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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项目的安全,顺利的施实,保证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最大程度的减少公司的财产。
二、范围
施工安全主要包括与施工现场密切相关的电、安装、脚手架、高处作业、施工机具等内容。
三、安全管理组织措施
1、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安全措施是对施工项目
安全生产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或监控的一系列活动,它可以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并创造适宜的施工环境。在施工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的责任人,控制的重点是施工中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责任人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工程的安全,统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并监督各项措施的实施。
3、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使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5、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施工。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期间谨慎小心,杜绝一切侥幸心理的存在,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争取效益的主要因素。
四、安全管理措施
1、凡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喝酒上班,或带其它非工地工作人员进入工地。
2、使用梯子不能缺挡,不可垫高使用,梯脚要有防滑措施,超过二米以上梯子要有监护人,严禁二人以上同在梯子上作业,人字梯中间要有绳子扣牢。
3、使用移动电动工具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金属外壳必须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高空作业时要扎安全带、戴安全帽、脚手架外挂安全网封闭施工。
4、现场临时用电,电箱要保持完好无损,损伤的电气元器件必须及时更换。
5、照明动力要分开,并有二级保护,用电设备一机一闸,严禁乱接乱拖,一闸多机。
6、拆除的材料不得乱扔,作业下方派人监护。
7、现场临时电源线应采用橡皮电缆线,禁止使用塑料花线,禁止使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8、设备的防护装置要完好,尤其是砂轮切割机,设备外壳要有完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9、施工设备要加强现场的维护保养,保持完好率,禁止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10、施工现场材料设备堆放整齐,不得存放在主要通道上。
11、施工现场动用电火焊,在作业区周围清除易燃物品,作业后要检查,杜绝火种,以免留下后患。
12、服从工地的安全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高处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要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作业人员要系安全带,所用材料要平稳堆放,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禁止抛掷物件。
13、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
五、现场文明管理措施
1、现场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2、保持现场周边环境的卫生,进出材料后现场清理干净。
3、做好现场监护工作,在施工作业区谢绝与本工程无关人员入内。
4、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活完场地清,每天工作结束后作业面内亦要清理整理好。
(一)总则:
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建筑业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一标三规范”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为加大管理力度,使公司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尽快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要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一标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3.工程部要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工地”的活动,认真遵守《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及建设环保局(99)第8号文和有关程序文件。
4.质量安全部和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和专职资料员,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
5.签定三级安全责任书,工程补部在工程开工前,工程部负责人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同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现场工人同施工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
6.项目开工前,工程部要详细编写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签字生效后方可开工。
7.坚持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现场三级教育,即:项目负责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对各班组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各班组负责人对每个工人的安全教育,教育要有结果有检查有考核。
8.坚持对工地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到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四口”防护以及各种机具防护措施,必须按规定搭设,报质量安全部检查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10.各种临时设施的搭设,做法要符合市、区两级文明施工以及公司文施工和有关程序文件规定。
11.坚持安全生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人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围墙不低于1.8米,主要路段不低于2.5米,内外抹灰加压顶,紧靠公路的工程要进行美化和亮化处理。外墙面用米黄色涂料涂刷,压顶用海蓝色涂料涂刷,墙顶悬挂XX公司彩旗。
2.工地出入口要安装金属大门,大门要牢固美观,并设置公司标志牌,灯箱;出入口道路要用混凝土硬化,硬化长度结合现场而定,但最短不短于5米,紧靠公路的工程应设置汽车冲洗台。
3.施工现场的道路l万平方米以上的全部采用混凝土硬化;l万平方米以下的全部采用石屑硬化;道路两侧做好排水沟,保证道路完好畅通。
4.临时房的建设应设有项目经理室、职工娱乐室、淋浴间、伙房、卫生室等。室内必须进行吊顶,淋浴间和伙房间墙面镶贴瓷砖,生活区和加工区必须分区明确,设置分区牌,生活区内要进行绿化,绿化面积不低于生活区域的5%。工地严禁使用木材及散煤取暖和做饭。
5.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必须内外抹灰刷白、水泥地面、吊顶、纱门窗符合坚固、保温通风、防火防潮等要求,禁止睡通铺。
6.现场各类材料、构件、料具要严格按平面布置图布局堆放,砂子、石子、白灰要设料池堆放,各种材料按产品标识的程序文件要求进行分类、分规格;堆放及标识,材料、构件、料具堆放整齐。
7.食堂生熟要分开,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要有灭鼠设施,生活垃圾要达到随时清运。
8.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佩带袖标,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有胸卡,胸卡必须有照片。
9.要求制作六牌两图。
10.公司新承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全部实行密目安全防护立网围挡,其产品必须使用部、省推荐产品且高出建筑物1.5米达到安全、牢固、美观。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部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和专职安全资料员,且必须经公司授权任命,质量安全部备案。
2.项目施工前,项目负责人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
3.项目负责人要同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施工班组要同现场工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且责任书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必须切实可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执行严格的安全交底程序。’
5.工地的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做到人证相符。
(四)落地式外脚手架搭设管理制度:
1.脚手架搭设必须有指导性施工方案,必须有质量安全部安全员批准方可搭设。
2.脚手架的基础必须坚实、平整,要有垫板必须连续使用,垫板的厚度不小于5cm;立杆要全部设置底座,底座为15X15cm不小于8mm厚铁板制成,铁板上焊不小于直径25的钢管,长度不小于15cm。
3.脚手架外侧要设排水沟,排水沟用砖砌或水泥砂浆抹灰,要畅通美观。
4.立杆、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6m,大横杆搭设在立杆里侧,立杆、大横杆的接头采用对接法不许搭接,小横杆拉结墙体内外用短管夹紧。
5.架体剪刀撑必须按规定跨5根立杆,角度不大于45度,搭设不少于3个卡具,搭接长度不小于60cm。
6.卸料平台严禁与脚手架连接一体,必须单独搭设。
7.脚手架搭设完毕后,不经质量安全部门验收签字后,严禁使用。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严格执行TN—S供电系统。
2.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五芯电缆必须使用推荐产品,三证一票必须齐全有效。
3.临时用电施工前必须有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4.现场用电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电保护器的参数应匹配。
5.配电箱、开关箱都要设置防雨棚,其防雨棚设置一致,达到实用、牢固、美观的要求,其箱下要设置操作用木垫板,垫板尺寸不小于30
X
100
X
5cm上面铺设绝缘胶垫,总配电箱用红白相间的栅栏围护。
(六)“三安”、“四口”及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有公司标志的安全帽;管理人员佩戴红色豪华型安全帽;工人佩戴豪华型或普通型黄色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2.工地使用的安全网规格必须符合要求,证票齐全有效。
3.通道口防护棚与建筑物外延伸不小于5米,高度根据需要规定,但不小于2.5米,宽度不小于2米,防护棚使用的板材厚度不小于5厘米并有防水设施,搭设要标准、整齐、美观,严禁使用竹架板代替。
4.通道口、楼梯口各种临边的防护栏杆,均按标准设置,第一根距地0.6米,第二根距地1.l米,均用钢管制成,并刷红白相间30厘米的色标,其色标涂刷要标准、整齐、美观。
5.工地使用的井架必须有准用证和合格证,井架使用的各种限位装置,必须是推荐产品且证票齐全有效。
6.井架卸料平台必须独立搭设,不准架设于井架架体上,卸料平台脚手板必须用不小于5厘米的板材,且满铺,严禁使用竹架板,井架各层卸料平台的防护门必须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做到美观、耐用。
7.塔吊进场必须有合格证,各种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必须用推荐产品,安装与拆卸由专业队伍进行。
8.各种塔吊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设置,有地锚的要按要求配备。
9.施工机具都必须安装好保护接零及漏电保护器。
10.机具的防护罩必须牢固、安全、严禁使用电锯与电刨一体的木工工具,各种机具使用前必须通过机械员和安全员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搅拌机、灰浆机、电焊机、电锯、钢筋加工机械等都必须搭设防雨棚。
(七)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设施的设置和拆除时间管理制度:
1.有通道口的防护棚在一层完成二层施工前搭设好,楼体内外装修完成后拆除。
2.首层安全网在二层窗台下墙体砌完前必须搭设好,层间网在其上层窗台下墙体砌完前架设好,首层和层间网随外墙装修完后拆除。
3.各种洞口的栏杆随产生随架设,封好后方可施工,楼梯栏杆随层架设,直到正式安装栏杆方可拆除。
(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然后由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审批,履行审批手续。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施工管理人员施工。
3.班组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员都要进行签字。
4.工程项目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安全技术交底是指导工人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要强。
6.不得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安全检查等制度代替,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7.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针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的危险因素而编写,即要体现一般作业的共性,又要体现本作业的特性。
8.安全技术交底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9.工程开工前,项目工程师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程负责人、施工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并向工程项目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10.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员要按施工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施工单位和班组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书面交底。
11.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及交底人和接底人的签字,交底要按单位工程归放一起,以备查验。
12.安全技术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不能分开要融为一体,要有针对性起安全施工的目的。
13.安全技术交底要在施工前进行,不得施工期间进行交底,也不得交底提前的过早,否则无实际意义。
14.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与分部分项交底同时进行,如果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很危险,可单独进行工种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重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1.奖励办法:
1〉工程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省级工地的奖励l.5万元;
2〉创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l万元;
3〉创区级文明工地的奖励5000元;
4〉在区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得90分奖励1000元,每高1分加奖300元。
2.处罚办法:
1〉在区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得75分,罚款3000元,每低1分加罚300元;
2〉未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每缺一项罚1000元,无安全员或安全员虚设的罚2000元;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及新工人上岗前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真实的缺一项罚款500元;
4〉各种安全施工方案不齐者,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5〉安全员不戴袖标罚款100元,现场人员不戴胸卡罚款20元。
6〉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一个罚50元,安全帽无带罚款1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一个罚款100元,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不按要求堆放罚1000元;
7〉临时设施不按规定搭设罚款2000元;
8〉“四口”防护不按规定时间设置,每次罚款500元。
9〉安全密目网不按规定时间设置,每层罚款200元,如有破损网片不及时更换每片罚款200元,网内杂物不及时清理,每次罚款100元;
10〉塔吊、井架经设备处机械使用功能验收合格后,报质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违者罚款1000元,井架卸料平台不单设的罚1000元;
11〉塔吊、井架拆装不按规定,使用无证人员罚500元;
12〉凡不按防护设施规定执行,每缺一项按构件价格两倍罚款。
13〉施工现场不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的罚款1000元。
14〉漏电保护器不合格的每处罚款300元,熔丝采用金属丝代替的每处罚款200元;
15〉施工标志牌图不按贯标办规定设置的每少一块罚款500元,规格不符的每块罚款200元;
(16)工地食堂不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罚款2000元,工地烧煤烧材罚款1000元、,临街不亮化围墙大门的罚款1000元,无标语口号,绿化率不足,材料堆放混乱,每项罚款500元;
17〉无机具操作牌少一块罚款200元,机具无棚,不防雨每处罚款300元;
18〉对质量安全部下发的不合格整改通知单不按规定时间返回的,每次罚款1000元。
19〉未执行《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20〉凡在质量安全部日常检查中没有按规范规定操作的,将随时处100—3000元罚款。
21〉以上各项罚款如果数额较大,由质量安全员同相关领导协商处理,如发生意见分歧,报主管经理裁决。
(十)质量安全组工作人员职责制度:
1.协助质安组完成公司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目标。
2.深入施工现场指导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3.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加强学习专业知识和上级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法令。
4.及时发现、处理、预防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隐患,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凡本市市区范围内需要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以下简称房屋)的,适用本办法。
建设项目以外的临时性房屋的拆除,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房屋拆迁施工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监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的协调工作。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房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区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财政、环保、公安、电力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房屋拆除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施工、监理和其他与房屋拆除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单位,是指被拆除房屋的业主或者拆迁人。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按照规定确定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及时支付给施工单位,督促其专款专用。
施工单位应当将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专项用于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生产条件及作业环境的改善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专项用于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条房屋拆除工程应当采取招标或者拍卖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招标和拍卖管理的具体规定,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房屋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拆除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等级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施工单位不得分包房屋拆除工程主体结构,不得转包房屋拆除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监理单位对房屋拆除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对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理,并依法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条建设单位依法确定施工单位后,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房屋拆除施工合同。
房屋拆除施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安全措施;
(二)施工安全生产责任;
(三)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所需图纸、资料的要求;
(四)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所需费用的金额、支付期限、支付方式。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施工合同的约定,向施工单位提供房屋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和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资料。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拆除工程开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拟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管理部门备案:
(一)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三)施工单位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证明;
(四)房屋拆除施工合同及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五)房屋拆除施工组织设计;
(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
(七)拟拆除房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地下管线的说明;
(八)施工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九)采用爆破方式拆除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
按照规定不需要申请拆迁许可证的拆除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持前款第(二)至(九)项资料向拟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二)施工方案、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人员、机具及部署;
(三)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安全保障、扬尘污染控制、临时用电等各项技术措施;
(四)施工平面布置图;
(五)施工实施方案,包括按照要求设置围护和各类标牌、警示,采取专项安全防护措施;按照要求撤离人员、清运垃圾、采取加固、拆除措施和确保消防安全措施等。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房屋拆除施工。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对房屋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施工所需资金的投入,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施工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施工单位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缴纳保险费。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房屋拆除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房屋拆除施工进行现场监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排除;对重大事故隐患,还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前款规定以外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当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采用爆破方式拆除房屋的,应当保障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并办理相应的批准手续。不能采用爆破方式拆除房屋的,施工单位应当采用机械方式拆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施工机械的机械臂无法达到施工高度的;
(二)因道路原因施工机械无法到达作业现场的;
(三)被拆除建筑周围无法满足安全跨度要求的。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不低于高度2.2米的遮挡围墙或者硬质遮挡围护。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施工单位告示牌、房屋拆除安全生产牌和文明施工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和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危险区域,在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夜间作业应当设置警示灯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拆除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对沿道路两侧和居民住宅区周围的拆除房屋使用脚手架和密目网进行封闭围护。拆除房屋与居民密集点、交通道路以及其他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地下管线的安全跨度不符合要求的,还应当采取专项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房屋拆除施工前,应当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房屋拆除施工前,应当检查被拆除房屋和毗邻房屋内的地上地下管线情况,经确认管线已经全部切断或迁移后方可施工。
施工单位在进行管道和容器拆除前,应当检查管道和容器中介质的种类、化学性质,采取中和、清洗等措施进行清除,防止燃烧、爆炸或者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和拆卸物料,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垂直运输设备或者流放槽清运,严禁抛掷。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充足完好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和废弃物。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实施明火作业。
第二十六条遇有六级以上风力、雷暴雨、大雾、冰雪等恶劣气候影响拆除施工安全时,施工单位应当暂停施工,及时对拆除房屋及其围护、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地下管线等进行加固或者拆除,并撤离施工现场人员。
第二十七条因拆除施工危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地上地下管线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暂停施工,在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时发现爆炸物或者不明管线的,施工单位应当暂停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经有关部门处置完毕后方可恢复施工。
第二十九条施工时发生有害气体外溢、爆炸、坍塌、掩埋等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向安全生产监督、房产、土地等管理部门报告。
施工单位不得对安全事故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第三十条建设、施工、监理及其他与房屋拆除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其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未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按规定编制、确认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未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未按规定落实施工安全措施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未采用规定的拆除方式进行施工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按规定设置遮挡围墙或者硬质遮挡围护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按规定设置施工标牌的;
(八)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按规定对房屋进行封闭围护或者未采取专项安全防护措施的;
(九)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检查并确认地上地下管线已经切断或迁移,或者未检查并清除管道、容器中介质而进行施工的;
(十)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施工危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地上地下管线安全,未按规定要求操作的;
(十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时发现爆炸物或者不明管线,未按规定要求操作的。
关键词:土木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进度控制
中图分类号: S96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为我国建筑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土木工程施工管理是施工企业现代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工程整体管理的核心部分,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和经济利润。在施工的过程中,如何运用现代项目管理知识对土木工程施工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和管理好工程施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施工,是施工企业必须面临的首要工作。根据土木工程施工特点,在施工管理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问题,保障整个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发。
一、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代施工项目管理的基础
(一)重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素质
第一,加强安全教育管理,提高管理、操作人员素质。管理和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是直接影响施工安全的重要因素,特别是整个土木工程施工过程,处处都离不开施工人员的工作,他们的专业素质水平直接决定了能否实现安全施工。定期组织所有参加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施工技术和安全素质,使其掌握安全施工的注意事项。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对危险作业过程严格按作业指导说明组织施工,一般工种也要求施工人员熟悉环境,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坚决杜绝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第二,对所有参与工程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必须让所有工作人员在施工时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导思想,在施工中贯彻落实“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充分结合”科学效益理念,从而在施工过程中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对施工机械和进场原材料加强管理
首先,负责采购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使其具有判断材料质量的能力,而且专业素质过硬。要尽量选择责任心强和专业素质好的人员来负责这项工作。其次,要掌握各种材料的信息,经过分析和比较,坚持择优录取。同时,企业还要定期对供货商的资质进行考核和评审。再次,采购的材料进场使用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要会同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起对材料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的内容包括合格证、检测报告、说明书以及生产许可证等书面材料,此外还要进行实物质量检查。钢管、扣件和安全帽等,必须要进行见证取样及复试,只有经过复试,才能在工程施工中使用。所有的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时,有关单位必须要提供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在安装起重机械时,一定要让具有安装资质的企业来完成安装。在使用前,要让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测,检查各项性能没有问题以后,由检测单位出具专业的检测合格证书,然后才能投入使用。在使用各种大型设备前,必须由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对施工设备加强日常的保养和维护工作。监理部门要定期的对防护装置、保险装置、防护装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除安全隐患。
(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在正式的组织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该结合本次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详细地分析,结合现场的施工情况,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还应该明确权责,公司、项目部、班组都应该安排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工作,层层把关,责任明确。提前针对施工中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地方制订科学的应对措施。还要制订专项安全方案,来应对危险较大的部位施工。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中,要严格的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保证安全责任能够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同时,监理人员要在施工的过程中,认真的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安全管理的要求贯彻落实安全施工技术标准。督促施工单位要严格的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
(四)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对具有较大危险性的模板工程和基坑工程等分项工程,必须制订专门的安全施工方案,此外,还要实行分级安全施工方案审批制度。并在现场施工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调整,保证方案技术可行,针对性强,操作方便,经济合理。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基础上,加快进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在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该建立完善的日常检查制度和安全交底制度,确保在施工前,做好每名操作人员的安全交底工作。安全员在施工时,要加强现场巡查。同时,项目监理单位也要定期进行日常巡视,要有针对性的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和处理,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二、土木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现代施工项目管理的关键
施工进度管理工作,也是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施工进度是影响施工企业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在签订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中,一般都对施工工期和施工进度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施工企业不能按时完工,必将会进行经济赔偿。很多的施工企业由于在土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影响不能保证施工进度时,在最后竣工结算时往往会因延误工期,支付给甲方一定的违约赔偿金,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如果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不能有效的控制施工进度,为了避免经济损失,往往会进行赶工,很容易出现建筑质量控制不严,给工程埋下严重的质量隐患。在施工过程中,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有很多,大部分的影响因素都能通过施工进度控制管理体系去克服。不少的施工企业不能控制好施工进度,主要的原因就是施工过程中对地质以及环境气候等因素,考虑不全面,造成工期延误,不能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此外,施工机械的准备不充分以及养护不足,很容易造成因设备影响施工进度。因此,必须重视施工设备的养护工作,对于施工中使用的设备要合理的进行规划,统筹安排,及时对闲置设备进行保养,保障施工设备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避免出现设备故障延误施工进度的情况发展。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就是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都是根据施工方案编制的,但施工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会因为各种因素发生变化,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往往会出现偏差。所以,应该定期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了解最新的施工情况。对于施工中影响施工进度的各种情况进行仔细分析,制订相应的解决措施,保证工程施工可以按进度计划完成。从开始进场施工之日,就应该狠抓进度管理,划定各分项的完成时间,调整和控制实际施工的进度。如提前不对工程施工进度综合协调和策划,就很难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还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项目开始施工前,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熟悉合同文件、工程图纸,了解施工场地的实际条件,项目的质量和工期要求等各种信息,还有根据工程项目和本企业的实际,制订一份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要符合企业的施工能力。
结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提前必须做好工程设计和规划工作,充分的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消除突发因素给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带来的不利影响。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从而保证对土木工程施工进行有效的控制,保障工程的顺利开展,避免因为施工安全和进度问题,损害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电力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F470.6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电力工程建设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包括很多重要的环节和内容。其中,施工进度控制和施工安全管理对于工程质量和效益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施工进度控制对企业效益的影响十分重大,施工安全管理对完成工程质量目标非常重要,而施工进度控制和施工安全管理两者之间也存在十分密切的联系,在控制施工进度的同时,必须要保证安全生产。只有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保证施工进度进而完成工程建设,对于施工单位来说才是最终目的。
一、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施工人员素质普遍较低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从事电力工程工作的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施工人员中,大部分都是农民工,这部分人没有受过太多的教育,在技术方面水平也有待提高。另外,就施工工程中的管理人员而言,也有一部分人的素质也不高,而且对于施工质量的把控手段落后,更有一部分人员没有持证上岗,在项目管理中能发挥的作用势必打了折扣。
2、不能同时把握好工期和工程质量
电力工程施工往往需要消耗很多的人力和时间,许多施工单位为了能够获得最大的利润,一般情况下都会压缩施工工期,这样就能够达到他们节约成本,从中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因此,许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都在赶工程进度,在一些需要细致工序的地方敷衍了事,施工过程中就容易留下诸多质量问题,从而留下了安全隐患。
3、电力工程施工的流程没有良好的规划
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涉及到了很多部门。这些机构系统复杂,会导致整个电力施工的进展缓慢。在整个电力工程施工的运作缓慢的同时就会显得工程的业务流程不完善。例如,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验收此项工程并且进行各项收支的结算。但是许多建设单位在工程结束后不能及时到施工现场进行各项数据的审核,从而导致整个工程的效率。
二、电力工程施工进度控制
1、电力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存在的问题
电力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工期设计不合理的问题,一些团队一味的缩短工期,工程量较大的工程中采用24小时施工的方法,也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迎合监工单位的检查,也经常违规施工。除此之外,施工单位会在施工同时购买施工所需材料,并不是施工前期就做好准备工作,这虽然会缩短工期,但是施工过程中由于材料不全而造成的隐患就会增加。以上这些做法都不可取,违反了电力工程施工在进度控制方面的原则。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提高,电力施工过程中需要用到许多高科技的器械,对于专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对于参建人员的水平要求也随之提高。在电力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项技术都需要按照预定的标准操作,同时要与其他技术协调合作,这样才能达到工程预计的效果。
2、改善电力工程施工中的进度控制的方法
(1)认真审核工程进度
计划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应向监理工程师递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认真进行审核,认定工程进度计划的合理性,以达到对工程进度总体控制的目标。同时,对合同总工期进行分解,实行目标分解和控制,看其进度控制是否有符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的措施来保证。发现滞后及时查找原因,以达到合同工期要求的进度,保证进度目标的最优实现。
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它反映了施工单位在本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目标,方法及进度控制措施,是施工单位技术水平、技术要素的综合反映。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审阅,看各施工阶段的时间安排是否符合工期总目标的要求,施工工序是否符合工艺要求,与人员、设备等的进场计划是否协调,各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是否与施工单位的施工经历和技术水平相适应等,并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分析方案的可行性。
施工期间的进度控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施工进度计划的实现。当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进度计划时,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进行修改。
三、电力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电力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会降低人们生活的品质。因此必须要重视电力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使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周到,就必须实行安全责任制,这是十分关键的手段,只有对每一项内容,每一个环节,每一职能层面的安全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才能够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工作,使安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责任更加明晰,在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的基础之上,施工单位还应该根据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结合自身的生产状况,研究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由各职能层面的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以保证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前期就要在项目中的各个部门之间展开安全责任的分配工作,确保工程在出现预期以外的情况时,责任人能够及时赶到现场并决策出最有效的解决方案。当整个团队都承担起一份责任,施工过程中会发生危险的概率就会降低。3)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将管理人员培训后,提高了管理人员对于电力施工的了解,在他们了解到电力施工管理的重要性之后,管理人员就会重视自己的工作,从而间接提高的工程效率。
3、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要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要使企业的施工人员具备熟练的安全作业技能,拥有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念,使他们认识到注重预防,确保安全的生产宗旨。因此,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应该加大,积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有关培训。一方面,要使他们对事故隐患危害的严重性认识更加深刻,对安全作业的重要性认识更加深刻,另一方面,要使他们掌握必需的安全作业技能,提高自我防护的意识。
结束语
电力工程施工中的进度控制和安全管理是决定项目好坏的关键,进而影响了企业的效益以及信誉。电力工程施工涉及了多个方面,这些方面形成一个系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必须及时有效解决,合理控制工程的进度尽量不要被临时出现的问题所影响。另外,进度控制的同时要加强工程的安全管理的工作,只有进度控制和安全管理两个方面的工作协调好,电力施工系统才能良好运行。电力工程得到良好运行之后,我国的经济效益也会随之发展,我们的国家在世界中的竞争地位也会越来越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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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黄元生,范玉凤. 国内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研究综述[J].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03:77-80.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施工;完善;管理制度
“猿职踩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这是党的十报告明确要求的,所以,必须提升安全施工的管理思维,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从全局出发,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施工管理的水平和技能,杜绝重特大施工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良好运行
施工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一套具有明确针对性和指导性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此作为整个企业实施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方针和职责分解、危险识别和风险评价、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资源管理、供应商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内容,通过执行整个管理体系的PDCA(计划、实施、检查、改进)循环,不断对体系内容进行改进和完善。
2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及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施工企业要结合实际安全管理的需要编制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等在内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开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 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培养安全的行为习惯
有了各项合理可行的管理制度作为基本保障,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更注重抓这些制度的落实。
3.1 领导带班巡查、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
(1)为落实企业安全责任,施工企业项目部要全面执行领导带班巡查,即项目经理、书记、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轮流巡查,明确巡查责任人、巡查日期、巡查频率、巡查内容,并上墙公示,做到“一巡二蹲三督查”。
一巡:对当日合同段内的作业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掌握基本安全生产情况;
二蹲:选择当日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蹲点检查;
三督查:施工企业要把项目领导带班巡查落实情况作为对项目部督察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将督查结果与对项目部年度考核挂钩,确保领导带班巡查制度落到实处。通过开展领导带班巡查活动,发挥领导带头作用,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
(2)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施工企业要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岗位设置,在原有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制定“部门及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并通过把这些安全职责制牌上墙等方式,让每个组织和个人认识到自身在业务工作职责之外还有更重要的安全责任。
(3)施工企业每年要与各项目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还要与各部门、各劳务供应商签订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企业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及指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人人参与。
3.2 自检和互检相结合,重心下移,狠抓落实
一直以来,施工过程中会伴有大大小小的安全隐患,而安全生产检查作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能有效实现安全隐患的治理。施工企业安监部每季度都应牵头组织覆盖施工企业所有在建项目的安全大检查。
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创新思路,采用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自检与互检相结合的方式,重心下移,加强对劳务供应商的管理。
自检即要求供应商定期进行自检,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记录报给项目部,项目部结合收到的记录对其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施工企业,再由施工企业结合项目部上报的资料进行检查,并形成反馈意见。项目部收到反馈意见后结合供应商定期检查的资料反馈给供应商法人代表,互检即组织有相同施工内容的项目部及供应商进行交叉检查,相互对比,取长补短。
对发现的隐患以整改单的形式进行记录,要求项目部管安全的领导签字确认,并按照“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跟踪验证人”的四定要求落实整改,在整改期限之前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认,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3.3 开展安全专项活动,为推动“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助力
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广泛深入传播的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活动,推进“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落实。
施工企业通过积极参与并组织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参加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从更大频率、更具效果的宣传动员、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多方面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通过各类专项活动的广泛开展,可以有效提高员工的安全素养,从而更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让大家切身体会到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3.4 创建“零事故”班组,做到“两讲三查四不干”
安全生产要从基础做起,要想有效提升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就要从提高基层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水平及一线员工的安全素质入手。在这样的思路指引下,施工企业要积极依照各上级单位相关文件精神及安排,全力组织部署“零事故班组”创建活动。在实施过程中,努力做到“两讲三查四不干”:
两讲:一是讲清当天的工作内容,二是讲清存在的安全风险。
三查:一查个人安全用品是否齐全并正确使用,二查施工车辆、机械及工具安全性能是否良好,三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设置到位。
四不干:一是安全风险不清楚不干,二是个人安全用品不配齐不干,三是工具、设备不安全不干,四是安全设施不到位不干。
第一条 形象管理
1. 文明施工管理是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项目部对外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对分公司的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2. 项目部管理人员统一着装、统一安全帽、佩戴胸卡,胸卡上标明姓名、职务,以明确工作职责。
3. 施工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作业,穿统一的工作服,佩戴统一的安全帽,并根据相应工种佩戴施工工艺要点卡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条 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负责总体安排部署;主管副经理担任副组长负责现场施工安排;文明施工管理员负责组织协调文明施工小组具体实施。
第三条 文明施工基本要求
1. 施工现场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设施布置整齐,出入口24小时设保安人员。
2. 建立健全文明施工检查考评制度,施工现场每月进行3次文明施工大检查。
3. 施工现场划分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并用铁艺栏杆隔开,场地道路平整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① 办公区
A. 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标示牌、宣传栏、公告栏及六版一图。六牌(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文明安全组织机构),一图(施工现场平面图)。工程概况标明建设工程名称、规模,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工地总代表,施工单位总负责人,工程开竣工日期等内容。
B. 工地不得随意吸烟,设置吸烟室。
C. 在办公区内设置花坛、景观鱼池,停车场全部铺设草坪砖,对长期裸露的土地进行绿化,很好的改善了职工办公环境,体现项目部人文化管理。
D. 办公区设置使用水冲厕所设置饮水间、淋浴室;文明施工人员每天负责及时清理生活垃圾。
② 工人生活区
A. 生活区设有食堂、卫生间、娱乐室等设施,满足职工、工人生活需求,同时丰富职工、工人的业余生活。
B. 生活区设置使用水冲厕所,设置饮水间、淋浴室;文明施工人员每天负责及时清理生活垃圾。
C. 生活区厨房每天保持卫生、通风、明亮,房内安装排气扇,以保证房内通风良好。炊事员上岗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生熟品严格分开,餐具用后立即洗刷干净并按规定消毒。
③ 施工现场
A. 现场消防设备齐全,建立了消防管理机构和消防制度。
B.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全部硬化处理,并设有调度人员负责协调主要道路进出车辆,保持道路畅通。
C.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实行24小时轮班制,在施工现场围挡周边薄弱部位单独设立保安值勤,很好的解决防盗问题;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着装不合安全规定的也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D.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建立防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具体见环境保护过程控制管理),施工现场不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E. 每天施工作业结束将施工作业面清理干净,做到工料清、场地净。
F. 工地设有为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的集水坑及排水设施。
G. 施工现场设置使用水冲厕所,设置饮水间。
H. 现场弃土及施工垃圾每天及时清运,创造良好的生活、施工卫生条件。现场每月开展一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在施工现场内设有医护站,配有两名专业医生,24小时服务。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医护站联系方式及卫生防病宣传画。
④ 材料堆放
A. 易燃易爆物品按照安全要求分类隔离存放。设置安全警示牌及灭火器材。
B. 设立专门文明施工队做好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的卫生工作,时刻保持卫生整洁。
C. 建筑、生活垃圾存放在指定的密闭式垃圾房,生活废水通过污水沟排放。
D. 施工现场应在危险部位、出入口悬挂安全警示牌。
2、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合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且必须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开工。
3、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4、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甲方提供《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字认可后方可开挖。
5、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并提供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经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的验收项目,在甲方、监理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有权不予验收,同样情况出现三次以上的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6、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必须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应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7、甲方、监理对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于积极配合。对隐蔽工程提出质量疑问要求重新检验的,无论建设单位是否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改。检验合格的,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必须有值班工长外,还必须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10、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单位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11、若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12、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积与施工图不符,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理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若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而导致费用与工期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
13、所有进场材料均需提供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必须经当地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保持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甲方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处经济处罚。
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防止发生种类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全体入住人员遵照执行。
一、
行为规范
1、员工必须按照自己的编码使用自己的床铺,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用。
2、集体宿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住宿寝室。
3、自觉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该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
4、所有寝室的电源、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
5、入住人员必须注意节点、节水、做到人走灯熄、电断、水关。
6、不准使用超过1kw以上的电器,严禁使用没有保护功能的电器设备。不得使用电炉、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7、禁止乱接临时电线,
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8、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安全部。
9、禁止在床铺上吸烟,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或者蚊香等物品,必须用不燃烧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10、禁止携入或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品。
11、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如在手机电器在床上充电等。充电器不允许再未充电的情况下插在电源插座上。
12、人员离开寝室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空调、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13、全体员工必须积极配合安全、卫生的检查,如果发生事故,必须无条件配合调查。
14、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卫生清洁。
15、个人床铺应摆放整齐,不得本人允许,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16、不得高空抛物,危害他人安全。
17、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养动物,
18、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
二、考核方式
1、
寝室地面积水,渗到楼下,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的,渗水责任人照价赔偿,并处责任人50元/次的罚款,如果找不到责任人,寝室全员平摊赔偿款及罚金。
2、
向窗外乱扔垃圾、杂物等,将处罚寝室全体人员,罚款20元/人/次。
3、
离寝时不关闭电灯、电褥子等用电设施的,处罚责任人50元/次,并没收用电设备。
4、
凡在宿舍酗酒或闹事,首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情节严重者,将做开除处理,并移交公安部门。
5、
寝室卫生(包括对应走廊)每周检查一次,检查不合格寝室的将对该寝室所住人员每人罚款20元。
关键词: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3.3文献标识码: A
近年来,由于人们在享受建筑事业高速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忽略了其中的安全控制,从而导致了施工阶段安全事故频发。为此,政府加大了监管力度,但由于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建筑施工中的质量安全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很多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一、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意义
建筑业特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扩大了建筑业的建设规模,我国当前的建筑业正朝着现代化和规模化的方向发展,逐渐形成了特有的建筑业自身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模式。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建筑业在质量安全监督与管理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部分企业为了实现成本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给工程质量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给国家的经济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建筑工程最基本的质量保证就是安全,工程质量的安全问题对建筑物的使用效率和美观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也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和建筑企业的信誉。普通的质量安全问题可能会使建筑物的结构发生变化,影响建筑物的美观,但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就会给周围的人们带来巨大的伤害和损失。
工程项目中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就是质量安全,质量安全也是整个项目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之一。在实际中,处理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做好充分的事前准备,包括对事故的估计以及应对事故的处理措施;另一种就是在事故发生后再去处理。事实证明,事前的准备工作通常能够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小,而且能够将事故置于可控状态。因此,做好充分的事前准备工作才能对施工发生的各种质量问题有一个积极的应对措施。
二、目前建筑施工中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领导重视不足,机构设置不健全
企业领导没有设置一个专门进行质量管理和监督的部门,而且原来的相关部门也在精简,造成了大量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流失。此外,政府对于质量安全也只是部分的检查或者抽查,全部的过程仍然是由企业自己掌控的,但是企业内部并没有对质量安全进行监管控制的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建筑施工中的质量安全难以保障。
(二)施工单位准入不严
由于企业对建筑队伍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素质都没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很多技能知识有限、责任心缺乏的施工人员就进入了建筑行业。有些施工单位出于外部压力和自身利益不考虑施工的质量,以次充好甚至偷工减料。在这种情况下,必要的技术人员和质量安全管理监督人员都很缺乏,使得施工的安全质量难以保障,就很容易导致安全隐患的现象发生。
(三)一线工人作业水平不高,操作欠规范
随着用工制度的变革,建筑工人的队伍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很多建筑公司把工程承包给施工队伍,使劳务与管理被分离,民工成为了建筑施工的主体。由于多数民工没有进行培训,上质量安全观念比较淡薄,再加上施工过程中没有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因此,在施工中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而这些并没有引起企业的重视,整个施工过程都没有一套完整的操作规程和约束。
三、 加强建筑施工中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加强政府对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
政府在加强质量安全执行力度的过程中,要结合现行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经常对施工单位进行人员及质量的检查,对施工的质量安全方面进行相应的评估,并进行现场勘查,实地了解从而作出科学的评价。此外,要严格执法,依法惩处事故中的责任者,杜绝各种监管不严的现象。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
传统的预约检查方式通常会使政府检察人员处于被动局面。因此,新型的检查方式要以抽查和巡查为主,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采取巡查室不定期抽查、分站日常检查、全站大检查等监督方式加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巡查与质量监督交叉进行,两者互相补充,以便政府监管人员可以时刻了解到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二)做好事前准备工作
事前准备工作是避免事故发生的前提。事前准备工作要分步骤的来进行。施工前对施工地点的植物、地貌、地形等因素进行调查研究并记录下来,及时发现有可能造成隐患的因素并据实记录,接下来,在施工项目开始之前对施工人员讲解项目施工的特点和事故的易发环节,做好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制度
现代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应该能够利用市场规律和信息技术使工程质量中涉及的中介机构和责任主体受到市场的惩罚和法律的制裁。因此,国家及有关部门要落实好相关的文件及制裁政策,同时赋予人民群众监督的权利,使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与管理更加透明。同时,以建立诚信信息平台为手段,利用奖惩机制来促进建筑行业秩序的规范化。
(四)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质量安全问题是建筑施工中永恒的话题,要想从根本上减少这种问题,建筑施工者必须强化质量安全的意识,质量意识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因此,建筑施工从筹建具体的施工都要有一个有效的执行措施,以保障建筑施工的质量安全。
1. 提高建筑施工者的从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总体来看,建筑施工者的素质是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也就是说,建筑施工的质量安全及长远发展需要有专业技能和从业素质都较高的参建人员来保障。所以,施工单位的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充分起到领头作用,主动了解质量安全的相关知识,掌握相关的技能,提高自身的素质。并对一线的施工人员实行“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做好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2. 加强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执行能力
建设单位必须确保资金的投资费用标准,禁止资金挪用、偷工减料的现象发生,一旦出现,必须严厉打击。而且双方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出质量安全投入的明细款项和事宜,才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资金的合理使用。此外,施工单位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质量安全技术的条框以及检查的标准,并时刻监督建筑施工的进度,做好管理监督工作,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来要求双方,加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执行力度。
(五)引入保险机制,减少质量安全的风险
建筑产品不同于其他的普通产品,如果在其合理使用寿命范围内发生质量问题,会因为时间的久远无法找出事故的责任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就必许引入保险机制来减少事故的发生。此外,保险公司也会因为自身经济利益在施工的过程中起监督作用,以预防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种隐患。这样,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就能够处于可控的范围。
结束语:
建筑施工是一个繁琐的过程,随着住房需求的增加,建筑施工企业也会越来越多,因此,建筑施工中的质量安全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只有达到更高的要求才能保障建筑施工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 高艳霞.浅析建筑企业安全施工管理与控制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35).
[2] 罗健翔.浅淡建筑施工的工程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09(21).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
一、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与施工进度之间出现的问题
在工程施工中要做到以质量促进度,以进度创效益。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但是在实际工程中很难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
(1)项目中标价格低,通过加快施工进度提高效益,而忽视质量安全。目前,施工企业市场竞争激烈,企业为获取中标,不得以把标价投到最底,从而低价中标。那么对这些保本,有的甚至亏损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决策者只能以最小的投入,最快的施工进度,提前完工,来节约成本,获取效益。在生产中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和主管技术质量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好似一对矛盾体,在项目实际施工中项目副经理主抓生产进度,工程进展顺利,按期完成任务是他主要控制目标,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责是把好技术质量关,而当质量与进度发生矛盾时,经常听到副经理的话是“差不多就行了,别那么认真”,如过遇到一个质量意识强,立场坚定的技术负责人,能按照质量标准控制到底,而如果遇到一个立场不坚定,缺乏经验的,那么往往就是质量给进度让路,工程质量就在“差不多”中通过,从而留下质量隐患。
(2)业主要求施工单位赶工,压缩工期。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为完成年度指标等往往要求施工单位赶工,施工单位要听从业主的指令,按照完成日期,倒排工期,确保节点工程如期完成,但是在赶工过程中,却没有质量安全保证措施,以适应赶工的需求,业主一般也没有这方面的要求,从中可以看出业主也是以进度为本的。
(3)管理者质量意思不强。项目经理是一个项目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管理者的质量意识是影响下属贯彻执行质量安全文件的根本,如果上级都不注重质量安全,那么下属相应的质量意识也就淡薄。如某工程,按照工期节点工期要求,在某日某个仓号混凝土浇筑任务必须完成,这时项目领导给负责生产和技术的副经理下达死命令,如果不能按时完成将采取扣奖金和罚款等措施,而下属为完成项目经理下达的任务,往往是在质量方面做手脚,下功夫,钢筋按照施工图纸应该放10根的,而放8根,模板应该加两道支撑却加了一道,想办法糊弄监理,蒙混过关,结果在匆忙浇筑中跑模,影响了工程实体质量和外观质量。
(4)为工程进度、使用劣质原材料。大多数水利工程地处偏远山区,施工道路不畅,材料运输困难,工程为了加快进度,提高材料供应速度往往是就地取材,砂子、石子从河道中捞出的,不管级配是否合理、含泥量是否符合标准、细度模数是否满足要求,就直接在主体工程使用,水泥、钢筋也是当地小厂生产的,质量检验时明知不合格,但不为了延误工期还得使用;还有的供应商受利益驱动,在材料运输中以次充好,加之材料员进场检验控制不严,劣质材料都使用在了工程实体上,留下质量隐患。
二、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合理促进施工进度
工程实施过程中,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质量安全控制目标,科学合理的化解进度、质量和安全之间的矛盾,使之转化为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的动力,达到为建设项目增值的目的,就此阐述一下自已的观点:
(1)做好生产组织规划。在工程中标后,要根据投标阶段的施工组织和报价资料进行更深入的细化,确定项目质量控制措施、进度控制目标和安全控制目标,做好人员和设备组织编制,认真分析生产项目,研究图纸,调查和分析现场作业条件,针对工程特点、技术关键点和作业难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技术、经济措施。
(2)质量管理管理的策划。⑴在工程开工前根据业主要求、工程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的规划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推行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技术管理工作责任制,用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认真的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贯彻执行政府的各项技术政策,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工作,建立正常的工程技术秩序,把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集中放到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具体技术工作业务上。⑵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符合工程施工详细的规章制度和奖罚措施,尤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奖罚措施。在认真组织进行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对工人班组进行每一个不同部位、不同分项施工前都必须进行详细的工艺、质量交底,并且要交代清楚处理要求,使工人有思想准备,理解管理者的意图;对于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要落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⑶要搞好工程质量,管理是关键,为杜绝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必须坚持“三检”制度。即在每道工序完后,首先由作业班组提出自检,再由管理人员组织有关的施工人员、质检员、技术员进行互检和交接检查,并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全过程、全方面的跟踪管理,主要突出一个“严”字,一切从严掌握、从严要求、从严管理。
(3)安全管理。在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作业指导书、生产方法、生产工艺、生产流程、安全技术措施,向生产班组长进行交底,层层下达。使所有作业人员明白所进行工作必须达到的质量要求,要把握好的技术难点,以及生产中的危险点。投入专项资金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不仅对人还要对设备,杜绝任何借口忽视安全。对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进行现场规程培训与考试,巩固和提高现场的操作技能水平,对生产现场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对关键人员、关键设备、关键部位加大安监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4)编制切实可行生产进度计划。⑴依据工艺逻辑与组织逻辑,本着提高资源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制定一个切实可行进度计划。在制定生产进度计划时,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和前瞻性,要求各作业点人员共同参加,不同目标,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编制各个阶段的进度计划,分析各阶段中可能出现的矛盾,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分段控制,确保总工期目标。⑵在工程投标时已经按照招标文件或规定编制了粗略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中标后又根据现场施工条件的合同中的工期,编制出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以确定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选择施工方法和组织流水作业、协调各个工种在施工中的搭接与配合、安排劳动力和各种施工物资的供应、确定分部分项工程的目标工期和全部工程的完工时间等;再把进度计划布置下去,调配人力、施工物资和资金,确保到位。
三、结语
工程质量是企业素质的综合反映,是企业的生命线。在施工过程中如盲目追求工期,质量难以控制,就会产生施工质量问题,严重的还会造成返工和不能返工的问题,也会给工程带来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只有抓住内部管理,和谐统一好三者的关系,共同发展,在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的前提下取得经济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水利,2010,(15)。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制度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有助于推动企业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有助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有助于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是强化制度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促进责任主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是现阶段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牛鼻子”工作。济宁市结合本地实际,在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实践中进行了思考、探索和创新,现就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审查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督管理制度、安全达标管理制度、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监督档案管理制度五项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介绍。
一、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审查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措施资料审查制度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必须进行安全措施资料审查,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这个制度是一个前置关口,执行好这个制度可以提前介入,提前告知,打好预防针,把工作做到前头。在这个制度执行过程中,针对现阶段比较常见的违法先开工工程,我们增加了现场勘验环节,把现场勘验与资料审查结合起来(见图1),实现安全监督内外业联动。对有些违法先开工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标准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防止出现“隐患累积”、“积垢难除”现象。这项制度的申报主体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监理、勘察、设计及一些平行发包的施工队伍,必须发挥建设单位的牵头协调作用。充分执行好这个制度,可以强化建设单位安全意识,发挥好建设单位作用,更好地实现对建设单位牵头的各责任主体的全面监督。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督管理制度
必要的资金投入是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和基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招标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已经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全额计取,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该费用挪作他用或直接让利、没有或没有全部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我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监督管理办法》(图2),市建委配套出台了《济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办法规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达到现行的建设施工安全、文明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所需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施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组成。工程中标后,施工单位到监管银行(与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费协助监管协议》的商业银行)设立安全文明施工费监管账户。建立专用账户后,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出具的《济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审核备案表》,将核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存入专用账户内。施工单位按照《济宁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达标管理办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分阶段达标申报,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工程项目分阶段达标合格的,施工单位凭监督机构出具的《济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表》向监管银行申请提取阶段性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项目分阶段达标不合格的,监督机构向监管银行出具返还支付通知,由监管银行将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返还至建设单位账户。这个办法重点解决了建筑安全生产的资金保障问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制度的实施,在“不增加工程造价,不改变资金性质”的前提下,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了资金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了强有力的抓手,做到了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户存储、分阶段提取和使用,有效地避免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现象。这既能极大提高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又能增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为做好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奠定了基础,必将大大提高我市建筑安全工作水平,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是对现有建筑安全监管模式质的改变和提升,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治本之策。
三、安全达标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全过程监管,我们出台了《济宁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达标管理办法》(图3),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实行达标管理制度。即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规范标准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阶段监督检查并给出结论。安全生产达标管理分为阶段达标和综合达标。阶段达标包括基础阶段达标、主体施工阶段达标、主体完工阶段达标和装饰装修阶段达标;综合达标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最终达标结论。工程开工之初,企业根据工程实际,结合自身特点,依据相关规定,制定创优达标策划书,分阶段逐步实施既定目标。安全生产分阶段达标采取施工企业自查自评,建设、监理单位检查,安全监督机构验收评定的方式进行。施工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范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建设、监理单位在施工企业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进行检查,并作出评价意见,当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组织验收,并作出阶段达标结论。根据各阶段达标平均分并结合工程施工期间安全管理、日常监督检查等情况,最终确定工程项目综合达标评分结果。我市还将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达标情况与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挂钩结合起来,分阶段达标验收,优良等次以上才有资格申报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工程管理后期的阶段验收如达不到优良等次,也不能授予安全文明工地荣誉称号。这项制度体现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全过程一贯性的思路。
四、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防范食物中毒等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将食品安全列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不发生学校食物中毒事故。
1.教育局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列为年度考核的关键指标。
2.学校校长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做,责任明确。
3.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行政会议记录,建立食品安全家长委员会工作机制,确保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达到良好以上(评定标准由市监局制定)。
二、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学校食堂电子台帐管理,实现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性。
1.推行学校食堂“五常”管理模式,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
2.规范食堂的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食品、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废弃物处理等行为。
3.规范食品台账管理。大宗食材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必须签订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索取有效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采购单据、出库入库材料必须有相关员和分管领导签字。
三、义务教育学校的食堂、商店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做好食堂内外卫生安全管理,不得对外承包。
1.食品经营必须取得有效的许可证,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学校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做好培训记录。
2.从业人员应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要求。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工作衣帽;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餐用具清洗消毒程序,蔬菜、肉类食品切配浸泡清洗程序,消除蚊虫、苍蝇、老鼠等环境整理程序。
四、建立完善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动态监管档案和信用档案,确保食材采购交易有痕、源头可溯、质量可控,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1.每天开展一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常规检查,做好出库入库、食材验收、尝餐留样等各项材料签字记录。每周校长查阅一次学校食堂每日菜谱和食品原料来源和记录。每月开展一次全面自查,25日上交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表,以及学校每天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汇总材料复印件。
2.
严格落实值班领导尝餐和学校校长(领导)陪餐制度,校长(领导)陪餐要与学生同桌,认真填写尝餐、陪餐记录和建议,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和合理营养。
3.食物烧熟煮透,落实微信平台报送饭菜品相照片制度,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剩饭、剩菜及辅料)经加工后再次供应。
五、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在就餐区域安装电子显示屏,实现监控原料出入库、环境卫生、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过程、食品安全日常巡查情况的全覆盖。
1.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行,配备达市级标准,有专人维护。
2.“明厨亮灶”监控要显示校长(领导)陪餐,对出库入库人员、货物,食材验收和签字,尝餐留样环节等进行全方位监控。
3.“明厨亮灶”中清晰显示粗加工间标示动物性食品清洗池(红色)、植物性食品清洗池(绿色)和浸泡池(白色)等三个以上水池;切配间的专用刀具及砧板;烹调间的不锈钢台面;备菜间的食品保温等设施设备。
六、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将食品安全纳入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和学校健康教育宣传的重要内容。
1.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卫生与市监部门和社会团体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管,主动查找问题,即查即改、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查找不足,不留隐患。
校长:**实验小学全面安全工作责任人,学生外出安全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对**实验小学学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学校各线安全的定期督查,指导工作;
3、在学生外出活动中,原则上应事先对学生活动地点进行认真的现场考察,确定活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外出,并负责向上级请示报告;
4、严密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确保行车、饮食、外出游玩活动的安全;
5、及时妥善处理外出活动中的偶发事件;
6、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7、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法制副校长:分管学校综治工作,学校周边环境治理。
主要职责:
1、加强与各单位联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2、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严重违纪事件,杜绝学生不良行为及安全。
3、协助校长,认真落实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教导主任: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动课、自然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
3、督促全校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要求全体老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落实“谁的课谁负责,教学教育过程全程安全”的制度,加强责任感;
5、要求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导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教学。
6、督查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文明岗学生、值班教师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
总务主任: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确保校舍安全。随时检查,防止校舍因年久破旧变形、外墙面及走廊栏干磁板破损脱落,伤害学生,查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2、保障用电安全,有触电危险的地方,必须有明确的警示标识;电脑机房等用电密集的地方,要加强检查,经常维修,防止漏电;
3、要督促有关人员注意用电安全,特别是电脑的用电安全,做好防火工作。
4、要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防盗工作,关门落锁,谨防因盗窃损害学校财产;
5、进行各项校园建设,从进货至使用,要落实“安全第一”,保障学生安全;
6、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7、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总务工作的安全规定。
8、保障学生的饮食卫生和安全,不得在学校食堂和商店经销“三无”产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9、实行进货责任签字制度,责任到人,谁签字谁负责;对商品提供商要进行资执审查,确认商品提供商系合法经营商,从制度上保障饮食安全;
10、严格遵守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规定。学校食堂工人须按时体验,严格遵守卫生防疫部门规定进行食品加工销售,特别要严格落实消毒规定;
11、落实专人对学校食堂关门落锁,防止人为破坏,包括投毒、偷盗等事故的发生;
12、制定有关规章,管理本部门安全工作,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13、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后勤工作的安全规定。
14、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班主任:班级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人
主要职责:
1、密切配合学校、家长做好学生安全思想工作;
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3、平时要加强教室、运动场所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与学生共同商定,建立班级安全制度;学生集合必须带队并按规定排队缓步上下楼。
5、加强班级财产安全管理,防盗窃、防破坏;
6、加强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7、对本班学生外出校外开展活动直接负责,要严密组织,实地考察,并报请学校审批;
8、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9、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学科教师:学科课堂教学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对本堂课教学学生安全直接负责;
2、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动课、自然课等强实践性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
4、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6、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7、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值班校干及教师:课间活动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一、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的要求;
2、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
3、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查验证明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明,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检验证明等,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查验。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4、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
5、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
6、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
7、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5、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2、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
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检验制度
1、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3、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有条件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六、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
1、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
3、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缷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4、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3、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4、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5、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八、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成立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责任;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