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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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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调研报告

第1篇

该程序的增加必然加重公诉人诉讼的责任和难度,对公诉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现有案多人少的条件下保障公诉人参加庭前会议更是一项现实的挑战。目前,该项程序规定还较为概括,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公诉人如何定位和应对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对公诉人参加庭前会议提出如下几个方面的应对建议:

一、公诉人应认清庭前会议的作用、功能和特点

我们认为,庭前会议是一项独立的程序,具有其自身独特的作用。其作用一是有效负担资讯,保障公平。新刑诉法规定公诉案件案卷移送回归,并建立“庭前会议”程序,可以有效保证辩护方的资讯功能,使辩方充分了解控方证据,同时通过庭前会议,控方亦可充分了解辩方所掌握的有关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以及其他影响定罪量刑的证据,这样在信息交流之中保证控辩双方诉权的平等和信息的对称,避免突然袭击,亦能够让双方都能在庭审前对有罪无罪证据、涉及到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的程序证据均能作仔细的调查和认真的审查思考,从而更好地发现和证明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的人权和案件的公正审理。其作用二是有效集中审理,保障效率。庭前会议将回避、非法证据排除、出庭证人名单等方面的争议解决在刑事庭审之前,有利于法官、控辩双方明确案件的审理重点和争议焦点,从而保证庭审中对有异议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辩论,使庭审更加集中,增强了庭审的对抗性和针对性,达到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的目的。庭前会议的核心功能价值在于保障公平和效率,最终达到保障人权。

同时我们亦注意,庭前会议程序亦具有不同于庭审的显著特点,即庭前会议的协商性。庭前会议程序是一种庭前协商程序,并不是正式的法庭审判程序,更像一个“见面会”、“通气会”,正是这种柔性的审判方式,为案件进入庭审预留一条缓冲带,把部分庭审事项留给控辩双方和当事人自主协商解决,对案件庭审进程形成预判,从而相互妥协,实现矛盾最终解决,因此虽然庭前会议貌似人为地将庭审划分为几个阶段,增加了庭审环节和各方“讼累”,但由于该程序能为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创造条件,因此在整体上反而促进了诉讼效率的提高。

二、公诉人参加庭前会议应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公诉人应秉承“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牢记“客观公正”义务,通过指控和追诉犯罪实现公平正义。

因此公诉人参加庭前会议亦应突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这一理念,进行准确的角色定位,同时亦应区别于参加庭审的角色定位。即一方面要着力与辩方实现对等协商,促进矛盾化解;另一方面是着重突出保障当事人的人权,对辩方等所提出的回避等程序性诉讼权利要进行强有力保护,提供的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要认真进行核查,同时对控辩双方庭前开示证据及时进行整理,理焦分层,认真,明确争议焦点。

根据这一角色定位,公诉人参加庭前会议应当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一)公开透明和诚意参与原则。庭前会议的目的主要是促进庭审的开展,保障庭审质量,所以它的透明最重要的是对控辩双方的透明。一个合理的庭前会议应当是在法官主持下,有控辩双方参与,并以控辩双方为主,法官活动为辅的共同参与的程序。控辩双方相互尊重,充分交换意见,双方应尽最大的诚意保证对方可以了解查阅全部案件证据情况。

(二)防止预断原则。庭前会议目的是围绕特定内容开展工作,,为集中、实质的庭审做准备,应围绕“管辖、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方面达成共识、查明争议而进行协商,不能就需要通过庭审才能查明的案件事实和争议内容进行辩驳,防止造成先入为主,从而影响到庭审的质量和审判的中立、公正。

(三)保障人权原则。要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要能保证被告人及其律师明确指控的范围和依据,以便做好充分的辩护准备;要充分保障被告人获得有利证据的权利,要尽可能的保障辩方的取证权,同时控方对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亦应收集;要对辩方所提出的非法证据的申请进行充分的核查。

(四)协商和效率原则。庭前会议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庭审的有序、顺利开展,提高庭审效率,尽量减少导致诉讼拖沓的可能性,同时也要避免庭前会议运作的拖沓。因此,庭前会议要突出协商和妥协,对于不影响事实认定的非关键证据是否排除、对非关键性证人是否出庭,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将具有实质性争议的问题才留到庭审中解决。

三、对庭前会议的几点建议

(一)应明确庭前会议的适用范围、提起方式和参加主体。我们认为,为了提高庭审效率和节约司法资源,新刑诉法已显著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庭前会议与简易程序二者功能上具有交叉。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均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案件,因此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存在需要通过庭前会议解决的内容,如果强行适用反而会严重影响简易程序的诉讼效率,再者如有异议则转化为普通程序加以解决,因此庭前会议的案件范围应排除简易程序案件,否则即为画蛇添足徒增公诉人“讼累”。同时并非所有案件均适用,庭前会议可以由控辩双方提出申请或由审判机关依职权决定。提起方式应以书面方式提起为妥,同时为防止合议庭成员预断和提高效率,主持和参加庭前会议的审判人员可以不要求合议庭全体成员到场。

(二)应明确庭前会议中出示证据的范围。规定主要是列举了“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而实际上,完全可以将庭前会议与现在实践中运行的庭前证据开示做法相结合,除上述内容外,对与案件事实相关联的证据材料进行展示和说明,在双方之前已对证据充分了解的情况下,无异议的实体证据亦可在庭审中不再质证。

(三)应发挥庭前会议的主导作用和制约作用。允许公诉人对庭前会议涉及的事项具有裁量权,其意见经书面记载并确认后应具有法律效力。庭前会议经控辩双方、当事人认可的事项应具有与庭审认定的事项同等的效力,庭前会议经协商达成的共识不应再成为庭审审查的对象,否则就会使庭前会议流于形式。对于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后不能达成共识的,控辩双方可暂时搁置争议,由双方在庭审时予以质证和辩论,最终由法庭予以裁决,不能因庭前会议不能达成共识而使案件久拖不决。

(四)公诉人应主动建议适用庭前会议程序和加强对此程序的监督。虽然新刑诉法规定由审判人员决定是否启动庭前会议,但公诉人基于对案件材料的掌握,和辩方的事先沟通,在预见到案件存在庭前会议要解决的事由时,应积极建议审判人员启动庭前会议程序。同时考虑到公诉人肩负着的法律监督职责,对庭前会议亦应承担着诉讼监督职能。

第2篇

根据《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的要求,为了适应局工作需要,进一步降低机关行政工作成本,进一步提高行政办公水平和质效,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办文办会工作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前置性审查和备案审查的情况来看,目前,行政机关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倾向性问题,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

(一)文件内容质量不高,甚至有违法条款出现。

主要表现为:1、照抄照搬,缺乏操作性。有的行政机关大量“复印”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有的则将外地的规范性文件原封不动地“拿”过来,不去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行消化吸收,导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地方特色,不能切实解决问题。2、内容空泛,缺少针对性。一些行政机关由于没有找准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因而在起草过程中,面面俱到,不能重点说清需要规范和调整的事项,管理措施不具体、不得力,适用性差。3、随意越权,具有违法性。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为了追求规范性文件的“力度”,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违法设定了许多条款和内容。如擅自设定行政执法主体,擅自设定行政处罚内容,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擅自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等。

(二)制定程序混乱,主观随意性大。

一些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程序意识十分淡薄,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没有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常常导致出台的文件实用性不强,生命力短暂,严重影响了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有的行政机关没有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经常随心所欲地制定规范性文件,或者仅仅根据上一级领导的某一句话、一个批示,便迅速“炮制”一个规范性文件。有的行政机关在文件起草前,开展调查研究不够,没有全面掌握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没有准确找到切合实际的管理措施,没有认真考虑行政相对人的接受能力和程度。有的行政机关干脆省略掉广泛征求意见、法制科室审查和集体讨论的过程,便草草出台文件,影响了“立法”的准确性。还有的行政机关忽视和相关部门协调这一环节,直接影响了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力,甚至出现文件互相“打架”现象。

(三)形式不规范,语言使用不妥当。

目前,这方面的存在问题主要是:1、文种选用不准确。较为常见的是有的行政机关在规定(办法)和通知名称的使用上相互混淆。文件的内容,明明是规范行政工作或者解决具体工作如何办的问题,应该用规定(办法)名称,却使用了通知名称,内容与形式不相一致。2、结构不规范。规范性文件结构一般由章、条、款、项、目组成,但有些规范性文件的结构却与一般公文结构无异。有的规范性文件条文排序违背了由一般到具体的逻辑顺序,使得具体规定让人不易理解和掌握。还有的规范性文件把不同内容的规定放在同一条文中,或者把属于同一条文规定的内容分散到几个条文中。3、用语不严谨。一些规范性文件中往往过多地使用“一定程度”、“适当比例”等伸缩性较大的语言,妨碍了人们对条文的理解和使用。有的对应该使用“必须”进行修辞的严格义务而使用“应当”,削弱了条文力度。有的对必须作出的行为使用“可以”的词表述,结果使义务转化为权利,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文件的执行。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述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是多方面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具体讲,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一)法治意识淡薄。国务院《纲要》颁布施行一年多来,绝大多数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纲要》精神,采取得力措施,从各方面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但仍有少数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纲要》对他们而言,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有的仍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开展工作、处理问题,喜欢凭主观臆断下命令,没有牢固树立“法治”的观念,“人治”色彩浓厚。有的凭过去的工作经验办事,不去学习了解新形势的要求,以往工作实践的特点使他们轻视法律的权威。有的仅仅考虑到方便管理,考虑到调动积极性,而忽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要求。有的急于出成绩,急功近利,只重视对上级负责,不重视对法律负责,根本没有考虑到依法行政和群众利益。凡此种种,造成了一些规范性文件经常出现违法或不合理的内容,政府法制部门屡审不绝。

(二)工作机制不健全。一是未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相当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没有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这项制度,从而使得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无章可循,规范性文件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二是法制部门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少。实践中,多数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根本就没有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参加,常常由业务部门、业务科室直接起草。这些部门、科室往往重视部门利益,重视业务管理,对某些行政措施存在的合法依据考虑不足或者根本不考虑。三是缺乏责任追究机制。现实中,“有人做事,无人负责”的现象比较严重。由于没有层层落实责任的制度约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者往往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完成任务。他们不去深入调研,而是坐在办公室里凭主观想象制作文件,结果是原则性的规定多,明确具体、切实管用的条款少。领导者接到文件,则是“随便看看”就签发,不去认真考虑是否依法行政、社会效果如何的问题。

(三)法律素质较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熟练掌握与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而事实上,一些机关工作人员用心学业务,无心学法律。即使参加指定的法律培训班,也是应付,学习时浅尝辄止,连最基本的职权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都理解不透。“只求学过,不求学好”和“简单重复不深入”的现象十分普遍。也有些机关工作人员有心学好,但不能妥善地解决学用脱节的问题。他们没有在把握法律原则和法理上下功夫,对法律条款的理解存在片面性,简单化,或者实用主义地搞简单对号,致使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始终处于低层次循环过程中。由此,导致了一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相当欠缺,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连自已提出的管理手段已经违法都不知道。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依据。其质量的优劣,不仅关系到行政效率和行政机关的权威、形象,而且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的建设。因此,必须采取多种对策措施,扎实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不断提升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一)强化法治意识,淡化人治观念。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要解决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的存在问题,首先必须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当前,政府法制部门要紧紧抓住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的契机,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途径,引导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改变原来重权力轻义务、重管理轻服务、重行政效率轻行政程序的观念,树立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就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而言,要始终坚持法制统一原则,不得利用规范性文件擅自强化行政权力、搞市场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不得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措施,不得随意增加行政相对人的义务或者扩大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坚决克服依法行政与具体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制定行为。

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国务院《纲要》的基本要求。《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参照本条例执行。因此,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分歧、法律审查、讨论决定、签发公布、上报备案的程序进行。要履行好这些程序,行政机关就必须建立和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度、法制审查制度、集体审议制度、公开制度、绩效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还要实行听证、论证、公开征询意见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从而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

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要合法,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内在逻辑要严密,语言要规范、简洁、准确。这就要求起草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政府法制部门和有关行政机关要开展经常性的培训活动,通过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点评文件等形式,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掌握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同时,要高度重视法制科室的建设,把讲政治、懂法律、钻业务的骨干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发挥他们在起草和审查规范性文件工作中的作用,以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的高质量和高水平。

第3篇

山东省寿光法院推出的举措是,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在开庭审理前,根据案件情况召开一个由公诉人、辩护律师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的会议。在会议上,对拟在法庭审理中使用的案件证据一一进行出示,由控辩双方分别表示是否对该证据持有异议。会议之后,必须制作控辩双方“有异议证据清单”和“无异议证据清单”。一方需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调取新的物证,或者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也在此时提出。在开庭审理时,法庭对双方有争议的证据进行重点调查质证,而对双方没有争议的证据则简化质证,防止审判过程中的繁琐举证或者出现一方突然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被迫休庭的现象,以提高审判效率。

1.庭前会议的适用范围、提起方式和参加主体。适用庭前会议的案件范围包括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外的其他公诉案件。但检察院认为不宜适用并商请人民法院同意的案件也不适用。对于上述范围内的案件,也并非都有必要举行庭前会议。庭前会议可以由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公诉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是否适用由人民法院决定。参加庭前会议的主体一般包括下列人员:法官、公诉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监护人。主持庭前会议的法官与负责案件法庭审理的法官应当是不同的人,以防止庭审法官提前接触案件证据形成预断。

2.庭前会议中出示证据的范围。凡是与案件有事实和法律上的关联、控辩双方准备在法庭上用作证据的证据材料均应当在庭前会议中出示,主要包括涉及案件事实的证据、对量刑有重大影响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等。对于控辩一方在庭前会议中提出出示某项证据的要求,被申请出示方可以提出如下抗辩理由:所询问的材料与本案的法律和事实无明显关系;证据展示要求过分加重负担或者不切合实际;展示资料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国家安全;属于保密特权范围的诉讼信息;诉讼参与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经过判断推理、综合分析得出的结论或意见。另外,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资料,既不能在庭前出示,更不得在法庭上提供。

3.庭前会议的举行程序。

控辩一方或双方提出举行庭前会议,人民法院决定举行的,应当告知公诉机关、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公诉机关和辩护律师接到通知后,应当作好参加庭前会议的准备。但在举行庭前会议前,公诉机关和辩护律师可以不通过法院,直接进行会晤对证据认定达成共识,并制作《刑事案件证据展示合意书》,由公诉机关、辩护律师和被告人签字,并于举行庭前会议的3日以前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核实被告人无异议后,即可依《刑事案件证据展示合意书》直接开庭审理,原定的庭前会议不再举行。如果控辩双方未能提前就证据问题达成合意的,法院应当按原定日期举行庭前会议。

举行庭前会议时,控辩双方中的一方对对方出示的证据表示有异议且提出新的主张的,应当出示相应的证据,对方再作出有无异议的表示。如果控辩一方或者双方对证据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但不能就其主张当场出示相关证据的,可以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或申请重新鉴定,对此,异议人必须在开庭前向法庭和对方当事人提供新的鉴定结论、证据清单及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未能在开庭前提供的,必须具有正当理由。对于人民法院依法调查、核实的证据,应一并在庭前会议上出示,并分别征询控辩双方的意见。在庭前会议上,控辩双方只应就该证据的证明效力表示有无异议的意见,不能进行质证和辩论。

经过对证据的出示和表态,控辩双方对证据无异议的,视为达成合意。对证据存在瑕疵,对方提出异议的,或者对于一方提出异议但又不能提出证据支持自己主张的,控辩双方可在不违背法律、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条件下达成某种合意,公诉机关可以据此重新修正指控意见。庭前会议结束后,由书记官制作《证据展示报告单》,交控辩双方核对。该报告单应当详细列明控辩双方存有争议的证据和双方无争议的证据清单。

4.庭前会议结果的利用。寿光法院是将庭前会议与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结合起来适用的,“庭前证据展示是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的前提与保障,而简易化审理则是庭前证据展示的有效延伸和必然选择”。适用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的案件,充分利用庭前会议的结果,简化法庭调查中的举证、质证过程。法庭在庭审时仅对双方有争议的证据进行重点调查质证,对双方没有争议的证据则简化质证方式。具体来说,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可以有选择性地宣读书,并询问被告人对书的意见。控辩双方经庭前会晤达成合意,并向法院提交了《刑事案件证据展示合意书》的,如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经合议庭询问表示没有新的意见,合议庭可以当庭对此作出认定;如果有异议的,由辩护方只就有异议的部分举证,再由双方质证。控辩双方经庭前会议达成合意的,参照上述作法进行,证据展示一方或者双方对《证据展示报告单》提出新的异议的,异议方应当当庭举证,并经双方质证;当事人仅对《证据展示报告单》表示口头异议,并明确表示无法提供新的证据与证据线索支持自己观点的,法院不予采信。在法庭辩论阶段,合议庭引导控辩双方针对焦点,就控辩双方存在争议的证据与事实部分重点发表辩论,防止出现重复辩论、循环辩论的情况。

寿光法院实施改革的效果

寿光法院通过实行庭前会议和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取得了显著的诉讼效果和社会效果,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庭前会议使法庭审理能够集中精力对那些存在争议的证据进行重点调查、质证,对双方不存在争议的证据的质证环节进行简化,大大缩减了开庭审理的时间。而且,对申请调取新的物证,申请新的证人作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等情况,能够及时在庭审前解决,有效地防止了被迫休庭情形的频繁出现,大大减少了开庭次数,保证了庭审的集中连续进行。寿光法院实施改革后,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据 统计,寿光法院举行过庭前会议的刑事案件共223件,这些案件全部做到了当庭审结,一次开庭成功。

第二,经过庭前会议,公诉方根据辩护方对证据提出的异议,可以有针对性地重点核实、补充相关证据材料,甚至修正指控的内容,有利于公诉机关做好参加庭审指控的准备工作,有利于其更好地履行公诉职责。同时,经过庭前会议,法庭调查的重点集中在双方存在争议的证据上,公诉人只需集中精力对有异议的证据进行质证,不需要在法庭上面面俱到地出示证据,大大降低了公诉人的工作量,提高了公诉质量。

第三,庭前会议使辩护人的准备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减轻了工作量,为辩护人充分履行辩护职能提供了保证。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改革体现了对被告人主体地位和意志的充分尊重,增强了对其权利的保护,减少了被告人对庭审的反感、对抗情绪,使得被告人更容易接受法庭的裁决、认罪服判,提高了法院裁判的公信度和权威性。迄今为止,寿光法院实行庭前会议审结的刑事案件共223件中的被告人无一上诉,充分说明了这一改革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对寿光法院改革的评析

1.是“庭前会议”还是“庭前证据展示”

寿光法院改革的最初目的是想推行庭前证据展示制度,但是我们通过分析研究与比较,认为将寿光法院的改革称之为“庭前会议”更为合适。因为这种模式与我们所研究的本来意义上的证据展示制度是不同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证据展示制度的目的是使控诉方将自己掌握的、包括有利和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展示给辩护方,保证辩护方可以通过法律的强制力得到追诉机关通过国家公权力所收集到的证据,以有效利用诉讼资源,促使控辩双方尽可能地实现“平衡武装”,进而保证被告人获得公正的审判;寿光法院的做法则是为了在庭审前归纳出控辩双方存在争议的证据和不存在争议的证据,为庭审时简化某些审判环节做准备,并可以防止审理过程中出现申请调取新的证据、申请新的证人出庭、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等情形频繁导致休庭的现象,提高法庭审理的效率。

第二,本来意义上的证据展示是为了保证控辩一方、尤其是辩护方利用证据展示的机会获取、知悉对方所掌握的关于案件的证据,防止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掌握证据的一方搞“突然袭击”,影响诉讼效率和审判公正及被告人的辩护权,在证据展示之前,一方尚未得到对方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寿光法院的做法则是在证据会议之前,辩护方已经从法院那里得到了检察机关移送给法院的案件材料,包括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及主要证据复印件等。

第三,证据展示制度要求检察机关展示给辩护方的证据,既包括控诉方指控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也包括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等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既包括控诉方拟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也包括控诉方不打算在法庭出示的证据;寿光法院的做法则是辩护方仅仅能够从法院获取检察机关随案移送的材料,这些材料依然是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等,是公诉方准备在法庭出示的证据,并不是全部证据材料。

所以将其改革举措称为“刑事庭前会议”更为恰当,这一制度也是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极为欠缺的,进一步推行和完善这一制度必将极大地推动我国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刑事审判的效率和公正性也必将会大大提高。

2. 庭前会议就证据达成合意的效力

寿光法院所推行的庭前会议,由控辩双方分别对每一个证据进行表态,最后归纳出存在争议的证据和不存在争议的证据,双方对证据不存在争议的,即认为达成合意。在庭前会议之前,控辩双方也可以自行会晤对证据达成合意并制作《刑事案件证据展示合意书》。但是,控辩双方对证据达成合意的效力是值得进一步讨论的。一方面,在目前的寿光模式中,辩护律师能够获得的证据材料仍然有限,辩护人只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法院查阅、摘抄、复制由检察院在时所移送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对于其他被检察院所掌握、知悉但没有被检察院作为主要证据向法院移送的证据,辩护律师不能从法院获悉,对这些证据,公诉机关能否在法庭出示以用作指控被告人的证据?如果不允许其出示,则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允许出示,则庭前会议又会失去其应有的意义。对于被检察院所掌握、知悉但又不打算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尤其是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检察院在时不向法院移送,辩护律师对此同样不能事先予以了解。当辩护律师不能全面获得国家公诉机关利用公权力所获得的证据的情况下,他很难在庭前会议上决定对公诉机关出示的某项证据是否提出异议,这种情形显然不利于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另一方面,现在的改革措施并未阻止庭审中新证据的提出,如果一方在庭前会议上对有争议的证据故意不提出异议,而在庭审时再提出有根据的反驳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官对此是不能禁止的,而必须允许其提出并依法进行法庭调查。这种情形不但仍然会导致“伏击审判”的出现,也使得庭前会议达成的证据合意失去了意义。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我国法律并无有关刑事案件举证时限的规定,而且刑事诉讼法又明确规定,控辩双方在法庭审理期间仍然可以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举证时限制度的缺失直接影响到了双方合意的效力,控辩双方完全可以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对已经达成合意的证据再进行反驳,甚至提出新证据改变合意的内容。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不论是推广寿光模式,建立中国式的庭前会议制度,还是借鉴西方国家,在我国建立严格意义上的证据展示制度,都会遇到同样的障碍。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解决庭前会议上应当出示的证据范围问题,同时强调庭前会议的效力,对在庭前会议上故意不提出异议而在法庭审理时才提出的,要让其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同时,通过立法建立合理的刑事证据的举证时限制度。

3.关于庭前会议的参加者

首先有必要讨论的一个问题是,由谁来主持庭前会议。寿光法院在推行庭前会议的最初,是由负责案件庭审的法官主持庭前会议,这种模式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法官的“先入为主”,形成庭审前的预断,与我国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方向是不一致的。考虑到法院审判人员紧张的状况,他们也曾打算让书记员来担任此职,但对书记员能否胜任心存疑虑。经过权衡利弊和各方面的努力,寿光法院目前是由非审理本案的法官主持庭前会议。我们认为,由庭审法官主持庭前会议显然是不合适的,而基层法院书记员的素质能否担当此任值得考虑,而且书记员担任此任也不利于庭前会议功能在将来的进一步扩大。在当前庭前会议任务比较单一、审判法官的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将庭前会议交由立案庭负责;或者可以利用目前推行法官助理制度的时机,暂时由法官助理来主持,以减轻审判法官的工作量,使其集中精力搞好庭审业务。

其次一个问题是,证人、鉴定人等是否有必要参加庭前会议。我们认为,因为庭前会议不需要对证据进行质证,只是要求控辩双方表明是否持有异议,根据中国的现实情况,证人、鉴定人不必参加庭前会议而只宣读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控辩双方对某个证人证言、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庭审理时对该证人或者鉴定人进行质证。这样既可以降低诉讼成本,也会防止出现控辩双方在庭前会议上对证人、鉴定人进行质证使庭前会议变成庭审预演或者另一次庭审的局面。

再一个问题是,当被告人没有辩护律师时,庭前会议如何举行。在寿光模式中,举行庭前会议的案件,被告人必须有辩护律师,尽管寿光法院在其文件中规定:“对没有辩护律师的被告人,经公诉机关同意,可以直接参加庭前证据展示。”但是,他们介绍说实践中没有这样适用过。我们也认为,当被告人没有辩护律师时,不应当适 用庭前会议制度。因为,庭前会议要求控辩双方对每一个证据发表是否持有异议的意见。法庭审理时仅对控辩双方存在争议的证据进行重点调查、举证、质证,对双方无争议的证据,虽然法律规定也必须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法庭调查质证程序可以大为简化,仅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对证据有新的异议,如果没有异议,对该证据的调查质证就随即结束,公诉人不再出示该证据,法庭对该证据作出认定。这样的作法必须保证被告人已经充分、明智地理解了对证据不表示异议以及法庭不对证据进行详细调查质证时所产生的实体后果和程序后果,否则必将极大地侵害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因此,我们主张只有在被告人有辩护律师为其提供充分的法律指导,理解自己在庭审前对证据不表示异议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时,才能适用庭前会议和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以保护被告人的权利,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

4.关于改革的发展方向

寿光法院此项改革实施过程中,无论是庭前会议,还是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都在客观上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正,也大大增强了司法裁判的权威性。这与最高法院提出的“公正与效率”是法院工作的主题是一致的。在当前基层司法机关案件数量繁多、诉讼任务繁重的形势下,为了在保证案件质量的情况下缓解法院的审判压力,减轻公诉机关及辩护人的工作量,推行寿光法院开创的中国式的庭前会议制度很有必要。

而且可以借鉴其他一些国家或者地区庭前程序的规定,将我国庭前会议的功能综合化、扩大化,使我国的刑事庭前会议能担负起在其他国家由一系列庭前程序所承载的职能。基于这一原则,可以考虑赋予我国庭前会议解决以下法律问题的功能:第一,证据展示方面的问题,无论是在我国的证据展示制度建立前还是建立后,当被告方需要公诉机关向其展示有关的证据材料,或者需要向有关单位或证人收集证据的,可以通过庭前会议由法官签署命令保证其权利的实现;第二,证据排除问题,当一方认为某项证据属于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而不应当提交到法庭上出示时,可以通过庭前会议由法官解决;第三,控辩双方对证据是否持有异议问题,通过庭前会议整理出有争议的证据,并利用此机会申请调取新的物证,申请传唤新的证人,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等;第四,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及申请回避问题,可以在庭前会议上告知被告人有申请回避权、最后陈述权等诉讼权利,被告人可以在庭前会议上提出回避申请;第五,推迟审判问题,当被告方提出需要准备辩护,或者为被告人做精神病等鉴定,或者申请重新、补充鉴定,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而申请推迟审判的,可以在庭前会议上解决;第六,被告人权利保障问题,当被告方主张其权利已经或者正在遭受追诉机关的侵害,如被超期羁押或者遭非法搜查、非法审讯的,可以在庭前会议上向法官提出。

(课题组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陈卫东 课题组成员:石献智 李奋飞 梁欣 李训虎 程雷)

相关链接

一、美国的庭前程序

1.美国的庭前会议制度。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17.1条的条文名字即为“庭前会议”,该条规定:“在提出大陪审团书或者检察官书之后,法庭可以根据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动议或者根据自己的动议,命令举行一次或多次会议以研究考虑诸如促进公正、迅速的审判等类事项。在会议的最后决定中,法庭必须就已经达成协议的事项准备和提出备忘录。被告人或者其律师在会议上所作的任何承认都不得被用来反对被告人,除非这些承认被做成书面的并且经过被告人及其律师的签字。本规则不适用于被告人没有律师作为其代表的案件。”

2.美国的传讯、答辩、申请和动议、辩护和异议程序。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10条规定的是“传讯”,要求传讯必须在公开的法庭进行,应当向被告人宣读大陪审团书或者检察官书或者向其声明指控的根据,并要求其作出答辩。“第11条规定的是”答辩“,被告人在庭审前可以选择答辩有罪、答辩无罪或者不愿辩护但不承认有罪的申诉。第12条规定的是”审判前的诉状和动议、辩解和异议“,任何不需要经过对总的案件进行审判即能作出决定的辩解、异议或者请求,都可以在审判前以动议的方提出。而下列问题必须在审判前提出:对指控的缺陷提出的辩解和异议;对大陪审团书或者检察官书的缺陷提出的辩解和异议;隐匿证据的动议;请求证据展示;请求将数项指控或者数个被告人分开审理。

实践中,动议常常与保护被告人的权利有关,提出动议的事项一般是:要求法官马上安排审判以保护被告人享有迅速审判的权利;要求法官推迟审判以保护被告人享有准备辩护、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要求法官命令将案件移至另一地区审判以保护被告人享有公正陪审团审判的权利;以书没有充分告知被告人被指控的性质和原因为由而要求驳回;要求法官或者检察官回避;与证据展示有关,如果被告方面要求检察官展示某份文件,而检察官却以该文件同本案无关为由拒绝提供时,被告方面可以向法庭提出要求检察官提供文件的动议;审查证据的可采性,如果被告或者检察官一方认为对方拟在审判中出示的某项证据与本案无关,或者属于追诉机关通过非法搜查、逮捕或者讯问等违反程序规则的方式收集获取的证据,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应作为证据使用的,可以在开庭之前提出动议,请求法官排除该项证据,禁止对方在审判时向法庭出示这项证据,否则,证据一旦在审判中出示给法庭,势必将影响到陪审团成员或者审判法官形成的心证,且其影响是无法收回的。

二、英国的庭前程序

1.英国的“答辩与庭审方向听证”和“审前裁断”程序。英国在1995年建立了“答辩与庭审方向听证”程序,有助于控辩双方作好准备工作,使法庭作好必要的审判前安排并了解到足够多的情况。在这一程序中,被告人被移送审判之后,法官要在某个时间举行听证会,控辩双方都必须向法官和对方提出要在法庭审判中申请法庭解决的问题。被告人答辩有罪的,法官应当直接考虑量刑问题。否则,法官将要求控辩双方提交下列事项的材料:案件的主要问题;传唤出庭的证人;所有的物证、书证;证据的可采性问题、证人及控辩双方都能够出席法庭的审判日期,等等。

1996年的《刑事诉讼与调查法》又规定了“审前裁断”程序,主要是解决在“答辩与庭审方向听证”中,主持该程序的法官所作出的决定能否得到审判法官的承认?法律规定主持“答辩与庭审方向听证”程序的法官根据控辩双方的申请或者自行决定,可以就证据的可采性或者案件涉及的其他法律问题作出裁断。该裁断在整个法庭审判过程中具有法律效力,除非主持法庭审判的法官根据控辩双方的申请或者按照司法利益对其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2.“预备听证”程序。1996年,英国设立了“预备听证”程序,专门适用于比较复杂、审判时间可能持续较长的案件举行“预备听证”的决定由刑事法院的法官在陪审团宣誓之前根据控辩双方的申请或者自行作出,主要是解决在陪审团不在场的情况下的一些法律问题。在这一程序中,法官有权要求控方将其包含有将有证明的事实、要求陪审团从证据中作出不利于被告人的推论等内容的案情陈述提交给辩护方。法官随后可以要求辩护方提供包含有将要提出的辩护的主要内容、控辩双方存在分歧的主要问题、辩护方对案情的反驳、法律适用、证据的可采性等内容的书面陈述。法官可以就此作出裁断。

三、我国香港的审前讨论会制度

根据特别 行政区《法院程序指导》的规定,在高等法院审理的案件,律政司要在确定的审判期日前28日,向被告人发出采纳证据的通知,被告人的律师要在14天之内给予答复。法官有权将当事人召集在一起,在审判前对证据进行审查,以确定他们对所提供的证据的态度,确定他们可能提出的异议和看法以及其他对审判的进行有意义的事情。地方法院审判前的程序与此相同。当然,除了审前讨论会之外,香港刑事诉讼中也有控辩双方的证据披露程序,包括证据披露的范围、地点、时间等,这也属于庭审程序的一部分。

四、日本的庭前协商和准备程序

日本最高法院颁布的《刑事诉讼规则》对庭前程序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其中包括庭前协商程序和法院的庭前准备程序。

1.检察官与辩护人的协商和联系。根据《刑事诉讼规则》第178条之六的规定:在审判前,检察官和辩护人之间要依法进行证据展示,并且就对方提供的证据文书或者证物是否有异议尽快通知对方。除此之外,检察官和辩护人还应当与对方联系,为明确书记载的诉因、处罚条款,以及为明确案件的争点而进行充分的协商。

第4篇

我在本市的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有幸得到了办案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超的朱副庭长和李副庭长两位法官的指导。在实习期间,我的主要工作是:起草法官交予我办理案件的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裁定书,誊抄、校对并在文字上修改法官起草的民事判决书,送达我经手的民事判决书与民事裁定书,起草公告并办理公告手续。实习期间起草民事判决书十份、民事裁定书两份,校对修改民事判决书十余份,送达民事判决书以及民事裁定书若干份,起草公告并办理《人民法院报》登报手续四次。在工作中我经手的案件涉及借款纠纷、离婚纠纷、拖欠货款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纠纷(此案庭审中被告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提出反诉,故实属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等。在实务工作期间收获良多,现择感触较深之一二报告如下:

一、法律人必须具备全面、夯实的法律知识功底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承蒙两位法官的信任,我实习的第一天被分配到的工作任务是起草一份由朱法官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的借款纠纷案件的判决书。案情非常简单:乙向甲借款人民币十万元并向甲出具“借据”一份,借款期限届满后乙无故拒绝偿还,甲追讨数次未果遂诉诸法院,请求判令乙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未到庭应诉,本案缺席审判。案情虽然简单,并且在实体法上我没有感觉到有法律知识的空缺,但是,由于我没有学到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不了解,在程序上我对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并不清楚,并且对诉讼费用如何分担几乎一无所知。幸好起草判决书只是诉讼程序中的一个具体环节,对诉讼其它环节的不了解并不影响本环节的操作,尽管如此,我还是深刻体会到作为一个从事实务工作的法律人,必须全面充实自己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实体法律知识和程序法律知识二者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只懂实体法而不懂程序法在实务中将会无从下手,不知从何做起,只有具备全面、夯实的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从事实务工作。

对于上述借款纠纷案件,案情简单,事实非常清楚:甲(原告)乙(被告)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乙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依照《合同法》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本案的证据只有一份,即乙给甲出具的“借据”。但是,案情简单并不意味着起草好本案判决书容易。一般而言,一份民事判决书可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交代本案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性别、出生日期以及住址等,以及委托人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说明本案案由、审判人员情况(简易程序写明法官姓名,合议庭不必列举法官名字)、原告方与被告方的出庭情况、本案何时开庭审理终结等;第三部分概述原告诉状与被告答辩状,本部分凸现法律实务工作对法律人文字表达能力的较高要求。因为对于民事案件而言,大概只有不超过20%的当事人聘请了专业的律师作为人全权负责诉讼事宜,包括法律文书的起草,因而绝大多数案件的诉状及答辩状都是非专业人士起草,内容烦杂罗嗦,法律用语极不规范,因而在概述本部分的时候要求法律人要有相当的文字概括能力,要用简练、准确的法律语言概括当事人陈述的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被告未到庭应诉的要注明“被告××未作答辩”;第四部分陈述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合法有效证据认定的本案基本事实,也要求要以简练、准确的法律语言概述,作为下一步适用法律的事实基础(本部分我称之为“本院查明”部分,因为本部分习惯以“本院查明”开头);第五部分是根据事实阐明法院对本案适用法律的论述以及判决结果和法律依据,论证要求严密,大多以逻辑学上的“三段论”形式进行论证,适用法律必须全面、准确,本部分对法律人的法律功底以及文字表达论证能力的要求极高(本部分我称之为“本院认为”部分,理由同上);最后一部分交代如不服本判决要提起上诉的期限和上诉法院,最后是落款,写明审判人员及书记员的姓名以及日期。

在起草上述借款纠纷案件的判决书中,前面四部分的较为简单,只需根据格式对案情进行概述,但是在第五部分即“本院认为”部分论证本案的法律适用时却令我明显感觉到文字表达技巧与办案经验的缺乏:本案非常明显是借款合同的违约问题,因而我在论证中表述如下:

“……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0000元,并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有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据”予以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借款,违反的合同的约定,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判决如下……”

后来法官审阅后修改为:

“……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0000元,并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有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据”予以证明,原被告之间由此确立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依法受法律保护,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判决如下……”

我就为何本案不认定原被告之间成立了借款合同咨询了法官,法官解释说,本案当事人并没有订立书面的借款协议,只是有一份“借据”,因而严格来说,本案当事人双方确立的是口头借款合同,在判决书中一般不会认定口头合同,但是合同关系的本质无非是债权债务关系,所以法庭对于此类案件一般认定当事人双方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即可。同时判决书中不出现“借款合同”字样也可能可以避免当事人在上诉中主张合同不成立的抗辩。法官一席话令我倍感法官办案经验的丰富,语言文字表达技巧的高超:对本案同一个法律问题同一个意思的不同表述,我的表达可能会导致被告上诉合同不成立的抗辩,而法官的表达与我的意思一致却无懈可击。这就是一个法律人具备全面、夯实的法律知识功底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的体现。

二、法官断案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查明事实、适用法律的过程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进入法学院学习之前,我已对这句话耳熟能详。但是我对法官如何认定事实、如何适用法律问题则是在法院实习之后才有更为深刻的理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程序上的体现为庭审中的针对事实问题的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和休庭后合议庭就适用法律问题的合议。

如何做到“以事实为依据”?这其实就是在法庭调查中如何查明事实的问题。依照法律规定,查明事实只能依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因而查明事实的关键在于审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法官解释所谓关联性是指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于本案的关系),这主要通过庭审中双方当事人的举证与质证来审查。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在审判实务中,最常见的是书证、当事人的陈述和证人证言,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一般而言,在法庭调查阶段一方提供的并经对方质证对真实性无异议的证据都会被法庭采信;对于一方提供的并且对方对其真实性有异议的证据,一般法官会就该证据的来源等进行询问当事人,在了解审查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之后决定是否采信。根据在法院实践工作中的观察与经验,我发现就书证与证人证言而言,书证更容易被法庭采信,而证人证言通常可信度低一点,法官认定事实的时候通常不会直接以证人证言为依据采信某一事实,而是寻求书证或其它证据,证人证言仅起参考作用。我想其中的原因是书证一般来源合法,真实性较高,不容易被对方质疑,而证人证言易受外界影响(如受对方胁迫、担心被对方报复、被收买、对证明事实由于时间久远而记忆失真等因素)而导致证言不可信。通过审查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是判案的基础和关键,无法律事实的发生即无法律适用问题的存在。

第5篇

复旦大学公益维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2009年5月7日正式成立的学生公益类社团,由热心公益、支持维权的复旦大学学生发起组织,以维护大学生作为消费者群体的合法权益和提高大学生整体消费维权意识为目标,通过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相关知识,普及消费维权方法,并辅以法律援助的形式,帮助大学生鉴别和抵制消费侵权行为。从普法和维权两方面着手,帮助大学生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和积极维权的意识,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安全互利共赢的消费环境。

我们将积极营造学术和实践氛围,借助法学院学生专业优势,广泛吸纳对公益维权事业充满热情并志趣相投的同学,并对其提供内部培训和交流,宣传相关理论知识和消费维权实践现状,对不同主题和细分专业领域内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探讨。尤其是在现今在我国频发产品质量危机的大背景下,为庞大的大学生消费者群体提供一个预防侵权和权益保护的平台,对改善我国消费现状具有积极的社会效果。

二、组织架构

1、核心成员架构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下设秘书处、财务部、宣传部、实践部、学术部和外联部。

2、基本职能

会长:统一管理协会常规事务,对外代表协会;两名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分管协会各部。一名副会长主要负责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工作分配的上传下达,另一名以协调实践部为工作重心,参与并监督社团常规活动与大型主题活动的规划与实施。

秘书处:负责管理会员档案,会员与协会的互动沟通,及时反馈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发现和推荐优秀会员参与管理层。主要负责社团活动的各项答辩。

外联部:负责协会对外联系,主要包括与学生会社委办、校内各社团、外校同类社团及各大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如消协、消保委、工商局等行政机关。

财务部:负责协会一切财务收支、现金管理和帐目记录。严格遵守社委办的相关规定。

宣传部:负责协会宣传工作,包括各类海报的制作、向校园媒体或各大报刊杂志投稿,协会宣传资料的编辑以及社团主页的制作与更新。

学术部:负责制定消费习惯、消费侵权和维权行为调查问卷,并对问卷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和总结,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进行相关消费维权理论的研究工作。

实践部:负责协会活动的提出与可行性研究,向会长提交活动草案,负责协会活动(内部交流或外部实践)的组织安排;对会员组织进行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带领会员参与公益维权的社会实践活动。

3、社团内建

由于公益维权协会是新近成立的,还未开展相关活动,因此调研报告将侧重于对社团发展方向和演进模式进行思索,以期强化制度建设并逐步锻造协会品牌。

步骤一:思考未来社团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下是上学期末核心成员充分交流后开展的头脑风暴。

宣传部:如何实现有效的宣传?以海报为例,在形式上如何建立社团品牌,使同学快速关注并记住我们这个社团;在内容上如何吸引他们参与我们的活动,即能够满足受众需求。

外联部:如何建立并运用资源网是对于拓展影响力尤为关键的环节。我们需要考虑下有哪些现有资源和潜在资源,后者的探索应该建立在前者基础上,即我们能为对方提供什么,后者则在于需要对方提供什么。

实践部:怎样的主题活动和形式,才能赢得潜在合作方的青睐同时又保证同学的参与度?

第6篇

智慧城市是现代城市的一个重要形态,是X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对突破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制约瓶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政府公共管理效能和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情况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以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为统领,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电子政务、产业发展、城市管理及民生服务等工作,并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智慧产业稳步发展。

一是农业信息化建设取得进展。市及市(区)全部建成农业信息网站,开通“X”三农热线和惠农手机短信服务。建成覆盖全市乡镇、生产基地的X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信息平台。

二是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取得实效。全市共有X港核心港区等X个园区被认定为省“两化融合”示范区,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试点企业分别达X个和X个。

三是电子商务发展成效初显。截至X年底,X通过阿里巴巴、京东等第三方知名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的商家达X家,在淘宝和天猫店注册的网络零售商家超过X家,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X亿元。

(二)电子政务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项目建设实现扎口管理。研究出台了《X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部门年度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实行年初申报,由市电子政务联席会议集中审核,未经审核的财政部门不予安排预算资金。

二是资源整合稳步推进。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基础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从基础平台资源、基础信息数据库等四个方面,规范整合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基础资源。

三是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市政府累计投资X万元,启动建设政务数据中心,已有社保、民政、经信等X个部门的X项应用系统入驻中心。

(三)信息基础设施及民生应用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教育惠民走在全国前列。市政府累计投入X.X亿元,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我市借助网络信息化技术,录制成X

万余条教学微视频,全市近X万中小学生可随时通过电脑或手机免费学习。

二是“三网融合”工作扎实推进。市政府以入选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市为契机,推进实施光网城市、无线城市、高清城市工程。截至X年底,全市宽带互联网用户达X.X万户,光纤到户达X.X万户,宽带互联网接入端口X万个。

三是公交出行更加智慧。公交基础数据、业务数据实现统一储存、统一管理,通过X掌上公交及公交站台实时信息显示,使乘客能随时随地获知X公交各种静动态营运信息。

(四)城市建设管理更加优化。

一是地理空间数据库完成建设。市政府与国家及省测绘局共同推动包括X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典型示范应用等内容的“数字城市”、“天地图·X”工程建设,其成果广泛应用于公安、交通等多个部门。

二是数字化城管成效显著。市有关部门借助市场机制,通过数字化形式,明确城市管理的范围、机制、责任,使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率由以前的不到X%上升到现在的X%以上。

三是城建项目管理效能提升。由政府投资X万元在全省率先建成的“X数字城建指挥中心”于去年X月投入使用。该中心通过大量城建数字信息资源整合,实现对住建系统项目建设及管理的统一监控指挥。

二、存在问题

X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尽管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信息化发展趋势、周边城市发展态势及群众的美好期待,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信息资源共享程度偏低。

目前,政府相关部门所建的信息化项目已包含了部分与智慧城市建设相关的应用系统,各部门在信息化应用过程中也积累了大量的数据信息,但由于上下不贯通、左右不衔接,部门之间缺乏业务协同,各系统不具备信息自动抓取、实时服务等功能,导致数据多却用不上、有信息但找不到。

同时,各部门应用系统数据格式不一,缺乏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形成众多的信息“孤岛”。

(二)重视程度及统筹推进力度不够。

X智慧城市建设见事早,政府部门行动快、有亮点,但受市政府人员变动及牵头部门调整等因素的影响,统筹推进缓慢,特别是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标准体系制定等主要任务尚未完成,有的仍处于启动阶段。

虽然市政府成立了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但相关工作机制尚未健全。作为牵头及主管部门的市政府办及市经信委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不足X人,力量明显不足。

(三)智慧城市建设人才匮乏。

由于信息产业发展滞后,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方面的技术研发人才储备不足,能够适应智慧城市建设研究分析需要并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的高级人才和团队缺乏。

应用型信息技术人才尤其是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极为缺乏,导致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衔接不紧甚至脱节。受区位环境及薪酬等因素的制约,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难以引进,各地普遍缺乏完善的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

(四)信息应用及智慧产业发展滞后。

有统计数据显示,X年,X信息化水平总指数为X.X、工业信息化水平指数为X.X,低于X.X、X.X的全省平均水平。部分企业对实施“两化融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意识不强。

与临近的X市相比,X国家及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为X家,X市有X家;软件企业为X家,年业务收入仅X.X亿元,低于X市的X家、X.X亿元。

三、对策建议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事关X长远发展。市有关部门要从区域和全局的高度。

紧紧抓住新一轮信息科技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努力实现政务更加高效、产业更加优化、民生更加幸福、城市更加宜居。

(一)以提升政府管理效能为抓手,加速资源整合,推进政务管理不断优化。

一是完善政府网上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群的信息公开、在线办理、公众参与三大功能,构建为企业和公众服务的“一站式”、并联审批门户网站平台。要尽快建立政府监督平台,制定电子政务监察标准,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与电子政务虚拟大厅的融合,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与相关部门协同办理和并联运行,为社会大众提供无接触式管理与服务。

二是提升政务信息共享水平。适应大数据时代的特点,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行政资源数据库和信息交换平台,形成统一管理系统下的信息共享运行机制。要以大数据、云平台建设为突破口,加快人口、法人、地理信息、宏观经济数据、社会信用等基础数据库的建设。

三是创新推进城市管理。按照省政府《智慧X行动方案(X-X)》的要求,创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模式,在现有数字化城管的基础上,将市区范围内的街道、社区一并纳入数字城管网格化管理范畴,拓展建立城乡一体的大城管格局。加快建立可视化、协同化城乡建设管理智慧应用系统和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城乡建设管理的数字化、精细化和智能化。

(二)以推进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为目标,加强规划统筹,引领智慧城市科学发展。

一是强化规划及统筹推进力度。智慧城市建设涉及范围广、周期长、投资大,各试点城市无一不从规划入手,发挥其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要围绕“优政、强企、惠民、美城”的总体目标,将智慧城市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十三五”规划,加快编制涵盖全市各部门、医药园区、经济开发区、数据产业园区及各市(区)的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和标准体系,统筹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布局、产业转型升级、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和信息安全等体系架构。

二是增强工作紧迫感。要围绕省政府X年建设沿江智慧城市群的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立足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构筑区域竞争新优势的高度来认识,作为市委、市政府思想再解放、项目大突破、城建新提升“三大主题工作”的重要内容来谋划,作为谱写“迈上新台阶、建设新X”X

篇章的重要举措来推进,把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体系。进一步发挥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高位协调作用,按照人事相宜、人岗匹配的原则,尽快建立有职、有权、有责、有人的专职工作机构或专业团队,形成有人决策、有人协调、有人督查的协调推进体系。要建立有本地专家参加的决策咨询机构,对智慧城市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行动计划的推进实施开展咨询评估,为决策和指导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以打造惠民工程为重点,拓展信息应用,促进民生更加幸福。

一是加强智慧社区建设。尽快建立全市统一的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系统,拓展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建议参照芜湖市做法,实施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整合公安、社保、民政等基层力量,推动政府管理服务由“被动式”转变为“主动式”,实现让共享信息帮助百姓去“跑腿”的社区精细化治理和精准化服务。

二是加快市民卡建设步伐。建议学习嘉兴市依托社保卡、建设“多卡合一”市民卡的成功做法,把市民卡建设作为信息惠民的突破口。通过大数据支撑下的部门业务协同,整合各项服务应用,推进社保卡、交通卡、借书卡、诊疗卡、旅游卡、银联卡等的功能叠加、集成合一,使市民卡“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变为现实,让市民切实享受“一卡在手、方便无忧”的便捷生活。

三是打造智慧民生服务平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广大群众提供多样化、个性化、自助化的智能服务。重点建设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区域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专家咨询、报告查阅及医疗信息跨医院共享利用等服务。以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形成社区居家养老、医疗护理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

(四)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为动力,加快“两化融合”,不断提升产业智慧化水平。

一是推进智慧农业持续发展。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载体,以农业物联网建设为突破口,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的进一步提高。要准确把握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快信息技术在畜禽养殖、温室大棚、露天作物栽培和农产品销售等领域的示范应用,推动传统农业向智能农业、感知农业和现代农业转变。

二是加快推进互联网与制造业的融合创新。要抢抓“互联网+”和“中国制造X”带来的发展机遇,大力营造有利于“互联网+”发展的良好氛围,动员引导行业、企业以互联网思维推进“机联网”、“厂联网”等生产模式创新,推动“互联网+”战略在

X落地生根。要依托医药高新区(数据产业园),加快打造具有X特色、全国有影响的大健康数据平台和云中心,推进互联网与大健康产业的融合发展,着力形成高端的“医、药、养、游”产业链和集聚效应。

三是全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要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尽快出台《X市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深入推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探索MXC(生产厂家对消费者)、OXO(线上对线下)等新型商业模式。要着力推进生产业加快发展,引导制造业企业树立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理念,以拓展产品功能、提升交易效率、增强集成能力为重点,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设计和整体解决方案,实现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

(五)以完善体制机制为关键,加快人才培养引进,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全面梳理分析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需求的人才类型和数量,研究制定智慧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要坚持人才为本、引进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完善专业人才培养、使用、引进和激励机制,依托高等院校、龙头企业,加快培育领军型、创新型行业精英和复合型、实用型信息技术人才。

二是创新工作理念。以政府统筹、市场运作为建设运营管理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创优财政资金使用办法和投融资机制,按照市场化模式,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产业投资引导资金,吸引投资实力强、技术先进、经验丰富、市场公认的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或运营商,定向支持X智慧产业发展。要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通过产业化运作的方式,实现智慧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第7篇

一是围绕理论学习,回头看学习效果。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对第一阶段学习情况分别进行自查,具体围绕必读书目是否学透,看学习内容和时间是否达到要求,围绕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是否紧密结合,看党员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是否深化,实践的自觉性是否提高。对外出学习、出差的党员干部要求集中学习“补课”,确保参学人员一个不漏,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共学习10次,其中大讨论3次;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笔记达3万字,党员干部学习笔记达到2万字以上;读书心得共收集13篇,调研报告3篇,编发科学发展观简报6期,发放征求意见函52份,收回49份。

二是围绕专题调研,回头看实践成效。为防止调研课题主次不分、重点不突出、“眉毛胡须一把抓”等问题,围绕调研是否深入、内容是否贴近实际,看调研成效是否显著。在调研中讲求调研方式多样性,综合运用集中交流、问卷调查和考察学习等调研形式,广辟渠道,广开言路,确保了调研资料真实、调研对策可行。如党支部书记卜祥君同志《加强医学鉴定工作,促进医患关系和谐调研报告》,就充分体现了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做出我们的贡献的科学发展理念。学会办公室主任刘健撰写的《关于建立牡丹江市卫生行业学会、协会联合管理新模式的调查报告》及邴亚辉副所长的《探索和深化政务公开、研究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调研报告》,针对当前工作的需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提出了具体的做法,解决办法,确保了实践成效。

三是围绕思想大讨论,回头看认识程度。为避免解放思想大讨论流于形式,我单位党支部确定了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的两个讨论课题,即“转变作风、服务大局、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增强科学发展能力”,并针对在基层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服务对象等征求意见函中梳理出来的问题,深入展开讨论,讨论现场气氛热烈,效果明显。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在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和怎么样科学发展上形成了共识。

第8篇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刻阐述了关注民生,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大政方略。在我州全面实施三州战略,推进绿色繁荣的进程中,作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中重要职能部门之一的民政部门,关注民生,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社会救助工作更应全力应对,认真研究和探索现阶段乃至今后稍长一段时期内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趋势,为整合各种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资源,不断完善救助体系作一些积极的有益的探索。

一、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依据和现状

(一)政策依据

社会救助是指政府为帮助维持基本生活有困难或遭遇临时突发事情,造成生活困难的城、乡家庭和个人,给予必要的经济援助和物质帮助,以确保其能维持基本的正常生活。现阶段社会救助方式也更加灵活多样,具有较强的人性化特点;社会救助种类呈现多样化,基本能够满足各种救助对象的需要;救助标准逐渐提高,能够解决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困难。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工作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各县市结合各自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全力保障城市贫困对象的基本生活,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2、省政府下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州政府下发《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对农村低保范围、审批管理、资金来源、资金发放及操作规范等作了规定,形成了较完善的制度体系,保障了农村低保工作的规范运作。目前,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目标。

3、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全力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大力发展具有我州特色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

4、xx年x月,xx人民政府出台《xx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xx年x月,州政府对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并出台了《xx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新实施办法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开展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5、及时做好自然灾害造成的灾民救助工作。确保灾区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及时治疗。

6、根据民政部及民政厅的相关文件,落实临时救助及其他救助的工作,全力保障救助对象的权益。

(二)我州社会救助工作现状

1、城市低保

截止到xx年x月底,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x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x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x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从xx年x月x日起,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x元统一提高到x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x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x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2、农村低保

xx年末,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x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x万元,人月均补差x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x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x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x元。xx年x月,在x委、x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省民政厅为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x万人,总数达到了x万人,使农村最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目标。

3、农村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恩施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恩施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多次作了宣传报道,国务院领导也答复认可。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x所,五保对象x人,集中供养x人,集中供养率为x%,xx年共下拨五保供养资金x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农村散居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x元,分别达到x元/年、x元/年、x元/年。

4、大病医疗救助

于xx年开始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试点。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x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依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及时进行必要的修订、完善。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x%,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x%,常规性药品优惠x%。

5、临时救助和其他救助

一是及时做好灾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我州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常年需救助灾民x万人左右。每当大的自然灾害发生,x及县市启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对灾区群众给予救助,确保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治疗。二是做好临时救助工作。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按照上级要求,我州及时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州民、财两家联合行文,明确了救助制度和管理办法。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x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x元。三是落实好艾滋病、结核病孤儿救助。

在各类救助资金的发放上,全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部委托金融系统,实行一折或一卡通的社会化发放形式,杜绝了资金发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现象发生,保证了资金的运行安全。

二、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近几年来,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权的工作力度逐年加大,中央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也逐年增多。社会救助工作职能也从原单一的应急救助,逐步拓展到十余项分类明确的单项社会救助工作。由于工作任务的增加和工作量的加大,管理工作难度也逐步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矛盾也逐步凸现出来,现就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概括如下:

(一)现行救助政策与个人需求存在差距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总体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目前的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灾民救助等只能缓解部分困难,还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二是家庭个人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以农村贫困群众为例,截止xx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绝对贫困人口x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x万人,还有x万人未能纳入农村低保。四是救助程序、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简化和健全。要逐步建立监管到位、程序简化、救助及时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政策衔接机制有待加强

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而现行的各项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又多为独自依赖于其职能部门的独立行政。某些方面虽有协调,但从系统工程来看,许多救助工作还应当整合,救助政策还应做好衔接,部门之间还应进一步加强配合。当前实施的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业援助等多项制度,但诸多救助制度还没有专门的条例,存在管理多头,条块分割的问题。

(三)地方财政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资金保障支撑作用不强

恩施州是一个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的贫困地区,所属的8个县市财政均为国定贫困县。县市地方财力薄弱,可用于社会救助的经费十分有限,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绝大多数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省级财政补助,地方财政投入少,甚至按比例配套的经费都难以落实。且因为多方原因,社会救助的工作经费也较少或难以落实到位。

(四)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与社会救助工作不相适应

我州目前仅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救助工作对象x万余人,每年还有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救助对象x万人左右。从而形成各类社会救助对象不一、标准不一、政策不一样,但一样的是所有救助对象的家庭贫困状况的前期调查摸底都必须到户到人。其工作量很大,政策性要求也较严。但目前我州基层救助网络平台薄弱,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州及x县市仅有低保工作人员x名,x个乡镇办低保工作人员x人,其中x人为兼职,存在着严重的事多人少,工作疲于应付的局面。

三、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加强和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事关长远,事关社会的稳定。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社会救助体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以适应新时期的需要。

(一)整合政策资源、建立切实有效的协调机制

1、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各级政府应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其职责主要是统一政策,协调步伐,全面管理与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应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救助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商救助行动,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救助资源,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在乡镇办建立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并依托这一中心搞好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等工作,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着力推进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动员党政、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力量,通过纪检、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健康发展。

2、搞好社会救助体系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配套

社会救助体系内容丰富,要素较多,头绪复杂,涉及面广,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侧重提升制度的整体效能,应重点在两个层次上做好衔接配套:一是对各单项救助制度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规范,使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等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进一步搞好与就业、扶贫、住房、医疗等政策的衔接。民政、劳动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劳动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扶贫部门在工作中重点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参加项目带动和就业,并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加强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通过扶持,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劳动、卫生部门要在定点医院设立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垫付补偿金、救助金,事后统一结算,既减少各部门工作量,又方便困难群众。

3、简化程序,方便救助对象

在低保金发放上,要将发放的程序尽量简化,并通过银行系统给予支付,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支付给低保对象本人,减少中间环节。

在城乡医疗救助方面,一是缩短办理时限。根据救助对象难以垫付医疗费用的实际困难,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只要经民政部门授权的定点医疗机构核定,就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核报医疗救助费。二是改进资金结算办法。第一,建立定点医院垫付机制。各市县加强与定点医疗机构协调与配合,由定点医院垫付医疗额度内的医疗费用,救助对象出院时只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民政部门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垫付的费用。第二,对按规定转诊救助对象简化手续。对按规定转诊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救助对象,可采取就医后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费用的补助,必要时可预付部分救助金。第三,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实现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共享,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三是设立多种灵活便民措施。通过发放一定限额的救助卡,建立平价药店等方式方便救助对象日常门诊与购药。救助对象凭医疗救助卡、低保金领取证或医疗救助证及身份证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购药。定点医疗机构在救助卡所限定金额内救助,超出限额由救助对象自付,救助卡内金额可跨年度和户内对象之间调剂使用。

(二)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加大地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

资金是社会救助体系的生命线。建立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必须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资金供给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投入是社会救助资金可靠、稳定的来源,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我州实际,要建立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各级财政实行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的机制,将社会救助各类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城市低保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x%―x%)、农村低保资金(人年均x元)、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预算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加大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重视基础建设,配强工作队伍

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要求,州民政局应成立“恩施州社会救助办公室”,各县市要设立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x名对象配备不少于x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办要设立低保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x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或其它社会组织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委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可通过民间组织建立社区义工制,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纳入社区救助网络。

第9篇

——××县××镇××村调查

如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笔者长期跟踪调查××村,从××村近几年的发展中,找到了很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契合的思路和举措,这种契合能在大多数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找到,对此进行总结和思考,有利于我们深化认识、更新思路、改进措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深挖问题根源,突破瓶颈谋发展文秘站网-

××村地处坝区和山区结合部,距县城9公里,有16个村民小组,670户,2621人。××村虽地处县城近郊,但长期未能改变落后面貌。20__年村级体制改革以来,××村两委班子不断深入认识村情,深挖阻碍发展的问题根源,研究解决发展瓶颈,聚合人力人心谋发展。

(一)、强化班子建设,打造团结实干的发展氛围

××村地缘优势突出,守着一方热土却难改变落后面貌,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问题当然首当其冲。20__年村改委后,经过对历史和现实的深入认识与思考,班子问题最早被提出来,也得到了最及时的解决。

闲散现象突出是制约××村发展的主要问题,根源是守业思想严重。面对这累年积弊,村两委班子正视问题,查摆问题,努力打造团结过硬、实干过硬的村两委班子和党员群体,影响带动全村树新风谋发展。村两委班子在班子内查找到了个人自我意识过强等矛盾根源,,增进团结,带头改变了“散”的形象,促进了“员”和全体党员之间增进相互了解,化解误会,逐步影响广大村民,促成全村齐心聚力、和谐共进氛围;村两委班子带头改变“闲”的形象,扎扎实实地一件一件解决好群众呼声高的问题,以实干精神来赢得全村上下的拥护和支持,有效引导和带动全村上下,屏弃安逸闲适思想,积极配合做好全村重大项目建设,踏实地经营好家庭经济,闲人闲事不断减少,干事创业逐渐成为主流思想。村两委班子以实干兴村的具体举措带动了全村实干兴家,广大农户又以实干兴家的具体行动促进了实干兴村,全村真正成为了实干村。

(二)、强化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村呈丘陵地貌,相对山区来说,生产生活条件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晴通雨阻”的交通,“年年挖沟年年放水难”的水利,“寨头亮、寨脚黑”的供电,落后的基础设施状况,使地缘优势难以转化为发展优势,延缓了发展速度;“昨砌一墙砖、今和一池泥”的打工经济和“早种一墒菜、午卖一窝鸡”的家庭小副业,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好发展问题。

痛定思痛,××村集中精力,着力抓基础谋发展。经村两委班子积极争取,得到了多方面的支持,通过“争取项目投一点、上级部门要一点、村中老板捐一点、村民集一点、投工投劳担一点”的方式,实施了:一是投资__万元,建成213国道至村委会3.24公里的村级柏油路,村组道路全部修通;二是投资118万元,建成全长8.4公里“三面光”沟渠,改善农田灌溉面积1400亩;三是投资133.55万元,改造了通向各自然村的10余公里电网,实现了户均一表,城乡同价;四是投资126万元,架通至各自然村的程控电话线路,全村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的覆盖面/:请记住我站域名/均达100;五是投资110余万元,种植和改造茶园1600亩。四项基础设施和一项基础产业的建设,解决了温泉村最想解决,也是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初步建成了有较好基础设施条件和产业发展基础的文明新村,打牢了××村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基础,增强了发展能力。

(三)、强化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村地处县城近郊,城区的一些不良思潮和行为,极易感染到这里,贪图享乐思想、游手好闲现象、喝酒闹事情况、小偷小摸问题等都较突出,村民各自为政,意见难统一,管理难实现,行为难约束。本来看好××地缘优势的一些投资者,往往会顾忌这里的综治环境和村民的精神状态,望而却步。

××村两委班子认识到,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是促进农村发展的重中之重。全村把创建文明村活动与加快农村发展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抓落实。从建立领导责任制入手,促成了工作有人管、措施有人抓、问题有人解决的良好局面。从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入手,坚持开展思想、文化、科技、卫生等寓教于乐的活动,促进了农村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从制定实施《××村村规民约》入手,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脏乱差”等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整顿乱堆乱放,清理垃圾死角,大力整治村容村貌。从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入手,加强了综合整治力度,封建迷信、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等歪风得到遏制。从民主选举村两委班子入手,发扬基层民主,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等制度,形成民主管理的浓厚氛围。从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入手,动员多方面力量参与全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建设。责任人到位的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广大村民的积极响应,渲染出温泉文明村创建活动浓烈的氛围,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20__年12月××村被评为省级文明村,发展环境逐年优化。

二、狠抓产业支撑,树强支柱求发展

××村从长期的发展实践中认识到,靠劳务输出和家庭小副业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好奔小康的问题。20__年以来,全村以树强茶叶和生猪生产主业为目标,加强招商引资,强化农村综合管理、综合服务,大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资源的利用能力,加快发展。20__年全村农村经济总收入达590.34万元,比20__年367.75万元增长60.53,农民人均纯收入1434元,比20__年的886元增长61.85。

(一)、提高产业关联度,延伸链条增效益

面对着不断夯实的发展基础,××村打起了细算盘。全村以沼气建设为核心,连接发展好以茶叶为主的种植业和以生猪为主养殖业,树强支柱,促进产业关联,实现循环发展、高效发展。

××村是××市能源建设示范村,目前已建成沼气250口,覆盖面在40左右,沼气建设促进了农村种养殖业的清洁生产,带动了农村改圈、改厕、改灶,改善了村容村貌。以沼气为中心枢纽,××村初步串起了“生猪养殖 生猪贩卖 屠宰经营”、“茶叶种植 茶叶加工 茶叶营销”、“生猪养殖 沼气 茶叶种植”、“生猪养殖 沼气 青饲料、蔬菜种植”等几个简单的产业循环发展链条,提高了各产业的关联度,提高了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也提高了产业的增加值。20__年,全村肉猪出栏3340头,户均5头,仔猪出栏13564头,户均20头,有年出栏2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户40户,生猪屠宰和贩卖经营户30余户;全村471户农户种茶,建成茶园3075亩,人均1.2亩,有20亩以上的茶叶规模种植户5户,5亩以上的种植户360余户,茶叶加工厂6个,茶叶营销户6户。20__年全村茶叶总产值达168.75万元、以生猪生产为主的畜牧业总产值110.11万元,分别占全村农村经济总收入的28.59、18.65,两项合计占47.24,支柱产业真正地被树强。20__年,全村计划实现沼气建设100覆盖(除五保户),计划新植茶园500亩,××村种养殖业清洁生产、循环发展、村容整洁的新农村建设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广纳资金技术提速度

缺少资金,是阻碍农村发展的通病。近年来,××村以环境吸引发展资金,以资源撬动发展资金,以效益留住发展资金,成功引进个体投资者10人、公司1家,引资近500万元进行产业建设,加快了发展速度。

引进个体老板××,投资上百万元,改造提升碎石厂的生产能力,为全村带来近20万元的集体经济收入。引进××××等9位茶叶老板,开发种植茶叶2340余亩(其中乌龙茶280亩),此前××村多年发展,也仅建成600亩左右的茶园,而且低产老茶园居多,招商引资使全村茶园面积在较短时间内增长了5倍,优质高产茶园的比例也大幅提高。在冬季农业开发中,引进了××有限公司,以“公司 农户”的形式,发展优质反季节蔬菜,20__年完成了62亩20余个品种的试种,取得了初步的经济效益,在选定适宜品种和推广种植技术等方面取得预期的效果。在此次试开发中,公司支出农民工的工资近4万元,十余名打工农民平均收入在20__元左右,群众积极性很高。20__年公司计划发展200亩×××,并计划在××村发展多种形式的长期合作,除了发展冬季反季节蔬菜外,还准备在其他季节,发展市场缺档的高效益蔬菜,不断扩大优质蔬菜的生产和外销。招商引资加速了××村支柱产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加速了农业科技推广和市场经济知识普及,全村的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三)、提高农村综合管理、服务能力,激发积极因素促健康

“人少事多”是农村管理服务工作的普遍现象,如何提高农村综合管理、服务能力,集中精力搞好产业建设,是无法回避的问题。××村坚持用制度来管理,用民主的方式来管理,调动各方面积极力量参与管理,提高了管理的效率,赢得了搞好综合服务的时间和精力,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村党支部在深入村情认识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落实了党员民主议事制度、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干部民情恳谈和联系制度以及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村规民约等制度,推进了村两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管理效率。××村积极发展茶叶和肉猪养殖两个产业协会,以“支部 协会”的形式,加强了对主要产业发展的管理和服务,最大限度地把农民组织起来,提升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解决好了农民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问题,为树强两大支柱产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群众组织活跃在产业建设、矛盾调解、村容保洁、文体活动等各个方面工作中,受到广泛好评,获得了“省级优秀妇女之家”和“省级巾帼科技致富示范村”的荣誉称号。各项制度的落实,各种管理服务的完善,有效激发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上进心,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形成了“人人求发展、事事为发展”的良好氛围,在全村的“三个文明”建设中,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群众,都能积极主动地发挥一己之力、一己之长,有利于全村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积极因素,得到了较充分的涌动。

三、不断总结经验,深化认识快发展

××村近几年的良性发展,发端于基础建设,发展于不断解放思想、深化认识、更新思路、团结实干,这些成功的举措和取得的实际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广泛的智力支持。

(一)、解决好思想问题,其他问题便能迎刃而解

思想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村的发展困顿,首先就困在思想上,地缘优势带来的满足感,优越的农村政策带来的依赖感,淡化了村民干事创业的思想,万事开头难,难就难在想都不去想上。××村两委班子以干出来的实际变化,来影响带动广大村民逐步破除“靠、闲、散”思想,强化了村民主动发展的诉求;发展就意味着要改变生产生活习惯,安逸闲适的状况改变了,就容易产生“难、怕、厌”思想,××村以党员干部带头干、致富能手带路干,来破解这一心理障碍,强化了村民主动发展的信心;要发展就要面对新环境、新挑战,就要有新能力,××村以加强培训指导、加强示范推广,来破解“老、旧、陈”思想,强化了村民主动发展的能力。从村两委班子到普通群众,解放了思想,提高了素质,想干,敢干,会干,最终干出了发展的新天地。

(二)、解决好班子问题,发展就有坚强的组织保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人,关键在农村党支部,关键在有一个围绕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两委班子,关键在有一批带头创业、带民创业的党员干部。××村从守业到创业的深刻变化,源于两委班子以农村“三学”为契机,以创建党员示范户等为手段,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团结干事,以好作风创造了 新业绩,从而使“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各项思路和举措,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同和支持,促成了“班子团结带动全村团结,班子实干带动全村实干,班子发展带动全村发展”的生动局面。

第10篇

一、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和保障民生为基础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改善民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与基础。威海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一是大力实施产业强市、工业带动战略,进一步突出工业在结构调整中的核心地位,特别是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进一步打响“走遍四海,还是威海”的旅游形象品牌。二是坚持把自主创新作为第一动力,以企业为主体,以产学研结合为方向,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三是强化生态立市、环境优先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

威海市把人民幸福作为根本价值取向,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工作标准,把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扎实实地为人民群众解难事、办好事。一是大力保障改善民生。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了一系列民生政策,推动公共财政向民生领域倾斜。坚持普惠性和公平性原则,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了社会保障制度更高水平的全覆盖,进一步加大了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多项保障补助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救助标准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均衡协调发展。二是大力创新社会管理。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三是大力繁荣发展文化。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广泛开展“幸福威海”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完成了县级文艺院团转企改制任务,举办中日韩文化产业博览洽谈会,积极培育文化企业、项目、基地和园区,进一步激发文化发展活力。

通过推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和文化建设,大力改善民生,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社会环境和文化条件。

二、以文明城市创建实现“四个转变”为主体路径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一个城市极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和重要品牌。威海市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就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曾先后三届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推动实现“四个转变”,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科学化水平,成为威海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为有效的路径。

1.实现由部门创建文明城市向全民创建文明城市的转变。一是建立整体联动的创建格局。威海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总指挥,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总指挥,市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创城工作指挥部,并在市公安局、城建委等部门设立交通环境、城市环境、文化市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食品药品和餐饮行业、商贸市场六个专项工作小组,各市(区)及市直各部门都层层成立创城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全市上下构建起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创建格局。二是营造全民动员的浓厚氛围。面向社会常年开通创城热线,群众随时都可以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破损、窗口单位服务不规范等有关问题拨打热线反映。在威海日报、威海广播电视台、威海新闻网等媒体常年开设专题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创城进行宣传报道。利用户外电子屏、大型公益广告牌、手机短信、社区宣传栏、施工围档、楼宇电视等各种媒介,大张旗鼓地开展创城宣传。向广大群众广泛发放创城《一封信》和《创城手册》,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创城公益行动,深入社区开展“大走访”,强化创城入户宣传。举办创城 征文比赛和知识竞赛,推出抵制不文明行为的公益广告,利用威海讲坛、“道德讲堂”等宣传阵地普及创城知识,提升群众对创城工作的知晓度,在全社会形成了关注创城、理解创城、支持创城的浓厚氛围。

2.实现由阶段性创建文明城市向常态化创建文明城市的转变。一是健全常态化推进机制。从开展新一轮创城活动伊始,威海市就健全完善了组织领导、层级负责、区域管理、宣传教育、资金保障、测评考核、责任奖惩等七项工作推进机制和督导检查、问题反馈、测评通报、专项调度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总投资20__多万元的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于20__年6月开通以来,成功实现与3个区级指挥中心、30个市属职能部门、33个区属职能单位之间联网,每天共有120多名信息采集监督员对城区2661个网格单元至少进行3次无缝隙巡查,做到随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极大提升了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常态化水平。二是将创建任务融入日常工作。威海市将创城工作与机关干部转变作风有机结合,按照“凡事有人干、凡事有人管、凡事有人监督、出了问题要追究”的要求,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单位对照创城要求,切实把创城测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体系之中,使创城成为大家履行职能的自觉行为。三是完善难点问题长效管理办法。针对“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穿马路、乱扔杂物、乱涂乱写”等容易反复的创城热点难点,既立足当前、迎难而上,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使之切实减少,又着眼长远、标本兼治,认真研究建立实际管用的长效管理办法。

3.实现由达标创建文明城市向为群众创建文明城市的转变。威海市始终牢牢坚持“创城为民、创城靠民、创城惠民”的指导思想,坚持把创城作为永不竣工的工程,不惟创城而创城;始终牢牢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作为开展创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去年以来,针对实地检查发现和群众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共下发问题督办单350多份,完成整改事项2800多个。通过创城,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市环境更加优美有序,广大市民的归属感和自豪感得到有效提升,群众成为创城的最大受益者,创城工作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积极支持和热烈拥护。

4.实现由抓硬件创建文明城市向重素质创建文明城市的转变。一是宣传引导。组织媒体常年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拍一拍?议一议”宣传活动;制作文明行为养成的公益广告常年在媒体上刊播;组织贸易办、交通局、旅游局等单位在商场、超市、汽车站等人员密集、流量较大的场所常年进行文明行为养成的公益宣传。通过潜移默化的宣传,引导市民自觉树立养成文明行为的意识。二是教育引导。围绕“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这一主题,常年组织开展“文明餐桌”、“文明交通”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市民爱护城市环境、文明就餐、文明出行。按照“四有”标准和“五个一”流程,在188个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全部建立了“道德讲堂”,定期组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军营、进讲堂巡讲,全面倡树“当好人、做好事、存好心、有好报”的价值取向,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活动引导。搭建活动载体,常年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在窗口单位开展争创服务名牌活动,在机关开展服务品牌创建和目标承诺活动,在企业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在社区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楼宇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坚持把开展“学习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引导人们践行文明、提升自我的重要载体,大力开展卫生保洁、扶弱济困、保护环境、维持秩序、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打造了“12349居家服务”、“洪波爱心车队”、“长城爱心大本营”等知名志愿服务品牌。目前,中心城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已达到8.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25%。

三、以诚信建设为基点深化道德建设工作

威海市以打造美德、构建和谐为目标,以诚信建设作为“兴市之魂”,把诚信作为全体市民的行为规范,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走出了一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推动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互促共进的新路子。

1.彰显为民服务,永葆高尚政德,让党员干部争当诚信先锋。威海市环翠区始终把道德建设贯穿于创建阳光机关、促进行风建设的始终,让广大党员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培养克己奉公的理念,铭记为民服务的宗旨,弘扬顾全大局的精神,实现道德素质和职业水准的双提高。一是强化制度保障。相继出台了《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领导干部品德考核考察评价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把道德标准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体系,对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德”的反向测评,“德”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畅通诉求渠道。实行领导接访制度,每个工作日安排1名领导公开接访,并完善预告、分流、下访等制度。环翠区今年开展了“包百村(居)连万户”活动,让每个机关干部自觉做到“三个对照、三个反思”,即:对照群众的生活现状,反思自身的工作责任;对照群众的朴素感情,反思自己的思想作用;对照群众的期盼所望,反思自己的精神状态。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复,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切实为民做事。实施劳动者就业创业免费技能培训工程,确保每一名想就业能就业人员都能找到工作;实施了学校和幼儿园新建工程,加大了政府助学力度,确保不让一名困难学生上不起学;加大了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力度,对经过常规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二次救助、结对帮扶,确保不让一名困难群众过不下去。

2.坚持“四位一体”,构建诚信体系,让诚信成为干部群众的行为规范。威海荣成市大力推进以政务诚信为先导、企业诚信为重点、社会诚信为基础、司法诚信为保障的“四位一体”诚信体系建设。一是以政务诚信引领价值取向。荣成市把诚信体系建设的牵引点放在政务诚信上,将突破口放在抓落实上,着力抓政府自身的工作落实,树立“有诺必践”的诚信政府形象,用政府公信力提升各级执行力,引领全社会价值取向。在全市启动了两轮单位包村、干部包户“两个全覆盖”活动。为检验走访联系成效,统一安排了53场社情民意调查、101期“行风热线”,促进干群沟通和问题整改,增强了群众对党委、政府的满意度。二是以企业诚信推动转型发展。荣成市把“抓质量、创品牌”作为推动企业诚信的重点,规范企业市场行为 和信用秩序,推动科技创新、资本运作、招商引资、产业转型,促进企业扩张向链条高端延伸。出台了荣成市企业诚信十项标准,组织全市50家重点企业和30家成长型企业签订诚信建设承诺书,从落实时限、进度要求等方面设定门槛,引导和约束企业加快扩张发展,形成政企合力推动转型跨越的工作局面。推动银企融合,支持有信誉的企业、银行采取相互参股、重组整合等方式深化对接合作。构建区域良好金融生态,对失信企业坚决实行“黑名单”制度。坚持大企业创牌、小企业贴牌,积极推进以品牌为纽带的产权重组和分工协作,推动域内中小企业与域外企业建立产权品牌合作关系,推动域内大企业对域内中小企业进行产权和品牌整合。三是以司法诚信维护公平正义。以“抓严细管理”作为司法诚信建设的主抓手,扎实推进以法制公信为核心的司法诚信建设。以“理念抓精准、管理抓精确、服务抓精心、履职抓精致、廉洁抓精严、团结抓精诚”为思路,在全市政法队伍中开展了十个对照、十个反思、十个必须教育活动,筑牢广大干警诚信立警、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石。着眼于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创建“零错案、零上访、零投诉”基层政法单位为载体,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等风险防范机制。建立推广社会管理“网格化”模式,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外海渔民船员、外商外企人员、外地购房居民“四外”人员多的实际,实施两地联手管理、入港入船服务、送法送暖进企等服务管理措施,做到动态形势动态掌控、阶段问题阶段解决,形成了覆盖全员、精确到位的社会管理格局。四是以社会诚信夯实道德基础。荣成市以“弘扬正气、转变风气”为目标,广泛开展抓社区、农村、公共场所、学校、单位、媒体阵地的“六抓六进”宣传教育活动,面向机关干部、市民、村民、商家、志愿者等不同群体,分别开展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形成了全覆盖式的“四德”宣传教育格局。

3.加大培育养成力度,打造成长机制,让身边典型引领社会风尚。威海市环翠区积极探索“典型养成工作法”,不断挖掘、培育、表彰、传播诚信建设中涌现出来的个人典型和集体典型。一是多渠道发现道德典型。从20__年开始,环翠区每年都组织开展多个批次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每两年进行一届道德模范选评活动。通过这种渠道,全区涌现出了杨正权等国家级诚信典型人物,同时,拾巨款不动心的好人戚道昌、陈美艳等一批批“草根”英雄也登上诚信引领的舞台。同时,还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定、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企业、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等评比活动,进一步推出诚信典型。二是多方面奖励诚信典型。环翠区对涌现出来的诚信个人,发现一起,表彰一起,奖励一起。在加大个人典型表彰奖励的同时,每年召开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区委、区政府对因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而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予以重奖。三是多角度宣传诚信典型。每年环翠区都组织由诚信个人典型参加的道德模范宣讲团,在全区开展道德宣讲。仅20__年就组织宣讲98场,听众达15000人次,使诚信个人的典型传播到村居、企业和机关。编制了《道德的身影》摄影集,制作了道德模范风采灯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还通过设立好人榜、凡人善举榜等诚信典型展示平台,让广大干部群众通过身边的诚信人和诚信事,实现自己素质的不断提高。

第11篇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决策,是今后一段时期我们的中心工作.为了了解掌握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我镇于近日就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此次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XX镇,辖8个村,农业人口7533户2.96万人,农村劳动力1.2万人,全镇总面积45.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03万亩,农业生产总值1300万元。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省、市、县对“三农”的日益重视和农业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特别是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完善,科技文化教育发展加快,农村经济与各项社会事业朝着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我镇有五个“新农村”试点,分别分布在碧石、沙田、十六都、溪头四个行政村五个试点自然村。这些试点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十六都村组织实施“三清、三改、三通”等一系列环境整治措施以来,村容村貌有了很大改变,青山绿水,沿河路绿树成萌,环境优美,公路畅通,是个人见人赞的好地方。

我镇新农村建设虽取了一定成效,但与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

二、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

(一)农村生产力低下

我镇的农业总体是还是粗放生产,产业化基本未形成,农作物种植和畜牧养殖都处于低水平发展,且多以零散种养为主,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农户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出外打工,农村劳动力大部分外流,“留守”的农民大都是老、弱、妇、幼。农民受教育程度偏低,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在技能素养方面,具有一技之长的人还比较少,导致种田只能粗放经营,打工则只能卖苦力打粗工,严重制约了农民增收。

(二)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有待加强

我镇除了十六都村在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他村村容村貌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由于各种因素,老百姓响应不积极,“六改四普及”难度大,农民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还不够,有些农民在思想上存在“等、靠、要”的观念,认为新农村建设是上级党和政府的大事,个人存在不愿让利、不愿筹资的思想。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但“理事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改水、改厕、改栏工作进展缓慢。

(三)农村基础设施落后

由于财力制约,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严重不足:1、农田水利设施薄弱,镇、村投入资金有限;2、交通基础设施落后虽有所改善,但通达深度、通车质量都存在较大问题。且镇村都面临通村公路的养护资金紧缺的困难。

(四)社会各项事业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镇的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农村医疗条件差、医疗水平低,同时,农村医务人员水平低,医疗卫生状况令人担扰,科技文化投入不足,底子薄、人才缺、资金少、设施差的状况没有得到改善。农民缺乏最基本的文化活动,“__”等赌博活动有抬头的趋势。农村弱势群体保障体系薄弱。

三、几点建议

(一)加快农村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不断完善、强化、落实扶持农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建立农民收持续增长机制。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因此,要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集中力量大力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业附加值。其次,加强对农民的文化、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操作技能,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和就业率,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

(二)抓好新农村建设规划,进一步改善农民人居环境

要根据现有特点,对各村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搞好村镇规划建设,要在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民房设计上充分体现农村特色和地方特色,注重与自然相和谐。重点整治脏乱差,加大 宣传力度,转变镇村干部工作作风,耐心做好引导、疏通工作,认真按照“三清、三通、三改、三规范”的要求,进行一次村庄整治建设。成立“村民理事会”,并充分发挥“理事会”的作用。加快“六改四普及”步伐,集中力量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净化、绿化、美化村容村貌,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促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

(三)加大对农村投入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要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进社会公众资源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不断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交通、电力、通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滞后的瓶颈制约。树立“建设大通道、发展大产业”的思路,全面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村通”,自然村内道路硬化率达到100。

第12篇

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义与必要性

在创建和谐社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上,职工与企业的根本利益和最终目标是一致的,都是通过辛勤劳动工作,创造财富,为国家作贡献,为自己谋幸福。职工与企业是鱼水关系,谁也离不开谁,是共存互利双赢。但在某一阶段、某些事件和特定时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职工与企业也会有矛盾与冲突。正确处理职工与企业的关系,保持两者关系的平衡,是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对职工与企业都有利。反之,两者关系的不平衡,必然给职工与企业都造成损害,从资产拥有量的大小来说,企业的损害相对要大于职工。工会从科学发展观出发,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实质上也维护了企业的利益,是会得到全社会各阶层的支持。所以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必要性

二、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与范围

工会维权工作要以职工为本,就是以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本,维护职工全部所有的合法权益。工会在维权工作中要旗帜鲜明,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毫不妥协,坚决维权,给全体职工,也给全社会表明一个态度:工会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为职工维权,工会义不容辞,责无旁贷;为职工维权,工会竭尽全力,赴汤蹈火。当今,国家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制订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工会在依法维权中,做到有的放矢,必须明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与范围。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与范围大致有五方面:劳动权、劳动报酬权、休息权、健康权和社会保障权。

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方法与途径

懂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义与必要性,知道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与范围,就必须掌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方法与途径,下面就劳动权、劳动报酬权、休息权、健康权和社会保障权五个方面予以阐述。

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劳动权是宪法赋予职工的神圣权利,职工唯有劳动才能生存发展自己,也才能为国家作出贡献。工会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就是要保证职工获得劳动的权利,要抓住企业用工和停止用工两道关口。在企业用工需要招工时,工会要去除歧视性招工条件,面向全体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尽可能向弱势群体倾斜,使每个公民都有获得劳动的机会。在企业停止用工需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工会要把关,防止企业违规操作,做到不侵害职工的基本经济利益,让职工走得满意,走得高兴。

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权。劳动报酬是职工劳动所得,它不仅关系职工的生活质量、生存条件,而且关系社会的公正、公平与稳定。工会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权,就是要保证职工付出劳动能获得与其相应的报酬,同时对病残弱势劳动者有适当照顾倾斜。这里有两个要点,一是报酬能体现劳动的价值,且与当地同行业持平或略高,能得到大多数劳动者的认可,并做到逐年有所增长。二是报酬做到以货币支付,足额及时发放,不扣减不拖欠。

维护职工的休息权。职工除了工作劳动还需要休息,享有休息才能保证职工身体健康、恢复体力,去消费去享受文娱生活,从而扩大内需,保证旺盛的生命力。休息权是职工获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也是我国法律直接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休息权是职工不可剥夺的一项基本权利。工会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就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工作劳动,不随意或超时加班加点,不违背职工意愿强制工作时间外劳动。

第13篇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医院从企业中剥离出来已成为现实。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所有企业医院都将从企业中剥离出来由政府管理。为了把企业转事业医院的工会工作做好,需要我们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找出可行性对策。

一、企业转事业医院工会的现状

1.职工现状。企业医院为企业投资建设、发展,与企业共兴衰。多为建院时间较长,人员相对稳定,缺乏新生力量。非专业人员较多,人浮于事现象严重,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学历结构偏低,职称结构不合理,技术力量薄弱,人才流失严重,没有业务特色,职工没有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

2.工会现状。工会人员少,有的还是兼职的。从素质来看,不少以前是工厂工人,没有工会工作经验,工会的各项

第14篇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面小康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七大继续号召,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局中的重点和难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难保证,人才难解决,环境难保护,陈规陋习难根除。因此,调查研究并设法解决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的困难和问题意义重大。

20xx年2月,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我被选派到忙怀乡**村党支部担任第一书记,机会难得,到任后,我与村两委班子成员就**在今后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对策进行了调研。

一、**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基础环境和条件恶劣。一是地理劣势。山区群众常说“看到屋,走得哭”,真实地反映了山区沟渠纵横、山高坡陡的地理特征,这一特征使农业生产生活异常困难。二是土壤贫瘠。土壤肥力差、保水能力弱,不少地方仍沿袭刀耕火种,产出效益低。三是自然灾害频繁。山洪、干旱、风雹、地质滑坡等自然灾害年年发生,仅丫口组目前就有15户农户居住在滑坡危险地带,而农民抗御灾害能力较差。四是人居分散。山区大部分人口多为散居,密集度不高。据实地调查,**村的人口密度仅为168人∕平方公里,很显然,**村新农村建设的聚集动力非常弱。

(二)社会服务体系不到位。一是基础建设落后。由于多年来投入不足,导致贫困山区基础设施十分落后,特别是农业基础设施年久失修问题比较严重,普遍存在吃水难、上学难、行路难等问题。二是社会保障不完善。村卫生室形同虚设。山区群众无钱治病,大多数农民生了病也是硬撑,小病酿成大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突出。据实地调查,**村农村妇女只有15%的人生了大病才去医院就医。同时,由于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养儿防老仍然是**村最主要的养老模式,家庭成为重要支撑。三是文化生活匮乏。由于缺书少电,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情况较为普遍。“早上听鸡叫,白天听鸟叫,晚上听狗叫”是**村现状的真实写照。由于文化生活的匮乏,使封建迷信、赌博等乘虚而入,败坏了社会风气,也影响了山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四是城乡人民权利不平等。由于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为了阻止农民进城找工作,实行了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使农村人特别是贫困山区农民在教育、就业、卫生、社会保障等多方面受到与城市人不平等的待遇。这个问题在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并没有真正解决,现在农民进城打工还是受到同工不同酬的歧视,甚至还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直接影响了农民的收入,同时又造成了和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三)农民整体素质偏低。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但由于历史原因,**村的大多数农民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不高。据实地调查,**村全村共2019人,大专文化程度的只有3人,中专的只有7人,高中文化程度的只有12人,初中文化程度的有306人,小学文化程度1390人,文盲102人,未读书的儿童199人。贫困山区劳动力文化水平偏低。部分有文化、有技能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都在外务工,留守人员多为老人或儿童,难以承担起建设新农村的重担。同时,农民培训机制在贫困山区难以建立,有培训点也是流于形式,使农民的发展技能、思想水平与新农村还存在较大差距。山区农民普遍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政府和党员干部的事,争取政府下拨资金踊跃,自己出资出力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不高。

(四)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近年来,乡党委、政府加大对**村的扶持力度,采取了多种措施增加农民收入。但由于**村自然经济成份较重、农户经营规模小、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村信贷困难、农资价格高质量低的市场调控不力等原因,农民增收仍然十分缓慢。**村地处大山深处,全村有513户2019人,可耕地面积3749亩,其中:水田只有522亩,多数为旱地(山坡地)。由于自然、地理、历史和人口素质低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山上农田水利设施难以配套,交通状况极差,雨天山体滑坡时有发生,村民缺乏教育,整体素质偏低,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虽然农民人均收入20xx年达到2300元,但发展不平衡,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067元以下的达1373人,占68%,这一现状是制约**新农村建设最为突出的矛盾。

二、**村新农村建设的对策

(一)抓组织,发挥党员干部作用。贫困山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要建设一个富有战斗力的村级班子,一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干部队伍。一是要建好村支部。建设战斗力强的村支部,带领贫困山区农民艰苦创业,建设新农村。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三培养”,把优秀村民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和村级后备干部,解决接班 人问题。二是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健全村干部工资保障机制和增长机制,完善村干部正常离职后一次补发补贴机制,积极探索村干部“职业化”及养老保险制度的新途径,使村干部在政治上有盼头,工资上有保障,正常离职后有依靠,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

(二)抓规划,引导科学有序发展。贫困山区的现状决定了新农村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一蹴而就。因此,必须从当地实际出发,从制定规划着手,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循序渐进。一是科学制定区域规划。对地理特征基本相同,经济发展基本一致的贫困山区制定统一的区域发展规划,对发展定位、村庄布局、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战略研究,突破自然村界限,科学编制村庄建设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二是统筹制定村域建设规划。突出山区特色,找准每个村的优势和劣势,合理确定村庄规模,统筹规划产业方向,村庄布局、服务设施和住宅布点,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三是妥善把握规划制定和实施中的几个问题。要突出农民的主导地位,认真听取农民建议;要体现和谐性和包容性,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顺从山地势,做到基本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追求人与自然和谐;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要合理确立示范点,并实行动态管理;要选好切入点和突破口,量力而行,首先从农民最关心、最容易见成效的事情抓起,如实施安全民居建设、人畜分居和安全饮水建设等;要整合资源和项目,将资金集中起来办大事、办好事。

(三)抓教育,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树立“没有新型农民就没有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念,大力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工程”。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农民教育责任制,改进教育方式,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文明村(户)评比等,开展农民思想道德、法制文明教育;要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营造新农村建设氛围,引导农民破除“等、靠、要”思想,激励农民群众发挥好主观能力作用。二是加强农民的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农民培训机制。要以村小学为依托,运用农民技校等形式,对农民进行种养加工业生产操作技术培训,使年满16周岁的山区劳动力基本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和非农领域就业技能,培养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对“守护型”农民中的种养大户、个体经营者、产业化带头人、返乡创业等进行重点教育,着力培育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三是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文化事业。从现状来看,贫困山区新农村建设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下一代,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山区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事业,使贫困山区的孩子上得起学,都能受到最基本的文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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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ITC调查报告于2001年12月作出。ITC6名委员全部参加了调查。具体进行调查的人员共29人,其中,负责人(director of operations)1人,调查员(investigators)3人,产业分析师(industry analysts)7人,经济师(economists)5人,财务分析师(financial analysts)4人,律师(attorneys)7人,高级统计师(senior statistician)1人,调查监督员( supervisory investigator)1人。

调查报告共1150页,分三卷。

第一卷是“决定和委员的观点”(determinations and views of commissioners)。首先是委员会就调查结果所作的共同决定,以及对国内产业进行救济所提出的建议。这个部分的附件对有关产品的物理特点作了描述,列出了其相应的海关税号。随后,就损害和建议,分产品进行了的分析,即具体说明是否存在损害,以及应当采取什么相应的措施。应当说,这是整个报告的核心部分。但值得提及的是,根据ITC的惯例,有些委员对是否存在损害和应当采取何种救济的不同观点,也列在报告的相应部分。

第二、三卷是大量以图表表示的调查中获得的信息。主要有三个部分:一、总体情况(overview),包括背景情况,例如过去有关钢铁保障措施的调查;有关产品的生产工序和用途的描述;全球钢铁产业状况,例如产量、生产能力和就业趋势,进出口状况,亚洲金融危机,苏联解体后的情况,技术发展,外国政府的计划等;美国钢铁产业的情况,例如生产能力、库存、原材料成本,就业和相关成本,金融和投资趋势,销售趋势,定价,汇率等。二、有关产品的情况,包括产品的描述和用途,美国生产商情况,对实施救济的立场,以及进口增加情况等。三、其他信息,包括“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有关开始调查的通知,听证会情况(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其在有关问题上的立场等),以及所有图表概览。

二、关于调查的情况

ITC对钢铁的调查,是依据2001年6月22日美国贸易代表致ITC主席的一封信而发起的。[ii]在这封信中,贸易代表称,布什总统已经宣布了一项应对美国钢铁行业所面临挑战的全面计划,其中之一,就是指示贸易代表要求ITC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201条款”,就钢铁进口对美国钢铁行业的影响发起调查。(此外还包括与其他钢铁生产国就全球钢铁限产进行谈判,并制定纪律约束补贴和其他扰乱市场的做法)。

信中称,美国钢铁行业及其二十万工人在美国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向制造、建筑和能源行业提供高质量的产品,钢厂给相关行业提供了就业机会。但美国钢铁行业受到了外国政府50年来对市场一贯干预和对其钢铁业直接财政支持的影响,其结果是产量严重过剩,无效生产,世界市场供大于求。现在,美国钢铁行业财务困难,利润大幅下降,投资和市场份额收缩,许多企业已经寻求破产保护。这些困难导致钢厂关闭,工人失业,地方经济受到破坏,其中以钢铁业为生的地方尤为严重。因此,需要立即进行调查,以确定某些钢铁产品进口的增加是否为生产相似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的实质性原因。这封信的后面还附了一份要求调查的进口产品的目录。[iii]

ITC随即于2001年7月3日在“联邦公报”上公告,宣布开始调查。

7月26日,ITC又收到美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的一份决定,要求进行同样的调查。ITC依职权决定,将两项调查合并。

ITC向生产一种或多种有关产品的大约825个公司发放了生产商问卷(这些公司的情况来自以前对钢铁产品的调查和其他公开行业信息),共收到281份回复。进口商问卷除随附在生产商问卷中外,ITC还选择了大约220个公司,共收到326份回复。购买商问卷随附在上述825个和220个公司的问卷中。此外,ITC还要求美国生产商提供他们各自产品前三位的购买商,随后向1100个公司发放了问卷。ITC共收到1180份可用的购买商问卷回复。对于外国生产商,ITC在网站上了空白问卷,供下载回复。ITC共收到475份回复。

随后,ITC职员对这些回复中所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查,例如将每个公司的价格、销售价值和成本等单位数据于公开数据和所有公司的数据进行对照。对美国生产商的数据还进行了特殊的审查,使其报告的销售、经营收入和生产能力等情况,尽量与每个公司的财务报表保持一致。此外,对其中最大的一家公司进行了有限的核查,使其问卷中的数据与公司记录相一致。

ITC调查报告中使用的大部分数据,都是从调查问卷中获得的。此外,也使用了一些其他来源的信息,例如对美国进口的官方统计。

发放、分析问卷,只是ITC调查的一部分。ITC就损害举行了8次听证会,就救济举行了3次听证会。在ITC委员就损害和救济分别进行表决后,最终于2001年12月19日将决定和建议提交美国总统。

三、ITC关于损害的观点:法律标准

在进行保障措施调查时,ITC依据的是美国1974年贸易法“201条款”。ITC传统上将该法所规定的标准分为三个方面。即如果要作出肯定的决定,ITC必须认定:有关产品进口的数量增加(不论是实际数量,还是相对于美国国内生产的数量);美国国内生产相似或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正在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的威胁;进口是国内产业受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实质性原因(substantial cause)。要作出肯定决定,这三个条件必须都得到满足。

如上所述,ITC调查是应美国贸易代表和参议院财政委员会的要求而发起的。调查的产品共4大类:普通碳素和合金板材(carbon and alloy flat products)、普通碳素和合金长材(carbon and alloy long products)、普通碳素和合金管道产品(carbon and alloy pipe and tube products)、不锈钢和合金工具(stainless steel and alloy tool steel products)。为了数据收集的需要,ITC将这4大类产品又细分为33种。

ITC从以下5个方面对有关产品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