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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双拥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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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双拥工作计划

第1篇

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为全区工作大局服务、为实现部队强军目标服务、为广大军民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按照“拓展领域、扩大效果、提高标准”的要求,扎实开展以“九件实事”和“为驻区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创建活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凝聚军心民心,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为建设美丽富裕新__和驻区部队正规化建设提供重要的政治保障。

(一)认真抓好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

1.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增长、落实工作,做到抚恤定补款及时足额发放。

2.认真执行《__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做到优抚医疗专项经费调拨及时,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医疗费实报实销,其他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基本医疗和优抚医疗双重保障。全面实施优抚医疗“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优抚对象市外就医的医药费单据收缴、报销及时,发放到人。

3.认真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财政筹集机制,确保优待金能够及时足额发放。持之以恒地开展好“爱心献功臣行动”,切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

4.认真落实好退伍军人安置政策。按时完成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确保退伍军人一次性上岗就业,切实保障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妥善解决好涉军稳定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安定。

(二)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宣传党领导全国军民团结奋斗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军政军民团结对实现“中国梦”和“强军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军民融合式深度发展的新要求,引导各级牢固树立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拥护军队、爱护军人、保护军事设施的观念,增强履行国防义务、支持军队建设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深入开展以“热爱驻地、热爱__、视人民为父母、把驻地当故乡”为主题的拥政爱民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部队官兵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觉性。

(三)广泛开展为驻区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主要是“十个围绕”:围绕贯彻强军目标,解决部队训练演习、战备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和进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围绕部队重点工程建设,在场地、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围绕保护军事设施安全,大力整治驻军部队营区周围治安、卫生环境;围绕部队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地方科技、教育资源优势,协助部队培养新型军事人才、开展技术革新和攻关;围绕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及时、依法解决军人及其家属涉诉、涉法问题;围绕影响军地军民关系的突出问题,着力排查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围绕军队保障社会化,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围绕活跃部队文化生活,深入部队开展慰问演出;围绕部队官兵存在的实际问题,主动帮助部队解决转业退伍军人安置、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的困难;围绕贯彻落实双拥政策法规,做好伤病残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等优抚安置工作。

(四)深入开展“强军优属办好九件实事”活动。

1.建立详实准确的现役官兵电子档案信息库。各街办先期进行调查统计,5月中旬前,将现役官兵和军属信息认真进行核对并报区人武部。5月底前,组织调查摸底,准确了解掌握本地籍现役官兵、军属基本情况,并进行数据汇总和上报。今后每年征兵工作结束后,各街办要及时上报新兵及军属基本信息。

2.定期到军(烈)属家中走访。每年利用“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对本地籍现役官兵军属进行登门走访,掌握军属实际困难、了解优抚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涉军维权矛盾问题、转达党和政府以及部队的关怀。

3.帮助特困军(烈)属率先进入小康排解后顾之忧。对特困军属进行调查摸底,搞清致贫原因、贫困程度、脱贫途径,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制定帮扶方案,并协调督促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落实。建立帮扶岗位责任制,对每个成员单位都明确帮扶对象,保障军属家庭遇有困难能够随时找、随时帮,确保贫困军属率先脱贫,率先跨入小康行列。

4.征求官兵及所在部队意见。利用电话、书信、网络等方式,向本地籍现役官兵及所在部队征求对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武部,以及民政部门的意见建议。每季度收集汇总一次意见建议,及时了解掌握重要特殊情况,进一步做好改进和加强工作。

5.悬挂“光荣军属”荣誉牌。“光荣军属”荣誉牌由区民政局统一制作,结合送兵和走访慰问活动向本地籍现役官兵家属发放。对于农村、城镇居住的军属,都要发送悬挂到户;大力营造“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浓厚氛围。

6.送好立功受奖喜报。区人武部协调本地籍现役官兵所在部队按规定邮寄喜报,由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和区民政局领导负责,亲自将喜报送到军属家中。对于在城镇社区居住的军属,各街办要在小区公共宣传专栏介绍立功情况、宣扬

先进事迹,增强军人和军属的自豪感、荣誉感。7.在区政府网站和部队政工网开辟“喜看家乡新变化,建功立业在军营”专栏,广泛动员本地籍部队官兵发表对家乡发展成就的感受。各街办要及时汇报本地现役官兵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宣扬本地籍官兵矢志报国、爱军习武的先进事迹。

8.评选模范军(烈)属。每年“八一”前,由区人武部牵头,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妇联组织评选表彰一次模范军属,并及时将评选情况报军分区政治部及市民政局、市双拥办,择优推选参加市上组织的“模范军属”评选表彰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的浓厚氛围。

9.致慰问信。每年春节前夕,由区人武部和区民政局统一组织,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以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名义向每位本地籍官兵送去慰问祝福,传递家乡发展形势,激励鼓舞斗志。

(五)驻区部队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积极参加抢险救灾、维护社会治安、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等任务。加强抗洪救灾、抢险救灾和处理突发性事件等各类演练,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积极支援地方经济建设,组织部队和民兵参与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创建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帮扶敬老院等军民共建活动,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军民共建示范点。协同地方有关部门抓好国防教育,抓好学生军训,不断深化全民国防观念。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上旬)。制定《__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军地协调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定措施,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工作落实阶段(5月中旬)。各街办、各有关部门、驻区部队分解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分头行动,抓好落实。

(三)迎检准备阶段(5月下旬)。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自查,完善相关档案材料,制定迎接省级检查考评工作方案。

(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上旬)。“双拥创建”各项工作全部到位,接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全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由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具体如下: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

区双拥办:负责双拥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加强与成员单位、各街办和驻区部队联系,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推广典型;指导军民共建双拥模范区活动;组织开展大型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协调和解决军地军民纠纷;收集整理双拥创建工作资料。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做好部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拥军优属工作;协助解决好企业中困难干部的生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和退役士兵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做好部队退役军人培训、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把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宣传工作计划。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开展国防教育,宣传双拥典型和先进经验,推动军民共建活动;大力弘扬爱国拥军的奉献精神,倡导关心、支持、爱护人民军队的社会风尚。

区民政局:组织开展为驻军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督促落实拥军优属法规和政策,做好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做好烈士褒扬工作,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积极开发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根据平战结合的要求,加强军供站正规化建设,搞好军事保障服务。

区发改局: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参与协调军队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协调驻军部队支援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

区教育局:将国防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利用烈士陵园、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基地,开展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广大青少年的国防意识,帮助部队培养国防现代化人才;开展军队和学校共建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送温暖;积极解决军队干部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

区财政局:认真落实支持驻区部队所需的训练和建设经费;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医疗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落实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中的地方配套资金;保障双拥创建工作经费。

区公安分局:做好《军事设施保护法》及其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协助部队保护好军事设施;依法惩治破坏军事设施、侵害军人及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军警民联防联治;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转业干部、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及随军、随迁家属户口迁移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军地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干警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优抚对象排优解难;协助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的政审工作。

区住建局:协调解决优抚对象的住房

困难问题。 区交通运输局:做好国防战备公路的维修保养,确保军事运输畅通;组织开展军警民共建文明车站、文明运输活动,在车站开设军人优先售票窗口和休息室。

区农牧局:扶持农村贫困军属发展农业生产,脱贫致富。

区卫生局:支持军队卫生事业改革和建设,协调医院对军人和优抚对象实行挂牌优先服务,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协助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体检工作。

区粮食局:协助做好部队的粮油供应工作。

区文体局:帮助部队培训文化骨干,组织文艺团体创作演出歌颂人民军队、反映军民鱼水情谊的文艺节目,组织图书发行单位为部队文化中心建设提供支援和帮助;配合搞好节日期间的军民联欢活动。

区文物旅游局:落实关于政府文物园林、旅游景点向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开放的规定。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要发挥好职工、团员、妇女的作用,建立烈属军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关爱、帮扶机制。

各街办负责组织辖区单位和村(社区)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协调辖区驻军和地方的关系,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开展为驻军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为他们执行多样化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双拥工作关系军地双方,关系改革稳定大局。各街办、各相关部门要把创建双拥模范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及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第2篇

一、社区建设工作

1、九狮桥和红旗社区服务办公用房的投入使用

2、落实“社区老少家园”及“智能化便民服务亭”建设前期摸底统计及准备工作。

二、社保工作

(一)就业创业工作

1、发挥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平台作用,做好大学生、失地农民和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各类群体就业工作;按规定发放全国统一《就业失业登记证》,做好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失地农民待遇、灵活就业人员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做清人社统计报表工作;开展“充分就业社区”自查自评工作;加强对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实现动态管理,全面消除零就业家庭;做好创业配套服务工作,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成立非正规就业组织、孵化成功企业、小额贷款担保等服务。

2、根据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安排部署,2012年12月下旬到2013年2月上旬在辖区组织开展了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在活动开展期间共走访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及零就业家庭191户,登记认定未就业困难人员22人,其中残疾人就业困难12人,帮助179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就业,提供就业岗位200余个,帮助168名就业困难人员办理了灵活就业补贴让他们享受了就业扶持政策。

3、根据省、市、区文件的部署,从2013年1月至3月底,依托“春风行动”活动举办两场大型招聘会:一场是3月7日与城区兄弟街道在市劳动局就业介绍中心共同举办2013专场招聘会;另一场在淮河路步行街百盛广场门口举办迎“三八”妇女专场招聘会。招聘会期间共岗位1000余个,求职人员700多人,其中达成就业意向的412人,另发放宣传册812份,悬挂横幅十条,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受到了居民及农民工朋友的热烈欢迎。

(二)劳动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887人(任务数4770人),完成率60%;

2、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905人(任务数1400人),完成率65%;

3、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数335人(任务数520人),完成率64%;

4、录入就业实名制2087人(任务数4770人);

5、就业技能培训240人(任务数240人),完成率100%;

6、企业技能提升培训120人(任务数120人),完成100%;

7、居民养老参保1273人(任务数1264人),完成100%;

8、居民医保参保,每年7-9月为参保缴费办理时段,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开展中,目前已参保3010人(任务数14380人);

9、宣传报道50篇(任务数100篇),其中国家级6篇、省级13篇,完成50%;

10、SYB培训30人(任务数30人),完成率100%;

11、发放小额贷款6万元(任务数260万元),目前有3户大额50万元正在审批放贷中,另还有8人贷款材料等待审批中;

12、建立创业实训基地1个(任务数1个),完成率100%,

13、申报实训人数30人(任务数30人),因此项任务需要SYB培训结业证书,目前正在等待区百帮下发证书;

14、新增办理15户非正就业组织(任务数25户),完成率60%;百帮非正规吸纳142人(任务数210人),完成率67.6%;

15、新增孵化成功企业任务数18户,孵化成功企业带动就业任务数275人,孵化成功企业年纳税额任务数170万,目前正在整理2户材料近期上报,因部分非正规就业组织申报人正在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因此影响了孵化成功企业的申报,近期加快进度上报;

16、申报创业示范点任务数1个,申报新增创业基地面积任务数260平方米,申报创业示范点带动就业任务数70人,材料正在整理本周上报;

(三)维权工作

1、劳动监察工作

街道、社区劳动监察员高度重视对辖区企业日常巡查监察工作,不定期进行巡查,完善劳动保障两网化建设,建立两网化台账,配合大队处理案件2起,投诉的案件都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2、劳动仲裁工作

街道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挂牌,社区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室,负责劳动争议的调解处理工作,完成区级下达劳动争议调解案件。

(四)退管工作

开展2013年度全市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总任务量为8884人,遗嘱68人,占全区接收比例的26%。任务量相当繁重。此项工作需在7月31日结束。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纸质近3100人,网上录入工作正抓紧进行中。

截止到6月底,共接收移交企业500余家,退休人员8890人,成立了自管小组175个,覆盖率达100%,累计走访次数达2万人次,发放慰问金50万元,退管服务率达到100%。

(五)低保工作

上半年低保工作除日常的低保重审及新增户申请审核、报表报送、低保金打卡发放、全国低保信息系统及时更新等日常工作以外,主要中心任务有二项:

一是开展城乡低保审核审批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及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社居委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工作。这项工作在今年四月份按照上级要求对对街道六社居委现有低保户从资格条件、收入核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申请审核审批和张榜公示等六方面进行了自查,未发现不符合低保条件享受的家庭,无人情保、关系保等情况。对街道、社居委低保经办人员及社居委干部近亲属是否享受低保进行了核查,无一人有近亲属享受低保。

二是完成全省统一的低保对象分类统计工作。至6份我街道现有低保户124户167人,发放低保金66276元,人均补差396元,累计发放低保户751户1055人,51.9315元。已在低保中心规定时间内上传了《省城乡低保对象分类统计花名册》及《省城乡低保对象分类统计表》,经多次审核,花名册与统计表数据与6月份报表数字一致。

城乡医疗救助:至6月份,累计救助13人,救助金6859元。

慈善协会:今年慈善一日捐共计募捐资金129478元,资金全部上交至区慈善协会。

困难群众节日慰问:1、两节慰问困难群众共409户。共发放慰问金7400元,购物券1000元。永辉超市购物券14000元发放实物:610袋米514桶油、127盒皮蛋、157份年货小包装等。2、春荒救济慰问共计40户,发放40台取暖器,30件羽绒背心。节日期间未发生一例困难群众上访事件。

三、文化体育工作

1、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

2013年1月,我街道传统项目“义务写春联”活动如期开展,书画院知名书画家和红星小学书法爱好者冒着严寒在明教寺广场开展义务写春联活动,并把春联送到困难群众家中,活跃节日气氛。2013年2月在街道牵头组织下面向社区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新春联谊会,大家欢聚一堂,节目丰富多彩。2013年4月在区老体协的组织下,组织人员代表街道参加“大杨杯”兵乓球比赛,获团体第二名、个人获得2个男子第二名、2个第三名的优秀成绩。并组织社区文体团队开展了新春联谊会和成立周年庆典。还有形式多样的大型为民服务活动,每个社区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系列活动。在各个社区开展了主题为“和谐邻里,和谐社会”茶话会,拉近了社区居民的距离,为大家提供了一次吐露心声的机会,受到大家欢迎。在各社区都组织了义务为居民放数字电影,让大家走出家门,老少同乐,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因街区合并,文化站积极和上级部门联系协调,将原有的16个农家书屋,合并成现有的6个,这极大的方便了农家书屋的工作开展。四牌楼社区的“农家书屋”得到市里部门的检查,并肯定了其成绩。在媒体上也得到了大量的宣传。四牌楼社区组织志愿者上门为空巢老人打扫卫生,陪老人聊天,为老人送去爱心。同时还举办了社区趣味体育活动,棋类、桥牌、球类比赛以及其他趣味体育比赛,社区居民群众在体力和智力两个方面发展自己的个性和创造才能,增进知识、技能、智慧和健康。

2、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

在加强辖区网吧管理中,街道执法部门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娱乐场所和网吧的管理人员及负责人进行有关法律知识和应急防范常识宣传,并严格杜绝未成年人上网。给辖区的居民营造出一个健康舒适的环境,更给家长们解决了长期以来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毒瘤”。

上半年根据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部门的要求,为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全面开展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我们对社区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进行检查,确保了我辖区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民生工程

上半年召开2次民生工程会议,一方面传达区民生办下达相关文件的精神,另一方面收集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并安排下一步工作。按照目标任务抓紧时间落实,让群众真正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按照区民生办民生工程宣传包保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民生宣传包保名单,对民生宣传包保责任人进行培训。在辖区内及宣传橱窗张贴宣传海报60份,利用社居委电子屏幕滚动宣传民生工程宣传标语,在小区内设宣传台宣传居民养老政策等民生政策,接受咨询。上门发放民生工程一封信2000份,让民生工程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居民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享受政策。经统计,上半年民生工程和便民服务相关宣传报道20篇。民生工程完成情况就业技能培训240人,完成率100%;企业技能提升培训120人,完成100%;居民养老参保1273人,完成100%;居民医保参保,每年7-9月为参保缴费办理时段,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开展中,目前已参保3010人。

五、老龄工作:

在今年7月1日施行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前在社区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老年人学习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地方有关的法规,让老年人知法、懂法,并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听讲座、法律咨询等途径,大大提高老年人对自己权益的维护意识。为社区老年团队做好在区民政局登记备案工作,目前共有天籁女子合唱团、百灵艺术团、知音黄梅艺术团、义仓黄梅剧社等20多支社团登记备案,为辖区老年团队规范化管理打下良好基础。同时拓展6个社区老少活动家园以及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红旗和四牌楼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为老年人服务功能,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健身、康复提供活动场所,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开展家庭医生服务,在每个社区设立社区家庭医生服务工作站,定期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服务、咨询、建立健康档案,并为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按照区老年协会的要求,协助市社工协会进行特殊老人需求调查,提供相关资料,复印调查表和调查问卷400份

六、双拥工作

完善双拥工作制度。始终把拥军优属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常抓不懈。上半年发放“光荣军属”牌33块。统计上报辖区内电子显示屏及滚动大屏幕共计49处。为实现优抚数据部、省联系,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有关信息,分批安排了两参人员、伤残人员、在乡复员军人、烈属等共计280人左右到区双拥办进行数据录入。参加市双拥办举办的“鱼水情”书画展,完成了区双拥办下达的送展任务,共送展4幅书画作品。

七、残联工作

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共有121人,其中一、二级共89人,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三级共32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共发放救助金额126000元,已全部打卡发放完毕。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符合药费补助的精神残疾人共有88人,每人每年补贴1200元,共发放补助金额105600元,已全部打卡发放完毕。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辖区内65名白内障患者,已筛查完毕,符合人员等待复明手术。辖区内0-10岁残疾儿童5名,已进入医疗机构进行免费康复治疗。春节期间慰问贫困残疾人70人,发放慰问金21000元,米、油慰问券70张,价值14000元,慰问特困残疾人齐钰1000元。助残日慰问特困残疾人员62人,共发放大米860公斤,调和油260公升,慰问金4600元。在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管理系统内录入已就业人员154人,未就业人员288人,参加培训人员25人。

下半年主要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年社会事务中心工作任务,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力求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打算及重点工作如下:

1、抓好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义仓、红旗社区创建和谐社区示范社区的工作,确保验收通过。

2、加快进度、想方设法完成非正规就业组织、组织起来就业、孵化成功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居民医保扩面工作,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完成医保参保任务等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3、积极开展建军节、重阳节慰问活动。

第3篇

“十二五”时期,是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加速期,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转型期,“两型社会”建设突破期。组织实施好《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保完成各项主要目标和任务,对于今后五年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解原则

(一)合理定位。对涉及政府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突出重点。对《纲要》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实施“三大战略”总体部署、促进和谐建设等战略重点以及各项任务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分解落实。

(三)操作可行。对《纲要》中主要指标、重大举措、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任务等要求明确、操作性强、有利于评价考核的内容进行分解落实。

二、任务分解

(一)约束性指标。

《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是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必须确保完成。

1.高中教育毛入学率9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以上。

——由市教育局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耕地保有量保持15.58万公顷。

——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五年下降13%。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五年下降17%。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排放五年下降7.4%;二氧化硫排放五年下降8.3%;氨氮化物排放五年下降10.2%;氮氧化物排放五年下降7.5%。

——由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6.森林蓄积量达到280万立方米。

——由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7.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五年下降10%。

——由市水利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8.全市总人口控制在166.2万人以内。

——由市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9.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万人,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

——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二)加快产业发展。

1.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

突出工业经济的主导地位,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坚持壮大产业规模与结构优化升级并重,做大做强骨干企业与培育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并举,促进技术创新与品牌经营相结合,大力推进“321产业工程”,即打造纺织服装、医药、食品加工三个产值过100亿的产业,壮大机电汽配、化工两个产值过50亿的优势产业,积极培育一个以生物产业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工业整体素质,努力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力争工业经济成为跨越发展的核心支撑。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到450家以上,工业总产值实现10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50亿元。

——由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以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加强高标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农业规模经济,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推动农业向生态农业、设施农业、高效农业、休闲农业方向转型升级。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业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方式不断创新,农业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农业产值比重大幅提升,将建成为湖北省重要的农产品加工基地、武汉城市圈的菜篮子基地和生态农业基地,实现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跨越。到2015年,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000元,年均增长12%以上。

——由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适度超前发展现代服务业。

以“增加供给、完善功能、服务发展、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大力发展生产业和生活业,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农业的融合,不断拓展服务新领域,积极引进服务新业态,促进服务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构建“功能完备、业态多样、主体多元、模式先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由市商务局、市住建委、市人行、市外侨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三)统筹城乡发展。

1.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加快形成以城区为核心,菏沙公路、皂岳公路为两条城镇化发展主轴线,工业园(多祥滨江新区)、镇为副中心的城镇发展总体格局,建设5个区域中心镇、14个特色镇和200个中心村,构建吸纳百万城镇人口规模的复合型城镇化发展体系。建立城乡一体规划编制体制,完成城乡一体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到2015年,城镇人口突破9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5%。

——由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加快推进城区建设。

坚持扩容与提质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高起点规划,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加快城市开发建设,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承载力和服务功能。到2015年,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50万人,形成大城市框架,宜居城市品质初步显现,市民幸福指数显著提高。

——由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3.加强小城镇建设。

推进荷沙公路、皂岳公路沿线城镇带建设,推进镇级市建设,加强重点镇建设,大力发展镇域经济。

——由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以产业集中、人口集聚为基本方向,加强岳口、马湾等试点镇和其他各乡镇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由市新农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5.构建一体化机制。

大力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五个一体化”。

——由市农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统筹建设各种交通基础设施,以交通主骨架、枢纽节点、农村和偏远地区交通建设为重点,增加出口,完善网络,形成比较完善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把建设成为江汉平原北部、武汉城市圈西部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构建水利保障体系。

实施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生态与环境生态保护三大保障工程,构建较为完备的防洪减灾体系、安全可靠的供水保障体系、持续有效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稳定健康的农村水利发展体系。

——由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提升能源保障能力。

坚持节能优先,市内开发与市外合作相结合,统筹煤、电、气、油等能源建设,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提高能源保障能力。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供电公司、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建设“数字”。

加强骨干网络建设,构建城市管理、应急响应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由市政府办、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五)建设“两型社会”。

1.强力推进节能减排。

实施节能工程和污染治理工程。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力争2015年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0万吨/日以上,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明显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减少。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贯彻落实《武汉城市圈碧水工程规划》,加强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建设宜居生态环境。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城乡生态家园。倡导生态文明观念。

——由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市文明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大力引导工业企业及企业之间提高对生产资料和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实行清洁生产。着力发展种植、养殖、加工相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重点推进“生态产业园”建设,力争建成武汉城市圈特色明显的“两型”产业示范区。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农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推进资源节约利用。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十二五”期间,耕地保有量控制在15.58万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9万公顷;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7.2万亩。

节约利用水资源。加强饮用水源的地下水源的保护,加快城市供水工程建设,推进城乡集中供水,推广农业节水灌溉。

——由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六)推进人才建设与科技创新。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遵循人才发展规律,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人才作用,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大力推进科技创新。

全面落实湖北省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

——由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七)保障和改善民生。

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到2015年,力争新建和改扩建89个公办幼儿园,创办2所以上省级示范幼儿园,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65%,学前一年入园率达100%,入园儿童3.45万人以上。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15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9%以上,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8%以上,残障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5%以上。

稳定发展高中教育。到2015年,建成3所省级示范高中,高中阶段教育(含中职教育)入学率达98%。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突破性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积极促进创业就业。

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扩大就业总量。“十二五”期间力争各类培训15万人,其中再就业培训1.5万人、就业前培训1万人、创业培训0.5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12万人;5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9.5万个、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到2015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6.3万人、6.2万人、4.5万人;逐步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力争参保人数达80万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到2015年全体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

——由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救灾救济工作机制,加强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提高救灾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城乡“低保”制度,到2015年,城市“低保”规模达到3万人,占城镇总人口的4.7%,人均补差150元以上;农村“低保”规模达到4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86%,人均补差55元。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多方筹资兴办农村福利院,使全市供养率达到80%以上。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的封顶线,提高救助时效和资金使用率。发展社会慈善事业。以教育援助、生活救助、灾害救助为重点,完善社会动员机制,规范社会募捐活动,精心打造“慈善阳光班”、“温暖工程”等慈善品牌。

——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改造各类棚户区和城乡危旧房。完成河城区段两岸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在江家河小区建设安置房1018套;启动河区段两岸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十二五”时期,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城市保障性住房8000套。

——由市住建委、市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中低收入家庭受益面,解决职工“住有所居”问题,到“十二五”末年归集公积金达到1.1亿元,归集总额突破8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达到85%,提供廉租房建设补助资金总额达到1200万元,提高公积金使用率,扩大贷款面,贷款额度提高到20万元,贷款年限延长到20年,推进信息化建设,实行武汉城市圈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开通异地办理业务。

——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发展社会化养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加强养老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中心,兴办居家养老院,拓展寄养式社会养老业务,提高集中养老供养率。

——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到2015年,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

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市一医院按三甲医院标准的建设与申报,市中医院按县级医院标准建设,完成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成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建立比较完善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面开展门诊统筹,提高政策服务可及面和农民受益水平。

——由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5.繁荣文化体育事业。

加大文化事业投入。新建工人文化宫(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改扩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市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群众文化艺术中心、老年大学。稳步推进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和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到2015年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统一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由市住建委、市妇联、市档案局、市文广新局、市老干部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繁荣文化事业。继续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好陆羽广场文化活动和节假日文化活动。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唱响“中国曲艺之乡”品牌,充分挖掘花鼓戏、渔鼓、说唱等民间特色文化资源,创作一批文艺精品佳作。进一步加大地域文化、民间文化和民俗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力度,树立文化品牌,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争取举办第二届湖北()国家陆羽茶文化艺术节和地方戏曲艺术节。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发展文化产业。以石家河遗址、佛祖山圣地、陆羽故里等文化资源为依托,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集群,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增长点。

——由市文广新局、市外侨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发展体育事业。规划建设市体育活动中心,改扩建全民体育健身中心,发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人均体育设施面积达到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数达到50%以上,人均体育健身消费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国民体质监测指标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建设乒乓球运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积极打造全国乒乓球之乡。

——由市体育局、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八)提高改革开放水平。

1.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培育发展各类投融资主体。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加快培育各类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提高城市生产要素集散功能。加强市场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由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继续简化审批程序,积极探索下放审批权限,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理顺部门协调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形成审批信息共享共认机制,逐步推行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提高政府公信力。

——由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加快农村综合改革。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村公益“以钱养事”机制,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和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和养护机制。健全农业农村投入保障制度,积极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保证财政对农业农村投入不断增长,保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兑现执行到位。支持鼓励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进农村政策性保险试点。推进科学规范的为民服务全程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门槛,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引导农民合理有序向城镇转移。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由市财政局、市新农办、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积极对接大武汉。融入武汉、依托武汉、服务武汉,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五个一体化”和九个联合体建设,加深与武汉市及圈域其他城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联系,搭建合作平台,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互动,加快融合步伐,切实发挥同城效应。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区域间经济合作。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重点以“一区三园”为承接平台,实行集群式、链条式招商,加大对环渤海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及港澳台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主动承接国内外资本和产业转移,积极引进更多的大企业、大集团、大财团等战略投资者。加强与西部地区的合作,做好援疆工作。

——由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努力扩大出口。坚持出口型与内需型产业并重,进一步支持医药、汽车及零部件、精细化工等高附加值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扩大出口,不断提高特色农产品、纺织服装等传统出口产品的附加值。扶持本地企业一般贸易出口,支持企业取得自营出口权,建设出口加工基地,推动出口商品的多样化和出口市场的多元化。积极申报设立棉花保税仓库。“十二五”期间,全市外贸出口年均增长35%以上。

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增强外资企业在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营销网络等方面的溢出效应。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支持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发展。以全国开展的“万侨助万乡”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我市侨乡优势,实现侨资规模的新突破。

——由市商务局、市招商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九)建设和谐。

1.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司法监督制度,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建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化解社会矛盾的调解合力。做好工作,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开门大接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发生;妥善处理好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严格执行维稳领导责任制和查究制度,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由市综治办、市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加强安全生产。建立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预防与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体系,全市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2人以内。

——由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构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杜绝发生重大恶性治安案件;坚持不懈开展集中打击和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由市综治办、市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2.加强人口计生工作。

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到2015年,全面完成稳定低生育水平、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的基本任务,实现人口出生率8.5‰、自然增长率2.5‰、出生人口性别比100:120、出生缺陷发生率9‰的目标,以良好的人口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由市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3.强化城乡社区管理。

完善社区功能,优化社区环境,增加社区投入,力争到2015年,在全市建4所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80%的城镇社区建成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站。加强扶贫搬迁住宅小区建设。完成蒋湖农场和三江、四海棚户房扶贫搬迁,新建8个住宅小区,建筑面积达21万平方米;工业园建设3个搬迁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达80万平方米。

——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4.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由市文明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5.扎实开展双拥工作。

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就医难等问题,重点解决在乡老年复员军人的生活困难;继续推行以自谋职业为主的安置改革办法,大力开展城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工作;建立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新模式;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增长机制,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由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场区园组织落实。

三、工作计划

(一)制定计划,细化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以《纲要》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于2011年8月15日以前报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