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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检办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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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检办工作计划

第1篇

负责搜集、综合、分析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起草区纪委全会工作报告、机关工作计划和其他重要文件;负责本委常委会、全委会、工作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本机关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机要、文印、保密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审核区直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和各乡镇办纪委、监察室领导班子人选,负责机关人事、离退休干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办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来信来访;负责区纪委监察局印章的使用、管理;编发《纪检监察信息》和《信息快报》,及时向本委领导、区委和市纪委反映和报告有关情况;负责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重大课题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协调完成上级纪委机关安排的调研课题,指导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与区纪委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催办市纪委、源汇区委和本委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后勤管理和对外联系、接待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协调机关各室的有关工作,检查指导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工作开展情况;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宣教室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区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负责宣传党的纪检工作和国家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协调新闻单位对重大案件的报道工作;负责拟定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规划,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负责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案件审理室工作职责

负责审理由区纪委、监察局查处和同级党委、政府审批的案件;审理报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批的案件;协助审理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审核重要的备案案件;直接受理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和需要复查、复议、复审、复核的案件;检查、指导全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和法规工作;承办区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负责规划和拟定全区党的纪律检查规定和行政监察规定;参与或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行政规定;对已颁布的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调研;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案件检查室工作职责

负责承办区管干部违纪、政纪的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检查工作,做好有关案件的查处协调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遵守,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综合分析违纪案件的特点和原因,搞好情况反映;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产生规律、特点和有效查处的方式方法,总结办案经验;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室工作职责

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宜;查办、督办、直查快办举报案件;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息;负责监督工作;检查、指导全区纪检监察举报工作;不断探索研究新形势下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执法监察室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条例、规定、决定、命令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区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参与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检查、指导全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对执法监察工作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执法监察工作的计划和建议;负责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执法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检查全区党政机关、司,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法机关、人民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服务单位或其他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的情况;检查监督投诉对象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办事效率、遵纪守法以及执行行政效能建设规定的情况;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监督投诉对象违反行政效能建设规定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投诉;受理和解决企业、投资者及广大群众对行政服务各类投诉;调查处理监督投诉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行政效能建设规定以及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组织、协调、督促各乡镇办、区直各部门调查处理涉及管辖的行政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的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第2篇

一、业务数据

上半年,归集住房公积金3334.89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2.93%;发放贷款140户,3652.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84.35%;提取住房公积金950.21万元;实现业务收入403.16万元,业务支出179.39万元,增值收益223.77万元。

二、工作情况

1、拓展归集,加快发展

上半年,办事处明确归集思路,制定具体目标,坚定发展信心,“下单位,跑乡镇”,扎扎实实做好归集工作,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2013年度全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审核工作。积极与财政局领导联系,协商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相关事宜,提高财政配套资金;审核各单位缴存情况,规范缴存行为,完善缴存信息,摸清“家底”。通过审核,促进各单位提高缴存标准,推动归集发展,仅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就增加153万元。

二是走访有条件的单位,谋求单位配套缴存的提高(缴存基数按工资的三倍)。我办首先争取审计、纪检、财政等部门的支持,从而带动其它单位的跟进提高。目前已有16个单位相继提高了缴存基数,有力促进了我县归集的发展。

三是走访各乡镇中心校,做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争取领导、教职工支持,提高单位配套部分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

四是对2012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统计,制定催缴任务,确保催缴到位,共计催收欠缴住房公积金205.7万元;制定归集工作计划,逐个单位抓落实,确保单位住房公积金及财政配套资金按时缴存到位

2、确保资金安全,强化资金营运

切实落实资金安全防控措施,持续发展期房贷款业务,实施商转公政策,资金营运上新台阶。

一是巩固期房管理模式,落实台账跟踪管理制度;加大电话回访力度,确保资金动向跟踪及政策告知到位;逾期每发现一笔及时催收,杜绝逾期的发生。通过具体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资金的绝对安全。

二是新准入中央华府、物流中心等楼盘的期房贷款合作,在售楼盘全部与我办签订了合作协议,有力的促进资金的营运,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期房按揭贷款。

三是全面实施商转公政策,上半年发放商转公贷款509万元,切实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受到了干部职工的好评。

3、强化内部管理,抓好政策落实

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及时传达、落实中央、省市及市中心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提高认识,提升服务,打造过硬的队伍,树立单位良好形象。

根据“三送”活动全员化、常态化的要求,加大“三送”活动的力度,深入走访每户群众,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慰问困难户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结合挂点村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捐赠一台退役的计算机给挂点村小学,支持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通过扎实开展活动,得到各级部门及群众的赞许和欢迎。

在现有市中心联网视频监控的前提下,根据县综治委要求,我办新增安装两个视频监控摄像头接入公安系统“天网”增强办公楼的安全保障。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我办能够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但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对于归集主要依靠行政事业单位且已近饱和及企业少、潜力小的现状,发展可谓困难重重。我办将继续以不怕打硬仗的精神,迎难而上的作风,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1、归集工作计划

深入挖掘潜力、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归集发展。

一是抓住重点单位,灵活把握政策。重点做好几个具有代表性单位实行工资3倍缴存基数工作,以点带面的推动其它单位跟进实行;允许缴存单位根据自身缴存能力灵活提高缴存基数,尽量争取更多单位提高缴存标准。

二是做好各乡镇中心校缴存提高工作。由于学校资金压力大、教职工缴存意识不强等原因,中心校缴存发展一直比较落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教职工认识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惠,感受到我们服务的周到,提高教职工的缴存意识,力争全部中心校按管委会文件要求的缴存标准缴交到位。

三是做好非公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拓展工作。我办发展非公企业的思路是“先进来、再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下步将从三方面继续推进:1、对已参缴企业进行回访,做好服务,进行政策宣讲活动,让企业、职工认同,并逐步提高缴存标准;2、对未参缴企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争取早日参缴;3、有选择的吸纳一些个体工商户参缴。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归集发展。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告知工作,让干部职工感受到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福利待遇的存在,促进干部职工缴存意识的提高;提供方便、快捷的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贷款业务服务,实实在在体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惠民,促进缴存。

2、信贷工作计划

科学统筹、合理安排贷款、提取业务,协助市中心相关科室缓解目前信贷资金压力。与开发企业加强联系,统计各楼盘所需贷款量;根据轻重缓急情况,有序安排贷款审批及发放工作;提取执行周计划报备制度;强化大局意识,做好解释工作。

把好提取、贷款业务审核关,做到资料整齐、合规;严格落实、执行期房管理、业务回访、逾期催收等制度,保持高压态势控制逾期率,确保资金安全。

加强与开发企业的合作,做好后续封顶楼盘的期房(组合)贷款准入审批工作。

3、管理工作计划

第3篇

为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府厅发[20*]75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字[2*]12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年6月1日起,将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和财务管理上划县级管理,实行以县财政局垂直管理的管理模式。现就乡镇财政所上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此次实行上划县财政局垂直管理人员范围为

各乡镇财政所人员,包括在职在岗在编人员、病休人员、退休人员、10名助征员。由县财政局负责其年度审核工作。

二、经费管理。各乡镇财政所人员的工资、固定性补助、公用经费等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其中:李良芫、梁绵伟、江善俊、万文淼、肖瑜、尹晓成、徐克胜、陈平南、钟卫民、杨书华等10名助征员的工资,今年按每人每年1.5万元预算的标准以事业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局实行工资统发(助征员除外)和下达公用经费;其它不由财政负担的津补贴、奖金、福利等由各乡镇政府根据其在乡镇中心工作的业绩和出勤情况进行发放。

三、财产上划。各乡镇财政所现有的全部房产(含被乡镇政府使用或被拆除置换的)及其它财产所有权上划县财政局管理。凡新建乡镇财政所办公楼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县财政局与乡镇政府协商处理,对没有办公楼的财政所继续保持使用原乡镇政府提供的办公场所,各乡镇政府要给予必要的支持。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乡镇财政所上划工作涉及干部管理权限的调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人事、财政部门要从政治的、全局的角度,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此次乡镇财政所干部上划工作做好。各乡镇财政所在做好本职财政业务工作的同时,要自觉服从各乡镇党委、政府的日常管理,积极完成各乡镇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各乡镇和县人事、财政部门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