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石油工业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一)管道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石油污染主要是石油泄漏造成的,由此引发的河水污染事件并不罕见。“俄石油产量的8%~10%是通过这种方式损失掉的,这种损失在1993年达2500万~3500万吨。1964—1990年,仅在秋明州的汉特—曼西地区就有上亿吨石油泄露;其中50%的泄漏是由于管道腐蚀造成的,30%是由管道质量低劣而引发的,该地区万吨以下的石油泄漏事件很多甚至不予记录。”[2]165西西伯利亚有些地区的石油管线在平均每百公里距离内要穿越数十条河流,河流污染情况极易发生,而救护工作如果不及时便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1979年,位于鄂毕河河床的输油管道发生爆裂,救援工作所需的潜水服两天后到达,四天后专家组才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案,但最后却发现在事发现场附近并未设有管道阀门装置,救援工作效率低下导致对鄂毕河的一次严重污染。据秋明州官方统计,80年代初西西伯利亚石油开采量的1.5%左右“自然损失”了,除少量蒸发外,每年有270万~300万吨石油泄漏到湖泊、河流和土壤中,每年积雪融化后便可清楚地看到大量石油污染物[2]10。1988年统计数字显示,秋明地区由于输油管道问题导致上百万吨石油泄漏[3]69。由于石油泄漏等因素,80年代末90年代初新西伯利亚附近鄂毕河的酚类污染物超标120倍[3]67。几乎同期,萨莫托洛尔油田在年产7.8亿桶石油的同时,有数百万桶因泄漏而进入当地水系,石油污染连同其他形式的污染可能使鄂毕河成为俄受污染程度最重的河流[4]。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石油管道建设过程中,管线的一部分计划经过贝加尔湖地区,距离水体仅800米左右。俄石油管道运输公司负责修建工作,但其安全记录并不令人满意。它在向联邦政府提交的报告中将自己的安全记录描述为“每千公里年均泄漏次数为0.04次”,但该数字被有关机构指为不实:因为在2004年和2005年两年中的泄漏事故即达23次之多,该公司管道运输的经营里程为5万多公里,每年每千公里平均泄漏次数应该在0.22~0.24次之间(1)。俄罗斯环保主义者认为这会对贝加尔湖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潜在威胁,于是联合其他官方及社会力量进行了大规模抗议,抗议活动迫使俄联邦政府将管线移至远离贝加尔湖25英里的地方。2007年10月,在俄联邦远东地区连接萨哈林的奥哈油田和阿穆尔共青城的石油管道发生泄漏事故,大约50吨石油从管道中漏出,造成了严重的局部污染。
(二)铁路运输中的环境污染隐患俄东部油田及炼油厂除通过管道运输外还利用西伯利亚大铁路实现外运,但在运输中出现事故并导致石油泄漏的危险也很大。2006年4月,在贝阿干线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境内发生一起八节油罐专列脱轨事故,导致不同程度泄漏并有两节油罐起火。由于生产和运输过程中处理不当,2006年秋在该边疆区境内的阿穆尔河段连续出现两起事故:10月发生了一次小规模的石油污染事件,大约400公斤(约三桶)石油在一支流与阿穆尔河交汇处进入水体;11月,俄联邦自然资源部官员宣布在哈巴罗夫斯克热电厂附近发生了另一起石油污染事件。2012年初,在阿穆尔河支流布列亚河附近还发生了较此更为严重的事故。这年1月末,距离西伯利亚大铁路与布列亚河交叉大约500米处(西伯利亚大铁路8033公里处)一列17节油罐运输专列脱轨并引发火灾,同时大约有850吨原油泄漏。通常,极度低温条件可以降低石油的流动性,而且1月份布列亚河的冰层厚度至少1米,这在相当大程度上可以阻滞泄漏石油进入水体,这些都是避免污染的有利条件。然而,由于几年前在布列亚河上游修建了一座水电站,导致河水温度上升,电站下游相当长距离的河水即便在冬季也不结冰或只结薄冰。当时卫星图像显示,这种没有冰层的河段十分接近石油泄漏地点。幸运的是,这次事故并没有酿成更大的生态灾难,但有关部门确实应该引以为鉴。布列亚河是阿穆尔河的支流,两者生态系统密切相联,前者“受难”后者必然“蒙羞”。
(三)石油生产的“外援”与环境保护俄联邦独立初期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动荡使其难以更多顾及业已存在和潜在的环境问题,欧盟国家曾帮助其解决恶化的环境问题。90年代,欧盟通过“对独联体国家技术援助项目”(TACIS)向这些国家提供了总额为8.5亿欧元的技术援助用以解决环境及安全问题,其中俄联邦占相当大的比例。截至2009年,美国国际开发署在15年中向俄联邦提供了数百万美元援助用于环境保护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联合国开发项目”还对西伯利亚的阿尔泰和白令海沿岸等21个地方项目进行了资助。在远东地区,萨哈林近海油气田的开发极大促进了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量外资的注入使得该地区基础设施不断升级,使其生产年限至少可到2035年[5]。萨哈林地区社会经济及环境的巨大变化是随着油气资源开发活动而出现的。由于该地区油气资源开发活动涉及美日等国,所以这里的环境问题也就不仅是一个地区性问题了。公路、油气管道、贮存设备、液化气厂以及在南萨哈林斯克的侨民居住区“美国村”和“草莓山”等多国合作的痕迹在岛上随处可见。尽管石油污染问题并没有因此销声匿迹,但较西西伯利亚油田开发时期对土地及河流的污染来说,其数量大大减少。这一方面是因为萨哈林油气资源大规模开发较晚,且具有多国合作的特点,能更多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环保技术;另一方面是因为该地区的石油生产还受到国际绿色和平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关注。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以上因素从整体上使萨哈林地区的石油生产企业较西西伯利亚地区具有更高的环保意识。
二、对黑龙江省石油生产的启示
(一)以基本的生态环境意识指导生产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者如果有意识地对某个方面加以注意,那么他就能很容易在这个方面达到其既定目标。反之,若忽略某一方面而其意义又恰恰特别重要,那么生产者迟早会面对由此而引发的不良后果。在西西伯利亚石油资源开发中,由于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认识程度不高而出现了许多问题。随着原有油田的“老龄化”以及国内外石油市场需求量的迅速攀升,增加石油产量是一种客观要求。这既要加强对原有油田的充分利用,更要大力勘探开发新油田。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没有对该地区生态环境状况的正确认识,开采活动恣意妄行,必然会对新开发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苏联在开发西西伯利亚石油资源过程中很大程度上是采取了一种粗放的经营方式,尽管凸显出许多问题,但由于当时主要油田均属于新建油田且生产发展相当迅速,于是,存在的“问题”与“成就”相比便在决策者的头脑中黯然失色了,结果酿成了因石油污染而引发的环境问题。黑龙江省在开发新油田的过程中也会遇到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因此要充分保证石油开发企业以及石油工人具有较强的生态环保意识。从决策部门到一线石油工人都应该始终如一地保持这种意识。这是一个紧迫的任务,但又不能一蹴而就。石油企业在这方面的投入应该慷慨大方,作出专门预算并建立奖罚激励机制,以促使各级生产单位及个人生态环境意识的提高。上世纪60年代西西伯利亚成为国家石油产业中坚地区以来,这种地位一直保持着。目前,西西伯利亚石油储量位居世界第二,并且是世界最大的天然气蕴藏地。2004年世界银行报告显示,自然资源出口量占俄联邦出口总量的80%,单是油气出口创汇即占其GDP的20%。所以,“一旦西西伯利亚的石油生产衰落了,俄联邦的工业也将完结。”[6]笔者认为,倒不一定会出现“完结”的情况(因为东西伯利亚和远东萨哈林近海石油开发活动已进入了新阶段),但其工业生产遭到重创却是必然结果。如石油资源开发生产过程漠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的话,石油生产之“所得”必为损坏环境之“所失”而抵消。80年代末,苏联16%的领土(约370万平方公里)被认为存在着“严重的”环境问题,而同比数字在1992年的俄联邦为15%(约250万平方公里),在俄联邦有13个地区被认为存在着极为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其中就包括西西伯利亚地区[7]。西西伯利亚作为苏联及俄联邦最主要的石油生产基地,一直面临着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石油资源开发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出现“跑、冒、滴、漏”的情况,处理不妥即会酿成程度不一、影响不同的污染。石油生产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地区性污染产业,但也绝不能因噎废食,关键是考虑怎样将这个容易引发污染的产业科学地置于国家和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之中,如何科学合理地认识“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迅速增加的社会需求与我国能源生产的有限性及生态环境承载力之间形成了尖锐矛盾,应对能源生产所产生的环境问题已成为整个社会的一项艰巨任务。黑龙江省石油工业的发展历史与西西伯利亚石油资源开发的历史有很多相同之处,尽管我们目前在某些方面做得很好,可依然存在一些差强人意、仍须改进的地方,除了依靠科学技术和提高自身思想意识以外,还要虚心借鉴他国的经验教训。
(二)重视管道运输中的安全问题石油管道穿越各种地形,在各种情况下都应该保证管道运输的安全性,尤其是在穿越河流或接近河流、湖泊之处更须格外注意避免石油泄漏情况的发生。泄漏到河流中的石油不但直接破坏水质及水中生态环境,而且由于水体处于不同程度的运动状态,它可以携带污染物流到其他地方,从而使石油污染范围扩大。陆地石油管线泄漏事故时有发生,尽管其规模大小不等,在引起经济损失的同时都无一例外给生态环境造成直接损害。穿越河流是石油管道运输中不可避免的情况,黑龙江省的许多石油管线也是如此,比如新建的漠大线就穿越了额木尔河、河、呼玛河、塔河、嫩江等将近十条河流。近千公里的漠大线是在高寒地区修建的一条石油管线,面临着低温环境下的较为脆弱的生态环境,况且还要穿越众多大中型河流,一旦发生石油泄漏非常难于治理,应该多吸取西西伯利亚高寒地区管道泄漏事故的教训。另外,从整体上看,大庆油田所处地区土质含盐、碱程度较高,且多位于沼泽地带,加上降水集中,地下水水位相对其他地区高很多,这些因素都要求石油管道具有较高的防腐性。石油是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但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泄漏等事件则会给我们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造成巨大灾害。大庆—大连等输油管线是大庆石油外运的主要通道。这条管线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初,其中大庆—嫩江南岸段穿越嫩江,这在大口径石油运输管道穿越大江大河工程建设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也必须时刻重视防泄漏的工作。同时,在大庆和林甸之间的土壤有盐渍化的表征,该地区的水体矿化度也较高,这对输油管道具有很大的腐蚀作用。2003年7月初,大庆—大连输油管线在沈阳附近发生泄漏事故,其主要原因是石油管线处于超期服役状态(管线老化)。2011年9月中旬,黑龙江省安达市升平镇拥护村有五六亩玉米田因石油泄漏引发火灾,使这块土地在相当长时期内无法进行农作物生产。此次污染事故是铺设在该玉米田地下的石油运输管道发生泄漏而引发的,大庆油田公司第八采油厂第二矿区认可了事故原因并做了善后处理工作[8]。作为最主要的石油运输方式,管道运输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石油生产的扩大,运输管道的延伸是必然的。笔者认为,实际上保持石油运输管线安全运行的方法很普通,就是建立定期检查检修机制,重在狠抓落实。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分段包干、定期检修,防微杜渐,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其中,要重点检查年代久远的石油管线,多投放人力、财力和物力,及时更换老旧管线。同时,在检查和检修之前必须制定各种预案,比如遇到管道腐蚀、接口不严、小规模渗漏以及大规模崩裂等的应对机制。
(三)重视铁路运输中的石油污染问题管道和油轮运输是目前最主要的石油运输方式,但陆上油田或炼油厂还有一种运输方式,即铁路运输。尽管铁路运量有限,但在相当长时期内它在陆上油田石油外运领域还会占有一席之地。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和阿穆尔州是俄联邦远东经济较发达地区,包括石油行业在内的各种工业企业数量比较多,其中从事与石油相关生产活动的大小企业有数十家,对于通过铁路运进原料和运出成品,有些企业的管理并不十分严格,易出现石油污染事件。如今,在俄联邦远东接近中俄两国界江地区铁路石油运输活动依然很多。同时,在黑龙江省沿江地区也有一些石油加工企业,它们在运进原料和运出成品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必须时刻予以注意。由于石油生产及运输活动区域或紧邻两国界江,或与之近在咫尺,两国在铁路石油运输的各个环节都不能掉以轻心,界江污染问题极有可能转化为外交事件。一旦有污染事件发生,事发地方是直接受害者,而且地方政府和生产者要承担更多责任。因为涉及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所以还应该从政府层面、从国家和地方法规方面着眼来确定行之有效的约束管理机制,中俄双方加强黑龙江中下游河段的环境监测与防护工作实为必要之举。比较起来,尽管铁路运量少,但其便捷性和机动灵活性是管道运输不具备的。况且在新油田投产初期,其产量尚不能达到管道设计运量时,必须通过铁路等其他方式实现石油外运。黑龙江省内铁路线相对密集,主要方向都有干线作支撑、支线作辅助,不但可以通过哈大(庆)线、滨绥线等干线将石油及石油制品直接运抵本省各地区,而且还可以通过京哈线、哈大(连)线等国家铁路干线系统实现石油外运。总之,在目前的情况下,通过铁路实现石油外运依然是必要之举。铁路油罐车运输实际上和管道运输有很多类似之处,都要将石油置于密闭容器内,油罐就好比是管道运输中的一段,但与管道相比,对其检查、维修和保养要容易些,事故潜在诱因易于发现和修缮。如果按规程操作的话,铁路石油运输是可以实现零泄漏的。
(四)正确看待外部资金支持问题俄联邦石油开发过程中出现很多环境问题,该问题的缓解和解决是有外部资金支持的。这与我们的情况不同。欧洲国家十分关注前苏联及俄联邦的环境问题对自己的影响,尤其是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件以后,它们对这个国家的环境问题更加关注。我国及黑龙江省在治理和预防石油污染方面尚没有如此大规模的外来资金支持,在开展这项工作时主要依靠我们自身的力量。我们可以利用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的包括防治石油污染在内的各类环境保护机制,争取做到以下两点:第一,采取积极主动态度加入治理石油污染的环保组织,尤其是那些地区间环保组织。对黑龙江省而言,主要是加强对俄合作,相互交流环境情报信息,预防黑龙江流域的石油污染。第二,我国应该参加环保方面的国际合作,尤其要关注那些陆上油田占优势的国家是如何防治陆上石油污染的。无论从上述哪个方面着手,增加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都是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应该时刻认识到,石油泄漏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既有直接影响更有长期影响,有的危害甚至直到泄漏事故发生十几年或者几十年后才显现出来。也就是说,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下,我们要主动地、心甘情愿地进行投入,这是有利于后世的一笔投入。事实将证明,这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先见之举。
三、结语
新石油工业法案(PIB)是尼日利亚政府着手改革石油部门以增强油气行业对本地和国际投资者吸引力的重要措施之一,试图解决尼油气工业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和矛盾是新法案出台的初衷。例如,政府对国家石油公司的投资一直不足,导致其采取合资经营模式(JointVenture)开发的区块投资计划经常无法落实,投资预算规模逐年下调;炼厂开工率严重不足,不到80%的开工率根本无法满足尼国内60×104bbl/d的成品油需求,每年约有70%左右的国内成品油需求要通过进口来满足;现行的成品油补贴政策使联邦政府财政不堪重负,尼2011年度国内成品油补贴支付金额已超过2万亿奈拉(现行官方汇率1美元约兑换155奈拉)。尼日利亚政府试图通过新法案增加政府在油气行业的收入,改善油气行业运营环境,改进油气工业管理体制,协调各方面矛盾与冲突。新法案旨在促进尼日利亚油气工业更加透明,增加原油产量,提高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改革的目的有5个:促进开放、促进透明、促进竞争、促进本土化发展、增加政府收入。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1创造公开、公平的油气行业竞争环境
尼日利亚油气行业因缺少透明而导致腐败、舞弊盛行,新法案试图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建立透明的监管和运营模式:一是减少政府在油气行业的运营权,分拆监管权,制定透明的政策、规定、商业条款,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的作用和影响;二是设立强有力的石油监管机构,明确区分国有资产监管和具体商业运作的不同角色功能;三是商业化重组国家石油公司,建立真正商业运作的国家石油公司以促进良好治理和减少;四是实施透明化奖励,建立一个开放和竞争的石油天然气许可证颁发过程与标准;五是推进信息共享,所有的许可证、租赁合同及付给政府的购买信息将是公开的;六是建立年度审计机制,对油公司、监管机构开展与国际标准相一致的独立审计。
1.2增加国家油气收入
建立灵活、稳定和具有吸引力的财税制度,增加政府对石油收入的支配。制定新的财税条款,增加税目、税种,调整税率;利用灵活的财税条款保证政府通过税收获得最佳回报,建立有利于促进石油天然气领域投资的新财税体制;发展和解放天然气及下游行业,全面提振尼日利亚石油天然气工业;设立国内天然气供应义务新规定,显著增加国内天然气供应。
1.3促进本地化发展
新法案的目的之一是使尼日利亚本地公司、个人能够全方位参与服务石油产业,通过鼓励本土经济主体更多地介入油气产业,促进尼日利亚经济的持续增长。石油和天然气区块优先授予本土油公司,给予本地石油生产商优惠政策;支持本土的上游石油企业,通过降低矿费、税费比例等支持本土油公司;制定有利于激励本土油公司的政策,保护本土油公司资产和利益;通过劳务配额限制等提高本地化人力资源和资本比率,为更多的尼日利亚人提供就业机会。
1.4促进健康、安全和环保
新法案旨在创造一个环境友好、充满活力的油气行业,改善社区关系,树立具有安全、环保责任的新型产业发展理念。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通过督察确保在油气行业内建立起高效、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设施;引进一种综合的健康、安全和环保质量体系,要求责任主体向监管部门提交环境管理计划(EMP),加大环保力度;进一步提高社区参与力度,推动社区经济发展;鼓励私营资本参与油气产业下游投资,促进合资、合作。
2新法案的基本内容
新法案所提出的改革内容总体上来说可分为两个部分:财税制度改革和非财税制度改革。财税制度改革将更多地涉及到政府石油收入分配体系和方式的改变,非财税制度改革主要涉及制度设计和政策导向方面的问题。
2.1制度与政策改革
新法案的核心是经营权与监管权的分离,并围绕监管和商业运作两个主题建立机构。新法案下的石油资源部将承担在石油和天然气领域政策改革和演变的责任,在石油资源部下面是负责具体管理和监督的各种监管部门,第三层是负责具体商业运营的国家石油公司。一些具体的基本政策如下:
①分拆现有的尼日利亚国家石油公司,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油公司,推动国家油公司本土运营能力的发展。
②新建一个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联邦政府对所有尼日利亚与外资合营的油公司进行管理,其实质上是一个监管部门。
③将尼日利亚天然气公司从尼日利亚国家石油公司中分离出来,作为一个单独的部分私有化实体,以适应国内天然气市场和天然气基础设施的发展。目的是促进国内天然气基础设施的发展,为电力部门和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天然气供应。这一新建立的天然气公司预期可实现高达49%的私有股本参与。为了增强整体的调控能力和清晰界定上游油气资产的所有权,新法案将明显改变原国家石油公司的角色和作用。将原国家石油公司拆分成三个部分———新的国家石油公司(NPC)、国家天然气公司(NGC)、国家油气资产管理集团(NPAMC),下设管理公司。据了解,新的国家油公司重组后将包括以下几部分:原国家石油公司以产品分成合同(PSC)模式运营的油气资产、国家石油开发公司(NPDC,原代表国家石油公司对外合作的子公司)、目前尼国内三大炼油厂(瓦里WRPC、卡杜纳KRPC和哈克特PHRC)、管道和产品营销公司(PPMC)。新的国家油公司将会参照国际上其他国家石油公司,如巴西国家石油公司(PETROBRAS)、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等的股权结构模式提供私人股本参与。预计高达30%的股权将被剥离,转为私有资本参与,政府希望通过部分私有化推动公司在完全责任和商业化运作方面的转变。随着国家石油公司的分拆,两个新的监管机构石油上游和石油下游监管会将建立,旨在促进有效监管和最佳运营实践的监督。这些监管机构将分别在上游和下游石油部门执行商业和技术监管。此外,新法案还提出建立石油社区基金。该基金作为一种机制,将正式承认当地石油社区作为分配石油收益和确保天然气基础设施安全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兼顾到各地区、各部族的利益诉求,目的是降低因肆意破坏和偷窃原油造成的环境退化。同时,该基金作为一种新的运作工具,将是收益与损失的集合体,所在社区出现破坏性事件时会对相关社区具有经济处罚的效力。凡是发生了故意破坏或其他损害社区内任何石油设施的破坏,修复这类设施的维修费将从石油社区基金里支付。拟议的立法中还包括制定相关规定,增加管理社区问题的灵活性等等。
2.2财税条款改革
新石油工业法案(PIB)明确表示要对过去40年的政府石油收入体系进行最大程度的颠覆性变革,很多财税条款遭到国际石油公司的强烈反对。改革有4个核心目标:简化政府石油收入的征收方式;分享油公司在高油价下的暴利;从深水区和资源潜力巨大区域获取更多的收入;通过鼓励边际油田和天然气领域投资,创造更多的就业和商业机会。考虑到最近石油价格的起伏变化,新法案制定了基于原油价格超过70美元/bbl和天然气价格超过7美元/MBtu(1Btu=1055.06J)的新矿费标准。原先以海洋深度为标准的矿费,变换为以油价和产量为基础的新矿费税率。新矿费税率在0~24.5%之间,新石油法案并没有明确的矿费税率适用标准,后续石油资源部将通过制定实施细则予以详细规定。新法案利用以产量为基础的激励取代现有的基于成本的激励,因为政府的石油收入更多受到石油产量的影响。目前基于成本的激励模式是通过对油公司提供投资津贴(InvestmentAllowance)来实现的,即按照油公司在一定时期内资本化投资成本的一定比例(如合资公司为50%),允许石油公司在计缴石油利润税时享受税前扣除,又称投资津贴。新法案为激励投资,提高原油产量,将直接以产量津贴(ProductionAllowance)来代替投资津贴,即在大型油公司产量达到或者小型油公司产量低于规定的水平时,直接给予每桶补贴。比如,根据新法案中的规定,在陆上日产少于27300bbl原油的小型石油公司,将会获得按照30美元/bbl或者官方销售价格的30%这两者中最小者作为价格标准计算的产量津贴。新法案所提出的财政制度也试图整合石油和天然气财税制度,首次在尼日利亚实现了将天然气财税制度整合到石油财税制度体系内。尼政府通过在财税条款下广泛修订和调整原有石油利润税法(PPT,PetroleumProfitTax)中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和内容,来实现提高石油收益分成比例的目的。在新法案规定下,只有完全直接成本和石油作业过程中的必要费用可以依法税前扣除,相比在允许税前扣除项目内容和方式上都有很大变化。
①新设尼日利亚碳税(NHT,NigerianHydro-carbonTax),用以取代现存的石油利润税,该税种适用于所有在上游有营业利润的油公司。碳税对陆上油田和水深小于200m的浅海油田均适用50%的固定税率,对沥青、边际油田和大于200m的深海油田适用25%的固定税率。
②新法案规定的不可税前扣除成本大部分与原石油利润税法中的规定一致,同时又增加了新的不可税前扣除成本。比如,为购买现存石油区块信息和石油区块储量资料支付的成本费用将不再允许税前扣除;为了阻止伴生天然气的放空燃烧,支付天然气空燃的罚款和未满足国内天然气供应义务而承担的任何费用支出也将成为不可税前扣除成本。
③新法案明确不允许签字费、产量贡金(Pro-ductionBonus,石油合同中规定,在油田产量累计达到某一阶梯水平时,由合同者付给资源国政府按照一定方法计算的油气收入金额)和其他额外奖励等进入税前扣除。而且,在尼日利亚国家以外发生的一般管理费用和上级管理费超过年度资本化成本1%的部分,也不可税前扣除。
④其他一些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还有:以联邦税务局和联邦政府为争议对象的任何法律和仲裁费用,在尼日利亚正式注册公司之前发生的任何成本,因公司的欺诈、疏忽或故意的不当行为造成损失产生的任何费用,支付给公司自身或者其他子公司的保险费用,产品分成合同下为获得和维护履约保函(PerformanceBond,在石油合同签订时,应资源国政府要求,由合同者向银行等机构提出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核准后向资源国政府做出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承诺,以确保合同者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最低义务工作量和投资)产生的各项费用或手续费等等。
⑤新法案规定企业所得税(CompanyIncomeTax)开始适用于从事上游和下游作业的油公司,税率为净利润的30%。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可扣除成本费用同时适用于油气行业。在计算石油企业所得税时,上述缴纳的碳税不允许作为可扣除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可扣除成本费用对于油气企业同样适用,新法案同时还规定油气企业所得税中允许扣除的相关成本将被修订,并扩大到包括上游石油作业支付的任何矿税及租赁费。财税条款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到国际投资者对项目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生产等方面的预期。有实证研究表明,从现有的盈利能力模型来看,新法案所提出的财税条款在陆上、海上合资项目下大大降低了国际石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获利水平,但同时又通过直接的生产津贴和较小的矿费提高了小区块、边际油田的经济性。
3新法案面临的挑战与各方博弈
尼日利亚政府希望新石油工业法案能够解决目前油气产业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挑战,带来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国家实现在未来7年达到400×104bbl/d的原油产量和400×108bbl原油储量目标。但尼政府雄心勃勃的改革计划面临诸多挑战与质疑,如大幅增加税收和许可证授权费等严苛的财税条款引发广泛争议,尼日利亚南北方、地区、部族之间石油利益分配的矛盾突出,国际石油公司对新法案苛刻的财税条款普遍质疑,而当地油公司则希望通过新法案获取更多优惠,尼方政府机构利益集团面临重新洗牌等等。
①严苛的财税条款受到国际石油公司的激烈抵制。新法案出台必将加重现有石油作业者的税费负担,尤其是深海和天然气项目受其影响较大,作业产量约占尼总产量90%的西方石油公司坚决反对某些苛刻的财税条款。目前,各国际石油公司基本停止了在尼油气勘探投资,开发投资也受到一定的影响。西方石油公司和尼政府之间的分歧也越来越大,并扬言要退出尼日利亚。壳牌、康菲、道达尔和雪佛龙纷纷出售或正在出售其部分或全部油气资产,包括在产区块;巴西国家石油公司也在准备出售全部在产区块股份;英国天然气公司、英国赤道公司、英国中央公司和印度国家石油公司等也纷纷退出了各自的勘探区块。
②尼国内区域石油利益的争夺陷入博弈困局。新法案除了包括现行石油法中规定的三角洲各产油州分享13%的石油收入外,又增加了所有油气公司净利润10%的油气田社区发展基金,这一条款明确了南方三角洲地区各产油州在石油收入分配上的优势,势必遭到北方议员们的反对。而如删去此款,又必将遭到南方议员们的反对,因此新石油工业法案已成为尼日利亚的政治议题和区域发展问题。尼国内南北方议员代表各自不同的利益群体在新法案条款上的竞争和博弈日益加剧,使得新法案的未来走向陷入一种难以解决的困局。
③上游许可证授予与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广受诟病。按照新石油工业法案规定,许可证和租赁应由部长授予在监管会监督下通过公开、透明、竞争的投标程序中标的石油企业,这被普遍认为是一个对行业发展非常积极、有利的信号。然而,这样的清晰度与透明度一直备受法案中某些特殊条款的挑战。如法案中同时有条款规定了总统可不经过公开和竞争性投标程序直接授予许可证及租约的特殊情况,没有明确去除总统自由裁量决定的权力,从而使得在透明竞标程序之外存在着寻租的可能。这是一个巨大的失败,与新石油工业法案所倡导的公开与透明这一主要目标背道而驰。
④新法案很可能形成“超级石油部长”,导致行业竞争力下滑。根据新石油工业法案,部长将负责协调尼日利亚石油行业活动并行使综合监督职能。即使是行使特定监督权力的机构也要得到部长的批准,日常管理部门的建立和确定也同样需要部长的批准。此外,部长还拥有租金、矿费、税费、利率的自由裁量权和修改权。因此,一些批评者认为,新法案赋予了部长办公室过多的权力和控制力,甚至会不惜采取强硬手段损害社区利益来增加政府收入,这些都会影响到石油行业的公平性与竞争力。如此众多独立的权力集于一身,不仅会产生瓶颈,还会导致滥用权力,因此部长的权力需要削弱与分散。
4对尼日利亚新石油工业法案的认识
大多数企业对设备的指标要求比较低,石油企业在进行设备指标的定制时,依然按照以前的规格、种类等进行定制,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陈旧的设备已经不适用于今天石油的开采,设备使用过程中,没有专门的人负责设备养护工作,在采油过程中常常出现故障,严重影响采油工作顺利运行。
二、提高石油工业采油设备管理水平的有效对策
1.增强员工设备管理意识
提高石油企业采油设备管理水平,首先要培养员工的设备管理意识,创新培训思想,一直以来从事石油企业中的工作人员对设备培训管理工作这一块的任务都不明确,混淆了设备管理人员和基层人员的工作范畴,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管理工作是否有足够的管理意识并不重视,对一线员工的培训工作也没有相关的计划,因此要对管理模式进行创新,对高层管理人员和一线人员进行设备管理知识培训,使之在培训中正确认识到设备管理的重要性,设备运行安全问题一直是石油企业的头等大事,在培训中必须进行设备安全方面的知识培训,避免在石油企业中出现和其他企业类似的产品质量问题,危害人类,在培训中使高层设备管理人员清楚的认识到自己在企业中的作用,肩负着社会责任。创新石油企业设备管理意识,首先要从提高员工自身的管理意识开始,若是设备管理人员自身缺乏设备管理意识,不管企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都无法得到理想的效果。
2.加强技术管理水平
要加强石油工业采油设备管理水平,需要专业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工作,并掌握设备的各种运作技能。采油设备管理人员不但是管理者,还是设备的直接接触者,了解设备的整个运行流程与设备的操作步骤等,在工作当中进行设备管理工作的同事,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避免由于错误操作的原因造成设备故障。在设备管理培训中,加强员工的操作技能技术与设备管理知识,使员工不但掌握到设备方面的知识,还掌握到管理方面的知识,在工作中配合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管理。石油工业采油设备管理中要达到标准化管理水平,要建设一个标准化站所,对操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当新员工入职时,首先要对其进行岗前培训,了解设备操作、维修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之后,才可到岗位中操作设备,此时,老员工可在一旁做指导,让新员工尽快熟悉设备的操作。除此之外,石油采油设备管理在管理过程中需要一定的资金,因此企业要给予资金支持,不断的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加强技术管理水平,不但需要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还需要对设备操作人员,尤其是新的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全面掌握设备的管理、操作等知识,在日常工作中,安全使用设备,延长设备寿命。
3.健全设备维护机制
我国大部分石油企业所使用工业采油设备都比较陈旧,使用时间较长,有些设备已经出现问题,但是还是依然在使用,并没有认识到问题设备使用的危险性。设备出现问题,除了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之外,还存在人为因素,要使设备可以长期安全使用,完善设备维护机制必不可少。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与检修,不但可避免由于设备故障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可保证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因此,石油企业要重视设备管理维护机制这块的工作,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维护机制,采用适合的维护管理措施进行管理,保证设备可以处于一个正常的状态下开展工作。在设备维修上,可采取轮流维修管理模式,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修护工作由专业的维护人员亲自负责,并且操作人员要与维护人员进行技术交流,掌握设备维护的方式与日常基本的维护知识,在日常操作中起到边操作边维护的效果。设备维护与养护工作需要一个固定的维护管理模式才可顺利进行。此外,企业还要要求采油设备操作职员每次在交接班时,都需要对设备做检查,一旦出现问题,立马采取措施解决,交接班之后,清洁设备。完善设备维护机制,是保证石油工业采油设备顺利运行的有效途径,也是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方法,企业要给予重视,从而降低由于设备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