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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境空气自动监测 子站管理方式
随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不断发展,监测子站越来越多,监测设备型号也越来越多,监测人员需要掌握的技术也越来越多。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管理越来越重要。根据传统习惯,并且参照一些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可以分别采用本站固定人员管理(自管)或者委托有能力、资质的单位管理(托管)的方式。
一、自管方式
自管方式指有固定的管理机构,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经费较为节约,大多数单位都采取这种管理方式,是一种传统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
1.1制定管理制度,提高人员素质
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监测人员要明确其岗位职责,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立了《子站巡检制度》、《校准制度》、《标定规程》、《仪器定期检验规程》、《中午报送数据制度》、《数据审核、修约规则》。有了这些制度的约束,才能保证系统在可靠的质量控制之中。工作人员按照规范要求,严格操作规程,加强了对仪器设备的正常维护,降低了故障率,并为提高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起到了监控作用。
由于分析仪器牵涉到环保科学、物理、化学、计算机、光学多种学科,只有不段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才能胜任慈祥工作。去仪器厂家进行技术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参加国家总站、省中心站组织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质量保证技术培训。通过省中心站组织的“三基”考核,并需取得上岗合格证书,全部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1.2严格子站巡检,安全措施到位
子站巡检是质量保证的关键。要保证子站每周进行一次巡检,检查仪器的运行状态并诊断其参数、空调情况、供电情况站房安全情况、卫生清洁等等并作详细记录。采样系统的日常维护:外采样管路至少半年清洁一次,三通电磁阀每季度清洁一次;采样管路每季度做一次气密性检查,同时分析仪器采样流量及多元气体校准仪也是每半年校准一次,确保采样管路无堵塞、无附着和无泄露,使采样流量恒稳。采样时,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分析仪使用的特氟隆过滤膜每周更换一次,拨码诊断轮参数每周诊断一次,确认其在正确范围内,并作好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仪器在标准状态下运行。零气发生器的活性碳和分子筛等过滤材料每半年更换一次,臭氧发生器的生产能力每半年检定一次。真空泵每年检查一次并更换套件,保证采样流量稳定,风扇滤网每周清洗一次,空气压缩机每月排水一次。在校准方面使用国家一级标准物质作为基准,并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对监测仪器抽测,校准过程中使用的标准气体,采用有资质的气体生产厂家,使用到期后及时更换,钢瓶减压阀使用双级调压稳压结构。校零每周进行,校标最少每两周进行一次,线性度的测试每季度进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次更换钢瓶标准气体后将浓度输人到多元气体校准仪中)。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是长期连续运行,无人执守,运行安全设施非常重要。因此,必须考虑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为防止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对仪器运行造成损害,子站都要安装了烟雾报警器,灭火器。为防止因外部原因导致子站停电,待供电恢复后,仪器不能恢复运行的事件发生,选用了匹配的带断电延时保护功能的稳压电源。为控制室内温度,安装带断电复位的智能空调。安装温度传感器,超过一定温度时,自动断电,保护仪器。
1.3完善档案管理,为环境规划、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建立运行发展做详细记录,比如子站所属的区域位置名称、代表的功能区类型、经纬度海拔高度、采样高度、监测项目、子站周围环境状况。从仪器开箱验收之日起即对仪器的型号、名称、出厂日期、出厂标识、验收日期、验收过程、验收结果、参与验收人员、验收审核及仪器的编号作详细的记录,并保存仪器设备完整的使用说明书,电子线路图及安装调试、运行操作规程等。
二、托管方式
托管方式指将子站运行委托给有管理能力、资质的单位进行管理,为保证托管的顺利进行,需对原来的子站维修人员进行配置和监测质量控制规程进行调整,使调整后的子站质量控制工作更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是它一种全新的管理方式,适用于仪器设备品种较多或者人员少或者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单位。
2.1具体措施:根据监测要求,明确托管工作职责。托管单位需指定数名专职人员,负责系统子站的管理,具体子站巡检、仪器校准维护维修质量保证、档案管理;按时提交系统仪器设备易损易耗件、备品备件和标准物质的购置计划;配合实施子站站房年度维护维修计划;认真收集有关原始记录和各项管理记录,加强对技术档案的建档和管理;加强对子站监测数据的备份和数据保密工作管理;认真制定技术培训计划,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出现故障时,在规定的期限内维修,确保系统准确可靠地连续运行;按系统质量保证的规定对系统子站定期检验、维护和检修;按系统管理规定和监测质量保证措施,认真制定和落实托管工作计划,对系统监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判断。
2.2双方责任和义务:双方应签定合同,按合同具体规定的权利义务来明确工作职责。
委托单位承诺按合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支付相关维护费用;及时向承包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配合承包方的工作;按时提供必要的标准物质和维修配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承包方的托管工作;托延经费支付,未能及时提供技术资料、标准物质和维修配件,由此造成数据丢失和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由委托单位承担责任。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和《***市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提供托管技术服务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要求如下:
1.安全托管服务主要内容:
(1)对委托企业进行安全评估,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开展危险源点的辨识,掌握其安全生产现状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托管服务方案;
(2)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和促进委托企业达到安全标准;
(3)建立和完善委托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检查表,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4)掌握委托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演练、落实;
(5)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委托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人,督促委托企业落实整改;
(6)协助委托企业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上岗前及轮岗前培训教育制度;
(7)指导和督促委托企业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8)指导和协助委托企业及时报告其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或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9)指导和协助委托企业开展张贴安全画报、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
2.安全托管服务方式:
(1)现场安全检查;
(2)安全教育培训;
(3)不定期现场办公(每月不少于三次);
(4)电话咨询交流;
(5)其它方式。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服务工作:
1、服务地点:
2、服务进度: (见托管服务方案)
3、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甲方应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与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 双方确定对乙方的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依照深圳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学会编制的《安全生产托管服务验收标准》进行。
第四条 服务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
1.托管服务期限:20 年 月 日 至200 年 月 日;
2.托管费用总额¥(人民币): 万 千 百 拾 元整(¥: )。
3.支付方式和时间:
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金额 元。本合同于甲方付款到帐一周内,乙方开始提供托管服务。
4.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分别为:
(1)开户银行:
(2)开户户名:
(3)银行帐号:
第五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责任及违约赔偿:
1.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约定的安全生产托管服务。
(2)甲方安全责任人应确保安全经费的投入,落实双方确认的整改方案。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对其开放所有的作业场所,提供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图纸、数据、记录和档案等资料。
(4)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给乙方安全生产托管服务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工作人员在从事安全生产托管服务时,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泄漏甲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提供违反法律的服务。
(2)乙方应根据检查情况指导甲方制定和实施有关安全整改措施,如甲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拒不进行整改,乙方可按《指导意见》第十条第六款之规定处理。
(3)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指导意见》开展托管工作,对其服务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当地政府安监、消防等相关管理部门查出的事故隐患,而乙方没有指出或未提出整改建议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安全生产托管服务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完整、全面有效,对乙方提出的整改项目应及时整改,若因甲方资料失效失真或不及时整改被政府部门行政处理,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2、若因乙方工作人员工作失职,导致服务质量失实,被主管部门否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将服务费用退回。
第七条 技术成果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第八条 在托管服务期间,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其联系电话为 ,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其联系电话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及时沟通有关信息;
2、为双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技术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论文摘要】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管理越来越重要。本文简要介绍两种管理方式的规定、措施、试用范围。
随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不断发展,监测子站越来越多,监测设备型号也越来越多,监测人员需要掌握的技术也越来越多。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管理越来越重要。根据传统习惯,并且参照一些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可以分别采用本站固定人员管理(自管)或者委托有能力、资质的单位管理(托管)的方式。
1.自管方式
自管方式指有固定的管理机构,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经费较为节约,大多数单位都采取这种管理方式,是一种传统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
1.1制定管理制度,提高人员素质
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监测人员要明确其岗位职责,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立了《子站巡检制度》、《校准制度》、《标定规程》、《仪器定期检验规程》、《中午报送数据制度》、《数据审核、修约规则》。有了这些制度的约束,才能保证系统在可靠的质量控制之中。工作人员按照规范要求,严格操作规程,加强了对仪器设备的正常维护,降低了故障率,并为提高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起到了监控作用。
由于分析仪器牵涉到环保科学、物理、化学、计算机、光学多种学科,只有不段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才能胜任慈祥工作。去仪器厂家进行技术培训邀请专家授课,参加国家总站、省中心站组织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质量保证技术培训。通过省中心站组织的“三基”考核,并需取得上岗合格证书,全部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1.2严格子站巡检,安全措施到位
子站巡检是质量保证的关键。要保证子站每周进行一次巡检,检查仪器的运行状态并诊断其参数、空调情况、供电情况站房安全情况、卫生清洁等等并作详细记录。采样系统的日常维护:外采样管路至少半年清洁一次,三通电磁阀每季度清洁一次;采样管路每季度做一次气密性检查,同时分析仪器采样流量及多元气体校准仪也是每半年校准一次,确保采样管路无堵塞、无附着和无泄露,使采样流量恒稳。采样时,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分析仪使用的特氟隆过滤膜每周更换一次,拨码诊断轮参数每周诊断一次,确认其在正确范围内,并作好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仪器在标准状态下运行。零气发生器的活性碳和分子筛等过滤材料每半年更换一次,臭氧发生器的生产能力每半年检定一次。真空泵每年检查一次并更换套件,保证采样流量稳定,风扇滤网每周清洗一次,空气压缩机每月排水一次。在校准方面使用国家一级标准物质作为基准,并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对监测仪器抽测,校准过程中使用的标准气体,采用有资质的气体生产厂家,使用到期后及时更换,钢瓶减压阀使用双级调压稳压结构。校零每周进行,校标最少每两周进行一次,线性度的测试每季度进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次更换钢瓶标准气体后将浓度输人到多元气体校准仪中)。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是长期连续运行,无人执守,运行安全设施非常重要。因此,必须考虑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为防止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对仪器运行造成损害,子站都要安装了烟雾报警器,灭火器。为防止因外部原因导致子站停电,待供电恢复后,仪器不能恢复运行的事件发生,选用了匹配的带断电延时保护功能的稳压电源。为控制室内温度,安装带断电复位的智能空调。安装温度传感器,超过一定温度时,自动断电,保护仪器。
1.3完善档案管理,为环境规划、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建立运行发展做详细记录,比如子站所属的区域位置名称、代表的功能区类型、经纬度海拔高度、采样高度、监测项目、子站周围环境状况。从仪器开箱验收之日起即对仪器的型号、名称、出厂日期、出厂标识、验收日期、验收过程、验收结果、参与验收人员、验收审核及仪器的编号作详细的记录,并保存仪器设备完整的使用说明书,电子线路图及安装调试、运行操作规程等。在仪器使用过程中进行跟踪记录,如标定记录、运行维护记录、事故记录、实验记录和质控记录等等。定期整理、备份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完整的原始数据和原始记录对应的仪器运行时间记录,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和不可更改性,并进行资料的分类整理归档,每年的所有数据(小时值、日报、旬报、月报、年报及统计报表)都要刻录光盘存档。
2.托管方式
托管方式指将子站运行委托给有管理能力、资质的单位进行管理,为保证托管的顺利进行,需对原来的子站维修人员进行配置和监测质量控制规程进行调整,使调整后的子站质量控制工作更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是它一种全新的管理方式,适用于仪器设备品种较多或者人员少或者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单位。
2.1具体措施:根据监测要求,明确托管工作职责。托管单位需指定数名专职人员,负责系统子站的管理,具体子站巡检、仪器校准维护维修质量保证、档案管理;按时提交系统仪器设备易损易耗件、备品备件和标准物质的购置计划;配合实施子站站房年度维护维修计划;认真收集有关原始记录和各项管理记录,加强对技术档案的建档和管理;加强对子站监测数据的备份和数据保密工作管理;认真制定技术培训计划,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出现故障时,在规定的期限内维修,确保系统准确可靠地连续运行;按系统质量保证的规定对系统子站定期检验、维护和检修;按系统管理规定和监测质量保证措施,认真制定和落实托管工作计划,对系统监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判断。
每月核查托管单位完成的子站仪器设备维护、检修、维修、检验、标定和送检等质控记录,督促其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参与对托管单位的工作进行月度、季度考核和年度审核。及时了解子站站房的使用情况;每年对分析仪器进行多点校准审核,严格按质量控制确定的性能判断的参考标准。
2.2双方责任和义务:双方应签定合同,按合同具体规定的权利义务来明确工作职责。
委托单位承诺按合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支付相关维护费用;及时向承包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配合承包方的工作;按时提供必要的标准物质和维修配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承包方的托管工作;托延经费支付,未能及时提供技术资料、标准物质和维修配件,由此造成数据丢失和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由委托单位承担责任。
托管单位承诺每两周巡检子站一次,进行预防性巡检,内容和本文自管方式一样。如果子站发生故障,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针对性巡检,排除故障;保证中心站机房数据的完整性;严格遵守子站管理制度,按相关的作业指导书操作。如未遵守相关的制度和不按要求操作,根据情节轻重按管理制度对其处罚;严格遵守数据备份制度。
2.3考核内容:
对子站的全年运行管理抽检和核查,由自动监测部门以及质量控制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包括(1)管理制度的执行贯彻或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2)子站站房管理方面,比如站房维护、是否漏水、供电、安全防护措施、子站周围环境条件改变对监测的影响等资料);(3)监测数据管理,保密措施,各种统计报表;(4)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维护、预防性维护,仪器设备运行考核、校准和标定的记录等等;(5)监测仪器设备和备品备件的管理;(6)标准物质的管理,标准物质传递工作记录,标准物质的购置、保管、发放和使用情况记录。
2014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是1545人,完成年初计划(900人)的171%;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6007人,完成年初计划(4500人)的133%;职业技能培训34期,受训2668人,完成全年计划(2000人)的133%,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357人,完成年初计划(1700人)的139%,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311人,完成全年计划(300人)的104%;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控制在规定的4%之内。
一、工作成效及主要做法
(一)一系列援助就业活动
一是深入基层开展就业宣传、送政策送岗位到人。按照年初拟订的工作方案,深入乡镇、街道、社区等广泛宣传,开展就业援助活动,详细介绍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及各企业招聘信息。同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和服务窗口办理具体登记工作,登记未就业人员的就业需求,提供适合于他们的岗位信息,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二是举办企业用工现场招聘会。今年以来,我局在县人才劳动力市场大楼举办了3期企业用工现场招聘会,共有42家企业到现场招聘,提供的岗位多达1477个,到现场求职的人数累计1600人次,当场与企业达成用工意向的劳动者有384人。三是扶持自主创业。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20笔,实际发放贷款15笔100万元,直接扶持27人自主创业,带动78人就业。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就业援助活动,很好的完成了今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目标,2014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545人。
(二)以技能鉴定为手段、促进就业为目的,切实抓好职业培训工作
为了提高我县劳动者的就业技能,我局想方设法地为我县各类劳动者提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提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的要求。2014年,我局积极开展挖掘机操作工、黎锦制作工、中式面点师、摩托车维修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34期,受训2668人,其中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2357人,11家改制企业失业人员创业培训311人,全方位满足了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培训需求。今年的培训针对性比往年更强,例如开展的挖掘机操作工培训班收到了广大农村劳动者的积极积极响应,全县报名参训1250人。根据要求,对所有参加培训的农村劳动者和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技能鉴定,有75%的人获得了职业技能证书,既有效防止培训的走过场形式化,又可以让学员持证上岗,稳定就业。
(三)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
到目前为止,全县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715个。为更好地跟踪管理好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保证他们的工作质量和合法权益。今年5月我局对全县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继续在原岗位上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并且要求用人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本权益。
(四)切实抓好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报到及实名登记工作,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
今年我局共为11名高校毕业生办理了人事业务以及208位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了报到及户口入户手续。并建立离校未就业的我县生源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全面实行实名制就业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及时提供用人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来。
(五)积极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专业就业工作,促进农民增收
依托已建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信息平台,完善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输出登记工作,按实名制为全县转移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建立台帐,建立健全劳务输出体系,认真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并在今年的2月9日举行农民工专场招聘会,积极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014年通过各种渠道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007人,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我县农民的经济收入。
(六)严格资金管理,切实做好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在严格按照规定管好用好就业专项资金及失业保险基金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2014年,全县领取失业保险金6426人次,共发放失业保险基金670.67万元、医疗补助金210.35万元、物价联动补贴184人次,共0.27万元、丧葬补助1人,共8.1万元;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8047人次695.45万元,社保补贴517.8万元。
(七)继续开展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工作
根据我县大中专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计划,2014年共收集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岗位25个,推荐就业见习人员25人,为其下一步更好的就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八)筹建创业孵化基地
结合我县的优势资源,我县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并对自主创业人员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对符合规定的孵化对象,落实社保补贴、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免水电场地租金等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九)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坚持安全、保密、及时的工作管理规则,认真做好人事及各类档案的托管工作。对入库档案进行全面的分类、整理、编目、入库。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和调出手续,杜绝各类档案的丢失,损毁或泄密事件的发生。目前我局共保管下岗职工档案2344宗,大中专毕业生档案3259宗。从2014年起免费为我县大中专业毕业生提供档案托管,简化办理流程,减轻高校毕业生经济压力、消除流动性就业障碍。
二、存在问题
今年上半年我局的就业再就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是我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缺少提供大量就业岗位的大型、密集型项目,新就业岗位开发难度大,造成大中专毕业生、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压力巨大。二是我县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观念落后,“等、靠、要”等保守思想严重影响了就业现状,造成我局全力举办的招聘会经常是企业用工岗位多而前来应聘人员少的局面。三是培训师资力量薄弱,目前我县还没有专业的培训教师队伍,未能很好的适应我县目前劳动者对技能的需求。
三、2015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琼府办〔2014〕111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82%以上。一是继续抓好大中专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建立信息数据库,全面落实名制就业服务;二是出台《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大中专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大中专生见习等相关补贴;三是继续加强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四是创办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2015年力争15家大中专毕业生创办的公司入驻。
(二)围绕建设我县“富美乡村”,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计划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000人。
(三)结合城镇化的发展趋势,鼓励企业大量吸纳下岗职工,加大力度不断开发新就业岗位,计划新增就业人数900人。
(四)为了适用我县职业介绍的发展要求,在精英汇有限公司内设精英汇职业介绍所,除日常正常开展用工登记和职业介绍外,召开专场招聘会3场以上(如正月初十、三月三企业用工招聘会、中秋大众专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并在精英汇有限公司内设精英汇培训中心,根据特色产业及本地师资力量、市场需求和培训对象的特点,开办黎锦培训、电工维修、橡胶割胶等培训项目,计划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1500人,培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电工、电焊工、家政服务、创业等600人。
(五)为了确保我县从业人员工作的规范化,积极协助县劳动监察大队,做好我县从业人员执政上岗工作。
第一部分营业部的基本情况
前身为省信托投资公司营业部,财富证券营业部成立于1994年。重组后更名为财富证券营业部。截至2011年3月28日,营业部共有在用a股股东账户30432户。营业部成立时间较早,不同时期、不同管理者对业务的理解和把握各不相同,自然沉淀了大量电话、地址已经失效的不规范账户,加之历经公司重组、经营管理班子调整和人员流动等过程,给我账户规范清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第二部分营业部三方存管账户规范工作的组织管理
公司召开三方存管工作动员大会,2011年3月15日。公司领导提出,要把三方存管工作作为与经营发展同等重要的大事来抓。营业部对此次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全体员工加深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三方存管工作的重要意义。为推进营业部账户规范工作顺利进行,营业部在以下方面加强了组织管理:
计划周密一、明确目标。
营业部都制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周密的工作计划,按照公司在账户甄别、通知宣传、规范上线、重点清理等不同阶段的要求。保证营业部的每位员工都熟知自己的具体任务、工作进度、操作路径、最终目标。这种倒排工期的目标化管理在各环节中都起到很好的作用。
责任到人二、统一领导。
沉淀了大量的睡眠客户,营业部成立时间较早。使得账户规范工作面临较大压力。为此,按照公司要求,2011年3月16日,营业部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的三方存管工作小组,对营业部三方存管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同时,把三方存管工作作为营业部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其中工作的进度、工作的质量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和奖惩措施,务求工作踏实、严谨、按时、保质。
保证效率三、分工协作。
根据实际情况对岗位和分工进行了调整,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和保证三方存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内紧外松,忙而有序。
把保障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对外。尽量为客户提供便利。营业部在签约高峰期,根据经纪业务部要求,营业部交易大厅开辟三方存管业务专区,增设了三方存管现场咨询、账户规范等岗位,开通了三方存管咨询电话,同时,安排营业部交易经理负责个别客户的三方存管接待和解释工作。一年以来,营业部没有发生一起因三方存管业务引发的客户纠纷,实现了三方存管工作的顺利、平稳、高效推进。
明确分工、任务包干、责任到人,对内。做到每个不规范账户有人电话督促通知,有人档案、系统比对核查,上班时间不耽误日常业务,下班时间不放下三方存管的账户规范工作。
奖惩分明四、动态评估。
三方存管账户规范工作很大程度上是一项枯燥的重复性的复杂劳动,客观上来说。出现错误的可能性较大。但我十分清楚,员工在账户规范中的一点小错误就有可能给客户带来不便和损失,有可能给营业部带来纠纷或诉讼。为此,要求员工主观上高度集中精力外,营业部还专门制定了有关配套奖惩措施。2011年3月份以后,月度工资及年终奖金调整方面,很大程度上依据员工在账户规范清理工作中的表现决定。此外,营业部还规定所有客户经理所开发客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账户规范手续,将降低直至取消客户经理绩效工资提取比例。
第三部分我部三方存管账户规范工作的落实和具体措施
按章办事,一、加强学习。严控风险
营业部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下发的相关文件,三方存管账户规范过程中。依据公司三方存管系列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情况,相继制定了营业部《小额休眠账户激活处理办法》等一系列操作细则规定,使得开展具体工作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大大提高了账户清理工作时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严控了潜在风险。
统一标准,二、加强培训。规范操作
涉及营业部柜面业务的各个基础环节,三方存管工作涉及客户、券商、银行等相关方面。同时还要对历史遗留的各类问题进行清理规范,业务人员需要在短时间内集中处理一些非常规性问题,这样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对员工的业务能力和营业部经营管理能力都是严峻的考验。但营业部所有员工都表现出敢打必胜的信心和决心,不仅积极参加公司和营业部统一组织的现场业务培训,而且通过公司的办公系统、视频系统、qq系统、网站等各种渠道进行学习和交流,利用闭市和业余时间对证监会、中登公司等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文件认真自学。三方存管工作以来,营业部参加公司的三方存管业务现场培训、视频培训十余次,营业部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管理机构及公司文件十余次,通过其他渠道的学习每天都在坚持进行。一年以来,密集的学习和培训,不仅保证了三方存管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切实保障了客户利益,而且对员工业务能力的提高起到重要作用。
三、坚决杜绝新开不合格账户
营业部坚决禁止新开不合格账户,自2011年1月1日。自11月23日起,所有新开人民币账户直接上线。为杜绝新开不合格账户,公司制定的关于严禁新开或新设不合格帐户的紧急通知》从机制和流程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对违规操作提出了明确的惩罚措施。同时,公司风险控制总部实时监控系统对客户身份证号码、姓名、电话、住址等字段进行实时检索,也为营业部新开立资金账户的合格、准确性提供了后台支持和保证。
四、账户规范清理的具体操作措施
一账户甄别工作
公司召开三方存管工作动员大会后,2011年3月中旬。自三月份开始,营业部正式开始了账户甄别工作。营业部全体员工对照客户档案等原始资料和系统记录对所有人民币账户进行全面排查,对账户信息逐一进行对比,甄别账户分类,确定其规范程度和存在风险,根据甄别结果在柜面系统进行分类标识,建立不合格账户台账。虽然大家对此项工作的艰苦性有所估计,但真正干起来,才发现这项工程的复杂性和难度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
保证营业部日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四十天时间。31名员工利用每日下班及双休日时间对营业部近0份客户档案和系统进行了比对和标注,每份档案至少检查两次,平均每人翻查近了500份档案材料。大量档案分散到每个员工手中,对档案管理的安全性也提出了极大的挑战。尽管工作强度大,头绪繁杂,但从营业部三方存管工作小组对账户甄别结果的抽查结果来看,账户甄别和系统标识工作的准确率令人相当满意。
从总经理到普通员工,整个三、四月份。大家一起摸爬滚打,快餐盒饭、通宵达旦;日夜奋战,赶紧快干”这句员工苦中作乐的顺口溜,当时营业部员工辛勤工作最真实的写照。四十天下来,每个女员工的手指上留下了一道道被客户档案割破的伤痕,好几个人犯起了颈椎病,员工中涌现出很多感人至深的事迹。员工表现出的无私奉献精神,打响了账户规范清理工作的第一炮!
二通知宣传工作
自2011年6月份起,通过账户甄别工作摸清底数后。营业部结合公司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公告内容,开始进行了持续性的三方存管的客户通知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并一直延续至今。公司利用今晚报进行宣传的同时,部也采取了一系列宣传督促措施。一是营业部设立了三方存管咨询柜台,张贴三方存管投资者教育材料,每天安排业务骨干进行三方存管业务咨询,督促客户尽快规范账户,办理三方存管手续;二是营业部在交易大厅显着位置设立了三方存管业务专栏,介绍三方存管的含义和重要意义,刊登我公司及营业部关于三方存管业务的公告及通知;三是利用现场广播系统、网上交易系统、现场行情委托系统对投资者进行提示;四是对不规范账户客户进行多次的电话通知和短信通知。2011年4月份以来,营业部利用客户服务短信平台系统三方存管及账户规范通知短信超过5万余条,不规范账户每户平均发送3次;五是多轮次的电话提示。根据账户规范工作进度,营业部集中组织员工对不规范账户客户进行多次电话提示,三方存管账户规范电话平均每位员工利用工作之外的时间拨打超过5000个,这些工作,确付出了很多精力和心血;六是对诸如身体不便、老龄等特殊客户进行上门服务。
三规范上线工作
按照公司的统一安排,2011年6月下旬。营业部开始进入规范上线阶段。此阶段的工作主要是对营业部现有人民币账户的逐户清理规范,具体工作包括补齐开户资料、完善系统标识、签署三方存管协议、组织客户集中上线和处理遗留客户上线等。
部制定了比较具体的措施,为保证这一阶段的工作效果。从营业部的场地、人员、流程等方面予以保证。首先,设立了专门的区域受理第三方存管业务,设有咨询引导岗、甄别分流岗、签约咨询岗、清理规范岗、电话咨询岗、资料清补岗、复核纠偏岗、宣传推动岗、协调保障岗、信息录入岗、审单收件岗以及银行驻场等,实行流水化作业,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其次,按照“优势互补”原则组成不同工作小组,客户甄别、系统录入等重点环节由营业部专人负责。第三,合理调整业务受理流程,延长工作时间,为客户办理业务提供时间上的便利,提高单日业务受理数量。第四,此阶段的后期,营业部对少数尚未进行清理的客户采用上门服务、交叉通知、交易限制等措施,最大限度提高营业部账户合格率和签约率。
四遗留问题的重点清理
针对年内的账户规范清理工作进行数据统计和复查核对,此阶段中。对个别遗漏未上线账户进行单独处理,针对少数剩余无法规范的不合格账户做好管理台账,预先咨询遗留问题账户的规范意见。八一路营业部因成立时间较早,也蓄积了一些帐户的遗留问题,这次借助第三方存管的东风,部也及时处理了一些历史透支帐户。营业部在总部的支援下分赴广州,利用各种渠道寻找客户,极力向客户解释帐户未规范会带来的影响,起初这一举措还遭到客户的怀疑,将我员工拒之门外,整整一天不接见我上门的员工,第二天一大早,部员工又再次来到该客户的门前继续等待,可这一等就是足足三个小时,广州的天气较炎热,部的员工只能靠随身携带的矿泉水充饥,不能离开半步,终于该客户被我诚心打动,部员工一再的努力劝说下,客户的态度开始有所回转,欣然接受了部员工的意见。对我部的帐户清理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部还有一不合格帐户的客户在大连监狱,另。此前该客户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查询电信公司无联系号码,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该客户的联系地址也已不存在后来通过与该客户曾经有联系的客户打听,才得知其妻子的工作单位调往大连。经过向总部申请,部派遣员工奔赴大连,打算在其妻子的协助下去大连监狱要求客户规范帐户,确层层受阻。眼看时间天天过去,事情无任何进展,部员工心急如焚,决定向总部申请,疏通关系,最终在总部及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让客户签署了新的开户文件,规范了帐户。
五不规范账户的限制措施
部于2011年9月份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文件要求,鉴于仍有部分客户未能及时到部规范账户。按照公司统一部署,对不合格账户按照营业部受理三方存管的承受能力分批次进行了必要的限制。2011年1月14日,为加快规范进度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基础上,对不合格账户及合格未上线客户实现了限制存取、限制买入、限制撤销指定、限制转托管等措施,促使客户尽快到营业部进行账户规范。目前,营业部不合格账户数量和未签署三方协议的客户数量大大降低。虽然如此,仍然存在难以取得联系的部分客户,这部分客户电话号码和居住地址都已经变更。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司统一部署,陆续对不合格账户进行了限制措施,使得不合格账户陆续得到规范,采取限制后不合格账户数量大大的降低了为了及早规范不合格账户,营业部统一思想,即使损失成交量,也要确保不合格账户及早规范。
第四部分我工作体会
回顾我走过的这些日子,三方存管账户规范工作已经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既感慨,又欣慰。感慨的付出了很多,包括休息时间,还有汗水和智慧!欣慰的付出收获了丰厚的回报。
账户规范是监管机构的正确决策,一是促进了业务拓展。感觉。保证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经营的有力保证。实际工作中,始终树立这样的信念:账户规范与业务拓展不矛盾,规范做得好,可以大大提升我市场竞争力。事实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过去的2011年,部的收入、利润、份额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业务规模不断的发展壮大,这些都有力地证明,监管部门、公司领导和我制定的政策是正确的付出的努力是值得的做好账户规范工作对业务拓展的促进作用是积极明显的
同时也是夯实营业部管理基础,二是夯实了管理基础。三方存管与账户规范是一项庞大而繁杂的系统性工作。特别是更全面、详细地掌握客户资料的最有效手段。通过反复的核实、补充,客户资料已经相当完整、齐备,不仅让我进一步摸清了营业部客户底数了解了客户状况,而且,这次账户清理规范后更为详细的客户基本资料信息也使我下一步分析客户偏好,确定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细化客户服务方面更有把握,更有信心。
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住营业部风险的源头,三是控制了经营风险。账户清理与规范同时也是对营业部各项经营风险的一次重新梳理、彻底盘查。认真、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排除重大风险隐患。由于众多复杂的历史原因,严重影响了日常经营与管理。而通过这次账户清理规范工作,基本上做到胸有成竹,心中有数,这也是一项重要的收获。
第五部分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00分)
(一)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5分)
社区“两委”主要领导将创建“平安”、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述职内容,围绕建设“平安”的任务和目标,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问题及时研究,切实肩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每月对综治工作(包括治保、、调解、帮教、普法、巡逻)至少研究1次(5分)。查看社区“两委”会议记录,少一次扣1分。
(二)基层综治组织建设(30分)
1、社区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消防组织人员齐全,每一组织(专职或兼职)不少于2人(3分)。查看人员登记表,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
2、建立“夕阳红”巡逻队,队员人数要达到6人以上,并有规章制度,工作时佩带袖章,发挥作用好(3分)。每少1人扣1分。
3、社区“六位一体”综治办建设达到“四有五落实”(2分),每缺一项扣1分。
4、综治办建立例会制度,每月对综治工作研究1次(3分)。查看综治会议记录,少一次扣1分。
5、综治办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定期开展工作,每月有记录(3分)。查看综治工作记录,少一次扣1分。
6、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综治工作会议、活动,并对会议、活动精神进行贯彻落实(8分)。每次缺一职扣1分。以街道记录为准。
7、对各种综治材料、报表上报及时、齐全、准确(8分),不按时上报或缺项一次扣1分,以街道记录为准。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15分)
1、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2分)。查看名单,未成立不得分。
2、每周对本社区的不稳定因素(、纠纷、隐患)进行排查,排查结果按时上报街道综治办,社区留底一份,上报实行零报告制度(5分)。每缺报一次扣1分,以街道记录为准;对街道已经掌握而社区没有排查到的不稳定因素,出现一起扣3分。
3、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建立台帐,责任到人,有解决措施,有处结结果(3分)。缺一项扣1分。
4、做好重点人员联动管理工作(5分),建立健全排查登记、分级管理、重点监控、教育转化、防范预案等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
5、做好重点时期的信息报告(5分),缺一次扣1分。
(四)社会治安工作(40分)
1、各社区建立4人以上的治安巡逻队伍(6分),不建立不得分。
2、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治安状况稳定(8分)。每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扣3分。
3、建立并完善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3分)。无领导带班或出现空岗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以街道督查记录为准。
4、建立夜间巡逻制度,配备巡逻装备,有组织网络图和治安巡逻图并上墙(3分)。每缺一项扣1分。
5、重点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电子监控运转正常,有专人值守。对损坏的监控设备及时维修,完好率达到100%(5分)。监控系统损坏,此项不得分。
6、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5分),以建设“三化”警务室为标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每缺一项扣1分。
7、加大对“”顽固分子的教育转化及非法宣传品的查缴力度,杜绝外出滋事事件(5分)。对滋事或外出被截获的,每发生一起扣3分;辖区内出现非法宣传品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1次扣1分;因非法宣传品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此项不得分。查缴1起或查获1名“”人员奖3分。
(五)、流动人口管理(10分)
1、社区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分队,并有专人负责(2分)。查看记录,每缺一项扣1分。
2、流动人口登记率达100%,暂住证办证率达到95%(3分)。漏登1人扣1分,办证率达不到不得分(以派出所数字为准)。
3、流动人口租赁房屋托管工作制度上墙,与户主和暂住人口签定协议,档案规范(5分)。漏签一项扣1分,档案管理不规范扣1分。
二、司法工作(100分)
(一)人民调解工作(30分)
1、调解组织健全完善,并完成调解成员的登记备案工作(3分),有调委会工作记录(2分),对发放的文件保存归档整齐(1分),缺一项扣1分。
2、调解工作年初有计划并落实,半年、年终有总结(5分),缺一项扣1分。
3、强化重大矛盾纠纷的超前排查和预警,对纠纷及时预警并调处(3分),有纠纷情况统计台帐并上报(2分)。
4、纠纷调解登记规范,达到一案一档(4分),达不到标准的出现一案扣2分。年内纠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5分)。出现一起未经调解而直接到街道调解或上访的纠纷扣3分。
5、及时参加街道组织的司法会议,对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完成(5分),未参加或未完成扣2分。
(二)普法依法治理(30分)
1、健全、调整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上报(2分),每季度召开一次普法依法治理专题研究会,有会议记录(3分)。组织不健全或每少开一次会议扣1分。
2、及时制定上报本社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和半年、年终工作总结(3分),少一项扣1分。
3、社区“两委”建立学法制度,有学法计划及记录(5分),每月组织一次重点人员及党员、居民代表学法,有记录(3分)。每缺一次扣1分。
4、社区每季度有法律集中宣传日,并有宣讲记录(3分);社区建立法制学校,配备书籍、挂图、报纸等,满足居民学法需求(3分)。
5、对年的普法治理工作形成完整档案(8分)。未形成档案的扣8分。
(三)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30分)
1、及时调整、健全社区矫正及安帮工作领导小组并上报成员名单(3分),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帮工作专题研究会,有会议记录(4分),每少开一次扣1分。
2、对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建档(2分),成立安置帮教及矫正志愿者队伍(1分),每月与每个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一次见面、帮教,有帮教、矫正记录(4分),每少一次扣1分;年内无重新犯罪(2分),有重新犯罪的每人扣2分。
3、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参加街道组织的技能培训活动(3分),对家庭困难的对象办理“低保”(3分),在重点时期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排查和管理,不出现脱管与漏管(3分),出现一人脱管或漏管扣2分。
4、完成对2007年至年刑释解教及矫正人员的跟踪考察(3分),及时将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转为安置帮教对象,加强跟踪与管理(2分)。
(四)法律援助工作(10分)
1、社区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分),有法律援助工作登记簿(2分)。
2、在社区中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有活动记录(2分),对低保家庭发放法律援助卡的发放率达到100%,并有发放记录(4分)。
三、工作(100分)
(一)领导重视(20分)
1、健全社区机构,组织齐全,网络健全。有专职干部,并成立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定时研究工作(2分)。组织不健全的扣2分。
2、实行社区主要领导跟踪公开接访群众,群众到区级以上上访或到街道集体访,由社区主要领导到场接访(5分)。不按规定时间到场的,每次扣5分。
3、加强信息上报,对可能引发上访的不稳定因素,要及时处理,并在1小时以内上报街道办、分管领导(8分)。无信息而发生到区、市、省、京上访的,每次分别扣2、3、5、8分。
4、加强文件管理,工作台帐齐全规范,妥善保管有关工作通知、文件、材料,一事一册,形成档案(5分)。每丢失一份材料扣2分。
(二)措施落实(20分)
1、排查隐患每周一次,信息排查率达到100%。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有处理结果(5分),认真填写社区隐患排查表并存档(3分),缺失一份扣1分。
2、服从上级领导,积极配合好街道综治办对问题的工作协调,对上级批办、交办的案件,要有书面的答复意见及处理结果,处结率100%(5分)。不按规定报送的每次扣1分。
3、按时参加街道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业务培训(7分)。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3分。
(三)材料报送(15分)
1、按规定及时报送全年工作计划、半年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6分),每月形势分析预测(4分)。材料缺失一份扣2分。
2、每月向街道办提供信息不少于2条(5分)。
(四)任务目标(45分)
1、控制到街道以上机关集体访(25分)。无到街道以上机关集体上访的得基本分。凡发生到街道、区、市、省、京集体上访的,每次(含重复访)分别扣2、5、7、8、15分,扣完为止。
2、控制到街道以上机关个体上访(10分)。无到街道以上机关上访的得基本分。发生到街道的个体访初访,社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的不扣分,每发生一起重复访扣2分;凡发生到区、市、省、京上访的,每次(含重复访)分别扣2、3、6、8分,扣完为止。
3、控制向街道以上机关写信(10分)。发生到街道的初信,社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的不扣分,每发生一起重复信扣1分。凡写信到区、市、省、京的,每次分别扣1、3、4、5分。
四、工作创新
1、创建“零”社区。凡同时达到以下五个标准的即为“零”社区,各项指标的考核以街道综治办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统计为准。
(1)未发生一起到区以上机关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的;
(2)个体访到区级(到市级以上即为不达标)2起以内的;
(3)到市、电子邮箱(到省、京的即为不达标)2起以内的;
(4)到街道集体访1起以内,且及时将人带回并解决彻底的;
(5)到街道个体访5起以内,且及时将人带回并解决彻底的。
五、奖惩
1、本考核办法与年度与社区签订的“深化平安,加强综合治理”责任书合并考核。
2、本考核办法总分为300分,凡在总成绩中达到240分以上,且达到“零”标准的,奖励社区现金6000元。
20*年,全区安监系统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956家,下发《整改指令书》2587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592份,查出隐患19279条,整改16635条,查封隐患设备1176台,经济处罚356次,罚款530.73万元。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62宗,死亡77人,重伤18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分别下降了17.09%、2.53%、21.67%。确保了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理顺安全执法工作机制
(一)完善综合执法配套机制
今年3月我区在街道推行综合执法后,为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效衔接,我局制定了配套实施方案,对区、街道两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事权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建立了紧密相连、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各街道执法监察中队按照区政府改革方案和区局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理顺与街道行政执法队的关系,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实现了新旧执法体制的有效衔接和无缝接轨。
(二)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审理工作制度
为切实抓好今年全区的工伤预防工作,我局联合社保、总工会、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了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20*年度龙岗区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先后召开两次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表彰了21家工伤预防工作先进企业代表。
为使办案准确、合法,实行执法调查权与决策权的适度分离,局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对处罚3万元以上的案件由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完善社区安全巡查制度
为确保我区原有的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与新体制实现有效衔接,保证安全执法监察与社区巡查有机结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安全生产区、街道、社区三级安全监管网络。为了加强对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从11月份开始,局领导带领各科室每周星期二到包点街道检查社区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开展执法工作
(一)查办事故和责任力度不断加大。我局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了事故查处力度。对74宗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进行了立案查处,办结率93%。在事故查处中,我们一方面加大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行政法律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加强了刑事立案查处的力度。今年,对13宗涉嫌刑事犯罪的事故案件19名责任人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已有4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对事故单位实行了安全评价和隐患整改结案制。定期编制《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和《安全生产简报》。
(二)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根据市局关于在危化行业以及其它“五大”重点行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确定5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60家企业为标准化工作试点单位。编印了《企业安全标准文件汇编》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文件汇编》发给试点企业。组织试点企业召开了动员会,并按省局要求成立自评小组培训自评人员,保证标准化工作有序进行。
目前,危险化学品标准化建设方面,已有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了省局的标准化考评,46家企业已向省申请达标考评,申报率达到86.8%,超出省局要求的30%申报考评额。60家“五大”行业安全标准化试点企业,已进行了重点检查,并聘请市安科学会2名专家配合区、街道对完成复评的试点企业进行考评。
(三)大力推行中小企业安全托管体制。在我区,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管理薄弱没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现象,一些事故单位也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使各类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一直以来,政府担心,企业烦心,社会忧心。为有效改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我们创新工作机制,在一些中小企业、事故单位中推行安全托管工作。通过中介机构,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促使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规章制度。同时,发挥中介机构技术力量,督促企业对各类隐患的整改,让中介机构发挥好“企业的助手,政府的帮手”的作用。目前,我区接受委托管理的企业有331家,比去年增加了218%。坑梓、坪地街道约70家企业接受了委托管理。龙岗、横岗、坂田等街道也专门拨款与中介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依托中介机构开展一些专项检查。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执行力建设。今年以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强化四种意识,养成四种作风的要求,我局狠抓队伍自身的政治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有效促进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特别是胡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用报告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工作。逐步形成了干净做人,干净干事的良好作风。
(二)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各级安监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全市推行综合执法后,我区与街道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了事权划分,对街道安全生产监察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基层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的规范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我们组织了街道、社区684人,分13期,每期2天的培训班。从执法文书正确使用到一般事故调查处理,从危险化学品现场监察到工矿企业日常执法监察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培训。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基层执法情况,年底我们开展了行政处罚案件交叉检查,检查执法案卷189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又举办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一年两次的培训,使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今年,各街道执法中队依法立案查处各类违规行为341宗,处罚333.63万元。
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一)开展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百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目的是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街道执法中队和区执法大队检查为辅。我们共发出检查文件和自查表15000份,要求企业自查后上报自查表。这次检查各街道安监办(执法中队)共检查企业1964家,发现隐患8327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42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204份,封停隐患设备701台,立案119宗,罚款109.7万元。我局抽查企业117家,发现隐患1124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5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7份,封停设备23台,处罚2.5万元;但企业自查率仅为56.4%。
(二)开展事故多发企业的整治
今年,结合市部署的各项专项监察,组织了区安全生产执法警示活动、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按照“上年事故多发单位跟踪查,上月事故下月查,重伤事故立即查”的执法思路,积极开展事故隐患的整治。在日常监察中,共检查各类企业132家,检查设备3982台,下发《整改指令书》132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28份,查封隐患设备62台。对责令限期整改的122家企业进行了复查,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9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我区加强了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对《采矿许可证》过期的2家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执法检查
一直以来,我们严把安全许可前沿关,认真抓好安全许可的每一个环节,积极协助省、市安监局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在抓好日常监察工作上,今年,我们共检查危化企业336家次,下发《整改指令书》74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9份,依法查处违规企业8家,罚款21万元。
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一是抓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企业备案工作。全区目前共有30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企业备案。二是核定重大危险源企业155家,212处,并实行分级管理。三是复查了关闭的1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确保“关、停、搬、转”干净、彻底。四是与市局共同组织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12期,981人参加了岗位安全操作培训。
(四)开展涂层烘干室使用企业专项整治
认真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涂层烘干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区使用涂层烘干室企业539家,在用涂层烘干室1257台,建立了详细的电子档案。
按照市局的部署,确定了12家企业试点。为做好试点企业的考评验收工作,保证验收工作质量,局拨款聘请广元康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的要求,对12家试点企业采取边执法边考评验收的做法,按时、按标准完成了考评工作。
坪地、平湖、布吉等街道也聘请安全中介机构对辖区涂层烘干室企业进行了检查和整治。全区共对317家使用涂层烘干室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
(五)开展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整治
“6·27”火灾事故发生后,为吸取教训,加强对净化车间企业的监管,我们在全区开展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企业普查工作。截止目前,全区有使用危险化学的净化车间企业279家,聘请了市安科协会专家开展检查整治试点工作,制定出《龙岗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洁净作业企业安全检查指引》,并组织了区、街道执法人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任进行了培训。共举办5期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企业337家,424人。
五、突出抓好督查督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能,调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好安全生产。完善了区安委会工作规则。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防范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计划、登记、汇报等制度,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部署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工矿企业、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建筑安全、旅游安全、水上安全、“清无”等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各部门按照安委办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辖区各类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在各街道设立了隐患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处理群众投诉,进一步规范案件的收发、登记、管理工作。今年共受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案件148件,其中督办28宗,转办120件。做到了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一)扩大“安全生产月”的影响。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与共青团、横岗街道办联合举办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区领导张备亲自动员,百家企业一千名职工在仪式上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障安全生产。我们把宣传咨询与下基层服务相结合,与龙岗街道、比亚迪公司及区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大型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在电视台、报刊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予以曝光。利用移动通信发送安全生产信息2万人次。组织100场电影进社区,利用电影进社区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短片100次,通过各种活动形式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人心。
(二)加大安全宣教力度。我们通过各类公共场所,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在8台公交车上制作了车身安全公益广告,制作了30秒钟安全用电广告片在区电视台播放。在公交车侯车亭制作了预防燃气中毒和火灾的安全公益广告。在电梯安装144块公益广告,在2个要道口竖立了立柱广告牌。向企业和员工发放《员工安全知识必读》读本4500本,招贴画5000张,宣传挂图1000套,安全宣传小册子19660册。在“一畅两会”专项整治行动中,制作消防安全宣传条幅标语340幅挂在各社区。制作《龙岗区出租屋消防安全十项须知》55000张,在“三小场所”张贴。今年在宣传上我局共投入88万元。
(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质量。本着“规范发展、繁荣有序”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安全培训中介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办学审批制度,杜绝无资质办学和非法挂钩办学等现象。加强了对培训机构设备、设施的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场所进行了规范。加强了培训质量管理,从参加培训人员的身份、教学质量、考核发证等环节从严把关,共培训企业负责人1532人,初级安全主任3528人,特种作业备案3590人,操作证复审备案2753人。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也存在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社区安全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各社区工作站成立了以后都组建了安全生产巡查队伍,配备了3-5名工作人员。推行“大综管”以来,没有与“大综管”有效结合起来,社区巡查员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社区巡查工作指导力度不够,致社区巡查工作普遍存在职责不明确,工作不清晰,巡查记录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现象,中心工作与日常巡查结合不紧密等诸多问题。
二是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思路贯彻不到位。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落实年”和“攻坚年”,我局围绕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自主地、积极地、主动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主动考虑安全因素,自觉规避事故风险,防治出现事故隐患。这一工作思路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如在今年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中,企业自查率还不足60%,上交的自查表也普遍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这一现象一方面反映我区部分企业缺乏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也反映我们自身对此工作宣传、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XX年年,全区安监系统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956家,下发《整改指令书》2587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592份,查出隐患19279条,整改16635条,查封隐患设备1176台,经济处罚356次,罚款530.73万元。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62宗,死亡77人,重伤18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分别下降了17.09%、2.53%、21.67%。确保了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理顺安全执法工作机制
(一)完善综合执法配套机制
今年3月我区在街道推行综合执法后,为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效衔接,我局制定了配套实施方案,对区、街道两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事权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建立了紧密相连、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各街道执法监察中队按照区政府改革方案和区局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理顺与街道行政执法队的关系,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实现了新旧执法体制的有效衔接和无缝接轨。
(二)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审理工作制度
为切实抓好今年全区的工伤预防工作,我局联合社保、总工会、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了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XX年年度龙岗区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先后召开两次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表彰了21家工伤预防工作先进企业代表。
为使办案准确、合法,实行执法调查权与决策权的适度分离,局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对处罚3万元以上的案件由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完善社区安全巡查制度
为确保我区原有的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与新体制实现有效衔接,保证安全执法监察与社区巡查有机结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安全生产区、街道、社区三级安全监管网络。为了加强对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从11月份开始,局领导带领各科室每周星期二到包点街道检查社区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开展执法工作
(一)查办事故和责任力度不断加大。我局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了事故查处力度。对74宗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进行了立案查处,办结率93%。在事故查处中,我们一方面加大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行政法律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加强了刑事立案查处的力度。今年,对13宗涉嫌刑事犯罪的事故案件19名责任人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已有4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对事故单位实行了安全评价和隐患整改结案制。定期编制《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和《安全生产简报》。
(二)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根据市局关于在危化行业以及其它“五大”重点行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确定5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60家企业为标准化工作试点单位。编印了《企业安全标准文件汇编》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文件汇编》发给试点企业。组织试点企业召开了动员会,并按省局要求成立自评小组培训自评人员,保证标准化工作有序进行。
目前,危险化学品标准化建设方面,已有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了省局的标准化考评,46家企业已向省申请达标考评,申报率达到86.8%,超出省局要求的30%申报考评额。60家“五大”行业安全标准化试点企业,已进行了重点检查,并聘请市安科学会2名专家配合区、街道对完成复评的试点企业进行考评。
(三)大力推行中小企业安全托管体制。在我区,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管理薄弱没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现象,一些事故单位也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使各类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一直以来,政府担心,企业烦心,社会忧心。为有效改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我们创新工作机制,在一些中小企业、事故单位中推行安全托管工作。通过中介机构,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促使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规章制度。同时,发挥中介机构技术力量,督促企业对各类隐患的整改,让中介机构发挥好“企业的助手,政府的帮手”的作用。目前,我区接受委托管理的企业有331家,比去年增加了218%。坑梓、坪地街道约70家企业接受了委托管理。龙岗、横岗、坂田等街道也专门拨款与中介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依托中介机构开展一些专项检查。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执行力建设。今年以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强化四种意识,养成四种作风的要求,我局狠抓队伍自身的政治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有效促进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特别是胡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用报告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工作。逐步形成了干净做人,干净干事的良好作风。
(二)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各级安监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全市推行综合执法后,我区与街道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了事权划分,对街道安全生产监察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基层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的规范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我们组织了街道、社区684人,分13期,每期2天的培训班。从执法文书正确使用到一般事故调查处理,从危险化学品现场监察到工矿企业日常执法监察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培训。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基层执法情况,年底我们开展了行政处罚案件交叉检查,检查执法案卷189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又举办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一年两次的培训,使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今年,各街道执法中队依法立案查处各类违规行为341宗,处罚333.63万元。
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一)开展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百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目的是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街道执法中队和区执法大队检查为辅。我们共发出检查文件和自查表15000份,要求企业自查后上报自查表。这次检查各街道安监办(执法中队)共检查企业1964家,发现隐患8327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42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204份,封停隐患设备701台,立案119宗,罚款109.7万元。我局抽查企业117家,发现隐患1124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5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7份,封停设备23台,处罚2.5万元;但企业自查率仅为56.4%。
(二)开展事故多发企业的整治
今年,结合市部署的各项专项监察,组织了区安全生产执法警示活动、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按照“上年事故多发单位跟踪查,上月事故下月查,重伤事故立即查”的执法思路,积极开展事故隐患的整治。在日常监察中,共检查各类企业132家,检查设备3982台,下发《整改指令书》132 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28份,查封隐患设备62台。对责令限期整改的122家企业进行了复查,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9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我区加强了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对《采矿许可证》过期的2家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执法检查
一直以来,我们严把安全许可前沿关,认真抓好安全许可的每一个环节,积极协助省、市安监局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在抓好日常监察工作上,今年,我们共检查危化企业336家次,下发《整改指令书》74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9份,依法查处违规企业8家,罚款21万元。
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一是抓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企业备案工作。全区目前共有30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企业备案。二是核定重大危险源企业155家,212处,并实行分级管理。三是复查了关闭的1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确保“关、停、搬、转”干净、彻底。四是与市局共同组织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12期,981人参加了岗位安全操作培训。
(四)开展涂层烘干室使用企业专项整治
认真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涂层烘干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区使用涂层烘干室企业539家,在用涂层烘干室1257台,建立了详细的电子档案。
按照市局的部署,确定了12家企业试点。为做好试点企业的考评验收工作,保证验收工作质量,局拨款聘请广元康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的要求,对12家试点企业采取边执法边考评验收的做法,按时、按标准完成了考评工作。
坪地、平湖、布吉等街道也聘请安全中介机构对辖区涂层烘干室企业进行了检查和整治。全区共对317家使用涂层烘干室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
(五)开展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整治
“6·27”火灾事故发生后,为吸取教训,加强对净化车间企业的监管,我们在全区开展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企业普查工作。截止目前,全区有使用危险化学的净化车间企业279家,聘请了市安科协会专家开展检查整治试点工作,制定出《龙岗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洁净作业企业安全检查指引》,并组织了区、街道执法人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任进行了培训。共举办5期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企业337 家,424人。
五、突出抓好督查督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能,调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好安全生产。完善了区安委会工作规则。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防范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计划、登记、汇报等制度,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部署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工矿企业、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建筑安全、旅游安全、水上安全、“清无”等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各部门按照安委办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辖区各类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在各街道设立了隐患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处理群众投诉,进一步规范案件的收发、登记、管理工作。今年共受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案件148件,其中督办28宗,转办120件。做到了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一)扩大“安全生产月”的影响。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与共青团、横岗街道办联合举办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区领导张备亲自动员,百家企业一千名职工在仪式上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障安全生产。我们把宣传咨询与下基层服务相结合,与龙岗街道、比亚迪公司及区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大型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在电视台、报刊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予以曝光。利用移动通信发送安全生产信息2万人次。组织100场电影进社区,利用电影进社区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短片100次,通过各种活动形式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人心。
(二)加大安全宣教力度。我们通过各类公共场所,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在8台公交车上制作了车身安全公益广告,制作了30秒钟安全用电广告片在区电视台播放。在公交车侯车亭制作了预防燃气中毒和火灾的安全公益广告。在电梯安装144块公益广告,在2个要道口竖立了立柱广告牌。向企业和员工发放《员工安全知识必读》读本4500本,招贴画5000张,宣传挂图1000套,安全宣传小册子19660册。在“一畅两会”专项整治行动中,制作消防安全宣传条幅标语340幅挂在各社区。制作《龙岗区出租屋消防安全十项须知》55000张,在“三小场所”张贴。今年在宣传上我局共投入88万元。
(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质量。本着“规范发展、繁荣有序”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安全培训中介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办学审批制度,杜绝无资质办学和非法挂钩办学等现象。加强了对培训机构设备、设施的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场所进行了规范。加强了培训质量管理,从参加培训人员的身份、教学质量、考核发证等环节从严把关,共培训企业负责人1532人,初级安全主任3528人,特种作业备案3590人,操作证复审备案2753人。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也存在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社区安全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各社区工作站成立了以后都组建了安全生产巡查队伍,配备了3-5名工作人员。推行“大综管”以来,没有与“大综管”有效结合起来,社区巡查员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社区巡查工作指导力度不够,致社区巡查工作普遍存在职责不明确,工作不清晰,巡查记录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现象,中心工作与日常巡查结合不紧密等诸多问题。
二是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思路贯彻不到位。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落实年”和“攻坚年”,我局围绕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自主地、积极地、主动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主动考虑安全因素,自觉规避事故风险,防治出现事故隐患。这一工作思路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如在今年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中,企业自查率还不足60%,上交的自查表也普遍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这一现象一方面反映我区部分企业缺乏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也反映我们自身对此工作宣传、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社区工作;社会工作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江苏省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福利体系研究”(编号:2013SJB840009)成果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专业社区工作介入新生代农民工服务研究
收录日期:2016年6月28日
农民工的主体随着时代的发展已进行了代际更替,80后、90后的青年农民工已逐渐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在构建“适度普惠型福利”的呼声日益高涨的背景下,农民工群体理应被纳入到社会福利体系之中。而社会福利供给基本方式之一则是整合各类资源,建立福利服务网络,并根据各地的特色和公民的需求提供福利服务。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活动区域往往呈现集中化的特征,其所属社区成为他们的主要依附,由此联结起来形成主要以业缘关系为基础的社区结构,因此以社区为平台,构建新生代农民工社区服务体系,是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发展需求,促进其融入城市的重要保证。新生代农民工服务体系的构建,需要以政府的制度保障为基础,以社区为平台,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来实现。为保证新生代农民工服务实施的专业性与务实性,专业社区工作的介入必不可少。
一、专业社区工作服务新生代农民工的价值理念
个人层次的尊重、人际层次的互助与社区关怀和社会政治层次的公平正义、民主、参与、制度取向共同构成了社区工作的价值系统,社区工作的价值理念是开展社区服务的基础,在社区层面开展新生代农民工服务也应遵循以下价值观:
(一)尊重。专业社区工作与社会工作一样,强调尊重每个个体的价值与尊严,肯定每个个体的发展潜能和独立面对世界及其人生的能力。新生代农民工除了基本的生存方面的需求以外,也渴望被尊重、认同与自我实现。另外,不同于个案工作中强调案主个人能力的增长,社区工作往往更多地关注“集体增权”,即通过改善社区环境、解决社区问题、满足社区居民需求,以提升社区中的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每一位居民的价值与尊严。
(二)社区互助与社区关怀。专业社区工作反对人际疏离与人情冷漠,强调社区互助与社区关怀。社区工作注重社区内不同阶级、性别、年龄、家庭、邻里之间关系的改善,人际关系的改善是个人获得发展的前提之一。在新生代农民工服务方面,社区工作应尽力消除本地居民对外来人口的歧视性心理,促进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营造共享、关爱、互助、关怀的社区氛围,提升社区凝聚力与归属感。
(三)公平正义与制度取向。专业社区工作认为政府与社会具有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平等的机会和福利责任,福利的供给应遵循普遍性原则,覆盖全体公民。然而,在目前的社会政策下,非户籍人口往往被排斥在当地的福利体系之外,所以享有较少福利与权益的弱势群体也应是社区工作关注的重点之一,社区工作也应关注辖区内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流动人口的福利诉求。
(四)民主与参与。专业社区工作关注公民民主、平等、参与的权利,强调社区工作者应与社区居民一起共同商议社区的事务,并且尊重每位居民发表意见与平等参与的权利。不同的社区成员均有参与制订影响他们生活的政策及措施的权利,是社区民主的实质体现。新生代农民工也是社区成员,是社区生活的一分子,社区工作者应鼓励他们充分参与社区活动以及社区事务。
二、专业社区工作者的角色定位
专业社区工作者在新生代农民工社区服务的实施领域可扮演以下角色:
(一)社区工作者作为调查者:调查了解社区流动人口状况。社区工作应定期进行社区调查,及时了解与掌握社区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建立新生代农民工居民信息档案。通过问卷、访谈等方法定期探访了解辖区内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状况与福利需求,搜集其对社区服务的形式、内容、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与期待希望,这是新生代农民工社区服务实施的基本出发点。
(二)社区工作者作为中介者:整合福利资源。政府在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实现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无法替代的。政府主导、企业支持、社区实施、民间参与是优化新生代农民工服务的基本路径,所以在社区层面争取社会支持,整合福利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搭建起政府、民间组织、企业、志愿者等服务供给方与需求方即社区内的新生代农民工是专业社区工作者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也是新生代农民工社区服务实现的重要保证。
(三)社区工作者作为服务者:策划与运作社区服务与社区活动。社区工作者应在掌握社区流动人口的现状与需求、理顺社区福利资源、评估社区服务方案可行性等的基础上,结合社区青年农民工的职业、家乡、兴趣等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多元化的、满足其需求的,并且能引起他们参与兴趣的社区新生代农民工服务计划。社区工作计划往往通过项目化的方式进行运作,最后还有一个监控和评估计划的执行情况即社区评估的过程。
(四)社区工作者作为宣传者:指导新生代农民工如何获取福利资源。社区工作者应积极向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宣传政府的福利政策、社区的福利措施与社区举办的福利性活动。通过宣传,让新生代农民工懂得社区的福利资源与福利服务有哪些?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获取?具体的条件有哪些?……社区工作者应主动出击,通过家访、宣传海报、传单、电话联系等方式积极邀请辖区内的新生代农民工参与社区活动与社区事务。
(五)社区工作者作为协调者:构建社区支持网络。社区工作者应通过广泛的社区宣传、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等措施,尽力消除本地居民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歧视性心理,通过共同参与社区事务,开展社区互助活动等方式,协调社区内本地居民与流动人口之间的关系,培育社区关怀意识,消除社区人际冷漠,培养新生代农民工对于社区的归属感,促进其融入城市,共建互帮互助的温暖社区,构建新生代农民工的社区支持网络。
三、专业社区的工作模式与介入重点
罗斯曼于1979年对美国的社区工作实践经验加以总结,提出了社区工作的三大模式,即社区发展模式、社区计划模式和社区行动模式。社区发展模式是在一个社区之内,鼓励居民通过自助及互助的方式,广泛参与社区事务,解决社区问题,推动社区发展;社区计划模式是以实质性问题的解决为工作的关注点;社区行动模式假设有一群处于劣势的群体,他们需要被组织起来,联合其他人去向整个社会争取资源及取得符合公益及民主的对待。就我国新生代农民工服务而言,社区工作比较适合采取强调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发展模式以及强调社区实质性问题计划解决的策划模式。即社区工作者一方面应动员辖区内新生代农民工参与社区活动与事务,共同商讨问题的解决方法;另一方面应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具体需求与社区的资源,策划出具体方案为他们提供服务。
(一)情绪支持。新生代农民工往往面临比较繁重的工作压力与生活负担,如果压力不能排解,他们很可能陷入巨大的失落感和无助感之中。在社区层面,一方面可以建设心理咨询室、心理发泄室、沙盘治疗室等专业的心理设施,为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社区居民的情绪支持提供物质基础;另一方面社区工作者可以联系相关专业资源,比如心理咨询师、个案工作者等,教给新生代农民工一些释放压力的方法,积极倾听他们的困扰,排解他们的焦虑情绪,并适时进行同情心的表达,指引他们从积极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化解心理压力,积极地面对生活。
(二)家庭辅导。家庭是个人的不可缺少的支持力量,家庭辅导与服务是新生代农民工社区福利的重点,具体工作内容可包括:婚姻辅导与子女照料。对于单身农民工而言,可以通过恋爱辅导、社区相亲会等方式帮助他们追求美好爱情与家庭生活。对于有子女的新生代农民工家庭,为他们提供子女照料与托管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是社区福利服务的重点之一。比如,可以以社区小食堂、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培训班等形式,为农民工子女提供生活照料服务。针对学生放学早、家长监管难的现状,社区工作者可结合志愿者等福利资源,承担起子女学校外的托管工作,托管的同时,可提供兴趣培训班、学业辅导班等附加服务。或者举行社区“家庭亲子乐”活动,即邀请身边有子女的农民工家庭参与,以家庭为本加强家庭功能,发展和谐的家庭关系。
(三)文体活动。与老一辈农民工不同,新生代农民工已不再仅满足于物质上的所得,他们也有旺盛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社区工作者应积极组织辖区内新生代农民工参与社区文体活动,挖掘与培养他们的文体活动能力,满足休闲娱乐需求,促进其参与社会文化生活。一方面应完善社区文化服务设施,例如社区运动健身中心、社区网吧、社区阅览等等,或者采用流动服务的形式,为获取文化资源不便的新生代农民工尽可能提供多的享有文化生活的渠道。开展农民工读书节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学习班(讲座),辅导并培训新生代农民工文艺骨干;另一方面可以在社区层面举办“艺术体验小组”、“社区劳动竞技大赛”、“电影进社区”、“社区同乡会”、“社区运动会”、“社区读书节”、“文化艺术培训班”等各类活动来满足青年农民工在文化体育方面的需求。
(四)能力建设。社会工作的核心理念即“助人自助”,所以社区工作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服务的重点也在于加强其自身的能力建设,即强化其“自助能力”。首先,强化适应能力,社区工作者一方面通过社区就业培训等方式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的以能力发展为导向的继续教育服务,以适应城市生存与工作的环境;另一方面则是通过社区宣传、社区关怀、社区活动等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观念与行为模式,促进他们融入社区、融入城市。其次,增进就业能力,社区工作者一方面可联系相关机构为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有培训需求的居民提供免费或者低偿的就业或创业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可以以社区求职信息库为平台,与新生代农民工共享就业资源,实现农民工有序流动;最后,培养参与能力,社区工作者可在社区层面上推进以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动力与能力的社区发展模式,推动新生代农民工的人际聚合力,增强他们对城市社区生活的参与愿望。社区工作者可以通过邀请、鼓励等方式,推进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到社区事务与社会公共事务中,增进其群体互动性和公益精神,提高自身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参与能力提升。
四、结语
新生代农民工对尊重、平等、交往、自我实现等有着更多的需求,更渴望融入城市生活,渴望与城市居民享有平等的福利。社区是最基层的组织,离流动人口最贴近,应为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流动人口提供以社区设施、社区服务、社区活动等为主要形式的社区福利。新生代农民工生活与工作的聚集性决定了以社区为平台,以专业的社区工作的理念与方法为基础,开展社区服务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社区工作者可扮演调查者、中介者、服务者、宣传者、协调者的多重角色,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多元化与专业化的服务,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生活质量的同时,促进其社区融入与城市融入。
主要参考文献:
一、明确职责,切实加强住宅物业管理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明确住宅物业管理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
(一)市房管局负责研究制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初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物业管理用房的管理,落实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制度,组织物业管理行业检查评比、考核和人员培训,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指导镇(街道、办事处)调处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配合市房管局科学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界定物业服务范围,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改选和换届工作,负责协调、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的移交、接管工作,做好辖区内有关物业管理的投诉处理和工作。
(三)社区居委会协助镇(街道、办事处)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参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筹建、改选和换届,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进行自治管理,协调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调处物业服务中的矛盾纠纷,指导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制止扰乱公共管理秩序和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报告。
(四)市规划局负责科学设定居住用地规划条件,严格审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确保相关设施配套到位,查处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范围的违法建设行为。
(五)市建设局负责住宅小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监督建设单位及时处理已竣工交付住宅小区的质量问题。住宅小区房屋未经质量单项验收合格的,不予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六)市公安局负责监督指导住宅小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停车位安排、行车路线划定、交通标线设置等工作。对小区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强行停放大型客货车辆、影响消防安全等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进行处理。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的检查验收,依法查处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
(七)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查处住宅小区内破墙开门(窗)、损绿毁绿、未经批准擅自搭建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设乱户外广告、乱设摊点等行为,做好住宅小区垃圾清运及路灯养护等工作。
(八)市园林旅游局按照规划设计条件,严格住宅小区绿化建设方案的审批,指导做好住宅小区的绿化管护工作,并具体负责住宅小区的日常绿化管护工作。
(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住宅小区内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实地标注工作,人防工程未经质量专项验收的,不得投入使用。
(十)市工商、物价、环保、质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妥善处理物业管理涉及的工商登记、物业服务收费、环境污染、设备设施质量等方面的投诉,主动配合各镇(街道、办事处)化解物业管理中的矛盾。
二、根据实际,合理确定住宅物业管理的方式
(一)新建住宅小区全面推行等级物业服务。先由建设单位按规定选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根据住宅小区的规划建设、配套情况和需要的管理服务项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
(二)改造后的老住宅小区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大会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等级实施物业管理;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也可以采用业主委员会与社区居委会签订协议的方式,由社区居委会提供以保洁、保绿、保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管理服务。
(三)拆迁安置房和保障性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按照谁开发、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根据业主需求确定物业管理方式。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住宅物业管理的规范运作
(一)规范新建住宅小区的前期管理。凡达到规定规模的住宅小区,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住宅小区建设工程质量的跟踪,根据物业管理的要求,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擅自变更设计方案、降低建设质量和配套标准等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报告。
(二)规范物业交接。新建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用设备设施、人防工程设施设备要同步交付使用。住宅小区竣工交付前,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将物业图纸资料等移交给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共用设备设施(含人防工程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做好交接记录,明确责任。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必须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证明和房屋单体、设备设施等单项验收合格证明。建设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政办发〔20**〕79号)规定支付的交接费,由市房管局统一管理,交接费的使用办法由市房管局另行制定。
(三)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不论采用何种管理模式,所有住宅小区都要依法建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一时难以建立的,由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共同决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事项,直至业主委员会成立。社区居委会要认真组织筹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积极支持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要全面履行职责,既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服务义务,也要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四)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必须明确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的期限应当与业主委员会任期相一致,并向社区居委会备案。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服务义务,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要严格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坚持明码标价并按规定办理备案等手续,自觉接受市物价局、房管局等部门以及业主、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市房管局要会同各镇(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检查,科学评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程度,不断完善物业服务诚信档案制度。
(五)规范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程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物业管理项目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合同的约定追究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因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续约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市房管局、所在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项目且建设单位**法承担重新选聘责任的,由社区居委会临时代为管理。
(六)建立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应急处理机制。市、镇两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安排相应的经费,作为物业管理风险应急处置资金,专项用于弃管住宅小区共用设备设施临时运行管理费用。
(七)妥善处理物业质量遗留问题。已竣工交付使用房屋的消防系统、电子监控、高层电梯、地下车库等存在质量遗留问题的,由市政府统一牵头,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明确整改方案,督促建设单位尽快落实资金,迅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建设单位,要记入诚信档案并依法予以处理。
四、大力扶持,落实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
(一)税收规费方面
1.住宅物业服务的新办企业自经营之日起2年内免缴统一收费(含防汛保安、残疾就业保障、人防、工会等各类基金);
2.20**年**月31日前,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缴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扣除征管经费后,由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
3.物业服务企业受委托管理改造后的老小区、拆迁安置小区、保障性住宅小区,其收费列入代办项目,不计入纳税基数,使用物业服务专用票据;
4.物业服务企业可适当减少社会保险种类,下浮缴费标准和比例。
(二)政府补贴方面
1.市政府统一建设的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在20**年**月31日前由市财政按每月0.2元/㎡的标准补贴物业服务企业(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建造的,补贴标准由各镇(街道、办事处)确定。20**前建成且已落实物业管理的城区住宅小区,由市财政按上述标准补贴物业服务企业(单位)。
2.改造后的老小区,物业服务交接费由市财政按1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
3.政府性资金投资新建的住宅小区按建筑总面积的2‰配建经营性用房,房屋产权归市房产管理局所有,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收益主要用于弥补物业管理经费的不足。
(三)表彰奖励方面
1.市财政每年安排相应的经费,对受到上级政府及部门关于物业管理方面表彰的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个人,按照上级政府及部门明确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2.镇(街道、办事处)应安排相应的经费,对作用发挥好、规范程度高的业主委员会予以表彰奖励;
(四)市房管局协调督促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尽快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用。
五、加强领导,确保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房管局局长、**江街道主任任副组长,市房管、规划、建设、城管、园林、**、人防、环保、物价、财政、税务、工商、民政、监察、质监等部门以及**江街道的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督促检查有关单位履行职责,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镇(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科室具体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在全市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落实的物业管理工作体系,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营造良好氛围。新闻媒体和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了解政策,强化物权意识,树立物业管理的商品消费观念,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引导他们主动支持、参与物业管理活动,积极维护社区环境。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和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安全生产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努力实现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为迎接建国6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市政府就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树立起抓经济建设是政绩,抓安全生产同样也是政绩的理念。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成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要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列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的考核制度和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做好安全生产的专业监管、直接监管、具体监管和综合监管工作。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各职能部门的认真履职,确保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要认真遵守并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健全“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好对政府、社会和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承诺”,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要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要把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贯穿于企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之中,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体系、利益导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要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诚信表现与其切身利益直接联系起来,对不讲诚信、见利忘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给社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并在媒体上曝光。
责任部门和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二、标本兼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发现的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要加大投入,不仅治标,更要治本。进一步完善“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重点企业继续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要组织力量对各行业(领域)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重大隐患及时消除。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突出抓好煤矿隐患排查,严防瓦斯、火灾、水害、冒顶等事故,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加强技改、兼并、重组、托管期间煤矿的安全监管。要严密防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坍塌、坠落、透水、窒息等事故,加快病险尾矿库治理。要组织开展在建及已投入使用的桥梁、隧道和建设施工项目安全大检查,加大资金投入和危桥改造力度,并加强通行、使用管理,防范坍塌、坠落、塔吊倒塌等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加强冶金、有色等工业企业起重、吊运、冶炼、铸造等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要全面查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事故隐患,严把新建、改(扩)建项目设立、竣工投产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对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于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小企业、小作坊的火灾隐患,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全面做好电力、民爆器材等其他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偷盗、破坏电力设施和违法制售、使用火工品等行为。
对于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的要求,分类治理,坚决整改。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监管措施,限期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拒不整改或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定期督导制度,确保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整改,努力杜绝新的隐患。
责任部门和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三、突出重点,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是建国60周年,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全国“安全生产年”,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特别是要加强全市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创造和谐氛围,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继续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小煤矿的整合重组力度,一季度完成小煤矿整合重组方案报批工作,上半年完成小煤矿技术改造方案审批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小煤矿整合重组工作。严格执行小煤矿兼并、重组、托管期间停产整顿要求,实行派驻停产监督员制度,死盯死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要加大矿井技术改造安全监管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矿井通风,做好防瓦斯、防治水、机电运输和顶板管理工作,保持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区政府。
(二)推进非煤矿山行业整治。大力推进尾矿库专项整治。存续的196家尾矿库中,手续不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季度前进行关闭。强制推行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机械化采装、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和实测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露天矿山重点治理边坡事故隐患,地下矿山重点治理采空区事故隐患。加强基建矿山安全监管。严格控制基建期,无正当理由,基建期内完不成基建工程的,停止建设,实施关闭。加大对矿山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采矿、以采代探、越层越界等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稳定有序。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区政府。
(三)加大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着力做好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安全监管。完成市油漆厂等3家市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停产工作。督导省政府确定的6家安全防护距离不足企业承诺事项的落实,做好市政府确定的1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强化安全技术应用,把握好新、改、扩建项目安全审查关。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有关县、区政府。
(四)做好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整治。严格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生产经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遏制生产经营单位违规行为。做好深泽等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清理关闭工作,完成市土产公司及三个县4座新建标准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建立全市剧毒化学品治安管理系统,通过系统来实现对从业单位备案登记、库房管理、流向管理等,提升危爆物品管理水平。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规范全市危爆物品各项行政审批,规范业务流程管理,不断提高危爆物品管理的公信力。
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黑“窝点”。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促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有关县、区政府。
(五)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消防法》,推进消防行政许可改革。重点加大在建工程的监督,督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避免新、改、扩建工程形成先天患。推广城市建筑消防远程监控技术。通过有资质的中介组织对单位提供自动消防设施远程托管和维护,充分发挥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作用,实现火灾早报警、早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火灾损失。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市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加强农村防火工作,督促完善农村消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消防组织,不断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要继续加大重点消防单位监管力度,推动消防隐患整改,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
(六)抓好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营运驾驶和水上营运工作。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工作,加大对不符合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和车辆的清理和整顿力度。继续加大对危险路段的治理工作,加大公路改造、养护资金投入、山区道路护坡、涵洞隐患的整治,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准备。加大在建石环、张石道路桥梁的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对施工路段的交通管理。加强重点车辆排查治理,督促客运、旅游、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等有车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所属驾驶人教育管理,建立并落实车辆定期维修维护和出车前安全检查制度,确保“病车”不出门。加强校车管理,加强对中小学校车的安全管理,严格驾驶人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从严查处酒后、无证驾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认真做好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工作。重点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等敏感时期道口监管,加强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确保功效发挥正常。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交管局、市安监局。
(七)突出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等多发性事故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对中等工程监督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大型工程不少于5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的施工现场复查率达到100%。依法对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严格审查。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申请省建设厅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加强在建工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盲目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施工,杜绝坍塌、机械亡人事故发生。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警和监督检查。严禁在不利于室外作业的高温、炎热、严寒、强风、大雨、雪、雾等恶劣环境下施工生产。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
(八)教育、卫生行业专项整治。教育部门要突出抓好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安全工作。加强冬季取暖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防止煤气中毒、触电事故发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消除各种隐患,减少和避免伤害事故发生。加大校舍、校车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师生校园内平安和出行安全。
要加强食品、公共场所、饮水、化妆品、消毒产品、职业、放射以及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和检测。加强对毒麻药品、放射源、消毒隔离、生物安全实验室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及其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
(九)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要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现场检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设备,不断消除监管上的盲区和死角。积极在全市开展车用气瓶和冶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活动,解决突出性、倾向性问题。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高层住宅楼特种设备隐患治理,确保人们生产、生活和休闲安全。
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
(十)电力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全面落实供电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推进方案,以防人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误操作等典型事故风险为重点,制定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与监督。从严查处管理、装置和行为违章行为,杜绝各类事故。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深化电网和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落实遗留问题的整改。继续加强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高危客户的用电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高危客户用电安全隐患档案,重大隐患做到“一患一档”,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及时反馈整治工作进度。积极开展输电线路保护区域内的树障清理及“线下三违”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部门:市工促局。责任单位:市工促局、市公安局,*电业局。
四、关口前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双基”工作
(一)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和乡镇建设工作。市内五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全国安全社区的标准》,认真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一季度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完成对我市已创建试点国家级“安全社区”的评估验收和命名挂牌工作。二季度做好创建经验的推广工作。在全市启动第二批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年内实现国家安监总局确定的在“十一五”期间省会城市至少要有10个社区达到国家级“安全社区”的目标。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安全管理机构,落实执法人员,规范委托执法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争取在今年全部完成委托执法工作。继续巩固加强安监站建设和人员配备工作,确保安全监察装备、防护等业务经费投入。
(二)抓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利用宣传咨询日、讲座、竞赛、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好“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和“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氛围。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进企业等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文化素质。依法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督促企业强化对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及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大对重大隐患治理、重大责任事故查处及相关责任追究的报道力度。
(三)大力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水平。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考评办法,积极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继续强力推进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重点加快推进县(市)、区机械制造企业标准化进程。启动纺织企业标准化工作。按省安监局要求,市属企业完成达标挂牌任务。有纺织企业的县(市)、区必须确定1家纺织企业为试点,开展纺织标准化达标活动,力争上半年达标挂牌。推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在上半年完成7家试点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争取年底前全市50%的企业达到标准化要求。推进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制定市、县两级危险化学品单位标准化具体工作计划,完善市级考评机构和考评机制,合理安排认证。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五、加大力度,积极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工作
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强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监管的要求,督导企业建立职业危害管理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纠正危害企业员工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强化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的监管,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各级安监与卫生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划清职能,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做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在2008年职业危害申报摸底的基础上,督促用人单位因新建、改建、扩建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所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履行申报义务,使申报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对不认真履行职业危害申报义务的用人单位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管手段。强化职业危害现场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撑力度。要按有关要求购置现场监督检查、检测检验设备,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水平;三是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把矿山、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化工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作为整治重点,对矿山开采、冶炼、水泥制造、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化工、五金电镀、电子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企业进行专项治理,及时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状况得到根本性的好转。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六、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日常执法监察的同时,以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等高危行业为重点,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监察,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执法监察力度。抓住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等特殊时期,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经营和仓储,危险化学品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执法。根据安全生产形势需要,对全市建筑、电力、矿山领域和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探讨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要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严格执法,加大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接到的各类举报案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查处。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不仅“顺查”追究企业主体责任,还要“倒查”追究监管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和等行为造成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举报人给予保护,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电业局。
七、提升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各级要在提高制定预案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在督导各类大型企业做好各种预案的基础上,重点督导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编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覆盖率。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和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安全生产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努力实现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为迎接建国6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市政府就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树立起抓经济建设是政绩,抓安全生产同样也是政绩的理念。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成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要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列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的考核制度和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做好安全生产的专业监管、直接监管、具体监管和综合监管工作。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各职能部门的认真履职,确保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要认真遵守并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健全“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好对政府、社会和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承诺”,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要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要把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贯穿于企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之中,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体系、利益导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要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诚信表现与其切身利益直接联系起来,对不讲诚信、见利忘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给社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并在媒体上曝光。
责任部门和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标本兼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发现的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要加大投入,不仅治标,更要治本。进一步完善“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重点企业继续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要组织力量对各行业(领域)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重大隐患及时消除。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突出抓好煤矿隐患排查,严防瓦斯、火灾、水害、冒顶等事故,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加强技改、兼并、重组、托管期间煤矿的安全监管。要严密防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坍塌、坠落、透水、窒息等事故,加快病险尾矿库治理。要组织开展在建及已投入使用的桥梁、隧道和建设施工项目安全大检查,加大资金投入和危桥改造力度,并加强通行、使用管理,防范坍塌、坠落、塔吊倒塌等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加强冶金、有色等工业企业起重、吊运、冶炼、铸造等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要全面查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事故隐患,严把新建、改(扩)建项目设立、竣工投产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对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于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小企业、小作坊的火灾隐患,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全面做好电力、民爆器材等其他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偷盗、破坏电力设施和违法制售、使用火工品等行为。
对于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的要求,分类治理,坚决整改。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监管措施,限期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拒不整改或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定期督导制度,确保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整改,努力杜绝新的隐患。
责任部门和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突出重点,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是建国60周年,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全国“安全生产年”,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特别是要加强全市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创造和谐氛围,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继续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小煤矿的整合重组力度,一季度完成小煤矿整合重组方案报批工作,上半年完成小煤矿技术改造方案审批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小煤矿整合重组工作。严格执行小煤矿兼并、重组、托管期间停产整顿要求,实行派驻停产监督员制度,死盯死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要加大矿井技术改造安全监管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矿井通风,做好防瓦斯、防治水、机电运输和顶板管理工作,保持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推进非煤矿山行业整治。大力推进尾矿库专项整治。存续的196家尾矿库中,手续不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季度前进行关闭。强制推行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机械化采装、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和实测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露天矿山重点治理边坡事故隐患,地下矿山重点治理采空区事故隐患。加强基建矿山安全监管。严格控制基建期,无正当理由,基建期内完不成基建工程的,停止建设,实施关闭。加大对矿山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采矿、以采代探、越层越界等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稳定有序。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市)、区政府。
(三)加大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着力做好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安全监管。完成市油漆厂等3家市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停产工作。督导省政府确定的6家安全防护距离不足企业承诺事项的落实,做好市政府确定的1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强化安全技术应用,把握好新、改、扩建项目安全审查关。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四)做好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整治。严格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生产经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遏制生产经营单位违规行为。做好深泽等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清理关闭工作,完成市土产公司及三个县4座新建标准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建立全市剧毒化学品治安管理系统,通过系统来实现对从业单位备案登记、库房管理、流向管理等,提升危爆物品管理水平。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规范全市危爆物品各项行政审批,规范业务流程管理,不断提高危爆物品管理的公信力。
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黑“窝点”。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促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五)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消防法》,推进消防行政许可改革。重点加大在建工程的监督,督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避免新、改、扩建工程形成先天患。推广城市建筑消防远程监控技术。通过有资质的中介组织对单位提供自动消防设施远程托管和维护,充分发挥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作用,实现火灾早报警、早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火灾损失。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市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加强农村防火工作,督促完善农村消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消防组织,不断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要继续加大重点消防单位监管力度,推动消防隐患整改,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
(六)抓好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营运驾驶和水上营运工作。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工作,加大对不符合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和车辆的清理和整顿力度。继续加大对危险路段的治理工作,加大公路改造、养护资金投入、山区道路护坡、涵洞隐患的整治,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准备。加大在建石环、张石道路桥梁的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对施工路段的交通管理。加强重点车辆排查治理,督促客运、旅游、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等有车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所属驾驶人教育管理,建立并落实车辆定期维修维护和出车前安全检查制度,确保“病车”不出门。加强校车管理,加强对中小学校车的安全管理,严格驾驶人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从严查处酒后、无证驾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认真做好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工作。重点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等敏感时期道口监管,加强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确保功效发挥正常。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交管局、市安监局。
(七)突出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等多发性事故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对中等工程监督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大型工程不少于5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的施工现场复查率达到100%。依法对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严格审查。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申请省建设厅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加强在建工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盲目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施工,杜绝坍塌、机械亡人事故发生。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警和监督检查。严禁在不利于室外作业的高温、炎热、严寒、强风、大雨、雪、雾等恶劣环境下施工生产。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
(八)教育、卫生行业专项整治。教育部门要突出抓好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安全工作。加强冬季取暖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防止煤气中毒、触电事故发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消除各种隐患,减少和避免伤害事故发生。加大校舍、校车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师生校园内平安和出行安全。
要加强食品、公共场所、饮水、化妆品、消毒产品、职业、放射以及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和检测。加强对毒麻药品、放射源、消毒隔离、生物安全实验室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及其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
(九)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要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现场检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设备,不断消除监管上的盲区和死角。积极在全市开展车用气瓶和冶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活动,解决突出性、倾向性问题。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高层住宅楼特种设备隐患治理,确保人们生产、生活和休闲安全。
牵头部门: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
(十)电力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全面落实供电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推进方案,以防人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误操作等典型事故风险为重点,制定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与监督。从严查处管理、装置和行为违章行为,杜绝各类事故。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深化电网和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落实遗留问题的整改。继续加强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高危客户的用电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高危客户用电安全隐患档案,重大隐患做到“一患一档”,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及时反馈整治工作进度。积极开展输电线路保护区域内的树障清理及“线下三违”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部门:市工促局。责任单位:市工促局、市公安局,*电业局。
四、关口前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双基”工作
(一)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和乡镇建设工作。市内五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全国安全社区的标准》,认真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一季度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完成对我市已创建试点国家级“安全社区”的评估验收和命名挂牌工作。二季度做好创建经验的推广工作。在全市启动第二批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年内实现国家安监总局确定的在“十一五”期间省会城市至少要有10个社区达到国家级“安全社区”的目标。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安全管理机构,落实执法人员,规范委托执法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争取在今年全部完成委托执法工作。继续巩固加强安监站建设和人员配备工作,确保安全监察装备、防护等业务经费投入。
(二)抓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利用宣传咨询日、讲座、竞赛、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好“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和“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氛围。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进企业等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文化素质。依法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督促企业强化对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及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大对重大隐患治理、重大责任事故查处及相关责任追究的报道力度。
(三)大力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水平。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考评办法,积极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继续强力推进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重点加快推进县(市)、区机械制造企业标准化进程。启动纺织企业标准化工作。按省安监局要求,市属企业完成达标挂牌任务。有纺织企业的县(市)、区必须确定1家纺织企业为试点,开展纺织标准化达标活动,力争上半年达标挂牌。推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在上半年完成7家试点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争取年底前全市50%的企业达到标准化要求。推进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制定市、县两级危险化学品单位标准化具体工作计划,完善市级考评机构和考评机制,合理安排认证。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大力度,积极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工作
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强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监管的要求,督导企业建立职业危害管理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纠正危害企业员工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强化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的监管,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各级安监与卫生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划清职能,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做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在2008年职业危害申报摸底的基础上,督促用人单位因新建、改建、扩建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所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履行申报义务,使申报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对不认真履行职业危害申报义务的用人单位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管手段。强化职业危害现场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撑力度。要按有关要求购置现场监督检查、检测检验设备,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水平;三是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河北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把矿山、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化工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作为整治重点,对矿山开采、冶炼、水泥制造、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化工、五金电镀、电子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企业进行专项治理,及时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状况得到根本性的好转。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六、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日常执法监察的同时,以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等高危行业为重点,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监察,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执法监察力度。抓住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等特殊时期,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经营和仓储,危险化学品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执法。根据安全生产形势需要,对全市建筑、电力、矿山领域和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探讨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要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严格执法,加大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接到的各类举报案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查处。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不仅“顺查”追究企业主体责任,还要“倒查”追究监管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和等行为造成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举报人给予保护,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牵头部门: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电业局。
七、提升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各级要在提高制定预案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在督导各类大型企业做好各种预案的基础上,重点督导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编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覆盖率。
加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和医疗救护中心建设。建立充实指挥中心数据库,将全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救援资源、市管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积极推进栾城、正定、辛集、藁城等试点县(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市级专业救援救护中心重点做好组织机构、建章立制、学习培训、训练演习等提高人员素质和队伍实战能力、更新维护保养救援装备器材、组织参与隐患排查、事故抢险救援等方面的工作。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要解决好指挥机构、人员、装备器材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