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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新时期实现林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深化巩固现阶段林改所取得的成绩,配套改革尤为重要。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举措;改革
1 林权配套改革的举措分析
林改破解了林业的难题,拓展了林业的功能,提升了林业的地位,是一次对以林地权益为核心的森林资产权益关系进行重大调整的改革,是从体制上、机制上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的综合性改革。林改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林改后面临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深层次的矛盾和弊端也日益显现,各项改革必须予以实施,特别是森林资源管理、林业投融资、林业社会化服务管理以及科技创新等方面配套改革更是重中之重,全面推进配套改革迫在眉捷。
1.1森林资源管理改革
森林资源是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林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林改后,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和利用、森林经营主体众多和采伐指标分配不合理及盗伐、滥伐和乱收乱购违法行为等森林资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更加突显,加强和完善森林资源管理是当前林业工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1)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的长效机制。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已是一项世界性的课题,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地区的未来发展,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特别是在全球气候变暖、洪涝干旱日趋严重的今天,各国高度重视本国本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森林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其商品属性和生态属性决定了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双重属性。林业要发展,利用就要优先,而建设生态家园,森林就要加以保护起来,森林资源管理处在“两难”的尴尬境地。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公开分配原则,做到用得科学,用得合理,该宽的,宽得合理;该严的,严得有度。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的长效机制,是今后林业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要两相兼顾,不能顾此失彼。森林资源总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应作为今后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根本原则。
(2)规范森林资源流转。森林资源流转又称森林资源资产流转(或称“山林流转”、“林权流转”),主要是指林地使用权的流转以及林地上附属物——森林和林木的流转。森林资源流转着重在林地流转,森林和林木作为地上附属物,依所有人的要求可一并流转或由所有人自行处理。林地流转实质上是林地资产所有权及其派生的经济权利的转移。当前,森林资源流转频繁、林权流转签约随意,合同管理混乱、流转形式多样等问题制约了森林资源的顺利流转,而森林采伐限制过严、流转市场不够完善、服务体系不健全等更扰乱林地流转市场。
森林资源流转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流转市场,流转中介组织较少,信息传播渠道不畅成为制约森林资源流转的瓶颈,其次,林业经营外部环境还须加强,科技、信息服务还有待健全与完善。建立林地林木的市场机制,建立流转监管机制,逐步代替政府干预,实现森林资源的竞标拍卖;在资源丰富、人流物流量大的地方,建立区域性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实现跨区域性的森林资源交易。同时,针对资源评估问题,各地可组建森林资源评估机构,着力解决好森林资源评估资质问题,培育一批森林资源评估师;出台相关森林资源流转法律法规。总之,我们要充分认识森林资源流转的重要性,认识到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完善的内在要求。
1.2投融资体制改革
开展以林权证抵押贷款为主要内容的林业投融资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国家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使资金快速且有效率地流向林业的相关体制和制度,采取有效对策来改革和完善我国林业投融资体制,从根本上解决林业建设和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从目前的做法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林业投融资新模式:①林权证直接抵押贷款;②政府信用贷款;③农户联保贷款;④担保公司担保贷款;⑤企业资产抵押贷款。
(1)推进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大利用信贷和社会资金的规模。要多层次、多方面筹集资金建立林业发展基金,积极研究安排专项贴息资金、降低融资门槛、简化贷款手续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给林农抵押贷款创造条件。
(2)建立新型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林业产业化经营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林业产业化进程的关键环节。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林农进行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保护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模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分散小规模的林业生产单位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要解决这一矛盾就必须重构与市场机制相衔接的林业合作经济基础。林改后,建立适合新时期林业发展的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要从更新观念上入手,强化引导。
1.3科技创新管理改革
(1)实施科技示范工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的经营主体增加了,林农的造育林积极性明显提高,森林的经营利用正在朝高科技、高水平、结构更优化的方向发展,但林农的现有的经营水平却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实施林业科技示范工程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实施林业科技示范工程,有效提高林业科技水平和林业建设水平,调整林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实现林业建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同步提高。科技示范工程可以通过林业技术培训、试验示范、林业科技推广基地、林业科技普及教育等基地的形式辐射带动林农的营造林积极性和科技投入水平。
(2)加大林业基础性研究工作。基础性研究的目的是探索自然规律,是科技发展、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础。科学和技术,既密切联系,相互促进,又有不同的内涵和职能。技术可转化为生产力,为经济发展作直接贡献,而科学则是技术的基础。科技发展史表明,以发展科学为主体的基础性研究,是诞生新技术的土壤。作为我国科学技术体系中第三层次的基础性研究,应该真正有效地发挥其源泉、先导和后盾的作用。在林业基础研究中,要遵循基础性研究的特点和规律,紧紧把握国际重要科学前沿,突出创新,注重新兴学科和边缘交叉学科,在优势领域努力拼搏,攀登科学高峰。基础研究是关系国计民生、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研究,林业基础研究要在总体安排上与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需要结合起来,站在战略的高度,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动力作为中心任务。为提高我国综合实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出直接和间接贡献,为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后劲。
2 林权配套改革的关键环节
改革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既有部门内部管理的完善与创新,又有外部政策投资等软环境的变革。作为改革的深化,配套改革的关键点在于:
(1)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林地分山到户,放活了林地林木的经营流转,但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应的有关森林资源流转的法律法规,亟需出台森林资源流转的法律法规,规范森林资源的流转。
(2)强化内部管理。林改后,当前的林业管理方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后的管理模式,政府部门要强化内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
(3)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林权配套改革。
3 结束语
林业,作为一类开放的、复杂的系统,它的特点是地域广阔、生产周期长、系统层次结构复杂、功能综合多样,有许多不确定性的特点和滞后效应等。林改涉及面广,改革力度大,触及到林地制度的深层体制问题,是一种全新的制度创新探索,需要解决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因此,林权配套改革的制定与实施,要综合各方面因素,考量现阶段实际情况,通过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系统分析与系统综合,并最终予以贯彻实施。
参考文献: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深化;三权分置
中图分类号:F326.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338X(2016)01-0043-05
1引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个不断探索、创新、深化的过程,改革的目的是要充分释放集体林地的巨大潜力,全面提升集体林业经营发展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主体改革在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完成后,集体林业经营发展又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深化改革势在必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推进林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林业发展的动力源泉;提高林产品供给能力的迫切需要;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有效途径;提升林业经营水平的必然选择。2014年12月1日国家林业局等13部委联合印发《关于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任务的批复》,河南省信阳市承担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任务,所以,本文以信阳市为研究对象,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探索,并对深化过程中的实践进行分析,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参考。信阳市位于河南省南部,鄂、豫、皖三省结合部,地处大别山北麓、淮河上中游,属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区,是河南省林业发展的重点地区之一,荣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信阳市辖8县2区,总面积1.89万km2,总人口864.80万人,林业用地面积达68.99万hm2,森林覆盖率35.2%。信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始于2007年启动,目前全市52.20万hm2集体林地,已明晰产权99.8%,家庭承包率80%,发放林权证36万本,调处林权纠纷0.82万hm2;林业改革发展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建立林权管理服务机构7个、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467家,发展林下经济9.05万hm2,林权流转9.57万hm2,林权抵押贷款累计达12.5亿元。通过改革不仅激活了林业发展机制,增强了林农增收能力,还促进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伴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制约基层林业发展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也将全面提升我国集体林业经营发展水平,为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农民增收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深改探索
2.1探索“三权分置”林权管理新模式
三权分置,就是要在坚持集体林地集体所有、农民承包集体林地原始承包关系不变的基础上,对流转的林地(林木)经营权进行确权,将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分置,推行林权流转证,实质上是通过林业主管部门的确权颁证,赋予经营权这一债权一定的物权功能,或者将承包人基于承包权所获得的一些物权功能通过林权流转部分地让渡给流入方,既能有效保障原林权权利人利益、防止农民失山失地,保护农户的承包权益,又能保证林地(林木)实际经营权人获得合法权益的权利证明,消除林地(林木)经营权人顾虑,放活林地(林木)经营权,激发林权流转后林业生产资金投入的积极性,解决林业要素优化配置的问题,提高林地(林木)经营水平,实现林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为林业经营注入了新动力,是引导林权有序流转的重要基础,适应了当前二、三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让农村劳动力放心转移就业、放心流转林权,又能够促进林业规模经营的形成。进行该项试验探索的难点在于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出来,在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其权。林权流转证发证制度的推行,试验的突破口是政府主导和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探索将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置出来,用林权流转证载明,明确林权流转证是受让方实现林权抵押、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权益证明,保障林权流转双方的权益。拟试验步骤为:一是制定政策,政府出台《林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和《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赋予林权流转证抵押、担保、贷款等更多权能;二是开展试点,2015年在浉河区、商城县、罗山县试点,其他县(区)选择条件较好的1~3个乡镇进行试点;三是总结经验,全市推开。把经营权流转证(即林权流转证)作为林权抵押、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权益证明。
2.2探索建立林业要素市场服务新体系
进行该项试验探索的难点在市、县金融产品创新权限不够,风险防控、权益保障及扶持政策措施缺失。试验的突破口是建立健全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经营创新,强化部门监管和服务。试验拟从6个方面探索。(1)建立健全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市、县区建立有编制、有人员、有地点、有经费的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开展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林业乡镇在农业服务中心加挂“林权管理服务站”牌子,明确林权管理服务人员;重点林业村配备林权信息员,形成市、县区有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有信息员的市县乡村四级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指导县级中心的业务开展、跨县域林权流转信息的、法规政策咨询及有关规则的制定。县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内设林权登记、林权流转、纠纷调处、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政策咨询、资产评估、调查设计、林业信息等窗口,开展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乡、村林权服务人员负责林权信息的收集和上传,协助上级开展林权管理服务工作。(2)建立健全林权纠纷仲裁机构。各县区将林权纠纷仲裁纳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范围,山区县争取成立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解决林权流转过程中的纠纷和矛盾,维护承包经营秩序和承包者的合法权益。聘请林权纠纷仲裁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仲裁员培训。3年内集体林地面积3万hm2以上的县区均要建立林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林业分会。(3)创新林业融资方式。推进“林农小额循环贷款、合作社担保贷款、合作社小额信用贷款”等林权抵押贷款金融产品。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新产品,重点开展合作社林权抵押贷款50万元以下的小额信贷项目。延长借款期限至3~10年,并给予上浮不超过20%基准利率的利率优惠,取消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计划申报环节,按实际贷款额和贴息条件年度汇总贴息。对于30万元以下小额林权抵押贷款,优先纳入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范围。(4)建立林权收储和担保机制。各县区采取政府参股、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导实力强、有意愿的资产公司与林业龙头企业合作组建森林资源收储(担保)公司,建立森林资源二级交易、托管市场,对逾期未归还贷款的抵押林权进行收购、交易、托管处置,建立林权抵押贷款的救济循环系统,形成林权流转、资产评估、抵押贷款、抵押物收储与处置等配套的一条龙服务体系,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林权流转。(5)创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手段。一是出台政策。市财政局出台《信阳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意见》,根据评估项目规模,引入竞争机制,凡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须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可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或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单位或其它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组织等提供评估咨询服务,出具评估咨询报告;允许采取林业资源调查、银行内部评估、中介评估和免评估等多种评估方式。二是建立信用监管制度。根据评估中介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建立评估中介经营黑名单制度,对信用主体的经营行为进行登记公示,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6)试点森林保险创新。按照现阶段公益林保险模式和《河南省2015年农业保险方案》保费补贴方式,选择油茶、茶叶、杉木等经济价值较高的商品林木开展商品林森林保险。在保险期内,因火灾、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旱灾、冰雹等造成保险林木损毁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承保机构按照规定进行赔偿。成立森林保险事故鉴定委员会,指导投保农户提出保险赔付请求,开展保险事故损失鉴定,跟踪保险理赔,建立赔保维权机制。
2.3探索公益林管理经营新机制
进行该项试验探索的难点在于公益林管理过严,管护要求高。试验的突破口是调整全面禁止公益林流转、开发和抵押等限制性规定,探索在不改变公益林地性质的前提下,允许公益林地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适度流转,挖掘公益林地潜力,为发展林下经济提供更多的基础资源,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协调发展。试验拟从3个方面破解。(1)建立公益林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允许二、三级国家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在不改变公益林性质前提下,经市、县区公益林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可采取出租、转包、入股、互换、抵押等方式流转,适度发展林下经济,进行生态林和经济林兼用树种改造。对流入对象、开发程度、开发用途、产业规模、产业方向实行准入和监管制度,未经市、县区公益林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一律禁止开发和流转。设立市、县区林下经济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建立市、县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建立公益林差别化补偿制度。因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林木采伐行为。为提高一级国家公益林管护积极性,提高森林质量,增加生态效益,在积极争取国家持续提高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同时,2015年起市级财政对鸡公山管理区和南湾管理区辖区内国家一级公益林每年平均增加补偿150元/hm2,县区财政对各自辖区内的国家一级公益林每年增加补偿150元/hm2,有条件的县区对各自辖区内的国家二级公益林,每年平均增加补偿75元/hm2,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将国家一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当地同类林地流转平均租金价格。(3)建立公益林调整新机制。对集体所有的公益林,林权权利人申请确需调整、占用征收或开发的,简化审批手续,下放审批权限,省级公益林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报省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国家级公益林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2.4探索建立林权流转新制度
进行该项试验探索的难点在推动林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试验的突破口是按照个人申报、县级审核、市级监管工作程序,建立集信息、查询、交易、备案一体的林权信息交流平台。试验拟从4个方面探索。(1)开发林权管理交易信息系统。以林权档案管理软件开发为抓手,开发林权管理交易信息系统。设置林权登记、信息、林权交易、网上培训等板块,实现林权初始登记与变更登记、林权交易与报价、林权档案与查询、林权抵押与评估、林权交易台账与林权流转经营权证生成与打印、统计分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网上运行系统。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的林权流转、林权抵押、森林保险等信息审查、核实、录入和现场交易;并向乡镇延伸,畅通林权交易信息,实现金融部门信息共享,引导和规范林权流转。市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进行查询和监督,逐步建立全市统一并与省级对接的开放式林权管理交易信息平台。(2)建立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平台。将林业企业、林业合作组织、林农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经营情况、诚信守信情况、行为认可(采用、采信、引用)情况等市场行为统一纳入征信范围,通过林权信息交流网络建立信用档案,公布信用等级,发挥市场监督作用。(3)建立林权流转价格参考平台。按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操作规程,研究全市分区域、分林种和权益期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参考值,建立林权流转价格参考体系,供金融机构和林权流转双方参考,促进林权流转公平公正。(4)建立林权流转合同备案制度。利用开放式林权信息交流平台,引导使用统一的林权流转示范合同,建立林权流转合同备案制度。
3实践分析
3.“1三权分置”新模式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以来,信阳市息县在不断探索中创新思路,把探索集体林地(林木)集体所有,农民承包集体林地(林木)原始承包关系不变,经营权和收益权归经营者的“三权分置”模式,赋予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抵押、担保、融资等诸多权能,作为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2015年10月份息县出台了《息县林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统一印制了《林权流转证》,拟制了“息县林权流转合同(样本)”作为林农流转林权参考使用,并通过使用河南省林权流转登记信息系统正式开展工作。目前,息县已办理林权流转登记3宗,发放《林权流转证》3本计2.08hm2,息县已初步形成规范有序的林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为林农开展合法有序的林权流转、林权流转证抵押贷款、林木采伐和其它行政审批等事项提供了保障。
3.2建立林业要素市场服务体系
在林业要素市场服务体系方面,目前信阳市辖9个县区已建立有编制、有场所、有人员的林权管理服务机构7个,服务机构内设林权登记、林权流转、纠纷调处、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政策咨询、资产评估、调查设计、林业信息等窗口,开展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有效地解决林权纠纷仲裁调解,信阳市将林权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纳入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范围,并在林地面积7万hm2以上的商城县、新县、浉河区成立了林地承包纠纷仲裁调解办公室,积极开展林权纠纷仲裁工作,目前已调解了多起林权纠纷,促进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以浉河区为例:浉河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为副科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明确了编制和业务范围,加强管理制度、服务队伍、业务能力和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了工作所需的各项设施设备,服务中心已成为联系林农的纽带、有识者投身林业的参谋、林农发展林业的帮手;在林权抵押贷款方面,浉河区推出了不同层次、适合各类需求的“茶叶贷”等林权信贷创新产品,特别是邮政储蓄银行推出的30万元以下的林农小额循环贷款,工作流程便捷,贷款利率最低,林农从申请到发放贷款全程10个工作日内办结,随用随贷,同时还为有经营执照的林业专业大户和专业合作社提供30万~200万元的林权抵押贷款。2015年信阳市浉河区新增林权抵押贷款9459.9万元,其中农户贷款达2415.5万元,已累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3.6亿多元。
3.3公益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生态公益林在我国的利用价值十分巨大,首先进行良好的生态公益林建设能够有效的改善我国当前社会环境中自然环境恶劣的现状,有效地提高环境承载能力,面对我国各地区出现大量沙尘暴、酸雨等现象,通过大力兴建生态公益林将有效的改善我国的自然环境。在生态公益林的效益方面,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体现较明显,而生态公益林的经济效益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这也导致了公益林管护模式和制度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产权不清,护林员不能尽到责任,甚至出现监守自盗现象,加之补偿资金不到位,国家、省财政拨付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少,商品林与生态公益林经营收益相差较大,公益林利用途径很少,林农生产积极性较低,参与性不强,森林质量不高等,都是当前生态公益林管护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信阳市探索的在不改变生态公益林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生态公益林的景观资源、林下资源,开展森林旅游,发展林下经济等非木质的经营利用,发展公益林区的多种产业,多渠道为林农增收,在提高公益林林分质量的同时,增加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的经济收入。如:信阳市商城县公益林面积占该县林地面积的7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县、乡、村集体林地大多流转到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承包大户等手中,且大多为公益林,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令130号令公益林地不允许转让的规定,不能依法对已流转的公益林地进行林权流转登记,这样导致了公益林产权不清,流入方不敢进行投资,管护责任不到位,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都不能得以很好地实现。但在允许其不改变公益林性质前提下,严格流转准入资格和全程监控备案产业发展规划基础上,商城县公益林效益和质量正在明显提高。
3.4林权流转新制度
目前全市林权管理交易信息系统已开始使用,通过该系统可以实现林权初始登记与变更登记、林权交易与报价、林权档案与查询、林权抵押与评估、林权交易台帐与林权流转经营权证生成与打印、统计分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网上运行系统。下一步将进一步创建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平台、林权流转价格参考平台、林权流转合同备案制度等。如:浉河区林权管理服务机构通过反复调查论证,综合测算,研究提出了分区域、分林种和权益期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参考值,建立林权流转和林权评估价格参考体系,供评估中介机构和流转双方参考,促进了林权流转公平公正。
4对策与建议
4.1加强调研,制定方案
在制定政策方案前,加大调研力度,领导走基层,查民情、听民声;请基层人员走上来,谈实践、说问题;派工作人员走出去,学先进,取经验,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制定方案,目前《信阳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公布实施。
4.2分解任务,明确重点
根据试验内容,结合不同的林情、民情,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分县(区)确定试验重点。如浉河区重点探索“三权分置”、森林资源收储(担保)和林业服务新体系;商城县探索公益林管理经营新机制,指导县(区)细化方案,选好试点,不等不靠,先行先试。
4.3强化领导,合力推进
政府应加大对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的重视,统一研究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相关事宜,一起安排布置,宣传发动,做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整合资源、互联互通,合力推进深化林改试验健康有序开展。目前,信阳市政府已将市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权管理交易信息系统和市场主体诚信平台建设,纳入全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平台建设统筹考虑,一并解决。
参考文献
《中国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政策问题研究》课题组.
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与林地可持续经营(续)[J].林业经济,2010(9):23~33《中国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政策问题研究》课题组.已划定生态公益林和已租赁集体林林权改革理论与实践回顾[J].林业经济,2010(8):30~52贺东航,朱冬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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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深化改革;政策措施;主导产业;合作社建设
中图分类号:F12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贵州各地自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规范管理,初步取得了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林业大发展的多赢局面。
1.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是强化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服务职能,促进林权流转的有序发展。努力打造三大功能平台:林地承包、林权流转、登记发证、林改档案等管理职能的林权管理平台;资产评估、信息、公开挂牌、交易实施、合同鉴证等专项服务的林权流转交易平台;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业务咨询等综合服务的社会服务平台。
二是积极推广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提高林地利用率。具体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职责;大力开展宣传和技术培训;严格技术规程,确保生产质量;层层签订生产合同;统一认识,部门协作;办好示范,以点带面,推动产业发展。
三是积极创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合作组织在市场和农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具体措施包括坚持因地制宜,多形式创办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机构,狠抓制度建设;统一提供服务,确保专业合作社受益;制定技术规程,提高产品质量;打好品牌效应,拓展销售渠道;做好“无公害”申报,给产品发放安全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2.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2.1打造林权管理服务平台,培育了林业产权市场通过林权管理服务机构的建设,在服务林农,提高林权的经济功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林业,优化林业生产要素配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2加强林业社会化组织建设,提升了林业经营水平引导林业经营者在产权明晰、承包到户的基础上,通过股份合作、能人带头、家庭合作等方式,组建林业合作组织。
3.林业发展面临的困难
3.1林业规模经营处在起步阶段
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形式发生了深刻变化,短期内,由于山林分到了千家万户,出现了“单家独户”经营为主的局面,但是从长远的角度看还是要走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的道路,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林业经营水平提高和生产力的发展。一些地方农民经营林地积极性不高,有些农民既不愿意在自己的林地上造林也不愿意流转给他人经营、也有承包了林地后在采伐林木完后不造林或者是造了不管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现在农民就业渠道比较多、林业生产周期长、风险高、前期投入大等原因。
3.2政策性森林保险在试点实践中难以推广
森林保险,在实践过程中遇到了农民自付部分难以收缴和工作量相当大的问题。如黔东南州有林地面积200多万hm²,保金需缴纳将近5000万元,全年森林火灾控制面积在0.7%以内,即森林火灾损害面积不会超过0.13万hm²,最多每年赔付不超过1000万元,而农民自付部分保费收缴与合同签订都是林业工作人员落实,从指导变成了主导,这显然不合理。
3.3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过低
公益林区域内农民为国家和地方生态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虽然国家对补偿标准由过去的每1/15hm²5元提高至10元,但与商品林的林地产出率相比差距还甚远。怀化市共有53.3万hm²的森林被区划为国家公益林,占林业用地的1/3,这些公益林被禁止商业性采伐后,农民每年因此减收2亿元。
4.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目前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已基本完成,但今后完善政策、深化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任重道远。为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针对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4.1奠定林业发展基础必须切实稳定和落实好林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的基本土地政策,也是国家法律制度的基本要求,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明确林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确立农民作为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各地要采取“回头看”的形式,要确保农民公平、公正依法获得林地初始承包经营权,对那些家庭承包率过低或是群众要求分山强烈的地方要重新落实到位,另外要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如“面积过大、周期过长、价格过低”问题、林权纠纷调处、国有经营单位经营集体林地、林木问题等。
4.2深化改革政策措施必须将发展林下经济作为现
代林业产业体系的主导产业加强领导,成立机构,要以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入,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发展林下经济的长效机制;制定规划,统筹安排,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深入调查、摸清适宜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地类型、范围的基础上,根据自然条件、森林资源状况、企业和产品市场情况,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地域优势、特色产品优势,突出产业发展建设重点,多角度、深层次发掘林下经济的发展潜力,科学选择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加大政策扶持,在产业、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加大对林下经济的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政府引导、专业合作社和企业带动、农民参与,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科技应用,着力建设一批规模大、潜力大、影响大、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立体林业经营基地,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4.3提升林业经营水平必须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
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引导和支持林业生产经营者依法出资或以林木、林地、产品、技术、劳力等折资折股建立各类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内部要建立民主管理、自负盈亏、利益共享、财务监管等运行机制,大力开展造林营林、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经营活动,不断提高经营水平,把专业合作社培育为新型龙头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政策和税收上鼓励和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要认真做好试点示范、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确保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一、我市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20*年,我市启动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当年泗阳人江鹏来到珊瑚镇祯祥村,承包该村的路沟渠等宜林地栽下意杨1.2万株。20*年,*镇引进台商徐雄星投资1000万元开发农田林网绿化工程,全镇路
、沟、渠等村级集体公用地,包括镇内干河、*、生产沟等两侧的闲置土地,全部租赁给台资企业,租赁期限15年,栽植意杨20多万株。全市各地先后出现了股份合作造林、独资造林、承包造林等多种投
资模式,投资主体有机关及镇村干部、社会能人等,涌现出了“镇前模式”、“肖榨模式”、“常桥模式”等改制工作的先进典型,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新局面。非公有制林业在我市林业
经济中的比重达90%,我市的森林覆盖率也从5年前的8.5%提高到现在的19%。全市现有有林地面积35.7万亩,定植银杏650万株,意杨800多万株,活立木总蓄积量50多万立方米。基本上消除了栽植姓公的
树的现象。
二、面上调研问题
(一)、集体林地资源现状
全市集体林地面积35.7万亩,自从20*年实行林权制度改革以来,除市水务局所有的*河道上的1300亩集体林地上的树木没有改制以外,其余的全部采取多种形式承包到个人,由个人承包经营,目前
由各乡镇水利站负责管理。林地所有权属各乡镇人民政府,使用权归市水务局,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乡镇水利站。目前还没有发放林权证,全部为生态公益林。
(二)集体土地林木资源现状
近几年来,为了实现森林覆盖率达20%的目标,我市充分利用*、*、*、*河道、高速公路两侧、农田路渠等大搞植树造林20多万亩,在栽植之前就进行改制,所有栽植林木基本改制到位,其中有
48000亩划入省级公益林。未进行登记发证。
(三)林业场圃、森林公园现状
我市现有两个市级场圃,一是市果园场,原来连续多年亏损,土地面积1015亩,职工173人,退休63人。近年来,经多方筹集资金,已进行了改置,置换了职工身份,腾出土地对外招商引资。园区先
后吸引丹阳、无锡及本地能人投入1200多万元,投资发展花卉苗木、高效设施栽培、奶牛养殖三个项目,已成为苏中地区规模较大优质葡萄栽培基地。改制后,原场的部分职工继续在场圃内打工,部分
职工自己创业,走上致富之路,场圃又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二是市第二捕捞公司,
(四)林业管理现状
1、机构设置及队伍建设
我市林业主管部门为*市林业局,事业单位,其中事业编制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个,在职职工人。
全市共有22个乡镇,有镇设立了林业工作站。各乡镇共有在编专职林果员人。
2、财政收入
财政预算内林业行政事业经费万元,纳入财政支出的人数人(含乡镇人员),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工资市财政补助一点,不足部分有自筹和镇财政补助两种形式。各类林业工程建设项目一般由镇财
政投入,市政府实行以奖代补。
3、育林基金征收
20*年共征收育林基金元,征收范围为集体和个人生产、加工、销售木材、林木采伐等,征收标准为12%,上缴比例为,留存部分作为发展林业事业的专项资金。
(五)流转的情况
近年来的我市林权改革主要集中在路、沟、渠等宜林地块,通过转让这些宜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激发广大群众投资绿化造林的热情。5年来,全市路、沟、渠等宜林地两侧共拍卖林木42.83
万株,回收资金850多万元,签订改制合同1400多份。针对这些集体权属的宜林地块被改制后用于发展意杨可能会对农民的粮食生产产生胁地的现象,我们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和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吸引
农民主动参与林权改制,特别是部分地区采取的4:4:2分成方式,即林木栽植及管护费用全部由投资者承担,其收益得4成,农民得4成,村集体得2成,极大的提高了农民参与林权改制工作的积极性。
由于我市没有专门的森林资源评估机构,本地的林木、林地的流转过程中,大多是承包方和镇、村进行自行协商,还没有进行林权登记发证,不存在林权变更登记。最好是有省里面进行专门培训,
在各个市县建立一个进行森林资源评估的专门机构,这样就具备了森林资源的评估和对损坏林木的评估的资格。
(六)、投融资体系情况
目前,我市仅开展的以农民家前屋后银杏树定权登记发证工作,全市尚未办理一起林权抵押贷款。而全市大面积的成片造林的发证尚未进行,即这些成片林发了林权证,可能也贷不了款。建议省市
部门出台有关林权抵押贷款政策,规范林权抵押贷款的评估机制,建立一套完整的林权抵押信贷体系。
我市地处苏中平原,自然林木资源较少,大多为人工造林,树种单一,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特别是近年来我市高效规模林业发展迅速,我市冬枣、葡萄等特色经济林果和花木种植发展迅速,森林保
险的推行将有利于化解由于天气等不可抗逆因素对林业的影响,降低投资者的经济损失,提高其积极性,促进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建议省市部门统一出台森林保险制度,同时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促
进该制度在林业生产领域的推广。
(七)林业社会化服务
我市于20*年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市银杏协会,建立中介服务组织,对本地的生产、销售等都带来了极大的好处,进一步拓宽了林农信息渠道和增收途径。
(八)关于推进改革的其他问题
林权改制后,我市仍然执行采伐审批制度,通过健全和落实“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制度,对各采伐单位提交的采伐申请,我们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严格把好采伐审批
关,做到责任明确,监督检查到位。通过加大对乱砍滥伐、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林政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在森林防火方面,由于我市成片林多为新造林,且连片面积不大,每到冬春季节,我们都强化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至今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主要表现在四夏期间
烧秸杆时有林木被烧现象。但随着造林速度的加快,我市的森林防火工作也不容乐观,一是缺少专业的森林防火人员;二是没有森林防火专用设备。建议上级部门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必要设备及防
火经费等方面加大对县级森林防火投入。
对于我省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是一个单独的执法体系,现在有的地方林业行政执法与农业行政执法联在一起,人员不足,执法水平不高,有着单纯的以追求经济
效益为目的,存在以罚代刑的现象。没有真正起到保护资源的作用。
二、点上调研问题
(一)已进行林改的点
近几年来,我市农村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个村及各个村民小组,都召开了相应的会议,充分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将林改方案进行公示,如我们的*镇,镇政府在与外商签定合同之前,就与各个
村签定管护合同,各个村又与各农户签定管护合同,明确了各个农户的责任和管理的棵数。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办理林权证。
目前已经进行林改的地方,有的收入是作为集体公益事业的费用支出,比如修路等,有的村就是直接分到老百姓了。没有强迫流转的现象。
(二)未进行林改的点
到目前为止,我们这儿没有进行林改的只有属于水务局所有的*河道上的树木,水务局正在和各个乡镇的水利站进行规划。
三、对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要组织基层林技人员外出参观学习,解放思想,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吸引能人、外资参与林权改制,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动员本地能人、村干部、群众投资林
业产业,对栽植的树木进行收购等,真正形成“户户参与,个个竞买”的林权改革工作格局。
二要加大组织领导的力度。林权改制过程中要成立专门的班子,制订工作计划,确保林权改革有计划、有步骤、有效果的开展。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透明度,制定完善好改制手
续。
三要加大改革资金管理与使用的力度。抓好改制资金的收、管、用等问题,并用于林业产业发展,使资金权属不变,投向合理,滚动发展,良性循环,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本月主要落实了官家堡村和燕子嵌村两个村“两山合一山”的森林登记工作。官家堡村版土面积13000多亩,其中:耕地8000多亩,山地面积4000多亩,全村共落实79户农户,本村落实181宗地,申报面积__4.5亩,农作物以马铃薯、水稻、甘薯、烟草等为主。燕子嵌村土地总面积13000亩,其中:耕地总面积8500亩,山地面积4500多亩,全村共落实255户农户,本村落实475宗地,农作物以马铃薯、水稻、甘薯、玉米等为主。
二、主要做法
根据县局林改计划,我乡共有7个行政村有改革任务,改革工作主要通过承包经营、租凭经营、联户经营、分户经营、“谁造谁有”等方式进行展开。
三、主要成效
通过半年多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初见成效。
1.明晰产权,落实经营权。谁造谁有的经济林、用材林通过林改明晰产权,使林农对自己经营的林地充分享有生产经营自,免除林农害怕政策多变的后顾之忧。
2.林农收益得到增加,村财收入有了保障。林改后,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调动林农经营的积极性,增加对林地的投入,为增收创造了条件。
3.林业生产得到发展。通过林改,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更加明确,利益更加直接,责任更加落实。
4.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通过林改,林地林木产权得到进一步明晰,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盗砍滥伐案件明显减少,森林防火意识明显增强。
5.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林改工作通过民主决策,民主决议,提高了群众对政策的理解以及参与林改工作的热情,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和融洽。
6.增强群众维权意识。通过林改,调动老百姓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科学技术的积极性,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
四、存在问题
1、部分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官家堡村和燕子嵌村人多地少且立地条件较差,无法满足综合开发的要求,且群众大多到就近煤厂上班或外出务工,对耕山面积极性不高。
2、实际操作难度大。比如很多老百姓对自已的山林四至边界都搞不清楚,对林改进度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所以进度有些缓慢。
3、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困难。林改推行以来,山林纠纷暴露,引发一些不稳定的因素,这次林改过程中虽解决部分林权“三定”时错界及错证,历史纠纷山难以调解,将给林改成果的巩固、林业的发展埋下隐患。
五、今后工作思路
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件造福林农,促进林业生产发展,维持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认真总结经验,增强信心,正视困难,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工作,巩固林改成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认真做好林改的善后工作,实事求是,先易后难,通过完善合同,逐步规范管理,达到促进林业的发展。
(二)进一步做好思想工作。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法依规的原则,加强法制宣传,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引导、加强协商、妥善解决林改工作中因利益的调整而出现的各种矛盾,特别是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逐起解决承包合同及林地纠纷案件,把矛盾解决在萌芽中,维护好林区社会的安定稳定。
一、建立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服务档案的必要性
(一)建立健全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是林业部门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的需要
随着国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向前推进,建立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服务档案,实现集体林权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不仅可以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确保改革工作高质量运行也大有裨益。
(二)建立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服务档案是加强林业部门行风建设,提高优质服务水平的需要
林权档案关涉到千家万户的生产和生活。建立健全林权服务档案,有利于推进林业部门的行风建设,对政策监督、统一管理下的优质服务水平也是一种有效的促进。
(三)建立健全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是加强林业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林业部门的核心价值观是“诚信”“责任”“创新”“奉献”。建立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资源变更也就有了具体可循的依据。如此一来,对贯穿服务全过程之核心理念的落实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是一种良性的制动。
二、建立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服务档案的主要内容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涉及诸多方面。当前看,可分为三类:
(一)林改综合类
⑴会议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签到簿⑵宣传发动材料:发放宣传单、宣传提纲、林改政策问答、通告、发放给农民朋友的一封信⑶领导组织材料:林改领导小组、资源调查和资产评估小组、纠纷调处小组、林改领导组织的请示和批复⑷公示材料:村民代表名单、享受林改人员名单、享受林改条件、村级咨询状况、资产评估、林改形式、林改领导小组⑸决议材料:林改方式、参改人员条件、利益分配、林改模式⑹计划、方案、总结材料、林改方案的请示与批复⑺表决票材料:林改方案表决票、组织机构表决票、入股表决票、林改条件表决票、流转管护合同表决票、评估价格表决票、股份章程表决票⑻回执单材料:研究入股章程会议回执单、林改会议回执单、管护会议回执单、林改方案会议回执单⑼文件类: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林改工作的意见、通知、办法、工作流程材料⑽统计材料:林地经营状况摸底调查表、问卷统计表⑾ 家庭承包过程中抓阄人员、时间、地点和结果的记录材料,招标、拍卖等其他承包方式的记录材料。
(二)林权登记表类
⑴总体资源调查材料(有几块地、面积、地理位置等)⑵调查因子、外出勘测的图表⑶确权界限文字说明及附图⑷林权登记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⑸林权登记台帐及附图⑹林权登记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⑺林权登记台帐及核准材料⑻签订的各种合同书(三种合同产生的材料有所区别)股份制合同包括:参股人员名单,各地块自然情况,宗地附图,林改入股会议记录;流转合同包括:地块自然状况表(如五块地应有5张自然情况表),宗地附图,流转合同决议,林改有关会议记录;管护承包合同包括:挂画地停耕还林承包合同,宗地附图,参改人员会议记录。
(三)纠纷调处材料
⑴纠纷调处过程及搭配⑵林权争议与调节过程形成的原始记录(包括纠纷调节申请书,双方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书)⑶人民政府依法调节的意见、批复、请示⑷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⑸林权界限确认书⑹ 林权争议的来信、来访材料。
三、林改档案材料的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数字必须准确,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图样必须清晰,字迹必须工整。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一致。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具有法定效力,有印章和签名,有具体时间。
(三)合同必须有公证性材料,有司法局的公证书,有农业局的仲裁鉴定。
(四)归档的文件应为原件。因特殊原因留存复印件的,必须由经办人核准,并注明原件的存放位置。
[关键词] 三门县 林权制度 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6-0114-01
林权指的是权利人对森林资源享有的占有权、使用和收益权的权利,清晰的产权是保证林业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自2008年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三门县基本完成了“主体改革、稳步增长”的改革任务,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如今我县全县集体林地面积65252.7公顷,占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66675.3公顷97.87%。并且成立新型林业合作经营组织131家,入社农户2174户,经营面积4.97万 亩。
一、三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
清晰的林业产权是进行林业管理的基础,林权制度改革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具体体现在:
第一,林权制度改革推动了林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保证原有集体林地所有制不变的基础上,将林地的使用权交给林农,使林农依法享有其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促进林业生产关系的不断完善,使其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形势相适应,从而有效的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
第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林农的地位和权利获得充分尊重,并且给予林农更多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将所有权的分配等重大问题交给林农进行决策,这在很大程度上激发的林农参与林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性,并且有利于促进林农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和谐发展。
第三,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能够促进林业部门服务质量的提升。在传统的管理制度下,政府在林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是尴尬的,一方面要实施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又是制度的执行者,林权始终集中在政府部门。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林权转移到林农,政府部门的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也将发生巨大改变,有利于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管理方面,促进林业管理部门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三门县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举措
在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如经费紧张、管理制度不完善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对此,我县将进一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化,主要的举措有:
1.建立健全林业金融保险配套制度
林业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保证充足的资金才能保证各项工作的持续开展。因此,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林业金融保险配套制度,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予足够的资金保障。一方面,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林农对林权的控制与管理;另一方面促进林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促进林业金融渠道的拓宽,调动林农的积极性。如今,我县已经办理林权抵押贷款超过300万元。另外,我县开展了关于森林火灾保险制度的建设与完善,给予受到自然灾害的林农更多补贴,如今全县31.93万亩生态公益林自2010年起全部投保政策性林火灾灾险。
2.促进林权交易市场的完善
对林权交易市场管理机制的完善,能够对林权交易行为进行全面的管理和规范,并且形成符合市场经济的林权交易机制。为此,我县建立了林业经济合作组织,通过合作组织的规范作用,对林权交易平台实施有效的管理,为林农的市场活动提供指导和保障。与此同时,根据《浙江省林权流转和抵押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森林资源流转体系进行建设与完善,促进林权交易制度的不断完善。
3.大力促进生态公益林的建设
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是促进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的重要途径,因此要重视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和保护。一方面,要对管理的主体进行明确,实行统一的全责制度,并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的提高生态补偿的标准,激发林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在促进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同时,为林农创造更宽阔的受益渠道,确保各项补偿基金及时到位,切实保障林农的根本利益。
4.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
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期间,要由相应的部门负责对森林资源的保护,防止乱砍滥伐的现象,并且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问责,为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基本的保障。与此同时,全省森林防火会议的召开,为我县林业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本的依据和保证,通过林权制度改革解决了长期搁置的林权纠纷问题和灾害防治问题,从而有效的保护了我县林区的森林资源。
结束语
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三门县林业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得传统的林业体制更加完善,同时也促进了我县林业、科技以及其他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加快了林业市场的发展进程,实现了森林资源的有效盘活。总之,通过有效的林权制度改革,能够促进我县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从而推动了我国林业产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秀丽,谢屹,温亚利,李洪.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状与展望[J].世界林业研究,2011(04)
[2]徐丰果,周训芳.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林权流转制度[J].林业经济问题,2008(08)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解决方法
一、集体林权的基本问题
(一)集体林权的概念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指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明晰山林权属,(改革核心)落实经营主体,放活林业经营,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重新确定集体林地的生产关系,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农民经营林业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这项改革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由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这种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相对于以往高度统一的集体所有、集体经营而言,有一定的优越性,在充分保证林地使用权长期稳定的前提下,可以有效解决集体林经营中的责权利相统一问题。
(二)我国对集体林权改革制度的探索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分为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也作深化改革)。主体改革的内容是分山到户,确定林农对于林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林木的所有权。配套改革的内容则要复杂得多,包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保险,林业合作组织建立和发展等等。这次改革的实质是将集体所有的林地分配到林农个人,让林农获得林地的经营自。目前在全国已产生了较好的积极作用。由于此次改革和在内容上颇有相似之处,因而又被誉为林业上的“”改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科技在服务集体林改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
2、林地经营管理粗放,科技含量较低,效益不明显:
3、林农缺少必要的林业专业技术和相关信息:
4、缺少科技服务林改整体规划,服务面不广,具有盲目性:
5、林业科技管理服务机构队伍不健全,科技人员不足,使科技服务质量不高:
6、缺少科学的经营管理模式,林下产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平衡:
7、缺少必要的经费支持等。
(二)建议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服务林改工作,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管理,把科技服务林改纳入重要议程,作为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大事件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真正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实体对科技的需求。
2、健全队伍,强化服务。各地要加强林业科技管理机构、技术推广体系队伍建设,健全稳定各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推广队伍服务林改的能力;组织和鼓励科研院所、专业院校以及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科技服务林改活动。通过科技服务林改活动,培养一支素质较高、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科技服务队伍,使林农真正得到有效服务。
3、科学规划,创新服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科技服务林改规划,服务内容要全面,可操作性强:研究探索新型服务模式和林地经营管理模式,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科技服务模式和经营管理模式,使之达到科学发展。
4、开展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科技推广体系的社会化服务功能,加强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要针对科技需求,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现有林业先进实用技术进行筛选和集成配套,进行推广应用:同时,针对林农最关心、最迫切、最关键的林业技术难题开展专项研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林业科研机构、专业院校、科技推广机构要组织和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服务林改,切实取得实效。形成科技服务林改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林业生产力水平,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林农增收。
5、典型引路,建设林业科技示范区。各地要结合林业发展的新形势,积极典型示范,要选择有特色、基础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乡村建立林业科技示范区,利用各种科技平台,推行产学研相结合。
6、加强对广大林农的培训力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林改后林业经营多元化的特点,加强对广大林农的技术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广大林农的科学技能。采取建立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编印技术手册、制作光盘、开设电话服务热线和专题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培训。
7、加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全面做好服务。各地在现有专业合作组织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根据林农和市场的需要,积极为林农组建中草药专业合作社、柞蚕专业合作社、榛子专业合作社、林果专业合作社等专业合作组织,让经济和生态效益双赢,带动其它村民共同致富。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改革绩效;林业资源;资中县
收稿日期:2011-12-26
作者简介:李建芳(1968―),女,四川资中人,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工作。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2)02-0192-02
1 资中县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概述
1.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介绍
2008年,资中县全面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全县,是土地联产承包到户后的又一次土地集体林权到户的重大举措,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是进一步理顺林业生产关系,解放林业生产力,积极调动农民经营林业的积极性,充分挖掘生产力、生产关系、生产要素三者平衡量化体系,是实现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重要目标。
1.2 资中县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实践
资中地处四川盆地中部,成渝两地中段,沱江河川流而过,幅员面积1 734km2,人口132万人,是农业人口大县。全县林业用地面积4.67万hm2,活立木蓄积230万m3,森林覆盖率34.5%,辖区33个乡镇,其中重点林区乡镇10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林地4.37万hm2,分布在33个乡镇、782个村、8 243个社、25万户农户、103万人。林业在全县经济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涉及全县的政治稳定、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增长。资中县县委、县政府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精心制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全面组织实施。
1.2.1 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归根结底就是“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明确”,建立林农为主体的市场经营主体,落实林业经营者对林木的处置权,确保林地经营者的收益权,建立经营主体的多元化以及责、权利相统一的集体林权经营管理的新机制,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实现“社会稳定、人心安定”,实现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的总体目标。因此应明确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充分调动农民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业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为建设和谐资中而努力;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事,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全县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坚持分类指导,先试点,后展开,确保集体林权的制度改革切合实际;坚持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享有的集体林权改革的承包经营权利;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办事原则。资中县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台、宣传栏、标语、流动宣传车形式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目的、意义。全县发放公开信30万份,公告1 500份,政策问答1 500本,各种宣传标语18 800条。
1.2.2 精心组织、周密布暑、扎实推进
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小组组长,将责任制度层层落实到各级领导,并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各级干部的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林业管理,推进依法治林、综合整治,妥善处理林权纠纷,调处和化解各类矛盾,营造有利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强骨干力量的培训学习。认真林权制度改革的骨干力量到外地考察、调研,学习外地典型经验,开展现场练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资中县共培训骨干900余人次,确保了林改的有序进行;认真组织调查研究,用心制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案和措施。根据资中县实际和外地林改经验,制定该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并贯彻执行。在方案中为确保政策落实、社会稳定,明确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五不变”,即:“自留山稳定不变,责任山承包关系不变,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政策不变,谁造谁有政策不变,退耕还林政策不变”的原则;这其中值得强调的是要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备经费。
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分析
2.1 资中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否促进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林农的就业和收入增加,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否促进了森林总量增加和质量的提高,是否有利于完备森林生态环境的建立和森林可持续经营,这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宗旨和目标,也是衡量集体制度改革的重要标准。
2.1.1 林业经营绩效明显提高
通过林权制度改革,资中县4.37万hm2林地权属清晰,26万农户领取了《林权证》,同时林权经营者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和林业资源保护意识大为高涨。通过广泛开展《土地法》、《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增强了林农的法制观念,提高了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林农的利益得到了根本保障,有效遏制了乱砍滥伐林木。据林业部门统计,每年乱砍滥伐林木案件都在200起以上,通过林改,乱砍滥伐林木每年不足100起,前后对比,乱砍滥伐案件下降65%以上,下降率160%。通过林改,群众的潜在生产力得到迸发,据调查统计,在2010年冬到2011年春,全县新增造林面积0.1万hm2由于利益的牵动关系,农户大量进行补植补造,并向市场前景良好,经济效益突现的经济林、商品林发展,如巨桉、金钱桔、柠檬等。
林业投入加大,投入主体发生了变化。过去靠政府投资、财政补贴栽树变为了现在的自我投资、银行贷款栽树,据调查统计2009年林改以来至今,新造林、补植补造、换代更新各种林木品种,其林业投入达1 500万元。林地产权明晰后,群众对山林资源十分珍惜,保护意识普遍增强,管好自己的山林,除草、施肥、防盗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2.1.2 林业产业迅速发展,规模化经营提高
自改革推行以来资中县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企业增至15个,增幅为25%。其中年产5万m3木材企业1个,年产0.5万m3木材企业3个,林下养殖企业3个,松香生产企业2个(新增1个),林业产业企业6个。企业解决剩余劳动力350人,劳动力务工收入新增700多万元。由于市场经济因素,木材由过去的480元/m3增加到现在的620元/m3,增加率为30%,林地出租、转让、承包费用由林改前每亩150元上升为每亩320元,增加率为110%。2010年,全县共计采伐自留山、责任山以及农户房前屋后的零星林木18 000m3,仅此项就增加销售收入400万元。全县拥现出一批家庭联合经营实体,如资中的枇杷生产联合社、塔罗科生产联合社、柠檬生产基地等。
2.2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2.2.1 强化政府服务职能
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政府制定宏观管理及相关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各界支持林业的产业发展,使生态林、商品林统一协调发展。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景观资源,开展林下套种和非木质利用,增强生态林、公益林自我补偿能力。
2.2.2 加大科技服务力度,增加产品科技含量
做好林业人才的培养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资源培育的关键,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以科技开路、优质品种为本,开发出优质的林产品,才能给林农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要采取林业科技入户工程,开展示范片,建立示范点,吸引科研单位和科技人才到林业生产经营体系中来,保证林业发展的科学性。
2.2.3 加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充分发挥现代林业合作组织作用,积极组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或“公司+农户+基地”等林业经营实体,合理利用资金、技术、人才,开创主导产业,大力发展规模经营、多种经营,开发森林旅游资源经营,使林农安心,政府放心,建立林业资源稳定增长、林产品销售畅通的科学体系。
3 结语
在明确指导思想、坚持基本原则、实现总体目标的基础上,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资中县累计完成林权确权面积4.37万hm2,其中公益林1.03万hm2,商品林3.3万hm2,确权率为100%,发放林权证26万本,发证率98%,签订家庭承包合同13万份,面积1.53万hm2,林地家庭承包到户率100%,该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行以及达到的绩效为我国其他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
朱冬亮,肖 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制度实施与成效反思――以福建为例[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53~54.
一、我县林业基本现状
__县地处毛乌素沙漠西南缘,属鄂尔多斯台地向黄土高原过渡地带。境内气候干燥,降水稀少,蒸发强烈,风大沙多。全县总面积8661.3平方公里,辖4乡4镇,总人口16.5万人。是一个以牧业为主,农、林、牧相结合的半农半牧地区。现有林地面积434万亩,其中国有林地64万亩,集体林面积236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54%)。以柠条为主的沙生灌木林227万亩,占集体林面积的96%;乔木林8.5万亩,占4%。经过多年的治理,初步实现了“人进沙退”的历史性逆转,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但是,全县林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大资源、高消耗、低效益、穷林农”的状况,林业产业化水平低,造林难、护林难、防火难、科技兴林难、林农增收难的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占林地总面积54%的集体林权属不清、权责不明,林农利益得不到完全体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目前有待调整承包发证的集体公益林地(部分被划为草原承包面积)236万亩。今年,我们把花马池镇柳杨堡行政村确定为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村,该村现有林地总面积约11万亩,其中需要进行林权改革“分山到户”的集体林地10.1万亩。由于这次农村集体林权改革触及到林地制度的深层体制问题,因而它具有类似当年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大历史意义,是继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草原承包后农村的“第三次革命”。
二、我县当前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是生态公益林享受补偿面积小。全县现有需要参加集体林改的林地有236万亩。目前已列入公益林补偿范围的面积共有17.8万亩,尚有218.2万亩没有列入到公益林补偿范围内,机制还不完善,不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不利于公益林的建设。
二是全县236万亩集体公益林,其中以柠条为主的沙生灌木林227万亩,占集体林面积的96%。近年来,以灌木为主的集体公益林基本没有产出,加之干旱少雨,牲畜缺草短料,管护难度增大,农民对林改积极性不高。
三是林改配套改革经费不足,机制不健全。
四是由于林地与草原承包之间没有实行严格的划分,林地权属不清,权能无法保障,拥有林权的人无法从中获得林业经济价值。
二、深入开展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十分重大,且已经远远超出了林业自身的范畴,发展成为一场关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综合改革,对于林权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在做好常规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前提下,借鉴外县区在林权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当前林权制度改革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依法行政,切实保障林地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
在坚持森林分类经营、管好生态公益林的基础上,把改革的范围限定为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尚未明晰的集体林。坚持林地集体所有,把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捆绑起来,在原草原承包的基础上固定到户或联户,实行分户或联户经营,使林农既拥有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又拥有山林经营权、收益权。也可以将集体林折股量化到人,由集体统一发包给有经营意愿的农户,或对外租赁经营,所得收益按股份分配,实现全体村民对集体林木和林地的收益权
(二)加大力度,依法调解和处理林地纠纷
在林改工作中,要保持农村的稳定,保护林木资源,认真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确保林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为此,必须把解决林地纠纷作为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及时组织力量做好调处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大林业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对林地纠纷调处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法律政策水平。按照分级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级纠纷由乡镇政府负责处理,乡镇级纠纷由县政府负责处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氛围,把纠纷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在稳定中推进改革,在改革中促进稳定,确保林区安定稳定。要严格执行“三禁”要求,即:凡有争议的林地在纠纷调处前不得确权发证、禁止流转,禁止下达采伐指标;要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照法规、调解解决的原则,通过协商调解或政府裁决调处各种边界争议和林地权属纠纷。对确实存在权属争议的林地,应查明原因,核实争议范围、面积,组织力量妥善处理,要广泛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多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组织争议双方权利人充分协商,逐步加以解决,经双方现场确定界限权属,签定边界协议书后方予登记,协商不成的,暂不登记。要保持承包合同的连续性,依法维护承包者的合法权益,处理各种违规行为,通过协商调解或民事诉讼等方式妥善处理承包合同争议
(三)因地制宜,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有利于林业生产发展的利益分配机制,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要从有利于林业生产发展出发,坚持公平、公正的利益分配原则,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村集体与村民、不同村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做到既要使林农增收,激发广大林农造林护林积极性,又要努力使经济有所增长,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林农生活水平、资金筹措能力等实际情况,在对林地资源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林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二是要鼓励多种形式的林业生产经营方式,如“分股不分林,收益按股分配”的林业股份合作经营形式,这样既体现了人人有林地,又实现了规模经营。三是要规范各类合同,要严格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依法规范林地承包行为。
(四)完善措施,不断促进林权改革健康发展
加强林地资源保护体系建设,通过制定乡规民约,提高农民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引导农民自愿成立护林防火、防病虫害组织,加强林木管护力度。要加强林业服务体系和支撑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发展林业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完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保险等工作,进一步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降低林农的经营风险;要广泛宣传林业
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林业综合执法活动,不断促进林业健康发展。 (五)学习借鉴,有力推动林权制度的改革
林权制度改革是集体林区提高林业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的强大动力入点。为推动面上改革,建议在认真学习借鉴外省区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吸取20世纪80年代初期林业“三定”时工作简单粗糙的教训,切实做到林地权属关系明确、权证规范统一。使广大群众了解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认识到取得林权证的重要性;让广大林农懂得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并自觉自愿地申请和领取林权证。
(六)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林地资源管理和保护
要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新情况,建立健全林地资源管理和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力度,严防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等行为;引导农民建立专业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提高自我管理水平; 要建立规范有序的流转机制,防止新的荒山废地现象产生;发展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保险,鼓励群众积极投入到林业生产中。
关键词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问题;对策;青海互助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6-0215-02
互助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全县共有林业地面积为318.77 hm2,其中国有林地面积为180.65 hm2,集体林面积为121.50 hm2,个人林地(退耕还林)面积为16.62 hm2。通过2010—2011年2年时间全县7.89万hm2的集体林地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全面完成。
1 基本情况
互助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于2010年5月正式启动,首先在丹麻镇进行为期5个月的试点,通过试点锻炼队伍、掌握方法、总结经验,11月在全县全面展开。截至2011年底,全县已有18个乡镇263个村的7.47万hm2集体林地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外业勘测定界任务,勘界面积7.63万 hm2(有新增面积),勘界率100%;确权宗地4 533宗。发放林权证1 114本,发证面积7.63万 hm2,发证率达到了100%。
在完成主体改革任务面积中,股份制经营面积6.922万hm2,占确权面积的90.7%;村集体统一经营面积6 880 hm2,占确权面积的9.0%;其他承包方式226.67 hm2,占确权面积的0.3%。
2 主要工作做法
2.1 强化领导,健全机制
一是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林业、农业、国土等21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从民政、司法、国土、农业、畜牧、林业6个单位抽调18名同志为林改工作人员。县林改办下设督导组、宣传组、文秘组、档案组、勘界组、发证组、纠纷调解7个工作组。二是各乡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林业的副乡镇长为副组长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系统开展对各村林改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工作。三是全县各村成立了以村书记或主任为组长,“两委”班子其他成员和部分群众代表为组员的村级林改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向各乡镇派驻林改工作组。在试点工作中从林业、国土、畜牧、农业、司法等部门及各乡镇抽调154人组成工作组,协助各村林改工作小组一边开展工作,一边摸索经验,既完成任务,又锻炼队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2]。
2.2 签订目标,落实责任
2011年初,互助县与海东行署签订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责任书,2011年3月25日,在全县林业工作会议上,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和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对集体林改工作的要求,充分调动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促进森林资源增加、农民收入增长和林业经济提升。
2.3 组织培训,把握政策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为避免走弯路,应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期间,县林改办组织人员多次到民和县、门源县进行参观,并邀请省级专家对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乡镇负责人及村林改工作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人数达3.2万人次。通过调研和培训学习,提高了领导干部和林改工作人员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大意义的认识,明确了互助县林改的工作思路,熟悉了基本操作程序,掌握了工作方法,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指明了方向。
2.4 广泛动员,深入宣传
互助县始终坚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各阶段的工作之中,认真抓好林改宣传发动工作。为促进互助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向全县9.8万余户农户发放了《致广大农民朋友们的一封信》《青海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知识问答》和该县自行编印的《互助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宣传材料》共29.4万份;二是各乡镇村制定了林改宣传工作方案,对宣传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三是在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各行政村主干道、学校、广场等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办宣传板报;四是各乡镇林改办编印简报136期,县林改办编印《林改信息》26期。通过板报、广播电视、张贴宣传标语、召开会议、撰写简报、办板报等多种宣传方式,营造了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扩大了群众对林改的知晓面,调动了群众参与林改的积极性,为顺利推进林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5 加强指导,做好督查
县林改办公室先后4次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林改工作按照查阅资料、现场抽查、走访农户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及时反馈,全力推动落实。县重点工作督查室把林改工作列入全县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对问题多、进展迟缓、措施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乡镇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督导,并就存在的问题下发了督查通报,使责任心不强、工作落后、问题严重的乡镇林改工作得到了有效提升,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
2.6 严格程序,统一标准
为保证林改工作质量,针对林改工作中不同阶段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特点和工作进度,县林改办及时下发指导文件,提供建设性参考意见,制作了林改工作流程图、林权纠纷调处表、统一的村级林改方案样本、各环节产生的林改档案资料表等,使各乡镇林改工作有了统一标准、统一步骤、统一流程,做到操作程序合法,工作环节严谨,数据调查准确,改革结果满意[3]。
2.7 加强措施,狠抓纠纷调解
林改工作的难点和突破点是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由于互助县自然地理条件特殊,县情林情复杂,部分地方林地界限不清,林木权属不明,矛盾比较突出,林权纠纷已成为林改工作的阻力。为此,县林改办和各乡镇积极探索林权纠纷调处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落实责任。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调处,凡属本乡范围内的,由乡政府牵头自主调处,涉及乡与乡的,由相关乡镇协商调处,疑难复杂调处不了的,由县林改办出面牵头组织相关乡镇和单位进行调处。
2.8 收集资料,健全档案
林改是一项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长久工程,必须做到立字为证,有据可查。林改工作要完成既定目标,重点要走好民主程序。因此,林改工作对档案建设和管理的要求非常严格,对林改中形成的政策文件、数据资料、会议记录、表册图纸、民主表决、方案等资料妥善保管。根据林改档案的建设及管理要求,县林改办积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专门成立档案组,负责乡镇林改档案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二是根据《青海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结合互助县林改档案工作实际,印发了各阶段档案归档范围以及份数要求表,对林改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范围、档案安全管理进行了具体要求;三是要求各乡镇安排专人负责林改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制定了档案管理员职责;四是加强培训指导。把档案管理作为林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县林改办对全县的林改档案管理分阶段进行检查和指导,有效提高档案质量;五是邀请县档案局专业人员的各乡镇巡回指导,并在每个乡镇现场示范,重点指导1~2个村作为档案样板村,以此带动和辐射全乡。
3 改革后的成效
3.1 社会效益日益凸显
林改使主动咨询林业经营知识和实用技术的农民明显增多,已有大户和联户承包的农民主动上门咨询政策和种植技术,群众造林育林积极性和社会投资林业的热情空前高涨。
3.2 经济效益显著增加
林改前群众不知道公益林有收入,保护意识淡薄,管护责任不到位,时有人畜毁坏现象发生。林改后,依托森林资源开展林下种养业和憩息休闲茶园、旅游业的逐渐增多,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林权所有者有望从自己经营的林地里得到一定的效益补偿,群众护林造林意识明显增强,实现了生态和经济的“双赢”。
3.3 生态效益充分发挥
林改后森林面积将有效增加,经济林和附加值高的林木发展迅速,通过树木净化空气、调节小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使局部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人居环境逐步得到优化。
3.4 森林管护得到加强
林改后农民对林木的管护意识不断增强,责任心显著提高,盗伐林木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各类人为灾害发生率呈显著降低。
3.5 林业发展环境得到改善
林权改革后,开展林权流转、抵押贷款,提高了林业融资能力,减轻农民的发展压力,缓解了社会矛盾,为当地的林业产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并为群众提供了务工就业机会。
4 存在的问题
4.1 林权管理体系不健全,流转难
未建立林权交易平台,不能给林权流转双方准确提供政策、程序、价格、资源、流转意向等各类信息,服务宣传工作滞后,造成流转不规范。流转模式单一,目前全县已流转林地全是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流转,由于林地流转信息化建设滞后,目前难以实现挂牌竞标交易,所有林地的转让价格无相关调控措施,农民的长期利益得不到保障,不利于林权改革工作顺利开展[4]。
4.2 生态公益林补偿低,保护难
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后,互助县林地已划入国家重点公益林地方公益林,现行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对集体、农民都基本无利可言。目前,国家重点公益林集体只提供管护费150元/hm2,而且不能全部到位,再加上生态公益林严格控制采伐。因此,对当地农民来说得不到一点收益,零星盗伐、监守自盗等现象屡禁不止,生态公益林管护难度相对加大[5-7]。
5 发展建议
一是建立林权登记管理、林权变更、资产评估、中介服务等多项职能的综合机构,规范林权流转。二是建议逐渐提高补偿标准,使之基本能够满足森林的经营和管护费用,林地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建议出台更加优惠的支持发展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引导农户在现有森林资源的基础上,组建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营实体,帮助和指导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扶持力度,在信贷融资、科技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使合作组织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
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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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G271;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9-0146-0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简称林改)是提高林业生产、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使我国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1-2]。其作为林业生产上的一次重大调整,是在土地使用制度上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后的又一次重大的改革,可实现农村改革的深化。该制度不仅涉及的面广,而且涉及的内容多,关系到农村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意义重大[3-4]。
1 政府高度重视林改档案工作
罗甸县林改工作自2008年启动以来,涉及全县26个乡镇271个村民小组,历时3年以上,主体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为切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林业所有改革资料有底可查、有据可依,罗甸县委、县政府对林改档案的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充分地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档案资料的重要性进行了认识,本着对林改档案工作负责、对后人负责的态度,把建立高质量、高标准的林改档案写入了林改实施方案,并行文下发了《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整理方案》的文件通知,同时为了有效地促进林改资料建档责任的落实,成立了林改整理归档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为下一步林改资料归档的收集及装订立卷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进一步明确落实林改归档资料,县林业局保证了开展林权改革过程中归档所需要配备的资金、设备耗材、办公用品等物资,并从各乡镇抽调责任心强的人员对其进行档案管理的培训,责成该部分人员专门负责档案的整理、核对、数据录入、归档、装订等专项工作,为做好林改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 组织业务培训,提高操作技能
林改档案是一项新的课题,专业性强、内容多而繁杂、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属于林业部门专业档案。为切实抓好建档立档工作,确保林改档案工作执行不走样、整理档案依法规、操作无偏差,县林业局和档案局分别对所有参加林改工作人员进行了林业技术和档案知识业务的培训,从林改资料开始启动的建档到归档装订同步进行了4次培训工作,提高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装订质量,同时也提高工作人员对林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3 制定整理方案,明确归档内容
林改档案是指在林改过程中林改资料的调查摸底、召开村民会议表决、外业上山勘界、张榜公示、责任山合同签订直至颁发《林权证》等步骤所形成的各类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记录及文字表册,包括图表、文件报告、数据、声像、通知、凭证回执等。结合罗甸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罗甸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整理方案》并分发至各乡(镇)及各林改技术人员。明确林改档案的整理范围、方式方法和保管期限,并分门别类的分为综合类、林权类、纠纷类、音像类等4类,统一实行长期保管,保证了林改档案管理的连续性、可查性、严密性。
4 统一归档步骤,规范档案管理
林改档案资料涉及千家万户,保管期限长,林业生产利用价值高,后继配套依附工作强。结合罗甸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际,为切实加强林改档案收集管理,县林业局、档案局规范了林改建档步骤,检查验收办法等有效措施,具体从落实林改工作中的每个环节进行认真全面收集整理,即宣传发动、调查登记、召开村民会议、方案表决、外业勘界、张榜公示、数据录入和颁证、台账统计等工作步骤所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照片和开展的活动记录,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可查性、严密性。规定了归档资料的要求为:具有法律效用的标识如签字盖章、日期等应完整齐备,另外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图样清晰、数据准确;使用的材料等应与档案保护的要求相符合,档案中的照片和图片等应配有相应的文字说明;若材料选择为非纸质的,应配相应的目录和说明,以保证档案载体的有效性;制作重要的电子档案如光盘、磁盘、U盘等不可擦写的存储介质,制作纸质档案加以说明保管。在资料收集归档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为确保所整理的资料不走回头路,县林改办随时进行跟踪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具体查验各乡(镇)收集的材料进行逐项检查,四级分类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翔实,选举的领导
小组和村、组表决方案是否逻辑对应,资源数据是否准确,页码、编号是否规范,各类合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插花山、纠纷山资料是否手续完善到位,人口现状调查表等。通过严格的自查纠错,不仅对林改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还有效地确保了林改归档工作的保质保量地有序进行,提高了林改资料归档的质量。
对审查无误的林改档案,及时移交县档案馆,县档案馆紧接建立健全林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杜绝以各种形式泄露林改档案材料中有关的保密内容,严禁私自将林改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林改档案的查找借阅,必须严格履行档案借阅保管制度,做好批阅手续,严防林改档案流失,全方位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5 结语
总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档案管理工作应该作为一项关系民生行动的重要内容,应切实地为农村农户做好利民服务,为社会提供档案查阅便利。对需办理相关林事活动的,依据林权档案资料,按工作程序步骤进行有关林权登记管理、森林资源评估、林木交易、林地租赁、征占用林地补偿等工作,从而高效便捷地为林农提供服务,以深入地推进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6 参考文献
[1] 黄晓辉.论互助县林业系统档案管理的可持续发展[J].现代农业科技,2009(22):205-206.
[2] 程正英.林业档案管理有亟待加强[J].新疆林业,2005(3):2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大多数人的“山还是那座山”,但其权属、功效却已发生根本性变化。新的林权证所具有的申请林木采伐、林权流转、抵贷款、融资担保、领取有关政策性补偿和补助资金等作用,不仅是农民加快自身发展的一次机遇,更是推进农村发展的重大机遇。
**镇**村村民领取林权证。
两年多奋战终有果,**县8万农民喜领林权证
自20__年1月开始,我镇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开展了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经过全镇上下的艰苦努力和广大群众的密切配合,我镇林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林改工作机构
首先成立了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组成的集体林权改革领导组,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林改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其次成立了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督查小组,由镇党委委员任各组组长,联系各村,同时还成立镇集体林权改革维稳组,协调处理林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二、注重宣传发动,积极利用媒体广泛宣传
为确保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林改的积极性,完成全镇林改任务,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由各村、相关部门参与的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林改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并邀请区林业部门专业人员对参会同志进行林改工作专门培训,会上还向各村发放《__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同时,根据会议部署,会后各村联系点分管领导赴各村,组织召开村林改动员会,向广大林农仔细讲解林改政策、法规,宣传林改工作的重要性。
三、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林改任务顺利完成
(1)全镇抽调八名以选派村第一书记为主的机关干部,以全脱产形式参与林改工作,要求他们全身心投入到组织协调、人员安排、以及内业的整理工作中去,为林业技术干部的外业区划、勘界工作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取消法定节假日,要求林改干部和林业技术人员,克服一切困难,做好外业区划与勘界。同时利用不能开展外业的空闲时间,加快进行内业的整理以及材料收集工作;
(3)对村组干部及林改代表进行集中培训,使林改代表掌握林改工作程序,熟练各种图表的填写;
(4)定期召开全镇林改工作调度会,由各组林改干部汇报林改进度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解答,做好下一步工作的布置;
(5)努力做好后勤保障,充分协调好村组关系,尽量做到不缺工。要求林改干部利用早晚时间召开村民组会议,进行统筹协调。对于山场在一起的村民组,尽量安排在一起进行外业区划及勘界工作,节省工作时间。
四、依法调处纠纷,积极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维护林区秩序稳定是上级党政组织的根本要求,是整个林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职责,将维护林区稳定工作贯穿始终,无论是村、组林改实施方案的制定,还是明晰产权、确权发证,无论是宣传发动,还是林改现状调查摸底,每项工作都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上,严格依法依规操作,不折不扣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重要指示。同时,着力排查调解林改中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调处”的原则,努力做到户与户的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的纠纷不出镇,出现一起解决一起,截止目前,我镇未出现一起因林权改革发生的事件,为林改工作营造了和谐氛围。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由于去年冬天的长时间冰冻雨雾天气,影响了外业的区划与勘界工作;
二是今年3月份的村支两委会换届工作,我镇存在着村民组的换届工作,影响我镇的林改进度;
今天,省林业厅――带领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组一行深入我县进行林改检查验收。首先,让我们用掌声对验收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简要汇报三个方面
内容:
一、――县林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地处福建东北部,被誉为“中国太子参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20__年10月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县试点建设预验收。全县辖7乡2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总人口10.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万户8.8万人。土地总面积81.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66.7万亩,有林地面积50.8万亩,森林覆盖率62.3,活立木总蓄积量48.8万立方米。20__年全县实现林业经济总产值16911万元,其中林业第一产业产值5679万元,比增38.6%。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我县根据县界勘定结果,及时调整了林地区划范围(其中石洋乡1799亩集体林地被划入邻市辖区),并考虑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的需要,将村、镇周围的25997亩商品林先后界定为县级生态公益林。经重新核对统计,全县林业用地实有面积66.5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24.6万亩(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22.0万亩)、占37;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8.4万亩、占57.7;暂不列入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5万亩、占5.3;全县林权应登记发证面积63.0万亩,占94.7%;商品林面积1000亩以下的行政村20个,有改革任务的行政村96个。截至20__年11月30日,全县共完成集体商品林产权明晰面积36.3万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94.6%;完成林权区划申请登记面积62.9万亩,占林权应登记发(换)证面积的99.9%;完成电脑录入面积62.8万亩,占符合条件申请登记面积的100;已发放林权证25本,面积2.4万亩。经县林改检查验收组的严格检查验收,96个有林改任务的行政村中,合格村45个,基本合格村51个,合格率为100%;9个乡镇中,有3个乡镇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林改受益农户20__1户,受益面达90.5%,乡镇的综合满意率在96.3-100%之间,全县的综合满意率为97.5%。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三年来,切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力,大胆探索、全面推进,切实从组织上强化领导、从队伍上加强建设、从检查上深化监督、从工作上注重协调、从物质上做好保障,确保了林改工作稳步有序有效推进。一是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建了村级林改监审小组,并根据各级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从组织领导上确保林改工作扎实推进。二是组建了村级林改工作队。按照“县直接领导、乡镇负责组织、部门搞好服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从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抽调了301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组建了116个林改工作队,深入各乡镇、村组织开展林改工作。三是深化检查监督。县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人大代表监督工作。县政协组织委员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森林防火”专项调研,对林改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每次省、市林改会议后,我县及时进行传达,并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据统计,20__年6月以来,全县先后11次召开林改专题会议或结合农村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林改有关精神,确保了林改工作能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五是多方筹集经费。三年来,我县通过采取上级补助、县财政专项列支和乡镇配套相结合的办法,共投入林改专项资金36万元(其中省市补助13.4万元、县财政投入11万元、乡镇级配套11.6万元),确保了林改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县直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大力协作配合,形成了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林改工作深入开展。
2、明确目标责任,健全督查机制。按照先紧后松的指导思想,县委县政府及早安排好年度林改任务(20__、20__、20__年分别安排20%、60%、20%的林改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年度任务,采取并落实一系列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督查机制。一是县政府在每年年初的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以责任书的形式将林改任务下达给各乡镇,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经济量化考核内容。二是各乡镇实行分管领导挂片、干部包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林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村、责任落实到人,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三是林业部门组建林改督查组。县林业局6名副科级领导各负责1-2个乡镇的林改督查指导工作任务,业务科室干部负责乡镇林改技术检查指导工作任务。四是将林改列入县效能督办项目
,实行一旬一报、当月通报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五是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效能办、县林业局联合组建成立林改执法监察工作小组,深入各乡镇各村,对林改进展情况、规范操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限期整改。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为了使林改工作深入人
心,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县乡两级坚持舆论先行,通过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公开栏、标语、365服务中心等宣传渠道和发放林改材料、入户动员讲解等宣传方式,把林改政策法规、目的意义、改革内容等宣传到位,讲解到位,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据统计,三年来全县共印发《致全县林农的一封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学习培训提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回答》、《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习培训材料》等各类宣传材料5万多份。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真正做到让各级干部知道,让广大农民群众知道,使广大林农真正关心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林改工作。
4、夯实基层力量,严格规范操作。为了更好地摸索出一条符合我县实际,加快林改的路子,我们通过试点先行、夯实力量、创新技术、加强培训,促进了林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提高了工作质量。一是认真开展县级试点工作。20__年6月25日,我县选择城郊乡下村开展县级林改试点工作。通过总结林改经验,制定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结合东林乡山岭村试点工作,形成材料汇编,向全县推广。二是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从县林业局抽调8名专业技术干部,充实到相对薄弱的基层林业站,协助外业区划等技术服务工作。结合全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调整,从待业的林业院校毕业生中选聘10名熟悉电脑操作的,作为专职护林员充实到基层林业站,参与林改材料的整理录入。三是搞好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原林业站站长吴国华同志利用业余时间,钻研开发了林权数据自动处理模块软件,加快了我县林改内业材料整理进度。四是举办多层次、系统化的技术培训班(内容涉及地形图判读勾绘、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林改方案编制、各类表格填写、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应用以及检查验收等各个方面)。据统计,全县共举办林改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达380多人次,印发林改指导性材料(如《――县林改业务培训材料》、《――县乡镇林改工作队工作提纲》和《――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等)460多份。五是抓点带面,全面推进林改工作。各乡镇先选择两个群众基础好、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的行政村作为示范村,强化内外业质量管理,以点带面,推动其他村林改工作开展。
5、尊重群众意愿,选择合理模式。按照省、市林改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县集体林地经营的实际状况,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改革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做法。一是对产权明晰、相对独立的林业经营区、生态公益林和83年林业“三定”时核发无误的自留山进行巩固登记。二是对已落实承包、租赁、合作、转让经营的山林,符合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予以确认登记;程序不够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在尊重历史事实、依法依规、协商解决、补充完善的基础上,给予确权登记。三是对一些权属存在争议、千米以上无人承包的荒山、城镇建设预留地等暂不进行产权明晰。四是对集体经营的商品林,根据实际林况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选择适宜的明晰产权与经营形式。主要有:①划定自留山。对四至清晰明确,小块分散的个私林、农民长期经营的竹林、经济林和集体荒山迹地,划定为自留山,原则上按户划块,面积掌握在全村林地总面积的5-20%之间。②落实单户承包经营。按照个人谁造谁有、集体山林均山到户的工作原则,落实家庭单户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③落实联户承包经营。对一些集中连片、难以分割的集体山林、荒山迹地以及村民合造、合股共有林,通过公开投标、公平竞争或林地租赁的形式,由若干户(30户内)为单位,推选委托人与村委签定林木林地承包或租赁合同,确定每年或到期采伐时上缴林木承包基数或林地使用费。目前,我县林权区划登记面积63.0万亩,除了24.6万亩生态公益林按原有权属落实承包经营或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外,其余38.4万亩商品林基本划分为四种经营类型,其中自留山经营6.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9.2,承包经营(包括租赁经营)26.4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9.7,村集体统一经营2.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1,其他经营(包括转让、股份合作、划拨等)3.8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5.7。
6、强化自查验收,确保改革质量。为扎实推进林改工作,确保改革质量,我县在林改工作中强化自查验收。20__年7月14日制定出台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办法》,随后,选择东石乡太阳村和富财村开展县级检查验收试点工作。通过补充完善,形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下发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供参检人员学习,以便统一规范操作。同时,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和县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4名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1名高级工程师和7名林改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县级林改检查验收组和4个林改检查验收小组。20__年11月初至20__年11月10日,验收组深入全县9个乡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进行检查验收,重点审查了96个林改任务村的所有林改材料,抽查了初审材料的整改情况,共走访了干部群众2083人,占验收单位(村、社区)总户数的9.4%;共抽查宗地791宗、面积4.7万亩,分别占验收单位申请登记总宗地数和面积的10.8%和7.5%。20__年11月11日开始,林改检查验收工作重点转入对各乡镇“林改工作责任状”的综合考核评定,主要是查阅各乡镇有关林改工作的文书档案和经费收支情况,并随机抽查两个整改村,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通过考核评定,3个乡镇被评定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被评定为基本完成改革任
务,全县林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林改工作主要成效
三年来,我县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区群众发展林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为:
1、稳定了山林权属,增强了林农发展林业的信心。通过改革,落实了自留山政策和“谁造谁有”政策,基本实现了“耕者有其山,权利平等”的改革目标;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有效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颁发(换)了林权证,让林农吃了“定心丸”,增强了他们管好自家林,大力发展林业奔小康的信心。林业生产逐渐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发展局面。如石洋乡五蒲村农民郑兴旺,20__年底在县林业局的指导帮助下,投资25.5万元,在自留山和承包的林地上种植木瓜85亩。20__年初步投产,收入5.6万元。今年计划再筹资30多万元,扩大种植至200亩,全部木瓜投产后,每年可稳定收入60万元以上。
2、提高了林农护林防火的主动性,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通过改革,广大林农在取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同时,也落实了管护责任,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过去,由于森林资源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不高,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时,往往是林业干部、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冲锋在前,村民很少自觉上山扑火。改革以后,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明显高涨,基本做到了“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如今年春季,由西洪村引发的森林火灾蔓延到邻村东阳村界时,东阳村全体在家青壮年村民均第一时间主动赶到了现场扑火,这在过去是很难想象的。据统计,20__年1-11月份,全县共发生乱砍滥伐等林政案件45起,比上年同期减少11.6%,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
3、盘活了林业资产,促进了村集体和林农双增收。为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促进林农脱贫致富奔小康,我们在促进林农增收的同时,注意解决村财增加的问题。首先,通过改革,产权明晰、利益到人,解放了林业生产力,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愿意投入,从林业经营中得到的收益明显提高,脱贫致富信心更足。其次,通过改革,落实集体山林承包、租赁和转让,村集体可以从林地使用费和现有林承包经营分成和林木转让款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我县许多村财空白村,通过林改,盘活了林业资产,每年获得3000-10000不等的收入,这些收益,村集体除了用于维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外,主要用于村道、自来水、村办公楼等方面的改造。部分村财收入较多的村,还加大了农村文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投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4、激活了林业经营机制,加快了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为了确保林改成果与市场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针对目前存在的农户发展林业经营规模偏小、经济效益无法得到发挥等诸多问题,我县按照“稳定体制,放活机制”的思路,积极引进林业加工企业,开发山区优势资源,同时鼓励企业以联办或定向收购等形式建设原料林基地。既让广大林农增加了收益,又解决了加工企业有资金、有市场、无原料的问题,实现了双赢,促进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以我县20__年引进的竹浆粕项目为例,该项目依托我县和周边地区丰富的竹林资源,年加工竹浆粕2.5万吨,年需竹材原料几十万吨,项目投产后,每吨竹子的市场收购价可达400元左右。据推算,仅此一项,可带动农民人均增收450元,户均增收1800元,并可带动交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5、缓解了农村长期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安定稳定。我县在整个林改实施过程中不回避矛盾,不绕过困难,严格落实“谁造谁有”政策,稳妥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地化解或缓解了农村长期存在的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安定稳定。如北山村林农雷春美1992年向村里租赁一片500亩的山场进行造林,由于该山场遗留有原来村里的部分林木,后来村里未按合同执行,双方引起争执,一度影响该村林改工作开展,该造林户也多次向县林业部门反映。后来,经林业部门实地调查核实,理顺了双方的利益关系,将分成比例由7:3调整为6:4,重新签定了合同,村里满意、造林户满意、群众也满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县尚有30067亩商品林未明晰产权关系,特别是我县存在20179亩争议山林有待调处登记;二是县界勘定时我县石洋乡1799亩山林被划到邻市行政辖区内,其中,该乡水头村村办林场全部被划走,群众反映强烈;三是许多村在宗地区划上,存在区划面积过大、联户登记户数偏多的现象;四是配套改革工作滞后,影响改革效果。
三、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已基本完成,但许多工作尚待进一步完善,林改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林改成果,提高林改效益。
一要加强林权发证工作。在完成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再次组织技术人员、包村干部和村民,对林权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确保在发证过程中切实做到不错、不漏、不假、不重。
二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两年内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工作不停。进一步深化改革,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发动广大林农群众,认真总结林改中成功的作法和经验,不断完善欠妥之处。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方式、创新的思维,在前进中解决问题。
三要建立林权管理交易平台。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机制为基础,组建县级林权管理交易工作机构,履行林权登记、变更、交易等管理职能,为森林资源转让、流通、管理提供服务平台。
四要加快三个服务中心的建设步伐。面对林改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机遇,及时转变观念,发展森林资源评估、伐区调查设计、木竹检尺等中介机构服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林农提供更多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