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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使命,强化政府责任,保障教育投入,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整体提高全县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不断增强省级教育强县活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建设教育名县、建设“两富两美”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促进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再上新水平,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2014年全面实现“双高双普”目标。
三、重点任务
依据《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和市“双高双普”工作规划,我县2014年要顺利实现“双高双普”工作目标,必须重点做好下列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完善教育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县域各类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现代教育管理机制;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的实施规划与保障措施;落实高水平、高质量推进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责任,形成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合力。
(二)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认真落实“三个增长”等各项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并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省市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县级配套资金得到落实。保障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教育发展。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健全教育经费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科学实施学校布局调整。
统筹县域城乡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科学制定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加快高中资源整合。根据县、镇实际,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试点工作。优先保证新建住宅区、城镇改造和开发建设中学校增容用地,优先规划和建设中小学校。
(四)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进一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主要资源。建立义务教育校际合作、城乡合作、区域合作机制,完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和交流制度,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薄弱学校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教师专业标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业务培训,深化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改革。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残疾少年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与动态监测机制。保证适龄少年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失学,消除辍学现象。
(五)全面普及学前教育。
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稳步实施第二轮学前三年教育行动计划,不断改善现有幼儿园办园条件。加强管理,督促民办幼儿园加大投入,规范办园。
(六)加快发展优质高中教育。
加快实施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充分发挥普集高中省级示范高中引领作用,引导各普通高中明确办学定位,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体育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室(馆)、理化生实验室和探究室、通用技术教室、计算机教室、艺术教室等部室建设。加强高中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
(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进一步加强全县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把职业教育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县职教中心省级示范性职教中心示范带动优势,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校企合作机制,使学生有更大的就业与发展市场。加强实训基地、骨干专业体系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培养,在岗研修与企业实践并重的职业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的比例。
(八)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充分发挥县教育培训中心作用,将继续教育纳入县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建成覆盖县、镇、村的继续教育系统,基本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四、实施步骤
全县“双高双普”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具体为:
(一)启动阶段(2014年1月)
1.认真学习省市“双高双普”文件精神,召开全县“双高双普”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大力宣传、全面安排部署“双高双普”创建工作。
2.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3.组织考察学习活动。
(二)实施阶段(2014年2-8月)
2014年2月:自查摸底
1.邀请省市教育督导部门对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校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熟悉、掌握评估与验收标准。
2.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按照《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3.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依据自查情况,逐步落实具体建设工作。
4.根据“双高双普”标准要求、工作目标和包抓校(园)任务,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双高双普”工作的全面实施。
5.各学区、校(园)要对照评估标准,加强软、硬件建设现状登记和上报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
2014年3-6月:基础建设
1.县教育局指导各校(园)结合自查摸底情况,积极完善资料,不断规范管理。
2.县财政局全面落实各项教育资金投放政策,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如期完成基础建设任务做好保障。
3.县级各部门积极援建包抓校(园),加快硬件建设进度,按照省颁标准建齐部室,完善内部设施设备,确保包抓校(园)校舍条件达到规定标准。
4.县联合督查室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强督导检查。
2014年7-8月:查漏补缺
1.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幼儿园按照验收标准查漏补缺,继续完善相关工作。
2.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协助包抓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
3.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对校(园)外部环境进行整治,营造县域内“双高双普”创建氛围。
4.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逐单位进行达标检查。
5.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协助包抓的中小学幼儿园依据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督导检查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提高阶段(2014年9-10月)
2014年9月:整改提高
1.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幼儿园按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做好整改提升工作。
2.各学区、校(园)向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准备结果。
2014年10月:模拟验收
1.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对重点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指导。
2.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模拟验收。
(四)迎验阶段(2014年11-12月)
2.营造验收氛围,全程全方位做好迎验的各项配合工作。
3.向省市上报各种资料。
4.部署迎验环节,全力迎接省政府评估验收,确保顺利通过省上验收。
五、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协调全县“双高双普”创建工作,并督促落实县级领导、部门包抓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校(园)“双高双普”工作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成立校建规划组、部室建设组、师资建设组、督查指导组、宣传报道组、成职民教组、资金保障组、校园文化组共八个工作组。各镇、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本镇、校(园)“双高双普”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本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和校(园)的“双高双普”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研究解决我县“双高双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是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实施“双高双普”过程中的具体工作,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工作。
三是筹备县“双高双普”工作动员会、促进会、汇报会和总结会,形成自查报告和工作汇报,整理档案材料,审定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检查指导各镇和有关部门、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向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是切实做好与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沟通协调,做好评估验收筹备工作。
(三)各工作组职责
1.校建规划组:由县教育局负责,县住建局协助,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学校建设、维修项目工程。
2.部室建设组:由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按要求配备中小学教学仪器、器材、图书、报刊、实验台、柜、架、桌凳、语音设备、计算机等设施;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规范部室建设,指导做好部室的管理与应用。
3.师资建设组:由县教育局负责,县人社局、编办协助,主要负责校长、教师的选拔任用、培训交流、师德教育和考核,按标准做好教师的编制配备。
4.督查指导组: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县联合督查室协助,主要负责填写、汇编各种材料表册,指导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校(园)完成档案资料建设。
5.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教育局负责,信息办、电视台协助,主要负责影像、图片、文字信息资料采集工作,印发宣传资料,制作专题展板,编发简报,指导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校(园)的“双高双普”宣传工作。
6.成职民教组:由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县教育局协助,主要负责全县的成职幼教工作,加强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农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做好档案、资料汇编,加强职业、民办教育工作。
7.资金保障组:由县财政局负责,县教育局协助,主要负责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保障“教育费附加”用于教育发展,确保“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经费,积极筹措资金,为校舍维修及内部设施配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填写“双高双普”有关经费投入表册。
8.校园文化组:由县教育局负责,主要任务是深入各学校调研并检查指导各校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内涵和质量。
(四)相关部门职责
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推动“双高双普”工作有序开展,安排重大会议及各项活动。
县联合督查室:对实施“双高双普”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及“双高双普”包抓部门工作进度进行检查、督促,定期汇总通报。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具体指导和实施,指导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和校(园)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按照“双高双普”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评工作;组织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把“双高双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相关部门编制规划,做好教育建设项目有关审批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安排好“双高双普”专项资金,保证教育经费拨付到位,切实加强对“双高双普”工作的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涉及教育的财政经费管理以及2011-2014年县财政对教育投入情况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总结。
县监察局:负责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和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县人社局、县编办:负责按照省定标准要求,从全县教育发展的需要出发,科学设置教职工编制;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
县公安局:要认真编制全县0-18周岁本地、外地居民户口花名册。
县公安局、县工商局:负责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依法加大对非法雇佣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打击处罚。
县国土局、住建局:做好学校基本建设和布局调整土地征用、规划工作,保证教育用地项目的正常审批,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将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建设。
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加强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确保足额入库。
县文广局:负责做好“双高双普”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学校周边营业性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
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县域内教育工作数据统计,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县审计局:加强对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学校经费等各项教育经费的审计,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县司法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做好法制教育工作。
县卫生局:要加强对校(园)卫生防疫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检查,负责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治疗,负责做好“三残”少儿的筛查、鉴定。
县民政局:做好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学生补助工作,完善资料及相关数据。
县食药局: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摊点和校(园)内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严防食品中毒现象在校(园)发生。
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对本辖区内中小学“双高双普”创建工作负总责,配合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征地等问题;把优先发展教育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机构;积极协调包抓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积极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做好本辖区0-18周岁人口文化程度登记造册工作;做好适龄人口“控辍保学”工作;整理“双高双普”档案资料。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做好“双高双普”的督导工作。
六、考核奖惩措施
(一)县委、县政府把“双高双普”作为全县2014年重点工作,与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签订“双高双普”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本年度对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教育工作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双高双普”的县级自评工作由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以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为单位,逐一进行。经自评达到“双高双普”指标要求后,邀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提请省政府进行督导评估验收。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省市贯彻意见,通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工作,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提高整体办学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县实际,将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和“双高双普”达标县统筹安排、合并实施。从2013年开始,经过1—2年努力,全县中小学校初步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办学特色多样化目标,信息技术应用广泛,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学前、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到2014年,通过省政府“双高双普”县评估验收,力争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认定。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3年1月—3月)。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双高双普”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二)创建达标阶段(2013年4月—12月)。各镇、有关部门及中小学校按照《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开展自查摸底,制定基础建设、设施添置、经费投入、师资配备、教育管理等项目实施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逐校配齐教学设备和器材,均衡配置师资力量,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完成教育督导室、教研室、电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达标建设任务;规范各镇化技术学校,大力开展农业科技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完善“双高双普”各类资料汇编和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相关材料,积极做好创建达标各项工作。
(三)县上自查阶段(2014年1月—2月)。组织专业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人力,对重点指标、重点镇和学校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四)省市初验阶段(2014年3月)。邀请市上和省上专家组分别对我县“双高双普”达标情况进行督导,根据专家组的督导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
(五)全面达标阶段(2014年4月—9月)。各镇、有关部门及中小学校按要求扎实整改存在的问题,查缺补漏,确保全面达标。在此基础上全面汇总创建工作情况,汇编县创建工作材料,完成专题片、画册制作,形成创建工作自查报告,申请并接受市政府督导评估。
(六)迎接省政府验收阶段(2014年10月—11月)。完善各种资料、表册、档案材料,迎接省政府验收认定。
四、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协调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各镇及相关部门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有关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认真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监督指导学校按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升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校园文化氛围和后勤保障能力,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制定迎接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准备相关汇报材料,筹备有关工作会议;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教育事业发展、教育管理、教育改革和质量提升、队伍建设、资源整合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标;协助召开部门联席会,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权限内教育类基础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协调筹措建设资金;加强对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监督,查处乱收费;支持、指导学校开展科技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在各镇化技术学校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科技培训。
县财政局: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政策,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依法按时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按时足额拨付教育项目建设资金、上级下达的教育专款及“两免一补”等政策性助学资金;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解决教师不足问题,做好教育人才引进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政策;严格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面向县内青壮年群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履行劳动监察职责,禁止非法使用童工,对招用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从事雇佣性劳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予以处罚。
县公安局:依法维护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正常安全秩序,对侵犯学校和教师正当权益、扰乱正常教育秩序及危害中小学生、幼儿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加强对中小学生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建立校外辅导员制度,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对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学生进行帮助教育;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对学校安保人员开展培训,协助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交通安全。
县司法局:将教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为学校的法制课、法制教育活动提供帮助;做好维护教师、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等法律服务工作;为各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加强对法制副校长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真执行《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中关于“学校用地必须妥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规定,按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积极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配合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工商局: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依法管理学校周边商业网点,维护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对县域内各种违规培训班和招生广告进行依法清理、取缔。
县文化广电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文化场馆;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特别是电子游戏室、网吧、歌舞厅的行政执法监管,严禁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网吧;积极报道全县教育工作动态和成绩,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营造尊师重教的舆论氛围;适时在有线电视网中转播教育节目。
县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组织医疗机构,积极做好中小学生、幼儿流行病、传染病和近视眼、龋齿及其它疾病的防治工作;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饮水、饮食卫生的监督,定期对中小学校炊事人员和幼教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业务培训指导;定时做好中小学生及幼儿体格检查和有关健康指标的测试工作。
县监察局:抓好学校工程建设、乱收费治理、教师选招等工作的监督;组织开展教育系统行风评议;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一定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治理学校周边食堂餐饮摊点。
县民政局:为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中小学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济援助。
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学校、幼儿园用地规划工作,对侵占学校用地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优先为学校、幼儿园建设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按有关规定设置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警示牌、减速装置;加强对乘载学生车辆的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治。
县农业局:协助有关部门利用各镇化技术学校和培训基地,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农业技术和科技培训;利用现代农业和科技示范园区,为中小学生提供素质教育实验基地。
县审计局:对教育经费、专项经费的核拨、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教育费附加、基建款、房屋修缮款的使用管理程序、效益进行审计与监督。
县环境保护局: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污染特别是噪音污染的治理;配合县教育体育局抓好中小学生环境保护知识教育。
县统计局:指导县教育体育局做好各类教育统计工作;负责向县教育部门提供所需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数据。
县地税局:加大征管力度,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中小学校基础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技术监督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发挥行政监督职能,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情况及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与教育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奖励或批评、处理的建议。
县考核办:对各镇、有关部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各镇政府:依法组织和动员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确保初中、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小学无辍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15周岁初等教育完成率达99%以上,17周岁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8%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园)率达85%以上,高中段入学率达96.5%以上;适龄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0%以上;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建立健全镇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及时了解学校教育情况,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负责辖区学校新建、扩建用地的统筹协调工作;建好本镇化技术学校,做到教室、教师、教材、培训活动四落实,大力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成人教育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工作是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基础工程,也是县委、县政府对各镇、各部门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双高双普”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密切协作,全力推进。各镇、有关部门及中小学校要按照“合理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自查摸底和整改提高工作。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灵通信息,全面做好达标创建,切实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我县顺利通过省政府评估验收。
(一)关于招生工作
全年组织受理了四项招生考试工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成人高教招生考试、初中高师高职招生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总计受理考生人次。
概括招生考试工作,做到了“五无”:政策上传下达无延误;信息采集录入无差错;考场考点无事故;考生及工作人员无违纪;学生家长无上访。确保了一方招生考试安全,在某种意义上维护了系统的和谐、社会的稳定。
(二)关于督学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督学要求,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结合督导督学工作实际,有效发挥教育督导职能。
1.督学引领。进一步制定完善了《XX县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细则》、《中小学校长工作末位淘汰制》等相关机制,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学行为。
2.综合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重点归口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学校进行了综合评估,使综合评估工作更加趋向科学合理。
3.常规工作制度化。继续规范完善“两基”的各类档案建设,为“双高”“普九”目标达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4.重点工作重点推进。制定了《肇州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组织了省级标准化学校建设合格校申报和迎检工作,全县有双发九年一贯制学校、朝阳中学、朝阳沟镇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等四所学校首批通过全省标准化建设合格学校验收。
(三)综合工作
1.信息交流与传递。全年累计编发《教育报》、《教育信息》等各类简报38期,使得机关综合很好地发挥了通报教育资讯的这样一个通讯平台作用。
2.机关综合。以服务大局、协调沟通、对各路工作进行整理归纳和总结为工作重点,全年起草撰写并综合整理各类规划、计划、总结和汇报材料70余篇。各项工作得以及时上传下达,同时,丰富了史料积累。
回顾一年来自己分管工作的总体完成情况,觉得还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对“双高”“普九”及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学校建设等重大战略性目标任务缺乏突破办法。
二是督导评估工作改革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评估内容和式上有待加大改革力度,尤其是由于综合评估面大、时间紧、分组过多,使评价的尺度不尽相同。
二、2010年分管工作基本思路
秉承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的工作理念,从分管工作的职能、特点和实际出发,依权依法依程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相关工作任务目标。
(一)认真组织好2010年各类招生考试工作
1.把好三关。一是把好报名资格审核关。特别对异地考生、社会考生的资格审核,坚决禁止在校非毕业年级学生报考。二是把好考生信息录入关。做到及时、准确、无误。三是把好监考及考务工作人员选聘关。
2.搞好两项建设。一是全面检查,全面完善考点电力、听力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保证考场监控设施及时安装到位。
3.坚持三项服务。一是继续坚持深入学校对所有在校生的信息进行现场录入;二是做好异地返籍考生的服务,解读用好政策,明确相关事宜的办理程序,确保这部分考生顺利报考;三是建立社会考生通讯录,做到信息畅通,沟通无误。
4.严明三项职责。一要严明考生学校及监考教师学校职责;二要严明监考教师及班主任职责;三要严明考生诚信考试职责及所有相关人员、领导及部门的诚信职责。堵塞漏洞,防患未然,把打造平安高考作为第一要务。
(二)做好教育督导和机关综合工作
1.以省级标准化学校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提升全县综合办学实力。各基层学校的相关软件建设工程要全面启动,在基层学校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先由基层学校自行申报之后,结合全县情况组织省级合格校和先进校的申报工作。先进校拟申报1—2所,合格校拟申报4—6所。
2.以深化督导评估内容机制改革为载体,力求公正公平、适应改革与发展需要进行综合评估。首先,要在评估内容上有所侧重和调整,计划将标准化学校建设指标体系中学校基本建设、校园文化建设、队伍建设、教学及管理等量标全部纳入。同时,要突出综合评估的全面性,各方面兼顾确立权重。其次,拟设立奖励加分,加分条件是重点工作承担省市迎检任务学校
3.以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为载体,推动全局重点、难点工作深入开展。本年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将联合相关股室抓好规范办学行为、落实体育卫生和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专项督查工作,要把这些专项督查与“五个十佳”评选、学年综合评估等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基层学校的工作提水平、上台阶。
4.以加强教育信息交流为载体,做好全局材料综合工作。做好重点工作、重大事件的材料积累工作,及时编发必要的教育信息,并确保如期上传下达。做好机关材料综合工作,为全局规划决策、总结部署工作提供依据。
要做好新一年自己分管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觉得必须做到以下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