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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干部任职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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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干部任职报告

第1篇

一、昆明中心支行机关干部队伍状况分析

截至目前,昆明中心支行机关共有467人,其中男254人,占比54.4%,女213人,占比45.6%。从年龄结构上看,机关人员平均年龄43.4岁,其中,35周岁及以下99人,36-45周岁164人,46-55周岁169人,56周岁及以上35人;从学历结构上看,博士研究生4人,硕士研究生99人,大学本科275人,大专及以下89人;从职务结构上看,行领导6人,处级干部106人,科级及以下干部317人,工人38人。

2007至2011年昆明中心支行干部职工队伍基本稳定,五年来,共有9名干部流出,其中,男7人,女2人。从年龄上看,35周岁及以下干部3人,36-45周岁干部6人;从学历上看,硕士研究生4人,大学本科生4人,大学专科生1人;从职务上看,处长1人,其余8人均为处级以下;从流出方式上看,有3人调出,6人辞职;9名流出干部在流出前,有7人从事业务管理工作,2人从事综合管理工作,流出后,有3人到国外工作、学习,1人在国内读博,3人流向市场机构,2人从事企业工作。

二、目前昆明中支干部流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对流出再创业信心不足

从前面对昆明中支机关干部队伍情况分析来看,由于撤并分行和银监分设,导致目前人民银行干部职工的年龄结构普遍老化,尽管近年来每年都在补充年轻行员,但仍未得到明显改善。另外,自银监分设以来,人民银行的工作职能发生了改变,工作重心由原来的监管转移到了金融服务上,导致人民银行员工对其他金融机构的日新月异的金融业务渐渐生疏,从知识结构上落后于其他金融机构的员工。基于此,大多数人民银行员工对调离人民银行到其他金融机构工作的信心不足,不敢轻意“跳槽”。如去年,一家地方金融机构筹建,希望我行能推荐一名业务骨干前去任职,但征求了多人意见,均表示难以胜任,不愿意离开人民银行。

(二)职工的行业优越感很强,对流出的意愿不强

从问卷调查和与职工谈话了解的情况来看,人民银行的员工对自身从事人民银行工作有着较强的优越感,认为人民银行是管理行,其社会地位相比其他金融机构有较大的优势,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在某方面有求于人民银行,在金融机构中有较强的话语权。尽管也有个别员工对其他金融机构的收入心存羡慕,但权衡利弊,仍觉得人民银行的社会资源远多于其他金融机构,自觉流出的意愿不强。

(三)人民银行行员身份特殊,干部流动的渠道不畅通

目前,人民银行实行的是行员管理制,而行员的身份较为特殊,既不属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事业单位编制,更不属企业合同制员工,这一相对独立的编制体系,让人民银行员工在流入流出时常常会遇到尴尬。如昆明中支有一名员工,因解决两地分居问题,想调至某地政府公务员编制部门,但接收单位对人民银行的行员制难以做出判断,尤其在公务员系列中找不到人民银行这一单位,最终这名员工只能调入当地的一家企业单位工作。

(四)干部流入的门槛较高,缺少相关政策支持

人民银行在人员的调入问题上遵循的是“凡进必考”的政策,干部的主要流入渠道是通过行员招录进入人民银行系统,另外还少量的军队转业干部流入,这样的门槛对于一些想调入人民银行工作的其他行业和部门的人员来说很难跨越,因此,近年来我行没有一例从其它金融机构或政府部门调入的人员。这一政策,虽然较好地把住了行员招录的关口,防止了一些低素质人员的进入,但同时由于缺少其它人员流入的配套政策,也将一些具有丰富的金融部门工作经验、较强工作能力的人拒之了门外。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民银行员工的知识结构老化、对外履职能力弱化的问题。

三、促进干部流动的几点建议

(一)努力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增强干部流出的信心

人民银行分支行干部之所以流出难,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与外界接触交往较少,知识结构相对单一,自身素质不够过硬,无论是在业务知识还是在综合能力上,都难以适应其它金融机构巨大的工作压力和快节奏铁工作步调。要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要从内因着手,提升人民银行干部的素质。一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尤其要针对目前人民银行对外履职弱化的现状,重点加强对新知识、新业务的培训,并坚持查训结合,让人民银行的员工在工作实践中提升素质和能力。二是要开展多渠道的干部交流。除人民银行系统内交流处,更应重视输送干部到其它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交流,借助其它金融机构的现有培训资源,达到岗位培训的目的。三是要积极开展金融业务调研。抱着虚心学习的态度,深入到其它金融机构中了解其业务开展情况、金融产品创新情况,以及前沿知识和技术的运用情况等。让我们的干部在提升素质的同时也获得更多的底气和信心。

(二)加大组织推荐力度,为干部流动搭建更多平台

单位的态度和决心是决定干部交流力度大小的重要因素。因此,一定要坚决摒弃那种把人才当作“自留地”的思想,多从有利于干部个人成长的思路出发,舍得把业务骨干和优秀人才推荐出去。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在保持干部队伍稳定的前提下,努力发挥各级组织对干部流动的助推作用,加大向外推荐干部的力度,主动为干部流动搭建平台。如在新的金融机构成立时,要积极把本单位的优秀人才向金融机构举荐;在政府机关面向外界选拔干部时,要大力动员本单位年轻干部积极参与;在干部自身有了更好的单位选择意向时,要敢于割舍,配合个人做好推荐工作。相信有了单位和组织作后盾,必将会对干部的流动起到助推作用,也一定会促进干部队伍活力的提高。

(三)促进行员与公务员身份的接轨,疏通干部流动渠道

人民银行行员身份的特殊性,对于人民银行的干部职工来说,既有一定的优势,同时也会带来一些尴尬,尤其是与公务员系列难以接轨。为了有利于干部的流动,建议总行能够积极与中编办协调,在现有行员制不变的基础上,建立一条与公务员编制单位、事业编制单位,以及其它金融机构之间,在岗位、职务、薪筹等方面的衔接渠道,实现人民银行行员与其它各编制系列人员之间的顺畅流动。

第2篇

20__年我分行辖区共举办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758个,培训4888时,参训人员15498人次。其中,__*共举办了2期党校主体班、3期县支行副职培训班、1期金融研究业务培训班、1期人力资源管理及信息调研写作培训班、1期英语强化培训班等8项大型业务培训班。

(一)、认真开展理论业务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履职能力。

1、大力开展党校培训轮训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党校轮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修养,我们按照总行党校全年工作部署,制定了《__*党校20__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分别于五月和九月举办了第四、五期__*党校主体班,共对88名文章版权归文秘站网作者所有!辖内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40天的脱产理论培训。学员经过理论辅导、经济金融热点问题讲座、实地考察等不同阶段的学习,回到单位后,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好金融服务、人民银行自身的工作创新问题、人民银行县支行的职能定位及业务工作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对策等专题撰写调研论文。分行党校对第四、五期党校主体班调研课题及学员论文进行评估,学员们完成了重点专题调研报告3篇,毕业论文88篇。通过接受党校教育,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政治理论素质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业务培训。

20__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业务培训:一是推荐10名分行及省会中支行级领导参加总行党校第十期、第十一期局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二是推荐分行及省会中支9名行领导参加总行4月份举办的厅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三是推荐22名地市中心支行行长、副行长,分2期参加总行5-6月举办的中心支行行长业务培训班;四是推荐48名县支行行长参加总行2-4月举办的第七、八期县支行行长培训班;五是于4-6月在保定金专分三期举办了县支行副职培训班,组织辖内240名县支行副行长、纪检组长针对中央银行新业务、宏观经济与货币政策、金融稳定与金融服务、金融会计管理与财务分析、金融法规、金融改革热点问题、领导科学、岗位任职资格培训等内容进行脱产学习。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结合各地实际工作撰写结业论文,并对论文进行打分评优。

(二)、以开展辖内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为基础,狠抓各类专项业务培训。

1、认真做好岗位任职资格培训考核的各项相关工作。

一是转发总行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及考试实施细则,并对辖区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及考试工作进行指导;二是转发总行《关于组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历教育与中国人民银行岗位任职资格考试接轨金融学专业(本科)报名的通知》,布置辖内套读报考工作;三是召开辖区岗位任职资格考试工作座谈会,对辖区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对报名及培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四是在分行机关召开岗位任职资格考试动员会议,安排分行机关考前培训及报考工作,同时组织公文处理与写作、法律基础概论、金融基础概论的考前辅导讲座;五是转发总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人民银行岗位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做好对辖区考试工作的指导以及分行机关305名干部的报考、免考、学籍管理及考务工作。

2、利用省会中心支行培训资源,开展全辖业务培训。

为了整合辖区培训资源,在开展培训的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了业务工作交流。通过总结过去两年利用省会中心支行培训资源开展全辖业务培训的成功经验,今年8月下旬,我们委托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牵头,在兴安盟举办了金融研究和调研分析业务培训班,期间邀请总行业务司局和分行有关处室领导,通过讲座和研讨的方式,针对新业务以及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42名辖内各中心支行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收到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3、抓好辖区业务骨干的前沿性金融理论培训。

根据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需要,结合总、分行人才培训规划,我们进一步加强对辖内干部的业务培训:一是推荐48名辖内干部参加总行全年举办的各类专项业务培训班、研讨会;二是突出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培训,根据分行第二期硕士学位进修班培养计划,于2月和10月在天津财经大学组织第二期硕士学位进修班50名学员进行脱产面授。

4、加强对组织

人事干部的培训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辖区组织人事干部的综合素质,我们于4月中下旬在南开大学举办了一期人力资源管理及信息调研写作培训班,共有100名来自全辖各中心支行、县支行的组织人事干部参加了学习培训。在为期8天的培训当中,南开大学的12位知名的教授、副教授及博士为学员们讲授了人力资源管理、公务员法、绩效管理与激励、组织人事信息调研写作等14门课程。

5、举办大型理论业务讲座。

今年,我们继续采取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的方式,邀请国务院、高校、总行各司局有关专家、学者为全行副处以上干部举办了15次理论业务讲座;同时根据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以及日常理论学习的需要,举办公文处理与写作、法律基础概论、金融基础概论等全员讲座。通过开展讲座,进一步更新了业务知识、开拓了工作思路。

(三)、积极开展高层次培训,抓紧培养复合型、研究型人才。

1、积极推荐干部参加国际交流项目培训。

为全面提高辖区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素质,开拓视野,培养复合型人才,我们积极推荐辖内干部参加各类国际交流项目的培训。一是推荐4名辖内地市中心支行行长参加总行在香港举办的金融稳定高级研讨班;二是推荐辖内5名干部分别参加总行在美国举办的金融市场业务培训班及征信业务培训班;三是推荐辖内2名人事干部参加总行在日本、韩国举办的人力资源培训班;四是推荐3人参加新加坡奖学金项目面试、2人参加日本奖学金项目免试、8人参加总行国际司的德国发展基金会项目面试,并推荐1名通过面试的干部参加总行20__年德国发展基金会项目培训。

2、加大英语培训力度。

分行党委始终重视培养高层次外语人才,20__年,在培养英语人才方面,一是推荐8名干部分2期参加总行在西南财经大学举办的BFT英语培训班;二是组织20__年__*英语强化培训班的学员参加全国BFT考试,共有41人参加,有40人通过了考试,其中取得高级证书37人,中级证书3人;三是继续在南开大学举20__年__*英语强化培训班,共有41名干部参加培训。学员经过100天左右的脱产学习后,将于20__年1月初参加全国BFT考试。

3、加强对辖内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推荐分行及辖内各中心支行26名高级经济师、32名高级会计师参加总行举办的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培训班,通过系统学习以及与国内外有关专家的讨论、交流,系统地提高了高素质干部的调研分析能力。

(四)、做好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天津考区的各项工作。

根据20__年全国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工作会议精神,我们总结去年利用高校资源推动考试社会化的成功经验,在天津财经大学开设了天津考区的第二个考点。于5月27、28日在两个考点顺利地组织了考试,20__年共有882人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数是天津考区历史上人数最多的一次。

(五)、推广新的培训平台,加强各项基础工作调研。

总行远程培训系统试运行后,我们积极在辖区和分行机关宣传推广,并作为试点单位参加人民银行远程培训系统集中压力测试,并就测试有关情况向总行书面报告。同时,在鼓励辖内干部积极参与各类培训的同时,我们还就如何有效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手段、开展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全员素质等专题开展调研工作,并将优秀的调研文章通过信息稿件上报总行或在《组织人事信息》上刊登。

二、职称工作

1、根据总行安排,做好辖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

一是及时向辖区下发《关于做好20__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布置20__年度职称申报工作;二是对126份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预审,并组织召开经济、会计、政工3个系列职称评审会;三是组织专家对经评审会通过,向总行上报的60份职称推荐材料撰写专家推荐意见,并将材料统一装订上报总行。

2、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在管理辖区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评委会方面,20__年共对辖内4个中心支行组建、调整政工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进行审查、批复。

在日常基础工作方面,为辖内20__年以来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同时整理归档职称评审表。

3、加强对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

推荐分行及辖内各中心支行26名高级经济师、32名高级会计师参加总行举办的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培训班,通过系统学习以及与国内外有关专家的讨论、交流,系统地提高了高素质干部的调研分析能力。

第3篇

支党委积极探索,2015年10月在云南省人行系统率先首次出台了《大理中支加强科级领导干部考核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月结合年度考核顺利组织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大理中支党委通过加强对中支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逐步形成了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了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了中层干部队伍结构,逐步推动形成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环境。

一、加强中支科级领导干部考核管理的背景

大理中支属大规模行,辖11个县支行,中支机关内设17个科室,截止2015年末(未实施中支科级领导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前)中支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48岁,硕士研究生学历3人。中支原实行聘期制管理,对科级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以年龄划线搞“一刀切”,有的科级领导干部混日子,等待到龄转非;有的科级领导干部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庸懒散拖,律己不严;有的科级领导干部不能为、不善为、不作为,部门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有的科级领导干部年龄偏大,对新知识新业务学习的主动性不强,思路更新较慢,创新意识较弱,适应工作的能力较弱,按惯性思维工作的现象比较突出。“干部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制约干部工作的难点问题,也是干部制度改革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一问题不能有效解决,一方面导致以上所述种种问题存在,另一方面也堵塞了年富力强、廉洁有为干部的上升渠道。古语说:“择卒不如择将,任力不如任人”,针对中支科级领导干部管理长期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强科级领导干部考核管理,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二、加强中支科级领导干部考核管理的做法及成效

(一)出台考核管理办法,形成科级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新常态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任免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行员考核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领导干部试用期管理办法》,结合中支干部工作实际,2015年10月中支在广泛征求意见,党委多次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大理中支加强科级领导干部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先行对中支机关科级实职干部按此办法进行考核管理。该办法的出台标志中支党委大胆探索人事制度改革,初步打通了能上能下规范化、常态化通道,形成了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新机制。

(二)明确干部“能下”情形,畅通领导干部“难下”新渠道

中支党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的原则,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科级实职干部进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主要指科级实职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根据其一贯表现、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情况,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在办法中设定了十七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科级实职干部具有十七种情形之一,中支党委研究予以调整。十七种情形包括: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理想信念动摇的;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组织观念淡薄,不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的;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部门工作或者分管工作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并承担主要或直接责任的;对所在部门发生的案件、责任事故等承担主要或直接责任,或对发生的案件、责任事故隐瞒不报的;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在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合计比例超过30%的;在民主测评中,能胜任意见的合计比例低于50%的;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

(三)规范年度考核程序,探索建立科级领导干部考核新模式

2016年初,结合年度考核,严格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了对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

1.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综合分析等方式进行。年度考核前10个工作日内向分(协)管领导、组织人事部门提交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分别在机关中层干部、科级干部所在部门组织。个别谈话人员范围按照关联度、知情性原则确定。组织人事部门就被考核对象履行业务工作职责情况征求中支行领导及其中支对口业务部门意见,综合汇总各方面情况,提出考核是否称职和胜任与否的意见。

2.考察核实。综合分析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任职考察、集中监督检查、审计、重大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民主评议、举报核实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考察核实,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在此环节注重听取干部群众反映、了解群众口碑,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

3.提出调整建议。根据年度考核、考察核实结果,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出调整建议。调整建议包括调整原因、调整方式等内容。提出调整建议前,中支党委指派党委委员与干部本人谈话,说明调整理由,听取其陈述意见。

4.组织决定。中支党委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作出调整决定。作出决定前,涉及人事、会计、内审部门的科级干部职务,需征得上级行同意。

5.谈话。中支党委负责同志或者指派其他党委委员与调整对象进行谈话,宣布组织决定,做好思想工作。

第4篇

一、人民银行培训模式的变化

人民银行自成立以来,在不断整合和探索职工教育培训模式的历史过程中,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学历教育为主的培训。包括以脱产学习为主的在职职工大中专等中低层次的学历教育和以电大、函授、党校本科,研究生班为主的高层次学历教育。这阶段的培训目的主要是提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职工比例。

第二阶段,以全员岗位任职资格考试为主的培训。跟第一阶段学历教育培训不同的是,最初是要求全员参加培训、全员参加考试,后来经过实践,发展为除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以外的职工参加考试和培训。岗位任职资格考试培训不再单纯追求“学历”,而是以“适应性”为主的岗位业务技能培训。

第三阶段,围绕总行“五型人才建设”为战略目标的培训。以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培训不再拘泥于统一的形式,而是适应经济金融形式及履职变化,培训理念更新,培训形式更加灵活多样。

二、地市中心支行教育培训工作的现状

(一)现行的培训模式

一是分层次的培训。包括对中层干部举办的注重领导管理素质培养的培训班和依托全员岗位任职资格培训的针对一般员工的培训。

二是以专题报告和讲座为形式的培训。邀请经济学者、党校教授或部门负责人作形势报告或专题讲座,同时开展一些诸如《物权法》、《公务员法》主题培训,以及结合新业务、新职能和新技能进行培训。

三是各部门自办的专业培训。各部门针对自身特点和需要开展一些专业性的培训,如支付结算系统、国库系统、直接投资管理系统等培训。

四是外部资源培训。除以上三类自主培训外,人事部门和其他各部门也积极争取利用外部资源,包括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总、分行举办的各类培训、人民银行系统外组织的相关培训等,如总行xx培训学院举办的科级干部培训班,会计师、审计师培训班等。

五是远程教育培训。随着网络资源的广泛应用,总行远程培训系统、电视电话系统“以会代训”为基层央行提供了一个在线学习的方式和强大的信息资源。

(二)现行培训模式存在的问题分析

1、培训的可持续性面临挑战。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有效沟通和增效协作的培训目标很难实现。一个培训项目的规划和实施需要进行细致的调研,应该是科学系统的,而现实中有些培训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往往只是体现领导意图,存在一定程度重形式轻实效,重数字、轻内容的现象,培训缺乏可持续性。

以xxxx市中心支行20xx年各类培训统计为例,从处级、科级干部到一般工作人员,总行、分行以及中支自身组织的大大小小形式多样的培训达1790人次,覆盖面达到了100%,学历教育层次也不断提升。但培训的内容、培训的手段与过去相比,仅仅是数字增长而已,对培训效果未做任何分析评估和反馈。

2、培训理念和职工认知度的偏差对培训质量的影响较大。近年来,无论是培训经费还是培训项目的选择上,总、分行和中支都高度重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一方面各种各样的培训不断增多而培训结构不尽合理,另一方面职工参加培训、提升自身素质的需求不断增强而培训资源却相对“匮乏”。究其原因在于不少培训理念与职工的认知存在偏差,培训初衷与培训对象实际需求不匹配。过去那种“要我参加培训”的状况没有得到改变,“我要参加培训”的氛围没有充分形成。这样,培训资源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

以xxx市中心支行20xx年教育培训经费统计情况为例,

三、创新教育培训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的思考

(一)加强对培训的调研和分析,选择有效合理的培训模式。一是要针对不同层次的员工区别确定管理者培训模式、一般职工培训模式。二是要明确培训模式的不同定位,整合现有的培训资源,注重培训系统化和综合化机制建设,寻求培训效果的最大化。三是重视培训效果的测评和跟踪反馈,通过填表等形式反馈培训效果的真实情况,为进一步改进培训工作提供参考。

(二)借鉴商业银行培训模式与机制,创新基层央行教育培训工作。通过与商业银行培训理念和做法的比较,可以发现三个方面的差异和值得借鉴的地方:

差异一,人民银行对培训功能的挖掘不充分,表现在仅仅偏重于业务技能的培训,疏于央行文化和管理技能的培训。对我们的启示是,可以挖掘和完善培训沟通功 能、文化功能,以充分发挥培训在央行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第5篇

一、人民银行培训模式的变化

人民银行自成立以来,在不断整合和探索职工教育培训模式的历史过程中,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学历教育为主的培训。包括以脱产学习为主的在职职工大中专等中低层次的学历教育和以电大、函授、党校本科,研究生班为主的高层次学历教育。这阶段的培训目的主要是提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职工比例。

第二阶段,以全员岗位任职资格考试为主的培训。跟第一阶段学历教育培训不同的是,最初是要求全员参加培训、全员参加考试,后来经过实践,发展为除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以外的职工参加考试和培训。岗位任职资格考试培训不再单纯追求“学历”,而是以“适应性”为主的岗位业务技能培训。

第三阶段,围绕总行“五型人才建设”为战略目标的培训。以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培训不再拘泥于统一的形式,而是适应经济金融形式及履职变化,培训理念更新,培训形式更加灵活多样。

二、地市中心支行教育培训工作的现状

(一)现行的培训模式

一是分层次的培训。包括对中层干部举办的注重领导管理素质培养的培训班和依托全员岗位任职资格培训的针对一般员工的培训。

二是以专题报告和讲座为形式的培训。邀请经济学者、党校教授或部门负责人作形势报告或专题讲座,同时开展一些诸如《物权法》、《公务员法》主题培训,以及结合新业务、新职能和新技能进行培训。

三是各部门自办的专业培训。各部门针对自身特点和需要开展一些专业性的培训,如支付结算系统、国库系统、直接投资管理系统等培训。

四是外部资源培训。除以上三类自主培训外,人事部门和其他各部门也积极争取利用外部资源,包括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总、分行举办的各类培训、人民银行系统外组织的相关培训等,如总行**培训学院举办的科级干部培训班,会计师、审计师培训班等。

五是远程教育培训。随着网络资源的广泛应用,总行远程培训系统、电视电话系统“以会代训”为基层央行提供了一个在线学习的方式和强大的信息资源。

(二)现行培训模式存在的问题分析

1、培训的可持续性面临挑战。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有效沟通和增效协作的培训目标很难实现。一个培训项目的规划和实施需要进行细致的调研,应该是科学系统的,而现实中有些培训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往往只是体现领导意图,存在一定程度重形式轻实效,重数字、轻内容的现象,培训缺乏可持续性。

以****市中心支行2008年各类培训统计为例,从处级、科级干部到一般工作人员,总行、分行以及中支自身组织的大大小小形式多样的培训达1790人次,覆盖面达到了100%,学历教育层次也不断提升。但培训的内容、培训的手段与过去相比,仅仅是数字增长而已,对培训效果未做任何分析评估和反馈。

2、培训理念和职工认知度的偏差对培训质量的影响较大。近年来,无论是培训经费还是培训项目的选择上,总、分行和中支都高度重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一方面各种各样的培训不断增多而培训结构不尽合理,另一方面职工参加培训、提升自身素质的需求不断增强而培训资源却相对“匮乏”。究其原因在于不少培训理念与职工的认知存在偏差,培训初衷与培训对象实际需求不匹配。过去那种“要我参加培训”的状况没有得到改变,“我要参加培训”的氛围没有充分形成。这样,培训资源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

以***市中心支行2008年教育培训经费统计情况为例,

三、创新教育培训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的思考

(一)加强对培训的调研和分析,选择有效合理的培训模式。一是要针对不同层次的员工区别确定管理者培训模式、一般职工培训模式。二是要明确培训模式的不同定位,整合现有的培训资源,注重培训系统化和综合化机制建设,寻求培训效果的最大化。三是重视培训效果的测评和跟踪反馈,通过填表等形式反馈培训效果的真实情况,为进一步改进培训工作提供参考。

(二)借鉴商业银行培训模式与机制,创新基层央行教育培训工作。通过与商业银行培训理念和做法的比较,可以发现三个方面的差异和值得借鉴的地方:

差异一,人民银行对培训功能的挖掘不充分,表现在仅仅偏重于业务技能的培训,疏于央行文化和管理技能的培训。对我们的启示是,可以挖掘和完善培训沟通功能、文化功能,以充分发挥培训在央行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差异二,人民银行培训组织结构、培训模式不尽合理,缺乏可持续发展性。值得借鉴的是,逐步建立起适应新形势及与改革相匹配的有人民银行特色的培训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组织结构

第6篇

“永兴奇骏五道翘楚羽扇纶巾率非银 风险掌控服务提升鞠躬尽瘁推转型”,这幅挽联正是李建华勤勉尽责、为民务实的写照。

勇于担当,尽全力挑起监管革新的重任

说起李建华,同事们都认为他思路灵活、敢打硬仗、勇于创新。他对上级常说的是:把困难的事情交给我。对部属常讲的是:你们大胆创新,出了问题我负责。

他担任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时,推动修订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政策规章,剥离实业、限制关联交易、将投资者的门槛由5万提高到100万。这些现在看起来很平常,但在当时遭到业界内外很大的阻力。但他顶住了压力,解决了长期困扰信托公司行业发展的根本问题。

他担任陕西银监局局长期间,通过大量走访调研、试点探索、评估完善,提出了“一体两翼,全面推进”的思路和措施,全省涉农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得到快速发展,省内1581个乡实现了金融服务全覆盖。在全国率先与省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陕西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设立了西北第一家主要从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科技支行。陕西银监局连续3年被陕西省政府评为“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先进单位”,被银监会党委授予全系统惟一省银监局机关“文明单位”。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时,他协调指导长安信托公司设立了中国第一款公益信托项目,用于5所中小学建设,是中国公益信托制度的一大突破,使众多灾区学生重返校园。

2012年9月,李建华接任非银部主任。当时,信托行业在经历快速发展后逐步进入转型调整期,一些风险开始暴露;消费金融公司和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试点运行一段时间后,亟待明确下一步发展方向和监管政策;还有中国影子银行监管研究等诸多重要问题。面对压力和困难,他激励大家说:别觉得我们的工作普通,我们做的可是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顶层设计!根据中央新的政策要求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趋势,他带领大家积极推动修订并出台了多项对行业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制度办法,合作出版了国内首部关于影子银行研究的著作《中国影子银行监管研究》,打开了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工作的新局面。到2013年底,6类非银机构资产总额16.8万亿元,同比增长38%;净资产7700亿元,同比增长29%。

永葆本色,用生命兑现了竭诚为民的承诺

在李建华的心里,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总是第一位的,大家的事都是重要的,而他对自己对“小家庭”却考虑得很少。

从北京到深圳到陕西再回北京,每次工作变动,他都不计较得失。2008年,赴陕西银监局任职伊始,他动员妻子辞去北京的工作,带着4岁儿子一同到陕工作生活。在到达西安的第二天,发生了 “5.12” 汶川特大地震。陕西震感强烈,李建华组织同志们撤离,自己坚守工作岗位,联系地方政府、地市分局和银行机构询问灾情,并及时向银监会报告。随之,他又赶赴受灾严重的汉中、宝鸡等地,实地查看受灾情况,组织恢复银行服务。而对刚到西安、环境陌生、惊魂未定的妻子和儿子,他却无暇顾及。

他经常利用参加会议和日常工作间隙对监管机构和基层监管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在陕西工作期间,他的足迹遍布三秦大地的每一个县、数百个村,他撰写了《破解农村金融难题的思考与实践》一书,对农村金融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与探索。回到非银部任职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列了一个调研名单,从非银部直管机构、北京地区重要机构到外省有代表性的机构都在其上。仅2013年下半年,他就实地调研了非银机构较为集中的10个省市的25家机构,对超过半数的在京直管机构进行了实地走访,分3期与全部68家信托公司进行了座谈。

第7篇

一、县级人民银行监管效率的主要因素

1.监管目标模糊。对县级人民银行的监管目标问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把货币政策目标等同于金融监管目标,有的把监管目标局限于保护存款人利益,有的则超前地把转轨时期的监管目标等同于市场时期的监管目标。由于认识上的模糊,没有把转轨时期县级人民银行的监管目标界定在维护金融业的安全稳健、防止金融风险这一核心上来,导致县支行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左右为难。

2.现行金融监管体系中监管职能分散、力量分散的缺陷,导致监管合力难以形成。县级人民银行内部监管部门按上级的要求必须对口设置后,由于县级支行人员编制有限,在保证基础业务科室基本规章制度执行的前提下,监管部门的一个科室只有1至2个工作人员,导致监管力量分散,职责分散,多头监管,各监管部门工作不协调,不能形成监管合力,无法全面解决问题,严重影响到县级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效率和监管质量。如金融管理科作为对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的主要监督管理部门,合作金融管理科作为对农村信用社的主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对分管金融的市场准人和退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和离任审核及其经营活动的监管。但计划、、国库等部门作为现金、利率、开户结算、国库业务的监督管理部门,货币金银科作为金融市场的监管部门,与机构监管部门在职责分工上形成交叉重复。这样,既导致了人民银行监管力量分散、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又造成重复检查而加大了被监管对象的接待负担,极不利于金融监管效率的提高。这还与上级行在监管任务的安排上,缺乏统筹协调有关。

3.监管手段落后。监管上的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缺乏必要的设备和程序,监管检查以手工为主,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信息核实效率低。金融监管中的技术手段落后,已不适应有效监管的需要,制约着监管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4.监管人员素质低。监管效率的高低直接取决于监管人员的素质。由于中央银行本身不经营商业性金融业务,不少监管人员缺乏实际金融业务经验,部分监管人员素质偏低,有相当一部分监管工作人员不具备监管工作的资格和能力,这样不仅很难做到及时发现金融机构存在的高风险和违规操作,而且在金融机构面前也难以树立中央银行的监管威信。

二、提高县级人民银行监管效率的对策措施

1.明晰监管目标。要提高监管效率,关键是树立全新的监管理念,把“维护金融业的稳健、防止金融风险’作为当前转轨时期的监管目标,避免监管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一方面,要采取断然措施妥善化解已经出现的风险和处理已面临支付困难的金融机构,最大限度减少震荡,维护金融业整体安全与稳定;另一方面,必须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充分的信息披露,正确和判断金融创新趋势及其风险领域,建立起风险的早期识别和预警系统,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防止风险的积累、扩大和突然爆发。

在监管的和上也要进一步更新观念,鼓励金融创新,提高金融监管效力。我们的金融监管要逐步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方向,当前在金融监管中要逐步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单纯的业务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并重、以风险性监管为主的方向发展;二是由单一的现场检查向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以非现场监督为主的方向发展;三是由传统的手工检查,向传统的手工检查和的机检查互补、以计算机检查为主的方向发展;四是由对金融违法“创新”的事后管制,向事前防范、正确引导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动、将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的方向发展。

选准金融监管的着力点。根据不同时期监管政策的要求和金融企业的自身特点,努力寻找金融监管与金融机构内控的最佳结合点和结合方式,切实将金融监管政策融入金融企业完善内控、加强管理的工作之中,以此寻求金融监管与金融企业内控的最大合力,避免监管的无效劳动,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2.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改革县级支行的科室设置,完善央行监管前沿阵地——县级人民银行的监管体系。要克服治标不治本的短期监管行为,建立以稳健运行、金融整体有效性和金融中长期风险预测为主要的金融监管体系。一是合并县支行的所有监管科室,集中力量、集中职责。对县级支行的现有机构进行改革,按“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现有的科室进行撤并,由现在的6-8个科室撤并为两部一室,即:撤销金管科、计划科、合作金融监管科成立金融监管部;撤销科、国库科、货币金银科成立营业部;撤销人秘科、保卫科成立办公室。二是将原会计、国库、货币发行等部门的监管职能全部移交金融监管部,一个窗口对外实施金融监管。这样改革后有三大优越性:其一,可以解决县级人民银行监管职能和监管力量过度分散的。将原来各监管科室的力量进行了集中,有利于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和指挥,如利率、结算、现金等季度性检查就无需对同一家机构分别组织三次甚至若干次的检查,只需一次性检查即可完成,能有效地避免重复检查和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可大大减轻被监管机构的接待负担。其二,有利于基础业务科室集中精力搞好业务核算,提高基础工作质量,严格执行基本规章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其三,可以实现“两个结合”:一是实现监管与调研的有机结合。由于将计划统计、非现场监管、调查等职能全部交由监管部负责,在工作安排上就可解决“单打一”问题,在对金融机构进行某项检查时,就可同时对其它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和检查,工作人员回行后再按工作分工进行分类汇总处理,分别上报。这种办法能有效地解决县级支行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节约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在组织专项调查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风险性、苗头性问题,能及时有效地采取监管措施,有利风险的及时化解。二是实现服务与监督的有机结合。既可提供全方位的政策咨询服务,又可在服务中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为更好地搞好金融监管奠定基础。

3.落实监管责任,改进监管手段。

(1)依据监管职责,建立监管目标责任制和监管内控制度。要保证监管目标的实现,提高监管效率,必须建立监管目标责任制和内控制度,对监管部门及人员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作出明确规定。为保证监管工作的协调配合,建立责任制时,可实行监管职责AB制,即每个监管人员既承担一部分主要监管职责,还要承担一部分协助监管职责,避免出现监管工作空档等问题的发生。同时,对于涉及区域金融秩序和金融风险等重大工作,实行统一制定方案、统一调配力量、统一组织实施等做法,有效地发挥监管部门的整体功能。

(2)强化督促落实,严格监管约束。制定实施工作考评制度、工作情况汇报制度,监管人员要根据本岗位工作要求,主动制定计划,落实任务,汇报工作。同时,规定工作纪律,要求监管人员不以管谋私。对监管人员中出现的监管责任事故和发生的违反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的问题进行记载,并根据所犯错误的程度和工作责任的大小,给予必要的处分,以进一步树立人民银行的良好形象。

(3)改善监管手段。一是要加快化建设步伐,尽快改变人民银行主要依靠手工作业进行监管的现状,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加大机在金融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全面推行非现场监管报表资料电脑化管理,实现金融监管指标电算化,把监管人员从复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力量,做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调查和处置金融服务中出现的新问题、难问题。二是要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已有资源信息。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金融监管档案信息系统,是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环节。金融监管信息系统要全面记录辖内每个金融机构业务、高级管理人员、金融风险、违规经营等情况,做到金融监管有效资源丰富,记录全面、真实、准确,并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建立金融政策法规档案,通过掌握金融政策法规的沿革,理清监管思路,杜绝金融执法中的误解和偏差。要对金融机构档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档案、非现场监管档案进行整理、规范和完善。机构档案要分系统按行别建立,档案内容分机构设立、业务范围、业务变更、违规查处、机构年检、市场退出等六大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监管档案分系统按人员建立,档案内容包括任职审查、任职考核、离任稽核、任职资格取消等四大项;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档案按行别收集,包括各机构报表资料、自查报告、非现场监管报告和报表等内容。

4.完善监管工作规程,提高监管效率。推行程序管理,实现监管工作的规范操作。为适应新形势下监管工作的需要,必须实行程序化管理,即对的监管任务,依据操作的先后步骤,进行设计,优化筛取,组合出最优工作程序,并用以操作的一种管理方式。要涵盖监管的全部,使各项监管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易于操作,统一规范,运作有序。程序化管理的实施,不仅可以规范监管工作的实际操作,而且可促使监管职责AB制落到实处。

5.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金融改革的日益深化,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金融创新的空前活跃以及电脑在金融领域的广泛运用,对县级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金融监管队伍面对层出不穷的金融新业务和金融创新显得严重滞后。金融监管人员监管能力的增强和水平的提高与金融机构业务步伐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必须加大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尽快提高监管队伍素质。

(1)充分利用现有监管人力资源,按现有人员的专业特长,合理配置人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要选拔综合业务素质强,能够公正执法、廉洁敢管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监管部门。”

第8篇

一、影响县级人民银行监管效率的主要因素

1.监管目标模糊。对县级人民银行的监管目标问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把货币政策目标等同于金融监管目标,有的把监管目标局限于保护存款人利益,有的则超前地把转轨时期的监管目标等同于市场经济时期的监管目标。由于认识上的模糊,没有把转轨时期县级人民银行的监管目标界定在维护金融业的安全稳健、防止金融风险这一核心上来,导致县支行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左右为难。

2.现行金融监管体系中监管职能分散、力量分散的缺陷,导致监管合力难以形成。县级人民银行内部监管部门按上级的要求必须对口设置后,由于县级支行人员编制有限,在保证基础业务科室基本规章制度执行的前提下,监管部门的一个科室只有1至2个工作人员,导致监管力量分散,职责分散,多头监管,各监管部门工作不协调,不能形成监管合力,无法全面解决问题,严重影响到县级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效率和监管质量。如金融管理科作为对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的主要监督管理部门,农村合作金融管理科作为对农村信用社的主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对分管金融企业的市场准人和退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和离任审核及其经营活动的监管。但计划、会计、国库等部门作为现金、利率、开户结算、国库业务的监督管理部门,货币金银科作为金融市场的监管部门,与机构监管部门在职责分工上形成交叉重复。这样,既导致了人民银行监管力量分散、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又造成重复检查而加大了被监管对象的接待负担,极不利于金融监管效率的提高。这还与上级行在监管任务的安排上,缺乏统筹协调有关。

3.监管手段落后。监管上的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缺乏必要的设备和程序,监管检查以手工为主,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信息核实效率低。金融监管中的技术手段落后,已不适应有效监管的需要,制约着监管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4.监管人员素质低。监管效率的高低直接取决于监管人员的素质。由于中央银行本身不经营商业性金融业务,不少监管人员缺乏实际金融业务经验,部分监管人员素质偏低,有相当一部分监管工作人员不具备监管工作的资格和能力,这样不仅很难做到及时发现金融机构存在的高风险和违规操作,而且在金融机构面前也难以树立中央银行的监管威信。

二、提高县级人民银行监管效率的对策措施

1.明晰监管目标。要提高监管效率,关键是树立全新的监管理念,把“维护金融业的稳健、防止金融风险’作为当前转轨时期的监管目标,避免监管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一方面,要采取断然措施妥善化解已经出现的风险和处理已面临支付困难的金融机构,最大限度减少震荡,维护金融业整体安全与稳定;另一方面,必须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充分的信息披露,正确分析和判断金融创新趋势及其风险领域,建立起风险的早期识别和预警系统,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防止风险的积累、扩大和突然爆发。

在监管的内容和方法上也要进一步更新观念,鼓励金融创新,提高金融监管效力。我们的金融监管要逐步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当前在金融监管中要逐步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单纯的业务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并重、以风险性监管为主的方向发展;二是由单一的现场检查向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以非现场监督为主的方向发展;三是由传统的手工检查,向传统的手工检查和现代的计算机检查互补、以计算机检查为主的方向发展;四是由对金融违法“创新”的事后管制,向事前防范、正确引导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动、将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的方向发展。

选准金融监管的着力点。根据不同时期监管政策的要求和金融企业的自身特点,努力寻找金融监管与金融机构内控的最佳结合点和结合方式,切实将金融监管政策融入金融企业完善内控、加强管理的工作之中,以此寻求金融监管与金融企业内控的最大合力,避免监管的无效劳动,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2.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改革县级支行的科室设置,完善央行监管前沿阵地——县级人民银行的监管体系。要克服治标不治本的短期监管行为,建立以金融稳健运行、金融整体有效性和金融中长期风险预测为主要内容的金融监管体系。一是合并县支行的所有监管科室,集中力量、集中职责。对县级支行的现有机构进行改革,按“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现有的科室进行撤并,由现在的6-8个科室撤并为两部一室,即:撤销金管科、计划科、农村合作金融监管科成立金融监管部;撤销会计科、国库科、货币金银科成立营业部;撤销人秘科、保卫科成立办公室。二是将原会计、国库、货币发行等部门的监管职能全部移交金融监管部,一个窗口对外实施金融监管。这样改革后有三大优越性:其一,可以解决县级人民银行监管职能和监管力量过度分散的问题。将原来各监管科室的力量进行了集中,有利于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和指挥,如利率、结算、现金等季度性检查就无需对同一家机构分别组织三次甚至若干次的检查,只需一次性检查即可完成,能有效地避免重复检查和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可大大减轻被监管机构的接待负担。其二,有利于基础业务科室集中精力搞好业务核算,提高基础工作质量,严格执行基本规章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其三,可以实现“两个结合”:一是实现监管与调研的有机结合。由于将计划统计、非现场监管、调查研究等职能全部交由监管部负责,在工作安排上就可解决“单打一”问题,在对金融机构进行某项检查时,就可同时对其它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和检查,工作人员回行后再按工作分工进行分类汇总处理,分别上报。这种办法能有效地解决县级支行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节约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在组织专项调查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风险性、苗头性问题,能及时有效地采取监管措施,有利风险的及时化解。二是实现服务与监督的有机结合。既可提供全方位的政策咨询服务,又可在服务中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为更好地搞好金融监管奠定基础。

3.落实监管责任,改进监管手段。

(1)依据监管职责,建立监管目标责任制和监管内控制度。要保证监管目标的实现,提高监管效率,必须建立监管目标责任制和内控制度,对监管部门及人员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作出明确规定。为保证监管工作的协调配合,建立责任制时,可实行监管职责AB制,即每个监管人员既承担一部分主要监管职责,还要承担一部分协助监管职责,避免出现监管工作空档等问题的发生。同时,对于涉及区域金融秩序和金融风险等重大工作,实行统一制定方案、统一调配力量、统一组织实施等做法,有效地发挥监管部门的整体功能。

(2)强化督促落实,严格监管约束。制定实施工作考评制度、工作情况汇报制度,监管人员要根据本岗位工作要求,主动制定计划,落实任务,汇报工作。同时,规定工作纪律,要求监管人员不以管谋私。对监管人员中出现的监管责任事故和发生的违反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的问题进行记载,并根据所犯错误的程度和工作责任的大小,给予必要的处分,以进一步树立人民银行的良好形象。

(3)改善监管手段。一是要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尽快改变人民银行主要依靠手工作业进行监管的现状,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加大计算机在金融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全面推行非现场监管报表资料电脑化管理,实现金融监管指标电算化,把监管人员从复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力量,做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调查和处置金融服务中出现的新问题、难问题。二是要建立监管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已有资源信息。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金融监管档案信息系统,是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环节。金融监管信息系统要全面记录辖内每个金融机构业务发展、高级管理人员、金融风险、违规经营等情况,做到金融监管有效资源丰富,记录全面、真实、准确,并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建立金融政策法规档案,通过掌握金融政策法规的历史沿革,理清监管思路,杜绝金融执法中的误解和偏差。要对金融机构档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档案、非现场监管档案进行整理、规范和完善。机构档案要分系统按行别建立,档案内容分机构设立、业务范围、业务变更、违规查处、机构年检、市场退出等六大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监管档案分系统按人员建立,档案内容包括任职审查、任职考核、离任稽核、任职资格取消等四大项;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档案按行别收集,包括各机构报表资料、自查报告、非现场监管报告和报表等内容。

4.完善监管工作规程,提高监管效率。推行程序管理,实现监管工作的规范操作。为适应新形势下监管工作的需要,必须实行程序化管理,即对目前的监管任务,依据操作的先后步骤,进行科学设计,优化筛取,组合出最优工作程序,并用以操作的一种管理方式。要涵盖金融监管的全部内容,使各项监管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易于操作,统一规范,运作有序。程序化管理的实施,不仅可以规范监管工作的实际操作,而且可促使监管职责AB制落到实处。

5.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金融改革的日益深化,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金融创新的空前活跃以及电脑网络在金融领域的广泛运用,对县级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金融监管队伍面对层出不穷的金融新业务和金融创新显得严重滞后。金融监管人员监管能力的增强和水平的提高与金融机构业务发展步伐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必须加大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尽快提高监管队伍素质。

(1)充分利用现有监管人力资源,按现有人员的专业特长,合理配置人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要选拔综合业务素质强,能够公正执法、廉洁敢管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监管部门。”

第9篇

一、离任审计的内容

(一)独立核算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主要内容

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负责人离任审计的内容按常规进行,一是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二是会计法执行情况。主要审计以下内容:

1、经济责任执行情况。按公司下达的年度“经济责任制”的考核项目指标,逐项核查指标完成情况。

2、财务会计法规执行情况。(1)查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各项开支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经审批。(2)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合法。账套是否完备,是否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是否规范。(3)银行账户是否按规定严格管理,有无违反规定将流动资金作储蓄存款或公款私存问题。有无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账户问题。(4)现金、支票和有价证券是否按规定管理。有无超限额库存现金、白条抵库、坐支现金和违反规定购买有价证券和其他投资等问题。(5)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并及时清理,有无长期挂账和资金被其他单位或个人占用问题。有无利用往来账户隐瞒收入、直接列收列支、挤占成本、白条入账、套取现金滥发钱物和违反规定对外投资、私自借贷资金等问题。

3、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1)固定资产台账是否健全、有效。有无固定资产不入账、账目核算不合规,账实不符等问题。(2)财产、物资的采购、收发、使用、报废、调拨、转让、变卖等各环节手续是否完备,有无擅自购置、报废、调拨、转让、变卖国有资产问题,有无保管不严、丢失短缺、损失浪费的问题。(3)国有固定资产有无被无偿占用和损失浪费的问题,占有国有固定资产的受益是否按规定分配使用、上缴等问题。

(二)车间离任干部审计主要内容

1、除结合实际情况按独立核算单位执行外,重点放在会计基础规范和是否坚持民主理财,重大经营支出是否集体研究等职工较敏感的问题上。

2、确定考核指标。主要有:(1)岗位工资支出率;(2)职工福利支出率;(3)经营费用支出率,(4)劳务费用支出率。

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

(一)审计准备阶段

审计部门接受董事长委托后,就要进入审计准备阶段。主要有以下内容:

1、了解基本情况。被审单位的人员定额、隶属关系、离任干部任职时间、任职期内主要经济指标、经济责任完成情况。

2、收集有关资料。包括被审单位必要的规章制度、承包协议、内部文件、年度计划、会计报表,以往年度审计结论、年终工作总结及其他有关说明材料,以供审计实施时参考。

3、制定审计方法。通过搜集有关资料,了解和分析情况,确定审计重点。制订方案包括步骤、内容、时间安排、审计方法及人员分工,以及确定送达审计或就地审计。同时,与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沟通,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4、拟写《审计通知书》。其内容有:审计时间、审计范围,被审计单位财务部门应作的准备工作以及被审人提供的材料,如离任述职报告等。

5、下达审计通知书。准备工作完成后,向委托人做简要汇报,请委托人在审计通知书上签字。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个别情况例外),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必要时,抄送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二)审计实施阶段

1、审计组进点。由组织部门主持召开审计进点会,讲明审计目的和要求,听取领导干部有关情况介绍,了解上个审计期间意见、决定的落实执行情况,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作出承诺。

2、审计查账阶段。这个阶段就是收集和鉴定证据的过程。审计方法同其他专项审计一样,可以采取审阅、核对、核算、调节、盘点、调查、函证、分析等手段。审计人员既要进行账面审查,还要注意收集账外证据,以便客观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整体经济事项。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总监、组织部门汇报,得到他们的支持进行现场整改。

(三)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部门应向委托人及有关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内容及要素和其他审计项目雷同。这里重点强调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评价事项,因为这部分内容,被审计单位和离任人是比较敏感的,也是审计成果的综合体现,所以必须引起审计人员的高度重视。第一,评价的范围要明确。只局限在经济责任范畴,这也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所在。第二,评价要客观。一切从实际出发,以有关的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第三,突出重点。抓住主要问题,不事无巨细,否则会影响审计报告效果。第四,划清四个界限。即:领导干部任期内和任期外经济责任界限;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的界限;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的界限。第五,评价不宜过长,用词要得体,注意用数字指标对比评价。

审计报告在送达之前应征求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审计部门对审出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认为需要给予处理、处罚的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同时向董事长提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书,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纪委、工会和离任人。

(四)后续审计

对问题较多的单位要拟订后续审计计划。检查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建议与思考

1、尽管离任审计已经得到广泛开展,但仍有一部分领导干部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其重要性,更不能从深层次认识到离任审计是一种制衡作用,是保护、爱护干部的一种手段。因此,在离任审计中有时会遇到一些阻力,有的领导、会计还会出现抵触情绪,不积极配合。因此,切实加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很有必要,让公司员工都了解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内容,使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即使审不出问题,审计的目的也达到了。

2、成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进行审计通报,加强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目前,领导干部的调整多数集中在年度或换届前后,调整时间相对集中,调整面较宽。因此审计面临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较为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年度审计力度,把审计关口前移,功夫下在平时,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同时要量力而行,突出重点。

第10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 内部审计 经济责任

随着城市商业银行内部管理规范的提高,内部审计在其组织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审计结论对领导的决策支持作用越来越明显。作为传统审计项目的行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分支机构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了组织人事部门对被审计人在离任、留任、提拔、辞(免)职、离(退)休、降级、撤职、奖励和惩罚等方面提出意见时的重要依据之一。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行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还有待归纳提炼,审计方法还有待提高。本文将对商业银行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审计方法进行探讨。

一、商业银行行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任期经济责任是指被审计人任职期间,因行使经营管理权,对经营和管理所在行的行为及结果应当承担的责任。行长经济责任审计应全面反映行长任期经营管理状况,以求客观公正地反映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对于全面评价,评价的内容应包括行长任职期间的综合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状况、可持续发展能力、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和审批及其结果和诚实报告等方面进行评价。

(一)聘期目标责任评价

各级机构的行长在任职期间最直接的任务就是完成当期上级下达的经营目标任务。因此,对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应当是行长任期的一项重要评价内容。对商业银行的行长,经营目标通常包括经营效益指标、资产质量指标、业务发展指标三个方面的内容。

1.经营效益指标评价

银行是企业,企业的经营目标是创造价值,因此对效益的评价是任期目标考核首要的内容。经营效益评价应重点考虑投入产出比率,淡化绝对指标,可设计经济增加值、经济资本回报率、成本收入比以及费用收入比等指标。

2.资产质量状况评价

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资产的安全性放在第一位,资产质量考核也应该是行长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资产质产的考核应同时兼顾对历史不良资产化解和被评价人任期内新发贷款质量,可设计不良贷款率、不良资产现金收回额、当年新发放贷款不良率以及新发放贷款损失率等指标。

3.业务发展指标评价

可围绕全行业务规模的发展来设计指标,在审计中应关注资产的真实规模水平,防止虚增资产。为避免人为的指标波动,采用日均指标,可设计全口径存款日均新增、各项贷款日均新增、存贷款当地市场占有份额等指标。

(二)内部控制状况评价

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内部控制评价包括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过程评价是对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监督评价与纠正、信息交流与反馈等体系要素的评价。结果评价是对内部控制主要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具体实施评价时,应将全行的所有业务和管理活动进行分类,设计成不同的业务单元和管理活动,分别从五个要素考察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遵循性和有效性。评价可设计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某个控制点的差错低于一定量的水平,则定性为控制有效,反之则是控制失效。内部控制评价要兼顾历史和当前的现状,并以当前现状为主,对于内部控制水平较以往有较大进步的机构,应给予充分的肯定,但评级结果的提升不宜过大,因为内部控制有效的持续性还有待观察,这是客观事实的规律,也是审计职业审慎的要求。

(三)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

对一个行长的经济责任的全面客观评价,还体现在评价要做到当前成果与未来发展潜力的统一,内部审计应关注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内在的体现为资源配置能力、管控能力、发展战略和创新能力,外在的体现就是各项优质客户的拥有程度和新兴业务的发展,对新兴市场领域的占有。可持续能力的评价可围绕一个银行的战略发展方向,设计指标,主要考虑优质客户群培育、新兴市场领域的业务发展,如国际结算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等。对优质客户的拥有程度可设计A级以上(含A)公司类及机构客户信贷余额占比、总、分行级个人VIP客户数新增、重要公司及机构客户(含国际结算户)和工资户新增;评价对新兴市场的占有可设计国际结算量新增、贷记卡业务新增等指标,电子银行客户交易量(含手机银行)、电子银行产品交易量等指标。

二、商业银行行经济责任审计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时效性强,审计的内容多,且质量要求高,难度相对更大。如何在有限的工作时间内,对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对这一审计人员常要面对的问题,笔者认为,改善审计技术和方法是关键。

(一)建立分支机构经营资料数据库,重视日常资料的收集工作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准确性、客观性,很大程度体现在被审对象任期内完成的各项经济指标上。因此应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各行的有关经营信息资料,建立以支行为单位的审计数据台账,搜集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收支状况和经济指标,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所以,平时应注意搜集这类信息,可以将这些经济指标以及历年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制成一览表,输入计算机,根据审计任务的需要,随时调用。在业务指标收集的基础上,还需要对上述经济指标进行横向、纵向、历史、计划的比较分析,才能做到评价科学、准确。充分运用各种已有的数据和资料,能有的放矢工作,减少现场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二)应将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也更能发挥审计对业务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可分为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是对现任行长经营情况、管理情况进行的审计。它改变了“离任审计”中的审计滞后现象。采取任中审计的方法,因被审人仍在岗位上工作,且在任的时间短,事实清楚,容易得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易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同时任中审计也容易强化被审计人的整改责任,达到以审计促进规范经营的效果。在产生离任审计的要求,内审部门可利用任中审计的成果,只需对其任中审计以后年度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即可,大大缩短“离任审计”所需要的时间,并高效、快捷地完成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同时也可要报告中反映任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被审计人做出理为客观全面的评价。

(三)应以事实为依据界定责任

在责任认定上,被审计人只对其任职期间分管工作的决策和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直接责任;要做到客观公正地进行责任界定,首先是事实应准确,其次需要在审计评价考虑以下几对责任的界限,一是区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重大经营决策和审批若由集体决策造成的风险或损失,应由集体负责,但被审计人在集体决策中表决反对意见的,应予剔除;若由被审计人个人决策造成的风险或损失应由个人负责。二是区分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对前任过失的遗留问题,现任不应当承担责任,但对现任中仍在继续投入的项目,现任应承担责任,现任有责任整改前任遗留的问题。三是区分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在审计评价中,要对单位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造成的损失与主观不努力或被审计人能力有限造成的损失进行客观分析,作出恰当界定。同时,界定经济责任的各项因素及结论应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分析阐述。

(四)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工作质量

加强审前非现场的分析,以风险为导向确定审计重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审计工作,对影响机构发展的重要管理事项、重要业务项目、日常监控中发现的风险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开展访谈,兼听则明,听取各级员工对行长的定性评价,丰富审计线索,对员工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查证,避免出现重大遗漏;加强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对事实要进一步进行核实,争取交给被审计人确认的审计事实没有重大分歧,树立审计人员客观公正专业和形象,从而提高审计结论的认可度,顺利交换审计意见。

参考文献

[1] 吴振广,马立平.经济责任审计与业绩综合评价[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

[2] 林钟高,龚明晓.离任审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第11篇

(一)全面性原则。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实施审计评价,事关审计对象个人、部门利益和干部的选拔任用或晋升,内审部门在实施审计评价时必须全面考虑反映审计对象履行职责情况。根据其任职期间在班子建设、组织人事工作(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及个人廉洁自律,传达、贯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总行规章制度及上级行的决策,组织参与决策,内部控制管理和业务管理等方面履行职责及审计问卷调查的综合情况进行评价,不附带任何主观臆断和感情因素,使之具有一定的全面性和客观公正性。

(二)量化性原则。对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必须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履行个人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审计的重点和评价的重要依据。但迄今为止基层人行只有内设科(股)室建立了较为粗线条的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基本没有建立单位负责人岗位责任制,没有直接对基层行、部门负责人进行直接考核的量化指标,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审计极易演变成为全面审计或单纯的业务操作审计,很难达到“审事议人”的目的。上级行应尽快制定《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实施细则》,细化更为具体的审计内容和量化指标,通过量化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工作业绩和应承担的各项责任,运用可以计算、度量和比较的数字、数据作为对其实施审计评价的依据。

(三)可操作性原则。选择作为审计评价的信息和依据并不是内容和事例越多、数据越庞大就越好,应考虑审计信息的量化及数据获得难易程度和可靠性,利用人民银行现有的审计信息统计渠道或其他审计资源,尽量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主要内容和综合指标,为实施审计评价提供有效的、可操作性的审计信息和依据。

(四)谨慎性原则。实施审计评价时必须在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可靠的审计事实、有效的沟通交流和客观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坚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既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也充分肯定取得的成绩,尽可能采用“写实”的方式进行评价,做到寓评价于叙事之中,避免鉴定式的抽象评价。

二、科学界定履行职责审计的评价标准

对审计对象实施评价,可在科学界定审计内容和评价标准的基础上,采用百分制的方式,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最终通过“全部条件法”和“一票否决法”实施综合评价。

(一)单项评价内容及标准

1.班子建设、组织人事工作(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审阅党委(组)会议、行长办公会议、行务会议(部门会议记录)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组织人事工作和干部任免资料、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档案资料,抽样率应达100%。单位负责人的审计以班子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为主,部门负责人的审计以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情况为主。审计对象认真完成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任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审计调查问卷和审计期限内人事部门对审计对象本人及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本人)的民主测评综合结果符合人事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全优标准;严格落实各项思想政治制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办法(试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达到上述要求此项满分为100分。

如出现未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占比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1分;民主测评的综合结果称职率在100%-75%之间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未落实各项思想政治制度占比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1分。得分在90分以上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标准(试行)》定量审计得分在90分以上的可认定为优秀;89-80分和党风廉政建设定量审计得分在80分以上为称职;79-75分和党风廉政建设定量审计得分在75分以上为基本称职;75分以下或称职率在75%以下,未完成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定量审计单项得分在75分以下和审计对象本人或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方面发现明显问题可认定为不称职。

2.传达、贯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总行规章制度及上级行决策情况。审计对象所在单位或部门建立和完善公文督办制度,审计对象对上级来文阅(批)示或督办意见明确,规定具体的完成时限,记录齐全;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及时,各种文件资料齐全。达到上述要求此项满分为100分。

如出现审计对象阅(批)示或督办意见遗漏,完成时限不明确,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和记录不齐全的情况,其中任意一项占比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1分。得分在90分以上认定为优秀,89-80分为称职,79-75分为为基本称职,75分以下或未建立公文督办制度认定为不称职。

3.组织参与决策情况。建立和完善党委(组)议事制度、行长办公会议制度和行务会议制度(部门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重大事项需集体研究的内容;重大事项经集体研究决策符合制定的规则和程序的要求;任期内无集体研究和决策违规事项,无因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责任事故或不良后果,重大突发事件上报及时,处置果断有效,未造成任何不良后果;预算安排合理,指标调整报经上级行批准,资金管理与分配严格遵循公开和透明原则,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无暗箱操作的现象;无截留、克扣分支机构费用现象,收支平衡,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真实、完整,无截留财务收入、私设小金库现象。任期内无债权债务,无挂账超支,无经费遗留问题。达到上述要求此项满分为100分。

如出现相关制度欠完善或遗漏、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不符合程序、决策违规事项、重大事项上报不及时和指标调整未经上级行批准等情况,其中任意一项占比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1分。得分在90分以上、89-80分和79-75分且未造成任何不良后果,任期内无债权债务,无挂账超支,无重大经费遗留问题,对前任遗留问题给予及时解决的可分别认定为优秀、称职和基本称职。得分在75以下,任期重大事项决策失误或未经民主决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责任事故或不良后果,发生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或法规的问题和重大经济案件的认定为不称职。

4.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和制定了严格的内控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关键控制点和风险控制点明确,严格执行行长(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内控管理负总责,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负责,部门内控责任落实到人分级管理的制度规定;重视内控环境建设,按照上级行的制度规定对岗位工作职责、工作程序、业务流程、应急处置预案、岗位职责分工和权力制约机制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履行检查监督职责,有完整和规范的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任职期间未出现因内控机制不健全或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达到上述要求此项满分为100分。

如出现各项规章制度不够健全或有遗漏;关键控制点和风险控

制点欠明确;因业务发展需要或上级明确要求修订制度而未及时修订;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和各项检查监督记录不全等情况,但未因内控机制不健全或管理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其中任意一项占比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1分。得分在90分以上认定为优秀,89-80分为称职,79-75分为基本称职。75分以下或关键控制点和风险控制点不明确,履职期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认定为不称职。

5.业务管理。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到位,操作合规;审计对象严格按制度要求履行应由本人负责的有关审核、审批、督促和检查等方面的职责,无委托或授权他人代办的情况;业务管理和操作无违法违规行为,各项基础业务差错率控制在上级制度允许的误差范围以内,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无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达到上述此项满分为100分。

如出现各项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欠到位,审计对象委托或授权他人履行应由本人履行的职责等情况,占比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1分;业务管理和操作的违规行为控制在5%范围内每上升零点一个百分点扣2分;违规金额控制在1%范围内每上升零点一个百分点扣10分;各项基础业务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二范围内每上升万分之零点一扣5分;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控制在20%范围内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5分。出现上述问题但未造成不良后果,得分在90分以上可认定为优秀,89-80分为称职,79-75分为基本称职。得分在75分以下或造成不良后果,业务管理和操作的违规行为占比在5%以上,违规金额占比在1%以上,业务差错率在万分之二以上,对存在问题负直接责任在20%以上的,认定为不称职。

(二)综合评价指标及等级分类。综合评价指标分为四个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采用“全部条件法”和“一票否决法”进行确认。“全部条件法”即以各单项评价指标分值为基础,依据其在综合评价中的重要性,确定其权重,采用加权平均法,得出最终评价结果(Y)。如:设定上述各单项评价指标在综合指标中的权重分别为30%、15%、20%、20%和15%,各单项评价指标分值为X,代Y=30%*X1+15%*X2+20%*X3+20%*X4+15%*X5,当Y等于或大于90分可评定为优秀,小于90分、等于或大于80分评定为称职,小于80分、等于或大于75分评定为基本称职,低于75分评定为不称职。“一票否决法”即单项指标出现不称职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

参考文献:

[1]银发[2005]77号.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试行).

[2]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内容(对分支行行长的审计).

[3]刘永财.公安现役部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中国内部审计,2005,(11).

第12篇

一、在工作场所挂牌公示政务公开内容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银监分局的授权,向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项目公开、内容上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让被监管单位明明白白办理业务。

二、员工挂牌上岗,实行首问责任制

为了便于社会监督,办事处要求职工挂牌上岗。并且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凡是来银监分局监管办事处办事或通过通讯工具联络接触到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做到热情接待,对属于职责范围或本人能够答复的事项,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告知答复期限;对不属于职责范围或本人不能答复的,负责向询问人指明有关科室或及时请示报告。一人责任客户全程服务,改变了以前客户办理一项业务要找几个工作人员的问题,解决了客户办理业务的环节,节约了客户办理业务的时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三、依法、照章办事,限时办结

办事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进行监管,对机构设立、变更、终止、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初审等市场准入事项,基本上做到了依法、照章办事,限时办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申请事项的审查回复。

四、廉正监管履职问责

第13篇

随着房地产行业经济不断发展,房地产企业逐渐成了我国企业的主体,其发展状况对整个房地产行业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加强房地产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使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规范房地产内部工作秩序。笔者从三个方面切实分析了解决与加强房地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有效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制定行之有效的审计方案。

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强、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为了保证审计工作制度,必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根据房地产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特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审计方案的总体内容。然后,广泛收集和阅读房地产企业财务资料、内部控制制度、会议记录纲要,通过调查房产、土地、车辆等方面信息,认真分析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的变动情况以把握房地产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而全面了解房地产企业经营范围、核算形式、内部控制制度,以及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重大经济决策、资金变动、效益回收等各方面的综合情况。最后,在此基础上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方案。除了以上内容外,前期工作中还要认真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规范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范围,以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方案的权威性,并使其得到严格执行。

2.深入挖掘审计内容。

抓住主要业务、重要领域、重点科目开展审计,深度挖掘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房地产企业经营业务主要为销售、出租房产;重要领域是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的办理、开发模式、财务核算、实物资产状况和重大投资收益;重点科目是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预收收款等。为了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督。

2.1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手续是否完备。

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有“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证件齐全才能证明它的审计程序符合规定。

2.2售房相关的预收帐款是否及时结转收入。

由于房地产企业面临着国资委对利润总额、资产保值增值等指标考核上的压力,为了应对这些要求,往往对预收账款结转收入的时点、金额进行人为操纵,要对此进行严格的审核。如,现场盘点房屋的入住情况、检查入住清单、查看预收账款清单有无延期或提前预收等。

2.3成本费用归集是否准确。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其成本主要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设施费以及开发建设期间间接支出的费用。有的房地产企业为了减少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随意计提后续成本费用,要求审计人员对策进行严格审计。例如,道路建设、环境绿化等成本费用的支出往往要根据合同内容预提,可是由于缺少适用的参照标准,这部分成本费用往往无法预计,这就成为了房地产企业提高后续费用支出的依据,针对类似的不良状况,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查。

2.4现场盘查实物资产。

房地产企业的实物资产有资金、存货及其他固定资产。存货是指尚未完工的各种土地、房屋等开产产品,已经开发完成的土地、房屋、配套设置等,以及出租房和周转房等。固定资产,就是企业自用或出租的房产、车辆、办公设备等。由于范围广、内容多,要求审计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实施审计工作。现金审查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为了保证审计质量,可以采用突击性盘点来进行审计,利于发现企业是否有未入帐的现金以及银行存折等,为发现“小金库”提供线索。

3.客观做出审计评价,突出效益评价内容。

房地产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主要包括经济指标、管理责任以及社会效益等几项内容。经济指标集中在完成税前利润、资产收益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国资委任务指标情;管理责任主要是内部控制的完善与管理情况,如代建项目的进度、质量以及成本管理等;社会效益主要指所建项目是否实现了社会的预期,如用户对代建的学校、医院、回迁房等工程是否满意。为了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所有行为、业绩等做出客观的判断,审计人员必须客观制作审计报告,并在报告中突出效益评价,为房地产企业整改提供依据。

二、结语

第14篇

为推动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和,适应加入WT0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银行的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2001年7月和2002年7月,人民银行按照“坚持改革、合理分工、管监分离、集中监管”的原则,先后两次对人民银行内部监管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进行了调整。这是人民银行实行新的管理体制以来的一次重大改革,形成了“管监分离、集中监管”的新的监管体制模式,这种模式,对进一步提高人民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但对中心支行、县支行的金融监管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必须尽快转变监管理念。

一、转变监管理念,理清监管思路,明确监管重点,积极适应新形势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

针对“管监分离、集中监管”体制给基层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工作带来的挑战和压力,基层人民银行应尽快转变监管理念,确立全新的监管思路和重点:即以创建金融安全区,全面提升信用度为中心,突出抓好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通过强化监管和扶持措施,督促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加快改革和发展的步伐,全面完成上级行下达的不良贷款下降、增加盈利或扭亏增盈目标;创新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金融行政性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其经营管理情况的调研力度,促进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继续加大金融对地方发展的支持力度,在经济发展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持金融稳定。从这两次监管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的调整可以看出,分行、金融监管办事处监管职责更加明确,而且要大量充实监管力量,这就预示着下一步基层央行面临的监管任务会更加艰巨,对监管工作的质量要求会更高。因此,基层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对新监管体制下强化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摒弃无事可做、无所作为的消极思想观念,广大干部职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总行党委的决策上来,围绕上述监管思路和重点,搞好工作衔接,理顺工作关系,保证新监管体制的顺利运行和优势的发挥。

二、完善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行政管理的操作程序和管理责任制,创新行政管理手段和措施

一是上级行应尽快制订下发新监管体制下基层人民银行加强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行政管理的实施方案。原监管体制下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机构年检、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管理的需要,操作难度较大。应将有赖于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获取考核依据的内容进行调整,如经营合规性调整为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性,使调整后的内容,既符合银行管理工作的特点,又便于基层人民银行的实施操作。在此基础上,基层央行修订完善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行政管理责任制,明确银行管理部门监管人员的管理职责及奖惩办法,层层签订责任书,奖罚兑现,督促监管人员认真履行银行管理职责。同时根据监管机构、监管职责调整后的实际,及时对年度责任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补充,保证对机关监管科室和县(市)支行年终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疏通基层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信息传输渠道。在新的行政管理操作考核办法未出台之前,基层人民银行应按照《金融机构管理规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机构年检、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指标规定,要求辖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定期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有关资料,同时采取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座谈、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汇报等措施,采集有关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信息,为、持续进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基层人民银行要定期对采集的信息资料进行、评价和咨询,分析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中存在的和解决办法,通过召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管理例会、下达通报或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对有问题的机构督促其整改。

三、建立管监分离、集中监管协调联动机制

由于新监管体制下基层人民银行仍负有向分行或金融监管办事处监管部门及时反映发现的辖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违规问题的职责,因此要注重分行银行管理处与分行、金融监管办事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分行、金融监管办事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管部门与中心支行银行管理部门之间监管信息的协调沟通,避免“管”、“监”脱节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基层人民银行要加强辖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经营风险的调研活动。对辖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贯彻国家金融法规情况和金融发展的不安定因素进行及时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经营风险发生的原因和负面效应。同时认真落实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重大事项、违规违法事件及处理情况的监测报告制度,把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重大事项作为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各级监管人员的责任,落实好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事项迟报、误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对其有关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查处,并准确及时向分行或金融监管办事处监管部门做好情况反映,便于分行或金融监管办事处及时运用现场检查手段,采取得力措施化解风险隐患。另一方面,分行或金融监管办事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定期对有关辖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也要及时向分行银行管理部门和有关基层人民银行进行通报,便于基层人民银行更有效地对辖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缩短行政管理的时滞性。

四、以降低不良贷款、扭亏增盈和提高资本充足率为重点,继续加大对中小机构的监管力度,增强经营实力和抗御风险能力

一是全力推进城市商业银行经营机制改革。指导城市商业银行以支行改建为突破口,借鉴外地城市商业银行经验管理的先进经验,争取政府有效支持,推动城市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全面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行主要负责人公开竞聘选拔,严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关和审查关,全面落实工效挂钩,形成高效的人事、分配机制和业务创新机制,促进城市商业银行稳健规范运作。督促城市商业银行继续降低不良贷款,开展增资扩股,提高资本充足率,扩大中间业务,努力增加收入和盈利。二是扎实推进信用社的改革。紧紧抓住分行开展县级农村信用社一级法人改革试点的有利时机,以扎实的工作态度,通过强化监管,规范各项业务操作,加大化建设步伐,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保持好农信社的良好发展势头。继续督促农村信用社以清收盘活不良贷款为重点,加大收贷收息力度,切实运用好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努力增加利息收入,实现扭亏增盈。通过采取一社一策,清收盘活、增收节支、压缩非生息资产、拓展中间业务等方式,切实做好高风险社的转化工作。三是以规范管理、稳健经营为目标,重点监管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的合规性,严肃查处存款业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15篇

为推动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适应加入WT0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银行的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2001年7月和2002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坚持改革、合理分工、管监分离、集中监管”的原则,先后两次对人民银行内部监管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进行了调整。这是人民银行实行新的管理体制以来的一次重大改革,形成了“管监分离、集中监管”的新的监管体制模式,这种模式,对进一步提高人民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但对中心支行、县支行的金融监管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必须尽快转变监管理念。

一、转变监管理念,理清监管思路,明确监管重点,积极适应新形势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

针对“管监分离、集中监管”体制给基层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工作带来的挑战和压力,基层人民银行应尽快转变监管理念,确立全新的监管思路和重点:即以创建金融安全区,全面提升社会信用度为中心,突出抓好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通过强化监管和扶持措施,督促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加快改革和发展的步伐,全面完成上级行下达的不良贷款下降、增加盈利或扭亏增盈目标;创新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金融行政性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其经营管理情况的调研力度,促进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继续加大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在经济发展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持金融稳定。从这两次监管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的调整可以看出,分行、金融监管办事处监管职责更加明确,而且要大量充实监管力量,这就预示着下一步基层央行面临的监管任务会更加艰巨,对监管工作的质量要求会更高。因此,基层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对新监管体制下强化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摒弃无事可做、无所作为的消极思想观念,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总行党委的决策上来,围绕上述监管思路和重点,搞好工作衔接,理顺工作关系,保证新监管体制的顺利运行和优势的发挥。

二、完善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行政管理的操作程序和管理责任制,创新行政管理手段和措施

一是上级行应尽快制订下发新监管体制下基层人民银行加强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行政管理的实施方案。原监管体制下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机构年检、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内容,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管理的需要,操作难度较大。应将有赖于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获取考核依据的内容进行调整,如经营合规性调整为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性,使调整后的内容,既符合银行管理工作的特点,又便于基层人民银行的实施操作。在此基础上,基层央行修订完善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行政管理责任制,明确银行管理部门监管人员的管理职责及奖惩办法,层层签订责任书,奖罚兑现,督促监管人员认真履行银行管理职责。同时根据监管机构、监管职责调整后的实际,及时对年度责任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补充,保证对机关监管科室和县(市)支行年终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疏通基层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信息传输渠道。在新的行政管理操作考核办法未出台之前,基层人民银行应按照《金融机构管理规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机构年检、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指标规定,要求辖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定期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有关资料,同时采取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座谈、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汇报等措施,采集有关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信息,为科学、持续进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基层人民银行要定期对采集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评价和咨询,分析研究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通过召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管理例会、下达通报或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对有问题的机构督促其整改。

三、建立管监分离、集中监管协调联动机制

由于新监管体制下基层人民银行仍负有向分行或金融监管办事处监管部门及时反映发现的辖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违规问题的职责,因此要注重分行银行管理处与分行、金融监管办事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分行、金融监管办事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管部门与中心支行银行管理部门之间监管信息的协调沟通,避免“管”、“监”脱节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基层人民银行要加强辖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经营风险的调研活动。对辖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贯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情况和影响金融发展的不安定因素进行及时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经营风险发生的原因和负面效应。同时认真落实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重大事项、违规违法事件及处理情况的监测报告制度,把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重大事项作为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各级监管人员的责任,落实好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事项迟报、误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对其有关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查处,并准确及时向分行或金融监管办事处监管部门做好情况反映,便于分行或金融监管办事处及时运用现场检查手段,采取得力措施化解风险隐患。另一方面,分行或金融监管办事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定期对有关辖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也要及时向分行银行管理部门和有关基层人民银行进行通报,便于基层人民银行更有效地对辖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缩短行政管理的时滞性。

四、以降低不良贷款、扭亏增盈和提高资本充足率为重点,继续加大对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增强经营实力和抗御风险能力

一是全力推进城市商业银行经营机制改革。指导城市商业银行以支行改建为突破口,借鉴外地城市商业银行经验管理的先进经验,争取政府有效支持,推动城市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全面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行主要负责人公开竞聘选拔,严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关和审查关,全面落实工效挂钩,形成高效的人事、分配机制和业务创新机制,促进城市商业银行稳健规范运作。督促城市商业银行继续降低不良贷款,开展增资扩股,提高资本充足率,扩大中间业务,努力增加收入和盈利。二是扎实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紧紧抓住分行开展县级农村信用社一级法人改革试点的有利时机,以扎实的工作态度,通过强化监管,规范各项业务操作,加大电子化建设步伐,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保持好农信社的良好发展势头。继续督促农村信用社以清收盘活不良贷款为重点,加大收贷收息力度,切实运用好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努力增加利息收入,实现扭亏增盈。通过采取一社一策,清收盘活、增收节支、压缩非生息资产、拓展中间业务等方式,切实做好高风险社的转化工作。三是以规范管理、稳健经营为目标,重点监管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的合规性,严肃查处存款业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