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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环保执法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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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环保执法工作计划

第1篇

【关键词】 履职内容 计划 新形势 环保

【Abstract】 Aiming at the increasingly serious environmental situation, give the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personnel in the new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strong enforcement powers at the same time, they must take more responsibility for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The field of law enforcement and law enforcement and expanding the increasingly heavy task, many grass-roots environmental law enforcement work is not clear priorities and order of priority, eyebrows beard;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without a plan, performance content without quantization, intangible increased accountability of staff of the grass-roots environmental risk. Therefore, emphasis on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plan, establish the grassroots performance content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Keywords】 To perform the duties of the content;plan;The new situation;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为基层环境监察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执法机遇,解决多年来环境执法措施不健全、问责机制无量化、执法效力无保障的尴尬局面;在各种污染集聚生态危机相继暴发的新形势下,特别是日益严厉的环境责任行政追责制度,基层环境监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压力,繁重的监察任务、社会舆论和无期望的工作成果。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环境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既能做到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勇于执法、敢于担当,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又能化解在履职中的追责风险,成为各级环保部门必须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2012年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坚持权责一致、有错必纠和依法履职、尽职免责相结合,明确对已经按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内容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程序履行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依法免予追究执法责任。这一规定对同样处于“执法风险”的基层环境监察人员很值得学习和借鉴,只要严格执行环境监察计划,完成依法确立的环境监察履职内容,就能依法尽职免责或无责。

1 掌握污染源执法名单,确定基本监察内容

1.1 制定污染源监察计划

污染源监察计划是环境监察的首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做好整个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其目的是对辖区内已掌握的污染源及其防治设施进行污染调查、排污核算、分类管理。在年初制定污染源监察计划之前,应首先对辖区内的污染源展开调查,搞清其基本情况,建立污染源原始信息数据库;并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设备对数据进行处理,出现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和修改,找出不同企业、不同行业主要污染源物特征的变化,特别是可能出现的新增污染物和涉及国家新列入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状况。从而确定辖区内本年度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名单,以及上一年度限期治理未完成的污染源名单,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具体的年度污染源环境监察计划。纳入“污染源”监察计划的企业要列表分工,强调环境监察单位负责人和监察人员分别应该检查的频次,确定在检查中可能发现违法问题的处理计划和程序,详细的可以绘制污染源监管责任分工分布图和检查计划表,且重点污染源的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对一般污染源及限期治理的污染源现场监察每季不少于1次。

1.2 确定污染源监察内容

污染源监察是对纳入“污染源”监察计划的企业可能出现违法排污、违法扩建、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守法情况,主要监察的内容是污染源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及管理,排污口有无异常,必要时采样委托监测站分析;生产设施、工艺状况及原辅材料的使用;固废堆放、转运和处置落实“三防”措施情况,特别是危废堆放、转运、处置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落实“三防”措施情况;在线监控运行、管理、对比与联网,以及排污申报与收费等。在现场监察时涉及到主要检查内容的污染源,在现场勘察笔录中必须要有体现。检查中发现违反制度或者轻微违法行为,经责令当场整改且没有造成污染或影响后果的,应及时填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而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私设暗管、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或者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经现场调查后应立即向监察单位负责人汇报有关违法情况;单位负责人应当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决定采取整改、立案、查封、停产整治或者移送公安等措施。环境监察人员对现场调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证据的严密性负责,环境监察负责人对采取措施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程序性负责。

2 建立“三同时”监察项目名录,明确监察方向

2.1 建立“三同时”监察名录

根据上一年度建设项目的开工、在建、竣工、试生产及验收投产情况,年初统一进行全面的汇总和梳理。把已开工在建,而未竣工的项目纳入“三同时”监察检查计划,已竣工未验收的项目纳入“三同时”监察验收计划;已通过验收的项目根据其性质纳入重点污染源监察名单、一般污染源监察名单,或者作为非污染源项目分类归档。辖区内审批期5年内未开工的建设项目,在年中和年末分别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以现场检查或采用电话方式进行核实,全面掌握以往审批项目的开工建设情况,上半年开工的项目纳入下半年“三同时”监察计划,下半年开工的项目纳入下一年“三同时”监察计划。对纳入“三同时”监察名录上的项目都要列表分工、责任到人,计划到每一个建设项目的监察重点和监察频次,以及在检查中发现违法问题的处理。

2.2 明确“三同时”监察方向

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是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确保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执法现场。主要检查方向与内容是环保设施否是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施工同步施工计划落实,环保资金使用情况是否与环评相符,施工中为避免噪声、粉尘、振动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应当采取的相应措施,以及建设地址、规模、工艺和污染物排放方式与环评及批复是否相符等。检查中若发现建设单位,改变治理工艺、少批多建、批建不符及超期不验收等未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进行处理,直至整改到位。检查中,环境监察人员应当详细填写《建设项目现场检查情况表》,对涉及到主要检查方向与内容的现场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记录;有关违法情况、处理意见、处理结果的反馈与汇报等都要在监察结论中如实体现,以示环境监察人员对现场检查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环境监察负责人对处理结果及处理结果的监督性检查负责。

3 收集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对象,拓展监察方式

3.1 收集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对象

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是近年来新增加的监察内容,是强化生态环境管理、遏制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的有效手段。以上一年度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对象为基础,年初通过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防治设施等内容展开调查,收集比较齐全的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对象,并制定具体的生态和农村监察计划。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还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责任分工,同时还要列明在检查中可能发现违法问题,需要配合执行的其他部门或基层政府联系人。

3.2 拓展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方式

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是工业污染源监管向生态保护领域监管的拓展,当前生态环境监察的重点内容,就是要检查自然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内进行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的建设项目和非污染性建设项目的落实环评审批、“三同时”情况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情况,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防治设施运行状况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法生产、违法排污及违法开发活动。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既要遵循“污染源”“三同时”等日常环境监察内容,又拓宽处理方式,将通报、移交、区域限批、甚至与监察部门联动等方式相结合,因为很多有关生态和农村环境方面的违法行为,依靠环境监察力量不足以制止或改正,环境监察人员唯一能做的是,经现场调查及时向监察单位负责人汇报有关违法情况。单位负责人应当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向当地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责任机制,开展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的多部门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解决各种监管死角和盲区。

4 规范舆情处理机制,完善监察程序

4.1 规范监察机制

制定环境工作计划,实行条块结合的环境处理机制,根据上一年度环境的特点和监察人员的处理经验,对辖区内可能出现的群众进行细化分类。已经列入污染源监察名单、“三同时”监察项目名录或者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对象的件,按照各自的名单、名录或对象列表分工,各自负责处理。除此以外的其他件,按监察内容性质,结合监察人员的业务特长均衡分工。为了着力化解积案,减少监察的推诿,应当制定涉及重复访、越级访和集体访或者市级以上的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到现场处理机制。

4.2 完善监察程序

环境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和方方面面,处置环境需要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可能是“三同时”监察、污染源监察或者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也可能是各类环境监察的综合。除了要有其他监察对象的检查内容之外,还要遵循环境的接受、现场调查与处理回复等程序。对于一般件,采用何种处理方式,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决定。环境监察人员主要负责环境的接受、现场调查,并对现场调查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环境监察负责人主要负责处理回复与处理结果后督查,并对处理方式的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书面回复材料由现场环境监察人员负责起草,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回复。回复的内容要准确真实,已经解决的,如实通报解决的情况;正在创造条件解决的,要有说明解决的计划与安排;暂时无法解决的,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并依据职能设置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上一级监察机关通报,防止把难点推向基层,把责任留给监察人员。

环境监管责任追究的出发点并不是为了惩治环境监察人员,而是面对日益复杂的环境问题,促使基层环境监察人员敢于担当,正视当前环境执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在现有环保监察体制、机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情况下,环境监察人员要做到监察有计划、履职有内容、免责有依据,分清当前环境监察工作主次和轻重,化解客观存在的环境执法风险,实行“尽职无责、渎职违法”全覆环境监察长效机制,变基层环境监察人员的挑战与压力为动力,以适应环境保护的新期待。

参考文献:

[1]高姗,李翠华.浅析我国环境执法的现状及完善对策.科技风,2014.7(下).

[2]杜庆萍.我国环境执法所面临的困境及对策.能源环境,2014.15期.

[3]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2012.12.

[4]郭慧芳.环保部门履行了职责却没能阻止污染被问责于法不公.人民网-青海频道,2015.01.26.

[5]郭慧芳.环保部门履行了职责却没能阻止污染被问责于法不公.人民网-青海频道,2015.01.26.

[6]韩凯.环境执法人员如何尽职免责.中国新闻网,2014.7.28.

[7]潘园园.打破尴尬,让环保执法更有力.东南网,2014.12.9.

第2篇

关健词:基层;环境监察;现状;改进措施

环境监察是一种具体的、直接的、微观的环境保护执法行为,是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实施统一监督、强化执法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从国家将环境监理机构统一更名为环境监察机构,也充分说明了对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视,环境监察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一、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一)环境监察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有法可依”是基层环境监察的基础和前提。我国已出台的环保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立了比较全面的环保法律体系。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法律条款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立法环节与基层执法工作仍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给基层环境监察工作带来不少的困难。

(二)环境执法的形势严峻

近年来,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造使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矛盾日益尖锐,污染严重的小企业成片反弹,部分企业偷排偷放。违法排污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权益、影响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屡屡发生。这些都使得环境监察执法的形势更加严峻。

(三)环境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一方面,环保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监察人员的思想观念滞后,专业知识不足,存在以情代法的行为。另一方面,环境监察的人力、物力不足,无法完整、准确、直观得完成监察工作。部分企业为了少缴费,经常偷排、漏排、直排,往往少报、谎报排污量,造成排污申报难核、排污费难收、污染源难管、污染纠纷难理等各种问题。

(四)部门间和部门内缺乏协调及配合

当前,环保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缺乏协调,特别是同法院、公安、发改、规划、土地、工商、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不足,没有充分发挥其他部门为环保审批把关的作用,没有发挥各部门协同执法的作用。从环境管理体制上说,环境监测属于技术支持保证系统,而环境监察属于监督执法系统,二者相互依存、但又相互制约。环保部门内部的监察和监测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根据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的相互关系充分考虑其整体效能,经常造成两个机构在具体工作中配合不够,形成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

(五)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提高,但参与不足

随着物质生活的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自己的生活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意识普遍提高。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群众、上访的热点问题之一,但是整体的参与度任然很低,公众对环境问题的监督作用未能完全实现。

二、加强基层环境监察工作的措施

(一)完善环保法律法规

新《环保法》已经实施,在修订其他环境法律、法规时,应注重环保立法过程中的综合决策、调查、论证和协调工作,在进行立法草案时要进行详细的调研,尽可能全方位地听取各有关部门的意见,提高条文的可操作性。地方政府也可以出台相关规章,作为国家现行环境法律法规的有力补充。对缺陷与不足的部分加以完善,使得法律法规的执行过程简单可操作,使环境执法更具刚性;强化环境法律责任,明确环境监察处罚的种类和数量。

(二)发挥企业在环境监察中的协助作用

企业是环境监察工作中的主体,应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认真履行其在环境监察中的协助义务,不仅可以促进环境监察工作的顺利完成,而且也会对环境保护起到良好的作用。在监察工作中,环保监察部门在平时应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提高服务,培养环保监察部门与企业相对人之间的信任关系,这样可以为环境监察提供良好氛围,促进相对人履行协助义务。

(三)强调环境监察工作中的“细”和“活”,提高监察队伍整体水平

要将环境监察工作变粗为细,细查企业的基本生产情况,排污情况,环保审批验收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做细环境监察的现场调查取证,做细现场调查询问笔录,做细搜集辅助证据搜集和跟踪追查工作。要将环境监察工作变死为活,将原来单一日常工作时间的环境监察工作时间转变为全天候、多时段的环境监察工作模式。要将白天巡查与夜晚抽查、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明查与暗访、环境专项检查行动与日常监察执法相结合。

要增强环境监察队伍的硬件建设,按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改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机动车辆、取证设备和现场快速检测仪器等,切实增强环境监察队伍的执法能力。

(四)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做好环境监察和监测的联动

环保部门要加强与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减少项目漏批、漏管现象。加强同法院的协调,对拒不执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的个人和单位,要取得法院的支持,坚决采取强制性措施。加强与发改、土地、工商、城管、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必要时采取联合整治的方式,以增强解决环境执法问题的能力,提高执法效能。

要建立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协调统一的关系,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提高执法效能,环境监察工作要以环境监测工作为基础。建立可操作性强的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运行办法,二者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同时又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与配合,要加强两部门之间信息的共享和传递、反馈及应用,增加工作透明度,共同协商和讨论工作计划。环境监察要以环境监测为基础,环境监测要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针对性,及时将监测数据信息传递给监察部门。

(五)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发动公众参与监督

第3篇

为加强人防宣传教育,增进全社会对人防工作的了解,大力营造全社会参与人防建设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市人防工作实际,市人防办行业做出来很多贡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市人防办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望大家喜欢!

市人防办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争创省级卫生城市,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工作重点

1、打造一条示范街

绥宁县中心街城市管理一体化示范街。

2、搞好二项改革

①县城环卫清扫市场化运作。②内部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

3、打好三大战役

①渣土管理持久战:组建渣土运输公司。②控违拆违攻坚战:成立专门班子,组建公安、城管、社区等多部门力量进行大兵团作战。③专项整治突击战:着重整治车辆乱停乱摆、店外经营和未经允许设置户外广告等违章行为。

4、规范四个市场

中心街农贸市场、东方红超市市场、绿洲农贸市场、老街入口市场。

5、落实五件实事

①按要求搞好建筑渣土消纳场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②按要求建设好环卫车辆停放检修场。③规划好社会停车场并组织实施。④做好党建工作。⑤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例如精准扶贫、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等。

(三)具体措施

1、严格落实好“门前三包”管理规定。

2、严格落实好文明执法程序

按照说服、教育、引导、警告、处罚的流程严格执法,坚持全程拍摄执法过程,坚持做到执法廉洁、程序到位。

3、推行“三抓三放”工作机制。

①“抓大街、放小巷”。主要街道严禁白天占道经营,对背街小巷按照摊担进巷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的要求,实行定点定位经营。②“抓白天、放晚上”。③对晚上车流量小的街道或休闲场所,白天照章管理,晚上有序开放。“抓工作日、放节假日”。对日常管理工作常抓不懈,遇传统节日和喜庆活动有序放开。

4、推行“五个一线”机制。

工作重心在一线、严格督查在一线、文明服务在一线、标杆典型在一线、经费倾斜在一线。

5、增加环卫工人。在杉木坳、绿洲大道、工业路、人民路、黄桑路、沿河街等路段增加25名环卫工人,实行主要路段环卫工人两班制,减轻环卫工人工作强度,提高环卫工人工作效率;投入资金180余万元购置小型钩臂车4台、清扫车1台、洒水车2台。

市人防办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__年镇行政执法中队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八个到位”总体要求,共进退,同荣辱,迅速进入状态、树立集体观念、明确工作重点、认真职责任务,扎实推进我镇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为加快我镇基础设施建设、未来发展提供空间、打好基础。现将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组织队员认真学习,正确认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意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切实提高队员思想政治觉悟。严格队伍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高队伍素质,激发队员工作积极性,弘扬先进,培育当代城管执法队伍精神,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培训。认真落实队伍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大考核力度,每季组织一次测评,测评结果与季度考核奖金挂钩。通过考核测评,奖勤罚懒,确保队伍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二、落实拆、防、控,遏制新违建。进一步巩固违法建筑集中整治成果,根据县委、政府关于规范违法建筑查处工作意见精神,对违法建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落实防、控、拆三级管理机制,坚决遏制新违建。

三、健全执法巡查制度。执法队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发现违法建筑材料堆放或违建行为立即对当事人进行劝告,制止违法行为,落实即查即拆机制,在巡查中发现违建行为,以任务单形式下达各村、组实行抄告制度,确保全镇防、控、拆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并在第一时间报镇政府,组织力量进行强拆。

四、建立拆违巡查发现奖励办法。建议镇设立拆违巡查发现奖励基金,建立违建发现奖励办法。在各村、组设立违建信息员岗位,身份严格保密,对举报属实给予奖励,每月考核,次月兑现。巡查工作通过建立拆违巡查奖励办法,全面贯彻落实防、控、拆机制,有效遏制新违建。

五、建立农村建房工匠源头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对农村建房建筑工匠的管理,使农村建筑工匠逐步纳入统一、规范管理的轨道。二是对未经规划等部门审批同意,擅自违规施工的建筑和单位工匠,加大查处的力度,依法暂扣违法施工工具,取缔无证施工。通过对农村建筑施工队伍的管理,从源头上堵住违法建设,从而确保新违建零增长。

六、推行“村规民约”控违办法。一是要加强拆违工作的宣传,提高村民对拆违工作的认识;二是要发挥“村规民约”在遏制违法建设中的的作用,把违建管理与村组干部经济、福利分配机制紧密地结合起来,通过“村规民约”这一群众自发形成的规章,激发起群众参与拆违工作的积极性,从源头上控制违法建设,使拆违工作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群众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七、完善沟通交流机制。建立中队联系村、组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村干部座谈会,定期走访,加强相互之间的了解、沟通与合作。完善与公安、环保、建设、工商、规划、交警等部门的联勤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加大对违章行为查处力度,建立完善相互合作,相互支撑协作机制。

八、执法案卷规范化。执法文书格式化,根据立案、取证勘察、立案调查、结案归档等一系列程序,将执法数据统计、法律文书制作网络化,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管理和查处的能力,提升综合执法水平。

市人防办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培训、数字城管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加强对全区城管队伍的教育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针对城市管理顽疾,积极探索新举措,科学制定有效的长效管理办法,从而巩固整治成果、促进日常管理、提升管理层次,根本上减少“整治—反复—再整治—再反弹”现象的发生。三是积极利用数字城管平台,实行精准、高效、协同管理的新型城市管理模式,对整治工作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判,提高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通过数字城管发放联系单的形式,明确城管委成员单位职责,有效提高整治工作的效果。

二、以实事工程建设为抓手,努力为百姓做好事实事

一是优化环卫收运体系建设,新建改建公厕6座,新增各类环卫车辆20辆。二是对城区主干道、中心区域实现景观亮化提升,努力提升城市夜间形象。三是对G312沿线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四是着手公共自行车五期建设,完成中心城区30个、乡镇板块25个站点建设,投放1250辆自行车,进一步实现我区公共自行车的全覆盖。

三、以创建创优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各板块管理水平

一方面继续组织、指导各乡镇板块开展市级示范路、示范社区、“红旗街道”的创建评选工作。另一方面制定区级示范路评比标准,推动各板块创建示范路工作,以创建促管理,突出示范效应,带动城市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以制度管人,不断提高全局作风效能

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不懈做好作风效能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培育力度,全面提升城管系统的队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