004年,2006年和2007年的房地产贷款年增长率均高于临界值0.24,因此,房地产贷款总量应适当控制,尤其是个人购房贷款。

二、近几年房地产金融支持与房地产价格关系的实证分析

根据上表3商品房销售价格和资金来源中的数据(单位:元/平方米,其中资金来源为每平方米所占用的资金量,计算方式是:用当年的投资额除以施工面积),其中由于其它资金来源包括建筑企业垫资和预售款部分,而建筑企业垫资大部分是来自银行贷款,预售款中的大部分也是来自于银行对个人的住房消费贷款,因此实际上由表3中银行贷款项加上其它资金来源的1/2所得的新的数据才是真实的银行贷款,建立模型:

为0.003,反映变量间有很强的线性关系,回归方程显著。结论是:银行增加一个单位资金,则房价上涨6.11个单位。可见,金融系统尤其是银行贷款的资金支持是导致高房价的重要原因,因此减少银行贷款可以导致房地产价格下降,这与我国的房地产投资贷款从紧的政策是相符合的。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存款保险;保险制度;银行授信业务

一、贷款趋同现象成为银行授信业务的一个显著特点

从的情况看,金融机构授信大客户主要集中在工、农、中、建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及交通银行。贷款趋同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客户主要集中在4家国有商业银行。截至2004年9月末,上述6家银行授信大客户共有181户,评估授信额度1115.87亿元,实际贷款865.44亿元,占其各项贷款总额的52.47%,其中:4家国有商业银行支持的大客户166家,占大客户总数的91.71%;授信额度1109.27亿元,占大客户总授信额度的99.41%;贷款余额613.3亿元,占大客户贷款总余额的70.87%。二是贷款在客户、行业和地区间的集中度较高。9月末,6家行前10位客户贷款余额394.46亿元,占其各项贷款总余额的23.92%,占大客户贷款总余额的45.58%。国家开发银行大客户贷款占该行贷款余额之比达97.39%。从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电力、交通、煤炭、通讯等行业,9月末贷款余额为582.01亿元,占其各项贷款总余额的35.29%,占大客户总贷款余额的67.25%。从地区分布看,主要集中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3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9月末3个地区大客户贷款余额578.56亿元,占其各项贷款总余额的35.08%,占大客户总贷款余额的66.85%,其中:呼和浩特市的大客户最多,达40户,贷款余额370.46亿元,占大客户总贷款余额的42.81%。三是大客户多头授信现象较为普遍。在181家大客户中,有44户在2家以上银行有授信,有的甚至在5家银行有授信,多头授信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解决银行贷款趋同问题的对策

(一)转变观念,改革经营方式,走差异化发展的路子。商业银行要适应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借鉴国际通行的规则和做法,把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加强结构调整和提高业务创新能力结合起来,改变多年来重同质竞争、轻差异化发展的经营方式;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改进对客户的服务,推进银团贷款和俱乐部贷款,完善项目融资,学会风险定价;大力调整资产结构、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和收入结构,提高规避风险和培育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培育和扩大优良信贷载体,改进金融服务,促进银行信贷总量适度和结构平衡。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加强信贷营销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既要搞好对大客户的金融服务,更要重视对中小企业等弱质产业和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要加强同企业的沟通,遵循市场法则,根据客户的需求,研究开发量身定做的服务产品,培植和发展潜在客户市场,积极主动地为有市场、有效益、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企业提供正常的信贷支持,提高金融服务经济、服务消费的水平和质量。

第7篇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2002年5月首次披露的数据,截至2002年第一季度末,该行不良贷款率为18.14%。到2004年末,这一比例下降为3.92%,2005年末再降为3.84%。此外,中国银行作为与建设银行同为首批股份制改革试点银行之一,2004年共处置境内行不良贷款2539亿元,使得2004年末的不良贷款比率降到5.12%,较2003年末下降11.16%个百分点。中国工商银行2001年末不良贷款率高达29.8%,2004年之后,工商银行明显加快了不良贷款处置步伐,2005年,该行不良资产和不良贷款率分别降至2.49%和4.43%。

二、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经济学分析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经济人的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和信息的非均衡性等原因,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不良贷款的现象是不可避免的。

1.经济人的有限理性

经济学中将人的经济行为假定是“合乎理性的”。但是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就借款者的有限理性而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由于不确定因素较多,借款者将面临社会风险和经营风险,有可能出现因决策失误导致不能及时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就贷款者的有限理性而言,由于信息的非均衡性,贷款者很难确保资金配置的安全性,因此发生贷款损失是无法避免的。

2.经济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

经济学中将机会主义行为定义为“用虚假的或空洞的,也就是非真实的威胁或承诺来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由于人的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必然存在。在信贷交易发生之前,贷款风险高的借款人为了达到取得贷款的目的,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使银行的信贷资产存在潜在风险。在信贷交易发生之后,借款者从自身利益出发,将会从事从贷款者角度来看并不期望进行的高风险高收益的活动,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贷款者将面临贷款难以及时收回的潜在风险。

3.信息的非均衡性及其导致的逆向选择效应与道德风险效应

银行信贷决策中,信息大致包括:宏观方面的信息,如国家产业政策、货币政策等;微观方面的信息,如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市场开发能力、企业家素质等。根据市场各经济主体所获取信息的差异性,将信息分为均衡信息和非均衡信息两类。非均衡信息是指各市场参与主体所获得的市场信息存在某种程度的差异。

在信贷市场上,银行与企业是市场参与主体。一方是借款人即企业。作为资金的借入者和使用者,对于借入资金的“实际”投资项目(不一定是向银行所声称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有充分信息;另一方是贷款人即银行。银行只是资金的提供者,并不直接参与资金的使用,对于被借资金使用的有关信息只能通过企业或其他渠道间接了解,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不可能拥有与企业同等程度的信息。这种非均衡信息的存在使银行不可能及时准确地判断借款人的信用质量和资金偿还概率。

在非均衡信息的信贷市场上,存在利率的逆向选择效应和道德风险效应。斯蒂格利茨和韦斯认为,随着利率的提高,会出现:

(1)由于银行事先无法全面了解借款人的相关信息,便将贷款利率作为一种检测信号。更高比例的较喜欢冒风险的借款人(风险偏好型)将出来接受贷款利率的提高,而不喜欢冒风险的较安全的借款人(风险规避型)将退出申请人的队伍,这就是“逆向选择”。

(2)愿意支付较高利率的借款者将倾向于改变自己的经营项目,从事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来获取更高的利润,贷款风险也将增加,这就是“道德风险”。道德风险还会强化逆向选择效应,使银行贷款风险随贷款利率的提高而不断增大。

三、国有商业银行化解不良贷款的对策

1.加大对未剥离不良贷款的管理和处置力度

政府应培育完善的不良贷款流通市场。通过市场中介,拓宽不良贷款的信息交流渠道,寻找国内外潜在投资者、购买者和合作伙伴,鼓励私人企业和外资参与,通过采取灵活方式,如公开拍卖和暗盘投标、股本合资等,为不良贷款的处置提供足够的后续资金。

积极创新处置手段,突破原有的收贷范围,以最大限度地保全信贷资产为目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收现金、以物抵债等清收管理办法。可以将实物资产、票据、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作为偿债物,通过对抵押资产的开发、转让、租赁和拍卖变现等形式实现不良贷款的有效盘活。对于有抵押物的企业不良贷款,如果失去了现金偿还能力,应该将偿债物及时收回并尽快处理,冲抵贷款余额,防止由于抵押物损毁或贬值造成贷款损失加大。对一些停产、半停产企业,虽然银行未办理抵押手续,也应通过与企业协商或通过诉讼等手段收取企业易变现资产,用以抵偿银行贷款本息,减少贷款损失。对于有担保抵押物的不良贷款,应依法及时追索担保抵押物,进行拍卖,清收不良贷款。

2.严格控制新增贷款的质量,从根本上减少不良贷款产生的数量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希望通过贷款总量的扩大来稀释不良贷款的存量,但是要彻底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存量盘活与增量优化必须同步进行。因此在扩大贷款总量的同时,必须强调增量优化。

(1)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提高资本运营效率。①深化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产权制度是商业银行体制的基础,决定着银行的运行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必须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在国家控股的前提下改变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引入非国有投资者。实行决策权、管理权与监督权的分离,真正把国有商业银行办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现代金融企业。②建立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健全会计制度,实行统一的会计核算和稽核标准,使国内外投资者对投资对象有比较透彻的了解,减少政府(中央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与借款企业之间因信息非均衡而诱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尽快建立和完善客户信息系统,既能为贷前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又能为贷后管理提供分析数据。③优化贷款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产业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把贷款资源配置在国内亟需发展的能源、交通、电讯和主导产业上。重点扶持和发展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好的大中型企业集团;要控制贷款集中程度,大额贷款与小额贷款保持合理比例。积极创新贷款业务,继续发展个人住房、购置汽车等消费信贷,提高优质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④尽快建立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和风险预警制度。为了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不但要建立各种风险识别、风险计量和风险控制的模型和工具,开发相应的风险管理数据库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为风险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同时还须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组织、企业流程等制度平台。加强贷前、贷中和贷后的风险管理,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贷款决策控制制度。依据风险度高低决定贷款金额大小、利率高低和期限长短。认真做好贷前调查,提高贷前决策水平。充分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按照“5W”原则即贷给谁(who)、为什么贷款(why)、用什么做担保(what)、什么时间能够归还(when)、如何归还(how),认真审核确认后再给予贷款,尽可能减少决策风险。推广担保抵押贷款,完善贷款抵押制度和担保手续。担保抵押贷款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通行的一种贷款制度,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应提供担保,银行应对贷款人及担保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的权属和价值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资信良好、有偿还能力时才给予贷款,这是减少贷款风险的有效方法之一。在资金贷出后作为债权人的银行要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注意搜集资金运营信息,对企业的重大财务活动加强监督,及时准确地掌握资金流向以及资金使用质量的信息,通过监督和分析及时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信贷资金继续恶化。健全信贷资产风险预警机制,完善风险管理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评估决策等工作,一旦贷款进入预警范围内,则立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化解信贷风险发生,这是提高信贷资金质量,加强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

(2)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①转换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银行信贷行为的干预,增强国有银行的独立性。政府要提供完善的政策支持和法律支持,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充实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增强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根据经济发展的要求,要及时修改有关国有企业流动资金的管理办法,对自有流动资金不足30%的新建企业,应禁止发放贷款。②强化外部约束,加强银监会对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的监督管理。一方面,监督部门要遵循国际金融监管原则,完善监管体系,改进监管手段,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加强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外部监管。另一方面,要加大金融执法力度,强化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的稽核检查,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信息收集系统和风险预警系统等技术支持,建立对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信贷业务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稽核检查制度。只有加强对国有银行信贷行为的监管力度,才能提高信贷质量,有效控制不良贷款的增长率。

参考文献:

[1]苏利任建国: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风险化解[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31~33

[2]黄韵秋: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研究[J].云南财贸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68~69

第8篇

【论文摘要】针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问题贷款,本文对现状和成因进行了分析,进而从实际出发,站在商业银行的角度提出一系列控制和管理策略。

随着我国银行业逐渐对外开放,商业银行的问题贷款越来越受人们关注。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问题贷款数额巨大,已成为银行业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隐患。

一、什么是问题贷款

所谓问题贷款就是通常所说的不良贷款,是指债务人不能或有迹象表明债务人不能按贷款协议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具体而言,问题贷款就是银行贷款五级分类中的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次级类是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依靠其正常的经营收入无法保证其足额偿还本息。可疑类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业、也肯定会造成一部分损失。损失类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措施和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任然无法收回,或者只能收回及少部分。

二、我国商业银行问题贷款的现状

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的主要银行, 80%以上的问题贷款来自于国有商业银行。

如图所示(2003年底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问题贷款情况表。单位:亿美元):其中最多的是中国工商银行876亿美元占贷款比重的21. 5%。占当年gdp的6. 2%,最少的是中国建设银行,但问题贷款也达到235亿美元。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合计2334亿美元,占贷款比例的20. 4%,占03年gdp的16. 5%。

近年来虽然问题贷款余额和问题贷款率出现“双降”,但数额仍然巨大。根据cbrc(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数据,截止2007年12月底,银行未清偿问题贷款达到12684. 2亿元,占全部贷款比例1.67%,占07年gdp比例5.14% (07年gdp为246619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未清偿问题贷款达到11149. 5亿元,占银行未清偿问题贷款比例87.90%,而且还不包括各家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债权。

三、问题贷款的成因

商业银行问题贷款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经营管理和操作风险。

1.市场风险是问题贷款产生的外部原因。这里所说的市场风险是指宏观经济大环境中某些因素变化引起的不确定性,特别是经济运行周期、财政货币政策和政府的过度干预的影响。

1. 1经济周期的影响。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认为,由于受技术进步的影响,任何一种经济形式都会呈现出周期性,在经济繁荣和萧条之间波动。银行的问题贷款也存在这样的规律,经济萧条时期,借款人获利能力普遍下降,预期收入往往不能实现,容易出现财务困难,问题贷款产生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反之,在经济繁荣时期问题贷款产生的可能性就比较小。

1. 2财政货币政策的影响。当政府采取宽松的财政货币政策时,社会需求增加,企业的产品容易销售出去,出现问题贷款可能性比较低;反之,当政府采取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时,出现问题贷款可能性就比较高。

1. 3政府过度干预。政府干预经济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政府过度参于经济活动。二是政府以间接融资为主,使银行成

为“准政府机构”。通常政府按照既定的产业政策,指令银行对企业进行贷款支持,根本不考虑银行本身的效益和安全,这就为问题贷款埋下了隐患。

2.信用风险是问题贷款产生的主要原因。信用风险就是债务人未来不能还本付息的可能性。借款人风险和担保风险是最主要的信用风险。

2. 1借款人风险。借款人未来能否盈利或取得收入直接关系到贷款能否按时偿还。但借款人未来的盈利和收入受多种因素影响,往往是不确定的。

2. 2担保风险。担保风险就是当借款人无力偿还时,担保方也不能偿还,或不具备担保资格的不确定性。这也是银行贷款不能按时、足额收回的重要原因。

3.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和信贷操作风险。这也是问题贷款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3. 1银行经营管理问题。一是银行的信贷体制问题,许多项目虽然集体审批,担责任不够明确,出了问题责任不清。二是贷款决策缺乏科学的信息咨询系统,通常是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静态分析多,动态分析少;立足区域性分析多,站在全局性分析少。

3. 2信贷操作风险。具体而言,就是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信贷政策和操作规程发放贷款;对到期贷款催收不力;对担保缺乏有效的控制;对单一客户或特定行业贷款过于集中;贷款期限不合理等等。

四、问题贷款的控制和管理策略

1.拒绝策略。贷款决策时,运用风险测度模型对风险进行预测,并计算出违约概率,主动放弃或拒绝可能引起风险损失的方案。

2.回避策略。在对借款人和借款方案进行选择时,应做到“趋利避害”:一是在可供选择的多种方案面前,选择风险小的方案。二是改变银行资产信贷结构,使资产结构短期化。三是向盈利好和信誉高的企业和客户倾斜。

3.分散策略。一是组成银团,共同承担一项贷款义务,分散风险。二是调整贷款风险比例和期限结构,使其与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4.证券化策略。将质量相对较好的问题贷款从整个不良贷款中分离出来,发行以预期资产处置收入作为担保的证券,使银行预先取得不良贷款的处置收入。

5.诉讼策略。如果贷款没有担保或清算抵押品后仍不足还款,银行可以对借款人或担保人提起上诉,请求法庭判决。

参考文献:

[1]顾晓安、户蕾:《问题贷款——成因、识别、鉴定》,立信会计出版社。

第9篇

关键词:搭桥贷款;债务融资工具;监管

2010年5月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下发通知明确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企业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股票以及股权转让等提供搭桥贷款。市场对于“错杀”债务融资工具搭桥贷款反响强烈,现阶段叫停银行债务融资工具搭桥贷款业务弊大于利,建议短期内应规范而非严禁债务融资工具搭桥贷款业务,中长期应加快完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体系。

一、收紧搭桥贷款业务的背景是监管层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全线严控职称论文

(一)放行搭桥贷款业务是“保增长”政策导向下的监管支持政策

2009年1月,银监会出台了《关于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09]3号),在十个方面调整了有关监管规定,其中明确提出“对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项目业主信誉良好、相关政府部门已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或已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的项目,在项目资本金能按期按比例到位、各类风险可控及贷款回收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一定额度内向非生产性项目发起人或股东发放搭桥贷款。”

(二)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成为搭桥贷款业务最主要的融资主体

搭桥贷款投向限定为“非生产性”领域,表明它不能用于一般企业的生产性投资扩张,只能投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而该领域主导者多为地方政府。借款主体限定为“项目发起人或股东”,而非项目公司,恰恰适用于政府融资平台融资。因此,政府融资平台成为搭桥贷款放行一年多来的主要投向。

(三)叫停资本金搭桥贷款意在控制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

国家4万亿投资计划启动后,国内项目投融资需求集中释放,但与此同时,国家开发银行商业化改革后政策性的软贷款业务被禁止,项目资本金短缺问题日益突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搭桥贷款方式解决资本金缺口、满足贷款条件成为常见作法,这变相提高了政府融资平台项目的杠杆率,削弱了资本金对投资者的风险约束,滋长了地方政府投资冲动。2010年5月末,银监会印发了《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搭桥贷款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3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行不得发放项目资本金搭桥贷款以及财政性质资金搭桥贷款,对2009年初出台的十项信贷监管政策进行修正,体现出严格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监管的政策意图。

(四)一并叫停债务融资工具搭桥贷款业务令市场颇感意外

《通知》对于禁止性搭桥贷款业务的口径并没有沿用当初十项信贷监管调整政策的标准,除禁止发放资本金搭桥贷款以及财政性质资金搭桥贷款外,还将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搭桥贷款业务也一并纳入严禁范畴,出乎市场各方预料。

二、债务融资工具搭桥贷款存在客观需求,潜在规模可观

(一)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提供搭桥贷款是国内银行业通行作法

发行人在两期债务融资工具之间为避免资金链骤然收紧普遍存在过渡性融资需求[1]。以北京地区为例,据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初步统计,2010年上半年辖内中资银行共发放搭桥贷款220.3亿元,其中发放债务融资工具搭桥贷款46亿元。同期北京地区企业累计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融资3396亿元,占同期全国发行量的53%。从账面上看,相对于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规模,辖内银行债务融资工具搭桥贷款规模较小。

(二)银行潜在或变相债务融资工具搭桥贷款规模可观

银行承销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业务一般由总行投资银行部门统一负责相关工作,而搭桥贷款授信承诺一旦付诸实施则大多会落在发行人所在地分行,出于监管要求等方面的考虑,此类授信承诺一般不会直接在募集说明书等发债文件中体现。之所以目前账面显示债务融资工具搭桥贷款规模相对较小,主要是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近年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境整体状况良好。近年来银行间市场流动性整体充裕,短期融资券年均保持34%的增长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境相对宽松,顺畅滚动发行保障了发行主体资金循环平稳,搭桥贷款需求相对较弱。二是中期票据搭桥贷款需求将集中在2011年以后陆续体现。中期票据自2008年4月推出以来累计已发行1.1万亿元,由于其融资期限为3-5年,因此上述债务工具最早也要到2011年4月到期,相关搭桥贷款需求目前并未显现。

三、叫停债务融资工具搭桥贷款会对市场产生多方面影响

从积极方面看,叫停债务融资工具搭桥贷款有利于在直接融资市场与间接融资市场之间建立“防火墙”,避免以银行信用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提供隐性担保,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受托支付”等信贷管理新规要求。但与此同时,叫停债务融资工具搭桥贷款对于金融市场各主体以及金融市场本身发展产生的影响与制约也不容忽视。

(一)影响金融市场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一是有悖于国际惯例。搭桥贷款或过桥贷款是国际金融市场常见的金融工具,多用于拟上市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企业兼并、重组中的短期融资以及使用债务融资工具过程中的过渡性融资安排等,一般由具备混业经营能力的投资银行提供。国内券商等投资银行类机构没有搭桥贷款业务资质,无法向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发行人提供流动性支持,因此由银行承担了这一职能,成为促进债务融资工具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2]。二是可能降低市场活跃度和创新力。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6月末,我国债务融资工具累计发行额已达3.2万亿元,在活跃金融市场、推动金融创新、优化融资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在缺乏流动性支持的情况下活跃度和创新力难免受到挫伤。三是将加大债券市场投资风险。突然叫停债务融资工具搭桥贷款可能给部分发行人到期兑付债券带来资金困扰,如果不能及时借助其他有效渠道缓解短期流动性紧张局面,部分发行人可能会陷入无法按时兑付到期债券的境地。四是将降低相关机构参与热情。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可以用来偿还银行贷款,但银行贷款不能用于偿还到期债券,以强制性政策切断资金循环可能削弱各市场主体对于市场公平的认同感。

(二)对银行业务经营将产生多方面影响

一是限制银行信贷业务发展。商业银行反映债务融资工具搭桥贷款业务属于常规性低风险信贷业务,具有单笔业务金额大、融资期限短、收益水平高的特点,叫停相关搭桥贷款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银行优质信贷业务发展,同时也增加了银行维持客户关系的难度。二是制约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增长。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手续费收入是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据建设银行2009年年报披露,2009年该行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收入6.7亿元,同比增长1.9倍。

叫停搭桥贷款将增加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难度,有可能导致发行人因成本增加而放弃滚动发行,从而减少银行债券承销业务收入。三是影响银行负债业务发展。禁放搭桥贷款将使得企业自有资金大量用于偿付或备付到期债券、票据,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存款流动性,限制了企业资金结算等相关业务发展。四是影响银行金融资产配置。禁放债务融资工具搭桥贷款可能削弱企业发债积极性,进而致使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规模受限,银行证券投资领域缩小。据工商银行2009年年报披露,2009年该行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投资余额约占其证券投资总额的15%。

(三)对发行人影响更为突出

一是影响投融资计划。据银行反映,叫停债务融资工具搭桥贷款后将促使发行人不得不调整发行或续发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计划,部分有上市发行股票计划或股权并购计划的企业也因搭桥贷款业务暂停放缓了资产清理整合进度。二是增加财务成本。现金流并不充裕的发行人或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较大的发行人,由于无法通过搭桥贷款来获得短期流动性支持,发行人需要在兑付前提前做好资金安排,通过事先储备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渠道来筹集本息兑付资金,相应缩减了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期,由此将在一定程度增加发行人的财务成本,同时也对发行人提出更高的财务管理水平要求。三是增大债券续发难度。由于发行人无法通过搭桥贷款来获得短期流动性支持,同时也丧失了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隐形担保,债务融资工具到期续发将会面临更多困难。

四、政策建议

一是短期内应规范而非严禁债务融资工具搭桥贷款业务。在当前国内金融市场体系下,禁止银行发放债务融资工具搭桥贷款将致使该类业务完全丧失生存空间,不符合我国金融市场客观发展实际,并可能会导致部分银行绕过政策限制变相为发行人提供阶段性融资。同时,对于中小企业集合债等债务融资工具,更需要银行提供及时、稳妥、安全的过渡性融资安排,以推动创新性业务发展。因此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符合客观实际的作法应是对银行债务融资工具搭桥贷款的期限、投向、抵质押担保等方面进行明确规范,而非采取“一刀切”的禁止性规定。二是中长期应加快完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体系。明确债务融资工具各市场主体功能定位,探索创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流动性支持产品和支持机构,避免发行人对于银行等承销商的隐形担保依赖。规范发展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信用评级机构,健全买方信用评级机制,探索双评级及再评级模式。三是应做好金融市场管理政策与银行监管政策的沟通协调。央行和银行监管部门应妥善安排重大监管政策出台时机、实施力度以及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运行的影响,提高金融管理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第10篇

一、现代商业银行贷款理论变迁

由于美国银行业和金融制度在国际金融体系中无以伦比的地位和威望,研究其贷款理论演变将成为一种可靠的依托,这种演变经历了:

1.实票论和商业贷款理论。在历史上,美国的贷款实践仿效了英国银行业的模式。英国的理论被称为“实票论”,而其美国的变体则被称为“商业贷款理论”。这两种理论都认为贷款是资金的主要来源,并认为需要有资金的流动性,以应付预料不到的提款需要。因此,最好是只发放短期贷款,因为贷款理论认为,长期投资的资金应来自长期资源,如留存收益,发行新的股票以及长期债券。“商业贷款理论”的缺点在于:第一,这一理论并不适用于整个银行业务系统――虽然它可能适用于个别银行,以库存货物作低押发放一笔贷款,借款人只有把货物出售后才能清偿贷款。其二,如果借款人找不到买主,这位顾客也会借一笔款去完成这笔交易。这样,虽然个别银行可能预期贷款到期通常会增加银行的资金流动性,而对于整个银行系统来说,则未必如此。再次,整个银行系统的脆弱性,在长时间中,可能影响个别银行的资金流动性。

2.转换论。1918年,产生了H.G.莫尔顿的“转换论”,这一理论认为,把可用资金(存款)的一部分投放于二级市场的贷款与证券,可以满足银行资金流动性的需要。流动性的需要增大时,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这些资产(包括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美国短期国库券等)。转换理论的实际应用,增加了新流动性来源,并证明银行可以发放较长期的贷款,这样就延长了各种贷款的平均期限。但是,“转换论”也同样具有“商业贷款理论”的那种局限性,此外,贷款平均期限的延长会增加银行的全面流动性风险。

3.预期收益理论。1949年,赫伯特·V·普罗克提出了“贷款流动性的预期收益理论”。根据这一理论,稳定的贷款必须有适当的归还日期表,这个日期表以借款的预期收益或现金收入为依据。这一理论与先前的一些理论是一致的,但增加了宽广度。“实票论”认为银行应满足工商业的借款需要,“转换论”认为,如果银行的投资是高质量的,那么贷款的期限并不影响它的安全性。“预期收益理论”认为,稳定的贷款应该建立在现实的归还期限与贷款的证券担保的基础上。这样,联邦储备体系就成为资金流动性的最后来源保障了。

二、现代商业银行贷款政策和程序

(一)贷款政策。

制定贷款的重要性在于为银行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提供适当的信用标准,使之遵守各项法规,保证贷款决策一致性,向顾客和公众披露银行现行信贷策略的有关信息等,最终控制和调整银行贷款的的规模和结构,实现经营目标。制定适宜的贷款政策,银行需权衡以下因素:①银行经济的战略目标。贷款政策文件通常以一般性说明开始阐述银行的目标,以及贷款政策如何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②放款的三大原则。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大原则是最基本的因素。③资本状况。银行的资本起着保护存款账户资金的缓冲作用,资本的规模与存款的关系影响着银行能够承担风险的程度。自有资本占资产总额比例较大的银行,才能承做期限较长、风险较大的放款。④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某一时期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紧缩和放松,直接影响到银行放款利率的高低,必然对银行的信贷规模起到抑制和促进作用。⑤存款的稳定性。存款是放款的基础,存款量的变化直接影响放款的规模。⑥服务地区的经济条件。稳定的经济环境要比受季节性、周期性波动影响的经济环境更利于银行采取积极和宽松的信贷方针。

根据以上考虑,一个典型的商业银行制定的贷款政策应对以下内容作出说明:①有关借款和借款人说明。没有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就不能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书面贷款政策应该列出估计借款者及时归还贷款的意愿和能力所需的文件。完整的贷款记录应包括以下项目:借款者个人品格、借款用途等,核心档案还应收藏与借款者的通信、电话会谈记录、现场走访的详细报告和有关借款者的广告和报刊剪辑。为容纳与日俱增的记录卷册和有关文件处理问题,许多银行已经或正在转向记录档案电子计算机化。②贷款种类。贷款政策应当包括关于适当与不适当贷款的简要说明,应该拒绝不适当贷款,这些贷款通常带有某些投机因素。商业银行应当对贷款类别进行定期检查,因为贷款的分类受经济周期变动影响较大。③合格的抵押品。贷款政策应规定可充作抵押的各种抵押品及其额度。例如:以一批应收账款作抵押的贷款,其金额不得超过九十天期以上的应收账款的70%;以国家注册的法团债券、市政债券和美国政府债券作抵押的贷款,其金额不得超过市场价格的65%;负债不应超过原材料和制成品成本的60%。④对贷款集中化的限制。稳健的银行经营实践要求贷款政策对贷款种类、行为和地域的集中化方面作出某些限制,以减少整个资金运用的风险。⑤信贷额度。正式贷款政策应区分信贷最高限额、指导性限额(或内部掌握限额)、贷款承担额和循环贷款协议之间的关系。⑥需集体磋商的例外情况。具有同等能力的信贷主管人员。面临一系列相同的环境,可能会做出不同的信贷决策。贷款政策文件不可能为处理所有此类问题都订立规则,但它应该包括某些一般性准则。遇到这种情况,通常的做法是,同有关部门磋商后才做决定。这些例外的情况包括:对原来没有往来关系客户的贷款;收购、兼并贷款;对新业务的贷款;本区域外贷款;对新业务的贷款;本区域外贷款;以价格跌落、不适销或不上市的股票作抵押的贷款;新业务的贷款,等等。⑦贷款定价。

此外,贷款政策最后文本中还应包括以下内容:①银行经营目标的说明;②贷款权力归属部门及组织原则;③银行现有业务的地域限制;④有关法律的考虑;⑤借款人的贷款承诺、清偿和业务量规模。

(二)贷款程序。

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将遵循既定的程序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贷款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使贷款政策是得到最恰当的执行。贷款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贷款的审核与检查。这主要由贷款权力归属部门负责执行,目的在于保持贷款政策执行的客观性,其标准在于:确定贷款是否符合管理方针和法令规定;批准贷款的主管人员是否按照银行贷款政策办事;信贷档案是否齐全;贷款申请书是否说明抵押品的种类和金额;全部必要的债券利息是否完整无缺;还款来源是否象清单所列明的那样足以清偿贷款。具体而言,对贷款的审核与检查包括对借款申请书的审查和对贷款项目本身的调查。前者要说明:借款的目的和用途,银行通常要在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目的是否与贷款方针的要求相符;借款的数额,银行要审查借款人的借款数额是否与实际需求相符,是否超过法定的贷款限额;借款期限;还款的方法及来源;担保的方法,银行通常愿意接受市场价格稳定、易销售的财产作为抵押品。后者的目的在于确定:该项贷款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或地区经济发展是否有利;贷款的利益;借款人的资信能力;合法人;放款规模。

2.签订贷款合同。如果银行信贷部门对借款人和贷款项目本身审查合格,则依双方协商内容最终将订立法律文本,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书也将是未来有关纠纷和贷款具体执行的法律依据。这一合同将包括:①贷款总则,总则中规定贷款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贷款的基本要素;②贷款条件,银行为了保证贷款能够安全收回,对贷款企业的资金运用、生产管理、投资方向、投资数额等生产条件;③担保品的选择;④财务报告,为了准确掌握借款方的财务状况和贷款的使用情况,银行在贷款合同中通常要求借款企业在使用贷款期间,提供各种与贷款有关的财务报告和统计资料;⑤违约条款,主要是解决拖欠贷款或破产时的债务清偿问题;⑥还款方法,银行可能要求借款人一次全部还清贷款,也可能同意分期摊还。

3.放款的偿还。本环节涉及的结果有按期、提前、延期偿还和无力清偿四种状况。后二者将涉及到银行对借款者资信的评价和利息惩罚等问题,前二者可能会有相应的奖励措施。

4.有问题贷款的催收和注销。主要是涉及上述的后二种情况,银行应该采取补救措施。情况不良征兆的显现,要依靠银行对有关报警信号的敏感反应能力和既定应急方案,这些报警信号诸如:收到财务报表、支付报表或其他文件时间的不正常推延;来自其他金融机构有关借款者的意外贷款需要;借款者态度的变化(即:拒绝回电话或经常不在办公室);当地经营环境的变化(即大企业关门或加入新的竞争者);借款者的不负责行为(即旷工或过度的酗酒);透支额增加;借款者的企业发生罢工或其他停工事件;违法行为被揭发;对借款者的意外判决(即侵权赔偿或税款留置)。银行贷款管理者一旦发现这种潜在的违约风险,必须尽快采取行动使损失最小,任何拖延都会使损失增加。处理逾期账户总的原则是:争取借款人的最佳合作,抢先接管抵押品,主动与借款人合作使贷款得以偿还。对于确认无法回收的贷款应提留呆账准备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催收的停止。需要强调的是,尽管贷款政策和程序规定了有关银行贷款业务的明确做法,但过分僵化的刚性规定将不利于员工创造力的发挥。因此,银行应该鼓励有关员工对贷款业务的积极参与,具体贷款政策和程序也应在保持稳定性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正,尤其是在银行内外部环境变动多端的情况下。

三、贷款的种类

贷款种类是银行制定贷款政策时的主要考虑因素。这种划分因标准不同而有差异,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类,其一是按不同用途分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前者是为了经营企业的目的,后者主要是对个人。这类划分将在确定贷款定价时显示其作用。其二是根据贷款规定或条件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抵押贷款。

1.信用贷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放款。这种放款可使借款人在不提供任何有价物的情况下取得贷款。获得追加资本,因而信用放款是一种资本放款。由于信用放款只凭借款人的信誉,因而银行对借款人必须熟悉,并充分了解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和信誉程度。这种放款的利率较高,并且附加一定的条件。例如,要求借款人提供企业资产负债表,并说明经营情况和借款用途等,这样,银行便可以通过这种放款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控制。其种类主要有:①普通限额贷款。一些企业常常与银行订立一种非正式协议,以确定一个贷款限额,在限额内,企业可随时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②透支放款。对这种放款,银行与客户之间没有书面协议,往往凭客户与银行之间存在的默契行事,特别是对信用较好的客户,银行经常提供透支上的便利,这种便利被视为银行对客户所承担的合同之外的“附加义务”。③备用贷款承诺。是一种比较正式的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银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在合同中银行承诺在指定期限和限额内向企业提供相应贷款,企业要为银行的承诺提供费用,其费用率通常相当于限额未用部分或全部限额的0.25%-0.75%。④消费者贷款。消费者放款是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放款。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这种贷款时,要进行多方面的审查,主要包括:借款人的职业;借款人的生活收支状况;借款人的财产状况;借款人的品德。⑤票据贴现贷款。票据贴现贷款,是顾客将未到期的票据提交银行,由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而取得现款。可贴现的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期票、银行本票和汇票等。目前商业银行贴现业务已扩展到政府债券。

2.担保贷款。其产生源于:①借款企业的负债率较高,显示出其财力脆弱;②借款企业没有建立起使人满意的和稳定的收益记录;③借款企业的股本未能销售出去;④借款人是新的客户;⑤企业的经营环境恶化;⑥贷款的期限很长,等等。然而有时银行并不寻求担保,而是借款人主动提供担保,这时借款人目的通常是为了获得优惠利率待遇。根据充当担保物的不同,担保贷款又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担保品贷款。充当担保的可以是:股票和债券;保函、商品、地产、人寿保险单、汇票、本票以及其他物权凭证;第二、甚至第三抵押权,等等。由于后一类担保品一般都缺少作为合格贷款担保所必需的条件,银行一般不愿接受。担保品在未来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抵补贷款损失,往往取决于担保品的质量,银行当然要选择质量高的担保品。影响担保品质量的因素主要有:市场价格是否稳定;是否容易销售;是否易于保管;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技术是否复杂。由此看来,商品最适合于作为担保品,有价证券次之,不动产最差。按照银行对担保品取得的权利的不同,担保可以分为:①取得留置权。银行扣留债务人的财产直到他欠银行的债务还清为止。②取得质押权。其内在规定性与留置权略有不同:其中之一是,在质押方式下,受质押人(银行)在债务清偿前拥有全部占有债务人用作抵押财产的权力,在某些情况下,受质押人还有出卖该财产的权力。与留置权不同的是,质押权是一种特别赋予的所有权。③抵押。拽债务人将其拥有法定权利或衡平法权利的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债权人作为其借款的抵押品。对财产拥有衡平法权利的人,最多只能要求从这些财产中取得赔偿,而无权出售它们,因为他不是财产的所有者,银行应注意此点。在抵押方式下,受抵押人(银行)对财产有特定的权益并有出卖权,银行的抵押文件一般载有变卖担保品的明确规定。

另一种是保证书担保贷款。指由第三者出具保证书担保的放款。保证书是保证人为借款人作贷款担保与银行的签约性文件。保证书担保放款的实务操作通常比较简单,银行只要取得经保证人签字的银行拟定的标准模式保证书,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所以,保证书是银行可以接受的最简单的担保形式。由于保证人替借款人承担了实际的部分义务,因而成为这一贷款方式的特色,其权利和义务将成为贷款政策的重要内容。保证人的义务总是发生在债务到期时,即从债务到期日起保证人就负有义务,当主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或者只能清偿部分债务时,保证人必须保证全部债务得到清偿。在下列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得到解除:已付款;订立放宽贷款期限的协议;保证合约发生变更;主要合同发生变更;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改变。保证人不同,保证书的出具程序也是不同的;银行在接受时必须对股份制、合伙制、单个制公司等加以区分。保证书在银行陈述虚伪、保证人出于误解、保证人受到不正当的影响三种情况下失效。

四、贷款定价

贷款利率即贷款价格。贷款利率的确定需考虑下列因素:央行贴现率;放款期限;存贷利率;放贷利率风险;管理贷款成本;优惠利率;银企关系。其中的基础是对风险的分析,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

1.信用风险。对这种风险的分析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简称6C):①品德(Character)。指个人或企业借款者对其所欠债务是否愿意归还,一般通过考察其过去的资信情况,了解谁介绍他来借款以及通过同借款人面谈来做出谈判。②经营才干(Capacity)。主要是通过审查其财务报表,看其资金的流入流出是否正常,以及经营业绩怎样。③资本(Capital)。指借款人财务报表上的总资产总负债情况、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相抵后的净值,即借款人的财富状况。④担保品(Collateral)。指借款人用作借款担保品的质量。⑤经营环境(Condition)。指借款人在经济衰退及其他事件中的脆弱性,或说他在最糟糕的情况下的还款能力。⑥事业的连续性(Continuity)。指借款人能否在日益竞争的环境中生存与发展。此外,借款人的财务报表对银行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要注意,这些报表毕竟是反映着企业的过去,因此应用时要作信用调查,以得出正确的结论。此外,近几十年来,还发展了许多观察企业经营的方法。如1977年由阿尔曼等人提出的Z分析模型,使用了五个比率:X1为营运资金与总资产比率;X2为留成利润与总资产比率;X3为支付利息及税款前的收益与总资产比率;X4为股票的市场价与总负债值比率;X5为销售收入与总资产比率。因此:

Z=a1×X1+a2×X2+a3×X3+a4×X4+a5×X5,

(其中,Z代表企业经营状况,a为各项资产的信用权数(或系数),利用统计方法求出系数后,

Z=1.2X1+1.4X2+3.3X3+0.6X4+1.0X5,

若Z<2.675,则该企业将有很大问题;若Z≥2.675,则说明企业经营良好。

2.利率风险。目前,防止利率风险的方法,主要是采取浮动利率,风险的方法,主要是采取浮动利率,定期调整。

3.搭配不当的风险。一是利率与时间搭配不当,短借长用,形成损失。二是币种搭配不当,形成汇率风险。对国外放款,常常涉及不同货币的汇率风险。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的远期交易为抵销此种风险提供了可能。

贷款定价的目标在于确保预期收益率的实现。为此,银行贷款管理者必须考虑发放贷款的预期收入、给借款者提供资金的成本、管理和收贷费用,以及借款者的风险等级。下列简单公式可以说明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

(贷款收益-贷款费)/应摊产权成本=税前产权资本预期(目标)收益率

其中:应摊产权成本=银行全部产权资本对贷款的比率×未清偿贷款余额

若贷款收益低于目标比率,那么,该笔贷款或该类贷款将不得不重新定价。

第11篇

1.认为政府角色定位和企业产权结构不合理是造成银行不良贷款问题的重要原因。

地方政府从发展地方经济、保持社会稳定出发,在规范性融资来源无法满足需要时,会倾向于千预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强制银行给一些效益不好或濒于破产的企业贷款。在权—利—资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对经济决策失误不承担任何经济贵任,由此给银行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由于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还没有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在企业产权结构不合理、企业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银行贷款被看成是国家对企业的财政拨款和无偿援助,银行对企业的贷款也就成了不良贷款。

2.认为银行自身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

由于现有的国有商业银行存在所有权缺位,决定了银行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银行企业缺乏有效的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国有商业银行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信贷资产管理体系,主要表现在缺乏一个健全的信贷预警系统,对短款长用防范不足;缺乏健全的银行内部信贷管理体制,信贷责任划分不清,信贷手续不规范;缺乏信贷风险动态监控机制,对贷款的企业经营现状不了解;缺乏不良贷款的风险转化机制和不良贷款的补偿机制。更为主要的是银行系统缺乏动态的竞争机制和系统的创新机制,不利于银行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去解决不良贷款间题。

3.经济运行中的信用道德文化建设滞后,也是导致不良贷款发生的重要因素。

金融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就是社会的信用道德环境,从银行业的信贷资金运动规律中,我们也可以清楚看出,信贷资金的贷出和归流,除了银行自身的营运管理外,贷款受益人的信用道德行为,也是决定贷款资金能否归流的关键性因素。这年来我们的信用道德环境的确是存在着很大的问题,造假现象、恶意违约甚至骗贷等现象层出不穷。

例如,一些企业惯于造假账,银行难以掌握其真实的历史数据,使得银行的信贷项目可行性评估十分困难,银行与企业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影响贷款决策的准确性;有时银行刚刚对企业发放了贷款,企业就重组,或产业政策发生了变化,导致贷款发生风险;还有,就是客户多头开户、多头贷款,其存款随时搬家,致使金融机构之间盲目无序竞争,甚至一些银行对所谓的优良客户又不敢去严格管理、严格审查其经营财务状况,生怕它跑了,结果一些大企业集团因经营不善倒闭,导致大量贷款变成呆帐。“蓝田股份”即是一个典型案例,曾有十家金融机构争相为其贷款;中介服务机构,良芳不齐,鱼目混杂,帮助造假,甚至有些中介机构本身就是造假者,从造假行骗中获利;对个人的贷款,以助学贷款为例,本身是个公益型的信贷项目,这是较高文化素质的群体,应该是没有信用道德风险的,事实上,确是另一番情景,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毕业后,不知去向,贷款的归还无法落实。等等现象说明了我们金融业运行的环境—社会信用道德文化建设严重滞后,不能支撑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4.法律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法律制度不健全,使套取银行信用、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引起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我国商业银行立法滞后,制约了信贷资金良性运行。有关债权银行保护的立法规定不完善,一方面在于授予债权银行参与监督涉及债务企业处理的权利不够,无法充分达到参与监督的目的。另一方面,在银行债权保护的某些方面尚欠缺相应的法律规规定。《担保法》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操作性问题,《破产法》也存在许多漏洞,法规的不健全给信贷活动带来许多潜在的风险,未能有力保障信贷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二、解决银行业不良贷款问题的基本思路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不良贷款问题,就必须围绕我国银行和企业的制度安排不合理这一缘由展开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并且使制度、管理和技术构成创新系统的有机整体,在操作上,围绕这三要素制订处理不良贷款的措施。

1.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妥善处置银行不良贷款

首先,要重点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和统一授信制度,强化贷款风险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各商业银行应及时准确地分析客观环境的变化,使信贷资金的投向、投量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变化。要综合企业领导素质、经济实力、信誉状况等各种指标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在贷款发放前通过对货款企业进行信用等级的评估并对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判断,通过量化方式测算企业信用对贷款风险的影响。同时要做好贷时审查工作,落实审贷分离制度,由决策部门审批,并定期对其进行测算和分析。

其次,建立贷款风险分散机制和风险救助机制也是防范风险、减少损失的关键所在。根据风险分散的原理,实行贷款方式多样化,合理控制信用贷款的范围、数量,扩大贴现、抵押、担保贷款和其他风险相对较小的贷款种类。限制贷款的集中程度,控制同一主体贷款比重,对于大额的贷款可通过银团贷款等方式,以达到分散贷款风险的目的。

最后,商业银行应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强化稽核内控制度,加强信贷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现有信贷人员思想觉悟并严把人员关,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加强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推行金融监管手段法制化,尽可能降低金融风险。

2.健全不良贷款风险转化机制、清收激励约束机制和协作机制

建立不良贷款风险转化机制,增强银行自身经营的稳定性。监督企业建立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各银行要把企业补充自有流动资金作为减少信贷风险的重要措施来抓。规范、完善担保抵押手续,确保抵押贷款抵押权的追缴力和优先受偿权。加强贷款风险度的管理,提高银行资本比率。建立不良贷款清收激励约束机制。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风险贷款清收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信贷员第一责任人及决策者连带责任人制度,将信贷员与决策者的浮动工资、岗位津贴、奖金与完成的清收旧贷任务挂钩,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建立协作机制,形成转化合力。不良贷款的转化涉及多方面的工作,必须建立各种协调机制。一是建立内外协调机制。重点要处理好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与当地人大、司法、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等部门的关系以及与客户的关系。二是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对信贷客户要实施分级监控和管理,在信贷风险的防范化解上实行上下联动。三是建立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内部各部门合作机制。

3.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市场退出体制

市场经济的核心在于竟争,优胜劣汰。完善银行经营体制有必要引进退出机制,海南发展银行以及中农信等的退出就是开端。银行退出市场必须充分考虑存款人的权益,应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我国至今还未建立存款保险体制,使得国有银行的自我约束机制难以建立,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使银行面临破产危机,防止经营上的道德风险。为了摆脱政府始终承担国有银行的无限责任,加强信贷监督,防范不良贷款恶性循环,建立国有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刻不容缓。一是强化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产权制度改革,

建立现代银行制度,是防范信用风险的根本。通过实行股份制改造,将条件成熟的国有商业银行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明晰其产权关系,建立现代商业银行运作机制。加强商业银行的内控管理,化解不良贷款及财务包袱,建立审慎的会计制度,逐渐实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搭建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配合建立有效的奖惩制度,从而实现微观经营机制的全面转换。

4.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净化金融运营的环境

首先,应继续加速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步伐,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从而在经营制度上,彻底地解决企业失信的行为;其次,国家应加快关于信用制度方面的法规建设,从法制上保障信用活动的正常运行,保护守信者,惩处失信者;再次,建立社会信用登记和评级制度,激励守信者的诚信行为,遏制失信者的行为;还有,整治和规范各种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社会信息披露制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后,加强社会的信用道德文化教育,提高公众的信用道德水准。我们应从各方面,积极地营造诚信的社会氛围,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真正地实现使失信者受损,诚实守信者获利的社会氛围,以保障金融运行环境的质量。

参考文献:

[1]王艳芳:不良贷款成因及其解决的几点建议[J].山西统计,2003,(09).

[2]郁洪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方式及其效率分析[J].天津社会科学,2004,(03).

[3]陶良虎杜涛周文: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成因分析[J].理论月刊,2004,(10).

第12篇

国外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开办较早,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管理相对比较完善。美国和英国的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管理具有比较典型的代表性。1.美国商业银行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管理情况。美国商业银行在银行内部设置催收部门,对短时间逾期个人贷款进行催收。内部催收失效,未能直接收回债务,将账户转至第三方催收机构,以部分份额作为委托费用。第三方催收机构配备更为先进的设备、更为专业的人才,比银行更擅长此项业务,用专业化带来更多经济效益,银行也可以避免侵略性的催收策略带来的声誉风险。2.英国商业银行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管理情况。英国商业银行一般将个人逾期贷款集中到银行催收中心处理,根据具体情况,也有部分银行由分支行进行催收。英国个人债务催收行业竞争激烈,若银行不及时与客户联系,债务重组公司就会抢先为客户债务重组,与银行谈判。银行在第一时间接触客户,了解其现状和产生支付困难的原因,找出帮助客户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可以防止债务重组公司抢占先机,在客户并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牺牲客户的信用记录换取债务减免,加大银行损失。国外商业银行已形成了一系列科学、规范的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管理体制,对催收政策、催收程序、风险控制、不良贷款处置等环节均有规范要求,形成了一系列标准化的作业流程。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管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信贷资产质量状况和逾期贷款催收模式

(一)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信贷资产质量截至2013年12月末,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贷款余额达到859.22亿元;从2005年以来,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不良贷款连续九年保持“双降”,资产质量持续向好,个贷管理总体步入了质量效益良性循环。

(二)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管理情况2008年,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成立个人逾期贷款催收中心,创新实施集中催收管理模式。采用标准化工作流程,实行弹性工作、周例会业绩排行榜、周监测月统计、定期换手管理、信息录入、绩效考核等基本制度。实施集中催收以来,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逾期贷款减少14370笔,余额下降10.68亿元,笔数及余额下降幅度分别为77.19%和39.79%。个人逾期贷款余额占比为1.96%,较集中催收开展之初下降4.28个百分点,下降幅度为68.59%。有效遏制了贷款劣变,基本消灭不良贷款的大起大落、前清后溢,在提高个人逾期贷款催收效率、节约人力成本的同时,有效降低个贷风险,个贷资产质量大幅度提升。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的个人逾期贷款全流程集中管理模式,短信、电话、邮寄信函、上门催收、委托中介、法律诉讼、贷款重组等各个环节全部由分行统一集中管理。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管理模式如下:目前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已经将零售内部评级法计量结果应用在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管理中,根据不同评分结果采取不同的催收策略和方式。笔者认为,要切实提高个贷资产质量,发挥个人逾期贷款催收效能,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根据风险管理需要,还可进一步挖掘内部评分结果应用的广度和深度;研究分析历年来发生较多的个人逾期贷款风险案例,利用信息挖掘分析来检验和发现风险;充分利用高科技方式,系统化管理,发挥电子化催收的作用。

三、各种催收管理模式优劣比较及适用性

随着个贷业务量的不断增长、个人客户的不断增加,个贷逾期客户数量也会有所增加,通过对各类商业银行逾期贷款催收管理模式的分析可以看出,各种催收管理模式各有特点。总体来说,分行集中催收管理模式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大、管理相对集中的大中城市银行;对于管理半径相对较大、催收人员较少的省分行管理模式银行,可以采用集中管理与分支行管理并用互补的管理模式。随着系统管理功能的不断完善、提升,信息化管理的触角延伸到每个岗位、覆盖业务全流程,最终全面集中的管理模式是银行个人逾期贷款管理的必然趋势。

四、进一步加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管理的思考建议

近年,我国商业银行面临更加复杂的经营环境,银行资产质量劣变压力增大,逾期贷款和不良贷款可能有所上升。在对各类商业银行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管理优劣情况调研比较和适用性研究基础上,笔者认为商业银行既要发挥现行分行集中催收为主、多种催收方式结合并用的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管理方式,还要适应市场形势变化,运用改革创新的思路、探索更为适合自身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的催收管理方式,才能进一步深化风险管理,提高资产质量,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一)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管理创新观念是根本观念是行动的先导。面对当前全球经济金融风云的急剧变幻,金融监管和利率市场改革的加快推进,以及银行业差异化发展时代的到来,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寻找新方法、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努力以新的理念、机制和技术提升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切实提高资产质量。

(二)进一步健全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综合考虑个贷业务发展和资产质量需要,制定科学的客户经理、集中催收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定期通报最低催收工作量、末位淘汰等考核措施,发挥考核的引导作用,切实提高资产质量。

(三)推进大数据时代的改革,强化个人逾期贷款管理依托商业银行强大科技优势和海量客户数据支持,加强对个人贷款资金流向、借款人及其配偶金融资产大额变动、个人经营贷款商户上下游及关联方交易的风险监测,提早发现贷款资金挪用、借款人家庭及其经营实体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精准定位目标,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研究历年来发生较多的个人逾期贷款风险案例。归纳分析客户违约习惯、规律等历史信息和关联信息,识别异常情况,进行风险揭示和预警,减少贷款风险。

(四)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加大客户信息维护力度在贷款信息录入时,保证信息尽可能准确、详细、完整;充分利用高科技方式,推行手机短信批量催收,减轻人工催收工作量。加强个人客户信息综合治理,建立信息收集、核实、更新、维护分支行联动机制,明确工作流程、职责,定期开展新增、存量客户电话回访、贷后检查,根据客户信息变动情况及时更新。

(五)创新催收管理工具,进一步提高个贷资产质量不断推陈出新,采用资产转让、还本免息等新的催收管理工具,提高贷款现金回收率,进一步提高个贷资产质量。2012年财政部批准商业银行批量转让法人客户不良贷款。个人贷款中的经营性贷款主要用于小企业、商户的日常经营,具备法人贷款属性,对连续逾期六期以上的个人经营贷款,在综合评估债务人偿债意愿能力、抵质押物价值等情况后,可尝试采用资产转让方式处理,按照预计回收情况组成资产包,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出售给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节省催收资源。对于确因收入下降、家庭困难导致的个人逾期贷款借款人,探索采取还本免息方式进行处理,在借款人全额偿还所欠贷款本金的前提下,给予其一定幅度的免息,提高借款人还款意愿,提高贷款本金回收率。

(六)深度运用零售内部评级计量结果提高催收效率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管理需要,挖掘零售内部评级法计量结果在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管理中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依据催收行为评分结果、违约概率(PD)和违约损失率(LGD),对不同风险状况的客户采取不同催收方式、催收策略、催收力度、催收频率,使催收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层次性,避免单纯依靠催收人员经验判断而可能产生的工作失误。

(七)尝试利用资产证券化方式处置个人逾期贷款银行资产证券化有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管理、增加银行流动性的优点,同时满足市场旺盛的投资需求。在个人贷款中房屋抵押担保类贷款符合证券化资产要求。可以尝试利用资产证券化方式处置,将表内模式和表外模式相结合,对个人逾期贷款进行分类,对预计回收率较高的贷款通过表内模式进行证券化,对预计回收情况不确定的贷款可以通过表外模式进行证券化。

第13篇

关键词:民贸民品;贴息贷款;影响因素

“十一五”期间广西有116家企业被国家确定为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1]至2008年6月末,广西有南宁、柳州、桂林等6个城市开展了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以下简称民贸民品)贴息贷款业务,北海市民贸民品优惠贷款利率政策还处于落空状态。本文从影响北海市民贸民品贴息贷款的主要因素入手,提出一些对策建议,期望能够对我国的民贸民品发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

一、北海市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民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民委发[2007]228号)文件,北海市有6家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民品企业),其中合浦县有1家。“十一五”期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十一五”期间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利率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6]315号)文件规定,各国有商业银行继续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正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实行比正常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政策,优惠贷款利率不得上浮。北海市6家民品企业成立较早,但生产规模普遍不大,实力不强,6家企业有5家是小型企业。这些企业主要生产具有民族特色的金银珠宝饰品、缸罐、角雕等工艺品,产品生产成本低,收益高,目前都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但是经过调查,北海市6家民品企业都没有获得过优惠利率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影响民贸民品贴息贷款的原因分析

1.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一是宣传的对象受限制。在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之前,北海市民族宗教局按要求对生产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企业进行了调查,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政策的宣传。这种“点对点”有针对性的宣传虽然效率高,但是没有普遍性,政策宣传的广度不够,社会上很多生产有少数民族特色商品的企业对相关政策缺乏了解。二是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渠道狭窄。北海市有关部门对民贸民品政策的宣传主要体现在转发文件、电话解释,宣传方式比较单一,宣传渠道狭窄,从而影响政策的有效宣传。三是宣传主体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据北海市民族宗教局的反馈,有些实力较强的企业怕麻烦,不愿申请成为“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实际上,民贸民品优惠贷款利率政策是一项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企业可从中真正得到实惠的长远政策。[2]一般只有对优惠政策了解不够透彻的企业才不愿申请。另外,在“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名单确定之后,有些企业相关负责人并不知道其企业已成为“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之一,不了解其可以享受优惠贷款利率政策。有些企业不了解如何申请优惠利率贷款。据调查,有民品企业曾经咨询过民族宗教局如何申请优惠利率贷款,但民族宗教局具体负责人不知情,也未咨询过人民银行,从而导致优惠政策落空。政策宣传的力度不够使得政策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

2.民品企业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无法享受优惠贷款利率政策

一是企业不良贷款记录制约其新增贷款的注入。民品企业要想获得银行的优惠利率贷款,首先必须符合银行一般贷款的准入条件。根据现行金融机构风险防范规定,如果贷款人已有贷款违约记录,形成不良贷款,那么贷款人很难再次获得银行的新增贷款。[3]作为民品企业之一,广西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亨通珠宝公司就遇到这种情况,其在1995年、1997年分别向建行北海分行贷款累计470万元,后来由于公司经营亏损,形成315万元不良贷款。建行已把该债务转给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虽然目前该公司生产运营正常,而且这几年该公司一直积极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征求减免债务、协商还款之事,但是毕竟存在不良贷款未清的事实,对于该公司新增贷款的申请,银行都表示拒绝受理。二是企业未能提供贷款要求的财产抵押或者担保,银行不予发放贷款。目前银行发放的贷款一般都是财产抵押贷款或者信用担保贷款,北海市6家民品企业大都是生产金银珠宝饰品或者工艺品,产品加工后即可卖出产品,技术水平含量低,资金实力较差,没有大型或者高精端的设备,有的甚至没有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因此,这些民品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往往由于未能提供财产抵押而无法获得贷款。而且,北海市担保机制不健全,几家担保机构由于自身实力较差而难以在担保方面取得良好的公信力。因此,很多企业包括民品企业难以获得银行的信用担保贷款。由于民品企业不符合银行贷款的一般条件,民品优惠利率贷款也只停留在文件层次上。

3.银行贷款手续繁琐,影响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积极性

由于银行贷款手续较为繁琐,程序复杂,准入门槛高,从贷款申请到贷款审批需要的时间较长,影响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积极性。为此,有些实力较强、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并不十分愿意向银行贷款。

4.信息沟通机制缺失

一是牵头部门的主动性没有发挥出来。民委没有发挥明显的主导作用,没有与金融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过有效沟通交流,也没有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活动。二是联席会议制度没有形成。目前北海市尚未建立有关民贸民品方面的联席会议制度,没有组织召开过民委、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民品企业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民委、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民品企业等有关部门缺乏信息交流的平台,造成银行等有关部门不了解企业、企业不完全了解相关政策等现象。信息沟通机制的缺失无法使优惠贷款利率政策真正有效地落到实处。[4]

三、完善民贸民品贴息贷款发放的对策建议

1.完善相关政策

一是放开优惠利率贷款发放银行的限制。目前参与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发放的仅限于工、农、中、建四家商业银行。由于这些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在市场开发理念、贷款准入门槛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性,在某些领域尤其是弱势群体金融业务的拓展方面显现出一些不足。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改革,建议放开民品优惠利率贷款发放银行的限制,允许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交通银行等其他商业银行也成为成员,发挥它们的优势,实现金融机构优势互补,为民贸民品企业创造更优良的融资环境,支持民贸民品企业的发展,从而促进我国民贸民品的繁荣。二是放开贷款合同基准利率的限制。按照现行规定,优惠利率贷款一律不准上浮,也就是说只有民品企业与贷款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是基准利率时才符合优惠利率贴息政策,否则不予贴息。这种赢利锁定的规定对商业银行开发此类贷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所限制。为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建议修改相关政策规定,放开贷款合同基准利率的限制,给予企业贷款实实在在的比正常的一年期贷款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补贴。这种政策修改不仅可以让民品企业在优惠期间切实得到政策支持的实惠,推动民品企业的发展壮大,而且也给予了商业银行对民品企业贷款业务的利率定价权限,调动它们营销的积极性。三是赋予商业银行权限对优惠利率贷款实行封闭式管理。政策规定“享受优惠利率贷款政策的企业,其利息优惠部分的70%以上应用于补充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为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也为了加强银行对企业贷款资金流向的跟踪,确保资金安全,建议新增政策,规定商业银行有权对优惠利率贷款实行封闭式管理,民品企业生产资金的支付与回收均可由贷款行负责监控。

2.商业银行创新观念积极扶持民品企业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品企业生产的少数民族特需商品不仅满足人民的需要,而且也传承与延续着中华文明。因此,商业银行应创新观念,积极扶持民品企业,为这些具有特殊意义的商品提供优质、特殊的金融服务支持。一方面,各商业银行在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同时,信贷政策不要“一刀切”。商业银行在贷款决策、约束机制等方面应当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特点和民品企业的特点,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制定与此相适应的信贷政策,适当降低优惠利率的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提高贷款效率。另一方面,各商业银行要主动与民品企业建立联系,优先考虑并保证企业的贷款需求;同时,严格执行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协助做好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宣传工作,使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让民品企业真正享受优惠政策,从而达到银企双赢的效果。

3.多部门联动推动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民委应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构建多方参与的交流平台。建议民委牵头,金融机构、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参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民品企业、商业银行、人民银行、银监局、财政局、工商局、经委、人事劳动部门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民品企业可通过这个平台主动向银行、民委等相关部门通报信息,让银行、民委等相关部门了解企业经营动态;民委、人民银行可通过这个平台进一步宣传解释各项政策;各与会单位通过交流信息,协助解决企业困难,推荐项目与人才,为企业的发展建言献策,为企业和银行提供实质性的服务。二是加大政策宣传的力度。民委应突破“点对点”的政策宣传模式,积极拓宽政策宣传的渠道,变化宣传方式,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大范围宣传。通过宣传,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成为政策优惠的企业,从而促进民品企业在竞争的环境中持续发展,让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建立责任考核制度。贯彻落实民品企业优惠政策是民委等多个部门的一项工作,建议各有关部门把落实民品企业优惠政策、支持民品企业发展的工作列入责任考核内容,并定期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使有关部门执行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具体行为透明化,推动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

4.发挥人民银行的“窗口指导”作用

立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银行,应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做好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工作。一是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不断完善每年年初对辖区金融机构的信贷指导意见,引导商业银行对民品企业的信贷资金及时投入跟进。二是利用季度金融分析联席会议,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好政策宣传,交流相关信息,发挥“窗口指导”的作用。三是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指导及其他事务工作。四是创建平台,邀请商业银行和民品企业召开座谈会,交流信息,做好民品企业和商业银行的参谋。五是加强调研,人民银行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商业银行、民品企业,了解各方实际存在的困难与需求,掌握优惠贷款利率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超级秘书网

5.提升企业竞争力

一方面,企业要提升产品质量的竞争力。民品企业要抓住机遇,用足优惠政策,加强内部管理、产品技术开发、市场开发与营销,大胆引进人才,提高产品质量,研发特色产品,使自身能够在竞争的市场中站稳脚跟。另一方面,企业要提升品牌的竞争力。民品企业要用好优惠政策,诚信守法,不逃废债务,为自身塑造良好的信用记录。

参考文献:

[1]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Z].[2007](228).

[2]淡亚君.青海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青海金融,2006,(5).

第14篇

关键词:银行业 不良贷款 特点成因 处置思路 化解方法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8-173-02

温州银行于1998年12月17日挂牌开业,原简称温州市商业银行,2008年12月18日更名温州银行。温州银行是在温州市区原29家城市信用社、6家金融服务社及中心社、8家营业处的基础上组建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2.9亿元,后经二次增资扩股,股本金额10.23亿元,总资产341.4亿元。现有营业网点61家,其中跨区域分行2家,县域(含县级市)支行12家。

温州银行成立时不良贷款总额为5.70亿元,不良贷款占比为两位数。由于温州银行组建时间过长,原城信社潜在的不良贷款较多,温州银行在强化信贷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清收处置力度。截止2009年6月末,不良贷款绝对额为2.16亿元,占比0.93%。

一、温州银行不良贷款的特点和成因

温州银行属于地区性的小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除基本与国有商业银行相似外,还有一些特殊性的因素。最主要的特点是城市商业银行由本地的城市信用社、金融服务社等重组而成,原城市信用社遗留账面不良贷款金额巨大。形成不良贷款的成因有:

1.监管力度不够,法制环境不完善。温州人善于经商,只要条件许可,对能赚钱的路子都会尝试。在上世纪80年代国有银行服务严重滞后,国家还未能对金融进行有效监管的大背景下,金融领域成了温州人投资的一条重要尝试途径。由于金融风险的暴露具有滞后性,那时的金融组织由于观念、利益等原因,往往不注重金融领域的风险管理,而金融有关规章制度与实际监管之间有一定的差异。一是金融监管手段单调落后,主要限于检查、通报和处罚,具有强烈的计划性和行政色彩,这些手段对监管对象约束力不大。二是金融电子化程度不高,对信用社报送资料分析、处理能力很低,不能准确、客观评价资产的真实情况,给原信用社违规放贷有机可乘,造成潜伏的不良贷款频频暴露。三是政策、立法上的真空、滞后,政府职能机构制度不健全,间接导致银行债务的悬空。四是司法执行力度不够大,效率低下。银行与债务人打官司是“不受理、受理不开庭、开庭不审判、审判不执行”。

2.社会信用观念淡薄,信用制度建设缺失。温州曾一度受“假、冒、骗”困扰,金融领域在这种大环境中也必然受到冲击。个人借钱任意延期偿还甚至逃债、赖债;企业提供虚假的会计报表,多头开户,以贷还贷,无效担保,重复担保,互保;金融组织虚假出资,高息揽存,非法集资诈骗,都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不良贷款的大量产生。

3.银行信贷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素质不高。温州银行组建初期,风险管理能力不强,对贷款项目的资讯掌握不足,分析判断不够准确,导致贷款投向及市场定位不合理。

信贷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贷款的责任与权力不匹配,贷款的责任与实际利益不对称,存量贷款责任没有明确,对新发生不良贷款责任人处理不到位。

信贷管理人员偏少、素质不高,贷款“三查”执行不严,金融组织负责人经营水平低下,政策、业务不熟,贷款决策往往凭经验,缺少科学依据。贷款业务能力与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存在较大差距。在具体的经营管理环节中没有建立起完备的贷款质量监控和风险防范制度。粗放性的经营思想,只重发展,轻管理;重业务,轻监控;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效益,甚至受个人利益的驱动,违规违法放贷。

4.经济过热和企业转制中带来的新问题。1992年之后经济过热,使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部分经营管理差又负债重的企业大量亏损,没有能力还贷,使银行不良贷款不断地产生。由于旧经济体制下的企业转制、兼并、合并、分立等操作尚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导致产生不良贷款。如国企改制引起的逃债、废债和悬债等。

二、温州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的思路和方法

1.改革完善清收组织体系。改革不良贷款清收管理体制,成立特殊资产管理部和以法律事务为主的合规部,在2002年起将全行的损失类贷款和可疑类贷款及大案、疑难案实施内部剥离,集中到总行特殊资产管理部统一管理、清收。对不良贷款分类经营以后,一方面打破了原有格局下不良贷款按块分割的分散局面,可以统一掌握企业信息动态,提高决策效率,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同时有利于特殊资产管理部门集中利用各项资源更好地发挥整体作战的优势,降低清收成本,提高了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建立新的信贷资产管理体系,降旧控新,明确责任,对产生新的不良贷款负责,有利于强化业绩考核;再一方面是成立了资产保全体系,负责存量不良贷款的经营处置和管理,好坏资产分开,新老账分开,有利于对不良贷款的监督。

第15篇

消费信贷提前还款风险,主要针对中长期消费贷款而言,以住房消费信贷为典型。所谓提前还款风险,是指借款人在贷款合约终止期限之前提前还清贷款,导致放款人提前收回资金,资金回报率降低。

在西方发达国家,由于资产证券化的普及,住房消费信贷大多以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的形式打包发售,部分风险已从银行剥离。但对于MBS管理方,即所谓特殊目的公司(SPV)而言,提前还款导致原先基于贷款利息的现金流消失,用于支付债券利息的基础资产减少,需要进行再投资,而再投资资产收益可能较之于贷款利息为低,从而带来债券的收益风险,对于以MBS为标的资产的其他衍生产品,其影响程度甚至可能更大。就此而言,提前还款的风险承担主体尽管由银行转移出去,但其影响范围反而扩大了。

另外,就商业银行而言,如未进行资产证券化以转移风险,消费信贷提前还款行为带来的风险主要表现为贷款久期的变化。久期,指资产未来现金流的时间的加权平均,其权重为各期现金流值在资产现值中的比重,实际上反应了资产价值对于利率的敏感度。商业银行需要测算贷款的久期,以相应的负债匹配之,用来降低利率风险。提前还款实际改变了现金流分布,从而影响贷款久期,相应的负债结构也需要调整。如忽视提前还款风险,将造成资产负债不匹配,对商业银行经营带来风险。

二、消费信贷提前还款风险影响因素

考虑消费信贷提前还款的行为,需要考察系统性影响因素和非系统性影响因素两个方面。所谓系统性影响因素,指影响所有借款人的宏观经济变量,在对数量较大的贷款组合进行分析时,这些因素是主要需要考虑的因素。非系统因素针对于单笔贷款,只对特定借款人有影响。

系统性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如下几个:

1)市场长期借款利率,这也是影响借款人提前还款行为的主要因素。当市场长期借款利率低于贷款利率时,借款人可以从市场借入资金提前还款,之后享受较低的长期借款利率,形成了提前还款的动机。因此,分析提前还款风险的重要环节即为估计未来长期借款利率的变动趋势。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为浮动利率,与西方的固定利率有区别,因此利率对于中国消费信贷提起还款行为的影响可能较小。

2)季节因素,即由季节影响导致提前还款比率变化,如夏季为学生毕业的时期、天气和税收原因(征税时期)。

3)时间因素,即在贷款发放后的一段特定时间内出现提前还款高峰,之后提前还款比率会下降。原因可能是具有提前还款意向的借款人需要一定时间来筹措资金以归还贷款。

4)衰减效应。当市场长期借款利率首次下降时,会出现提前还款高峰,但当市场长期利率回升后又再次下降时,提前还款比率较前一次为低,此后不断减少。相应的一种解释是每次提前还款高峰都会将对利率变化敏感的借款人剔除出贷款组合(通过其提前还款的方式),剩下的借款人对利率变化相对不敏感。

非系统性影响因素较多。包括婚姻状况、教育水平、退休状况、性别、工龄等、收入状况等。需要注意的是,西方国家由于资产证券化的使用,消费信贷的风险承担者通过证券化不断的扩大并分散,影响单个个体的非系统性因素的效果将会减弱,主要影响因素为系统性影响因素。因此,西方学者相关研究重点关注系统性因素对于消费信贷提前还款的影响。而中国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业务目前缺少证券化工具,商业银行为风险的唯一承担者,非系统性因素对于提前还款仍然重要。基于此,蔡明超和费一文(2007)在考察中国消费信贷提前还款风险时,将非系统性因素引入模型,回归结果表明,收人、婚姻、工龄等因素将影响提前还款,并发现利率对于中国消费信贷提前还款的影响并不明显。三、消费信贷提前还款风险相关研究

有关提前还款风险的研究众多。其原因在于资产证券化发展迅速,相应发展出的一系列金融产品受众广泛,提前还款行为影响了基础资产——贷款池的收益,进而影响相关所有资产的收益。相关利益方的需求导致了相应研究的发展。有关提前还款的研究,主要目的在于构造相应的提前还款比率函数,进而作为资产定价模型的基础部分之一帮助定价。

Golub和Pohlman(1994)构造了一个基于公开数据的提前还款函数模型,其因变量为四个:季节因素、再融资利率、时间因素、衰减因素。数据来源为GNMA、FNMA和FHLMC三大住房抵押贷款机构的近3000万个样本。结果显示此模型基本上与商业用模型区别不大,展现出较好的适用性,因而作者声称其为那些无力开发模型的中小金融机构提供了机会。

最近的研究有Tsai、Liao和Chiang(2009)的一个模型,其考虑了借款人的财务和非财务提前还款行为对于贷款资产的到期收益率、久期和凸度的影响。同时,他们分析了提前还款罚息和部分提前还款对于到期收益率、久期和凸度的影响,这一情况与传统的完全提前还款相比更为复杂,结果也更不确定。

当确定提前还款比率模型后,就可以依据其计算出相应资产组合的收益率和久期,进而对资产进行定价,还可以根据其计算出相应的保险费率,作为其衍生产品的定价基础,可以说,提前还款比率模型是一系列相关金融产品的定价基础之一。

四、中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提前还款风险控制方法探讨

中国商业银行目前对于提前还款行为主要采取罚息的手段,但不同地区、不同银行的规定不同。同时,部分银行还有一些硬性规定,如一年内不得提前还款等。上文中提到中国的住房抵押贷款采用浮动利率,提前还款对商业银行造成的利率损失并不明显,而罚息这一工具实质为弥补利息损失,因此中国商业银行采用罚息进行提前还款风险管理并不合适。

商业银行控制提前还款风险,较为合适的方法还是建立提前还款比率模型,估计出提前还款比率随时间的分布,进而调整相应的资产负债结构。注意到,中国商业银行作为贷款提前还款风险的唯一承担者,提前还款比率的影响因素较多,既包括季节、时间等系统性因素,还包括众多非系统性因素,相应的模型也会更加复杂。建立模型,大量的数据积累是必需的,随着中国个人信用记录系统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相应的贷款数据也会不断增加,这将有利于提前还款模型的建立和发展。

参考文献:

[1]BennettW.Golub,LawrencePohlman.MortgagePrepaymentsandanAnalysisoftheWhartonPrepaymentModel[J].Interfaces,1994,24(3):80-90.

[2]Tsai,M-S.,Liao,S-L.,Chiang,S-L.AnalyzingYield,DurationandConvexityofMortgageLoansunderPrepaymentandDefaultRisks[J].JournalofHousingEconomics,2009,doi:10.1016/j.jhe.2009.02.005.

[3]蔡明超,费一文.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中的提前偿还风险影响因素与风险管理[J].金融研究,2007(7):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