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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信用代办站调查工作量大,调查的范围广,涉及的面宽,联社对此项调查工作极为重视,成立了信用代办站调查领导小组,研究调查方案,由办公室牵头,抽调科室人员组成调查人员,分别指导、协调信用社开展调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__x县设有12个乡镇,204个行政村,现有信用代办站237个,一村一站的信用代办站173个,一村多站的信用代办站64个,与信用社同在一个村的信用代办站11个;信用代办站代办员252人,按年龄结构划分,30岁以下的63人,31-40岁的103人,41-50岁的76人,50岁以上的10人;按文化结构划分,大专及以上的9人,中专的13人,高中的125人,初中以下的105人;
三、调查情况
(一)辖区内代办站案件发生情况,对防止内、外部案件的发生有何好的建议和措施?
近十年来,由于联社及信用社加强了对信用代办站的管理,从信用代办员的聘用严格把关,规范了各项操作程序,加大了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加强了检查和辅导力度,各种经济案件得到了有效遏制。
(二)如何防范代办站“打白条”问题?
多年来,从检查中没有发现代办站“打白条”现象。
(三)辖区内“一人办理业务”的代办站有多少,如何加强该类代办站的风险管理?
我县代办站均属于一人办理业务,就是二人站也是自己办理业务定期并账。主要是加强代办站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从领取、使用、作废等各个环节加强检查核对,发现错号、空号、窜号查明原因,杜绝隐患。
(四)如何防范代办站人员违规、违法行为?
经过对信用代办站的规范整顿,思想教育,检查辅导,代办员的思想觉悟、业务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代办站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今后还应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规范业务操作规程和环节,加强管理,发挥事后监督的防范作用。
(五)如何加强代办站的安全保卫工作?
代办站的安全保卫是信用社的薄弱环节,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级公安机关也非常关注,去年年底按照__监管局、__x公安厅联合印发的《__x农村信用代办站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对代办站的门窗、院墙进行了加固改造,硬件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防范能力得到了提高。现在主要是加强安全保卫意识教育,从思想上筑起第一道防线。
(六)代办站设置在代办员家中和设置在街面上各有什么利弊,如何把这两种方式结合起来?
代办员一般由政治素质好,群众基础佳,有一定文化基础,热爱代办工作的农民担任,代办员主要以农业种养殖为主,兼顾代办工作。代办站设在代办员家中有利于开展工作,做到两不误。再有代办员可以把业务操作程序,注意事项传授给家里有一定基础的人员,做到全家共办业务,使业务开展不受影响。还有设在代办员家中信用社投资少,用自己的房子,按照安全设施要求改建就行,安全保障系数比较大。代办站设在街面,信用社要租房用,还要进行安全设施加固,加大了费用,代办站实行“三不留”,但早晚账、款从代办员家中出进,安全又没有保障。再说农民还要种地,农忙时在街面不可能随时办理业务,达不到优质服务的要求,严重影响业务的开展。解决的办法最好信用社在街面选择代办员,代办员在迎接面按照营业室的要求盖房,信用社负责安全设施建设,建成家庭式储蓄所。
(七)代办站手续费(储蓄和收贷)的计提情况,如何才能更科学合理?
附:__x农村信用社代办储蓄手续费提取管理办法。
贷款手续费按代办员协助信用社收回额10提取手续费。
(八)代办站的费用是多少,主要支出项目有哪些,一笔支出由谁批准,如何审批;在管理上有没有漏洞,如有在哪里?代办站的费用还有没有降低的空间,如有,在那里。
按调查结果显示,93年列支代办手续费3748550元,94年列支代办手续费3473336元,95年1-9月列支代办手续费2489794元,信用社列支的代办费用主要是代办储蓄手续费、收代手续费。我县的代办储蓄手续费首先由信用社填制全辖代办站储蓄存款手续费审批表,报联社财务科审查、审批,在管理方面不存在漏洞。
(九)农村信用社的平均储蓄成本是多高?储蓄所与代办站相比,储蓄成本那个高?
农村信用社的平均储蓄成本是3.03。储蓄所(分社)与代办站相比,要在同样余额的情况下代办站的成本高。
(十)农村信用社代办站的设置和布局是否合理,如何使之更为合理?
我县的代办站设置及不合理,其主要原因,一是20__年接收四家城市信用社,有代办站57个,其主要是设在农村,当时与农村信用社争业务,归并后成为一家,但总体上争业务的原因不存在,可是代办站 与代办站之间仍存在争业务现象,当时考虑到撤并城市信用社的代办站,撤并后四家城市信用社几乎就没有了存款,四家城市信用社就无法生存,贷款如何处理,将会严重影响信用社的生存,带来不稳定因素。二是原农村信用社为了更多地吸收存款,一村设置两个代办站,两者造成一村多站现象较为严重。如何使之合理很不好确定,原农村信用社设的一村多站可以合并为一个代办站,可城市信用社的代办站暂时不能撤并,撤并后可能会造成很多连锁反应。
(十一)近年来代办站的撤并情况,有什么经验和教训?
近几年我们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指示精神,对山区代办站存款余额不足50万元的,平原代办站存款余额不足100万元的撤并了52个,当时没有不良反应,比较稳妥。
(十二)分别以县联社为单位计算代办站与行政村庄的比率是多少?
我县共有行政村204个,代办站238个,占比为116.66。
(十三)农村信用社在当地金融机构中存款占比为多少,我们的主要竞争对手是谁,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有多大,其竞争的主要手段是什么?邮政储蓄机构在农村有没有代办员,对农村信用社有多大影响?
我县金融机构9月底的存款余额为33.8亿元,全辖农村信用社9月底的存款余额为15.64亿元,占比为46.27。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对手主要是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也有小部分竞争。其竞争手段主要是信用社结算不畅通,电子化手段落后,国有商业银行及邮政储蓄都能办理通存通兑,而我们望眼生叹。就县城而言,服务都差不多,人家的储蓄机构门庭若市,而信用社的储蓄网点冷冷清清,据反映邮政储蓄现在存款1万元还再给50-100元的奖励。
(十四)代办员办理业务的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规定?
通过对代办员的检查、监督与培训,代办员严格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完全符合操作规程。
(十五)代办站的报账时间是否合理,如何更为合理?
我县规定代办站报账时间规定为5日报,报账时代办员一并携带业务周转金、重要空白凭证及作废的凭证到信用社与事后监督核对消号,报账日期比较合理。
(十六)由村民对代办员进行担保的制度是否有效,如何进行改进?
我县没有实行村民对代办员进行担保制度,实行的是代办员交风险金制度。
(十七)辖区内代办站存款情况,包括存款结构及与信用社储蓄存款的占比情况?
截至20__年9月底全辖代办站储蓄存款余额96620万元,全辖信用社储蓄存款总额为137363,代办站储蓄存款占比为70.33。代办站存款中定期存款73768万元,占代办站存款总额76.34,低成本存款22852万元,占代办站存款总额的23.65。
(十八)对如何加强农村代办站管理有何建议?存在何种问题?
代办站是信用社设在农村的代办机构,是信用社服务的延伸,对吸收农村闲散资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农村信用社吸存揽储的主力军,代办站吸收的储蓄存款占全辖储蓄存款70.33。对现有的信用站队伍,农村信用社必须花大力气进行整顿,对年龄偏大、业务素质差、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代办员一律解聘,选拔那些政治可靠、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办事公正、有群众威望、有文化、有事业心、有责任感、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信用站代办员。在信用站代办员的选拔和资格审查上,信用社要仔细考核调查,不能偏听偏信,任人为亲。聘用前,信用社对拟任用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县联社要对其进行复审和业务资格考试。对考试合格的代办员,可以要实行上岗抵押金和担保制度,每人交纳一定数额的上岗风险抵押金,作为代办员发生责任性事故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并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或个人对代办员予以担保,签订书面担保合同,承担代办员在开办业务期间所发生责任性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在此基础上,还要对代办员实行聘用制,期限以一年为宜,经年终工作考核合格者可继续上岗。对不合格者要限期整改,如再次验收仍不合格,要坚决给予解聘。同时,信用社要制定代办员培训计划,定期进行辅导,长期对在岗的所有代办员加强思想、政治、法制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对代办员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讲评,从而提高代办员的基本素质。
二、加强安全设施建设,保证信用站代办员人员资金安全。首先信用社要加强对代办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使代办站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把“三防一保”工作落到实处。其次,信用社要选择村民居住集中、家庭安全条件好、周边环境好、四邻和睦且支持信用站工作的农户设立信用站,并按照公安部门规定的信用站“四有”标准配齐安全防范器械。有条件的信用站要做到现金不过夜,当天送缴信用社入库保管。代办员缴、提较大数额的现金,信用社要派专人和运钞车护送,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一、农村信用社小企业贷款的基本情况
(一)全市小企业概况。我市现有小企业__户,[找文章到文秘站 ()一站在手,写作无忧!]从业人数约为__万人。规模在__万元以下的企业有__户,占小企业总数的__%;非公有制占主体,股份合作企业__户,私营企业__户;集中于第三产业,有3003户,占小企业总户数的62.6。小企业已成为支撑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无论是对税收、地方经济发展还是劳动就业都产生了积极重要作用。然而,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受资金制约由来已久,资金的外向依赖程度很大。调查发现,无论是成长期还是成熟期企业,参与其运营周转的外来资金约占资产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目前全市小企业主要融资渠道有两条:一是包括企业内部集资在内的社会民间融资;二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其中贷款约占融资成份80%以上。
(二)农村信用社积极开展小企业贷款工作。中国银监会《银行业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和安徽银监局《安徽省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意见》、《办法》)下发后,全市各农村信用联社贯彻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开展小企业贷款工作。截至20__年9月,全市农村信用社发放小企业贷款1069户、9887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47户、16164万元。贷款既促进了小企业的发展,同时也提高了各信用社的效益。
(三)小企业贷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满足率低。据调查,至少有30%的企业因达不到准入条件而难以获得信用社的支持,而得到支持的企业并非完全能足额得到满足,受种种因素制约,资金满足率平均在60—70%。二是品种单一。《意见》明确了贷款泛指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而我辖农村信用社对小企业的扶持主要体现在贷款上,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几乎停滞,至于贸易融资、保理等其他业务则从未涉及。而目前所发放的贷款中主要以担保贷款为主,兼之有少量的金额较低的信用贷款。三是各县区信用联社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不均衡,个别联社小企业贷款工作重在面上,开展的深度不够。
二、制约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的成因分析
(一)客观因素。小企业管理粗放,财务不规范,经营规模小,竞争力弱,难以达到银行规定的准入门槛。我市小企业多在乡镇偏远农村地区,资产评估值低,有些企业土地、房产证照不全,因受区位劣势和资产质量、资产交易等条件的制约,不仅不能及时变现,也无法按照有关金融规章的要求实行抵押登记,难以满足信用社担保条件。农村信用社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比较落后,金融服务功能与服务品种不尽完备,制约了信贷业务扩张能力。
(二)主观因素。农村信用社一些管理人员和信贷人员主观上认为小企业贷款风险大,收益小,金额低,笔数多,管理难度大,投放大中型企业易管理、收效明显,有追捧大企业思想情结,对开展小企业贷款积极性不高。另外,在信贷新产品开发上缺乏应有的积极性,认为新产品开发耗时费力,不出风险便罢,一旦形成风险,责任难免。
(三)历史因素。我市的数千户小企业(其中不少已关停倒闭)原有贷款合计金额大、质量低。统计数字表明,现有的农村信用社小企业存量贷款中不良率高达42.3。曾经有过发放乡镇企业贷款的沉痛教训,且沉淀的贷款至今仍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的沉重负担,制约了农村信用社小企业信贷投放业务的开展。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素质与开展小企业贷款的要求不相匹配。
(四)社会因素。一是无论工商、税务、统计部门还是金融部门,都不能掌握某个企业资信及经营等全面情况,难以对其作出综合性的信用评价。二是担保机构数量少,资金规模较小,担保能力有限,担保业务期限短(一般在1年以内),风险防范方式比较落后,在提供担保的同时,又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全市仅有五家政府出资的担保中介,市以及四县各有一家,且和县担保公司运营出现问题,业务停滞已近两年。三是小企业在办理抵押贷款的规费缴纳方面负担重,企业要获得100万元信贷支持,抵押物的评估和登记费用约在1万元左右,且登记期限一般也是一年,对于长期周转使用信贷资金的企业来说,财务负担较重。此外,在贷款呆帐核销方面,税务部门的审核缺乏灵活性,贷款呆账核销比较困难。四是乡镇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支持不够,在业已沉淀的不良贷款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为90年代前后期基层政府干预形成,直至如今,协助清偿力度不够。五是目前仍有部分小企业借改制之机恶意逃废债务,农信社胜诉案件执行难,社会信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五)机制因素。一是单户贷款比例控制制约了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发展。按现行监管规章和有关规定,农村信用社发放单户贷款不得超过其资本金的10%。一些当初由农信社扶持起来的企业做大做强后,对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在得不到联社加大支持的情况下,便转向其他商业银行寻求解决。二是现行的考核机制影响了对小企业的信贷投放。目前各联社的考核机制中多强调信贷风险防范和责任追究,缺乏正向激励机制和免责条款,影响了对小企业的信贷营销。三是现行利率水平的影响。目前,辖内农村信用社尚未建立科学合理的贷款定价机制,在与商业银行竞争优质小企业客户过程中,明显处于劣势。
三、对策建议
(一)立足“六项机制”,找准推行小企业贷款的切入点。完善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加强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改进信用评级、授信办法,制定符合小企业特点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采取一些非财务指标如小企业的纳税情况、
销售收入归社情况、经营管理情况以及企业负责人的道德品质等来评定企业的信用等级,核定小企业的授信额度。对基层社适当下放审批权,特别是要下放低风险贷款和优质客户的审批权,减少贷款审批层级,简化贷款程序,使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及时得到信贷支持。支持和鼓励业务部门根据小企业客户实际需求,量体裁衣,因地制宜,积极进行金融产品服务的开发与创新,满足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层次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需要。要加强对小企业贷款的风险管理,完善风险分析、判断与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通报机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金融部门要高度重视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建立小企业信息通报机制,提高小企业贷款信息透明度,实现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共享。有关部门应每年开展一次优质、诚信小企业客户的评选工作,推行小企业贷款客户“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小企业,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联手制裁,停止发放新贷款,并向社会公告,为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二)小企业要强身健体,增强诚信意识。小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苦练内功,不断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一是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特点的公司法人治理架构、运营机制,从根本上改变以往小企业家长制、作坊式管理经营模式。二是小企业要根据自身生产情况、技术能力,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选好项目,积极开发新产品,提高市场占有力和竞争力,不断推动企业的发展壮大。三是积极主动向农信社提、供、销情况和真实、准确的财务报表信息,实现信息对称。四是完善小企业的相关资产证明,努力达到农信社抵押担保准入条件。五是增强诚信意识,树立信用观念,赢得农村信用社的信赖和支持。
2.不断简化贷款手续,为支持三农发展提供优质服务。近几年来,信用社在切实转变观念、积极筹措资金、增加信贷投入的同时,深入农户,及时了解农民的心志,努力简化贷款手续,切实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得到了广大农户的肯定。例如:在黄避岙乡塔头旺村实行送贷上门、农户联保的模式;在辖区范围内评定信用户、信用村,实现农户随到随贷的方式。
二、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改进支农服务几点建议
1.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坚定支农信念不放松。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网点在农村的日益萎缩,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这正如朱总理指出的,农村信用社要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为达到这一目标,农村信用社员工一要主动下乡(村),多了解农户、个体户和农村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状况;二要切实加强对信贷政策的宣传力度;三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四要正确处理防范化解风险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及时增加对三农信贷投入。
年度首季开门红!这组数据一经公布,在祁县联社上下像炸了锅一样,那种沸腾灼烧着每一个人的神经。而就在半年前,祁县联社业务经营举步维艰
蝶变,源自一次人事调动,一轮艰辛调研,一场跌宕变革。新生的祁县联社指向了一个时间节点2014年9月。
提振精神 重树信合形象
2014年9月,省联社党委和晋中办事处党组根据祁县联社的实际状况,果断地对祁县联社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任命时任榆社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王学斌为祁县联社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与此同时,为争夺首季开门红的胜利,祁县联社采取激励与问责并重的办法,完善机关部室和基层网点负责人量化考核制度,将员工完成存款、贷款、清收不良贷款、中间业务收入等指标实行量化,制定确实合理的考核标准,让员工跳起来能够摘到果子,做到让员工随时掌握自己完成任务情况,随时能了解自己的工资情况,将各部室员工30%绩效工资作为部室包网点挂钩考核专项资金,与所包网点员工同奖同罚,在全辖营造了让向我要干彻底转变的良好工作氛围。
记者手记: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干群一体,上下同心。这是记者在祁县联社看到的新气象。而这一切都源自王学斌那份发自肺腑、语重心长的作风建设报告。贵在洞察,重在执行,只要我们用心管理、心齐气顺,就一定能使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为之一振,碧海云天,大气纵横,开创农信社转型提质发展的美好未来。这份对作风建设的自信与笃定让记者对祁县联社如今的改变顿感释然。
狠抓管理 提升经营质量
一季度各项存款已经超出任务的近50%。
不良贷款清收处置6000万元的任务已经全部完成。
基层网点的员工基本都能领到各自的绩效工资了,多亏我们联社摊上了好领导。
连日来,祁县联社的职工沉浸在惊喜和激动中。
一、基本情况
我县新农村建设是从2005年开始的,借助扶贫开发整村
推进,重点实施了2镇8个村、16公里的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受到了国家和省市扶贫办的好评,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自觉地进入了新农村建设轨道。
2008年在新农村建设重点实施8815工程,即建设新农村示范村8个,建设整村推进村8个,建设通畅公路村15个,硬化通村公路18条。
二、新农村建设的典型做法
1、整合资金,科学调配使用。为了集中财力干大事,
我们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则,集中投放的原则,把试点村镇建设资金、扶贫开发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林业生态效益示范资金、畜牧繁育改良资金、水利农田基础建设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通乡通村公路建设资金、土地整理资金、农机大型机械更新补助资金等与新农村建设相互关联的项目资金由政府统一整合,捆绑起来向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倾斜,在项目实施过程合理搭配,定向投放,足额到位。同时,将文教、卫生、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校舍维修、文化阵地、农村医疗、有线电视等社会事业建设项目一并向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倾斜,把新农村建设拼盘做大做实。
3、落实责任,实施目标管理。为确保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探索实行了重点工作目标责任承诺管理制度。县委、县政府党政副职、各乡(镇)及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在电视上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县委成立目标承诺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目标承诺管理办公室,抽调得力人员专事督查考核工作,对各乡(镇)、各部门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按照每月自报、季度公示、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四个阶段进行,并严格兑现奖惩。
4、积极引导,发挥主体作用。一是尊重农民的决策参与权。凡涉及筹资筹劳的事宜,都要求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或村民理事会,由村民自行决定。二是引导农民参与建设。结合村民一事一议,动员受益群众积极参与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祥顺镇大林子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和广播宣传动员,只用2天的时间便筹集资金10多万元,完成了村级资金筹措任务。三是调动农民在工程建设上自觉地充当监督员,在村屯管理上主动当好维护员,较好防止了重建轻管的倾向。
5、自加压力,力求增量扩面。新农村建设面广量大,是需要硬性投入的工程。**虽然是省级贫困县,财力十分薄弱,基础相对落后,工作压力相对很大,但是我们不等不靠,不依赖省市,不搞中看不实用花架盆景式的建设,而是把新农村建设做为一项历史责任,抱定小县要有大作为的决心,自我加压,加大投入,不断扩大新农村建设覆盖面。
三、存在的问题
1、环境卫生很难保持长期清洁。一是道路的清扫难。二是垃圾出村难。三是监督管护难。
四、建议和对策
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道路清扫实行门前三包,农户负责冬季清雪、日常卫生保洁;二是以居住街道为单位,选出街长负责监督;三是教育农民尽量做到柴草出村;四是农户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及时清理出村,村外设置垃圾填埋处理厂,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注重新型能源建设,降低管理成本。一是今后安装的所有路灯,均安装太阳能路灯,解决费用难题。二是在今后再建的三室在设计时,首先要考虑节能取暖问题,建议建地下燃池,解决冬季取暖问题;三是要充分利用农村户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新型能源解决取暖照明问题。
一、村位于乡南方一公里处,辖、马家坪、大湾三个村民小组,共有户名农业人口。年底,该村贷户共欠信用社各项贷款百元,占全社贷款的19%,人均纯收入不足千元(其中46户141人,马家坪户人,大湾户人),信用社共向该村投入了支农资金百元,截止年四月底,贷款余额已达百元,占信用社贷款余额的50%以上,支持了该村94%的农户发展农业、种养业及工商业等项目。截止九九年末,该村已发展成为人均拥有耕地亩,有食用菌、天麻等主导产业、畜牧养殖业及个体工商服务于一体的小康村,全村总收入达百元,人均纯收入达百元以上。在信用社存款达百元户,占总农户的85%,人均存款额元。年,该村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小康示范村。
二、信用社信贷支农的方法、步骤及所取得的成效
九六年信用社与农行脱钩后,农行两河营业所归并到信用社,虽然独此一家经营,但也有很多的困难摆在了信用社面前。山大人稀,无支撑地方经济的主导产业,信用社如何在国家银行都没能发展下去的地方再发展、再生存呢?该社员工在思索。当时正值信合系统工程实施及政府发展主导产业的提出,信用社就抓住了这一机遇,以工程实施为东风,以发展地方主导产业为契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壮大自我,确定了村为信贷包扶村。村耕地较多,但多年的习惯形成了广种薄收。如何使农户投入少而收入高,科学的耕种方法和新技术的引进无疑是唯一途径:种地膜玉米、脱毒洋芋、优质小麦,信用社人员经常出现在了村的田间地头,充当义务技术员,并及时积极的投入了资金支持他们的生产。三年来,共投入了近万元资金支持了农户籽种、化肥、农膜的购买,现在地膜玉米、洋芋套种、优质小麦的种植已成为该村发展基础农业的保障。
解决了吃饭问题,对有富裕的时间及劳动力,信用社就引导农民搞起了副业。有山有树有资源,气温适中,非常适合食用菌及天麻栽培,于是被定为该村的主导产业,信用社也做好了包扶配套工作,及时做了贷前调查,掌握了资源、人员、菌种、销路等方面的情况,在贷户自筹部分资金的基础上发放了专项扶持贷款,而且经常深入到贷户家中教技术、传信息,解决实际困难,并在收获季节上门服务,使贷户及时还贷,减轻贷户负担。如的,在自筹资金后,信用社又向其投入了信贷资金元,支持他生产菌种袋,发展椴木香菇余架,袋料香菇袋,当年实现收入元,被誉为当地发家致富的带头人。如马家坪的要发展天麻,信用社到其家做贷前调查得知,其家的承包山多,向北背阴,且属沙质土,是栽种天麻的好地方,于是为其解决了天麻种贷款元,该户现已发展天麻窝,仅此一项年收入已达到元,现已还清原陈欠贷款元,年又给他投入信贷资金元。目前,该村天麻种植已呈星火燎原之势,胡宝才已成为天麻种植的带头人。
三年来,信用社对主导产业投入信贷资金达多万元,共发展食用菌架、天麻窝,年收入达万元以上,同时也对该村的养殖业、个体工商户投入了大量信贷资金,有力的支持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在信用社的支持和引导下,村的农民已摆脱了发展经济一窝蜂的现象,而是根据本户、本村的实际,自发、自觉的搞起了特色经济。
三、支农中总结的经验、存在的不足与今后几年的设想
短短的三年,信用社的业务已得到了长足发展。也是在这短短的三年里,使社的职工们清醒的认识了一个道理:农村是信用社发展的天地,农业是信用社生存的土壤,而发展地方农村特色经济又是信用社业务发展的新起点。支持地方特色经济,推出与之相适应的信贷、信息服务,进而才能促进信用社的自身业务的发展。
一、台帐设置及使用不规范,未能明确反映借款人有关情况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没有设置台帐或台帐与借据不符。
对支农再贷款台帐登记、发放和归还情况,只是逐户登记金额和日期,未能真实反映出各个借款人的详细使用状况。
整改情况:要求各信用社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操作,利用每月1号会计例会时间,加强对再贷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实现统一的帐务处理方法,明确反映借款人再贷款的使用及归还情况,真实反映再贷款的使用进度,达到支农再贷款帐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存在贷款用于非农业,贷户身份为非农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农村信用社再贷款投向非农业,此类现象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再贷款应集中用于发放农户贷款,重点解决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储运业和农村消费信贷等方面合理资金需求”的要求。
整改情况:接到《通报》以后,联社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的信用社,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涉及问题的信用社在200x年12月底之前整改完毕,并给予了通报批评。对问题较为突出的顺店社,要求该社尽快出台整改意见报联社计划信贷科,联社将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并监督整改,确保支农再贷款投向的合规性。
三、贷款存在逾期,致使支农再贷款形成风险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贷款存在逾期现象,个别信用社为完成年度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在支农再贷款方面疏于管理,使部分贷款没有换据或没有及时收回。
整改情况:对贷款出现逾期的现象,已专项向领导作出了汇报,现已协调资产科出台了以下意见:一是对200x年以来新发放形成不良的贷款必须收回,否则按照禹农信联〔200x〕142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二是要对20*年以来新发放贷款到期必须收回,发现1笔形成不良的,信用社主任就地免职。三是对于账面中隐含的大量不良贷款,要求各信用社必须迅速行动,该换据的换据,该的,争取在年底前解决这部分问题。
四、对再贷款发放使用中存在垒大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为逃避监督,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把大额贷款化整为零垒大户,增加了支农再贷款的风险。
整改情况: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是以前年度信息系统不对称及监督管理不完善等原因造成。今后,联社业务科将严格把关,审查一笔贷款,先通过“信贷咨询系统”查询把关,无质疑的,再建议审批备案。对一户多笔、垒大户等以逃避联社审批为目的发放的贷款,联社业务科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将积极协调稽核部门进行后续稽核,凡出现此类情况的信用社,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
五、贷款发放手续不完善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发放支农款时手续不规范。
如借款合同中还款计划没有正常登记,缺乏对贷户的还款约束;调查报告流于形式;借款用途与调查报告用途不符;借据与合同要素不全等。
一、台帐设置及使用不规范,未能明确反映借款人有关情况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没有设置台帐或台帐与借据不符。
对支农再贷款台帐登记、发放和归还情况,只是逐户登记金额和日期,未能真实反映出各个借款人的详细使用状况。
整改情况:要求各信用社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操作,利用每月1号会计例会时间,加强对再贷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实现统一的帐务处理方法,明确反映借款人再贷款的使用及归还情况,真实反映再贷款的使用进度,达到支农再贷款帐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存在贷款用于非农业,贷户身份为非农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农村信用社再贷款投向非农业,此类现象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再贷款应集中用于发放农户贷款,重点解决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储运业和农村消费信贷等方面合理资金需求”的要求。
整改情况:接到《通报》以后,联社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的信用社,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涉及问题的信用社在200x年12月底之前整改完毕,并给予了通报批评。对问题较为突出的顺店社,要求该社尽快出台整改意见报联社计划信贷科,联社将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并监督整改,确保支农再贷款投向的合规性。
三、贷款存在逾期,致使支农再贷款形成风险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贷款存在逾期现象,个别信用社为完成年度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在支农再贷款方面疏于管理,使部分贷款没有换据或没有及时收回。
整改情况:对贷款出现逾期的现象,已专项向领导作出了汇报,现已协调资产科出台了以下意见:一是对200x年以来新发放形成不良的贷款必须收回,否则按照禹农信联〔200x〕142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二是要对2006年以来新发放贷款到期必须收回,发现1笔形成不良的,信用社主任就地免职。三是对于账面中隐含的大量不良贷款,要求各信用社必须迅速行动,该换据的换据,该的,争取在年底前解决这部分问题。
四、对再贷款发放使用中存在垒大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为逃避监督,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把大额贷款化整为零垒大户,增加了支农再贷款的风险。
整改情况: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是以前年度信息系统不对称及监督管理不完善等原因造成。今后,联社业务科将严格把关,审查一笔贷款,先通过“信贷咨询系统”查询把关,无质疑的,再建议审批备案。对一户多笔、垒大户等以逃避联社审批为目的发放的贷款,联社业务科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将积极协调稽核部门进行后续稽核,凡出现此类情况的信用社,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
五、贷款发放手续不完善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发放支农款时手续不规范。
如借款合同中还款计划没有正常登记,缺乏对贷户的还款约束;调查报告流于形式;借款用途与调查报告用途不符;借据与合同要素不全等。
一、台帐设置及使用不规范,未能明确反映借款人有关情况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没有设置台帐或台帐与借据不符。
对支农再贷款台帐登记、发放和归还情况,只是逐户登记金额和日期,未能真实反映出各个借款人的详细使用状况。
整改情况:要求各信用社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操作,利用每月1号会计例会时间,加强对再贷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实现统一的帐务处理方法,明确反映借款人再贷款的使用及归还情况,真实反映再贷款的使用进度,达到支农再贷款帐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存在贷款用于非农业,贷户身份为非农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农村信用社再贷款投向非农业,此类现象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再贷款应集中用于发放农户贷款,重点解决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储运业和农村消费信贷等方面合理资金需求”的要求。
整改情况:接到《通报》以后,联社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的信用社,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涉及问题的信用社在200x年12月底之前整改完毕,并给予了通报批评。对问题较为突出的顺店社,要求该社尽快出台整改意见报联社计划信贷科,联社将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并监督整改,确保支农再贷款投向的合规性。
三、贷款存在逾期,致使支农再贷款形成风险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贷款存在逾期现象,个别信用社为完成年度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在支农再贷款方面疏于管理,使部分贷款没有换据或没有及时收回。
四、对再贷款发放使用中存在垒大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为逃避监督,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把大额贷款化整为零垒大户,增加了支农再贷款的风险。
整改情况: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是以前年度信息系统不对称及监督管理不完善等原因造成。今后,联社业务科将严格把关,审查一笔贷款,先通过“信贷咨询系统”查询把关,无质疑的,再建议审批备案。对一户多笔、垒大户等以逃避联社审批为目的发放的贷款,联社业务科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将积极协调稽核部门进行后续稽核,凡出现此类情况的信用社,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
五、贷款发放手续不完善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发放支农款时手续不规范。
如借款合同中还款计划没有正常登记,缺乏对贷户的还款约束;调查报告流于形式;借款用途与调查报告用途不符;借据与合同要素不全等。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没有设置台帐或台帐与借据不符。
对支农再贷款台帐登记、发放和归还情况,只是逐户登记金额和日期,未能真实反映出各个借款人的详细使用状况。
整改情况:要求各信用社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操作,利用每月1号会计例会时间,加强对再贷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实现统一的帐务处理方法,明确反映借款人再贷款的使用及归还情况,真实反映再贷款的使用进度,达到支农再贷款帐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存在贷款用于非农业,贷户身份为非农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农村信用社再贷款投向非农业,此类现象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再贷款应集中用于发放农户贷款,重点解决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储运业和农村消费信贷等方面合理资金需求”的要求。
整改情况:接到《通报》以后,联社对再贷款使用投向不准的信用社,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涉及问题的信用社在200*年12月底之前整改完毕,并给予了通报批评。对问题较为突出的顺店社,要求该社尽快出台整改意见报联社计划信贷科,联社将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并监督整改,确保支农再贷款投向的合规性。
三、贷款存在逾期,致使支农再贷款形成风险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贷款存在逾期现象,个别信用社为完成年度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在支农再贷款方面疏于管理,使部分贷款没有换据或没有及时收回。
整改情况:对贷款出现逾期的现象,已专项向领导作出了汇报,现已协调资产科出台了以下意见:一是对200*年以来新发放形成不良的贷款必须收回,否则按照禹农信联〔200*〕142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二是要对20*年以来新发放贷款到期必须收回,发现1笔形成不良的,信用社主任就地免职。三是对于账面中隐含的大量不良贷款,要求各信用社必须迅速行动,该换据的换据,该的,争取在年底前解决这部分问题。
四、对再贷款发放使用中存在垒大户现象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为逃避监督,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把大额贷款化整为零垒大户,增加了支农再贷款的风险。
整改情况: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是以前年度信息系统不对称及监督管理不完善等原因造成。今后,联社业务科将严格把关,审查一笔贷款,先通过“信贷咨询系统”查询把关,无质疑的,再建议审批备案。对一户多笔、垒大户等以逃避联社审批为目的发放的贷款,联社业务科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将积极协调稽核部门进行后续稽核,凡出现此类情况的信用社,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
五、贷款发放手续不完善的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检查中发现,个别信用社发放支农款时手续不规范。
如借款合同中还款计划没有正常登记,缺乏对贷户的还款约束;调查报告流于形式;借款用途与调查报告用途不符;借据与合同要素不全等。
贷前调查是贷款发放的第一道关口,也是信贷管理的一个重要程序和环节,贷前调查的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贷款决策的正确与否。如何有效开展企业贷前调查,规范撰写贷前调查报告? 按信贷管理规章制度,农村信用社贷款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1、客户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2、申贷金额、用途、期限、种类、利率、还款方式及限制性条款;3、客户财务状况、经营效益和市场分析;4、担保情况和信贷风险评价;5、本次信贷业务的综合效益分析;6、贷款调查意见。围绕贷款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企业贷前调查的主要内容及撰写重点是: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性质(国有、集体、股份、私营等)、法定地址、注册资金总额、股份的主要构成、生产经营范围、经济核算形式、成立时间、所属行业、职工人数、演变过程、老企业名称、收购(拍买、转让)总价格(其中出资现金金额)、债务转让金额等,属关联企业的还要说明关联企业的有关情况。
(二)经营情况:企业规模、主营项目、年产值、上年利税、总资产和总负债、主导产品的产销情况、市场占有率、在同行业中的地位和发展前景等。
(三)行业情况:行业成本结构、行业的经济周期性、行业赢利性、国家政策等。
(四)管理情况: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合法有效性;企业组织形式、管理体制、法人代表及财务负责人情况、财务制度以及关联企业经营情况;企业内部各车间、部门之间的运作是否通畅;管理人员、员工对企业领导的评价,对企业发展计划的了解程度;安保、环保、员工保险工作是否正常等。
二、企业借款原因
企业申请贷款的原因、用途、用款计划,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政策,市场前景如何?预计效益如何?自有资金多少,尚缺资金多少,多长时能收回成本,什么时间能还清贷款等。
三、企业还款能力
这是贷款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一是分析申请贷款的企业是否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无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无恶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银行、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或货款的历史、恪守信用等情况。二是借款申请人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否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三是企业生产技术水平、产品销售情况、产品价格变化(与原材料变动幅度比)、主要销售单位、货款结算方式、货款回笼情况。具体内容为:
(一)产、供、销情况分析
对借款单位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与供销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借款单位材料采购落实情况,分析判断原材料是否有来源,调查原料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主要供货单位、购货与销售的方式。
(二)财务和信用分析
据调查了解,目前,某些企业的报表一般至少有三套报表,交给银行、财税部门和内部股东的报表都不一样。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分析企业的固定资本、存货、资本金、银行存贷款和其他短期负债等几个大项来考察企业的现金流量表、其他会计报表的真实准确性。主要考核以下三个综合指标:
1、偿债能力
①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 ×100%
一般认为,该比率不得超过70%,比率越低越好,说明企业偿债有保证。
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00%
一般认为2:1的流动比率较好。若该比率过低,说明企业偿还能力较差,若该比率过高,说明企业的部分资金闲置。
③速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存货)/流动负债总额 ×100%
一般认为,该比率为1:1较好。
④现金比率=(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流动负债
该指标比率越大越好,表明短期偿债能力越强
2、营业状况
存货周转率= 销货成本/平均存货
其中:平均存货=(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一般而言,存货周转率越高,利润额也就越大,运用资本中闲置在存货上的数额也就越小,存货周转率为9(次)较合适,但行业间的差别也较为明显,应具体分析。
3、获利水平
资本金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
一般来说,企业资本金利润率越高越好,如果高于同期银行利率,则适度负债对投资者来说是有利的,反之,如果资本金利润率低于同期银行利率,则过高的负债率会损害投资者的利润。
另外,借款企业必须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帐户,以便我们了解企业开户以来的日均存款、货款回笼情况和其他业务及未来一段时间情况的预测。当应收应付帐款的比重大于总资产或总负债的15%(或一定比例)时,应注意分析帐龄分布情况。
(三)还贷来源及还款时间分析
分析贷款项目生产周期、预计利润水平、现金流量,调查分析借款单位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确定借款期限等。
四、借款担保方式
属于抵押担保的贷款,写清抵押物的名称、所在具体地点、权属情况、租赁情况、数量和质量状况、评估价值、价值是否稳定、变现能力等 ;属于保证担保方式的贷款,写清保证担保人基本情况(同借款人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分析评估担保资格、保证人的代偿能力、担保人的资金来源等。
通过借款单位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和效益情况的分析,结合抵押担保情况对贷款风险进行评价。
五、提出调查结论
调查人要在进行贷款综合效益分析基础上,总体评价企业的“现金流量、财务、偿还、管理状况”,结合借款用途、还款来源和计划、借款项目的自筹资金到位情况明确以下事项:
1、贷与不贷;2、贷款方式;3、贷款金额;4、贷款期限; 5、贷款利率;6、还款方式等。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问题;对策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3)09 -0035-01
中间业务是银行三大主营业务之一,由银行作为活动主体,以第三方或者为身份,以为客户办理、委托、担保和信息咨询等为服务手段并收取相关款项的银行业务。具有资本要求低、安全系数高、回报率高、服务灵活,可行性强等特点,中间业务是农信社发展的必由之路。从国际金融市场来看,中间业务以其独有的特点,在整个国际银行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开展中间业务已成为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经营收入的重要来源。从国内金融市场来看,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按照承诺逐步全方位放开银行业务市场,银行业和世界各大银行进行直接竞争,中间业务领域已成为竞争的焦点。从金融市场来看,随着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遂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产品、服务等优势,利用其在代客理财等投资银行业务、担保承诺及金融衍生产品等表外业务方面的丰富管理经经验,进一步抢占市内中间业务市场。当前金融竞争日益激烈,农村信用社盈利空间缩小,因此,为了发展农村信用社,必须要推陈出新,及时更改业务服务类型,采取必要的措施,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虽然中间业务发展迅速,但农村信用社刚刚萌芽,发展中存在诸多问题,业务种类还比较单一,统观全国,农村信用社推出的中间业务大部分上都是基本业务及其延伸,基本限于结算业务、保险及一些代收代付业务,业务种类单调,高端的资源节约型产品较少,多为以体力劳动为基础的相关产品。中间业务营利少、回报率低,对营业收入的贡献度不高
此外,缺少专业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人才结构不合理,办公自动化程度低下,错误率高。硬件设施匮乏。由于中间业务服务类型的多样化,要求从业人员具有雄厚的业务知识储备、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以及良好的个人素质。而从当前农村信用社人员结构、数量和质量上看,员工的专业涵养低,个人素质差,复合型高质量人才短缺,目前的人力资源水平很难促进中间业务发展,业务创新难度大,与现实所需的经营管理水平发生“断层”。同时,农村信用社计算配备与使用不健全,办公自动化水平低。应用现代通讯、电子技术管理中间业务的能力不足,大量的工作处于手工操作状态,费时费力,这些都严重阻碍了农村信用社走向成熟,实现快速发展。
当前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在服务种类、产业规模、发展水平等方面远远落后于其他大银行,因此,要想发展农村信用社,银行内部要详细规划,利用有限的资源创造无限的收益。加大投资力度,实现资金的重复利用,促进中间业务快速崛起、扩大市场占有率,稳定优质客户群。
针对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种类单调的现状,结合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特点,充分利用传统资产负债业务发展已形成的优势和客户群体,对现有的业务进行推陈出新是重中之重。业务种类创新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抓住主要的服务群体和客户,投消费者所好。此外农村信用社本身还要踏实稳健有针对性的提出自己业务能力承受范围之内的新产品,实现农村信用社和客户群体的双赢。充分考虑农村信用社的硬件设施条件,选择消费群体喜爱、有活力、安全性高、投资少,市场回报率高的中间业务服务类型。要根据企业的市场调查报告按部就班的推出新型业务。此外信用社要做好横向对比分析,找出自己的竞争优势并充分利用。农村信用社要利用企业分布广,农民客户群体数量庞大的竞争优势,对企业内部现经营的主要业务范围进行有深度的改革、对尚未涉足的业务进行业务评估和市场调查,做到可攻可守。要注重改革营销策略,吸收同行业其他企业的成功经验,借鉴西方的产品促销方案,做到有点及面,由小到大逐步推进,注重宣传,加深客户群体对农村信用社服务的了解,注重社会效益,努力改善服务水平,提升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使中间业务实现质的飞跃。
购进并使用现代设备、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是农村信用社发展的重中之重。在中间业务萌芽起步阶段,信用社必须根据业务特点,务实的加大人力资源投资,注重人才培养,要有长期发展战略,要加快推进先进设备的实用,提高业务的电子化水平和办公自动化水平、减小错误率,扫清中间业务的发展障碍。必须吸收一批知识储备量大、银行业务实践经验丰富、计算机水平过关、懂国际金融惯例和国内外相关政策法律规范的复合型人才到企业中来,相关管理机构要负起责任,做好监督管理及培训,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和学习,严格把握行业门槛和人员从业资格,为农村信用社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促进行业整体发展。
发展中间业务是农村信用社来发展的曙光和未来,政府要完善立法,出台相关的扶持发展政策,为农村信用社发展与改革排除后顾之忧。同时信用社内部也应改革经营理念以及营销体制,增强内部活力。中间业务既然能给农村信用社带来广阔的效益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农村信用社就应该立足有利的发展空间,利用自身的特点及优势,放眼未来,有效规划,保证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在今后的发展势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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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不到位
1.1.1制度建设不完善、不系统
多数农村信用社没有制定信息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战略,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多分散于其他管理制度中,没有专门的科技风险管理制度.部分县联社的管理制度滞后于信息系统、信息技术的发展,没有随着新购买设备、设施而及时更新、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没有随着信息系统的升级换代而重新修订,难以起到防范信息科技风险的作用.
1.1.2制度执行不到位、不全面
农村信用社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流于形式,并没有充分发挥赋予的规划、管理和决策等职责,导致信息系统建设滞后.另外,多数农村信用社不能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例如,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不到位,没有按照制度规定定期进行巡查,对发现的主机、数据库异常及故障没有记录或记录不全面.
1.2信息科技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
1.2.1第三方制约措施不到位
目前,县联社及所辖营业场所没有设立接受相关信息科技风险第三方评估报告的相应机制.农村信用社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供的审计调查报告,由各级联社管理人员自我评测和分析,缺乏第三方独立评估和测试.报告得出的结论不能反映出客观的、真实的信息科技风险状况和管理水平,容易掩盖其信息科技风险隐患.
1.2.2风险管理架构不健全
农村信用社虽然设置了风险管理部门,但是在职能上并未包含信息科技风险的监察和控制,仅仅对资产负债业务、融资业务进行督查和规范.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主要依靠科技部门,而科技部门是信息系统的建设者和维护者,由其承担科技风险管理职能,缺少必要的制衡机制.
1.3信息科技工作系统性管理不到位
1.3.1硬件基础设施薄弱
现在,农村信用社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了内、外网络的隔离,但针对U盘、移动硬盘等设备尚没有建立防护策略和有效的管理制约手段.外网病毒容易通过上述设备侵入到内部网络,导致内网带宽被侵占,影响综合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1.3.2应急预案徒有形式
目前,农村信用社在联社层面上制定了系统应急预案,但大部分基层网点尚未根据预案对电力设备、网络设备等实施压力测试,也没有进行过应急演练.应急预案还只是停留在形式上,出现突发故障或紧急事件时不一定能达到预期的处置结果.另外,有些应急预案涵盖的项目过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影响应急预案的实效.
2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对策
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明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出发,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和控制,从“要我做”变为“我要做”.农村信用社应该切实转变以技术防范为主的被动的信息安全工作方式,积极构建防御策略.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建立以预防为主的主动信息科技风险管控机制,真正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控制和事后有检查.
2.1加强信息科技风险防范的基础设施建设
2.1.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站在维护业务稳定和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信息科技安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看到农村信用社的现状和未来,充分认识IT价值,明确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目标,将信息科技风险纳入自身的总体风险框架.
2.1.2打造一支稳定、团结、高效的科技队伍
农村信用社应该以市级或县级为单位,将全市或全县科技人员集中、分类管理,按照系统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维护操作人员等进行分类.以县级联社计算机系统管理员为重点管理对象,要求各位安全管理员务必保障各营业网点操作人员的正常业务运行.真正实现自上而下,从机关到网点逐级、有序地管理,使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与控制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基层营业网点,确保每一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2.1.3构建信息科技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农村信用社要辩证地看待业务发展与信息科技风险防范之间的关系,提高对信息科技风险重大危害性的认识,构建全系统共同参与的、自上而下的信息科技风险管控长效机制.通过对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完善管控措施,加强领导管理,追究事故责任,消除风险隐患,推动业务发展和创新,进一步提高信息技术的基础性作用.
2.2信息科技风险防范的技术与制度
2.2.1提高农村信用社的信息技术水平
引进指纹认证系统,针对工作人员账户管理建立有效的、与访问级别相匹配的访问控制机制.工作人员访问系统和进入数据库必须通过认证.确保密匙使用安全,要通过风险预警,提高技术防范手段,加强后台监督.严格控制操作风险,通过改善门禁系统、防雷、消防等硬件设施,发展和使用计算机加密技术、访问控制技术、“防火墙”技术、病毒防治技术和监控技术,筑起多道计算机安全防范屏障,以科技技术保障制度的落实.
2.2.2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
按照《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农村信用社要建立健全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针对应急演练和日常管理中出现的管理漏洞,认真进行梳理和归类,调整优化,确保管理制度不存在缺陷和漏洞,确保操作规程合理、完整、可行.
2.3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2.3.1探索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方法
在进一步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风险管理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管理技术和管理工具,实时监测信息系统的风险隐患和漏洞,完善补救措施,积极加强整改.
2.3.2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现场检查
进一步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开发和设计现场检查程序.综合运用数据检查、情景模拟或联网检查等方式和方法,及时查找和发现信息系统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纠正问题和消除隐患.进一步完善信息技术,加强信息管理.
2.3.3要加强外部审计监督
行社纠纷的由来
行社纠纷由来已久,其中以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纠纷最为典型,工行、建行与城市信用社纠纷次之。20世纪80年代,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为拓展金融服务和解决员工子女就业等问题,先后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信用社设立的规定,纷纷成立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从20世纪80年代末,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全国农村信用社一直归属中国农业银行领导,到了1996年全国农村信用社又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即“行社脱钩”。与此同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自办信用社逐步移交当地人民银行管理。
行社纠纷的核心问题是“脱钩”过程中无法确认的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资金纠纷,这一纠纷形成的基础是当时特殊的行社体制。在农业银行领导期间,信用社负责人由农业银行任命、选派,在农贷业务上执行农业银行确立各项信贷政策,一方面农行可以直接向农户发放贷款,另一方面农业银行要求农村信用社按照农行制订的信贷计划向农户发放贷款,同时农行还委托信用社发放 “委托贷款”(即“一口出”贷款),对于特殊贷款项目,农业银行则直接指令信用社发放贷款(即“点贷”)。农业银行发放的农业贷款因自然灾害等原因不能按时收回形成不良,农业银行则对不能收回的农户贷款通过“凭证置换”的方式,强行将贷款转移给信用社;对不能收回的到期贷款利息通过发放新贷款给信用社用于收陈欠贷款利息,即“利转本”,后形成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
1998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曾下发《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清偿对中国农业银行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凭证置换”、“委托贷款”、“点贷”、“利转本”贷款,农村信用社不承担还款责任。此后,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始介入解决行社纠纷的解决。但因行社资金往来时间久远,业务繁多,一些账项无法简单认定。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的诉讼纠纷逐渐增多,涉案金额少则几百万,多则上千万,亿元以上纠纷屡见不鲜。很多法院并没有尊重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意见,受理、审理部分行社纠纷案件,一些案件的执行引发农村信用社支付危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就这一情况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客观反映,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3月5日下发电报《关于涉及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脱钩遗留资金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此类纠纷。200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农信社、农行体制改革和债务纠纷处理基本状况,通过电报方式下发通知,允许各级法院恢复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之间行社纠纷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各地法院对于行社纠纷案件立案、审理和执行的处理结果出现了多样性。有的法院认为,行社纠纷产生的原因和前提条件就是由于当时主管银行与下属信用社之间存在隶属关系,这种关系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的条件。有的法院认为,没有经过人民银行调解,法院不能直接受理。也有的法院认为恢复受理即意味着可以审理,可以依据人民银行规定和裁决意见进行判决。
此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了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市道里支行诉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农村信用合作社“行社脱钩遗留资金”纠纷案,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为此致函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脱钩前信用社隶属农业银行领导和管理的特殊关系,总体原则是以行政解决为主”。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对于群力信用社与道里农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后的资金遗留纠纷,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政策,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作出认定”。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恢复该案审理后,采信了中国人民银行意见,并于2007年9月21日作出判决:撤销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农村信用社败诉的)民事判决,驳回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市道里支行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诉讼请求。这一判决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行社纠纷产生重大影响,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审理行社纠纷提供了判例。
行社纠纷的处理建议
行社纠纷属于金融机构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资金往来关系,中国人民银行多次下发专门文件进行处理,遗憾的是至今仍然遗留大量问题没有解决,笔者认为处理行社纠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尊重历史原则
行社往来账务、票据、协议、信贷计划、任命文件等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行社关系的原貌,尊重历史就是要客观承认上述事实。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就信用社的隶属领导、信用社管理等政策文件,是明确信用社与银行关系的最重要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有关行社纠纷的调查报告具有特定的权威性,客观真实地反映当时行社资金往来的现实。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依据总行有关行社纠纷处理规定,组织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基层机构、银行、信用社以及财贸办公室等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行社纠纷进行专项调查,其调查报告反映了行社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所载明的事实和结论性意见属于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行为,具有行政效力。尊重历史,更应当尊重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行政权威和行社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通过调处工作,行社已经确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偿还期限、金额的,一方未履行,又以证人证言等形式否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有关调处协议的,司法机构不应支持。
公平合理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是我国民事活动的最基本原则。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清偿对中国农业银行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农业银行通过贷款凭证转换,将贷款资产转移给信用社形成的债务;农业银行委托农村信用社发放后转为信用社自营的贷款或农业银行作为担保人由信用社发放贷款而形成的债务;农业银行确定贷款项目,指令农村信用社贷款形成的债务,均不应由农村信用社承担。”
目前行社纠纷主要体现在“点贷”、“一口出”、“以贷收息”、“利转本”以及“凭证置换”等几个突出行社资金往来形式上,在资金往来的用途上以“支信款”、“同业拆借”、“保付款”体现,坚持公平合理原则,就是要准确区分往来资金性质,合理界定偿还范围。坚持公平合理原则,就是要依据资金往来性质,合理计算确定计算利息利率,对于“利滚利”“以贷收息”、“欠息复利”等缺少基本法律依据的主张不予保护。
依法合规原则
行社纠纷历史久远,但《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信用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确定基本原则,仍然是处理行社纠纷的最基本依据。在行社纠纷处理的漫长过程中,国家和金融监管机构陆续颁行了一系列与行社纠纷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尊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同时,还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处理行社纠纷。对于确有新证据证明行社资金往来客观情况的账册、凭证、报表等,应当实事求是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行认定。对于已经当地人民银行认定或裁决行社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认证其证明效力。
对于行社纠纷一方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认定,如一方向人民银行或者银行业监管机构提出调处主张的,依据该规定则引讼时效中断。当事人一方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依法合规处理行社纠纷不仅有利于维护行社纠纷双方权益,也是避免形成新的纠纷的基本原则。
处理行社纠纷的一般路径
行社纠纷久拖不决,不仅严重影响双方的经济利益,也牵扯双方大量精力,在司法资源十分有限的情况下,诉讼并非唯一办法,实际上,处理行社纠纷可以考虑多种路径化解。
自愿协商。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钩资金划转及清算办法和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规定:“中国农业银行与信用社之间对划转资金如有分歧,在据原始凭证对账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协调解决。”协商解决纠纷是金融机构的一个优良传统,行社纠纷固然复杂,行社之间历史渊源决定了协商解决的可能性,行社双方尊重历史、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互谅互让进行协商,是解决双方争议的有效办法。
行政调解。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在其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范围内,对特定的民事纠纷及轻微刑事案件进行的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曾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协调、仲裁专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业务方面发生的分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清偿对中国农业银行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鉴于信用社与农业银行相互形成的债权债务成因较为复杂,信用社与农行必须共同对双方存有异议、尚未清偿的债务逐笔进行认定。……对行社双方有争议,协商未果的,由人民银行当地支行仲裁。”实际上,该通知中的仲裁并非法律意义上的仲裁,而是行政调解。1995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施行后,不再承认临时仲裁机制,中国人民银行不再承担仲裁法意义上的仲裁职能,《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也没有规定金融监管机构的仲裁职能。但是金融机关机构完全可以依据法定职能对银行间纠纷进行行政调解。行政调解协议虽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但它的性质是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对合同的规定来处理相关问题,一旦经当事人签署,即产生法律约束力。监管机构依据合同约定对行社权益提供进一步的保护。通过行政程序调解行社纠纷,可以实现行社与金融监管机构多个维度协调,减少银行业权益冲突,突降低诉讼成本,有效节省司法资源。
机构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借鉴国际惯例,确认了仲裁的民间性,将仲裁机构定位为独立于政府系统之外民间性社会组织。机构仲裁具有两大优势:一是它依据仲裁机构既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程序较为严格;二是它有现存的固定管理机构和经过一定程序选聘的仲裁人员,仲裁具有自愿性、独立性、快捷性等特点。行社纠纷可以在机构仲裁的框架下,选择与合法仲裁相对应的衡平仲裁,衡平仲裁又称友谊仲裁,是指行社当事人经协商,授权仲裁庭不依据严格的法律规定而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和商业惯例,充分体现行社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在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其他强制性规定情况下进行裁决的仲裁。通过衡平仲裁方式,化解行社纠纷遗留结症,缓解行社利益冲突,既让行社纠纷得以解决,又使解决方式得到法律保障。
关键词:信用社;风险;控制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成蔓延之势,已经波及到实体经济,这对农村信用社风险防控提出了新的挑战,笔者试图从金融危机对农村信用社风险控制的影响中探索改进当前农村信用社风险控制的有效途径。
一、背景分析
(一)内因分析。关于资金结构,由于农村信用社是服务“三农”的地方性金融企业,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三农”,外出务工工资收入存款占较大比重。“三农”存款为农村信用社的主要负债,信贷资产是主要为“三农”所投放的生产经营,生活消费贷款,从当前经营数据看,“三农”贷款占比呈下降趋势。从存贷比来看,农村信用社存贷比大多在70-90%,加之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资产质量较差,以致资金流动性不足。关于操作控制,农村信用社往往通过借鉴、探索、改进的方式逐渐建立与自身业务经营相适应风险控制体系,对于建立风险控制模型等风险控制措施,一是由于农村信用社以中小法人机构进行金融活动,资本不足,规模小,势单力薄,无法进行风险模型研究。二是受人员知识的缺乏限制。目前农村信用社风险主要靠“人”控制,没有专业化的风险控制业务模块支持。加之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的人生观、价值观,个人道德修养、职业水准,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娱乐以及兼职兼业情况构成的道德风险,都对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二)外因分析。随着金融危机的纵深发展,外部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多,对农村信用社防控形成了新的挑战。一是劳动就业率下降严重影响了“三农”经济。据国家发改委统计,全国因金融危机的影响已经造成了6-7万家中小企业的倒闭,部分农民工失去了务工性工资收入。即使没有倒闭的,经营也是举步维艰,大多采取削减员工工资的手段降低经营成本,故农民工的工资性收入也是大为减少,有的仅能保证日常生活开支,没有结余资金增加积蓄。二是部分实体经济融资难。金融危机致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收缩性信贷政策,股市也持续低迷,企业基本失去低成本融资渠道,采取其他形式从社会上融资,成本高昂,因此企业流动性风险得不到根本改善。三是企业盈利水平大幅降低,金融危机一方面造成企业经营成本大幅上升,主要表现为原材料价格上涨;另一方面,销售价格却下降,这大大挤压了企业的盈利空间,甚至导致企业出现亏损。四是失业率走高和经济收入的降低进一步增加了社会治安压力。
二、对农村信用社风险控制造成的影响
(一)流动性风险压力增大。一是资产流动性风险增大。由于金融危机已对实体经济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部分资产到期不能如期足额收回,进而无法满足到期负债的偿还和新的合理贷款及其他融资需要,从而给农村信用社带来损失。二是负债流动性风险加剧。受农村信用社存贷比居高不下和农民工工资性收入减少,储蓄存款降低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容易引发相关损失。农村信用社筹资能力的变化可能影响原有的筹融资安排,迫使农村信用社被动地进行资产负债调整,造成流动性风险损失。三是挤兑风险增大。一方面由于金融危机造成民众对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信任度下降,另一方面,主要是由于农民工大量返乡而形成的储蓄存款大幅度下降的压力。
(二)操作风险突出。一是由人员引发风险的可能性增加。一方面,由于农村信用社部分员工投资股市、基金或实业形成亏损,或参与赌博等违法行为,这些都是容易引发操作风险的不确定因素,主要表现为内部欺诈;另一方面,外部企业为了达到融资的目的,对农村信用社相关人员采取非常手段引发不确定因素,主要表现为外部欺诈;第三,农村信用社员工业务知识的缺乏,不懂装懂,也是容易造成新的操作风险的重要因素。二是流程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操作风险,主要表现为违反相关业务管理规定,逆向操作,或跨流程操作。三是外部事件所引发的风险,由于失业群体的增加和收入的减少,社会上铤而走险的人增加,针对农村信用社的盗抢风险突出。四是系统风险隐患存在,业务操作系统的不成熟、漏洞的存在和不当操作,都可能引发系统风险。
(三)信用风险增加。主要是由于赢利情况总体恶化,借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足额还款的可能性增加。债权人或农村信用社必将因为未能得到预期的收益而承担财务上的损失。目前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表现最为突出的是对房地产商的贷款,一方面由于建筑材料价格的上涨吃掉了开发商的部分利润空间,另一方面,房屋价格的节节攀升已超出了大部分民众的承受能力,因此出现了有房无市的局面。
三、改进途径
(一)强化思想教育工作,塑造优良合规文化。农村信用社要探索良好的教育和管理体制,建立良好的合规文化,培育进而固化经营理论、共同价值观和行为操守,促使全员树立资本节约、审慎经营、价值创造、责任合规、人文关怀等经营理念,从源头上减少案件诱因。同时,坚持经济资本和矩阵式风险管理,将案件风险文化有机融入到风险管理手段之中。总的一点,以增强企业凝聚力为核心,增强职工归属感为目的。
(二)强化资金营运管理,降低流动性风险。一是要大幅提高资产质量,努力降低资产流动性风险。一方面,要合理运用资金,要坚持审慎的经营原则,科学判断经济形势,严防贷款集中投放高风险行业,当前房地产行业应高度关注,警惕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一损俱损。另一方面,要加大不良贷款的盘活力度。真正做到“前清后不乱”。二是加大资金组织力度,降低负债流动性风险。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金融体系的制度安排,明确降低了农村金融准入门槛,重新界定了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农村信用社从“服务三农的主力军”转变为“服务农民的主力军”,“政治地位”有所调整,“三中全会”在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市场的竞争,波澜壮阔的农村金融市场逐鹿的画卷正徐徐展开。如果农村信用不未雨绸缪,提升软实力,提高
吸储能力,夺取市场份额,在此次金融危机和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前途堪忧。
(三)强化“合规”操作,全力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一要加大规章制度建设力度,锻造制度执行力。第一,要加大制度的回检力度,对新业务中存在的风险点,要及时制定或修改相关制度,强化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建设,以制度约束风险隐患;第二,要抓整改问责,要自查自纠,自我暴露和自我整改,对整改台账反映的风险隐患、整改落实、责任人处理、后续审计等情况持续检查,在检查中一但发现整改不力,或出现新问题,对整改不力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的人员进行从严问责;第三,严格执行开办新业务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对产品和理财产品,风险提示要充分,对那种只提示收益而对客户忽略风险的,经举报或检查发现,必须重处。二要加大风险排查深度。要围绕“重点业务、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网点、重要和关键岗位”,持续开展风险排查,强化账户对账,排查账户风险,展开票据业务检查,重点关注关联客户间虚构交易、虚开增值税发票、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行为、保证金不实和挪用保证金行为等,全力防范票据诈骗。同时强化对基金、保险类中间业务进行检查,切实解决风险不提示、产品不“对人适销”、职责不清等问题。三要强化内审职责,排查内部风险。要做到内部审计不走过场,严防 “猫鼠”一家,切实落实九种人排查措施;严格执行重岗人员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要加大稽核内审职责,强化自我发现,对强制休假人员,要及时对其所经办的业务进行审计。不断增强稽核审计的独立性。四要注重法人治理,搭建符合市场规律的组织架构平台。决策上防止一人说了算,运行上要真正实行前中后台分离,突出市场特点和风险控制,防止行政化。五要加强科技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严格业务操作系统的流程管理,杜绝违规操作;进一步加快系统升级力度,弥补系统缺陷和漏洞。六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树立风清气正的行业形象,严防道德腐败。“千里江堤溃于蚁穴”,防止堡垒从内部攻破。
(四)强化信贷管理,降低信用风险。主要是强化贷款“三查”,特别是要注意了解、跟踪客户的变化,做好风险预警和防范。一是贷前调查要把好风险准入关。重点关注与经营相关度较高的参考数据,准确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发展前景和产品竞争优势、持续发展能力。要对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了解其现金流量,客观评价其经营业绩和风险状况。二是贷时审查要把好风险控制关。风险管理部门要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要重点审查是否由借款人本人持有效证件办理贷款业务,贷款资金流向是否符合贷款用途。对不按用途使用的贷款,柜面有权拒绝办理。当前要重点防范由于企业融资难而滋生的自然人帮企业顶名贷款、关联企业连环担保贷款、担保公司超资本约束担保贷款、担保公司和自然人合伙套取贷款、内外勾结虚假评估抵押物担保贷款、新成立公司申请贷款等。三是贷后检查要把好风险管理关。要进一步拓宽对借款人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的收集渠道,定期了解借款人、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资金投向,加强对抵押物的管理和检查。要健全贷后检查记录,对大额贷款要定期作出调查报告。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做出处理,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顽疾。
(五)强化安防设施建设,构筑“安全岛”。全球金融危机不仅带来经济增长速度的调整,也对经济秩序造成巨大冲击。随着危机的进一步蔓延,中小企业生存压力加大,失业率上升,目前,民工反乡潮正在形成,社会治安压力增加。近年来,农村信用社持续加大了对安防设施的投入,但仍有大量网点安防不达标。因此应加快建设步伐,“花钱买平安”,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1] 国际金融研究
[2] 中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