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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工作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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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工作报告

第1篇

一、强化组织领导,迅速采取行动

近日发生食用散装白酒中毒事故,情节十分严重。为此,省食药局要求在全省范围内迅速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白酒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环节白酒采购、索证索票行为。我局以对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展开餐饮服务环节白酒专项检查工作,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了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了整顿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强化采购管理,严防非法流入

督促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白酒采购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白酒,查验、索取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餐饮服务单位长期定点采购的,应与供货方签订包括保障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第2篇

我县现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3户,从业人员33人,拥有仓容10100吨,截至3月25日,3户国有企业储存各色粮食5085吨,其中:县级储备小麦5000吨,商品周转小麦85吨。

二、检查结果

(一)账务核对情况:账账相符

我县2012年3月25日这一时点的粮食统计报表库存账面为5086吨,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统计报表库存账面为5086吨,各企业的会计账、保管帐与统计报表均核对一致,且账账相符,账务处理规范、真实。

(二)账实核对情况:账实相符

经丈量测算,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2012年3月25日统计账面库存为5086吨,实际库存粮食为5085吨,比检查时点统计账面库存少1吨,测算差率为±0.2%,在规定误差范围内,认定5085吨库存粮食与统计报表数字一致,检查实际数按性质分:县级储备小麦5000吨,商品周转小麦85吨,按品种分:小麦5084吨。按储存收获年限分:2011年小麦4669吨;2012年小麦416吨。

(三)粮食储存情况:

粮温变化正常,粮情稳定,储存安全;粮食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且各色检化验记录填写真实、准确、规范。通过检查和测定,现存粮食色泽、气味正常,水分、杂质、不完善粒、容重等指标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各色粮食均处于安全储存状态。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

2012年度我县县级储备粮利息、保管费用共计118万元(其中利息补贴58万元;费用补贴60万元),实际拨付118万元,按时足额拨付到3户企业。

(五)粮食仓储管理和收购资格情况:

各企业都能按照新的粮食仓储管理办法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内容详实,且做到装框上墙。特别是对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做到专仓储存、转账记载、专人管理,并且制定了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层层落实了责任。另外结合本次库存检查时对企业收购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复查,结果是各企业都能继续承担粮食收购资格所赋予的职责,各企业都能按照要求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未发现无证收购等扰乱粮食市场的现象。

三、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3月28日,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会议之后,我局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进行了专题汇报,县上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集县财政、粮食、发行等部门成立了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并由粮食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抓好这次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要求不得走过场,要按制度实事求是彻底摸清全县粮食库存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可靠、详实的依据,确保全县粮食安全。根据全市会议要求及我县领导批示,结合实际情况,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宣传动员,召开会议。

4月3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安排动员会议,粮食局领导就这次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目的、意义、任务等方面讲了具体要求,促使参会人员认识但开展粮食库存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业务人员就库存管理,各种资料的整理等方面进行了辅导。通过召开会议,参会人员思想认识得到明确,工作责任得到落实,为开展库存检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2、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根据全市粮食工作会议安排,我们结合我县实际,详细制定了我县粮食库存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并要求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方案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县局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抽调基层3名同志与局各业务股室人员共同组成了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小组,逐企业进行了检查,确保了这次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3、核对账务,整理粮仓。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组织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及各企业全体职工,按照“有仓必到,有账必核、有粮必查、查必彻底”的原则,集中3天时间,逐单位进行了一次账务核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截至3月25日这一时点,我县3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共储存小麦5085吨,其中:县级储备小麦5000吨,商品周转小麦85吨。粮食质量稳定,水分、杂质、不完善粒、色泽气味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储存安全;各企业会计账、统计账、保管账三账相符,保管账与库存实物相符。粮仓内粮食堆放整齐,粮面平整,形体规则,各种检测仪器齐全,性能良好。

4、严格程序,认真实施。这次库存检查,我们克服粮库基础设施陈旧落后的不力因素,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检查组成员与企业同志一道进仓爬垛,加班加点,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具体检查过程中,按照三个阶段(即:账务核对、实物测算丈量、填写表格)进行。

第一阶段:账务核对。

首先从企业提供的统计报表入手,核对企业的保管帐、会计账确保保管帐反映的库存数量真实、完整,品种、性质准确无误,使统计账、会计账、保管帐和分仓账数字一致、衔接。

第二阶段:严格检查库存实物。

库存实物检查是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关键环节。为了真实、准确反映库存实物,做到确保检查质量,有保证检查进度,我们采取以丈量计算为主的方法逐库进行检查,容重用的样品,采取上、中、下多点取样,测算体积根据不同的堆放形体,科学分析,反复测算,运用割补法等方式方法力求使测算数据真实。

第三阶段:填制表格,汇总上报。

在实物清查的基础上,详细填写各种工作底稿,并认真进行计算,然后填写相应的检查表格,同时,现场由有关人员在检查表格相应的位置签字盖章,企业领导签字确认。

四、存在问题

1、我县粮食购销企业基础设施较差,大多数仓库修建于五、六十年代,部分墙体已裂缝,防潮层破损,危机储粮安全。

第3篇

一、领导重视积极安排

委领导高度重视,市首次对市城区所有的民营医院的医药价格进行检查。立即进行了安排。一是结合群众举报的热点,重点的价格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二是12月28日组织市城区的17家民营医院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宣布了民营医院的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应该执行的政策;要求被检单位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提供真实的证据资料。

二、基本情况

均纳入城镇和居民医保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安全。市卫生局以遂市卫医发【80号文件对民营医疗机构级别进行了确定,市城区17家民营医院都由市卫生局定性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遂市卫办发【172号文件对部分医院的等级进行了确定,其中爱德华医院、希望医院、天府医院、天宫医院、阳光丽人医院、益民医院、公信医院7家医院评定为一级甲等综合医院,协和医院1家评定为一级乙等综合医院,市现代泌尿医院1家评定为一级乙等专科医院,爱民医院、复康医院2家评定为一级无等综合医院,口腔医院、肛肠医院、生殖医院3家评定为一级无等专科医院,康福骨科医院、华兴中医外科医院2家医院建于8月还未定级评等,九九健康体检医院为市本级医疗保健体检定点医院参照二级医院收费规范执行。这次检查,市、区两级多部门联合组成1个检查组,每家医院抽查了西药2030个品种、用量较大的一次性低消耗材料、惯例的医疗服务价格、局部医院抽查了用量较大的中药价格执行情况。发现17家民营医院医药价格执行情况都存在违规行为,尤其以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违规问题最多最严重。

三、检查存在主要问题

(一)药品价格方面。一是西药销售价格存在问题。其余医院在销售药品时大部分药品都逾越国家规定的15%进销差率加价,同时也超过我省规定的挂网零售价,以不超过国家的最高零售价在作价;个别医院药品虽是按15%进销差率加价,但是该药品的购进价格高出我省挂网零售价,市公信医院、现代泌尿医院尤为突出,如加替沙星注射液(规格0.2/10ml现代泌尿医院购进价为44.35元,公信医院购进价为22元,而该药省挂网价为20.30元,而在其它医院购进价均为几元不等。二是抽查的中药销售价格存在问题,抽查的中药品种都超过25%进销差率加价,局部药品的销售价高于购进价4倍多,如益民医院销售的菟丝子购进价为24元/公斤,应销售价为30元/公斤,实际销售价为120元/公斤,超标准收取90元/公斤。

(二)医用耗材价格方面。这次抽查的医用耗材主要是一次性输液器和一次性注射器(各种型号)爱德华医院的一次性输液器的购销差率未超过10%销售外(但该院购进价较高1.45元/支)其余医院抽查的品种都逾越规定购销差率10%加价销售。如一次性输液器购进价大部分医院为0.950.98元不等。

(三)医疗服务收费方面。这次

应收标准为24元/人/天,抽查的医疗服务主要是床位费、二级护理费和常规的检验项目收费。一是床位费超标准收取如生殖专科医院的二人间床位费向局部病人收取30元/天。超标准收取4元/人/天,阳光丽人医院3人间床位费实际收费15元/人/天,应收取13.5元/人/天,超标准收取1.5元/人/天,华兴中医外科医院4人间床位费实际收取10.50元/人/天,应收6.4元/人/天,超标准收取4.1元/人/天。二是检验项目收费,局部医院存在超标准收取,未按医院等级下浮率降低收费规范;也有医院因一个检验项目有多个检验方法发生多个收费标准,局部医院则打球,未标明使用的检验方法都收取高标准费用,如华兴中医外科医院检验项目中的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均向病人以干化学法收取18元/次(实际按医院等级应收16元每次,超标准收取2元每次)该检验项目还有其它检验方法,收费规范为4元。

民营医院存在价格公示不规范或不公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