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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一)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省市局部署安排,积极落实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评定方法,细化评价标准,跟踪了解和指导评估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情况。(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继续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认真开展违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有关业务科)
(三)落实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要求,清理、减少和调整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管理职能转变,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努力营造统一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落实后续管理规定,加强指导,保证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准确适用;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
(四)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税务。(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办公室、有关业务科配合)
(五)完善常态化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推进系统督查,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决策部署与重要工作安排,并在上级局指导下在全县地税系统试行电子化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提升督查工作成效。按照省局部署,上线运行升级版(2015版)行政管理系统收文管理模块,加快收文流转,实现收文办件闭环管理,强化跟踪督办,进一步提升办文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效率。(落实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六)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融合县政府和市局两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完善全县地税绩效管理指标。应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实时监控、阳光考核,全面构建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继续开展绩效管理创新活动,鼓励制度、技术、管理及服务等创新工作。(落实单位:监察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七)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推行项目库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预算准确性和执行率,推进系统依法理财。(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
(八)落实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质量,增强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公开性和公信力,强化文书说理效果,落实省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试行)》、《宁德市地税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在重大税务案件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5类执法文书中推行应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九)进一步完善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督促全县地税系统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严格责任追究,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纳服科、稽查局、监察室)
(十)加强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宁德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不断调整和优化审理程序,继续推行书面审理,发挥政策审核和把关作用,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指导和推动全县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一)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提高办理复议、应诉案件的质量和水平。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复议职能作用,积极受理、公正审理,鼓励调解、和解,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根据总局、省局、市局要求和我县地税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进一步巩固税收执法督察信息应用机制,提高督察线索查找技术及数据式执法督察水平,提升执法督察工作质效。完善税收执法督察结果应用机制,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加强督察结果应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提高执法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执法督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依法落实税收政策,提高税政管理水平
(十三)落实各项税制改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围绕落实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等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提升政策宣传效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风险管理和效应分析,查找政策落实、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管理,提升政策执行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计财科)
(十四)继续做好“营改增”工作。按照总局、省局、市局“营改增”工作部署,做好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业等行业“营改增”工作。加强地税、国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办理纳税人征管基础资料移交,推进无缝衔接,防止出现“两不管”真空地带,确保圆满完成“营改增”任务。(落实单位:税政科牵头,征管法规科、信息科等配合)
(十五)加强重点行业营业税管理。落实不动产、建筑业项目登记管理,利用税源监控网络,强化工程项目和以票管税双向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比对分析,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税源跟踪,应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管理风险,增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收入规模占比较大的重点行业管理的主动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加强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加强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旅游业营业税管理,努力堵塞税收漏洞。(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计财科)
(十六)加强所得税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不少于72%。全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强化高收入者征管,加强个人所得税系统推广应用,推进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七)强化财产和行为税管理。根据省局部署,启用财产行为税分税种纳税申报表,实现涉税信息集中采集、数据口径统一。加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管理,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试点。推行车船税联网征收。强化土地增值税预征、清算和审核管理。(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八)强化大企业管理。继续推进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深化国际税收管理,加强非居民税收分析,提升税收分析质量和税源管理水平;着力查处重大避税案件,拓展反避税工作领域;规范税收协定执行,加强“走出去”企业管理和服务,积极动员“走出去”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时申报境外所得,办理所得税抵免。(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
四、强化税费征管,推进收入质量管理
(十九)着力提升收入质量。依法科学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认真做好减免税核算工作,坚决防止“空转”、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实现真实、没有水分的增长。完善税收质量评价办法与指标体系,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与整改组织收入中的苗头性问题,促进依法征税。(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十)提升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组织实施升级版办税服务标准化,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学习和业务培训。规范业务操作,结合总局《纳税服务规范》,持续优化、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一)贯彻实施新《税务登记办法》和新征管法。落实新《税务登记办法》,加强与国税部门协作,开展税务登记基础信息比对,提高税务登记完整率,降低税务登记差错率,提高财务报表报送率等,进一步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管理。适时开展新征管法出台后学习、宣传、培训,贯彻和组织实施新征管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二)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意见和风险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办法,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上线运行税收风险分析平台,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在全县推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十三)全面实行税务登记证照电子化工作,配合省政府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推行网上申请资料受理、网上文书送达、移动办税等服务,努力打通网上办税“最后一公里”,打造贯通全程的电子政务,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税。(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纳服科、信息科、有关业务科配合)
(二十四)推进税费同征同管。抓好缴费基数管理,加强对基层的跟踪指导,配合人社部门适时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费情况检查工作;加强税费数据比对、分析,防范执法风险;贯彻落实规费优惠政策,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做好政策执行衔接工作,提高规费征管质量。(落实单位:规费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五、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
(二十五)加强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稽查工作。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和系统组织考核体系,统筹使用全县稽查力量,突出稽点,推进稽查工作提速增效。组织落实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重点税源企业轮查,依法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单位:稽查局)
(二十六)实施税收“黑名单”制度。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税务稽查的震慑力。(落实单位:稽查局、征管法规科、办公室、信息科)
(二十七)强化稽查协作机制。制定国税、地税稽查协作实施办法,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稽查协作,形成稽查执法合力。(落实单位:稽查局)
六、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权益
(二十八)深化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施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严格执行标准化服务指南升级版,加强办税服务管理,积极推行创新性、可复制的纳税服务措施,提升办税服务质效。(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征管法规科等业务科室配合)
(二十九)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推动纳税信用数据共享,探索建立与国税、工商、银行和质检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共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信息科、办公室等配合)
(三十)提升涉税咨询辅导水平。健全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基础的电子税务服务平台,建成网线互通、知识库兼容、服务项目丰富的咨询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的咨询辅导需求。继续建好纳税人学堂,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政策和纳税培训。(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十一)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畅通征纳互动的多元渠道,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办理、反馈、分析和改进的良性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地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根据省局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结果和通报要求,统筹做好分析与整改,着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有关科室配合)
(三十二)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县级主流媒体和办税服务厅、内外网站等自有平台,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制宣传。积极总结报道地税机关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经验做法,创新开展税法“六进”活动,着重在校园普及税法知识。(落实单位:办公室、纳服科、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三十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化解涉税矛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条例》和《税务系统工作规定》等规定,依法按政策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等涉税工作,及时化解涉税矛盾,促进依法治税工作。(落实单位:办公室)
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三十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落实单位:人教科、机关党委、征管法规科)
(三十五)广泛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在干部任职培训、素质拓展培训等各级培训班中融入依法行政有关内容。组织开展税务系统法制培训,提高各级税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举办一期依法行政培训班。做好2015年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落实单位:人教科、征管法规科)
(三十六)认真贯彻从严治吏的精神,进一步选好用好管好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和《全省地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落实单位:人教科)
(三十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央依法治国、国家新出台法律法规、税收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加强干部日常管理,通过举报、年度考核、监察巡视等方式,及时发现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机关党委)
(三十八)加强税收法制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地税系统法制机构设置,合理界定法制机构职责范围。县(市、区)局机关应当配备以从事法制工作为主的干部,确保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单位:人教科)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和我市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六新大”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坚持学习党的十精神,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转变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举办各种形式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积极营造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逐步建立起于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按照权力与责任相一致的要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树立良好形象。(办公室)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审批事项调整。为贯彻落实《市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和《2014年全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案》,推动我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制度改革,按照市行政审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报送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清理计划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事项清理工作,成立“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和个人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科技部门不再对此类事项进行审查。(成果科)
(三)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改进行政决策方式。根据本单位的职能和决策事项的性质、重要程度及影响,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进行合理确定,全面规范和完善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政务通报等制度,努力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办公室)
(四)推进行政执法建设,完善裁量标准制度。结合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制定《市科技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出台《市科学技术局适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意见》和《市知识产权局适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明确执法行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和方式。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细分成若干裁量等级和裁量档次,让裁量空间由“个人说了算”变为“制度说了算”。(各科室、直属单位)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抽象行政行为。一是进一步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不适应形势要求、文件的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相抵触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改,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及时向公众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备案工作。按照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基本程序,从必要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上对文件进行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各科室、直属单位)
(六)加强科技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规范运作。为了促进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效率和项目实施成效,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等都必须严格按照《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审批流程》等规定执行,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申报立项科技项目要严格做好跟踪、监督和管理工作,保证项目公开透明运行率达100%。(计划科、监察室)
(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普法宣传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大力宣传以以新修订的《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省专利保护条件》、《科学技术普及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日、“市科技·人才活动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方式,强化对公众的普法力度。(成果科、计划科、知识产权局)
(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方式和途径,依托科技网政府信息公开等平台,及时政务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方便公众对信息的获取和查阅,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办公室、情报所)
三、依法行政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把依法行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调整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将依法行政工作细化,分解到每个岗位,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坚持一级抓一级、下级服从上级并对其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做到有责必究,纠必到位。
一、明确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基础
为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和充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配合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意见,组织协调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效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形成局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积极参与、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健全的领导组织工作机制。
二、细化工作内容,合理分工工作任务,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
充分领会学习《纲要》,根据省市依法行政工作文件安排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研究确定财政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内容,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畴,与县财政局2013年主要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同时奖惩、同时检查督办。各科室根据岗位职责,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细化到项,责任到人,形成了上下联动、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管理机制。
三、充分发挥局内部法制联络员作用,保证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
确定2013年财政局法制联络员及各科室法制联络员,负责法执法工作。局法制联络员做好法制办与各科室法制工作的沟通对接,做好资料的收集、归类工作,按时上报季度计划、总结、台账。做到各类信息报表齐备、目录完整,档案建设规范,全面反映工作整体进程。各科室法制联络员负责各科室日常的法制工作,法制联络员负责收集本科室法制工作文件资料,交由局法制联络员统一收集、整理。
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实行政务公开,保证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继续健全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推进集体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局集体领导作用。规定凡属重大问题、人事任免、大额资金分配调拨以及上级规定应由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等事项,均由班子集体或局务会议讨论研究,专项资金调拨除救灾、扶贫等应急资金外,坚持先由职能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后送国库科汇总,上报局党组会审定后执行的程序,并逐步完善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做到决策的事项、内容和程序事先设定,决策经过集体讨论,形成记录备查。
一、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
狠抓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基本道德规范,从制度上约束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建立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实施执法业绩考核,奖优罚劣。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培树典型,以点带面。严格执行“十项禁令”,保证“五项执法行动”取得成效。
二、开展交通执法技能比武
运管处、综合所、公路站、海事处、航道站五个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以岗位知识培训、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和队列训练比武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确保参加省厅大比武取得好成绩。
三、完善交通行政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合理界定交通运输行政决策权限,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决策评估机制,及时跟踪了解、适时评估重大交通运输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加强责任追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决策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程序
根据交通运输发展和行政管理的需要,及时研究起草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制定和实施局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同时,认真做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定备案审查程序和质量。
五、积极推进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根据《全省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实施意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理清综合执法关系,规范交通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顺利实施和“四个统一”。
六、加强交通运输执法证件和服装管理
严格按照苏交法[2012]3号《关于规范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着装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着装资格审批工作,建立着装档案,交通运输执法着装的对象主要为在一线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人员。加强对执法人员着装的日常管理,严格着装规范,法规科、监察室将通过执法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执法人员着装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认真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加快职能转变,打造“效能交通”品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交通。对交通运输系统运管、综合、公路、航道、海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办件上网率、办件实时率,督办件反馈率、办件及时率进行检查,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检查情况将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
八、严格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以“规范执法、提升服务”为主题。深入开展岗位大培训、全员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效力大提升活动,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二是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紧紧围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以“我市一名交通运输执法人”、“执法为民”、“执法就是服务”等为主题,开展全员文明执法大讨论。
三是切实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热点、难点、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的研究。
四是认真梳理非许可类行政事项的办理条件和时限,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
五是严格执行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六是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在创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推行执法告知、说理式文书等柔性执法模式,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七是高度重视新版IC卡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保管使用工作。
八是认真做好“96196”交通服务热线的运行工作,做到有机衔接、上下联动,及时办理热线投诉举报事宜,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服务对象满意率100%。
九、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力度
不断完善与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联网的交通运输执法监督网络,加大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正当行政执法行为。会同局纪检监察室开展执法专项检查、执法案卷评查和明查暗访活动。
(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按照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深入研究《市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要求,以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为着力点,以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工作为监督重点,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加强考评体系建设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年中及年末继续开展全市依法行政专项督查工作。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工作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把握当前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形势,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同时按照《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拓宽公众有序参与制度建设的途径和范围,建立健全制定规范性文件听证、论辩制度、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提升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促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发展实际、符合时代要求、符合群众需求,促进监管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三)及时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根据《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估办法》要求,对实施两年以上、所依据的上位法有重大修改或调整的等几类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对能够继续有效实施管理的,予以保留;对已不能适应当前监管工作需要的,要及时加以修订或废止;对超过适用期限的,及时清理废止,保障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严格执行《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及《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探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与核心业务融合,与行政绩效管理的融合,不断细化“三合一”网络平台办事环节、完善办件流程、加强法制监督,切实做到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覆盖全系统各执法单位、覆盖所有权力事项全过程。
(五)强化执法监督。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加强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督,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内外监督机制。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实施情况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为重点,在全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指导和评析研讨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疑难复杂及共性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群众监督,完善执法风险评估和防范控制机制,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行政执法效能。
(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保障公民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
四、切实加快职能转变
(七)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国家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决定做好第六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局相关工作要求,对下放的权力事项,按照规定依法做好衔接工作,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实现权力交接的平稳过渡。
(八)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将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全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考核要求,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今年6月底之前全部建立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要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信用公示、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积极化解和消除不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九)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对照《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贯彻执行《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及《市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调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通过加强宣传、强化权利告知等,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依法维权。
(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对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案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
六、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组织领导。确立主要负责人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科室和相关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标准要求。通过会议布置、日常督查等形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研究部署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学习、总理一系列有关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适应机构改革需要,做好履行新职责所需相关专业知识、政策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学习新修订颁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和公务员学法培训制度,提高公职人员的用法能力。强化社会普法宣传,努力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和支持食品药品尽管工作。
3.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组织进行调研、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示公布,从而最大限度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影响。开展“依法决策领导班子”创建活动。
4.规范文件制定备案和审查工作。按照《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发,提升报备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性文件在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评估制度,及时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对已不能适应当前监管工作需要的,要及时加以修订或废止,保障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指导等执法行为。贯彻执行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的行使。开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执法程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为重点的处罚案件点评活动,继续保持案件零复议、零诉讼。
6.开展行政指导和说理式执法工作。各职能科室按照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行政指导工作,提高主动服务意识。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说理,强化教育服务,减少对立情绪,有效防范、化解执法中的行政争议和纠纷。
7.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根据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反馈制度要求,做好案卷审核反馈建议工作,全面提升办案能力和案件制作水平。与监察室合作,采取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行为回访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评议考核。
一、转变行政方式,全力推进社会管理
1、推进“三合一”网络平台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和《“三合一”网络平台行政权力数据库维护管理办法》,健全“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实现权力全覆盖,运行全透明,流程全监控,保障全到位。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行政权力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制度。
2、强化行政服务窗口建设。按照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窗口人员选派、培训等,强化窗口服务建设,不断提升窗口人员的服务水平。
3、夯实政务公开建设基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时限和结果,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将行政许可事项法律依据、审报程序、条件等向群众公示,切实保障监管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受理各种举报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单。
二、推进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管理
4、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前先亮证,并且记录在案,执法必须2人以上。按照法律规定,从立案到结案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在查处案件过程中,重事实、重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条款正确、处罚适当。案件查处过程中,向当事人公开执法依据、违法事实、适用条款以及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权利、程序和时间等,还当事人以知情权。
5、行政执法精细化。建立监督机制。设置行风建设举报电话,主动邀请区人大、政协领导对执法工作进行视察和督查,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制和六条禁令,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建立评议机制,从社会各界聘请行风监督员和药监信息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评议执法工作。推行效能、作风、廉政建设“一卡通”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外出执法必须填写执法时间、单位,并将接待人员的姓名、电话交由纪检监督部门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得到全过程的跟踪监督。
6、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进数字药监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大力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
7、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积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率,提升社会满意度。
三、化解社会矛盾,探索互动协商机制
8、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加强行政调解与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的衔接。完善调解申请书,受理调解登记表,调解记录,行政调解协议书等行政调解文书。
9、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构建言路畅通、办理快捷、反馈及时的社会监督运转机制和政民互动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回应民意诉求,主动沟通,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四、强化执法责任,完善行政监督和问责
10.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要主动汇报。
11、加强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方式,建立依法行政档案,切实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12、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五、完善保障措施,贯彻落实法治建设
13、健全组织领导。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案件审理委员会,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凡遇重大或难处理的案件,坚持集体讨论,由案审会决定,确保案件正确性。
14、健全各项制度。制订公正执法、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社会服务承诺制、罚缴分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15、健全岗位责任。根据行政执法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奖惩分明。
16、制定工作规范。按照省、市、区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主体和奖惩措施。
1、强化法律培训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素质。通过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培训考核、资料建档等各项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的三年轮训工作和网上在线考试,订购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教材,安排专门的学法记录本,加强培训和自学督查,牢固确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为民执法的理念,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形象。
2、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科室所要按照新的“三定”规定明确的工作职责,合理划分执法岗位,分解执法职权,建立覆盖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岗责体系,明确岗位职责、执法依据、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人有所岗,岗有所责,工作标准明确,职责权力明晰,确保机关的有序运行和权力的正确行使。
3、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监管重要事项和信息。根据县政府考核验收指标体系,结合在运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加大对实际运用工作的推进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行政监察平台和法制监督平台的运用和管理,严禁网外运行,确保所有行政权力均在网运行,保证行政执法监督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落实工作措施,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制度》,健全文件审核程序和程度,规范性文件前须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报备,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加大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力度,重要政策性文件组织听证、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对近年来制度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2、完善内外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以及行政相对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的意见及建议,建立健全监督网络,把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监督的实效性。对依法行政、失职渎职等乱作为、不作为行为的申诉、控告或举报,认真核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3、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采用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自查自纠与交叉检查、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起来的方式,客观公正地反映行政执法工作状况,达到发现问题、纠正错误、规范行为的目的。要结合年度中心工作,以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涉嫌刑事案件移送等为重点,组织不同层次的执法监督检查。研究建立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和检查标准,对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并将检查评价结果作为奖优罚劣的依据。
4、实行行政问责机制。强化行政首长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原则,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或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法严格按照集体审议、阳光问责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推进指导工作,增强法制服务功能
1、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主动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和社会变革的需要,采取法制、经济、行政等相结合的手段,将行政指导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认真做好重大项目辅导、服务发展建议、行政监管劝勉、重点执法提示、行政处罚说理、违法行为纠错、大案要案回访、药品安全承诺等方面的工作。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使行政执法由刚性监管向刚柔相济转变,努力追求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建立促进发展机制。开展政策调研,为政府产业发展规划提供参考建议,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指导服务。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推进产研结合,促进新产品在落户。切实落实帮扶措施,实行领导联系企业制、专人定点帮扶等制度措施,服务项目建设和医药经济发展。利用监管手段扶优汰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大型企业和名优品牌,推进食品医药产业规范化、集约化,引导产业优化升级。
1、举办依法行政知识讲座。聘请法律知识专家,对全局干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2、建立学法长效机制。举办2期以上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机关干职工学法不少于4次,落实会前(党组会议、局务会、干职工大会等)学法制度。
3、建立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局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县政府法制办举办的培训班学习。
二、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公众参与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通过公布决策草案、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民意,充分吸收各方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明确需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2、落实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要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3、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在会前应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决策。
三、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特别是有碍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违规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做好相应的修订和废止工作。
2、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座谈会、听证会、协调会以及在主要媒体上公布草案,广泛听取、采纳社会各界意见。积极引入专家、学者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加强法律咨询、认证,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申请审查、备案审查等制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县法制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才能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工作。完善社会公众提出的书面审查建议的办理流程,强化审查力度。
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1、推进规范化执法。完善并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制度,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案卷评查,推行行政相对人评价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
2、加大重点工作的执法力度。加强殡葬改革、社会团体、社会救助等方面执法的指导和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反馈等制度,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五、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1、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局公示栏、公示墙、QQ群、民政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大力推进民政政策和法规、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和办事流程等为重点的信息公开。
2、明确责任主体。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加强对各股室、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全面提高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切实按要求落实责任。
六、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
一、深入转变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进中心行政审批权力事项运行的监督考评。
2、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执行《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强中心网络管理工作。
3、统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配合,规范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不断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按照“应进必进、授权到位、公开透明、依法办事、高效便民”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积极参与指导各县区的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认真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
二、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4、规范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制作听证报告,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5、开展决策实施检查和后评估。完善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决策后评估工作,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三、完善保障措施
6、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首长负责制。中心将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抓紧制定、全面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和工作规划,加强对本中心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一)做好国务院《决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建立健全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把国务院《决定》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组织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明确应当承担的责任,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为加快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建立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考查、考试和考核制度。市政府对非人大任命干部在任职前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查,考试、考查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加大公务员法律知识测查力度,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机制,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的评议考核工作。依照《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从依法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监督、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对各政府和市各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四)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示范标兵创建活动。加强对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的联系、培育和指导,加强信息的收集、传递和运用;积极推进我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示范标兵的创建活动,带动和引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五)进一步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市政府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六)加快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探索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机制、程序和方法,完善公开征求意见和采纳意见情况说明制度,积极探索专家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度,使政府规范性文件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同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价机制。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研究工作。认真探讨和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律,增强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努力实现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八)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全市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编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完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制度。
三、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九)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按照《市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劳动保障、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努力提高监督检查的实效性,进一步改善执法状况。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十)认真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按照我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清理行政权力事项,认真编制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建立电子政务平台和行政权力数据库,建立健全网上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实施全过程监督。
(十一)严格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积极开展实质审查,提高报备率和纠错率,启动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发挥备案审查的功能和作用。
(十二)积极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新举措。建立行政执法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数据网上报送工作,全面、实时掌握全市行政执法情况。认真受理、办好行政执法投诉,在全市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中确定一批依法行政联系点,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
(十三)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行政复议申请权,健全立案制度、告知程序,积极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通过合法方式,表达合理诉求,凡是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都必须受理。
(十四)规范案件审理方式。认真落实《省行政复议听证办法》,规范听证程序,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复议案件,应积极主动通过公开听证、当面质证等方式,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严格遵守时限规定,切实提高结案率。在依法裁决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不同结案方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十五)全面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继续深入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层层落实??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五、努力提升政府法制工作
(十六)进一步深化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市政府法制机构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开展前瞻性研究,探索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并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当好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中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作用。
1.要以学习宣传宪法为基础,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围绕今年普法工作重点内容和农业法律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计划,使全局农技人员正确掌握学法普法用法精神实质;进一步关注与农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立法动态,及时开展新颁布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强对农技人员的法律培训,将干部职工学法考试考核制度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3.不断改进传统宣传方式,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参与性;加强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通过法制节目、栏目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和丰富网络法制宣传,开展论坛、知识问答、网络课堂等网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主题法制宣传活动,配合做好“法律六进”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
二、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强化质量控制,全面推进法治化进程
1.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农技服务质量的提高,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服务三农,依法行政,依法治农工作评比活动,要通过评比活动,推广经验,进一步开创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2.全面履行农业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监督职责,坚持严格依法执法,严肃查处使用违禁药品和添加剂,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放心菜;促进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推进社会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关注民生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创新工作机制,将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向深入
1.认真开展“五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对“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总结“五五”普法以来的成绩和经验,找出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改进,确保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2.进一步发挥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主导作用,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充分利用外部专家力量,为干部开办法制讲座,参与重大的法律咨询和农业法制宣传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组织法制新闻工作者开展审计法制新闻宣传。
3.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基层和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把握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律,创新普法依法行政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为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条件。
四、全民动员,认真做好全民普及法律知识的学习
一、建立组织领导
为了圆满完成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在历年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此项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从而加强对此工作的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要求,以城乡规划管理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依据,紧紧围绕县的经济发展建设为中心,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全面提升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城乡规划法制环境。
三、重点工作内容
通过全面深入的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促进我局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显著成效,使我局行政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全面实现程序合法化、行为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监督经常化。
(一)建立完善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1、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或者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进行决策。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原则,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坚持先调研后决策。
2、建立健全决策反馈机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按程序修改完善相关决策措施。
3、认真学习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县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制度。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和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规范行政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遵循“改善服务态度,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建立高效、快捷、便民的环境管理行政程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规章制度,对方案审查、规划条件核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和案件查处等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再梳理,再完善。认真落实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规定,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一次性告知。
2、进一步规范调查取证。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由一名案件主办人带领其他案件协办人组成案件调查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核实,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不得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
3、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程序。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程序,增加便民措施。在作出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前后,分别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和行政救济的权利。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组织听证。
(三)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1、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扩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设置公示渠道,将我局的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标准向公众公布,让更多的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情况及时或定期公布,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要告知当事人。
2、建立行风监督员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与行风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经常听取意见和建议,对行风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反映的情况,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四)注重强化学习培训
进一步做好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对新出台的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宣贯,不断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素质培养,做好干部岗前知识考核工作。
四、明确职责分工
(一)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我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局办公室协助配合,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宣传贯彻、监督实施、年度考核等具体工作。
(二)局机关各股室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安排和局内相关制度,组织本股室人员开展学习研讨等活动,严格按照依法行政考核目录细化标准和分工要求,规范行政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全局上下要切实提高认识,明确分工,明确职责,要按工作方案要求,做到各项工作不遗不漏,业务案件办理情况详实准确,各项行政行为要有法律依据,具备可操作性。
(二)严格要求,依法行政。机关各股室严格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对各项项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定量要实,坚决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严格责任追究,不讲情面,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一、 加强对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1、强力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
(1)我局按照市法制办年度工作安排,于今年年初下发了《__市粮食局20__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为我局20__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制订了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
(2)在今年上半年粮食流通市场监管中,我局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在夏粮收购期间组织检查小组对各县(市)区粮食收购点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深入开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1、严格按照《__市粮食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__市粮食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的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2、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认真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做好证件年审工作,及时清理不合格行政执法人员;加大对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规范行政许可和具体行政行为,努力推行文明、理性执法。
3、按照《__市粮食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的分工,为各科室都制作了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并在醒目位置进行了悬挂公示。
三、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机关职责,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的依法管理,切实维护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__市粮食行政复议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认真负责的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主动的化解行政争议,我局至今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四、落实《__市20__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__市20__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精神,我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__市粮食局20__年度法制工作要点》,并下发局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加强对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1、强力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
(1)我局按照市法制办年度工作安排,于今年年初下发了《市粮食局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为我局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制订了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
(2)在今年上半年粮食流通市场监管中,我局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在夏粮收购期间组织检查小组对各县(市)区粮食收购点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深入开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1、严格按照《市粮食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市粮食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的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2、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认真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做好证件年审工作,及时清理不合格行政执法人员;加大对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规范行政许可和具体行政行为,努力推行文明、理性执法。
3、按照《市粮食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的分工,为各科室都制作了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并在醒目位置进行了悬挂公示。
三、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机关职责,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的依法管理,切实维护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市粮食行政复议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认真负责的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主动的化解行政争议,我局至今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四、落实《市2010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市2010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精神,我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市粮食局2010年度法制工作要点》,并下发局有关单位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