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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抓好《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加强对文件的学习和宣传,深刻领会和掌握文件精神要求,充分认识文件对新时期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性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对外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务服务中心的认知度,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二是理顺政务服务工作管理体制,指导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改革措施的落实,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三是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工作方案,自上而下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监督考核,完善配套制度,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二、调整进驻事项,再造审批流程,提高中心的办事效能。一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变动和国家、省、市最新公布取消、下放或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本着“能进则进、应进全进”和“实事求是、方便办事”的原则,对各部门、单位现行保留的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研究提出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及事项调整意见,报经市政府审定公布后组织实施;二是对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进行依法规范,组织各窗口开展新一轮审批流程再造,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即办件和“一审一核”事项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三是继续抓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的落实,各窗口单位都要重新签订承诺书,对进驻中心的事项、再造压缩后的办理时限和授权情况等对外公开,切实做到“两集中、四到位”,接受群众监督。
三、创新办事机制,推行联审联批,主动为大项目搞好服务。一是继续推行并联审批机制,将并联审批实施范围扩大到企业注册登记、食品流通以及基本建设立项后的几个阶段,同时加强监督协调,确保机制落实;二是继续推行市县镇三级、两级联审联批,使更多的事项能够在县级、镇级中心窗口受理、初审,审批流程在市、县、镇中心窗口之间通过电子审批系统流转,为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三是继续推行市级重点项目十项服务机制,根据2013年市级重点项目安排计划,将审批服务任务层层落实到中心各窗口和各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明确责任,主动联系,上门服务,确保重点项目的行政审批手续能够按照十项机制的要求在最短时间内办结。
四、推行统一登记,扩大网上审批,发挥电子审批系统效能。一是大力推行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系统软件,开发建立窗口LED屏幕显示系统和排队叫号系统,把好事项“入口关”,解决部门独立审批系统与电子审批系统的衔接问题,从源头上规范行政审批办理流程,使大厅办事更加规范有序。二是大力推行外网申报机制。设立自助服务区,提供外网申报和办理结果查询服务,强化电子审批系统与政府门户网站的沟通协作,鼓励更多的事项通过外网进行申报,扩大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三是规范电子审批系统在横向部门之间和纵向各级中心之间的应用。横向加强中心窗口与部门后台科室之间的系统应用,部门办事大厅(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系统应用。纵向强化市县镇三级中心的系统应用,发挥电子审批系统的最大效能。
五、创新监管方式,科学客观考核,不断提高办事群众满意度。一是将监督管理方式由日常巡查为主向业务监管为主转变,充分发挥统一登记制度和电子审批系统的作用,加大对事项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中心窗口办件过程的监督管理,实现中心办件监管面的100%;二是严格执行综合考核办法,建立完善公开公正的监督考核平台,把服务标准化落实到考核当中,实行网上请销假管理,办件量、考勤、超期办结、提前办结、评价等考核数据全部客观生成,科学评价窗口成绩,定期反馈窗口单位、部门办事大厅(窗口)存在问题,按照考核成绩评先选优;三是扩大群众满意度测评渠道,通过现场评价器的“一事一评”、短信评价和电话回访三种方式,实现中心办件评价率的100%。同时,通过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网上调查以及上门走访、发放评议卡等方式,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六、明确标准规范,加强检查指导,提高部门办事大厅(窗口)的规范化水平。一是进一步明确部门办事大厅(窗口)的设置标准和服务规范,将各部门办事大厅和公共服务单位办事大厅纳入监督管理范畴,按照标准化的要求,统一管理模式,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办件数据信息定期统计、上报制度,规范业务运行;二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坚持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与明查暗访等形式,掌握大厅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三是加强部门办事大厅之间的学习交流,通过召开观摩会、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先进经验,共同促进提高。
七、规范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推广建立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强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指导各市区进一步规范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提出标准化、规范化的指导意见,统一建设标准、事项目录和运行规范,将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社会保险救助、农村医疗及涉农补贴等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使便民服务中心切实发挥便民、利民、惠民的作用;二是指导各市区在较大的社区和村(居)全面推广建立便民服务代办点,不断扩大服务范围,为村(居)民办事提供便利;三是加强对下级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在政务服务体系内广泛推行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推广工作经验,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服务规范,强化各级中心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上下联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各级中心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审批服务便民化原则,加强大数据分析运用,以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核心,以“不见面审批”和“全链条一窗办理”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效率,推动服务理念、审批制度、工作作风全方位转变,实现“网上全办、马上就办、窗口代办”,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等突出问题,加快建设区域“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运营成本最低、政府服务最优、创业创新活力最强”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设改革标准化体系
1.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按照能放则放原则,进一步厘清市县共有权力职责边界,制定出台县级初审转报事项清单(2018年版)和运行标准,切实做到一项权力事项由一级政府全程办结。
2.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以高频审批服务事项为突破口,探索推行“一证通办”减证便民改革试点,通过无依据取消、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信用承诺等方式,全面清理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交;凡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加快电子证照推广互认,凡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形成的材料、证书、审批文件、证明等,由数据共享系统提供或审批部门自行核验,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建立与市级统一的审批前置要件设立标准和审查机制,推进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建设,解决证明材料不统一、不规范问题。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促进改革高质量发展
3.公共服务事项“就近办”。依托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以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为切入点,按照“小事不出村(社区),镇(街道)域一窗办”的要求,对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和办理流程实行标准化动态管理,积极推动事项“异地受理” “异地办理” “同城通办”和“就近办理”。
4.一般业务事项“马上办”。对办件量较大的一般性业务事项,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升网上全程办结率和现场即到即办率。对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现场审批和核验材料的事项,落实“网上先审、现场后验”“容缺预审”等措施,实现“最多跑一次”。简化企业住所登记,探索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新途径,允许“一照多址”或“一址多照”,推行集群注册等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方式。
5.多窗受理事项“一窗办”。对涉及社保、医保等民生事项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按照多部门办理事项和低频办理事项的业务类别,整合各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各审批部门专职负责后台审批工作,通过前台后台无缝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6.权证高频事项“联合办”。集成优化调整全链条审批服务流程,推动“3550”改革常态化、普遍化。继续推行开办企业领域“多证合一”、不动产登记领域“一窗集成服务”、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领域“容缺预审”“模拟审批”等模式,全面落实“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审联办制度,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力开展政务代办服务,确保“3550”改革年底前普遍达标。开展“3550”达标率日常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县直机关和单位绩效考评。
7.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按照市统一部署,全面推行“334”改革,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分开、四保障”集中高效审批模式,原则上不再保留各部门自设的服务大厅,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8.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积极做好对上衔接,及时调整完善县级“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按照“事项名称、申请材料、表单内容、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流程(业务经办流程)”六个统一要求,梳理规范办事指南;除法律法规规定事项以及涉及机构改革领域外,实现 “不见面审批” 事项标准化全覆盖。大力推行“网上办”,凡能够实现网上全程办结的事项,不得要求现场办理;对法律法规规定或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一律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对必须要求现场办理的事项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两微一端”(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审批结果送达方式,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实行快递送达。建立完善事项目录库、电子证照库、政务数据库,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
9.分类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县级层面,推动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施整合,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设置行政执法队伍;一个部门设有多个执法机构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积极探索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开发区层面,在经济开发区设立综合执法机构,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镇级层面,全面推动镇级综合执法改革。
(三)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改革精准化落地
10.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监管体系。推进企业“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与行政许可、处罚和监管有效衔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建设,建立奖励举报、惩罚赔偿、联合惩戒等制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持续完善“网上中介超市”服务事项目录、中介机构库、信用评价信息库,规范业务流程、收费标准、服务时限等,促进中介超市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平台相互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主动作为、通力协作,持续下功夫,力求新突破。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统筹谋划改革任务,整合行政服务资源,系统化推进改革工作。要组织专门力量,细化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推进。
2020年全年工作在“规范审批”上做文章,在“简化流程”上下功夫,全年工作得到行政审批局的高度认可和办事群众的高度满意。
1.进一步规范了民办学校(机构)的审批流程。统一制定了资料模板,操作简单明了。
2.进一步规范了政务服务之权力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的梳理和流程的规范编程。并重新编制了“办事指南”。
3.进一步完成了“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的规范填报。现在可以在手机上完成审批,即手机“移动审批”。教育局相关办事可以在政务大厅机上查询,并按流程办理。
4.完成换证5校;整改审批7校;注销2校。
5.规范完成春、秋季季教师资格160人的认定工作。
二、问题部分
行政审批改革局领导比较重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某些方面的原因,我们现在的模式还未得到上级的认可,如:权力的归并、人员的安排、部分工作职责落实等。
(二)2021年工作要点
1.进一步做好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审批,公示和规范打印发证工作。春季(4-6月)、秋季(10-12月)
2.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规范审批的系列宣传工作(2020年5月开始,停止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审批,并按上级要求初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有序并入工作)。
3.进一步配合职成民管股加强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现在我们衡山培训机构存在“三多现象”,无证办学的多,补办证的多,办证后不按规范管理的多。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待我们研究解决。
(三)建议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