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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监管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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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监管论文

第1篇

作者:钱义长

实施物资采购廉政风险管理的途径

1.识别风险,让廉政风险点显现化。识别风险是实施廉政风险管理的前提。识别风险的关键就是找准、找全风险点,至少应抓好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把握上层,从重点领域、关键部位查找风险点;二是把握中层,从职能分配、权力运行和资源配置等角度查找风险点;三是把握基层,从干部思想道德、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等角度查找风险点。要按照“强化风险意识,发动全员参与,联系实际查找,实现全程覆盖”的工作要求,围绕“自己找不准,就相互找;部门找不准,就上级点;自己单位找不全的,就发动群众来补充”的工作思路,分个人和集体两个层面进行分类查找。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要抓住自己找、众人帮、组织审、公示四个环节,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等情况,查找出面临的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查找集体廉政风险要抓住人人找、集体定、组织审、公示四个环节,在人人查找的基础上,通过班子内部、部门内部相互查找、相互提醒、共同完善,找全找准在“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定及其组织实施、资金运作及财务管理以及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集体廉政风险。要通过全员查找、全员受教育,全程查找、全覆盖无死角,实现风险显现化、受控化。2.评估风险,让廉政风险点等级化。评估风险是实施廉政风险管理的基础。是指从企业目标出发,在事件识别的基础上,运用风险分析方法和评估工具对识别出来的风险进行评估分析,以确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将会给企业带来的影响。要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筛选、归类、分析,鉴定风险的性质,估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频率和严重程度。在实施中,要结合实际,依据廉政建设风险程度的不同,将评估对象分为一般、严重、重大三个等级。一般风险,即可能引发一般性廉政问题,但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风险;严重风险,即可能引发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重大风险,即可能引发违法犯罪问题或可能引发群体性廉政问题的风险。在此基础上,确定业务工作、岗位、单位廉政建设高风险领域、部位和关键点,研究探索风险发生的条件和规律,为明确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制订防控措施、评价单位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提供较为客观、科学的依据。3.防控风险,让廉政防控措施针对化。防控风险是实施廉政风险管理的关键。是指风险被识别后,根据风险点性质制定控制政策及程序,以强化风险管理,使风险点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从而实现风险防范。一是思想教育防控。坚持把思想教育贯穿始终,围绕领导重视到位、人人教育到位、认识统一到位,以教育倡廉、竞赛知廉、承诺保廉、歌曲咏廉、典型赞廉、文化育廉等活动为载体,激发干部职工时刻绷紧自我防范这根弦,确保人人清楚岗位有风险,何处有风险,如何防范风险。二是构建系统防控。系统论原理告诉我们:“整体大于部分之和”。任何系统只有通过相互联系,形成整体结构,才能发挥整体功能。运用系统论原理,针对风险点情况,整合资源,整体联动,制定班子、部门防控图,使每个点环环相扣、事事相联、点点清晰、责任明确,提升防控效果。三是完善制度防控。好的作风是基础,好的制度是保证。完善防控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是落实防控措施的根本要求。要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明确权力界限,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决策透明度,实行权力制衡,防止廉政风险发生;要结合实际抓好监督办法的落实,防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生廉政建设问题;要抓好企业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通过严格管理,防范廉政风险;要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清理修订现有制度,针对风险点的需求建立健全制度,增强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形成能够管住、管好的制度体系。四是创新机制防控。在系统论的指导下,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分段管理,建立业务制衡机制。将采购岗位与计划、供应商管理、合同审批、价格监管、质量监督、货款承付等岗位分离,使各环节相互制约、整体联动;强化动态管理,建立过程控制机制。突出物资采购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物流控制,建立过程控制定期分析制度,建立物资采购供应台账,从需求计划接收、采购计划编制、询报价、订单创建和审批、采购到货、质量验收、物资出库、货款结算付款、合同评分核销等方面,对物资供应的每个环节进行跟踪和控制;强化采购管理,建立价格预警机制。通过ERP、电子商务等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计划、采购、招标、合同等涉及物资供应全流程的管理制度,推行网上动态竞价采购、战略供应商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等新的采购模式,通过电子商务、商情分析等渠道,完善采购指导价监管等内部监督制约长效机制;强化岗位管理,建立岗位交流机制。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实行动态跟踪考核,定期轮岗交流。五是加强监督防控。权力失去监督,腐败就难以避免。要从完善制约机制、分段监控、重点把握、客观审视评价、规范操作等方面,整合监督力量,完善监督机制,谋求监督效果。要充分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各种针对性专项检查、效能监察、财务审计职能监督以及职工代表值班、业务公开等形式,从不同角度,及时跟进,全程参与,加强对风险点的监督防控。对风险点监控要做到监控责任明确,监控内容具体,监控要求严格,监控结果及时运用,切实防患于未然,努力把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六是依靠现代管理技术防控。ERP系统是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职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它为实施廉政风险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借助ERP系统上线运行,一是实行网上采购,做到过程和结果及时公开。二是按照有限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在网上设置不同的用户角色,既各司其职,又相互监督,确保规范用权。三是实施指导价控制程序,强化价格控制手段,使价格保持在设定的空间内。四是建立追溯机制,完整记录物资采购信息,方便永久追究。4.监控风险,让风险管理良性化。监控风险是实施廉政风险管理的保证。一方面,要监控廉政风险点的变化,并针对变化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另一方面,要监控风险管理每个环节的运行情况以及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纪检部门是实施监控的主体,担负着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组织协调等责任。要协助党政深化党务公开、厂务公开,要大力推进民主监督工作,要加强风险处置工作,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苗头问题,及时采取诫勉谈话、诫勉纠错等处置措施,避免风险扩大。对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查处、分析原因,发现并掌握廉政风险发生、演变的规律,及时采取新的风险防控措施。要将廉政风险管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物资采购廉政风险管理的思考

1.实施廉政风险管理要遵循五项基本原则。(1)预防性原则。廉政风险管理不仅要应对已然的问题,而且更要预防未然的问题,针对潜藏的问题做出准确的判断并制定对策。遵循预防性原则,就是要把工作的着力点由事后向事前转变,变事后惩戒为事前监督,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防范。(2)及时性原则。要及时发现问题,对发现的廉政问题快速做出回应,做到及时应对,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3)针对性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分问题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主观性和客观性,对共性问题抓重点、抓关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对个性问题有的放矢,对症下药,防止扩散。(4)有效性原则。要明确责任,强化督办,硬化考核,杜绝防范缺失、防控不力,保证廉政风险管理机制的有序运行并取得实效。(5)规范性原则。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2.实施廉政风险管理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1)实施廉政风险管理必须深化业务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能有效的降低风险。要遵循“突出重点、公开结果,内外有别、重在对外,区分层次、有限授权”的原则,按照“决策民主、操作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要求,除国家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对主要经营活动的实施结果都要按照授权,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重点对与企业以外的单位所发生经营活动的实施结果进行公开,促进决策透明、规范运作,从而有效降低廉政风险。(2)实施廉政风险管理必须强化制度建设。廉政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是制度建设,要使风险管理成为各级干部群众共同的思想意识、行动准则,需要一套运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做支撑。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级管理、责权明确的工作组织体系,抓好廉政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制度建设。落实好“党内监督条例”、“惩防体系纲要”,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要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档案,对存在的风险点及相应措施要进行分类管理,提高风险防范的效能。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监督考核操作办法,以制度为抓手,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将风险管理寓于各项规章制度之中。要采取单位定期自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动态考核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等方式,全面系统地考核评估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到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3)实施廉政风险管理必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在廉政风险管理工作中,党委统一领导是关键,党政齐抓共管是合力,纪委组织协调是保证,专家智囊论证是优势,上下齐动、群众参与是基础。要重视调动自上而下的积极性,释放全员支持参与的能动性。实施物资采购廉政风险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许多工作都需要在探索中前进,在实践中完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管理体系结构,重点健全完善制度保障、程序运行、理论引导、科技监控和考核评价等配套体系,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廉政风险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监控网络,落实监控职责,充分发挥监控网络对廉政风险的防控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控制措施,把每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廉政风险管理更深入、更扎实、更有效地开展,以此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

第2篇

大型先进的、高精尖医疗器械购买前要对其性能特点、先进性、前瞻性等进行科学论证,对其潜在的风险要进行评估、调查,最后作出综合的评定。这也是鉴别淘汰优劣供货方、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医院的有效手段,确保投入临床使用的器械是品牌优质、性能良好的放心产品。使用风险的控制大量的医疗器械临床正常使用中也存在显性或隐性的风险,并不是只有当器械出现故障时才具有风险,医疗器械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所以“规避器械风险,提高医患安全”的理念应当导入到每个使用人员的心中。

提高使用科室的风险管理意识,制定风险管理措施,科学的进行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措施主要包括;(1)建立医疗器械正确使用工作制度;(2)根据医疗器械质量保障体系要求,制定器械操作规程;(3)使用人员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掌握器械的原理、作用及性能;(4)大型医疗器械设备必须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才能上岗;(5)如遇异常懂得做好初步应急处理防范措施。

所以正确的使用和操作也是规避和防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存在的风险一个关键环节。维修风险的控制任何医疗器械都有一定的使用寿命周期,现实中很多医疗器械使用年份过长,尽管还能工作,但风险值已明显增加,所以医疗器械“带病服役”是常有的现象。

为了保障医疗器械正常有效运转,降低故障率,控制风险,提高医患安全,预防性检查维护、定期保养维护、高效故障清除率、严格遵守报废制度等都是规避和防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存在风险的有效措施。应急预案防范措施的建立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不良事件带来的危害及医患纠纷,医院应成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小组。小组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相结合,建立预警和控制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不良事件,坚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对已发生的不良事件,应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应的处,以把损失降到最低。

第3篇

作者:孙兆鹏 李树涛 单位: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

在现实中,煤矿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由于竞争压力小,日子过得一直比较舒服,因循守旧、得过且过,缺乏风险意识,导致观念滞后、法律知识欠缺、管理方法落后,很难有能力去钻研深层次的合同管理方面问题,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突发的合同管理方面问题,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合同的超前防范意识不强随着煤炭企业的高速发展,部分煤炭企业集团在此过程中,对合同签订风险认识不足,考虑不周全,不少单位签约前缺乏对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调查了解,甚至发生不签订合同,擅自搞人情担保,关系合同,盲目签约,造成潜在的合同风险隐患。合同签订过程控制不严格合同审验环节是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关系到合同签订成败的关键。但在煤矿企业现实工作中却存在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需要明确的、严谨的合同文字来体现,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有歧义的文字常常隐含着巨大的违约风险。另外,合同签订的程序也至关重要,整个合同的订立需要先向煤炭企业经管部门进行法律咨询、论证,对签约单位进行资质审验,并形成初步意见报送审查,然后合同经办部门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合同草本,最后报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审查合同,而这些程序在现实操作中往往被简化,从而导致某个节点的风险剧增。合同后续监管被忽视合同签订只是开了一个头,更重要的是签约双方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而我国大型煤矿企业往往忽视了合同及时有效的履行,忽视了合同履行的动态监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交货、验收、结算等环节跟踪管理及其在这些环节表现出来的履约资信评价也不能及时反馈到合同管理部门,导致违约行为发生的概率增加。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煤矿企业的发展壮大需要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为其保驾护航,然而目前,我国的煤矿企业合同制度存在着职责不分、权利不明,管理混乱等现象,大部分煤矿合同管理都在企业管理部,其它经营科室还兼任合同业务人员,好多合同管理人员还兼任着考核等其它工作。煤炭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虽然有一整套制度,但是很多制度不能落到实处,缺乏可操作性,受到传统体制的制约,擅自搞人情合同、关系合同,致使合同管理部门把关作用被削弱,使其流于形式、形同虚设。

企业要注重培养和选拔高素质的人才参与合同管理,选拔那些爱岗敬业、熟悉法律法规、客观公正、保守秘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人员。同时,要抓好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后续教育工作,开展好业务培训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改善知识结构,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加强对合同风险防范制度的宣贯,编制合同风险管理岗位手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捕捉信息、预测风险方面的敏感性,同时,企业应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实行合同管理人员的竞争上岗和定期考核制度,增强合同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较高素质和责任感的合同管理人员才能从日常的工作中,捕捉到环境变化带来的不确定因素,较早感知未来的合同风险,才能为管理层和决策层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实行合同全过程系统管理国有大型煤矿企业合同管理人员要在与关系单位签约前加强调查,充分了解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减少企业利益受损风险;合同管理人员还要注重合同审查签订工作的严谨性和合法性,要对草拟的合同项目的语言、条款、权利、义务、程序等内容严格把关,确保合同符合国家标准,保证签约双方严格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主要就是做好合同履行记录,跟踪合同履行过程,把好合同的结算关,以免出现违约的情况。

整个过程顺利进行仅仅依靠合同管理部门很难完成,需要合同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实施有效的管理,才能得以实现,建立煤炭企业合同风险预警机制国有大型煤矿企业集团进行多元发展,要强化合同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合同风险监控预警机制和综合效益评价体系,定期进行企业合同检查分析,及时感知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比如:当工程合同履行过程出现怠工、质量等问题时,施工监督部门要能将信息及时反馈到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分析处理或提出法律建议。同时,合同管理部门要建立针对突发违约事件的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划定风险预警线,对各种潜在风险进行适时监控,能够迅速甄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减少煤矿企业的经济损失,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完善煤炭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是防范合同风险的有效途径,国有大型煤矿企业要建立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合同的资信调查、审批、会签、审查、登记、保存,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从事前、事中到事后全程受控,使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同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做到管理机制流畅、职责明确、规范运作,从而使合同管理部门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4篇

【摘要】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或多或少的风险,尤其在经济危机下该如何加强对银行内部的监管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经济危机银行监管

一、经济危机下加强银行内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银行经营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

银行风险是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使其资产和预期收益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银行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战略风险类。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为违约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从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对大多数银行来说,信用风险几乎存在于银行的所有业务中。信用风险是银行最为复杂的风险种类,也是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包括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无法在不增加成本或资产价值不发生损失的条件下及时满足客户的流动性需求,从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流动性风险包括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到期不能如期足额收回,不能满足到期负债的偿还和新的合理贷款及其他融资需要,从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负债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过去筹集的资金特别是存款资金由于内外因素的变化而发生不规则波动,受到冲击并引发相关损失的可能性。

声誉风险,声誉风险是指由于意外事件、银行的政策调整、市场表现或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负面结果,可能对银行的这种无形资产造成损失的风险。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银行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因为无法满足或违反相关的商业准则和法律要求,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而可能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战略风险,战略风险是指银行在追求短期商业目的和长期发展目标的系统化管理过程中,不适当的未来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可能威胁银行未来发展的潜在风险。主要来自四个方面:银行战略目标的整体兼容性;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制定的经营战略;为这些目标而动用的资源;战略实施过程的质量。

其次,经济危机进一步加剧了银行风险。

由美国次贷引发的经济危机,在全球范围内殃及各行各业,而金融行业—尤其是银行业,是受到经济危机影响最为严重的行业之一,经济危机使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的影响程度均加大,如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信用风险,在经济危机中会加剧,经济危机使借款企业经营停滞甚至破产,而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恶化,会使银行产生大量呆坏帐,加剧了银行的信用风险;另外,经济危机使国际金融环境发生恶化,造成汇率、股市大副波动、投资企业经营停滞甚至破产,加剧了银行的市场风险;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可能使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受到影响,可能会加剧银行的操作风险。

最后,商业银行内部监管比外部监管有优势。

一般来说,我国商业银行受到的监管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管,外部监管主要指银监会、人民银行、审计署、外部审计机构等监督检查部门的监管;内部监管主要指银行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的监督检查。因此其监管具有及时性、全面性,这也是内部监管有别于外部监管的重要特点之一。另外,内部监管来自银行内部,监督检查人员一般对银行风险、银行业务流程比较了解,一般能够提出对银行的经营具有增值作用意见和建议,商业银行内部监管比外部监管具有无法替代的优势。

综上,经济危机下银行不能仅依靠外部监管防范银行风险,而应该加强内部监管,银行内部监管不仅是重要的也是必要。

二、经济危机下我国商业银行加强银行内部监管的应对措施

在经济危机下,我国商业银行该如何切实有效的应对经济危机带来的影响,如何有效的防范银行风险,笔者认为,以下几点供参考。

1.重视银行内部监管

银行经营管理层必须正确认识银行内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经营管理中,必须始终贯穿科学健全的内部监管制度是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营的前提和基础的思想,把加强银行内部监管作为促进业务发展的宝剑,而不是认为银行加强了业务发展会阻碍业务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内部监管真正起到为业务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2.了解你的员工

银行操作风险来自银行内部员工,在经济危机带来外部环境恶化的情况下,近期,各家银行发生案件的势头有所上升,分析这些案件的发案原因,大部分都是有银行员工参与的内外勾结的案件,这类案件在内部审计监管中很难发现,如何应对这类银行风险,笔者认为,目前银行类金融机构在为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时,一般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风险控制原则,此条原则同样适用于银行各层管理者对下属的日常管理中,即“了解你的员工”,一名合格的银行管理者,在日常的内部控制中除了通过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员工职业道德素质外,对员工的了解不应仅限于八小时内,应该对员工八小时外的情况也做到合理的掌握,即如员工是否参与赌博、其消费是否明显与其收入不匹配等。

3.提高银行内部监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教育

随着金融环境的变化,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业务品种、业务范围也不断的有所创新;随着高科技的应用,商业银行业务流程也不断发生变化,银行面临的银行风险发生的原因也多种多样,无形中加大了银行内部监管的难度,一名合格的银行内部监管从业人员,只有不断的学习提高,学习先进的内部审计理念,学习银行业务专业知识,只有这样,其在日常的检查中才能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才能真正体现其增值的作用。

第5篇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态势强劲互联网金融是在全球网络经济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始于银行金融业务的网络化。自1995年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诞生,银行的网络金融在全球范围内迅速铺开。2013年中国网银交易规模为1287.8万亿元,大部分银行的电子银行替代率接近80%;截至2013年7月,我国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数量已达250家,第二季度交易规模达1064.1亿元,环比增长64.7%;截至2013年末,国内P2P行业总成交量达1058亿元,贷款存量为268亿元,出借人数超过20万,较2012年200亿元左右的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与此同时,挑战传统证券业务的众筹模式也开始在国内入驻,并受到投资者青睐。2011年7月上线的“点名时间”,是国内上线最早同时也是规模最大的众筹平台,截至2013年7月该平台已经接到了7000多个项目提案,有近700个项目上线,项目成功率接近50%.2012年堪称“互联网金融元年”,自此互联网金融不仅创新层出不穷,而且竞争日趋激烈。首先,电商巨头纷纷涉足金融行业,如阿里巴巴开放信用贷款和理财业务,腾讯与中国平安成立保险金融服务系统,苏宁小贷进入供应链金融领域等;其次,银行系电商也竞相上线,如建行的“善融商务”、交行的“交博汇”、招行的“非常e购”等;再次,互联网金融开始蔓延理财、保险业等行业,如余额宝、人寿联合快钱共推保险网销,“三马”联合卖财险等,互联网金融市场上的创新与竞争开始愈演愈烈。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产生及其特殊性互联网金融活动表现为货币和数字化信息在网络间的传达与调拨,交易双方互不明确,交易过程透明度低,这种依附于高科技和虚拟性的特性,对金融风险具有放大效应。互联网金融所蕴含的风险复杂性主要表现在互联网金融风险具有二重性: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在本质上具有金融属性,与传统金融一样,互联网金融活动面临信用、市场、流动性、操作性、声誉等一切常规金融风险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载体是互联网,互联网本身附有的虚拟性、技术性以及创新性特点会给互联网金融附加很多系统性的隐性风险问题。在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和强烈竞争态势下,互联网金融也频繁发生风险案件,显性风险突出。例如,银行网站遭遇黑客袭击、个人金融信息被盗取,P2P网络借贷行业早期由于基本处在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而多次发生“跑路”事件,以及个人信用信息被滥用等情况。同时,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加上互联网金融本身的行业交叉属性,目前对其没有明确的监管制度和可完全适用的法律约束,其发展还蕴藏着“隐性”风险。例如,由于监管的欠缺,不乏有企业打制度的“球”,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特点进行网络洗钱,违规经营发行理财产品,暗箱操作线下业务等,不断触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风险底线等。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全面结合和创新的产物,其风险产生的主要来源有:

(1)对信息技术装备的依赖,即互联网金融的一切活动都依托于信息技术的软硬件装备,一旦技术出现问题,风险难以控制;

(2)互联网的“虚拟性”特点,即互联网金融中的一切业务活动,如交易、支付结算等都在虚拟的电子信息中进行,交易者身份认证难以确认,容易导致信用风险;

(3)金融的跨界经营,如金融“触电”、电商“淘金”等的发展使得金融的跨界经营已成趋势,进而导致金融风险的不确定性;

(4)法律与监管的缺失,互联网金融行为缺乏明确的制度约束,单纯的行业自律会积累大量隐性风险。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主要模式类别及特点

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一切依托互联网展开的金融活动,包括了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实体机构、平台中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从商业模式的角度大致可分为六类。综合而言,互联网与不同金融市场的融合发展所形成的各种模式类别,不仅传承了互联网资源开放化、成本集约化、渠道多元化、用户行为价值化等优点,同时也更加创新性地细化了我国金融市场业务,有效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普惠发展”。但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环境下,各种模式类别发展的多元性也使互联网金融风险在我国更具复杂性。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殊性

结合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来源和商业模式特点,与我国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所蕴含的风险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风险类别中。

(一)技术性风险互联网金融对互联网技术的依赖性很强,互联网技术性风险会对互联网金融交易中的资金安全构成威胁。例如,由于网络及计算机自身缺陷或技术不成熟造成的停机、堵塞、出错及故障等,以通过病毒、黑客等人为破坏手段构成的网络软硬件瘫痪、信息泄露、被篡改等,都有可能导致资金的截留或被盗。同时,互联网支付密钥的技术管理以及TCP/IP协议的安全性,对承担金融活动中资金主体的资金安全性来说也面临考验。因为互联网金融活动的交易信息完全通过网络传输,在这过程中存在非法盗取、篡改以及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据《2012中国互联网网络安全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有84.8%的网民遇到过个人资料泄露、网购支付不安全、遭钓鱼网站等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总数达到4.56亿人次。此外,在技术支撑上,很多互联网金融机构往往通过购买外部技术支撑来解决内部技术和管理问题,而在互联网技术设备上我国又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国外进口的互联网软硬件设施对我国的金融信息安全问题存在的隐患也不得忽视。

(二)虚拟性风险一方面,互联网的开放性给社交活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信息分享平台,但其“虚拟性”特点也给海量交易者身份、传递信息的真伪判断带来明显弊端,容易引发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例如,在虚拟的互联网金融市场服务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客户大都会根据行业服务的平均质量来确定预期购买价格,可能会出现“低质量”金融服务机构驱逐“高质量”金融服务机构的现象;同时,在实际业务中客户可能会利用自身信息的隐蔽性,做出像网络洗钱、网络欺诈等不利于互联网金融机构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平台在金融活动中很多承担着资金周转功能,如第三方支付、电商系金融等,相比传统金融的线下严格审查,互联网金融平台由于“虚拟性”特点,很难对在资金周转过程中的沉淀资金实施有效的担保和监管,信用风险指数加大,如果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或引发支付风险。

(三)操作性风险相对传统的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业务操作风险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大数据的经营、操作主体的变换、互联网金融账户的授权使用、操作流程设计对网络系统的依赖,以及真假电子货币识别等方面。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的核心在于对数据的整合、模型构建和定量分析,由于平台数据获取主要是基于业务的交易数据,形成维度单一,再加上实际操作中还存在“刷信用”、“改评价”等行为,使得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风险控制在操作中存在风险“有偏”隐患;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的操作主体大都是客户在自有计算机上实现,如不熟悉具体的操作规范与要求,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互联网交易系统的设计缺陷、安全性以及运行的稳定性等,也可能引发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互联网金融可能会存在由于没有树立良好的信誉而导致的各项业务不能在良好的信用环境下有序展开而面临风险;互联网由于时效性和快捷性特点,往往一步小小的操作过失带来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如金融机构的“乌龙指”事件),而且互联网通过媒介对信息的传播速度非常快,操作风险会很快进而导致声誉风险。

(四)法律法规性风险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风险主要体现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性与现行法律制度的滞后性冲突造成的风险。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非常迅猛,基于传统金融制定的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很难满足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需求。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现有法律的运用风险,即现有法律运用到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难以适用,容易导致交易主体之间的责、权、利边界不明确,一方面增加交易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对某些金融行为(如虚拟货币)本身的违法与不违法难以界定;二是新法律空白风险,即新法律空白可能造成的“搭便车”风险集聚,而互联网金融由于本身涉及领域的交叉属性,使得其立法过程很复杂,难度超过传统金融,如实名制和客户隐私保护两难问题的解决等,更加剧了这种风险的不确定性。

(五)监管覆盖风险首先,互联网金融大都存在跨界经营,如电商系金融领域,这对我国传统金融的分业经营界限及分业监管模式提出了挑战。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中除了金融机构的信息化金融受原监管机构约束外,仅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法律地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认可,受央行支付结算司监管并由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作为行业自律性组织约束。而像P2P网络借贷、众筹等新型互联网金融形势,虽然2014年上半年已被分类归口于银监会和证监会监管,但相应的监管法规建设任重道远,短期内监管的灰色地带仍会存在。其次,互联网金融由于其自身的行业交叉属性,与传统金融相比风险诱发的因素多样化,加上其虚拟性、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导致监管的全面跟踪难以识别,这也进一步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再次,在全球化背景下,频繁的互联网金融跨国交易打破了地域限制,这种趋势对单独的国内监管也提出了挑战。

四、互联网金融特殊性风险的防范与监管策略

(一)从互联网技术层面构筑互联网金融运行安全体系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安全体系是电子金融与电子商务活动安全的基础,技术层面的互联网金融运行安全防范体系包括:操作系统安全稳定、防火墙技术、虚拟专用网技术、入侵检测技术以及金融信息、数据的安全防范技术等。互联网金融运行安全体系的构筑,首先需在硬件方面保障互联网运行的安全环境,应加大对计算机物理安全措施的研发投入,增强互联网系统的抵御和防攻击能力。同时,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体系的信息安全上,应加强基本加密技术、安全认证技术以及安全应用标准与协议三大层次的技术支撑,这是网络金融和商务活动的支付体系和各种业务应用系统的发展基础。

(二)从金融属性层面规范互联网金融操作流程,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本质是金融属性,在业务层面,不论是有金融牌照的企业还是其他形式的网络借贷公司,都应从金融风险的角度充分认识金融信息化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审慎管理信用、流动性等其他风险。针对互联网金融的行业交叉性和金融属性,其风险管控不仅需要建立信息科技风险评估、管理、预警的机制,还要在严格内控体系的基础上,对业务操作流程的规范管理、资金流动性管理、信用风险管理等方面建立金融风险的防范制度。如,对流程中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应从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两个层面进行标准化管理;对P2P模式中存在的“多对多”、“资金池”、“期限错配”等流动性风险隐患应尽早进行规范;对互联网借贷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及无抵押品问题带来的风险隐患应设计出相应制度等。

(三)从法律法规层面加大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立法力度20世纪70年代欧美国家开始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法律法规建设,采取的方式是对仍然适用的法律继续沿用,对不适用的法律进行修订完善,同时制定相关新法规以补充覆盖。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与完善,欧美逐步建立起了涵盖交易规则、交易保护、制度标准等内容的互联网金融法规体系。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建设借鉴国外经验,可以从三个层面加大力度:一是梳理与互联网相关的现有法律法规,结合互联网金融特点加大基础性立法工作,如明确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的责权利、行业准入门槛、交易行为规范等;二是修订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配套法律体系,如修订现有法律体系中对互联网金融不适用的条款,完善对互联网犯罪责任追究的法律规范;三是补充制定有利于互联网健康发展的行业法规,如互联网公平交易规则、消费者权利保护以及安全法规等。

(四)从监管层面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系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需处理好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辩证关系,做到有保有压。目前,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首先,要理顺各类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业务范围,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在监管模式上应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特性,建立跨部门的监管机制,协调分业和混业创新监管模式;其次,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交易活动的快速、频繁和虚拟性特点,监管部门应通过信息技术加强非现场监管,并有效建立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再次,对互联网金融的跨国活动,监管部门需联合其他国家的监管机构,加强联动实施统一监管。

第6篇

《中国金融监管报告》中指出我国的影子银行规模约为27万亿元,占银行业全部资产比例为19%。因此,影子银行的影响力不可低估。我国影子银行的潜在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冲击金融体系稳定性,诱发系统性风险。影子银行改变了传统的资金供应和需求模式,使金融体系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使我国的实体经济出现空心化,增加了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进而使系统性风险不断增大。二是高期限错配引发流动性风险。影子银行吸收短期资金,再将其用于长期投资,短期负债和长期资产造成高期限错配,一旦资金出现问题,长期资产不能立即变现,就会导致流动性风险。三是高杠杆性增大市场风险。影子银行的高杠杆率虽然可以带给投资者丰厚的利润,但是也会多倍地增大金融体系的市场风险。当经济下滑时,高收益的高杠杆产品就会放大可能产生的风险。四是高关联性蕴含传导风险。影子银行和传统的商业银行存在密切联系。商业银行和影子银行的运营模式和业务关联性很强,这种高关联性会导致影子银行的风险向传统的商业银行渗透、传导和扩散。五是隐蔽性弱化国家宏观调控效力。影子银行由于缺乏监管,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当政府部门为了调整经济结构,对一些行业实施严格的管控,这些行业很难从商业银行得到融资,于是会向影子银行寻求资金,弱化了国家优化产业结构的效果。另外,影子银行具有不透明性,影子银行的规模难以精确的统计,央行掌握的信息有限,给货币政策的传导带来很多挑战。六是监管缺位威胁金融市场安全。影子银行大多缺乏监管,虽然对于一些理财产品有法律层面的规定,但总体上对于影子银行的监管存在漏洞和空白。影子银行利用监管漏洞进行监管套利,容易产生风险,威胁金融市场的安全。

二、我国影子银行监管现状

1.分业监管导致监管真空目前中国的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模式,监管机构各司其职,无法干预其他监管部门的活动。影子银行涉及多种业务的综合交叉,具有跨地域跨行业的交易特点,如果仅由单一部门监管,就会出现监管套利,如果由不同部门共同监管,则会导致监管冲突。另外,由于各监管机构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导致监管真空和多头监管,使监管出现漏洞。实际上,我国缺乏一个系统性的监管体系,从而无法准确地确定影子银行体系的总体规模,也无法对影子银行的风险及时地监控和管理。

2.缺乏完备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现阶段,我国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已初步建立,但仍有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的完善。目前我国的监管法律和监管机制不健全,例如,缺乏对金融产品交易环节的法律规定,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缺少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法律法规,对于网络借贷缺少法律监管,缺乏有效的纠纷处理机制。此外,监管部门对影子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监管不足。影子银行涉及的业务产品非常复杂,交叉领域的产品信息披露不足,透明度低,投资者和监管者不能充分地了解信息,增加了监管部门的监管难度。

3.行政化监管不利于金融创新目前我国的金融创新水平较低,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交叉综合业务越来越多。如银信合作产品和银证合作产品的出现,这些金融创新业务可以规避金融监管来获得利润,监管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管以保证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影子银行带来的金融创新对于增加投资产品的数量、增大市场流动性、提高金融体系的竞争力有着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的监管过程中,行政化的干预约束了金融创新,不利于金融创新的发展。

三、完善我国影子银行监管的对策

1.加强监管部门的协作,逐步实现统一监管模式我国的影子银行具有明显的跨机构、跨行业的特点,加强各监管部门间的协作显得尤为重要。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特点要求我国改善现有的监管体制,加强监管部门的协调合作,整合金融市场的信息,最终实现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在完善监管体制的基础上,建立功能监管的理念,由目前的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对金融体系实施动态的全方位监管。健全金融法律体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目前我国的影子银行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金融法律体系不健全。首先,应加强金融立法工作,以填补相关法律空白,尽快出台对新兴的金融业务、存款保险制度、民间借贷、金融机构破产等的法律法规。其次,要对原有的法律进行修订,定期调整金融法规。再次,应完善影子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影子银行的透明度,让投资者和监管者详细了解金融产品的真实状态,从而判断风险。

第7篇

[关键词]企业年金精算负债财务风险

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它在保障雇员退休待遇、解决社会老龄化问题、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4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等规定的陆续出台,企业年金投资证券市场的规模将越来越大,年金基金财务风险的度量与控制成为年金计划发起人、年金计划受益人、年金基金管理人、及政府监管机构等多个主体日益重视的现实问题。本文对此问题进行初步的探索。

一.企业年金的分类与年金基金的财务风险。

企业年金计划分为两种:受益确定型年金(definedbenefit,简记为DB)和缴费确定型年金(definedcontribution,简记为DC)。两者在缴费及待遇支付等方面的管理模式不同,其形成的年金基金所面临的投资风险也有所区别。受益确定型年金(DB)是指企业根据员工的工资水平、工作年限、为企业贡献程度等因素来约定其员工未来退休后所获得的养老金标准,即企业所需支付的养老金;企业据此确定所需要的各年缴费,并全部承担年金资产管理的投资风险。缴费确定型年金(DC)是指通过建立个人账户的方式,由雇主和雇员定期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雇员的退休金水平取决于帐户中资金积累规模及其投资收益。退休金可以由员工一次性支取,也可以分期支取,直至其个人账户余额为零。对于标准的缴费确定型年金,雇员自已进行投资决策,并承担其个人账户资金的投资风险。但在实际运作中,往往将年金账户具体的资产管理交由专业机构负责,年金账户所有人只是拥有选择资产管理机构或选择具有某种风险回报特征的资产组合品种的权力。例如,美国的401(k)年金计划是缴费确定型年金(DC)最主要的类型。401(k)计划既可采取企业集中投资也可采取个人分散投资的方式。在前一种方式下,通常由企业指派专人或设立专门的投资委员会负责401(k)资金的投资并对这部分资金的增值保值承担较大的责任。在采取后一种方式的情况下,企业通常经过一定的筛选程序,聘请投资咨询公司从众多投资银行、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针对企业年金设计的一系列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不同风格的股票基金等产品中选出候选基金,供参与计划的职工自行选择,企业职工有权决定自己账户资金的投资方向同时也承担投资的风险。法律规定,计划发起人至少向职工提供三种风险——回报特征存在明显差异的投资产品,投资目录每三个月应更新一次等。而香港实行的养老公积金制度,即所谓的“强积金”制度,则由投资管理人设计出若干种基金投资品种,其中有保守型基金,如:保本基金、保证基金、债券基金等;有稳健型投资,如:均衡基金、平稳基金;也有勇于承担风险型的基金,如:股票基金等;任参与年金计划的职工自选作出投资决定。有关法规将我国的企业年金规定为缴费确定型年金,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但年金投资运作统一由企业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选择投资管理人运营所有的资金,负责年金资产的保值增值,职工个人没有投资决策的权利。

受益确定型年金(DB)与缴费确定型年金(DC)的主要区别是DB年金基金具有事先确定的、因承诺支付职工退休金所形成的负债支出。支出的金额与未来退休时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退休职工的在职工作年限、退休职工领取退休金的时间(即退休后的生存时间)等因素有关。要通过对DB年金基金进行合理的资产配置及缴费,来满足这一事先约定的支付承诺,即所谓的“以支定收”。因此,受益确定型年金(DB)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除了都要面临传统的风险,如政治风险、经济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等之外,更重要的是DB年金约定的负债支出可能会超过DB年金基金的资产价值,使DB年金基金无法满足事先承诺的退休金支出,即发生财务风险,又称之为基金化不足风险(underfundrisk)。例如:医疗水平的提高使退休职工寿命、进而领取退休金的时间延长;经济增长及物价水平上涨使退休时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提高;这些因素都会造成年金基金未来的偿付支出增加,如果年金基金的资产管理收益及缴费累积没有相应的增长,则可能会没有足够的资产来偿付负债,进而影响参与年金计划的职工的正常生活,甚至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因此对于受益确定型年金基金的管理必须要考虑负债因素的变化。对于缴费确定型年金(DC)而言,DC年金计划则属于“以收定支”,没有事先约定的偿债支出,而是根据年金基金投资及缴费形成的积累额,多收多支、少收少支。尽管DC年金基金的管理人没有类似于DB年金基金情况下存在事先确定的、刚性的负债约束,但如果DC年金帐户通过缴费及资产投资而在退休时积累的资产总额过低,也将影响退休员工的生活水平。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缴费确定型年金基金的运作也需要考虑未来工资水平变化对基金资产管理的要求。

二.年金基金财务风险的度量指标。

受益确定型年金基金的资产管理要考虑负债变化引起的基金化不足风险。其衡量指标主要有两种。一是用基金化比率来表示,计算方法是:

t时点的基金化比率(Fundingratio)=年金基金在t时点的资产价值(A)/年金负债现值(L)

其中,年金负债现值(L)是考虑未来经济和工资增长情况、职工寿命、年金计划规定的退休金给付水平等因素,在一定精算假设的基础上,计算出年金计划未来的偿债支出流,并根据设定的贴现率水平,折算成t时的现值。

另一个指标是盈余值(Surplus),计算方法是:

年金基金在t时点的盈余值=年金基金资产价值(A)—年金负债现值(L)。

例如:美国通用汽车(GM)公司受益确定型年金计划(DB)的运行状况如下表:

年份年金基金资产的

市场价值(A)

(单位:10亿美元)精算负债现值(L)

(单位:10亿美元)基金化比率

(Fundingratio)盈余(Surplus)

(单位:10亿美元)

199346.95063.0250.74-16.075

199450.40857.5740.88-7.166

199567.43667.8600.99-0.424

199671.29570.2781.011.017

199771.29572.5010.98-1.206

199872.28073.5700.98-1.290

199975.00776.9630.97-1.956

200080.46273.2691.107.193

200177.86676.1311.021.735

200267.32276.3830.88-9.061

200360.86079.6170.76-18.757

200486.16987.2850.99-1.116

来源:“ModernizingtheDefined-BenefitPensionSystem”,ByMulveyetc.JournalofPortfolioManagement,winter2005

受益确定型年金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其基金资产价值与精算负债现值都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基金化比率和盈余值这两个指标是不断变化的。为此,在度量受益确定型年金基金的财务风险时,往往更多地关心指标实际值偏离事先设定目标值或目标区间的幅度或概率。例如英国的《社会保障法》将目标基金化比率的波动范围设定为90%~105%,如果实际基金化比率低于90%,即看作是偿付能力不足,存在财务风险,年金计划的管理者必须在3年内将资产价值增加到负债的90%,在未来7年内将资产价值增加到负债的100%。

对于缴费确定型年金(DC)而言,尽管不约定未来的偿付金额,资产管理的风险更多地转嫁到参与年金计划的职工身上;但为了保证年金参与人的年金帐户在退休时积累的资产价值在一定程度上满足退休后的生活需要,许多发达国家将缴费确定型年金(DC)退休时的年金资产价值与当时的收入(finalsalary)之比(称之为替代比率,replacementratio)做为衡量缴费确定型年金基金财务风险的重要指标。

三.企业年金基金财务风险的监管

企业年金计划是退休职工老年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但由于年金基金的资产管理采取市场化的方式,一旦年金基金发生财务风险,偿付能力不足,将影响到退休职工老年收入保障的稳定性,甚至是社会的稳定性。因此,必须加强对企业年金基金财务风险的监管,以保障年金计划参与人的权益。

对于事先明确设定退休金支付水平的受益确定性年金(DB),年金基金管理人有刚性的负债约束,因而发生财务风险的可能性较大。为此,许多国家是通过建立第三方担保的方式为年金计划受益人设置一道安全屏障。如美国由政府设立养老金受益担保公司(thePensionBenefitGuarantyCorporation,简记为PBGC),通过向所有设立年金计划的公司收取保险费并进行投资,用积累资金对发生财务危机的年金计划提供担保或理赔。PBGC收取的保险费有两部分,一是固定比例的保险费,如1991年1月1日以后,每个年金计划每年向PBGC按每个受保人19美元的比例缴纳保险费;另一部分是可变比例的保险费,主要是PBGC针对基金化比率不足(即存在一定财务风险)的年金计划,加收额外的保险费,以督促年金计划提高偿付能力,降低财务风险。至2002年4月,PBGC累计向35000个受益确定型年金计划中的大约4400万受益人提供了受益保护。

对于缴费确定型年金(DC),年金基金管理人对年金受益人没有事先设定的、刚性的偿付承诺,因此更需要加强对年金基金财务风险的监管,以防止年金计划受益人的基本利益因年金基金管理人的投资不善或违法行为而遭受损失。在这方面,许多国家对缴费确定型年金(DC)建立了担保或补偿机制。其基本制度是设立担保的最低收益率水平,如果年金基金的实际投资收益率低于担保收益率,由年金基金管理人用自有的储备金或自有资产弥补缺口;如果仍然无法弥补,则由政府基金给与一定补偿,但年金基金管理公司将会被清算。在这一制度设计中,关键是担保最低收益率水平如何确定。与我国同样作为新兴市场的智利、阿根廷、波兰三国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智利以过去36个月的所有企业年金的平均收益率R作为基础,其担保的最低收益率是平均收益率R的50%和R-2%这两个数值中的较小值。企业年金实际收益率低于这一水平,则基金管理人要有自有储备基金弥补缺口。而如果某个企业年金的实际收益率比所有年金的平均收益率R高50%或超过平均收益率R达到2个百分点之上,则超额收益部分充实为储备基金,不计入年金帐户的实际收益。阿根廷设定的担保最低收益率为平均收益率R的70%和R-2%这两个数值中的较小值。能够计入个人年金帐户的最大收益率是超过平均收益率R的30%以内或超过平均收益率的2%以内,超额部分转入储备基金。通过这些机制,实际上是在一定程度上“熨平”了因不同年金基金管理人投资收益的差别,导致职工从年金帐户中所获得的退休金收入存在过度的差异。特别某些低收入职工和文化程度较低的职工在选择年金基金管理人方面的能力较差,与其它收入及文化程度较高的职工相比,前者所获得的收益率可能会非常低,建立担保最低收益率机制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平衡职工之间的收益差异,更多地体现企业年金作为促进社会公平、防止贫富差距过大的社会保障机制,而不是演化为获得最大化投资收益的手段。

我国目前在企业年金基金财务风险监管和年金最低收益保障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只在第五十八条规定:“投资管理人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亏损。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在托管银行专户存储,余额达到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0%时可不再提取”。仅从管理费中计提20%作为投资风险管理准备金是否充足?是否应建立政府主导的年金收益担保机构?考虑职工工资收入增长及通货膨胀等因素,年金投资资收益保障是否不应只限于弥补亏损而应该保持一定的正收益率?这些问题还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ArunS.Muralidhar著,沈国华译:《养老基金管理创新》,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

2.邓大松、刘昌平著:《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4年出版。

第8篇

摘要:我国《证券法》和《公司法》的修订就是努力解决这一问题,健全证券交易规则,加强证券市场的自治能力,理顺两者关系,进行证券监管风险的转移。证券监管是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其良性发展的基础。证券监管越有力,越到位则证券市场的风险越小。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证券监管机构定位不明确,政府和市场不分。这就要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完善公司结构和监管体制,减轻监管风险。

关键词:证券监管体制监管风险自治能力风险转移

一、我国证券监管体制概述

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大致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一是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前,证券市场由人民银行和地方政府管理;二是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成立后.由他们和有关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管理;三是证券法实施后的阶段。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总体而言是国家型监管体制和自律型监管体制的复合体。随着证券业的发展,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的缺陷愈加明显,表现为:

第一,证券监管主体定位不明确。在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中,国务院证券委是国家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临时议事机构,中国证监会是证券委的监督管理执行机构,属于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宪法并没有把相应权力授予非部委机构和事业机构。证券委和证监会存在的法律依据和作为政府部门设置的依据不足。

第二,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不明确。就我国目前的现状来讲,证券市场出现许多问题,如公司造假案、上市公司高管失踪案或携款潜逃案、大股东侵占公司资金案、非法操纵挪用客户资金案等无一不与监管不利有关,其主要症结是证券监管机构不积极作为造成的,原因是监管机构职责不明确,本该是积极作为的职责变为一种消极职责。

第三,我国缺乏集中、统一、权威的证券监管主体。国务院证券委是全国证券市场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关,但是他没有专职人员,很难履行管理职责;中国证监会是证券委的监督执行机关,其他有关部委如国家改革发展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地方政府等虽各有分工,但很难协调,出现政出多门现象。没有集中、统一、权威的监管主体则会出现互相制肘而又互相推诿的情况,使证券参与主体:j己所适从,证券规则之间互相矛盾,造成证券市场混乱。

第四,证券自律组织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程度极为软弱。我国的证券业协会形同虚设,上交所和深交所作为同一层次的交易场所,为争夺上市公司,互相之间展开恶性竞争,无法对会员公司实行自律管理。这是因为自律规则不完善。证券组织内部机构不健全,而最主要的原因是证券监管机构的过多干预抑制了自律组织自身的发展和完善,没有把本该他们自己解决的问题放开手,使他们自身产生了依赖性和惰性,当然同时也抹杀了他们自身的创造性。

二、我国证券监管体制变革的具体措施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我国现有证券监管体制的最大症结是政府和市场不分,证券监管机构职能和自律组织的本职不分,证券监管机构管的过多、过宽。笔者认为,我们应借鉴英美国家的成功经验,明确界定自律组织和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分工,凡是能通过行业自律组织解决的问题就由自律组织解决,充分发挥自律组织在风险防范中的一线缓冲作用,避免证券监管机构始终站在风头浪尖,承受过大的社会压力,逐步建立以自律为基础,政府监管为主的监管体系。《证券法》和《公司法》的修订就是这一思路的极好体现。

第一,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这是公司实现自治的基础。(1)修订后的《公司法》突出了董事会的集体决策作用,不仅增加了董事会的决策范围,而且《公司法》根本改变了董事会的决策机制,公司的董事会再也不是董事长一人说了算,而是集体决策,既防止公司个人专断,又导致公司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从另一方面说,也强化了对董事长的权力制约,保护了其他董事的利益和决策权。(2)修订后的《公司法》强化了监事会的作用。《公司法》增加了监事会的职权,还明确规定监事会有对董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的权力。这样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合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者之间形成了相互分工相互制约的关系,从而使公司的法人机制更加健全,为公司自治奠定了基础。

第二,增加公司自治内容,这是开启公司自治的开端和尝试。(1)改变原有的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这不仅活跃资本市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市场,也给予公司更大的活动空间,无疑对公司的自治能力提出更高要求。(2)修改后的《公司法》把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提高到70%,这一改变既保护了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也便利了公司的投融资活动,赋予其更大程度的自治,政府及监管机构不再过多的加以干预。(3)公司的上市、暂停和停止不再由公司法规定,而把决定权交给了证券交易所,这是一个极大的转变,这也就是说中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要以更加超脱的地位来对证券市场进行管理,不再干预。

第三,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是证券市场自律性的基础。所以,《证券法》的修订在这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1)在法律上确认证券发行保荐人制度,保荐人制度的实质就是证券发行担保制度,其目的在于减少证券发行风险。(2)增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义务的规定和法律责任,以防其通过各种手段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减小证券市场风险。(3)引入预披露制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要求首次公开发行的申请人预先披露申请发行上市的有关信息防范发行人采取虚假手段骗取发行资格。

三、我国证券监管体制变革之意义

第9篇

摘要:只有对所在国外汇的流入和流出进行有效监管,才能够减少或缓冲国际资本巨额流动给所在国经济带来的冲击。外汇流动情况代表着国际资本的流动分布,国际资本的流动既可能对所在国经济产生虚增的大繁荣,也可能给所在国经济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外汇监管,防范涌人的国际游资的冲击,确保我国管制金融安全。前,我国国际收支的经常项目下的各项交易基本实现可自由兑换,尽管资本项目依旧管制,但大量国际游资依然不断地涌入我国,给我国金融安全带来隐患。

一、目前外汇管制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境内的外汇流动情况

外汇的流人流出是通过国际收支中的经常账户和资本与金融账户进行的,目前我国外汇的流人流出主要部分是通过经常账户下的各项交易和资本与金融账户下的一些项目的交易活动进行的,大部分是通过商品服务贸易、外商直接投资活动、跨国企业经营与并购等活动进行的。由于资本项目依然采取强制结售汇制,人世之前企业自由用汇仍然受到很大的制约,许多出口企业低报出口数量或低报出口价格,进口企业高报进口数量或高报进口价格,以便企业用汇时可以随时使用,而不受国家购汇的限制。这些外汇剩余常常存放在国外,此时外汇有流出的趋势。加入WTO后,我国不断加速资本与金融账户的开放,国际资金的流人流出更加畅通,渠道更加多样,监测难度也更大,给金融安全带来极大的挑战。

1.我国外汇流人情况。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外汇短缺现象十分严重,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增加外汇收入、节约外汇开支、加强外汇储备,使得外汇储备不断上升。目前,我国外汇储备近年来增速加快,截至2008年5月,我国外汇储备总额已达到17969.6亿美元,大约是2000年的十倍,而2008年4月中国外汇储备单月增幅竟达到创纪录的745亿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2008年7月4日公布,截至3月底,中国外债余额为3925.89亿美元(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对外负债),较2007年底增加189.71亿美元。其中短期外债余额为2367.25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166.41亿美元,增长7.56%,占外债余额的60.30%,创有史以来新高。按照国际标准,短期外债占比的警戒线是25%。以此作为衡量标准,我国短期外债在整个外债余额中的占比已出现明显偏高迹象,这种现象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一旦出现资本大量外逃,就可能导致人民币危机与金融危机,这是我们所不愿看到和接受的后果。

2.我国外汇流出情况。外汇流出的情况主要包括外汇转移的渠道、流出外汇的币种、外汇流出的原因、以及流向的领域。从正常情况看,外汇的流出主要是进口支付、对外直接投资以及海外并购等方式。对外直接投资所占的份额较大,值得重点关注。但是,由于商务部对这方面的历史统计数据不公开,而从所公布数据上看,目前我国外汇流人远大于外汇流出。

3.国际资本异常流动。目前境内热钱的投机性、冲击性,具有危险性强、金额较大、流动速度快的特点。热钱流入中国的渠道包括经常项目下的贸易、收益与经常转移;资本项目下的FDI、证券投资、贸易信贷与贷款,此外热钱还可以通过地下钱庄和境内外商业银行流入中国。由于外汇流人远远大于外汇流出,这会带来很多问题:

首先,人民币出现严重的升值压力。外汇储备的不断激增,使外汇市场上外汇供给大于供求,通过价格机制作用,外币价格就有下降趋势,本币价格则会有上升压力,这已经从我国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改革中得到充分印证。随着我国资本与金融账户的不断开放,国际资本对人民币的升值预期没有消除的情况下,仍然不断地、大规模地涌人进来,这就进一步地推动人民币汇率的走高,而且这种走势明显隐藏着人为因素。

其次,人民币外汇占款数量剧增。众所周知,外汇流人增加得越多,需要投放的本币就越多。而且,外汇流入的增长势头如果持续下去,就会招致货币当局货币独立性的弱化。当人民币升值达到投机套利者的预期值的时候,在外汇市场上就会有大量抛出本币的情况。在“羊群效应”的作用下,市场上抛售本币的愿望就会更加强烈,这不但造成国内物价的飞速上涨,也会迅速导致本币大幅度对内贬值,进而对外贬值,从而使本币币值失去稳定性,人们持有本币的信心也会一落千丈。本来就实行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就愈加不堪一击,高通胀伴随高利率的现象就会同时发生,本国经济将会遭遇致命的冲击。

另外,我国外汇储备激增在美元不断贬值、美元储备在外汇储备占比居高不下,使我国外汇储备值极度缩水,外汇储备的购买能力大打折扣,因此对我国外汇流人大于流出这一问题必须加以彻底解决。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

(一)宏观层面

1.加强对外高尖端技术产品、技术、劳务的购买。扩大财政对外支出既可以减少由于外汇储备过高而美元贬值带来的储备资产价值的贬损,又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弥补由于货币紧缩政策造成的经济萎缩的现实问题。

2.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外汇资金流人流出的监测机制,尤其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防范机制,为短期大量国际资本抽逃设置障碍。对经营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的外汇资金的来源及使用进行监督,对国内进出口企业的资金往来通过开户行进行监督检查其资金来源及使用,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可通过其国内开户行进行监督,等等。尤其是对辖区内总体外汇资金的流人流出进行全方位的监测,重点放在外商投资企业、国内进出口企业以及商业银行的外币存款。

3.加强国际间合作,尤其是加强与篮子货币中的货币发行国加强贸易和货币方面的合作,从而避免由于国内采取紧缩政策,造成国内经济发展趋缓,国内收益相对下降,导致已经流入国内的国际短期资本,尤其是投机性资本以外汇的形式,迅速、大规模的逃离给我国货币政策带来的对冲影响,尤其是给我国经济带来的严重冲击。

4.借鉴美国最近发生次债危机时美联储采取的大型投资银行介入的紧急融资安排,防止在外汇大量撤离时,本币币值波动剧烈,从而利用大型投资银行进行债券的买卖,稳定本币币值的应急性金融安排。

5.调整短期外债占外债总额的比例,即减少短期外债在外债总额的比例,避免由于短期内大量外汇抽逃现象的发生。按照国际标准,短期外债占比的警戒线是25%。以此作为衡量标准,我国短期外债在整个外债余额中的占比明显偏高,建议将我国短期外债占外债余额中的比例调到国际标准或以下。

6.加强中资银行对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降低对外资的依赖程度,既可避免大量外汇资金的流人,又可解决储蓄资金分流难给商业银行造成的困境问题,同时对物价也会产生抑制作用。

(二)微观层面

1.各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对外汇流人流出的数额进行有效监测。按季度报表显示的各项统计结果做数字分析,尤其是对外汇资金来源总额、外汇资金运用总额、外汇买卖总额、境内外存放总额的变动分析可以较全面掌握外汇流人流出情况,同时重点监测外汇资金运用项目大于外汇资金来源项目时,关注差额变动情况。如果差额过大,说明短期资本流出大于流人,市场上会出现外汇短缺,本币汇率会有大的下跌。因此,对金融管理部门来说,以此建立健全外汇资金流人流出的检测机制十分必要,这样就可以为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避免行业危机提供预警和防范机制。

2.鼓励国内企业进口先进国家的先进技术、先进设备、以及先进行业的优秀人才(以外币支付其劳务报酬),并且鼓励有潜力的大企业走出国门,对外投资。这样既可疏导我国外汇资金流人大于流出的矛盾,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壮大企业经营规模,使企业走出国门,为经济的长久、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强化外商直接投资国来源的多元化原则,而且应按照其货币的稳定程度划分投资国的份额按额度大小的顺序应按欧元区、日本、美国划分份额为宜。目前,美元走势疲软,正经历第二阶段的次级债务危机。这样做可以避免美元进一步贬值给我国外汇流人流出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也是马克维茨的投资组合原理,在引资国吸引外资时的具体应用。要实行多样化引资渠道,以规避投资风险一样,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也要分清主次,选择多个投资国。

参考文献:

[1]史亚荣.中国外汇储备管理之探讨[J].开发研究,2006(5):118—121.

第10篇

市场风险(MarketRisk)是指因市场波动而导致证券公司某一头寸或组合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这些市场波动包括:1.利率、汇率、股价、商品价格及其他金融产品价格的波动;2.收益曲线的变动;3.市场流动性的变动;4.其他市场因素的变动。除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价格的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外,市场风险还包括融券成本风险、股息风险和关联风险。

市场风险是证券公司最经常面对的一种风险,是风险管理中的重点内容。市场风险给证券公司带来损失的例子比比皆是,美国奥兰治县(ORANGECOUNTRY)的破产突出说明了市场风险所带来的危害。该县司库将“奥兰治县投资组合”大量投资于所谓“结构性债券”和“逆浮动利率产品”等衍生性证券,但当利率上升时,衍生金融产品的收益和这些证券的市场价值随之下降,从而导致奥兰治县投资组合出现了17亿美元的巨额亏损。

宝洁公司(Procter&Gamble)参与了与德国和美国利率相挂钩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当两国的利率水平上升高于合约规定的利率时(要求宝洁公司按照高于商业票据利率1412基点的利率支付),这些杠杆式衍生工具就成为公司所需承受的负担。在冲抵这些合约后,宝洁公司亏损了1.57亿美元。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CreditRisk)是指合同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可能性,包括贷款、互换、期权交易及在结算过程中因交易对手不能或不愿履行合约承诺而使公司遭受的潜在损失。这些合约包括:1.按时偿还本息;2.互换与外汇交易中的结算;3.证券买卖与回购协议;4.其他合约义务。

证券公司签订贷款协议、场外交易合同和授信时,将面临信用风险。通过风险管理控制以及要求对手保持足够的抵押品、支付保证金和在合同中规定净额结算条款等程序,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和规避信用风险。

近年来,信用风险问题在许多美国银行中开始显现出来。例如,由于亚洲金融风暴,J·P·摩根不得小将其约6亿美元的贷款因借款者无法履约而划为不良资产,该银行1997年第4季度的每股盈利为1.33美元,比上年的2.04美元减少了34.8%,比市场预期的每股收益1.57美元也要低15.29%。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LiquidityRisk)是指证券持有者不能以合理的价格迅速地卖出或将该工具转手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包括不能对头寸进行冲抵或套期保值的风险。

我们可以用Askin管理公司在1994年3月损失6亿美元的案例加以说明。Askin管理公司擅长投资于按揭保证债务工具,这些工具因具有很高的信用和利率风险而在华尔街被称为“有毒垃圾”。当利率猛升时,这些债务工具的交易停止,因为没有交易对手,Askin公司无法以接近当初购买的价格脱手。此外,Kidder.Peabody公司因贷款给Askin公司从事上述交易也损失了2550万美元。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OperationalRisk)是指因交易或管理系统操作不当或缺乏必要的后台技术支持而引致的财务损失,具体包括:1.操作结算风险,由于定价、交易指令、结算和交易能力等方面的问题而导致的损失;2.技术风险,由于技术局限或硬件方面的问题,使公司不能有效、准确地搜集、处理和传输信息所导致的损失;3.公司内部失控风险,由于超过风险限额而未被觉察、越权交易、交易部门或后台部门的欺诈(例如账簿和交易记录不完整、缺乏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职员业务操作技能的不熟练以及不稳定并易于进入的电脑系统等原因而造成的风险。

1995年2月,巴林银行的倒闭突出说明了实行操作风险管理及控制的重要性。英国银行监管委员会认为,巴林银行倒闭的原因是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的一名职员越权、隐瞒衍生工具交易带来的巨额亏损,而管理层对此却没有丝毫察觉。该交易员同时兼任不受监督的期货交易、结算负责人的双重角色。巴林银行未能对该交易员的业务进行独立监督,并且未将前台和后台职能进行严格分离等,正是这些操作风险导致了巨大损失并最终毁灭了巴林银行。

由于管理不善,日本大和银行在债券市场上遭受了更大的损失。1995年人们发现,大和银行的一名债券交易员因能接触公司会计账簿而隐瞒了约1亿美元的亏损。与巴林银行一样,大和银行的这名交易员同时负责交易和会计。这两家银行都违背了风险管理的一条基本准则,即将交易职能和支持性职能区分开来。

操作风险的另一案例是Kidder.Peabody公司的虚假利润案。1994年春,Kidder确认,该公司一名交易员买卖政府债券获得的约3.5亿美元“利润”源于对公司交易和会计系统的操纵,是根本不存在的。这一风险事件迫使Kidder公司将资产售予竞争对手,并最终清盘。

操作风险可以通过正确的管理程序得到控制,主要包括:完整的账簿和交易记录,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强有力的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交易和收益产生部门),清晰的人事限制和风险管理及控制政策。如果管理层监控得当,并采取分离交易职能和后台职能的基本风险控制措施,巴林银行和大和银行的损失也许就不会发生,至少损失可以大大减少。

1993年,所罗门公司的财务部门及其独立审计师安达信事务所报告,核对公司实际总分类账中存在一些差异。为了加强内部控制,所罗门公司于年中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检查,以确保总分类账准确无误,并具备适当的核对程序。这次详细的财务检查发现了大量无凭证的余额,需列入1994年3.03亿美元盈利的税前费用。随后,该公司改进了核对和控制程序。由于实行严格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1996年1月所罗门公司发现了来自计算错误的期权头寸的交易损失。交易员运用了不正确的波动值来掩盖交易损失。公司的内部控制架构,包括由风险管理部门实施的常规抽查,发现了这些差异,并将损失降低到1500万美元。

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LawRisk)来自交易一方不能对另一方履行合约的可能性,是指因不能执行的合约或因合约一方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而导致损失的风险。法律风险包括合约潜在的非法性以及对手无权签订合约的可能性。在金融全球化的环境下,大型证券公司因其业务性质和业务范围而面临着大量的法律诉讼风险。

例如,英国在Hazell与Hammersmith&Fulham一案的判决中规定(1991年),地方政府进行互换交易属于越权行为,因此合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这一规定使得银行在违约互换合约上损失大约10亿美元。而Hazell公司的法律顾问层不断保证,互换合约是合法的、可以执行的,这一事实突出说明了法律澄清的必要性。

奥兰治县在对美林公司的控告中指出,美林公司应该知道合约违反了加利福尼亚的一些条款,因此提出,该县签订的衍生工具合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要求美林公司赔偿因越权行为而造成的损失。

系统风险

系统风险(SystemRisk)是指:1.因单个公司倒闭、单个市场或结算系统混乱而在整个金融市场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金融机构相继倒闭的情形;2.引发整个市场运行困难的投资者“信心危机”。系统风险包括因单个公司或单个市场的波动触发连片或整个市场崩溃的风险。

对于系统风险来说,场外衍生工具市场是监管的重点。一些金融或证券业务集中在少数金融机构手中,并用以进行非对冲的投机活动。如果一家大公司倒闭,这将成为系统风险所带来的“多米诺骨牌效应”的潜在根源。因市场或交易大量亏损而引起全球交易对手违约的风险已不仅仅是一种潜在的可能了。由于这个市场上机构之间的责任相互交叉,并与现货市场相联系,因此加剧了这种风险。

第11篇

首先通过风险识别,明确企业网络安全风险的存在,找到主要的风险因素,为后面的风险评估和风险规避奠定基础,在风险识别之后须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对企业发展影响的严重性,以便下一步采取相应的措施,然后根据企业内外部风险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或方法进行风险规避,使风险损失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降到最小限度,最后应及时或定期进行跟踪,辨识是否有新的风险因素产生,并针对发现的新问题和新风险,采取或者变更应对措施,通过不断的循环,确保风险管理的充分性、适宜性和实效性。

1风险识别

网络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包括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信息通报制度的建立等;(2)与网络相关的各种设备设施,主要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终端设备和各种操作系统及软件等;(3)支撑网络运行的基础设备设施,主要包括机房电源、UPS、空调、防火设施以及温度感应器、湿度感应器和视频监控等监控设备;(4)网络应急备份设备设施。明确网络安全防护主要内容后,需要对各项内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逐一识别并加以分析。其中,管理机制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有:组织机构的建立以及机构建立后的完善程度,信息通报制度的建立以及通报渠道通畅性,各种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执行力等。网络相关设备设施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有:自然灾害(如火灾、雷击)、环境事故(如断电、鼠患)、人为对硬件破坏、数据库和操作系统等软件的漏洞以及人为等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支撑网络运行的基础设备设施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主要是:机房电源、UPS、空调和防火设施配备是否齐全;由于地震、爆炸、大火等灾害造成通信线路断裂;网络连接接口松动或网络设备损坏等。网络应急备份设备可能存在安全问题主要是:应急预案和应急支援队伍的建立及完善程度;应急演练开展的情况;重要数据和系统是否进行备份和备份的及时性等。

2风险评估

在对网络安全保障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识别后,通过对所收集的识别资料加以分析,进行风险估计。风险评估按照严重性、可能性和风险系数3个影响因素进行划分。(1)风险严重性等级的划分依据是进度延误或者费用超支。延误或超支指标按照每多5个百分点为1级划分,共分为5个等级,分别用1~5数字表示。(2)风险可能性等级依据风险发生的概率进行划分,共分为5个等级,也分别用1~5数字表示,概率<20%的为1级,发生概率每多出20%,即多一个等级。(3)风险系数通过对风险严重性和风险可能性的等级来确定,当风险严重性等级为5,可能性等级为5,那么它的风险系数是5×5=25,当风险严重性等级为1,可能性等级为1,那么它的风险系数是1×1=1,这样风险系数共分为1~25等级。风险系数为1时,风险等级最低,属于小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不会造成重大事故的发生,风险系数为25时,风险等级最高,属于重大风险,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生产等后果,带来不良的社会效应,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

3风险规避

在对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之后,网络部门的管理者已经对网络安全防护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风险和严重程度有了一定的把握。这时需要找到风险发生的原因或者引起风险的触发条件,并在此基础上,从众多的风险应对策略中,结合工作实际,选择行之有效的方法和规避措施,把风险转化为机会或将风险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降低到最低的程度。比如,网络安全管理机制的建立及完善是网络安全防护的首要任务。首先,企业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组织机构,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应该由企业的主要领导及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一旦发生隐患和事故时,企业能够做出快速响应;工作小组主要由企业的网络管理员和各部门的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除了做好日常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还要配合企业做好各项网络安全的检查工作。其次,企业需要建立并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并保障通报渠道的通畅性,发生事故时,利用通报渠道,可以迅速把发生事件及严重程度传达到各级部门,使领导能够迅速做出决策并把决策和方案传递到各部门,日常工作中,信息通报渠道也是相关人员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再比如,关于某企业下属企业的网络相关设备设施和支撑网络运行的基础设备设施,当网络通道中断时,引发中断的原因可能有3点:网络外部链路故障、企业内电话班或机房设备故障、下属企业内部网络链路故障。根据上述网络通道中断的3个触发条件,需要采取的规避措施是:通过各系统的监控系统对网络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立刻与铁通、电信通等相关单位联系;敦促电话班、上级企业网络中心检查设备,并建立共同的应急机制;检查企业内部网络链路上的关键设备状况;对关键线路上的关键设备进行备份;梳理并熟知应急预案等。

险跟踪

风险管理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网络安全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本身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有些甚至可能与分析的风险和预定的计划存在冲突,尤其是针对某些复杂和庞大的生产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很多风险是难以预知的。因此,应及时或是定期地进行跟踪,明确风险发生的时间、解决状态、责任人,辨识是否有新的风险因素产生,各类风险的发生概率和严重程度是否有变化,风险规避的措施是否适宜,实施是否有效等。针对发现的新问题和新风险,及时采取或者变更应对措施,这样才能确保风险管理的充分性、适宜性和实效性。

第12篇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限额经济资本

一、引言

现代商业银行业务是由多个产品、部门、地区等维度组成的资产组合,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决策者需要在组合层面上判断业务与产品的风险与价值,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和业务决策。风险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各类金融危机的发生更进一步说明,风险集中度管理上的失控,不仅容易导致银行遭受难于承受的损失,而且也使得风险十分容易在不同机构、不同地区之间“传染”,造成系统性风险。对于超大型商业银行,由于其管理层级多,分散风险、控制集中度风险的难度更大,且显得尤为迫切。近年来,许多国外先进银行开始应用经济资本管理方法,设定各类产品和交易的风险敞口设定七限,实行风险限额管理。这些限额之问相互联系和制约,在风险管理中发挥着制约、分散和预警作用,形成一个有机的风险限额管理体系。

二、风险限额管理的理念

风险限额是根据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AROC)的最大化原则,应用资产组合分析模型设定的风险敞口(EAD)或风险价值(、aR)的最高上限。风险限额代表了银行在某一项业务中所能容忍的最大风险,凡在限额以内发生的非预期损失,都可以通过银行经济资本来抵御,超出限额则意味着损失会超过承受能力。限额管理是一种基于风险计量的管理方式,它综合体现了银行的经营战略、政策导向以及资本配置,代表了当今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和系统化发展方向。与传统风险管理方式相比,它具有如下特征:

(一)限额管理是对风险的事前管理。在风险管理体系中,各类敞口的限额都是根据对风险变化的预测提前设定的。当某类风险敞口保持在限额以下,说明业务发展稳健,风险基本可控;当风险敞口逼近限额时,监测系统将发出预警信息,提示风险经理采取防范措施;而风险敞口一旦突破限额,就预示着风险正在显著上升,风险经理应启动紧急处理程序。可见,限额管理应发生在资产损失形成之前,属于“防患于未然”的事前管理。

(二)限额管理是对风险的实时动态管理。限额管理强调实时动态监控,即在每个时点上,系统都可以根据最新市场变化和业务数据,计算调整各项限额,并监测所有限额的执行状态。业务经理和风险经理通过客户终端,随时从限额管理系统获取最新数据,了解所辖业务的风险状态,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讲,限额管理必须依托一个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在畅通发达的网络环境下实现全行范围的连续监控。

(三)限额管理是对风险和收益的综合管理。风险限额是对业务经营规模施加的一种硬性约束。从短期看,限额管理可能会对业务拓展形成一定的制约,但长期而言它有利于银行的持续、健康发展。某项业务的开展在初始阶段会给银行带来较大的收益增加,但随着业务不断扩张,就会出现边际收益递减的现象;而如果业务规模突破风险限额,就会使RAROc降到较低水平,甚至出现负值,反而不利于银行增加实际收益。因此,风险限额不单纯是业务发展的约束,更为重要的,它是银行经营策略和风险承受能力的综合体现。

(四)限额管理是基于资产组合分析的全面风险管理。商业银行的限额管理体系建立在风险计量和组合分析的基础上,不仅涵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同时也贯穿了宏观、中观和微观等各个层面。该体系不仅包括对单笔业务或某一客户的交易限额,也包括国家、行业、区域、产品等资产组合层面的额度限制。它基于对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风险敞口(EAD)的准确计算,也通盘考虑了资产风险之间的相关性以及整个银行的实际资本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讲,限额管理体系具有全方位、全流程和全要素的管理功能,是银行真正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流程

(一)风险限额设定。风险限额管理模式的基理就是在一定资本约束的条件下,按照组合的风险调整后收益率(RAROC)最大的规则将贷款限额总量分配到各个债项。风险限额设定是整个限额管理流程的重要基础,其本身就构成了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风险限额的设定分成四个阶段:首先是全面风险计量,即银行对各类业务所包含的信用风险进行量化分析,以确定各类敞口的预期损失(EL)和非预期损失。根据BaselⅡ的要求,信用风险可通过银行内部评级系统进行计量。第二,利用会计信息系统,对各业务敞口的收益和成本进行量化分析,其中制定一套合理的成本分摊方案是亟待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第三,运用前文介绍的经济资本分配和配置模型,对各业务敞口确定经济资本的增量和存量。第四,综合考虑监管部门的政策要求以及银行战略管理层的风险偏好,最终确定各业务敞口的风险限额。

(二)风险限额监测。银行总行在风险限额后,需要对限额执行情况实施连续监测,限额监测是为了检查银行的经营活动是否服从于限额,是否存在突破限额的现象。为监测贷款限额的执行情况和贷款经济资本占用变化情况,设置单笔业务的贷款限额和经济资本限额监测指标。总行风险监控部按月对监测指标变化情况进行监测,通过内部评级系统和授信业务风险监测系统有关监测信息。当实际新增贷款余额超过新增贷款限额的理想额度时,或贷款实际占用经济资本超过该业务经济资本限额的理想额度时,对贷款限额按旬进行监测。此时,信贷经营部门应对资产组合结构情况进行分析,甄别出潜在突破风险限额的行业,及时调整营销重点。

(三)风险限额预警。根据经济资本配置要求,商业银行需要针对设定的各类敞口理想额度和限制额度(即风险限额),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当实际交易额超过理想额度时,系统发出蓝色预警信号;当实际交易额超过风险限额时,系统发出红色预警信号。当行业出现预警信号时,风险监控部应对出现预警信号的业务单元进行差别化分析,向总行有关信贷经营管理部门、审批部门及一级分行发出预警提示书,同时抄报首席风险。

(四)风险限额控制总行相关部门及一级分行在收到预警提示书后,根据不同的预警信号在单笔信贷业务的审批及贷款发放两个环节分别采取先核准后审批、暂停审批、先核准后发放等相应的措施,在核准时应把分行贷款经济资本占用系数是否下降作为考虑因素,促使分行进行结构调整。确保信贷投放在行业限额内。对于限额执行情况,应定期在风险报告中加以分析描述。对超限额的处置程序和管理职责必须做明确规定,并根据超限撷的程度决定是否上报5风险管理部门要结合业务特点,制定超限额后的风险缓释措施,定期进行返叵检测?

(五)风险限额调整。风险限额的调整分定期调整和不定期调整两种,定期调整是指在限额执行的中期,总行风险管理部在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及行业风险变化、限额执行情况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酌情提出调整行业限额的建议报营彳亍风控委审议。不定期调整是指总行信贷经营管理部门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充分理由认为需要调整某业务单元的风险限额,以书面形式向总行风险管理部提出调整限额的建议,风险管理部在进行风险评估和测算后,提出调险限额的意见,报总行风控委审议或报首席风险官签批。

四、风险限额管理的组织框架

风险限额管理工作由总行风险管理部牵头,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贷审批部、风险监控部及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集团客户部等经营和管理部门分工负责。

(一)风险管理部门职责:负责组织设计、优化行业风险评级和风险限额管理模型;负责风险评级和风险限额的计量;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系统计算的评级结果和风险限额进行论证和调整,并上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负责拟定贷款风险限额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将审定后的风险限额录入内部评级系统;负责行业经济资本占用比例变化的监测;负责对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调险限额的需求进行审核并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

(二)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职责、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包括总行公司业务部、总行机构业务部和集团客户部。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提出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落实指令性风险限额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调控措施;负责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指令性风险限额调整的意见;负责指导和督促分行执行风险限额管理,在行业限额内优化信贷资源配置。

(三)信贷审批部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根据审批情况提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落实风险限额管理的相关风险政策和预控措施。

(四)风险监控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根据风险监控情况提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对风险限额的监测和预警,并及时预警信号。

(五)资产负债管理部、计划财务部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负责综合经营计划与风险限额的衔接。

五、风险限额管理的体系构建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风险管理,但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不多,真正掌握的核心技术也较少。实践表明,风险限额管理具备较强的系统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是一项适用于现代金融体系特点的风险控制手段。我们应该加快引进和国外该领域的成熟技术,结合本国银行的具体情况,扎扎实实地开展这方面的研究、设计和探索工作。根据国际先进银行的经验,实施风险限额管理一般需要经过2~3年时间,其间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启动阶段。风险限额管理涉及银行的所有业务条线,对全行经营管理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和高管层必须对此做出战略决策。尤其是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习惯于粗放式经营模式,偏重业务扩张,轻视风险控制,对限额管理理念在短时间恐怕难以接受,所以需要最高决策层下决心,方能有效地推动。决策者应对实施限额管理的战略意义形成共识,对工程实施难度做出充分估计,做好战略部署,集中优势资源,积极稳妥地推进工程建设。启动阶段的前提规划至关重要,可考虑聘请国外咨询公司协助完成规划,并由银行专家进行充分论证。

第13篇

工程项目的成功与否大部分原因在于风险管理的好坏,对于传统性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已有很多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各种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转移及风险规避方法,在风险管理理论研究层面和实践探索层面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我国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较,还存在较多的不足之处。

1)风险管理意识不强烈。我国市场经济存在着某些不规范的运行机制,企业不能积极主动地进行风险管理。

2)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没有积累形成系统的风险管理数据库,没有专业的风险管理咨询机构,对企业自身而言,对风险进行很好的管控难度较大。

3)风险管理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我国目前已有的各种建筑法规、条例缺乏实质的可操作性,在企业风险管理过程中无法应用。

4)工程担保制度不完善。工程项目不确定性因素多,风险种类繁多,保险对其各种风险针对性不强,保险内容老套,缺乏灵活性。因此,对于节能建筑的风险管理,目前对其研究更加处于空白状态,与一般工程项目风险一致,节能建筑风险也注重的是各类风险给节能建筑项目带来的不利后果,但节能建筑风险类型与一般建筑相比有所改变和扩大,节能建筑不仅仅注重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整个目标体系的协调。因此,节能建筑风险管理比传统建筑更为困难和突出。需面对节能建筑这种新兴的建筑形式,探索风险特性及其管理方法,对节能建筑和工程风险管理体系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2节能建筑的风险特性及风险因素

“风险”,就是生产目的与劳动成果之前的不确定性,一般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强调风险表现为收益的不确定性;另一种则强调风险表现为成本或代价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使其形成了风险因素、风险事件和可能造成的损失。而工程项目以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标产出物,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按照一定的程序、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应符合质量要求,是技术、经济、组织、管理等各方面协调而得到的综合产物。较一般项目而言,节能建筑风险特征加入了社会及环境效益对其的影响,这大大增加了项目的风险因素,使得节能建筑建设风险比一般建筑更为明显。

2.1节能建筑的风险特性分析

1)目标复杂性、长期性。传统建设项目目标仅为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更多的是着眼于建设阶段,不考虑建筑物对后期运营的影响。而节能建筑重点在于考虑对能源环境的影响,在全寿命周期内,使其发挥很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建造阶段增加少量的成本达到全寿命周期内成本节约的效果。建设目标更多、涉及的时间范围更长,风险更为复杂多样。

2)效益的模糊性。传统建筑物重视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而经济效益易于量化。节能建筑具有典型的经济附加性,而节能建筑物从建设到使用直至报废,由经济、环境、社会效益公共作用下所体现的长期效益难以直观地用数字展现出来,在节能建筑相关评价体系和管理制度不明确的现状下,增加了项目各参与方的风险管理难度。

3)节能建筑是为适应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响应节能减排而诞生的新型建筑。国内外对节能技术、节能方案以及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都还处于探索阶段,可供借鉴的节能建筑风险管理案例较少,所以对于节能建筑项目参与者而言,风险管理难度加大。

2.2节能建筑的风险影响因素分析

1)技术风险性。每一工程项目都会经历立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期评价几个阶段,对于节能建筑,需要满足一些特殊的需求,因而需要采用一些新的设计思路、施工技术、使用新型材料等等。设计人员的水平高低直接影响节能项目的成功与否,若设计人员缺乏节能建筑设计经验或过于自信的创造性设计以及图纸施工操作性差都会给承包商带来额外的风险。再则,承包商对节能施工技术的把握是否透彻也是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承包商技术不过关导致无法达到节能目标,增加了项目本身的风险。以及节能材料设备生产技术对节能建筑的影响,节能材料、设备性能不稳定会给项目带来极大的风险。

2)管理风险性。项目各参与方的管理能力影响项目质量的好坏,节能建筑存在管理风险原因在于我国节能建筑发展处于初始探索阶段,业主方、承包方、设计方均对节能建筑的认识有限,不能很好把握节能建筑成本与效益的合理比例,缺乏有经验的管理人员,且国内外可供借鉴的管理案例少之又少,达不到对节能建筑有效控制和动态管理的效果,增大了风险转变为损失的可能性。

3)社会及政策风险性。节能建筑申报环节多,审批程序复杂,公众对节能建筑的接受程度不高。相关法律法规及节能标识评价体系不够完善,且节能建筑相应政策处于发展探索阶段,政策标准变化大,使节能建筑的社会及政策风险远远超过一般建筑。

3节能建筑建设风险管理措施

3.1技术风险管理措施

1)提高项目各参与方技术水平,成立专家组对节能建筑知识进行培训,加强节能建筑知识普及,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2)加强项目各参与方沟通,有效规避部分风险。针对实际操作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如节能设计施工操作性不强,施工单位对设计理解不足等,应加强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力度,可使施工单位提前介入设计阶段,为设计人员提供参考意见。

3)加强新型节能建筑材料和设备稳定性试验,严格把关质检,避免节能材料、设备造成的风险损失。

3.2管理风险规避措施

1)建立专门的节能建筑风险管理咨询机构,弥补业主方、设计方、承包方自身等对节能建筑风险管理的局限性。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严格考核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业务水平,系统论证节能施工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在合同中明确各方责任,督促各参与方自我管理行为。

3)建立节能建筑风险信息系统,由专门的机构负责节能建筑的数据整理与收集,积累节能建筑风险信息,便于专家学者研究以及后续项目的经验借鉴。

3.3社会及政策风险应对措施

1)强化大众的风险管理意识,大力宣传节能建筑的综合效益,使大众认识到节能建筑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2)积极建立节能建筑规范化实施的政策文件,落实相应的资金补助和保障措施。对于政策标准的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可通过调整营销策略,提前考虑节能规划,制定相应的节能施工方案。

4结语

第14篇

【关键词】风险管理;监理项目;应用

【中图分类号】TUT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723(2005)07-0097-02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风险管理这一新兴管理学科在建设项目中逐渐被认识和应用。监理单位作为工程参与的重要一方,在当前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还不规范这个大环境下,自身风险系数愈来愈高。如何直面风险,将先进的管理方法切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真正作到“见之于未萌,防患于未然”,控制、回避和缓解风险,是当前监理单位应着手研究的重要课题。下面结合工程监理项目实例谈谈个人粗浅体会。

一、风险因素识别

风险因素识别是风险管理中的首要步骤。从监理单位角度看,虽然风险因素种类繁多,成因复杂,但较普遍风险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来自业主的风险

1.不合理的工期。有的业主为追求竣工后较大的利润,制订的工期一般较短,经常出现边设计边施工边订货的现象,各专业各工种交叉作业,24小时突击会战,工期多则一个月,少则十几天;有的投资上亿的大型工程,不分昼夜会战,本来合理工期近2年,但为了要投产后的经济效益,将工期压至几个月;还有的项目为了迎接上级的检查,需要形象进度,有时违背施工规范,不遗余力安排突击会战。上述情况,造成工程管理极不规范,使监理工作很难按正常秩序开展,留下了诸多质量和安全隐患。

2.施工队伍的安排。建设工程是敏感行业,各式各样的承建单位更是差异较大,有时业主安排的施工单位很难或根本不胜任其所承揽的工程,客观上将问题和风险转嫁给监理单位。

3.大尾巴工程。有的项目缺乏严肃性,工程量不大,正常几个月的工期,但不是设计图纸不齐、设备不到货,就是投资超概,开开停停,一干就是3、4年。仅有的一点监理费弄的监理单位入不敷出。

4.盲目干预。设备、材料订货是建设工程项目最为敏感问题,由业主或施工单位采购,有时到货不合格,迫于工期或多方面原因,有时业主指令同意放行,为安全生产埋下了不安全隐患。

(二)来自施工单位的风险

1.挂靠施工企业鱼目混珠。纵观工程建设市场,这样的施工单位几乎覆盖了大部分土建工程;由于其利润不高,这些力量把目标瞄向利润高的安装行业,什么挣钱干什么,近两年起已介入到管线安装专业,甚至渗入到电气安装专业。他们打着大施工企业的招牌,根本不具备资质,要啥没啥,连起码的机具及技术人员都是临时拼凑的,是目前建设工程最大的风险因素来源。

2.大型国有施工企业整体实力滑坡。由于管理机制上的问题和受市场无序竞争的影响,使目前很多大型国有施工企业整体实力下滑,有经验的工程师、技师和工人退休后,青黄不接,后继无人,技术力量明显不足,管理跟不上。有时为突击任务,不得不从市场上临时雇工,很难达到施工标准和规范。

3.偷工减料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为追求利润,降低成本,部分施工单位在工程材料上存在以小代大、以薄充厚、以次充好、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行为,如防腐保温材料市场复杂,水份很大,稍不注意,就被其钻空子;在工程内容上,不按规范要求的程序和步骤施工,能少干就少干,低标准、老毛病屡禁屡犯,存在侥幸心理。

(三)监理单位内部的风险

1.管理体制问题。目前一些大型行业监理单位绝大部分还在国企之中,基本还停留在国企内部工程管理模式上,任务都是上级分配下来的,缺乏市场竞争机制,风险意识不强。这样的监理单位大都缺乏独立管理能力和有效的控制手段。

2.监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目前监理人员组成个体差异较大,整体素质偏低,现阶段即懂专业、经济、法律、管理的综合素质人材极少,高学历、高学位人员也为数不多;监理公司只能适应常规监理业务,对于较大型、较重要的施工方法、方案、技术措施等缺乏主观见解,自己拿不出有独立见解的东西,工程前沿的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了解甚少,开展业务很被动。

3.虚假挂靠的监理单位鱼目混珠。受经济利益驱使,不正之风愈来愈严重侵蚀着专业监理队伍,一些个人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渠道,挂靠在某个大公司上,东挪西凑证件,临时雇人,根本不懂监理业务,也堂而皇之干起监理业务来。

4.不良环境影响增多。由于不正之风及业主干预过多,监理工程师工作很难按正常秩序开展,加上监理单位自身管理跟不上,弄得监理单位人心涣散,队伍不稳,相当一部分监理工程师身心疲惫,前途渺茫,无力负责任工作,结果是工作不到位甚至失职。

二、风险评估

“知其所以危,则安矣”。风险管理的第二步要对其风险因素作进一步分析,即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将风险损失程度和发生可能性量化的过程。下面以抚顺石油一厂20万吨/年石蜡高压加氢项目开展的风险管理为例,该项目投资2亿,原工期10个月。任务确定后,项目总监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公司技术经营部门和本工程相关的专家或有经验人士,首先根据该工程特点列出30个风险因素,编写《风险因素清单》;然后用定性方法,按风险因素对项目影响程度,将其划分为灾难、严重、较大和一般风险,经过讨论和统一意见,做出风险程度评估:

1.灾难风险4个。业主方面:关键工程施工队伍的安排;施工方面:关键工程的综合管理及技术素质,关键工序、重点部位不按规范施工;监理方面:发现不了重大技术和质量问题。

2.严重风险8个。业主方面:合同不按规定计监理费,设备及主要材料不能及时到货,不尊重客观实际安排突击作业;施工方面:一般工程的综合管理及技术素质,现场缺少技术人员或不胜任工作,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监理方面:错误做出指令及批示,发现不了一般性问题导致质量失控,

3.较大风险9个。业主方面:合同工期定的太短,设计深度不够发生大量变更,超概算资金无来源;施工方面:分包队伍的选择,一般部位或工序不按规范施工;监理方面:总监,监理部整体素质,本工程相应标准规范熟悉程度,个别人员工作水平不高发现问题不能及时制止或听之任之。

4.一般风险9个。业主方面:日常事物干预较多,大尾巴工程,对甲方原因拖期经济没有约束;施工方面:低标准、老毛病、坏习惯,施工机具满足不了需要;监理方面:监理人员与分管业主关系,与项目所在地人际关系,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方法。

三、风险对策及实施

风险对策是整个项目风险管理最重要步骤,只有客观地面对风险,采取措施,才能降低、回避、分散或防范风险,收到事半功倍效果。

第15篇

(一)没有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

在我国绝大多数的建筑施工企业没有明确的定位风险管理,没有在企业设置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更是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来负责管理风险。因此,企业风险管理的机制不够建全,导致处理风险、预防风险的能力很差,从而也增加了企业施工过程中的风险。

(二)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许多的企业经营者在风险管理上的意识都很薄弱,对风险管理认识的重要性不足,因此,根本就没有把风险管理意识作为施工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虽然有的企业还是有些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但这些风险管理措施仅仅是相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方面来说的,这些风险管理措施没有系统的、明确的管理目标,主要还是分布在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设计这些文件当中,根本就没有正式的风险管理项目。而且,企业经营者重视的基本上是业务量,施工技术上的管理与他们无关,致使他们不具备专业的风险管理。企业经营者缺乏对风险管理的学习和研究,对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都不清楚,更别说在风险管理的技术和方法上。

二、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风险管理对策

(一)合同风险的对策。

提高合同管理的质量就必须要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这是我国切实可行的工程风险预防管理机制中的一个主要的防范措施。合同签订管理、书面资料管理、合同履行管理等都是合同内部措施,同时也是法律服务机构、合同监管部门等实施的外部管理。合同签订的规范,合同风险自然就避免了,而且施工合同不但是工程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还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

(二)组织风险的对策。

施工企业者或承包人应有回避风险的意识,且还要重视风险,不管是对人力、物力、财力还是其他方面的投入,都要提高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质量及其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承包人应选择合适的人员来担任风险管理部门的经理,同时加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风险教育培训。培训管理人员在现代项目管理上的一些新工具、新方法、新技术,培训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新方法、新工艺的操作方法。从而使广大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增加他们的忠诚度和凝聚力。

(三)工程环境风险的对策。

建筑工程施工风险面临很多未知的因素,自然环境也是风险中的一种。针对着这些自然环境的因素如:气象条件、火灾、自然灾害、爆炸等,施工单位可以选择工作保险来转移风险。有意识的将风险转移到和其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另外一方来承担,可以有效的降低风险损失。同时,要加强对爆炸和火灾的监控,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及规范施工人员的操作,并树立他们风险防范的意识。

(四)安全和技术风险的对策。

技术风险也属于施工项目风险管理中的一项,为了降低技术上的风险,施工企业要制定一系列的科学的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并采用先进的、科学的施工工艺来加强管理工程物资,同时加强施工器械的管理。在各种风险里面,建筑施工企业最关心的一种风险就是安全风险。安全风险关系到企业在这个项目工程上的收益以及它的生存发展。因此,重视安全生产是施工项目管理上的最重要的内容。我们可以控制和防范会引发安全风险的环节和因素,从而减少安全风险。

(五)资金和错误假设风险的对策。

资金风险同样也是施工企业的重要风险。为了降低资金的风险,首先施工企业要提高风险意识,对信誉好的企业予以投标。其次,要求施工建设方支付工程担保款,从而转移资金的风险,同时也解决了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最后是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施工许可证的管理,政府部门还要建立一个建筑市场的登记制度和信用评价。发现有违规的建设单位就进行登记和通报批评,并限制其以后的建设项目。根据合同的需求,其项目范围会随着工程的进展而增加承包商的风险,这种的错误假设风险会导致工程的风险。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