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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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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工作质量年”的总体定位,以“有利于统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有利于统计地位和形象的提升,有利于统计人的全面进步”为核心,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20__年法制宣传工作重点

1、树立依法统计观念

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依法统计意识。依法统计是政府统计部门的职责所在,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落脚点就是依法统计。法规、人事部门要积极组织全体干部以及新入局队工作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并加强考核。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全面掌握统计法和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原则和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组织管理统计工作、依法填报统计数据、依法对外提供统计数据、依法公开统计信息。将统计法规作为统计工作的行为准则,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履行统计法的要求。

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1)20__年是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的第五年。要以修改《统计法》、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出台为契机,统筹安排,利用电视、广播、《怀柔报》等宣传媒体开展有声势、有影响、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将“五五”法制宣传活动推向。

(2)加强网上宣传阵地建设,继续发挥网络宣传阵地快捷、低成本的优势,在怀柔统计信息网“普法专栏”版块上,不断更新、丰富内容,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对全社会成员全局队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

(3)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对规模以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管统计工作领导采取座谈会形式进行普法,听取企业在执行统计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疑惑以及需要统计部门改进的意见建议,通过座谈研讨,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交流,为今后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各项统计工作起到积极作用。对村级统计人员采取统计普法培训班形式普法。使村级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内容有一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和理解。

(4)充分利用怀柔区统计局主办的《统计方圆》刊物,开设统计“普法栏目”,普法专栏内容采取统计法知识问答形式,对统计法主要内容进行解答。

(5)积极协助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好普法下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项活动,按时送交“法制宣传流动阅览室”所需普法宣传材料。

3、利用执法检查进行面对面普法宣传

20__年,各科、队、所要充分利用日常检查和督导检查之机,对应查的近300家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统计主管领导、统计人员进行直接面对面的普法宣传。

4、利用各专业业务培训和年、定报布置会时机开展普法宣传

20__年局内各专业科室已制定了培训计划,要在认真落实专业培训的同时进行统计法的宣传。年、定报布置会统计法宣传内容以宣讲统计违法案例为主要内容,增强报表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法制宣传工作时间安排

1—3月份:

1、研究制定《区统计局20__年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2、召开统计科、所长20__年法制宣传工作会议,部署我区20__年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3、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4—6月份

1、迎接市局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2、部分统计所组织召开法定代表人座谈会。

7—9月份

1、统计所举办村级统计人员普法培训班;

2、参加全局统计知识竞赛活动。

10—12月份

1、部分统计所组织召开法定代表人座谈会;

2、落实全市组织开展的普法宣传周活动;

3、完成考评、总结工作。

四、统计普法宣传工作保障措施

1、各级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实把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落实。

2、统计所要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法定代表人座谈会和村级统计人员培训班。座谈会、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提前2周时间通知联系镇、乡领导、法规科人员,确保座谈会、培训班质量。确实通过座谈会、培训班的形式使企业法定代表人、村级统计人员对统计法有进一步的了解,增进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村级统计人员的感情,为今后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各项统计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3、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投入,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解决。20__年各基层统计所召开的普法培训班、座谈会所需费用由镇乡、街道、

第2篇

一、主要工作和目标

(一)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迎检工作

2009年是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年”,市局、总队和区有关部门对我区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东城局、队将按市、区有关考核规定充分准备,认真开展普法工作自查自评,按时上报自查自评表和自查自评报告,迎接验收。

(二)围绕统计立法、修法工作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2009年是《统计法》修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施行,地方法规要做修改准备的关键一年。法制宣传工作应紧紧把握统计法律法规修改、审议、出台等重要时机积极展开,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结合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出台,及时组织东城统计系统及广大统计从业人员学习、培训。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

结合“*”地方法规施行15周年纪念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颁布日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2009年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创新统计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在全区掀起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

1、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广泛宣传统计法和统计工作

东城区统计法制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结合东城区实际情况,继续利用报刊、网站等载体开辟统计法宣传专题栏目,在栏目中,以普法问答、法律讲堂、在线咨询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为普法宣传开辟广泛的渠道。

2、积极开展统计普法“三进”活动,扩大宣传面

结合东城统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统计普法“三进”活动,打造宣传品牌,扩大统计普法宣传面。

(1)进社区

组织街道统计所普法力量,设立社区普法宣传员,印制普法宣传材料,设立统计法宣传牌、宣传橱窗、标语,并现场开展统计法咨询、展览、资料发放等活动,并在现场进行试卷答疑等趣味活动,赠送精美礼品,为现场宣传工作增添亮点,提高宣传普及率。

(2)进党校

要积极与区法制办、区党校、行政学院联系协调,争取把《统计法》和统计业务知识列入党校学习课程,促进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制的培训学习。

(3)进功能区

配合功能区统计工作,创建“十分钟统计普法课堂”,送法进功能区,加大我区三个功能区内统计单位的普法力度,营造功能区企业依法统计的良好统计工作氛围。

3、借助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和统计活动,开展普法宣传

以统计从业资格人员为契合点,通过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大型普查、专题调查培训等,对基层统计人员系统地进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教育。通过各种活动特别是配合各种调查工作开展普法宣传。

4、加强统计法制宣传稿件的撰写

强化宣传意识,抓好统计法制工作信息和普法宣传稿件的撰写工作,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有所突破,并对日常普法宣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明确需求,善于发现亮点,查找不足,提高宣传稿件的采登率。

二、保障措施

1、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局队《2009年统计法制工作计划》和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要求,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

2、加强学习和管理

在普法宣传工作中,作为执法者和宣教者,首先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管理,要想在工作中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解,必须要主动学习,积极参加市、区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等培训活动,不断的充实自己,提自身业务水平。

第3篇

一、总体思路

2013年全市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经济普查和统计“四大工程”等统计中心工作,以中期检查为契机、以重大活动为抓手、以分类指导为重点,深入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扩大统计法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为经济普查和统计“四大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扎实开展统计“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开展对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督导,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检查督导活动,总结典型,以点带面、查找不足,改进提高,以检查为契机推动统计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切实搞好《统计法》颁布30周年等重大宣传活动。抓住《统计法》颁布30周年日、《省统计条例》审议出台、“5.18”行政执法服务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点,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开展统计法律知识竞赛、广场集中宣传等活动,切实提高统计法的社会知晓度。

(三)深入开展《统计法》进党校等针对性宣传活动。加强与司法等政府普法宣传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内容,通过党校主体班等途径,宣传统计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各地至少要举办一期领导干部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

(四)加强各级统计部门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编造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紧急通知》等国家和省局文件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系统内人员统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政府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五)强化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围绕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等统计中心任务,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力度。结合统计“双基”建设和行政指导工作的开展,突出对重点专业、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切实提高基层企业的配合程度和依法统计意识。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切实加强统计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2、注重宣传实效。各地要结合统计“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宣传实效,确保各项宣传活动和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第4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党支部把“六五”普法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程,制订了普法工作责任制,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股室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结合实际,做好规划。根据全县安排和“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订了县统计局“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了“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六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2011年以来,我局做到每年都制定"六五"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在年终做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真正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三)领导带头学,促进全员学。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近年来局班子成员多次参加省州、县普法讲座,并为每位干部职工订购法律丛书,每年都安排局、队、中心干部职工参加相应的法制知识学习。二是建立了集中与自学相结合普法培训制度。为突出学法实效,我局每年都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进行普法学习。三是建立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本着"以考促学"的宗旨,坚持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对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进行考试和考核,近年来的“普法”考试和培训考核合格率均达100%。

(四)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六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局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深入广泛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是充分利用展板、网络、简报、电视台等媒体,搭建法制宣传的综合平台,开展多种宣传,并将普法教育作为依法行政的重点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受众范围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是开展内容丰富的“法律七进”活动。以“挂包帮”活动为载体,结合基层调研,推广和普及统计法律知识。“六五普法”以来,累计向企业、社区、乡镇(场)发放普法宣传手册500余册。

三是多层次广泛组织、参加各级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依据;分批组织参加省、州统计局和我县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讲座;每年组织乡镇(场)统计员开展培训2次以上,参加培训100人次;结合“四大工程”建设、各项调查及普查工作,对统计调查对象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共计发放统计法律知识宣传单500余份。

四是结合重大普查活动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011年以来,我局多次利用全国人口普查、行风政风调查、经济普查、城乡住户转换等多次大型调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动员普查员向辖区机关、企业单位、个体户、城乡居民,先后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咨询100多人次。

(五)完善普法长效机制。我局将普法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法制工作考评机制,做到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我局非常重视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反馈普法宣传教育信息和法制工作信息,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工作总结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六五”普法以来,我局在普法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制人员配备缺乏、无专职人员;二是干部职工学法自觉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普法执法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宣传工作不够常态化。

第5篇

[关键词]统计执法;效果问题;法制观

[中图分类号]C82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47-0178-02

1法治挂念淡薄,应加大宣传

我国早在十报告中就对依法治国进行了新的战略部署,这也可以看出我国是在不断的推进法制建设,但是我国的统计执法却还是存在着“政大于法”的现象,导致一些行政命令甚至比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加的有效。有些地区的一些领导为了让自己的政绩更好看,虚报夸大统计数据,有的还做出利用自己的权力干涉统计执法的行为。时间久了,民众对统计工作就会产生怀疑,不仅难以保证统计工作的科学性与严谨性,而且还会更加的不理解统计工作,因此也就不会积极的配合。民众法制观念的淡薄以及企业的依法统计意识也相对薄弱,这些都会导致统计法治环境难以得到改进,也与我国目前推行的“依法治统”相背离。针对这一现象,如果只依靠统计部门去改进是难以取得较大的进步的,必须结合着政府与政策的支持,让整个社会都积极的参与到当中去,让普法宣传工作更加的深入才可以真正有效的改变这一现象。

首先应该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各级政府应该树立起正确的“法制观”,要严格的根据统计法律的相关规定去实施统计执法互动,还应该不断的提高统计执法部门的地位,这样对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也十分的友谊,增加了其执法的独立性,也减少了行政干预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统计案件,不仅要对涉案人员严厉的处置,还要改变民众对统计工作以及统计执法不正确的认识,增加民众对统计执法的认可度。第二应该加强普法的培训。对统计执法的工作人员,应该积极的开展法制培训活动,定期的举行并及时的检验培训的结果,让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可以得到有效的提高。除了定期的培训以外,还可以对一些比较典型的统计违法案件进行公开的分析,让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尽量参与到其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最后应积极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应该是面向整个社会,让群众对统计工作更了解,这样也可以在今后的统计工作中更积极的参与与配合。

2缺少“查内”意识,应加强制度管理

统计执法中“查内”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一般来说像统计机构内的工作人员是否可以独立的行使统计调查权、报告全以及监督权等都包含在其中。在平常的统计执法工作里,难免会存在这样的现象,那就是对外执法时十分的严厉,但是对本部门内部的一些违法行为时就从轻处理,没有严格的遵守执法的原则、依法办事。这种行为不仅会让统计执法行为存在着不真实性,时间久了,还会让普通的群众对执法行为失去信任,导致群众基础逐步的减少。对于这种现象必须要从统计执法制度这一根本问题上来解决。

一方面要加强统计执法程序方面的立法。我国目前十分的重视对统计实体法的制定,同时也不能忽视对统计执法程序方面的立法,必须严格的制定出一套适用于目前的统计执法的工作制度与流程的法律。比如,对于执法内部的工作制度应该逐步的完善,要严格的规范统计文书的格式,对于执法的流程也应该要制定出一套明确、严格、有效的行为准则等。加强统计执法程序方面的立法是从内部去保证执法的有效性,争取做到“内外一致”,让执法的行为更加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则要加强监督机制的建立。监督机制对依法统计来说,是维护其公平、公正的一个必要的条件,而且监督并不仅仅是简单的表面的监督,必须是深层次的、全面的监督,不是内部监督就足够的,还需要整个社会都积极地参与到其中去,为统计执法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与氛围。另外还应该加强对社会监督机制的建立,让群众与媒体都加入到社会监督当中去。

3执法观念淡薄,应加强组织观念

在《统计法》中就对统计执法人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当中,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比如对统计活动监督的片面的认识,只认为做好对违法案件的搜集、汇总、统计分析等是其工作的内容,忽视了统计执法检查其实与统计人员也是密不可分的,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团队意识等都十分的缺乏。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点,一是由于统计工作常常需要统计人员反复的“催、求、要”,收集资料难度大且配合对不高等所导致的,因此很多的统计人员都不愿意参与到统计执法当中去,认为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工作;还有一点是因为统计人员自身缺少法律意识与责任感导致的。针对这些状况,应该从法律意识、责任感以及团队意识等方面着手。

首先应该加强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以及责任感的培养。统计机构应定期地组织统计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观念,并且要逐步的强化统计人员的责任感,在工作中不仅要做好对数据的收集与分析,还要积极地参与到执法监督中去。其次应该逐步的建立起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度。推行责任制需要通过制订相关的工作计划并量化工作的目标来施行,因为这样明确的分工、责任到岗且任务到人才可以有效地保证责任制的推行,不仅可以从工作来规定每名工作人员的职责,也可以极大地提高他们执法的积极性。最后应该建设起一支专业的统计执法团队。根据统计执法的需要,培养一些与之相适应的人才十分的有必要,社会招聘也是一个有效的办法。建设专业的统计执法团队不仅可以让统计人员在执法的实际工作中加强法制观念,还可以有效地提高他们的业务素养,进而有效地提高统计执法工作的效率。

4强制手段执行困难,应加强司法管理

法律得以有效的施行除了其自身的合理性以外,还必须有相应的强制手段做保证,否则的话也难以有效的推行。《统计法》也有其强制性,主要有四种形式:统计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一般来说在实际的统计执法中比较有效且比较常用的强制手段是经济处罚,但是这一手段也存在一个弊端,那就是处罚的命令下达容易但是收缴的难度却很大。对于这类问题,要想比较有效的解决不仅要具体的分析统计违法案件的实情和性质,还应该在处理的过程中有效的把灵活性和原则性结合起来,在保证统计执法效果的同时也应该实行“柔性”执法,再辅之以“司法”的强制性,实行“刚性”执法,刚柔并济才是真正有效的措施。

一方面对于在违法之后认错态度良好但是经济比较困难,难以及时地缴纳罚款的可以依据违法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宽大处理,或者是经由当事人申请后进行分期缴纳;对于难以缴纳罚款的如果直接强制的实行收缴会带来比较大的负面影响,如果当事人的态度比较的诚恳、端正,则可以进行宽大处理,但是也应该对其教育,坚持教育为主,罚款为辅的原则,切实保证统计执法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对于认错态度比较恶劣且有经济能力也不愿意缴纳罚款的,应该严肃的查处,性质严重的应该通过必要的法律手段追求其责任。

5结论

虽然这些年来统计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统计工作的进行,也让统计执法的力度有所下降,因此针对目前所存在的问题,我们不仅需要加大对统计执法的宣传力度,而且还应该在统计执法时加强执法的力度,严格地遵守执法的程序,让我国的统计执法效果可以有效地得到提升。

参考文献:

第6篇

一、提早谋划2015年工作思路。分别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总结2014年工作成绩和经验,客观分析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不足,广泛征求做好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明确新一年统计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中心工作,坚持一个中心(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抓好两个重点(常规统计和基础建设),推进三项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依法治统能力和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理清今年统计工作思路和任务目标,为统筹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指明方向。

二、认真完成日常规统计工作。一是搞好国民经济核算。完成2014年统计年报和第一季度定期报表任务,抓好部门统计基础数据的采集,加强指标之间的关联性和匹配性审核,落实月度GDP核算制度。今年1-2月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6.45亿元,增长8.4%,增速位列全市第四,统计的结果客观反映了全县经济发展的实际。二是深化企业一套表改革。更新维护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100%完成规上工业、限上贸易业、资质建筑业、规上服务业、能源、科技、房地产企业等专业统计的联网直报任务,积极对接投资统计制度改革,有效推进纸质报表和联网直报双轨运行制度,重点抓好联网直报数据质量。三是开展专项调查工作。及早启动1%人口抽样小普查,代拟并由县政府办下发文件通知,组建调查协调小组办公室,做好调查经费预算。同时,按要求开展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少数民族乡村社会经济情况、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及景气状况、投入产出等各专项调查工作。

三、重视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认真落实闽政文[2010]97号、闽政办[2014]16号、闽政办[2015]10号等文件精神,继续实施统计基础工作方案,持续推进统计“四位一体”建设。县级方面,重新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人员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内外网双主机物理隔离制度,进一步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农村基层方面,完善乡镇统计垂直管理机制,做好基层调查统计中心人员派驻和管理,积极争取将统计基础、新增企业等工作列入2015年度乡镇(街道)建设发展综合考评之中,已将全县315个村(居、社区)统计员人均月度80元补贴经费落实到位。企业方面,组织工业、贸易、投资、法规等专业人员深网直报企业及项目单位开展统计基础工作检查,督促企业加强问题整改,不断解决调查单位统计台账缺失、财务数据与实际产值不相符等问题。部门方面,加强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协作,不断构建“信息共享、情况互通、部门联动”的大统计工作格局,积极为县委、县政府既定的经济目标而共同努力。

四、切实发挥统计服务功能。坚持在第一时间编制好《统计月报》、《2014年国民经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服务信息产品,重点加强GDP、规上工业、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的预警监测,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各经济部门分析反映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着力实施“12345”工作计划,积极开展“百名干部进百家业宣百项政策解百个难题”、“三转一加强”、“三项服务周”等活动,深入填报单位做好各类报表的业务指导服务。启动经济普查数据资料开发,做好普查公报数据的汇总整理,努力实现普查的预期目标。做好社会大众的来电、来访咨询的答复,依法为各类企业的发展行为提供有效的数据证明,让社会大众共享统计工作成果。

五、加强机关内部事务管理。一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完善机关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局党组和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二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的实施意见,全面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县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在控制“三公”经费开出方面取得实效,今年1-3月“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5.8%。三是从提高机关干部积极性和主动性入手,充分利用局工会平台,广泛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和各种慰问活动,让机关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团结协作、群策群力、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逐渐形成。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贯彻落实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建言献策,在做好常规统计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抓好新增联网直报企业工作。制定新增企业一套表流程,加强与经贸、工商、税务及各乡镇(街道)、园区的联系协作,做好“四上”企业新增工作的申报指导和材料审核,促进联网直报企业数量、经济问题的逐年增加。

二是抓好统计基础工作。完善统计基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统计“四位一体”建设,促进农村基层、企业、部门统计机构健全,统计管理规范,统计信息畅通,统计数据准确,统计建设标准的目标逐步实现。尤其重点落实乡村两级统计员人选,制定乡镇统计工作考评办法和村级统计员补贴发放制度,抓好“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统计基础工作指导检查,不断解决实质性问题。

三是抓好统计预警监测分析。编制好《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手册》、《统计公报》等信息服务产品,及时公布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密切关注经济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准确研判经济运行走势,抓好主要经济指标的预警监测,加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积极开展“建言献策”活动,依法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翔实的数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