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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锅炉试运行阶段脱硫效果不错,超出我们当初的设计期望值,达到80%。”11月26日,热电厂厂长雷兴发很高兴地告诉记者。
10月16日正式开工,11月23日热态调试。一个常规需要半年的工程,热电厂仅仅用了38天!面对建设周期短、施工场地狭小、立体交叉作业多等诸多的困难和挑战,热电厂是如何创造奇迹的呢?
工艺:领先半步利长远
2007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办联合《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要求不能满足国家环保排放要求的火电厂,将列入到机组关停的行列。而东风公司热电厂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为保证公司十堰基地汽车生产能源供应和降低汽车成本兴建的,虽然该厂十分注重环保,一直在做环保技改,但依然不能满足国家越来越高的环保要求。
“热电厂3年前就在做脱硫改造工程的技术准备。”热电厂厂长助理张玮告诉记者。
热电厂为何没有启动脱硫工程呢?张玮解释说,脱硫工艺技术含量高,前几年国内脱硫工艺都是从国外引进的,造价很高,脱硫工程的实施需要企业大量的投资,而且工程改造完之后长久的运营使用费用也是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而国家2007年环保政策的出台,导入脱硫工艺对东风公司热电厂来说已经迫在眉睫。
雷兴发厂长说:“脱硫改造工程不仅承担了社会责任,而且牵涉到了热电厂生存和发展的问题。”
2007年年中,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徐平到热电厂调研时特别提出,“热电厂要对国内同行业成功的脱硫工艺进行调研,及时启动脱硫改造工程。”
2007年8月,热电厂本着“脱硫工艺必须满足国家排放标准要求、是国家认可的,同时符合热电厂的实际情况,投资费用合适,改造后的运营成本不能增加太大,而且绝对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的原则,到国内同类型、已经实施脱硫改造工程的热电厂取经。在综合考虑工厂自身的整体布局后,实事求是地确定了脱硫改造工程的方案。
2008年4月4日,徐平再次来到热电厂,专程听取脱硫改造工程专题汇报,明确提出:“脱硫工艺的选择必须保持适度的领先,而且要具备拓展性,能够应对日后国家对环保逐步提高的要求,脱硫剂来源要丰富。”
5月6日,东风公司组织召开“东风公司烟气脱硫项目”评审会,邀请国家、省、市环保专家对热电厂的报告进行评审。评审会上,热电厂提出的脱硫改造工程方案得到了专家们的认可,并提出在脱硫改造的同时要解决烟尘污染的问题。会后,热电厂对电袋复合除尘装置改造项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最后选择了“电袋复合式炉内喷钙催化脱硫技术”,这项技术既能较好地解决烟尘排放问题,也可解决脱硫问题。
“这是一个造价相对比较低、运营费用比较低,并且运行可靠性高、安全且没有二次污染的方案,同时具有可拓性。”张玮说,“这个方案实际运用是成熟的,也是国家认可的脱硫工艺,更是符合热电厂实际情况的。脱硫工艺实施后二氧化硫的排放将远远低于国家标准。”
7月11日,公司投资委员会再次召开热电厂脱硫改造工程评审会议,通过了热电厂的脱硫改造工程方案。8月7日,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热电厂锅炉脱硫改造工程立项实施,要求先期进行1#锅炉的脱硫工程改造,11月28日必须完工;待1#锅炉脱硫改造工程验收评审合格后,再对其余4台锅炉实施脱硫工程改造;2009年12月30日,热电厂五台锅炉脱硫改造工程将全部竣工。
时间:精准节点保进度
在公司确认脱硫工艺改造方案后,热电厂立即行动起来,统筹安排,高标准、高起点地确立了脱硫改造工程全厂“一盘棋”的工作思路:“脱硫改造工程关乎企业生存和上千名职工的根本利益,全厂上下一心,部门协调一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无论涉及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当成重中之重的大事,对于相关工作任务不计条件认真执行。”
热电厂成立脱硫及除尘改造项目领导小组,雷兴发厂长亲自任组长,副厂长刘明海、厂长助理张玮负责脱硫及除尘改造项目的整体推进工作,项目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组、安全环保组、质量验收组、试运组、监察组等组织机构。设备到货时间、现场安全监管、施工进度、外部协调等每项工作都安排专人负责。工作小组周密部署,编制工程推进时间网络图,把整个脱硫改造工期分成几个大的节点工期,对大的节点工期再进行细化和量化至每一天的工作量,并通过每天下午四点的脱硫工程专题会进行汇总和调整,使整个改造工期处于可控、在控。
2008年10月16日,热电厂脱硫改造工程项目正式开工。
“时间太紧啦,真正留给我们施工的时间不到50天。”张玮说。
“脱硫工程有九个分系统,加上1#锅炉正在大修,大的工作就有十几项,要在短短的2个月内完成所有的工作,一开始我们都认为这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锅炉车间主任张保东回忆着这场战役的艰难。
而1#炉脱硫工程能否顺利完成,能否达到预期的脱硫效果,直接影响到热电厂其余4台锅炉的脱硫改造。11月初,在厂里一些干部职工还对工程能否如期完成打问号时,雷兴发厂长在脱硫工程协调会上异常坚定地给所有中层干部下达“硬”指令:“脱硫工程时间节点不能变、目标不能变、责任不能变。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逾越不了的障碍。1#炉脱硫改造工程要细分成‘三条战线’(工程在建线、竣工验收线、生产准备线),‘三条战线’同时推进,1#炉脱硫工程改造必须按期、保质、安全地完成。”
“会后,大家仿佛变了个人似的,都是卯足了劲去完成各自的工作。没有等待,有的是积极地去应对。”张保东说:“那段时间,参与1#炉脱硫工程的工作人员走路都是小跑。”
热电厂脱硫改造工程组的领导及有关同志每天到脱硫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协调解决脱硫施工存在的问题,以确保“小问题不过班,大问题不过天”。施工过程中,该厂落实首问负责制,只要脱硫工程中发现问题,施工人员汇报给脱硫工作小组人员,不管是不是本人负责的问题,第一个得到消息的人员必须对此问题负责,并协调厂内其他专业人员,保证问题圆满解决。脱硫工程推进办每日下午四点召开施工现场协调会,落实当天进度,并对后一天工作计划进行详细安排布置。
精细:措施到位保安全
由于脱硫工程改造项目涉及投资金额巨大,热电厂提出了“必须确保工程安全、优质、按期、廉洁”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公开招投标。该厂除了与九家中标单位签订了商务合同,还签订了技术协作合同、安全合同以及廉洁合同,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一项都严格遵照合同的要求执行。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脱硫工程对热电厂来说,除了时间紧迫之外,安全是重中之重。安技环保部部长丁涛说,“毫不夸张地说,在脱硫设备安装期间作为主管安全生产的部门,我们每天都是‘胆战心惊’。”
为了使脱硫工程全过程可控、在控,热电厂牢固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不动摇,并结合项目实际建立健全了“三级”安全网络,制定了“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采取三方(中标方、热电厂、监理方)管理、四方(中标方、热电厂、监理方、项目主管部门)监督的安全管理体系。
热电厂安技环保部对工程安全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落实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在抓工程质量、进度的同时,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中每一项重点危险工作,包括现场塔吊的安装与拆除、烟道拆除、防腐等工作,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要通过监理的审核。与此同时,安技环保部对进入现场的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执业资质严格了进行把关,并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还针对每个施工专项制定了专题监管方案和防范预案,要求厂内的安全监查人员和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同时上下班。而实际上,所有的监查人员每天都要比施工人员早到现场,晚撤离现场。
亮剑:攻坚克难创精品
今年“十一”长假后,公司领导徐平、童东城、欧阳洁、孙长海等深入到热电厂视察脱硫工程,徐平明确提出,“热电厂必须优质、高效、安全地在11月28日完成1#锅炉脱硫改造工程的试运行。”
热电厂把公司领导的指令视作前进的动力。“脱硫改造工程是东风公司减排事业的需要,是热电厂生存发展的需要,我们有能力、有技术、有信心把这一节能减排项目按期做好。”这是在热电厂采访时听得最多、最朴实的话。
热电厂全厂“一盘棋”,把脱硫改造工程当成燃眉之急的工作去做,创造有利条件,为工程顺利进展亮“绿灯”,所属单位积极为现场施工提供人力、物力援助。装备管理部、生产部、锅炉车间、电气车间等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未雨绸缪,提前介入,抓好脱硫培训、施工质量、设备安装和系统调试等工作,精细管理、攻关克难,努力打造精品工程。
随着1#炉烟气脱硫技术和电袋改造项目的进一步实施,相关技术培训也刻不容缓,热电厂提前做好脱硫运行人员培训工作,确保设备移交后的安全稳定运行。11月份,热电厂邀请脱硫设备生产制造厂家的专家针对脱硫原理、工作流程、检修技术、运行技术及电袋技术的工艺流程、控制原理对热电厂相关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热电厂发展研究室副部长周继平给大家讲解脱硫与电袋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相关技术概况;装备管理部电仪技术总监李玲、锅炉专业工程师马万平给相关人员讲解了脱硫、电袋除尘、脱硫配电装置以及脱硫配套改造项目中空压机、引风机、干灰系统改造项目等相关内容;汽机车间专工王恩平、生产部运行专工石红、锅炉车间运行专工岳建瑞等对相关的操作人员详细讲解了脱硫剂化验取样标准及操作方法,脱硫技术设备系统图、脱硫及电袋技术原理、流程和运行规程。
为确保脱硫工艺改造交付后操作维修的方便、简捷,热电厂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地提出了整改方案。其中,锅炉车间在静态调试时发现二次风助吹管管道位置不利于以后的检修、操作,就与施工单位协商并协助改进。11月7日,锅炉专工岳建瑞、值长杨建郧与厂家技术人员进行了技术交流,对脱硫、电袋、灰斗、仓泵项目的相关技术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修改建议。他们提出的DCS界面上的设备布置及操作方法、提升阀加装防脱落装置、炉前仓主要设备做到MFT中等建议也被采纳。
11月15日,1#炉脱硫改造工程开始试运调试。锅炉车间从运行五个班抽调司炉、干灰值班员各一名对锅炉本体、脱硫系统、电袋除尘器进行检查调试,电气车间、装备部、生产部、锅炉检修人员聚集在现场,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排查,及时恢复。
热电厂不仅配合施工单位安装调试,还协助他们解决了各种技术上的难题。11月18日,1#炉脱硫工程调试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电袋系统却在调试过程中出现了一种“怪”现象:电袋系统控制吹扫的72个电磁阀在联调试验时只动作了四五个,之后便不再动作。上自仪和龙净环保两家公司的几位技术人员分别检查了现场设备,发现就地袋式除尘器的吹扫阀就地单台测试正常,控制连接线准确,DCS程序无异常,但远程操作却无法继续运行。整整一个下午,设计单位、安装施工单位都无法解决这个存在的问题,影响了后期调试工作的推进。电气车间DCS攻关团队的邓军、蒋雅玲、刘文仓等人,在车间专工施宏亮带领下,主动与厂家设计施工人员一起查找问题。他们根据调试时的系统运行状况,详细分析检查了动作回路时电压有所降低这一现象,并大胆假设、印证,最终判断出问题根源:上自仪厂家使用的开关量输出原件中的晶闸管与龙净环保控制回路中的续流二极管之间产生了设计制造上的冲突,导致在控制时无法正常动作。随后,电气车间DCS攻关团队的成员们在征得上自仪厂家总部技术人员的认可后,实施了通过在DCS控制柜内用继电器替换原开关量输出原件的方案,对电袋系统控制柜内的72个开关量输出原件进行全面更换。次日凌晨1:30分,试验合格。
在热电厂全厂上下及各施工方的共同努力下,1#炉脱硫改造工程各项目紧锣密鼓地向前推进:11月20日,1#炉脱硫改造工程已经具备了整体及投运调试条件;23日,脱硫系统热态调试开始。
一、明确总量减排目标
到2010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二氧化硫(SO2)为42.4万吨,比2005年削减8%,其中电力行业排放总量不超过17.3万吨。化学需氧量(COD)为37.50万吨,比2005年削减4.8%,其中2008年排放总量不超过38.45万吨。各设区市减排目标分别为:
(一)福州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8.29万吨(其中电力行业4.85万吨),比2005年减排20%;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5.05万吨,比2005年减排5.1%,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5.18万吨。
(二)厦门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4.93万吨(其中电力行业2.17万吨),比2005年减排27%;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4.94万吨,比2005年减排11.1%,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5.25万吨。
(三)漳州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4.59万吨(其中电力行业3.39万吨);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2.69万吨,比2005年减排2%,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2.72万吨。
(四)泉州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4.68万吨(其中电力行业0.50万吨),比2005年减排20%;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7.96万吨,比2005年减排5.4%,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8.18万吨。
(五)三明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6.91万吨(其中电力行业1.40万吨),比2005年减排16%;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4.62万吨,比2005年减排1.7%,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4.66万吨。
(六)莆田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3.27万吨(其中电力行业1.79万吨),与2005年持平;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1.87万吨,比2005年减排2.3%,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1.90万吨。
(七)南平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3.18万吨(其中电力行业0.80万吨),比2005年减排11.2%;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4.37万吨,比2005年减排3.8%,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4.46万吨。
(八)龙岩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5.39万吨(其中电力行业2.20万吨),比2005年减排12.5%;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2.77万吨,比2005年减排2.3%,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2.80万吨。
(九)宁德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1.16万吨(其中电力行业0.20万吨);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3.23万吨,比2005年减排4.1%,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3.30万吨。
二、落实总量减排主要任务
(一)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要把总量指标落实到行业发展规划中,依靠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
1.对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省政府签订的“十一五”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的福州市榕昌柴油发电有限公司、福州明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厦门永昌电力有限公司、晋江晋源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厦门电厂、龙岩电厂、华电漳平电厂、华电漳平发电有限公司、漳平余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永安余热发电有限公司、永安火电厂等11个小火电厂,要责令其按期关停。
2.对国家明令取缔淘汰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要组织拉网式检查,全面取缔关闭并加强日常监管,特别是小冶炼、小造纸、小化工等废气、废水污染严重的企业,要防止死灰复燃。
3.认真落实省政府批转的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十一五”期间,龙岩、三明、南平、泉州、莆田、漳州市要分别按计划淘汰和改造(转型)落后水泥产能856万吨、450万吨、70万吨、274万吨、6万吨、12万吨。
(二)通过优化发展降低排放总量。要把总量指标落实到区域发展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依靠优化增长和集中防治降低排放总量。
1.促进产业集聚,尤其是在石化、临港工业产业集聚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以及污染物的集中处理、控制。
2.加快推进LNG燃气电厂及沿海城市LNG燃气管道项目建设,促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能源消耗的污染物产生量。
3.大力推广污染集中控制、集中治理经验,实行同类排污企业相对集聚、污染集中治理,综合回用处理后的尾水,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通过规模化治理降低治理成本。
4.积极倡导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行工业企业节水减污,建设节水型企业。因地制宜,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实现污水少排放或零排放,建设节水型社会。
5.开展循环经济建设试点示范,推动企业加快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在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以及产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提倡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产业循环式组合,推动区域循环式发展,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
6.继续筛选、确定并公布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在石化、电力、造纸、啤酒、钢铁、建材等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要依法监督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三)通过区域整治工程减少排放总量。要把总量指标落实到流域、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整治中,依靠环保治理工程削减总量。
1.按照市场化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这是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改善人居环境的治本之策。到“十一五”末,全省要新扩建67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处理能力176万吨;新扩建59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新增日处理能力1.44万吨。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收集管网滞后和污水垃圾收集量少、处理设计规模过大和运营成本太高、处理费收缴率低和运行费用不保障、建设质量和运行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在线监控和日常监管,加大对超标排放的处理力度,防止二次污染,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2.全面推进区域污染整治。三明市要组织实施三钢集团转炉烟气治理和三化集团电石炉除尘系统改造及其全厂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等项目。龙岩市要加快城区周边水泥企业搬迁工作。福州市要加快闽清建陶业废气污染治理,2007年底前高速公路两侧一重山和闽清县城关周边的建陶业必须治理达标。泉州市也要加强建陶业整治和监管。其他地方也要针对本地突出污染问题,制定实施治理计划,切实削减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3.加强工业开发区污染整治。全省各类工业开发区都要根据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按计划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设施;未建成集中治理设施的,区内所有排污单位都必须自行治理、达标排放。泉州市还要加强电镀、漂染、制革等工业集控区的监管,进一步提升集中治理和集中控制水平。
4.大力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继续抓好闽江、九龙江、汀江、敖江流域整治,推进晋江、木兰溪、交溪、龙江、漳江、东溪、艹秋芦溪、霍童溪等流域治理,每年实施一批治理项目,削减污染负荷。
5.继续推进全省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特别是龙岩、南平、三明市要进一步加大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该搬迁的要搬迁,该关闭的要关闭,该整治的要限期达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四)通过重点治理项目削减排放总量。要把总量指标落实到企业的发展和污染防治工作中,明确减排项目和完成时限,对不能完成减排任务、治理不达标的排污单位,要依法责令关停。
1.火电行业治理项目。对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项目,要督促其按期建成并确保稳定运行。其中嵩屿电厂1#、2#机组脱硫设施要于2007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湄洲湾电厂1#、2#机组脱硫设施要于2010年1月前建成投入运行,华能福州电厂要在2008年底前完成3#、4#机组、2009年底前完成1#、2#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华电邵武电厂脱硫设施要于2009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已建脱硫设施的漳州后石电厂、龙岩坑口一期1#-4#机组,南埔电厂1#、2#机组,厦门嵩屿电厂3#、4#机组,可门电厂一期,宁德电厂一期,晋江热电厂及安溪煤矸石发电厂等,要加强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加强在线监测,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非电行业治理项目。加强对钢铁、化工和水泥等行业的污染治理,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三化热电厂要于2007年底前、南平纸业、福耀集团(福建)工程玻璃有限公司要于2008年底前、青山纸业公司要于2009年底前建成锅炉烟气脱硫项目并确保稳定运行,三钢集团要于2007年底前完成1#、2008年底前完成2#烧结机脱硫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厦门明达玻璃公司炉窑烟气脱硫项目要于2007年6月前建成投入运行。三钢、南纸、东南电化、耀隆化工、福建水泥炼石水泥厂、雪津啤酒(三明)公司、龙岩喜鹊纺织等企业要于2008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减少废气排放量。
3.排放废水企业整治项目。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者超总量排污的单位,要依法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治。
(五)通过“以新带老”消化排放总量。要把治污防污的关口前移,严格环境准入,对不符合减排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立项,不予批准用地,不得办理环保手续,建立起有力的源头防控体系,依靠“以新带老”消化总量。
1.对新建项目,要明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具体来源,落实到具体项目,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省、市、县三级管理台帐,实施动态管理,防止“一量多用、重复安排”的现象。
2.对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通过“以新带老”,在新上污染防治设施时一并对老污染进行治理或者关停现有规模小、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生产设施,做到“增产减污”或“增产不增污”。
3.对无法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未按期分解总量指标、签订总量削减责任书、削减任务不明确和不能按期完成的地方,省里原则上将暂停审批当地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环保手续,暂停安排省级对当地的环保资金补助。
三、完善总量减排管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减排监管体系
1.建立健全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要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工作办法》,形成科学的环境统计体系,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实施联合会审、统一核定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老污染削减和新污染增加动态变化情况,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增强时效性,为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奠定基础。
2.建立健全管用的减排监督体系。要把火电厂、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占全省工业污染负荷65%的工业污染源列为省控重点污染源,向社会公布,并在2008年底前安装自动监测装置。现有火电厂(包括热电联厂企业和部分企业自备电站)要按计划安装烟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新建燃煤电厂在建设配套脱硫设施的同时必须同步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省、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中心联网。对尚未安装的,要增加监督性监测频次,提高数据质量;对不按期安装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3.建立健全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要按照国家《“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我省考核办法,实行目标考核,完善环保问责制,强化政府和排污单位责任,定期公布各地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要追究责任。要建立减排工作进展调度机制,定期召开减排情况分析会,通报进展,分析问题,研究推进措施。
4.建立健全有力的减排项目推进体系。要深入排查污染源,下力气全面掌握各地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种类、总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不断充实完善全省主要污染物削减重点项目库,加强督促检查,狠抓项目推进。确定的减排项目必须按期开工、保证质量、正常运行。
(二)严格排污许可监督管理
1.加大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力度,重点是加强核发后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作用,建立统一、规范、完整的排污许可动态数据库,及时掌握企业排污情况。
2.研究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和排污监管。
3.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督促每个排污单位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查处无证或不按证排污。
(三)加大减排工作资金投入
1.积极争取国家的资金支持。国家将设立减排专项资金,用于减排工作的指标、监测、考核体系建设项目推进。各地要抓紧筛选确定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认真论证,做好前期工作,努力争取国家的资金补助。
2.省和各市、县(区)都要加大对减排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省级污染防治资金补助要向重点减排项目倾斜,鼓励排污单位加快减排项目的实施,其他有关部门管理的资金也要加大对减排项目的扶持。特别是电力企业要抓紧建成脱硫设施并通过验收,确保脱硫机组尽快享受国家优惠价格政策。
3.所有排污单位要落实污染防治资金,依法治理或者委托治理产生的污染物,加快实施减排项目。要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抓紧完善相关收费规定,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多种经济成分投入环保治理工程,拓宽总量减排工作的投融资渠道。
4.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收费制度,各地要依法、全面、足额、及时征收排污费,运用经济杠杆促进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改善环境。
(四)加强减排工作监督管理
1.环保部门负责对减排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每年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减排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减排监督检查机制,指导各地落实减排任务,并定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核。
2.发展改革部门将减排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经贸等有关部门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加强对减排工作的规划指导,推进对减排项目的实施。
3.经贸部门负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取缔“五小”企业,关停小火电,淘汰或改造(转型)落后水泥产能,每年下达并组织实施关停、淘汰计划,同时加强对工业企业减排工作的指导监督。
4.建设部门负责加快推进污水集中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建设、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
5.农业部门负责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6.财政部门安排减排工作专项经费,加强对减排监督管理体系的投入和对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支持。
7.监察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完善环保问责制,加强对减排工作的行政监察,对减排工作不落实的地方和部门追究责任。
一、目标任务
(一)COD
根据《市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年要实现进一步削减1.5%的目标,需要净削减COD排放量2000吨。
根据全市经济建设和城市化发展计划,预测年工业COD新增量为0.0961万吨,生活COD新增量0.0881万吨,因此年新增COD0.1842万吨。
增减累计,共需新增3842吨COD削减量。
(二)SO2
根据《市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年要实现进一步削减1.6%的目标,需要净削减SO2排放量179吨。
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电力需求计划,预测年燃煤电力行业SO2新增量0.0092万吨,非电行业0.0100万吨。合计SO2新增量0.0192万吨。
增减累计,共需新增371吨SO2削减量。
二、减排措施
完成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必须通过结构、工程、监管、政策、责任“五管齐下”,切实加大力度,确保落实两项主要污染物新增削减量。
(一)结构减排
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关停、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
l、COD
加强涉水行业整治,结合实施水源保护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关于做好淘汰落后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生产能力工作的通知精神,年按计划淘汰落后造纸行业、小化工、小漂染、小制革等企业的关停淘汰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关停企业死灰复燃。
2、S02
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产业集聚的总体部署,加快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推行集中供热、集中控制、集中治理、降耗减污,有步骤、分阶段按计划关停、淘汰和改造部份企业和一批工业锅炉(炉窑)、民用锅炉。年蕉城、霞浦、古田、寿、福安、柘荣六个县(市、区)必须通过结构调整分别减排129.6吨、213.4吨、119.8吨、8.8吨、222吨、9.2吨。
(二)工程减排
以工程减排为依托,全面实施COD、S02治理减排项目。
l、COD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网配套进度,加强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推进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切实降低COD排放量。
(1)生活污水处理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福安、福鼎污水处理厂必须按期建成并投入运行。年底新建成的霞浦污水处理厂要配套污水管网,尽快完成调试,并于年5月底前投入正常运行。
(2)工业废水深度处理
加大涉水、化工等行业污染企业治理力度。南洋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要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完善、水回用、零排放等工程,进一步削减COD排放量。
(3)工业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
严格实施工业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全市现有未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开发区,必须根据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在年底前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井投入运行。
2、SO2
大力实施燃煤电厂脱硫工程,深入推进合成革企业工业锅炉(窑炉)脱硫工程,降低S02排放量。
(1)火电行业
已建脱硫设施的大唐电厂要加强治理设施、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非电行业
加强对合成革和药业等行业的污染治理,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福鼎、霞浦合成革行业要在去年脱硫设施运行基础上,于上半年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省、市联网,并确保稳定运行。其它列入计划的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脱硫设施和煤改电工程并加强脱硫设施管理,确保运行率、处理率达到要求。
(三)严格管理减排
严格污染源在线监控、日常执法检查、减排项目核查督查等,督促所有已建治理设施的企业加强减排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1、继续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和联网工作
年底前要完成所有国控和部分省控重点排污单位,明年底前全面完成省控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仪器的安装和联网。列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计划的排污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配合做好联网工作。在线监控设备需要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事先报环保部门同意。对不按要求安装和联网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予以通报,责令改正,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2、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的跟踪管理
对已安装并联网的污染源,各级环保部门要继续配备专门力量紧密跟踪,实时监督企业排污情况,每日一调阅、每周一分析、每月一汇总,对存在问题的及时责成企业整改。
3、全面开展污染治理设施核查督查
认真执行国家环保总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对已建污染减排设施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其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对年度减排项目进行全面核查督查,切实推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围绕污染减排,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
4、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
建立和完善企业排污总量控制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加大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力度,重点加强许可证核发后的监督管理。根据污染减排和促进企业生产技术、工艺优化的需要,重新全面调整、核定各排污单位排放量,督促所有排污单位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治理、处置污染物,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5、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进一步加大清洁生产推进力度,组织大唐火电厂等排污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开展循环经济建设试点示范,探索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实践形式。
(四)政策减排
对国家和省、市政府出台的各项污染减排政策,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决不让政策“放空”,营造有利于全面推进污染减排的良好政策环境。
1、继续严格实行电力企业脱硫电价同脱硫效率挂钩政策
对脱硫设施投运率达不到要求的电厂,扣减脱硫电价款并处罚款。对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的大唐火电厂机组脱硫效率月均值低于95%的,按比例相应扣减脱硫电价款。
2、继续严格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费同处理效果挂钩政策
对污水处理厂出水COD处理合格率达到《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要求的,当地政府应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污水处理运营费用;对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不符合《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要求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减当月污水处理运营费用2%。连续三个月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不符合要求的,责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经当地政府同意后,收回运营主体的特许经营权。
3、继续严格实行减排设施运行评估奖惩政策
定期对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按规定运行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超标排放的,严格依法从重处罚、加倍征收排污费,酌情降低信用等级。对营运情况好的给予奖励,并作为样板企业,支持其在污水处理产业化中扩大市场。对脱硫效果好的火电厂、工业锅炉以及COD减排效果好的企业进行评比,对评选出来的先进企业予以表彰奖励。
4、继续严格实行未完成减排任务的限批政策
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或者管网配套年度任务的市、县(区),暂停当地城建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文件审批,省里不予安排城建类政府性补助资金。对未按要求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工业开发区,停止审批其区内新建、扩建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对不按要求完成减排任务的地方和企业,实行必要的环保限批。
5、继续严格新建项目源头把关
把新建项目“点对点”总量调剂列为建设项目审批的重要前置条件,要求新上项目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必须在区域内通过老项目的治理实现平衡。对不符合总量减排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环评文件,促进企业采取先进技术工艺,节能减排。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技术先进、低耗少污的建设项目以及以改善环境和节约资源为主要内容、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服务和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6、加大公共财政对减排工作的资金投入
省政府十分重视污染减排工作投入,省级财政已设立污染减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城镇污水管网配套、工业企业脱硫和废水深度处理的补助,以及减排指标、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所需资金安排。并制定实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减排资金申报指南。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中,要把城市污水管网配套和截污工程作为重点扶持和补助的项目,以管网配套进度、截污量及处理水量等为重要依据,采取下拨补助资金、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补助所在市(县)政府,加大公共财政对管网配套的扶持力度,促进各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早配套、早截污、早减排。
(五)责任减排
实施《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严格的减排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按要求落实减排任务的地方政府、部门要严肃追究贵任,对不按规定落实减排工作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撤销授予该地方、部门或企业的环境保护或环境治理方面的荣誉称号,并实行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境友好企业、上市环保核查的污染减排“一票否决”制。
1、强化各级政府减排第一责任人责任
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减排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强有力的项目推进和调度机制,一项一项抓协调,一个一个抓落实,定期召开减排会议,解决实际困难,研究减排举措,加大减排资金投入,健全工作责任制,协调、督促、推进减排工作。要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公开严肃查处一批不按规定落实减排任务、违法排污的典型案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者责任,起到警醒教育作用,形成强大声势。
2、强化企业减排主体责任
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进行污染减排,通过减排提高生产经营水平,通过减排增强综合竞争力,通过减排体现社会责任。要自觉主动筹措资金,抓紧实施并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减排项目。每月要向环保部门报告减排项目进展,接受环保部门监督。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排污企业,要予以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停止审批其新建、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切实防止“限而不治、关而不停、拖而不管”的现象。
3、强化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责任
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共同推进减排工作。要充分发挥减排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沟通配合,协调联动,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进展情况互相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重大事项共同研究,形成环环相扣、和谐通畅的工作氛围,确保减排政策落到实处、减排项目全面推进、减排成效充分展现。
三、工作机制
(一)上下联动促落实
年度计划任务的完成,必须依靠各县(市、区)减排工作的推进、减排项目的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全市总体计划,制定实施本辖区年度减排计划并报市环保局备案。要加大减排项目推进力度,市里重点抓对减排有根本性作用的大项目以及区域性的治理项目,其它的由县分级抓,形成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减排项目推进格局。
(二)强化调度抓进度
1、强化减排项目调度
排污企业每月日前要向所在地环保局报告减排项目进展,其中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工业开发区、集控区还要同时向省环保局报告生产情况和污染物削减情况。各县(市、区)环保局每月5日前要汇总本辖区重点污染源和年度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并上报市环保局。
2、建立重点减排项目分析会制度
省环保局每月召集各设区市环保局、有关重点减排企业召开一次重点减排项目进展分析会,每个季度向省政府报告一次重点减排项目进展。结合工作进展,适时召开重点减排企业座谈会。
市环保局不定期地在各县(市、区)召开类似的重点项目进展分析会。
3、完善减排项目档案台帐
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和排污单位要按档案台帐模式要求,建立并完善减排工作档案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