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宣传部普法工作计划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2.发挥部门优势,努力在部分重点工作上有突破。一是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咨询、普法教育培训、调处矛盾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力争在全市率先建立集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工作以及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其他便民业务工作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并将法律服务机构逐步向基层延伸,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三是加强全民普法教育。建立党政主导、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牵头、相关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普法体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培训规划。强化青少年普法教育,在中小学校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加大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
3.争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支持。一是争取司法部赠送一批法制宣传书籍、刊物、挂图、光盘等普法资料;二是争取普法经费;三是争取为普法办配备一辆法制宣传车;四是提升普法网水平,加大普法网络平台建设。
4.争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一是争取由全国律协支持县律师人才培养和律师业发展;二是争取将县纳入全国律协巡回讲师团的培训范围,促进县律师执业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三是争取中国公协支持县公证处服务窗口;四是争取由中国公协安排业务委员会在县开展公证业务帮扶活动;五是争取司法部指导省在分配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时对县给予倾斜;六是争取司法部确定县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加强对县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在调研、宣传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七是争取司法部协调有关省份法律援助机构与县开展结对帮扶,在业务交流、夯实基层基础、人才队伍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八是争取司法部支持县法律援助中心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申请成为项目实施单位,获得彩票公益金支持办理涉及五类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科普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确定加强全市科普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挖掘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各级各类科普示范基地,推进全市科普工作社会化、责任化、经常化、制度化,促进科普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联席会议组织机构
按照《科普法》规定,联席会议设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部分群众团体的负责同志组成,常务副组长单位由市科技局担任,副组长单位由宣传部、科协担任,成员单位包括财政局、教育局、农委、卫生局、环保局、文广新局、气象局、地震办、人口计生委、民政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等。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一名主管领导担任,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在联席会议领导下,对我市科普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组织制定科普工作规划、计划,并提交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处理科普工作实施过程中需要与各部门协调的相关事宜;承办联席会议的会务,处理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并承担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催办、督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科普法》、《科普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对科普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内容,将科普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之中。职责范围如下:
科技局:牵头制定全市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重大科普活动;牵头组织召开全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负责收集、汇总全市科普工作情况,总结全市科普工作经验并进行推广;指导、监督、检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科普工作情况。
市委宣传部:把科普宣传作为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科普工作与思想教育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各种思想教育阵地和大众传播媒介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结合我中心职能职责,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为建设“法治”营造更优的舆论环境。
二、重点内容
重点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着重学习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电视无线电管理办法》《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学习方式及时间
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大会、职工大会开展会前集中学习,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同时不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培训。
四、学习范围
集中学法参加人员为中心全体职工。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授课。
五、学习要求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中心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做好动员,提高全中心干部职工对学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法、用法和普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树立正确的学法观,认真按计划开展好本年度学法工作。
(二)学以致用。坚持学习法律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着力法律素养提升和法治理念树立,做到学以致用。因地制宜开展学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学法心得体会交流,检验学习效果,把用法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三)确保效果。严格按照年度计划要求,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集中学习辅导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确需请假的,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事后要主动补课,自学内容要及时安排,保证学习效果,学法笔记要字迹清晰,书写工整,不得漏记、乱划,中心办公室将适时对笔记进行抽查,未按要求执行的将在中心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