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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反腐防变能力
(一)多渠道开展廉政教育。一是继续深化中央作风建设“八项规定”、省“十条规定”和《廉政准则》贯彻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二是以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组织干部职工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三是以会代训方式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四是对中层干部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中层干部的廉政教育。五是开展领导上廉政党课方式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教育。六是以请进来的方式请区纪委、区委党校领导、专家为全系统干部职工上廉政教育课。通过学习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任务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及时总结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调研文章、信息、简报,上报区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三)加强纪检报刊订阅工作。及时订阅《中国纪检监察》、《廉政瞭望》、《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等刊物,扎实加强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的学习。
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打造为民务实机关形象
(一)认真落实行政效能建设制度。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群众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二)强化机关作风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以及省上十条规定、市上十一条规定和区上十二规定,进一步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努力塑造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
(三)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督查。扎实抓好机关作风日常督查工作,切实治理服务窗口在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政府机关。
三、强化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执行力,构筑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结合中央作风建设、反腐败新精神,进一步完善相关纪律工作制度。二是制定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学习方案,强化制度机制的学习,切实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是定期检查惩防体系制度机制的学习运用,筑牢源头防腐防线。
四、抓好重点项目工作检查,促进人社工作健康运行
(一)抓好社会保险“五险”基金监督管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社保基金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二是规范社保基金办理流程,形成相互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强化社保基金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社保基金开展检查,特别是强化医保基金管理中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欺诈骗保等行为发生,维护基金安全运行。
(二)抓好就业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管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规范审批程序。二是督促抓好自查自纠工作,不断纠正完善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就业专项资金日常监督管理。不定期对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补贴等高风险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就业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三)加强人事人才考试监督,确保安全运行。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人事人才考试考务管理制度,规范考试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强人事人才考试安全运行方面的硬件建设。三是切实抓好人事人才考试试卷运输保管、考场科学布置、考务纪律培训、考试现场监督、体检政审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人事人才招考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四)加强全系统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坚持每半年对局机关、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一次,确财务管理规范运行。三是10月底前对下属单位开展一次“小金库”专项检查。
五、加强惩处,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
(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严肃查办损害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就业专项资金、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的案件和人事考试违规违纪案件。做到发现一件,处理一件。
(二)加强案件处理保密工作。要严格办案程序,正确运用办案措施,严肃办案纪律,做到保密、安全、文明办案。
(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办理上级交办案件,对群众反映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做到坚决调查、务必搞准、实事求是,依纪依规处理,既要重视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又要严肃纪律,既要对党员干部负责,又要对群众负责,更要对组织负责。
六、加强“三项建设”,打造人社纪检铁军
(一)强化学习,提升技能。按照“三项建设”要求,全局纪检干部要积极抓好纪检监察业务、党的建设、经济文化建设等各方面知识,同时认真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政策、法规学习,不断增强业务技能,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
1.加强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的行为。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州委七条规定、县委六项严禁,盯牢重要节点,抓住具体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检查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活动,加强职务消费监督,全面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3.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推动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违纪行为的惩戒力度。
二、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4.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纪国法、廉政法规、从政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5.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倡导廉政文化,适时开展读书思廉等活动,提升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廉政素养。
三、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办事行为
6.加强对政府职能转变情况以及全面深化改革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网站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7.加强对领导干部、掌管人财物和执法权力等重点人员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
8.加强对农业行政许可、农业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处理和农民培训等权力运行的监督,组织对权力运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9.深入开展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等行为,深挖细查不当执法行为背后的腐败问题。
四、突出办案重点,严查违法行为
10.严肃查办农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故调查等重点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及时查办在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
11.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中反映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区委九届二十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加强对实现卫生又好又快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巩固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全力维护群众正当利益,以改革的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为雨花卫生基本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管理,强化干部作风建设
1.深入开展党风党性党纪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法纪学习教育,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充分发挥雨花卫生网络、短信平台的作用,开展好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创建2个区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区中医院、区妇保所),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反腐倡廉意识,营造浓厚的尊廉崇廉倡廉的氛围。
(局综合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落实)
2.全面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增强群众观念;理论联系实际,切实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求真务实,兢兢业业履行好职责;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过紧日子。把作风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
(局综合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落实)
3.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上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全系统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发挥廉政档案在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对不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正当利益等行为坚决实施问责。进一步完善落实干部公务及社交活动报告制、公示制,严格规范和控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
(局综合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落实)
(二)、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4.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推进医德考评制度,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自觉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组织开展“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十佳卫士”评选以及创建“党员示范岗”、“行风示范岗”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端正、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医疗卫生队伍。
(局综合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协办,基层单位落实)
5.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以方便、高效、温馨为原则,大力改善服务态度、服务环境、服务设施,严格落实窗口文明规范五项标准,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严格收费管理,坚决制止医疗乱收费,全面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努力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八条纪律”、省厅“五条禁令”和市卫生局“六个不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巩固“无红包医院”、“无红包科室”创建成果。
(局综合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协办,基层单位落实)
6.落实“五服务”,切实为民办实事。自觉按照“09公关服务年”活动要求,以“五服务”为新突破,以普及健康社区为抓手,切实做好“八个方面”为群众服务项目,让人民群众感受健康与幸福。
(局综合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落实)
(三)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治贿工作成果
7.建立基本药物供应新机制。社区基本药物实行零加成销售,非基本药物实行“集约式托管”和继续让利10%政策,探索和建立政府集中招标,统一配送、分类遴选、按类补助、定额销售、规范运作的基本药物供应新机制。健全和完善药房托管监管软件系统,加强对药品价格、药品质量、药房管理、处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基本医疗用药零差率、非基本医疗用药集中托管、医用耗材试剂托管“三合一”的集约式托管,不断巩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果。
(药房托管监管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协办,各基层单位执行)
(四)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切实抓好案件的查处
8.切实履行工作职能,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投诉事件要做到及时查处,尽快反馈,对来信、来访、来电投诉都要件件有记录、有调查、有结论、有处理、有资料。接到行风投诉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积极协调和处理好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化解矛盾。对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则作为重要的案源线索,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并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相关责任。同时,注重运用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
(局纪检监察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落实)
(五)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行政工作效能
9.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执行《*区卫生系统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区卫生系统干部公务、社交活动报告制度》、《*区卫生系统人事管理办法》等制度。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实施对万元以上支出费用报批制度,严格执行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设备采购和基建项目管理制度。对管钱、管物、财务岗位的人员进行定期交流换岗,建立健全基层单位内部决策、人事、分配、财务、采购等事项的公开制度,重点加强主要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
(局综合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落实)
10.健全和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权力阳光工程,进一步细化、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现单轨运行,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作。全面落实院务(政务)公开,按照省厅院务公开目录和考评办法,建立公开制度,完善公开措施,改进公开方式方法,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保证公开事项真实、及时、有效,方便服务群众,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院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
(局综合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执行)
11.坚决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要求,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活动,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遵循国家法律和卫生法规,规范医疗服务秩序,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局卫生监督科牵头,区卫生监督所协办,各基层单位执行)
12.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围绕大局和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对上级关于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用制度制约权力,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加大力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努力创建公平的医疗卫生环境。
(局综合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执行)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要认真落实机关作风、卫生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认真研究,全面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级领导班子要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切实担负起自己分管范围内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的责任,把各项建议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