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宣传方案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省《决定》和上级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要求,以关爱女孩、关怀流动人口为重点,大力弘扬科学文明进步的先进生育文化,进一步树立新型婚育观念,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形式
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关爱女孩、关怀流动人口,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围绕“有利于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比歧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利于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社会环境;有利于促进广大群众树立新型婚育观念”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形式是将宣传教育始终贯穿于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将内容与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紧密结合,紧贴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促进家庭幸福和实现计生家庭的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2009年红云街道办事处元旦、春节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武丽萍
各社区居委会主任、计生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红云办事处计生办,负责本次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宣传内容
1.关爱女孩行动。
2.人口计生政策法规。
3.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宣传教育。
4.人口计生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
5.模范典型。宣传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计生“幸福家庭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致富典型、文明家庭的模范事例,尤其是关爱女孩先进事迹和女性成才的模范人物。
五.目标任务.
着力实现“三上门、二提供”宣传服务目标。
“三上门”:一是上计生女孩家庭的门,帮助解决一个难题。二是上计生贫困家庭的门,开展一次慰问活动。三是上计生帮扶家庭的门,共同为新一年的发展作一次谋划。
“二提供”:一.是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一份计生宣传品。二是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证件办理服务。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统筹规划,营造宣传氛围﹙2008年12月15日—31日﹚
要求各社区进行调查摸底,对计生家庭进行分类,突出重点。利用黑板报、墙报、宣传栏开展“关爱女孩,关怀流动人口,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计划生育宣传”。
第二阶段:大力宣传,走访慰问,服务到家(2009年1月4日——22日)
各社区、单位开展“送温暖、献爱心”三下乡活动;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文艺演出活动;开展集中性元旦、春节期间宣传服务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开展为返乡农民工服务活动,向他们提供返乡慰问、证件办理、用工信息、维权培训、出行绿色通道等服务;组织慰问计生家庭、基层计生专干。
第三阶段:总结评议,上报情况﹙2009年1月23日﹚
各社区、单位将元旦、春节宣传情况总结后,于1月23日前上报红云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七.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各社区、单位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把元旦、春节期间的宣传活动作为新年人口计生工作开门红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确保人员、责任、经费落实到位。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以“共担责任,共创和谐”和“消费与责任”为主题,以服务消费者、提升我局形象、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热情服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质量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进一步提升宁波检验检疫的社会形象。
二、活动内容:
㈠准备阶段:(3月3日—3月11日)
⒈高度重视“3.15”宣传活动,明确由局法制与综合业务处牵头组织此次活动,制定了局“3.15”宣传活动方案,印发各地局、各办事处。各地局、各办事处根据宁波局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及时制定各自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为有效开展宣传工作做好准备。
⒉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组织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3c认证、办事指南等一系列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图片、展板、宣传册;统一定购总局有关宣传资料,分发局本部各处室、各地局、各办事处对外宣传分发使用。
⒊积极与地方政府联系,争取支持,与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提前沟通,互通情况,就相互配合宣传事宜达成共识。
㈡实施阶段:(3月12日-3月15日)
⒈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按照总局的要求,紧紧围绕主题,多层次、多角度、图文并茂地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普及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突出宣传我局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宣传我局从源头抓质量,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各项工作。有关业务处室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召开面向群众的质量知识宣讲,加大对普通消费者的服务性。积极创新宣传渠道,加大检验检疫部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作出的成绩的宣传。加强与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的沟通,积极参与各类新闻媒体的“3.15”系列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规模。以我局网站为平台,宣传我局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各项工作举措和取得的卓著成效,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⒉上街宣传,现场服务。3月15日,参加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统一组织的“3.15”系列宣传活动,在市区中心广场展出宣传展板,张贴宣传画,并向群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宣讲相关知识,各相关业务处室抽调经验丰富、熟悉检验检疫业务和法律法规的同志开展现场咨询,针对消费者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耐心细致地予以解答,为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局、各办事处要因地制宜,积极配合当地消保委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⒊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开展“3.15”宣传活动时,与消保委、质监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密切协作,相互配合,营造声势,扩大影响。与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和配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各地局、各办事处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与宁波局法综处联系。
一、指导思想
以“构筑中国梦”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全民国防教育大纲》,以“关心国家安全,维护海洋权益”为主题,宣传普及国防知识,增强全民国防观念,进一步振奋民族精神,调动和发挥好公民参与国防建设的积极性,为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实现富国与强军的统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成立国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冯英建
副组长:王少华
成员:各班主任
三、活动安排
1、广泛宣传,营造国防教育氛围。利用例会向教师宣传《国防教育法》、《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利用宣传橱窗,开设国防教育专栏,举办国防教育图片展览。
2、举行一次“全民国防教育日”国旗下讲话,对师生进行国防教育和宣传动员。(9月17日)
3、各班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开展国防教育主题班会。(9月18日)
4、组织全校学生收看国防教育影视片。
5、五、六年级举行一次进行国防知识竞赛活动。
6、三、四年级举行一次国防教育征文活动。
本站为第三方开放式学习交流平台,所有内容均为用户上传,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不实请联系在线客服删除,服务时间:8: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