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产品抽检工作计划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一、工作目标
认真完成市局和区食安办下达的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并进行处置,防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经营管理,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完成省局下达的6个品种共计62批次的抽检任务。抽检品种为自制面食10批次、养殖鱼类10批次、生食水产品10批次、自制糕点10批次、餐饮具20批次,盒饭2批次。
(二)承担市局下达的100批次食品及70批次餐饮具的抽检任务。抽检的品种分别为生猪肉20批次、蔬菜30批次、生面条20批次、煎炸油30批次。
(三)完成区食安办下达的4个品种共计202批次。抽检品种为火锅类食品10批次、大米32批次,鲜榨果蔬汁100批次,冷菜60批次。
(四)完成局自定的餐饮具600批次的抽检任务。
三、工作安排
(一)抽检场所
监督抽检的场所应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等为重点,覆盖各类餐饮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其中大米的抽检对象专指学校食堂。
(二)抽样实施
1、抽样安排
具体抽检时间、抽检品种、批次数、检验项目等详见附件1。
2、抽样分配
各中队监督抽检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
3、注意事项
(1)样品编号
①承担省局抽检任务样品编号:
A、餐饮具样品编号为:J2-02-01~J2-02-20,其中招宝山中队J2-02-01~J2-02-06;骆驼中队J2-02-07~J2-02-13;庄市中队:J2-02-14~J2-02-20;
B、盒饭样品编号为:O2-02-09;O2-02-10;
C、养殖鱼类样品编号为:8月份:C3-02-06~C3-02-10;10月份:C4-02-06~C4-02-10;
D、生食水产品样品编号为:8月份:D3-02-06~D3-02-10;10月份:D4-02-06~D4-02-10;
E、自制糕点样品编号为:8月份G3-02-06~G3-02-10;
10月份:G4-02-06~G4-02-10;
各中队按照规定的编号规则要求,并统一使用“样品登记标签”,规范填写并粘贴在每个样品包装上,同时对每个样品另外再加封条进行封样,封条须加盖公章。
②承担市局及区食安办抽检任务样品编号:各中队各自按常规要求编号,保证所采样品清晰可辨,否则加贴小标签。
(2)文书交接及买样费用:各中队按照成本价购买样品,承担省、市局抽检任务的,提交产品样品采样记录第三联1份(送样用)、复印件1份(报销用)、《样品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3)1份、正规餐饮发票1份(注明“买样费”,发票台头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定型包装产品应填写《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并进行产品确认。
承担区食安办抽检任务的,可提交产品样品采样记录第三联1份,送检单1份,买样费可刷卡并附购买清单,本局办公室报销。
(3)送样时间:
请各中队按时做好采样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样至餐饮保化科,由餐饮保化科统一送至各检测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餐饮保化科负责抽检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牵头组织实施,联系各检测机构,做好抽检工作的协调、督促、指导,按要求向市局、区食安办汇总上报抽检工作情况,并及时把监督抽样结果反馈至各中队;各中队承担具体抽检工作,并对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的餐饮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格抽检程序,依法履行职责。为积极做好本次监督抽检工作,各中队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及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抽样和送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定要求,程序合法有效,检测结果准确可靠。按照编号规则进行样品编号,填写相关执法文书,确保抽样过程的规范性、合法性。对定型包装产品应填写《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进行产品确认。各中队应充分发挥快速检测方法在监督抽检工作中的作用,对于可以经快速检测方法初筛的样品,原则上需经快速检测后再送实验室进行检验。
2020年第二季度快检站主要完成抽检产品:
1、药品抽样检测情况
药品抽样2批次,由凉山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验结果:抽检中药饮片2批次,2批次合格。在完成药品抽样的同时,也对各个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和麻醉药品进行了监督检查。
2、食品抽样检测情况
抽样食品41批次,2个产品(竹荪和竹笋)不合格,正在进行处罚处理,确保了全县食品安全;州抽食品10批次,0批次不合格,合格率100%;省抽26批次,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1.5%。
3、农资抽样检测情况
为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完成州抽农资抽样2批次,2批次合格,合格率为100%。
4、产品质量抽样检测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脱贫攻坚建筑工程质量源头控制,保证原材料质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抽样产品10批次,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80%;完成州抽抽样12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66.7%,3家砖厂正在复检中,1家正在处理中。
5、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情况
为全面掌握我县食用农产品食品质量状况,为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提供技术支撑和执法依据,根据省州文件要求2020年食用农产品抽样150批次,第二季度已经完成80批次,合格80批次,0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100%。
6、开展集贸市场肉类水分监测;
由于非洲猪瘟疫情期间且肉价格居高,为防止不良商家卖注水肉,我局开展了集贸市场肉类水分监测,共计检测55家猪肉,未发现注水猪肉。
2020年第三季度快检站工作计划:
1、食用农产品计划抽样40批次,在第三季度完成;
2、食品计划抽样50批次,其中包含:秋季食堂抽样15批次,秋笋抽样5批次,中秋月饼专项抽样15批次,市场监管和餐饮抽样15批次;
3、药品计划抽样18批次;
4、产品质量抽检计划抽检20批次,其中农资抽样10批次、市场产品10批次;
为科学规范做好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总局令第15号)有关规定,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内市监食安字〔2021〕130号)相关要求,制定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围绕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聚焦高风险食品品种、项目和区域开展抽检,监督抽检要聚焦“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等,聚焦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农村和网络销售等重点区域环节。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实施跟踪抽检。
(二)坚持检管结合。要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指导,在开展冷链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工作,要落实“检管结合”,应由监管部门派出2名监管执法人员参与抽样,同时开展监督检查,要重点检查样品存放条件、票证等相关记录并将抽样单编号填写在现场检查记录中,发现违法违规行的要依法处置。各旗市区局以食用农产品为重点,监督抽检品种的数量应不少于本计划重点品种数量的80%,对抽取的样品应按本计划规定的必检项目和不少于2个自选项目开展检验,各旗市区的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需要市局进行审核。
(三)坚持科学规范。全年抽检监测工作要做到均衡抽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开展抽样检验工作,样品采集做到科学规范,抽取样品客观、真实、有代表性,抽样文书记录齐全,抽样单填写要准确无误、信息完整,为核查处置和后续监管提供基础保障。严格按照同一季度内同一经营单位抽样不超过10批次,同一季度内同一生产企业产品抽样不超过3批次,同一样品名称、同一批次不重复抽检的要求开展抽样工作。
二、监督抽检任务
2021年安排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11320批次。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抽检计划,重点抽检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量大、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食品,要求全市对2020年度抽检的不合格食品进行不少于2批次的跟踪抽检,其中:
1.市本级抽检监测任务。市局统筹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抽检监测工作,综合分析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居民饮食消费特点、易发多发问题等因素,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制定市本级抽检计划,全年计划完成28个食品大类,138个品种以及238个食品细类共计12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400批次)的食品抽检任务,检验项目参照自治区抽检监测项目和重点关注指标确定。市局抽样检测任务由中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2.旗市区抽检监测任务。市局统筹组织开展全市食品抽检监测工作,严格按照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3批次/千人以上,食用农产品抽检在1批次/千人以上)的要求制定抽检计划。目前,呼伦贝尔市常住人口253万,各旗市区全年抽检计划为1012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2530批次)。
附件:1-1.2021年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品种、项目表
1-2.2021年呼伦贝尔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表
1-3.2021年呼伦贝尔市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任务表
1-4.2021年盟市、旗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重点品种的必检和自选项目表
1-5.2021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品种、项目表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一
一:培训目的
为落实省农委《省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综合素质,为实现“两个努力确保”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目标
1: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15人)
2:区域畜牧兽医站全体人员(28人)
3:监督分所全体检疫员(75人)
通过培训打造一支“业务熟、素质高”的畜牧兽医综合执法队伍。检疫技能精湛,素质一流的动物协检员队伍。
三:培训整体安排
1:本次培训定于4月9日至10日
2:本次培训分为军训(1)天、集中讲授(1天)两阶段
四:培训课程
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持人授课老师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事实求是的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总体思路,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并随机抽查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溯源查处,各区域兽医站及动物监督分所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明确监管职责,全力推进监管工作,对出检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三、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各区域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二)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
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进一步增强动物免疫监督、疫情监测工作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继续做好加强动物免疫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散养户疫苗免疫注射督查工作,强化免疫密度,并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全县范围内动物抗体免疫、台帐建立、耳标加挂、消毒等工作,确保动物免疫率达到100%,抗体免疫率达到85%以上。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要严格监测动物疫情,做好动物疫情评估和预警预报,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工作要求
县畜牧兽医局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局领导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指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五、整治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月)
1、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动物免疫计划,强化免疫抗体检测工作。
2、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3、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4、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重大节假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采取悬挂横幅,开办食品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5、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达到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
6、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六、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三
为切实做好2020年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省、市、县工作会议要求,我股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职责拟定2020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规范执法监督
抓好执法队伍建设,2020年将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高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让每位同志在执法工作岗位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并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按章办事,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人员岗位职能职责,全面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督工作,完成拟定的全年工作任务。
二、市场监督
按照动物卫生监督赋予的职能职责及年初县“放心肉”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实施要求,继续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市场整治工作。从源头抓起,重点整治私屠滥宰、病害肉上市、无证无章白皮肉上市,监督做好无害化处置工作,严格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并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案件查处工作,清理整顿市场秩序,规范行业行为,为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县打下坚实基础。
三、规模养殖场监管
1、全面加大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2020年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法人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全县规模养殖户认知国家的所赋予法律、法规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职责,约束规范行业行为,逐步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规模养殖场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查检测工作增加频次,做到不漏检测,确保不留死角,确保全年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3、全面加强规模养殖场台账登记、耳标加挂、产地检疫、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置、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等监督检查工作,在执法中发现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事从严查处。
4、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宣传力度,发放宣传纸,张贴给规模养殖场的一封信,通过电视、新闻媒体等使广大养殖户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畜牧业使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在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依法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严重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
五、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1-2月)
召开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会议部署开展近期执法工作。
2、集中执法人员培训(3月)
组织开展全县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队伍建设。并部署落实全年工作计划,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3、集中开展规模养殖(户)培训(4月)
组织开展对规模养殖场大户法律、法规及技术指导培训工作,通过指导培训使每位养殖户依法养殖,确保养殖风险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4、组织开展市场大检查工作(5-6月)
重点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市场大检查工作,全面整顿及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实施。
5、集中开展夏季执法监督整顿工作(7-8月)
高温季节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夏季病害肉、冷库、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督执法工作。
6、做好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9-10月)
重点做好“中秋、十一”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大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肉品消费安全。
7、验收总结阶段(11-12月)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四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实事求是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宣传、培训、整治工作,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在投入品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对出栏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监督指导,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辖区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四、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下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及任务,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二)集中开展及培训阶段(2月——5月)
1、组织开展春节前后的肉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
2、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
3、加强保障执法队伍建设,由于受到缓征检疫费带来的负面影响,要积极向上级争取保障增加基层执法人员待遇问题,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5、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6、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畜产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7、继续深入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并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经营白条肉现象的发生。
8、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检检测合格率达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物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情节严重的并按照程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9、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夏季病害肉整治阶段(5月——9月)
1、认真组织开展夏季病害猪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活动。
2、加强高温季节无害化处置监督监管工作,确保病死猪在监管人员现场监督下,做好无害化处置,确保无染疫、无私自转运贩卖发生,确保无害化处置监管到位。
(四)验收总结阶段(10月——12月)
五、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五
(一)发展目标
全年存栏大牲畜存栏7329万头,生猪存栏48.45万头,山羊存栏18.36万只,家禽存栏283.2万只,全年出栏生猪87.1万头,出栏家禽584万只,牛出栏7.06万头,羊出栏33.45万只,实现肉类总产量10.3万吨,禽蛋总产量2.98万吨,畜牧业总产值达到30.82亿元,农民人均畜牧增收达到500元以上。
(二)2020年的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推广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推进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为保障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开展,加快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生猪良种的利用率,加快我县的生猪改良步伐,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下一步将扩大宣传,使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严格种公猪生产,确保质量;及时配送,保障供给;做好跟踪服务,确保改良效果;建立健全改良网络体系,扩大良种覆盖面,努力实现全县生猪良种化、生产标准化、效益化的产业格局。
二是继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点落实四个“到位”和四个“不放松”。四个“到位”:一是宣传培训工作到位,提高全民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责任到位,切实将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三是制度到位,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四是经费落实到位,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保障。四个“不放松”:一是集中强制免疫和常年补免不放松;二是疫情监测预警预报不放松;三是消毒灭源不放松;四是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不放松。切实提高畜禽免疫密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疫情动态,防患于未然,加强消毒和执法监督,保障畜牧业生产健康稳步发展。
三是继续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培植壮大龙头企业,鼓励他们开发一批特色养殖项目,实行市场网络、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生产体系联动,形成龙头连市场带农户的产业链发展模式。二是抓住国家农业产业化推进的有力契机,大力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畜牧业经营组织化程序。三是抓好生态农业畜牧示范工程建设,以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立足本地资源优势,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一批基础设施过硬、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带动辐射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促进畜牧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四是培训适应现代化畜牧业发展的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养殖业主的主体作用,着力培养符合现代畜牧业需要的新型人才。利用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畜禽标准化养殖等平台,切实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生产、养殖、疫病防控和经营管理水平。
五是齐抓共管,强化规模养殖场污染减排。继续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制定并完善污染减排实施方案,与环保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规模养殖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推进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前置性审查,规范新建规模养殖场的环保审批。
六是强化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资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资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资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关,严防病害肉上市。监督屠宰场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七是聚力扶持,促进畜牧产业加快升级。
(1)实施企帮业扶。摸排、梳理龙头企业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帮助、指导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发展。
(一)真抓实干,深入推进行风政风建设。始终将政风行风建设作为贯穿行政执法工作的主线,认真执行国家质监总局“十不准、五公开”规定,不断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队伍指挥畅通、工作高效、保障有力。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增强执法人员防腐拒变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廉洁执法的自觉性,切实做到履职、尽职。行政执法人员时刻处在风口浪尖上,全系统在安排业务工作的同时重点强调行风工作,警钟时刻长鸣,每个执法人员都端正了执法动机和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意识。
(二)加强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树立公仆意识,处理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关系,及时把握人民群众和基层企业对执法工作的需求,不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升人民群众对质监工作的信任,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同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以理服人、注重说理效果、化解行政争议,确保全程说理式行政执法的顺利实施,充分体现“法治质监”建设的现实要求。
二、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工作
(一)强化技术执法,拓展执法新领域,提高执法办案和服务的质量。与技术检验机构密切配合,努力探讨技术执法新途径。年初,稽查局主动与市计量测试院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共同研究执法与检验配合的方式。开展了对医疗机构在用计量器具的专项执法检查。对使用没有及时进行计量检定的计量器具的医疗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提高了医疗机构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率,保证了对患者病情诊断的准确性。此举,既是为技术机构服务,为技术机构开展检验业务提供执法支持,促进了技术机构检验业务量的增长;也是为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服务,保证其在用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客观上也是为患者服务,保证了患者病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从而提高了执法机构的服务水平。这方面工作还将进一步深入,与我局四大技术机构开展全面配合,促进执法与技术检验全面提升。
(二)突出“两个”安全,完善执法手段,解决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安全质量监管问题。高度重视软环境建设,把为群众办实事当作头等大事。2013年5月,提请市政府审议并通过了《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使电梯这一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更为规范有效。研究开发了市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使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与技术机构的检测工作紧密融合,资源共享,增强了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工作,以系统组织体系为抓手、执法人员和街道社区的安全监督员共同编织网格,确保特种设备监管工作全覆盖,增强了监管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结合市政府“2013年办实事食品安全”工作安排,执法人员与技术机构相互沟通,提高认识,根据食品监管工作实际和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一是严密制定抽检计划。召开食品处监管人员、检验机构抽样和检验人员座谈会,研究制定年度办实事工作计划,细化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抽检计划到每个季度及抽检产品品种、样品数量,并研究制定了抽样、检验及不合格后处理工作措施,确保食品抽检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准确和可执行、可考核。二是随时跟踪、调度抽检工作进展。食品生产监管处加强工作指导,随时跟踪、高密度抽样检验工作进展情况,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着重把检验机构的抽检工作与分局、直属局的现场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对企业形成更有力的监督效果,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控制措施,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主动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严格实行抽检分离、盲样检验制度。从制度上规定抽样和检验工作分离,明确要求抽样人员不参与检验工作,检验人员盲样检验,通过制度约束,从根本上确保了检验数据不受人为因素影响。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国家安全生产宜春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醴陵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和*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统称检测中心)于20*年*月至2009年1月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本次将抽检12个省(区、市)的390家生产企业和210家批发经营企业(具体抽检任务分配见附件)。现就本次抽检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将本通知迅速转发至市、县安全监管局并传达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受检地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抽检工作,协调解决好抽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有关问题。企业拒检或故意停产、关门逃避抽检的,要如实记录有关情况,并视为抽检不合格,依法对企业进行处罚。在经营环节发现的违规烟花爆竹产品的,要做好核查违规产品的来源及向来源地省级安全监管局通报有关情况等工作。抽检中发现违规产品,由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立即封存该批次产品并依法妥善处置。未列入本次抽检计划的地区要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开展抽检工作,抽检情况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二、各检测中心要于20*年11月20日前制定抽检工作计划,确定抽检人员名单,落实有关工作责任。检测中心对每家生产企业现场抽取不少于3个品种的产品样本进行检测,对经营企业抽取产品样本的品种数量应依据其经营规模适当增加,所抽样本应尽量覆盖该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类型范围,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仓库和生产线上抽取样本。具体抽样方法、检测程序和检测结果判定应按照《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等标准执行。现场抽检时,要认真填写《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抽样单》,并分别加盖检测中心和受检企业公章。抽检经营企业时,还应将受检产品的购销合同复印件作为《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抽样单》附件。抽检的各批次产品均应提取足够数量的样本备用复检。备用复检的样本由检测中心和受检企业分别加盖公章签封,由受检企业负责保管至2009年3月31日。
三、现场抽检工作结束后,检测中心整理形成《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检测报告》和《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结果通知单》,并及时向受检企业和受检地区省级安全监管局反馈。受检企业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接到《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检测报告》和《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结果通知单》之日起15日内(日期计算以邮戳为准),向检测中心和企业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同时提出异议。企业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检测结果,不再受理其异议。
【关键词】电力; 物资采购; 风险; 质量
在“十二五”期间,为创建世界一流电网、打造国际一流企业,国家电网公司战略性的提出了要深入推进电网发展方式转变,实施人、财、物的集约化管理以及核心业务的扁平化与专业化管理,全面建设统一坚强职能电网。电网建设对电力设备需求大、质量要求高,物资集约化管理就是要采取统一运作、优化配置的方式对电力物资采购实施集中管控,其规范、合理的运作,对于一个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整体经济效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防范物资采购环节的潜在风险,从源头上进行事先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理,是电力物资部门必须高度关注的问题。
1.控制采购质量风险的必要性
电力设备、材料的质量直接决定着电网的电能质量。在电力物资采购过程中,由于供应商提供的电力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引发电网事故,给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严重的损失,应有可能给电力用户造成经济、技术乃至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损害的可能性,这就是电力物资采购质量风险。供应商产品质量不符合采购合同、技术协议的问题频频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电网建设的不可忽视的因素。如果供应商质量不过关,会直接影响到电能质量和电网企业的经济效益;会导致经常性退换货,引起管理成本的上升;供应商交货延期,会直接影响到电力工程的建设进度。所以,电力物资企业在采购时必须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应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对内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以及外部供应商不确定因素进行全面分析是十分必要的。
2. 采购质量风险的分类
根据电力物资采购风险的形成机理,常见的产品质量风险一般可分为外因型风险和内因型风险两大类。
2.1外因型风险
外因型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供应商原因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产品质量风险。主要包括供应商产品制造风险、供应商诚信风险、市场风险。
供应商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发生问题,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工艺控制、出厂试验、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对产品质量造成影响,产生产品质量风险。供应商是产品质量责任的主体,如果其在诚信上发生问题,将引起诚信风险。国网外经济像是变化或直接影响到电力设备行业的发展格局,对生产厂家造成影响。电力设备制造企业在一些大型店里设备的原材料,组部件的采购商已经进入了全球采购,如近几年铜、铝、钢材的价格持续上涨,使部分厂家无法消化成本压力,如果厂家采取低成本战略,消减原材料、人员成本,也会对产品质量造成较大影响。
2.2 内因性风险
内因性风险主要是指电力物资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内部控制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发现缺陷设备,导致带来缺陷产品入网运行的可能,主要包括计划风险、监造风险、抽检风险。
物资采购主要是通过编制和实现物资供应计划来进行的,物资计划的编制和各类集中采购物资的需求计划上报等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带来计划风险。计划管理技术不科学,计划管理工作不严格会导致物资需求计划编制和上报过程出现问题。采购数量、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交货进度、运输计划、使用计划、质量计划等与采购目标发生较大偏离,出现计划风险。建造单位为获取建造项目,有可能提供虚假资质证明,如不能对其进行严格审查,则有可能是本不具备相应监造资格的监造单位承担监造任务,影响监造效果。在监造过程中,如对监造单位的管理不严,对监造实施方案、监造权责、建造过程不能有效进行监督,则有可能不能及时有效的发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影响监造的效果,在监造中产生风险。抽检工作目标要求对中标供应商100%抽检,对中标物资类别100%抽检。由于中标供应商数量大,中标物资类别多,而目前实施抽检的资金,人员有限,如不能合理制定抽检计划、编制抽检方案、明确重点抽检设备和重点抽检项目,则难以满足抽检目标的完成,在抽检中产生风险。
3.电力物资采购质量风险应对措施
3.1 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电力工程建设的醒目单位是设备、材料的直接使用者,对厂家情况、设备情况最为熟悉、农电、基建、生计、营销等专业管理部门专业性强,对设备问题分析深入,是各专业管理规划、策划的制定者;生产厂家是产品的制造者,对产品质量有着主体责任,所以电力物资管理部门的指挥下,按照“依靠项目单位、联动专业部门、突出生产厂家”工作机制,在电网工程建设中分型各级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责任,获得有效的技术支撑,形成高效实施的质量监督工作体系。
3.2 供应商风险应对
加强对供应商的选择和考核,按照严格准入、量化评价、过失退出、动态管理的原则,制订出一套可操作的供应商管理办法和流程约束、规范供应商行为。严把供应商准入关,对供应商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调查、审核和评价,综合确定合格供应商准入资格;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建立完善设备监造、催交协调机制,加大设备催交力度,及时协调解决设备催交催运中发生的问题;制定《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对供应商不诚信行为作出明确界定以及制定明确的处罚措施,对供应商不诚信行为进行公示;开展对合格供应商的考评和动态管理,除了常规的周期考核评价外,对于供应商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诚信危机等须立刻启动专门的评价评估和采取果断措施止险。
3.3 计划风险应对
物资采购必须实行计划管理,所有物资采购应有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产品质量监督计划包括驻场监造、抽检、关键点见证以及巡检计划。产品质量监督计划应覆盖所有招标采购批次、覆盖所有供应商、覆盖所有规格型号物资。计划编制可根据批次物资采购数量、种类和签约到货情况,在年度工作方案中形成整体思路统领全局,在季度工作计划中谋划重点工作,在月度工作计划中具体实施。
3.4监造、抽检实施风险应对
国家电网公司与2012年建立商务平台信息系统,编制了电力设备、线路材料的监造、抽检大纲以及作业规范,建立了监造、抽检作业的标准化流程,从计划下达,方案制定,方案审批、计划执行、问题上报等一系列流程进行全面管控,使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逐步向专业化、系统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电力物资企业在使用电子商务平台的基础上,还可以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抽检活动,对重点设备实行集中抽检。有能力的情况下,拓展监造范围,使更多的设备纳入到监造范围中来,对设备运行常见问题成因进行统计分析,提出监理与抽检的工作重点,严格监造、抽检计划的编制实施,结合厂家排产进度制定监造、抽检实施细则。开展驻厂监造,对监造组工作质量和监造成效进行全面评价考核,落实项目单位关键点见证责任,严格审查关键点见证人员业务能力,提高驻厂监造质量。
一、指导思想
各农贸市场主办方要严格上级有关食用农产品准入制度,规范我县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把住餐桌前最后一道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确保市民吃上放心的农产品。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城区各农贸市场建立农药残留检测室,配备检验检测设施,落实检测人员,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县城外乡镇的农贸市场由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定期抽检。
工作计划:8月底前设立检测场所配备检测设备仪器,6月中旬对检测人员培训,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9月底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农贸市场前期准备工作和后期的检测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设立标准及工作要求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
建立不少于15平方米以上检测室,配备与本市场相适应的速测仪2台,有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2人以上,实施蔬菜进场交易前检测。具体要求为:(1)入场前批发经营户向市场检测室提交蔬菜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2)检测室对提供相关认证和具有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产地准出卡”等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抽检。无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单或未取得相关认证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前批批检测;苏北批发市场每日对有相关合格证明的经营户随机抽检不少于20%户次,不少于20%品种,并且每日不少于60批次。(3)对检测合格的蔬菜发放检测合格证明,未取得检验合格证的蔬菜,不得进入市场交易;(4)对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其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内禁止进入市场销售,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5)经营户在销售农产品时必须开具销售凭证。
(二)有固定设施的农贸市场
建立15平方米以上的检测室,配备速测仪1台,有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1名,实施销售前检测,具体要求为:(1)销售前经营户向市场提交相关证明(产品品种、产地、数量、证明等);(2)检测室对未取得相关认证和具有产地证明、批发市场销售凭证的产品,实行销前批批检测。对农民自产自销产品按农业部门要求对重点品种批批抽检;每日对有相关合格证明的摊位随机抽检不少于10%个次,不少于10%品种,并且每日不少于30批次。(3)经营户在批发市场购买产品时必须索取票证。
四、工作措施
(一)设立场所。各农贸市场主办方在场内明显处按检测室标准设立检测室一间。
(二)配置设备。各农贸市场自行采购或委托相关部门统一采购,费用由各农贸市场主办方支出。
(三)人员培训。为了提高检测效能,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举办检测人员培训班。农贸市场检测人员都要经过岗位专业培训。
(四)规范管理。各农贸市场要按照农药残留检测制度,做到按规范抽样检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和农业部农(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遵循“全面整治、突出重点,巩固基础、完善机制,强化能力、检打联动”的总体思路,在2013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管理基础,创新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排除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有效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2013年开展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的基础上,扩大执法检查成果,通过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违法、销售、使用禁用药品、鱼用饲料及添加剂,及时消除隐患,强化监督,依法查处,全面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执法范围
重点检查水产苗种生产经营企业(自繁自育的除外)、水产品养殖企业(户)(主要包括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出口水产品生产基地、水产养殖场、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以及水产品批发市场的水产苗种和水产品。
四、执法重点及内容
1、对养殖过程中使用的鱼药、鱼用饲料、添加剂的检查;
2、明令禁用药物的检查;
3、对养殖企业(个人)的用药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的检查;
4、配合农林部门对销售鱼药、鱼用饲料经营户的检查;
5、对无公害养殖基地,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生产操作规程及水产品药残的抽检检查;
6、生产经营合法性检查;
7、检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五、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渔业科科长、渔政大队大队长、水产站长、各镇农业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与实施小组,由渔业科、渔政大队具体负责组织与实施。
六、时间安排
本工作计划分为四个阶段,时间为4月10日—11月30日止。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4月20日)召开专门会议,印发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制定宣传工作计划,构建防范网络,造浓工作氛围。
2、水产苗种执法检查阶段(4月21日—5月31日)对辖区的苗种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建立详细的苗种生产企业执行档案,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水产品生产执法检查阶段(6月1日—9月30日)对全县所有养殖水域,特别是无公害生产基地,全面进行执法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按照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进行操作,是否使用违禁鱼药、鱼用饲料及添加剂,生产记录是否按照要求进行记录,同时对养殖企业(户)的水产品进行抽检,对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禁用鱼药、鱼用饲料及添加剂的不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上半年,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局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检测中心工作职责和县局确定的各项责任目标和重点工作,积极探索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业务规范化建设,确保顺利推进各项工作,较好的完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单位基本概况
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成立于*年*月*日,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正科建制,核定事业编制*名,领导职数1正2副,经费财政全额预算,主要负责本县加工食品、餐饮食品、肉类、粮油、水质等食品的快速、检测检验工作。在去年食品药品机构改革中,将工商、质监、食药监局相关食品检验检测设备划转到县局后,后划拨到县检测中心,现有设备价值约*万元。
二、行政管理方面
由于我中心刚成立,需要完善人员聘用、各项制度的制定等辅助工作。目前我中心已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并初步建立了学习培训、人员考勤、车辆使用、档案管理、公用物品、保密工作、计划生育等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签到(退)制,并对原有实验室布局进行了合理布置,清理打扫了环节卫生,收拾了所有过期试剂,安装必要的实验设施和通风装备,要求危险化学物品专柜专人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认真筹备选址,我中心选定了合适的办公场所,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食品检验检测相关经费,确保我中心工作逐步走向正规。
三、实验室认证工作
原质监局检测室具有资质考核和计量认证“双认证”,目前已过期,需重新进行认证。认证后的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我中心积极准备相关资质评定资料,现已完成《申请书》、《QS质量手册》、《申报材料附表和附表》、《实验室资质评审工作指导资料》、《实验室资质认定相关表格》等资料的准备工作,初步确定了实验室检验项目,查阅打印了相关食品检验检测国家标准,并大力提升中心质量体系运行状况、人员技术能力、检验环境、检验设备配置状况、量值溯源、检验报告及记录等方面,使我中心各方面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
四、抽样检测工作
在做好前期辅的工作的同时,我中心积极开展业务工作,根据县局下达的抽验计划,我中心结合监管实际制定了全年食品药品检验抽验工作计划,切实提高监督抽验的科学性和靶向性。截至目前,我中心共完成检验抽样任务*批次,其中药品计划性抽检*批次,监督性抽检*批次,专项抽检*批次,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抽检*批次,餐饮日常监督抽检*批次,食品快速检验*批次,药品快速检验*批次。
五、培训教育工作
(一)业务学习。由于现有工作人员对检验检测操作业务不太熟悉,我中心同质监局等兄弟单位取得联系,邀请熟练的检验技术人员对我中心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涉及检测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检验规程、检测产品所用的国标方法等,另一方面我中心积极与设备生产厂家沟通交流,希望使其委派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前往我单位,采取现场讲解、样品测试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有效提高了中心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为认证工作打下必要基础。
(二)理论学习。一方面我中心积极参加和组织各种理论学习活动,通过加强理论学习, 加强党性修养、理论修养、思想修养和道德修养,逐步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另一方面努力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以“三访五促、为民服务”、“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诚信靖边”建设等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深入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到各项业务工作中,树立和维护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新一年即将掀开,品质工作责任大,为园满完成工作各项任务。保持品质上升势头,要坚持加快熟悉品质工作。为确保计划,总结过去经验,落实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如下。
明确工作计划
做好工作计划目标就是一个工作方向,就可以开展工作。在工作中不能忽视每一个工作细节。学习就是使命,放弃了学习就是放弃进步。学习就是终身任务和长期实践行为可以贯穿个人工作始终。做为一个品管职业,那就是要对消费者负责。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产品要求,达到国家检测标准。把公司产品配合社会共赢局格。
产前样办标准
认真审核产前样,一旦批办样批准合格后为正确大货样,只有此办供工厂大货生产用。在大批生产经营之前,还须打一次样,叫做产前样,产前样也称为封样,在制作封样衣时,所有主敷料都必须用正确物料。
跟踪品质货期
善于用文字和语言与客户沟通。预测加工客户需求,生产能力及物料供应情况,便于生产及交货安排。要对产品尺寸、做工、款式、工艺进行全面细致地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大货生产初期/中期/末期)及整改意见,经加工厂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留工厂一份,自留一份并传真公司。
尾期检验要求
1、面料、辅料品质符合我司要求,大货得到我司确认或得到权威认证机构检验报告;
2、款式配色准确无误;
3、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4、做工精良;
5、产品干净、整洁、卖相好; 包装美观、配比正确、纸箱大小适合。
常规工作要求
认真做好检查工作,有记录,有评价,找出自己不足缺点。要细致严密及时改正工作不足。使品质能真实有效促进我司品质要求。树立服务意识,找好位置做好品质部一员好助手。
工作理念
对所产品要熟悉,了解产品原材料特点及成分。知道产品特点、款式、质量,便于和生产人员沟通。认真做好每天工作,顺境中不骄不躁,加倍努力学习。
品质沟通分析要求
1:沟通表达能力:有口才、有技巧。善于用文字和语言与客户沟通。品质工作涉及到加工商,沟通语言随和以便做出更快更好反应和决策。
2:分析能力:分析出加工厂能力,生产进度与订单交货期相吻合,做到不提前也不推迟。
团队理念
公司是一个团队,同事之间要有宽容他人胸怀。我们是一个大家庭要相互帮助。每位同事持续创新思维, 如能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关键还是要靠公司高层管理。我做为公司一员,我愿尽我所能,尽我所力,专心专注太态共赢新格局。
【品质部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为了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意识,做到质量是企业前程捍卫者,同时用优质产品,塑造优秀企业形象。品质部根据20xx年gk保温砂浆生产10000吨、gk胶粉5000吨、gk抗裂砂浆9000吨、gk界面砂浆500吨等任务目标,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建立全面质量管理系统
目前,品质部人力资源严重短缺,仅有2人,其中部长1人,检验实验人员1人。但是职责范围甚广,包括:进料,制程控制,入库,出货,投诉处理,还要包括体系完善,部门建立等,因此,品质管理工作越来越需要系统化,标准化。
二、原材料及配方控制
由于受产品特性及包装要求影响,部分来料都不能及时有效进行品质检验,只能对表面现象、湿度和细度等有个初步判断和确认,可是这些环节都可能导致生产延误和产品质量不稳定性,引起客户投诉和质量目标考核。鉴于此,我们必须加强源头控制,即供应商质量保证控制,通过对供应商体系审核和质量改善活动跟踪,稳定来料品质。
保温材料目前质量性能已达到最佳,在质量稳定情况下,配方可以做适量调整,从而降低成本。(注:只能根据生产稳定性进行调整)抗裂砂浆和界面砂浆中主要原材料石英砂,在施工允许情况下可以考虑用河沙替换石英砂,从而达到降低成本。
三、制程控制
鉴于成品质量合格率为100%出厂,同时保证后续生产规模扩大,计划使用生产部自检+品质部(生产巡检+成品抽检+出货确认)相结合方式来进行。当然,检验仅仅只是品质保证一种手段,实际上不可避免会造成不良品流出和成本提高。所以,最有效办法还是提高生产操作员工品质意识,强化品质标准观念,从源头控制产品质量,这样才能保证生产即检验,产品即良品,产品质量才能更好控制。为了做到这一点,有必要实行:
1、将不良品作成样板,安置在各工序显眼处
2、将客户投诉各种不良图片展示出来,张贴在各工序指导生产
3、将相应标准作成直观文件,便于操作员查看
4、工人品质意识教育培训
5、定时、定量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6、在每一道工序上进行质量控制
7、对生产现场异常情况做到即时处理
四、售后客诉处理
(一)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继续重点抓好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五个种类、一个行业”的食品污染治理工作;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食品专项打假工作,继续加大卫生监督力度落实和巩固“四个100%和一个95%”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的“食品放心工程”建设。
2、继续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重点抓好餐具消毒的宣传和监测工作,切实把住“病从口入”关,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要求初训覆盖率达100%。
3、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执法力度,继续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食品污染治理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落实新、改、扩、续建食品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查和验收,抓好卫生设施的软、硬件建设,做好卫生学评价工作。
⑴加强对上市猪肉砷、镉检测,每半年抽检1次,每次抽检不少于10个样品。
⑵加强对矿泉水、纯净水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管理和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拟4月下旬召开一次全市矿泉水、纯净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加强对矿泉水、纯净水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进出厂检测程序,指导其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⑶抓好上市豆腐等豆制品的污染治理,对辖区内豆腐等豆制品加工单位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整顿,建立健全本底档案资料,做到长效管理,同时加强对加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加强许可证管理,定期对豆腐等豆制品、加工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⑷加强对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酒店、宾馆的饮食卫生日常监督管理,采取专项治理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餐饮业和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食堂进行全面的整顿,
4、2008年内在学校(包括幼儿园)食堂、城区餐饮业、直饮水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根据全省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度要求,结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与年审开展工作。
5、加强各类食品和餐具消毒监测工作。今年计划各类食品卫生监测13类以上,监测数不少于650份;餐具消毒监测数不少于1200份。并由监督人员依照规范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对采样监测结果不合格产品,予以销毁、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组织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率和培训率达100%,同时做好职业禁忌人员的工作,调离率达100%,及时发放健康证和培训证,发放率达100%。
2、开展公共场所新开业或卫生许可证复核单位卫生审查和监测,及时完成本年度换发证工作。
3、开展新、改、扩建的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建设项目卫生评价率达80%以上。
4、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力度,对所管辖的各类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
1、全面掌握全市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加强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积极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水质监测工作。
2、对市级水厂(XX二水厂)管网末梢水质定点(10点)进行每月1-2次监测,其中5-9月份每月2次(全年共17次)。
3、组织集中式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率培训率均达100%。同时对职业禁忌人员进行调离,调离率达100%。
4、掌握市区二次供水设施卫生情况,给予定期定点(16点)水质监测每年4次(每季度一次),以便观察二次供水水质的变化情况,同时根据本市二次供水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和根据上级精神,做好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工作,采取不定期不定点的二次供水水质抽检,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10份。
(四)化妆品卫生
1、全面掌握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2、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审查发证监督监测等工作。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督;抽样;风险;对策
1引言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是国际公认、普遍采用的食品安全基本管理措施,是从整体上统筹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一环,也是监管工作由事后查处为主向关口前移、预防为主转变的重要举措[1]。从2014年至今,国家、省、市、县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把年度抽检监测作为重要抓手,逐步加大抽检监测频次和品种覆盖范围,加强抽检信息公布力度,有效推进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全过程包含了计划、抽样、检验、核查处置等一系列程序,首先由总局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规定总局、省级局、市县级局的抽检监测食品品种、批次、抽检对象等,各级局根据总局计划逐级本级抽检方案,然后通过直接委派下属检测机构或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检机构,由承检机构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开展抽样、检验工作,出具检验报告,将抽检监测结果汇总上报给组织抽检监测工作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情况进行核查处置。抽检监测全过程中,抽样工作的规范性、代表性、公正性和时效性,将极大的影响抽检监测结果的质量[2-4]。本文基于抽检监测技术管理机构和承检机构的实践经验,对抽样环节存在的风险开展讨论,并提出降低和消除这些风险的对策建议,籍此提高抽样工作的规范性、代表性、公正性和时效性,确保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结果准确可信。
2抽样环节各要素风险分析
2.1抽样人员
2.1.1抽样人员的风险
一是抽样人员能力培训不充分。目前针对抽样人员的培训来源于两个层面,一是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针对承检机构人员的集中培训,这类培训时间较短,参加人员有限,无法覆盖所有承检机构的所有抽样人员;二是由承检机构自行培训抽样人员,培训的内容、标准无法统一,培训效果无从考证[2-5]。二是抽样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抽样人员未完全具备食品安全相关专业知识,未熟练掌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的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和程序,未充分熟悉食品分类,了解所有被抽检样品的属性、检验项目及检测标准,不熟悉抽样方法等[6,7]。三是抽样人员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不足。抽样工作往往时间紧,任务重,接触被抽样单位数量多,抽样人员不具备一定的组织和沟通协调能力,就无法科学合理掌握抽样过程的工作节奏,无法争取被抽样单位的积极配合,导致无法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抽样工作[8-10]。
2.1.2抽样人员风险导致的后果
上述风险一旦发生,将对检验结果的有效性产生影响,进而影响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结果质量。如:食品分类错误,造成计划中的某类产品多抽,另一类产品少抽;食品分类错误,造成检验人员按照错误的产品类别进行检验和结果判定;抽样单中被抽样单位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检验报告相关信息有误,造成核查处置困难;样品抽取时发生污染、样品保存不当、抽样数量不足等造成无法检验需要重新抽样;与被抽样单位发生纠纷,导致抽样失败;抽样进度慢,导致未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抽样,影响后续检验进程等。
2.2抽样方法
2.2.1抽样方法风险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5]第十八条规定,应“随机抽取样品”,也就是说应避免在选择样品时的人为主观倾向性。但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历年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未针对每类食品和各类抽样场所规定更详细的随机抽样方法。在被抽样单位的经营场所抽取哪个区域、哪个批次的样品、如何抽取均是由抽样人员确定的。另外,每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规定了需要抽取的食品类别,却未指明类别中的具体品种。基于上述原因,可能存在以下风险:一是不同机构的抽样人员可能采用不同的抽样方法,选取不同的食品代表品种;二是部分抽样人员凭主观意愿随意抽取样品。如:为节约买样成本,有意规避价格高的品种,只抽取廉价食品;为提高抽样速度,在同一被抽样单位集中抽取大量样品等。
2.2.2抽样方法风险导致的后果
不同的抽样方法可能使同批次产品在不同检验机构做出的检验结果存在差异,而随意抽样或规避高价食品等行为则必然破坏抽检监测样品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2.3抽样地点选择
2.3.1抽样地点选择风险
抽样地点的选择则更易受主观因素的影响:一是人情因素干扰被抽样单位的选择,如“有关系”的不抽,“没关系”的抽,“关系不好”的多抽;二是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交通不便,抽样人员为避免路途劳顿和交通成本的增加,尽量不去这些地区抽样;三是农贸市场、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场所抽样配合度不高,而且难以获取正式发票,造成买样费用报销手续繁琐。抽样人员更愿意进入商超等经营场所抽样,降低农贸市场、食品“三小”等场所的抽样比例;四是生产环节抽样时,经常会遇到被抽样企业地址不详细、所处位置偏远、企业没有明显厂牌等情况,造成寻址困难。
2.3.2抽样地点选择风险导致的后果
一是凭抽样人员主观意愿选择抽样地点破坏了被抽样单位的随机性,可能产生不公正,甚至是廉政风险;二是交通不便地区抽样量偏少造成抽样区域的代表性受到影响;三是诸如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食品安全风险更高的生产经营场所游离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体系之外,人为降低了问题发现的几率。四是抽样人员掌握生产企业信息不齐全,降低了抽样效率,影响了抽样进度。
2.4被抽样单位的配合
2.4.1被抽样单位配合度风险
在实际抽样过程中,被抽样单位由于法律法规意识不强,不理解抽检的目的意义,甚至自身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欠佳,对可能的处罚有惧怕心理,从而以各种形式阻扰抽样过程。如:在生产企业抽样时,企业以负责人、仓管员不在或联系不上、企业停产、产品全部出厂售完等借口逃避抽样;少数被抽样单位用各种借口质疑抽样人员的身份,寻衅滋事,甚至给抽样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一些食品经营商户得知抽样正在附近进行,以关门闭店形式拒绝抽样。
2.4.2被抽样单位抵制抽样所导致的后果
少数被抽样单位抵制抽样的行为打乱了抽检监测工作计划,在其他被抽样单位面前带了坏头,对抽检监测活动的正常开展造成了较严重的干扰和影响。
2.5“抽检分离”的执行
2.5.1“抽检分离”的执行风险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明确规定“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抽检分离,抽样人员与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人”。目前抽样与检测工作均同时由中标的承检机构承担,所谓“抽检分离”仅仅在承检机构内部实现,即承检机构组织专职抽样人员抽样,化验室人员开展检验,从而可能产生风险:一是由于缺乏有效外部监督,为节约人力成本,可能出现同一人既承担抽样又开展检验的情况;二是检测机构内部抽样与检验两个岗位的信息未有效隔离,内部制度规范无法确保抽样和检验人员公正性,检验结果易受被抽样单位利益干扰,检验人员存在“权力寻租”可能。
2.5.2“抽检分离”未有效执行造成的后果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为监管服务的,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靶向性的重要技术支撑。抽检实际未分离,导致抽样公正性存疑,降低了抽检监测活动的公信力。检测机构自抽自检得出的检测结果可能无法真正为监管部门提供监督执法的依据,无法真正指明风险研判的重点方向。
3降低和消除抽样环节风险的对策建议
3.1建立统一的抽样人员资质保证制度
一是规范培训程序。制订抽样人员必须学习的各类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等学习目录,通过统一集中培训、网络培训、承检机构组织培训、人员自学等多种形式相结合,采用学时学分制对培训内容完整性进行评价。二是统一考核发证。对完成培训学时学分的人员进行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统一发放资质证书和工作证。抽样人员资质设置为承检单位参加抽检监测任务投标时必须满足的条件。三是通过承检机构飞行检查考察承检单位培训程序的履行程度和抽样人员的持续胜任程度。四是完善抽样人员监督惩处机制,在发生因抽样环节重大失误造成食品监督抽检监测结果失真、引起企业异议投诉并被证明为抽检实施部门责任、发生“吃拿卡要”等廉政问题等情况后,相关抽样人员可禁止其参加食品监督抽检监测工作,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11-15]。
3.2完善随机抽样规范
建议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权威技术机构和专家,制定抽检监测随机抽样规范,针对不同种类食品和不同抽样场景的特点,遵循统计科学,细化抽样方法,规范抽样部位、抽样数量、抽样工具、样本组成方式等,从而使各承检单位的抽样方法保持一致性。
3.3改进购样经费管理
为了防止中标单位为降低买样成本只抽取廉价食品的倾向,各地在抽检监测经费管理中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在招标中规定买样费用不得低于某个额度;或者设置抽取高价食品的比例等,取得了一定成效。建议进一步改进购样费管理,设立购样费用专项基金,承检机构凭购买凭证实报实销,不占用中标金额,杜绝只抽取廉价食品抽取倾向。
3.4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宣传引导
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被抽样单位正确看待抽检监测的作用和意义,促使其提高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以抽检监测为契机,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积极主动配合抽样。对拒绝抽样甚至野蛮干扰抽样工作的企业和商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置,维护抽检监测工作的权威性。
3.5探索实施
“抽、检机构分离”建议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中实施抽样机构和检验机构分离,同一批检验任务,抽样机构和检验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建议由各抽样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原有稽查、执法人员,在内部组建专职食品安全抽样队伍,由于这样的队伍为财政供给,没有盈利性质和动机,又了解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状况,相较于第三方机构,更能够忠实的执行抽检工作规范,把握监管靶向性,提高问题发现率。
3.6在抽样中贯彻
“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议在抽检监测抽样环节加快贯彻“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即在抽样过程中随机抽取抽样对象,随机选派抽样人员,抽样情况及抽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被抽样主体名录库和抽样人员名录库,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这样就堵住抽样和被抽样双方“通气”、“打招呼”等漏洞,“检查谁、谁去查、怎么查、何时查”全部由平台随机公开抽取,保证了抽样的公正公开。另外,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确定被抽样单位后,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摸清地址和经营情况,必要时可请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配合,对各种形式的逃避抽样行为采取预防和处置措施。
3.7完善承检机构检查机制,确保抽样过程合法合规
建议对承检机构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飞行检查中考察抽样文档记录、抽样影像等资料的完整性,检查抽样硬件装备的实际配备状况,考察抽样人员的培训经历和实际能力。还可以在承检机构抽样实施过程中随机派出观察员,考察承检机构的现场抽样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2021年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加强对我区食品生产的日常监管,落实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有关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主体、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生产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全年实现:对金城江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的监督检查覆盖率和整改复查率达到100%;食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100%;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及抽查考核率100%。
二、监督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食品生产者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意见》(桂食药监食生〔2016〕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检查分工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检查金城江区所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含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检查辖区内获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
四、检查内容
根据食品生产单位被检查频次、风险等级及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按照《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现场监督检查通用规程》中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参加,检查人员对应检查内容逐项开展评价,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做到检查有计划、现场有笔录、发现问题有监督检查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检查笔录有签字,日常检查“全程留痕、随时查控”。
五、检查频次
全面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设定食品生产企业检查频次。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年现场检查分别不得少于1、2、3、4次。要结合辖区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较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企业的监管。对本辖区消费量大的、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较多、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和单位,应适当提高监督检查与抽样检验力度。
食品小作坊检查频次参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原则,结合监管实际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以及管理措施。
六、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一)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录入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系统,并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好监管档案,确保每户检查完毕,档案整理完毕。
(二)日常监督检查人员应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姓名等信息,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生产者应当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三)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对象、人员、时限和工作要求,并督促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隙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
(二)严格现场检查,注重监管实效。要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严格实施现场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提出行政指导意见、实施责任约谈或责令限期整改,对责令限期改正的,整改复查率要达100%。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告诫提醒,落实主体责任。要对肉制品、白酒等高风险行业、抽检屡次不合格企业、举报投诉较多的问题企业实施重点约谈;对抽检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地域或行业为单位对问题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和质量安全授权人实行集中约谈;对上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开展告诫提醒,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优化结果运用,消除风险隐患。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风险等级调整的依据,要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同步确定该企业静态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分级评定。同时,要及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排查风险因素和薄弱环节、列出风险问题清单,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监管靶向性和精准度。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我局领导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为加强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活动进行周密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全面开展以规范鱼药使用为重点环节,以规模养殖户为重点单位,以集中力量从严打击为方法手段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切实履行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职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充分利用重点渔业乡镇的“赶圩”天,在人流较为集中的地方进行宣传散发宣传材料《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和《食品动物禁用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600多份。同时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健康养殖培训班各1期,引导帮助广大养殖户掌握健康养殖技术,建立科学的操作规程,传授合理规范的用药知识;依法推行养殖生产记录、投入品进出仓登记等制度。
三、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一)全面开展水产药品市场整顿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人员分别前往韭菜园市场、北市场、曹溪市场,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行动,确保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开展生产环节整治检查
1、加强动态监管。加大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场等四类生产单位生产档案记录和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2、严惩违法行为。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到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3、主要检查内容为规模养殖户在生产中是否建立生产、销售、用药记录:①是否规范使用药物;②饲料、药品是否专库存放,仓库是否整洁规范;③是否依法推行养殖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用药记录,记录是否完整;④饲料、药品仓库是否专人管理,是否制定相应制度。
我局于3月21日前往区永龙鱼苗养殖场进行鲤鱼苗抽检,于6月23日分别前往龙岩市龙鳗有限公司、龙岩市区雁石镇黄庄养鳗场进行检查,于7月7日前往区西陂镇紫阳朱绍南养殖场进行草鱼苗抽检,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4、加大抽检力度
为确保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加大了对重点苗种场、养殖场的抽检力度。今年以来,共开展了3次抽检行动,抽检合格率达到100%。(三)建立长效机制
为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在白沙、万安水库建立水质检测点,9月份起我局每三天一次对白沙、万安水库溶解氧、ph值、亚硝酸盐、硫化物等指标进行检测,白沙、万安镇政府每天一次对溶解氧、ph值进行现场检测,为水库网箱养殖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1、继续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到渔区、渔民,全面提升渔民群众履行安全生产行为,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程行为的自觉性,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
2、继续扎实开展各项专项行动
继续坚持每周组织1-2次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同时按照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认真完成各项专项行动,确保渔业安全生产的顺利开展。
3、加大对网箱养殖户、养鳗场、苗种场的抽检力度,严惩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确保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
4、继续加强对万安、白沙水库水质监测,密切关注水库水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