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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任务目标
2011年全县要确保完成万元GDP能耗比去年下降3.5%,节能建筑占比比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为“十二五”节能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二、责任分解
(一)分行业明确目标责任
1、工业。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和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全县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将工业企业能耗总量和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分解下达,并作为对企业及企业负责人的评价考核内容。重点监控全县18家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县工信局要与重点企业签订并落实节能目标责任书,将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坚持存量调整优化和增量严格准入相结合,抓好新上项目节能评估关口,坚决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目标。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对标先进、强化技改”专项行动,在全县工业企业中推广30项节能应用技术,工业主导产品单耗水平明显降低。在重点能耗企业引进推广能源管理师和能源管理员制度,在年耗能10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强制配备2名以上能源管理师和能源管理员,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强制配备1名以上能源管理师和能源管理员,大幅度提升全县节能管理专业化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进节能工作,年内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工业节能项目5项。按照省“双三十”要求,加大对区域内列入省“双千企业工程”的重点节能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的监控力度,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年度目标任务;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逐年下降;当年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形成的节能减排能力占本行政区域当年节能量的比例有明显提升。确保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7%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
2、建筑。编制并组织实施建筑领域“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和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以提高节能建筑比重为目标,研究制定部门规章和政策措施,完善建筑节能工作制度。积极推进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实施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小区2个。加强建筑节能管理,严格执行省公共建筑50%、居住建筑65%的节能设计标准,在建和新建建筑全部安装热计量装置;强化建筑工程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开工许可、节能产品检测、在建工程稽查、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节能产品使用等环节的闭合监管力度,确保全县城镇500平方米以上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98%以上;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推进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绿色照明、太阳能集热及雨水收集、中水回用等新技术应用和普及。全年实现节能建筑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3、交通运输。编制并组织实施交通领域“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和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大力推广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积极构建节能、高效运输网络,提高运输车辆的运输效率;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各类新增运力,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运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淘汰老旧汽车,鼓励使用节能和新能源车辆。2011年,更新双燃料出租车30部,更新其他车型出租车23部;淘汰老旧客车18部,更新节能环保型客车18部。(责任单位:县交运局)
4、商业和公用事业。编制并组织实施商业和公用事业领域“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和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对大型商场、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实施节能改造示范工程,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完成2.4万支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发挥流通服务业对消费行为的引导作用,在超市、商场等场所推行节能标签制度,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节能降耗示范工程5项。进一步完善商贸服务业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年内组织全县商贸服务业节能降耗现场会1次。有计划地对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照明单位进行节能升级改造;2011年县内建设天然气加气站1座;在全县主要路段启动太阳能照明灯示范工程,代替能耗较大的传统路灯;加快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继续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社、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物价局)
5、农业和农村。编制并组织实施农业领域“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和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加大农业农村节能降耗推进力度和循环经济发展速度。重点建设15个节能型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力争使我县节能型农村新民居建设示范村累计达到50个以上;严格控制农业污染,以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推进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等向肥料、饲料、燃料转化,污染排放符合总量减排要求。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1处;示范推广4种循环农业模式,普及6类循环农业技术;在新农村、新民居建设中大力推广太阳能利用等节能新技术,推广太阳能热水器2000个,节柴灶2000个,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推广新型农机具200台(套),农机化新技术实施面积达到3万亩,以降低农机作业用油消耗。(责任单位:县农工委、县农牧局、县农机局)
6、公共机构。编制并组织实施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和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各级各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基本工作制度、组织协调机制和量化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抓好公共机构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办公设备节能,利用市场机制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项目2项。全面落实《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2011年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节电率、节水率、节油率均达到5%以上,评选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5家。(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7、教育、卫生、水利等其他领域。编制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和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大力建设节能型学校、医院、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设施,积极采用高效节能空调、电脑、节能灯等节能产品,节能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开展本系统节能降耗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培树本行业节能环保示范试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增加森林碳库容量,年内完成6.5万亩造林绿化任务,其中人工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4.5万亩。(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生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局)
(二)各乡镇明确目标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计划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把节能降耗摆到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按照《节能法》和县政府有关节能管理的要求,健全机构、理顺职能、明确责任。按照承担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节能指标,制定和实施本辖区“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和2011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
2、抓住重点环节,确保完成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承担的目标任务,督促、检查辖区内工业、农业、建筑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地谋划实施一批节能工程项目,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推动我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奠定坚实基础。
推进措施
(一)细化目标责任,健全考核体系。一是细化分解责任。由县节能减排办牵头,组织县发改局、统计局、工信局等部门,按照省、市下达的工作目标,结合区域发展情况,细化分解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重点企业具体任务和推进目标,由县政府与其签订责任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体系,做到“目标、任务、标准、时限、奖惩”五明确,确保全县目标顺利实现。二是加强督导考核。坚持年初部署、年中督导、年底考核制度,每季度通报各责任单位节能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三是严格兑现奖惩。坚持把节能目标完成和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依规严格奖惩。
(二)加大增量控制,调整优化存量。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口。继续严格落实能评制度,对“两高一资”、能耗高于全县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备案。所有新上工业项目必须采用国内先进技术工艺,必须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考虑产业链的延伸,必须达到同行业能耗、排污先进水平,必须将能耗、排污总量控制在核定范围内。对违规建设的“两高”项目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二是强力开展淘汰落后产能行动。制定全县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及落后装备整体实施方案,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全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加强监察执行处罚力度,促进各企业加快淘汰中小型落后设备的步伐。三是培育壮大低耗能、低排放产业。强化服务,鼓励企业投资新建能耗低、污染小、产出大的项目,对低能耗、高产出项目实行绿色通道。支持钢铁等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
(三)加强项目谋划,建立节能支撑。一是大力谋划实施节能减排类项目。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重点工业企业要把谋划实施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类项目做为项目实施重点,作为本区域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的抓手,全力谋划实施推进。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重点工业企业的节能减排类项目谋划实施情况将列入全县节能考核的主要内容。对今年安排实施的70个县重点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及产业结构调整类项目,实行领导分包和部门负责制,一月一通报,竣工抓验收,重点见成效;列入市重点的12个节能项目确保按期完成,实现项目年节能能力14万吨标准煤。二是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支持。全年推广30项节能重大技术,县科技三项经费要侧重支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减排新技术的研发力度,资金、项目占比达到1/4以上。
(四)实施动态监测,控制能耗总量。一是实施能耗总量控制。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耗实行总量控制,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总量进行动态管理。对超过限定指标的,及时下达预警通知并采取“两高”企业限产等措施。对经济发展速度快、质量高且节能指标完成好的乡镇和企业,适当调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使有限的容量发挥最大效益。二是继续施行每月会商制度。定期召开由县主要领导参加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龙山电厂、崇利制钢等重点企业能源消耗、碳排放情况和建筑、农业等重点行业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和分析,及时解决全县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五)发挥市场功能,加大杠杆调控。一是健全市场促进机制。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培育壮大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加速推广节能产业化发展。邀请国内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专家,到全县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18家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节能巡诊行动,帮助企业查找节能漏洞,同时推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二是强化电价杠杆调控。组织高耗能设备、产品大检查,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三是加强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节能信息沟通、共享,探索实行节能成效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贷款相挂钩。
(六)实行能效对标,落实激励机制。一是深入推进能耗大户对标。采取内部对标、竞争性对标和同业对标等方式,分行业树立标杆,及时为企业提供服务信息。二是建立对标核查制度。把对标行动开展情况纳入节能监察和环境监察的重要内容。督导企业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三是落实激励约束措施。将节能技改作为工业技改贴息资金重点投入方向,对积极开展技改对标且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要素供应等方面优先支持;对不参加对标行动或措施不力、进展不快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节能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使用、改造等活动中,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采用符合节能要求的建筑材料、设备、技术、工艺和管理措施,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
第三条 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提高节能技术标准,加强节能管理,实现节约能源、改善环境、社会受益。
第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综合统筹、监督、协调工作,具体负责民用建筑建造、使用、改造方面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规划、设计方面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供热方面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发改、财政、统计、农村工作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五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主要指标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专项规划制定民用建筑节能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 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的既有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等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按照规定承担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等方面的建筑节能责任。
民用建筑使用中的节能责任由所有权人、运行管理人、使用人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承担,没有规定或者约定的,由所有权人承担。
第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提高节能意识,采取节能措施,加强日常行为节能。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宣传工作,普及建筑节能科学知识,引导、鼓励社会公众节能行为。
第八条 本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市地方标准。根据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可以制定强制性条文。
第九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等部门,定期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技术、工艺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本市推广安全耐久、节能环保、便于施工的绿色建材,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砖、粘土瓦、粘土陶粒。
第十条 本市实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分类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能源阶梯价格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集中供热的公共建筑实行热计量收费制度,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逐步实行热计量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 本市建立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统计、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民用建筑的所有权人、使用人、运行管理单位和能源供应单位应当配合建筑能耗调查统计工作,并按照规定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
第十二条 本市在民用建筑中推广太阳能、地热能、水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民用建筑节能项目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资金补贴、奖励政策。
本市节能专项资金中应当安排专门用于民用建筑节能的资金,用于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和推广、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节能宣传培训以及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等项目的补贴和奖励。
鼓励以商业银行贷款、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推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
第二章 新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
第十三条 本市编制、调整城乡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气候、地形地貌、资源等条件,按照建筑节能与宜居的要求,对区域功能、人口密度、能源消耗强度、基础设施配置等进行统筹研究、合理安排。
第十四条 新建民用建筑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包括建筑节能内容。
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和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由发展改革部门组织节能评估并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将节能审查意见中的能源利用方案、能耗指标和提高能效的要求转化成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新建民用建筑的设计说明应当注明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具体措施。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和规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且涉及建筑节能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履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采用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在施工作业中,应当按照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绿色施工。
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第十七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信息化监控平台,实行建筑节能材料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建筑节能材料的相关信息,对涉及建筑节能效能的建筑材料实施重点监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报送相关建筑节能材料的数据信息。
第十八条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标准和规定安装能耗计量设施,大型公共建筑应当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设施。新建民用建筑安装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热量表经计量检定合格;
(二)温控装置具有检测合格报告;
(三)供热计量装置达到数据远传通讯功能;
(四)建筑物室内分户安装采暖温度采集远传装置。
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安装应当便于日常巡检、维修,并保证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 采用集中供热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与供热单位签订集中供热设施的运行管理合同,明确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的采购、技术标准及安装要求。供热单位采购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对装置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参与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中的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安装工程验收工作。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不符合要求的,供热单位不予验收。
第二十条 本市新建民用建筑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需要,部分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或者住宅产业化要求进行建设,具体范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等部门确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并制定年度建设计划。
确定为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或者住宅产业化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相关建设标准或者要求应当在土地出让条件、选址意见书或者规划条件中明确。
第二十一条 市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的民用建筑进行绿色建筑评审,对评审合格的民用建筑,颁发绿色建筑设计、运行标识,并按照规定给予补贴或者奖励。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销售场所、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示所售房屋的建筑节能设计指标、绿色建筑星级、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供热方式、供热单位及供热计量收费方式、节能设施的使用与保护要求等基本信息。
第二十三条 由农村集体组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三层以上建设项目应当执行本市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农村村民自建住宅的,鼓励其采用建筑节能设计,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和清洁能源。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农村村民自建住宅符合本市农村村民住宅节能标准、采用清洁能源的,市和区县财政部门可以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第三章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
第二十四条 本市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且有改造价值的民用建筑逐步实行节能改造。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改造工作。在实行抗震加固、老旧小区改造时,应当同时进行节能改造。
第二十五条 既有普通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所有权人在进行改建、扩建和外部装饰装修工程时,应当同时进行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和能耗计量监控设施改造,并依法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在进行改建、扩建时,应当同时进行能耗分项计量监控设施和用能系统节能改造。
未同步进行节能改造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改建、扩建和外部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市鼓励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围护结构和供热计量改造,改造资金由政府、所有权人共同承担。既有居住建筑属于职工购买公有住宅楼房性质的,改造资金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及原售房合同的约定承担。
第二十七条 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由建筑物所有权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为分散业主的,由公共建筑的运行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属于政府直管或者单位自管的,由房屋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其他居住建筑由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集中供热系统热计量改造由供热单位组织实施,负责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的采购和组织安装。
中央在京机关、军队、企业、事业单位的居住建筑,由房屋管理单位按照国家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组织实施。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督促所监管企业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建筑物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应当依法配合节能改造工作。
第二十八条 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应当制定改造工作方案。改造工作方案由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的主体制定,并征求房屋所有权人的意见。改造工作方案应当确定实施改造的项目管理人,项目管理人承担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民用建筑节能运行
第二十九条 实行物业管理的民用建筑,物业服务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建筑节能运行管理责任。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向建筑物所有权人提出建筑物节能运行的方案。
居住建筑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开展节能宣传教育,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节能管理工作。公共建筑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采用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负责用能分类分项计量调控系统、数据远传系统的运行管理。
第三十条 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采取节能技术和措施,采取建筑物用能系统节能运行方案,减少能源消耗。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使用人应当提高节能意识,在日常使用中注意节电、节水、节能。
第三十一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确定重点公共建筑的年度能耗限额,对具有标杆作用的低能耗公共建筑、超过年度能耗限额的公共建筑和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运行管理单位定期向社会公布。
对超过年度能耗限额的重点公共建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建筑物所有权人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其采用节能技术,减少能源消耗。
第三十二条 本市建立公共建筑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能源审计制度。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每年向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显示建筑物出现能源利用状况明显异常或者超过公共建筑年度能耗限额20%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该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实施能源审计。所有权人应当聘请能源审计机构进行能源审计,将审计结果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依据能源审计结果加强节能管理和实施节能改造。
第三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损坏、擅自拆改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层、供热计量装置与调控系统、能耗计量设施等。
第三十四条 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所有权人应当改进空调运行管理,充分利用自然通风,管理运行单位和使用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室内温度控制。
第三十五条 新建民用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经验收交付后,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本市规定实行供热计量,并与用户签订按照供热计量收费的供用热合同。
供热单位应当在民用建筑区的显著位置公示实行供热计量信息及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应当实行供热计量的民用建筑,供热单位未按照供热计量方式收取费用的,用户可以按照供热计量收费的基本热价标准交纳采暖费。
第三十六条 供热单位应当负责并做好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的管理、维护、抢修、更新改造等工作,并加强巡检,提高节能运行水平。供热单位应当定期监测水质,并在非供暖季,对供热系统实施充水保养。
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本市供热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畅通供热计量投诉、举报渠道,对用户反映的供热计量意见,及时受理和处理;发现供热单位不按照规定实行供热计量的,应当督促供热单位及时整改,并移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要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信息告知义务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在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外部装饰装修工程时,未按照规定同时进行相关节能改造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重点公共建筑连续两年超过年度能耗限额20%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要求开展能源审计、未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审计结果或者报送虚假审计报告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损坏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层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损坏供热计量装置与调控系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影响正常供热的,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共建筑的运行管理单位或者使用人不按照规定执行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新建民用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经验收交付后,供热单位不实行供热计量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供热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新建民用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的民用建筑。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20xx年8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的《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建筑节能的重要性世界范围内石油、煤炭、天然气三种传统能源日趋枯竭,人类将不得不转向成本较高的生物能、水利、地热、风力、太阳能和核能,而我国的能源问题更加严重。我国能源发展主要存在四大问题:
①人均能源拥有量、储备量低;
②能源结构依然以煤为主,约占75%。全国年耗煤量已超过13亿吨;
③能源资源分布不均,主要表现在经济发达地区能源短缺和农村商业能源供应不足,造成北煤南运、西气东送、西电东送;
为积极培育绿色、和谐的校园文化,持续优化育人环境,切实增强师生生态文明意识和素养。根据《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川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广教函〔2021〕53号)、《剑阁县教育局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剑教函〔2022〕3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县目标任务要求,我校今年完成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任务,要求各处室、各年级、各班级积极配合对照评价标准,认真自查自纠,补齐短板,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创建内容
(一)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各年级要结合课堂教学、讲座、参观实践等活动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将教育内容与学生身边的、当地的、日常的环境相联系,鼓励学生从多角度认识和理解绿色发展。(各年级组负责)
(二)绿色规划管理。在校园建设和改造中,结合当地经济、资源、气候、环境及文化等特点着力优化校园内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各类公共绿地和绿植搭配,提升校园绿化美化、清洁化水平。建立健全校园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引入信息科技先进技术,加快智慧化校园建设与升级,积极开展校园能源环境监测,有效处理生活及实验室污水,实现校园全生命周期的绿色运行管理。(总务处负责)
(三)建设绿色环保校园。积极采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引导校园新建建筑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造,有序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和运行。着重从建筑节能、新能源利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可回收垃圾利用、材料节约与再利用等方面,持续提升校园能源与资源利用效率,深入开展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总务处负责)
(四)培育绿色校园文化。支持和引导师生参与组织多种形式的校内外绿色生活主题宣传,对节能、节水、节粮、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行为发出倡议,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精心开展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粮食安全宣传周、森林日和植树节等活动,要将绿色学校的创建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培养青少年学生绿色发展的责任感,提高爱绿护绿的行动力,养成健康向上的绿色生活方式,带动家庭和社会共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各年级组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负责领导、各年级组长要高度重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相应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合理安排进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班级要积极宣传绿色学校创建的重要意义,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大力营造绿色、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广大师生生态文明意识,努力践行新时代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入和发展教育事业。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围绕我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惠阳”的中心任务,我局的工作思路是: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调结构、促对接、兴民生、保稳定”为重点,不断优化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管理机制,积极助力“2345”转方式工程建设,推进住有所居、完善公共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引导我区加快对接深莞惠、融入珠三角的步伐。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规划编制与服务,推动区域发展紧密对接
(一)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超前谋划,积极完善城乡发展规划体系,着力推进区域对接合作。抓紧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开展惠阳中心城区分区规划修编;督促各镇完成总体规划编制任务;开展山顶国际会议中心、体育公园及休闲谷等重点项目的土地利用策略研究规划编制。
(二)加快新型城市化规划步伐,强化规划在指导城市化和城乡建设中的龙头地位。完成东部片区、片区北部组团,部片区、区,片区,经济开发区中心区、片区、片区、各镇行政中心片区,以及生态体育公园项目、休闲谷项目等16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任务,提高城镇建设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面。
(三)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引导各镇完成2个以上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
(四)完成公园、详细规划,区、区市政专项规划以及路城市设计(白云一路至淡澳河,长约5.8公里,控制宽度300米)5项专项规划的编制任务。
二、创新规划管理体制,严格城乡规划实施
(一)实施阳光规划,强化社会监督和公共参与,在规划编制、修改、实施各环节充分听取和尊重群众意见,提高为民、便民服务意识,保障城乡居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高效组织区城市规划建设联审小组会议和局规划建设评审小组会议,有计划、按程序地把前期工作做细,做翔实,做好沟通和预汇报工作,把需要评审的项目通过表格的形式,并提出结论性的问题供评委们参考评审。
(三)继续完善我区城乡规划建设相关管理规定,起草并争取出台《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
三、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的提升
(一)严格法定建设程序、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安全。
(三)加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管理,保障各项工程顺利建设,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化落实工程质量样板引路、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等制度;深入开展防高坠、防坍塌、防起重机械伤害三类事故的专项治理。
(四)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关,杜绝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
(五)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和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六)配合市局做初步规划全市预拌砂浆布点工作,合理规划分布我区生产预拌砂浆企业,即能市场的使用又能避免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大力宣传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四、强化行业市场的监管和整治
(一)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诚信体系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二)继续强化燃气市场监管,引导督促各企业,各供应站扎实完成安全发展和供气保障工作。引导相关企业适应发展形势,适当增加人力、科学调配工作,设法满足日益增加的报装、安装、通气点火等业务需求,切实提升燃气保障服务水平。
五、采用备案方式进行工程造价管理
一是做好工程造价备案准备工作;二是做好政府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三是做好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价备案工作;四是做好建设工程的竣工结算价备案工作。
六、改善城乡居住条件
(一)着重理顺职能移交衔接,紧密跟进区政府与有关企业达成的保障房建设合作项目,大力推进淡水古屋、淡水粮所两处分别进行200套的保障房建设,切实确保城镇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
(二)积极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宜居城乡创建活动。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创新住宅建设理念,带动城乡住宅品质整体提升,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大力推进绿道网建设的实践。调整完善并编制完成我区绿道网建设的总体规划设计,推动已确定的绿道网示范段的建设实施。一是配合故居纪念园项目开展周边绿道的规划设计,将该段绿道打造成串连秋长东部片区各景观要素及周边客家围屋、古树名木、山塘水库等自然、人文景观节点的纽带;建设方案融入4a级景区建设规划中,目前正在编制。二是引导镇隆镇抓紧启动西部片区山水绿道建设,将之打造成串联镇隆丰富山水、人文、红色旅游资源的绿色走廊,争取在6月底建成11公里村庄绿道配合该镇荔枝节节庆活动深入开展。三是提请区政府拨出经费,完善体育文化公园一期、淡澳河两岸等现有已建成公共休闲项目的绿道建设要素及标识系统内容;完善后,预计可以形成13公里的城市绿道。
六、推动行业节能减排,倡导绿色低碳发展
(一)推动行业节能减排。实施节能示范工程,全面推广应用新产品、新设备和节能、
环保等先进适用技术和绿色建材的应用,严格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环节管理,提高建筑节能效果。推广七层以下住宅工程中使用太阳能设备,加大对农房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力度,鼓励和引导村民使用简便、环保、实用、节能的建筑材料和适用技术。(二)积极开展既有建筑物节能改造工作。与经贸局节能办联合进行全区3000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耗调查的工作,为能耗监管平台建设和既有建筑物节能改造工作提供真实有效数据。
七、着力抓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机关作风好,干部队伍优秀
(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多渠道多岗位多形式培养锻炼干部,着眼于为科学发展选干部、建队伍、聚人才,建立健全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大力倡导庸者下能者上、有为才有位的用人干事氛围,让真心想干事的干成事。
(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五型机关建设等活动,打造“幸福住建”。倡导“快乐工作欢愉生活”的工作理念,构建和谐生动的制度环境,增强人文关怀,让干部职工感到安心、舒心、暖心,积极营造干部职工团结友爱的干事创业氛围。
为确保全面完成年节能目标任务,实现“十二五”节能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年下半年节能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节能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把节能工作作为推动转方式调结构、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当前节能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节能形势依然严峻。一是能源消费能耗反弹压力较大。去年下半年以来,部分区市和企业通过采取轮休、检修等调控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能源消耗的快速增长,但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速仍然过快。年我市综合能源消耗为3960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84万吨标准煤,增幅为10.73%,同比增量和增幅均为“十一五”期间最高。同时,由于“十一五”末期,全市针对高耗能项目采取了严格的控制政策,一些新建项目产能未能得到完全释放。随着“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完成,部分高耗能产品市场需求旺盛,这些项目产能将集中释放,带来能源消耗的急剧增长,给节能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二是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以及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在GDP中所占比重较低,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总体水平偏高。三是有些行业产品单耗上升。由于企业出现成本上升、库存增加、工业品出厂价格下降等不利情况,导致生产规模效益下降,部分行业产品单耗有所上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继续把节能减排作为调结构、扩内需、促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坚定信心,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当前节能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项节能目标任务。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建筑领域要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管理,严格施工现场和工程质量监管,确保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7%以上。加快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分解落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实施好“节能暖房”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确保完成12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推广任务,建设一批地源热泵、太阳能光电、光伏与LED结合照明示范项目。积极开展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识工作。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智能建筑。交通领域要组织交通运输企业深入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实施交通运输节能示范项目,重视发展公共交通,推广交通节能技术产品。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计划,继续加大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工程建设力度,完成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积极推广甩挂运输,完善甩挂运输工作标准和流程。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开展市直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监督检查。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推进既有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年底前完成市政府集中办公区更换T5型节能灯项目。
三、加快建立并适时启动节能预警调控长效机制
各区市要超前把握,制定预案,做到提前指导、提前干预,要建立市场化、常态化机制,避免出现临时应急现象,要掌握工作主动权,防止调控大起大落、激化矛盾。要建立并适时启动节能预警调控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三不一对标一协商”原则和“六项调控标准”,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科学规范的预警调控长效机制。对节能进展达不到要求的区市,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约谈。通过实施节能预警调控,推动高耗低效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或关停淘汰。要进一步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办法,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四、着力实施好重点节能项目
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要求,认真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节能技改财政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指导企业组织高质量、高水平、效果好的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扶持。要建立项目申报责任追究机制,对项目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经审计、检查等发现严重问题的项目,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保证项目申报和实施质量。强化对市财力投资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按计划实现节能效益。继续公布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推广目录,加快高效节能电机推广应用。
五、大力发展节约型产业
积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充分发掘结构节能潜力。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力推动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确保今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要以培育节能环保示范项目、企业和产业基地为抓手,加强规划引导,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推动银企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投入。强化对节能服务机构的管理,推动用能企业、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担保公司和金融机构加强合作,搭建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平台,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依托实施太阳能行业联盟标准,推进太阳能行业联合、兼并、重组,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国外市场。大力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在工业领域推广应用太阳能锅炉。要加快学校应用太阳能集热系统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工并投入使用。加强节能产品认证,扩大节能产品认证范围,鼓励推广使用节能认证产品。支持太阳能、节能灯、节能电梯、电机生产企业参与国家招投标,争取纳入国家财政补贴推广范围。
六、狠抓重点企业节能
深入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查找用能薄弱环节,挖掘节能潜力。督导重点用能企业,加快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企业节能降耗。完善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数据网上报送制度,开展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工作。抓好能源管理师资格考试培训工作,确保完成省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和考试任务。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扩大能效对标范围,培育一批能效标杆企业。推进节能标准化工作,完善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机制,制定行业实施指南,加强体系评价认证管理,在重点用能企业中推广能源管理体系。
七、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各区市和相关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好实施计划,争取尽早完成任务,尽可能多淘汰落后产能。对要拆除的落后产能,特别是炉窑等大型设备,要列出工作进度,安排资金,派出队伍,确保安全。要切实采取措施,防止落后产能转移搬家,坚决使其退出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和企业提高淘汰标准,扩大淘汰范围。坚持疏堵结合,引导企业转产转型、兼并重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建立淘汰落后产能月调度制度,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列入今年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按时拆除主体设备、生产线,严格组织好核查验收。总结推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妥善安置职工,维护社会稳定。抓好高耗能落后电动机、锅炉等机电设备淘汰改造,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八、切实强化依法节能
严格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加强节能执法监督检查,把节能监察与帮促服务相结合,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突出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集中开展以能源利用状况、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公共机构和公共建筑依法用能情况等为重点的节能监察活动。要深入组织开展能耗限额和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专项监察,对超标企业执行惩罚性电价。加强对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各区市要进一步完善节能评估审查机制,把节能评估审查作为审批、核准项目的前置性条件,与能耗增量控制和节能预警调控结合起来,加大能评审查监管力度。开展节能评估审查专项督查行动,从源头控制高耗能行业盲目扩张。
九、深入发展循环经济
组织落实《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建立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用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实施科技研发、产品示范与推广和重大循环经济项目。扎实做好“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推动报废机电设备、电线电缆、家电、汽车、手机、铅酸电池、塑料、橡胶等重点“城市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扩大再利用产业规模。抓好再制造工作,支持报废汽车、工程机械和矿山机械零部件、废旧硒鼓、轮胎翻新等重点再制造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更多再制造产品列入国家《再制造产品目录》。强化工业园区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董家口临港产业区和平度新河化工基地等园区要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合理安排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布局,努力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促进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和城市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扎实做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快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大清洁生产工作力度,强化咨询服务机构管理,鼓励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确保全年完成40家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任务。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节能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落实“两个办法”,狠抓“四个一批”,开展“绿色”创建活动,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约束性指标。
二、主要目标
年,全市确保完成万元GDP能耗同比降低目标。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万吨标煤以内,其中渤海新区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万吨标煤以内,其余县(市、区)超额完成年度节能指标,确保完成全市“十一五”降低的节能任务。
三、工作重点
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决战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以及诸多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市、区)按照全市节能工作的总体部署,完成市政府下达节能目标的决心不动摇,推进节能工作的力度不减弱,打好节能降耗攻坚战。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责任,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1.落实目标任务。按照确保实现“十一五”目标的要求,层层分解下达年节能目标,把节能目标任务落实到县(市、区)政府和重点用能企业,明确指标、措施、时限、责任人和奖惩办法,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目标责任体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百家节能重点企业按照属地原则与当地政府、管委会签订目标责任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工信局)
2.严格考核奖惩。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节能重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落实奖惩措施,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按照《市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政字〔〕号文件要求,对年终考核节能工作前三名的县(市、区)以及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节能重点企业和列入市节能技改、淘汰落后计划项目当年竣工,且实现节能量超过吨标煤以上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和经济补偿。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实行区域(企业)限批、责令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超过能源消费增量控制部分,以元/吨标煤向市政府缴纳补偿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监察局、财政局、工信局、技术监督局、住建局、科技局)
3.强化督导协调。继续实行年初部署、月度调度、年中检查、年底前预考核制度。每月初对市百家重点节能企业进行调度,季度初对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进行通报,7月份对各县(市、区)上半年节能目标完成、项目进展、淘汰落后、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月份进行预考核。根据不同阶段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及时组织部门或行业专家进行指导、会诊,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导协调,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监察局、住建局、技监局、科技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二)调整结构,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
1.严格市场准入。根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结合实际,上半年出台《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认真贯彻执行《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对采取的禁(限)批措施,严控高耗能行业新上项目。全市总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或年耗能吨标准煤、年耗电万千瓦时及以上的新建项目,万平米以上公共建筑项目,万平米非商品住宅居住建筑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建立健全项目评估专家库,提高节能评估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市、区)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严格项目建设节能措施执法监察,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严控“两高”项目的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避免能耗不合理增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住建局、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2.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会展服务、教育培训等生产业;着力拓展文化、旅游、休闲、物业、家政等新型服务业,加快南大港旅游区建设和高教园区建设;围绕石油化工、装备制造、冶金等主导产业,积极谋划建设渤海新区国际综合物流园区;以高端、高压、高附加值为目标,推动管道装备制造业由单一的管道、管件向石油化工设备、石油钻采设备和压力容器设备转变;谋划建设一批新型机械制造项目,推动机械制造业由零件向部件、部件向整机转变。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占GDP比重达到以上;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速低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所占比重降至(可比价)以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统计局、商务局、科技局、旅游局)
3.发展清洁生产。鼓励和支持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等中介机构服务体系,开展清洁生产的试点示范工作。加大企业示范力度,在石油化工、建材、冶金等重点行业中建立不同规模的示范试点,以样板带动企业积极性。引导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
4.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发展风能、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利用地处沿海的优势,加快海兴风电场二期和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吴桥生物质发电、临港化工园区资通纸业秸秆锅炉的建设步伐;大力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及地源热泵技术。不断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住建局、农牧局)
(三)加大投入,狠抓一批节能重点项目
1.加快实施十大节能工程。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按照十大节能工程要求,筛选制定了年全市节能技改工作计划,有关部门按照计划要求加大项技改项目的督导力度,落实项目责任人,确保项目按时竣工,尽快形成节能量。进一步创造条件,抓好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废混燃炉、集团氯碱公司隔膜碱改离子膜碱、石化综合节能改造等项目的开工建设;全力保障生产要素供应,抓好装备材料有限公司无功补偿、 厂东换热站、 供热中心等续建项目的竣工投产;加大协调力度,加快石化加热炉先进控制与优化、纸业燃煤锅炉改造、公司燃气裂解加热炉替代燃煤锅炉等项目的建设进度。各县(市、区)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制定年度节能技改工作计划,把项目落实到节能重点企业,力争全市节能技改形成万吨标煤的节能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石化局、发改委)
2.抓住重点,以点带面。重点抓好化工有限公司节能综合利用发电、宏丰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不锈钢节能新工艺及窑炉技术改造等个重点项目建设,把加快项目建设作为完成目标任务的有力支撑,力促重点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见效。加大对上级资金支持项目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开工、竣工,资金使用规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石化局、发改委、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3.用足用好政策,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抓住国家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的有利时机,按照国家、省政策支持重点,谋划后续项目并做实前期工作。建立节能项目库,聘请专家论证评估,尽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和银行信贷支持,最大限度地缓解项目资金紧张状况。全年争取国家、省支持资金比上年增加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住建局)
(四)加快调整,淘汰一批落后生产工艺及设备
按照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下达的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淘汰落后设备计划,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淘汰落后实施方案,明确保障措施及责任人,确保按规定、按时限淘汰到位。抓好吴桥宏光纸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吨蒸球制浆生产线、三井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年产万吨落后酒精生产线等条落后生产线淘汰工作。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加快市油墨公司等家企业的台低效燃煤锅炉、石化公司等家企业的台落后电机、变压器以及集团浆粕公司等家企业的台低效落后设备的淘汰步伐。确保实现减少能源消耗量万吨标煤的目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石化局)
(五)加强管理,抓好一批重点节能企业的能效对标
为推进全市重点企业能效对标活动,在市百家企业中选择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分公司、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市能效对标示范企业,实施重点跟踪指导,及时总结对标经验,在全市推广。组织百家节能重点企业,学习典型企业经验,采取内部对标、竞争性对标和同业对标等方式进行对标,促进管理模式优化、工艺技术装备提升,大幅度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工序能耗。月日前提出全市能效对标工作方案,力争节能重点企业全年实现节能量达到万吨标准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六)依靠科技,推广一批重点节能技术
1.加快推广先进节能技术。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和节能材料,组织实施能量系统优化、锅炉(窑炉)改造、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改造专项工程;鼓励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等节能新机制。选择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和纸业有限公司作为节能技术推广示范企业,选择技术过硬、信誉好的节能技术服务队伍,指导企业进行节能诊断、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等市场新机制,实施技术改造,并将成功经验在全市推广。年,全市将重点推广燃煤锅炉(窑炉)改造,力争燃煤锅炉效率达到以上。积极推广国家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产品,编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下达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计划,完成省下达的万支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城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2.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要求,加快构建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产业支撑体系。积极推进东电厂、化工园区等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建设,总结推广示范单位经验,促进循环经济由示范向整体推进转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3.加强节能技术创新。针对产业特点,将石油化工、装备制造、冶金等行业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纳入科技开发和产业发展计划。加大节能技术研发资金投入,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研发应用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附加值的技术工艺,研发制造节能型设备。编制并实施节能技术研发科技计划,全年支持节能技术研发和节能技术示范推广项目项以上,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以上。在企业员工中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培养职工的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科协等单位负责)
(七)全面推进,加大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力度
1.推进建筑节能。继续全面执行新建居住建筑节能,公共建筑节能的节能标准;贯彻执行省建设厅“正负零以上严禁使用粘土实心砖”的规定,推广应用新型建材;加快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新建建筑竣工验收阶段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要达到以上。推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作,年底前完成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积极开展供热计量改革,出台按热计量收费办法,在试点小区实行按热计量收费,力争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物价局)
2.加强交通节能。加快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大城乡公路网建设改造力度;提高线路集约化经营及客车实载率,力争客车实载率达到;强制淘汰老旧车辆,建立老旧车辆登记台帐,对普通级、中级营运客车年以上,高级营运车年以上进行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强化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强制二级维护与定期检测,对经多次维修,百公里燃油消耗仍超原厂标准的老旧车强制报废,实现营运车辆百公里能耗同比下降。大力推广天然气出租汽车,市区出租车使用天然气的车辆达到以上。农村公路新改建工作中,利用旧路改造比例达到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3.抓好农业节能。积极推进农村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以及节水精播和保护性耕作技术,加快淘汰和更新落后农业机械。全年新增农村沼气用户万户,沼气示范村个,谋划建设大中型沼气供气工程处,指导推广沼液叶面喷施万亩,沼液浸种万亩,沼液喂猪万头,推广秸秆压块炊事采暖炉具台、省柴节煤炉灶万户、节能炕万铺、太阳能热水器万平方米、太阳房万平方米,建设沼气池精品户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万亩。(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开展创建“绿色商场”、“绿色宾馆”活动,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根据商业和餐饮服务业不同行业能耗情况,制订大型商业设施能耗标准体系。对大型商店分批进行节能诊断,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发展节约型餐饮服务业,力促—家酒店争创国家级绿色饭店,鼓励发展经济型酒店;倡导餐饮企业提供大、中、小份量菜品服务。在商厦、同天购物中心、意明购物中心推行节能标签制度,引导消费能源资源节约型产品。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特殊用途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摄氏度。力争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万元营业额能耗同比下降,主要用能设备改造更新率达到,高效照明产品使用率达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结合机关文明建设,认真抓好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开展对全市公共机构年度节能工作考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体系,做好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报告的编制工作,建立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绿色照明,切实解决待机耗电,严格设定空调温度。力争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能源消耗量低于吨标煤/年.人。(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建局、城管局、发改委、工信局)
6.全面实施家庭、社区、媒体、学校和企业节能行动。
一是家庭、社区节能行动。继续开展“绿色节能家庭”活动。市科协、市妇联、市工会充分利用社区宣传平台,通过散发传单、举办节能讲座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和表彰活动,使节能理念深入每个家庭和居民。积极开展科普日、科技周、绿色节能家庭评选等节能宣传活动,在全市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公众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方法以及适度消费的良好风气。(责任单位:市科协、妇联、工会、发改委)
二是媒体节能行动。各新闻媒体将节能宣传纳入年度重大主题宣传活动计划,组织好节能宣传周、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通过专题、专栏、专访等方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节能降耗方针政策以及取得的成就、经验和做法,紧紧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深入采访和报道,提高节能宣传的深度、密度和强度。(责任单位:市报社、广电局)
三是学校节能行动。市教育局、共青团积极组织各大中小学,在采取节能降耗措施的同时,通过开班会、上节能课等形式进行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节能校园文化,进而带动社会节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四是企业节能行动。市工会、共青团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环节,找漏洞、找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活动,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活动,帮助职工掌握节能降耗技能,不断提高职工节能降耗能力。选拔和树立节能先进典型。积极开展评选节能班组、节能标兵活动;“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评选中,在节能降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和个人要占到一定比重;在青工中开展节能技能竞赛,评选出全市节能标兵,引导青年勤学技术,苦练技能。(责任单位:市工会、团市委)
(八)依法监管,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开设节能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盯住、抓紧落后县(市、区)高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督促落实节能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对年节能监察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跟踪监察,落实整改意见。抓好对公共机构和宾馆、商厦、写字楼、超市等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搞好工业锅炉、新上项目、能效标识、淘汰落后设备的专项节能监察,使节能监督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质量监督局、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九)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节能意识和管理水平
1.办好《市节能减排简报》。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节能政策、措施,关注全市节能工作动态,宣传节能降耗取得的成绩,弘扬节能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为实现全市节能降耗目标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办好“节能监察网”,建设互联网上的节能宣传平台以及节能信息交换平台。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政策信息、节能技术信息、节能产品信息、节能知识等方面的服务。(责任单位: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一、2017年主要工作与成效
1、以提高行业参与人员科学素质为重点,着力提升建设领域科技水平。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考核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科学技术知识和能力。建设培训中心现有大专、本科各层次的学历教育。在读生25人。上半年有2016级大专班和2016级本科班两届学员共20人毕业。组织全市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招投标机构、评标专家宣贯培训计1434人。今年组织了的特种作业人员理论培训和考试,共计2167人。今年组织完成了电工、电焊工、普通架子工、施工升降机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建筑塔式起重机司机、信号司索工等多个工种的实际操作考试,共计909人。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取送样员、见证员持证上岗制度。今年已有850人通过培训考试并取得了证书。完成各类人员继续教育5920人次。精心举办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现场管理岗位证书年检工作和再教育工作,培训考核人数约1245余人。举办湖州市“美丽乡村与村镇规划管理”培训班,共40人参加培训。开展建筑行业技工培训及鉴定,583人参加鉴定,取得建设行业技能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2、开展建筑领域新技术示范工作。完成31项省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6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3项建筑业新技术示范项目的申报。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既有建筑能耗监测等工作。通过示范带动,不断提高建设领域科技化水平。
二、2018年工作要点
1、加强科技宣传和科普工作。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并利用工地服务、民工学校、专题培训等载体,充分发挥建设部门和建筑行业人员的工作特点与技术优势,加大对科技知识的宣传和科技普及工作,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支持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2、加强建筑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工作。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社会教育资源,突出职业培训,切实抓好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监理人员和安全生产专管员等培训,为建筑行业发展提供高素质劳动力。
一、强化节能目标责任
1、强化节能指标约束力。将全县2021年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重点用能企业,对责任单位的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跟踪、严格考核。
2、强化节能监测预警调控。加强全社会能源消费量和用电量监测,完善节能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科学量化工作目标;开展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业等重点领域能源统计,通报各乡镇半年、全年的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启动分级预警调控响应。
3、健全节能目标监督管理。将日常节能检查监察与专项检查督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市有关单位落实国家和省节能政策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对未按进度完成任务的县区和重点用能单位,由县领导约谈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或重点用能单位负责人;对检查中发现违反节能法律、法规、政策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依法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责任。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加大落后产能关停并转力度。公布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2、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围绕橡胶、电力、化工、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的节能技术需求,加快节能新技术与关键设备的开发和应用,提高传统产业的能源利用效率。
3、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从全社会来看,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全社会GDP中的比重。
4、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领军企业为主体,以核心重大项目为抓手,着力完善产业链和壮大产业集群。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现代物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1、实施节能重点改造工程。围绕热电联产、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锅炉改造、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绿色照明等,谋划重大项目。
2、实施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大力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举办一场较大规模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接会,鼓励重点用能企业成立专业性的节能服务公司。
3、实施节能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立和完善节能监察手段,加强节能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节能动态实时监测;建立全社会节能统计信息平台,完善重点行业能耗统计制度;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水平对标活动。
四、加强节能管理
1、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程序,明确办理时限,完善节能评估机构备案制度和节能专家库建设,把节能评估和审查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遏制能源消费的过快增长。
2、强化工业企业用能管理。强化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重点加强对列入全国万家和全市千家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用能管理,强化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调度。
3、强化节能执法监督和监察。充分发挥我县节能监察中心的作用。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察力度。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和淘汰用能设备的节能监察执法力度。开展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商业旅游等领域的节能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提高节能执法效果。
5、健全节能投融资服务。加大节能财政投入,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节能改造;落实支持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绿色信贷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鼓励企业通过银行信贷、发行企业债券、上市等方式进行多元化融资。
五、完善节能保障措施
一、“十二五”节能目标分解情况
今年我区根据与市政府签订的《节能和碳强度目标责任书》相关内容,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把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节能和碳强度排放下降目标进行细化分解,要求各镇街园、有关部门以及重点耗能企业强化节能管理,完善工作机制,要求把节能降耗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明确2013年下降目标和节能重点工作,尤其是对区域内重点耗能企业进一步明确目标,加大考核力度,确保今年节能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为“十二五”节能目标完成奠定扎实基础。
二、2013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2013年,全区单位GDP能耗为0.4828吨标煤,同比下降9.28%,超额完成了市里下达目标的144.21%,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序时进度达9个百分点。3户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企业中盐红四方2013目标要求是20000吨标煤,以产值节能量计算,与去年同期相比,节约标准煤为172888吨标煤,众诚热电2013年目标要求是600吨标煤,按单耗计算实际完成节能量为6170.86吨标煤,中烟公司合肥卷烟厂2013目标要求是240吨标煤,以产量节能量计算,与去年同期相比,节约标煤271.63吨,3户重点能耗企业累计节约158490.49吨标煤,超额完成全年节能目标。3户年耗能1000—5000吨标煤能耗企业累计节约826吨标煤,超额完成全年节能目标。
三、2013年主要采取的节能措施。
1、加大考核力度,强化监管措施。今年,根据能源消耗统计数据显示结果,统一对年耗能1000—5000吨标煤以上用能企业纳入考核范围,针对企业年用能量合理下达2013年目标任务,严格实行节能目标考核;对年耗能5000吨以上标煤企业加强监管,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报表按时报送、按月掌握任务完成的序时进度情况,不定期召开节能工作会议,对节能形势以及各级政府的节能政策及时进行传达贯彻和学习,同时也为企业之间相互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企业节能部门负责人把好的经验以及节能体制机制、规章制度等节能措施相互借鉴、交流;同时对企业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监管,听取汇报和介绍,对不足之处由区节能办督促其加以改进。
2、进一步强化节能基础工作。一是建立完善1000吨以上和5000吨标煤以上两级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统计台帐,掌握能源消费数据,分析波动原因,多层次进行监管;二是在合同能源管理方面积,极推荐中介服务公司与重点企业对接,按要求完成能源诊断,针对企业节能空间双方开展合同洽谈,目前,合肥汽车锻件有限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已经实施,项目进展顺利,同时将市里清洁生产方面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宣传,对3户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企业要求企业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合肥卷烟厂的清洁生产已通过验收;三是组织建立各层次、级别的管理机制。要求全区各镇、街道以及产业园加强节能管理,对企业用能以及非生产用能加强监督、管理、核实,各镇街园的首席统计员随时对工业、商业以及服务业等各类企业能源报表进行指导,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重点耗能企业合肥卷烟厂进一步完善节能组织机构,每月节能工作会议厂长亲自听取汇报,把任务层层分解的任务,通过定量定性的综合考核方式,与全厂各部门以及每位员工进行绩效挂钩;合肥众城热电通过加强小指标考核提高运行人员节能降耗的积极性,强化燃煤入厂及转运的管理,减少燃煤损失。合肥汽车锻件有限公司利用电子显示屏的平台,加强对节能工作的宣传,增强了广大职工的节能意识。四是建筑节能方面,督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遵照执行《合肥市促进建筑节能发展若干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相关意见,监管全区范围内的既有建筑装饰工程及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屋面工程、门窗、墙体等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改造内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执行,必须经过正规审图单位审图合格后才可施工,开展我区山湖苑廉租房二期、三期工程项目节能专项检查。五是商务、旅游领域节能方面工作,2013年区商务局出台《蜀山区商业服务业2013年电力消费调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区内商场、娱乐场所、宾馆和饭店的电力消费提出调控要求,在商业服务业系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实现调控目标,并在35115便民信息平台采取正面引导、正面宣传等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2013年,区旅游局在全区内星级旅游饭店,开展绿色节约用水、绿色节约燃气、燃油、绿色节约物资工程、绿色环保工程等“绿色饭店”活动,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行为,提高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旅游者对绿色环保和节能行动的认识。
3、积极做好重点耗能企业使用国家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工作。一是根据市节能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对全区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开展自查,合肥汽车锻件公司年更换两台旧的空压机,并按特种设备管理条例对新更换的螺杆式空压机进行管道改造;合肥卷烟厂选用节能型设备,新建综合能力9500kg/h制丝生产线,淘汰落后制丝生产线。二是列出重点用能企业能效对标计划,计划在年底之前完成重点耗能企业对标任务,目前,中盐红四方有限公司、华润啤酒合肥分公司等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效对标工作已经完成。
4、积极谋划节能项目。一是实时调度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安徽省高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用电负载不平衡智能补偿降损装置项目,该项目的三相不平衡补偿系统,装在变压器一侧,可有效的调节三相输出电流平衡,并可以补偿零线电流,以达到节能减排的功能,使变压器平衡输出的电流节约电损30%;合肥通用研究所超大型压力容器轻量化设计项目,该项目以高耗材超大型压力容器为突破口,从材料成份、结构设计、制造工艺等角度,提出关键控制指标和风险预防措施,实现3种超大型压力容器轻量化,节约材料5-10%,安徽人和节能有限公司的厨房整体设备生产线项目,目前项目进展顺利;二是对合肥大明电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大功率HID智能调光电子镇流器包装上报安徽省工业节能工艺技术产品装备和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该公司成功推介合肥政务新区、合肥经开区、肥西县政府三区域路灯节能改造项目;三是积极开展“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示范工程,由区科技局牵头,制定实施方案,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计划到2014年完成2000盏LED照明灯安装使用,努力打造高效节能灯使用示范场所。
5、做好有序用电用电工作。今年4月,我区提前开展夏季用电的“迎峰度夏”工作,对全区生产性企业用电开展摸底调查,结合实际出台《蜀山区2013年生产性企业错避峰用电工作意见》,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实行错避峰的同时,对重点企业或需要连续供电的华润雪花啤酒、同路生物等企业积极与市电力处和供电公司协调,做好保电工作,避免因突然停电给企业生产造成损失,并与30家用电大户签订《2013年夏季有序用电协议》;11月份,根据区领导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蜀山区2013年迎峰度冬有序用电工作方案》,开展点控、面控等措施,要求重点工程及重点用电企业主动进行错避峰,建立沟通报告、联系告知、协调配合、有序用电督察等机制,在用电持续紧张的情况下,对不按要求错避峰的行为,要求现场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直至拉闸停电。
6、强化宣传,不断把节能工作向全社会推进。一是利用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为切入点,在机关、企业、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广泛利用横幅、电子滚动屏、节能宣传画、展板等多种形式,围绕“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主题,广泛宣传,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居民中倡导低碳生活理念,不断推进全民节能行动气氛。三是继续在我区机关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活动,从节约“一度电”“一张纸”“一餐饭”“一升油”开始,加强日常水电管理,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加强公车使用管理,教育和培养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节约意识。
四、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一是节能管理体系不健全。节能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长期性工作,目前,人员配备、专业知识、管理方式等方面还难以适应节能工作的发展需要;二是节能工作的基础薄弱,能源统计、能耗评价等能源资源管理和节能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区直有关部门、镇、街道能源统计制度不够完善,给分解能耗指标、实行节能考核带来一定困难。
五、2014年节能工作计划
1、完善政策措施。制定我区节能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2014年以及“十二五”期间工作目标、总体要求以及工作措施,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速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2、进一步做好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管和目标考评工作.根据能源消耗分析监测情况,重点加强对单位产品能耗处于上升的重点耗能企业监管,督促其在强化节能管理,细化内部节能考核,开展节能技术改造,使其产品单耗水平处于全国或同行业领先水平;以工业节能为突破口同时向全社会各领域、行业扎实推进,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当年节能各项目标任务。
3、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节能考核保障机制,结合碳强度排放指标,修订完善目标分解考核措施,动态掌握第一、二、三产业能源消费数字,确保节能和碳强度排放处于可控状态。
4、做好本年度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督促、调度和服务。随时了解项目的重点节能项目的投资和形象进度情况,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产品,积极申报争取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努力创造条件确保节能项目早建设、早竣工、早见效。
关键词:绿色建筑、被动措施、主动措施、建筑全寿命周期
中图分类号: TE08 文献标识码: A
现有社会的人文环境与社会状况大家都很清楚的认识到能源的可再生利用与环境保护是多么的重要。为了响应国家、地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号召,大家在逐渐的注重和遵循着绿色设计这一原则。而绿色建筑设计相对于建筑来说是总协调建筑全寿命周期内实现建筑功能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降低建筑行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使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从而体现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那我们如何做才能使建筑“绿色”呢?一个项目的立项到竣工大致要经过设计策划、项目选址、绿化设计方案、场地绿化与景观环境的设计等多个环节,下面通过几个比较着重的环节来分别阐述一下。
项目选址、地理优势、朝向
一个项目的着建要经过设计策划,明确绿色建筑的项目定位、建设目标、技术策略、增量成本与效益分析。当进行项目选址时要遵照几个原则:优先选择已开发用地或者废弃地;选择有良好市政基础设施的场地;场地要安全可靠,避免发生滑坡、泥石流、地陷、沼泽、地震带、风暴、地磁、土壤含量招标等自然灾害或不可靠等因素地域。避开这些因素外就要求我们要选择因地制宜,就原有风貌地理地势来开发建设。例如:位于“天津蓟县山水和苑项目”的开发建设在策划和选址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最终选址于一处座北朝南,南侧紧临翠屏湖,周边山体环绕,地势南低北高的优越地块。此地块地理特点很多:首先此地块依山相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人杰地灵,空气清新。其次南低北高的地势和整个地块南偏东15左右,这样可以捕获更多南面临水过来的季风得以充分利用,使室内空气流动更畅通,有益于空气的洁净度。再次由于地势的南低北高,从建筑方案的天际线设计方面以南往北依次设计顺序为独栋别墅、连体别墅、洋房。设计风格为英伦风,这样建筑北高临下时错落有致的屋顶也是别有一番风景。同时这样的地势也可以阻挡冬天的冷空气从而形成园区的小环境。最后项目还采用了东西流线建筑错位设计手法,这样可以使建筑捕获更多的阳光、季风和景观,使项目实现价值的自我提升,同时也符合了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依山就势的设计原则。
材料的选择
建筑的节能主要考核建筑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维护结构热工性能、外门窗气密性、屋顶透明部分面积比等方面,且不宜设置大量的凸窗和屋顶天窗,住宅建筑不得在北向的卧室、起居室设置凸窗。这些都是衡量建筑是否节能的重要因素,那么一个建筑选择什么材料尤为重要,选择合理的材料可以减少施工程序施工简单、节省造价、节约能耗等好处。例如:位于“天津北辰区某酒堡项目”共有两个子项为企业形象的综合楼和生产厂房,成纵横布置。初始设计均为石材外檐,但因建设方造价超过预算欲把项目的外檐材料均改为涂料饰面,大大影响了外檐效果。我们通常维护结构采用外墙外保温体系由钢筋混凝土、砌块和保温材料组成,但由于近几年保温材料所造成失火事件亦有几例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材料的燃烧性能一再被大家关注。介于这些因素的影响,这里介绍一种自保温系统材料——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此材料具有容重轻、强度高、保温性能好(导热系数λ较小)、隔音性能好(材质由均匀的细小空洞组成)、耐火性能好(为A级不燃材料)、耐久性时间长、抗冻性能好、抗渗性能好、软化系数高、为绿色环保材料、施工简单造价低、表面质量好不开裂、吊挂物体方便不开裂等特点。故应用在此项目中就其单方面造价原因与外墙外保温系统两种材料的价格和人工安装费等造价之和相比之下此特点尤为突出,故节省下来的造价保证了综合楼整个立面和厂房相连接的部分为石材墙面。此材料的应用只需在外墙涂抹一层保温灰即可满足保温性能的要求,同时也解决了材料消防问题,更重要的是此材料的应用可大大推动建筑节能的发展。
资源的节能
绿色建筑是指建筑整个寿命周期内的能耗,其中水、暖、电、气的消耗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于项目具体来言我们应该着手哪方面?
当需要分期开发建设一、二期的雨污水如何结合,当一期将要交付使用时而二期还未投入建设,设施设备无法满足一期的使用,故在一期设计的污水池埋于地下,当与二期能够顺利接轨时此处污水池经过处理可以转变成雨水的蓄水池用于日常的绿化灌溉,这点是很好的结合与利用。
电的节约能耗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反光材料配合适当的角度来折射光源以补充室内的光亮度。夏天高度角较高的光源可以被反光板直接阻挡,对下部景观窗起到这样作用,避免潜在的直接眩光;冬季高度角较低的光线通过反光板反射到天花板上提高远窗处的照度值,解决房间中自然光分布不均。反光板的利用增加了日常的自然光照时间,大大减小了机械能源的光照时间来减少电的能耗。
“暖和气”通常可以理解为空调通风或采暖。刚才提到分期开发建设所带来设备设施可能无法达到就绪状态,那么“暖和气”我们体现在地源、水源热泵形式上。热泵是一种利用高位能使热量从低位能源转移到高位能源的机械装置。地源和水源热泵就是分别从地表水、地下水和地下土壤中提取浅层地热能对建筑物供暖或者将建筑物中的热能释放到这些介质中,从而实现对建筑物的制冷,通过利用自然界自身的特点实现对建筑物和环境之间的能量交换。资源的节能是充分利用我们现有的自然能源将其转化为我们可利用能源这才是关键,敢去尝试或引用一些新理念和科技类产品,而不是惯用的保守做法。因此我们应倡导新概念,尝试新技术,创造新领域。
技术管理——人员、时间的节能
对于现场施工而言技术管理是件非常重要的环节。一个好的施工方案可以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周期,施工顺序仅仅有条,同时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窝工现象。对于现场管理很多工种都有交叉作业,但何种工种进行交叉合理是关键。好的交叉作业即可交叉借力,又可节省时间。例如:住宅公共部位精装修、土建墙体抹灰、综合管网挖沟这三个施工单位交叉作业便是不利条件。土建墙体抹灰人员楼上楼下走动,而精装修在首层材料堆积,形成通道拥堵,现场比较混杂。再加上楼宇间管道开挖,土壤侧翻地坪很高,又到了雨季,园区道路无法下脚。要么进不去,要么进去就出不来。没有好的施工顺序安排,就无法考虑到现场形象的对外宣传与业主之间的互动。这样既造成了施工复杂又耽误了进度。因此在项目开展的同时要有周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安排,同时还要有一些应对措施,主动处理事务,不能坐以待毙,重要的是还要有妥帖的执行力。在这里主要阐述节能不仅是只有事与物的节能还有人员和时间的节能,这常是我们被忽略的,因此要做好技术管理的节能。
绿色建筑是通过策划、设计、施工、应用、长期观察、实践、再发展循环的过程,是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的过程,才会逐渐改变我们的生活、环境和节省可利用资源,我们只有更多的采取被动措施来直接利用阳光、风能、气温、湿度、地形、植物等现场自然条件,通过优化建筑设计,采用不耗能或少耗能的方式,降低建筑的采暖空调和照明等负荷,提高室内外环境水平。通常包括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遮阳、蓄热、雨水入渗等措施。而不是采取主动措施通过采用消耗能源的机械系统,改善室内舒适度和室内外环境性能。通常包括采暖、空调、机械通风、人工照明等措施。只有我们遵循被动措施优先的原则才能使绿色建筑更大的发挥他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只有这样我们的建筑绿化了,我们的生活才能更为美化、舒适化和低碳化。
参考文献:
(一)中心城区建设。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建设,共安排6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0亿元,至10月底,已完成投资18.67亿元,超计划任务10个百分点;其中基础设施完成投资3.17亿元;旅游房地产项目完成投资7.22亿元;社会类项目完成投资5.47亿元。新增道路里程5.6公里,铺设供水管网6公里、燃气管网5公里、污水管网8公里,新增公共停车位200个、安装道路路名牌108块;实施供气4万立方米、处理污水405万吨、安全供水370万立方米;组织编制绿道规划,建设3.2公里示范段;实施城区绿色质量提升,栽植苗木24万株,新增城市绿地2.2万平方米,启动了南山公园一期步道建设;实施“三小”改造工程完成投资1000万元,完成1个小区、4条小街、3条小巷改造。
(二)建筑行业管理。至10月底,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1.43亿元,上缴税收5722万元;加强日常管理,推行远程监控平台和“IFA”脸谱考勤系统,建筑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积极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2项,市安全文明工地5项,申报市优质工程6项,目前,4个项目已通过市级验收。大力开展清欠工作,共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463.4万元;推广应用新型墙材近20万平方米,商品混凝土15万立方米,散装水泥用量10万吨,成功申报2个新型墙体材料示范工程项目。
(三)村镇建设。至10月底,城镇化率已达47.3%,较去年提高2.3个百分点。建制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5亿元,超计划任务8.3个百分点,其中“一湖四门”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4.85亿元;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600户,投资480万元完成龙门、新丰、新华、永丰4个乡镇农村清洁工程并投入使用,截止今年全区各乡镇已全面完成了农村清洁工程;出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区美好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指导图册》,为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开展了“6·30”洪灾倒房户的房屋安全评估和检查,积极对上争取,已争取200户危房改造追加资金,优先安排因灾倒房、损房的恢复重建。
(四)其它重点工作。积极联合有关乡镇组织招商引资,在谈项目加快推进,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总部经济和对上争取任务已经完成,对上争取项目资金2996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城建资金缺口较大。今年城市基础设施计划投资2.8亿元,其中地方财政安排资金4700万元,目前到位资金2030万元(含城市配套费330万元),加之历年工程款拖欠,目前城建项目欠款约6600万元(其中已审计工程欠款2990万元),工程款支付压力较大。
(二)旅游房地产项目投资减缓。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房产销售不景气,加之投资业主融资出现问题,部分项目已处于停工状态。
(三)建设项目征迁难度加大。随着征迁政策的不断规范,群众对征地拆迁补偿要求已远远超出合理诉求,征迁时限延长,严重影响项目的推进。
三、2014年工作计划
主要目标:预排中心城区项目投资15亿元(其中城区基础设施投资2.6亿元,房地产投资2.85亿元、旅游及公共设施投资6.15亿元,工业园区3.4亿元),建制镇投资20亿元,城镇化率提高1.8%以上,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5亿元。
(一)继续完善城建基础设施,重点加快推进城北防洪渠、南山公园、污水处理工程、供水燃气管网等12个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继续实施民生工程。根据省、市民生工程工作部署,安排危房改造,“三小”改造工程计划投资1000万元。
(三)加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规范市政设施维护责任和标准,推行城市管理制度化,适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理,确保市政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关键词:智能电网;节能减排;再生能源:政策诱导
近年来,德国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德国可再生能源利用法律法规涵盖了供电、采暖、交通、建筑等各个领域,并在法律法规中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目标和任务。如供电领域的《可再生能源法》就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至少达到35%,2050年达到80%。同期可再生能源占最终能源消费从18%提高到60%。《生物燃料配额法》规定,为实现交通领域的减排目标,必须利用生物燃料达到一定比例。
同时,德国根据新情况和新变化及时调整法律法规。在近年的立法或修订中,所有和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都设立了促进可再生能源使用的条款。比如,德国近年修订和推出的《建筑节能法》,规定新建筑不再使用煤炭、石油、天然气,强制使用可再生能源(生物质、太阳能、地热),政府每年拿出5亿欧元支持存量建筑物节能改造。
法律法规由各个联邦州具体落实。为此,各州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国家层面的“百万太阳能屋顶计划”从1999年1月起实施,政府提供了总计约5.1亿欧元的财政预算。
以柏林为例,市政府与柏林伙伴公司合作,为50万座大楼的屋顶是否适合利用太阳能做出测算和分析。经过十几年的努力,目前,通过相关网站的三维地图,用不同颜色标识,可清晰显示每个建筑屋顶是否适合建造太阳能,该楼的最大太阳能装置面积以及需要多少投资等详细信息。
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针对这一系列法律法规,德国政府制定了完善的配套措施。
一是新设备投资补偿。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设备可获得政府的投资补偿,补偿幅度以设备投产的年度确定,期限为20年。为使企业不断创新,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成本,补偿幅度每年降低1.5%。
二是可再生能源利用补贴。政府对以各种方式利用可再生能源给与补贴。如对使用生物原料发电和采用可再生能源取暖分别给予补贴等。为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同类型的补贴还可以累加。
三是税收优惠政策。如对矿物能源、天然气等征收生态税,对使用风能、太阳能、地热、水力、垃圾、生物能源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则免征生态税。
四是融资政策支持。对可再生能源利用效果好的企业,政府给予国家担保贷款或低息优惠。德国复兴银行对于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企业可以100%提供贷款。
重视技术研发和创新
德国政府认为,可再生能源能否高效运用,关键在于技术上的突破。
在德国,不仅企业可以从事可再生能源发电,每个大楼的每个家庭都有并网的地下电缆。凡是家庭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没有用完的,可以输入电网,并获得收入。目前,德国已着手研究进一步升级智能电网,以平衡风能和太阳能的产量波动,有效利用分布于全国的几十万台家庭太阳能发电机和小型燃气发电机。政府计划在2011年设计出“目标电网2050”,并开始建设南北输电线,用于将北部的风电运往西部和南部城市。
可再生能源大幅推广应用的重要途径是减低成本,缩小其发电与普通电价的差距。为此,政府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德国政府实施“高科技战略”规划以来,已投入40亿欧元用于支持和奖励企业可再生能源创新。德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显示,其在能源利用技术研发经费的投入实现了高速持续增长。
充分发挥民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德国民众有较高的环保意识和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
德国政府组建了400多家专门的能源能效信息咨询服务机构,确保社会参与的制度化。政府研究机构会对民众的可再生能源消费行为进行调查,认真分析,并强调从战略高度总结哪些是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关键领域。联邦能源署还在其主页上提供了二氧化碳计算器,人们可以计算CO2排放量。政府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告知民众,在供暖、供电、行走、食物等方面如何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
“*”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我市实际,勇于创新突破,全市节能工作取得较大进展,连续三年万元GDP能耗同比分别下降4.0%以上,但要完成“*”末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20%的目标,后两年的任务还十分艰巨。随着我市城市化步伐的日益加快,能源消费总量不断增加,万元GDP能耗低水平与全市能源消费急剧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不合理的能源消费结构使单位能耗下降的空间十分有限。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在三产的比重逐年增加,对节能工作的压力逐步增大,城市和居民生活用电持续攀升,使得我市节能工作面临更为严峻形势。
2009年,是确保完成我市“*”期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责任,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完成全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就2009年全市节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作为培育新的增长点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健全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计划,强化目标考核,加大资金投入,狠抓节能技改,加强综合协调,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和参与节能降耗工作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万元GDP能耗下降20%的总体目标要求,2009年全市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4.3%;各区县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4.2%,9户重点耗能企业节能4035吨标煤(见附件);实施重点节能项目20个,总投资3.9亿元;省百家重点耗能企业黄山龙胜化工有限公司实现节能1500吨标准煤;市本级财政节能投入40万元。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节能技术改造
1.围绕节煤、节水、节电、余热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继续实施大规模的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加快在建的国家节能项目的实施进度。按照产业政策要求,加强重点节能项目建设。以重点项目为载体,推动节能降耗重大技术研发、产业化示范和推广。(责任单位:市经委)
2.全力做好国家和省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组织申报和争取工作,做到在建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抓好已列入国家、省节能扶持项目的监管工作,实行重点项目季调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市经委)
3.加强节能项目管理。对列入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建立项目调度跟踪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建成、达产达效。(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改委)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4.始终贯彻落实“上大压小、扶优汰劣、有保有压”的产业发展政策,加大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实施一批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精加工、深加工项目,促进能源、原材料产业升级。结合我市六大产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现代中药等特色产业项目的实施,积极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提高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加快旅游、现代物流等服务业发展,带动交通运输、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等服务业的发展,提高服务业占地区总值的比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
5.开展企业能源调查。结合国家经济普查工作,深入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摸清每一个企业生产规模、能耗物耗、用能设备、生产工艺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排队和分类指导。(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经委、市质监局)
(三)加快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
6.开展电机系统变频节能改造、锅炉烟气的余热回收等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淘汰落后机电产品,在重点耗能企业中对锅炉符合燃烧要求的企业推广使用燃煤催化燃烧技术。整治集中供热区的小锅炉。(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7.积极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节煤节油节电技术应用研究,促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委)
(四)抓好重点企业节能
8.对年耗5000吨标煤以上的9户重点耗能企业,建全节能责任制,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实施节能奖励措施,开展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标活动,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完善能源计量、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促进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带动行业节能水平大幅度提高。确保省百家重点耗能企业龙胜化工和其它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完成全年节能目标。(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统计局、市质监局)
9.建立全市耗能2000吨标煤以上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定期上报制度,开展能源利用运行监测分析,企业能源审计、能源监测,完善节能管理制度,落实节能措施,做好能源审计报告的审核和分析使用,及时把握企业能源消费走势。每季度通报一次重点用能企业指标完成情况。抓好国家、省市能耗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经委、市质监局)
(五)积极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10.强化交通运输节能。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监测方法》,以能耗为重要指标严格执行营运车辆准入和退出制度。在客运龙头企业积极开展节能技术和产品示范推广,在全市驾校推广使用驾培模拟器教学,降低驾驶培训中燃油消耗和尾气排放。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强运输节油管理。优化道路运输组织管理,提高运输集约化水平。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的运力。(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11.抓好农业节能。加快农村新能源建设,积极推广农村沼气、秸杆固化气化和太阳能在农村生产生活中的使用。2009年全市新建户用沼气池2820口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区县政府)
12.推动机关节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研究制定市直机关节电、节水和公务用车使用等节约工作的标准和办法;规范办公设备及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要严格执行办公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广泛深入开展节电、节水、节油等活动。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节电、节油、节水要在*年基础上降低5%。要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
13.节约城市公共照明用电。各区县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科学制定城市公共照明规划,合理划分城市照明等级,确保以道路照明为主的功能照明,推广使用节能型路灯。在用电高峰时段,减少城市景观照明、娱乐场所霓虹灯等用电。政府机关、公共场所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在深夜试行间隔开灯或降低光源功率。除重大的庆祝活动外,严格控制装饰性景观照明,特别是办公区和住宅小区装饰性景观照明。在照明路灯和景观照明,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责任部门:市建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14.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按照以电定用、有序用电、节约用电的原则,制定并严格实施科学合理的电力错峰、避峰和有序用电方案,加强无功管理。(责任单位:市经委、市供电公司)
(六)加强建筑领域节能工作
15.推进散装水泥发展,巩固“禁粘限实”成果。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33号)、《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第216号令)和《关于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黄政办秘〔2009〕23号)文件精神,加大“禁实限粘”和砂浆“禁现”执法检查力度。引导和支持新型墙材企业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有序发展。确保全市水泥散装率达48%,城市规划区内从今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大砖。(责任单位:市建委、各区县政府)
16.实施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建设示范工程。在既有建筑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空气能。在新建建筑中,充分考虑大力推广太阳能、空气能和地热能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重点建设一批太阳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建筑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建委)
(七)开展项目节能评估
17.修改和完善项目节能评估体系。依据《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办法》,修改和完善《黄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办法》,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制定评估标准,不断完善节能评估审查体系,加强项目全过程的节能监管,严把增量节能准入关,从源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防止新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确保全市所有新上项目的进行节能评估,彻底把住能评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
18.加快节能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培育。建立节能服务中介服务机构和节能服务咨询机构库,规范节能咨询服务市场,对即有项目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检测,对新建项目开展节能评估,把节能服务工作纳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中。(责任单位:市经委)
(八)深化全民节能行动大力推广绿色照明产品,引领全民节能,在全市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以交通运输设备节油、锅炉窑炉节能、电机系统节电、空调冰箱节电、公共机构节能、建筑节能为重点,突出加强节油节电。积极开展节能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以及能源短缺体验活动。进一步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制定系列宣传报道方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体,采取企业访谈、公益广告、座谈会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切实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在企业、学校、社区、家庭等开展节能专项行动,组织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全市各行业、全体市民的节能意识,并积极付诸行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节能工作。(责任单位:市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19.进一步提高认识。2009年是全面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关键年,要充分认识到2009年工作对完成“*”节能目标具有决定性影响,要采取更加迅速、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更加扎实的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成效,千方百计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一、2009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xx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xx市经贸委的关心指导下,我局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绿色腹地工业强县的战略目标,持续“突出工业、突破工业”,克服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种
种困难,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有效推进了工业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工业经济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规模工业增加值:1-10月完成8.6亿元,预计全年完成10.8亿元,比增10以上;
3、规模企业数:1-10月87家,预计全年达到87家
4、产值超亿元企业数:1-10月6家,预计全年达到9家,其中超5亿元企业1家;
5、产品产销率:1-10月96.6,预计全年达到98; (二)开展主要工作情况
1、抓学习,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二是定期召开局务会及党委会。坚持每月初召开一次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会议对上月的工作进行小结,对当月工作进行安排,对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并加以解决。坚持每季召开一次局党委会议,会议内容是总结上季生产、工作情况,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季工作任务。有问题、有困难,早发现、早解决,经贸工作既有中、长期规划,又有短期安排。做到心中有数,有条不紊。
三是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为进一步落实机关绩效管理和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管理机制,为严肃工作纪律、促进工作落实、保证政令畅通,我局在原定《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基础上下发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补充规定》,更加明确了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更加细化了奖惩标准。
2、抓平台,推进一区多园进程。
经过近年来的开发建设,我县的产业园区初具规模,形成了一区多园的发展格局。目前有新屯工业园、郑坊工业园、金山化工园、沙墩工业园、富洲光电园区等,其中新屯工业园和金山化工园规模较大。但与兄弟县市比,我县的产业园区建设规模小,适应不了今后xx产业集约化发展的需要。因规模小,相关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也较难引进大客户来xx投资兴业。还需政府加大园区建设资金投入,建设几个有规模、上档次的大型产业园区。
3、抓项目,壮大工业发展后劲。
我们按照总量调大、产业调强、结构调优、效益调高的目标,抓住重点行业和龙头企业,,强化协调服务,不断做大做强,促进工业经济内涵深化和外延扩张。
一是抓龙头企业。集中力量扶持富宝、榕昌等一批产业龙头企业,强化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各生产要素向优势行业、龙头企业集聚,在政策、服务上给予倾斜,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及时掌握企业运行态势,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1)、上海翔雀钢材发展有限公司和xx宏丰钢铁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年产100万吨规模的炼钢及轧连铸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6亿元,注册资本1.2亿元,用地300亩,已于6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50万吨钢坯生产线主体厂房土地平整,进入主体厂房基础施工和供水、供电、道路等配套基础实施建设,预计2012年初一期工程可竣工并试产。现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66万元。就业岗位。该项目于6月22日顺利开工。目前已完成场地平整和基础水泥浇注及厂区规划设计,现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0万元。
(4)、圣达威服饰项目。由福建圣达威服饰有限公司在xx新屯工业园区投资兴办的现代中式仿古服装研发和生产加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注册资本1000万元,用地52.59亩。该项目9月20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土地地质勘探、厂房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
4、抓运行,确保全年目标实现。
我局经济运行部门按序时进度每月对各规模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从产值、产品产量、行业、质量等方面进行运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发觉经济亮点,及时引导企业科学调度。同时积极参加xx市经贸委每季举办的全市经贸系统经济运行工作分析会,相互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好的做法经验,以好的对策帮助企业解决在金融危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完成全年经济目标任务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5、抓安全,促进企业正常发展。
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政府办公厅、xx市政府办公室、xx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及工商贸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具体的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大了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动,特别是把化学危险品的生产、运输、使用等监督管理作为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systemofresponsibilityforproduction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xx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systemofresponsibilityforproductionsafety)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了《xx县经贸局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systemofresponsibilityforproductionsafety)》。明确了行政正职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班子成员应负其分管范围内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各企业也制订了《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systemofresponsibilityforproductionsafety)》,责任到人,目标明确。杜绝了以往安全生产责任不清,工作推诿、相互扯皮现象发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年来,经贸系统安全生产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6、抓节能,推动经济循环发展。
一是加强对节能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xx县节能降耗与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县节能降耗工作方案》。将节能工作目标纳入县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十一五规划中。明确了由经贸局牵头组织负责节能方面综合协调的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以加强我县环境保护,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地可持续发展。
二是推进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坚持聚资抓好一批事关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重大节能项目。2009年我县根据上级财政相关政策建立节能专项资金45万元并足额落实,该资金占财政收入0.29%。同时将逐年增加节能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2009年我县计划实施和已实施的重点节能工程11项,取得国家、省、市节能技改资金支持达454万元。 四是落实重点耗能企业和行业节能目标。2009年xx县列入xx市重点耗能企业名单的有富宝实业公司、榕昌化工公司和宏丰钢铁公司3家。为抓好这些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企业根据实际,制定了节能规划,完善企业节能管理制度,实施节能奖罚措施,建设节能监测体系,实施年度节能监测计划。根据xx市经贸委要求,将我县年耗电1000万千瓦时到5000万千瓦时的7家重点企业及时上报,进行跟踪指导、掌握情况,组织企业制定有效节电措施,进行技术攻关,力争降低煤耗、电耗。同时,加强建筑等行业的节能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有关规定,加强节能执法宣传和执法检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一、2009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xx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xx市经贸委的关心指导下,我局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绿色腹地工业强县的战略目标,持续“突出工业、突破工业”,克服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种
种困难,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有效推进了工业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工业经济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规模工业增加值:1-10月完成8.6亿元,预计全年完成10.8亿元,比增10以上;
3、规模企业数:1-10月87家,预计全年达到87家
4、产值超亿元企业数:1-10月6家,预计全年达到9家,其中超5亿元企业1家;
5、产品产销率:1-10月96.6,预计全年达到98; (二)开展主要工作情况
1、抓学习,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二是定期召开局务会及党委会。坚持每月初召开一次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会议对上月的工作进行小结,对当月工作进行安排,对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并加以解决。坚持每季召开一次局党委会议,会议内容是总结上季生产、工作情况,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季工作任务。有问题、有困难,早发现、早解决,经贸工作既有中、长期规划,又有短期安排。做到心中有数,有条不紊。
三是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为进一步落实机关绩效管理和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管理机制,为严肃工作纪律、促进工作落实、保证政令畅通,我局在原定《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基础上下发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补充规定》,更加明确了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更加细化了奖惩标准。
2、抓平台,推进一区多园进程。
经过近年来的开发建设,我县的产业园区初具规模,形成了一区多园的发展格局。目前有新屯工业园、郑坊工业园、金山化工园、沙墩工业园、富洲光电园区等,其中新屯工业园和金山化工园规模较大。但与兄弟县市比,我县的产业园区建设规模小,适应不了今后xx产业集约化发展的需要。因规模小,相关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也较难引进大客户来xx投资兴业。还需政府加大园区建设资金投入,建设几个有规模、上档次的大型产业园区。
3、抓项目,壮大工业发展后劲。
我们按照总量调大、产业调强、结构调优、效益调高的目标,抓住重点行业和龙头企业,,强化协调服务,不断做大做强,促进工业经济内涵深化和外延扩张。
一是抓龙头企业。集中力量扶持富宝、榕昌等一批产业龙头企业,强化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各生产要素向优势行业、龙头企业集聚,在政策、服务上给予倾斜,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及时掌握企业运行态势,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1)、上海翔雀钢材发展有限公司和xx宏丰钢铁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年产100万吨规模的炼钢及轧连铸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6亿元,注册资本1.2亿元,用地300亩,已于6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50万吨钢坯生产线主体厂房土地平整,进入主体厂房基础施工和供水、供电、道路等配套基础实施建设,预计2012年初一期工程可竣工并试产。现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66万元。就业岗位。该项目于6月22日顺利开工。目前已完成场地平整和基础水泥浇注及厂区规划设计,现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0万元。
(4)、圣达威服饰项目。由福建圣达威服饰有限公司在xx新屯工业园区投资兴办的现代中式仿古服装研发和生产加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注册资本1000万元,用地52.59亩。该项目9月20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土地地质勘探、厂房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
4、抓运行,确保全年目标实现。
我局经济运行部门按序时进度每月对各规模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从产值、产品产量、行业、质量等方面进行运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发觉经济亮点,及时引导企业科学调度。同时积极参加xx市经贸委每季举办的全市经贸系统经济运行工作分析会,相互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好的做法经验,以好的对策帮助企业解决在金融危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完成全年经济目标任务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5、抓安全,促进企业正常发展。
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政府办公厅、xx市政府办公室、xx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及工商贸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具体的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大了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动,特别是把化学危险品的生产、运输、使用等监督管理作为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systemofresponsibilityforproduction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xx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systemofresponsibilityforproductionsafety)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了《xx县经贸局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systemofresponsibilityforproductionsafety)》。明确了行政正职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班子成员应负其分管范围内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各企业也制订了《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systemofresponsibilityforproductionsafety)》,责任到人,目标明确。杜绝了以往安全生产责任不清,工作推诿、相互扯皮现象发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年来,经贸系统安全生产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6、抓节能,推动经济循环发展。
一是加强对节能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xx县节能降耗与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县节能降耗工作方案》。将节能工作目标纳入县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十一五规划中。明确了由经贸局牵头组织负责节能方面综合协调的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以加强我县环境保护,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地可持续发展。
二是推进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坚持聚资抓好一批事关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重大节能项目。2009年我县根据上级财政相关政策建立节能专项资金45万元并足额落实,该资金占财政收入0.29%。同时将逐年增加节能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2009年我县计划实施和已实施的重点节能工程11项,取得国家、省、市节能技改资金支持达454万元。 四是落实重点耗能企业和行业节能目标。2009年xx县列入xx市重点耗能企业名单的有富宝实业公司、榕昌化工公司和宏丰钢铁公司3家。为抓好这些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企业根据实际,制定了节能规划,完善企业节能管理制度,实施节能奖罚措施,建设节能监测体系,实施年度节能监测计划。根据xx市经贸委要求,将我县年耗电1000万千瓦时到5000万千瓦时的7家重点企业及时上报,进行跟踪指导、掌握情况,组织企业制定有效节电措施,进行技术攻关,力争降低煤耗、电耗。同时,加强建筑等行业的节能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有关规定,加强节能执法宣传和执法检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