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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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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工作要点

第1篇

一、专项行动

(一)取缔非法货运源头专项行动

1、行动目标

重点整治公路沿线以各种名义建立的货物分装场。

2、行动安排

由镇治超办负责组织实施,联合镇国土资源所、镇工商所、镇派出所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行动安排如下:

3月10日—4月20日,对镇境内S214线公路旁的小煤场及以各种名义建立的货物分装场开展地毯清查。

3、行动效果

对镇境内以各种名义建立的货物分装场,对前置许可不全、经营证照不全的坚决取缔,切实做到不留厂棚、不留设备、不留电源、不留后患、恢复土地原貌。

(二)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七有”治超基础工作验收专项行动

1、行动目标

辖区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七有”治超基础工作验收达标。

2、行动安排

由镇治超办负责组织实施,联合镇国土资源所、镇工商所、镇派出所、镇安监站、打非调纠队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行动安排如下:

(1)3月5日至27日,镇治超办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完善“七有”基础工作。

(2)3月27日、28日逐一组织验收。

3、行动效果

对境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七有”治超基础工作重新规范、重新完善、逐个达标。

(三)马槽车和非法改拼装车清剿专项行动

1、行动目标

整顿汽车维修厂家,歼灭马槽车和非法改拼装车。

2、行动安排

镇工商所负责组织实施,配合区交警、区运管所、市公安局分局、镇治超办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行动安排如下:

3月10日—4月20日,对片区汽车维修厂家开展清查整治。

3、行动效果

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改拼装车辆和马槽车进入运输市场,彻底取缔车辆非法改拼装窝点。

二、要求:

(一)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各村、各单位要在镇治超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区治超办统一调度下,积极参与,听从指挥,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第2篇

一、总体思路

准确把握治超政策,强化治超工作职责,继续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强化联合执法、部门联动,推进源头行业监管的不断深入,实现治超工作重点由路面治理逐步向源头治理转化,进一步推动我区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构建联动机制。按照全市治超工作总体部署,在区政府统一协调指导下,协调区公路分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加强公路、桥梁超限超载车辆的联合执法。同时强化对造成撒漏污染以及未按规定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实施严格管理。

(二)突出治理重点。以I类治超检测站为依托,以主要物流区域、重要路段、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载10%以上的车辆为重点,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确保治理有成效。对查处的车辆,要求卸载到位,并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标准进行处罚。对抗拒管理、阻碍行政执法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加强源头治理。

一是加强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治理。以治超站点为依托,稽查大队牵头,运管、维修等各执法单位联合行动,每年组织两次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活动,对非法改装车辆责令恢复原状,从根本上消除超限超载运输的装载条件,促进运输市场及运输价格向市场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强对装载源头的治理。对辖区内公路两侧的物流行业进行清理整顿,对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便利的运输站(场)依法予以处罚,确保车辆源头装载符合条件。做好对重点源头单位的派驻管理或重点巡查,落实货运源头单位的主体责任。

(四)健全货运经营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管理。要严格执行超限违法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登记和信息抄报制度,确保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登记信息准确,并和执法机构共享。运管部门对多次超限超载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要定期公布黑名单,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五)加强治超信息系统建设。安排专人负责I类治超站的信息系统的的管理、使用及维护,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转,实时与全省治超信息系统联网,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有效监控。

(六)进一步强化治超队伍建设。按照上级对治超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大对治超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力度,切实抓好治超站点的规范化管理,杜绝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督查室、法制科要切实加强对治超工作、执法程序的督查力度,确保我区治超工作健康发展。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廉政教育,坚决落实执法人员“五不准”和“十条禁令”的规定,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法程序,认真做好调查取证、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公路“三乱”,杜绝不使用检测仪器、凭目测、凭经验乱扣乱罚行为出现,以及、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

(二)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打击超限运输行为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安全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强稽查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检查中,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追车、不堵车,不双向和逆向拦截检查车辆,避免发生重特大事故。

第3篇

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准确把握治超政策,强化治超工作职责,继续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强化联合执法、部门联动,推进源头行业监管的不断深入,实现治超工作重点由路面治理逐步向源头治理转化,

进一步推动我区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构建联动机制。按照全市治超工作总体部署,在区政府统一协调指导下,协调区公路分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加强公路、桥梁超限超载车辆的联合执法。同时强化对造成撒漏污染以及未按规定采取

密闭措施的车辆实施严格管理。

(二)突出治理重点。以I类治超检测站为依托,以主要物流区域、重要路段、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载10%以上的车辆为重点,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确保治理有成效。

对查处的车辆,要求卸载到位,并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标准进行处罚。对抗拒管理、阻碍行政执法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加强源头治理。一是加强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治理。以治超站点为依托,稽查大队牵头,运管、维修等各执法单位联合行动,每年组织两次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活动,对非法改装车辆责令恢复原

状,从根本上消除超限超载运输的装载条件,促进运输市场及运输价格向市场规范化发展。二是加强对装载源头的治理。对辖区内公路两侧的物流行业进行清理整顿,对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便利的运输

站(场)依法予以处罚,确保车辆源头装载符合条件。做好对重点源头单位的派驻管理或重点巡查,落实货运源头单位的主体责任。

(四)健全货运经营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管理。要严格执行超限违法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登记和信息抄报制度,确保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登记信息准确,并和执法机构共享。运管部门对多次

超限超载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要定期公布黑名单,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五)加强治超信息系统建设。安排专人负责I类治超站的信息系统的的管理、使用及维护,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转,实时与全省治超信息系统联网,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有效监控。

(六)进一步强化治超队伍建设。按照上级对治超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大对治超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力度,切实抓好治超站点的规范化管理,杜绝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督查室、法制科要切实加强对治

超工作、执法程序的督查力度,确保我区治超工作健康发展。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廉政教育,坚决落实执法人员“五不准”和“十条禁令”的规定,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法程序,认真做好调查取证、询

问笔录等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公路“三乱”,杜绝不使用检测仪器、凭目测、凭经验乱扣乱罚行为出现,以及、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

(二)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打击超限运输行为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安全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强稽查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检查中,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追车、不堵车,不双向和逆

向拦截检查车辆,避免发生重特大事故。

第4篇

一、立足当前形势,保持高压态势,促进治超工作日常化。

通过对去年源头治超工作的认真总结分析,结合目前源头治超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该所对源头治超工作人员及巡查范围进行了重新部署和局部调整,并加大了源头治超力度,扩大了巡查范围(由原来的145家源头企业增加到179家)、增加了人员和车辆的投入,为今年源头治超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继续保持源头治超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源头治超力度,群策群力,联合执法。根据全市源头治超的发展态势和具体情况,安排部署全所三个稽查中队和六个治超巡查小组共同协调配合,联合执法,不仅加大了货运源头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和范围,而且更加强化了路面巡查过程,使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无路可走,无处可逃,确保了我市源头治超良好局面的持续稳定发展。

在此基础上,该所还要求全体治超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严格按照省政府两个《办法》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意见》的规定,认真履行巡查、处罚、抄告、移送等职责,加强了货运源头单位装载、开票、计重等相关人员的监管,做到持证上岗,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使源头治超日常化。

二、强化节日治超,措施人员到位,力保道路运输安全化。

为了确保春节、五一节和端午节放假期间源头治超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全市干线公路和货物运输市场的安全畅通,市运管所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节日期间源头治超工作。

一是实行领导值班制,所领导轮流值班,及时应对和处理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源头治超各类问题;二是通过下发通知,要求全所治超工作人员节假日不休息,分组分片,对全市货运源头企业实施巡查监管,对有违反省政府223号令并已记录在案的货运源头企业实施重点巡查;三是采取灵活机动措施,加大路面巡查力度,确保无一辆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四是要求所治超办工作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做好源头治超各类信息报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

在全所治超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节日期间,全市货运源头企业无任何非法超限超载现象发生,基本杜绝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干线公路安全畅通,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井然。

三、加强人员培训,学习先进经验,提升治超意识全面化。

5月12日,该所组织全市货运源头企业相关人员100余人在三楼会议室进行了补充培训。此次培训是今年开展的第二次培训,是源头治超工作开展以来培训内容最全、参培人数最多、培训方式最严的一次集中培训,通过培训强化了货运源头企业相关人员的源头治超意识,提高了他们对源头治超各项规章制度的认知和理解程度,达到了预期效果。

5月24日,省运管局源头治超观摩团一行30余人,由省局聂保平副局长带队,莅临所进行源头治超工作检查。观摩团首先检查了该所治超办,肯定了该所在源头治超的领导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对治超办材料编写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中肯意见;其次,观摩团一行深入市市龙马煤业有限公司、长平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南阳煤矿三个货源源头企业进行了实地观摩,检查了源头企业治超工作落实情况、车辆登记情况等,通过严谨、细致、全面的询问了解与观察,观摩团对上述货运源头企业的源头治超工作给予了肯定。此次工作观摩,对该所进一步履行好源头治超监管职责,引深源头治超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达到了坚定信心、开拓思路、取长补短、整体推进的目的。

与此同时,该所通过深入了解学习太原、晋中、吕梁、阳泉等4市11县的源头治超先进经验,深受启发,充分认识到源头治超工作任重道远、职责重大,与一些先进县所相比,差距仍比较明显,为此对全所治超人员提出以下要求:一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开展源头治超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任务,履职尽责,追求卓越;二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治超动态,发现盲点、攻克难点、推出亮点,把源头治超工作搞出特色,搞出成效;三要结合我市实际,开动脑筋、开拓思路、创新理念,将先进县所的治超经验逐步融入到我所源头治超工作中,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管控机制、健全单证手续,把全所源头治超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四要逐步建立完善源头治超奖励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使源头治超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活化宣传形式,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舆论宣传经常化。

近一年来,该所围绕源头治超这一宣传主题,在开展好日常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了重大节日的宣传活动,为推动全所源头治超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舆论基础。

一是针对源头治超工作,于年初制定了今年的源头治超宣传工作要点,出台了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落实,成立了宣传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全所源头治超宣传工作的督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宣传工作收到实效。

二是在今年的宣传工作上,除继承传统的宣传形式外,更注重了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对治超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服务对象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目前共编辑上报《运管治超简报》22期,《货运源头治超 工作汇报》11期,转发《晋城市开展打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0余份,有效推动了我所源头治超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督促各货运源头企业安装公示牌和警示牌各200余块,悬挂横幅标语200余条;签订《无非法超限超载承诺保证书》170余份,签订《治理非法超限超载搞好货运源头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和《驾驶员承诺书》200余份;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

四是通过省、市电视台对该所源头治超工作多次进行了采访报道。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信息网站建设,将源头治超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以及取得的成绩在第一时间上网,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是大力宣传省政府两个《办法》的相关内容,认真总结回顾两个《办法》施行一周年来的工作情况,尤其是对源头治超一年多来工作中取得的宝贵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深刻反思,进一步坚定了全所干部职工的工作信念。

五、认真开展调研,配合上级工作,推动源头治超制度化。

第5篇

全县各站队共出动治超执法人32639人次,共检查车辆368321台,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480台,卸载货物4021.52吨,处罚款122.19万,交警对驾驶扣分达1094分。有效的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人民财产安全和公路设施完好,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了我县经济发展。全县站点车辆超限超载率已稳定控制在全市1%的目标以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保障到位,治超机制日趋健全。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治超工作持续作为年度工作重点。为强化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依旧按照“思想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口子不开”的要求,保持了以县委书记为顾问,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6名县级领导的高规格治超领导组织,持续把治超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分管副县长多次召开治超工作列会和联系会,及时全面掌握全县治超工作运行情况,及时会商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亲自带队督促检查,为治超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协调和督导机制。

二是明确乡镇部门职责,治超工作得到有力保障。今年,各乡镇各部门按照省、市、县的年度工作目标及要求,继续将治超工作纳入中心工作,并在乡镇党政联席会、部门党委会上进行专题研究、认真部署,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部署、有措施、有总结。实行责任工作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承诺书,强化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强化经费保障,把治超工作经费列入本乡镇、本部门的年度经费预算,实行足额拨付、专款专用、保障到位,确保了治超工作平稳进行,顺利开展。

(二)源头治理、多措并举,治超手段逐步完善。

一是严密监管货源头。各乡镇及相关责任部门联合对全县范围内重点的所有货运源头单位(企业)进行了地毯式清查,摸底造册,对合法源头企业进行公示,严格执行源头治超监管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对本辖区内经公示的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驻守监管。在省治超办要求的5家重点源头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完成于市级监控平台对接的基础,再另外筛选出7家重点源头企业,要求在12月底跟完成设备安装和检定,与县治超监控信息平台对接。目前已完成两处,还有一家已签订施工合同,设备正在安装调试中。二是继续严把车源头。完善“黑名单”制度和驾驶员信誉档案,对查处的违规超载车辆,实行责任倒查,逐级实施对货运源头单位、车辆所属单位及车辆改装企业的跟踪管理和监管,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名录,并从重从严予以查处。今年,共有16台车辆被列入“黑名单”,由交警大队将其年检业务锁定。

(三)路面管控,强化打击,治超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今年我县在采取动静结合的工作方式上,强化对路面的巡查打击。由治超站点、路警联合治超流动稽查大队、不停车检测点组成的“路段不留空白、时间不留空挡”无缝隙监控网络上,继续加大投入,增加上路巡查频率,重点加强所辖范围内的偏远道路和无固定治超超限检查站等路段的流动巡查,严厉打击夜间偷运、避站绕行等逃避检测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并全部按照处罚基准顶格处罚。对部分企业和车主屡治屡超现象,我们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建立“黑名单”制度,实行严管重罚,凡进入“黑名单”的车辆,上路必查,过站必查,坚决不让非法运输企业或车主心存幻想,彻底打消其侥幸心理。使超限超载车辆无机插空、无处逃遁。正由于我县路面上治超一直处于高压态势,基本上遏制了“双超”车辆行为,今年,我县的“双超”率稳步控制在0.5%以内。

(四)科技治超、稳步推进,治超实效全面提升。

进一步完善“县治超监控指挥中心”,全县所有的治超站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治超信息通过网络实行市、县、站(企业)三级联网对接,运转基本正常。针对黄土山治超站和黄沙堡治超站磅称经常出现的秤重数据不准确、不上传、跳轴等问题,分别进行了更换和维修,共投入资金80余万元,保证日常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

维护好现有科技治超设备的同时,2020年在**县G线两处建设非现场执法系统,分别为**,并将原已建成的不停车预检系统升级为非现场执法系统,投入资金450万元,目前该项目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已向社会通告,于2020年12月19日零时启用。三个治超站的进站抓拍系统已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已向社会通告,于2020年9月30日零时启用。

(五)专项行动,严管重罚,治超形势持续好转。

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顾问,治超办主任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打击“百吨王”、“渣土车治超”和非法改拼装车“三个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措施,细化各部门职责,从车货源头入手,进一步强化对源头(源尾)的管理,专项行动中查处的违法车辆一律实行严管重罚,按照“一超四究”要求处理到位。除日常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源头企业的巡查,还开展了多次集中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恶意超限运输行为,有效地遏制车辆超限超载的势头。集中联合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6台次,查处“百吨王”四台,超载车辆49台,查处改装改型车辆54台,已恢复原状。通过集中整治,全面规范运输市场管理,基本消除车辆超限超载和非法改拼装现象。

(六)严格执行“一超四究”制度。

按照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工作要求,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桥加大执法巡查频次,严厉打击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车,特别是“百吨王“,严查货车非法改装、非法大件运输等行为。并依法依规对达到处罚标准的货运车辆、驾驶人、企业、货运源头进行处罚,严格落实“一超四究”措施。县治超办联合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对4家放行“百吨王”的货运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法作出处罚,责令四家源头企业停业整顿,限制整改。

开展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跟踪管理,对违规超载车辆,实行责任倒查,将违法车辆的相关信息,分别抄告公安、交警、运管等有关职能部门,逐级实施对货运源头单位、车辆所属单位及车辆改装企业的跟踪管理和监管,从而实现源头治理的有效预防管控。今年共十二台车辆因为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营运货车被吊销车辆营运证,吊销率达100%。

二、2021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治超组织领导和工作调度。牢固树立“政府主抓、部门联动、重拳治超、重典治超、全民治超”的工作理念,进一步理顺全县治超工作管理体制,下文明确县级治超工作机构和职责,落实政府治超主导地位。各乡镇、职能部门完善治超工作领导班子,落实治超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形成全县上下统一、协调有序、工作有力的治超管理体系。

(二)继续坚持严管重罚。重典治乱、猛药去疴是我县治超工作的重要法宝,不严管重罚,源头企业和货运司机就会在利益的驱动下,打法律的擦边球,追求利益最大化,视交通建设的成果和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于不顾,肆意超限超载。我县治超工作将继续严管重罚,对超限超载30%以下的货运车辆,由交警部门严格按规定处罚,超限超载30%以上的车辆,由路政部门严格按照交通部62号令进行处罚,且一律不得减免。只有通过部门联合发力,才能有效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嚣张气焰。

(三)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在车源头方面,要持续开展非法改拼装车辆和无牌无证货车的清剿行动。在货运源头方面,坚决关停取缔许可不全、经营证照不全的煤场、砂场、石场等货运源头单位。同时,要继续加强对合法货运源头、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的监管责任,采取定人定责巡查的办法,“盯住”重点货运源头,实行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对于经常发生举报投诉的源头企业,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派专人进驻企业驻守。并充分利用各乡镇税费征收站点,对途径税费站的车辆进行治超管控,对违法超载车辆一律不予放行。

(四)切实抓好路面管控。继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严管的高压态势。一要加强路面常态化管控。加强治超站点、治超卸载场的日常运行管理,常态化做好路面治超执法工作。同时加强流动稽查,由路政、交警联合实行全天候巡查,提高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快速响应和及时处置能力,对恶意超载、冲卡逃检、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等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二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百吨王”和渣土车运输治超专项整治行动。以建筑工地、建材市场、煤矿、煤场、石场、砂场、非煤矿山等货物集散地路段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包括所有在建设工地从事运输的车辆都不允许超限超载,没有任何特殊情况、特殊领域可言。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车辆实行严管重罚,专项行动中查获的车辆一律从重从严顶格处罚。三要加强区域联动联合治超。加强与相邻县区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构建边际治超区域联动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非法超限车辆驶入我县。搭建周边省、市、县联合治超和工作交流的治超新平台,完善边际治超会商制度,工作形势和情况互通制度,治超案件协查和违法信息抄告等制度,推动周边区域联动治超常态化。建立治超案件协查、违法信息抄告和执法联动的综合长效治理机制,严厉打击边界地区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推动边际区域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6篇

*年全市治超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思路和目标

*年全市治超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规范行为、依法严管、立足源头、标本兼治、科学治超”的工作方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强化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形成“经济调控治本、源头把关治根、路面查纠堵漏”的工作格局,切实把我市治超工作引向长效管理之路。

*年全市治超工作目标是:全市普通干线公路超限超载率继续控制在9%以内,实现市境内“大吨小标”车辆全部更正到位,杜绝“三乱”现象,努力实现治超工作的长效管理,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交通安全。

二、任务和措施

(一)道路治理:

1.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路面联合治超工作力度,依法实施严管重罚,坚决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要坚持定点检查和机动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和不定时检查相结合、工作日检查和节假日检查相结合、守候式检查和举报式检查相结合,不断提高检查的频率,扩大检查的覆盖面,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据省统一部署,全市自7月1日起开展路面执法统一行动,通过各地、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大规模、全方位地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行为。

3.格落实卸驳载措施,坚决纠正违法行为。对于确属卸驳载后又重新装载继续超限超载的,交通、*部门要作为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4.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记分等合并执行。对累计分值超过12分的驾驶人,要依法扣留驾驶证,组织学习和考试。

5.交通公路、运管部门和*交巡警部门以及高速公路路权单位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参与市治超办联合办公;各县(市)、贾汪区也要相应抽调相关人员参与当地治超办联合办公。在全市各路面治超点,交巡警部门各派出每班次不少于2名干警、配备1辆警车,交通路政、运管部门各派出每班次不少于2名路政、运政稽查人员,并配备称重检测设备及车辆等,共同做好一线执法工作。

6.安部门要配足警力,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扰乱执法和管理秩序的行为。针对“黄牛”带车绕逃等违法现象,*部门要组织开展梳理整治,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治理活动。

7.监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治超称重设备进行计量鉴定,确保数据准确,切实减少误差,最大限度地解决和消除由此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8.物价等部门要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具体卸驳载收费标准,规范卸驳载收费行为,及时查处卸驳载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保护运输业户的合法权益。

(二)源头监管:

1.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汽车生产和改装企业的管理,严把车辆生产关,努力从生产环节杜绝“大吨小标”和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车辆。

2.监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推行缺陷汽车召回制度,及时责令汽车厂家召回存在缺陷的汽车。

3.安车辆管理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年内完成“大吨小标”车辆的参数更正、行驶证换发工作。

4.商部门要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加强日常督查,牵头在公路治超点开展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改拼装和倒买倒卖非法改拼车辆的行为;结合企业年检,重点审查汽车改装企业的资质和经营行为。

5.安部门要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关,对于违规车辆一律不予登记和核发车辆牌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车辆的企业以及违规车辆的有关情况,要按季度集中通报相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通运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重点物资运输集散地、货运站场、卸驳载等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努力消除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出站现象,依法严厉查处货主、站场故意协助、放纵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采取措施阻止“大吨小标”车辆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入运输市场。

7.究并落实“黑名单制度”的具体实施措施,基本实现对本地违法经营业户的有效监控和及时查处,对外省、市车辆,要定期组织通报车籍地相关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三)基础保障:

1.大治超宣传力度。各级治超办及成员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治超工作的各个环节,运用多种宣传媒介开展治超宣传工作,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载体,形成浓厚的治超舆论氛围。各级治超办要定期组织开展治超集中宣传活动。7月20日和10月20日为统一集中宣传日,所在周为集中宣传周,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治超办成员单位的负责人要在当地电视台分期制作治超专题访谈节目,每个成员单位1期,交通、*1-2期。各级治超办要组织媒体开展3-5次采风活动,让记者深入了解治超一线情况。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宣传效果,提高治超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

2.地、各成员单位要加大领导力度,切实落实本地、本部门治超专项经费,满足一线工作需要,确保各项治超工作和措施得以落实。

3.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等部门把治超经费纳入预算,切实加大专项资金投放,改善治超工作条件,保障各项治超工作举措真正落到实处。

4.善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各治超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治超执法队伍和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治超法律依据和相关政策要求,并严格执行,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各地、各级治超办和监察、法制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不定期暗访活动,力争对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查纠,保障治超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对涉及治超的相关投诉举报,相关部门要统一口径,妥善处理,切实保护一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确属违规执法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长效管理:

1.强治超组织机构建设。及时调整充实治超领导小组,健全治超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治超办的协调、督促职能。

2.真贯彻执行《江苏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信息管理制度》,重新明确各成员单位信息联络员名单,加强治超信息交流与管理。

3.强治超站点的建设,严格按照《*治理路面超限超载检测点管理量化考核评分办法》的规定,对治超点进行一次普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治超站点不得启动治超工作。

4.织实施我市超限运输检测站点布局规划研究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

5.一步推广普通公路收费站计重收费方式,通过经济手段,消除超限超载车辆的非法利润;进一步完善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政策,鼓励和扶持发展多轴大型车辆;把好货运企业许可、个人从业资质关,鼓励企业走大型化、集约化发展道路,提高企业良性竞争力。

6.实抓好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责任主体是县、镇政府,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是其义不容辞的职责。各县、镇政府要明确负责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的专兼职人员,采取聘请治超信息员、委托管理等方式,充分调动村委会和沿线农民的积极性,加强对搭接国省公路的农村公路路段和其他重点路段的监督管理,加大流动检查力度,有效防止超限超载车辆绕道行驶农村公路。交通部门要在上述路段设置限载标志,公布治超举报电话,对举报者给予一定奖励。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当地货运站场的监督管理,消除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出站现象。市治超办要不断完善超限运输检测站点布局,逐步建立全市性的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

三、责任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我市治超工作正处于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加快向长效治理机制转型的攻坚时期,能否做好今年的治超工作,关系到前两年所取得的成果能否巩固,关系到治超工作能否顺利转入长效治理,更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因此,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部署和要求上来,认真把握今年治超工作的思路、目标和要求,切实把治超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治超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坚持治超工作机构不变、经费不减、力度更大。要按照《*年全市治超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到部门、压力到个人,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7篇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将消防工作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将消防宣传教育、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内容纳入单位工作目标,保障消防工作与交通运输发展相适应。办公室负责对局办公楼和治超站的办公区、宿舍区、食堂、用电线路、仓库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消防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火、防漏电设施设备的使用状态是否正常,发现隐患的要及时督促整改,杜绝本系统内火灾、触电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发生;运管处负责对全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站场及物流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调度和督导检查;驻站办、驾培所、机修所、各交管所、安全科分别负责对各自监管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局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严格落实本部门、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自查,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消防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制,进一步贯彻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一是严格明确网格管理责任,逐一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构建消防安全体系;二是严格明确层级分管责任,督促行业内各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内部消防安全工作,全程全员参与消防火灾防控。

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切实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落到实处。要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等薄弱环节的消防安全治理。对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的,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整治,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其停产、停用、改造加以整改;对无法当场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明确整改责任、整改内容、整改期限。同时,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总结,切实将消防安全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

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和市委宣传部等9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重视发挥继续教育作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干部职工培训和行业职业培训内容。结合局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8篇

2020年运政稽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强运输市场监管和执法队伍管理,切实扭转道路运输行业乱象抬头反弹的不良趋势,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行业治乱工作向纵深推进,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维护辖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全力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为行业发展和市民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一、深入打非治违,净化市场环境

(一)道路旅客运输行业。着力加强对辖区客运班车、客运包车的日常检查和动态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超长客运、旅游客运、班车客运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的线路运行;未经许可的外籍车辆在我县境内非法招揽乘客从事超长客运以及包车客运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和投诉举报较多的重点班线。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运输安全事故。

(二)道路货物运输行业。货运行业稽查工作要与源头治超紧密结合,会同公安、交警、路政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开展联合巡查。督促货运源头单位落实治超主体责任,按治超有关要求建立工作机制,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同时,要对其他部门抄告、移送的有关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及从业人员严格依法处理。重点查处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货运车辆上安装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签发道路危险货物运单等行为。

(三)巡游出租汽车行业。为维护城市窗口服务行业形象,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加强对客运站、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的出租车行业稽查力度,重点查处巡游出租汽车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违规使用通信设备,车内卫生状况差和驾驶员不使用文明用语等行为。

(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要强化网约车平台管理,主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通信等部门,采取多种方式,重点整治网约车平台打着“网约车”、“顺风车”幌子开行班线客运、平台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派单、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等行为。

(五)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完善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机制,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办法,落实“一牵头,三联动”工作机制。重点查处在客运站、学校、医院等周边揽客、拉客的违法经营者和城区范围内的非法营运打街车、网约车从事街面巡游以及租赁车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农村面包车非法载客等非法经营行为。

(六)持续高压打击“外籍打野车”。要紧盯客运高峰时段非法进入我县违规经营的外省籍大客车,采取在公路要道定点稽查、不定时巡查、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重点查处外省籍大客车违法违规开行跨省包车客运和异地驻点从事旅游包车客运经营的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依法顶格处罚,并向车籍地运管机构抄告。

(七)开展对维修、驾培、车站等相关行业稽查。一是坚决取缔非法机动车维修点;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拼装机动车、超越格级维修、签发虚假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和伪造、转借、倒卖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等行为。二是严厉打击驾驶培训机构不按核定的培训区域进行招生和培训;使用无教练车证车辆从事教学的;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驾驶培训学时计时仪;教练员酒后教学或者让学员单独驾驶教练车;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向学员谋取其他利益等行为。三是严厉查处客运站私自接纳未经批准的客车进站经营;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等行为。

(八)开展重大节假日专项稽查活动。结合道路运输市场实际,组织开展春运、“五一”、暑假及国庆黄金周等重要时段,开展系列专项稽查整治活动,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

(九)做好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及时受理和查办来自县长信箱、12345热线、12328交通监督热线等各种渠道的投诉举报案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

(一)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联勤执法。继续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巩固和强化联动联勤执法工作机制。

(二)积极参与全县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全县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全县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主动加强与相邻县市稽查同行的联系与交流,协查相关案件。

(三)及时抄告违法违规信息。高度重视违法违规的抄告工作,有效利用抄告手段加强行业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抄告车籍地管理部门或者相关执法机构,对外地外单位抄告事项依法处理并及时回复。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

(一)定期组织稽查业务培训。要按计划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交通运输法规、行业管理和稽查业务知识,重点强化典型案例分析和执法文书制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开展科技执法探索。组织开展科技执法技能探索,推动创新执法、科技执法,促进运政稽查执法程序更加规范、监管更加有力。

四、加强监督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一)实施稽查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稽查工作例会和工作座谈会,及时了解和掌握稽查工作动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集中精力组织开展稽查工作,确保稽查工作覆盖全行业,杜绝“缺位、失位”现象发生。

(二)定期开展执法督查考评工作。按计划对运政稽查工作开展督查考评,重点督查依法履职、投诉举报处理、执法风纪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

第9篇

今年来,桃矿街道办事处在临湘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指导下,严格按照上级政府的工作要求,从源头抓起,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防范于未然,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了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形式稳定好转,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突出责任意识、不断完善机制

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年初,根据人员调整情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党政领导及机关站所人员按区域划分了各自的安全监管责任区,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了《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消防工作方案》,完善了《桃矿街道办事处总体应急救援预案》,与社区、职能站所及辖区各企业经营单位、签订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发展领域各项工作。

1、抓全面长效的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我们在宣传教育上不仅注重形式,更注重全面和长远。按照上级要求和实施方案在2个社区会都设立了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并根据不同时段更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内容。辖区各企业及学校也根据自身特点制作了永久性安全生产宣传橱窗,在“春节、两会”、“五一”、“安全活动月”、“中秋国庆”期间,我们在主要路口和人群密集的地方悬挂横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了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培训教材》、等宣传资料3000余册。通过“桃矿安全”微信群大力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和警示教育视屏,来提升人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警示大家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2、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今年来,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五一”、“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 “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专项行动”、“打非治违”“强执法防事故”等专项行动,出动检查人员200人/次,共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0多起,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分类整理,建档登记,加强监控,建立健全隐患治理的责任、期限、资金、措施、预案“五落实”制度,严格执行事故隐患交办、督办与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加强对隐患整改的督促检查,按时对隐患整改进行回访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按照办事处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对辖区的13家企业、8家宾馆酒店、液化气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下达执法文书240多份,对隐患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严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安全培训。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和消防技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促进办事处安全形势好转,我们组织辖区企业单位安全员,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同时严格要求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企业新上岗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上岗前培训,老员工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街道还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4、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突出抓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治超、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非煤矿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富安矿业井下通风、提升运输、防治水、采空区管理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是烟花爆竹领域集中整治。今年来开展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燃放整治行动3次,辖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危险品的整治。今年我们加大了对华升天然气公司和兴达液化气站的安全监管,要求液化气站对超检测期的气瓶不得充装液化气,对非法经营的液化气经营店进行清理,以确保安全。四是工贸行业有限空间监管。加大对九源生物饲料公司和鑫宇泡花碱厂有限空间作业监管,要求严格按照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对上述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五是治超和道路交通。今年街道办事处成立了治超和道路交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派出所、城建、安监等单位,加大对源头企业和路段及校车管理,取得了好的效果。六是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对金坡社区马路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街道物业管理部门和社区每天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和劝导,彻底了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七是森林防火。街道成立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了防火应急队伍,制度了森林防火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防火特护期间安排人员进行排查检查,加大对野外用火行为处罚力度,在主要地段和路口张贴标语和警示标志,同时加大对居民的宣传教育,确保辖区未发生森林火灾。八是消防安全监管。我们组织人员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宾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下达了整改指令,进行限期整改,确保了辖区消防安全。

5、强化安全生产基本、基础建设。

督促各企业单位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定、操作规程,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开展及时有效的救援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肃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严厉查处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建立了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三、2020年亮点工作。

1、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全年共开展事故应急演练1次。6月28日安全生产月期间由办事处和富安矿业共同承办了岳阳市富安矿业2020年安全生产防洪应急演练,通过精心组织、编排、协调,演练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文艺演出活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000多份参加咨询和观看居民2000多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3、充分发挥“桃矿安全”微信平台作用。在微信群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不定期组织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文件知识学习,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监管,及时反馈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情况,取得预期的效果。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融入交通运输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破解影响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的各种障碍,着力打造具有绿色低碳特征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不断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建设。

二、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强化低碳交通意识,健全体制机制,深化示范带动。坚持推进“两个”专项行动,着力抓好结构、技术、管理三大领域节能,巩固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宣传推广交流,为实现《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提供可靠保障。

三、工作重点

1、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区有关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市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规划》、《区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规划》及中、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按期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2、深入推进“两个”专项行动

(1)不断深化“车、船、路、港”专项行动。各单位要构建“车、船、路、港”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长效机制,丰富专项行动工作内容,明确参与企业目标责任,增强企业节能减排基础能力,努力将专项行动参与企业打造成我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标杆单位。在道路运输方面: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大力推进液化天然气燃料汽车在道路班线客运和城市客运中的应用,深入开展绿色汽车维修工程,推进道路运输站场节能技术改造;在公路方面,继续强化公路治超和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公路安全通行能力;在航运方面:继续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建设,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大、技术性能落后的船型。

(2)继续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积极推广机动车驾驶培训模拟装置应用技术、机动车节能驾驶技术、车辆燃料消耗量动态监测技术、公路节能减排与材料循环利用技术、公路隧道节能照明技术及水运环保与节能减排应用等技术,努力实现交通运输科技节能减排。

3、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

一是继续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对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同时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营运车辆。二是继续执行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运力的规定,完善许可管理方式,健全动态监测制度。三是继续推行道路班线客运车辆公司化、集约化经营,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四是鼓励和引导货运企业创新管理模式,拓宽经营思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提高运输综合效率。五是继续推进天然气汽车在道路运输车辆、城市公交车辆、出租汽车中的应用。六是继续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优化公共交通站点布局,逐步实现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零换乘,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车辆运输效率。七是加大车辆检测力度,减少车辆尾气排放,降低碳排放量。八是继续推进公路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优化路网结构,实施重点公路工程建设能耗管理和节能监督,加强节地、节水、节材等节能评估审查,建设节能型公路。加强对大、中修工程施工管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降低原材料消耗。

4、继续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宣传教育与交流培训

继续大力宣传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理念,鼓励城市居民低碳出行,努力营造促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一是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宣传,定期组织开展节减排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二是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培训,结合年度节能减排工作重点,采取专家讲座、集体讨论、现场观摩、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培训,确保培训取得实效。三是继续深人开展机动车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大力宣传机动车节能驾驶操作规范,加大对营运车辆驾驶员节能驾驶培训力度。

第11篇

“在配合打击改装车一事上,我们的工作是路面治超,只要在路面上发现大吨小标的改装车现象,我们将发现一例整治一例!” 4月1日,福建省交通厅路政处一李姓官员这样表述了他们对查处非法改装车一事的决心。

“迄今为止,我们省汽车生产企业还没有发现大面积的大吨小标现象,今后如有发现,我们将取消该企业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资格!” 4月1日,福建省经贸委机电行管处郭处长谈到改装车问题时如此表态。

近十个月来,福建省工商、交通、经贸、公安、质检等政府各职能部门围绕治超查处非法改装车,重拳出击之下,目前非法改装车已基本上退出福建。

为何要查处非法改装车?

省交通厅官员告诉记者,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交通安全、运输市场及汽车生产秩序危害极大:首先,超限超载诱发了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统计数字表明,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其次,超限超载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由于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荷载,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正常使用年限大大缩短。其三,超限超载导致了公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以竞相压价承揽货源,以超限超载来获取利润,超得越多,赚得越多,形成了“压价超限超载运力过剩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此外,超限超载造成车辆“大吨小标”泛滥。

省经贸委机电行管处郭处长坦言,一些有改装资质的正规汽车生产厂商为了迎合用户超限超载运输的需求,有时也会生产“大吨小标”车,不具改装资质的汽车修理厂更会不惜铤而走险非法改装车辆,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汽车生产和改装需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生产企业除需取得工商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外,还必须取得国家发改委的《公告》资格,可许多非法汽车改装企业均未经过国家有关方面的批准。本来按国家规定,汽车底盘哪怕只是局部小改动,也必须经过权威部门几十项严格的检测,然而非法汽车改装企业往往置有关规定于不顾,只要车主有要求,便随意加长卡车底盘,进而加大载重量,这种改装极容易造成传动轴折断、车桥损坏现象的发生,从而给交通安全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改装车不仅安全系数低,随时可能危及车主和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时还是造成车辆超限超载的罪魁祸首。有鉴于此,有关方面达成共识:治理超限超载,就必须严查非法改装车。

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去年5月20日国家交通部、公安部、发改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七部委(8月20日也随之加入,以下简称“八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颁布后,福建省立即成立了以李川副省长为组长并由省交通厅、经贸委、公安厅、质检局、工商局等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了由省工商局牵头会同省交通厅、经贸委、公安厅、质检局等单位共同参与的清理整顿非法改装车辆工作方案。

如何查处非法改装车?

这次清理整顿非法改装车的重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无照从事车辆非法改装的经营行为;二是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者超范围从事车辆非法改装的经营行为;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与拼装的经营行为;三是违法从事非法改装车辆、拼装汽车交易中介服务等经营行为。

在打击非法改装车过程中,国家有关部门明令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者超范围对车辆擅自进行改装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同时,集中开展“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的工作。发改委把“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的具体车型和相关技术参数,向社会公告;“大吨小标”车辆的车主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恢复标准吨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改委公布的“大吨小标” 车型和技术参数,更正车辆的核定载量,免费换发车辆通行证;交通部门对其以前应缴纳养路费等规费的吨位差额部分不再予以追缴。在年检时发现仍有车辆未恢复正常的,将强制更正核载质量。

省工商局在清理整顿非法改装车辆统一执法行动中,出台了以下5项铁腕措施:1、对于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无证有照或有证无照的、或者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超范围从事车辆非法改装的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纠正,限期整改;对不服从监督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查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2、对于无照无证从事车辆非法改装的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取缔;3、对于从事非法报废汽车回收、拆除和拼装的企业,严格按照国务院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过去已被查处取缔、又死灰复燃的经营单位或市场,从快从严查处;4、对于违法经销报废车、拼装车、走私车等非法车辆,及时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5、对于违法从事车辆改装的维修企业或单位,依法给予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在打击非法改装车一事上,省工商局是严厉的,省经贸委同样也不手软。省经贸委机电行管处郭处长表示:“我们将和交警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贯彻《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车辆生产行为和改装行为,严禁新车‘大吨小标’现象的发生。

在日常巡查工作中,我们会进行严格的检查监督,一旦发现企业存在‘大吨小标’等违规改装行为,情节轻微者勒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则取消其《公告》资格,并通知交警部门不让报牌。”省交警总队的态度更不含糊,一警官告诉记者:改装车和拼装车严禁上路行驶,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交警部门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会对车的品牌、型号以及发动机号、车架号等进行详细登记。机动车年检时,如果相关情况不符,就不能通过。

根治非法改装车任重道远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新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不得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应该说,新的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车主和汽车改装企业的改装要求是明确的,对违规处罚也是相当严厉的,可是改装车还是屡禁不止。权威机构在市场调查中发现,在山东梁山、湖北随州、广东顺德等地,已形成了改装车生产基地。这些基地的专用车企业均有几十家之多,但在发改委的《公告》中,这些企业中只有十几家甚至三四家有资质。

非法改装车屡禁不止的原因很难一言以蔽之。有业内专家指出,这其中除了车主对汽车改装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外,利益的趋动是车主和改装企业热衷于汽车改装的主观原因。其次,政府尚未出台与新的交通安全法配套的汽车改装法规,汽车改装可以加装什么不能加装什么没个标准,这也是非法改装车难以斩草除根的客观原因。

除了上述原因之外,还有这样一种现象往往容易被人们所忽略,那就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告》管理的规定,非法生产车辆在上牌时是无法通过车管部门检验的。但事实上,仍有一些非法生产企业会通过购买正规厂家的合格证或制造假合格证蒙混过关。可见要杜绝改装车,就必须在严厉查处非法改装企业的同时,还应对那些为非法生产企业提供“套牌”机会的企业也进行严厉处罚,从源头上治理非法生产。

“要彻底根治非法改装车,需要有关部门在汽车生产、牌照发放、年度审验和使用环节等过程中互相配合严格把关,形成执法合力。在清理整顿非法改装车期间,各级工商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一方面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交通、公安、经贸、质检等单位相互配合,共同抓好非法改装车辆清理整顿工作”,一官方人士近日为打击非法改装车开出了这样一剂药方。

第12篇

一、科技手段对于打造廉政交通的重要作用

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特别是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革命不断取得突破,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目前,我省交通正处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全面推进新跨越的关键时期,科技手段在交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科技手段在有力推动交通业务工作的同时,也促进了交通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科技手段是保障工程建设的重要手段

“十五”时期包括整个“十一五”时期,浙江交通的基础设施建设都将处于大发展阶段,工程建设的规模大、投资多、周期长,而且中间环节复杂,在目前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尚未建立、制度还不是非常完善的情况下,只要一个环节发生问题,就容易发生腐败消极行为,进而影响工程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手段,建立跨岗位、跨部门的工程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实行工程建设管理的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加大了对权力运行的敏感环节和关键环节的重点监督,有助于铲除腐败滋生的环境和土壤。

(二)科学技术是规范执法行为的有力武器

在交通工作中,路政、运政、稽征等业务中普遍存在自由裁量权和现场即决权,这些权力落实到基层执法单位和岗位,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再加上执法人员自身素质问题,就会造成局部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现象。强化执法监督成为防治执法腐败的关键。运用科技和网络手段,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执法岗位和业务环节,可以统一执法标准,规范业务操作,增强执法透明度,有利于提高监督效能,减少人为因素对执法的干扰,降低廉政风险。

(三)科技反腐是完善监督的有效途径

交通工程建设量迅速增长,执法队伍日益扩大,反腐败任务繁重,要求我们着眼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切实解决被动监督、多头监督、责任不清、机制不灵、合力不够等问题。发挥信息技术在制约权力、强化监督、提高效能等方面的巨大优势,形成灵敏的监督机制和强大的监督合力,是完善监督的重要途径。

(四)科技反腐是新时期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然要求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反腐败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具有浙江交通特色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创新的结合点。搞好科技防腐,既是新时代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也是纪检监察队伍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自身素质的具体体现。

二、运用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厅按照“科技促建”的构想,结合交通实际,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和交通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化网上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效能和廉政建设得到了共同提高,成为具有浙江交通特色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

(一)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堵塞工程建设监管漏洞

一是开发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将交通行业的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市场信息纳入统一的管理平台。通过该系统能够查询到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在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招投标交易、合同签订履行、业主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诚信信息。自该系统运行以来,已经有42家企业因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受到了通报。二是开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对在建高速公路的监管,实时掌握各合同标段、驻地单位及监理单位的项目建设情况,省厅在“诸永”等高速公路实施了项目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工程建设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工程监理等关键环节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如在资金拨付过程中,资金的审核、审批、支付等环节都实现由计算机控制,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有专人的电子签名,资金的流动情况可以实现计算机网络实时查询,此举有效防止了工程款结算由“一个人说了算”。

(二)推进管理智能化、网络化,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开发了“超限运输联网跟踪查询系统”和“道路运输稽查管理系统”。通过“超限运输联网跟踪查询系统”,建立超限案件的情报库,开通了公路、运管以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间联动执法的信息通道。各管理单位通过治超系统在网上可以随时得到处罚金额的信息,及时产生管辖区域内的各类案件查处、处罚金额、赔补偿金额等治超业务统计报表,增强了执法透明度,并且将监督触角延伸到了执法第一线,有效地防止了治超过程中出现违法乱纪现象,推动了交通行风的好转。同时该系统具有联网查询和统计分析的功能,通过联网查询,可以获取相关车辆的历史犯案信息。科技手段的运用,增强了治超的透明度,规范了治超流程,提高了治超效率。20__年,全省公路平均超限率下降到10%以下,因超限超载引发的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去年全省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3.45%,死亡人

数同比下降8.85%,下降幅度为历年之最。通过实施“道路运输稽查管理系统”,将行政处罚的依据、内容、金额通过软件固化,约束了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该系统实施以来,行政处罚案件逐年下降,从02年的18万件下降到了05年的11.5万件。二是开发了全省公路规费稽征管理系统和水路规费稽征系统。实现了规费征收的网上监控,保证了征费政策的统一性,减少了规费征收过程中的人情操作。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减少了征费上的漏征现象,网络化的稽征管理系统还打破了传统的车、船属地征缴规费的模式,减少了人力,方便了车主和船户,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港航部门自实施水路规费稽征系统以来,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生一起执法人员违规稽征的行为。

(三)推行政务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

开通浙江交通网,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一是从20__年开始,对全省乡村康庄工程计划和县省道砂石路面改造工程计划以及交通厅补助各市乡村康庄工程和全省砂改油工程的资金全部实现网上公示。从网上可以看到:05年康庄工程计划建设13952.7公里,总投资额为364060.4万元;砂改油计划建设5990公里,省补资金147409.5万元。最近,全省普通干线公路路面专项整治计划也实现了网上公示。二是研究开发“财务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公布交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预算、建设资金,做到资金调度的公开透明。三是实行厅机关、厅属各单位非政府集中采购大宗物品购置网上公示制度,规范非政府采购行为,遏制商业贿赂的发生。四是推行交通系统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实现审批项目的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公布,计划20__年将实现80%许可项目网上审批,20__年实现100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审批的目标;五是将交通系统的法律法规、最新文件、招标公告、中标公示、资金公示、规费标准、行政许可决定等向社会公开。

(四)畅通诉求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为接受社会的监督,省交通厅推出了厅长信箱、浙江交通手机短信投诉举报系统和网上投诉举报系统,交通厅运管局开通了96520投诉举报系统,在网上搭建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互动的桥梁。如通过运管局96520投诉举报系统,群众可以对道路运输方面的问题进行投诉举报,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进行信息记录、整理、分发、督办和统计,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据统计,20__年一年,全省共受理96520投诉电话6.3万次,查处违章行为1.4万件。

三、科技防腐的主要成效及存在问题科技防腐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这些年来,我们对运用科技手段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初步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的意识明显增强。随着科技手段在防范腐败方面的作用不断显现,各单位各部门对科技防腐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断加大,开始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将科技手段运用于反腐倡廉工作之中。其次,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的范围不断扩大。目前来看,公路、港航、运管系统都结合实际,建立了电子化的防范“网络”,防范腐败的网络系统覆盖了工程建设、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交通业务工作,有的行业和业务系统还将防腐网络延伸到了市、县甚至基层站所,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第三,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从已有的实践情况来看,早期信息系统的开发和使用仅仅考虑到交通业务工作,防范腐败只是一个辅助功能。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一些单位已开始从防范腐败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对廉政风险和监督薄弱环节的分析,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岗位和重点部位,有针对性地开发防范腐败的监控体系,来降低腐败发生的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我省交通系统虽然在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科技防腐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一是认识上还存在偏差。有的没有从促进惩防体系构建,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技含量的高度,充分认识科技防腐的重要性,认为科技手段的运用仅仅是变手工操作为计算机操作。有的担心科技手段的运用触动现有的权力结构和既得利益,不愿意去得罪人。还有得认为科技防腐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而产生的效益并不明显,存在着等待观望的心态。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严重制约了科技防腐工作的深化,影响了科技防腐水平的提高。

二是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一是横向的不平衡,即各个部门、各个地区间的不平衡。有的部门、有的地区领导重视,投入较多、信息化机构健全,信息化水平就高,防范腐败的能力就强。有的部门和地区起步较晚,投入较少,科技防腐的能力就弱。二是纵向的不平衡,即省、市、县三级发展的不平衡。省级交通部门起步早,起点高,市级部门次之,县级交通部门由于资金缺乏、忙于业务工作等原因,发展速度较慢,难以形成三级统一的有效防腐网络。

三是发展水平较低。一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领导,目前科技防腐手段的运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各部门各地方单兵作战的局面,缺乏系统的规划和明确的目标,再加上各条业务系统的独立性,相互之间缺少联结,使得反腐倡廉信息资源还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状态,难以实现共享。另一方面由于认识和技术上的原因,科技防腐的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例如政务公开还只是停留在部门职责、办事程序等一些静态的政务信息公开,距离权力运作动态公开、实现“阳光行政”还有着很大距离。

四是调查研究滞后。这几年,虽然我们在科技防腐方面总结了一些经验,但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在科技防腐工作如何更好地融入惩防体系、如何紧密地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等等,这些与下一步深化这项工作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尚缺乏深入的分析和理性的思考,影响了对实践的指导。

四、进一步推进科技防腐工作的对策建议

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促进惩防体系的构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经过前一阶段的工作,我们在科技防腐方面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也具备许多有利条件,进一步推进科技防腐的时机逐渐成熟。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提高了,行动才会更加自觉。在推进科技防腐工作的进程中,必须牢固树立“两个结合”的观念。

一是科技防腐必须与交通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科技手段推进反腐败工作必须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与交通业务建设相互融合,协调发展,紧贴业务工作来开展。特别是要处理好制约与效能的关系,坚持制约与效能相统一,努力实现行业管理、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与防治腐败相结合,促进发展“双赢”甚至“多赢”。既要对那些权力和资金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进行重点监督和防范,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示范,将腐败行为有效制止于萌芽状态,又要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

二是科技反腐必须与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反腐败工作中,没有一种法规、政策、举措能够“毕其功于一役”,达到药到病除的功效。科技防腐手段也不是万能药,也需要与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协同配合。当前,反腐败工作更重要的是要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只有把教育、制度和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发挥科技防腐的最大能量,共同筑起一道道坚固的防线,为我省交通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贡献。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科技防腐领导小组,加大对科技防腐工作的领导力度,围绕促进惩防体系构建这一目标,对全省交通系统的科技防腐工作进行统一决策和部署,制定统一的规范,使科技防腐保持正确的方向和明确的目标。要加强分类指导,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对行动迟缓的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其加快步伐,确保科技防腐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是加强对科技防腐工作的规划。要围绕惩防体系构建和20__年至20__年工作要点的实施,制定科技防腐的相关规划,增强科技防腐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有效性。要将科技防腐技术开发和硬件建设的规划纳入到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之中,有针对性地开发和推广一些防范腐败的应用系统,使其与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进程有机结合。要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要组织力量对科技手段防范腐败的功能进行系统开发,进一步拓展运用的领域和深度,并将开发成果付诸应用。

三是加强对科技防腐工作的调研。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新问题,解决新矛盾,探索新方法,深化对其规律性的认识和研究。要加强调查研究,注重总结实践中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了解实际困难和问题,深入研究解决措施,更好地推动实践工作。要加大理论研究力度,不断深化对科技防腐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要通过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与兄弟单位的交流合作,拓宽思路,扩展视野,推动科技防腐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监控。在消极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行业,要加大科技手段特别是信息技术在防范腐败方面的推广运用力度。目前,我们已经着手开始实施网上审批系统、行政处罚网上监管系统、行政许可实时监督系统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建设,下一步的目标就是要加快建设进度,通过对权力运用全方位、全程化的在线监控和对关键部位、环节的重点监控,形成符合交通系统实际、较为规范有效的科技防腐系统。

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政务公开是一项行政成本低而效果好的有效防腐措施。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要求,能公开的尽量公开,能向社会公开的就向社会公开。特别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一定要社会公开。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要把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推动机关部门对其依法行使的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实现阳光行政,以便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建设,逐步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受理和办理,推进跨部门、多环节的网上并联审批系统,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网络“一站式”的便捷服务,防止因互相推诿、效率低下而带来的消极腐败现象。加强机关内网建设,促进内部各办事环节的互联互通、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机关内部的扁平化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相互监督和制约。

(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协调作用

第13篇

一、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协同联动增强

北京市围绕全面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京津冀“十三五”规划及2016年工作要点,研究、调度和部署相关工作,推动协同发展各项任务取得实效。北京和津冀两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共商合作大计,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指引下,签署了一系列合作协议。制定《关于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对接推进机制工作方案》,推进建立了三省市常务副省(市)长定期会晤、京津冀协同办主任联席会议、各部门常态化会商的定期会商制度,为协同发展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重点工程建设快速推进,取得重大进展

(一)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快建设

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积极推动副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副中心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领导小组,设立指挥部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统筹推动副中心建设。加快城市副中心规划编制,编制城市副中心重大工程建设行动计划(2016年本),统筹推进实施交通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生态环境、信息化和智慧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等领域重大工程。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副中心建设,与中国农业银行共同成立副中心建设发展基金。行政办公区工程积极推进,办公楼项目所在地一期工程拆迁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期工程拆迁工作已完成签约,工程施工进展顺利。

(二)北京新机场工程全面推进

按照2019年高质量如期建成投运的目标要求,北京新机场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红线内征拆工作全面完成,工程施工作业面全面贯通,设施拆改等配套项目大力推进,飞行区、航站区、场内道路市政工程全面开工,综合交通换乘中心同步开工建设,目前主航站楼地下结构已封顶,已建到地面第四层。航空公司基地方案获国务院批准,正在加快建设报批工作。场外供油工程正在抓紧推进前期工作。新机场口岸开放方案上报国务院,国家口岸办正在抓紧办理。跨省域服务管理工作取得突破,京冀两省市签订协议,共同推进落实。“五纵两横”骨干交通项目顺利实施。《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规划(2016―2020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北京市、河北省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及建立京冀两地联合工作组等工作,推动规划落地。

三、非首都功能疏解有力有序,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市区统筹、形成合力,区域联动、系统研究,破解难题、取得实效”的思路,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平台、重点政策,坚持功能疏解、人口调控和产业升级统筹推进。

(一)大红门、动物园、天意等区域性批发市场疏解腾退成效显著

按照“疏功能、转方式、治环境、补短板、促协同”的要求,推动城六区重点区域以点带面联动疏解,转型升级取得积极进展,已完成调整疏解建筑面积703万平方米。北京丰台、西城等区高度重视批发市场疏解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专门工作组,进驻批发市场,全力攻坚克难,认真做好市场疏解工作。如丰台区以大红门地区、玉泉营和新发地为重点区域,已完成市场调整疏解20家,涉及商户约8620户,面积约64.8万平方米,疏解从业人员约2.68万人;疏解仓库大院76处,面积约46万平方米,疏解人口1.2万人。其中,大红门地区共有批发市场45个,已完成21个市场的疏解升级,启动3个市场的关停工作。预计到年底,将累计完成33家市场的疏解工作。西城区动物园地区共有批发市场12个,已撤市8家市场主体,腾退16.3万平方米,升级改造2家市场主体8万平方米,共实现疏解升级24.3万平方米。天意市场疏解工作积极推进,上半年完成腾退附近两处共5000平方米的库房,下半年将转移2万平方米仓库到大兴等地。

(二)加大禁限力度,严格控制增量

严格落实2015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今年1―10月,全市新设市场主体19.99万户,同比减少3.34%,不予办理的新设立或变更登记业务3110件;自2014版目录以来,不予办理工商登记业务累计达1.61万件,“聚”和“招”的态势进一步扭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新设市场主体数量分别下降73.23%、35.14%、23.11%,金融业、文化产业、科技服务业新设市场主体数量分别增长32.58%、30.98%、23.67%,“高精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及时研究目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城六区餐饮业条目专项实施细则、城六区建筑业条目说明及从业资质转移等指导政策,出台操作指南,做好政策解释。

(三)突出重点领域,加大一般性产业疏解力度

提出14个有较强示范效应的疏解重大项目,细化工作要求、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逐项抓好推动落实。研究制定产业、市场、教育、医疗等分领域疏解方案,明确年度疏解计划。今年1―10月,停产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制造业企业335家,提前一年超额完成2013―2017年关停1200家的任务。编制《北京市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引导服务外包企业向京外转移。

(四)引导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疏解

教育领域,重点推动北京城市学院、北京建筑大学等市属高校向远郊区的疏解。支持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等中央部属高校部分办学向沙河、良乡高教园区转移,中国人民大学在通州、北京化工大学在昌平建设新校区。医疗领域,对东城区、西城区和五环内的医院扩建和床位新增予以严格把关。同时在五环外构建了由33家医院或院区构成的医疗服务带,着力引导核心区优质资源向资源薄弱地区转移。

(五)完善调控机制,严守人口增长红线

制定年度人口调控目标,深化市与区“双调控”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居住证条例》办法和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积极推动人随产业走、人随功能走,全市常住人口增量和增速持续保持下降。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为2170.5万人,超额完成北京市确定的2177万人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年度指标,常住人口增速由2013年的2.2%降低到0.9%。

四、三大重点领域取得进展,为协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严格落实规划要求,加快构建一体化交通网络。

一是铁路网络加快建设。北京至张家口铁路北京段控制性工程全部进场,实现全线开工建设。北京至霸州铁路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预计年内实现全线开工,其中北京新机场航站区段已随新机场主体工程同步开工建设。丰台站改建工程方案已研究确定,预计年内开工建设。北京市、铁路总公司贯彻落实多元化融资建设铁路的要求,积极配合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公司等单位开展京唐城际铁路、廊涿城际铁路、北京城际铁路联络线等项目前期工作,目前京唐城际铁路已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单位正在加快推进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公路网络不断完善。京新高速(国道110二期)工程已完成前期审批手续,正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京台高速北京段计划今年底建设通车。京秦高速北京段项目可研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工作,9月底已开工建设。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通州大兴替代线)已完成PPP社会投资人招标和项目筹备组组建工作,项目已取得选址意见书、环评、水保、稳评、用地预审等前置文件,正在开展项目立项可研报批工作。京开高速主路拓宽工程已开工建设,兴延高速工程正在加快施工。编制完成《2016年缓解交通拥堵行动计划任务书》并印发实施。

三是运输服务一体化水平不断提高。加快推动京津冀交通“一卡通”建设,已覆盖京津冀区域9个城市,包含北京139条公交线路,累计发卡3.2万张;三省市全面启动京津冀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二期工程,增加一卡通覆盖范围和功能应用;启动轨道交通清分结算等业务规则的编制及有关实验室测试。京津冀毗邻地区省际班线公交化改造试点稳步推进。《京津冀联合治超工作指导意见》完成征求意见。

(二)聚焦重点平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产业对接协作深入开展。集中构建“4+N”的产业合作格局,加快形成集聚效应和示范作用。首钢京唐公司二期在曹妃甸开工建设,城建重工等一批项目签约入驻。北京市对口帮扶河北省10个国家级贫困县(区),以对口帮扶为重点支持张承生态功能区建设。开展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体制机制创新研究。京津就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二是重大产业项目对接合作成效显著。北汽集团(华北)微车产业基地、北京现代第四工厂河北沧州工厂等投产运营。亦庄・永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京・沧州渤海地区生物医药园、张北云计算产业基地、河北正定新乐首农三元工业园等合作园区加快建设。1―9月,北京企业对天津、河北企业投资的认缴出资额分别达648亿元和871亿元,同比增长60%和1.14倍。

三是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六大重点领域限制,共推出136项试点措施,覆盖141项试点任务的118项。在服务业业态、体制机制等方面形成了40项全国首创或具有全国最优效果的开放创新举措。2016年1―8月,服务业扩大开放重点领域引进项目560个,占全市新批外商投资项目的76.9%。

(三)积极开展联防联治,加大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力度

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积极开展联防联治。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截至9月底,全市共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30.6万辆,提前超额完成年度20万辆任务目标,淘汰退出污染企业224家,组织完成清洁生产评估审核项目46家,完成环保技改工程62项。生态保护建设积极推进。编制完成北京市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试点实施方案,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建设总任务19.7万亩,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工程全面实施,已完成人工整地9万亩、造林5万亩。

五、加快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强化协同发展的创新支撑

北京市把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作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工作抓手,实施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一)加强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顶层设计

制定了《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关于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工作方案(2015―2017年)》、《北京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方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系列文件。

(二)推动高新区合作共建,完善区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带动作用,聚焦“4+N”重点区域,与天津合作共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及五大创新社区;与河北合作共建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石家庄(正定)集成电路产业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中关村各分园以品牌与管理输出、产业协同配套、利益分享等方式,与秦皇岛、保定、张家口、唐山等地开展协同创新和园区共建。目前,中关村企业已在津冀两地设立分公司1903家,其中天津603家,河北1300家;设立子公司1426家,其中天津658家,河北768家。

(三)围绕进一步提高京津冀重点领域协同创新发展能力,搭建一批创新攻关平台

设立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联合津冀开展大气联防联控示范,成立京津冀钢铁行业节能减排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技术创新联盟,共建京津冀钢铁联盟(迁安)协同创新研究院、承德尾矿综合开发利用技术联合攻关研究院等新型研发组织。

(四)高标准规划建设“京津冀大数据走廊”

按照“中关村数据研发―张承数据存储―天津数据装备制造”的布局打造数据资源共享、规模优势明显、分工布局合理的产业创新园区链,挖掘大数据在民生服务、城市管理、产业发展领域的价值,以大数据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2016年5月,三省市政府联合申报了京津冀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方案,2016年10月,方案获得批复。

(五)强化科技创新支撑

共建技术转移中心、双创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一批创新资源平台,成立“京津冀技术转移协同创新联盟”,首批成员包括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102家单位。创建协同创新研究院,服务京津冀协同创新。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成员单位2015年为天津、河北企业提供各类技术服务1300余家次,服务合同额1亿元。实施“京津冀菜篮子保障与科技示范”等一批协同创新工程,进一步提升京津冀科技创新成果服务民生能力。参与或发起设立“京津冀协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等一批投融资基金,进一步促进科技金融对京津冀协同创新重要支撑。

六、统筹发展社会事业,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一体化

(一)合作促进公共服务一体化

教育合作方面,三省市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作方案》,大兴区与天津北辰区、河北廊坊市组建了三区市教育联盟,开展教育资源共享合作。首都师范大学在石家庄建立研究生实践基地。医疗卫生协作方面,推动北京市约50多家医院与天津、河北的150余家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医疗机构间签约合作项目达到80余个。与河北省深化开展北京―燕达、北京―张家口、北京―曹妃甸、北京―承德4个重点医疗合作项目,累计派出医师1000余人,接受津冀两地进修医师700余人,接诊患者约7万人次,会诊8千余人次,协助当地开展科研项目17个。推动河北燕达医院开展异地就医直接持卡结算试点工作,实现与北京基本医疗保险互联互通。旅游合作方面,组织编制《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平谷区携手天津蓟州和河北兴隆、遵化、三河共五区县共同编制《京东休闲旅游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6―2018年)》,打造“京东休闲旅游示范区”,延庆、密云与张家口、承德联手打造“京北生态旅游圈”。

(二)加强社会管理一体化

第14篇

1.1管理界面多石化工程项目建设流行EPC总承包模式,神华项目也采取EPC模式,即业主通过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招标确定项目各装置EPC总承包商,每个项目都有多达10个以上的EPC总承包商。项目业主的设计、商务、采购、施工、财务、质量和安全等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和各装置的项目组以矩阵方式管理EPC各承包商。采取矩阵式管理项目,既有灵活和高效的优点,也有组织结构复杂的缺点。项目大件运输管理包括业主采购货物的大件运输管理和EPC承包商采购货物的大件运输管理。运输管理界面多且战线长,涉及各装置的EPC总承包商和承包商采购货物的运输商,业主采购货物的运输商,业主的各职能部门和项目组。直接液化项目、包头项目、新疆项目和陕西项目都进行了有效的大件运输管理。

1.2法律法规繁杂我国关于公路运输的法律法规繁杂,目前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和清晰,甚至相互之间内容和逻辑不一致,各地区的管辖情况也不尽相同,运输管理在实际操作中容易无所适从。

2神华煤化工项目业主应对挑战的做法

做好运输策划,规定大件运输公司须具备的资质和车货总重须符合的标准,通过道路调查确定项目的运输路线和运输限界,加强对EPC承包商大件运输的管理,业主采购货物的大件运输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注意使用物流台账,以计算机系统技术手段提高物流一体化管理水平。

2.1做好运输策划项目大件运输管理分成EPC承包商采购货物的大件运输管理和业主采购货物的大件运输管理。神华项目业主研究相关公路运输的法律法规,根据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等相关规定,结合公路管理的实际,制定项目运输商资质和运输车辆总重的要求[1-3]。1)项目的大件运输公司必须具备的资质。一类资质能承运一级大型物件:长度大于14m(含14m)小于20m;宽度大于3.5m(含3.5m)小于4.5m;高度大于3m(含3m)小于3.8m;重量大于20t(含20t)小于100t。二类资质能承运一、二级大型物件。二级大型物件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长度大于20m(含20m)小于30m;宽度大于4.5m(含4.5m)小于5.5m;高度大于3.8m(含3.8m)小于4.4m;重量大于100t(含100t)小于200t。三类资质能承运一、二、三级大型物件。三级大型物件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长度大于30m(含30m)小于40m;宽度大于5.5m(含5.5m)小于6m;高度大于4.4m(含4.4m)小于5m;重量大于200t(含200t)小于300t。四类资质能承运一、二、三、四级大型物件。四级大型物件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长度在40m及以上;宽度在6m及以上;高度在5m及以上;重量在300t及以上。2)项目的运输车辆车货总重必须符合的标准。包括:六轴车55t,五轴车50t,四轴车40t,三轴车30t,二轴车20t。

2.2通过道路调查确定项目运输路线和运输限界业主委托专业大件运输公司进行运输道路实地调查,调查公司以路勘报告的形式提供港口至神华项目现场的全程道路情况,要求特别注意调查实际净空低于5m的跨线桥以及空中设施、黄河大桥、收费站大件通道和隧道的情况。确定运输路线根据我国《公路法》第一章总则第六条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4]。确定运输限界(可通过的单件货物最大尺寸和重量)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章公路通行第三十三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5]。提供给业主设计、采购、商务、施工等职能部门和各项目组使用,并在EPC总承包合同招标文件中使用。

2.3业主加强对EPC承包商大件运输的管理EPC承包商采购货物的大件运输由EPC承包商负责,但业主的运输管理不能大撒把,管理环节不能落空和缺项,否则EPC承包商运输出现问题会直接影响项目的进度。业主要求EPC承包商提交EPC采购货物的大件运输方案,以加强对EPC承包商大件运输管理。针对EPC承包商大件运输方案的问题,选用的运输公司具备相应的大件资质,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运输方案,以保证大件运输的顺利完成。例如审核神华新疆68万t煤基新材料项目EPC承包商运输方案。EPC承包商运输方案存在的典型问题包括:没有提交运输公司的大件资质文件或提交的不是运输公司本身的资质文件;没有说明经过的具体路线,没有从乌鲁木齐到现场的运输路线;没有配车图或缺乏配车方案的数值。业主审核时要求对方落实从乌鲁木齐到现场的运输路线,做好整条路线的运输协调工作,要求对方说明从制造厂到新疆项目现场运输路线的道路名称(高速路、国道、省道、城市道路和障碍难点等),要求对方提供货物配车三视图和技术参数。业主还提供了推荐的运输路线标准描述和大件货物配车三视图案例供EPC承包商修改运输方案时参考使用。

2.4业主采购货物的大件运输实行一体化管理通过招标签订运输协议,我国《投标法》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6]。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7]。业主调查大件运输公司和大件运输市场情况,制定投标人资格要求。业主招标时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拥有承运超限大件设备的运输工具及辅助设备,拥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大型物件运输四类资质,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按照《合同法》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百九十一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8]。业主和中标人签订运输协议,中标人作为协议的乙方承担项目业主采购货物的大件运输。为保证陆运协议的效力,要求的运输商通过银行开立陆运协议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业主审核运输商的大件运输方案,要求运输商提交的大件运输方案包括概述、工作范围、运输路线、配车方案、运输时间和项目现场进场道路场地要求等内容。业主需要特别注意实际运输过程中的“两点一线”,即从接货地点车板上经运输路线运到交货地点车板上。大件货物在港口车船直卸,车板接货,督促运输商及时派接运大件的车板和人员在码头配合港口和船方的卸货作业,车板配置要符合码头前沿的特殊构造和条件,卸船时注意货物外观状态是否正常。发现货物破损等不正常状态时,要拍照记录,及时和相关方面交涉,拿到有效的理货和交接证明文件,为事后的索赔收集和掌握第一手证据。交货地点为神华项目现场,业主指定位置的运输商车板上交货,货到现场前,必须督促负责现场卸货工作的EPC承包商备妥装置区内卸货机具、场地、道路和垛木,协调业主施工部备妥现场装置区外的进场道路,以确保顺利卸货。运输路线上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交通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合理设置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和《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第四条公路超限检测站作为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主动配合和服从检测。通过净空低于5m跨线桥时,前导车要再次测量和模拟通过,承载大件的液压车板要采取适当的措施降低运行高度和车速,避免剐蹭货物。通过跨黄河大桥时,要安排保障车辆护送,同时降低车速,车组靠桥面中心行驶,躲开桥面的外沿儿,在桥面上不踩刹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连续通过多座的较长隧道时要协调交警封路护送。通过漫长的上坡路和下坡路要注意使用辅助牵引车。遇到较大的雨雪天气时,要暂时停车,等待天气转好或路面清雪工作完成后再行进,切不可急躁冒进[11]。

2.5注意物流台账的使用为每个项目建立物流台账,对物流过程和大事进行记录,包括序号、签约日期、采购合同号、合同名称、合同规定交货日期、生效日期、装置名、清关时间、海运时间、货值、关税、增值税、清关费、空运时间、陆运时间、到达现场时间、运费金额、备注、货物交接单等栏目,作为物流团队的工作和报告平台。以计算机系统为技术手段主动,努力克服困难,提高物流一体化管理水平。

3取得成效

通过不断总结经验,10年来,直接液化项目、包头项目、新疆和陕西项目都进行卓有成效的大件运输管理,业主和EPC承包商的运输管理水平都得到提升,运输管理保证了神华项目的建设。

3.110年来的业绩2003—2007年,直接液化项目,业主安全运输了进口的T-star反应器一套和气化炉两套、3台换热器运输、10台进口大压缩机运输,以及大量集装箱货物,总重量超过5000t,总体积超过10000m3,其中大件货物78件,全部安全到达现场,没有一件破损或丢失。通过协调使EPC承包商被查扣的大件设备汽提塔放行通过,协助解决了承包商的煤制氢改造HCN反应器运输难题。运输管理有利地支持了项目的进度、安全和质量。2007—2010年,包头项目,业主安全运输了空分和甲醇装置进口设备,含21件大件,包括两台350t重的甲醇合成塔、148t重的甲醇合成气压缩机、空分3大主机、换热器等进口设备。2011年至今,正在建设中的新疆和陕西项目实行了物流一体化管理,进行了路线调查,制定运输限界,通过招标签订运输协议。审核了甲醇合成塔、聚丙烯反应器、洗涤塔、气化炉等多个大件运输方案。已经安全运输了聚丙烯循环气压缩机和甲醇合成塔预埋件等货物。

3.2提高了大件运输管理水平通过10年来的实践和学习,神华业主的大件运输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得到跨越式的提升,能够安全完成350t重设备的大件运输,自觉学习和运用大件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理论,并在工作中取得了成效。

3.3提高了EPC承包商运输管理水平神华项目EPC承包商在项目建设中,和业主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神华业主严格的一体化管理促进了承包商大件运输管理水平的提高。

4相关建议

大件运输是个大市场,企业自身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项目业主、项目承包商和运输公司均是如此。1)项目业主需要明确规定项目EPC总承包合同、采买合同和大件运输方案要经过业主物流团队的审核,确保大件运输管理满足项目建设的需求。2)项目业主要加强业务学习和政策研究,结合大件运输管理的实际工作需要,密切关注相关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3)国家关于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需要完善和统一,运输管理部门和机构职能转变要和运输管理制度联系起来。让市场发挥基础作用,建设统一的物流市场,促进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煤化工行业和整体经济的繁荣有序发展。

5结语

第15篇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先后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 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

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

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

5、以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

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

(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

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安全用电、消防、小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

4、对市局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

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

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

(六)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

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安全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负责带领市局专家组成员对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提报考评情况资料。

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

8、负责汇总统计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厂务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处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系统内外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中政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锅炉房、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机关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遇有局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局长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系统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局长、副局长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

(三)市运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运政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向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8、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科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市航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市政府和局长、分管副局长、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航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航管处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实行纵到底、横到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定期召开本部门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指导基层港监部门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把船员适任关、船舶技术状况关、浮桥质量和承载关。

6、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航运和浮桥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包括浮桥、码头)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8、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交通稽查支队队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各级稽查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交通稽查部门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4、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稽查规定,对全市交通机动车违章和超员超限及黑车、黑线、黑班、黑户进行查处,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交通稽查专项工作总结、报表等。

5、定期召开本部门交通稽查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及时解决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治超打黑”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预防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遇有交通系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局领导要求,积极参与救援处理。

(六)驾培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颁证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常识,并按要求认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未参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颁发“从业人员资格证”。

3、负责起草、修订驾培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健全驾驶员培训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驾培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交通机动车检测站和汽车修理厂家资质负责。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的规定,起草、修订有关维修行业管理、机动车检测站指导性文件,严把“资质审查关”和“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关”。

3、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维修处(所)行业安全监管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和有齐全完整、符合资质审查条件的(包括安全条件)档案资料。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维管检测有关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八)规划基建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科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3、对本科室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凡公路工程施工、养护、运营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求援和处理。

(九)政工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局直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职工教育培训及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有安全监督的责任。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审报审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修订市局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局机关有关科、处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质量,配齐人员。

4、按照局党委决定,对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环保、职业卫生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

(十)财审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局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万元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先进表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教活动以及局安办专项通讯办公设备配备等,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与局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羽的单位、部门、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处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法规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对市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办法、标准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起草、修订有关交通执法文件,审核颂发有关证件和安全执法标志服。

3、监督、指导全系统交通执法和会同安办共同做好安全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