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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级医院建立肺结核报告转诊工作组织体系和制度,确定主管部门、主管人,做到疫情卡与登记本符合率达100%。
1.进一步加强区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网络体系,加大管理和督察工作的力度,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报疫管理工作者、临床医师、放射医师的培训,提高医务工作者的法制观念和责任心。
2.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生、放射科诊断人员、社区站的全科医生及社会办医的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肺结核患者、疑似患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3.辖区各级医院要设立疫情报告登记汇总本,放射科、内科门诊、内科病房、检验科设立疫情登记本,放射科设立门诊和住院病人“线诊断登记本”,内科门诊设立包括“初步诊断/印象”项的“门诊病人就诊登记本”。药房设立抗结核药品登记本。门诊医生要采取有效的宣传方式向患者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做好患者的健康教育工作。
4.区结核病防治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辖区各级医院的协调,搞好服务和培训,加大督导工作的力度和频率,采取月督导与季度督导相结合的方法,且每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25%。完善疫情报告及肺结核病人的转诊工作,做好病人追踪工作,提高病人追踪率和追踪到位率,确保辖区各级医院转诊到位率达到85%以上。
二.认真落实新指南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肺结核病人的管理,提高督导化疗质量。
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搞好与市结控中心的业务配合与沟通,认真落实dots治疗管理策略,提高dots质量,探索因地制宜的治疗管理模式,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100%。全面推行双向转诊工作,明确职责和分工,做好与海河医院确诊肺结核病人的转诊和追踪管理工作,完善区肺结核病人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治疗管理工作,加强与市所门诊部的沟通,设专人负责结核病纳入社区管理工作,完成社区18项考核中结核病防治的督导管理。
三、统计监测工作规范准确,提高质量
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实施方案,规范资料,使结核病防治资料档案化、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高结核病管理的运行质量。登记本填写项目规范:初诊病人登记本、结核病人登记本与实验室登记本各项填写均相符。按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加强网络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网报资料与“三本”、疫情本和病例项目一致性。
四、健康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全民对结防知识的知晓率
开展以“遏制节结核、健康和谐”为主题的结核病知识宣传活动。把重点放在学校和社区,进一步提高学校和社区健康促进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结核病相关知识的普及,使健康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多样化,切实提高全民对结防知识的知晓率。
加强培训工作,针对新指南的推行,加强结防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学习,请有关专家对专业机构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开展对社区站全科医师地培训工作。从而提高结核病人纳入社区的管理质量。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深入调查,积极推荐
我镇对培养农村党员、基层干部,提高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高度重视,特别是一村一大工作开展以来,我们觉得是一次很好的机遇,我们广泛宣传此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党员基层干部、积极向上的青年参加报名,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相关的文件,把这项工作纳入对村(社区)年度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来抓,先后召开调查摸底会、宣传发动会,通过宣传发动,大家要求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很高,现我镇参加“一村一大”学习的学员是我县报名最多的乡镇。
二、加大资金的配套支持,积极参与试点工作
我镇参与学习的村干部学习期间费用采取镇、村、个人三级负担,镇村为主的办法,镇每年补助3万余元,充分调动了广大学员参学的积极性。
我镇是目前全县唯一建立了“一村一大”学员学习室的乡镇,学习室设我镇中华岭村部,镇政府和××村村支两委对“学习室”的建立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配合,投入资金5万余元,建设高标准的学习室。目前,学习室设备运行正常,较好地发挥了其功能,该村8个村干部全部报名学习,2005年4月省级评估组专家专程到学习室观摩,给予充分肯定和较好评价。同时,我们充分发挥学习室作用,组织全镇村干部和学员参加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学习,取得良好效果。
三、高标准,严要求,督促学员积极参学
我们为保证学员的学习效果的质量,对学员的学习提出严格要求,要求到课率在100%,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需向老师请假,先请假后补课。我们还经常与电大老师联系,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督促版权所有!学员自觉学习,认真学习。同时我们还组织开展学员参加的座谈慰问等活动,交流学习心得,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并对优秀学员进行表扬和鼓励。
四、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110号)要求,我局现制定2019年随机监督抽检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管理情况;
(二)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三)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四)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母婴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五)对非法医疗美容、非法行医等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加大打击力度。
二、监督检测任务
(一)公共场所:对全旗300家公共场所开展检测工作,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
(二)生活饮用水单位:按季度开展对全旗48家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28家中小学幼儿园供水水质的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并对检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医疗场所:对全旗72家医疗场所消毒效果进行抽查检测并对检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对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餐具、饮具卫生质量进行抽查对检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学校卫生。抽查10所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教室采光照明和水质。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