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年度审计计划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一、年度审计工作目标
*年的内部审计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为依据,以财务收支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重点,结合我院*年工作要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把促进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进服务,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针对合理科学利用教育资源,防止铺张浪费等内容开展审计。对被审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做出客观评价,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帮助和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
二、审计的内容
1、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教学系的教师津贴发放,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班费、实习费等使用情况进行内审;
2、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电大工作部的学费、教材费等收缴情况进行内审;
3、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附属中学的学费、教材费等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审;
4、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成人教育部的学费、教材费等收缴情况进行内审;
5、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后勤集团(育苑公司)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6、根据内部审计的规定要求,有计划地对学院招待费使用情况进行内审;
通过开展财务周期审计,使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评价部门财经管理状况,加强事前防范,促进部门管理自律。
三、审计的方法及范围
审计的方法是:首先各单位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其次内审人员采取审查资料、个别访谈、审计调查等方法进行。
审计的范围是:教学系及相关单位07年以来的财务收支情况,其中教学系学生奖学金等项抽查一个年级。
四、时间安排
1、上半年对教学系进行内审;
2、下半年对电大工作部、附属中学、成人教育部、后勤集团(育苑公司)等部门进行审计。
五、有关资料的提供
1、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评定办法、评定程序、评定结果;班费、实习费的使用情况等资料。
2、院、系两级教师津贴发放及津贴分配与二次分配办法。
3、电大工作部、附属中学、成人教育部各类生源的收费依据;后勤集团(育苑公司)各类收费的依据
4、学院有关接待、招待的文件、审批表、月汇总表等
一、应将“国税审计”权下放,纳入地方审计范围
提出这个建议的理由主要为:一是保障同级财政审计的完整性。国税收入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现行财政体制看,通过国税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在各级地方财政收入构成中占有很大比重,仅拿我县来说,全部财政收入16亿元就有9亿元是国税部门组织征收的,占财政总收入的56%,而在地方审计机关一年一度开展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对组织收入的国税地税两个主要部门仅审计地税,而国税则例外,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预算执行审计是一个不完整、不全面的审计。二是防范“盲区”漏洞。审计署由于审计力量所限,对地方国税系统往往“鞭长莫及”,县级国税部门多年难得审计一次,这种情况往往使其成为审计监督的“盲点”。因而建议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通过适当形式将国税审计纳入地方审计机关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范围。
二、加大对垂直部门审计项目的地方授权
对于部分垂直部门和中央直属企业单位而言,地方审计机关没有审计权限,中央及省级审计机关无暇顾及和授权的有限性,往往造成这些部门审计监督的缺位。如我县金融、计量、工商、电信等垂直部门,接受中央、省、市、县审计机关的审计频率过低。这种断档缺位的审计监督状况与这些部门所掌控的财政资金和经济总量是很不相称的。审计监督的缺位,将可能导致这些部门财务管理的松懈和违规现象的滋生。因而建议,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可以采取属地管理原则,充分授权地方审计机关对这些部门和单位进行审计。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地方审计资源达到充分利用,另一方面也减少了“重审”和“漏审”现象的发生。
一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以增强审计项目计划的全局性。审计是经济发展的卫士,审计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抓住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审计,全力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社会事业发展服务。所以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要重点立足于能在查处违法犯罪、打假治乱、体现执法力度,能在为宏观管理和领导决策发挥重要作用,能在促进提高经济效益方面见效果。只有将审计工作总体目标定位好,才能优选确定好的项目,有了好的项目,审计质量就一定会提升,审计工作就会得到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二是要坚持法定审计和交办必审的原则,以增强审计项目计划的法定性。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一定的工作职责,本级政府也要求审计部门要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因此,在制定审计项目时,必须考虑法定项目和交办项目的安排,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交办项目审计以及上级审计机关授权项目审计。这些项目,都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如果这些任务打折扣,我们应有职责就不能充分地发挥,那么我们的工作就不会得到社会的认同。
三是要坚持既突出重点,又克服审计死角的原则,以增强审计项目计划的“全面性”。凡是属于审计法定范围之内的部门单位和财政性资金,审计机关在制定审计项目时都应考虑。审计项目安排既要考虑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资金,抓住影响大、危害大、资金总量大的项目进行审计,也要从维护财经秩序,防范财务失控角度出发,抓好一定层面,一定周期项目的审计,不留审计死角,强化审计监督。
一、深化认识、强化举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
(一)加强学习宣传。要在上半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集中宣传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宣传中办发〔2011〕22号、皖办发〔2011〕37号文件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我局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基本情况及成效,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社会焦点、难点问题公开情况等,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认知度。
(二)制定落实措施。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要求,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解决认识不高、重视不够,重部署、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和程序不规范,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政务服务运行缺乏明确规范、影响作用不能充分发挥等问题,进一步巩固提高,拓展创新,把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提高到新水平。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下半年对全局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抓好主题活动。按照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继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活动,从政务公开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局政务公开办组织完善全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活动方案,强化举措,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主题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巩固提高、创新发展,努力实现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新跨越
(一)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围绕2016年局审计项目计划、机关政务、党务、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重点工作等,及时将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审计工作情况,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围绕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策部署,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建设。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
(二)进一步扩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进一步完善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加大公开力度,让群众及时了解、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
(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要组织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注意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要详细全面,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特别是“三公”经费即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要主动及时并尽可能详细公开。
(四)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调整、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职能转变情况,进一步调整、修订行政职权目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重新审定权力运行流程图,简化权力运行环节,提高权力运行效率,并全面向社会公开。将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动态公开。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积极探索建立执法投诉和执法过程、结果公开制度。会同机构编制管理、政府法制等工作机构完成对局职权清理结果的审核确认,并报同级政府批准。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经审核批准的行政职权目录,公开行政职权流程图,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固化职权行使程序,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加强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对机关内部的干部人事、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信息及时在机关或系统内部公开。
(五)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技术规范,进一步科学合理地设置栏目,方便动态政府信息,确保各栏目内容及时、准确更新。在发挥公开栏、宣传册、明白卡、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载体作用的同时,结合实际,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积极创新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继续完善政府公报、新闻会等公开方式,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便民服务功能。加强政府网站、网络微博等问政互动平台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对网民留言的收集、整理及回复制度,加大跟踪处理和督促落实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知民情、汇民智、解民忧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统一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破解深化政务公开的瓶颈。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公开和政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落实、抓协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的指导和协调。局各股室(局,中心)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结合各自职能,抓好相关工作。
一、2021年1季度主要工作概述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做的工作有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做决算及审计、企业年检审计、投标做标书等工作。
二、项目收支情况
2021年1季度开展业务及收入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协议金额
是否开票
到账情况
28000
是
已到账
预计20000
否
否
预计30000
否
否
35000
是
已到账
30000
是
已到账
1300
是
已到账
2000
是
已到账
1800
是
已到账
2000
否
150,100
费用上年度已收29800
已收6000
费用上年度已收16000元
小计
51800
三、业务具体开展情况介绍
(一)***决算及审计
***在年前给咱们付了6000元,剩余2000元在审计完成后付款。前面也说了由于单位财务人员想让别人知道她做决算请别人帮忙,所以每次都是让咱们用晚上和周末的时间加班给做。期间也是反复修改了七八次才通过,后期就是等决算数据不再变化后,把审计报告给一出。
(二)省政务中心项目
***项目主要是协助单位做2020年全年的账务及年终决算,项目与2021年2月19日正式去单位对接,一直到2021年3月30日,基本算是完成了80%。中间不断的反复给调账、调报表七八次,多次周末加班晚上加班,主要是由于财政决算的口径不停的变,我们就要不停的调整,再还有单位的将零余额账户的资金转到自己实有资金账户,但是没有使用完,形成结余,财政的要求就是基本支出不能有结余,但是单位实际情况就是有结余。最后只能将账表一致的报表再进行调整,将结余都列为支出,先把报表报出,但是与实际的账不符,现在留的20%的任务就是完了再去给调整账务。
(三)***的项目。
***的项目主要是给做企业、事业两套账的年终决算;企业账的年报审计;财政云的建账。
截止3月底完成了决算和审计工作,建账将在后期进行,***今年决算相对能顺利一些就是由于去年决算也是咱们做的,咱们对单位的情况比较熟悉,上下年的数据斜街也比较容易,去年第一次做也是问题特别多,周末和晚上加了好多次班把单位的数据都捋顺了,所以今年相对就能顺利一些。
(四)***资产年报
根据***的工作需要,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将***2020年新购固定资产录入系统、计提折旧,然后给做单位本级及汇总的资产年报工作,***资产年报的费用在2020年已经收入财务公司。
(五)***内控
为了做好内控制度建设,应单位的要求我们组织专业的老师对***的相关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了内控培训。通过前期多次去消防救援支队的沟通和联系,与单位的业务领导及财务部门进行沟通搜集内控建设相关资料。
内控建设项目一般都是周期比较长,截止三月底已经给单位出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及整个内控的框架体系。本来这个我们是想着自己做的,但是感觉我们的水平还是达不到,为了能服务好客户,做出有高质量的内控制度,我们还是请了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师跟我们一起做内控。在这期间我们部门人员也是配合业务老师整理内控框架,不断给提供素材,协助做一些基础工作,同时复核老师做的制度,确保交出去的资料准确无误。
(六)企业审计
在同事们的介绍下承接了一些企业的招投标及年检审计,这些审计共同特点就是费用很低,要求还特别多,要的还特别急,所以为了达到客户的满意,我们努力不断的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好客户,尽可能满足客户要求。
四、日常工作
(一)主动联系企事业单位拓展业务,对接集团同事们介绍的审计及检查项目。
(二)记录好外聘人员及集团公司人员参与项目的考勤,项目结束后做好参与项目人员的劳务费。
(三)做标书,第一季度做了**资产清查的标书、**入围的标书,虽然这两个标都没有中,但是让我们得到了锻炼,学到了很多,提高了我们做标书的质量和效率。
(四)每天关注政府采购网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事情
五、二季度工作计划
第一、完成***的调账、审计。
第二、完成***的内审。
第三、完成****的绩效评价。
第四、完成***预算网上公开检查项目(简述项目变化情况)。
第五、完成茶业商会的审计及年检。
第六、完成***的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项目。
第七、完成***的内控制度建设项目。
第八、争取跟***加强联系,能承接单位的内控制度建设项目。
第九、拜访客户,拓展业务,努力做承接一些审计及检查业务。
在行政审批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基础上,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大厅集中、授权到位,整合进厅单位、事项,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实现“一窗通办”“一链办理”,建立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并联审批制度,持续深化“一业一证”改革。
二是积极推进审批改革。
在现有改革基础上积极推进商事改革,在“电子证照”“电子身份证”上做文章,做重点。积极推动“电子两证”应用,开展业务流程优化,持续开展相关应用需求梳理及接入系统优化改造工作,不断拓展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在更多的领域实现应用。
【摘要】 目的 探讨用肾小球滤过率估测值(eGFR)评判的老年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并发终末期肾病 (ESRD)患者血红蛋白(Hb)浓度改变。方法 收集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并发慢性肾病且≥60岁患者230例,将eGFR
【关键词】 高血压;2型糖尿病;终末期肾病;肾小球滤过率;血红蛋白浓度
【Abstract】 Objective To study the change of plasma hemoglobin(Hb) concentration in elderly patients with primary hypertension and/or type 2 diabetes (T2DM) complicated with endstage renal disease(ESRD) determined by estimated 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eGFR). Methods Two hundred thirty cases of patients aged 60 years or older with primary hypertension and/or T2DM complicated with chronic renal disease were enrolled. Patients with chronic renal disease were pided into ESRD group with eGFR less than 15 ml·min-1·1.73 m-2 (7.80±3.14 ml·min-1·1.73 m-2)and nonESRD group with eGFR not less than 15 ml·min-1·1.73 m-2 〔(29.76±12.90) ml·min-1·1.73 m-2〕. Hb concentration was compared between the above two groups retrospectively. Results Compared with nonESRD group〔(Hb 100.8 ± 23.0)g/L〕 there was significant decrease in Hb concentration 〔(74.4 ± 22.5)g/L〕 in ESRD group(P
【Key words】 Primary hypertension;Type 2 diabetes; Endstage renal disease; 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 Plasma hemoglobin concentration
我国老年人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越来越常见,且常并存出现〔1〕。若长期控制不佳,易导致慢性肾病及肾功能不全〔2~4〕。尽管其机制不完全清楚,但研究显示老年代谢性慢性肾病,特别是发展至终末期肾病(ESRD)时冠心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显著增加〔5~7〕。 研究显示根据血肌酐(Cr)浓度,年龄,民族及性别等参数计算的肾小球滤过率估测值(eGFR)较血Cr及尿素氮(BUN)浓度,能更好地评价老年人肾脏功能〔8〕。而另一方面,贫血被认为是冠心病危险因素之一〔9〕。因此,有理由推测老年ESRD患者eGFR与血红蛋白(Hb)浓度等贫血参数间可能存在某种相关性。本研究比较了ESRD组与非ESRD组两组间血Hb浓度,以期探讨eGFR评判的老年ESRD患者血Hb浓度改变,以及eGFR与血Hb浓度等冠心病危险因素的相关性,对临床诊断治疗具有重要意义。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2000年1月至2005年12月收集在我院住院治疗的高血压患者122例,高血压合并2型糖尿病93例,2型糖尿病患者15例。尿蛋白≥30 mg/24 h或血Cr≥177 μmol/L〔4,10〕持续3个月以上,被确定为慢性肾病,≥60岁患者,共230例,男135例,女95例,年龄60~92岁,平均(71.1±6.7)岁。将eGFR
1.2 方法 常规方法检测血Cr、BUN、Hb浓度等指标。eGFR(ml·min-1·1.73 m-2)=186.3×Cr浓度(mg/dl)-1.154×年龄(岁)-0.203×1.233(汉族)×0.742(女性)〔11〕。
1.3 统计学方法 用SPSS10.0统计软件,计量资料以x±s表示,组间比较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χ2检验,两参数间相关性用r检验。
2 结 果
2.1 高血压、糖尿病史、血压、血糖、血脂等参数比较 ESRD组较非ESRD组冠心病、脑血管病史长(P0.05)。见表1。表1 高血压、糖尿病史、血压、血糖、血脂等参数比较与非ESRD组比较:1)P
2.2 eGFR、血Hb浓度等参数比较 ESRD组较非ESRD组eGFR、血Hb浓度显著降低,血Cr、BUN浓度显著增高(P
2.3 性别分层后eGFR、血Hb浓度等参数比较 男性ESRD组较非ESRD组eGFR、血Hb浓度显著降低,血Cr、BUN浓度显著增高(P
2.4 eGFR与血Hb浓度相关性分析 ESRD患者eGFR与血Hb浓度显著正相关(r=0.18,P
3 讨 论
肾脏对维持机体内环境的稳定至关重要,具有排泄代谢废物,调节体内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及分泌红细胞生成素等作用。肾功能不全可导致许多代谢异常。临床上常用内生Cr清除率来评估GFR,但此方法繁琐费时、不实用。因此,美国肾脏病基金会(K/DOQI)推荐用简化的MDRD(肾脏病膳食改良试验)公式计算出GFR即eGFR。此方法不需要留尿标本,而只需根据血Cr浓度、年龄、民族及性别等参数计算出eGFR。eGFR与GFR一致性非常好〔9〕。本研究采用了适用于我国患者的简化MDRD公式来计算出eGFR〔11〕。特别对老年患者,较血Cr、BUN浓度,eGFR更方便实用,且能真实地评价肾功能,值得在我国更广泛的推广。
贫血在老年患者中常见,且其病因较多。特别是老年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患者贫血的原因常难鉴别。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并发ESRD时肾脏病变及结构破坏使红细胞生成素分泌不足,肾功能不全使体内毒素及炎性细胞因子积蓄,代谢紊乱、厌食、营养不良,最终可导致贫血〔12,13〕。本研究证实ESRD患者Hb浓度显著降低,性别分层后男女ESRD患者Hb浓度仍然显著降低,且ESRD患者eGFR与Hb浓度具有显著正相关性,eGFR越低,肾功能越差,Hb浓度越低,贫血越严重。我们的研究结果与美国第三次全国健康营养检查报告一致〔12,13〕。另外,本研究亦提示用eGFR来评价肾功能,可协助除外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并发ESRD引起的贫血,对老年高血压病及2型糖尿病患者贫血原因的鉴别亦有帮助。
综上,本研究发现eGFR评判的老年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并发ESRD患者Hb浓度显著降低,且eGFR与Hb浓度显著正相关。eGFR越低,肾功能越差,Hb浓度越低,贫血越严重,此与老年ESRD患者动脉粥样硬化相关的心血管病死亡率及总死亡率显著增加可能有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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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审计计划;风险导向
素有企业“内部警察”之称的内部审计已随着企业集团化、业务流程复杂化的发展趋势,从传统的内部审计发展到风险导向审计阶段,在实践中笔者也深深体会到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制订的年度审计计划在风险导向型审计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如何进行审计计划的风险评估目前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没有广为认可的模型可供参考。笔者结合实践尝试,提出风险诱因评估和审计范围框架体系的搭建模式两种可供应用的方法向读者推荐。
1、风险导向审计的内涵
风险导向审计是指内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自始至终都以企业风险分析评估为导向,根据量化的风险估值水平排定审计项目优先次序,依据风险确定审计范围与重点,对企业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程序进行评价,进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协助企业管理风险,实现企业价值增值的独立、客观的鉴证和咨询活动。
与传统审计相比,风险导向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审计内容以及审计时间安排上更能接近企业的组织目标,站得更高,看得更远,企业的战略目标、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均纳入风险导向审计视野。
2、为什么要应用风险导向理念制订年度审计计划
所谓审计计划风险诱因评估是指在制订审计计划之前,对影响审计计划编制的风险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和评价,以利用审计人员依据评估结果制订科学合理的审计计划。
《礼记·中庸》曰: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内部审计工作同样如此。科学合理的年度审计计划是开展全年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也是充分发挥有限的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和效益的重要方法。但当前审计领域不断扩大,任务空前饱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明显不足。这就需要内部审计在制定审计计划时,要优先考虑风险较严重的领域,将有限的审计资源(包括审计人员及审计时间)用于最需要的审计项目,才能实现审计资源效用的最大化,最大程度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审计计划》第八条中“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年度审计计划的制订工作。由于年度审计计划是对内部审计机构未来年度审计任务的整体规划,因此需要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在全盘考虑组织风险、管理需要及内部审计资源的基础上进行规划。”
此外,国内外监管机构都对审计计划的风险评估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从国际看,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工作标准》第2010条明确提出:“首席审计执行官应根据风险制订审计计划”;从国内看,《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基本准则》第11条明确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应在考虑组织风险、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基础上,制订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做出合理安排。
3、如何在年度审计计划中应用风险导向理念
应用风险导向理念,科学合理地制订年度审计计划,笔者认为主要可遵循如下步骤:
3.1划分业务流程
要想制订科学合理的年度审计计划,首先要依据企业特点,正确划分管理机制及业务流程。以通信企业为例,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可以将所有业务划分为三大方面七项流程十项管理机制:
策略与监察管理机制:包括企业策略管理机制、企业管治(含审计与监察)机制、企业文化管理机制、品牌策略管理机制、研发管理机制、投资(并购与剥离)管理机制、法律与合规管理机制。
核心业务流程:包括市场推广及销售流程、客户服务流程、收入保障流程、新产品开发流程、网络规划和建设流程、采购及物流管理流程、网络管理及操作流程。
资源管理机制: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机制、财务管理机制、信息技术管理机制。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各流程下可细分子流程:比如,市场推广及销售流程可细分为市场资费制定、渠道费用管理、计费管理等子流程。
3.2确定可审计对象,进行多维度、多角度分析,搭建审计范围框架体系
可审计对象是指值得审计事项与关注点,涉及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业务流程的职业判断,并基于一定风险考量基础。《内部审计标准说明》(S1AS)建议了10种可选择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
(1)按业务循环划分审计对象。企业内的各类组织通常被看做是由营销和销售、存货管理、资本性采购、人事薪金、采购和付款五种业务循环高度结合的系统。将组织简化为这五种业务循环,审计师就可以对范围较大的关联活动进行系统的检查。
(2)按职能部门划分审计对象。职能活动具有综合性,与内部控制有明显的重要联系。按职能部门划分审计对象,其结果与传统组织的组织结构相符合,便于操作和理解。一般服务业的职能部门包括营销、财务、管理、会计、人事、设备管理以及从事特定服务的部门。零售业存在采购和存货管理部门。制造业还包括制造职能。
(3)按项目划分审计对象。企业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有时是按项目进行的,如基建项目、基础研究项目、产品开发项目等。按项目划分审计对象可能难以覆盖整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但按这种划分方式对重大项目进行绩效审计,常常能明显的为企业增添价值。
(4)按决策中心划分审计对象。这种划分方式与责任会计体现的思想一致,按权责利相互对应的原则将企业划分为成本中心、利润中心、投资中心,分别确认审计对象。想以组织中较大规模的部分作为审计对象,可以按决策中心划分。
(5)按地理位置划分审计对象。跨地区的大型企业,其内部组织分布的地域广。将地理位置临近的组织归集到一起作为审计对象,能方便审计工作,节省工作中的差旅费。按地理位置划分审计对象的方法也可以适用于地域跨度小的企业,譬如将各办公楼和各大楼中的不同分部、部门,按其楼层进行划分。这种标准过于简单,往往要与其他因素结合考虑。
(6)按会计系统划分审计对象。开展资产负债表审计、损益表审计时,是按财务报表的种类划分审计对象。内部审计可以针对总账、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工资账等进行专项审计。因此,按会计系统划分审计对象也不失为一种思路。
3.3开展审计风险诱因评估及数据分析、制订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风险诱因,是直接影响风险程度的因素,通常是由于公司架构、人员、经营活动、技术或财务结果的变化而导致的。包括:基础架构稳定性/变化频率、地理因素、经营规模(收入水平、交易量、业务量)、业务及系统的复杂程度、合规要求、资产安全因素、对外部客户满意度、企业运营目标或公司业务模式的影响、外部合作/外包业务等以及一些重要/加权因素,例如前期审计结果、管理层需求及增长率等。针对这些风险诱因,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评估标准。
在开展审计风险诱因评估中,可采取三种管理方法:
第一,以问卷形式收集各可审计对象所对应的风险诱因分析评估数据。针对各可审计对象可以采取定性及定量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细化数据指标,编制信息收集问卷,通过数据分析,对可审计对象的风险诱因进行评价排序,并将初步评价结果与各业务部门沟通。
第二,与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研讨。审计工作范围框架中的可审计对象在日常经营中都由适当的业务部门负责。作为风险评估程序之一,内审部门与业务部门就可审计对象在日常经营中的风险概况进行讨论分析,获取充分的风险诱因评估信息,对项目组依据定性定量数据分析判定的风险排序进行适当的调整。
第三,参阅以往的内部审计工作记录。通过参阅以往的内部审计工作记录,对风险诱因有进一步的认识。在与业务部门负责人通过研讨方式评估这些风险诱因的过程中,充分结合前期的审计发现,与其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依据每年度的风险诱因评估及数据分析,根据风险程度不同将可审计对象逐一排序,排序后,可以按照ABC方法,选取风险估值高的流程安排年度审计计划。
如果有下属分公司,参照上述风险评估方法选取风险估值高的分公司安排年度审计计划。围绕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审计资源分配、审计时间安排、审计方案制定。
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的开展,可确定基本建立审计计划的编制流程及操作模式。
3.4持续评估,调整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工作中,随着市场竞争形势的变化,行业政策的变化,公司工作重心可能出现变化,流程中控制风险可能增强或减弱,这些风险因素的变化必将引起风险诱因估值的改变,原来风险评分低的可能因此会变得较高,年度审计计划需紧随风险诱因估值做出适当的调整。比如在半年工作结束时进行再评估,或者在风险因素出现显著改变时适时进行评估。
参考文献:
[1]卓继民.风险导向审计的最新发展——风险管理审计,现代企业风险管理审计,2006(6).
[2]K.H.斯宾塞·皮克特,审计计划编制:风险导向方法,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年末岁初之际,审计机关应当思考些什么?这是审计机关应该认真探索的问题,笔者认为每当年末岁初之际应思考三个问题:
一是年度审计项目完成如何?包括年度审计计划的任务、审计项目质量、年度审计决定落实情况、审计的建议整改情况、审计资料归档情况,等等方面要认真的开展“回头看”,看看年度计划安排是否科学、优秀审计项目是否产生、审计质量是否提高,审计监督的功能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同时,新的一年审计项目立项如何做?重点是哪些?如何将项目变为现实?监督性、建设性、服务性、批判性作用如何发挥?这都需要审计机关的领导和工作的同志们认真总结经验、认真进行调研思考、认真找准促进工作深入开展的着眼点、着力点,使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二是年度学习培训任务完成如何?包括年度计划安排的各类学习任务、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学习运用情况,等等方面要认真开展“三对照”,对照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对照年度个人学习收获、对照集体学习成果进行主客观的分析,找准制约学习的症结。同时,要针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期待,制定新的一年学习工作计划,寓学于工、相互促进。要善于学习、勤于学习,不断拓宽学习知识领域,学习经济、政治、法律、社会方面知识,还要学习与审计相关的会计知识、税务知识等内容,做到“我要学”,从而提升自己、改善自己,达到学之能用、用之能果。
三是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如何?包括年度审计纪律落实情况、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群众关注热点审计情况、机关生态建设和队伍素质建设情况,等等方面进行剖析,查找不足,力求改进。同时,要适应工作的需要,制定新的党风廉政工作任务,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防御外部和自身的弱项,增强预防、抵御、警示的能力,逐步树立现代审计机关形象,提升自身地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充分发挥好,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好,把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保护好,把科学发展落实到审计工作的实践中,为依法审计、求真务实提供更好的社会环境。
关键词:年度审计;常规审计;发展模式
中山市在广东珠三角地区中属于中小型地级市,下设24个镇区,不设县。市级审计机关在职责内负责全市国家审计。2012年全市财政收入223亿元。市级预算部门约200多个单位,五间市属集团公司。单凭市审计局的力量难以完成对众多市属企业、市级预算单位以及镇区经济责任审计。从1998年起率先在全市财政预算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结余资金零余额的财政管理模式。经过多年的审计实践,中山市审计局逐步探索出符合中山实际情况的审计管理模式:在2008年,中山市政府在广东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意见》,标志着中山市年审制的开始。经过5年多的探索和总结经验,在年审制的规范下,各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和镇区行政事业部门,已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地区内部审计管理和发展的道路。
一、年审制相关政策及其措施
2008年中山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意见》,在此指导下,市审计局针对该文件精神制订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目的在于通过常规性审计,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防范审计风险。从2008年起,我市实行预算管理的市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市属国有企业的内审部门每年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和下属单位逐步开展年度审计,以聘请中介、内审部门参与审计等形式开展年度审计,使年审制工作逐步走上正常化、常态化发展。
二、中山市年审制开展情况
(1)全市开展年审制现状。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及集团公司几年以来交来市审计局备案年度审计报告统计,各单位通过聘请中介及内部审计等方式开展年度审计,并出具年审报告。2009年至2013年四年开展对上年度单位审计报告数量分别为:137份、89份、140份、151份,稳步增长。对各镇区的年度审计,虽然要求他们参照执行,但近年来,各镇区均比较重视日常审计,将其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内,安排对镇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镇(区)属企业开展年审,扩大了年审制的覆盖面,目前大部分镇区将年审报告交市审计局备份。
(2)近年开展年度审计取得的主要成效。自从市府办出台年审制文件后,大部分单位自觉对本单位上一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形成一项制度约束,聘请中介审计费用在日常经费开支中列支,且大部分单位自觉开展审计并提交了审计报告给市审计局备查。市国资系统的市属集团公司还实行聘请中介进行年度审计与国资委统一聘请中介进行公司业绩考核两类审计。通过年审,为财务管理合规合法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等行为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单位内部基础会计核算的规范工作,对企业自身加强财务风险、经营风险控制产生积极的作用。
三、年审制有待完善的地方
开展年审制目标在于使审计形成常规性,良好运用审计成果,减少涉及的部门(单位)财政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或专项调查的工作量,提高审计绩效水平。但从目前来看,由于社会审计、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遵循不同准则,三者的着眼点不同,审计报告体现出不同的审计侧重点,由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形成的年审报告与市审计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异,造成市审计局对年审报告成果运用不足,主要在于年审报告反映的内容过于单薄,体现在:1)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不够充分。2)对财政性专项项目资金使用没有根据重点延伸抽查,欠缺对资金总体使用情况、是否达到年初目标的总体评价。3)对工程项目专业关注较少。4)未形成制度基础审计的转变。5)对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评价较少。6)年审报告着眼点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切入点仍存在较大差距。7)整改力度不强。为了进一步发挥年审制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管理,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根据目前状况,建议对年审制实施过程中进行适当的改变,对行政事业着力在四大方面进行内外协调管理,发挥年审制的日常规范管理作用。
四、年审制未来发展方向和构想
(1)明确审计目的,委托单位需对中介机构提出明确的审计要求。委托单位在委托年审前,可参照市审计局出台的《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审〔2008〕24号)第五条的要求,对年审内容提出要求,结合部门、单位的实际以及会计期间为一年的局限性,在部门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进行充分的取证和分析的条件下。跳出财务审计的局限性,被审计单位要求从深层次的方面挖掘审计内容,强化对中介机构的委托责任,明确审计目标,量化工作要求,增强操作性。
(2)强化年审制与经济责任审计的衔接。年审制是一种常规性审计,除了对被审单位的日常财务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外,还需立足于对单位决策层的经济责任层面实施审计监督,不仅仅局限于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对不同类型的单位,先做好审前调查,找准审计重点、侧重点,征询被审单位的审计要求,确定审计范围,尽量细化审计实施方案,增强审计实施的可操作性。将经济责任审计要求重点审计内容如政策执行、预算执行、重点项目建设等内容融入年度审计中,扩宽审计关注面,以经济责任审计的敏感点和关注度开展年度审计,增加年度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相连衔接。近年,镇区审计参照执行年度审计提高审计标准,已适当围绕经济责任审计要求适度衔接,为日后经济责任审计做好铺垫。
(3)强化国家审计机关对年审报告的抽查审核,加强对审计报告质量监督。市级审计机关将经责审计分类管理办法与被审计单位的年度审计相结合予以抽审,根据所在单位的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掌握财政资金量大小等情况并参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办法确定审计抽查对象,建立对抽查对象的审计质量检查档案。对中介机构实施的年审报告进行质量评分制,进行优劣淘汰机制,提高中介机构注重对审计报告质量的控制。对于已实施年审制的单位,审计机关通过分科室联系部门和镇区的方法,提前介入进行分类指导,让单位确定审计主要内容,做好审计要求。
(4)注重审计效力,发挥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监督相结合。审计是一项政策性与专业性都非常强的工作,在国家审计规范性要求下,将内部审计自查自纠与外部审计监督相结合,提高审计效力。目前,单位实施年审后,其年度审计报告均需报市审计局备案,市审计局抽查部分报告,一方面要检查各单位审计重点的关注度,同时检查报告审计质量;另一方面对被审单位年审情况整改落实予以跟踪,对于在年审中出现的问题,如若被审单位在年审后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落实整改,市审计局则在开展国家审计时该问题不予重复提出,使被审计单位重视年审报告提出的问题并认真纠正。
参考文献:
[1] 鲍国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第1版)[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关键词:审计计划;管理;模式
1 引言
审计计划是指审计人员为了完成各项审计业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标,在具体执行审计程序之前编制的工作计划。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第十四条提出:整合审计资源,实现审计业务的管理,重点之一就是要改进审计计划管理,明确年度审计工作总体目标和各项目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因此,如何实现审计计划管理的科学化,充分利用现有审计资源,构建特色的审计计划管理模式,使中国审计融入世界审计的行列,是我国审计管理亟待解决和必须回答的现实问题。
2 当前我国审计计划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2.1审计计划随意性较大, 审计计划的安排缺乏长远性、科学性。一些审计机关制定年度计划前,在经济工作宏观角度考虑不够,也不做深入的调查,计划的重点不突出,落实计划的措施和目标、要求不明确。表现在临时“拍脑袋”现象比较严重,计划编制时间晚,立项前的调查研究不充分,计划的编制缺乏科学性等;而且审计计划编制中也存在“重年度计划轻中长期计划”的问题。
2.2审计计划管理的统筹、协调、综合能力低。审计计划管理主要是改善内部管理,扩大信息交流和信息资料的利用,建立综合的被审计对象信息资料,并进行搜集、分析、整理和利用。目前,审计机关对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交流和积累能力不高,效率低下。同时,由于执法水平、政策水平、分析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对性质相同事项的定性、处理,不同的审计人员会有不同的意见,这些都是直接导致审计风险的因素。
2.3以项目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导致信息不匹配,管理难度大。审计署每年下发的审计计划都是围绕项目来进行的,而审计项目如何分类一直是困扰审计机关多年的一个难题,由于分类标准不明,有的一个被审计单位称一项,有的同一性质的称一项有的一个检查事项为一项,有的一个大行业为一项而且各年间、各业务部门间分类标准也不统一,造成与事实不符的假象,导致反映审计成果的统计信息与审计计划严重脱节,难以匹配,使得以项目完成为基础的统计数据无法反映当年真实的审计情况。
3 构建新型的审计计划管理管理模式
3.1 改进计划编制工作
3.1.1注重审计计划的前期调查。审计计划的前期调查对于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计划至关重要。科学地确定审计目标、范围和重点是保证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提高审计项目的质量和效果的前提。在审计计划制定之前,审计机关应该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关心的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审计立项前,可以通过搜集、研究宏观经济信息和决策动态,走访人大等有关机构和部门,召开专家学者咨询会,征求下级审计机关意见等方式,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
3.1.2建立中长期审计计划体系。建议建立起时间上连续的审计计划体系,即建立起合理的长期审计计划、中期审计计划和年度审计计划三者结合的计划体系。具体设想如下:制定7年期长期审计计划、3年期的中期审计计划和年度审计计划。以长期审计计划为导向,中期审计计划为基础,年度审计计划为核心。中长期计划有利于克服计划的盲目性、随意性和临时性,有利于审计机关对国家审计的供给与需求进行综合规划,全面履行审计法定职责。
3.1.4建议审计计划采用滚动编制的。所谓滚动计划法,就是把计划的时间向前延伸,使短、中、长期计划在时间上紧密地连贯起来。编制滚动审计计划的基本思路是,对所有审计对象,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排队,分别确定各审计对象的审计频率,在此基础上,由审计机构最高决策部门制定出滚动式的期间计划,并依据滚动计划来编制短期计划。一般做法是:先确定计划周期,然后制定周期计划,在该周期计划执行完一年或两年后,再对执行情况作一次和估计,在此基础上制定下一周期的计划,从而使两个周期的计划紧密衔接,出现及时矫正。采用滚动式的编制方法,把计划的时间向前延伸,不仅可以为年度审计计划提供有效的编制依据,而且使短中长期计划在时间上紧密地连贯起来,因而能够有效地解决审计资源与审计任务量不配比的问题,同时变短期临时安排项目为长期规划,有目的地安排项目,最终达到审计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3.2 有效执行审计计划,并及时进行信息的反馈。
执行审计计划过程中,积极进行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为了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质量,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应该持续与上级就审计的情况进行沟通。沟通的频率可以是定期或不定期,沟通的目的是为了评估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目标、重点和、审计时间安排和人员配置是否适当,审计人员是否按照审计目标执行审计任务。已经确定出的审计计划并非一成不变,审计机关在年度中期视情况对审计计划作适当的调整。一旦在审计中发现不适当的地方,就会做相应的修改和调整,甚至可能因此停止对该项目的审计。
3.3 建立和完善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和评估制度
3.3.1对审计计划进行定期报告和检查。计划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工作进度和情况,这不是指随时注意计划执行中的所有细节,而是寻找关键目标控制因素,并将其具体化,通过控制关键点,控制全局。一般而言,一个项目的关键控制点应当是数量、质量、时间与成本。是否按预定审计目标开展工作?资财分配是否有效?工作进度是否合理?审计质量是否合乎要求?加强对项目整体的把握、协调可采用多种形式,如标准报告模式、录像、等定期反馈有关情况或到现场进行检查。
3.3.2制定项目评估标准及奖惩措施,即确定客观的、相关的、适当的、可控的、可测的绩效标准,并对违反计划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理。具体包括:项目目标准确性、项目执行调整情况、项目质量测评、项目审计成果评价等。可借鉴全国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中的部分指标,结合计划管理的特点,采取分项打分的方式对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效率、效果和效益进行测试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3.3.3将计划信息与统计信息进行有效衔接。通过把计划中制定的指标与所取得结果的信息数据结合在一起,来了解审计情况和分析改进方向。报送反馈信息时,变以项目为中心为以结果为导向的统计方式,建立条块相结合的两套报表报送体系。在条条上以考核为目标,要求各内部单位和下级单位按时报送涵盖所有工作情况的报表,在块块上以项目执行结果为目标,以计划执行部门为单位向计划管理部门报送计划完成情况表。统计报表要注意统计分析项目的设置,要从审计业务实际及管理需要出发,以能及时反映审计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果为目标,体现完整、及时、透明、易解、可比、重要、平衡的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过时的统计指标,做到兼顾需要与可能。
主要:
[1] 刘英来。审计计划管理和审计现场质量控制研讨会综述。审计。2005(6)
[2] 肖菲等。提升计划管理水平之我见。审计。2005(21)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审投发[2012]17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
㈠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项目;
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项目;
㈢政府担保、融资和利用国债的建设项目;
㈣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建设的项目;
㈤转让、出售、出租、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建设的项目;
㈥利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建设的项目;
㈦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利用国家补助资金建设的项目;
㈧接受、使用社会捐赠资金(包括接受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企业、个人捐赠)建设并委托政府部门、国有单位实施管理的公益性项目;
㈨以其他形式投入的政府投资项目。
第四条市审计局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项目竣工决算、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实施全过程审计监督。并依法对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调查。
市审计局要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库,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市审计局应设置专门的机构,组织专业审计人员依法按程序进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审计费用纳入市审计局年度部门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市审计局要科学设定审减率,保证审计质量,节约审计费用。
市审计局根据需要,可以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市审计局应依法对接收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承办的投资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进行核查,社会中介组织应当接受。
第六条市审计局在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应当更加注重检查和评价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逐步做到所有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
第七条市审计局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确定项目法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单位作为主要被审计对象,审计通知书只发送建设单位。同时应当在审计通知书中明确,实施审计中将对建设项目相关的单位进行延伸审计或审计调查。延伸审计发现相关单位存在问题需要做出处理、处罚的,在审计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处罚。
第八条市审计局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具体审计事项包括:
㈠建设规模和标准是否符合经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投资概算或者预算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总投资是否按批准的概算进行控制,有无擅自调整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兴建概算外工程等情形;
㈡概(预)算编制有无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高取费用等情形;
㈢资金是否按规定及合同约定条款拨付,有无摊派和违法集资、收费等情形;
㈣有无侵占、挪用、转移、截留资金等情形;
㈤确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是否依法经过招标投标,招标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上述被确定单位是否有违法分包、转包的情形,其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
㈥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和终止是否合法,是否约定保留一定比例的待结价款;
㈦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内容是否真实,量价是否明确,计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合同和其他计价文件的规定;
㈧工程造价结算是否真实,有无虚签变更记录、虚报工程量、高估冒算、多结或者少结工程价款等情形;
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有无损失浪费的情形;
㈩建设成本的核算、归集、分配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十一)债权和债务是否真实,有无呆账、死账、长期挂账、擅自冲销往来账目等情形;
(十二)是否按照规定计提和缴纳有关税费;
(十三)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决算说明书是否真实、合法;
(十四)基建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是否真实、合法;
(十五)尾工工程投资和未完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
(十六)其他需要审计和调查的事项。
市审计局根据需要,对前款所列事项可以进行全面审计,也可以进行多项、单项审计或者审计调查。
第九条市审计局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审计,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㈠检查被审计对象工程概(预)算、工程造价结算及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成本造价有关的资料等;
㈡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与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资产、电子数据等;
㈢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有关的事项;
㈣向金融机构查询被审计对象的各项存款,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
㈤在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或者封存的措施;
㈥发现被审计对象正在进行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且制止无效时,通知财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直接相关的款项,责令被审计对象暂停使用已拨付的款项;
㈦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计划与执行
第十条市审计局应根据发展和改革部门制定的年度投资项目计划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发展和改革、建设、财政等部门及其他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协助。
市审计局应当将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列为年度重点审计项目,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第十一条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当年必须审计完毕。其中,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一般应当在审计通知书确定的审计实施日起90日内(含节假日,下同)出具审计报告,确需延长审计期限的,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未经竣工决算审计,财政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预付工程价款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80%,并不得办理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和验收手续。
第十三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及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在项目完工后90日内向市审计局提供下列资料(含电子数据):
㈠建设项目前期评估、征地、拆迁、勘察等资料及项目概、预算编制资料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㈡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和合同文本;
㈢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竣工图、设计变更等;
㈣工程结算资料及工程价款支付资料(含各类协议、纪要、签证、竣工验收报告等);
㈤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资料及财务会计资料;
㈥建设项目内控制度资料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被审计对象应当积极协助审计人员工作,真实、完整、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的资料,不得拒绝、隐匿,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四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在提供齐全的审计资料后,市审计局一般应在45日内审计完毕,最长不得超过90日。
第十五条市审计局依法出具的审计报告、作出的审计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项目相关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并将执行结果书面告知市审计局。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同时抄送财政、发展和改革部门。年度重点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纳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六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调整建设方案、变更设计、增加隐蔽工程量、调整特殊材料和设备价款等超过合同总价款5%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告知市审计局。
第十七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竣工后解除职务,或者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调任、转任、解职等变化的,由市审计局依据权限对其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项目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可以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一并进行。未办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各项交接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解除经济责任。
第五章罚则
第十八条市审计局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审计后,认定被审计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给予处理、处罚:
㈠擅自调整建设标准或者擅自扩大建设规模的;
㈡建设概算外工程的;
㈢工程结算多计或者少计工程款项,或者多付工程款的;
㈣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或者虚报冒领工程款的;
㈤侵占、挪用、转移、截留建设资金或者基建收入的;
㈥虚报投资完成额、虚列建设成本或者隐匿结余资金的;
㈦应计、应缴而未计、未缴各种税费的;
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市审计局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制作审计移送处理书,连同相关资料移送有关部门:
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活动未依法经过招标投标,或者违法分包、转包的;
㈡概算调整未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的;
㈢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的;
㈣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手续不完备,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
㈤因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任造成预算严重失控的;
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虚假工程造价文件,或者少算、高估冒算工程造价,或者串通虚报工程造价的;
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部门收到移送处理书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市审计局。
第二十条市审计局应当及时将审计中发现的违法和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按照规定的程序移送,任何人不得隐瞒或者阻扰。
第二十一条被审计对象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市审计局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市审计局工作人员、社会中介机构和相关专业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关键词审计管理;组织发展;战略计划;启示
未来组织的一大特点是管理的灵活性,是以科学设计组织发展战略计划为前提的。未来审计组织的使命要求加强审计管理。李金华审计长在2007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审计管理不到位、不适应已经成为制约审计工作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要落实‘十一五’期间审计工作目标和任务,推动审计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必须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为此,笔者拟从审计组织发展战略计划框架的设计出发,结合我国政府审计管理的现状。对加强和改进我国政府审计管理进行一些思考。
一、国家审计组织发展战略计划框架
国家审计组织发展战略计划框架的构建,应当公布《××至××年政府审计组织发展计划》(以下简称“组织发展计划”)予以确定。组织发展计划应成为政府审计组织未来几年计划编制、战略规划的纲领性文件,内容包括明确政府审计组织发展的主要任务与目标,重点工作事项的具体发展目标和相应对策,以及为落实“组织发展计划”制定的各项战略计划。
(一)战略计划框架
为确保“组织发展计划”的实施,政府审计机关要以“组织发展计划”为核心,在分析未来面临的外部环境可能变化的基础上,制定包括部门预算、审计业务(滚动)计划、风险管理计划、舞弊控制计划和单项业务绩效协定在内的一系列战略计划,共同构成政府审计的组织发展战略计划框架。
外部环境对政府审计工作的开展和法律职责的履行会产生重要而又持续的影响。主要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越来越多,操作环境越来越复杂。如不断发展的由私营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趋势,以及随之而来的强化管理责任和合同计划管理的必要性与服务需求;国家持续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和预期;越来越复杂的信息技术持续投入使用;为保持组织核心能力,在更大范围内关注人力资源管理等。二是职业会计和审计的不断发展。如对健全的公司治理的持续关注;越来越强调风险管理和健全的控制环境的重要性;对审计方法的重新评估,包括对合法性的评估;提供的审计和咨询服务更加合理,鉴证审计更强调“可持续性”和“三重底线”(主要指企业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三重责任)以及其他关联需求。
根据上述变化,政府审计组织制定的战略计划主要有如下内容:
1、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每年由政府审计机关准备并向同级财政提供。主要是为实施“组织发展计划”为核心的各项战略计划提供资金支持。提交财政部门时,还需列示所提预算的考虑和部门绩效考核,以及预期的产出和成果。
2、年度审计业务滚动计划。审计业务滚动计划是实施“组织发展计划”的重要战略计划之一,旨在明确提出如何逐步实现“组织发展计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的目标。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确定的审计项目和可利用的审计资源,政府审计机关在年度审计业务滚动计划中应制定绩效计分表,以方便评估、监督和衡量自身的绩效。审计业务滚动计划是以三年为周期的流动计划,但是每年都要进行更新和修订。
3、风险管理计划。审计机关各项战略计划框架的实施需要风险管理计划的有力支持。审计机关每年要对其风险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修改业务要求,控制环境,分析“组织发展计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的主要风险水平,提出解决之道,并在向政府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中专门陈述。
4、舞弊控制计划。舞弊控制计划是与风险管理计划直接相关的重要战略性文件,是风险管理计划的延伸。为适应环境的变化,审计机关至少每两年要检查一次舞弊风险评估和舞弊控制计划,重点是识别和分析所有与审计业务相关的风险,所有的舞弊风险都由风险所在单位的上一级部门确定和处理。
5、单项业务绩效计划。单项业务绩效计划是年度审计业务滚动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不单独形成文件。单项业务绩效计划主要关注如何按照“组织发展计划”和审计业务滚动计划中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将直接相关的各项要素(如产品、服务、单项经费预算等)细化到具体的审计项目。
需要说明的是,组织发展计划的实施还需要其他方面诸如战略的、管理的或具体的实施计划的支持,这些计划更侧重审计机关业务或行为的某一方面,如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技术和外部环境管理等。
(二)“组织发展计划”的组织实施及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考核
1、组织实施。为确保“组织发展计划”的落实,一方面,组织内要成立专门的管理执行委员会,由审计首长直接领导,主要职责是领导审计组织实现“组织发展计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协助审计首长履行法定职责;另一方面,在每年向人代会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中,都会从组织管理的角度,专门报告“组织发展计划”的实施情况。
2、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确保“组织发展计划”实施的保证。要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框架,既包括对审计组织事例的风险管理计划,也包括对每一工作领域的风险管理计划。
3、绩效考核。业绩考核是衡量“组织发展计划”实施效果的直接手段与方法。计分卡是年度审计业务滚动计划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是根据“组织发展计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和年度部门预算确定的绩效指标设立,旨在使审计组织能够随时掌握和关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绩效。
二、对我国政府审计管理的若干启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审计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了明确和细化,使审计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明了,这对于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强化审计监督指导和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目前,各地审计机关正在普遍宣传、学习贯彻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法实施条例2011年5月1日就将正式实施,如何正确贯彻实施,是摆在各级审计机关面前的一件大事,本人通过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及以往的审计工作情况,针对几个具体问题谈点自已的体会供同仁参考。
一、审计依据问题
目前各地审计机关在编制审计方案、制发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报告中审计依据有两种操作方式:一是以审计法第三章16条至30条规定的相关内容为审计依据,二是除以审计法第16条至30条规定外,将各级政府批转审计机关年度项目审计计划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上述两种操作方式,谁对谁错有待明确,笔者倾向第二种做法,依据是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新审计法第五章 审计程序第38条规定“审计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实施条例第五章审计程序第三十四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通过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审计机关执法依据除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按照本级政府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遇有特殊情况的须经本级政府批准才可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依据审计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审计依据就存在不完整性。
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处理、处罚依据问题
目前,各级审计机关项目审计结束后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作为审计定性的依据,审计处理、处罚依据有两种表现:一是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规章中明确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作为审计处理、处罚依据。
上述两种做法和表现形式都存在与新修订的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和完善的问题。
新审计法第四十一条 “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二款“审计机关依照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标准、项目目标等方面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处理、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目前,相关部门起草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明确有执法主体单位,直接借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条款作为审计处理处罚的依据就存在执法体资格不合法的问题。
三、审计救济途径及受理单位问题
新审计法第四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新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不能根据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的,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根据法律和法规规定,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本级政府安排的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或委托的审计项目,审计决定中告之的被审计单位救济途径的受理机关有待进一步明确。
如何正确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更好地运用实施条例,推动审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是当前和今后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一件大事。针对上述情况,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供同仁参考:
一、审计依据
应依据审计法相关条款规定和各级政府批转的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完整表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x条规定和《xxx人民政府批转xxx局关于xxxx年审计工作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xx政发[xxxx]xx号)……
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处理、处罚依据问题
审计定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作为审计定性的依据,审计处理、处罚公两种情况:一是若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无明确的处理、处罚意见的,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作为审计处理、处罚依据,二是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有明确的处理、处罚意见的,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处罚种类及幅度,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规定进行处理、处罚;需移送或由相关主管机关处理的制发移送处理和审计建议书。
一、现阶段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新要求
1、审计工作总体目标的新要求
刘家义审计长在2013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科学安排审计计划。各级审计机关要围绕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坚持‘滚动计划、有效整合、区别对待、循序渐进’的原则,全面摸清审计对象的底数,实行分类管理,制定5年审计项目总体规划和分领域审计项目滚动计划,做好年度审计计划与长远规划的衔接,加强年度计划的统筹和整合。”按照上述要求,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就不能只是简单的制定计划,而是应该不断提高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创新审计项目生成的途径和方法,保障审计工作紧扣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实现审计“充分发挥国家利益捍卫者、经济发展‘安全员’、公共资金守护者、权力运行‘紧箍咒’、反腐败利剑和深化改革‘催化剂’的作用,为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总体目标。
2、国家审计准则的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8号,以下简称新《准则》)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与审计署原来的《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管理办法》相比,新《准则》对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作出了更加全面、细致的规定,包括编制审计项目计划的步骤、调查审计需求的方向、进行可行性研究重点调查的内容、符合专项审计调查的情形、审计项目计划应反映的内容等,同时还明确了工作分工:调查审计需求、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确定备选审计项目,以业务部门或者派出机构为主实施;备选审计项目排序、配置审计资源和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以计划管理部门为主实施。
二、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一盘棋”理念,未达到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
(1)不重视审计项目计划计划的龙头作用,缺乏系统性。新《准则》明确的计划编制工作分工,有利于计划管理部门对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综合统筹。但是,由于部分审计机关在编制计划前,未自上而下地确定下一年度的审计工作思路、审计重点领域和总体目标,计划管理部门只是机械地将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任务以及业务部门提出的备选项目进行汇总,往往造成年度计划零散且非系统。此外,部分审计机关的业务部门之间的工作是有一定交叉的,如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往往并非由某个部门独立完成。在提出备选项目时,仅仅由财政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分别提出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备选项目,再由计划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后分配给各个业务部门,存在不熟悉审计对象的问题。
(2)不重视审计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审计监督全覆盖缺乏技术保障。近年来,审计机关的审计信息化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审计信息化技术在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中的应用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一是部分审计机关未建立审计对象的基础数据库,未能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和规划,审计项目计划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不突出。二是部分审计机关未搭建财政资金联网审计平台,未能利用计算机对财政资金重点支出存在问题的分析作为编制项目计划的依据,审计监督全覆盖缺乏技术保障。
2、频繁调整,严肃性难以得到保证
新《准则》规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应当确保完成,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调整,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但是,审计项目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往往由于各种突况而发生调整,其严肃性难以得到保证。审计项目计划的频繁调整,一定程度上是由审计工作所处的客观环境决定的。
(1)下级审计机关与上级审计机关的计划年度不一致。如某市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自1月至12月期间实施,但其上级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自8月至次年7月期间实施。计划年度不一致,导致上级审计机关下达新的审计项目计划时,下级审计机关已将审计项目计划报同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印发实施。其结果是,下级审计机关每年都要通过调整审计项目计划来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统一组织实施项目。
(2)党和政府临时交办任务较多。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期望值很高,特别是党和政府相信审计机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调查某些棘手问题或突发问题,因此临时交办一些审计或调查项目。由于交办项目具有不确定性,势必会占用一定的审计资源,加剧审计机关力量不足的矛盾,从而影响正常的审计项目开展,妨碍审计项目计划的推进。
3、机构设置及人员素质不适应审计实践要求
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审计机关未设立专职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机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由办公室或法规处承担,部分基层审计机关甚至没有配备专职的计划管理人员。一些审计机关虽然配备了计划管理人员,但这些人员存在缺乏审计实践经验、宏观意识薄弱、专业不对口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作用和效能的发挥。
4、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价力度不够
有的审计机关在计划执行中缺乏检查与控制,领导和计划管理部门对计划执行情况掌握得不充分,跟踪督促和指导落实工作做得不实。有的审计机关对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不够认真,未有分析造成未按时完成年度计划项目的原因,对年度计划项目的执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评价机制,考核和奖惩不到位,影响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应有作用的发挥。
三、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效果对策研究
1、形成计划“一盘棋”的思路,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1)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统一审计思路。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是整个审计工作的开端,其作用举足轻重。审计项目计划的统筹过程,可先由计划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机关制定的长期工作规划,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全面把握相关领域的总体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的审计工作思路、审计重点领域、审计总体目标,报经审计机关业务会议讨论确定。计划管理部门应将政府经济工作中心内容及对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或者授权审计事项、群众举报或公众关注事项、近年已审计单位名单等,提供给业务部门,由其开展审计需求调查,提出备选项目。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备选项目先由各业务部门提出,再分别由财政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甄选调整,然后报至计划管理部门。这种做法,可以减少计划的零散性和非系统性,提高针对性,既考虑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资金,抓住影响大、风险高、资金总量大的项目进行审计,也从维护财经秩序角度出发,抓好一定层面,一定周期项目的审计,克服审计死角。
(2)建立审计对象的基础数据库。2014年5月,广东省审计厅蓝佛安厅长在各市审计局局长座谈会提出:“要摸清审计对象的数量、结构和特点,做到对本级审计管辖对象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和规划,坚持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制定滚动项目计划。”这就强调了审计对象基础数据库的重要性。计划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本级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财务数据、业务资料、审计情况等进行调查,建立并完善审计对象数据库,逐步实现对审计对象的动态管理;要定期到政府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及时掌握不断变化的情况。
(3)将审计信息化技术作为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技术支持。广州市审计局积极探索联网审计,在2011年完成了财政联网审计系统的建设,实现了对财政预算管理、国库支付、总预算会计等大部分业务的审计监督。同年,下辖黄埔区也建立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审计平台,审计人员可以随时访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导出数据进行分析。目前,广州市审计局正着手研究,在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时,利用联网系统对重点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分析,选取可疑对象作为重点审计对象,确保重点审计对象每年审计一次、一般审计对象五年至少审计一次。
2、预留审计力量减少计划调整
为避免审计项目计划的频繁调整,保持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灵活性原则,预留一定审计力量是必要的。计划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以前年度党和政府临时交办的工作量,评估自身的审计资源,预留一定比例的审计力量。年度终结时,再将临时增加的审计任务,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3、完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组织架构
针对计划机构设置及人员素质不适应审计实践要求的问题,应加强计划管理体制及组织机构的建设:一要明确管理机构,保证相关机构以主要力量认真做好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二要强化管理职能,特别是注重计划管理的统筹功能,发挥其总揽全局、指导全程的作用,使其在计划的制定、执行、评估环节发挥应有的作用;三要提高人员素质,挑选具有良好的财经知识背景、审计实践经验丰富、宏观意识强的人员充实到计划管理工作岗位,不断提高其综合能力和素质,使之适应计划管理工作的需要。
4、加大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价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