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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实习工作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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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实习工作报告

第1篇

“正德厚生臻于至善”既体现了中国移动独有的特质,又阐释了中国移动历来的信仰。“正德厚生臻于至善”就是要求我们以人为本打造以“正身之德”承担责任的团队,就是要求我们成为以“厚民之生”兼济天下、承担社会责任的优秀企业公民,就是要求我们培养精益求精、不断进取的气质,锻造勇于挑战自我,敢于超越自我的精神。

“折旧岁月,增值人生”

这是财务部会计核算室的口号.从好奇到认知,再从认知到感悟.每天,我都快乐地享受着各位同事给我带来的那份进步的欣喜。我在财务部实习的过程中,一些看似平凡、不经意的小事,都被这种巧妙精神注入了另一种新的诠释:具备扫一屋的能力,才能培养起扫天下的雄心与壮志,量的累积才会孕育出质的飞跃。虽然在飞跃的过程中岁月不知不觉地流逝,但是,在岁月流逝的缝隙中人生却已悄然升华.

“先做人,再做事”

在我们刚刚离开纯真的校园参加工作时,我们要思索:自己到底要做个怎样的人?我觉得,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们需要谨慎的做自己,从德从礼,然后再做事,让自己、给领导、给同事、给所有人都留下一个好印象。万事德以先,只有做好了人,才能做好事.

“活到老,学到老”

实习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偷师学艺的过程,因为作为新员工,不可能有太多实质性的工作交给我们来做,老员工多半人都有一大堆自己的工作,也没有太多空闲来教我们,因此很多时候我们必须学会自己去看去揣摩,通过观察别人来自己学习。

第2篇

最近,一些地区来函询问,应该如何执行今年四月二十四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人事局、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西藏干部、工人离休、退休、退职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1982〕36号文)。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1982〕36号文转发的《报告》,原则上只适用于在西藏办理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但是,对于曾经在西藏海拔三千五百米以上地区工作累计满十年以上的职工,以后调到其他省、市、自治区工作,就地退休的,其退休费标准可执行《报告》第一条的规定;在〔1982〕36号文以前已经退休的,也可自文件下达之月起,由发给退休费用的单位改按《报告》第一条的规定发给退休费,文件下发以前的时间不再补发退休费。退休费总额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二、〔1982〕36号文之前,已经在西藏退休安置,并且一直由西藏支付退休待遇的退休职工,其退休待遇的变动问题,由西藏自治区决定。

第3篇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县情县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县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开展文物普查,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情况及其生存状态,将为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中长期规划提供依据;为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2010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提供依据。

开展文物普查,对于培养锻炼文物保护队伍,提高我县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对于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充分发挥文物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对于整合国土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此次文物普查的范围是我县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等六大类文物。

普查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复查,重新登记。根据普查结果编制普查档案和普查报告,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中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申报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三、普查的组织

为加强文物普查工作的领导组织,我县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四、普查的时间与实施步骤

普查的时间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年4月至12月)

(一)编制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二)安排普查专款,购置普查相关仪器和设备等。

(三)参加上级举办的文物普查骨干学习班以及对抽调人员进行培训和实习。

(四)成立文物普查小组和办公室。

第二阶段:文物普查阶段(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

(一)各普查队、组根据国家文物局下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所负责地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场勘查、测量、标本采集、绘图、拍照、录像等,认真做好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和登记工作。

(二)及时整理、录入调查资料和信息数据,普查队负责人负责审定。

(三)普查数据、资料定期上报。普查队会同县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个月上报普查电子数据、资料和普查进展情况报告。

(四)普查数据、资料的纸质文挡在野外调查结束后,以县为单元逐级上报。

第三阶段:综合结果阶段(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

按规范要求形成普查工作的各项成果:

(一)对文物普查中采集的不可移动的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并逐级上报。

(二)建立数据库。

(三)编制文物普查档案。

(四)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五)编制普查工作报告。

五、普查的经费

普查经费由当地财政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为开展和完成好我县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提供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