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养老考察报告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今年五月,我有机会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赴新加坡学习社区建设专题培训班,九天时间虽然短暂,学习的课程和内容也比较多,通过上课听讲、专人介绍和实地考察,在参观了新加坡市区重建局和建屋发展局、警察总署、惹兰勿沙市镇理事会、大巴窑镇中心、芽笼综合诊疗所、宏茂桥社区邻里警署、小印度社区、飞跃家庭服务中心、怡安产业公司、东邻社区民众联络所等地之后,我对新加坡的基本国情、人文概况、政治经济发展历程、政府机构的设置与运作、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都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特别是通过多看、多听、多问,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与新加坡在社区管理方面进行了对比,感到新加坡在养老服务和管理上有许多宝贵经验和成功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新加坡养老发展的概况
新加坡共有420万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20%。他们把老年人称为乐龄人士(与我国相比,这个称呼我们感到比较人性化)。新加坡政府十分重视培养全民的家庭观念,在舆论导向上不遗余力地在向人民灌输儒家思想——宣传孝道,号召全社会关爱、孝敬老年人。每年的农历新年,新加坡都要开展敬老运动,政府官员和议员以身作则,经常到社区和自己的选区慰问老年人,在全社会树立尊重老人、关爱老人的风尚。
新加坡采取以下几种办法实现老有所养:
——居家养老。家庭是老年人的大本营、终身的依靠和归宿,中华民族延续几千年的优秀道德传统之一是尊敬老人、孝敬父母。新加坡政府在制定养老政策时也传承了这个美德,为了防止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家庭出现“空巢现象”,在购买组屋时制定了一个优惠政策,即对年轻人愿意和父母亲居住在一起或购买房屋与父母亲居住较近的,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一次性减少3万新元,目的是鼓励年轻人赡养父母、照顾老人。
——日托养老。对于无暇照顾在家的老年人和孩子,新加坡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三合一家庭中心”,相当于我市的一些日间托老所。所不同的是这个照顾中心将托老所和托儿所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即照顾了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又兼顾到乐龄人士。有些家庭可能是每天由年轻的夫妇将老人和幼儿一起送到这里。老少集中管理,即顺应了社会的发展需要、解决年轻人的后顾之忧,又满足了人们的精神需求,增进了人际交往与沟通,防止了“代沟”的出现。目前我国有些地区也有类似的尝试。
——机构养老。与我国目前各类养老机构主办的老年公寓一样,也分为高、中、低等不同档次的收费标准,这里就不再展开细说。
今年五月,我有机会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赴新加坡学习社区建设专题培训班,九天时间虽然短暂,学习的课程和内容也比较多,通过上课听讲、专人介绍和实地考察,在参观了新加坡市区重建局和建屋发展局、警察总署、惹兰勿沙市镇理事会、大巴窑镇中心、芽笼综合诊疗所、宏茂桥社区邻里警署、小印度社区、飞跃家庭服务中心、怡安产业公司、东邻社区民众联络所等地之后,我对新加坡的基本国情、人文概况、政治经济发展历程、政府机构的设置与运作、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都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特别是通过多看、多听、多问,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与新加坡在社区管理方面进行了对比,感到新加坡在养老服务和管理上有许多宝贵经验和成功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新加坡养老发展的概况
新加坡共有420万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20%。他们把老年人称为乐龄人士(与我国相比,这个称呼我们感到比较人性化)。新加坡政府十分重视培养全民的家庭观念,在舆论导向上不遗余力地在向人民灌输儒家思想——宣传孝道,号召全社会关爱、孝敬老年人。每年的农历新年,新加坡都要开展敬老运动,政府官员和议员以身作则,经常到社区和自己的选区慰问老年人,在全社会树立尊重老人、关爱老人的风尚。
新加坡采取以下几种办法实现老有所养:
——居家养老。家庭是老年人的大本营、终身的依靠和归宿,中华民族延续几千年的优秀道德传统之一是尊敬老人、孝敬父母。新加坡政府在制定养老政策时也传承了这个美德,为了防止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家庭出现“空巢现象”,在购买组屋时制定了一个优惠政策,即对年轻人愿意和父母亲居住在一起或购买房屋与父母亲居住较近的,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一次性减少3万新元,目的是鼓励年轻人赡养父母、照顾老人。
——日托养老。对于无暇照顾在家的老年人和孩子,新加坡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三合一家庭中心”,相当于我市的一些日间托老所。所不同的是这个照顾中心将托老所和托儿所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即照顾了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又兼顾到乐龄人士。有些家庭可能是每天由年轻的夫妇将老人和幼儿一起送到这里。老少集中管理,即顺应了社会的发展需要、解决年轻人的后顾之忧,又满足了人们的精神需求,增进了人际交往与沟通,防止了“代沟”的出现。目前我国有些地区也有类似的尝试。
——机构养老。与我国目前各类养老机构主办的老年公寓一样,也分为高、中、低等不同档次的收费标准,这里就不再展开细说。
此外,中国人常说让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笔者认为它们是互相贯通、彼此难分的。百闻不如一见。通过考察参观中的几个事例,也让我们亲身体验到新加坡的社区在这几个方面独树一帜的魅力:
——老有所学。1978年新加坡首创了乐龄俱乐部。创办这类乐龄俱乐部的主要宗旨是让老年人感到:生命过了60岁,生活依然璀璨。乐龄俱乐部经常举办卫生保健讲座、三代同堂舞蹈、集体晨运、生日派对、茶会、退休者座谈会等。各类主题活动形式多样、异彩纷呈,既让老年人在这里学到知识、陶冶情操,又使老年人的生活充满朝气和乐趣。
——老有所乐。5月10日晚上七点多,我们考察团参观了东邻社区民众联络所。这是新加坡一个高层次的社区,络绎不绝来到社区活动的即有年长者,也有年轻人和少年儿童;既有医生、博士,也有船长、工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联络所是由几幢高层建筑围成半园型的房屋组成,各类活动都有固定的区域,共有陶艺室、武术馆、调酒室、健身室、练声房、烹饪室、乐队室、绘画室等等,仅武术馆的占地面积就比篮球场还要大。每个来社区活动的人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在这里找到知音。
我们来到300多平方米卡拉ok会场里,出现在大家眼前的是这样一幕场景:台上表演者放声高歌,台下观众积极互动。参加活动的人群中绝大多数是华人,但也有不少马来人和欧美人,老年人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当得知我们是来自中国苏州的客人时,表演者立即为我们献上一曲中国民歌。联络所活动的组织者还为我们精心准备了中文版的卡拉ok伴奏带,热情地邀请我们的团员与他们同唱一首歌。尽管我们的肤色不同、语言有差异,但是当一个和而不同、和睦共处的国际大家庭显现在我们的面前时,竟然让我们参观团成员流连忘返了。
——老有所为。在东邻社区民众联络所里,我们看到不少老年人的身影:有的穿梭其间维持秩序、协助开展活动,有的教授知识,或做义工布置、整理活动器械。我们随介绍者走进品酒室时,一位年过花甲的主持人正在给学员做调酒示范,桌子上摆放着许多酒杯和颜色不同的酒。当得知我们访问团有一位成员当天正巧是生日,热情地斟满了红葡萄酒,虽然彼此才刚刚认识,满场黑眼睛、黄皮肤、同根同族的华人拍手齐唱、真诚地祝她生日快乐!并举杯共同祝愿中新两国人民的友谊世代长存!那一份浓浓的异国社区氛围感染了我们每一名团员,那情景至今还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里。
二、新加坡养老服务的启示
新加坡,这个名字如今对于我们苏州人已经不再陌生。在苏州工业园区学习、借鉴新加坡的十多年经验里,从各种媒体报道、文章故事中,与朋友和同事闲聊的话语间,我对新加坡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印象。而真正感性地了解、认识她,是这次零距离的亲密接触。置身于这个美丽、清洁的海滨国家,我深切地感到新加坡多元种族、多元语言、多元文化和谐共存,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发达与纯朴等多种因素融汇相通,从而构成了新加坡良好的人文氛围并具有独特的魅力。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在经济飞速发展、取得令世人瞩目成绩的同时,新加坡政府还不断加大社会事业各项建设和管理,更没有忽视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生活保障。新加坡在养老方面的成功经验给了我们许多启迪。
启示之一:进一步落实养老服务事业政策,尽力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苏州市政府已于XX年12月出台了《苏州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这个意见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总体思路、扶持政策、相关机制和组织领导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对于服务方式多样化提出了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大力发展家政照料、医疗保健、护理康复、精神慰藉等多种服务项目,实行有偿、低偿、志愿服务,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苏州市到XX年,要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辅助,覆盖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苏州模式)。其中开设老年人常见病专科和家庭病床,覆盖面达到全市老年人口的90%以上,老年人日间护理、康复床位达到5000张以上。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总量达到全市老年人口的18‰以上,城区22‰以上,具备全护理、半护理服务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量的30%以上。文件还从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布局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政策都为我市的养老服务提供了宽松的环境,关键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尽快将这些养老政策落实到位,让老年人从中得到实惠。
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借鉴新加坡等国外的养老政策。比如:一是吸收新加坡在购买房屋上兼顾养老的优惠政策;二是学习新加坡的“倒按揭”(以房养老) 模式。即:60岁以上的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公益性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个机构处分,“剩余价值”(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其继承人。我们在制定本国的养老政策时,既要兼顾国情地学习借鉴新加坡的成功经验,又要与时俱进地大胆探索。
启示之二:进一步发展养老服务“朝阳产业”,做好社会养老服务工作。
养老产业不同于一般产业,它是一个带有公共性、福利性特征的领域。要想办好养老机构,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还需要财政、税务、金融、土地、工商、规划等多方面的配合和政策扶持。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2月转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别指出,要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的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这表明我国的养老服务业已经彻底向社会资本开放。曾有“敢为天下先”的浙江人斥资1400万元开办了省内规模最大的民营养老院,经营了一段时间出现巨额亏损。当其向银行融资时,却得到“养老院是非赢利性社会福利机构,既不能作抵押,也不能贷款”的答复,最终面临关门窘境。如何开办、扶持、经营好养老机构还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多方面的探索,让经营者和受益者“双赢”。
如何做好国际养老工作的对接,也是中国面临养老服务的又一大课题。近日,从新加坡英文《海峡时报》的报道中获悉,中国已经成为新加坡中产阶级退休后选择的定居地点之一。中国丰富的文化生活、快速发展经济和较低的生活费用,都是新加坡人作出这项选择的原因。据调查,愿意选择到中国过退休生活的新加坡人中,包括前银行职员、商人、专业人员和公务员等。对新加坡的华族来说,他们选择中国作为“退休天堂”还有其它原因,包括:对中国比较有亲切感;由于外表一样,通晓华语,有共同语言,容易融入当地社会;中国不像欧洲或其它西方国家那样,他们不会受到种族歧视。其实,不论是新加坡、台湾等东南亚一带的华人华侨,还是居住在欧美的外国人,他们都很向往古老的东方文化,喜爱“人间天堂”——苏州。苏州凭借着紧邻国际大都市上海的地理优势、经济的快速发展、良好的招商环境、廉价的劳动力市场、25XX年的吴文化历史,已经成为外商投资的一片热土,居住、学习的第二故乡。做好服务外国人这篇养老大文章,让海外华侨感受到“少小离家老大还”、游子回乡的亲情和落叶归根的乡情,也是苏州各类养老机构需要考虑和实践的重要工作。
启示之三:进一步加大传统伦理道德宣传,形成重视养老良好风尚。
新加坡老年人有困难解决的途径分别是:先子女、后兄弟姐妹、再社会团体协助解决,家庭里实在有困难解决不了的,经调查核实,才由政府承担。在中国,虽然各级政府没有明文规定家庭的“内部事务”,但随着老年人的增多,老年人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老年人的问题解决好了,社会就安定,家庭就和睦。在现阶段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无论是国情还是经济、观念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的城市老人绝大多数还是会选择居家养老。下世纪,许多独生子女家庭更要面临“四二一家庭”的养老严峻挑战。199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简称《老年法》)的正式出台,是时代的产物,对落实、巩固家庭养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实践证明,仅仅依靠《老年法》来维系家庭养老有时也难以奏效。也常在各类新闻媒体上看到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或“空巢”老人双双病死在家中的负面报道。社会舆论在呼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呼唤传统伦理道德——孝道的回归。实现家庭养老,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条件是需要传统的孝道观来维护。
3月25日至30日,人保科罗旭萍参加了由XX市人才培训中心组织的赴重庆进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学习考察。本次考察主要是与XX市人事局事改办、人事争议仲裁处及XX市XX区人事局、XX市卫生局等部门就开展聘用制度、岗位设置、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分配制度、社会保险等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的先进单位座谈交流。
XX市人事局是国家人事部推荐的改革较成功的城市之一,他们在聘用合同制和工资改革方面做得较好,从1999年开始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至今,共形成下发了39个配套文件,通过强化行政手段、抓宣传、抓培训,开展试点,带动全市2万多个事业单位,30多万名职工签订了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发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合同率达95%,有1.6万名职工分流。他们在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时,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编制具体岗位设置,明确责、权、利、义,竞聘上岗、签定合同。对不同类型的人按项目管理,按成本、效益分配,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分5个等级按相应岗位管理;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按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设定岗位工资;工勤人员按岗位等级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改革后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工作。对全额拨款单位,国家发的部分不改,其它部分与绩效挂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范文
二、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养老保险解决不了,改革是很难进行的。现XX市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已基本建立完善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对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还不能按养老保险制度执行。
三、改革的优惠政策。为稳定队伍,采取老人老办法,保护老同志。对工龄满三十年的老同志可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前5年离岗退养。申请离岗退养的同志可按2年正常晋升一次(最多晋升两级工资)至正常退休年龄计算退休工资。
四、落岗问题。人事制度改革不是人事机构改革,是在管理制度上的转变,原则上不精简人员。对竞聘落岗人员,按原职务保留国家财政给的待遇,给予换岗。待聘人员,一年内单位给予2至3次上岗机会,不上岗的,一年后,交人才市场,由人才市场推荐2至3次上岗机会,仍不上岗的下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范文
据本次考察带队的XX市人事局工资福利处的潘建明处长说,XX市拟定今年对事业单位进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附件:
1、XX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在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中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
2、利用分配的“杠杆”原理寻求事业发展最佳支撑
一、干部职工的调配和录用
(一)调配和录用的原则
1、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因事择人,优化结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严格按照编制、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进行有计划的调配,超编单位一律不得调入人员。
3、局机关主任科员以下干部的录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工勤人员的补充,应在工勤人员编制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经省人事和编制部门批准后调入。
4、不准随意调工人到干部岗位上工作,搞新的以工代干。
5、凡上级下达的选调干部通知,属指令性调配,各单位要按时完成。
(二)审批权限及调配程序
1、局机关工作人员内部调配及调出机关,由人事处提出方案,征求有关处(室)意见并经分管副局长同意,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2、局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的调配,由人事处提出方案,经分管副局长同意,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3、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调入调出,由用人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局人事处审核(对调入的干部,局人事处要进行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征得分管副局长同意,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4、调动人员,应由调入调出双方单位进行商洽。干部(工人)调动表要如实填写,调入单位要认真审阅被调人员档案,并经组织考察后,按审批权限报批,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
5、局机关各处(室)一般不得随意外借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调人员的,由用人处(室)写出专题报告,注明事由、拟借调人员基本情况,经分管副局长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批准,由局人事处协调办理。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期满后,借调人员应回原单位工作。
二、干部的选拔任用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和在编制职数范围内选任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
1、民主推荐。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工作由局人事处组织实施。民主推荐一般应有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时,应向参加推荐的人员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局人事处向局务会汇报民主推荐情况,由局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预告。局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后,人事处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干部考察预告。
3、任前考察。考察工作由局人事处派出两名以上的同志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全面考察被考察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工作实绩、主要缺点和不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谈话人数一般应在15-20人,谈话的对象应包括考察对象的分管领导、部门领导、部门同事及其他有关人员。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写出考察报告,提出干部使用意见。
4、酝酿。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前,应当充分酝酿。酝酿应当根据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在局领导班子成员中进行。
5、讨论决定。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向局务会汇报考察情况,提出干部拟任初步意见,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6、任职。对拟任的领导干部,在局务会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公示结束后,局务会议最后议定任免意见,人事处履行任免手续。
(三)局机关科级干部职务的任免
根据局机关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总数和干部队伍结构,由人事处依据有关规定提出意见,并征求分管副局长意见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四)局属单位科级干部职务的任免
在科级干部职数范围内,经过民主推荐并征求分管副局长意见后,由处务会集体研究,向局人事处写出任免请示,人事处审核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签发任免文件。
要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单位科级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实施,可采取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年度工作总结等多种形式了解科级干部德、能、勤、绩、廉,特别是工作实绩方面的情况,为干部的任免、奖惩等提供依据。
三、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
工资福利工作包括工资普调、晋升职务后工资变动、调入人员工资确定、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和工龄、工种变更、津贴、补贴发放以及保险金的缴纳管理等。
(一)局级以上干部工资变动,由人事处根据有关政策进行核算,经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通知局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执行。
(二)局机关处以下干部、工人工资变动,由人事处根据有关政策进行核算,报有关部门审批后,通知局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执行。
(三)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手续,由本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进行核算,经人事处审核后自行办理。
(四)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数据提供由人事处负责,各项保险金的缴纳由局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负责。
四、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干部教育、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的原则和学用结合、专业对口的原则,由局里统一安排。
(一)局系统处级干部参加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由局人事处提出意见;参加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的党务方面的学习培训由机关党委提出意见,并分别征得分管副局长同意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
(二)局机关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干部职工,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说明报考院校、专业、费用及学习年限,经处(室)领导及分管副局长同意后,报局人事处。人事处根据报考人数及各处(室)报考人员分布情况,提出初步意见,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办理报考手续。
凡经局里同意参加专科和本科学习的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报销全部学费;报考在职研究生班者,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报销30%的学费。其报销程序是:报考者持报考院校出具的学费发票,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处(室)领导在报帐单上签字后,由人事处核定报销金额,到局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报领。
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凡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局人事处审核并办理报考手续,其学费报销比例参照局机关规定执行。
五、干部职工的奖惩
(一)奖励。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行为,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奖励条件之一者,应予以奖励。除国家规定的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外,还根据年内评选、争先创优等活动,对评选的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二)处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干部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的,当年不能评奖、晋升职务和工资档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工人聘干等。
六、干部职工的退休
按照国发〔1978〕10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凡符合退休条件的干部职工,应当退休。
(一)退休条件
1、公务员退休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2、局属单位干部退休
局属单位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人退休
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办理程序
1、局机关干部职工及局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的退休由局人事处提出意见,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或以书面报告请示局领导同意后,局人事处办理退休手续。
2、局属单位科以下干部职工的退休,由本人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填写干部、工人退休审批表,报局人事处审批。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法国;保值增值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3-0081-03
一、法国社会养老保险投资运营初期发展状况
法国社会养老保险最初发展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的工人互助组织,但相对成熟的养老保险是从19世纪中期起步的[1]。1850―1880年,公共部门养老金制度建立。19世纪50年代法国首先为公务员设立了现收现付体制的养老保险[2]。在这之后,私人企业也开始参考现收现付制,用来保证员工对企业的绝对忠诚。随着经济的发展,到了19世纪后期,工业革命导致大量农民丧失了土地,这些农民进城后,到了退休时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也没有了,同时被资本家压榨得也没有留存足够的养老金,所以他们生活困难。为此,法国政府开始为这些退休人员设立养老保险制度。但是这时的养老保险并不是普遍的,只有他们别贫困的老年人才能划入到养老保险体系中,并享受到养老金支付[3]。到了20世纪40年代,法国政府颁布了社会保障法,开始将养老保险的受益对象扩大到全体公民[4]。
二、“二战”阶段发展状况
1880―1910年,法国行业互年金制度形成。这个制度主要是大企业为雇员设立的,包括铁路、矿业、冶金、捕鱼方面的公司。二战后,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覆盖农业、手工业者和自由职业者的养老金制度基本形成。
“二战”后,法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养老金收支上实行的是分配制,将企业和在职人员各自需要缴纳的保险费征收起来作为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这种分配方式是在相关规定下实行的,有利于养老金及时有效的支付给退休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企业所面临的养老金支付问题。但是,退休职工想拿到全额养老金需要有40年的工作时间(私营部门)或37.5年的工作时间(公营部门)。法国养老基金制度比较复杂,各个行业都有多种体制,除了基础的体制外还有一定的补助体制[5]。
20世纪70年代,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了一项强制性制度――公务员辅助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的覆盖对象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公务员、教育、公立医院、广播电视系统的工作人员以及电力公司和煤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地方民选议员和其他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2004年,共有240万人参保缴费,不同阶层参保人数比例存在着差异。
公务员补充养老保险属于国家立法实施的强制性保险,参保人员必须按时缴纳费用。公务员领取全额补充养老金的条件有四种:第一种是年龄达到65岁;第二种情况是年龄达到60岁,要缴纳够160个季度的费用或丧失劳动能力;第三种是56―60岁退休,但工龄要相当长;第四种情况是没有到55岁,但已经残疾。符合这四种情况的都可以领取全额养老金,不符合的则不能领到全额,而要按一定比例扣除[6]。随着养老保险体制的发展,养老保险的缴费率也在不断的调整。
高收入阶层的实际缴费率与低收入阶层的实际缴费率差距较大,法国政府需要进一步调整,逐步缩小低收入阶层与高收入阶层的缴费率。2005年,养老金全年收入是18.7亿欧元,支出是14.5亿欧元,收入大于支出,存在盈余4.2亿欧元,法国政府需要努力实现收支平衡,使得养老金能够合理有效的发放到每位受益人手中,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此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战后,农民的养老意识也不断增强,开始有组织地采取互助形式进行养老。经过不断的努力,20世纪50年代,法国建立了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三、20世纪80年代后发展状况及主要成因
席卷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以及随之而来的欧洲债务危机加重了法国养老体系面临的问题[7]。为了缓解这种严重的冲击,对此,法国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这些改革主要是延长退休年龄,这从1993年、2003年和2010年三次改革中可以看出。
(一)1993年改革和2003年改革
法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覆盖面广、保障水平高,是西方福利较高的国家。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受到人口老龄化和保险受益人普遍提前退休的影响,法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和沉重的负担。为了有效应对这些困难,1993年和2003年法国分别进行了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改革。
1.1993年改革
1993年,法国对养老保险体制进行了改革,这次改革主要针对私营部门从业人员。这次改革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逐步延长领取全额养老金的保费缴纳年限;
(2)逐步延长退休前最高收入年限的基数,这对于计算养老金发放的标准相当重要;
(3)改变评估退休前平均工资价值的方式;
(4)在计算养老年金指数时同样沿用参考物价变化状况的原则[8]。
在1993年之前,受益人合计缴纳保险费的年限达到37.5年就具备了领取全额养老金条件;1993年法国政府对此进行了调整,被保险人累计缴保费年限将在原来37.5年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个月,这样到了2003年,领取全额养老金的保费缴纳年限变为了40年。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领取全额养老金的保费缴纳年限。
1993年以前,养老金领取是根据其工作生涯中收入最高的10年平均工资额的50%,1993年改革逐步延长退休前最高收入年限的基数,将计算退休前年平均工资额的基数由10年延长至25年,这对于计算养老金发放标准相当重要。
计算受益人退休前收入最高年份年平均工资之前,需要对受益人退休前收入最高年份工资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在1993年之前,评估实际价值以价格因素和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影响因素这两个因素作为衡量标准,但1993年则将物价因素作为衡量评估实际价值的唯一标准。经过调整后,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将会逐渐下降。
总而言之,1993年的改革不仅提高了受益人享受全额养老金的年限要求,而且降低了养老年金发放标准的衡量指标。这看起来不利于养老保险的实施,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却没有遭到被保险人的强烈反对。这可能是因为民众在较短的时间内还没有了解和体验到1993年改革所带来的影响。
2.2003年改革
2003年,法国再次对社会养老保险体制进行了改革。这次改革主要从以下方面展开:逐步延长公务员养老保险缴纳保费的期限;对超期的受益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同时也降低了对提前退休人员的处罚力度;实施一系列旨在降低全额养老金实际价值的技术性措施。
2003年改革使得公务员领取全额养老金的缴纳保费年限上升速度加快,从2003年的37.5年上升至2008年的40年。而1993年的改革使得私营部门从业人员领取全额养老金的缴纳保费年限从37.5年逐步上升至2003年的40年,通过10年的时间上升到40年。虽然速度不一样,但是公务员领取全额养老金的缴纳保费年限和私营部门从业人员的最终会达到一致。
2003年实施的一系列旨在降低全额养老金实际价值的技术性措施,强度低于1993年只根据物价变化来估计平均工资和退休金价值的改革。
(二)2010年改革
随着社会养老保险账户入不敷出的状况越来越严重,2010年法国决定进行改革以实现养老基金账户的收支平衡。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推迟退休年龄和照顾弱势群体的养老利益。
首先,从2010年起逐步延后退休年龄,每年延后4个月,在6年内完成,从之前的60岁调整为62岁。虽然这个调整遭到了强烈的反对,但是延后退休又势在必行,因为之前的改革已经将获得全额养老金的缴纳保费年限推迟到了至少是40年。根据社会平均20岁就业的标准,如果60岁就退休,则很难获得全额养老金。同时,这次改革也推迟了获得全额养老金的年龄,由之前的65岁推迟到了67岁。
其次,这次改革针对弱势群体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待遇,如退休妇女、失业者、很早就业的劳动者等等,旨在进一步缩减公共部门和私立部门在养老保险上的差距。这次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了弱势群体的养老利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9]。
2000年,法国根据相关的法律建立了养老储备基金,最初是老年团结基金的一部分。一年后,法国政府赋予了养老储备基金独立的地位并允许其进行资产投资运营。到2012年,法国养老储备基金的资产已经达到了370亿欧元左右。为了保证养老金的足额及时支付,法国政府规定在2020年之前不能从养老储备基金中提取资产[10]。养老储备基金的建立及投资运营是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措施,它有利于法国社会养老保险的稳健运行,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和完善[11]。
2010年改革后,养老储备基金有所改变。之前法国政府规定在2020年之前不能从养老储备基金中提取资产,但是改革后基金理事会规定养老储备基金要从2011年开始每年向社会安全债务基金支付一定的保证金,2020年要一次性支付34亿欧元的国民养老金。同时,2010年改革规定,以后每年投入的养老保险资金不再会注入到养老储备基金中了[12]。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峻,财政收支越来越不平衡,财政赤字不断增加,养老金缺口也越来越大,到2011年法国养老金缺口总规模达到了140亿欧元左右,根据预测,如果不采取措施,到21世纪20年代,养老金亏空总规模将达到200多亿欧元左右,所以必须进行退休改革。2013年,法国政府了相关退休改革法案,主要是调高受薪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率,同时也提高企业承担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率。
四、政策启示和借鉴
通过学习和借鉴法国社会养老保险的投资运营策略,我国养老保险可以通过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社保机构以及银行三者之间分工协作形成一个良好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模式。首先,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实际的政策和投资比重情况设立一个具体的养老保险金的投资运营账户;然后,委托社保机构和银行进行管理,并使这种委托关系法律化。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养老金的投资运营监管,社保机构主要负责选择合适和专业的投资管理人进行养老金的投资,银行则负责管理养老金资产。这种养老保险投资管理模式更能适应我国资本市场状况,同时,这三者分工协作能够更好地优化我国养老金配置,进一步降低投资成本和风险,实现养老金收益最大化[13]。
参考文献:
[1] 法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OL].中华网论坛,2010.
[2] Jean-Franois Paillard,Les ouvriers Imposent la retraitea(à) m int resse,356,octobre 2010:94.
[3] Bruno Palier, La e(é)r fome des Retraites, Que sais-je 3e e(é) dition,2010:9.
[4] 姜广策博客.法国养老市场和养老体系报告[R/OL].2014.
[5] 郭京花.法国改革养老金制度(综述)[N].人民日报,2000-03-27.
[6] 法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情况[J/OL].中国劳动保障科研网,中国劳动学会,2008.
[7] 英国、法国考察报告[R].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2.
[8] 侯立平.世纪之交法国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J].上海保险,2006,(9).
[9] 陈天昊.法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中国的启示[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3,3(28).
[10] http://fondsdereserve.fr/en/missions/role.
[11] Funds De Reserve Pour Les Retraites annual report,2012:8.
2004年8月15日至26日,由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医疗保险分会组织、拜尔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协办的医疗保险考察团,对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是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考察。考察团有医疗保险分会、部社保中心以及吉林、山东、广西、湖南、北京、上海、青岛等省市劳动保障厅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有关负责同志共11人组成。考察期间,听取了瑞典国家社会保险局有关官员和专家的情况介绍,并与之进行了座谈和交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情况
瑞典位于欧洲北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东部,东北毗邻芬兰,西部与挪威接壤,南部与丹麦隔海相望,东邻波罗的海,面积约45万平方公里,人口已超过900万人,是北部欧洲的重要国家。
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本着为每个公民提供经济“安全网”的指导思想,实行普遍性和统一性的原则,所有公民都有权利获得基本的社会保障,并由国家承担各种风险。社会保障的内容除养老、医疗、失业、伤残、生育保险外,还有儿童津贴、遗属津贴、单亲家庭津贴、住房津贴和接受教育培训的津贴;除现金津贴外,还提供医疗等照料服务,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广大国民解除了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后顾之忧。
在瑞典,政府为支付高昂的社会保障费用,除了要从国家税收中拨款外,还向雇主、雇员征缴社会保障税。一般雇主要按雇员工资收入的31.26%缴纳社会保障税,雇员仅负担1%的失业保险和2.95%的医疗保险税以及1%的年金税。自谋职业者根据收入情况,要缴纳17.69-29.55%的社会保障税。
瑞典社会保障目前采取的是现收现付的基金模式,但专门的社会保险税已不能满足支付,还必须靠政府从国家税收等其它方面给予补充。2001年,瑞典全国用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的总开支相当于GDP的36%,其中用于社会保障的总支出(不含失业保险)约3610亿克朗,相当于GDP的16%。社会保障支出的具体情况是:养老金支出1740亿克朗,占48%;医疗保险1140亿克朗,占32%;家庭和儿童福利支出540亿克朗,占15%;其它保险支出94亿克朗,占2.6%;管理费支出85亿克朗,占2.4%。
瑞典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比较统一,社会保障从立法到各项待遇的支付,涉及国会、卫生和社会事务部、劳动部等部门。国会在瑞典社会保障立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会中有专门的社会保险立法委员会,社会保障的每一个法案在国会讨论表决之前,先由社会保险立法委员会讨论。委员会的成员由各党派人士、专家组成。由于委员会和议会中执政党占多数席位。所以,一般来讲在委员会中获得通过并取得一致意见的法案,在议会中会获得通过。
瑞典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包括卫生和社会事务部、劳动部。卫生和社会事务部是社会保险的主管部门,它的职责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儿童津贴和家庭、遗属补助等项政策的制定。劳动部负责失业保险政策、就业政策和再培训等工作。卫生和社会事务部实行“小部大事业机构”的管理体制。下设15个局,其中之一是国家社会保险局,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它在地方设有21个分支机构,共有230个基层办公室,有工作人员14500多人。这些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除失业保险以外的缴费、登记和待遇的具体审核发放。
二、瑞典医疗保险(亦称健康保险)的有关情况
瑞典的医疗保险制度始于1955年,经过多年发展日臻完善。1982年瑞典通过卫生立法,规定本国公民在患病(或生育)时均有资格领取由地区社会保险局支付的“医疗费用补助”。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随其父母参加医疗保险。瑞典的医疗事业主要由地方政府举办,私人开业医生只占全国医生人数的5%。公民生病均按规定到相应的医疗单位就医,一家人只要有收入的成员将收入的2.8%交医疗保险税,全家即可享受以下公费医疗待遇:(1)医疗保健费用,包括医生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往返医院的路费等,这些费用先由投保人支付,然后到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的标准报销。(2)疾病津贴。投保人生病期间的收入损失,从病后的第4天起可以享受疾病津贴。疾病津贴一般无时间限制,但在3个月后,需要进行检查,以确定能否改做其他工作。如确定可以改做其他工作,则接受再就业的职业培训;如确定不能重新工作,失去劳动能力,疾病津贴便由残疾年金来代替。(3)产妇津贴。产妇除享受一般医疗保健待遇外,还可领取一份产妇津贴。根据1974年的立法,产妇津贴称为父母津贴,按1982-1983年的规定,父母津贴在180天内每天发37克朗,如父母为雇佣人员,这期间可获得一份相当于每天劳动收入的90%的现金津贴。
瑞典医疗保险制度的参加者主要是年收入达到一定标准以上(1995年规定的收入标准为6 000克朗)的在职者或已经登记的失业者,到外国工作不超过1年的瑞典人也可以参加医疗保险制度。在瑞典受雇于外国雇主的外籍人,如果有意在瑞典工作1年以上,同样可以参加医疗保险制度。
瑞典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于雇主、雇员和政府三方分担的费用。1995年,雇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其工资的2.95%,自营就业者的缴费标准为个人收入的9.12%;雇主承担费用的标准为雇员工资总额的6.23%;政府承担全部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的15%。
医疗保险津贴的支付从被保险人因健康问题失去劳动能力的第15天开始,每周支付7天,有工作收入的养老金领取者,医疗保险津贴的领取天数180天。医疗保险津贴标准存在阶段差别,从患病的第15天到第365天,医疗保险津贴标准为其原来工资的80%,从第366天起,医疗保险津贴标准降为其原来工资的70%。普通患病雇员患病时间为2-3天者,由雇主支付其原来工资的75%作为健康津贴,患病时间为4-14天的雇员,由雇主支付其原来的工资的90%作为健康津贴。自营就业者及其他符合医疗保险领取条件者,患病后的第2-3天,由医疗保险基金为其支付健康津贴,支付津贴的标准为其原来月平均收入的65%,第4-14天的支付标准为其原来月平均收入的70%。医疗保险健康津贴每天最高领取标准不得超过587克朗。
瑞典父母保险制度规定,父母保险津贴的领取者,需要在产前至少已经参加父母保险制度240天。父母保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自孩子出生日开始计算,出生后前60天的津贴标准为父母原来工资的90%,此后300天的标准为父母原来工资的80%,再往后的90天的标准为每天60克朗。每一子女出生时,领取父母保险津贴的时限至少不能少于450天。
瑞典医疗保险制度和父母保险制度由国家社会保险局统一管理,地方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实施。瑞典医疗保险和父母保险法令明确规定,所有医疗保险和父母保险津贴都应纳税,医疗保险与父母保险津贴的标准随每年收入基数的调整自动调整。
三、几点思考和启示
瑞典社会保障制度开始于19世纪初,至今已经历了100多年的发展历程。在这百余年的发展中,瑞典社会保障制度表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遵循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普遍原则与坚持本国特色相结合。在社会保障财政来源方面,瑞典政府财政资助和雇主缴费所占比例最大,被保险人个人缴费所占比例很小;在社会保障制度管理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是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管理的主要机构,主要社会保障项目由中央政府管理,地方政府则在社会救济和社会服务方面发挥作用,一些社会保障项目,如失业保险,实行自愿性保险原则,这些自愿性社会保险项目主要由各种自愿性社会保险组织管理,中央政府相关部门仅对其进行监督。
二是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主动努力与公民的广泛参与相结合。瑞典社会各阶层不仅能积极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的制定,而且可以参与社会保障措施的实施和管理,使瑞典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基本上能够为民所谋,为民所知,为民所行,这有利于瑞典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措施更好地贯彻实施。如瑞典上世纪80年代以来颁布的保健法、病假工资法案、提高健康保险津贴标准等法案,都是经过广泛征求国民意见,经国会多次讨论后施行的。
三是在社会保障的责任和权利的关系方面,瑞典经历了一个比较强调政府责任,到逐步强调雇主责任,最后发展到争取实现政府责任、雇主责任与个人责任的协调和平衡的过程。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政府财政补助在瑞典社会保障财政来源中所占比例最大,雇主缴纳的社会保障费所占比例居第二位,雇员缴费所占比例处于第三位。这反映出瑞典政府在社会保障中承担主要责任,这种过度的国家责任成为瑞典“福利病”的重要原因。上世纪80年代以后,瑞典开始社会保障改革,政府财政补助在社会保障财政来源中所占比例稳中有降,雇员个人几乎不再缴纳社会保障费,而雇主缴费所占比例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到90年代中期,瑞典试图通过激进的改革措施改变长期以来社会保障制度责权利方面的偏差,通过调整社会保障筹资模式,增加个人缴费比例,谋求政府、雇主和雇员个人在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责权关系的基本协调,消除瑞典福利病的根源,收了初步效果。
通过对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医疗保险制度的考察,给我们的启示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三点:
1、进一步加深社会保障制度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重要作用的认识。瑞典的社会保障计划相当庞大,费用支出惊人,纳税比例居世界前茅。尽管各国不少人士对其制度有种种非议,但不管怎么说,近百年来瑞典是世界上最安定的国度之一,总的讲经济发展的速度也是可观的,用瑞典人的话说,把钱花在福利上,比把钱花在监狱上要好得多。相比之下,尽管我国政府近几年来加大了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但总的来讲还应继续加大,特别是对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还没有直接进行过补助。从近期看,起码对困难群体的大病医疗救助,包括中央财政在内的各级财政,都应该适当予以补助,以解决困难企业和职工的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2、社会保障的发展要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瑞典的福利社会以“三高”着称,即:“高工资、高税收、高福利”。“羊毛出在羊身上”,高福利水平的维持最终要由全体国民来承担。这个度如果掌握不好,将会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瑞典在这方面是有深刻教训的,在上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初,瑞典的公共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35%迅速增长到60%,从而出现严重的财政赤字,瑞典模式发展成“瑞典病”。从上世纪80年代以后,瑞典进行了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才开始逐步摆脱“瑞典病”的困扰。这个教训值得我们认真汲取。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发展才是硬道理”。社会保障水平必须注意与经济发展水平协调发展,既要稳步推进,使人们充分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又要统筹兼顾,不能由于片面追求社会保障的高水平而拖了经济发展的后腿。
3、要努力增加公众对社会保障的参与度和认知度。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涉及社会各方面、各阶层的利益,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在普遍实行劳资集体协议制度以及社团主义政治和利益集团的政治特征下,瑞典社会各阶层对社会保障的参与和了解程度是比较高的。从我们在瑞典与一般民众,包括司机、导游的接触看,他们对医疗保险费用的筹集、待遇的给付以及医疗卫生服务的情况,大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在这方面我们是有不小差距的,还有不少工作要做,需要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摘要:本文通过对75岁左右,生活基本自理、生活状况良好、没有严重疾病的老人进行单项实地调查研究。调研资料是改造设想的首要依据,以社区为基础,根据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对老年人现有居住环境进行调研。此举具有普及性和推广意义,并可对这一类别的老人居室环境提出一系列的具体建议。
关键字:社区养老,老人的衣食住行,居住环境改造
Abstract: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75 years or so, the life basic care, life in good condition, no serious diseases of the old man in individual investigation. Research material is the primary basis for reform ideas, community based, according to the old people's basic necessities existing living environment for old people investigation. The move has the universality and popularized significance, and can be used for this kind of other old man bedroom environment put forward a series of concrete Suggestions.
Key word: community endowment, the old man of the basic necessities, living environment reconstruction
引言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时代的到来,老年人的居住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调查问卷显示:绝大多数的老年人愿意在长期居住的环境中度过晚年。所以,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变化,现有的大部分功能空间设施已经不能够适应老年人的身体状况。为了保障老年人居住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从而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改造具有迫切需求。然而在改造前对居住需求进行充分调研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观察记录与场景解读
为了了解社区老年人居住环境的真实情况,探寻75岁左右老年人的生活规律、每日的衣食住行和活动需求,在此过程中所观察到的现状和发现的问题予以分析,以考察报告的形式显现。
考察对象:南昌市经堂巷集合住宅小区
考察目标:75岁左右生活基本自理,生活状况良好,没有严重疾病的老年人
考察方式:观察法,利用照片、手绘草图及、文字、表格等做现场记录
考察时间:⒈季节:夏、秋、初冬季,
⒉时间段:早晨、上午、中午、下午、傍晚、晚上、深夜
考察内容: 老年人的衣食住行,老年人的康复、就医,老年人的娱乐
2.1 老人背景
年龄-75岁,性别-女,婚姻状况-丧偶,文化程度-文盲,职业-工人,现在状态-退休在家,现在的居住状况-与子女同住
2.2经堂巷住宅社区
房屋建筑平面,案例背景(图0)
老人衣、食、住、行的比较——夏、秋、初冬
衣(夏)——老人衣服较少,衣着朴实。这跟老人的经济状况有关,大部分衣物都是儿女日常所购。衣物都是穿了很多年的,现在新衣购置很少。(图1-2)
(秋)——秋季,早晚凉。老人穿的衣量3、4件。身体已经包裹的很严实了。老人的秋季的衣物都是缝缝补补的。(图3-4)
(初冬)——老人穿上了厚厚的袄子,人已经很笨重了,这对老人的日常生活已经有一定的影响了。(图5-6)
(图片0)
食(夏)——老人因为年龄的增长,食道和消化系统功能都逐渐衰退,特别是老人患有慢性支气管炎。一般一日三餐吃稀饭,易消化。老人吃的一些营养品也是儿女或亲朋所送。(图7-8)
(秋)——秋季老人慢性支气管炎症状加重,老人所吃的主食也具有很少的择性,偏凉性或是太辣的食物都要会少吃。使用的碗筷没有随季节变化。(图9-10)
(初冬)——冬季是老人疾病发病期,老人经常不舒服,天气越冷症状就越厉害,有的时候吃稀饭都很费劲。偏凉性和太硬不易消化的食物不能吃。稀饭要更加稀软,分量也减少了。到了冬天,热食凉的非常快,老人吃的主食要保持一定温度,这才不会引起不适。(图11-12)
住(夏)——老人居住在一层,方便出行,后院也种植了少许花草,环境相对较好。对于一个老人加一个子女的居住空间也较大,但是实际上真正能使用的面积却很小。(图13-14)
(秋)——天气的转凉,老人从夏天住的客厅转到卧室。夏天睡的小竹床收起来了,客厅也宽敞很多。老人开始睡在房里(房间床是40、50时年代防明清时期老式床,全实木,床尺寸1.2*2.0米),老人已经盖上薄被子。(图15-16)
(初冬)——床上的被子很厚了,因为房间和阳台堆砌的用品和废弃物太多,房间内有些不通风。所以在冬天的时候,老人的房间相对其他的房间更加暖和。(图17-18)
作者简介:
陶希 (1986.6--- )女,江西南昌人,系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环境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老年住宅人性化。
行(夏)——一楼的所在位置使老人避免了爬楼的辛苦。但是一楼会相对潮湿,易使老人患上风湿、关节炎等疾病。老人的支气管炎久久好不了,多于环境潮湿有关。居室地面材料使用抛光无防滑的地砖。地面的材料有巨大隐患,给老人生活带来不便。 (图19-20)
(秋)——老人的慢性疾病加重后,吃药和看病的时间比夏天频繁,症状厉害时就去社区诊所打吊针。社区诊所位置在老人社区外约100米,病情轻微时老人一人前往。(图21-22)
(初冬)——老人发病次数频繁,社区医院已不能满足治疗需求,需前往较大医院,由儿女陪同。社区离医院大约3000米。天气好时儿女陪老人步行前往,天气差或老人症状厉害时打车前往。(图23-24)
访谈记录
老人信佛,每日给菩萨上香,而菩萨摆放的位置老人认为不合适。因为摆放在客厅,离门口较近,进家里来来回回的人看到不好,所以在盛放菩萨的柜子外面盖了薄布。老人认为要把菩萨供奉在阳台上比较合适,这样不易被生人看见,供拜也方便。
厨房水槽位置的设置太靠里,在使用时不方便。
厨房水槽上面挂杆,放置位置过高,老人基本使用不上。
厨房灶台使用时太靠近身体,并且抽油烟机功能性差,不能全部吸收油烟,老人做饭时常被油烟呛到。
厨房与客餐厅之间无门,做饭的时候大部分的油烟都会漫到客厅。
没有洗衣机,老人常常手洗。
三、根据调研发现的问题
居住环境没有任何无障碍设施设计。
在居室中没有合理的行走路径。
居室中的家具、设备及日常用品没有根据老年人的身心特点进行适当改动。
4、没有把居室与周边环境相融入。
5、社区外环境没有老年人锻炼、娱乐、交往的活动空间。
这些问题都应该根据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模式进行改进。
四、老人住宅和起居解决方案
基于以上的考察和分析,本文对这一类别老年人社区住宅环境提出以下建议:
设计者应将自己想像成一个老人,试着放慢脚步,透过老人们的眼睛观察环境,从老年人的需求尺度和心理角度考虑问题,特别注意老人在住宅环境中行走、座、卧时的行为需求。可以通过与老人同吃同住亲身体验的方法,挖掘老人的生活习惯与行为。
关注细节,对于触觉和行为需求要格外关注,在老年人手和脚所经常触及并容易感知的部位如扶手、踢脚、地面、台阶等处,利用安全、舒适和多样化的材料,培养老年人对事物的敏感和适应能力。
要考虑儿女、护工的需求,老年人因为身体的退化可能需要儿女偶尔或长期的照看,在居室区应设置供儿女休息的地方。并距离老人休息区有一定的行走距离,且能使儿女看到老年人的休息空间,以免有特殊情况发生。
色彩鲜亮的暖色设计更容易使老人辨别,如红色、橘黄、蛋黄等。这与老年人日益下降的视觉有关,鲜亮的暖色能刺激老年人的视觉,就便老人于对物体方位的辨别。
由于老年人的各个方面的感知不断下降,如视觉、触觉、听觉、嗅觉、味觉。所以,应在居室设计中,尽量包含多种感知的机会,促进老年人对各个方面的感知力,以增加他们的活动能力。
提供设施和机会,让老年人有更多锻炼身体的机会,并在这个过程中可以与其他老年人进行娱乐、交流。尤其是一些动脑益智的娱乐活动,能让老年人激发用脑能力,减少老年人脑部疾病的可能。
建议在社区中充分利用和改造街角、路边空间、设置开放的活动场地,使之社区中的老年人能共用。现在所有南昌小区中都缺少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老年户外活动区域。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在街头巷尾精心设计小型开放空间,能让老人们在社区任何角落都能找到可以安全自由地活动场所。在这里,他们可以结交新的朋友,可以寻求帮助和帮助别人。在居室内,在社区中,他们能够更好的生活。
(一)三社联动,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今年,我们紧抓浙江省人民政府与民政部共建“__民政综合改革试验区”这一契机,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和社工人才队伍培育,“三社联动”创新社会基层治理体制已初步形成。
1.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1)巩固“三多”清理成果,减轻基层负担。今年,我市强化监督机制,进一步筑起村(社区)级事务“防火墙”。一是推行村(社区)事务准入制,把好村(社区)事务准入关。今年3月和9月,我们启动了2次村(社区)事务准入申报工作,累计收到5项申请,报市社会建设和综合治理委员会审批,获批3项,严把准入关口。二是梳理村(社区)组织依法依规履行和协助党委政府工作事项。共梳理出依法依规履行事务40项、协助党委政府工作事务43项,该事务清单已报市委法治办,目前正处于发文阶段。三是建立村(社区)事务监督机制,对违反村(社区)工作事项审核准入制度的行为,镇(街道)、村(社区)应及时向市纪委、市考绩办和市社工办反映或举报,由市纪委、市考绩办、市社工办受理并及时制止。
(2)推动城乡社区建设。一是打造城乡社区示范点。今年7月,我市积极开展城乡社区示范点创建工作。__、__、__、__、__共5个社区结合各自优势特点申请了该项目。截至目前,这5个示范点已初步形成,并计划于2016年进一步完善。二是开展城乡社区对口见学活动。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切实解决城乡社区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我市开展了城乡社区对口见学活动。到今年11月底,对口见学活动覆盖全市30%以上的城乡社区。
(3)全面完成“两约”修订工作。我市于5月底全面启动“两约”修订工作,并于9月份完成该项工作。各村(社区)把“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六城联创、平安建设、民主参与等重点工作的相关要求写入“两约”,推动了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落实到基层。
2. 推进社会组织培育
(1)积极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建立社会组织公益广场,为进一步扶持公益组织的发展,于3月底建成了__公益广场,面积达到3000多平方米,共有31家公益机构和9个公益项目入驻。目前,__公益广场为__规模最大、功能最完善的社会组织培育基地。截止11月底,公益广场开展各类讲座、培训80余场,服务社区居民6000余人次,成为我市“三社联动”又一有力抓手。二是完善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运作机制。今年,通过公开征集、项目优化、项目评审等程序,共资助24个公益项目42万元。坚持发挥社会组织发展基金种子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整合社会资金,2015年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实现对社会组织的资助达70多万元。
(2)积极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严格年检把关,重点加强社会组织财务监管和未及时换届社会团体的监管。2015年应检726家,已检726家,年检率达到100%。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进一步提升评估工作整体的专业性、公正性,2015年共有20家社会组织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获得等级评估等社会组织增长20%。利用社会团体换届等契机,指导社会组织设立监事会等,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3)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市政府出台《__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两个制度文件和《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目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年度指导目录》、《__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一批)》等三个目录,构建了以《总体方案》为蓝本,《职能转移办法》为规范,“职能转移、购买服务、承接组织”三大指导目录为配套,相关具体运行机制为辅助的政策制度体系,明确了108项政府转移职能和59家具备承接资质的社会组织,有效推动了承接政府职能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培育
今年,全市新增各级社会工作者192人,其中国家中级社会工作师8人、助理社会工作师3人,__中级社会工作者57人、助理社会工作师175人、社会工作员35人。我们在壮大队伍的同时,还注重社工实务能力的提升。8月份,我们委托浙江大学举办了“__市‘三社’领军人才实务研修班”,选派约50名优秀社工赴浙大玉泉校区开展封闭式研修学习。
(二)堵疏结合,大力推进绿色殡葬改革
今年,__市以发动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为主抓手,围绕“禁新改旧”、“堵疏结合”、丧葬陋习整治,坚定不移地推进绿色殡葬改革。
1. “禁新改旧”,创新__白化治理模式
一是大力加强“禁新”工作。召开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重点对私坟“禁新”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民政局建立了私坟“禁新”工作“片长制”,严防__白化回潮。同时在去年__镇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__白化治理监察系统平台,大大提升__白化治理的监察效率和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共拆除各类私坟1228座并实施生态化改造。
二是加强“禁新”源头治理,全面做好骨灰流向跟踪管理工作。总结翁垟街道骨灰跟踪管理的先进经验,并向全市各镇街进行推广。在此基础上,多次对各镇街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完善全市私坟普查管理系统,针对漏登私坟开展补登工作,要求全市各街道依托该系统,对每例办丧的骨灰流向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骨灰流向跟踪管理率100%。
三是大力推进“两路两侧”“四边三化”__白化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甬台温高速公路、甬台温高铁、104国道两侧视线内的私坟实施生态化改造,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消除视觉污染,尽全力保护绿水__。今年以来,全市生态化改造各类私坟645座。
3.坚持疏堵结合
,加快推进殡葬设施建设一是大力推广建设公益性公墓。建立健全生态公墓审批制度,生态公墓建设项目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形成由市审批管理办公室牵头,民政、住建、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并联审批机制。截至11月底,全市共审批生态公墓140座,其中经营性公墓2处、公益性生态公墓138处;已基本建成投入使用95座,覆盖行政村829个,覆盖率达91%。
二是大力加强对全市各类公墓的管理。从5月中旬开始,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的经营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墓地、公益性遗体墓地和村级非法联建墓地,全部进行普查登记,历时4个月,共普查登记各类公墓467座,全面顺利完成公墓普查登记工作,普查登记率达到100%。同时,针对公益性墓地开展年检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历时4个月,共登记公益性骨灰墓地84座,合格率达到95%。
三是加快骨灰堂建设。近年来,我市在大力推广和建设公益性生态公墓的同时,结合实际在__、__两个镇开展公益性骨灰堂建设试点,目前正在审批中。5月中旬,市民政局副局长__带领__、__、__等镇的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赴__学习考察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工作,形成《关于__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工作的考察报告》供市政府研究参考。
四是实施困难群众墓葬免费政策。自2013年政策出台以来,今年继续针对农村五保户、三无人员、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实施困难群众墓葬免费政策。截止10月底,今年已为9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免费提供公墓。
(三)养老为先,扎实推进民生保障工作
养老服务项目是__市政府2014年十大为民办事实项目之一。今年,我市坚持以养老服务工作为重点,在政府加强“兜底”保障的基础上,着手建立适度普惠的民生福利体系。
1. 着力推进养老服务工作
(1)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一是大力发展机构养老。今年,共新增养老床位1650张,其中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增养老床位150张,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848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060张。二是推进居家养老。今年新建了照料中心158家,其中设有助餐点的有97家。根据陈一新书记讲话精神,我市在__镇开展居家养老全覆盖试点工作,目前已建成33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全部投入运营,可为__镇6300余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三是切实推进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养老服务工作。目前,全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440人,已集中供养443人,集中供养率100%,城镇“三无”人员5人,已集中供养5人,集中供养率100%。市财政补助五保供养经费366.32万元。
(2)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开展养老服务补贴工作。下拨资金418.68万元,对3874人开展养老补贴服务,通过购买服务帮助失能、高龄、独居等老人解决看护照料、卫生保健、生活护理、精神关爱等方面的困难,有效助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
(3)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今年培训养老护理员420人,家庭护理员6000人,全面提高养老护理人员整体素质。
2.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
(1)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着力提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的程序,积极进行动态调整,共调整和取消低保对象703户1259人,新增289户467人,将农村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65元调整为503元,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20元调整为670元。截至目前,共发放低保金3541万元。
(2)扎实做好大病医疗救助。出台新修订的《__市医疗救助办法》,及时增加了重特大病种和救助额度,提高了救助标准。并与市一医、二医等4家医院签订了城乡医疗一站式救助服务协议,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有效缩短救助流程,提高救助时效。截至目前,共为2242人次城乡困难家庭人员提供医疗救助。下拨医疗救助1628余万元。
(3)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各镇、街创建国家级和省级避灾示范社区建设,今年已创建国家级一个。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工作。我市__镇四都社区和清江镇南塘社区参加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截止目前,全市共有避灾安置场所390个,其中避灾中心17个,避灾点373个。
(4)加强孤儿及困境儿童救助管理。一是加快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根据〔2015〕3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我市启动市福利中心建设工作。该中心集儿童福利、养老等功能于一体,总建筑面积5700多平方米,床位数450张,总投资3750万元,预计在2016年底投入使用。目前已完成房产交接工作。二是加强孤儿及困境儿童救助资金管理。完善孤儿及困境儿童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的程序,积极进行动态调整,截止目前,我市共为29名在册孤儿发放孤儿生活补助费34.6万元;为62名在册困境儿童共发放基本生活费补助62.6万元。
(4)完善社会救助机制。一是继续将临时救助款直接下拨给各镇(街道)以直接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临时生活困难。今年共计下拨资金446万元;二是加强爱心驿站创建工作。在各镇、街创建爱心驿站,委并委托社会组织和社区人
员在第一时间帮助老百姓解决急救难问题。三是搭建临时救助新渠道。积极探索以镇(街道)开展临时救助为主,社工介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社工的主动性和专业性,在为困难群众开展临时救助的同时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健康保健、心理疏导以及精神慰藉等服务。(5)加强救助管理工作。据统计,今年共计救助、求助人员563人次,劝助、引导500余人次,精神病330人次、未成年32人次、60周岁以上12人次,危重病人1人次。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活动,发放棉被17条、棉大衣15件,保暖睡衣10套、保暖内衣13 套、棉鞋12双等物品。
(四)求真务实,着力推进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
今年,__市切实把优抚安置工作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确保优抚安置工作的有序开展。
1.做好优抚工作。全面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政策。按照我市优抚对象抚恤标准随经济增长的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做好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调查核实工作。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数据库建设。推动重点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保障服务,截至目前,共发放重点优抚对象门诊药费128多万元。切实解决部分优抚对象的生活和医疗困难。认真落实义务兵优待政策。今年,我市将义务兵优待金的标准提高到16300元,为1098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1790万元。同时积极探索社工双拥试点工作,我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进3家社工机构分别在3个社区开展社工双拥试点,为91名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为期一年的专业帮扶和关爱服务。省厅优抚处到我市进行实地考察和走访,对该项目实施情况予以了高度评价。
2.做好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安置政策。今年,全市共接收军队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504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29人,其他人员基本实行自主就业,共发放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179多万元。加强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
(五)统筹兼顾,全力做好其他专项管理事务
1.切实做好老龄工作。一是全面落实高龄补贴政策。今年我们按季度对90-99岁老年人高龄补助进入正常管理步调,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二是开展首届__市“老有所为之星”评选活动。8月我们通过__日报、中国__网微信两个渠道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选票,以群众投票和评委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十大首届__市“老有所为之星”。三是继续加大老年人意外险的推广力度,截止目前,共为5.3万老年人投保,全市平均覆盖率达27%。四是深化“银龄互助”活动。在春节期间开展“暖巢关爱行动”,通过排摸,在“银龄互助”帮扶对象中确定155名特困独居老人开展慰问,送去新年的祝福。
2. 切实做好区划地名、婚姻登记和福利企业管理工作。做好地名标准化和路牌维护工作,及时添置和更新各类地名标志,截止今年11月底共标准化地名82个,下拨镇(街道)高标经费
361740元,共设置路牌227块,门幢牌标志 7049块。积极配合市组织部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在2011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基础上,对部分行政区划进行优化调整。加大婚姻登记规范化创建力度,做好婚姻历史数据补录,启用婚姻家庭辅导室。切实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做好注销企业残疾职工安置工作和福利企业无障碍设施规范化建设。
3. 全面提升局机关自身建设。充实局机关党委工作力量,不断健全妇委会和工会组织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不断丰富机关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对部门权利清单进行梳理,推进民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双管齐下,着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机构养老服务。鼓励工商资本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大力进行高端养老服务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继续做好敬老院整合和功能提升工作,实质性开展敬老院公办民营运作方式。
二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明确发展方向,实现社会养老居家化、居家养老社会化。全面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老龄工作方针,以政府购买服务和资源整合为手段,通过专业化服务和志愿者服务相结合、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国有资产,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区覆盖率达100%。
三是加强养老服务护理员队伍建设。扩大培训范围,实现护理员、助老员持证上岗,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将护理员、助老员作为公益性岗位进行岗位开发。
(二)三社联动,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1.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方面:一是开展全市城乡社区对口见学活动。从2016年开始,各镇(街道)对口见学活动不断引向深入,逐步打破区域界线、层级界线和城乡界线;力争到2016年5月底,覆盖60%以上的城乡社区;到2016年11月底,覆盖90%以上的城乡社区,打造一批不同类别、各具特色的示范社区。二是推进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在2015年打造5个城市社区示范点的基础上,在建成区13个城市社区全面铺开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引导多元建设主体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真正使社区建设成为社会管理和服
务的基础性平台。三是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一法两办法”之规定,认真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对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选举程序、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等要作出严密部署,并严把村民代表推选、选举办法制定、选民登记等关键环节。2.社会组织建设方面:一是做好公益广场运营与管理工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技术支持,为入驻机构提供专业化孵化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二是探索构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纳入信用__平台,规范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三是推进政社分开工作。坚持试点先行、分步稳妥推进,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进一步理顺党政机关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四是加大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力度。积极配合市编委办不断拓展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项目,健全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考核机制;五是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继续推行第三方评估,形成公平公开公正、科学规范有序的评估机制。
3.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一是认真组织开展__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审工作,尽力扩大社工队伍;
二是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社工实务提升工程”,提升专业实务能力;三是以项目补贴形式扶持、打造一批社工机构或服务品牌;四是指导民办社工机构做实做细做出成效,向全市征集一批优秀社会工作案例;五是做好宣传、继续教育、调研等其他各项工作。
(三)堵疏结合,大力推进绿色殡葬改革
一是加强私坟“禁新”治理。继续落实殡葬改革责任分级管理制度,健全私坟“禁新”巡查机制。督促各镇街加强殡葬管理队伍建设。
二是继续推行骨灰安放跟踪管理。全面实行骨灰安放流向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骨灰去向,防止发生违法违规建造私坟现象,从源头上引导生态葬法。同时把这项工作与私坟生态化改造结合起来,对骨灰安葬在私坟的,限期进行生态化改造。
三是推进公益性骨灰堂试点建设。加快__、__两镇的公益性骨灰堂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鼓励条件成熟的镇街探索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切实解决群众骨灰安葬难问题。
四是大力开展丧葬陋习整治工作。继续强化源头管理,综合整治丧事扰民现象,重点抓好丧事超殡期、电子花圈车等丧葬陋习的整治,加大对非法石材加工点的打击力度。
(四)谋全局,抓统筹,全面推进其他各项工作
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推进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着力打造“阳光低保”。二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筹资金额,完善进村入户调查记录,使患大病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完善“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平台。三是完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提高筹资金额,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全面启动困境少年儿童保护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对困境少年儿童实施有效救助。
2.完善减灾救灾体系。健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灾害救助标准化建设,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强化救灾物资管理。加强综合减灾工作,加强防灾宣传教育,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关键词]银发族;婴儿潮;旅游市场;世界格局;机遇与变数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08)06-0036-07
1 全球化人口结构转型与“银发市场”
1.1 全球化的人口结构转型
世界正经历着一场史无前例的人口结构转型。全球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步伐越来越快。2007年3月13日,联合国人口司《世界人口展望》公布的一项研究报告显示,到2050年,世界人口总数将从2007年的67亿增至92亿(高于2004年估计的91亿)。报告指出,由于生育率下降和人类寿命的延长,许多国家都将出现人口迅速老龄化的现象。
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的重要文件《2007年世界经济和社会概览》也明确指出,“人口老化不可避免,今后几十年内,全世界所有区域都会发生相当大程度上的人口老化”。
很显然,预期寿命延长和生育率下降,是推动“人口结构转型”的主要因素。基于如此变化,要确保人数日增的老年人在耆老之年得到足够的帮助,为他们提供适当的卫生服务,并让那些需要和想要从事经济活动的老人获得待遇合理的就业等,都是不太容易解决的问题。为此,保持全球经济持续增长将是头等重要的事情。
1.2 人口结构转型与“银发市场”
世界各地的老人,虽然受不同地域文化的影响,其消费倾向有所差异;但是,如果从他们生理和心理以及所处环境的总体特点来考察,还是有很多共同或者相似的地方。如许多人在退休时身体仍然比较健康,也比较有活力,并希望做一些自己喜欢又力所能及的事情;一些有着积极生活态度的老人,还希望继续增长见识,以丰富自己的人生阅历;另一些退休者又因自觉归属感缺失,愿意更多地回归社会与人交往,亲近自然与生命为邻。
现在人们习惯根据老人随着年龄变化而白发渐增的事实,用形象的语言将他们称为“银发一族”。虽然目前全球对“银发族”还没有统一的年龄界定,但是从联合国人口司的文件和我国目前的人口统计指标来看,应该说,“60岁”是一个普遍接受、争议也最少的划分。60岁,是中国退休年龄的一个突出划分点,基于对这一群体的社会职能、社会认知、体质体能,以及群体生活状态的综合分析,将60岁以上的居民称为“银发族”是较适合中国国情和全球多数地区共识的。
在中文里,有关“老人”的称呼,有许多带有不同色彩的表达方式;而在英语里,类似中国化的感彩的词语相对少些,然而“银发族”(senior citizens)却是一个很有内涵的用法。“senior”的字典义,除了“长者”、“年长者(尤其是指退休后的年长者)”、“退休者”之外,还有“父辈”、“资深的”、“高级别的”、“高水平的”等意思。因此英语中的“senior market”用“senior"来描述和修饰“市场”,就不仅含有对高龄消费者(consumers)年龄的关注,而且还包含了对成功、成熟、退休而有闲钱的顾客的尊重。
为此,我们这里不妨将“银发族”再作一次大致的界定:银发族指的是这样一个群体,即他们的主体是退休一族,是年龄大体在60岁以上的老年人。
就像在中国又把“银发市场”称作“老年市场”一样,英语中对“银发市场”的称呼也十分多样,除了“senior market”之外,“older market”、“elderly market”、“mature market”,以及内涵扩而大之的“muppiemarket”等等⑧都有较多的使用。对应于seniors、elders、younger senior citizens、older senior citizens等等的使用,国外甚至还有研究者做了更细致的划分;但是,如果从总体上来把握,还是先把“银发市场”视作一个整体,更有益于对“银发市场”的深入研究。
2 战后婴儿潮的市场效应
2.1 战后婴儿潮
在全球关注的老龄化人口中,正在或者将要进入老龄阶段的“婴儿潮”(baby boomers,或baby boom)是一个庞大的人口群体。baby boomers,或者babyboom,如果用其辞源的完整含意来翻译,应该是指“战后婴儿潮”。因为最先在美国使用baby boomers时,主要指的就是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4664”一族,即1946年至1964年这18年间出生的高达7800万的婴儿潮人口。不过,现在baby boomers的理解与使用,已经遍及卷入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所有国家了。
在美国,正在席卷而来的退休“婴儿潮”一代中,每年就将有大约400万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他们在退出就业市场的同时,就加入进了银发消费市场的顾客群。美国总人口中的“战后婴儿潮”一代约为7800万,约占美国总人口的1/3,而其收入总和则超过了全国的1/2。对于这些大都年过半百的人来说,他们大多摆脱了对子女的负担,并且有稳定的事业和较雄厚的经济基础。在他们之中,越来越多的人把退休生活看做生命的又一个新起点,因而希望追求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为此,他们正思考着在离开原有工作或习惯的同时,如何休息和融入新的群体。或重拾当年意趣,或发展新的爱好,以及如何以积极的姿态来应对即将到来的健康的挑战等人生的新内容。有资料说,目前他们正处在收入和消费的顶峰。
2.2 战后婴儿潮带来的旅游商机
就在这种新潮涌动的时候,商界发现了自己的莫大的商机。旅游业就是其中之一。正因为如此,在21世纪之初,美国旅游业协会就已经预测,“由于这些人有着更多的时间和金钱,在全球未来的旅游消费中,成熟的消费者将成为领军和增长最快的市场份额。这就是婴儿潮人口逐步进入55岁的年龄,从而将和更高年龄段的人口一起发挥的巨大的作用力”。
据称,日本的战后婴儿潮也是一个极为富有的群体,尽管其中也不乏生活困难者,但就整体而言,其富有程度实在让人惊异。有资料估算,日本60岁上下的人口所拥有的资产,是40至50岁人口的3倍以上。近一时期日本媒体热炒的“团块世代经济”,指的就是日本1947年到1949年之间出生的一 代人,也就是面临退休的日本战后出生的“婴儿潮”。2007年9月路透社的一则消息称,1947―1949年间出生的一代人,约占日本1.27亿人口的6%。他们是日本企业丰厚退休津贴和政府退休金的最后一代“双重”受惠者,等他们到65岁时,即可开始领取这些津贴,估计他们的退休金总额约达50兆(万亿)日元(约合4300亿美元)。这批银发族的大部,月均每人约12万日元(合1000美元)的退俸就足以支应日常生活开销,更何况还有存款及雇主支付的丰厚退休金。据有关公营金融服务资讯机构的数据显示,六七十岁银发族所拥有的资产中约57%为银行存款和储蓄。据日本媒体的调查显示,被调查者退休后想要在国内旅行的人多达68.3%,想要去海外旅行的也达54.7%。
比较之下英国的战后婴儿潮并不都那么富有,但是其出游所占比重也一样不容忽视。据致力于旅游数据与研究的“英国之星”网披露的UKTS(UnitedKingdom Tourism Survey,英国旅游调查)数据,2004年英国居民出游的年龄段分布表显示,在英国,55岁以上的出游者,占到了总人口的1/4。因为各国年龄划分统计的差异,这里就不作更多的比较了。
3 银发族的旅游需求取向
3.1 银发旅游需求与人类旅游总取向的异同
对于“老龄化”的趋势,无疑健康、保障是关键,是实现“老有所养”的核心。但是,如果从生命的价值,从人类生存的价值以及老年人生理、心理的特征来看,“老有所养”便又是其人生价值继续实现的基础。“旅游”不仅是人类休闲的重要内容,也是人类交流交际的重要依托,而且在与大自然、与异地文化、与同行友人、与目的地居民的接触和交流中,人们不仅由此获得有益的体验,更为情操的陶冶、为思想的活跃、为爱国主义的培养、为老年人一生辛劳的慰藉和余热的发挥都平添了十分丰富的内容。
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1943年提出了“人类动机理论”的5个层级,与之对应的是《旅游学》作者美国罗伯特・麦金托什,他把旅游动机分为了“健康动机”、“文化动机”、“社会关系动机”、“地位或声望动机”4类。当然也还存在着不同的分类,如刘易斯等近年的研究,便以旅游动机为基础把银发族的旅游群体分为了“热衷”、“挥霍”、“探索”、“环保”、“放纵”、“澳洲本地”等6个类型。如果暂且抛开哲学范围的冗杂探讨,比较之下,那对应着本文所论的银发族而论,麦金托什的“4个动机”或者兼而有之,或者更有多一些的概括力。
台湾学者陈劲甫、吴剑秋2005年论文《银发族海外旅游动机与市场区隔之研究》所分析的抽样调查,则显示出以“接近大自然,寻求精神上的提升”为目的的选择率最高。而台湾学者黄荣鹏、蔡宪唐此前在《银发族旅游消费行为之研究――以北高两市老人活动中心为例》得出的抽样调查结果,则是以“休闲、度假、散心”为最高选择率。
由此来看,老龄居民旅游需求出现差别是十分正常的,这不仅与其年龄相关,也与其自身环境及经历密不可分。如果再在另一些地方以另一些问题发放问卷,肯定还会有新的答案出来。
3.2 银发族旅游的社会心理与市场
休息的需要和求知的需要,是人类旅游动机中最主要的内容,这在现代旅游活动中表现得十分突出。其实,这一点在银发一族的旅游中,得到了更充分的显现。如果运用休闲学的理论来衡量,用闲暇时间和闲暇心态作为重要标志,那么老年旅游反映的才真正是离开了工作羁绊和责任的休闲。这才是真正的自我的完全的放松和休息。然而人类的社会性又使得银发族的旅游有了多重性,怀旧和求新仍然在老龄居民的旅游选择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银发族的出游选择,与他们的年龄、经济状况、身体状况、文化水平等都密切相关,越年轻、越富有、越健康、越受过良好教育的老年人,越偏向以发现和自我提高为目的的旅游。关于这点,国外的研究也有类似的证明。
对于我国银发族旅游市场或者老年旅游市场,此前国内已经有了一些关注,但是述及国外发展情况的却很少。其实,国外的研究早已多有收获了。不仅世界旅游组织早在1997年就召开了“第二届国际银发旅游大会”(seco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Senior Tourism),即使发展中国家,如印度,20世纪的TRR杂志的一期《Senior Tourism》专号就一次推出了8篇专门讨论银发族旅游的论文。虽然目前笔者在Google图书引擎上还没能搜索到senior tourism的单一主题的英文专书,可是引擎显示涉及银发族旅游的实证分析、实操书籍已经达到1300种之多,何况还有mature tourism、older tourism、elderly tourism,等等。Goode图书的PDF页面显示,英文著作中使用较多篇幅对这些内容予以讨论的,如布哈里斯和科斯塔的《旅游产业领域:消费者、产品与产业》(Dimitrios Buhalis,Carlos Costa.Tourism BusinessFrontiers:Consumers,Products and Industry),塞斯的《旅游业:第二代产品》(Praveen Sethi,Tourism:TheNext Generation),霍尔和威廉斯的《旅游和移居:生产与消费的新关系》(Colin Michael Hall,Allan M.Williams,Tourism and Migration:New RelationshiPsBetween Production and Consumption)等,就分别在不同年代就银发市场、成熟市场和老人出游状况与特征等做了较多的阐释。
就人们研究的进程来看,无论会议文件,还是个人论著,此前仍多停留在对现状的描述与分析,或是强调对银发旅游应有的重视;不能不略有一些遗憾的是目前的理论研究尚不充分,还远未进入学界、业界公认的理论体系阶段。
4 银发族旅游的群体“个性”
4.1 群体“个性”
虽然国外的老龄居民也有不少从来未曾旅游过,更没出过国。但是,在经济发达的部分国家,劳动者退休后大都有十分可观的收入。可自由支配收入和积蓄,更多自由时间,再加上其童心未泯,这些,便成为了银发族旅游产生和发展的充分条件,成为了全球构建银发族旅游的重要基础。
美国的银发旅游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张蔓在《美国银发族旅游的考察报告》介绍:一、虽然美国有许多老年人也是比较封闭的,有人从未离开过自己居住的州,有些从没出过国;而且以前曾经有过的出门消遣,一般也是探亲。但是因为孩子大了,往往又在不同的地方生活工作,于是便利用节假日聚到一起享受天伦之乐。在感恩节、圣诞节,或者复活节家人的团聚,自然就成了探亲旅游。二、老年人退休后,在钱的方面大多是不用发愁的,有来自国家的退 休金,有些大公司还另外再提供一笔退休金,有医疗保险金,再加上个人存款,他们可供支配的收入是充裕的;但是老年人旅游理性、不奢侈。三、老年人旅游不像年轻人一样与时间“打仗”,他们可以随意支配时间,于是4―5月、9―10月便成了老年旅游者的黄金季节。
该报告还说,美国的银发旅游者大都喜爱或选择家庭自驾游、亲友结伴游、火车沿途游、乘船舒适游、分时度假游的旅游方式出游。
4.2 群体“个性”的因素解析
其实,美国银发族的这些选择,也与欧洲和大洋洲发达国家相近。比如,澳大利亚的房车旅游就是世界著名的。全澳房车营地多达3000余个,较大的营地可以停泊四五百辆设施比较齐备的大篷车。而现在,房车旅游者中越来越多地充斥银发族。据报道,占澳大利亚总人口1/4的婴儿潮期间出生的老人每人平均拥有资产超过100万澳元(1万澳元约合0.9万美元)。这也许正是澳大利亚银发族被称为幸运一代的原因。
如果需要从更深层次来寻求银发族这些选择的内在因素,那么消费心理学也是应该提起学界和业界更多重视的。
消费心理学认为,在研究消费心理与消费行为方面,对群体行为的分析与预测远比对个人行为的分析与预测更有价值,所以我们这里将继续关注和讨论作为群体的“银发族”的旅游选择的形成因素。
群体的认知和选择,被一些心理学学者称之为“亚文化”现象。其实上述报告所提到的美国银发族喜爱的旅游方式,也不是只用“亚文化”所能够完全包容和解释的。因为这里不能不考虑银发一族的“非文化”的体力和体能。
前面所转述的张蔓女士所说的银发一族对“家庭自驾游”、“亲友结伴游”的热衷,其实就是这个群体在长期生活中所形成的对“家庭”这个消费的“内圈”单元(基础单元)及其“亲友”这个外圈单元的习惯与重视。几十年的生活经历告诉他们,在这个“内圈”和周边的“外圈”里的生活和消费,是最随意、舒适和安全的。而“火车沿途游”、“乘船舒适游”和“分时度假游”所能够提供给他们的旅游供给,显然是一组已经安排好了的系列产品,它们不需消费者对此再费更多的心思和劳力,这正好与银发一族的思维倦怠和体能下降的总趋势相符。
严格来说,旅游也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与其惯常生活的不同之处,是离开了常住地而已。而在人们的生活与消费中,“习惯”几乎是不能够摆脱的惯式,老年群体更是如此。所以这个群体的选择,实际上偏重于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环境。对其中的异质文化的追求者而言,那就是:目的地的新颖,旅游日常生活的习惯适应。完全陌生的环境,对多数老年旅游者来说是不合适的。
就旅游要素来看,旅游的供给因素也有着不同的侧面与层面。在人们习惯所称的旅游直接供给要素中,一类是旅游目的类要素(以“游购娱”为主体),一类是旅游支持类要素(以“食住行”为主体)。当人们离开了自己的常住地去旅游时,旅游的目的地与目的物,是旅游者朝思暮想的追求,因此对于“游购娱”所出现的差异,绝大多数的游客都有着充分的思想准备;而对于实现旅游目标时不得不被动接受的“食住行”的多变(一日一变,乃至一日三变等),却不是每个人都十分喜欢的。老年人自然更是如此。因此,前面转述的张蔓报告所说的银发族对“火车沿途游”、“乘船舒适游”和“分时度假游”的喜爱,正是银发一族对“食住行”的“相对稳定性”的选择。
这里不能不提一下“消费氛围”。前面所说的银发族对“家庭自驾游”、“亲友结伴游”这种“亲情伴随”的喜爱与选择,正是旅游产品的“生产、消费同时性”的特殊“消费氛围”在银发族旅游中的显现。
如果把握住了老龄居民因其年龄所铸定的体质体能,以及由此产生的群体心理特征,由地位经历所形成的群体“亚文化”,那么,银发一族的思维方式和决策模式,也就不难探寻。从而,银发族旅游选择表现出的群体“个性”,也就有了清晰的来龙去脉。
5 银发旅游发展的制约与变数
5.1 部分“群体”的整体受制
世界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所以,对银发族旅游的发展前景也不能一概而论。
一是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二是不同时期发展的不平衡,三是发展相关要素的多变性。
人们的研究已经发现,因人口老化而改变的消费模式,在各国的情况是不尽相同的。这是因为,不同地区的消费水平首先与该地居民收入更为密切相关。因此,老龄居民的生活与消费水平,实际取决于一个国家现有养老金制度,取决于居民个体的储蓄与资产积累,取决于整个国家社会福利的水平。在某些发达国家,有问题的可能仅仅是部分地区或部分特殊的个体;但是在另一部分国家和地区,问题就较为普遍,甚至是令人十分痛心的。
与前面所说发达国家不同,在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年届60的退休一族并不都富裕,虽然他们也为社会贡献了毕生的精力,或者在他们的国家他也可以算是“成功者”,但是,他们却没有来自政府和服务单位的双份退休金,没有自己的财富积累,他们不是富有者。
在全球的又一些地区,居民进入老年便预示着生活水平下降、收入减少和健康状况恶化,因而变得更穷。据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的《老龄化世界的发展问题综述》,“世界人口中80%的人实际上步入老年时都未能得到充分的保护以便应付保健、失能和收入方面的风险。这种情况意味着,目前单在发展中国家就大约有3.42亿老年人没有足够的收入保障。如果不扩大当前确保老年人收入保障的各种机制,那么,到2050年时,这一数字就会上升到12亿”。
就个体而言,老年人的贫穷程度可能又因职业、性别、子女多寡、受教育程度以及家庭生活安排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上述文件还说,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农村人口(包括小农场主、农村劳工和非正规部门工人)不存在退休一说,他们“没有资格”享受养老金;而如果没有积蓄或足够财产,他们就必须继续靠工作过活。那些非常老的人(80岁和80岁以上者)不能像较年轻些的老人那样健康而尚可工作,对他们来说,这种情况就很危险。特别是那些在壮年工作时就很穷的人,年老时如果不是更穷的话,也会继续很穷。那些处于贫困线以上、但却无法为年老时的花费而预作储蓄的人,到了老年也有受穷的危险,何况还有不少居民早就疾病缠身了。
全球的这些年长者,有的连基本的生活保障都难以实现,前面所述的银发旅游的发展自然又增添了更多的变数。
5.2 群体特征的自我制约
第一阶段:1986-1992年,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农村展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1]。
第二阶段:1992年—1998年,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下简称《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2]。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3]。
第三阶段:1998年以后进入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4]。官方对这项工作的态度也发生了动摇。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5]。
从以上几个发展阶段来看,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是并不成功的。在理论上,这一制度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和批评。90年代以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直是人口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这些文献全面地反映了各地各时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在目前这一政策面临转折时,对这些研究进行综合分析,能使我们全面地总结这项工作的经验教训,为今后农村老年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参考。本文在大量查阅90年代尤其是1995年以来的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发现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现有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宏观必要性基本上没有异议。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对保障老年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进步都有积极意义。另外,它还有助于减轻农民“养儿防老”的思想,从而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何承金等人的研究认为,中国西部农村人口控制的主要障碍在于社会保障体系残缺不全,农民养老难以落实[6]。
更多的研究从微观经济个体的养老需求与供给出发进行分析,认为由于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大量青壮年农民流向城市,老年农民社会地位下降等原因造成了近年来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步淡化、弱化。而土地、家庭储蓄和农民自身的养老能力都难以担负起老年农民的生活保障[7]。
尽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必要建立,可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下能否建立起真正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呢?一些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约束性进行分析后指出,由于我国资金有限,而城市又处于经济改革的中心,在资金的竞争性使用中具有优势;而且福利国家的困境对政府的警示作用使国家不敢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入太多,因此现阶段我国尚无能力建立真正的全国范围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能以局部地区的社会保障作为替代[8]。杨翠迎、张晖等人分析了我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可行性,认为目前建立全国范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可行的,只有东部和中部一些省份才具备开展这项工作的条件[9]。从世界经验来看,马利敏认为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及大比例的农村人口决定了现在不宜把农业家庭人口纳入帐户养老保险体系[10]。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诸多问题已引起许多学者的关注[11]。这些问题中,有的是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有的是在执行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前者主要包括: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样,由于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或鼓励性储蓄[12],也正因为这一点导致了不可能强制要求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如果要使这项工作开展下去,常常需要采取强制性的行政命令,这又违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自愿性原则。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设计时就使其执行陷入了两难境地。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制度上的不稳定性。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颁布的《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这些办法普遍缺乏法律效力。因此各地对这一政策的建立、撤消,保险金的筹集、运用以及养老金的发放都只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门,甚至是某些长官的意愿执行的,不是农民与政府的一种持久性契约,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实际上,我国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态度也时常发生动摇,导致了本来就心存疑虑的农民更加不愿投保。这也是缺乏法律保障的结果。
3)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缺乏投资人才,有关部门一般都采取存入银行的方式。但是1996年下半年以来,银行利率不断下调,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要保值已经相当困难,更不用说增值。这一方面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现已出现参保的人越多,国家赔得越多的局面。另一方面,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国家原先承诺的养老保险帐户的利率只好下调,造成投保人实际收益明显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计算出的养老金,使人们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更是大打折扣。D·盖尔·约翰逊指出,由于中国1993-1997年的投资收益率为负,负于从1993-1997年每年投入了同等数量保金的个人来说,他们积累的基金实际价值低于他们支付出的保费(D.盖尔·约翰孙1999)。
4)保障水平过低。《基本方案》规定,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等10个档次缴费。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档次。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的情况下,如果农民在缴费10年后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取4.7元,15年后每月可以领取9.9元(王国军2000),这点钱对农民养老来说,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如果每月投保4元、6元甚至是10元,也仍然难以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包括:
1)基金的管理不够规范与完善[13]。1998年以前全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集、保管、运营和发放全是由民政部门一家负责,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而一地的民政部门又直接受制于当地的政府。因此当政府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或有什么建设项目缺少资金时,有时就会要求动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对这样的要求,民政部门往往难以拒绝。因此各地挤占、挪用和非法占用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基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给今后的发放工作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2)机构管理费用入不敷出[14]。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经费可以按所收取基金的3%来支取。但是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难以满足开展业务的需要。有的市(县)提取的管理费连给职工发工资也不够,加上会议费、宣传费等,空缺更大。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的管理费都已明确规定不从保险基金中支取了(何承金等2000),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却仍然要靠这一渠道来解决工作经费。
3)干部群众在享受集体补贴方面差距过大[15]。《基本方案》规定:“同一投保单位,投保对象平等享受集体补助。”但在全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执行过程中,同一个行政村的干部和群众却不平等享受集体补助。参加投保的绝大多数村和乡镇是补干部,不补群众;少数村都补的,也是干部补得多,群众补得少。群众一般一年仅补助3~5元,而干部补助少则几百元,多则数千元,上万元(彭希哲等1996)。这样大的差距加剧了原本就存在的农村社会不公平,强化了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抵触情绪。
4)多种形式的保险并存,形成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吴云高1998)。在苏南地区,由于农村养老保险开展得较早,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养老保险形式:有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的,有乡镇合作经济组织办理的,有社会保障局办理的,等等。它们各自为政,操作方法各不相同,导致了原本就“稀薄”的资金更加分散,缺乏规模效应。在其他地区,由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也产生竞争,虽然竞争本身可以给投保农民带来实惠,但由于政府的不正当干预,商业保险往往受到排挤,打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尽管存在着以上这些问题,有的研究者认为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失为一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解决农村老年经济保障的重要方式。应当在现有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不应全盘否定其积极作用。但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对这一制度持否定态度。有人认为,“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不平衡”(田凯2000);有人认为,“当前试点中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是一个能够担负起农村跨世纪社会养老责任的制度,需要更有效的制度来取而代之”(马利敏1999);有的人甚至认为,这项举措“存在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王国军2000)。
三、农村社会化养老的区域研究
从实践情况来看,我国农村养老仍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范围还十分有限。在众多的相关研究中,有相当部分的文献研究不同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文献表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存在着相当大的区域差异。王海江对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发现农民所在省份对其是否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显著的解释性(王海江,1998)。薛兴利等的调查也表明集体经济越发达、农民人均纯收入越高、村领导越强的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情况越好(薛兴利等1998)。从全国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是东部沿海地区显著地好于中西部地区,上海、江苏、山东等地区已达到较高的覆盖率,而在中西部大部分地区,推行这一政策十分困难。
但几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较好的地区,其对老年农民的保障并非完全依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反,他们往往是在《基本方案》的做法之外,发展了不同方式、各有特色的社会化养老。
1.苏南模式。苏南农村目前的老年保障模式是一种多形式并存的局面,其基本特征是“以家庭保障为基础,社区保障为核心,商业性保险为补充”(彭希哲等1996),上海市农村也基本上属于这种类型。这种社区保障是社区范围内统筹的制度,社区成员一般都享有类似的保障福利而不受其就业的那个企业的经营状况的直接影响。它在资金上主要依赖于社区公共资金的投入,而社区公共资金又主要来源于乡镇企业的盈利。苏南是我国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因此集体有能力对社区成员的养老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彭希哲等1996)。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这里也有较高的覆盖面,但在资金筹集上,苏南模式有其独特之处:一是集体补助所占比例较高;二是基金筹集标准不是按照《基本方案》中的10个等级,而是被大大提高了,以适应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实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比如上海嘉定区的实际操作中,个人年缴费标准分为3档:240元、180年和120元。企业缴费则按企业不同性质区分不同的缴费标准。农村“三资”企业,按上月农方职工工资总额的25.5%缴费;农村私营企业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25.5%缴费;农村个体工商户,户主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10%,为本人和农民帮工缴费。
2.山东模式。整个山东省的农村养老保障仍以家庭保障为主,但它是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几个试点地区之一,也是全国投保绝对人数最多的省区。在资金筹集方面,该地区基本是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来实行,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的比例很小,只占已交纳保险基金的约15%。而且其中的绝大部分补助给村干部、乡镇企业职工等“特殊职业”的人口。山东省农民的投保标准普遍很低,一般都是2-4元/月的水平(彭希哲等1996),因此未来的养老保障能力也很低。
3.广东模式。确切地说,这也是一种社区保障模式。它通过股份合作制乡镇企业中的年龄股和集体股来实现对农村老年人口的经济保障[16]。所谓年龄股就是个人所拥有的股份数额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因此老人总能拥有较多的股份。集体股是属集体经济组织或企业所有者所有,集体股的主要用途之一是作为公益金,老年福利支出是公益金十分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在执行中出现的上述问题,许多文献都从不同的角度对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应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扶持。不少研究者注意到缺少政府扶持是农民缺乏投保热情的根本原因,因此针对目前集体补助比重过小,国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均提出应适当提高集体补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具有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福利性”,才能调动起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2.应当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全国各地在这方面也没有规范统一的业务、财务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这都导致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稳定性。而通过立法是达到稳定政策的最好途径。
3.应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支付问题。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投资本身就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学问,我国这方面的人才非常稀缺;而且目前我国风险较小、回报较高的投资渠道很少,但是许多文献仍然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向。比如,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②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以县为覆盖范围,因此基金大多集中在县级保障部门,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规定,不能保证适当增值率的投资主体,要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投资权,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全国有关机构管理。福建省就是采用的这种办法,效果比较好。
另外,王国军主张完全放弃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另起炉灶,建立“从城乡‘二元’保障到基本保障、补充保障和附加保障的城乡有机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基本保障中,农业劳动者通过税收的方式,向全国统一社会养老保障机构交纳社会养老保障税,社会养老保障税率应按各地农民的收入水平、物价指数和人口预期寿命而分别制定;在补充保险中,如果农民受雇于人,超过一段时间后,雇主和雇工必须按雇工工资的法定比率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交纳社会补充保障费;在附加保障中,农民可以参加商业保险或个人储蓄的方式获得保障(刘书鹤等1998)。
五、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尽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进行了10多年,也积累了相当多的研究文献,但由于为农民这类非雇佣的独立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障本身就是一个难题,而且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实力还不够发达,农村的社会生产力总体而言还比较落后,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因此到目前为止,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然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其中比较关键的是以下几个: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
许多研究者都提出应当在农村养老基金筹集时增加政府扶持的力度。但是这个“力度”应当有多大比较合适,即既能充分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政府又能承担得起?在这个问题上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之间的替代关系如何?对于这些问题,都缺乏明确的定量分析,甚至连定量分析的框架的也没有,这样“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便缺乏科学的指导,难以落实。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设置
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管理和发放应当遵循三权分立的原则。但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1998年以前基本上完全由民政部门独立管理,1998年以后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也是一家说了算。权利缺乏监督是基金安全难以保障的关键,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机构设置应当进行改革。但怎样改,怎样体现权利的监督与制衡是目前已有的文献中研究得较少的问题。
3.城乡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我国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制度是完全不同的两套体系,两者不存在可换算的基础,根本无法衔接。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城市化的步伐将会加快,有更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将流向城市,两种不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将成为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障碍。因此,王国军提出了“‘三维’的城乡有机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非常有益的尝试,但其中有一些关键问题仍无法解决。比如在基本保障中,国家是否给予补贴?如果给,给多少比较合适?如果不给,较富裕的农民是否会感觉“吃亏”而不愿参加?因此关于这个方案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
【参考文献】
[1]刘贵平.现行农村养老保险方案的优势与不足[J].人口与经济,1998,(2):25-28.
[2]张仕平等.建国以来农村老年保障的历史沿革、特点及成因[J].人口学刊,2000,(5):35-39.
[3]D·盖尔·约翰逊.中国老年人的社会保障[J].中国人口科学,1999,(5):1-10.
[4]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课题组.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J].人民论坛,2000,(6):8-10.
[5]田凯.当前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分析[J].社会科学辑刊,2000,(6):28-31.
[6]何承金等.中国西部农村人口控制与社会养老保障研究[J].中国人口科学,1997,(1):14-24.
[7]梁鸿.农村老年人自给自理能力研究[J].人口与经济,1999,(4):21-25.
[8]梁鸿.试论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及其特殊性[J].复旦学报社科版,1999,(5):26-31.
[9]张晖等.我国农村应建立不同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J].人口学刊,1997,(6):50-52.
[10]马利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请缓行[J].探索与争鸣,1999,(7):11-12.
[11]黄晓平.让农民兄弟老有所养——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调查[J].中国财政,1998,(8):16-17.
[12]王国军.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与改革思路[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0,(1):120-127.
[13]吴云高.苏州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的调查[J].上海农村经济,1998,(5):39-42.
[14]刘书鹤等.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调查[J].经济研究,1998,(5):15-21.
2005年8月14日至25日,由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医疗保险分会组织、深圳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协办的医疗保险考察团,对波兰、瑞典两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考察。考察团由医疗保险分会、江苏、福建、上海、重庆和北京等省市劳动保障厅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有关同志共8人组成。考察期间,访问了波兰医疗卫生基金会,波兰卫生部和瑞典社会保障署。现将我们所了解的波兰、瑞典医疗保险制度及其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波兰医疗保险制度基本情况
基本概况 20世纪30年代,波兰议会就通过了社会保险法,后几经修改并不断完善,目前,实行的是波兰议会1998年1月通过的社会保险法。新的社会保险制度分为四类:(1)养老保险;(2)疾病保险;(3)事故保险(包括工伤事故和职业病);(4)意外保险(工伤后丧失劳动能力),该制度覆盖了所有职业和社会群体。社会保险基金统一由国家社会保险公司征收,按照规定,社保公司将基金通过银行分别划给养老保险基金会、医疗卫生基金会、事故保险基金会和意外保险基金会。在社会保险基金框架下,还分别设有意外保险、疾病保险和事故保险储备基金。国家为社会保险赔付提供担保。建立各种保险储备基金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今后社会保险基金有更大的支付能力,最终达到经费完全自理的目的。
2003年1月,波兰议会通过了《成立国家医疗卫生基金及普遍医疗保险法》,并于同年4月经总统批准正式生效。根据新法规,波兰将建立新的、全国性的医疗保险体制,改国家预算方式为建立基金制,其核心是集中管理全国医疗保险基金,使全体参保人员能得到平等的医疗待遇。成立国家医疗卫生基金会并实行普遍医疗保险制度是构成新体制的两个重要元素。
新的医疗保险体系的基本原则有:(1)人人免费平等的获得各种医疗保险待遇;(2)自由选择各类医生;(3)在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内,所有人享有相同的待遇;(4)从个人收入中强制征收一定费用用于医疗保险费;(5)对没有收入的人员,政府通过预算的方式负担医疗保险费用。
国家医疗卫生基金会 该基金会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机构,具体负责全国医疗保险业务,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运作。国家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会工作,管理委员会由13人组成,任期5年,其主席由国家总理任命,基金会总裁由管理委员会任命。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国家医疗保险规划,确定并监督实施工作章程,审议基金会的工作计划和经费使用报告。基金会属于非赢利性机构,不从事经营活动,不开办医院和药店,不以任何形式拥有医疗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它的主要任务:一是明确谁是投保人,谁购买了医疗保险;二是与医疗单位签定合作协议。基金会每个季度向国务院提交工作报告,每年向国会提交报告。
基金会总部设在首都华沙,在全国16个省设立了省级机构(分会),全国工作人员约4000人,其中中央一级机构250人。基金会从全国医疗保险费中提取1%的管理费,用于全国各级机构。中央机构不直接参与筛选合作伙伴(医疗单位),全部由16个省级机构负责。国家基金会有权任免分会会长。
医疗保险范围 保险对象是所有波兰公民以及合法居住在波兰的外国人,不包括驻波兰的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工作人员。具体为:(1)具有波兰国籍的公民;(2)定居在波兰的欧盟(EU)或欧洲经济区(EEA)公民;(3)停留在波兰的非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公民,但他们有居住签证;(4)合法居住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内的非欧盟或非欧洲经济区居民,而且已经加入了医疗保险。
在岗就业人员按收入的8.5%缴纳医疗保险费,以后每年增加0.5%,直到2007年达到9%,以后不再增加。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已包括了用人单位应缴部分(7.5%),故用人单位不需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每月代为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均缴到国家社会保险公司,再由该公司通过银行转到国家医疗卫生基金会。1999年,国家规定对退休人员也进行改革,在改革之前,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是由国家预算保障的。改革后,绝大部分人员由医疗卫生基金支付,另一部分继续由国家预算保障。农业人员不缴医疗保险费,而是由国家补贴,他们的医疗保险由农业医疗保险公司专门管理。
波兰总人口3800万人,按规定参保人员应为3738万人。能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一部分是投保人,另一部分是没有投保的人。其中有一部分人主要是收入很低,没有能力参保。根据规定,他们向所在的乡政府申请,乡政府可以视同投保并批准他们享受医疗保险,一般情况下,批准享受时间一次为30天。这样做,主要是基层政府较了解情况,可以把关。对于长期需要依赖酒精、药物生活的人,国家同样为其提供医疗保险,他们认为这样要比提供社会救济便宜些。
个人购药,按病种报销药品费用,但报销比例不同,如糖尿病,个人支付16%,基金支付84%;感冒发烧,个人和基金各支付50%。
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各种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服务,例如预防疾病和创伤的发生、疾病的早期检测、疾病诊断治疗和护理,阻止残疾和其生活限制等。以下医疗服务不在医疗保险范围之内:与治疗无关的健康体检(如驾驶证体检等)、无医生处方的疗养院疗养、非基本性的牙科治疗、非义务性的预防接种、患者自费的非常规性治疗、由国家财政支付的医疗服务和在国外进行的治疗等等。
2004年8月,波兰公布了国家医疗保险项目资助细则法规,其附件中详细列举了患者完全自费的诊治项目。
医疗单位 医疗单位分为公立医院、私立医院、私人诊所和私人妇产医院。这些医疗单位都要在省级法院注册,并接受卫生等部门的监督。医疗单位提供的服务可以分为五类:一是家庭医生,既为初级就诊,一名医生约有2500名患者。二是卫生所,通常情况下,卫生所医生要接到家庭医生的转诊单,才能为患者看病。个别病种即不需要转诊单,医生可以直接看病,如牙科、妇科、眼科、心理疾病等。三是专科和综合医院,主要服务于慢性病、需住院的患者。四是康复治疗中心。五是急救中心。
国家医疗卫生基金会要与医疗单位、医生签定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包括:服务人数(人次)、服务项目、疾病病种和基金支付数额等,并根据协议向医院、医生拨款,超出部分,基金会当年内不再拨款。医院和医生每月向基金会报告一次经费执行情况。部分私立医院不愿与国家医疗卫生基金会签订协议,他们认为基金会拨款太少。因此,参保人只能到签订协议的医院看病,才能报销,急诊除外。
参保人可以自行选择医疗单位、医生。一般情况下,患者都有固定的医疗单位和固定的医生,患者就诊都是找同样的医生,直到该医生说可以转院治疗。原则上,参保人只能到与基金会签定协议的医院就诊。如果转院,患者的医疗费用由原医院负责向就诊医院支付,基金会不再支付费用。入院接受治疗的患者(这些病人可接受直接治疗、护理、诊断或康复训练),有权获得免费的疾病治疗(患者只支付30%-50%的购药费)。医生开出的处方药品必须比同类药物便宜。而对于非协议医疗单位医生开出的处方,药品费用要有患者全部承担。
在发生急诊、疾病导致其不能活动或需要进一步持续治疗情况下,参保人员有权往返免费使用卫生医疗专属的运输工具(包括飞机),从而能在最近的医疗单位接受诊治。除此以外,在其他疾病情况下,卫生医疗专属运输工具的使用是要收取部分或全部费用的。卫生部颁布了使用卫生运输工具的标准和规则。
卫生部长有权利决定国内患者是否需要到国外进行诊断和治疗。患者在国外所花费的医疗费用通过提前公开预算的方式对其进行支付。
全国医疗费用构成 2005年全国医疗费用占GDP的6.1%,近几年此比例逐年下降。2004年全国医疗费用,国家医疗卫生基金占87.3%;国家预算占7.1%,这部分资金由卫生部管理,主要用于高危职业、癌症治疗和部分器官移植等,国家预算在逐年减少;各级政府投入占2.2%,主要用于辖区内的医疗单位的投资;其他占5.4%。另外,内务部、国防部也掌握部分国家预算,用于军队、消防、特种职业等。
2004年,国家医疗卫生基金会支出基金约320亿元兹罗提(约合10亿美元),不包括私人自费购药或到私立医院就诊费用。
二、瑞典医疗保险制度基本情况
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本着为每一个公民提供经济安全网的指导思想,实行普遍性和统一性的原则,全体公民都有获得基本社会保障的权利,基本内容有养老、医疗、失业、伤残、生育保险等。全国平均寿命男性为77.1岁,女性为81.9岁。瑞典中年以上的人口数量在实质性的增加,尤其是8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瑞典人口中有18%的人年龄超过65岁,被认为是世界上最老龄化人口的国家。
医疗保险 1955年实行医疗保险制度,1982年通过卫生立法,规定该国公民在生病(生育)时有资格领取由地区社会保险局支付的“医疗费用补助”。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随其父母参加医疗保险。1984年,允许实施私人健康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基金模式采取现收现付制,一般用人单位要按职工工资收入的33%缴纳社会保险税,职工需负担4.95%的社会保险税(其中医疗保险税2.95%、失业保险1%和年金税1%)。自谋职业者根据收入情况,要缴纳17—30%的社会保险税。但高福利、高消费导致专门的社会保险税已不能满足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国家还必须从税收中拨款给予补充。2004年,全国用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的总资金相当于GDP的36.5%。社会保险基金由三部分组成: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税和国家部分税收。
医疗保险对象为全体公民、在国外工作不足一年的瑞典人和在瑞典工作的外国人。投保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税后,本人及其家属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主要待遇有:(1)医疗保健费用。包括医生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往返医院的路费等。(2)疾病津贴。投保人生病期间的收入损失,此津贴补偿一般无时间限制,但生病3个月以上者,需要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以确定是否能够继续干原工作,如果不能,需要接受培训并改行。(3)牙科治疗补贴。20岁以下患者,国家承担全部费用,20岁以上国家承担部分费用。(4)药品费用。患者(或家人)可以持处方到药店购买到优惠药品,购买非处方药需要全部自费。在规定时间内,患者购买药品费用达到一定数额后,将有资格在这之后的一段时期内免费领取药品。(5)产妇津贴。产妇除享受常规的医疗保险待遇外,还可以领取一定数额的产妇津贴。
医院和基础医疗服务机构(健康服务中心)门诊挂号费标准由各省、市政府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为限制个人负担,政府规定了最高收费限制,病人累计支付门诊挂号费最高限为900克朗,超出部分从第一次门诊算起的一年时间内,免收以后的挂号费。另外,所有的医疗单位对儿童和20岁以下者一律免费就诊。同时,规定患者支付处方药不得高于900克朗,超过部分享受药品补贴,这就意味着患者在一个年度内就医总支出费用不会超过1800克朗。
瑞典的医疗卫生服务体制为三级管理:一是中央政府,包括国会、政府有关部门(卫生和社会事务部、劳动部等),它的一个重要作用是通过法律和法令规定卫生医疗服务的基本原则,负责监督与指导。二是省级管理委员会,国家规定医疗保险具体业务由省级机构负责管理与实施,省级政府拥有医院。三是市级管理委员会,承担审核待遇、基金支付、信息反馈和各项服务等工作。它们在瑞典医疗服务体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由选举产生的这些政治机构有权利通过征税和收取费用来支持它们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大众。
卫生服务 医疗保健体系的最主要评价标准是衡量其能够为服务的人群提供面对任何健康问题的处理方法的水平。瑞典卫生服务体系分为:
1、基础医疗保健服务机构(健康服务中心)。它的目标是改善人们的健康状况,并向不需住院治疗的公民提供医疗服务。这个部门拥有一系列广泛的健康专家——包括各类专业医师、护士、助产士和理疗医师等。他们在健康服务中心组成团队进行工作。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私人家庭医生,一般都是一个全科医生。此外,还有社区护理诊所和妇幼诊所的私人医生、理疗医生提供医疗服务。基础医疗服务还包括向企业和学校提供健康检查和咨询服务。
健康服务中心的另一项工作是通过技术辅助手段向病人提供护理住房或在病人家中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方便了老年人和残疾人接受全天候24小时的护理服务。
2、县级和地方级医院。全国大约有65家,它们为患者提供需要住院治疗的医疗服务,包括为需要入院治疗的病人提供专科领域的住院或门诊医疗诊治服务。另外,县地级医疗机构也提供精神病方面的护理治疗,而且正以门诊病人护理的形式逐渐增多。
3、较大的地区区域级医疗服务系统。该系统包含9个地区级医院,相比县级医院,地区级医院有更广泛的的专家队伍和诊疗系统,除一般的专科医疗服务项目,还提供包括精神病治疗,以及神经外科、胸外科、整形手术和专业实验室等专业领域的服务。
由于强调院外治疗的理念,住院治疗在人们的观念中已经发生了许多改变。现在,日间手术方式和家庭医疗诊治的引入,越来越多的患者在院外接受诊疗,越来越多的疾病治疗和手术不再需要病人必须住院才能完成。
目前65岁以下瑞典人口中每320个居民有一个医生。
瑞典卫生和社会事务部负责全国各地区医疗服务、社会保险和社会问题的发展。该部门就新的立法问题为政府起草参考条例,为议会起草提案,并起草其他政府有关管理的规定。国家卫生和福利署则是政府在医疗服务、健康保护和社会服务领域的中心顾问和监督机构。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跟踪和评估各地区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中央政府有关规定。
近几年来,省、市政府在医疗保健领域里引入的一个主要改革就是病人有选择医院和医生的自由。病人可以选择他们就医的健康服务中心(或家庭医生),选择他们希望就医的医院。如果病人希望到本辖区以外的医院就治,医院可以出具转诊证明。
初级基础护理服务必须在病人与他们联系的当天提供服务,而医疗咨询则需要在8天内提供服务。
医疗服务经费 2004年瑞典医疗服务经费达到1780亿克朗(包括药品补贴和牙科治疗),这个费用已经占到当年国家GNP的8.5%。由省、市政府提供或支付的医疗服务费用占到这个总费用的80%左右。
各省、区的医疗经费占各地运作费用的89%,各省、市政府有权利对其辖区的居民按照收入水平的一定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比率平均在10%。另外费用中的19%来自中央政府拨款,患者个人也需支付4%的费用。由于加入欧盟,瑞典税收基数在逐渐降低,各地政府收入和医疗服务基金也相应的在减少。
三、几点体会
通过对两国医疗保险制度的考察,给我们的启示是多方面的,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在坚持社会保障水平应与国家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基础上,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应是发展趋势。波兰、瑞典虽然政治结构、经济体制和社会环境等有所不同,但两国政府都提出了人人健康和公民一律平等享受国家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的目标,并认为向公民提供医疗服务和筹措资金支持是政府的责任,社会保障(特别是医疗保险)制度要覆盖全体公民。尽管我国人口众多、经济落后,医疗保险制度难以在短时间内覆盖全体公民,从长远看,我们在制度设计上要充分考虑全体公民都应享受医疗保险服务,做好不同人群、不同办法逐步统一的准备,努力实现人人平等享受医疗保险服务。
2、推进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需要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考察期间,我们有一个突出的感受,两国虽然管理手段上有所不同,但面对全体公民,服务细致、周到、详尽,能够掌握每一个人的基本情况,随时随地可以查询,包括服务于他们的家庭医生。优质服务需要有相适应的管理理念、管理标准、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在这方面,我们是有不小差距的,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需要不断改进与完善。
第一阶段:1986-1992年,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农村展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1]。
第二阶段:1992年—1998年,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下简称《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2]。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3]。
第三阶段:1998年以后进入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4]。官方对这项工作的态度也发生了动摇。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5]。
从以上几个发展阶段来看,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是并不成功的。在理论上,这一制度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和批评。90年代以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直是人口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积累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这些文献全面地反映了各地各时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在目前这一政策面临转折时,对这些研究进行综合分析,能使我们全面地总结这项工作的经验教训,为今后农村老年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参考。本文在大量查阅90年代尤其是1995年以来的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发现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现有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宏观必要性基本上没有异议。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对保障老年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进步都有积极意义。另外,它还有助于减轻农民“养儿防老”的思想,从而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何承金等人的研究认为,中国西部农村人口控制的主要障碍在于社会保障体系残缺不全,农民养老难以落实[6]。
更多的研究从微观经济个体的养老需求与供给出发进行分析,认为由于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大量青壮年农民流向城市,老年农民社会地位下降等原因造成了近年来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步淡化、弱化。而土地、家庭储蓄和农民自身的养老能力都难以担负起老年农民的生活保障[7]。
尽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必要建立,可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下能否建立起真正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呢?一些文献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约束性进行分析后指出,由于我国资金有限,而城市又处于经济改革的中心,在资金的竞争性使用中具有优势;而且福利国家的困境对政府的警示作用使国家不敢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入太多,因此现阶段我国尚无能力建立真正的全国范围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能以局部地区的社会保障作为替代[8]。杨翠迎、张晖等人分析了我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可行性,认为目前建立全国范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可行的,只有东部和中部一些省份才具备开展这项工作的条件[9]。从世界经验来看,马利敏认为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及大比例的农村人口决定了现在不宜把农业家庭人口纳入帐户养老保险体系[10]。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诸多问题已引起许多学者的关注[11]。这些问题中,有的是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有的是在执行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前者主要包括: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样,由于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或鼓励性储蓄[12],也正因为这一点导致了不可能强制要求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如果要使这项工作开展下去,常常需要采取强制性的行政命令,这又违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自愿性原则。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设计时就使其执行陷入了两难境地。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制度上的不稳定性。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颁布的《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这些办法普遍缺乏法律效力。因此各地对这一政策的建立、撤消,保险金的筹集、运用以及养老金的发放都只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门,甚至是某些长官的意愿执行的,不是农民与政府的一种持久性契约,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实际上,我国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态度也时常发生动摇,导致了本来就心存疑虑的农民更加不愿投保。这也是缺乏法律保障的结果。
3)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缺乏投资人才,有关部门一般都采取存入银行的方式。但是1996年下半年以来,银行利率不断下调,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要保值已经相当困难,更不用说增值。这一方面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现已出现参保的人越多,国家赔得越多的局面。另一方面,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国家原先承诺的养老保险帐户的利率只好下调,造成投保人实际收益明显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计算出的养老金,使人们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更是大打折扣。D·盖尔·约翰逊指出,由于中国1993-1997年的投资收益率为负,负于从1993-1997年每年投入了同等数量保金的个人来说,他们积累的基金实际价值低于他们支付出的保费(D.盖尔·约翰孙1999)。
4)保障水平过低。《基本方案》规定,农民交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2元、4元、6元、8元……20元等10个档次缴费。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数地区农民投保时都选择了保费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档次。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的情况下,如果农民在缴费10年后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可以领取4.7元,15年后每月可以领取9.9元(王国军2000),这点钱对农民养老来说,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如果每月投保4元、6元甚至是10元,也仍然难以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包括:
1)基金的管理不够规范与完善[13]。1998年以前全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集、保管、运营和发放全是由民政部门一家负责,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而一地的民政部门又直接受制于当地的政府。因此当政府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或有什么建设项目缺少资金时,有时就会要求动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对这样的要求,民政部门往往难以拒绝。因此各地挤占、挪用和非法占用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基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给今后的发放工作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2)机构管理费用入不敷出[14]。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经费可以按所收取基金的3%来支取。但是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难以满足开展业务的需要。有的市(县)提取的管理费连给职工发工资也不够,加上会议费、宣传费等,空缺更大。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的管理费都已明确规定不从保险基金中支取了(何承金等2000),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却仍然要靠这一渠道来解决工作经费。
3)干部群众在享受集体补贴方面差距过大[15]。《基本方案》规定:“同一投保单位,投保对象平等享受集体补助。”但在全国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执行过程中,同一个行政村的干部和群众却不平等享受集体补助。参加投保的绝大多数村和乡镇是补干部,不补群众;少数村都补的,也是干部补得多,群众补得少。群众一般一年仅补助3~5元,而干部补助少则几百元,多则数千元,上万元(彭希哲等1996)。这样大的差距加剧了原本就存在的农村社会不公平,强化了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抵触情绪。
4)多种形式的保险并存,形成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吴云高1998)。在苏南地区,由于农村养老保险开展得较早,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养老保险形式:有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的,有乡镇合作经济组织办理的,有社会保障局办理的,等等。它们各自为政,操作方法各不相同,导致了原本就“稀薄”的资金更加分散,缺乏规模效应。在其他地区,由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也产生竞争,虽然竞争本身可以给投保农民带来实惠,但由于政府的不正当干预,商业保险往往受到排挤,打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尽管存在着以上这些问题,有的研究者认为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失为一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解决农村老年经济保障的重要方式。应当在现有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不应全盘否定其积极作用。但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对这一制度持否定态度。有人认为,“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不平衡”(田凯2000);有人认为,“当前试点中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是一个能够担负起农村跨世纪社会养老责任的制度,需要更有效的制度来取而代之”(马利敏1999);有的人甚至认为,这项举措“存在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王国军2000)。
三、农村社会化养老的区域研究
从实践情况来看,我国农村养老仍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范围还十分有限。在众多的相关研究中,有相当部分的文献研究不同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文献表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存在着相当大的区域差异。王海江对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发现农民所在省份对其是否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显著的解释性(王海江,1998)。薛兴利等的调查也表明集体经济越发达、农民人均纯收入越高、村领导越强的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情况越好(薛兴利等1998)。从全国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行情况是东部沿海地区显著地好于中西部地区,上海、江苏、山东等地区已达到较高的覆盖率,而在中西部大部分地区,推行这一政策十分困难。
但几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较好的地区,其对老年农民的保障并非完全依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反,他们往往是在《基本方案》的做法之外,发展了不同方式、各有特色的社会化养老。
1.苏南模式。苏南农村目前的老年保障模式是一种多形式并存的局面,其基本特征是“以家庭保障为基础,社区保障为核心,商业性保险为补充”(彭希哲等1996),上海市农村也基本上属于这种类型。这种社区保障是社区范围内统筹的制度,社区成员一般都享有类似的保障福利而不受其就业的那个企业的经营状况的直接影响。它在资金上主要依赖于社区公共资金的投入,而社区公共资金又主要来源于乡镇企业的盈利。苏南是我国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因此集体有能力对社区成员的养老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彭希哲等1996)。民政部门组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这里也有较高的覆盖面,但在资金筹集上,苏南模式有其独特之处:一是集体补助所占比例较高;二是基金筹集标准不是按照《基本方案》中的10个等级,而是被大大提高了,以适应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实保障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比如上海嘉定区的实际操作中,个人年缴费标准分为3档:240元、180年和120元。企业缴费则按企业不同性质区分不同的缴费标准。农村“三资”企业,按上月农方职工工资总额的25.5%缴费;农村私营企业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25.5%缴费;农村个体工商户,户主按上年度计税工资标准的10%,为本人和农民帮工缴费。
2.山东模式。整个山东省的农村养老保障仍以家庭保障为主,但它是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几个试点地区之一,也是全国投保绝对人数最多的省区。在资金筹集方面,该地区基本是按照《基本方案》的规定来实行,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的比例很小,只占已交纳保险基金的约15%。而且其中的绝大部分补助给村干部、乡镇企业职工等“特殊职业”的人口。山东省农民的投保标准普遍很低,一般都是2-4元/月的水平(彭希哲等1996),因此未来的养老保障能力也很低。
3.广东模式。确切地说,这也是一种社区保障模式。它通过股份合作制乡镇企业中的年龄股和集体股来实现对农村老年人口的经济保障[16]。所谓年龄股就是个人所拥有的股份数额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因此老人总能拥有较多的股份。集体股是属集体经济组织或企业所有者所有,集体股的主要用途之一是作为公益金,老年福利支出是公益金十分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在执行中出现的上述问题,许多文献都从不同的角度对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应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扶持。不少研究者注意到缺少政府扶持是农民缺乏投保热情的根本原因,因此针对目前集体补助比重过小,国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均提出应适当提高集体补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具有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福利性”,才能调动起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2.应当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全国各地在这方面也没有规范统一的业务、财务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这都导致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稳定性。而通过立法是达到稳定政策的最好途径。
3.应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支付问题。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投资本身就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学问,我国这方面的人才非常稀缺;而且目前我国风险较小、回报较高的投资渠道很少,但是许多文献仍然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向。比如,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②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以县为覆盖范围,因此基金大多集中在县级保障部门,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规定,不能保证适当增值率的投资主体,要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投资权,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全国有关机构管理。福建省就是采用的这种办法,效果比较好。
另外,王国军主张完全放弃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另起炉灶,建立“从城乡‘二元’保障到基本保障、补充保障和附加保障的城乡有机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基本保障中,农业劳动者通过税收的方式,向全国统一社会养老保障机构交纳社会养老保障税,社会养老保障税率应按各地农民的收入水平、物价指数和人口预期寿命而分别制定;在补充保险中,如果农民受雇于人,超过一段时间后,雇主和雇工必须按雇工工资的法定比率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交纳社会补充保障费;在附加保障中,农民可以参加商业保险或个人储蓄的方式获得保障(刘书鹤等1998)。
五、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尽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进行了10多年,也积累了相当多的研究文献,但由于为农民这类非雇佣的独立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障本身就是一个难题,而且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实力还不够发达,农村的社会生产力总体而言还比较落后,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因此到目前为止,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然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其中比较关键的是以下几个: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
许多研究者都提出应当在农村养老基金筹集时增加政府扶持的力度。但是这个“力度”应当有多大比较合适,即既能充分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政府又能承担得起?在这个问题上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之间的替代关系如何?对于这些问题,都缺乏明确的定量分析,甚至连定量分析的框架的也没有,这样“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便缺乏科学的指导,难以落实。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设置
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管理和发放应当遵循三权分立的原则。但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1998年以前基本上完全由民政部门独立管理,1998年以后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也是一家说了算。权利缺乏监督是基金安全难以保障的关键,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机构设置应当进行改革。但怎样改,怎样体现权利的监督与制衡是目前已有的文献中研究得较少的问题。
3.城乡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我国现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制度是完全不同的两套体系,两者不存在可换算的基础,根本无法衔接。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城市化的步伐将会加快,有更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将流向城市,两种不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将成为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障碍。因此,王国军提出了“‘三维’的城乡有机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非常有益的尝试,但其中有一些关键问题仍无法解决。比如在基本保障中,国家是否给予补贴?如果给,给多少比较合适?如果不给,较富裕的农民是否会感觉“吃亏”而不愿参加?因此关于这个方案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
【参考文献】
[1] 刘贵平.现行农村养老保险方案的优势与不足[J].人口与经济,1998,(2):25-28.
[2] 张仕平等.建国以来农村老年保障的历史沿革、特点及成因[J].人口学刊,2000,(5):35-39.
[3] D·盖尔·约翰逊.中国老年人的社会保障[J].中国人口科学,1999,(5):1-10.
[4]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课题组.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J].人民论坛,2000,(6):8-10.
[5] 田凯.当前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分析[J].社会科学辑刊,2000,(6):28-31.
[6] 何承金等.中国西部农村人口控制与社会养老保障研究[J].中国人口科学,1997,(1):14-24.
[7] 梁鸿.农村老年人自给自理能力研究[J].人口与经济,1999,(4):21-25.
[8] 梁鸿.试论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及其特殊性[J].复旦学报社科版,1999,(5):26-31.
[9] 张晖等.我国农村应建立不同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J].人口学刊,1997,(6):50-52.
[10] 马利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请缓行[J].探索与争鸣,1999,(7):11-12.
[11] 黄晓平.让农民兄弟老有所养——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调查[J].中国财政,1998,(8):16-17.
[12] 王国军.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与改革思路[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0,(1):120-127.
[13] 吴云高.苏州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的调查[J].上海农村经济,1998,(5):39-42.
[14] 刘书鹤等.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调查[J].经济研究,1998,(5):15-21.
在上级各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场从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入手,抢抓机遇,迎难而上,以改革为动力,以调整产业结构为主线,以安置富余人员为核心,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在抓好营林管护的同时,多措并举开辟新的发展渠道,在经营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确立奋斗目标
偏僻的位置、信息的闭塞,特殊的环境、因循守旧的观念是制约林场发展的重要原因。林场要改变贫困面貌,唯一出路是必须发展,必须真正的干起来。因此我场按照《决定》要求,首先从改变观念入手,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多次学习林业政策、先进单位典型事迹,观看学习碟带,不断提高林场职工的认识,增强改革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请专家教授等人员到场授课,让大家了解国际国内形势、林业发展形势、科技知识、致富信息及社会发展趋势从而使大家掌握了一些政策、信息和科普知识。三是走出去参观考察。先后组织骨干人员和职工到鄢陵花卉苗木基地、固始养鸡场、养猪场及其它先进林场、企业参观考察学习,并要求写出考察报告、心得体会。经过参观考察学习,走出大山的林业人看到了外面世界的精彩,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其后组织全场职工进行大讨论,查问题,找原因,挖掘自身优势,寻找发展出路。经过讨论,大家认识到我们的资源是优势、技术是优势,我们有上级的支持、有勤劳的双手、有朴实的品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别人能干的事我们也能干,从而使大家达成共识:消极等待思想要不得,只有发展才有出路,只有依托自身优势,抢抓机遇,大胆开拓创新,才会走上强场富民之路。并制定了以林为主,围绕自身优势,开展多种经营的发展思路,确立了“一年理顺打基础,两年起步图发展,三年之内见成效”的奋斗目标。思想统一了,目标明确了,发展意识增强了,轰轰烈烈地开始了二次创业。
二、发挥自身优势,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
奋斗目标确立后,我们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充分的论证,决定依靠资源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成立了“济源市黄河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实行股份制经营,从事荒山造林、园林设计与施工、通道绿化、苗木培育与销售等业务,三年来,该公司先后承担三十余家的设计、施工业务,创造了产值500余万元,增加固定资产80余万元。为了和园林公司配套发展,我场收回了过去承包给农民的土地,又租赁了一百余亩的苗圃地,全部育上了绿化苗木,形成了较好的产业链。通过园林公司的成立,不仅安排了二十余名下岗富余人员,又从社会上招收了部分下岗职工,并安排了部分职工子女就业。园林公司的成立,通过职工入股分红,到公司加班劳动,人均年收入增加20__元以上。园林公司的成立,已成为我场走出林场办企业、发挥优势谋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今年在完善往年工程的基础上,又承接了济源联创、恒通化工、邵原一中、邵原实验小学、市委市政府、第二行政区、市区大树进城项目、济源宾馆、济源林业局等单位绿化工程,创产值180万元,预计利润25万元。其次,利用我场丰富的林下资源优势,发展了土杂鸡养殖,实行职工自主经营,政策扶持,自负盈亏的自营方式,开辟职工脱贫致富的绿色产业。
三、走科技兴场之路,与科技院校攀亲结缘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只有科技进步,才有长远的发展。为了增强职工的科技意识,走科技兴场之路,一是积极同大专院校、科研部门攀亲结缘,引进智力和项目,依靠科技促进发展。20__年同河南林校达成将林场作为该校的实习基地,几年来,已接待学生数千人。20__年初,当我们获知中国森林网络生态系统小浪底定位研究站将在小浪底库区一带筹建后,我们积极同国家林科院有关人士联系并承诺无偿提供实文秘家园验林地、土地,并做好一切服务工作,我们的热情和诚心换取了国家林科院的认可。截至目前,在我场已投资100多万元建成了综合实验楼、两座观测塔、十个径流场,今年由林科院出资又租用100余亩耕地,用于农林复合经营实验用地,并安排了我场几名职工。同时“十一五”计划中的两个科研项目数个子项目将重点在我场实施。通过同科研部门的合作,不仅使我们学到了知识,给我们也带来了信息,带来了项目。二是开展科学研究,实施科研项目,20__年我们在济源市科技局申报的困难地造林试验项目,已顺利实施并通过了检查验收;今年在省林科院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申报的彩叶树种引进和推广项目正在实施中,已获得科研经费近10万元。三是引进人才,培养企业发展后劲。近三年来,我场引进本科学生3名,大专学生4名,从其他场调进2名,结束了我场三十多年来没进一个本科生的历史。目前,这些技术人员已经起到了骨干作用,有三名同志已经充实到了中层领导岗位。这些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不仅为单位增加了新鲜血液,也必将 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将这些人留住,为林场的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四、强化内部管理,着眼于建立长效发展机制
一是加强人的管理,精简机构,实行一人多岗,一人多职,实现人尽其能;二是完善制度,目标管理,奖罚分明,实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激励机制;三是实行竞争上岗、末位淘汰的竞争机制,树立“岗位靠竞争、报酬靠贡献”的观念,充分调动职工积极向上、踏实工作的积极性。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基础建设作为改善职工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的一项常规工作始终是我场坚持不懈的努力方向。深入基层了解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打深水井一眼、建护林房三座、高标准了望塔一座、新配备七台电脑、各护林点全部通上了电、配备了电视机等设备,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提高了办公效率,改善了林区生活条件。稳定了职工情绪,激发了职工工作热情。
六、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一)狠抓营林生产培育林场后备资源
要振兴林业,使林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形成良性循环,真正做到青山长绿,后继有林,就必须把营林生产放在工作首位。因此,我场始终坚持“以林为本”,把造林培育摆在全场工作的重要位置,完成造林520亩,成活率均在90%以上,完成大田育苗150亩,重点培育山地造林树种侧柏、速生杨树40亩,四旁、道路、园林绿化树种110亩。
(二)狠抓护林防火,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1.森林防火工作历年来都是我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意识,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营造浓厚的防火气氛,在林区各主要路口设立五个醒目的防火警示牌,路边、村庄、学校书写防火标语万余条,与精神病人、痴呆人的监护人签定防火责任状,确保防火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强化责任,领导分片负责,护林员划定山头、地块,场与林区内济邵高速施工等单位签订防火责任协议,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救、责有人担;三是认真做好值班和火情监测,进入防火期,实行领导带班的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和护林员夜间巡视、了望台不间断监测的措施,确保火情信息上传下达通畅,并加强了主管领导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重点布防,确保万无一失,取得了全年无森林火灾的成绩,被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评为“20__年度全市森林防火先进单位”。护林员某同志荣获“全国优秀护林员”称号。
2.搞好森林有害生物的测报与防治。年初根据今年我场刺槐尺蛾的发展预测,及时向市森防站上报,并在5月初进行了飞机生物农药防治,面积达1.6万亩。
3.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在今年“爱鸟周”期间,市林业局在我场举行了“爱鸟及屋”的挂巢仪式,为鸟类提供温馨舒适的生存环境,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爱鸟护鸟意识,关注生态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七、经营收入情况
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完成全年经营收入__万元。其中:种植业__万元,养殖业__万元,承包户上交收入__万元,补贴收入__万元,营业外收入__万元。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林场性质不确,体制不顺。目前林场属差供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职工身份既不是国家产业工人,又不是事业单位员工,也不是农民。在管理上,国家只给林业建设投资,林场的生产、技术不给经费,工资、福利等经费严重不足。看好的项目因没有启动资金难以上马。林场要搞一些科研项目,也是因没有科研经费投入而无法进行。林场从事的是公益性事业,追求的是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几乎没有经济效益,应将林场纳入全额事业单位管理,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
2、林场基础设施落后,林区房屋破旧,吃水困难。林区护林房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由于年久失修,房屋已成为危房。生活条件远远落后于当地群众。
3、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除养老保险参加外,医疗、工伤保险因无力补交(40余万元),而不能参加。
(二)、建义与要求
1、尽快出台国有林场林地、林木和林权流转以及真正能够操作林木林地抵押贷款等相关政策,加快国有林场的改革发展步伐。
2、要求国家安排专项资金解决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3、要求每年给国有林场森林防火专项资金,加大防火设施建设力度。
4、出台相关政策,给国有林场明确定性。
5、有关部门下达抚育间伐计划。自天保工程后,没有抚育计划,大多已成过熟林,林分密度大,自然老化现象严重。应采取积极稳妥措施,恢复抚育间伐,提高森林质量。
一、**、**基本情况**市位于**省沿海中部,全市陆地面积9411平方千米,浅海面积8万平方千米,人口550.46万人。市区由椒江、黄岩、路桥3个区组成,辖临海、温岭2个县级市和玉环、天台、仙居、三门4个县。199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地区,设立地级**市。**是中国最主要的服装机械生产和出口基地,服装机械产值占全国行业总产值的35%、世界产值的7%左右,曲折缝机和裁剪机已占有世界市场约70%的份额。**家电工业发达,是国内最大的制冷配件生产基地之一,所产制冷配件国内市场占有率逾40%,为国内外众多著名空调、冰箱生产企业配套;冷柜产销量连续多年居全国同行前列,市场占有率达25%以上;空调器出口意大利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厨房系列和卫浴系列,在国内市场占有相当比重,压力锅、不粘锅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70%和50%左右。**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省中北部杭州、宁波之间,下辖**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和越城区,面积8256平方公里,人口433万,其中市区面积339平方公里,人口64万。**历史悠久,名人荟萃,素有水乡、桥乡、酒乡、书法之乡、名士之乡的美誉,是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长江三角洲南翼重点开发开放城市。**是我国经济最具发展活力的地区之一,2003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088.4亿元,人均超过3000美元。**经济发展以民营为主,民营经济占经济总量的95%左右,第二产业尤为发达,第二产业占经济总量的比重在60%左右。**专业市场遍布全市,全市共有商品交易市场357家,2003年成交额798亿元,其中年销售超亿元的有42家,超10亿元的有13家。中国轻纺城年成交额达246亿元,是我国最大的轻纺产品专业市场、亚洲最大的布匹集散中心。**历史悠久,地灵人杰,文化底蕴深厚。**以其秀丽山川哺育了众多的志士仁人。如春秋战国“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东汉哲学家王充,晋代书法家王羲之、政治家谢安,唐代诗人贺知章,南宋诗人陆游,元朝画家王冕、诗人杨维桢,明代哲学家王阳明、书画家徐渭,清朝画家陈洪绶、任伯年、史学家章学诚等,以及近现代的“三烈士”徐锡麟、秋瑾、陶成章,学界泰斗,文化巨匠鲁迅,开国总理和范文澜、、竺可桢等。
二、**、**民办教育发展情况深厚的文化底蕴、发达的经济水平和强烈的民营意识,孕育了**、**快速发展的民办教育。**、**民办教育起步早、发展快,走在**省乃至全国前列。**市到2003年底,共有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1923个,其中幼儿园1729所,小学17所、初中23所、普通高中34所、职业中学34所、专修学院3所、成人培训学校83所;民办学校在校生20.5万人,教职工总数1.5万人,校园占地面积5840亩,学校资产总值达36.3亿元,民间办学总投资达14.2亿元。初步形成了学历教育、文化助学、技能培训、艺术体育训练兼容并蓄,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齐头并进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民办教育体系,涌现了一批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办学质量较高、管理规范、环境优美的民办学校。**市民办教育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办学形式多样,有派或工商联等社会团体参与,有企业和个人投资或集资办学,有政府部门与企业或个人联合办学。民办教育成为**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目前全市有学历教育民办学校31所(不含幼儿园和培训班),占地面积4000余亩,在校生40000多人,教职工2500名,累计投入资金20多亿,投资额在亿元以上的学校有11所,优秀民办学校占**全省总数的16%。**诸暨市民办教育发展最快,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共有11所,其中幼儿园3所、普通中小学5所、职业学校3所,在校生15170人,占全市在校生总数的9.1%。1995年,海亮外国语学校顺利建成,1996年,天马实验学校和荣怀中学相继落成。这3所高起点、高规格的民办学校的兴起,成了诸暨民办教育发展里程碑上的亮点。
三、**、**民办教育发展的特点**、**民办学校起步早、起点高、投入大、质量好,呈现出如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投入主体多元化。**、**的民办学校投资者呈现多元化特点,有的是企业投资、有的是社会团体投资、有的是自然人投资,有的兼而有之,还有相当一部分学校是混合所有制投资。**市椒江区的书生中学就是由椒江32个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筹集股份资金1200万元创办的中国第一所教育股份制的民办学校。中国著名教育家魏书生先生任法人代表、校长,区教育局副局长陶仙法兼任常务副校长。如今书生中学已发展成为资产规模逾亿元的书生教育集团,办有书生中学、书生小学和书生幼儿园、通巨幼儿园、成人教育中心、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等教育机构。**市(东港)双语学校,是全国第一所混合所有制学校的民办学校,在2.5亿元的总投资中,当地民营企业的投资占80%,椒江区政府作为投资一方占20%的股份。此外,区政府每年根据招生数额的实际情况,向这所学校下拨150万元以内的学生公用经费,连续补助6年。**诸暨市天马实验学校由该市天马房地产开发公司独家出资1.6亿创办,是一所从幼儿园到高中既相对独立又集中管理的完全学校。学校占地250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有90个教学班。**越秀外国语职业学院则由**新昌合成化工厂、民盟**市委和**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我们参观的学校中,只有**市路桥区蓬街镇私立中学是个人投资办学。
(二)政策扶持具体化。从1991年颁布的《**地区社会力量办学若干暂行办法》,到后来制定颁发的《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若干意见》,**市对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也因此促成了**民办教育在办学主体、办学体制、经费投入机制上都出现鲜明的多元多样的特征来。
民办教育在土地征用和建设配套等各项税费减免上享受与公办学校同样的优惠政策;在收费上,根据生均培养成本自行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在本市缴纳所得税的企业用税后利润在本地投资办学的,与其投资额对应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用于办学的,由同级财政全额予以补助。教师在公民办学校间可相互流动。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计划外招生,要在保证其同类民办学校完成当年招生计划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对办学成绩显著,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优秀(示范、重点)学校的教育机构,每年度分别按应使用教师数的2/3、1/2和1/3给予相当于公办教师平均基本工资数额的奖励。
对自建校舍举办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教育机构,在学校规范招生、规范办学的前提下,可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鼓励支持,在校生超过1000人的,每年奖励5万元;在校生超过1500人的,每年奖励10万元;在校生超过2000人的,每年奖励15万元。对自建校舍举办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机构,按每一个毕业生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自建校舍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超过600人,且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质量较好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当地政府按公办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经费不少于20%给予补助。**市诸暨市还出台优惠政策,对民办学校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费标准与公办学校相同且单独编班,市财政拨付与公办学校相同标准的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高中阶段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划招收初中毕业生,在收费标准与公办学校相同的前提下,市财政拨付与公办学校相同标准的人员经费。
(三)教师流动规范化。**、**两市在民办学校教师管理上的做法基本相同,教师招聘和流动都统一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管理之下,人事关系放在教育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本市公办学校教师应聘到民办学校任教,保留公办教师身份不变;离开民办学校愿意回到公办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予以妥善安排。聘用外地优秀教师,经学校所在地主管部门批准,并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可由学校主管部门重新建档,在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享受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另外教育行政部门还可以派出公办学校领导和教师到民办学校工作,以此来加强民办学校的师资队伍。民办学校教师基本没有后顾之忧,当地政府规定,不管是民办学校教师,还是在公办学校教师,2000年前参加工作的,养老保险都视为已交,以后继续交纳养老保险可由现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退休手续。两市都规定,民办学校教师的流动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下进行,招聘新就业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也要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划,聘期不得低于3年。由于这些措施的保障,其民办学校教师队伍非常稳定,教师流动非常有序,从而保证了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四)内部管理科学化。**、**民办学校的管理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结合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创造出的新的办学模式——教育股份制,这个概念的具体内涵指:以入股集资取得社会资本的使用权,以持股份额分配股息(不可分红,积累用于办学再投入)和承担有限风险,以招聘校长实行科学管理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一种创新制度。这一模式采用股份制方式融资,分离了资产所有权和学校管理权。影响最大的是**市椒江区“书生教育实业有限公司”,该教育实体是由**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等14个法人共同发起创办,除了14个法人股外,另外以3万元一股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到1998年10月共筹集资金4500万元,创办了书生中学。以书生教育实业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教育股份制的独特之处在于其双法人的运作结构和公司制管理方法。其模式中管理系统由股东大会、监事会和董事会构成,操作系统则由公司和学校双法人构成。股份公司为资本运行机构,负责筹集、使用和经营资金,致力于为教育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和按比例向股东支付股息;学校为教育运行机构,负责资本管理,致力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股份制中,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公司和学校各司其职,投资方、股份公司、学校职权分明,从而确保教育效益与资本效益双丰收。在学校内部管理上,各学校也都按照现代教育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实行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考核奖惩制,重视人本管理、目标管理、制度管理,使管理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规范。
四、**、**民办教育对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启示建市以来,特别是2000年以来,我市民办教育发展很快,学校数量、办学规模和办学档次都有很大提升,民办教育成为我市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在市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但是对照****、**两地的民办教育发展,我们明显存在着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注入不足、办学规模偏小、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民办教育的一系列扶持和奖励政策。《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七章对民办教育规定了9条扶持与奖励政策;2000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事业的意见》中也规定了一系列的鼓励扶持政策;建市以来,各县区也相继出台了一些鼓励扶持政策措施。对这些已有政策措施,要进一步落实到位;有些条款笼统、不具体,或者仅仅是原则性的规定,要进一步具体化,给民办学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要通过当地党委政府对民办学校在建校用地、贷款、基建规费、教师流动、专项奖励基金等方面制定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特别是要真正打通公办教师向民办学校流通的渠道。三要切实解决好教师的养老保险问题。教师在公办学校期间的养老保险要由原来渠道补交到位,或参照**的做法视为已交;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敦促和支持民办学校按规定办理教职工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劳动保障部门要按事业单位性质给民办学校教师办理养老保险,从而彻底解决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二)提倡和鼓励大型企业、名牌学校创办民办学校。大型企业资金充足,影响力大,具有投资办学的优势,其税后利润在本地投资办学的,与投资额对应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可由同级财政予以返还。名校带民校、名校创民校是进一步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发挥民办机制活力的有效手段。省、市重点中学、示范初中、省实验小学、省示范性幼儿园,结对带一所民办学校,定期派人到民办学校协助管理,派教师去授课,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交流,有利于促进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名校利用自己的优质教育资源创办民校更是一条发展壮大宿迁教育事业的捷径。:
×市教育局民办教育考察组
×(××年月日)
×为了大力推进“一化两率先”工程,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年月日至月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处牵头,组织县区教育局民办教育负责人和全市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校长、举办者,由市教育局局长助理欧阳超英带队,对浙江省台州、绍兴两市的民办教育进行了考察学习。通过座谈交流和实地参观,我们深切感受到台州、绍兴两地民办教育的蓬勃生机,获得了许多宝贵经验和有益启示,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
×一、台州、绍兴基本情况
×台州市位于浙江省沿海中部,全市陆地面积平方千米,浅海面积万平方千米,人口万人。市区由椒江、黄岩、路桥个区组成,辖临海、温岭个县级市和玉环、天台、仙居、三门个县。年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台州地区,设立地级台州市。台州是中国最主要的服装机械生产和出口基地,服装机械产值占全国行业总产值的、世界产值的左右,曲折缝机和裁剪机已占有世界市场约的份额。台州家电工业发达,是国内最大的制冷配件生产基地之一,所产制冷配件国内市场占有率逾,为国内外众多著名空调、冰箱生产企业配套;冷柜产销量连续多年居全国同行前列,市场占有率达以上;空调器出口意大利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厨房系列和卫浴系列,在国内市场占有相当比重,压力锅、不粘锅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和左右。
×绍兴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中北部杭州、宁波之间,下辖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和越城区,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万,其中市区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万。绍兴历史悠久,名人荟萃,原创:素有水乡、桥乡、酒乡、书法之乡、名士之乡的美誉,是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长江三角洲南翼重点开发开放城市。绍兴是我国经济最具发展活力的地区之一,××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亿元,人均超过美元。绍兴经济发展以民营为主,民营经济占经济总量的%左右,第二产业尤为发达,第二产业占经济总量的比重在%左右。绍兴专业市场遍布全市,全市共有商品交易市场家,××年成交额亿元,其中年销售超亿元的有家,超亿元的有家。中国轻纺城年成交额达亿元,是我国最大的轻纺产品专业市场、亚洲最大的布匹集散中心。绍兴历史悠久,地灵人杰,文化底蕴深厚。绍兴以其秀丽山川哺育了众多的志士仁人。如春秋战国“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东汉哲学家王充,晋代书法家王羲之、政治家谢安,唐代诗人贺知章,南宋诗人陆游,元朝画家王冕、诗人杨维桢,明代哲学家王阳明、书画家徐渭,清朝画家陈洪绶、任伯年、史学家章学诚等,以及近现代的“三烈士”徐锡麟、秋瑾、陶成章,学界泰斗,文化巨匠鲁迅,开国总理和范文澜、、竺可桢等。
×二、台州、绍兴民办教育发展情况
×深厚的文化底蕴、发达的经济水平和强烈的民营意识,孕育了台州、绍兴快速发展的民办教育。
×台州、绍兴民办教育起步早、发展快,走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前列。台州市到××年底,共有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个,其中幼儿园所,小学所、初中所、普通高中所、职业中学所、专修学院所、成人培训学校所;民办学校在校生万人,教职工总数万人,校园占地面积亩,学校资产总值达亿元,民间办学总投资达亿元。初步形成了学历教育、文化助学、技能培训、艺术体育训练兼容并蓄,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齐头并进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民办教育体系,涌现了一批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办学质量较高、管理规范、环境优美的民办学校。
×绍兴市民办教育起步于世纪年代,办学形式多样,有派或工商联等社会团体参与,有企业和个人投资或集资办学,有政府部门与企业或个人联合办学。民办教育成为绍兴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目前全市有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所(不含幼儿园和培训班),占地面积余亩,在校生多人,教职工名,累计投入资金多亿,投资额在亿元以上的学校有所,优秀民办学校占浙江全省总数的。绍兴诸暨市民办教育发展最快,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共有所,其中幼儿园所、普通中小学所、职业学校所,在校生人,占全市在校生总数的。年,海亮外国语学校顺利建成,年,天马实验学校和荣怀中学相继落成。这所高起点、高规格的民办学校的兴起,成了诸暨民办教育发展里程碑上的亮点。
×三、台州、绍兴民办教育发展的特点
×台州、绍兴民办学校起步早、起点高、投入大、质量好,呈现出如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投入主体多元化。台州、绍兴的民办学校投资者呈现多元化特点,有的是企业投资、有的是社会团体投资、有的是自然人投资,有的兼而有之,还有相当一部分学校是混合所有制投资。台州市椒江区的书生中学就是由椒江个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筹集股份资金万元创办的中国第一所教育股份制的民办学校。中国著名教育家魏书生先生任法人代表、校长,区教育局副局长陶仙法兼任常务副校长。如今书生中学已发展成为资产规模逾亿元的书生教育集团,办有书生中学、书生小学和书生幼儿园、通巨幼儿园、成人教育中心、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等教育机构。
×台州市东港双语学校,是全国第一所混合所有制学校的民办学校,在亿元的总投资中,当地民营企业的投资占,椒江区政府作为投资一方占的股份。此外,区政府每年根据招生数额的实际情况,向这所学校下拨万元以内的学生公用经费,连续补助年。
×绍兴诸暨市天马实验学校由该市天马房地产开发公司独家出资亿创办,是一所从幼儿园到高中既相对独立又集中管理的完全学校。学校占地亩,建筑面积万平方,有个教学班。绍兴越秀外国语职业学院则由绍兴新昌合成化工厂、民盟绍兴市委和绍兴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
×我们参观的学校中,只有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私立中学是个人投资办学。
×(二)政策扶持具体化。从年颁布的《台州地区社会力量办学若干暂行办法》,到后来制定颁发的《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若干意见》,台州市对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也因此促成了台州民办教育在办学主体、办学体制、经费投入机制上都出现鲜明的多元多样的特征来。
民办教育在土地征用和建设配套等各项税费减免上享受与公办学校同样的优惠政策;在收费上,根据生均培养成本自行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在本市缴纳所得税的企业用税后利润在本地投资办学的,与其投资额对应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用于办学的,由同级财政全额予以补助。教师在公民办学校间可相互流动。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计划外招生,要在保证其同类民办学校完成当年招生计划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对办学成绩显著,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优秀示范、重点学校的教育机构,每年度分别按应使用教师数的/⒊/和/给予相当于公办教师平均基本工资数额的奖励。
对自建校舍举办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教育机构,在学校规范招生、规范办学的前提下,可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鼓励支持,在校生超过人的,每年奖励万元;在校生超过人的,每年奖励万元;在校生超过人的,每年奖励万元。
×对自建校舍举办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机构,按每一个毕业生奖励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自建校舍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超过人,且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质量较好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当地政府按公办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经费不少于%给予补助。
×绍兴市诸暨市还出台优惠政策,对民办学校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费标准与公办学校相同且单独编班,市财政拨付与公办学校相同标准的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高中阶段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划招收初中毕业生,在收费标准与公办学校相同的前提下,市财政拨付与公办学校相同标准的人员经费。
×(三)教师流动规范化。台州、绍兴两市在民办学校教师管理上的做法基本相同,教师招聘和流动都统一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管理之下,人事关系放在教育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本市公办学校教师应聘到民办学校任教,保留公办教师身份不变;离开民办学校愿意回到公办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予以妥善安排。聘用外地优秀教师,经学校所在地主管部门批准,并且服务期在年以上,男周岁以下、女周岁以下,可由学校主管部门重新建档,在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享受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另外教育行政部门还可以派出公办学校领导和教师到民办学校工作,以此来加强民办学校的师资队伍。民办学校教师基本没有后顾之忧,当地政府规定,不管是民办学校教师,还是在公办学校教师,年前参加工作的,养老保险都视为已交,以后继续交纳养老保险可由现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退休手续。两市都规定,民办学校教师的流动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下进行,招聘新就业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也要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划,聘期不得低于年。由于这些措施的保障,其民办学校教师队伍非常稳定,教师流动非常有序,从而保证了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四)内部管理科学化。台州、绍兴民办学校的管理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台州结合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创造出的新的办学模式——教育股份制,这个概念的具体内涵指:以入股集资取得社会资本的使用权,以持股份额分配股息(不可分红,积累用于办学再投入)和承担有限风险,以招聘校长实行科学管理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一种创新制度。这一模式采用股份制方式融资,分离了资产所有权和学校管理权。影响最大的是台州市椒江区“书生教育实业有限公司”,该教育实体是由台州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等个法人共同发起创办,除了个法人股外,另外以万元一股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到年月共筹集资金万元,创办了书生中学。以书生教育实业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台州教育股份制的独特之处在于其双法人的运作结构和公司制管理方法。其模式中管理系统由股东大会、监事会和董事会构成,操作系统则由公司和学校双法人构成。股份公司为资本运行机构,负责筹集、使用和经营资金,致力于为教育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和按比例向股东支付股息;学校为教育运行机构,负责资本管理,致力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股份制中,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公司和学校各司其职,投资方、股份公司、学校职权分明,从而确保教育效益与资本效益双丰收。在学校内部管理上,各学校也都按照现代教育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实行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考核奖惩制,重视人本管理、目标管理、制度管理,使管理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规范。
×四、台州、绍兴民办教育对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启示
×建市以来,特别是年以来,我市民办教育发展很快,学校数量、办学规模和办学档次都有很大提升,民办教育成为我市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在市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但是对照浙江台州、绍兴两地的民办教育发展,我们明显存在着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注入不足、办学规模偏小、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民办教育的一系列扶持和奖励政策。《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七章对民办教育规定了条扶持与奖励政策;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事业的意见》中也规定了一系列的鼓励扶持政策;建市以来,各县区也相继出台了一些鼓励扶持政策措施。对这些已有政策措施,要进一步落实到位;有些条款笼统、不具体,或者仅仅是原则性的规定,要进一步具体化,给民办学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要通过当地党委政府对民办学校在建校用地、贷款、基建规费、教师流动、专项奖励基金等方面制定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特别是要真正打通公办教师向民办学校流通的渠道。三要切实解决好教师的养老保险问题。教师在公办学校期间的养老保险要由原来渠道补交到位,或参照浙江的做法视为已交;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敦促和支持民办学校按规定办理教职工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劳动保障部门要按事业单位性质给民办学校教师办理养老保险,从而彻底解决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二)提倡和鼓励大型企业、名牌学校创办民办学校。大型企业资金充足,影响力大,具有投资办学的优势,其税后利润在本地投资办学的,与投资额对应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可由同级财政予以返还。原创:名校带民校、名校创民校是进一步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发挥民办机制活力的有效手段。省、市重点中学、示范初中、省实验小学、省示范性幼儿园,结对带一所民办学校,定期派人到民办学校协助管理,派教师去授课,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交流,有利于促进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名校利用自己的优质教育资源创办民校更是一条发展壮大宿迁教育事业的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