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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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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第1篇

一、创新质量监督工作方式,完善质量监督体系

1、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15)要求,组织开展好全区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全区在建水利工程全部纳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有效监督管理之中,质量监督管理关口前移,确保我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2、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常态化。推动全区在建水利工程进行第三方检测的基础上开展质量监督抽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开展监督抽检,主要抽检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质量。对监督抽检中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建立抽检台账,督促工程参建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工程完工后不留质量隐患。

3、工程质量监督差别化。对区重点水利工程成立质量监督组,实行经常性监督,随时对工程实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大对民生水利工程和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水库、电站、堤防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大对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査,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项目反复开展检查,力求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突出对重点工程、质量管理薄弱工程以及质量行为不规范和社会信用较差的责任主体的监管,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完善各参建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建设主体质量行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根本要素,建立质量行为终身责任机制,实行工程建设质量书面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承诺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各项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因自身工作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在工程明显部位设立永久性标牌,标明参建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二、全力做好在建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5、做好新建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及时办理新开工项目的质量监督手续,对项目法人上报的项目划分和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质量检测方案进行确认和审核。对重大项目编制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明确重要隐蔽部位和关键环节,确定监督到位点,做好质量监督工作交底例会,规范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实时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达书面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6、做好重点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按照区水利局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做好重点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根据工程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

三、切实加强质量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7、继续推进质量监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按照“专业、精干、效能”的原则以及水利建设任务等情况,合理配置质量监督机构人员,抽调思想品德过硬、业务精通、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质量监督队伍,切实加强工作力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8、建立工作经费保障制度。质量监督工作经费应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配备必要的工作仪器设备,改善质量监督机构工作条件,确保质量监督机构独立开展工作,履行工作职责。

四、加大整改跟踪检查力度和强化责任追究

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监督 监督职能 控制 发展方向

中图分类号:U4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30-0164-01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职能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程序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职能,需要对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和参建各方主体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通过使用质量监督措施,提升行政执法力度,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监督程序,按照程序进行工作,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质量监督不仅只是对建筑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与控制,还需要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有效的实现质量监督的最终目标。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需要不断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需要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流程,对监督方法进行创新与改革,质量监督人员、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需要相互合作、相互协调,避免出现越权监督及阻碍生产的行为,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工。

2、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不够完善

在建筑行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工程质量监督立法还存在一定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比较差,部分法律法规条款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但是,执行性却非常差,甚至出现相互矛盾的现象,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无法有效执行,因此,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2.2 执法存在一定问题

现阶段,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法律法规存在较多的问题及不足,没有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及配套设施,建筑市场比较混乱,经常出现很多违法乱纪的现象,无法对其进行很好的管理。并且,部分区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执法不到位或者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的,因此,加强法律法规执行力度,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势在必行。

2.3 建筑|量管理责权不明确

目前,部分建筑管理部门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权责不够明确及细化。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是事业单位,但是由于经费原因,无法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及积极性,又因为权责不够明确,很多监督人员对存在的问题无法进行管理。而且,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不够配合,无法落实及执行,不能很好的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2.4 监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由于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任务比较繁多,需要对涉及到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因此,对质量监督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其不仅具有丰富的设计及施工经验,还应该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但是,在具体工作中,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无法满足要求,配备比较随意,严重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控制及发展

3.1 完善立法和执法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完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确保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高效性及科学性,对于不符合实际情况或者存在缺陷的部分应该及时的予以修改,保证其符合实际施工标准,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并且不断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有法可依的状况,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应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法律条款,依据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加强对建筑质量监督人员的管理,切实提高监督人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监管手段的能力,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规范建筑市场。

3.2 提高监督人员素质

任何工作都离不开人,质量监督工作也不例外。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需要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良好的工作人员,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通过不断的努力及完善,提高自身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保证质量监督工作更加合理、科学。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自身素质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应对工程参建各方人员一视同仁,对各个工程一视同仁,不吃、拿、卡、要,不态度恶劣,只有这样,参建各方人员才能更容易接受你提出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改正。

第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应该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提高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建筑行业比较复杂,工序、工种及人员较多,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并且具有多元化、多样化的特征,为了有效的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必不可少,这样才能促进监督工作更好进行。

第三,强化教育培训。对监督工作人员应该进行不断的教育与创新,不断提高其自身技术水平及专业知识,通过不断自我完善,提高监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更好的行使监督职能。

3.3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

加强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需要各个部门相互合作,因此,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了保证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应该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个部门的义务及责任;第二,根据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体系,同时,省级部门应该对该地区市、县级地区进行不断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市、县级的质量监督部门应该对建筑工程具体的工作进行落实,执行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管理体系及相关制度进行;第三,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应该进行年检,并且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和考评,有效的促进其健康发展。

3.4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功能

社会监督对建筑工程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构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过程中,社会舆论及社会监督占主导地位。现阶段,社会经济不仅仅需要依赖法律法规,还需要一些社会力量才能健康稳定的发展。所以,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解决,打造高质量的工程,建立完善的监督体制,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完善立法和执法、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功能,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第3篇

今年县质监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一)突出一个主题:大力推进质量兴县。

(二)确保两大安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

(三)实施三大工程:标准化工程、计量工程、名牌产品工程。

(四)推进四项建设:加强大质量建设、技术机构建设、行风作风建设、班子和队伍建设。

为更好地使质监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今年全县质监工作要继续按照“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的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四个深入,四个进一步”。

一、深入抓质量,进一步夯实发展至上的质量基础

1、推进质量兴县工作。继续深入宣贯《质量发展纲要》,制定贯彻落实《2014年质量兴县工作要点》和《县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努力构建政府负总责、企业负首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行业协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推动政府完善质量奖励与考核机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力争开展县县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继续加大名牌培育创建力度,组织引导企业参与名牌价值评价和争创名牌产品。健全分类监管制度,扩大质量分类监管实施范围,依据产品风险等级和企业诚信度,质量保证能力实施差别化监管。抓好行业质量振兴和“质量兴县”、“质量兴园”、“质量兴企”、“质量月”、“3·15质量咨询”等活动,推动全县质量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2、推进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即将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以监督抽查为主,日常巡查、整改复查、专项检查相互衔接的监督检查体系。集中监管资源和力量,加强对关系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儿童用品、纺织服装、电子电器以及电子商务产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加快完善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合理制定年度监督检点产品目录,加大涉及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重要生产资料、重要消费品以及反复出现问题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力度,定期产品质量抽查报告和后处理结果,建立并落实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约谈制度,督促生产企业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3、推进认证认可和生产许可证监管。帮助全县申领证的企业完善条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配合做好现场审查工作。指导企业实施认证认可工作,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保护生命、健康、安全方面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无证产品、有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乱纪法行为。

二、深入保安全,进一步发挥在服务民生上的质量作用

1、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宣贯《特种设备安全法》,继续抓好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使用单位标准化创建工作。借鉴先进工作经验,在全县逐步改革推行电梯安全监管模式,加大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推动力度。突出学校、医院、车站、商场、公园、餐饮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电梯等载人特种设备和气瓶、机动车“油改气”涉及特种设备为重点加强安全监察。继续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2、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开展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对监督检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食品质量问题,依法责令企业整改、问题严重的停产整顿。继续落实食品企业巡查、回访、年审、定期检验、监督抽查等制度,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不留监管空当。积极应对食品监管职能调整,确保职能调整过渡期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

3、强化执法打假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涉及民生、问题突出的食品、农资、建材等重点产品,继续开展专项打假行动,重点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黑心企业和黑窝点。注重大案要案的查处,继续组织开展“双打”、“质监利剑”行动和汽车产品打假治劣行动,对农资、建材、电线电缆等重点产品进行专项整治。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会、企业协作联动,积极挖掘案源,形成打假合力。

三、深入促发展,进一步提升质监技术的支撑能力

1、加强标准化工作。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做大做强我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活动。加快我县主导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鼓励和指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导和帮助重点骨干企业参与国家或国际标准化活动,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加大标准化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规范产品标准备案、标准化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等日常管理工作。扎实做好条代码工作,完善标准化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通过加强与工商、地税、银行等部门的横向联系与支持,努力提高代码的覆盖面和验证率以及数据质量合格率。依托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严格执行《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和《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范代码工作。

2、加强计量工作。贯彻实施《计量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计量传溯体系、计量监管体系,加快提升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计量测试服务能力。继续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继续争取把医疗器具和集贸市场衡器强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组织开展加油机、汽车衡、电子秤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加油机、衡器、出租车计价器、机动车测速仪、医用计量器具、民用三表的强制检定工作。加大节能减排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加强能效标识监管,进一步推进能源计量,对全县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监察,提升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节能降耗能力,促进节能减排。积极培育计量市场,为企业计量检定、校准提供优质服务。

3、加强技术机构建设。继续加大对检测所投入,促使其检测项目、技术装备、检测水平、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把拓展检验检定项目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充分发挥现有人员和设备的潜力,提高设备利用率,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空间。在完成法定检验任务的同时,积极面向市场,开展非强检计量器具的调试、校准、修理业务。利用技术优势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协作、配合的质量和水平。继续深化技术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将收入分配向优秀人才和业绩突出的岗位倾斜,细化成本核算,实行收入分配与成本核算挂钩。

四、深入强质监,进一步塑造质监系统的良好形象

1、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文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规定,规范行政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行政风险,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好宣传、综治、计生、新农村建设帮扶和妇女小组、关工委等各项工作,力争年终考核考评达标争先。

第4篇

关键词: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工作要点;分析

品质监管检查作业是国内品质监管管制机构对国内各种类型产品开展品质管理控制的措施,这项作业在商品监督中有着非常关键的用途。商品品质抽样检查程序中第一要保证抽样方式拥有科学合理性,第二,产品抽样工作者要熟练了解商品品质监管检查的根本方式,可以根据我国有关规范正确判别检查。

1 规定抽样方法

在商品抽样监管检查时,一般使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选择要进行检查的商品,因为各种商品功能都是不一样的,在进行抽取样品之前,要根据样品选取种类制定不同的随机样品选取方法。在制定方法时要清晰的制定出选取样品的方法、数量以及批量标准,特别状况还要制定选取样品的存放环境以及输送条件,制定的这些规范能够对工作进行指挥。

在制定抽样方法时会存在的两种状况:(1)如果在商品抽样方法中具有详细的章程,就根据有关规范章程进行作业;(2)如没有详细的抽样方法规范章程,就根据所要进行检验商品的真实状况,借助国内有关的样品抽取规范探索同时明确能够执行的操纵方法。在明确样品选取方法时,要借助国内品质监管总局制定的商品监管抽样检查标准以及商品审核规定中的有关标准。还有,在方法策划方面,要保证抽取的样品拥有很高的代表性,数量要符合商品检查量。在进行商品抽样作业时,假如没有编制商品抽样规范指导建议抑或抽样方法,抽样工人就无法很好的开展抽样作业。

2 抽样过程中的工作要点

一旦确定抽样方案,抽样工作者就必须严格按照产品抽样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产品抽样现场应按照产品品种、产品批量数量、产品抽样实施、填写产品抽样单、产品运输以及产品储存等步骤开展工作。

2.1 确定产品抽样种类的方式

商品抽样作业到了抽样商品处,第一要先和抽样现场的工作者进行沟通,讲清楚来意,到了商品工作现场观察作业条件,清楚抽样现场商品的制造以及存放状况。在监管抽样查看程序中,抽样商品的种类一定要根据行政部门拟定的作业需求和作业职责开展。在商品制造现场,抽样位置要在仓库内进行,在选取商品上,能够划分出达标商品以及不达标商品,抽取的商品一定是通过范围检查,同时明确品质达标的,实施制造许可、强制认证的商品一定是得到制造许可亦或认证后的商品,没有通过检查的商品、残次品以及不达标商品、应该取得认证但是没有认证的商品都不在取样范围内。同时按照现场状况实时把相关状况反映给有关机构,禁止违法活动的进行,起到监管抽样的职责。流动范围商品抽样位置定在营业部亦或单位仓库,没有标上不达标商品的我们都会把它们归类为达标商品,然后从中进行抽取。

2.2 确定产品检验批量的方法

产品检验批量指的是提交进行检验的一批产品,也是作为检验对象而汇聚起来的一批产品。产品批量指的是检验批量中单一产品数量。为确保产品抽样检验具备较强的可靠性,一般检验批量应有同种类型、等级和型号,并且产品生产时间与生产条件应基本相同。这些具体操作要求在产品质检部门有明确规定,所以,产品抽样工作者首先应按照监督抽样的相关规定确定产品检验的批量。然后按照抽样方案和产品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产品检验的批量必须满足限量需求,在产品限量上,被检验产品存在限量值。

产品检验的批量必须根据企业的年生产力确定,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分档,产品抽样时,对产品批量最高限量值也有明确的分档,当成品抽样仓库内的产品数量高于最高限量值时,就可以将这批产品视为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工作者应和企业沟通,按照生产情况将这类产品分解为若干批次。在抽取食品检验样本时,相关文件与产品标准规定了最小批量限值,当抽样产品的数量不满足构成一批产品要求时,不应开展抽样工作。产品总体符合抽样要求时,产品抽样工作者应清点并确认产品数量,以备更好的开展样品抽取工作。

在监管抽样商品时,普遍状况是我们使用随机抽样方法开展,不过不一样的商品的随机抽样形式是不一样的。经常使用的商品随机抽样形式有体系抽样方式、整群抽样方式、

机随便抽样、分层抽样等四种方法,随机抽样形式要确保每一个商品被抽到的可能性是一样大的,进而确保真实的完成随机抽样。商品抽样时,能够使用抓阄亦或抽签的方法开展,不一样的商品品质规范以及形态都要有相关的随机抽取方法,在检查水泥亦或化肥时,抽样方法就要先整体明确商品数量再使用取样开展取样,使用四分法均衡混合所取得样品之后,呈取相关的样品以及实验品。

2.3 填写抽样信息单的要点内容

填写抽样信息单就是记录好工作内容,抽样信息单是产品抽样检验工作最原始的凭证,是溯源和检验产品抽样检验工作质量的依据。如果没有完整填写产品检验的信息单,就可能影响产品检验工作的顺利执行,在处罚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时,抽样信息单所填写信息常常成为处罚单位与执法部门的争议点,有时在抽样信息单上出现的生产日期格式与抽样样品标注格式不一致,会成为受处罚单位争议的理由。因此,产品抽样信息单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详实,只有这样的抽样信息单才有利于后续质量工作的顺利进行。抽查用信息单通常需填写受检查产品的信息、受检查单位的信息、产品抽样信息、抽样单位的具体信息以及产品检验类别和来源等,上述信息的填写都应遵循完整真实原则,并应使用正确方法填写。

2.4 样品运输及储存要点分析

所抽取的样品一定要通过封样处置,封条的位置要有检查方以及生产方的签章,封样有用坚固。不管是检查用样品亦或是备用样品,在抽取时以及封样之后,商品输送以及存放一定要根据商品输送存放说明以及商品规范开展管制,保证样品真实性。检查需要低温冷冻的商品,商品抽样企业就要有适合商品存放温度要求的有关设施,抽样商品对湿度亦或碰撞之类有需求时,商品抽样企业就要进行相应的处置。就被抽取的样品保质期时间段,就要赶在保质期结束之前完成抽样作业,对存放亦或输送有特别需要的商品,都要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处置。并且,要避免抽样商品在输送时因为人为出现损坏,把样品在运送路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好交接登记。

除了多留意上面所讲述的之外,现场抽样人员比较多、仓库商品放置的太多还有存放的条件比较糟乱可能都会影响到抽样人员的心情,进而致使抽样步骤中存在差异,这种情况经常被单位使用,进而使单位跳过监管抽样活动,亦或是使用商品抽样过程中发生差错,躲避应该承担的责任。

抽样信息单漏填、抽样程序错误等都可能导致抽样检验工作失效,因此,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应确保精神集中与头脑清醒,保证抽样检验工作按照规定要求与程序进行。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抽样工作,将抽样工作当成一项技术类工作,大力培养专业水平高的抽样人员,以减少工作过程中的失误情况。

3 结束语

伴随着国内经济持续前进,我们对食物质量关注程度日益加深,所以,商品品质检查机构就一定要增大管制力度,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检查各项标准,在保证单位商品品质的基础下,协助单位更快速更优秀的前进,实时察觉以及禁止单位违法活动,整体提高国内商品品质水准。并且,质量检查机构一定为人们使用的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日用品提供品质保证,确保国家质量检查部门科学、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的形象。

参考文献

[1]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9.10.

[2]gb 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03.

第5篇

围绕一个中心(质量强县),严把二个安全(特种设备运行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两个到位(执法监管到位、综合服务到位),狠抓五大建设(服务窗口形象建设、执法队伍素质建设、依法监管水平建设、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以保障安全为基,以服务发展为要,以提升能力为根,以促进和谐为重,为加快推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提升质量效益,提供坚强有力的质量技术保障,为“加快创建全省科学发展样板区、加快融入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围绕经济转型升级,深入推进质量强县

1、立足我县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全面落实“质量强县、名牌兴企”战略,积极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国家、省、市长质量奖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名牌和省服务名牌的培育和监督工作。力争争创名牌5个、服务名牌1个。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尽快形成贯彻质量强县战略各部门联动的良好格局,全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实施。

2、发挥部门资源优势,抓好标准化基础建设。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力争在有竞争优势的领域分别制(修)订国家标准1-3项,行业标准1项;继续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争创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家;加大标准信息服务工作,做好企业标准登记、备案工作;条(代)码的新办、年审、换证、变更等工作。

3、关注民生,计量惠民,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组织加油机、电子计价秤、燃气表、热量表等人民生活密切相关计量器具和部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加大计量执法力度,强化执法推动作用。组织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加强能效标识监督;加强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等方面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确保量值准确传递,维护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

(二)围绕依法监管,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关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把全县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关。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借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实施,加大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力度,进一步提高设备使用登记率、人员持证上岗率。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发现一处隐患整改一处隐患,针对个别监管难度大的特种设备及区域性问题,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联合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做到隐患整改到位。进一步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继续抓好企业“两主动”工作,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定期分析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实施特种设备风险研判,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风险预警体系和应急预案演练机制。

2、严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关。严格执行《产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按法律法规要求对全县产品质量进行依法监管,落实定期检验和执法抽查制度。抓住重点地区、重点产品、重点问题,以执法促监管,保障区域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电线电缆、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儿童用品、劳防用品等民生工程的执法打假和专项整治。

3、严把食品安全关(食品监管职能划转前)。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解决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突出问题为目的,切实履行好食品生产监管职责。继续加大开展食品监管执法和“无证”查处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市场准入”工作,强化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围绕经济健康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和谐执法

1、加强法制建设。深化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工作,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结合案卷抽查通报,促执法人员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全员法制培训,重点对执法人员、案审委成员、行政复议人员加强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从源头做好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工作。

2、严格执法,从重打击质量违法行为。认真实行日常执法稽查,同时把重心向关乎国计民生的产品质量上倾斜,组织开展“查农资、保春耕秋播”和“查建材、保工程安全”等为主题的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以及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

3、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积极查办违法案件。严格执法办案程序,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办、查必有果、果必公正。

(四)围绕优势产业,抓好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1、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做好产品定检和委托代检工作;继续加快建标立项步伐,计划新建6项计量标准,进一步增强计量检定实力;继续做各类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工作,特别是对民用四表的检定、校准;做好电梯检验项目相关工作,争取2015年完成人员培训、设备购置、仪器检定、资质核准等工作。

2、加大科研创新力度。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比武等活动。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科研项目研究,在科研成果上有所突破。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在技术改进、新产品研发等领域的帮助。

(五)围绕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自身建设

1、大力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努力规范各项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2、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全面推行全过程依法行政,严格自由裁量权行使,坚决杜绝超越职权、、随意处罚等违法行为,全力提高质监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3、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不搞形式主义,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狠抓工作落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效能效率。

第6篇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productivity and progres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standardized and systematic. Engineering costs, construction progress, quality of the project has been a qualitative leap in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work also need to continue to reform and deepen, a brief analysis of the reasons for the decline of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and how to further improv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were discussed.

Keywords: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quality supervis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建筑工程质量下降的原因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增长,城市建设的规模也越来越大,但就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建筑工程的总体质量却并不高,主要表现为建筑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有些存在严重隐患,有些甚至刚刚建成就发生了倾斜和倒塌;工程质量较低,影响其正常的使用功能;给排水、消防设施等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等。于此同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人民群众对于住宅质量的投诉要么无人受理,要么找不到有关负责人,给他们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管理部门的执法力度还不够。二是目前建筑行业市场还不够规范,监督和查处工作不够严格。有些建设单位为了降低成本而将工程分解承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有的过分压价使得工程建设质量降低、有的购买了劣质的建筑材料和设备。三是施工单位的经营理念不端正,放松对自身的管理,有的甚至偷工减料。四是不少质量低劣的材料通过不法手段进入工地。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打破了计划经济对市场的束缚,但同时也给市场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为了牟取更大的利益,很多商家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并通过不法手段取得了出厂合格证,以次充好,给工程质量带来了严重的隐患。五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有些监督站或监理公司的人员专业素质较低,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很好的监督。除此之外,在工程规划、施工设计、配套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给建筑工程质量的下降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2如何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1)增强质量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 质量监督机构是对工程质量进行认证的关键部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是集法律、技术、行政和经济于一身的综合性工作,属于在行政上和技术上的监督执法,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自身专业素质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既是决定此项工作成败的基础,又是关键性因素。因此,质量监督站除了在招收人员时要把好专业素质关,还应定期组织专业培训,以便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除此之外,还要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机制,提高监督队伍的质量意识,以便能够充分发挥质量监督站的地位和作用。(2)加强对项目法人的行为监督 项目法人是投资方的代表,对工程的质量负全责,因此必须加强对其行为的监督。首先就是要加强合同管理,避免项目法人在施工设计等方面通过签订种种虚假合同来逃避国家的监督检查。二是要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对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投标以及是否公证的选择中标单位等内容进行检查。三是要加强对施工许可证的审查,避免无证施工或超资施工现象的发生。最后就是要加强竣工验收工作的力度,未经检验或检验结果不合格的项目不准办理产权登记、不准交付使用、不准进入市场。 (3)完善检测设备和手段 ①加大对先进检测仪器和通信技术的应用 科学技术就是第一生产力,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质监工作已经由过去的眼看、手摸、锤敲向利用高科技仪器方面转变。因此应积极加强质量监督工作中先进检测仪器的利用率,以便在最大程度上提高工作效率。另外,还要注意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将本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具体情况及时上报,以便上级管理部门对全国各地区的工程质量发展趋势和总体水平进行掌握。 ②更新检测技术,提高检测精度 建筑工程的质量状况记录在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当中,它既是明确参建各方质量责任,确定工程质量的手段,也是一种重要的法律依据。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质量检测机构部门的检测技术,积极采用新方法、新设备来提高质量检测工作的精度,同时还要真正做到检测数据的自动采集和直接上传数据库,以便减少人为因素对检测结果准确性的干扰,使检测报告更具科学性和说服力。另外,还要通过现代网络技术对检测工作进行实时监督,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的检测数据的数据库管理,并定期向外界公布检测结果。 ③注重相关文件的搜集、整理和保存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是整个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历史记录,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它记录了参与建设的单位在施工和监理过程中的各种责任行为,是重要的法律依据。因此质量监督人员要从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重要性,并以对质量档案的开发和利用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边建档、边利用,边搜集、边整理,最终统一进行保存。 (4)建立行为监督与事实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机制 要将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的质量行为及其结果列为监督检查的对象,把参建各方推向为工程质量负责的第一线,同时注意划清各方的质量界限,明确责任,并通过监督巡查、日常监督与季度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可能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的要素实现全方位的监督覆盖。对于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除严格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要将处罚结果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通告,以便起到对其他的建设单位的警示作用。 (5)强化用户的监督作用 用户是建筑工程的最终消费者,由于建筑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他们绝不会允许行贿受贿、偷工减料等行为的发生,通过吸收部分用户进行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方式来强化用户的监督作用,对于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已有不少地区针对工程自身的特点,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措施来吸引用户参与到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来。对于已经明确了受益者的工程,如已经选定了住宅的住户,可以从他们中间选择一些具有一定建筑工程建设经验或管理经验的人成立“业主监理小组”,如果该小组发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反合同规定、偷工减料的现象,就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工整顿。对于还没有明确受益者或者受益者较多的工程,则可通过设置工程质量投诉电话的方式来方便用户对所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投诉。投诉中心在接到用户举报后,应该及时对用户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如果属实,则限期整改,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向投诉人通报处理结果。 3 结 论 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业主的利益,也直接影响着建筑设计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的社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从某种意义上说,质量监督部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同时也促进了设计和施工单位的发展,这是符合他们的长远利益的。因此,各参建单位应在工程质量方面达成共识,充分发挥自身能力和优势,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最终使我国建筑工程的总体质量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胡哲.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管理[J].山艏建筑,2 00 531(15):56.

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督对策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国民经济实力的增强,建设产业与时俱进蓬勃兴旺发展,促使建筑工程向精、新、大、深、高全方位优化延伸发展,与时俱进强化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监督管理,促使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已是时展必然的紧迫要求。因此,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也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职能运作的重要职责。

1 明确工程质量监督的重大责任及重要原则

新时展趋势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增强工程质量控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水平。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力度,促进质量监督工作成效不断提高,促使建设工程沿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科学管理机制运行轨道发展,是工程质量质量监督机构,必须担负的重要职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职责及职能运作,责任重大。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依据是:国家和省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规范、规程、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勘察、设计中有关工程质量的要求和说明;工程建设合同中符合有关法规的工程质量约定。监督依据,是指导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原则。在具体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过程中,必须要坚持自始至终不偏离这个原则,坚持做到依法监督、依法办事、公正执法、行为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监督职责的落实,也才能使质量监督机构职能运作得到正常有效的发挥。

2 现时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水平状况

2. 1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水平现状

从近几年来本地区的工程建设质量状况来看,应该说建筑工程质量的总体水平呈稳步上升的态势。在这点共识上,一方面通过看总结统计结果就能体现出来,连年来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了100%;而且还有一些达到申报工程质量优良的单位工程及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得以控制,主要表现在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的质量控制上得到了有效的保证,建筑工程整体质量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建筑产品使用功能方面的质量通病也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没有发生因工程质量失控而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相应的表现是:用户质量投诉也趋于较少数并呈个别性。

但是,以规范、标准来衡量,从工程建设产品产出过程中,多方位、深层次表现出来的质量意识及行为来看,可以说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控制的总体水平还不是很高;体现在建设产品的质量上,总体中质量并不均衡,还存在不稳定差异,有些建筑产品局部部位还存在少数一般质量缺陷,建筑使用功能方面的质量通病,还未能得到完全根治和杜绝产生。如还有少数个别用户投诉:反映住房使用一段时间后,外墙局部部位出现渗漏或其它问题质量缺陷。

2. 2 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

影响建设项目施工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通常所说的五个大方面的因素即是:人员、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角度来看,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多层面系统进行观察和分析,影响工程质量还有其他可能构成大方面的因素。如 “资金”要素,有时对建设项目施工质量造成的影响也不可小视,如果建设项目实施开始就先天不足(不合理压价、垫付款、拖欠款等)存在一些不正常、不合理问题,那么必然也会构成一个较大方面的影响因素。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无论多少方面的因素,客观上的诸多因素,归根到底,还是由人员主观因素操控决定的。

结合实际案例情况分析,能充分说明人员因素的重要作用。如:本地区某住宅小区工程项目中很多幢建筑物,建成后投入使用不久,仅少数用户反映,外墙个别部位出现渗漏现象。从对比分析中发现,所暴露出来的问题,都比较集中的出在某一个施工班组作业人员,及相应的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所负责的施工部位。查找原因结果表明,出现质量缺陷的原因,都是该部分有关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行为不规范所致。

3 加强工程质量行为监督对策思考及工作要点

《工程质量监督导则》明确指出,工程质量行为,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所进行的活动。从以往工程施工中反映出来的一些情况来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及责任人员的工程质量行为,有时在一些方面上做的还不够规范。

3.1对不规范质量行为的辨识预控

如何加强对工程质量行为的监督,促使质量行为规范化,笔者认为,应重于预防预控。所以我们有必要反思之前,思考之后: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较易遇到或出现的一些不规范质量行为进行分析和辨识预控。工程质量行为不规范,常见的一些表现主要是:

(1)建设责任主体方(房地产开发商),有时较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时间效益,抢市场、抢商机,而不完全按建设程序规范、科学合理办事。有些开发商,口号上提倡高质量、高标准要求,但实际操作上却不够合理。如:对勘察设计过程中的方案论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的完成,没有给予必要合理的充足周期;对承建施工单位不合理压价、压工期、拖欠投入资金或工款等,客观上对工程质量造成先天不足的影响和制约。其工程质量行为有时不规范表现在,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对规定要求应提供的资料欠完备(如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等),这对早期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不利。

(2)勘察、设计责任主体方,有些为了抢业务不得已受制于建设主体方,抢速度突击完成勘察、设计项目工作任务,以致设计方案深度、精度思考不足、设计不周密、不完善,漏项、欠详。施工过程中,需要作必要的设计补充、修改变更和完善相应手续,有时质量行为不规范,对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控制也产生不利影响。

(3)施工责任主体方,有些施工队伍对自身人员的素质教育培训不够重视,“三级教育”形式化,技术交底存在走过场(如代签名)现象,未能真正达到应有的效果,部分进入现场管理的人员及技术工人素质偏差;施工质量管理不规范、不到位,施工组织设计不严密,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工序质量验收标准控制不均衡,没有完全按规范、规程和标准要求严格执行,或质量控制管理力度不足,现场管理松懈、不严密,存在漏洞等;质量行为存在很多不规范的表现,对工程质量的保障构成不利影响。

(4)监理责任主体方,有些对旁站制度执行落实欠缺严格,对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技术难点、施工重点监理控制不严密、监理控制疏漏或不到位,而使质量控制未能达到有效保障的效果。

(5)检测单位责任方,有些对新标准、新规范的规定执行滞后,在检测内容和方法上规范化程度还做的不够严格,出现一些疏漏等。

3.2坚持“以人为本”的监督管理思想及工作方法

提高工程质量,应从关键因素思考对策;只有把人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动力,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质量意识、素质和责任感,使全员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失误、失控;以人的工作质量,控制工序施工的质量,保障其他因素投入运作的质量,才能达到工程质量的有效提高。加强工程质量行为监督力度,应抓住问题的根本所在,确立“以人为本”的监督管理思想,对工程质量行为具体实施强化监督措施。实施监督,应针对有关各方责任主体及人员所存在的不规范质量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管理及引导,促使其工程质量行为规范化。

3.3坚持严格要求的执法原则及监督作为

监督工作中,原则的控制,体现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作为上。应当看到,现实中监督工作在这一点上还做不到位。比如有些时候,监督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对质量责任主体存在的不规范质量行为,处理问题方式有时只是“口头禅式”的指出,监督力度却明显不足,监督作为缺乏强力有效的措施;或是,发出整改措施后缺乏跟踪督查力度,对检查落实整改的情况没有做足后续工作,监督工作成效不高。这种现象的存在,其中虽然有诸多原因阻滞所致,但主要原因还是执法人员的监督作为欠认真、严格,在原则的把握控制上出现松动,没有完全严格坚持按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认真地去执行应有的监督管理措施。

3.4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对策措施及工作要点

工程建设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工程质量监督,应体现系统监督的思想,确立系统监督的工作思路及工作模式,实施全程式多层面、多层次、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系统规范的控制和监督。要实现质监机构对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的全面监控,达到监督成效提高的目标,务必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监督过程中适时采取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措施。

(1)加强工程项目施工前的监督

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施工前的监督,主要工作内容是:受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的手续,按规定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必备的有关资料,并进行资料审查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核对审查。在这个环节上,较易出现的问题是,有些建设单位为了抢市场、抢时机动工,所提供的资料欠齐全完善(如“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因未能给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充足工作时间准备,而欠完善);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欠完善;或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作方面,现场核对审查未能真正落实;在建设程序上质量行为不规范。

(2)加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督

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工作,应针对工程特点,通过预先制订监督方案、详细计划,并进行监督交底,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和监督方式,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以及重要使用功能部位的关键工序环节等,具体实施监督。

对施工现场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应有针对性的对“辨识”所述薄弱环节的质量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预控措施,如重点检查:三级教育、技术交底的签名记录,工程质保资料,施工记录资料,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作和责任落实的情况,质量责任人员管理是否到位的情况,必备标准规范规程配置落实情况,工序质量控制及验收记录签名存档资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规定的情况,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所反映的情况等。当发现质量行为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时,应及时指正、限期整改或按委托权限采取必要的处理办法及措施。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应坚持“质量第一”,“一切用数据说话”,“科学、公正、守法”的工作原则;根据规范规定,实施规范化监督抽查、抽检,确保抽查结果能真实客观反映实体质量状况。发现问题或存疑时,则按规范化规定再作进一步的工作。

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综合来看是行为和效果的监督。我们应把工程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情况,与实体质量的监督抽查结果,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进行考察,分析判断工程施工质量的实际控制水平,并不断加强和完善监督控制管理措施;这样才能达到良好的监督效果。

(3)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主要工作内容是:对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各责任主体方提供的验收必备条件)的审查;对验收组织形式及验收程序、方案进行监督;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观感质量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存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应严格控制和监督的内容包括:对工程验收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是否规范,工程实体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标准,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及验收评价、指标反映、结论报告是否真实客观,建筑产品质量是否完全合格可靠等情况,按规范规定进行监督抽测、检查和评价。

质量监督检查:发现一般性质量缺陷的,应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发现有严重质量缺陷的,应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进行处理。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质量行为及严重质量缺陷的有关责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员,应作不良行为记录存档;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提议作相应处理。

第8篇

会议由中国纤维检验局毛麻茧质量监督处阎思进处长主持,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徐光辉副局长致辞。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刘斌处长介绍了2009年全国茧丝绸的基本情况,并对非棉纤维的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建议。中国纤维检验局孙会川副局长在会上介绍了2010年非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要点,总结了2009年的工作成果,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目标和内容。与会代表本着务实创新的精神,积极研讨非棉纤维的质量监督工作的思路和任务。

2010年非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将继续突出工作有效性,着力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质量监督工作模式。稳步开展公证检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大力加强基础建设,努力夯实非棉纤维质量监督公证基础,促进非棉纤维产业整体素质提高和质量意识提升,推动非棉纤维产业经济和地方区域经济良性发展。

商务部刘斌处长:推广公证检验,为企业和市场服务

据商务部统计,2009年我国桑蚕生产情况总的来说,呈现出桑园面积减少、蚕茧产量大幅下降、收购均价回升,质量普遍较好以及效益大幅提高的特点。经丝绸协会统计,受经济危机影响,2009年我国的丝绸产业产量大幅下降,但仍有增长亮点。丝绸工业的经济效益,主营业务继续增长,但增长总量仍低于纺织工业利润总增长,亏损面仍高于纺织工业总量。2010年,据商务部监测的结果显示,3月份的茧丝价格一直呈上扬态势。这主要是因为西南部蚕桑主产区大面积持续干旱,影响了最早批次蚕茧的上市时间和新茧产量;另外,受种子化肥等农资价格上涨的影响,蚕茧收购价格将较去年上涨。但这种上涨会促进其他地区的养蚕积极性,预计下半年秋茧的上市会缓和蚕茧供应紧张的情况。总体看,茧丝绸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好的前景。

结合商务部茧丝办掌握的情况,刘处长对纤检机构的工作提出了建议:现行桑蚕干茧方面的标准中的部分指标已经不适合后道生产的需要了,希望相关部门参照企业和市场需求修订现有的标准,使其更适合市场消费的需求,更能适合企业的发展和产品的消费。另外,桑蚕干茧、生丝的公证检验能公正地体现质量标准,对企业没有负担,很受企业欢迎,但目前由于对公证检验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这项制度在行业内的知名度不高,没有得到普遍认可,因此在公证检验的推广和扩大方面还需做进一步的工作。标准的修订和技术检验在市场流通领域中应该更好地体现监督、引导和技术指导的作用,这样才能更有利于为市场和企业服务,促进公平交易的发展。

中国纤检局副局长孙会川:2010年任务的“二四三”

孙会川副局长把2010年非棉纤维质量监督的主要工作归结为“两个核心任务”、“四项具体工作”和“三个目标”。

两个核心任务是:第一,继续突出工作有效性,紧紧围绕有效性来开展。公证检验的有效性是工作的立足之本,是工作长期存在的依托之所在,也是生命之所在。能否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是公证检验得以推广和深入的关键。比较而言,棉花公证检验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覆盖率已经达到80%以上,而非棉纤维在这方面的工作还任重而道远,远远没有达到目标要求。怎样证明公证检验的有效性成果呢?孙副局长提出了三个衡量指标:一是公证检验和质量监督检查的“覆盖率”,包括公证检验覆盖率和质量监督检查覆盖率;二是以质论价的“结价率”,要求公证检验证书要成为买卖双方质量结价的依据;三是质量分析报告。就目前情况看,非棉纤维质监工作有效性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不”上:一是不平衡,二是不充分。所谓“不平衡”,主要是反映在不同品种之间不平衡,以及反映在不同地区之间不平衡,加上反映在不同领域之间不平衡。从不同品种而言,大的方面看,棉花的有效性体现得比非棉纤维要充分。小的方面看,非棉纤维当中,干茧的有效性又体现得比羊绒,生丝、麻类更充分一些。从地区而言,广西、黑龙江等一些地方,工作的有效性体现得更充分一些,而有的地方则相对弱一些。就领域而言,在市场交易环节体现得充分一些,而在加工环节和使用环节,体现得就相对弱一些。所谓“不充分”,是指虽然在有效性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或多或少都做了一些工作,但还是不够深入,还有很大的潜力需要进一步挖掘。

第二个核心任务是体制机制的建设。在2010年的工作要点别强调了质量监督的作用,把质量监督工作放到了非常突出的位置。这既是基于非棉纤维产品质量监管现状所得出的结论,同时也是基于“三鹿奶粉事件”给我们的沉痛教训所得出的反思结果。目前,由于传统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制约,我国非棉纤维产成品品种退化、品级低下、品质不高。而流通方式的落后,又使得非棉纤维收购、交易点多、分散,无序,加之交易主体本身素质不高,质量意识淡漠,因此,质量监控的任务非常重,难度非常大。而纤检机构的队伍又较小,其中从事非棉纤维质监工作的力量更是相对薄弱,工作起来常常感到力不从心,捉襟见肘。从工作对象来看,本身品质就不高的纤维产品,大多时间和情况下,质量常常是处在一种不受控状态。面对这种状况,如果不从体制机制上下工夫,一段时间内是难以改观的。另外,目前的质量监管是以运动式的检查和抽查为主要模式,因而持续性不够,还没有构成体制机制的制约。同时,在管理过程中,各个环节间也缺乏配合和互动,这种分离式的监督模式必然导致监管缺失。所以,要认真借鉴和吸收国外成熟的质量监督工作经验,通过学习,消化、吸收,为我所用。简而言之,就是利用市场平台,借助交易的环节,建立工作机制,并通过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建立专业经纪人队伍等其他一系列制度,从根本解决质量问题。

做好四个方面的具体工作:第一,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质量监督工作模式。通过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建立与市场运行相配套的检验检测制度,积极提供市场交易所需的检验服务,促进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能够有效发挥。第二,稳步开展公证检验。要强化非棉纤维质量监督和公证检验工作,规范生产流通秩序,扩大公证检验的范围,着力提高有效性,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不断提高监管工作质量。就纤检队伍本身来讲,我们要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质量,稳步提高检验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努力为交易市场提供优质、快捷的检验服务。同时还要根据市场需求,有序加大市场环节的公证检验配置,加强桑蚕干茧公证检验数据与后续生产加工的关联,进一步发挥公证检验数据在原料采购、工艺设计、质量控制和效益提升方面的作用。第四,大力加强基础建设,完善检验技术的基础性工作,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和公 正性。

实现三个目标:一是夯实非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基础,二是促进非棉纤维产业质量意识提升;三是推动非棉纤维产业经济和地方区域经济良性发展。

中纤局毛麻茧质量监督处处长阎思进:重谋划,多探索,善总结

阎思进处长在闭幕会上对2010年的非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的落实,提出了三点要求

第一,从有效性出发谋划工作,实现工作的有效性。纤检工作是靠有效性的发挥发展起来的。多年的实践表明,我们的工作对服务生产以及服务人们的生活有效,对促进产业发展有效,对国家宏观调控有效的时候,纤检事业就发展,地位就提升,职能就加强。反之工作就徘徊,阵线就收缩,项目就减少。同样,非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也是在围绕工作的有效性上苦苦探索。从农业标准化的介入,突破,监督检验工作的持续开展,到公证检验的品种增加、范围拓展和质量分析工作的逐步规范深入等,无一例外地证明了有效性是纤检工作立足的根本,也是作用的根本体现,更是纤检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第二,积极探索实践,建立科学有效的非棉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模式。要提高非棉纤维质量依法监督的执行力度和公信力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致力于构建科学有效的质量监督模式,以提升科学的行政水平和提高行政效能,这是势在必行的工作。在工作中要注重研究规律,探索规律,勇于创新。要以有效性为根本,探求工作模式的实质在于更好地实现工作有效性。因此要做到:一要着眼于促进市场监管机制建设的原则,加强毛绒、茧丝主产、主销区域交易市场、拍卖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的监督与服务工作,主动宣传非棉纤维质量标准、质量责任和监督政策,积极提供市场交易所需的质量、重量等技术检验服务,扶持与引导市场拍卖和分级员、经纪人队伍建设,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主导作用的有效发挥。二要以农业标准化等生产规范管理为基础,协调推进非棉纤维主产区域农业生产标准化和规模化建设,推广优良品种,指导规范生产,统一农牧民种养殖行为,促进农牧民增产增收,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非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模式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三要紧紧围绕非棉纤维产业经济运行状况,深入农牧业产区开展生产与流通质量情况调研,掌握影响非棉纤维质量稳定提升的第一手信息。通过分析基层调研,监督检查、公证检验和企业档案的质量信息和产业运行信息,逐步建立以纤维品种为基础,生产链条为主线,质量管控为核心的非棉纤维产业质量信息分析体系,建立健全质量监测、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功能,发挥非棉纤维质量监督在产业发展和宏观调控中的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作用。

第三,借鉴干茧公证检验的做法,提升非棉纤维质量监督的整体工作效果。桑蚕茧公证检验已启动三年,在“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的指示精神指导下,几年来遵循“重过程、重验证,重质量,重效果”的工作原则,经历了全面准备、局部试点、扎实推进和稳步发展四个阶段。通过严密组织、科学施检,体现作用、不断完善,较好地实现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应该讲是基本上达到了:工作方向明确,载体选择正确,试点推进有序,工作效果突出。其他非棉纤维的工作虽然各有不同,但是基本思路和做法是可以借鉴的。

阎思进处长还概述了近年来干茧公检工作的6点成功经验:1,要具有清晰的工作思路。一切工作都要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弄清产业状况、企业结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和监管方法,遵循一般规律进行具体分析,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对象,实施步骤和分析改进。2,要构建完整的体系、制度。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从人、机、料、法,环等诸方面来构建体制机制,既要有综合的运行制度,又要有专项的管理办法,力求达到“凡事有规定、做事有依据”。3,要稳步扎实地推进。要个别试点、跟踪分析、充分验证,再到提升能力、增加区域,扩大范围,进而才能全面布局、合理规划、有序跟进。4,要抓好实施过程的监控。我们是从事经济秩序监管的机构,更要重视对自身工作的监管。要始于监管、终于监管,才能保证工作的方向和工作的效果。如实验室考核验收、检验人员持证上岗、设备运行期间核查、公证检验监督抽验等等,将重要工序和关键环节都置于监督管理的范畴之内,以保障工作实施的顺利开展。5,要注重分析总结。要定期分析体系,制度、运行和效果,开展实验室和个别受检企业的微观分析;要定期分析区域产业状况、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探索区域产业经济的中观分析;要综合分析与运用非棉纤维公证检验和监督检查数据,国家非棉纤维年度质量分析报告,进行产业经济质量状况的宏观分析。6,要使工作作用得到认可。无论企业,行业、政府等任何方面的认可,都要归结到监管工作对产业或地方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的贡献上。

阎处长最后强调,我们要以孙副局长的讲话为指针,结合各地的实际,认真研究措施,贯彻和落实2010年的非棉纤维质量监督各项工作,不辜负政府的托付,上级领导和社会的期待,共同奋进,扎实工作,促进非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链接:热议与建议

分组讨论过程中,各地代表结合本地情况对2010年的非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进行了热议并提出一些建议。

茧丝方面:质量监督需要建立固定的工作模式;监督检查经费尚显不足;更多地与质检部门联合行动,体现“大质检”的意义;推行公证检验要确保公证检验结果的约束力,提高企业对检验的重视与配合;“公证计价”需符合市场交易的规律。

毛绒:提升自身服务的能力;建立样品库,进行技术交流;对检测设备的购买进行指导,并积极研发先进的国产检测设备;在产区建立收储制度;质量分析报告应加强对质量问题的分析并提供解决方案,且易于理解;加强产销地互动,完善检验细则,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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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GB/T 22854―2009 针织学生服 [S].

[3] GB/T 23328―2009 机织学生服 [S].

[4] GB/T 28468―2012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 [S].

[5] FZ/T 81003―2003 儿童服装、学生服 [S].

[6] SB/T 10956―2012 学生服商品验收规范 [S].

[7] DB63/T 556―2013 学生服 [S].

[8] DB36/T 711―2013 学生服理化性能技术规范 [S].

[9] GB/T 2660―2008 衬衫 [S].

[10] FZ/T 73020―2012 针织休闲服装 [S].

[11] FZ/T 81004―2012 连衣裙、裙套 [S].

[12] GB/T 22853―2009 针织运动服 [S].

[13] FZ/T 81007―2012 单、夹服装 [S].

[14]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S].

[15] GB 31701―2015 胗锥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S].

第10篇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保障国家建设资金有效使用,根据《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境内从事农村公路建设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农村公路一般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以及自然村的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包括通乡(镇)、通村公路的新建、改建及公路改造。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农村公路质量,是指有关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和部、省有关文件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对建设农村公路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和自然村的公路。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要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以改善和发展农村交通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宗旨,实行“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应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各地应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违反有关质量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举报。有关单位对质量举报应及时调查处理。

第七条凡抚州市行政区域内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及各种交通规费全额或部分投资的通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和通达、通畅等公路建设项目均应适用本办法。

村民自治组织采取“一事一议”政策和新农村建设政策等自行筹资、投劳修建农村公路的工程质量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管理职责

第八条抚州市交通管理局根据交通部、省交通厅有关规定制定本市农村公路建设的相关政策,协调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确保全面优质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第九条各县(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因地制宜,建立与当地情况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模式,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与监督,贯彻落实交通部、省交通厅及市交通管理局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相关政策,组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小组,并设专职人员承担质量监督工作。重点审查和规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职责

第十条抚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抚州市交通管理局的领导下负责对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各县(区)交通局质量监督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抚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履行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及指导县(区)交通局质量监督小组工作。

(三)协助有关单位组织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四)参与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抽查活动,收集整理工程质量信息,分析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状况,总结交流经验。

(五)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其运转情况,制止和纠正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违规行为,对农村公路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报告质量监督工作。

(六)组织、参与本市境内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组织本市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验收前的质量检测鉴定工作,并参与工程验收。

(八)参与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施工、监理招投标活动。

第十二条县(区)交通局质量监督小组在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工作,制定监督工作要点。

(三)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其运转情况,跟踪施工现场,制止和纠正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违规行为,对农村公路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状况,收集和工程质量信息,定期向抚州市质量监督站报告质量监督工作。

(四)协助、参与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工程验收工作。参加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

(五)参与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应本着人员精干、程序简化、高效务实的原则。坚持“重点突出、点面结合、不留死角”的方针。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或交通规费投资的农村公路项目,监督覆盖面应达到100%。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期为自发出监督通知书之日始,至竣工验收质量鉴定之日止。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检测申请及时进行质量检测鉴定,质量检测鉴定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十五条实施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要点:

(一)质量监督工作应着重把好工程“开工、施工、交工、验收”关。

(二)质量监督工作重点应放在影响工程实体质量的相关要素上。监督施工、监理的工作质量,监督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核查工程实体质量。

(三)开工前准备阶段。熟悉和了解工程开工建设准备工作情况,熟悉工程设计图纸和当地施工条件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审查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审核监理工作计划的可行性,检查施工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和主要施工设备情况。

(四)施工阶段。监督人员应按照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到施工现场巡回监督检查,重点对隐蔽工程、重点部位、主要材料、各种配合比设计、关键工序、重大施工技术方案、质量通病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以下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

1、对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路用性能及匹配数量进行检查,对拌合设备的计量装置和所生产的混合料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对监理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随时抽查监理人员的到位情况、资质情况和履行职责情况等。

3、重点检查标准试验、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抽查常规试验的操作、数据处理和真实可靠性。

4、按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重点对原材料质量、混合料配合比试验过程和结果进行抽查,必要时进行抽样对比试验,对路基填筑厚度、压实度、弯沉、排水及防护工程断面尺寸等进行抽查,对路面面层、基层混合料质量、拌合、摊铺、碾压工艺进行抽查,对桥涵构造物所使用的钢筋、水泥、砂石材料进行严格检查,对混凝土拌合工艺及质量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质量监督机构(小组)及其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职责。对造成工程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建设各方质量管理和质量责任

第十七条工程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与质量责任

(一)建设单位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过程负责,制定与农村公路建设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办法,明确质量责任人。

(二)质量责任人应对工程设计图进行确定,对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主动向抚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接受监督检查,支持社会和舆论监督。统一协调施工中质量、安全、环保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社会公示,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在工地现场设置公示牌,标示工程项目名称、规模、投资额、各从业单位及联系人、质量监督人员及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等。

(五)主动申请质量鉴定,配合鉴定、验收工作。未经质监站进行认定或鉴定的工程,不得进行交(竣)工验收。

(六)建设单位应重视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建立详实的工程档案,并分别向档案管理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档案资料。

第十八条设计单位质量管理与质量责任

(一)建立健全适合农村公路建设特点的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对设计质量负责。

(二)遵循因地制宜原则进行设计。根据当地实际,按照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选择适宜的技术标准。农村公路可进行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原则上要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力求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合理用地,避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改建工程应在现有公路基础上提高路面等级,设置必要的基层、垫层,完善防护、排水设施,保证农村公路合理使用年限。

(四)农村公路建设的设计服务应根据需要和可能的原则安排,设计单位和设计负责人应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

(五)设计单位应及时提交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加强现场服务,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解决设计中的有关问题。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与质量责任

(一)施工单位必须依据设计文件和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制定质量管理办法,对施工的质量负责。

(二)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自检体系,制定明确的岗位质量责任制,切实做好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关健工艺必须责任到人。并制定和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和交接检工作。

(三)施工现场必须具有与施工工艺配套的压实、拌合、计量设备。施工工艺必须符合相应作业内容的质量要求。

(四)有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建立符合工程要求的工地临时试验室。对不具备建立工地实验室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通过协议形式,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满足质量控制和检测评定的需要。

(五)施工单位严禁将中标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

(六)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向监理和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并保护现场接受调查。

(七)竣工的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必须符合有关公路工程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监理及其质量责任

(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推行社会监理制度的项目应依法实行招标确定监理单位,规模较小的项目可按区域采取项目捆绑方式招标社会监理或由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抽调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专项监理组,建设单位(业主)可采取适合项目特点的监理方式,报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监理单位(人员)应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要求履行职责。项目监理组织情况应向抚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项目,应签订监理合同,监理人员和设备的配备应满足合同要求。设立专项监理组的项目,其监理人员和设备必须满足需要,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内容、工程量和工程难易程度合理配备,监理人员应取得监理资格。对于专项监理组中未取得监理资格的人员,应结合项目特点和监理工作需要进行监理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以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三)实行社会监理的项目,其监理单位应建立工地监时试验室,为节约资源,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由合同约定,监理单位也可通过协议方式利用施工单位的试验室,但试验检测工作必须由监理单位独立完成。对设立专项监理组的项目,监理试验可通过协议合同方式就近期内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室完成。监理质量控制与检查的试验数据必须独立、准确。

(四)监理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重要施工工艺的质量检查与旁站,按路面、桥涵、支挡防护工程不低于10%的频率随机对主要材料、重要工序、关健部位进行抽检、抽查。

第二十一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必须恪尽职守,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在设计使用期限内负终身责任。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出现质量事故,由交通主管部门依法依合同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施工必须认真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十三条路基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一)路堤填筑材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应符合规范要求,最大粒径应小于层厚的2/3,且不得采用设计或规范规定的不适用的材料,路基填料内不得混有草皮、树根和超大粒径石块,确保填筑材料均匀。

(二)填方路堤施工前,对土质材料必须做液塑限试验,确定土类和塑性指数,确定其填筑性能,对不同填料必须分别进行标准击实试验,确定其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并进行地表清理及压实。

(三)填方路基必须坚持全幅分层填筑,分层碾压,严格控制含水量,根据压实工艺合理确定摊铺厚度,并逐层检查压实度,确保路基压实度和压实均匀性,不同土质的填料不得混填。

(四)山区路基施工要确保上、下边坡稳定,设置适当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通畅。

(五)半填半挖、旧路加宽路段要做好台阶及填筑碾压,横坡陡于1:5的也应做好台阶,台阶宽度一般不小于1米,高宽比一般不大于1:2,且向内倾斜1%。

(六)桥涵等构造物台后回填处理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应使用透水性能良好的材料(砂砾石、碎石),填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50毫米,按每压实厚度不大于15cm分层回填碾压。涵洞填土应两侧对称分层压实,涵顶填土压实厚度大于50cm时方可通过重型机具。在回填压实施工中,应与锥坡填土同时进行,压实尽量使用小型压实设备。压实度应满足规范要求。回填时圬工强度的具体要求及回填时间,应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路面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一)外购原材料必须进行试验,质量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使用,自采材料必须经试验验证,保证材料规格和质量符合标准。

(二)基层、底基层施工时必须保证计量准确、拌合均匀,保证厚度,并在最佳含水量情况下进行碾压,使其达到最大密实度,有条件时基层施工提倡厂拌机铺,路拌法施工时必须保证拌和深度,不得留有夹层,基层完工后应及时养生,控制交通。

(三)路面面层施工应突出强调强度、均匀性及耐久性的质量管理。采用撒布法沥青表面处治时,应保证层间整洁、粒料干净、沥青撒布均匀、初期养护到位。采用沥青碎石或沥青混凝土结构时,要严格按有关规范加强质量控制,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时,应加强配合比、水泥用量、拌和、养生、切缝、灌缝的质量控制。路面面层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交通的疏导与管制。

第二十五条桥涵结构物工程控制要点

(一)结构物的设置位置必须正确,各部尺寸必须准确,确保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有效。

(二)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水泥、钢材、沥青、碎石、砂必须经过试验,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使用,严格禁止质量指标不稳定的企业生产的水泥、钢材等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三)切实加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制备、运输、浇注的质量控制,混凝土制备必须以重量法计量,保证振捣、养生质量。

第11篇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强化;控制;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前言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发实施,工程质量监督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执监。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对监督方式及监督内容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充分认识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原则、思想、方法及行为。才能体现对公众和社会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控制,达到监督成效提高的目标。

1明确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原则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职责及职能运作,责任重大。其监督依据是: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规范、规程、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勘察、设计中有关工程质量的要求及说明;工程建设合同中符合有关法规的工程质量约定。监督依据是指导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原则。必须要自始至终不偏离这个原则,做到依法监督、依法办事、公正执法、行为规范。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监督职责的落实,才能使质量监督机构职能运作得到正常有效的发挥。

2坚持“以人为本”的监督思想和工作方法

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把人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动力,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的工作质量,控制工序施工的质量,确保其他因素投入运作的质量,这样才能达到工程质量的有效提高。确立“以人为本”的监督管理理念,对工程质量行为具体实施强化监督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针对有关各方责任主体和人员所存在的不规范质量行为,进行严格地监督检查,促使其工程质量行为规范化。坚持依法监督,按规范规定要求进行控制,有针对性、有措施的抓好各方人员规范化责任行为的真正落实。

3坚持严格要求的执法原则和监督作为

在具体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过程中,监督工作成效的高低,往往取决于执法原则的把握,能否做到严格控制。监督工作中原则的控制,体现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作为上。目前,实施监督工作在这一点上还有欠缺的地方。例如有的监督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质量责任主体存在不规范的质量行为,处理问题方式存在只是“口头禅式”的指出,监督力度明显存在不足,监督作为缺乏强力有效的措施;有的发出整改通知后缺乏跟踪督查力度,对检查落实整改的情况没有做足后续工作,从而影响监督成效。在监督作为方面,应先纠正自身工作上的“质量缺陷”,以高度的原则性来要求自身的监督作为。应着重在原则问题上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强化监督力度,最终达到提高监督作为成效。

4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的对策措施和工作要点

针对工程质量的实际问题,应着力做好的工作很多,从系统监督全过程来看应抓好以下三个阶段的监督。

4.1抓好工程项目实施前的监督

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施工前的监督,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是受理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手续,二是对施工现场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行为主体的质保体系进行核对审查。

4.1.1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注册方式: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按规定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项目监督注册手续。

注册内容:建设单位在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

(2) 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

(3)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

(4) 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5) 其他需要的文件资料。

当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时,监督组应督促建设单位补齐后再办理监督注册手续,并将监督注册登记表存入监督档案。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投资形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信誉等,制定出有差别性的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根据监督中发现问题的情况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4.1.2质保体系核对审查

审查方式:监督组应在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进行核对审查。

审查内容:监督组应按监督注册时提供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组成,相关人员资格证书等资料,对各方责任主体的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岗位责任制、人员资格和到位情况进行核对审查。责令审查达不到要求的责任单位整改。及时填写建设工程质保体系审查表存入监督档案。

通过以上审查监督,实现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过程的预控监督。施工前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归根到底是对业主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业主是所有这些活动的组织者及决策者,也是规范业主质量行为及活动结果的重要措施。

4.2抓好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督

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督,重点任务是:一是施工作业面的监督抽查,二是工程实体监督抽查。

4.2.1施工作业面的监督抽查

抽查方式:监督组应以工程中质量转化过程的施工操作面为主线,对建设、监理、设计、材料、设备生产和检测主体的协作配合的监督抽查。在施工现场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时,采取与工程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检验相结合的监督抽查方式,以保证监督抽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

抽查内容:监督组以施工操作面为主线,结合本操作面工程相对应的责任主体、相关机构质量行为和操作面施工质量为主要内容。具体内容为设计交底、变更工作程序情况;施工方案、工艺编制和报审情况;材料验收、报检和抽测情况;施工方案、工艺执行情况;作业面工程检验、报验和实物质量情况等。应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文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进行监督抽查,对工程材料的抽测应在对材料质量有怀疑时进行。及时填写部位操作面监督抽查记录表存入监督档案。

通过施工作业面的监督抽查,确保使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得到规范,国家与公众质量利益通过实体有效操作得以全面实现,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确保质量转化过程阶段的建设工程项目质量。

4.2.2工程实体监督抽查

抽查方式:监督组应以中间产品工程实体为主线,对建设、设计、监理、材料及设备生产和检测主体的协作配合的监督抽查。在施工现场抽查工程实体施工质量时,应选择工程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部位和项目,根据监督方案实施不预约不通知的监督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工程实体的质量状况。

抽查内容:监督组应以工程实体为主线,和本工程实体对应的责任主体、相关机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为主要内容。对该分部(分项)施工资料、该分部(分项)监理资料、实体性能抽测、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等情况。应严格按工程的设计文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进行抽查,使用科学的检测仪器对工程实体进行抽测,以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确保工程质量监督抽查的科学性及权威性。及时填写部位实体监督抽查记录表存入监督档案。

通过工程实体监督抽查,确保使工程实体质量处于受控状态。质量监督机构应站在执法的角度,通过对工程实体质量问题追溯参与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机制,查处各方主体责任者的违规行为,增强各方责任主体的自律能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从而保证工程实体质量。

4.3 抓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督

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是主要分部(子分部)验收的监督;二是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三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监督方式:监督组应以主要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为主线,建设、设计、监理、施工主体协作配合的工程质量验收监督,和建设单位约定时间到验收现场进行验收监督。

监督内容:监督组应以主要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为主线,本工程验收的责任主体、相关机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为主要内容。具体设定为验收条件核查;组织形式监督;验收程序监督;使用功能抽查;观感质量抽查等。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文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进行验收监督。及时填写工程验收监督记录表存入监督档案。工程验收合格后,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在这一阶段的监督中还应着重,一是严格把好对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关,从而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二是严格把好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维护过程中的质量监督,使建设工程全寿命期内的质量标准得到有效实现。

发现一般性质量问题的,应提出处理意见,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时应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可根据各阶段监督工作发现的质量问题分清责任单位,并依据相关单位项目机构的岗位责任设置确定责任人。建立工程建设各方质量管理信用档案,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记入相应不良信用档案,通过媒体曝光、行政惩罚等手段,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从而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第12篇

关键词:质量监督;建筑工程;新技术

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步入良性循环,呈现市场主体多元化、政府调控宏观间接化、经济活动国际化等特征。但就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而言,如何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手段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仍然是建筑业特别是政府监管部门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虽然近年来我国建筑市场飞速发展,但近几年建筑事故频发:广州江南西的大楼坍塌、上海的一栋13层在建住宅整体倾覆、北京中央电视台新址的文华东方酒店的火灾等等,全国各地建筑事故不断.是什么原因造成如此多的事故呢?该如何来减少建筑事故的发生呢?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显然是重要一环,此外应该把建设中的五大主体的行为规范起来,依法建设,才能减少建筑事故的发生。

1建筑工程质量下滑的分析

造成建筑工程质量滑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质量法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二是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监督查处不严。有的建设单位将工程肢解多头分包,有的过分压低造价,有的购买质量低劣的建筑材料、设备并执意让施工单位使用,有的施工单位层层转包工程。三是企业经营思想不端正,放松管理,甚至偷工减料。四是不少质量低劣的建筑材料进入工地。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的单一模式,同时也给建筑市场带来了混乱。个别商家为谋取利润.经销伪劣产品,提供假出厂合格证,弄虚作假,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因此,必须把好建筑材料的检验关和试验关,钢材、水泥、水电设备、硷等主要材料和试件,不能满足于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技术资料。五是质量监督检查不严,有的监督站或监理公司人员素质不高。六是一些供电、供水、消防单位搞“行业垄断”。各工种之间配合不协调。此外,还有规划、设计、配套设备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现况

目前建设中的五大主体都参与了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首次出现在五大主体之外。随着《...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全面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由原来的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质量验收评定转为对建设工程参与各方主体行为检查以及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质量验收制度。这一重大的改变为监督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为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规范市场行为和主体质量行为、提高工程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目前质量监督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如:无证施工、先施工后报监、建筑企业挂靠、施工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层层分包、监理单位不作为等等。对这些不法的行为必须有独立的相关监督机构依法进行强制性监督执法行为。只有依法进行建筑质量监督,才能提高监督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应,更好地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具体的说就是加强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在对建设单位质量监督方面,重点加强对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

3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时代意义及职责责任

新时展趋势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增强工程质量控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水平。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力度,促进质量监督工作成效不断提高,促使建设工程沿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科学管理机制运行轨道发展,是工程质量质量监督机构,必须担负的重要职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职责及职能运作,责任重大。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依据是:国家和省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规范、规程、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勘察、设计中有关工程质量的要求和说明;工程建设合同中符合有关法规的工程质量约定。监督依据是指导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原则。在具体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过程中,必须要坚持自始至终不偏离这个原则,坚持做到依法监督、依法办事、公正执法、行为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监督职责的落实,也才能使质量监督机构职能运作得到正常有效的发挥。

4高新技术在工程质量监督上的研发和应用

4.1施工管理资料电子版的出现

随着施工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及我国“高、大、精、尖”的工程不断出现,广大施工企业和技术人员也正在不断地被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资料的收集、计算、整理、归档这些庞大的工作量所困扰,施工企业也为竣工资料档案存放库房紧张所烦忧,为了使技术人员从这些简单、繁重、重复的书面工作中解放出来,提升企业的技术含量,我国现在已经研制出了工程监督技术人员自己的资料电子版。

4.2资料电子版技术对质量监督技术的改善

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应用资料电子版技术后基本达到了以下两方面的效果:降低了施工企业的施工本,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通过互网上“电子签章”等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大大缩短了技术文件资料在企业内部流转时间,提高了企业的工作率。

5高新技术在工程监督实体上的应用

5.1采集完整的监督动态信息

为了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我国在监督信息系统中的日常监督模块里,涵盖了与工程监督有关的大量条目,如记录实物质量问题、记录资料问题、发现工程质量结构隐患、使用功能隐患、查处劣质工程、发出整改通知、处理质量事故、监督抽测、监督抽检、分部工程验收等,界面统一,操作简便。对同一类型的建筑有关的数据输入设有快速复制功能,数据录入后,即可分类查询统计,只要打开电脑既可随时了解到受监工程的情况,同时也可及时了解质监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质量,使系统具备了内外兼备的检索功能,无论是领导或工作人员,均可随时获得白己工作中需要的信息。

5.2强大的查询统计功能

我国开发的监督备案系统软件的内涵丰富,主要包括了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施工、检测、图纸审查等单位的基本信息;项目责任人的基本信息;报监、在建及竣工工程的基本信息;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情况信息;投诉及处理的基本信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工程质量状况统计信息;各类优良工程信息;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信息;质监机构、质监人员及质监工作的内部管理信息等。对于如此大量的信息,通过系统提供的强大的查询统计功能,可以在瞬间知晓与工程监督有关的各种信息。

总之,将高新技术应用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不仅能加快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与质量管理监控方式与国际发达国家的接轨步伐,满足现代化城市建设管理和监控的需要,也能满足工程项目、施工企业、集团和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管理现状的直接监控,提高城市建设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监督、监控部门的工作效率,减少企业负担。

参考文献:

1.周胜;王煜 简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质量问题处理过程的监督 2008(18)

第13篇

关键词:水利水电;安全生产;质量监督;施工管理;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水利事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命脉和基础产业地位更加突出,水利工程管理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工程管理的主客体和环境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中央在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中,特别是国务院号文件的出台,把水利列入基础设施建设并放在首位,这些都对水利工程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和质量监督就成为当今水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紧迫任务。

为加强水利水电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预防建设安全事故,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水利建设安全有序进行,全面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条款,本文结合实际工程建设情况,分析工作要点,为做好水利水电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有效建议,重点对资质审查、建筑材料、施工质量、质量验收四点内容进行了详细分析,全面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的观念,提高水利水电建设安全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健康、有序的发展[1-2]。

1参建单位资质审查

水利部新制定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强调,要加强对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管理,明确指出,如果监督人员因自身专业技术低下或者不按质量安全监督要求操作而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将被责令停止执业一年;如果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将取消其执业资格,终身不予录用。由此可知,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尤其重要[3-4]。水利工程建设的意义是兴建水利,防止水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而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是保证水利工程项目发挥自然、社会、经济作用的先决条件。在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中,要明确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依法经营的重要体现者。《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达到安全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工程开工申请报建被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工程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同时,必须要求各参建单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同时工程建设单位需向质量监督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供质量监督部门审查:1项目工程建设设计、审批文件;2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3投标企业法人资质证明,施工合同,被委托的项目经理文件、证书、身份证;4被委托的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合同,配备的监理人员资质证书、身份证;5工程项目划分清单。只有具备了上述条件,质量监督部门方可办理质量监督书。

同时,中标施工企业进驻施工地后还要监督审核其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技术力量、所配项目经理是否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一致,所委托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对施工单位审查的内容包括:所承接工程是否符合资质承揽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从业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已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经审查相关资料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只有具备了上述条件,监督部门方可在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检查表上签字盖章,同时与各参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监督书,这样水利水电工程才可以开工建设。如果以上所述条件不符合,工程是不可以开工的。

2工程建筑材料审查

工程的实体是由工程材料构成的,材料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此把好工程材料质量监督关十分重要。建筑材料有钢材、水泥、块石、碎石、砂子等,中间产品有混凝土预制件、机电设备、金属设备等。按照国家规定,建筑材料、预制件及设备的供应商对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其供应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购销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并附产品检验合格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

在原材料和成品到场后,施工单位的质检员首先应对到场材料和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填写建筑材料报验单,详细说明材料来源、产地、规格、用途及施工单位的试验情况等。报验单填好后,连同材料出厂质量保证书和有检验资质单位出具的试验报告,并报监理工程复核验收。质量监督员主要审查监理工程签发的材料采购单、进场材料质量检验报告,抽查材料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实地检查的建设项目应到施工现场和材料存储地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型号、品种、数量、性能等指标,若对某种材料的质量有疑虑,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复检,直至达到质量合格为止。

水利工程建设是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领域,要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加强对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的严格审查,对施工现场实施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安全。认真履行水利水电安全监管职责,全面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和运行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3施工现场抓安全管理和质量

建立和健全各类现场作业管理制度如责任制抽查制的安全交底防火、安全用电制机具、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纪律等。应设专职安全检查员监督实施,发现任何安全事故隐患和苗头以及违章操作,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严肃查处。严禁各类无证上岗严禁非专业人员从事专业工种严禁非电气人员安装维修电器电路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高空悬垂、危险作业,易燃易爆品堆场堆库,避免发生各类意外伤害。各工序交替、工种更换、作业面交付等环节,应包括安全交接应特别交代安全控制的“预警关”和“关键点”,防止因情况不明或情况陌生而造成的安全隐患。水利工程往往工程规模较大,施工作业点广,易爆易燃材料使用量多,容易发生火灾。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安全员为领导的一定数量的人员的消防队伍,平时进行必要的灭火知识培训演练。在木工车间、机修车间、发电房、食堂、仓库等易发生火灾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泡沫、干粉和沙包等消防设施,做到有备无患。

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单元工程质量自检,是否落实工程质量“三检制”,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抽检,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无检测资料,检测资料是否真实可靠,有无漏检、漏测,是否按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了评定。检查关键工序是怎样控制的,隐蔽工程是如何验收的,验收手续是否齐全,文字描述是否清楚。检查各工序是否规范,工序衔接是否经过监理抽检合格,并根据质检资料有针对性地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测。

4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按照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自评,并填写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监理单位复核后,由项目法人主持,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的验收工作组检查验收认定。单位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项目法人组织单位工程验收时,应提前通知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应派代表列席验收会议。此阶段质量监督部门主要检查一下内容:工程竣工报告(附竣工决算、施工日记、施工大事件),图纸部分(设计图纸、工程变更图纸、竣工图纸),单元工程自检资料(包括施工单位单元工程、分部分工程、单位工程自检及质量评定),保证资料(各类材料化验单、试验单、复试单、产品合格证、隐蔽工程联合验收资料、监理资料等),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只有上述资料完整、规范,数据准确可靠,各项指标达到验收要求,质量监督部门方可对单位工程核定施工质量等级,并根据核定的各单位工程等级核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

5 结论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是按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的一种监督、检查、管理及执法机构实施行为,是对工程实体施工质量和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的监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把好以上这几关,是确保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投资安全的有效措施。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施工单位要生存和发展,只有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增强自身实力,提高服务质量,才能不断拓展市场,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建设一支技术全面、精通管理,运作规范的专业化施工队伍,是时代的要求,更是一种责任。

参 考 文 献

建设部.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 ]. 北京: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

杨康宁.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第二版)[M ]. 北京: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1996.

华东水利学院. 水工设计手册第六卷[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87.

作者简介:

第14篇

一、明确目标,分解落实建筑节能工作任务

1.认真落实《2012年省建筑节能工作要点》提出的建筑节能工作目标和要求,确保完成省建设厅、市政府目标考核工作。

2.做好建筑节能工作任务的分解,按照职责分工,将建筑节能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单位和科室,年底对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加大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1.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介,加大对《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宣传力度,为建筑节能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精神;召开相关会议,交流和研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经验和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的管理

1.完善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各环节闭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50%的要求。确保实现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不低于95%的工作目标。

2.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严格按验收标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和验收阶段执行标准的监管力度。

3.认真落实省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和新建建筑节能基本信息公示制度。

4.针对我市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管理的办法和措施。

5.进一步加大对区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含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节能执行50%的设计标准的督查、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区县建筑节能管理机制。

6、加强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产品备案制度,加大对新型节能技术、材料、产品和设备推广应用实施过程的监管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加强全市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检查

1.不定期对辖区内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图纸调审。

2.在6月份、11月份分别进行一次全市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3.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厅开展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的备查工作。

五、扎实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1.制定《发展绿色建筑的实施意见》,《市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办法》等措施办法,全面推动地源热泵和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的应用。

2.继续申报财政部、建设部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

六、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应用

1.加强备案节能产品的动态管理,在使用过程中及时淘汰和限制落后技术和产品,扶优限劣,保证质量,为建筑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实际应用提供保障。

2.推广节能灯具和绿色照明,景观照明、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场所逐步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3.编制建筑节能“四新”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目录和推荐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目录,带动地方建筑节能产业发展。

4.积极筹措专项经费,加大建筑节能领域研究及工程应用技术的投入,支持建设、科研、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研发符合我市实际且易于推广应用的建筑节能先进设备、材料、产品、生产应用技术。

八、加强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技术培训

1.加强建筑节能培训工作,制订全市建筑节能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材。以《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建筑节能施工验收规范》为重点,对建设行业人员开展不同侧重点的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开展建筑节能专题讲座,举办建筑节能工程现场会和节能产品展示会,普及建筑节能基本知识和相关政策。

第15篇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蒸压加气混凝土;自保温墙体;监督方式;转变

1前言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自保温墙体(以下简称自保温墙体)无需进行额外的保温处理就能满足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外墙节能要求,与采用外墙内、外保温技术相比,具有隔声、防火、与建筑物同寿命、工序简单、施工方便等优势,因此,在夏热冬暖地区住宅工程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工程实践证明,在夏热冬暖地区住宅工程中使用自保温墙体,不仅可降低建筑节能成本,而且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自保温墙体工程质量现状

目前,由于自保温墙体施工还存在与设计技术不配套、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砌块的性能特点(如表观密度小、强度低、吸水率高、收缩率大等)和施工方法了解不够,影响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和控制,因此,砌块墙面经常出现裂缝,如:沿与主体结构(钢筋混凝土柱、墙、梁、板)交接处产生的界面缝;在墙体的中部产生竖向收缩裂缝;墙体在1.2~1.5m高度范围内的水平裂缝;门窗洞口及预留洞口的八字(倒八字)裂缝;局部墙身的不规则裂缝等。这些裂缝的产生将导致墙体渗漏,而且,一旦外墙体开裂吸入水分,将大大降低其保温隔热性能。

3自保温墙体工程质量监督要点

3.1推进质量监督模式向动态监督方式转变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在对非自保温墙体质量进行检查时,一般只在砌体完成后隐蔽前进行,往往忽视对砌体的材料质量、砌筑及抹灰施工质量和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检查,因此,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缺陷,以致使质量问题堆积到最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和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缺乏来自监督机构的外部约束,往往不能自觉履行各自的职责,使工程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为此,监督机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经过节能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针对地域工程质量发展趋势和节能工程的特点、规模及技术复杂程度等,编制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自保温墙体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改变过去对施工“停工待检”的质量控制点检查为不定时、不通知的日常质量巡查监督,加大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随机抽查频次和力度,以保证抽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实体的质量状况;改变过去只重视对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监督为加强对施工前期的预控监督和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力度,既重视施工前期、施工过程工程质量和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也重视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

3.2施工过程中对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要点

1)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施工等单位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节能设计文件,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2)由于部分设计人员对砌块的性能和相应的施工要求、规范标准掌握得不够准确,缺乏裂缝控制经验,容易疏漏对关键部位采取相应的抗裂构造设计,如:主体结构与墙体间的连接,填塞要求不明确,没有适当的构造加强措施;墙体过长、过高时,未采取构造加强措施;门窗洞口及预留洞口四角位于应力集中区,未采取合理的构造措施;建筑物立面设计未能考虑适应温度应力变化;外墙粉饰未设分隔缝,或没有适当的防裂、防空鼓的构造措施;抹灰材料选用不合理,抹灰砂浆的性能、强度与砌块材质不相适应等,从而导致施工的随意性。因此,质量监督机构应检查自保温墙体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经过审查及设计变更是否及时重新报审,设计图纸是否明确自保温墙体有关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性能指标,是否标明有关防裂构造措施,设计人员是否参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等并签署意见。

3)针对大部分监理和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自保温技术知识匮乏、技术水平不高;自保温技术施工方案、监理细则套用范本,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砌筑工人不熟悉自保温墙体施工工艺和工序,仍按粘土砖的施工工艺进行砌筑,不能很好地控制自保温墙体工程质量等问题。质量监督机构应认真检查施工及监理单位质保体系是否健全,施工及监理单位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监理细则的编制是否内容完整,方法是否可行,措施是否可靠,能否真正落实自保温墙体工程质量目标责任,严格执行自保温技术施工规范、标准;检查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并到岗履责,是否建立各类进场材料见证取样复验制度,以确保所有进场材料能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并及时做好有关记录。应把被动“事后把关”的验收方式向主动的“事前预控”验收方式转变,如在施工前监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班组长就自保温墙体工程质量控制要点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再由工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技术交底和实际操作培训。

4)监督机构应检查各方主体对自保温墙体示范样板的确认情况。自保温墙体施工应采用样板工程引路的方式,样板工程完成并经各方主体确认后,方可组织大面积施工。监督机构应在自保温墙体工程大规模施工初期,对工程的使用材料和样板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以便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避免以后出现返工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5)监督机构还应检查材料检测机构是否具备建筑节能专项检测资质,建筑节能有关检测内容和方法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检测标准的要求,是否严格执行见证取样检测制度,检测报告形成的程序及结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有无篡改检测数据或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情况等。

3.3施工过程中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要点

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机构应根据监督方案进行不定时、不通知的监督抽查,根据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认真检查,如对砌体的灰缝厚度、组砌方法、接槎方式、砂浆强度,轴线、平整度、垂直度,砌体与主体结构的拉接措施,以及拉接筋预埋的位置、数量、规格等抗裂技术措施等。除此之外,还应对工程所使用的自保温墙体材料的质量是符合要求、墙体砌筑和墙面抹灰过程中抗裂构造措施的施工质量、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等进行重点抽查,防止有关责任主体擅自更改材料和构造做法,有效控制砌体裂缝的产生。监督机构在检查中如发现各方责任主体有未按设计文件施工和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行为,应视其轻重,给予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责令(局部)停工通知书》处理,或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1)监督机构应检查各方主体是否按要求使用自保温墙体材料。部分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为降低造价,改用普通砂浆进行砌筑和抹灰,使砌块与砌块、抹灰层与墙体之间的粘结力下降,导致墙体整体性差,易出现空鼓、开裂等质量问题,而且灰缝形成热桥也降低了墙体保温隔热效果。部分施工单位违规采用劣质的耐碱玻纤网格布,使网格布受水泥砂浆碱性腐蚀而失去抗裂作用;有的施工单位选购的砌块强度等级达不到设计要求,而强度越低,则其材料的密实度越差,干燥收缩值也会增大,同时也会造成外墙饰面砖拉伸粘结强度差。因此,监督机构应根据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合格证和材料性能检验报告单等资料,抽查进入施工现场的砌块、抗裂砂浆和加强网(耐碱玻纤网格布或钢丝网)等材料的实际产品质量;要求施工单位选购市场信誉好、生产工艺成熟、养护条件好的砌块生产厂家的产品,特别应检查厂家砌块出釜后的存放时间是否超过28天,以保证砌块质量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检查进场材料是否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复验频率、方法和项目是否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要求进行。

2)砌块在室外堆放时,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0m,并有防雨淋措施,场地四周应做排水处理。砌筑时,不同墙体材料不得混砌,砌块上墙时的含水率宜控制在15%以内,大规格、外观质量较好的砌块应作为主砌块使用。墙体砌筑时或砌筑后,应采取措施防止施工污水或雨水侵蚀。

3)当墙体长度超过5m时,应在中间增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当墙体高度超过4m时,应在墙体半高处增设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以减小砌体的高度和宽度,增强墙体的整体性、稳定性和抗震性能。

4)根据砌块的特性,为适应温度与干湿环境的变化,减少墙体裂缝,墙体与主体结构间应采用柔性连接,在墙体与主体结构间预留10~15mm的间隙,待墙体砌筑完成后,采用PU发泡剂嵌封平实,而室外一侧的缝隙口再用外墙弹性腻子封闭。实际施工中大多采用传统的普通水泥砂浆嵌缝,这种硬连接处理很难避免界面缝的出现。因此,质量监督机构应采取事前交底、过程抽查的方法,确保界面处柔性连接措施的落实。

5)窗台、门窗口上部与窗间墙交接处是应力集中的部位,容易受砌体收缩影响产生八字(或倒八字)裂缝,因此应在窗台处、门窗洞口上部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梁加强;宽度大于2.0m的洞口两侧设置截面宽度与墙厚相同的钢筋混凝土边框,以防门窗洞口周边的墙体由于干燥收缩及外力撞击而产生裂缝。质量监督机构应重点检查构造梁的截面尺寸及入墙长度(应大于300mm)是否符合要求。

6)在墙面上凿槽敷管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得用斧或瓦刀任意砍凿;管道表面应低于墙面4~5mm,并将管道与墙体卡牢,不得有松动、反弹现象;开槽深度不宜超过墙厚的1/3,并不得双向对开管线槽。门窗洞和各种箱盒侧面的间隙应采用聚氨酯发泡材料和耐候建筑胶填塞封牢。

7)为保证砌体有充分的沉缩变形和干燥时间,同时使砂浆收缩基本稳定,墙体抹灰宜在砌筑完成30d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如遇雨季施工,砌筑完成和抹灰间隔时间应视墙面的干燥程度适当延长。抹灰前,墙面应适度湿润,选用配套的界面剂、专用抹灰砂浆、柔性耐水腻子等饰面材料分层进行处理。当抹灰总厚度大于35mm时,应采用加强网加强。外墙抹灰面积较大(≥36m)2时,应设置分格缝,分格缝应有可靠的防渗漏处理措施。

8)不同材料基体结合处、门窗洞口及预留洞口角部、敷设水电管线后的沟槽,均应铺贴300mm宽的加强网,网材搭接应平整、粘结牢固,不得有折皱,搭接长度不小于100mm。很多工程的加强网铺设不规范,把加强网紧贴在墙体表面,加强网与砌体基面未留有一定的间隙,使找平层砂浆不能充分包裹加强网,达不到提高砂浆抗裂能力的效果。因此,在抹灰前,质量监督人员应加强对基层处理和加强网布设质量的监督检查。

3.4自保温墙体分项工程验收监督要点

自保温墙体是节能分部工程的一个重要分项工程。在墙体粉刷前,(建设)监理单位应组织各方主体对自保温墙体分项工程进行隐蔽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在验收中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节能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应责令其停工,改正后重新组织验收。

1)质量监督机构应对所有自保温墙体施工及监督管理资料进行审查。审查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是否真实、齐全;检验批划分是否科学合理,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结论是否准确,特别是有关质量保证资料是否齐全、有效;质量验收记录是否存在与施工进度不同步以及错、漏等问题;监理工程师是否对工程使用的墙体材料进行验收并签字认可,材料进场见证抽样复验的频率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旁站记录、平行检查记录是否及时、完整、准确、真实可靠并具有可追溯性;工程有关图象资料是否有反映工程(部位)的照片,是否有材料、操作等方面的实际记录等。

2)质量监督机构应监督自保温墙体分项工程验收组织形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参加验收的各方主体人员是否具备规定的资格,各方主体的验收结论是否明确、准确,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等。

3)质量监督机构还应运用检测设备、仪器,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测和观感质量检查,检查工程实体有无严重质量问题与缺陷,核查各方主体验收的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