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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积极引导、依法合规、稳妥推进的原则,以服务“三农”和小企业为宗旨,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效发挥对县域金融的补充作用,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严格市场准入,切实加强监管和指导,确保规范运营;实行企业化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只贷不存”,以企业自有资金为限发放小额贷款,严禁吸收社会公众存款,不得搞任何形式的集资和融资活动。
二、组织领导和审批
(一)省金融办、省中小企业局、省工商局、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负责全省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综合指导,适时组织现场检查或抽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引导和促进小额贷款规范运作。
(二)各设区市和试点县(市、区)政府应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金融工作的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小额贷款组织试点的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年,各设区市原则上设1—2个试点。
(三)各试点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筹建小额贷款组织的申请进行审核,以领导小组名义出具审核意见,并报设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领导小组审批意见及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并颁发营业执照。
(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培育小额贷款组织,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积极为小额贷款组织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五)待国家出台小额贷款组织的管理办法后,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小额贷款组织发展。
三、发起人条件
(一)发起人一般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要报设区市试点领导小组审批。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个。
(二)资信良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企业法人股东提出申请前,应连续3年以上盈利,经营稳健,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入股的资金是自有的合法财产。
(五)发起人自愿申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四、市场准入与退出
(一)市场准入。
1.具有2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且为实缴货币资本,一次缴足。
2.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指导意见规定的章程。
3.一般具有从事3年以上金融工作或5年以上经济工作经历的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5.具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
6.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限定为“以企业自有资金发放小额贷款”,不允许兼营其他业务。
7.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市场退出。小额信贷组织因经营不善,连续3年出现亏损,经本机构申请,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退出。
五、资金来源和贷款支持对象
(一)资金来源。发起人的自有资金;各种捐赠资金、政府扶持资金等。
(二)贷款对象。以发放农户、个体户、小企业小额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不得对国家宏观调控限制发展的产业或行业发放贷款,严禁向黄、赌、毒等非法领域发放贷款。
六、风险控制
(一)小额贷款组织按照“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和“只贷不存”的原则,规范开展业务。
(二)单笔贷款金额不应超过注册资本金的5%。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超过者须报县级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
(三)实行市场化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商定,最高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的4倍。
(四)按照收益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资金。
(五)不得向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人员等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不得向本县(市、区)以外发放贷款。
(六)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自觉接受监管,每月须向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业务经营情况表。
(七)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八)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制定各项业务规则,建立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
七、审核和监督管理
(一)申请筹建小额贷款组织,发起人应向试点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筹建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设立小额贷款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金、股东及其股权结构、业务经营范围等;
2.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发起人情况(自然人姓名、资信情况;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及资信情况、近3年资产负债及利润情况)和市场预测情况;
3.拟设立的小额贷款组织章程;
4.筹建负责人名单及简历;
5.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经批准筹建的小额贷款组织的筹建期为3个月,逾期不申请开业或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的,原批准筹建文件自动失效。
(三)小额贷款组织筹建工作完成后,应向试点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1.筹建工作报告和申请开业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和金融机构出具的股东货币资金入账证明;
3.小额贷款组织章程;
4.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履历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5.股东名称及其出资额、出资比例;
6.拟开展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7.营业场所和其他与业务有关设施的资料;
8.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一、干成,干好!必须撸起袖子、甩开膀子“大干”
当前,**正处于新常态下的经济“调速换挡期”,也是“弯道超车”的最佳时机。按照“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省、市平均水平”的要求,今天的会议和年初的“两会”确定了全年的总体目标,任务繁重。今天虽是农历正月初十,但是已经进入2月份、一季度即将过半。发展不等人、工作不等人,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走出节假日放松心态,收心归队,进入紧张快干状态,按照的要求“撸起袖子加油干”。
(一)要善于“创新领跑”。“干成”是态度,“干好”是高度,只有按“干好”的要求,拉高标杆,自我加压,才能确保“干成”,进而干出精彩、干出一流。对此,穿新鞋走老路不行,缩手缩脚、按部就班跟在别人后面更不行。我们必须敢于用创新的办法超越自我求突破,敢于用领跑的勇气超越同行当排头。如,住建部门和各乡镇、村要敢于在美丽乡村建设上打破惯性思维,寻求新的发展动能,重振全省先进、全国一流雄风。源潭镇要“新班子、新气象”,以争创一流的发展锐气,在全国建制镇示范试点上出经验、出成果、出形象。教育局和野寨中学要以争创全国特色名校为契机,让办学特色为教学质量增光、让教学质量为办学特色添彩,言必行、行必果,实至名归。
(二)要细化“任务清单”。会后,县委办、政府办要按照“工作项目化、措施具体化、责任人格化”,尽快将张书记今天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各项任务逐项分解、明确牵头县领导和主抓部门、承办单位。各级各部门要细化、量化各自牵头的每一项工作,明确“路线图”、倒排“时间表”、制订“责任书”,形成具体的方案,经牵头县领导审核后,本月15日前报“两办”把关汇总。具体要把握好三点:一要把控“节点”。各项工作要倒排到月、到主要节点,打好“提前量”,逐月逐项调度。二要强化“举措”。各单位负责同志要脑中有“责”、心中有“账”、手中有“方”,尤其是脱贫攻坚、美丽乡村、畅通工程,扶贫办、发改委、住建、交通等部门和各乡镇、村要制定更细的方案、更实的举措。三要准时“销号”。各级各部门要把任务清单作为全年工作的“蓝本”,对照时序,紧盯不放,做一件、成一件、销号一件。
(三)要压实“发展责任”。在座的县、乡、村各级干部和企业负责人,都是**发展的“顶梁柱”,必须把抓落实的主要责任扛起来,做到“守土有责、负责、尽责”。今年发展的每项任务,都要跑表计时、到点验收。各级各部门也要把本单位的每项工作压实到每位干部肩上,确保“有人主管、有人主抓、有人负责”。县委督查室、政府督办室、县考核办要真督查、真督办,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实事工程、年度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重大项目落地,做到“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要账”,确保向全县人民交出合格的“成绩单”。
二、干成,干好!必须突出关键、重锤钉钉“实干”
今年,中央定位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省、市提出了全面实施“五大发展行动”,刚才张书记的报告提出了大力推进“1234”工程,摆在我们面前的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要一步一个脚印,一锤接着一锤敲,干出**新气象和发展新局面。
(一)抓脱贫攻坚。脱贫攻坚不仅是发展任务,更是政治职责,全县上下要全力以赴,确保全年实现1.94万贫困人口脱贫、15个贫困村出列。机制完善上,“一办九部”牵头部门要尽快出台2017年度实施方案,加大到村到户到项目帮扶力度,加大月督查、月通报、月调度力度。项目建设上,对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发改委和塔畈、黄柏、余井、龙潭、源潭等5个乡镇要“一天一报告、两天一通报、一周一调度”,确保按期完成竣工搬迁任务。同时,要尽快谋划启动2017年易地扶贫安置点建设。扶贫办要加快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确保在6月30日前全面建成。民生工程上,省政府已明确今年将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其中新增6项、提标扩面5项、整合归并6项、继续实施22项。民生办和牵头部门要立即着手谋划,早启动、早实施、早见效,为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抓产业转型。市委、市政府将**首位产业定位为“医药健康、文化旅游”。围绕这个定位,如何加快转型、做大做强,是摆在全县发展面前的重要课题。一要壮大工业规模。华业香料和卫康制药正处于上市关键时刻,奥力欣正式投产条件具备,开发区和投金办要加大跟踪服务力度,支持生物医药做强做大。经信委作为主管部门,要加强主导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调度。开发区要抓好卫康二期、正威新材料、汽车轮毂等重大项目,培育新的“增长点”。招商部门要会同经信、旅游部门和开发区、度假区,按照“首位产业、首位政策、首位招商”要求,引进一批强链、补链、延链型项目。人社、人行等部门要主动帮助企业解决人才、资金等要素供给服务问题。二要做响全域旅游。去年全域旅游和天柱山“铸美靓牌”活动带来了春节期间景区景点和宾馆、农家乐爆满的喜人局面,今年我们要乘势而上。旅游部门要按照“顶层、顶级”要求,尽快启动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确定旅游形象口号,牵头相关部门和乡镇要精心策划更具特色、更有影响力的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打响**乡村旅游品牌。三要提升农业品牌。我县的农特产业基础较好,但品牌杂而乱,尤其是茶叶品牌整合效果不理想。春茶即将上市,农委要加大牵头整合力度,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提升我县农产品影响力。
(三)抓基础配套。今年的工程项目量多面广,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交通建设上,G105利民大桥至桃花铺段改建工程年底前要完成路基工程,交运部门要督促PPP中标单位尽快动工建设。今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任务是482.5公里,各乡镇和村(居)要尽快完成图审、招标和征迁等前期工作,所有项目上半年必须动工,确保11月底竣工验收。同时,要重点抓好2016年度畅通工程扫尾,完善排水沟涵、道路路肩、安保设施等建设。水利建设上,所有涉水工程汛前必须确保安全度汛条件。其中,皖河治理和皖水综合治理基金项目要尽快动工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污染防治基金项目要加快推进,六公堤拦河堰汛前要完成堰体主体工程建设,确保安全度汛。电力建设上,今年的建设任务比较重,供电公司要站在全县大局的高度,敢于担当,勇于推进。其中,卫康制药双回路供电建设问题,3月底前要完成新线架设,保证企业用电安全。
(四)抓城乡建设。近年来,我县围绕“山水田园城市、特色风情小镇、全域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了一批亮点和品牌,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抓实、抓好。一要建靓城市。县城大外环绿化美化提升工程是2016年重点工程,开发区、住建局、交运局、公路局、度假区要加快工程扫尾,3月底前要全线竣工。莲花路一期是去年实事工程,住建局、征迁办要加快推进,确保及时竣工通车。文化公园一期是2016、2017两年实事工程,要加快PPP项目进程,尽快完成招投标,确保年内完成场馆主体工程建设。公交枢纽站和50辆新能源公交车投放运营是今年实事工程,度假区、交运局要加快县公交枢纽站建设进程,优化公交线路,尽量便民利民。同时,要加快“十里绿道银滩”、二乔公园二期建设和皖潜大道、舒州大道、天柱山路山门至零碑段黑色化改造。这里特别强调金家河泵站、皖国西路排涝工程,住建部门要尽快完工,实现今年汛期不内涝。二要建特集镇。去年启动的10个集镇整治要抓紧扫尾,今年要启动剩下的6个乡镇政府驻地整治。住建局和各乡镇要总结经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三要建美乡村。重点抓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方面,抓好2015年度省中心村迎检准备工作,住建局要加大督查指导力度,8个中心村所在乡镇要对照省考核验收标准,逐条逐项补缺补差,确保取得好成绩、好名次。另一方面,要抓好2016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扫尾,目前40个省、市中心村还有13个尚未验收,美丽办已下发整改通知,有关乡镇、村务必于3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同时,要尽快启动今年的美丽乡村建设。
(五)抓发展保障。当前,**正处于大建设、大转型的关键阶段,发展是否顺利推进,保障是关键。一要抓项目争取。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争项目就是争资金”意识,紧盯国家政策走向,精心策划一批产业发展、交通水利、城乡建设、教育卫生等重大项目。发改委要牵头完善重大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做精做细项目包装,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争取力度,力争申报总量继续保持全市前列。二要抓好融资。投金办要再接再厉,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督导县投资公司做好企业债发行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发行,国有皖源政策性担保公司要尽快运营。交运局牵头的G105利民大桥至桃花铺段改建工程PPP项目要尽快与中铁八局签订合作协议,加快工程建设;住建局牵头的县文化公园一期、农村生活污水项目要尽快完成招投标。三要抓好征迁。去年是征迁工作大丰收的一年,全年完成征地1.1万亩、拆迁安置1021户,有力保障了各项工程顺利推进。征迁办、开发区、度假区及梅城、源潭、黄柏、官庄等乡镇要认真总结经验,各相关部门、乡镇和村要加大征迁力度,确保今年应征尽征、应拆尽拆。这里特别强调,下浒山水库坝体工程进展顺利,今年4月底前100米洪水位以下的征地拆迁和人口迁移必须完成,年底前大坝将下闸蓄水。下浒山水库指挥部办公室及源潭、黄柏、官庄等乡镇、所在村务必加大征迁工作力度,加快移民安置点建设,确保下浒山水库工程按期蓄水。
三、干成,干好!必须着眼全年、抓好开局“快干”
一年之际在于春。全县上下要牢固树立快干争先意识,早行动、争主动,以旬保月、以月保季,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当前,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指标调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每月指标的调度和考评。统计部门作为总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各相关单位指导和统计人员培训,确保上报数据的关联性、可靠性和科学性。发改委、经信委、农委、财税、商务、人行等经济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和每月调度,确保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尤其是今年财税征管、工业经济运行、进出口要抓早、抓实,确保均衡、良性运行,实现一季度各项指标高开高走。
(二)抓好春耕生产。物价、工商、税务、农机等部门要做好农资市场的监管工作,农委等涉农部门要加强指导,确保不误农时、正常生产。水利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快整治病险水库、灾毁堤段和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增强农业发展保障。
(三)提升卫计服务。卫计委和各乡镇要利用当前务工人员还没有全部外出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人口计生优质服务活动,掀起春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热潮,为全年计生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同时,春季是呼吸道疾病和其它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卫生、农业等部门要抓好H7N9等各种疫病的防控工作。
(四)确保安全生产。当前,正值春运高峰期,公安、交运部门要加强超限超载、无证无照等机动车辆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春季是森林防火的多发季节,县防火办和各乡镇要加强火源防控。天柱山景区和各景区、景点要滚动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游客欢乐安全游**。安监部门要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关键词:大数据 反洗钱 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1-173-03
一、引言
21世纪以来,随着数据管理技术的快速和深入发展,各种数据正在迅速膨胀变大,大数据概念孕育而生。作为产生大数据的典型领域,金融业留存的客户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构成了其大数据的基础。2012年以来,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对反洗钱国际标准及其评估手册做了大幅度修改,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被提到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FATF对各国的下一轮评估将采取合规性指标与有效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判一国反洗钱体系整体运行情况。对反洗钱监管部门而言,如何将大数据技术运用到反洗钱监管中去,通过对已有数据收集、处理、分析方法的改进,进一步提升反洗钱监管的有效性,亟待我们开展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关于大数据技术在反洗钱监管工作中发挥的作用,李新安(2014)认为,通过大数据技术对交易信息进行分析,不但能够有效监测和识别高风险客户和可疑交易,而且可以节约在甄别工作中的人力付出,有助于提升反洗钱工作的整体成效。谢坤(2014)认为,反洗钱监管工作的现状要求引入大数据技术,同时大数据技术的引入给反洗钱监管工作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对于如何构建基于大数据背景下的反洗钱监管系统,李正河(2013)提出了“多维度实时数据采集”、“大数据分析和挖掘算法”、“可疑交易行为跟踪追溯”等三步骤方法,配合直观易用的数据呈现给反洗钱监管人员提供可靠的决策信息。谢坤(2014)提出要加大对反洗钱监管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加快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尽快出台相关办法和制度,确保在利用大数据的同时,不会造成信息泄漏的风险。李新安(2014)认为要完善大数据安全及风险管控机制,实现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方法和大数据技术的有机融合,避免“大数据”演变为“大风险”。
二、大数据的概念及特征
大数据(big data),是指无法在可承受的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大数据的数量级一般达到几十TB甚至数PB(注:1TB=240Bytes,1PB=250Bytes),远远超过传统的数据处理和存储设备的承载能力。大数据与过去的海量数据有所区别,其基本特征可以归纳为体量大、类型多、价值密度低、处理速度快。
目前,大数据技术已在商业、经济、气象、农业甚至政治领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企业通过对大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可以对营销方式、营销对象和销售网络进行优化;政府部门通过对公共大数据的分析及利用,为制定政策提供可靠的事实参考;保险公司利用更加多维全面的数据样本,提高对风险发生概率和损失程度的估算精准度,强化风险管理能力。随着金融业全面进入“互联网+”时代,大数据也将全面、深刻地影响着金融业的发展,将不断推动金融机构在经营理念、产品设计、营销策略、服务理念等方面进行创新,提升服务水平,强化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实现科学化、现代化经营目标,反洗钱监管同样离不开大数据的支撑。
三、大数据给反洗钱监管带来的机遇
1.构建多维度的银行客户形象。大数据可以摆脱由银行客户提供证明文件带来的信息不对称,改变银行机构通过被动接受客户提供的信息来了解客户背景的尴尬局面。通过数据交换和共享,监管部门可以掌握银行客户对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交易时间、交易方式等方面的偏好,将银行客户变得更加生动和具体,呈现出一个立体的、饱满的银行客户形象。
2.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大数据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使得监管部门能够充分利用各行各业的大数据来提高整个社会的洗钱风险预警能力。反洗钱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实时修订风险评估指标参数,构建风险模型,有效监测和预测不同行业、不同机构、不同产品的风险程度,提高对风险掌控的敏感性和精确性。
3.完善风险管理。“大数据”的广泛性和全面性可以对日常监管中了解的信息形成有效补充,完整、准确地反映出被监管机构的风险状况,有利于监管机构实现风险为本的监管思路,制定出务实、高效的监管计划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实现FATF组织反洗钱监管有效性原则目标。
4.实现监管资源的高效利用。大数据背景下,各级反洗钱监管机构可以共享监管资源,及时了解全国范围内的监管信息,通过比较、分析某一金融机构所辖不同地区分支机构的监管结论,找出不同地域风险表现的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工作,节约监管成本。
5.提升反洗钱调查效率。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数据扫描和关系连接,运用数据智能处理和全面搜索技术锁定可疑交易和客户身份信息。同时挖掘和提取出的业务规律和交易模式,也可以为洗钱行为的确定提供依据。大数据技术中的关联分析、神经网络技术、决策树算法等各种分析和挖掘方法可以使反洗钱调查变得方便、快捷,有利于在第一时间锁定犯罪线索。
四、大数据在反洗钱监管中的运用
1.反洗钱监管大数据的内容。
(1)反洗钱监管涉及的数据信息。大数据包括收集、管理和处理等过程。反洗钱监管“大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中产生的大量数据,例如金融机构掌握的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及交易明细、反洗钱调查资料、金融机构向反洗钱监管部门报告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记录等;此外,还包括反洗钱监管部门在反洗钱监管过程中获得的数据、政府部门掌握的企业或个人信息以及其他行业产生的对反洗钱监管有用的数据。
(2)反洗钱监管运用的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分析与挖掘是反洗钱监管中普遍运用的大数据技术,也是在大数据浪潮的推动下,分析与挖掘技术的又一次延伸。比如当需要寻找相似度高或者关联性强的目标账户、个人或机构时,可以利用利用聚类技术将已经确定为洗钱的行为做“标本”,进行聚类分组,从而获得的其他目标也有可能属于洗钱行为;当需要在大量不同种类目标(人、银行账户、业务、交易、资金等)中寻找关联性、辅助识别可疑的交易行为时,则可以通过关联分析来整合不同来源的数据;神经网络技术是通过一组相互关联的元素来模拟神经元生物网络处理信息的方法,结合反洗钱专家知识,能对观察对象的一个输入集(如交易金额、收款人),推理出结果(是否可疑交易)。此外,反洗钱监管数据单机处理方面的主要分析工具有Access、Excel和SQL数据库,主要的数据库分析工具有关系型数据库管理系统(RDBMS)、并行处理架构(MPP)以及Ma pReduce等。
2.目前反洗钱监管中涉及大数据运用的主要领域。
(1)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接收的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数据是目前反洗钱监管中涉及到的最大的数据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通过研究、分析和甄别报告数据查找犯罪线索,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提供涉嫌洗钱犯罪的可疑报告及其分析结论,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调查。
(2)日常监管信息的采集。目前监管部门通过“反洗钱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监管信息进行归集、共享,该系统为反洗钱监管部门内部系统,不对被监管部门及外部单位开放。该系统收集的数据包括监管报告、监管档案、被监管机构的相关报表、调查报告、调查案例及各类工作信息,目前该系统还不能提供数据的横向查询和上行查询,各项功能还在进一步优化。
(3)反洗钱行政调查(协查)。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行政调查是《反洗钱法》赋于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发现可疑交易活动需要调查核实时的权力。反洗钱行政调查(协查)时需要全面、准确掌握调查(协查)对象的身份信息、账户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手、交易方式、交易IP地址等内容,随着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OS机等新型支付手段的产生,反洗钱行政调查(协查)中更需要大量的背景数据作支撑。
3.运用大数据开展反洗钱监管的难点。
(1)数据来源多,采集难。数据源是大数据技术运用的前提,反洗钱监管“大数据”涉及对象众多,除了金融机构间资金流动数据外,来自工商、税务、海关以及消费、娱乐、社交及人们生活领域多个源头的数据均应纳入数据采集范畴,如何协调与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关系获取对反洗钱监管有用的数据,极大地考验着反洗钱监管部门的智慧。
(2)数据格式杂,整合难。大数据通常由某类机器自动生成,而且其格式通常并不是所有用户共享的,在运用大数据开展反洗钱监管过程中,只能是先收集所有能收集到的数据,然后再考虑其中哪些是重要的。因此,必需对大量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的数据进行沉淀、整合使其变成可用于分析的结构化数据。这就对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工具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3)数据范围广,保密难。在大数据背景下,反洗钱监管部门获取的数据往往面广量大。根据《反洗钱法》的规定,对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等相关信息均应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如何在数据获取、数据处理和分析过程中保证数据不外泄,避免相关数据处理人员产生泄密风险,都是反洗钱监管部门需要重视的。
五、大数据背景下提升反洗钱监管有效性
1.当前反洗钱监管面临的主要困难。
(1)新业态、新产品和新业务不断涌现,给反洗钱监管工作带来挑战。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型金融业态,不仅对传统金融业务模式产生了一定影响,也使洗钱活动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从实际情况看,当前与互联网金融和跨境资金交易相关的洗钱活动大幅增加,风险防控滞后的金融机构尤其容易被利用,甚至部分员工还利用专业优势和职务之便,自觉或不自觉地参与或协助不法分子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
(2)金融服务政策与反洗钱政策缺乏协调整合,反洗钱监管受到阻碍。一是反洗钱监管政策的日益严格与金融服务政策的放宽存在冲突。如《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规定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移资金不受限制,而现实情况是,当单位资金转移到个人账户后,大部分都会通过现金方式将款项转移,导致反洗钱资金监测工作无法有效开展。二是各项政策未能有效整合。如目前涉及账户管理的制度规定很多,主要有《人民币账户管理办法》、《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个人存款实名制管理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各项政策时间不同、制定部门不同,对账户管理的要求也存在很大差异,政策的制定部门在政策的解释上也不尽相同,因此,金融机构在执行中觉得无所适从,反洗钱监管也因依据各异而力不从心。
(3)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利用价值不高,制约反洗钱监管效能。各级金融机构可疑交易信息发现途径单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不能有效对可疑交易进行分析和判断。日常工作中,金融机构一线柜面人员简单判断,对照已公布的可疑类型特征,填写可疑交易报告,传递到该机构的反洗钱情报收集人员,而情报收集人员对所得信息通常不加分析判断就直接上报,致使反洗钱监管部门接收的可疑交易数据大部分情报价值不高,形成垃圾数据,浪费了反洗钱监管部门的工作资源,降低了监管部门工作的有效性。2014年度我国反洗钱监管部门共接收可疑交易报告1772.53万份,经监测分析,全年依法对外移送可疑交易线索仅282份。此外,目前反洗钱监管部门中大额、可疑交易数据接收与应用的脱节,使基层反洗钱监管部门难以对重点可疑交易进行对比分析。更令反洗钱监管部门困惑的是相关金融机构一线业务审核完全依赖于个人身份识别系统,让利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业务的可疑交易难以追责真实嫌疑人。
(4)反洗钱力量配备不足,整体工作呈弱势化。反洗钱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目前,全国地市以下基层人民银行未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反洗钱监管人员多为兼职,而精通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外汇、法律、计算机知识的反洗钱专业监管人才更为匮乏,基层人民银行有限的监管力量难以高质量的完成现场监管工作。
2.提升反洗钱监管有效性的紧迫性。
(1)FATF新一轮互评估工作,对我国反洗钱监管提出了更高的标准。2013年FATF启动了各成员国新一轮互评估工作,互评估采取合规性指标与有效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判一国反洗钱体系整体运行状况,我国将在2016―2017年开展自评估并接受其他成员国的互评估。要做好迎接新一轮互评估的准备工作,不仅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反洗钱法律法规,而且要在国家层面构建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体系,积累一系列反洗钱统计数据和具体案例,围绕有效性目标调整现行监管政策。应该说,新一轮互评估工作,对于我国的反洗钱监管部门和反洗钱义务主体,都是前所未有的挑战。
(2)有关国家加大对洗钱犯罪的处罚力度,使我国金融机构在境外面临较大的监管压力。以银行业为例,目前按总资产排名全球前十名的银行,我国独占四席。据统计,2009年以来,排名前十的非中资银行陆续受到有关国家严厉的反洗钱监管处罚或正在接受类似调查。美国自2012年以来,三分之二的反洗钱执法行动最后都施以了罚款,而2002年至2011年期间,这个比例只有不到二分之一;并且,罚款的规模不管是从绝对数额来看,还是从罚款占资本的比例来看,都增长迅猛。这向我们敲响了警钟,说明我国金融机构拓展涉外业务和跨境经营的外部环境越来越复杂,发展压力非常大。
(3)国内外恐怖袭击及其融资活动日益频繁,对反恐怖融资工作提出了更紧迫的要求。当前,国内外恐怖组织的活动能力和影响力有增无减。2015年1月7日巴黎《查理周刊》杂志社遭武装恐怖袭击,其死亡人数成为法国40年来之最。同时,国际的极端思想不断向境内渗透,对境内“”人员起着较强的示范效应。有大量证据表明,境外敌对势力为国内提供活动资金,助长了恐怖势力的嚣张气焰。因此,加强反恐怖融资工作,切断资金来源,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反洗钱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
3.如何运用大数据提升反洗钱监管。
(1)全面收集数据,为监管提供信息准备。目前反洗钱监管部门掌握的信息数据主要来源于自身日常监管工作、金融机构的工作报告以及反洗钱行政调查(协查),数据来源单一、内容贫乏,远不能满足反洗钱监管工作开展的需要。虽然《反洗钱法》第十一条已明确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从其他政府机构获取所需信息,但目前相关数据信息均处于割裂状态。公安部门的案件信息、海关的进出口及走私信息、工商部门的企业登记信息、税务部门的纳税申报信息;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的监管信息;其他政府部门掌握的财产、收入信息等等都是开展反洗钱监管时需要收集、利用的数据信息。
(2)准确分析数据,为监管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大数据深度挖掘处理技术,反洗钱监管部门可以综合分析掌握的数据信息,建立数据间相互关系,全面反映被监管对象的经营状况、履职水平、风险程度,对被监管对象进行行为预测、行为评估,为监管部门确定监管重点、选择监管工具,实现分类监管、差别监管提供参考。
(3)充分运用数据,为监管提供工作捷径。数据处理结果的运用是监管部门对数据需求的最终目的,对海量数据的模型筛选、清单筛选,帮助监管部门在风险预警、风险管控、线索调查、线索研判等工作中进行规律探索,为监管部门在现场检查、可疑交易甄别、风险评估等方面节约监管资源。
(4)严格管理数据,为监管提供信誉保障。大数据时代的数据安全管理是不容回避也是必须慎重对待的问题。监管部门的数据来源于不同系统、不同单位、不同行业、不同地域,其数据的多源性、广泛性不可避免地涉及归属权、隐私权。敏感数据信息一旦被非法窃取利用,将让监管部门面临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和声誉风险。
六、相关建议
1.以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多方共同建立数据平台。数据充分性是大数据分析和预测技术在反洗钱监管方面应用的前提,反洗钱监管部门在做好本系统内部数据收集的基础上,除做好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海关、税务等反洗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的数据信息的共享和交换,还应打破传统数据源边界,有重点地与其他行业如电信运营商、社交网络、数据服务商等进行数据方面的共享和连接,多渠道、全方位获取社会关系、市场资讯、舆情等背景信息。
2.构建反洗钱监管大数据分析系统。反洗钱监管大数据分析系统是大数据背景下提升反洗钱监管有效性的重要手段。反洗钱监管大数据分析系统应具有完整强大的系统架构、数据存储、智能数据挖掘与分析及查询与处理算法,既能集成反洗钱监管部门内部各类业务信息,处理传统结构化数据,又具备处理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非结构化数据的能力。
3.加大大数据领域反洗钱人才培养。大数据的战略意义不仅仅在于掌握海量的数据信息,而在于能对这些数据进行专业化处理,这就要求大数据的分析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同时在数据管理、数据处理、数据挖掘等方面具有较强实力。培养兼具金融业务、信息技术和管理等多种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打造专业、高效、灵活的大数据分析团队是反洗钱监管部门的一项紧迫的、长期的任务。
4.完善大数据安全及风险管控机制。大数据的多源性对反洗钱监管部门的信息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除保护自己的信息外,要积极推动政府和相关机构尽快出台管理制度,共同推动数据安全标准,规范信息整合与使用,加强自我监督和技术分享,建立主动事前防御的信息安全整体架构,确保在利用大数据的同时不会产生因信息泄露、不当使用、非法获取等所带来的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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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邬贺铨.大数据时代的机遇与挑战.求是,2013(4)
[3] 谢坤.大数据时代给反洗钱调查工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华北金融,2014(10)
[4] 李新安.大数据技术在反洗钱工作中的应用探讨.时代金融,2014(7)
[5] 李东荣.大数据时代的金融人才培养.中国金融,20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