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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坚持以搞活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组织制订企业中、长期规划。?
(二)根据国家计划、市场需要和企业内部条件,按照尽可能满足用户需要和注重经济效益的原则,组织编制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
(三)负责对厂长任期目标的管理。组织制订工厂方针目标,并负责层层展开、控制和评价。
? (四)负责主编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并按时下达组织落实。?
(五)根据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组织有关归口科室制定各项经济技术计划指标,综合平衡后下达,统一管理。?
(六)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组织召开全厂经营活动分析会。?
(七)负责综合统计。归口管理全厂的统计工作,统一管理全厂的统计报表、原始纪录,按上级规定编报统计报表。?
(八)检查和考核各项技术经济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参与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组织措施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
(九)负责工厂对外横向经济联合的统一管理工作。?
(十)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职权
(一)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对考产经营综合计划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执行完成情况。?
(二)有权要求各单位按时提供编制计划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三)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的要求,有权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诊断和评价,以保证厂长任期目标的实现。?
(四)对各单位提供的计划方案有审核、调整、综合平衡权。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工厂年度计划有权提出修改、调整的建议。?
(五)有权要求各单位及时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建立健全原始记录,有权监督"统计法"的贯彻执行。?
(六)有权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会议,参加工厂内部有关经营业务的会议。?
(七)有权代表工厂进行横向联营事务洽谈。?
(八)有权要求各单位提供有关计划,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计划必须通过计划科审核。?
职责
(一)对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科学性、预见性及下达的及时性负责。?
(二)对未按厂长任期目标要求及时编制工厂年度方针目标并进行巨型、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 (三)对报送的各种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对签署的有关计划、文件出现差错负责。?
关键词:母子公司管理体制 财务负责人委派制 对策
通常情况下,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发展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只有子公司得到切实的发展,母公司才能不断巩固自身,以谋求更长远的发展。因此,构建健全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制度,才能有效的降低金融和财务风险对企业的打击和巩固提高企业的发展实力,母公司应从不断增强对子公司监督管理的角度出发,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实行母子公司统一的管理与考核,以实现母子公司平衡统一的发展。
一、委派财务负责人的主要形式及利弊
子公司是母公司投资注册成立的,换言之,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主体,母公司拥有子公司的所有权,但子公司又独立存在,并具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和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因此母公司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在为子公司提供具体财务运作指导的同时,监督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有效的降低子公司自行治理带来的多种风险。委派财务负责人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决策型财务负责人
是指母公司所委派的财务负责人深入到子公司的内部决策当中,参与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的决策,并在整个决策过程中话语权十足,除此之外还附有监督职责。这种类型的财务负责人身兼决策权与监督权,缺乏约束力,完全依靠自我评价和监督去考核,违背了“会计中立”的企业运行原则。而且一旦财务负责人被子公司管理层收买或者贿赂等,那么经营重心将会偏向子公司,所作出的决策可能会忽视母公司的经营策略,进而损失母公司以及集团的共同效益。
(二)监督型财务负责人
监督型财务负责人只需要履行自身的财务职能和执行集团公司的意志,不需要参与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工作绩效和能力受子公司管理者、领导的监督和考核。监督型财务负责人解决了所有者缺位造成的子公司内部控制问题, 降低母公司作为投资者的风险和保障其利益。监督型财务负责人所有的工作活动都会基于集团公司的利益发展而展开,同时也碍于监督型负责人职能的限制性,那么可能会使得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尽最大可能弱化财务负责人的职权,降低其监督职权,那么此时就失去了母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到子公司中去的意义。
(三)混合型财务负责人
混合型财务负责人兼顾了上述两种类型的特点,既适当参与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当中,又负有一定的监督职权,差不多集监督、决策、执行三种权利于一身,这种类型很明显的存在很大的风险,很容易引发财务负责人越权做一些对集团不利的非法活动。因此,一般不适宜在子公司委派混合型财务负责人,为避免财务负责人的职权重叠,财务负责人最好不参与决策,只履行自身的财务智能及监督职能,在制约子公司的决策符合母公司的经营方向的同时,也履行监督和被监督的义务。
综合上述,并结合目前集团公司的发展状况,本文着重研究监督型财务负责人的制度建设。
二、监督型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第一,对子公司的经营政策、方向及财务制度等进行监督、核查,确保其与母公司总体经营方向保持一致;第二,履行财务职能。配合子公司完成各项财务工作,为子公司的资金融通及投资提供财务支持,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工作及财务预算机制并落实子公司会计收支明细的核算和检查,确保子公司会计信息的准确、合法及客观性,第三,对子公司项目经营管理进行监督,避免出现违法及违背母公司制度、经营目标等行为。
三、监督型财务负责人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权力制衡
母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到子公司中,并对其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实际上就是对子公司高层经营者的监督,通常财务负责人的在子公司中的职位会低于子公司高层经营的职位,因此子公司的经营者会忽视财务负责人的监督,从而影响监督效果。虽然子公司的高层经营者也是由集团公司部门统一管理,但是财务负责人往往因为顾忌自身与子公司领导的相处,因此会尽可能保持子公司财务决策目标和母公司财务监督目标的平衡,从而达到二者兼顾的效果,但是这直接导致财务负责人不能实现预期的监督效果。
(二)缺乏权威性
母公司与子公司虽然都明确财务负责人在子公司中除了身负财务职能以外,还负有监督职能,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母公司更注重财务负责人履行财务职能及执行集团意志的职能,并不会刻意强调监督职能的执行。因此在对财务负责人监督职能的制度安排上可能会有所忽视,监督职能缺乏权威性,不能完全得到施展,直接对监督效果造成消极的影响。
(三)缺乏主动性
监督型财务负责人不参与到公司的经营决策当中,因此在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负责人只需要履行自身的财务职能和执行集团公司的意志,从而将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实现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和财务总体目标上,在制订子公司年度财务计划、全面预算管理以及会计核算等工作中通常会疏忽自身的主观性和创新性。财务负责人通常会认为,只要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明细上报给母公司,自身只负责执行母公司传达的命令既可,缺乏主动性。财务负责人缺乏主动性的观念,违背了母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到子公司的意义。
四、构建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制度的对策
(一)协调好母子公司间的财务关系
母子公司之间关系复杂,使得财务负责人不得不寻求母公司财务监督目标和子公司财务决策目标之间的平衡。一旦二者不平衡,母公司的监督职能完全压过子公司决策职能,子公司内部的运行制度将得不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从而对企业的经营效益造成影响。除此之外,也有可能会造成子公司完全忽视财务负责人的监督职能,造成母公司无法完全、准确的获取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从而影响母公司的经营目标的实现。因此,只有财务负责人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努力使二者协调,才能推进母子公司的共同发展。
(二)提高财务负责人的权威性
赋予财务负责人一定的权威性是保障其更好的履行自身监督职能的前提,具体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执行:第一,向子公司明确规定财务负责人的职能,明确其监督范围等;第二,虽然被委派的财务负责人不参与子公司的决策、也不涉入到领导阶层中,但是必须保障财务负责人与经营层平级并享受同等待遇;第三,避免同一以财务负责人在子公司工作的时间太长,定期轮换。
(三)建立财务负责人激励制约机制
财务负责人担负着非常重要的职能,因此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财务负责人考核机制和激励与制约机制,进而保障财务负责人的工作能力满足母子公司对其的需求。一方面,由于财务负责人不参与到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当中,业务考核通常通过子公司的经营成效来评核,所以受利益趋势,容易导致财务负责人违背或损害集团意志做大子公司业绩,甚至当洞察到子公司涉及违法行为时也不及时上报。另一方面,财务负责人归母公司管理,工资、奖金等都由母公司发放,因此可能造成财务负责人丝毫不关心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能履行自身的职能。因此,对财务负责人的考核应从其基本职能和目标着手,严格考核其编制子公司财务工作计划以及会计核算等方面的主动性。建立健全的财务负责人激励制约机制,确保财务负责人严格履行自身职能,推进母子公司的共同发展。
五、结束语
母子公司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只有子公司得到切实的发展,母公司才能不断巩固自身,以谋求更长远的发展。构建健全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制度有利于有效降低金融和财务风险对企业的打击以及巩固和提高企业的软实力,以实现母子公司平衡统一的发展。
第一,规范程序,实行市场准入。2007年与2009年,先后两次由省教育厅与省纠风办、省新闻出版局、省物价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进入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必须经过“统一审读、评议筛选、公告公示、学生选用”四个环节。一是拟供选用的教辅材料,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组织专家集中审读。二是审委会根据课程标准和我省课改实践,结合教材版本分布和各地教学实际,筛选出推荐目录。三是每学期开学前,将推荐目录统一印制成《公告》,张贴到每一所中小学校,让广大师生了解推荐教辅的品种与价格。四是选用与否,选用什么版本的教辅,完全由学生自主决定,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和教师不得违背学生意愿统一组织征订。非《公告》所列教辅,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第二,完善制度,确保编写质量。我们十分重视教辅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形成了“立项审批、会议评审、质量检测、修订提升”的质量保障制度。一是教辅编写单位须提交立项申请,明确编写目的、编写大纲、体例结构、内容特点以及编写人员,经审委会评审论证,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并同意立项后,方可组织编写。二是按照“落实课标、考虑减负、引导自学、注重实践”的原则进行评审。我们建立了由课程专家、优秀教研员、校长和一线骨干教师组成的专家库,由审委会随机抽取参加评审工作;根据编写单位和编作者情况,必要时在外省召开评审会或聘请外省专家参加;评审会现场实行完全封闭,所有通讯工具统一存放;评审样书为无任何标识的白皮书,书中不得有任何可能显示编写单位和个人的痕迹;主动邀请监察部门进驻现场,全程监督。三是在高中、初中和小学安排了60多个质量检测点,及时掌握教辅材料的选用、印制、使用情况,以及师生的反馈意见。四是坚持反复修订提升。教辅评审时,必须按照评审组意见修订后才能正式出书。根据反馈情况,对编写、印制中的一般问题,每年进行一次修订;根据国家对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部署,集中进行修订,如结合免费教科书制度出台、结合减负工作要求,我们多次集中进行统一修订;根据质量检测结果,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
第三,加强督查,规范选用行为。学生自愿选用,是教辅管理必须坚持的一项原则,我们通过加强督查来推动落实。一是坚持每学期开学后对学生用书情况例行检查,通过查阅资料、教师座谈、学生问询、课堂抽查等形式,督查学校教辅管理工作。二是根据教辅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项督查。三是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工作相衔接,进行综合督查。四是根据投诉所反映的问题,进行随机督查。每次督查之后,采取印发通报、约谈相关领导等形式,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第四,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做好教辅管理工作,离不开各方面的通力合作。省教育厅经常与纠风、新闻出版、物价等部门协商沟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教育部门主要负责教辅编写立项、评审筛选、公告管理和组织选用,新闻出版部门主要负责出版发行、印制质量监管和成本控制,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合理定价和价格监管,纠风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和配合相关督查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各部门相互主动通报相关情况,共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较好地落实了“《公告》管理、市场准入、限量限价、自愿选用”的工作目标。此外,我们还注重发挥市县和学校的积极性,明确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教辅日常管理中的具体责任,包括组织选用、分级督查、使用情况监测统计、质量信息收集汇总报告等,很多督查行动我们都坚持省市联合开展。
一、专项活动组织与开展情况
(一)根据工作方案,公司对本次专项活动作出如下组织部署:
1、公司总经理组织召开动员会并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工作小组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活动,切实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制订整改措施并逐项落实到位,使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财务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2、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圳证监局《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深证局发[2010]109号)(以下简称《专项活动通知》)、《关于填报<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调查问卷>(以下简称《调查问卷》)、《关于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常见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常见问题通报》)和公司现有的各种财务制度与文件。
3、公司财务负责人布置专项活动工作安排,就自查阶段的分工、要求与时间安排等作出部署,要求相关人员按规定时间认真完成自查内容,形成工作底稿和初步自查情况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4、公司审计室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制订审计计划并及时开展审计。
(二)根据工作方案,本次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如下:
1、公司财务人员根据《调查问卷》与《常见问题通报》分类整理、汇总自查内容,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2、财务部副经理对财务人员的自查工作底稿与自查结果详细复核,对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并提出相应的自查核查结果,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3、财务负责人对财务部副经理的自查结果进行了审核,对自查底稿的内容完善提出指导意见,要求财务部按时提交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4、按《工作方案》要求,财务部将自查底稿与自查报告提交公司审计室。
5、审计室按照制定的审计计划,依据深圳证监局相关文件要求对自查报告内容逐项稽核,并就与财务控制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同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听取审计委员会对自查工作的指导,整改报告《财务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6、财务负责人就自查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内容、发现问题或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等情况向总经理作出全面汇报;审计室就专项活动的稽核结果与建议形成内部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向总经理作出通报。
7、根据自查情况与内部审计情况,形成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自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逐项对照《调查问卷》和《常见问题通报》进行了认真、全面地自查。公司在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资金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建设、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控制、财务会计内部管理控制等方面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规范,同时按相关文件的要求尚存在一定不足之处需进一步加以完善。为此,提出以下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认真加以落实:
(一)关于财务人员专业培训方面存在问题: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改措施:财务部将根据会计人员实际情况制订会计专业知识与技能、财政税收政策法规、关务知识、外汇管理等方面的针对性培训计划,同时安排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各政府职能部门与银行举行的专项培训。整改期限:2010年9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存在问题:(1)公司尚未建立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未对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考核等作出规定;(2)《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未对亲属回避、定期轮岗作出明确规定;(3)未专门对公允价值计价、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制定标准与程序;(4)《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仅仅规定了原则性的责任追究条款,缺乏可操作性。整改措施: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拟定《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拟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亲属回避、定期轮岗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对公允价值计价、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核算要求,制订出可操作性的标准与程序;拟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的责任追究条款,对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认定的具体标准、处罚措施以及责任追究机构和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且责任追究与财务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挂钩。
关键词:混凝土行业 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3.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混凝土行业财务管理的现状
1、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是有的企业未设财会部门的稽核岗位,有的即使设置了但不规范,形同虚设;二是对外分包工程的结算无详细的结算控制程序,结算随意性大;三是租赁设备、采购材料无合同,特别是合同中材料单价不明确,对材料没有质量要求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导致职责不分、越权行事、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控不严、会计信息失真等,从而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都反映出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健全,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2、财务管理制度有些流于形式。目前企业管理层重生产经营,轻内部管理的现象时有存在,有些负责人甚至把财务管理看成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而没有把财务管理放在整个企业经营管理的策略高度来考虑。如财务付款方面手续不健全,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合同规定无工程预付款,实际却因各种原因支付一定的预付款;合同的签订、执行及付款手续的办理全部由一人完成等。
3、内部审计作用没有得到发挥。我们知道内部审计是财务管理的特殊组成部分,是对财务管理的再控制,由于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审计工作质量,.以及领导对审计的重视程度等原因,导致合理的建议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甚至审计出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合理解决,影响了内部审计在财务管理中作用的发挥。
4、混凝土行业内部会计控制观念比较淡薄。一是施工企业的支柱在于工程项目,多数项目与公司签订经济承包制,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的主体,他往往考虑节约运行成本,不按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配置财会人员;权力过于集中,以承包为由,逃避、忽视内部会计控制。
二是工程项目的流动性使内部会计控制缺乏有效的信息传递。对施工企业,由于工程项目的临时性、流动性,不论会计人员配置在公司还是在项目部,都会增加会计信息传递的层次和途径,造成财会信息传递的困难,使公司管理层、决策层缺乏会计系统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增加不良决策机会。
5、混凝土行业存在财会人员的层次低、素质差的现象。施工企业的传统观念,任人唯亲,特别是一些项目部,往往不按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要求配置财会人员,从关系亲密、所谓可靠上选用而不管人员是否其各相应的财会资格和素质。
二、建立混凝土行业现代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四个方面都涉及到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2、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需要。完整而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不仅可以堵塞漏洞,防止舞弊,而且更能防范和发现企业内部和外部的欺诈行为,有效地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杜绝贪污、腐败等违法乱纪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为此在混凝土行业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影响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纠正决策失误,堵塞管理漏洞,改善经营管理,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三、加强混凝土行业财务管理的策略
1、 建立新型的现代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发展到今天,也要与时俱进,不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而且要把内部会计控制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既包括“会计控制”,又包括“对会计的控制”。为此施工企业不能实行公司经理一人统一负责制,必须为各施工项目分派项目部经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对施工项目经营成果直接负责。公司经理对项目具体的经营情况的了解主要来源于其会计资料及报送的报表资料,其资料的真实可信性也要求建立以会计人员为主的财务管理制度。
2、 用《会计法》来保障有效实施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法》的第六章规定了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但对公司经理、项目经理的相关责任和处罚力度还是不够的。为此单位负责人要想办法使公司经理、项目经理真正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以保障财务管理的有效实施。
3、用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来推动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只有各级财政、税务等部门认真履行《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赋子的相关责任,继续深入开展《会计法》执行检查,加强外部监督,就能够遏制弱化单位财务管理行为事项的发生,对不认真建立和实施财务管理的单位加人处罚力度,建立起有效的企业违法行为的追究机制。
4、 对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教育培训。只有通过对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进行《会计法》、《内部财会控制规范》等有关教育和培训,使他们真正认识和理解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设置必要的机构和配置较为充分的资源,使财务管理落到实处。
5、 构建高素质的财会队伍。我们知道会计人员在财务管理中,具有执行与监督的双重身份,起着关键的作用。只有构建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才能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出来。
有些企业或部门制定了太多的规章制度,但都流于形式,最终落到实处的不多。这样,再好的规章制度,再伟大的计划,都成了一堆废纸。对企业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制定了多少制度多少计划,而是做了多少事情。
企业如果强调质量,就要检查质量,不检查质量就是不重视质量,有制度就必须执行好。
记者在采访的过程中,谈到企业自身的管理制度会影响到软件质量时,刘伟,我的采访对象,这个在软件界摸爬滚打了多年的资深行家告诉记者,就有这么一家软件企业,从一开始就默默地承受着自身管理制度带来的伤害。
刘伟告诉记者,这个公司在业界也算是小有名气。从开始靠两三条枪闯天下,到现在公司员工已经发展到100多人的规模,真可谓战绩赫赫。
在搞软件项目上,该公司干的活儿真的没话说。质量高,效率好,这为他们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同时也赢得了许多客户。于是,企业就慢慢发展,一直发展到今天100多人,拥有两层办公楼的企业。可公司长大了,他们的日子却一年不如一年了。最近,还有消息称这家企业将被别人兼并。
据刘伟介绍,其实,这家公司硬件十分良好,但是自身管理制度没有健全、完善,最终才导致今天落魄的局面。
这家公司也和别的公司一样,在发展的过程中,随着自身的壮大,也在建立自己的管理制度。像其他软件企业一样,内部的管理制度也都设有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甚至还具有国际CMM认证。但在许多方面,比如在软件项目的质量管理上缺乏必要的问责制度,同样也缺乏内部的评估制度、监督机制,从而导致没有在软件的第一个关口,就把好软件的质量关,使自身的信用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软件作为一种特殊的智力产品,毫无疑问在管理上存在着很大的困难。这就要求企业本身要建立合理的问责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上面说到的这家公司,在问责制度上基本为零。在建设项目的时候,基本是公司主要领导带领一帮技术人员就开始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而没有设立项目负责人,从而导致一旦项目出了问题,老总公务缠身,技术人员只管技术就成了各自的借口。
有时候,就算是设有项目负责人,一是负责人不懂项目管理,与技术人员沟通不畅,最后干脆采取不作为的管理。二是负责人太懂技术,不屑于与技术人员沟通,事事亲为,最后导致项目负责人形同虚设。
项目失败了,没法追究责任。俗话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但这种弱化责任或者规避责任的做法,极大地防碍了软件项目的质量。没有问责制度,就没有责任心,没有责任心也就谈不上尽力去做好工作。
此外,有的企业缺乏合理的监管制度也是一个问题。当然,上面提到的这家企业是没有建立监管制度的。现在的很多软件企业,其实也没有建立起合理的监管制度。相反他们觉得这是可有可无的。可事实并不像他们想的那样,缺乏监管的企业,在软件项目建设过程中,难免会犯一些自由主义的错误,而软件项目是一个集体项目,自由主义只能阻碍软件质量的提升。因此,企业内部设立监管是必需的。没有监管就会形成自由散漫,没有监管,企业就不会有好质量。
当然,在软件企业自身的管理制度的建设中,人的因素更是不可忽略的。要保证软件的质量,加强开发和管理团队人员在软件开发生命周期中全面贯彻软件配置管理的认同感就十分必要了。
目前,我国软件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许多软件企业已经从艰苦的创业阶段步入到快速成长期。而在成长的过程中,像上述企业的问题或多或少都在困扰着绝大多数的软件企业。一个个曾在发展过程中一度被放置一边,没有察觉或者没来得及解决的“小问题”,已经逐渐演变成妨碍企业自身进一步发展的绊脚石。很多软件企业的高层领导已经感受到,企业管理问题已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于是,很多企业老总逐渐把目光转向建设和完善企业自身的管理制度上来。
(二)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厂管理人员安全工作月议,听取当月安全情况汇报,部署消除安全隐患措施,并进行会议记录。
(三)专职安全员对全厂范围内安全检查每半天不少于1次,每天不少于2次;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遇较大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四)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各线车间主任)对各自负责的车间工房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每天不少于4次,记录不能为零隐患;遇较大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向专职安全员报告。
(五)企业必须以文件形式明确各责任人安全责任范围,依照企业内部检查要求的内容明确职责。
(六)主要负责人每周对专职安全员检查记录检查一次,专职安全员每周对兼职安全员检查记录检查一次,并在记录本上签名。
(一)打非方面
1. 严查合法企业收购非法生产户的产品、有药半成品,严查经营公司向非法生产户下生产订单;
2. 严查合法企业为非法生产户安排产品出口检验,为非法生产户提供贮存场所;
3. 关注非法生产、存储信息,应及时向综治办报告。
(二)治违方面(三超一改)
1. 杜绝超员现象。凡属是1.1级工序工房,必须严格按工房标牌核定人数限员生产,杜绝员工擅自串岗,避免管理人员进入正在操作的生产工房,杜绝生产过程中两名或两名以上员工同时出现在同一操作工房。
凡属1.1级工序无固定操作工房的环节,例如药物运输、药物收晒、药物销毁等,必须杜绝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操作。
2. 杜绝超范围生产行为。杜绝违反许可范围核定类别生产产品,杜绝违反许可范围产品危险等级生产产品。
3. 避免超量现象。1.1级生产操作工房必须严格按核定限量进行操作,1.3级成品库房严格按堆码要求进行储存。
4. 杜绝改变工房用途。凡属药物,含药半成品的生产贮存必须按工房标牌核定的工房内进行,杜绝将药物、含药半成品存放在路棚中,私搭乱建的工房,废弃工房以及无药工房内。
(一)规范生产行为,严格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内容范围内开展生产活动,特别是许可范围、产品级别、许可期限、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厂内黑火药、引火线及易制爆危险品必须登记台帐,并做到帐实相符;从事1.1级工序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二)规范经营行为,严禁向无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出售产品;严禁向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出售超经营许可范围的产品;完善产品流向信息登记,所有产品出库,必须粘贴产品流向码,必须有购销合同,建全客户信息档案;购买黑火药、引火线及易制爆危险品必须办理购买手续。
(三)规范运输行为,跨县市运输烟花爆竹成品一律要求严格依法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市内运输烟花爆竹成品随车携带《__市烟花爆竹市内运输调发单》,均必须使用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所有运输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必须使用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并办理运输手续,运输烟花爆竹成品和危险化学品应安排有相应资质的押运员进行押运。
(一)1.1级操作职工必须配备纯棉工作服或防静电工作服,并督促着装。
(二)1.1级操作工房工作台必须垫导电橡胶皮,使用防静电薄膜。
(三)1.1级操作工序生产过程中操作工房必须保持湿度,增加空气湿度,职工应经常洗手,及时消除人体静电。
(四)药物药饼中转间禁止使用扫把,尽量使用湿拖把拖地。
(五)严禁使用纤织袋装亮珠等裸药药物,须使用木箱或防静电塑料箱。
(六)完善企业内部、防火带,特别是药物存放量相对较大的中转库房、药物总库房周边防火隔离带严格按标准要求到位。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①企业21项安全管理制度要有可操作性。
②明确每项制度的执行责任人。
③明确每项制度的工作要求及标准。
④结合本厂实际,制定生产操作规程。
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执行责任人均要以厂内文件形式明确。
2、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如实记录落实情况。
①10类工作台帐对应10项安全管理制度,未设立相应台帐的管理制度应书面记录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②工作台帐、制度执行记录必须如实登记和记录,台帐填写内容要齐,不能漏项和漏日。
③主要负责人是带头执行、督促执行本厂安全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每月定时听取制度执行情况,查看登记记录情况,及时指出,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企业21项安全管理制度名录:①安全生产责任制;②药物存储管理、领取管理制度;③余(废)药处理制度;④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带班制度;⑤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上岗审批制度;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⑦安全检查制度;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⑨新产品、新药物研发管理制度;⑩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⑾原材料购买、检验、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⑿门卫值班与夜间巡查制度;⒀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⒂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管理制度;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公示通报制度;⒅安全员任免报告制度;⒆安全设施验收制度;⒇企业安全责任落实监督考核制度;(21)各工序操作规程。
1、严格药物配方管理
2、严格化工原材料质量管理
3、严格产品结构
设计管理4、严格生产工艺流程管理
5、严格生产设施、工具管理
6、严格生产职工习惯行为规范
7、严格企业产能与产量配套
8、严格静电危害防治
1、落实专人担任值班门卫,严格出入车辆检查和闲人进出;详细登记出入记录。
2、职工下班后,企业必须有专人进行落锁检查,钥匙严禁藏在工库房附近。
3、夜间安排人员对危险品贮存仓库进行巡逻。
4、遇危险品丢失情况,及时如实报告公安机关。
1、制定监控室值班制度,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表上墙公布。
2、生产作业时,专职安全员除下生产线巡查外,必须在监控室看视频。下班后,值守人员除下库区巡逻外,必须在监控室看视频。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最新版全文一、目的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 (以下简称责任制) 。
3.2 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 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 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 责任制的制订与
5.1.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 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 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 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 安全生产职责;
5.1.5.2 到位标准;
5.1.5.3 权限与义务。
5.1.6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 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
5.2 责任制的沟通
5.2.1 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 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 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 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 责任制的培训
5.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 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 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 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 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 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 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 责任制的考核
关键词:中职院校 学生社团 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G71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3-0208-01
众所周知,学生社团是由中职院校党委领导予以领导,并于党委宣传部门实际备案,团委统一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可以说学生社团的成立基本上是建立在学生爱好以及相应的兴趣基础上。也就是说,中职院校相关学生出于兴趣爱好使然自发自主地进行团体组织的形成,并由此开展一系列活动等。而对于学生社团,中职院校应该是予以较高的重视,强化对学生社团实际管理制度,一方面体现了中职院校将学生作为教学发展本位,另一方面也是中职院校强化学生综合素质以及实践能力的关键手段。
一、初探中职院校学生社团课程活动实际管理制度陷入困境
当前中职院校学生社团在课程活动实际管理制度上陷入的困境主要体现在低效化方面。具体来讲,一般健全同时科学的管理制度往往能够促使学生社团保持良好发展,但是就当前众多的中职院校来讲,在管理学生社团上却较为随意,基本上均存在不健全管理制度,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中职院校中团委会兼职管理学生社团,而在该种状况下也就较为容易出现负责人对于学生社团放任不管或者是疲于管理,以及相应的没有较强管理责任心等情况。[1]还有部分中职院校众多的学生社团还处于各个社团自行管理,也就是自我管理状态之中。由此不同社团不同管理方式,呈现出组织较为散漫以及混乱的实际状况。除了上述不良状况之外,大部分中职院校存在不规范管理制度,表现为没有设定相应的管理规划以及管理章程,具备较大随意性,基本上均是社团实际负责人独断专行,在组织机构上也表现为不够健全,缺乏一定协调机制以及人事机制等等,最终造成的结果就是中职院校社团管理无序化。[2]
二、探析化中职院校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制度建议
(一)完善规章以及管理体制
当前优化中职院校学生社团实际活动管理制度建议集中在完善规章以及管理体制之上。具体先从管理体制上来讲,中职院校需要进行管理机构专职设立,依托于校团委进行实际监督以及良好领导,在此基础上院系团支部进行有效配合协调,班主任将三级管理相应体制落实下去,由此形成学生社团统一管理系统。此外,还应该在学生社团的实际管理中体现出学校对于德育的重视,也就是将德育教育融入到社团管理之中,发挥德育功能将由院系部门紧抓。从完善规章上来讲,规章制度的存在是为了对学生社团形成一定的约束力,促使其得以更好发展,因此众多的中职院校需要将规章制定纳入到整体发展计划工作当中,学生处以及校团委需要对学生社团方面的管理制度进行逐步完善,可以拟定学生社团方面的《管理章程》以及《社团运行相关管理条例》,或者是《社团负责管理办法》等等,对学生社团考核办法以及监督和相应的审批等进行科学明文规定,促使学生社团在发展中有据可依同时更加有章可循。[3]
(二)变革人事机制
优化中职院校学生社团实际活动管理制度还集中在变革人事机制上。一般社团实际负责人或者是相应的社团骨干如果较为优秀,则社团的进步与发展也有较强的保障。当前中职院校应该回避团委会兼职管理学生社团,针对社团干部需要进行优中选优,目的就是要挑选出具备较高综合素质的相关社团干部和负责人。此外,在挑选之后,还需要对这些社团干部进行培训。而建立在选拔基础上的人事机制也是促使学生社团走向制度化以及民主化和相应科学化发展道路的关键,众多的实践也证明,社团关键管理者对于社团起到较为重要的影响作用,中职院校需要在变革人事机制的基础上紧抓社团干部培训。
三、结论
综上分析可知,随着当前国家在教育上的深化改革,良好建设学生社团不仅可以更好地对广大中职学生予以思想教育,还可以将素质教育进行推进。最重要的是,依托于强化社团管理,还能够积极发展中职院校校园文化。本文将中职院校学生社团实际活动管理制度作为研究核心,旨在为后续中职院校强化社团管理献出自己一份微薄之力。
参考文献:
[1]肖凤翔,鲍敏.职业院校学生社团活动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J]. 职教论坛,2016(9):25-29.
2014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及省、市、县安监局的工作部署,以重点防控非煤矿山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打非治违”工作,认真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和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科技支撑,着力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实现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
1.建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矿山企业必须以文件形式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时确保每班必须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现场监督,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应取得安全资格证。
2.建立健全14项安全管理制度。矿山企业应重点建立健全14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公布上墙进行宣教,存档备查。(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安全例会制度;(4)安全检查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设备管理制度;(7)危险源管理制度;(8)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1)事故管理制度;(12)应急管理制度;(13)安全奖惩制度;(1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二)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山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矿山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下同)、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要上墙悬挂,矿山企业要与各岗位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职责。企业复工复产以及各项检查须与《县非煤矿山检查验收“十五项必须”》紧密结合起来,并抓好落实。
5.实行全面承诺制。矿山企业要与县安全监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明确承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等。
(三)加强和改进矿山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建设
6.建立安全技术管理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矿山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必须负责矿山企业技术资料编制,指导矿山企业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科学开采。
7.加强重点生产场所的技术管理。矿山应加强边坡、排土场等技术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重大隐患、灾害调查,制定相应的专项防治措施,并存档备查。
8.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在小型露天矿山全面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改善生产作业条件和环境。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的,必须经过专家组论证同意。
(四)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建设
9.加大现场安全管理力度。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现场检查制度,明确每月现场检查的次数。确保每天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加强现场管理。作业前后均要认真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认真填写“六簿一册”备查。
10.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制度。对于新建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和许可手续。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禁边建设边生产。
11.推进和巩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对于尚未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企业,矿山企业应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要求,开展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已经达标的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长效管理制度,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成果,促进矿山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2.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矿山企业每年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档案;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现场防治粉尘、高温、噪声和有毒有害气体危害的措施,切实改善现场作业环境;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实向相关部门报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
(五)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设
13.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75号《工伤保险条例》,非煤矿山企业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矿山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并设立专用账户,专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
14.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矿山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由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组织验收。
(六)加强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管理建设
15.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组织管理。矿山企业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责任,遵守劳动纪律。严肃查处“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制定能够有效制止“三违”现象的管理规定。
16.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所有矿山企业必须为职工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七)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建设
17.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矿山企业要制定应急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各矿山企业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并将演练情况制作成图片、总结上报当地乡镇、县安监局、经信局等部门。矿山企业必须与县矿山救援大队签订救护协议。
18.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如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矿山企业负责人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救,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和事故后逃匿;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和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加强和改进矿山企业办公场地建设
19.加强矿山企业办公场地硬件建设。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尽最大的努力修建或改善办公场地,为企业职工提供必要的休憩场所。
20.改进矿山企业办公场所环境卫生状况。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进一步改进矿容矿貌及办公用房建设,彻底扭转脏、乱、差现状。
关键词:中小企业 会计基础工作 规范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其发展越来越受到关注。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会计机构残缺,会计核算混乱,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监督失效,导致会计基础工作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但影响中小企业的生命力,更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对中小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进行规范,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机构设置不规范
许多中小企业在会计机构设置上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有些小企业不设置会计机构,而是由企业负责人自己或其家属兼任会计;有些企业即使设置了会计机构,很多也都是不规范的,会计人员无证上岗、会计主管不具备会计职称资格、会计工作分工不明确。较为常见的是由自己的亲属任出纳,另聘兼职会计人员记账,没有财务中层管理岗位。
(二)会计核算混乱,会计信息失真
1、原始凭证
许多中小企业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是项目填写不真实,项目内容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不符。有的企业将购物券写成“办公用品”;二是不按规定取得发票。有的企业在购买材料时为获得较低的成交价格以收据代替发票;三是违规编制虚假凭证。有的企业编造虚假人员名单领取劳务费;四是将企业负责人家庭消费的凭证纳入企业进行账务处理。
2、记账凭证
一是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有的企业将“营业外收入”记入“其他应付款”;二是会计科目对应关系混乱。有的企业结账时将不同经济事项的原始凭证填写在同一记账凭证上,分不清会计科目对应的是哪些原始凭证;三是记账凭证填写不规范。附件张数不正确,出纳、稽核等人员不签字盖章。
3、账簿设置
建账不规范或不依法建账,会计核算违规操作。一是不设账,而是以票代帐。有的企业虽然设账,但账目混乱;二是没有合理的账务处理程序,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三是做假账。有的企业设两套账或多套账,以“亏损账”应付税务部门以逃避缴税,以“盈利账”应付银行部门以套取贷款。
4、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不规范,不完整,不真实,账表不符,会计信息失真严重。
(三)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残缺,会计监督缺失
许多中小企业是从家庭作坊或家族式的工厂演变而来,采用的是家族式管理方式,出纳和会计多由企业负责人的亲属担任。有些企业虽然外聘兼职会计记账,但兼职会计也都是根据企业负责人的意图做账,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残缺不全,会计监督无从谈起。
二、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中小企业负责人管理理念陈旧,法律意识淡薄,只顾经济利益,不讲社会责任,他们明知编制虚假会计报表违法,仍指使会计人员造假。有些企业负责人听不得不同意见,更不允许会计人员左右他的决定;许多会计人员都是处在“听了老板的会计证难保,不听老板的工作岗位难保”的两难之中,会计职业判断的独立性受到会计环境的限制。
(二)财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目前不少中小企业习惯于家族式管理方式,人员安排任人唯亲。他们认为与外人相比,自己家的人更为可靠,因而不管其能力大小,水平高低,财会人员一般由亲属担任,而这些人多数都没受过系统化的专业学习,对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
有的企业虽然也聘用兼职会计,但由于报酬较低,使得其对优秀会计人员的吸引力远不如大企业。兼职会计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无证上岗现象时有发生,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难以保证。
(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落实
许多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残缺不全,或者虽有制度,实际工作中并未执行。企业负责人也清楚这些问题,但限于其现有的认识能力、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无法健全和落实这些制度,有的企业为节省成本而缩减财务人员,将至少应由会计和出纳两人负责的工作交由一人完成。有些小企业甚至不设会计,只聘一名记账员,负责企业所有的会计工作,这就使得会计基础工作混乱成为必然。
(四)外部监督松散软弱,没有形成合力
对于中小企业的外部监督,国家虽有相关政策,但实际监管的效果并不理想。税务管理刚性虽强,但只管税款入库;政府审计权威虽高,但鞭长莫及;社会中介审计机构虽然独立性较强,但经常会发生事件;银行监管只管收付,无心管理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财政工作要顾全大局,监管只能抓典型。会计监管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松散软弱,违法违规现象自然就有了生存的空间。
三、规范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应采取的对策:
(一)强化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
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如否与企业负责人关系极大,尤其是会计人员能否忠实地履行会计职能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制于企业负责人。因此,解决会计基础工作混乱的问题,应首先强化企业负责人依法理财的法律意识。
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小企业负责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摒弃家族式管理的惯性思维,明晰产权关系,明确会计服务主体、核算范围,树立现代经营理念,知法、懂法、守法,不干预会计职能的发挥,与会计人员一起维护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权威,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会计工作“假”、“乱”、“差”的局面。
(二)提高企业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
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有些企业不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条件。需要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企业,财政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监督检查,确保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会计人员以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
对于不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条件的企业,要引导他们在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委托会计服务机构提供记账业务。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会计服务机构的监管,引导他们强化职业道德观念和行业自律意识,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依法履行职责权限,自觉进行会计监督。
(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确保落实到位
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应根据其各自的规模、性质和会计业务需要,依据会计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选择在现实条件下便于操作,并能较好完成会计任务的会计核算模式和会计制度;不断完善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监督职能的全面有效发挥。
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内部牵制制度,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相互核对,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防止舞弊行为;建立健全稽核制度,及时发现会计工作中存在的差错和不法行为,并予以改正和制止;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控制不合理支出的发生;建立健全会计岗位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财务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等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政府财政部门在企业完善和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工作中应发挥积极作用。
为保障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职工人身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及相关安全生产规章、规程,特制订本责任书。
1、企业安全生产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班组在车间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各班组组长为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组织落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3、车间负责人对班组的生产任务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4、班组认真开展安全活动,通过班组会、宣传栏等活动,使班组成员熟悉本厂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掌握事故应急处置方法;
5、班组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并向本车间领导汇报。
6、杜绝本班组成员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特种设备、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
7、掌握本班组安全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督促班组成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作中的职业危害;
8、班组之间开展安全互查,做好生产和安全工作的相互衔接,班组负责人对本班组人员的安全事项进行交底;
9、发生人身、设备事故立即报告车间、厂级负责人,在厂、车间的领导下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发生的事故;
10、责任书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一年,每年年终进行考核。考核按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电力设备修造厂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和车间考核管理制度予以奖惩;
11、如遇负责人变动,应及时做好交接工作并续签,考评结点为交接时间;
12、本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车间与班组各执一份。
车间负责人:(签章)班组负责人:
关键词:科研经费 管理制度缺陷 创新
作者简介:郑继辉(1964―),男,安徽宿松人,安徽师范大学财务处高级会计师
一、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缺陷的分析
(一)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缺乏激励我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等国家级科研资助经费管理办法,都缺少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条款,前两项基金管理办法的支出范围包括劳务费,但同时规定劳务费是“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的劳务费用”,而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中没有规定允许任何劳务费支出。由于国家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如此规定,省、部级以下及单位中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大都参照国家有关办法制定,都不允许科研人员支付劳务费。目前为止,科研经费管理文件中都没有在职科研人员特别是项目负责人的激励条款。
众所周知,科学研究是创造知识、加工知识、应用知识的劳动,科学研究的任务是探索未知,科学研究的根本特征是创造性,研究活动耗费的主要是人的精力与体力。许多科学研究的原创性成果不是物质资料物化的结果,而是科学研究人员潜心思索、执著钻研的成果;也不是市场利益驱动的效应,而是科学研究人员对科学观念、先进文化和学术思想的执著追求的成果,有些科研成果甚至是科研人员毕生理论思索和实践考证的生命结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不管从事何种活动,人的个人需要和满足都不能被忽视,科学研究活动也同样,这就需要相应的激励。根据公共选择理论,人是经济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满足人对物质的需求,可以调动人的积极性。所以,建立和完善科研激励机制对于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主动性、促进科研活动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缺乏公有产权保障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缺乏激励实质是对私有产权――科研人员劳动成果缺乏保障。不符合“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宪法规定;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也缺乏公有产权保障,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精神。以目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为例,自然科学基金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中虽规定可以提取管理费,“用于项目依托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项目执行中公用仪器设备、房屋占用费等”、“管理费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5%”、“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这一规定比例的管理费远不够弥补公用仪器设备、房屋占用的成本耗费,只能弥补科研人员在依托单位实验室或办公室进行科研活动耗费的日常办公用品费、电话费、水电费等,而目前项目依托单位提取5%的管理费几乎是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作“小金库”,而没有用于弥补单位公有财产的耗费。社会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配管理费的比例可为3:2”,这成为项目依托单位相关部门有随意开支提取的管理费的借口,没有将提取的科研管理费用于弥补项目依托单位公有财产的耗损,国有资产就这样被减值、流失。
(三)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拨款模式单一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都规定科研经费实行拨款制,即科研项目批准立项后,批准立项单位将项目资助经费拨至项目依托单位。比较合理的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拨付,这主要是指经费资助额比较大的项目。而省级以下或金额较少的项目一般都是一次拨付。这种拨款制度的弊端是明显的,有学者指出,科研课题资金预拨制弊端是课题的选题有局限,评审机制不公正;不利于调动众多科研人员积极性;重申报、重虚名,轻实质内容、轻验收;巨额资金获得的仅是成果的可能性,而非实际成果。除此之外,还存在诸多弊端,如当项目经费资助较少时(省级以下资助金额不大的项目较多),采用拨款制会增加项目依托单位的管理成本(人力、物力、财力的耗费)。有的科研人员为满足私欲,用与科研项目无关的票据来套取科研经费等。
(四)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本身难以解决监督、处罚问题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本身一般都有“监督管理”规定,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也有“处理措施”规定,但对于项目批准部门与被批准项目负责人、项目依托单位,这些监督处理规定意义不大。因为一是中央级科研经费管理部门不可能直接监督、处罚到分散于全国各地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单位;二是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单位是利益共同体,有关部门希望项目依托单位来监管项目经费的合法使用,监管项目依托单位的科研负责人是难以实现的;三是科研经费是采用预拨制,如存在滥用、违法使用科研经费,项目批准单位查处起来也无法追回,因为科研经费已被使用完;四是各类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一般规定,严重违反制度者,停止其申报该类科研项目的年限,而并未禁止其申报其他类科研经费,因此一边违规一边仍在申报科研项目的不正常现象时有发生。缺少整体的监督、处罚制度与措施,违规者的违规成本几乎是零;五是历年来只有国家投入的科研经费数字,而很少看到处罚科研经费违规者,追回已拨的科研经费的案例,这就说明我国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监督处罚条款没有得到执行。
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创新
(一)创新拨款模式,改革目前单一科研经费预拨制首先,“拨改奖”。对于数额不大的科研项目经费,完成周期在一两年的科研项目实行以奖励代替拨款的方式,简称“拨改奖”。实行这种模式一是避免此类科研项目经费的“假账真算”,防止会计核算信息失真,也可避免项目负责人将小额科研项目经费挪作他用;二是节约项目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成本,节省项目依托单位的人力、物力、财力的耗费;三是有利于激励科研人员早出成果。这种模式的操作也比较简单,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办法不变,要改变的是项目被批准下来后,不再将科研经费拨给项目依托单位,而是等项目完成提交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成果后,再直接将科研经费以奖金的形式发给项目负责人。其次,“拨改购”。即改过去的科研经费拨款为购买科研成果,适用于应用性、金额大的科研项目。政府、企业或事业单位等所需科研项目名称、资助金额、购买时间等要求,等成果出来以后加以采购。这种模式的优点一是政府、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的科研经费购买的是所需的实质成果,而不是有“可能”的成果;二是通过采购办法可以引入市场机制,引导众多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实质的成果创新,而且更多的机构和人员参与创新研究,就可能取得更多更好的成果,改变目前仅取得被支持者一家形成成果的局面;三是能加强评委责任制,保障科研成果的真实性。目前科研课题申报中标,评选的是出科研成果的可能性,评委几乎没有责任;采购制则为评委直接责任制,即评委必须对购买的科研成果负责,增强了评委的责任感,还可以避免腐败行为;四是形成良好的学术和创新风气。再次,“拨改贷”。即改拨款制为贷款制。适用一些金额较大的科研项目,对于一些科研经费数额较大项目,
国家可以通过运用金融手段加以管理,即项目负责人根据通过的项目批准书向国家委托的银行申请贷款。根据项目进程向银行申请所需数额,国家根据项目计划书提供进度贷款贴息,逾期利息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单位共同承担,这一方面有助于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和效率,让项目负责人有出科研成果的紧迫感,也让项目负责人有违约(主要是不能按期完成科研任务)要承担经济损失的责任意识和后果;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解决有科研创新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因缺少大额科研资金而难以开展科研工作的矛盾,并且国家对巨额科研资金运用金融手段运作也有助于科研资金的保值增值,防止科研资金在不同项目主管部门间流失。对于重大项目经费仍实行拨款制,但必须实行全成本核算,成立独立科研机构,科研项目完成后科研机构解散,科研人员回到原单位。由于此类项目较少,国家有关部门完全有能力和时间实行监管,国家审计机关也可以随时介入检查、监督,这一方面有利于国家在科研经费管理上实施“抓大放小”战略,加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及经费的管理,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科研人员专心于专项科研项目。
【关键字】独立高校;固定资产;采购;单位价值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谖瘛⒊鲎饣蚓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年限超过1年;3.单位价值较高。”正是因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高,企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相对比较严格。在独立高校财务管理过程中,大部分采用的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照常计提折旧。然而在实务中独立高校固定资产的相关制度存在几个重大缺陷。
一、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独立高校固定资产采购环节
独立高校固定资产采购大致分为两类:学校资金采购和项目资金采购。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是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资金,并向供应商支付资金。但是,因为两项资金的资金负责人不同,从性质上又存在一定的差异,学校资金是学校拥有自的资金,项目资金是由承担科研和教学项目的学校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自主支配资金的使用。
在独立高校固定资产采购中,学校资金的采购都要招标采购进行,在管理上基本规范,但是项目资金的采购固定资产流程存在着严重的资金风险。如果项目负责人想要采购一个固定资产,在由经办人填制了借款单,且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可以直接从财务借款,在没有学院任何采购部门和资产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财务部门会将资金转账给供应商。在资金转出之后,经过一段时间,财务处才会催促借款人前来还款,要求项目负责人在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固定资产信息。
此时,项目负责人已经将固定资产采购回来,开始正常的科研或教学使用。在财务的催促下,项目资金负责人拿着转账后供应商所开出的发票,在财务部分执行还款业务流程。财务部分在支付资金后,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采购合同和资产登记号。项目负责人找到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才会要求提供采购合同、采购审批单和发票等,因此,项目负责人需要向采购部门提出采购申请要求,采购部门要求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补拟采购合同,然后开始进行采购的申请程序,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科研处相关负责人签字、财务总监签字以及院长签字。在款项已经支付,固定资产已经开始使用的情况下,这些签字程序已经是形同虚设了,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一资金支付已经完成,即使不同意,钱已经转账,对方已开出发票,固定资产也已经验收并开始使用,无法退货。
采购环节所有的流程设置已经没有任何的监督和牵制作用,资金在没有任何采购申请和采购合同的情况下,已经支付给了供应商。财务对固定资产款项支付的流程缺乏严谨性,在固定资产采购过程中,存在很大的资金风险。
2.独立高校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较低
由于固定资产的基本概念是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低的资产,现行新会计准则并没有对价值做出明确的规定。在独立高校中,存在滥用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将使用价值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500元的资产,都登记为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进行管理。所有的固定资产都登记固定资产号,并进行每年进行资产清查。独立高校的教师等职工因教学等原因,对U盘需求量比较大,因此通过学院资金或项目资金购置了很多U盘,其价值比较小,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因为使用时间的问题,学校将U盘列入了固定资产。
大量的固定资产在管理中必然带来管理费用和成本的增加,并且在进行资产清查时,由于U盘等固定资产体积小、数量大、流动性强,很难对其进行盘点清查,虽然将其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实际上并没有实施固定资产的管理,在无法找到时,使用人便会提出U盘作废或丢失,执行固定资产清理程序。最终,类似U盘等价值低的固定资产管理只是流于形式。
大量的固定资产列表在增加管理成本的同时,形成繁杂的固定资产列表,资产管理员很难把握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重点或重要资产,会扰乱对重要固定资产的管理,增加固定资产的辨识性和管理难度。
二、对独立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建议
1.规范项目资金固定资产采购流程
目前的项目资金固定资产采购流程存在资金流失风险,任何的资金支付都不可以由一个人说了算,内部控制制度要有一定的内部牵制作用。固定资产的采购流程不应当由财务开始,而应当由采购申请审批开始。
(1)由使用人提出采购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后签字,再由科研处审查是否符合科研资金使用规范,由院长总体审核资金合理性,同意后在采购申请书上签字。
(2)使用人将签字后的采购申请交给采购部门,采购部门询价组开始开展询价工作。根据资产金额确定不同的采购流程,一定金额以上要采用招标的形成。如果金额不是特别大,可以采用询价定价方式。
(3)采购部门确定供应商,按照采购申请要求签订采购合同、购买固定资产。
(4)根据采购申请、采购合同等,财务部分按照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支付资产购置款。
(5)根据采购合同、固定资产实务以及发票等,在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并生成固定资产号。
规范科学的固定资产采购流程,是保证资金安全和资产安全的制度前提,避免采购中的回扣等行为。
2.设置合理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
结合上述提到的固定资产价值设置偏低问题,造成固定资产管理成本增加,增加固定资产管理难度,阻碍了对重要固定资产的辨识度,独立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重点管理价值较高的资产,以防止资产丢失等流失问题。
甲方:
乙方:
金工实习是专业知识学习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冶金与建筑工程系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安排作为本次学生实习期间的实习负责人。
2.实习负责人在学生实习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生签订《冶金与建筑工程系学生金工实习实训安全责任书》;
3.实习负责人每天到实习车间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加强与实习车间师傅、实习班级班主任的协调沟通,及时做好安全教育;
4.实习负责人负责做好学生实训期间的考勤管理,监督学生严格按照学院实训车间管理规定开展实训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要按照学院实习车间要求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不穿工作服不得进入实习车间;
2.乙方要按照教学计划和实习项目的要求从事金工实习,实习期间要尊重实习指导人员,听从指导,虚心请教;
3.乙方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和实习工种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积极接受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工作、生活过程的安全意识和纪律;
4、乙方在实习操作期间必须遵循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管理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同意;
6.乙方在实习过程中因病不适合参加某工种实习,经系和金工实习中心负责人认定,可以作病假处理。因病假所缺的实习时数(半天以上)需要按教学计划补足;
7.无故不参加实习者作旷课处理,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