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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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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方案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在规划区的10个乡(镇)、45个行政村集中连片贫困区域,以围绕农民增收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突出重点,解决难点,使区内15939户、62202人得到有效扶持。通过三年努力,帮助区内贫困群众新增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上,解决4864户贫困户、18981名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支柱产业加快培育,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农户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加强,规划区整体脱贫并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加快发展。

具体目标:到2011年底,区内45个行政村、313个社的农户新增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上,人均占有粮食450公斤以上,实现户“七有”、村“七有”的建设目标。

户“七有”,即:①有一幢具有川北民居特色、庭院绿化整洁、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②有1亩以上的高产稳产农田地;③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④有沼气池(或节能灶);⑤有1亩以上的经济林果园;⑥年有1头大牲畜出栏或2头生猪出售;⑦有一个科技明白人。

村“七有”,即:①有可通中型以下客货运输车辆的进村硬化公路;②有标准的村务活动室,卫生室;③有通讯设施;④有产业协会;⑤有一个以上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⑥现有村小学达到“普九”标准;⑦有群众信任、团结干事的村“两委”班子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好制度。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着力改善交通条件。按照村道硬化、社道畅通、入户路晴雨通行的要求,整治村道65公里,硬化村道270公里;新建社道57公里,整治社道69公里。

2、加快水利设施建设。按照先解决人畜安全饮水后保障生产用水的原则,打机压井1650口、新修集中供水点l56处,铺设供水管道l84公里、新建灌溉渠61公里,整治灌溉渠98公里,新建提灌站5处、维修提灌站l处,新修蓄水池245口,整治水库5座,兴建10个村的集雨节灌工程,全面解决规划区内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3、加大土地整理和农网改造力度。以“金土地工程”为载体,整理土地XX0亩,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根据实际需要分步实施,完成农网改造60公里。加快广播电视、通信事业发展,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实现全覆盖,乡(镇)、行政村通程控电话、无线通信。

(二)大力培育特色产业

1、积极发展特色种植业。规划区内发展水果5000亩,干果7500亩,培植柑桔、干果新品种示范园1400亩,蔬菜10000亩,中药材XX亩,茶叶30000亩。

2、大力发展特色畜牧业。积极推进畜牧业升级换代,扶持区内农户养猪50000头,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20个。

3、培育壮大劳务产业。培训输出区内农民3100人,培训实用技术XX0人次,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脱贫致富技能。

4、帮助解决贷款难问题。安排贴息资金38万元,新建45个扶贫互助社,支持农户发展增收支柱产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三)全面发展社会事业

1、解决上学难问题。抓好中小学危房改造,改建村小20所、6000平方米,购置教学设备2200台(套)。

2、解决看病难问题。区内村卫生站达到国家要求的建设标准和设备、人员配套标准,购置医疗设备40台(件),培训医务人员40人。

3、支持科技、文化发展。围绕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强化农业实用技术推广。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建设乡镇图书室和农家书屋。建设通江县红色旅游重点景区。

4、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新建敬老院4个,对烈属、后代给予特殊扶持。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新建村务活动室15个、900平方米,改建20个、1200平方米,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办公场所和村卫生站用房。

(四)改善农户生活环境

将规划区内388户农房危房改造列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改厨3500户、改厕3500户、改圈64000平方来、建院坝XX户、新建沼气池14372口,加强环境保护,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2011年,规划区内28个村启动实施38个子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整治村道路13公里,硬化村道路54公里,新建社道路11.4公里,整治社道路13.8公里;打机压井330口,新修集中供水点30处,铺设供水管道36.8公里,新修蓄水池50口,新建灌溉渠12.2公里,整治灌溉渠19.6公里,整治病险水库1座,兴建2个村的集雨节灌工程;整理土地4000亩;完成农网改造12公里;改造危房78户,改厨700户,改厕700户,改圈12800平方米,建院坝400户;新建沼气池2870口。产业培育方面:种植水果1000亩,干果l500亩,培育柑桔、干果品牌示范园280亩,蔬菜XX亩,中药材400亩,茶叶6000亩;扶持片区内农户养猪10000头,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4个;组建9个扶贫互助社;培训转移农民工620人,实用技术培训4000人次;建设红色旅游重点景区1个。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改建村小5所、1500平方米,新建村务活动室4个240平方米,改建5个300平方米,购置教学设备450台(套);购置医疗设备24台(件),培训医务人员14人。

三、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总投资44366.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l5069.5万元,占34%;产业培育18176万元,占41%;社会事业建设4056万元,占9.1%;农户环境建设7065万元,占l5.9%。在不改变现行资金管理体制的前提下,采取项目统筹整合、资金拼盘投入,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坚持项目资金的管理主体不变、投入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使用性质不变,审批程序不变等“五不变”原则,按责权统一、管理规范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规范管理办法,确保项目资金发挥综合效益。重点是实行“七项制度”:

(一)实行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制。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群众意愿走的分配安排原则,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明确县(区)、乡(镇)、村主体责任,实行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法人代表责任制。

(二)实行项目资金使用报批制。各项目由县(区)统一审查立项后逐级上报,由各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组织项目实施。

(三)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项目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进行公告、公示;在项目实施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对农户的实物或现金补助实行直接发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实行项目资金管理专账核算制。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实行项目资金管理报账制。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日常管理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按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投资大、技术复杂的项目,要按照招投标法实行招投标;对需要政府采购的物资,要按照采购法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六)实行项目资金管理审计制。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审计部门及时会同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要严肃查处转移、挪用、拖欠、挤占、贪污项目资金,建设质量低劣等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依纪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实行项目资金检查验收制。年度计划完成后,县(区)领导小组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检查验收,进行绩效评估。对擅自改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履行公告公示程序、项目实施效果明显低于规划预期的,要给予通报,限期整改。

四、工作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连片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扶贫办,负责连片扶贫开发的统筹协调、调查研究、信息反馈、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通江县、巴州区两个县(区)成立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分年度项目实施、建设进度和质量监管、资金报账与管理、资料收集及汇总、情况信息反馈等工作。加强乡、村两级组织建设,形成坚强实施力量,调动和激发群众艰苦奋斗、自我发展的热情。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连片扶贫开发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验收,严格考核,挂牌通报,逗硬奖惩。

(二)加强资金筹措。一是各级有关部门有项目投入的,纳入项目投资计划,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和环境改善。二是无行业主管部门对应的项目,要争取上级投入,同时加强市、县(区)配套,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三是引导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积极参与连片开发建设。四是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农民自愿投工投劳等方式切实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精神,深刻领会和认真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为指导,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采取超常规举措,立足我镇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生态工程建设、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创新生态扶贫方式,切实加大对贫困乡村、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推动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主体多元。创新体制机制,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生态扶贫工作,拓宽社会力量扶贫渠道,形成社会合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保护修复家乡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精神,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协调好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融入生态扶贫工作全过程。结合贫困地区实际,综合考虑自然资源禀赋、承载能力、地方特色、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生态扶贫工作思路,统筹推进脱贫攻圣与绿色发展。

坚持精准施策、重点突破。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坚持市县抓落实、镇村抓管理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生态扶贫政策措施,精确瞄准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我镇1个贫困村重点扶持,确保生态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生态扶贫工作目标

到2020年,贫困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和发展生态产业,收入水平明显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增强,生态保护补偿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探索组建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通过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劳动贫困人口增收。

三、通过多种途径助力贫困人口脱贫

(一)通过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务报酬。推广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村民自建等模式,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政府投资实施的重大生态工程,吸纳一定比例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二程建设,支付贫困人口合理的劳务报酬,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二)通过生态公益性岗位得到稳定的工资性收入。文持设立护林员等工作岗位,让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贫困人口参加生态管护工作,实现家门口脱贫,在贫困区域万的自然保护区等,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服务和管理。在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的同时,精准带动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

(三)通过生态产业发展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在加强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利月贫困地区生态资源优势,结合现有工程,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特色林产业、特色种养业等生态产业,通过二地流转、入股分红、合作经营、劳动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增加资产收益,招宽贫困人口

增收渠道,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

(四)通过生态保护补偿等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积极争取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等补助资金,优先支持有需求、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使贫困人口获得补助收入。

四、各项任务措施

(一)加强重大生态工程建设

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在各类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贫因地区倾斜。组织动员贫困人口参与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提高贫困人口受益程度。

1.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调整本镇25度以上陡坡耕地基本农田保有指标,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支持,优先扶持有需求的村,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贫团人口。在树种、草种选择上,指导贫困户发展具有较好经济效益且适应当地种植条件的经济林种、草种,促使贫困户得到长期稳定收益,巩固脱贫成果。确保2020年底前,贫困村符合现行退耕政策且有退耕意愿的耕地全部完成退耕还林还草。(镇林业站、镇国土所)

2.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加大黑土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对纳入相关规划的水土流失严重的贫因村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侵蚀沟综合治理,通过修筑谷坊、沟头防护、载排水沟及营造水土保持防护林等水土保持措施,初步遏制侵蚀沟道下切扩张,防治水土流失,逐步减少入河泥沙,保护现有土地资源,使农业生产条件和区域生态环境趋向改善。(镇水利所)

(二)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

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生态补偿收益程度。

不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机制。建立健全各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调动森林保护相关利益主体的积极性,积极争取国家、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攻策,推动补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镇林业站、镇财政所)

(三)大力发展生态产业

依托和发挥贫困地区生态资源票成优势,在相关规划的引领下,选择与生态保护紧密结合、市场相对稳定的特色产业,将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支持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在争项国家级特优区评定时,对脱贫攻坚任务重、带动农民增收效吴突出的村适当倾斜。拓宽我镇投融资渠道,落实资金整合政策,强化金融保险服务,着力提高特色产业抗风险能力。培育壮大生态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入股分红、订单帮扶、合作经营、劳动就业等多种形式,建立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三体与贫困人口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

1.发展生态旅游业。健全生态旅游开发与生态资源保护衔接机制,加大生态旅游扶贫的指导和扶持力度,依法加强自然保护区、公园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生态旅游行业标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监管规范。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

下,积极开发多元化的旅游产品和乡村旅游产业,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生态观光园、生态公园、休闲度假村、健康养生、居家养老、文化创意、农耕体验、采摘园等,扩大与生态旅游相关产业发展,促进贫困人口脱贫增收。(镇林业站、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扶贫办)

2.发展特色林产业、林下养殖业。立足资源环境承载力,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作物、林下养殖等林下经济,积极培育草食养殖业和特色水户养殖业,推进种养结合、农林复合经营,促进生态循环发展。全县林业生态产业重点推进优质水果、林下资源与山珍食品三大产业标准化基地创建。积极引导贫困人口参与特色种养业、特色林业的发展,带动贫困人口实现脱贫。(镇林业站、镇畜牧站、镇扶贫办)

(四)创新对贫困地区的支持方式

1.创新资源利用方式。推进森林资源有序流转,推广经济林太所有权、林地经管权等新型权权抵甲贷款改革,拓宽贫因人口增收渠道。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将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村土地资源、集体所有森林资源,通过多种方式转变为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推动贫因村资户股份化、土地使用权反双化,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镇林业站、镇扶贫办、镇农经站)

2.推广生态脱贫成功样板。积吸探索通过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产业发展、生态乡村建设带动贫因人口精准脱贫增收的模式,研究生态脱贫组织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多业增收等措施和政策,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模式,打造生态脱贫样板,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在脱贫攻坚中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帮助贫困群众实现稳定脱贫。(镇扶贫办、镇林业站、镇农科站)

3.规范管理生态管护岗位。研究制定生态管护员制度,规范生态管护员的选聘程序、管护范围、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生态资源管护能力。加强生态管护员选聘工作落实,扎实开展生态管护员申报材料、个人素质等方面的审核评定,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生态管护员管护能力和专业水平。优先招聘贫困人员为生态资源管护员,使贫困人口通过自身努力获得回报,激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镇林业局、镇农经站)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一)层层落实责任

按照国家要求建立“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村、各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统筹做好推进生态扶贫各项工作。(各村、各站办所)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站办所要积极对接国家和省、市、县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资金向贫困人口的倾斜政策,统筹整合各渠道资金,切实把生态扶贫作为优先保障的重点,资金投向贫困衬倾斜。加强扶贫项目组织申报实施的指导和服务,严格选,及时报送或审批。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谟划项目,做好前期工作,规范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撬动更多资源投向生态扶贫。要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地区的生态扶贫任务,在新增资金、新增项目、新增举措、惠民项目、涉农资金整合、财政转移支付、金融投入、资本市场、保险机构、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镇财政所、镇国土所、镇林业站、镇水利所、镇扶贫办)

(三)加强技术培训

积极组织技术专家深入贫困地区开展精准帮扶活动,加大对生态产业经营大户、合作社和企业的技术指导,培养一批活跃在贫困人口身边的“看得见、问得着、留得住”的乡土专家和技术能手。加大对基层生态扶贫工作人员和贫困户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生态扶贫工作人员的能耐,提升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市场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镇扶贫办、镇林业局)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乡实际,着眼全域扶贫、坚持科学发展,务实践行“三个聚集”、“六个统筹”、“六大工程”,以跨越赶超为取向,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壮大产业为支撑,以夯实基础为突破,以巴山新居工程为载体,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快新农村建设,打好打胜扶贫攻坚战,努力实现城乡同发展共繁荣,走出一条贫困山区城乡一体、协调发展新路子,真正把乡打造成县市扶贫攻坚综合性示范乡。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对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有收入的产业项目和农户自建项目,坚持以农户自筹为主,努力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

2、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实行以规划带动项目,以项目整合资金,以基础设施和优势产业为重点,推进科技创新,突出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集中投入,连续投入,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三、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市县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产业发展强乡,旅游服务富乡,城乡统筹活乡”的扶贫工作思路,坚持城乡统筹和整乡推进的方针,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奋力扶贫攻坚。实现“基础设施完善、产业结构合理、社会事业进步、生态环境优美、生活水平提高、综合实力增强、城乡一体发展”的建设目标。到2015年底,实现GDP增长106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882元,;减少贫困人口132人。全乡实现户“五有”、村“六有”,即:户有一幢占地面积80平方米左右的巴山新居,有一亩以上高产稳产良田(地),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有一个稳定增收项目,有一个科技明白人;村有可通中型以下客货运输车辆的硬化公路,有标准的村级活动阵地、卫生室,有完备的通讯设施,有产业发展协会,有增收致富支柱产业,有群众信任、团结干事的村“两委”班子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好制度。到2018年,全乡两个贫困村洋垭村和溪口村实现贫困村销号、全乡136户全部越过贫困线,实现同步小康总目标。

四、工作重点

(一)围绕旅游建设新居。按照巴山新居建设要求,背靠光雾山国家级旅游景区,采取宜聚则聚、宜散则散,错落有致、相对集中的原则,坚持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启动4个村的巴山新居建设。通过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土坏房(危旧房)改造,基本建成中心村和、、、、5个产业聚居点,实现居住区、公共服务区、产业区“三区分离”,科教文化、卫生保健、商业网点、农村养老“四进村”,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环境美化、能源清洁化的“四化”标准,全乡村民聚居度达50%以上。在中心村,建产权式酒店、星级酒店,作为光雾山旅游景区的中转站和服务中心,把乡打造成宜居宜业的美丽新乡、开放开发的活力强乡,旅游服务的魅力大乡,努力使乡成为南江的前哨站和光雾山的后花园。

(二)围绕旅游发展产业。按照“聚集资源、市场带动,创建品牌、形成支柱”的思路,充分利用旅游资源,加大开放合作,积极招大引优,做实产业支撑。采取“龙头企业+基地+专合组织+农户”等产业化模式,长中短结合,发展以核桃和中药材为主的特色产业,在全乡发展整体推进全乡10000亩核桃基地建设的基础上,推溪口村的天麻、乌药、猪苓等中药材繁荣发展;推动洋垭村、溪口村的南江黄羊发展;推动村、石龙沟村的巴山土鸡、生态猪等特色种养业发展,切实增强产业发展“造血功能”。逐步建成种养殖展示园、参观园,确保实现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三)围绕旅游完善配套。围绕“全域畅通”目标,用3年时间整治并硬化4个村的道路共20.2公里;用3年时间硬化18条社道公路40.5公里,完成产业路建设,实现产业发展到哪里产业路修到哪里的目标,全面完善乡域路网结构,为旅游发展服务打下坚实基础。实施“全域灌溉”工程,利用好山区宝贵的水资源,分村建集中供水站和加快建设水利配套渠系,解决灌溉用水,实现中心村、聚居点集中供水,村村实现安全用水。在溪口村引进节能型电站2个,力争建成后,解决以电代柴的问题。改造中低产田土,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村卫生室,深入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村民小病不出村,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四)围绕旅游保护生态。按旅游综合开发的要求,完成地质灾害治理,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加强退化土地治理,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全面提高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加强乡、村聚居点集中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实行“协商合作+和谐共进”的协商模式,引资引智,规划现有原生态资源,合理有序有效开发保护现有资源,切实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

(五)围绕旅游提升素质。对接光雾山国家级旅游景区,培训年轻的、有文化的为导游服务人员。以市场需求、岗能对接为培训导向,以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为培训目标,实行“政策法规+技能技术”的双育式培训方法,全面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确保实现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法律知识普及全覆盖,努力培育造就现代产业工人和新型农民,实现劳务输出或就地转移由粗放型、体力型向智能型、技能型转变。

五、资金筹措

一是加大争资争项力度。对接好农村产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和北部山区连片扶贫开发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资金、项目,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致富,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盘活群众自身资金、找准项目、使最少的资金投入加投劳折资整合使用,打手拉小手等方式筹措资金。

三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按照集中力量、形成能力的原则,探索创新涉农资金整合的有效途径,做到整合资金与精准扶贫的有效结合,以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重点改善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

四是撬动金融资金投入。大力宣传金融扶贫政策,对接扶贫开发担保政策,撬动金融机构放贷扶贫信贷规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发展,促进大扶贫事业的深入推进。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乡扶贫开发综合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邹杰牵头抓总,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抓落实。分管领导分线分片具体负责各项建设任务的一线推进实施。大力发扬“白加黑”、“五加二”和“三天”精神,沉下深水、跟班作业,联动推进、合力攻坚,切实做到方案在一线制定、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进。

(二)深入宣传发动。扎实开好乡领导班子成员会、机关干部职工会,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工作动力。认真组织村社,反复召开党员干部会、村民大会和院户会,深入宣传发动,教育引导群众破除小农意识、落后意识和山沟意识,积极支持建设。适时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外出参观学习,开阔眼界,解放思想,增强发展意识,激发创业活力。

第4篇

一、排查时间

1月16日至1月22日

二、排查方式

医保、卫健联合组织精干力量成立4个工作排查组,针对健康扶贫、医保扶贫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覆盖、地毯式”的排查,进乡镇、进村屯,精确到户到人全面查找问题。

三、排查内容

(一)卫生健康局

1、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设备配置是否达标,日常用药是否满足当地群众需要。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是否达到100%。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患者是否实现有专人管理、有治疗方案、有正规购药渠道、有病情评估、有随访记录服务,慢病建册率是否达到100%。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掌握健康扶贫政策程度,是否清楚看病、买药、报销程序。

5、县、乡定点医疗机构是否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是否设立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栏;各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是否清晰掌握健康扶贫政策。

(二)医疗保障局

1、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是否开展了医疗保险报销业务。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患者是否实现报销优惠、有转诊通道服务。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掌握医保扶贫政策程度,是否清楚报销程序。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实现动态“应保尽保”。

5、是否建立“五道防线”,住院报销比例是否达到90%;普通慢病报销比例是否达到80%。

6、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兜底“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办理”。

四、工作要求

第5篇

一、坚持目标标准,聚焦8方面任务,确保政策措施的连续性、稳定性

“基本医疗有保障”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负责“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开展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2020年,继续重点聚焦8方面核心任务(医疗服务措施)开展工作:①县级要建有医疗卫生机构并有合格医生;②乡级要建有医疗卫生机构并有合格医生;③村级要建有医疗卫生机构并有合格医生;④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档案实现“应签尽签”、“应建尽建”;⑤对所有贫困患者特别是慢病患者提供“一人一策”与县乡村三级医生随访服务;⑥对贫困大病患者做到专项救治“应治尽治”;⑦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⑧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实现全覆盖。

所有有贫困人口行政村均要落实好8方面核心任务,坚决执行“四个不摘”,对已退出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继续落实现有的健康扶贫医疗服务措施,保持连续性、稳定性。落实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有关要求,按照扶贫部门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管理范围。坚决防止松劲懈怠,稳定脱贫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机构“再排查”与贫困人口“回头看”,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室、不落一人、不落一项。

二、压实县乡责任,保持攻坚态势,确保全力做好乡级自查、县级复查

(一)5月15日前,完成乡级自查。

1.鉴于贫困人口和各村村医动态调整情况,各乡镇卫生院要重新核实核准各村村医配置与贫困人口“服务111”情况,做到“一口清”。要对照普查指标(《全省健康扶贫电视电话会议传达提纲》),提前梳理有关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落实)

2.要进一步强化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法人主体责任,按照3月11日全省健康扶贫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特别是结合提到的具体问题(《全省健康扶贫电视电话会议传达提纲》),对机构开展“再排查”,确保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持续达标。(项目办负责牵头落实)

3.要做实做细贫困人口“回头看”,下好绣花功夫,精准到人到病,实现精细化管理。①重点对返乡人员、县域内外出人员(务工、上学、养老等情况)、拒绝服务人员开展“回头看”,确保跟踪管理到位,全面落实好健康扶贫“服务111”措施(签约文书、健康档案、贫困患者“一人一策”记录本),未落实相应“服务111”措施的,必须有村委会证明(失联、常年不在县域内)。②坚决不能出现贫困患者未落实“一人一策”管理问题,这类问题属于颠覆性问题。拒绝前往医院明确诊断的,由二级及以上巡回医疗团队结合既往史、现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予以初步诊断(或疾病待查);因病致残的,按所患基础性疾病提供服务;新发病例,及时纳入管理范围。③要全面核查贫困人口健康档案特别是高血压等4种慢病患者健康档案,确保为4种慢病患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提供服务。④及时将32种慢病患者“一人一策”粘贴“医保慢病待遇标识”情况函告同级医疗保障部门,加强人员名单比对,确保名单一致。⑤强化贫困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按照签约文书提供服务。⑥加强信息化管理,及时将签约文书、健康档案或村委会证明录入/导入基层信息系统(健康扶贫掌控APP),确保每一名贫困人口,或者有签约文书、电子健康档案作为证明,或者有村委会证明。⑦做好大病未救治人口管理工作,要对照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未救治患者情况,核实贫困患者大病未救治原因。尚未救治的及时组织救治,未随访的及时进行随访,并填报对应大病病种的随访信息,提高大病救治率。⑧要完善管理台账及公示板,确保逐级均能够做到“一口清”。⑨要加强对贫困人口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明确告知卫生健康部门承诺的服务内容(附件1)。(县直医疗单位、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落实)

(二)5月15日前,同步完成县级复查。落实“督”和“战”双重责任。一是督促开展县乡村三级机构“再排查”与贫困人口“回头看”,全面进入攻坚状态。二是采取信息核对或现场验收等方式,对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达标情况与贫困人口患病情况及医疗服务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复查。三是针对工作基础较薄弱、存在问题较多,或者任务较重的乡镇,组织人员力量到现场共同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四是要针对发现的问题,组织全县举一反三,整改到位。5月20日前,将开展复查情况以表格形式(附件2)报综合科。(局各包保科室负责落实)

三、组织县级专项核查,确保做到分兵把守、持续跟进

(一)核查对口帮扶与巡回医疗开展情况。重点核查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帮扶工作,进一步促进医疗资源下沉。继续组织开展面向贫困患者的巡回医疗工作,每年至少2次,2020年时间分别调整到6月底前和11月底前,所有村要实现全覆盖,对因身体原因不能前往村卫生室就诊的贫困患者,要送医上门,提升贫困群众满意度。(医政医管科牵头,逐级压实责任落实)

(二)核查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情况。调度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开展情况。(医政医管科牵头,逐级压实责任落实)

(三)核查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建设情况。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村卫生室达标建设专项核查的通知》,组织对全县村卫生室达标情况和村医配备及医疗服务情况开展“再排查”,排查规划设置、房屋面积、四室分开、执业医生、药品种类等情况,确保不落一村,不落一室,不落一项。同时推动落实村卫生室运行经费与村医补助。(基层卫生和妇幼科牵头,同项目办和财务科共同推进,逐级压实责任落实)

(四)核查贫困人口居民健康档案。在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应建尽建”的基础上,进一步核查健康档案质量,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4种慢病贫困人口健康档案,确保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贫困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推动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基层卫生和妇幼科牵头,疾控科、医政医管科等局内相关科室配合,逐级压实责任落实)

(五)核查贫困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核查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传染病防控行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核查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项目,核查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及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开展情况。(疾控科、基层卫生和妇幼科、爱卫办分别牵头,县级相关公共卫生专业机构配合,逐级压实责任落实)

(六)核查健康扶贫相关数据信息。一是按照最新要求,调整完善基层信息系统(健康扶贫掌控APP),简化基层填报内容,增加导入家庭医生签约文书和村委会证明模块。二是指导乡镇卫生院及时将机构“再排查”与贫困人口“回头看”机构核查最新信息维护到基层信息系统(健康扶贫掌控APP),同时确保纸质版资料与信息系统一致。指导乡镇卫生院将有关内容同步更新到国家健康扶贫动态信息系统。三是通过基层信息系统(健康扶贫掌控APP)开展多轮筛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分解到各乡镇卫生院进行核对。四是督促乡镇卫生院及时将32种慢病“一人一策”粘贴“医保慢病待遇标识”情况正式函告医保部门,及时与县级沟通核对32种慢病患者与医保开通慢病标识人员情况,确保部门间协调一致。(综合科、基层卫生和妇幼科、医政医管科分别牵头,各包保科室共同推进,逐级压实责任落实)

四、落实问责问效,充分利用各种监管手段,确保工作巩固提升

(一)强化包保暗访、切实发挥作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组织开展包保暗访工作。县卫生健康局结合健康扶贫工作实际,明确阶段性暗访工作重点,确保包保暗访全覆盖、无死角,确保消除盲区死角,解决短板弱项。(局机关各包保科室牵头)

(二)加大监督力度、规范诊疗行为。要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暗访发现有疑似违法行为的,通报给综合监督机构依法查处。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要结合“双随机”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相关要求,适当扩大监督覆盖面,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村卫生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综合执法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针对健康扶贫工作方面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要加强指导力度,并务必监督整改到位。(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牵头)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目标要求,巩固和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科学发展,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动参评系统和参评行业协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快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市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参评范围

(一)市扶贫办及各处室。

(二)五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三、评议内容

(一)加快职能转变,着力搞好服务。真正实现由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从自身职能出发,主动为贫困县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科学发展。

(二)提高工作质量,优化发展环境。缩短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推行绩效管理,提高队伍素质,规范施政行为,深化“十个严禁”落实,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群众和企业办实事办好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保障性政策措施,积极为群众、为基层、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组织开展干部下基层解难题送温暖活动,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解决涉及民生、民富、民安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权力项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公示办事结果,推行网上权力运行,进一步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评议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进一步改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巩固“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加强内部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着力纠正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以制度建设推动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深入发展。

四、评议方法

采用市、县联动,以组织社会各界群众问卷评议为主,适当结合经常性工作考核的方法。

1、问卷评议。由市民主评议办公室组织。

2、经常性工作考核。我办民主评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参加承诺践诺、阳光服务、政风行风热线、基层站所评议、中层干部评议、质询评议、自查整改等活动主要情况进行记账式考核,并接受市民主评议办公室检查考核。

3、结果汇总。市级某参评系统满意度=各县、区(市)参评系统满意度的平均值×80%+市级参评系统群众问卷评议满意度×20%-市级工作考核降低的满意度(一般掌握在5%以内)。

县级某参评系统满意度=群众问卷评议满意度-县级工作考核降低的满意度(一般掌握在5%以内)。

五、评议结果运用。

市扶贫办和各县扶贫办对年度民主评议满意度低于60%的和在同类别中处于末位的参评系统,要责令领导班子剖析原因,写出检查,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民主评议满意度低于60%并连续两年在同类别中处于末位的各县扶贫办,向有关部门建议撤换其主要负责人。取消奖补资金和评先评优资格。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构建和谐,着力解决我县深山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现实困难,主要采取集中安置的方法,通过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等一系列举措,逐步帮助深山区群众移民搬迁,以实现搬得出、建得好、稳得住、能致富的基本目标,改变贫困山区人民群众的落后面貌。

二、工作任务

1、以有关乡镇的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移民搬迁群众400人。

2、逐步完善安置地生产性基础设施和必要的社会公益设施,基本解决移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三、工作原则

1、责任明晰原则。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参与、乡村落实。政府在资金和项目上给予安排。在县政府统一安排、指导和协调基础上,县直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统一协调,有关乡镇及行政村要做好具体工作。移民个人是搬迁的主体,安置地村委会是接收的主体。

2、以人为本原则。无论是搬迁,还是安置,都要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搬迁、安置及生产建设中的实际困难。

3、量力而行原则。搬迁投入要量力而行,项目实施要科学合理,工程建设要稳步推进。同时,整合在支农、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项目资源,支持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在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调剂土地、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配套建设的基础上由移民户分户建房。

4、整体搬迁原则。坚持以居住点或自然村为基本单位整体搬迁,同时兼顾一些分散户。

四、搬迁及安置

1、搬迁工作

(1)搬迁范围。彭山林场彭山村、车桥镇长庆村(两个点)、车桥镇昆山村、林泉乡屏峰村。(2)搬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2011年1月1日以前出生;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农业人口,且目前仍居住和生产生活在深山区;本人自愿申请异地安置。

(3)审批程序。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查,县批准”的程序,由自然村、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将移民条件和移民对象分别实行张榜公布5天无异议后,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2、安置工作

(1)安置村组。彭山林场彭山村36户141人搬迁至原水泥厂厂房旁;车桥镇长庆村九组15户61人和四组14户43人搬迁至316国道旁(两个点);车桥镇昆山村六组14户58人由山顶搬迁至山下村主干道旁;林泉乡屏峰村五组24户97人搬迁至村主干道旁;其他分散户就近移民搬迁。

(2)审批程序。接收安置地的乡(镇)政府及行政村在做好村民小组、村民工作的基础上,由村向乡(镇)政府提出接收移民的申请(含田土调剂表),再由乡(镇)政府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报告。

五、主要职责

1、迁出地乡(镇)政府的职责

(1)宣传发动。上门上户引导,鼓励群众积极搬迁。

(2)严审资格。在审核报审表和户籍资料的基础上,对搬迁对象要实行“三榜公布”,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

(3)组织参观。组织山区群众到安置地参观建房地址。

(4)维护稳定。做好移民思想稳定工作。

(5)搬迁验收。对移民户搬迁进行检查验收。

2、安置地乡(镇)政府的职责

(1)确定建房地点。

(2)调剂好田土和山场。办理好田土调整手续。

(3)帮助、协调群众搞好宅基地的“三通一平”。

(4)指导、督促移民建房,协调解决移民安置的相关问题。

(5)搞好移民扶贫资金的管理与发放。

(6)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基础设施配套工作。

(7)将移民户的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移民群众就医和安置点的社会治安以及生产开发等,纳入当地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8)协调处理好移民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做好稳定工作。

3、县直相关部门的职责

(1)县扶贫和移民办要全程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掌握移民搬迁动态,会同县财政局和有关乡镇管理好资金。

(2)县发改委要及时为移民搬迁安置申报项目,争取资金。

(3)县城乡建设局对整个安置区要按照高起点、低成本的要求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一设计,为移民户提供建房设计和施工图纸。

(4)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文旅局、县网络公司要依据各自职责把电线、电话和有线电视连接到户。

(5)县交通运输局要负责将路修建至移民安置点。

(6)县水务局和县农业开发办要为移民户落实改水项目和农田、村庄水沟水渠治理。

(7)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要分别把造地、沼气项目同步实施。

(8)县林业局要为移民扶贫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

(9)县金融部门要力所能及地为移民扶贫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

六、资金管理

1、严格管理。移民扶贫资金要做到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人审批。

2、资金发放。建房补助实行“一卡通”管理,实行预借制。补助资金分四次核拨:地基打好经验收后拨付30%;一层建好后拨付30%;二层建好后拨付30%;旧房拆除平整后再拨10%。

3、明确责任。移民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乡(镇)长负责制。

七、政策措施

1、移民搬迁实施政府一次性建房补助政策,标准为每人3500元(其中省级补助3000元,市级配套400元,县级配套100元),在补助资金中按每人500元提取,用于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安置点乡(镇)政府统一管理。

2、移民搬迁后,财产搬走;原有旧房拆平;原有耕地、山林经营权不变,仍归移民户所有,不增加新的耕地、山林。原有拆平后的宅基地实行退耕还林。移民在安置地拥有永久性居住权和土地的长期使用权。

3、允许移民在自留山上依法采伐木材(每人l立方米),作为建房自用材,凭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的准迁证明予以放行,县林业部门和乡(镇)免收各种税费。移民拆迁的旧木料允许自行销售或带至安置地使用,免交有关税费;移民建房自采沙石及自制砖瓦的,在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范围内进行,免收有关规费。

4、移民搬迁扶贫工程实行“零税费”管理。移民建房免交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建筑安装营业税、防洪保安资金、造地等各种税费。对各有关部门应收取的税费,采取“各司其职、各算其帐、各记其功、不带走一分钱”的办法,作为部门对移民扶贫工作的支持。

5、同等条件下,对安置移民的乡、村、组在农业综合开发、农村能源建设、退耕还林、公路建设、人畜饮水、学校建设、以工代赈等项目方面优先安排。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举办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6、鼓励县挂点扶贫单位实行对口帮扶,特别注重解决特困群众的搬迁困难,为移民扶贫做好事、办实事,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7、将安置小区纳入下年度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八、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3月1日—5月31日)

一是成立办事机构。有搬迁和安置任务的乡(镇)要成立移民搬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能力强、有事业心的同志专门负责日常工作。该项工作4月底完成。

二是详细调查摸底。在本乡(镇)范围内对移民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群众逐一识别,张榜公布,集中审核,分村登记,分乡造册,建档立卡。对各村的基础设施状况、人均耕地占有量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安置地的承受能力,选择和确定拟作移民安置的具体安置地点、安置方式、安置人数等。该项工作5月中旬完成。

三是制定工作计划。迁出地乡(镇)政府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搬迁计划,移民户与县扶贫和移民办签订移民搬迁协议,5月底完成本项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1日—11月30日)

一是迁出地政府组织移民户到安置地察看建房地址。

二是办理好水田、旱地、山场的调拨手续。安置点乡(镇)村要组织为移民建房地址搞好“三通一平”,确保施工用水、用电到点,道路畅通,场地平整,同步搞好规划设计,该项工作6月底完成。

三是指导移民建房。在“四统一”(即统一地面正负零高、统一楼高、统一外墙漆、统一坡面顶)的前提下,由移民按照规划设计自主建房。5月份所有移民建房必须动工,9月份住房基本竣工。11月底配套公共设施等项目完成。

3、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日—12月30日)

一是组织对安置小区的竣工验收和工作审计。

二是组织移民有序搬迁,颁发《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和新户口簿。

三是组织对移民原居住地验收。旧房拆除由移民户各自进行,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的,由迁出地乡(镇)政府强行拆除,拆除费用在移民扶贫补助费用中扣减。

九、有关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移民扶贫工作不仅是新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山库区群众的迫切要求,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移民扶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要加强领导,分工协调。由于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决定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叶心林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熊晋喜、副县长张华东为副组长,县扶贫和移民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城乡建设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文旅局、县网络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开发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金融部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移民搬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有关单位要履行好各自职责,相互配合,确保移民建房时资金落实到位,宣传动员到位,搬迁操作到位,工程建设到位,施工保障到位,齐心协力把这件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三要严明纪律,加强监督。移民扶贫工作要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监察局以及有关乡(镇)均要设立举报电话。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要依法对移民扶贫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搬迁对象把关不严,搬迁任务不能按时完成,转移、挤占、挪用移民扶贫专项资金的,必须如数追回,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虚报冒领、贪污私分移民扶贫资金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要严格工作纪律,充分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扎扎实实工作,诚诚恳恳为民,严禁借移民搬迁之名吃拿卡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8篇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在规划区的10个乡(镇)、45个行政村集中连片贫困区域,以围绕农民增收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突出重点,解决难点,使区内15939户、62202人得到有效扶持。通过三年努力,帮助区内贫困群众新增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上,解决4864户贫困户、18981名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支柱产业加快培育,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农户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加强,规划区整体脱贫并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加快发展。

具体目标:到2011年底,区内45个行政村、313个社的农户新增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上,人均占有粮食450公斤以上,实现户“七有”、村“七有”的建设目标。

户“七有”,即:①有一幢具有川北民居特色、庭院绿化整洁、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②有1亩以上的高产稳产农田地;③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④有沼气池(或节能灶);⑤有1亩以上的经济林果园;⑥年有1头大牲畜出栏或2头生猪出售;⑦有一个科技明白人。

村“七有”,即:①有可通中型以下客货运输车辆的进村硬化公路;②有标准的村务活动室,卫生室;③有通讯设施;④有产业协会;⑤有一个以上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⑥现有村小学达到“普九”标准;⑦有群众信任、团结干事的村“两委”班子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好制度。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着力改善交通条件。按照村道硬化、社道畅通、入户路晴雨通行的要求,整治村道65公里,硬化村道270公里;新建社道57公里,整治社道69公里。

2、加快水利设施建设。按照先解决人畜安全饮水后保障生产用水的原则,打机压井1650口、新修集中供水点l56处,铺设供水管道l84公里、新建灌溉渠61公里,整治灌溉渠98公里,新建提灌站5处、维修提灌站l处,新修蓄水池245口,整治水库5座,兴建10个村的集雨节灌工程,全面解决规划区内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3、加大土地整理和农网改造力度。以“金土地工程”为载体,整理土地20000亩,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根据实际需要分步实施,完成农网改造60公里。加快广播电视、通信事业发展,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实现全覆盖,乡(镇)、行政村通程控电话、无线通信。

(二)大力培育特色产业

1、积极发展特色种植业。规划区内发展水果5000亩,干果7500亩,培植柑桔、干果新品种示范园1400亩,蔬菜10000亩,中药材2000亩,茶叶30000亩。

2、大力发展特色畜牧业。积极推进畜牧业升级换代,扶持区内农户养猪50000头,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20个。

3、培育壮大劳务产业。培训输出区内农民3100人,培训实用技术20000人次,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脱贫致富技能。

4、帮助解决贷款难问题。安排贴息资金38万元,新建45个扶贫互助社,支持农户发展增收支柱产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三)全面发展社会事业

1、解决上学难问题。抓好中小学危房改造,改建村小20所、6000平方米,购置教学设备2200台(套)。

2、解决看病难问题。区内村卫生站达到国家要求的建设标准和设备、人员配套标准,购置医疗设备40台(件),培训医务人员40人。

3、支持科技、文化发展。围绕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强化农业实用技术推广。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建设乡镇图书室和农家书屋。建设通江县红色旅游重点景区。

4、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新建敬老院4个,对烈属、后代给予特殊扶持。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新建村务活动室15个、900平方米,改建20个、1200平方米,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办公场所和村卫生站用房。

(四)改善农户生活环境

将规划区内388户农房危房改造列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改厨3500户、改厕3500户、改圈64000平方来、建院坝2000户、新建沼气池14372口,加强环境保护,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2009年,规划区内28个村启动实施38个子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整治村道路13公里,硬化村道路54公里,新建社道路11.4公里,整治社道路13.8公里;打机压井330口,新修集中供水点30处,铺设供水管道36.8公里,新修蓄水池50口,新建灌溉渠12.2公里,整治灌溉渠19.6公里,整治病险水库1座,兴建2个村的集雨节灌工程;整理土地4000亩;完成农网改造12公里;改造危房78户,改厨700户,改厕700户,改圈12800平方米,建院坝400户;新建沼气池2870口。产业培育方面:种植水果1000亩,干果l500亩,培育柑桔、干果品牌示范园280亩,蔬菜2000亩,中药材400亩,茶叶6000亩;扶持片区内农户养猪10000头,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4个;组建9个扶贫互助社;培训转移农民工620人,实用技术培训4000人次;建设红色旅游重点景区1个。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改建村小5所、1500平方米,新建村务活动室4个240平方米,改建5个300平方米,购置教学设备450台(套);购置医疗设备24台(件),培训医务人员14人。

三、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总投资44366.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l5069.5万元,占34%;产业培育18176万元,占41%;社会事业建设4056万元,占9.1%;农户环境建设7065万元,占l5.9%。在不改变现行资金管理体制的前提下,采取项目统筹整合、资金拼盘投入,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坚持项目资金的管理主体不变、投入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使用性质不变,审批程序不变等“五不变”原则,按责权统一、管理规范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规范管理办法,确保项目资金发挥综合效益。重点是实行“七项制度”:

(一)实行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制。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群众意愿走的分配安排原则,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明确县(区)、乡(镇)、村主体责任,实行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法人代表责任制。

(二)实行项目资金使用报批制。各项目由县(区)统一审查立项后逐级上报,由各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组织项目实施。

(三)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项目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进行公告、公示;在项目实施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对农户的实物或现金补助实行直接发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实行项目资金管理专账核算制。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实行项目资金管理报账制。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日常管理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按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投资大、技术复杂的项目,要按照招投标法实行招投标;对需要政府采购的物资,要按照采购法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六)实行项目资金管理审计制。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审计部门及时会同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要严肃查处转移、挪用、拖欠、挤占、贪污项目资金,建设质量低劣等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依纪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实行项目资金检查验收制。年度计划完成后,县(区)领导小组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检查验收,进行绩效评估。对擅自改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履行公告公示程序、项目实施效果明显低于规划预期的,要给予通报,限期整改。

四、工作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连片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扶贫办,负责连片扶贫开发的统筹协调、调查研究、信息反馈、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通江县、巴州区两个县(区)成立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分年度项目实施、建设进度和质量监管、资金报账与管理、资料收集及汇总、情况信息反馈等工作。加强乡、村两级组织建设,形成坚强实施力量,调动和激发群众艰苦奋斗、自我发展的热情。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连片扶贫开发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验收,严格考核,挂牌通报,逗硬奖惩。

(二)加强资金筹措。一是各级有关部门有项目投入的,纳入项目投资计划,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和环境改善。二是无行业主管部门对应的项目,要争取上级投入,同时加强市、县(区)配套,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三是引导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积极参与连片开发建设。四是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农民自愿投工投劳等方式切实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有关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农民增收、脱贫致富为目的,切实提升我县贫困村信息化水平和电子商务发展的进程,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农村脱贫攻坚工作。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2016年底前,贫困村光纤覆盖率达到60%,贫困村光纤入户率达到10%以上;2017年底前,贫困村光纤覆盖能力达到75%以上,贫困村光纤入户率达到达20%以上;2018年底,贫困村光纤覆盖能力达到90%,贫困村光纤入户率达到30%以上。

(二)建立网格“四务通”平台。依托电信公司搭建的IPTV播控平台,2016年底前,所有贫困村均开通农村网格“四务通”平台,贫困村“四务通”应用率达到20%;2017年底前,贫困村“四务通”应用率达到30%;到2018年底贫困村“四务通”应用率达到50%。同时逐步实现三网融合、三屏(电视、手机、电脑)同步,畅享“四务”。

(三)信息化消费得到普及运用。通过电视、手机、电脑三屏同步,实现宣传娱乐网络化、政务公开网络化、村民办事网络化、教育咨询网络化,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缴费、视频监控等应用,对接网格化管理平台,强化农村科学治理。

(四)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加速布局。2016年5月底前,50%的贫困村搭建起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并创建2家县级示范店;2016年12月底前,所有贫困村均搭建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并累计创建5家县级示范店。

(五)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得到提高。2016年12月底前,有网络购物行为的贫困村村民占贫困村人口的比例达到40%以上;通过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发生的网络消费额达到月均4万元以上;平均每个贫困村发展个体电商10家,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全县的平均水平;培训贫困村电子商务人才2000人次以上,从业人员达到300人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贫困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四家公司拟共投资2000万元,用于贫困村有线和无线宽带网络进村入户、推进贫困村信息通信建设、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无线局域网向贫困地区覆盖等方面工作,为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提供信息服务支撑。对开通村级“四务通”比例达到50%,且被评定为电子商务示范村的贫困户用户,按照每户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从示范村奖励资金中列支)。(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公司办事处、广电)

(二)建立村级电子商务进农村服务站(点)。优先在贫困村布局选点,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建设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对每个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点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含设备),经国家验收合格后,每个营运网点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营运补助。(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办、广电局、供销社、邮政局、电信、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

(三)加快培育电子商务示范村、示范店和示范合作社。鼓励引导贫困村电商个人、合作社等应用电子商务手段、拓宽采购、销售渠道,创新营销模式,扩大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实现线上与线下交易的融合,带动农业生产的组织化与标准化。经认定为特色村(示范村)的村组织(社区)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交易额在全县排位前五名的电商企业,按第一至五名顺序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供销社,各乡镇政府)

(四)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物流仓储、配送机制。着重解决由乡镇到村“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问题,鼓励华维物流、邮政、供销、商贸流通、第三方物流等企业,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建立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机制,开通12条物流专线、投运20辆物流专车,辐射所有的行政村。对每个镇级电商物流中转站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每个贫困村级电商物流中转站给予500元的一次性补贴。(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交运局、物流局、供销社、邮政局)

(五)加大对贫困村农民信息技能培训力度。一是联合人社、供销、农业、移民等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充分利用现有培训项目,优先在贫困地区开展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服务活动。二是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补贴给培训机构(从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经费中列支),无偿面向贫困户、贫困村的青年等群体开展系列培训,全面提高贫困户的电商技能水平、信息化意识和操作水平,带动贫困村农民信息就业、信息创业,走上信息致富道路。(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经信局、移民局、团县委、供销社,各乡镇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要把贫困村信息化建设和电商工作提上重要日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县扶贫村信息化建设和电商扶贫专项工作。

(二)不断优化建设环境。维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价格行为。优化信息化基础设施选址、征地的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节奏。保护通信基础设施,严厉打击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行为。

第10篇

根据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隆政办函〔2014〕2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县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镇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对全镇农村扶贫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识别出农村扶贫对象,建立健全农村扶贫对象档案,为开展直接帮扶提供依据。同时,也为在大扶贫格局下,引导教育、住建、水利、卫生、广电等部门资源及社会各界力量向农村扶贫对象倾斜,搭建通用的扶贫工作信息平台。

二、实施范围和扶贫对象

(一)实施范围。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的实施范围为全镇87个行政村。

(二)扶贫对象。农村扶贫对象包括扶贫开发对象和低保对象。扶贫开发对象必须是以户为单位,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的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2300元(2010年不变价)以下的农村家庭居民。

三、工作原则

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基本原则,对农村扶贫对象逐一建档立卡。

(一)严格把握标准。农村扶贫对象包括扶贫开发对象和低保对象。扶贫开发对象必须是以户为单元,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的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2300元(2010年不变价)下的农村家庭居民。民政部门已识别登记的农村低保对象,这次全部纳入扶贫对象一并建档立卡。具体识别方法“五比五看一优先十一不评”。“五比五看”: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财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比生活环境、看居住条件;比贫困程度、看致贫原因。“一优先”:计划生育优先。“十一不评”:全户外出的不评,家庭有多处房产的户不评,家庭成员中有1人购置小车的不评,不符合条件强行要求、无理取闹的户不评,不遵纪守法的户不评,不执行计生政策超生严重的户不评,子女条件较好而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原则不评,阻挠公益事业建设的不评,不进行土地流转造成土地荒芜的不评,经商户不评,不在家从事种植、养殖业的一律不评。

(二)规范识别程序。要召开镇、村两级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政策精神家喻户晓。要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审核、区县扶贫办及民政局复核、区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村委会要有扶贫对象民主评议和票决的会议记录及代表签名,镇政府、县扶贫办要有扶贫对象审核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县扶贫办要对镇里上报的扶贫对象信息资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没有争议或争议解决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建立县级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

(三)公平公开公正。农村扶贫对象识别确认和建档立卡工作全程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群众参与率和社会认同感达80%以上。村级民主评议前,要对扶贫对象识别政策和建档立卡人数在村内公示,并通知每户农户家庭。参与民主评议的村民代表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各村都要成立30人以上的民主评议领导小组,评议小组中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保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等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代表,每组至少要有2户以上的群众参加,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村委会审查和镇政府、县扶贫办审核的结果,都要在当地群众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要有影像资料),每次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暗箱操作。在扶贫对象确定过程中,如接到有关质疑和举报时,县扶贫办、镇政府要及时组织专人进行核实调查,确有问题的要取消其扶贫对象资格,并从得票靠前的落选农户中依次递补。

(四)直接到户到人。要把政策宣传、对象申请、情况调查、会议评议等基础工作做细做实,确保贫困农户的参与权、表达权。严禁民主评议敷衍了事、流于形式。农户申请要由户主提出,严禁亲友代替和提供虚假承诺;要杜绝平均分配,务必突出重点、整户入选,严禁拆、分户和空挂户;到户调查要直达预选对象,严禁口头调查或推测估计;登记的扶贫对象户要有相关影像资料。

四、工作步骤

(一)对象识别阶段(元月—4月底)

1.指标分解(4月3日前完成)。根据3月24日召开的全县扶贫开发暨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研究确定本镇的工作方案及识别方法,并报县扶贫办。扶贫对象指标分解切忌搞平均主义,要根据各村发展和农民人均收入水平,按照比较好、一般、贫困、深度贫困四类标准对村先行分类,再按照分类分解扶贫对象指标。

2.宣传动员(4月上旬)。要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村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认真召开镇扶贫工作会议、村组动员会议,形成一环扣一环、一级抓一级的局面。努力营造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良好氛围。

3.群众评议(4月7日—4月25日)。各村要开好村民小组全体村民会议、村民代表评议会议,以申请农户得票多少决定其是否成为预选扶贫对象。要加强对村级评选对象情况的审核,严防条件不符者入选。村级投票情况和镇政府审核情况必须分别在行政村和镇政府公示7天。

(二)建档立卡阶段(4月26日—5月底)。要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表格,采集汇总扶贫对象家庭情况,做到一户一卡、一村一册。档案资料要做到真实、全面,并由扶贫对象、采集人、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镇政府要有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及时更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三)信息化管理阶段(6月—8月)。扶贫对象档案数据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并建立汇总分析、动态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以镇长罗运河同志为组长的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全镇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的全面性工作,按照要求搞好对象识别、信息录入、完善档案资料、落实帮扶措施。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确保工作经费。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民心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根据主管部门要求,镇财政安排专项中心工作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必需的培训、表格印制、调查摸底、建档立卡、信息录入及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的开支。

(三)强化人员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切实让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原则、指标要求、操作程序和具体方法,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严格监督检查。为确保贫困对象识别准确,确保不发生大的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建立四项工作制度:进度报告制度、包片负责制度、交叉检查制度、举报调查制度。成立专门的督查组,督促指导各村按要求开展好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第11篇

深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创新建立“合作社+金融+主导产业”、“合作社+金融+贫困户”等服务模式,积极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有效扩大农村金融资源供给,逐步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创新精准扶贫帮带模式,助推产业发展和精准扶贫,为争当“五个示范”、加快实现“三大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主导产业。一是依据各村资源优势和群众意愿,大力发展水果、蔬菜、畜禽、水产、花卉苗木、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推进“一村一品”、“一村一业”建设。二是争取市联合社对辖区主导产业相关建设项目的倾斜支持力度,对承建产业发展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涉农贷款、农业保险等金融服务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三是加强产业培训、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配套服务,培育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主导产业。

(二)提高涉农金融供给。一是充分争取市联合社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引导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合作金融部门争取信贷产品,开展扶贫互助金融帮扶,多渠道、多层次满足主导产业和贫困户信贷需求。二是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积极探索针对主导产业的保险品种,落实贫困户人身财产扶贫小额保险全覆盖。三是降低涉农融资成本。争取脱贫产业项目贷款予以一定财政贴息,除小额扶贫信用贷款外,一般贫困户涉农贷款每年由市财政贴息30-50%,重点贫困户予以全额贴息。对积极发展主导产业、吸收贫困户较多的联合会会员单位在市联合社给予一定程度的担保费减免(其减免部分由市财政补贴),并免收农合联会费。

(三)完善服务网络。一是积极引导贫困人口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加合会及市农合联,进入市农合联组织体系,网络辖区内90%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人口。二是配合市农合联延伸服务网络,在重点区域建立基层惠农服务网点,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三是借助金融网格化建设,有效实现村级主导产业和贫困人口普惠金融的全覆盖率。

(四)创新扶贫帮带模式。一是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近吸纳贫困户,提高贫困人口组织化程度,帮助其发展主导产业、增加非农收入。二是引导优质的联合会员单位,与贫困村、重点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兴建产业基地,发展主导产业,开展精准帮扶。三是发挥联合会的纽带作用,对贫困村、重点贫困户开展无偿的产业培训、技术指导和市场营销服务,帮助其因地制宜发展主导产业,实现增产增收。

三、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从2016年1月下旬开始,至2015年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底至2月中旬)

成立“农村合作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扶贫”实施方案。充实、完善办事处联合会,开展村级联合分会试点。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下旬至5月20日)

1、2月底以前,全处50%以上的行政村成立联合分会。开展走访慰问和调查摸底,了解贫困人口信贷需求,帮助贫困村找准产业发展方向,确立脱贫主导产业。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管理暨诚信教育、金融知识综合培训、送金融知识进农村等活动。

2、3月底以前,开展联合会员结对帮扶活动,通过“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兴建产业基地,发展主导产业:开展“金融服务网络零距离”、“信用体系整处推进”、“诚信宣传和诚信意识教育”等主题活动。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推出扶贫信贷产品,推进贫困户评级授信及信用贷款工作。

3、4月底以前,全处所有的行政村成立联合分会,通过市农合联组织体系,网络90%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人口。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房屋等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4、5月20日以前,持续开展产业政策、生产技能、经营理念等系列培训活动。建立村级金融网格,实现“小额扶贫信用贷款”全覆盖。健全“合作社+贫困户”的风险防控联动机制,强化风险防控。

(三)总结阶段(5月20日至5月底)

1、各单位对开展活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

2、根据工作安排,表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办事处分管领导为组长,办事处联合会及各村联合分会为成员的金融扶贪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建立办事处、市农合联及金融机构多方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强风险控制。一是对贫困人口致贫原因、信用状况、生产能力等进行详细调查,精准分类。依据不同类型,执行有区别的金融扶贫政策。二是严格落实“合作社+贫困户”的风险防控联动机制,加强信贷资金的跟踪管理。三是根据市农合联要求强化风险处置,综合运用产权赋能、转移就业、社会救助等措施,提高贫困人口贷款履责能力。

第12篇

—、目标任务

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力度,聚焦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规范2014-2020年脱贫攻坚档案管理,全面、真实、及时、完整记录我县脱贫攻坚的历程,确保我县精准扶贫档案真实、完整、准确、安全、规范,高质量完成全县精准扶贫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由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县档案部门联合监督指导,各乡镇是精准扶贫档案实施主体,除负责乡镇本级档案资料外,还需组织指导各村及时做好村级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县级扶贫专项的牵头部门,要严格对照每年的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及时规范和完善专项扶贫档案。

(二)坚持系统收集、分类管理。要按照省档案局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档案局印发的《省扶贫开发项目档案管理细则》文件要求,对照县、乡、村、户扶贫资料清单进行分类收集和整理归档,要重点做好精准扶贫文书档案、科技项目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以及实物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坚持集中保管,及时移交。县脱贫攻坚办各类精准扶贫档案由县扶贫开发局集中管理,县级扶贫专项档案资料由各专项牵头部门集中管理;乡级各类精准扶贫档案由各乡镇集中统一管理;村级精准扶贫档案由各村集中保管,个别村不具备档案保管条件的可由乡镇政府代为保管。具备移交条件的档案,要及时依法向县档案部门移交。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机制。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由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协调指导,并牵头组织扶贫、档案部门联合对专项牵头部门、乡镇和村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配备适应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开展和满足档案安全管理的设施设备。县级扶贫专项部门、各乡镇要为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提供必需办公设备和条件。精准扶贫档案库房要符合防光、防尘、防潮、防虫、防高温、防盗、防鼠、防火等要求,确保档案安全保管。

(三)建立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整理规范的精准扶贫档案。

精准扶贫档案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完整,规范整理。特别是特殊载体类档案要广泛收集反映脱贫攻坚历史伟业和先进感人事迹的图片、音像、实物等珍贵资料,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四、工作要求

(一)时间节点

县、乡、村三级2014—2020年度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自本方案下发日起,村级档案在2021年4月10日前完成;乡级档案在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县级档案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分类管理

精准扶贫档案相关文件材料应收集齐全完整,归档的文件材料要真实有效,做到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图样清晰、签章手续完备。归档文件材料的印制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等要符合要求。

精准扶贫档案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整理,文书档案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进行整理。扶贫项目档案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进行整理。扶贫资金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整理。照片档案按照《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2014)进行整理。电子档案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16)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进行整理。

特殊载体类档案,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整理,并与关联纸质档案建立档号对应关系。

户别管理类按照“一户一档”进行整理归档。

以卷为保管单位的档号结构为:全宗号—类别号—案卷号,以件为保管单位的档号结构为:全宗号—类别号—件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乡、村三级必须明确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人员。县脱贫攻坚办联合档案部门抓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扶贫专项牵头部门要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考核

各乡镇、扶贫专项牵头部门,要提高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本次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将纳入各乡镇和扶贫专项牵头部门2021年度档案工作目标考核任务,未按期完成或未按规定规范管理的乡镇和扶贫专项牵头部门,由县档案部门视具体情况扣减相应年终目标考核分值,情节严重的全县进行通报。

第1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和省委副书记赵勇在青龙扶贫开发现场办公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扶贫专项贷款为助推器,实施贫困村脱贫致富项目建设,转变思路,创新模式,加快推进产业扶贫、企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我县率先在全省实现脱贫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按照“企业承贷、多模式合作、项目到村、受益到农户”原则,结合贫困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贫困户意愿,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扶贫专项贷款高效使用。

三、工作目标

争取扶贫专项贷款3亿元,依托承贷主体,集中在基地村、贫困村发展脱贫致富项目。到2015年底,力争每个贫困村都有立村富民主导产业,每个贫困户都有稳定增收的好项目或渠道,逐步形成“一村一品、数乡一业”的产业化扶贫新格局,确保全县142个贫困村基本实现稳定脱贫。

四、运作模式

围绕畜牧、林果、中药材三大主导产业和菌菜、杂粮、桑柞蚕等特色产业,在县内申请利用扶贫专项贷款的农业企业和合作社中确定承贷主体。一是采取承贷企业或合作社在基地村、贫困村建设种植养殖项目,吸收农民就地就业,增加劳务收入。二是承贷企业或合作社吸收贫困村、农户股份,让利于民,签订合作协议,带动贫困村及农户发展致富产业,使农民变为股民。三是承贷企业与基地村或贫困村结对,实施大森店“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在村支部引领下,组建合作社,吸收农户入社,发展“一村一品”产业。四是因企(社)制宜,创新多种形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五、方法步骤

(一)优选合作银行

选取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银行、建设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5家金融机构作为合作银行。各合作银行要将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积极争取贷款指标,对扶贫专项贷款实行最优惠贷款利率,基准利率上浮部分严格控制在30%以内。

(二)确定承贷主体

1.承贷主体条件

(1)县内具有发展潜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的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以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必须持有的证、照、卡,且均在有效期内;

(3)经营管理规范,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有合法稳定还款来源,且能够按期还本付息;

(4)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无重大诉讼纠纷,主要管理人员遵纪守法,信誉良好;

(5)制定企业扶贫规划,承诺在贫困村发展主导(特色)产业,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且利益联结机制健全;

(6)能够提供与贷款额度相应的反担保物。

2.承贷主体责任

县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办公室对县内申请利用扶贫专项贷款的农业企业、合作社进行全面摸底、精心筛选,组织评审,拟定承贷主体,由联席会议向合作银行和担保公司推荐。合作银行与担保公司及时对推荐的承贷主体进行现场考察与评估,确定授信额度。承贷主体要本着“公平公正、互利双赢”原则,研究制定扶贫专项贷款产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帮扶模式和还款计划,拟定合作协议,特别要突出与基地村、贫困村、贫困户项目合作和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报县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贷款风险保证金、贷款利息由承贷企业负担,财政贴息用途根据合作模式商定。

(三)精心谋划对接

县扶贫办、各乡镇政府、各贫困村“两委”班子要对扶贫专项贷款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农业企业带动方式、合作协议等内容进行宣传,帮助承贷企业与贫困村进行项目对接,组织贫困村立足本村实际和村民意愿确定产业项目、确定合作方式、确定参与农户、确定依托企业,即做好“四定”工作。承贷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签订合作协议,报县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

扶贫开发对口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要指导分包贫困村做好扶贫产业项目谋划工作,“连心卡”包户责任人要积极引导所包户参与扶贫专项贷款产业项目实施,在农业企业、合作社的带动下稳定增收,尽快脱贫。

(四)认真组织实施

县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办公室按照“快、严、实、好”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快速推进、严明责任、务实操作,务求取得良好效果。各乡镇对参与扶贫专项贷款产业项目的基地村、贫困村、贫困户做好组织、监督和教育约束工作,确保合作双方履行合作协议,实现银行、企业、贫困户互利多赢。各承贷主体要按照扶贫专项贷款使用要求、合作协议承诺,加快扶贫专项贷款产业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做到“项目标准到位、服务指导到位、资金落实到位、产品回收到位、利益分配到位”五到位。

(五)加强贷款监管

县财政局牵头制定扶贫专项贷款具体监管办法,全面加强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各合作银行是贷款监管主体,要做好贷后管理,确保贷款规范使用,规避信贷风险。乡镇政府是扶贫专项贷款产业项目的监管主体。县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办公室与各乡镇政府、合作银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全程进行无缝隙监管。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县政府成立由主管财政、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农工办、县扶贫办、县金融办、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扶贫专项贷款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重大事项决策、承贷主体确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与合作协议审批、贷款使用监督、贴息资金和奖补政策落实等工作。工作组下设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县金融办、县政府农工办、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分别负责与省融司和合作银行对接、承贷主体确定、扶贫项目谋划对接、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贫困村扶贫专项贷款使用监管与项目推动工作。

(二)建立机制,提高效能。

1.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和县金融办、县政府农工办、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人行青龙支行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负责受理企业扶贫专项贷款申请;研究企业《扶贫专项贷款使用计划》可行性;对初步确定的拟承贷主体提交评审组论证,对经论证的拟承贷主体进行最终审核确定,并推荐给省融投担保公司和相关合作银行。

2.建立贷款评审机制。一是县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办公室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请扶贫贷款的企业、合作社的生产盈亏、资产负债、贷款诚信和市场前景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二是由具有经济、金融、会计、农艺、林果、畜牧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经验的人员组成贷款评审组。对联席会议初步拟定的承贷企业主体资格、扶贫项目规划可行性进行论证,撰写评审报告,呈报联席会议审定。

3.建立专户管理机制。各承贷企业要在合作银行开设扶贫专项贷款专户,实行资金封闭运行,严格按照贷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确保扶贫产业资金不外流、不挪用。各合作银行要明确专人对承贷主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按照审批程序拨付。县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办公室要加强指导、监控和管理,严防贷款风险,确保专款专用。

4.建立特派员机制。县扶贫办、各乡镇为辖区每个贫困村指派一名特派员,实行月报告和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制度。帮助贫困村“两委”班子制定脱贫产业发展规划,对贫困村与合作企业的项目实施、扶贫贷款投向与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协调企业、贫困村与帮扶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扶贫贷款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14篇

一、总体要求

扶贫帮困“春雨行动”是全乡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大家庭互帮互助的优越性,广泛聚集社会资源,形成强大合力,做到扶贫帮困覆盖到我乡每个困难家庭,确保不让一个家庭吃不饱饭、不让一个群众看不起病、不让一个孩子上不起学、不让一个老人没人管,确保困难群众与全乡人民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二、帮扶对象

按照县下达的任务,全乡共选定16户作为帮扶对象,由乡组织帮扶。

三、帮扶任务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围绕困难群众最迫切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突出抓好“医、房、学、业、保”五个方面,立足“输血”与“造血”功能定位,齐头并重,措清底数,提升帮扶的精准性、针对性,逐步从根源帮助困难群众脱离贫困。每名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至少帮扶一户困难家庭。

(一)基本生活困难。以现金或实物资助方式,帮助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在低保线上适当提高生活水准,改善生活状况。

(二)重大特大疾病救助。资助困难家庭参加医疗保险,逐步提高医疗保障覆盖面。对患重特大疾病的困难家庭,按照政策减免医疗床位、药品等费用,加大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对患重特大疾病,经相关医疗保障报销后,生活仍困难的帮扶家庭,帮助解决治疗及生活困难问题。

(三)危房帮建。认真落实危房改造政策,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困难家庭进行改造,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对无法改造的希望困难家庭,通过资金或实物配租,帮助解决住房。对自理能力较差的危房困难对象,可按照相关政策,纳入机构供养。

(四)希望助学。帮助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不因贫困辍学,帮助家庭困难的高中及以上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30日)。

完成11户帮扶对象的确定因户因人实施帮扶。

(二)开展阶段(2014年10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按照县委县政府帮扶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帮扶活动并于每月24日将当月帮扶情况汇总后上报县活动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2015年1月)

对2014年帮扶进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第15篇

一、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乡、镇计生办要迅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计划生育家庭开展调查摸底,重点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家庭、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并发症对象、留守儿童、贫困失学儿童等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并将摸底情况报县人口计生委联系片区的领导。

二、切实落实帮扶解困措施。深入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为广大的计划生育家庭造福。

一是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及时兑现20*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要确保兑现率*到100%,认真组织开展20*年度的奖励对象调查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工作。按照群众审议、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社会监督等工作程序,实行扶助政策公开、扶助对象公开、发放程序公开、扶助监管制度公开,确保对象确认率控制在0.5‰以内。

三是继续开展“三结合”工作,切实从计划生育家庭最迫切、最关心、最容易见到成效的事情抓起,在资金、物质上让帮扶对象得到实惠,为各帮扶单位参与新农村建设搭建平台,变单户帮扶为成片帮扶,真正做到带动一片,致富一方。

四是对农村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对他们要从生产生活上切实关心,涉及的门诊定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和独生女子父母奖励金要及时兑现到对象手中。

五是认真开展联乡驻村工作,对计生委联系的申家乡塔光村和进宝村,积极组织向困难群众“献爱心、送温暖”活动,救助32户独生子女特困户和特困家庭,落实好帮扶措施,在春耕期间将向困难群众助春耕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春耕生产中所需的物质,深入田间地头参加春耕义务劳动。

六是深入持久地开展“万众救助计生贫困户”活动,积极倡导社会各界对计生贫困户进行钱、财、物等的扶持和帮助,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也要伸出援助之手,奉献爱心,捐献一份钱物,各乡镇要有一个联系帮扶点,救助2户特困户。

七是开展“关怀流动人口、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免费对流动人口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为他们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积极创办“留守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八是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对农村已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女和农村已落实节育措施符合政策生育的双女在国家开办的医疗保健机构就医免收挂号费,治疗费享受8折优惠,各乡镇计生办要联系2户以上的特困独生女或双女户,使关爱行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