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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意见和建议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家长意见和建议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家长意见和建议

第1篇

1、期望老师能够继续对孩子严格管教,期望孩子能再接再厉继续取得优异的成绩,更上一层楼!

2、xxx很喜欢画画,并且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这一点作为父母我们能欣慰的感觉到,在老师的培养下,哲哲变得懂事了,会主动帮忙我们,遵守常规,讲究卫生,我们期望在下学期老师们更加严格要求哲哲,她做事缺乏点持久性,处在“赶着走”的状态,期盼老师们帮忙她,让她更棒,祝:新年快乐。

3、期望在学习上认真听课,大胆发言。数学方面提高计算速度和应用潜力,以及分析问题更全面灵活,视野更开阔;语文方面,阅读和写作要提高水平,分析文章主体准确,简单扼要,写作流畅,明确,用词丰富。使自我的学习成绩在新学期更上一层楼。

4、xxx这学期确实取得了必须的进步,如画画,英语,作为家长感到很欣慰,成绩的背后有老师的付出,在那里我们诚心诚意的多谢老师。阳阳最让我头疼的是生活习惯不好,有一点小顽皮,是个双重性格的孩子,有时候表现的很活泼,有时候又很腼腆,我期望在下学期老师能针对这些,对xxx要求严格些,在我们家园共同努力下能使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孩子。

(来源:文章屋网 )

第2篇

1、孩子生活在学校这个温暖的大家庭中,学校和老师为孩子传道受业解惑,教给他们知识,也给了孩子无微不至的关怀。在此我由衷的感谢学校和老师。现在很多家长都一味的要求孩子的学习成绩,反而对其他的事情都忽略了,所以现在很多孩子的问题不是在学习上,而是在生活中。很多孩子缺少的是自理能力,和对家庭和自己的责任感。所以希望学校可以在这些方面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当然,我们作为家长也会积极帮助孩子,帮助孩子拥有一个健康向上的心态。能和学校与老师说一说这些,我感到很高兴,希望可以和老师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重担。

2、孩子这学期的成绩进步很大,也懂事很多。这些都离不开学校和老师的教导。在此由衷的感谢学校和老师对孩子的付出和教育。孩子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学校中,对于孩子成长,老师要比家长参与的多,所以希望老师能和我们家长多沟通,多反馈一些孩子在学校的情况。

3、孩子的独立意识开始增强,遇到一件事开始会坚持自己的观点,但是对于父母的意见还是会接受,这一点我们作为家长还是比较欣慰的。但是,孩子的自制力并不是很好,在学习中经常会出现偷懒的情况,希望老师可以多多注意。我们家长也会协助老师,帮助孩子改正这个毛病。

(来源:文章屋网 )

第3篇

1、期望学校图书馆能长期对学生开放,能让孩子们亲自进入图书馆挑选书籍,寒暑假是学生阅读的良机,期望教师给学生推荐必须的书目,学生读书的成绩要进入评价,读书的成果要有展示的平台,如果可能,每年是否可举办专门的读书节。

2、期望学校每个学年都有专门的体育节与艺术节,每个孩子都能在其中展示自我的才华,更期望每一天的体育锻炼能真正到位,培养孩子早起跑步、晚饭后散步的习惯,期望学校能有意识的经常利用广播,播放一些比较高雅的音乐作品而不仅仅仅播放一点通俗歌曲。

3、期望学校在可能的状况下,尽量把班级编得小一点,班级人数不要超过四十人,一个超过四十人的班级,教师维持住纪律都很难,更谈不上每个孩子都得到足够的关注。在可能的状况下,二十五人以下的班级是最为理想的。

(来源:文章屋网 )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快人水和谐的生态文明建设为总目标,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落实河道长效管理措施,显著改善水环境,再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南水乡风貌。

二、目标要求

通过对市、镇、村三级河道的长效管理,实现河面洁净无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阻水障碍物;河道两岸绿化美观,无乱垦乱种,无垃圾堆放,无违法排污;河道环境保洁制度、人员、经费和责任等长效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河道长效管理的工作队伍

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镇(板块)及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河道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镇(板块)也要相应成立由镇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小组,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立一支稳定的保障队伍,使长效管理网络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河道长效管理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河道长效管理的监督管理

根据《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市河道长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建立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分层管理相结合的河道管理模式。农工办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共同开展对全市河道的监督和考核;水利局负责市级河道(望虞河除外)的长效管理,负责对全市河道的监督和考核;城管局配合水利局开展对全市河道的监督和考核;住建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各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河道绿化工作;环保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各镇(区)沿河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工作,重点监督管理企业单位污水的截污纳管和达标排放;农委负责沿河畜禽养殖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财政部门做好河道长效管理资金的保障;各镇(板块)负责辖区内镇村河道的长效管理及沿线市级河道上岸垃圾的集中清运处理。

(三)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河道长效管理的工作经费

根据河道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市级河道的长效管理经费由市财政承担,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发包,实现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镇村级河道长效管理经费由各镇负责,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800元/公里。各镇要设立河道长效管理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市级财政依照对各镇(板块)河道管理考核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实行奖励,每半年兑付一次。同时,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支持、参与河道的清洁整治。

(四)强化督查考核,确保河道长效管理的工作成效

第5篇

从文献的数量、观点的整理等方面来看,国内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非常活跃,研究成果也是异彩纷呈,很难作出详尽的概括,这里只能对主要的观点进行梳理和总结,其中包括:霍振国、张晓、刘蓉等(2008)提出引入平衡计分卡法(theBalancedScorecard,BSC)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运行效果进行系统的评价。综合使用频度统计法、理论分析法和专家意见法筛选出财务指标、客户指标、内部运行(管理)业务指标和学习与成长指标4个二级级指标,参合者门受益率、满意度、参合率、知晓率等31个三级指标,构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运行效果评价体系。并采用层次分析法(AnalyticHierarchyProcess,AHP)确定各层指标的权重。杜进林、李颖琰、王禄生(2006)运用层次分析法和改进的德尔菲法构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归纳为结构、过程、结果3个二级指标;政府支持、规章制度、医疗服务能力、需方、基金筹集、基金运行、管理监督、医疗服务、受益程度、满意度、卫生服务利用和抗疾病经济风险12个三级指标以及39个四级指标,并确定评价指标权重。汪时东、叶宜德、汪和平(2005)归纳总结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评价指标,包括条件评价(可行性评价)和实施效果评价。其中,条件评价包括政策保证与组织落实、管理与监督、基金筹集与安全、群众参与、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5个方面31个指标;实施效果评价包括受益面与疾病风险分摊效果、享受卫生服务数量与质量、医疗费用控制、农村卫生资源使用效率、供需双方满意度、基金管理与安全等共6个方面25个指标。王晓锋、黄兴黎、杨铨(2004)建立了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可行性评价和效果评价两个部分。可行性评价包括政府责任、资金筹集、群众参与、乡村卫生组织、实施方案及制度、管理和监督六项指标;效果评价包括受益面与抗大病风险、提供服务的数量与质量、医疗费用、乡村卫生资源使用效率、供需双方的满意度五项指标。

国外医疗保障评价研究综述

国外对于医疗保障制度的评价研究从理念和方法上皆有可供借鉴的独到之处。首先,关键指标评价和指标体系综合评价是国际上较为常用的对医疗制度或卫生系统运行效果的评价方法。世界卫生组织Arhin-Tenkorang(2001)认为,医疗保险计划的根本目标是“为医疗服务调动额外资源和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护”,并创新地提出了评价医疗保险计划的指标,包括“资金筹集能力”和“经济保护效果”两方面内容。其中,资金筹集能力包含参保费用、参保者的医疗成本、外部补贴水平和规模经济4个指标;经济效果保护包含参保者的资产组合、保险区域内参保者与非参保者医疗服务使用比、成本恢复比率、风险池的大小4个指标。美国TheWeiHu教授(2002)认为,医疗保险评价核心因素是:可及性、费用和质量,其中可及性包括医疗保险公平性和医疗服务利用情况评价;费用评价包括医疗效率和医疗费用控制评价内容;质量评价包括健康结果产出和患者满意度内容评价。Banta,H.D.,andB.R.Luce.提出的卫生技术评估法(HealthTechnologyAssessment,HTA)是目前在国际上已经得到普遍承认和广泛应用的评价方法。它通过对卫生技术的功效、安全性、成本一效果/成本一效益以及社会影响(伦理、道德、法律等)做出的系统评价,为有关卫生技术的决策和政策制订提供信息。美国经济研究委员会Re-naEichlerandElizabethLewis提供的评价方法包括框架、调查问卷及电子数据表。框架包括了与医疗保险紧密相关的内容,可供评价方选择;其次,调查问卷可帮助用户检查评价所必须包含的重要因素,而电子数据表可帮助自动完成计算。除了研究理念上的创新以外,在实践操作上更有许多值得深入学习的地方。英国是典型的福利型国家,实行的是面向全体国民的医疗保障制度,也称国家卫生服务制度(NationalHealthService,HNS)。2000年制定的对该制度的运行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共分社会健康状况改善、可及性的公平、适宜卫生服务的有效提供、效率、病人和家属国民卫生保健服务的体验、医疗服务的健康结果6方面内容和包括健康改善、效率、期望寿命(男性)、期望寿命(女性)、住院日、癌症死亡人数、普通药处方(使用)数目、循环系统疾病死亡人数等在内的51项指标。这一评价指标体系中包含有一些特殊疾病指标,如中风病人入院治疗后出院人数、结肠癌存活人数、髋骨骨折患者入院治疗后出院人数、乳腺癌患者存活人数、肺癌生存人数等,而缺少筹资情况、卫生资源配置以及参保情况等内容。这跟英国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性质有直接关联。它不仅覆盖了全体国民并且资金来源是以国家税收为主,由国家提供免费的健康保健服务。因此,英国医疗保障制度评价的重点在于“改善卫生不平等,追求公平服务可及性”。美国的医疗保障是以市场为主导的商业医疗保险模式。这种模式下的医疗服务质量较高但公平性较差。美国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效果的评价主要侧重于效率评价和服务质量的评价。国家医疗保险质量认证委员会(NCQA)是专门负责评价医疗保险计划质量的组织。2006年美国的卫生质量评估框架包括有效性、安全性、及时性和病人中心性4个维度,共计201个指标,其中核心指标有42个。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1.评价指标的选取。在对已有研究成果的综述分析之后,本文拟创新设计一套可操作性更强且科学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效果评估指标体系。用于评价的指标除了上述文献复习的总结提炼以外,还对比分析了国家卫生部统计指标和部分省份的考核指标。已有的研究成果经过了科学验证和实证的检验,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可从中选取适合的用以借鉴。官方的统计数据和考察指标则是多年来用于对比分析的可靠信息,科学性较强,代表性较高。除了文献综述中提到的指标体系,下面列举出了一些目前国内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指标体系和关键性指标,以此作为本文研究中所选指标的来源。国家卫生部建立了专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站,以便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信息化管理,各地也建立了相应的省级合作医疗信息网。统计的主要信息包括农村卫生人员和卫生设施等基础性资源情况,如每千参合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和医疗机构床位数,各地区卫生技术人员数和医疗机构床位数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情况;各地区筹资情况;个人医疗费用占农民人均收入的和农民人均消费的比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情况和各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情况等等。山东省卫生部门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参合率、贫困人口参合率、参合农民人均筹资额、参合农民满意率、农民知晓率、县级资金到位率、年度基金使用率、基金分配率、门诊和住院人次增加率、次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增长率、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使用率、定点镇卫生院费用补偿构成比、基金平均补偿比、总体受益率、年度补偿总额增长率、人均管理经费、新农合信息化管理率、合管办机构建设合格率18项考核指标。经对比分析可以看出,无论官方的统计指标还是专家学者建立的指标体系,参合率、受益率、基金筹资和补偿情况都是评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指标。因此,在本文的评价研究中,这四个方面也必不可少。作为评价制度运行效果的指标而言,定性的指标主观性较强,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造成偏差,且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主观性指标的调研,必然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有违评价的初衷。所以,本研究所选的指标皆为定量指标,以期达到尽可能客观和准确的评价结果。另外,基础性卫生资源是影响卫生服务效果的基本因素,卫生资源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接受医疗服务人群的费用负担,所以,也要列入必选的评价指标之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的目的是为了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是否真正减轻了参合农民看病的经济压力,是评价运行效果的重要内容。最后,这一指标体系设计的目的是为了评价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效果,鉴于样本个数有限,评价指标的数量也不宜过多。

2.指标体系的构建。根据上述的指标筛选过程,本文确定了9项指标作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效果的评价指标。具体如表1所示。基金筹资是新制度能否顺利运转的基本保证。筹资率是实际筹资总额与应筹总额的比率,该项指标反映的是各级政府财政补助和农民个人缴费的到位情况。人均筹资标准则可用于不同地区之间人均筹资水平的比较。每千参合者病床数和每千参合者卫生技术人员数两项指标,考察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基础环境。每千参合者病床数是定点机构床位数与参合总人数的千分比;每千参合者卫生技术人员数是定点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与参合总人数的千分比。参合者年人均自付住院费用占农民人均消费的比例是从参合者的角度考察的费用负担的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即实际参合人数与应参合人数的比率,它反映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程度。参合者门诊实际补偿比、参合者住院实际补偿比和受益率考察的是参合农民的受益情况。费用补偿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环节。门诊实际补偿比是参合者门诊费用实际补偿总额与参合者实际发生门诊费用总额的比率;住院实际补偿是参合者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总额与参合者实际发生住院费用总额比率;受益率是总受益人数与参合总人数的比率。

第6篇

随着“收入倍增计划”的提出,居民收入将持续快速增长,进入“快车道”。军人作为社会的重要成员,也应该与社会其他居民一道快速增长。结合“收入倍增计划”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认为军人工资增长应从科学定位军人工资水平、合理调整军人工资结构、健全稳定长效的增资机制、完善军人工资调查制度、加快军人工资立法等五个方面加快军人工资增长。

关键词:

军人工资;合理增长;“收入倍增计划”

中图分类号:

F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1008702

党的十提出“要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收入倍增目标,不仅为2020年前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劳动报酬增长水平奠定了基调,同时也给我国军人工资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1科学定位军人工资水平

科学定位军人工资水平是准确衡量军事劳动付出的重要内容,是激发军人积极性、创造性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军工资水平定位的主要依据是中央书记处在1983年提出的“军人工资高于地方20%”政策。此政策虽对于维护军人合法权益、稳定部队、吸引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分配渠道的日益多元化,该政策表现出许多历史局限性。收入倍增计划目标下的我军工资水平的定位,既要与国家收入分配政策相一致,又要体现军事特色;既要严格遵循政策制度,也要紧跟形势发展进行大力改革,不断丰富理论创新成果。

一是树立“大分配观”的视角,站在国家和军队建设的时代背景下,突破就待遇谈待遇的思维模式,从民族、国家、军队的视角,以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为依据,统筹考虑军人工资、军人福利、军人保险等物质待遇以及其它非物质待遇,确保“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二是构建公务员工资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和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的“三位一体”参考标准,努力使“高20%”政策落到实处,让军人工资起点水平能达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军人工资平均水平能达到中等收入群体中等偏上水平。

2合理调整军人工资结构

多年来,军人工资结构一直实行的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的模式。这种模式既能保障军人获得体现自身劳动禀赋和贡献差异的收入,满足军人基本生活需要,也能提供一定的经济生活补偿,使军人享受更好的生活质量;既有刚性的保证,也有灵活的调整,因此便于军人工资更好地发挥其生活保障、经济补偿、人才吸引、激励导向的作用。但收入倍增计划目标下的我军现行工资结构与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越来越不相适应,军人内部工资关系矛盾的比较突出。为此,需要对现有的军人工资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工资构成中不同项目的职能作用。

基本工资结构的优化,可在现有“三结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确定职务、军衔、军龄工资在基本工资中的比例构成,并逐步把津贴补贴中本应该属于基本工资的部分(如工作性津贴)纳入基本工资,从而加大基本工资比重。具体来说,可提高两个方面比重:一是提高军衔工资标准,逐步增大其占基本工资的比重;二是提高基本工资在工资收入的比重。

津贴补贴制度的调整完善,需积极适应国家政策制度调整改革和军队建设发展要求,充分反映生活的灵活补偿性,突出岗位责任、体现专业特点,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保障水平,注重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实施。具体地讲:一是逐步提高军人职业津贴标准,充分反映军事劳动的特殊性,体现“军”字特色。二是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国家对其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对各地的津贴水平进行统一调控,并将生活性补贴纳入进来,从而妥善解决经济发达地区军地工资收入“反差”问题,增强津贴补贴的灵活性。三是完善岗位津贴,重点向高科技、高风险、高战斗力的岗位倾斜,并提高基层岗位津贴和技术人才岗位津贴的标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献身国防,深入扎根基层和边远艰苦地区。

3健全稳定长效的增资机制

军人工资增资机制是指军人工资体系中,以工资增加为核心而形成的促进工资增长的自组织和自调节系统,是军人工资增长规律的实现形式,包括工资增长的决策权限、增长方式、增长幅度、增长时机、实施方式等组成部分。目前,我军军人工资增资方式主要有自然增资引发的“内生性增长”和伴随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增资而增资的“伴随式增长”。由于长久以来军人工资与公务员工资的捆绑效应和历史惯性,使得军人工资的增资机制不够完善,水平增长略显被动,突出表现为军人工资收入增长与外部联动不够,缺乏动态性和适应性。因此,要统筹内在要求和外部联动,健全军人工资增资机制。

一是继续保持并完善以个人资历和年功增加和职衔晋升为依据的“自然式”增长模式,适当增加档差,增加工资激励作用;

二是构建与物价水平挂钩的“指数式”增长模式,按照物价水平进行设定相应比例指数进行增资,以保证军人工资的实际购买力;

三是落实稳定长效的“周期式”增长模式,摆脱与公务员工资改革束缚和思维定势,将军人工资增长时机稳定下来,落实“五年一大涨,两年一小涨”,保证增资模式持续有力的正强化作用;

四是完善以经济发展水平和小康实现程度联动的“同步性”增长模式,通过军地工资调查建立及时的信息反馈,参照国家工资指导线,合理调整军人工资水平,保证军人能同步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4完善军人工资调查制度

军人工资调查制度,是军队通过一系列标准、规范和专业的方法,定期对军人工资、军人家庭生活水平及与其相关职业人员工资水平进行调查、汇总并统计比较分析,形成能够客观反映军人工资现状的调查报告的一种制度。

从1996年起,总政治部干部部在全军开展了“军队干部及家庭基本情况抽样调查”,2002年起变为每两年进行一次,至今已举办了七次。总后财务部近年来也曾多次进行关于建立军人生活水平考评系统、军人生活保障分析、建立生活费统计报告制度等相关课题的研究,如《军队人员生活待遇分析报告制度》、《军地工资收入比较研究》等课题。这些研究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也存在许多局限性,存在着调查分析不全面、组织机构不规范、调查报告不系统等问题。因而迫切需要完善军人工资调查制度。2008年起,中国加快了构建人事公共服务体系,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研究建立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制度,这也为军人工资调查制度的完善带来了契机。

一是在内容上需建立军人工资调查分析指标体系,要在确保统计质量基础上进行多维度的军地比较和国内外比较,科学地分析军人工资收入水平及家庭生活质量;

二是在方法上需广泛依托信息平台,研发军人工资福利待遇管理信息系统,更好更快更科学地获取相关信息;

三是在调查体制上需建立更高层次的协调机构和独立垂直的管理机构,为军人工资调查的常态化开展提供人力和物力保障。同时,需建立军人工资调查制度协作机制,加强军队内部以及军地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5加快军人工资立法

收入倍增计划目标下的军人工资制度改革,不仅是一个理论和实践问题,而且更是一个法律制度问题。在军队工资制度历次改革中,军人工资水平忽高忽低,调整缺乏自身独立的依据,尤其是在和平建设时期,军人地位及待遇易被边缘化等问题都是军人生活待遇法制建设落后的表现。

军人生活待遇要依法管理首先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由于军人待遇法律制度目前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且其体系庞杂因此,当前可先考虑加快军人工资立法,保证军人工资制度的连续性。

一是在立法时机上,需循序渐进。由于《军人工资法》需要调整的军地关系比较复杂,相关理论研究还不够全面,立法成本过高,因此可以先拟制《军人工资条例》,待时机成熟和《条例》运行顺畅,再进一步将《条例》稳步过渡为法律形式;

第7篇

贸易条件是衡量贸易利益的重要指标,经济增长是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学者们对于二者的关系研究主要集中在实证方面,而且由于采取的样本及区间不同,研究结论也不完全一致。本文试图从理论方面对价格贸易条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探讨。

二、价格贸易条件的变动对经济增长影响的机制分析

(一)价格贸易条件的长期变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价格贸易条件的长期变动,指的是价格贸易条件总体趋于改善或者总体趋于恶化。下面,我们以价格贸易条件总体趋于改善的情况来进行分析。

在这种情况下,国内受到影响的主要是企业。当价格贸易条件总体趋于改善时,企业对发展前景将会看好,预期利润会增加,于是企业会进一步调整发展规划,又由于在长期中,企业可以进行调整的因素变得更多,因此,企业不仅可以通过雇佣更多的劳动力和追加投资来实现简单的生产规模的扩大,从而带动经济增长,也可以通过购买先进的机器设备、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来提高要素的生产率,从而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进而促进经济增长。

(二)价格贸易条件的波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当价格贸易条件发生波动时,会对众多的经济主体的行为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到一国的经济增长。首先,对国内企业行为的影响。其次,对银行业行为的影响。

三、经济增长对价格贸易条件影响的机制分析

一般说来,当一国经济增长时,该国对进口产品和出口产品的需求都会增加,因此要分析其对价格贸易条件的影响,着重在于分析该国进口产品的供给(产出)以及出口产品的供给(产出)的变化。而在一国经济增长既定的情况下,其出口产品的产出与进口产品的产出之间一定存在着反向变动的关系。

为了分析简便,我们用2×2×2模型,即两个国家、两种要素、两种产品,进行分析,并做以下假定:A国和B国都是大国;均使用劳动和资本两种要素进行生产,A国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B国资本相对充裕;A国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资本密集型产品,B国正好相反。此外,我们还假定A国发生经济增长时,B国没有发生经济增长。下面,我们对A国经济增长前后价格贸易条件的变化进行分析。

根据经济增长的源泉的不同,我们分别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要素增加引起的经济增长

第一,劳动力增加。根据Rybczynski原则,当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既定时,如果在一国范围内,某一种要素的可获得量增加,则该国将生产更多的需要密集使用该种要素的产品,同时另一种产品的产量将下降。

第二,资本增加。与前面的分析一样,这将导致资本密集型产品的产出上升,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产出下降,从而进口产品的相对价格下降而出口产品的相对价格上升,因此,A国的价格贸易条件上升。

第三,劳动力和资本同时增加。这将导致进出口产品的产出均增加,因此A国的价格贸易条件的变动将是不确定的。

(二)技术进步引起的经济增长

第一,劳动节约型技术进步。如果此种技术进步发生在出口部门,即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部门,则生产过程中将使用更多的资本替代劳动,于是出口产品的产出将会增加,相应地进口产品的产出将会减少,因此出口产品的相对价格下降而进口产品的相对价格上升,则A国的价格贸易条件将会下降。如果此种技术进步发生在进口部门,由于进口部门是生产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因此其产出变化不能确定,从而A国的价格贸易条件的变化也不能确定。

第二,资本节约型技术进步。如果此种类型的技术进步发生在进口部门,即资本密集型产品生产部门,则生产过程中将使用更多的劳动替代资本,于是进口产品的产出将会增加,相应地出口产品的产出将会减少,因此进口产品的相对价格下降而出口产品的相对价格上升,则A国的价格贸易条件将会上升。如果此种技术进步发生在出口部门,则与上面的分析类似,出口产品的产出变化不能确定,从而A国的价格贸易条件的变化也不确定。

第三,中性技术进步。如果此种类型的技术进步发生在出口部门,则劳动生产率和资本生产率同比例上升,于是生产同样的产量将需要比以前更少的资本和劳动,因此,出口产品的产出将会增加,相应的进口产品的产出将会减少,则A国的价格贸易条件下降。如果此种类型的技术进步发生在进口部门,同样的,进口产品的产出将会增加而出口产品的产出减少,则A国的价格贸易条件上升。

第8篇

特别是那些生活在农村的家长认为,自己文化水平不高,不可能对孩子的学习进行具体帮助,解答学习课程中遇到的难题,是应该理解的。我所说的对孩子学习进行有效指导,并不是单纯要求家长教孩子学文化科学知识,辅导孩子完成作业,更不是让家长代替老师的教学活动。文化水平低的家长,可以用自己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许多困难事实,用自身的感受,激励孩子刻苦学习,掌握知识,调动孩子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这样就具有感染力和说服力,这就是对孩子的指导。有个别家长文化水平高,但对孩子的学习不管不教,或是教不得法,或是代替孩子完成作业,我也不认为他们是对孩子学习进行了有效指导。教育好孩子,和家长的文化水平有关系,但不是决定因素。

指导孩子学习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根据教育学和心理学的一些基本理论,结合二十多年的小学教育经验以及教育孩子的切身体会,对家长如何指导小学生学习提出几点建议,供大家指导孩子学习时参考。

一、指导孩子学习,注意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良好的学习习惯是提高学习效率、保证学习质量的重要因

素,应引起家长的高度重视。对小学生来说,良好的学习习惯主要有: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和休息时间,在学习过程中要集中注意力,如写作业时,不得一边写一边看电视,写字时不准吃东西,根据作业的多少,规定写作业的时间。学习时不能一心二用,思想不开小差,不搞小动作。按老师的要求认真完成各门功课,家长督促孩子自己负责检查,发现错误自己纠正。爱护学习用品,正确使用学习工具。写完作业后要把文具放在文具盒里,作业本课本都要装回书包,检查好上学需要的学习用具,把写字台整理收拾干净,不拿小刀、圆规等工具玩耍。学会正确使用字典、三角板、量角器、圆规等工具。小学生的自我控制能力较弱,良好学习习惯的形成,需要家长的督促和长时间的培养,让孩子坚持去做,并不断地提醒督促,日复一日,学生的良好习惯就逐渐养成了。

二、正确对待孩子的学习,提出明确要求

有些家长对孩子的学习不加过问,不检查,无要求,顺其自然,放任自流,这是对孩子不负责任的表现。也有些家长,对孩子管教过严,对学习提出苛刻要求,不管试题难易成绩都必须达到优秀以上,如果达不到,孩子在假期里天天都要补习,还不准孩子看电视、玩电脑。使孩子难以实现、难以接受,产生逆反心理,视学习为畏途,这些都是不可取的。没有要求就没有教育,对孩子的真正爱护是与严格要求统一的。我的建议是家长对孩子提出的要求应该是正确的、合理的、适当的、明确的和有计划的。作为父母,我们首先考虑的是要让孩子成人,再成才。长期的压力会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压力过重他们就开始想方设法和父母打持久战。我们应当顺其自然地让孩子体验生活的乐趣、学习的乐趣,和他们多交流、去了解他,引导他,和孩子成为朋友,你会发现他们很懂事。孩子的压力都是父母给的,本身学校现在学习任务就重,家长再施加压力,孩子该向谁去诉苦?父母应该换种方式去要求自己的孩子,使要求合乎道理,符合小学生的年龄特征、认知规律;学习要求适中、不迁就,经过努力可以实现,保持学生学习的热情;要求具体,孩子能够理解,有利于实行,既有长远目标又有近期规划。家庭成员之间,对孩子的要求保持一致,家庭和学校要密切配合、要求统一。特别要尊重和支持教师对孩子提出的学习要求,不能互相矛盾。

三、发挥家长的引领作用,正确引导孩子克服困难

要以平常心对待孩子,不要只关心孩子的考试分数,不可苛求孩子成为“全才”,不要强求孩子成为父母未尽心愿的完成者。

对于家长而言,要注意观察孩子喜欢的事物,兴趣爱好,发现孩子的特长。这就要求家长要全身心地和孩子一起玩,无论多么忙,也要挤出时间和孩子在一起。在玩时,要利用孩子的兴趣,引导孩子积极思考,有目的地启发孩子学习,扩大知识面。

在孩子学习时大人应该花些工夫陪在孩子身边,做针线活、看看书、读读报,孩子会学着大人一样安静地学习。当孩子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可以及时地提示帮助解决,但不能性情急躁,一定要有耐心,让孩子主动地去解决这个难题,孩子会在一个一个难题解决后感到愉快。随着孩子学习方法和知识的积累,孩子会逐步培养起自主克服困难的本领。

总之,培养孩子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孩子的成长需要家长的滋润灌溉,也离不开老师的修枝剪叶,更主要的是孩子要有向上的毅力。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态度决定前程。”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学生的成长需要家长、学校、社会和老师的共同培养,以上几点陋见,仅供参考。愿每位家长在孩子的培养上多一些思考,多一些行动,把他们雕琢成社会的有用之才。

第9篇

被告人:任贵义(系聋哑人),男,29岁,江苏省赣榆县人,农民,家住赣榆县墩尚镇大潘村。1995年10月因伪造印章被公安机关责令具结悔过,1998年10月19日因本案被逮捕。

1998年9月初,被告人任贵义以收取150元人民币为条件,与他人一起共同为王井平伪造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9月10日17时许,当任贵义在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欲将伪造好的驾驶证交给王井平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公安人员还从任贵义身上及其在京的临时住处查获了其伪造的“中国银行北京市房山区支行燕山分理处转讫(3)”、“北京华厦信息公司”、“大连保税区保源国际贸易商社”等印章4枚以及刻刀、圆规等作案工具。

「审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任贵义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任贵义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未提出异议。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为:(1)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任贵义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定性正确,但指控任贵义犯伪造公司印章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被告人任贵义系聋哑人犯罪;(3)被告人任贵义在伪造驾驶证的过程中作用一般;(4)被告人任贵义认罪态度较好。综上,建议对被告人任贵义从轻处罚。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任贵义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及公司印章的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扰乱了社会治安,已分别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任贵义的辩护人所提第二、三、四点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其余辩护意见的理由和根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鉴于被告人任贵义系聋哑人犯罪,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于1999年3月8日作出刑事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任贵义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二、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

宣判后,被告人任贵义没有提出上诉。

「评析

本案涉及对被告人任贵义伪造证件、印章的行为如何定罪的问题。修订前的刑法对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统归为一个罪,即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罪,系选择性罪名。该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而修订后的刑法考虑到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毕竟与国家机关的印章在性质功能、使用范围及效力上不同,故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行为从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罪中分离出来,并新增一款单独设立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本案被告人任贵义既有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又有伪造公司印章的行为,且这两种行为都是在修订后的刑法生效以后实施的,因此,本案应适用修订后的刑法,任贵义的行为构成两个罪。《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是由国家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专门制作并颁发的、允许公民驾驶机动车的特别许可凭证,属于国家机关证件的范围。任贵义采用伪造的方法非法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的行为,破坏了国家的社会管理秩序和国家机关的信誉,因而构成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如果任贵义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同时,又伪造了国家机关的印章,这两个行为只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也只能定一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和印章罪。但本案的实际情况是,任贵义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同时,又伪造了公司的印章,其行为又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伪造公司印章罪。

因此,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任贵义的行为分别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定罪量刑是正确的。

责任编辑按:

第10篇

关键词:留守儿童;家长需求;对策建议;河南省

农村留守儿童群体是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作为一个特殊儿童群体需要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留守儿童家长在抚养、教育留守儿童过程中的困境和需求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反映了留守儿童的需求。为了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的需求,并对他们的需求予以及时的回应,以更好地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我们特意开展了此次调查。

一、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的基本情况分析

本文对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的基本情况分析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文化程度

在受调查的91位家长中,71.4%的文化程度集中在初高中文化水平,其次,是小学占26.4%,而没上过学的只占2.2%。这表明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的文化水平相对较高。

(二)经济来源及收入水平

调查中发现,63.7%的家庭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外出打工,其次农业收入占25.3%,而经商只占7.7%。与此同时,34.1%的家庭月收入在1000-2000元之间,另外30.8%的家庭收入在1000元以下,家庭年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家庭只有6.7%。大部分家长外出务工的工资收入并不高。

(三)对孩子的了解程度

在“对孩子不良习惯的了解”问题上,23.3%的家长认为,孩子的不良习惯是不讲卫生,14.5%的人认为是课堂违纪行为。而22.5%的认为是其他问题,另外19.6%的家长不清楚自己孩子的不良习惯。在“对孩子了解程度”问题上,65.9%的家长只知道孩子的一些情况,非常清楚的只占25.3%。由此可以反映出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对孩子的情况并不了解,孩子面临着家庭情感方面的缺失问题。

二、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的需求分析

本文对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的需求分析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农村学校教学质量差,教学水平有待提高

51.7%的家长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持不满意态度,而满意度占45%,由此可见,家长对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满意度偏低。在对留守儿童家长的访谈过程中,16位家长提到了教学质量太差,教育设施不完善。26.0%的家长最担心孩子的成绩问题,其次是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和生活状况问题,分别占21.2%、18.3%和16.1%。农村留守儿童在兴趣爱好和人际交往方面也存在着问题。这要求目前农村在教育方面要转变教学思想,要关注学生的多向、全面、健康的发展。

(二)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留守儿童安全问题存在隐患

目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还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例如: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村的道路、电网设施还不完备,农村文教卫生等基本设施有待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呈现不断恶化的趋势。有些家长明确提出:由于水利设施不完善,导致今年在抗旱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问题。一些家庭没有安装自来水,儿童和老人在用水方面比较困难;车辆增多,但红绿灯等基础的道路设施不完善,增加了儿童外出的危险性;现在农村环境污染严重,附近的池塘、小河经常飘出一些恶味,孩子外出玩耍时特别担心;虽然农村有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但是农村医院的医护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以满足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农村成员的需求。

(三)社会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注度不够

关于“社会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注度”的回答中,49.9%的家长认为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度一般,24.2%的认为不重视,只有19.8%的人认为很重视。对于“造成留守儿童问题的主要原因”的问题,26.3%的家长认为是由于自己能力有限责任感不够,25.7%的人认为是政府和社会关注不够。家长期望政府能够给与更多的关怀与照顾。在“留守儿童需要社会关注与关怀的方面”的问题上,26.2%的人认为需要改善经济条件,保证他们健康成长;21.5%的认为由于户籍问题导致孩子无法进入公立学校读书;另外还有15.8%的家长提出对孩子的道德和性格进行培养也是非常必要的。

三、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长需求的相关建议

24.8%的家长认为需要相关组织为在外打工父母提供定期电话、信件等服务来联系留守家中的子女,23.5%的家长认为需要同城待遇,20.4%认为在当地建立留守儿童相关机构及开展相关集体活动,等。根据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的需求,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质量的改善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学校三方多管齐下,共同努力。

1.政府层面的措施

我国的农村寄宿学校的食宿条件差,缺乏娱乐设施,使得学生的生活单一。19.5%的受访家长认为需要加强寄宿学校的建设。因此政府要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和更新,以保证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更加切实有效,同时可以减轻单亲监护和隔代照料的压力。

我国农村家长的文化素质偏低,这严重制约了农村家长对家庭教育知识的学习与应用。政府可以给予政策和经济方面的支持,为学校利用富余教育资源,给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全部学生家长开设旨在提高家庭教育素质的课程讲座提供便利。

我国必须加快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改革,尽快拆除在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等领域存在的制度壁垒,彻底打破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以增加留守儿童家长的工作机会,降低生活成本,提高对留守儿童生活的支付能力,或者通过改善当地经济环境实现留守儿童家长在本地就业,以更好地照料、教育孩子,使留守儿童不再留守。

2.社会组织层面的措施

政府力量无法企及或者照顾不周的偏远地区,可以纳入公益组织的服务对象范围当中。社会组织可以开展一系列的公益活动,为偏远地区的学校赠送图书、衣物、食品,来减轻留守儿童家长的经济负担。另外,社会组织还可以建立一个完善的服务支持系统,扩大服务面和服务内容,例如可以为留守儿童家长提供一些生活照顾和家庭教育方面的知识,提高家长的家教效果。

3.学校层面的措施

学校要形成与家长或监护人的交流互动,使双方都能及时的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和教育情况,。学校可以为每一位在校的留守儿童建立专门的个人档案,并建立与家长联系的专线电话。让留守儿童视为家长及时了解到孩子的真实的成长教育状况,做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同步与结合。

留守儿童长期与父母分离,儿童在面对自身变化、人际关系、学习压力等方面的问题时,由于缺少父母的关爱与指导,很容易对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产生不良的影响。学校作为留守儿童离开家庭以后完成社会化的最重要的场所,学校的教师有责任了解他们学习上的困惑和生活中的困难,以弥补父母不在身边的所造成的感情缺失和家庭教育缺位。

加强对农村教师的教学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教师要转变教学思想,在注重成绩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学生的道德和卫生方面的教育引导,扩大教育教学的知识面,开阔学生的眼界。另外开设心理健康课程,有条件的可以开设心理咨询室,并配置专业的心理老师。为青春期的孩子开设生理健康课程,并对他们进行系统科学的讲解,以弥补家庭教育的缺位,引导他们平稳度过青春期、叛逆期。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与学习环境

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而且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不科学,这是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所面临的困境。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以下建议:

1.继续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要优化资源配置,不断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农业灌溉用水保障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以及提高留守儿童家庭的农业收入,减轻经济负担,增强留守儿童家长对留守儿童生活的支付能力,

2.大力推进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各级部门要加快构建城乡公路交通网,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同时,在道路拐弯处加设红绿灯,在过村路段限速,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安全便利的出行以及玩乐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提高留守儿童的安全系数,减轻留守儿童家长的精神紧张情绪和心理负担。

3.进一步改善农村供水、供热等生活基础设施

政府部门要加快在条件成熟的农村地区,启动农村供热和供气工程,同时加快农村供水设施建设。留守儿童家长提到这样不仅保障留守儿童的用水安全,也可以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整洁、便利、舒适的生活学习环境。

4.全力推动农村文教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要坚持城乡资源服务均等化原则,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开放的取得成果。甚至在特殊的情况下,对农村地区要政策倾斜,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促进优质资源从城市向农村有效流动,进一步完善农村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硬件设施,提高其承载能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文明优质的生活环境,以更好地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需要,也符合了留守儿童家长的需求和期待。

(三)加强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度,充分发挥公益组织的作用

为了更好的促进社会公益组织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的需求,促进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公益组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各个公益组织加强联系,整合资源

各种社会公益组织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但是彼此之间缺乏联系,容易导致资源浪费。在一些众所周知的地区,留守儿童家庭往往能获得丰富的资助,而偏远的山区却常常面临资源短缺的问题。因为社会公益组织是面对全体有需要人群的,因此要加强各公益组织之间的联系,整合社会资源,弥补政府失灵,为更多的留守儿童家长提供充足的资源以帮助其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2.公益组织必须提供人性化、本土化的服务

目前,我国公益组织的发展模式大都是借鉴外国的经验,由于文化和国情的不同,公益组织要从实际出发,找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服务模式,为留守儿童提供本土化的服务,以切实满足留守儿童家长在教养、培育孩子方面的帮助需要。而且,公益组织作为一个服务性的群体,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该努力做到人性化,让每一位接受服务的留守儿童及其家长都能欣然接受,而不损害他们的自尊心。此外,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地区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公益组织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需要事先了解服务地区的文化特点以及当地留守儿童家长的真实、具体需要,将资源发挥到最大化,以满足留守儿童多元化和多样化的需求,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学院青少年问题研究中心)

参考文献:

[1]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研究.王青,华中师范大学,2006-05-01

第11篇

关键词:义务教育 受教育权 权利 义务 主体

Abstract:Compulsory education is not a simple right or obligation of the educatees, the complex of right and obligation isn''''t good neither.We should analyse concretly combining the present stage of our country''''s actual situation.The theories of the subject of compulsory education and which scope and degree of compulsory it takes have experienced complex evolution.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conditions of our country'''' present stage, we should strengthen the government'''' obligations, adjust the position of school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mpulsory education,school-age children also should assume certain scope and degree of obligations,and parents''''s rights and obligations in the legal relationship system of compulsory education should be defined corectly.

Key words:compulsory education;obligation;goverment;school;student; parent

一、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权义复合?

义务教育之于普通公民或受教育者而言究竟是一项权利还是一项义务,抑或兼具权利和义务二重属性?对此,学界大致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1.义务论,即认为义务教育应为义务性质。其主要理由是:(1)我国的教育理念和宗旨带有鲜明的国家本位色彩,认定义务教育为受教育者的义务与我国教育发展的战略思想更为协调一致。(2)义务教育为受教育者的权利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3)我国义务教育起步晚,发展水平低,国人对教育的认识远未达到与我们的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程度,明定义务教育为受教育者的义务较作为权利更具有现实意义。

2.权义复合论,即认为接受义务教育兼具权利和义务二重属性,其目的在于确保受教育者不至于放弃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以保障义务教育受教育权的实现。如有学者从我国宪法第46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一权利义务复合的宪法规范出发,认为受教育权是以权利为本位的权利义务复合体,其中,权利的可放弃性已被义务要素所具有的行为必然性所取代;义务主体需履行的责任、承受的负担则让位于权利要素的本质属性,即公民对受教育利益的享有。但在其内部结构中,权利要素居于指导和支配的地位,义务要素居于次要和辅助地位,仅是作为实现权利的保障措施而出现的,其根本目的在于为实现受教育权利设置明确的、必要的、且是必须行使的机制,以保障权利的真正实现。 因为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教育所特有的对人的成长和发展的推动作用,不仅关系到受教育者个人切身的利益,而且也影响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整体文化素质水平,并对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产生广泛的作用,国家必须确保其国民受到最起码的基础教育,这就是义务教育。

3.权利论,即认为接受义务教育是受教育者的权利,而不是其义务。对此,有学者立足于现代民主社会的人权理念,列举了如下四项理由:(1)二战后教育理念转变,接受教育已成为人人平等享有而由国家政府保障的基本人权。(2)权义复合易引起权利理论的困惑和混乱,权利论则使教育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明确、权责分明。(3)义务论错误地把学生行使受教育权时必须履行的附随义务或者其他的学生义务硬塞进受教育的范畴之中。(4)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受教育者一般不具有完全承担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能力。 还有学者进一步补充道,“权利更直接地推动受教育者的教育行为水平,更有利于教育价值的实现;同时,权利的运用本身也可以突破法律关于权利义务工具性设置而实现教育的一部分价值,而义务论则使受教育者处于被动之中,其本身只构成受教育者服从的一部分,具有纯粹的工具性,不可能构成受教育者价值的一部分”;同时,权利论更有利于实现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和救济,“因为受教育者权利的普遍设置为其法律上的救济提供了合法的基础”,而义务论和权义复合论为受教育权设置了义务性规范,当权利被侵犯时,“很难找到一种有效的法律救济手段,其诉权很难实现”。

笔者认为,上述三种观点虽然各有其道理,但又都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缺憾和不足之处。义务论者从我国义务教育和整个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现状出发,将义务教育定性为义务,比较切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易于为我国普通民众所接受。但是,这与世界各国以及国际组织将受教育权作为一种新型的人权的大趋势不符,且也与法理相悖。因为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若将受义务教育理解为受教育者的义务,则其权利主体难以明确。权义复合论者看到了接受义务教育本质上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但又基于社会本位的教育观,认为受教育作为一项权利是不可放弃的,为了确保公民不放弃自己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又将接受义务教育设置为公民的义务。这是我国现行法律所采用的做法,也是大多数学者所支持的观点。权义复合论者“试图通过权义复合的方式来调节受教育者和国家之间可能出现的冲突,试图通过权义复合的宪法规范达致受教育者与国家行为上的协调和利益上的一致”。其用心不可谓不良苦,但是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如果权利必须行使的话,就和义务的含义没有什么区别;从而会导致科学概念的混乱” ;将受教育既规定为权利又规定为义务,“实际上是不当的”,“混淆了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的关系” ;“缺乏明确的价值取向”,“不仅导致人们在解读上的困难,也会造成教育实践上的混乱”。权利论者明确地提出,义务教育在当代民主社会中应该定性为受教育者的权利而不是义务,这无疑符合受教育权作为一项新型人权的发展趋势,但却超前于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现状。事实上,教育的特征之一是迟效性,对教育的投入在短期内很难获得既得利益,甚至会与公民的生存权发生冲突,影响到公民基本的生存需要,加之我国公民自身的权利意识本就不强,对教育的作用和功能的认识也有限,因而,他们很容易选择放弃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由此就会形成与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目标和宗旨的背离。

由此可见,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将接受义务教育单纯地理解为公民的一项权利或者义务都存在着理论上或实践上的不周延之处,若将之设定为兼具权利与义务二重属性,又会引起逻辑上的混乱和人们解读上的困难。因此,我们不能笼统地说义务教育为权利性质、义务性质或权义复合性质,而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某些情况下,如政府未尽到兴学、办学义务时,强调其权利特性;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适龄儿童不愿意就学或其家长阻挠时,突出其义务性质。

二、义务教育:谁之义务

与义务教育的性质上多种观点并存相对应,在家长是否负有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多大范围内负有监护适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除了家长之外,是否还存在其他的义务教育之义务主体;如果有,那么他们又承担着怎样的义务等一系列问题上也存在着诸多不同的理论。

1.完全义务论,即认为义务教育之“义务”完全表现为父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源于家庭的固有职责。资本主义国家最初的有关义务教育的立法在规定义务教育的时候就采用此种观点。很显然,这种理论已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被丢进了历史的故纸堆中。

2.单向义务论,即认为义务教育如同纳税、服兵役一样,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由于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多为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其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在很大程度上就自然地转移到其家长身上,成为家长监护适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这种理论是国家本位思想占主导地位的产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曾一度被资产阶级立宪者所采用,义务教育也由此被写入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之中。但是,该论与现代人权观念相冲突,为现代民主国家所不取,也只能是昙花一现而已。

3.双向义务论,即认为国家对人民有使其子女在学龄期间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同时,人民对于国家也有使其适龄子女受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之义务。该论“从国家对人民的义务与人民对国家的义务两个方面讨论义务教育的含义,将国家的义务与人民的义务共提并举,将实施义务教育的希望寄托于国家和家长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这较之单向义务论者对义务教育含义的理解无疑是更为全面也更为准确了,在现行法上也可找到依据,如我国宪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同时,教育法第49条第1款也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被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但是,该论“对义务主体间所负义务之关系缺乏明确清晰的界定”,而“若义务各方责任关系不明确,这就可能使各方在实际履行中互相推诿,从法律规范上看,都有义务,都有责任,而在实际上可能最后变成都没有义务,都没有责任” 。

4.主次义务论,即认为“义务教育主体间的义务是有主从分别的”,“具体说来,政府对人民的义务是主义务,其他则是从义务,即没有政府的办学兴学义务,就没有家长送子女入学的义务”,“从义务以主义务的存在为前提”,“家长及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实施的义务,都依附于政府的兴学办学之义务”。主次义务论突出了国家作为义务教育义务主体的地位,强调国家保障义务教育实现的法律责任,但问题是“主义务”与“从义务”各自的范围、限度如何并未得到明确,仍然可能产生义务教育主体各方责任关系不明确的弊端。

5.消极义务论,即认为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实施负有绝对保障责任,“只有在政府为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提供了接受义务教育的充分必要条件之后,如果适龄儿童以及其监护人拒绝接受义务教育,才算是违反了法律上所规定的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质言之,家长只是在政府为其适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提供了接受义务教育的充分必要条件之后,才负有不拒绝、不阻止其适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消极义务。消极义务论强调政府保障义务教育实施的绝对责任,有助于防止政府将保障义务教育实施的责任转嫁给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和社会,从理论意义上说是有助于保障义务教育的普遍实现的,因为政府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者,也是公共资源的分配者,相对于家长和社会而言,政府对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无疑具有更大的能力和优势。但是,政府的能力也是有限的,特别是像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更是如此。 因而,“这里实际上存在着一个价值矛盾,即政府在履行义务教育方面的职责要求与政府保证义务教育的能力不协调”,解决这一矛盾的“惟一的途径就是政府应当降低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享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承诺水平’”。 如此一来,我国义务教育水平就有不进反退、不升反降之虞。

综上所述,有关义务教育之义务主体及其义务范围与程度的理论经历了从完全义务论到单向义务论,再到双向义务论、主次义务论、消极义务论的演变。完全义务论和单向义务论有其产生的时代条件和历史背景,但也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条件的变化而被历史所否定。现代民主社会较有影响的是双向义务论、主次义务论和消极义务论,这三种理论各有其优点和缺点,很难说哪一理论就优越于另一理论。

三、政府、学校、学生、家长四位一体的义务承担模式

就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而言,应该如何配置义务教育系统中多方主体的权利义务才能实现各方总体利益的最大化以最有效地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在此,笔者无意于也无力于对哪种理论更为科学合理或者更适合我国的国情作出评判,而只能就我国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结合上述的理论分析,谈几点自己不成熟的看法。

1.加强政府在保障义务教育实施中的责任

根据公共经济学的理论,义务教育是一种具有较强的公共性和较弱的私人性的“纯度”较高的公共物品,是政府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义务教育作为公共物品由政府提供经费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一些发达国家,甚至很多发展中国家,来自政府的公共经费一般占义务教育投资总额的85%-90%左右。不仅如此,世界各国教育投入占GDP的比例还在不断增长,且首先向义务教育倾斜。据统计,在国家财政性教育投入上,目前世界平均水平为7%左右,其中发达国家达到9%左右,经济欠发达的国家也达到4.1%。中国早在1993年就提出要在2000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但根据《2007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提供的统计数据,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仍只有可怜的3.32%。 而且在这有限的教育投入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用于非义务教育的,我国对非义务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投入力度要远远强于对义务教育的投入。由此可见我国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水平与其他国家的差距有多大。不仅如此,我国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还存在着深刻的结构性不对称的弊端:在我国的财税体制中,从中央到地方税收能力呈现出逐步下降的特点,即中央政府的税收能力最强,乡镇政府的税收能力最弱,然而,义务教育投资结构中,中央政府的投资比例却最小,乡镇政府的比例最大。 据2001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中国义务教育经费78%由乡镇负担,9%左右由县级政府负担,省财政负担11%,而中央财政只负担2%。 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使义务教育违背了其初衷,将政府的义务变成了农民的义务”,“因为乡镇政府的税收能力十分有限,根本无力提供义务教育的基本投入,只能通过集资、摊派或收费等方式筹措义务教育经费,即政府将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转嫁给农民,使农民成为本应由政府承担的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承担者”,因此,“事实上我国目前农村实行的不是真正的义务教育,而是‘名义’上的义务教育。其结果是:义务教育成本越来越高,农民的义务教育负担越来越重,众多的适龄儿童因家庭贫困而失学或辍学”。 这种状况不仅引起了国内专家学者的高度重视和严厉批评,而且还受到了国际组织的谴责。2003年9月份,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教育权报告员对中国教育状况考察后,指责“中国财政性教育经费过低”,“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财政经费用于公共教育,导致中国家庭教育费用负担越来越重”等。因此,切实加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减轻家长的义务教育经费负担已经刻不容缓。总理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申了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的目标,并且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共资源配置重点要向农村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无疑为解决上述问题指明了方向。

2.摆正学校在保障义务教育实施中位置

学校是政府兴办义务教育的实施机构,也是义务教育的主要执行者,在整个义务教育过程中,它与受教育者接触最为密切,影响也最为直接,因此学校在保障义务教育实施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丝毫不容忽视的。在实践中,出现了学校导致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隐性流失”的情况,即学校因部分学生成绩较差或不易管理,而对学生及其家长施加各种以使学生离校或停学为目的的压力,从而使本应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得不到应有的教育。其实质是学校作为保障适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者不仅不忠实地履行其义务,反而滥用手中掌握的教育权对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施侵害甚至剥夺。可见,学校在义务教育实施过程中摆正自己的位置很重要。学校的义务就在于对上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反映学生情况;向下以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长远利益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与其所负义务相关的是,学校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拥有一定的职权,对此,学校必须正确行使,不得超越权限范围,也不得滥用权力,只能运用权力为实现学生的受教育权服务。

3.明确适龄儿童(学生)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性角色

一般认为,适龄儿童多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即便法律为其设定了一定的义务,也不可能以法律上的强制手段作为保障,而只能将这种义务转移给其家长。对此,笔者不敢苟同。首先,适龄儿童虽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不意味着他们不能从事任何法律行为,不能履行任何法律义务。因为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毕竟还是有一定的判断与识别能力,相应的就应该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相关的司法解释也确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纯获利益的行为的有效性。22据此,笔者认为,虽然适龄儿童在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上缺乏足够的行为能力,但是也可以在其行为能力范围内承担一定的责任,只有那些超出其行为能力范围的事项才由其家长,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其次,从各的国实践来看,也不是完全不能对不履行接受义务教育义务的适龄儿童采取任何形式的惩戒。例如,在美国,如果孩子逃学,家长管不了,在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可由政府派人捉拿学生,并送交教养院代管,完成义务教育的学业。23 再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完全不设置任何义务,可能造成权利的滥用,不利于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实现和国家教育目标的达成。

4.厘清家长在义务教育中的角色定位

家长可以说是义务教育系统中最复杂的一个角色,他与其他权利义务主体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首先,在家长与适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的关系中,家长负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的义务,并负有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为超出其行为能力范围的行为而引起的义务,其中有一部分就是监护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同时,基于亲权和权,家长拥有管理、教育、惩戒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为其选择自己认为恰当的教育内容和形式的权利。其次,在家长与政府的关系中,家长负有在政府提供足够的条件的前提下,或者在其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不拒绝不阻止,甚至积极监护适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最低限度的义务,如果家长违反了这一最低限度的义务,政府可采取一切必要合理之措施来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同时,作为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的法定人,他有权代表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请求政府履行兴学办学以保障义务教育实施的义务。再次,在家长与学校的关系中,家长负有配合学校做好适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的教育工作的义务;同时,基于其法定权他可以请求学校保障自己的子女或其他监护人享有与其他学生平等的入学升学权、教育条件利用权、获得教育资助权、获得公正评价权、获得学业证书权等一系列权利,并在学校侵犯上述权利时,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行使请求救济的权利。

参考文献

1.参见温辉:《义务教育性质刍议》,《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第2期。

2.参见尹力:《受教育权的基本理论问题探讨》,载劳凯声主编:《教育法制评论》(第一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3.参见龚向和:《受教育的权利义务性质论辩》,《湖南社会科学》2003年第4。

4.程关松:《受教育权基本理论研究》,武汉大学法学院2004届硕士毕业论文。

5.前引4,程关松文。

6.何华辉著:《比较宪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01页。

7.张庆福、李忠:《中国宪法100年:回顾与展望》载张庆福主编:《论丛》(第一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8.前引4,程关松文。

9.温辉著:《受教育权入宪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9页。

10.前引9,温辉书,第60页。

11.前引9,温辉书,第60-61页。

12.莫纪宏:《受教育权宪法保护的内涵》,载劳凯声主编:《教育法制评论》(第二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13.前引[15],莫纪宏文。

14.章也微:《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投资:责任与义务不对称及其矫正》,《农业经济》2004年第2期。

15.参见刘立平:《历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源于:,2011年4月10日最后访问。

16.参见《中国教育报》2008年12月1日第2版。

17.参见前引14,章也微文。

18.参见杨建松,吴亚卓:《对当前农村义务教育投入问题的思考》,《经济研究参考》2003第64期。

19.参见前引14,章也微文。

20.连玉明主编:《中国资政报告》,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413-414页。

21.参见徐伟:《学生“隐性流失”的法律关系分析》,《兵团教育学院学报》2003第1期。

第12篇

【关键词】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建设,问题,对策

1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现状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是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的基层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要加强领导,认真谋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基层平台建设推进方案。就目前发展而言,我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难以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应有的效用,其内容相对繁杂,服务难度较大,建设质量与服务水平都难以适应时代社会发展的要求。

2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从宏观角度来讲其工作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主要指乡镇事务所的工作职责,其中主要包含: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体系政策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针对某地开展组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体系的调研数据;促进就业发展、提供就业指导、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服务等;协调相关部门及职业技能培训对人才的需要,充分发挥人才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中的重要作用等。

另一方面指社区与村居协理员的工作职责,其中主要包含:建立完善社区与村居劳动力平台保障体系并有效加以管理落实;针对社区及村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信息的搜集与审查,建立完善的信息库;掌握社区与村居参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人员的信息,为其提供全面的求职信息,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档案;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活动的开展,积极调解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与其他相关工作之间的矛盾;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宣传指导工作,针对重要信息进行整理、数据分类,提供可靠的工作意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的布置。以上两个方面的充分发挥将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创建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存在问题

3.1人员管理方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大多数身兼多个岗位与职责,很多问题的发生并不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与解决。大多数工作人员在处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问题上,还要处理部分当地政府官员所应该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而导致一人兼多个岗位任务,这样不仅仅使其工作任务繁重,难以专职进行处理问题,更会导致在处理问题上不能准确地加以解决,不利于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发展。

3.2工作经费方面。经费问题作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创建的基础,对其公共服务平台的开展与实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影响。很多乡镇企业工作的开展不仅仅需要上级的支持与赞同,更需要资金来开展项目,进行预算,从而有效的保障社会民生事业的大力发展。但实际上,在某些地区甚至存在着工作人员没有编制,工资难以保障等现象,资金的严重缺乏降低了工作人员对公共服务平台的创建与开展,打消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体系严重滞后。

3.3人员素质方面。人员素质的高低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创建开展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影响。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创建涉及面比较广泛,且政策性比较强,内容复杂丰富,并与人们生产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

4 加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4.1把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摆上重要位置。随着城乡建设的不断变化与发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体系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下,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对农村就业及社会保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所以,从某种角度而言,必须将农业就业及社会保障放在重中之重,从而建立与城镇相统一的公共社会服务体系,加快农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对实现城乡统筹协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4.2规范完善基层平台工作机构,配置人员。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体系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离不开人的管理与发展,人作为主体,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体系公共服务平台的有效运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必须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与完善,建立基层管理人员责任负责制,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配备专业的人才对基层平台服务进行管理与维护,此外,还要确保人员的收入状况,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有助于基层服务平台的持续发展。

4.3加大对基层平台建设资金投入,提供经费保障。基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首先要进一步提高乡镇党委、政府对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在落实惠民政策和维护社会稳定上的认识,在政策、资金、物质上给予支持。要配备工作所需要的设备设施,逐步现代化,确保信息安全。其次要增加工作经费,保证工作正常运转、有效运行。建议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资金投入,落实工作经费,保证及时到位。

第13篇

【关键词】高职学生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保障机制 构建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07C-0025-03

目前,高职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面临不少的问题,既有教育理念、教育方式失当问题,亦有教育内容错位之失,以及学生价值追求消极、功利之误区。因此,切实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实效性,需要教育者与学生这对“双主体”共同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从而形成多种教育机制齐头并进,为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建构和发展作用提供科学保障。

一、教育合力凝聚机制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传播与践行教育中,教育者“以往对教育实践的整体性把握不够,缺乏系统思维和整体育人观念,教育行为中的自发性、经验性和理论性较多”,因此,需要不断增强各职能部门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

管理者、教学者与学工服务人员之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该实现无缝衔接。三方都应树立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时段育人的整体育人观。在高校内部,工作职能差异并不影响教育职责的共同承担。

管理者要认识到,高职学生成才的先决要素必定是健康的人格心理与积极进取的思想意识。因此,办学定位中应将思想政治教育与成才教育并重看待,使两者发挥对学生身心与技能的共同促进作用。

专业课教师要准确定位自身角色,应充分认识到自身的教学行为不仅承载着对学生知识的传输功效,也蕴涵着学生以何种信念、意志应用专业知识,服务他人和社会,实现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问题。由是观之,专业课专兼职教师也应该将理想信仰、道德信念、价值坚守等思想理论融合于知识讲解与实训中,因为知识传授与情感和价值观的养成教育本来就是教学活动不可分离的两面。必须摆脱偏隘的单一的教育思维,也不宜为了获得某种所谓“心理共鸣”,在学生面前随意讽刺政治、讽刺社会,这样反而会弱化甚至消解学生认知中初步形成的社会思想价值认同。

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不要妄自菲薄,应该认识到,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中发挥着主渠道作用,也即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知识与思想获得是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来完成。因此对于学生而言,在思想教育理论知识的获得环节,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在教学设计与教学实践中,应力求做到“三化”:化理论为方法、化知识为智慧、化规范为德性。一方面,要使学生认识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本身所具有的内在逻辑关系,作为综合性、系统性的价值观念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涵括思想信仰、社会理想、群体精神和伦理道德在内的观念集合,其中社会理想是核心,思想信仰、群体精神和道德规范是社会理想实现的牢靠依托,进而通过深刻理性的认知,达致理性共识,并引导学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功能来尝试剖析当前社会中因种种事件引发的思想困惑,以此来培养大学生科学的价值取向、价值奋斗和价值实践。另一方面,在具体的教育环节中,尽可能做到情理交融,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入情入理,凸显学生的主体作用,通过把握学生认知、情感、信念、意志诸环节,从各个环节寻求对策,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真正从教材体系、课堂体系转化为学生的心灵体悟与触动,使大学生真正实现对这一理论体系的了解、认可、体验、赞同和支持。

从事学生工作的群体也要有效承担工作育人、形象育人的责任。较之管理者和专任课教师,学工群体对学生的生活学习常态感知更深一些,和学生的心理距离也稍小些,尤其是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状态、工作方式、一言一行对学生的影响甚大,因此,除去从语言、理论方面在合适的场合对大学生进行适度教化外,更应努力以负责的态度率先垂范,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14篇

一、案例描述

1.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现代高技能人才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

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面向基层,面向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职业岗位的技能型人才,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学院将德育及养成教育作为双休日成长工程的重要内容。

首先,每年下半年学生业余党校将大多数活动安排在晚自习及双休日进行,学生团员团组织活动也安排在双休日进行。聘请优秀思政课老师给学生讲党史,组织学生学习十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院党支部、团总支的关心下,双休日成为学生党员、团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理论学习的主要时间。

其次,汽车学院非常重视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志愿服务,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汽车学院“农机家电维修服务队”被评为湖北省大学生优秀“本禹志愿服务队”。该服务队经常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在学校附近社区开展志愿维修服务,每年的三月学雷锋“送科技下乡”活动更是开展得有声有色,已经坚持15年有余,受到当地政府及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再次,汽车学院特别重视利用双休日成长工程,为那些勤工助学,希望更多地接触社会,了解和适应社会需要的大学生提供机会,同时为那些通过勤工助学,改善生活拮据状况,减轻一些家庭负担的大学生创造了便利条件。我们联系汉光科技,带领学生走入汉光科技,参观并参加他们的生产,我们联系多家汽车维修4S店,分批次将学生送进去学习、实战。通过有组织的勤工助学,使学生充分了解到社会对员工道德品质、职业素质的要求,通过与己对比,发现自己达到这方面要求所欠缺的东西,尽快地在今后的学习中调整知识结构,全面培养各方面技能,通过勤工助学的实践不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

2.以能力为本,促进高职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提升。

新时代对高职学生素质的培养特别强调创新能力和开拓精神。双休日成长工程作为学生素质培养的新载体,注重培养、提高学生的各种能力,以使他们适应社会竞争的需求。

汽车学院为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推动以职业发展为导向的教育理念,充分利用实训中心各类实训设施,合作的品牌汽车4S店,驾驶培训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制订并实施了《“双休日成长工程”学生技能水平及创新能力培训活动计划》,由专业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教练员等分别对学生分批次进行各种技能培训,让学生获得比如中级电工证、中级汽车维修证、驾驶证等各种技能证书,提高技能水平。将优秀学生的培训重点放在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的培养上,依托汽车爱好者协会组织开展各类技能竞赛,并对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选拔优秀人才参加省级电子产品设计与制作大赛、省级汽车检测与维修大赛。随着这一系列的培训计划的实施,学生能力显著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在无形中得到提高。

3.开展人文关怀、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引领学生全面发展。

人文关怀、心理健康的教育培养是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健全人格,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和谐校园,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方面。现代高技能人才首先应该是有着健全品格、各方面和谐发展的人,其次是所在技术领域的专门人才。对大学生的培养首先是学会“做人”,其次才是“成才”。

促进专业教育中人文精神和内涵建设的渗透与融合,是汽车学院一贯坚持的素质教育的重点。汽车学院的专业都是工科专业,知识比较枯燥、繁琐,难以学习。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对专业的孜孜不倦的求知欲非常不容易。学生极易在每天辛苦的学习中感到疲惫和彷徨,心理压力大,如果不及时排解,时间久了就容易集中爆发,造成不可挽回的结果。

汽车学院充分利用“双休日成长工程”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学生团体活动,发掘学生潜力,对不同需求的学生进行培养。比如,从人文艺术上入手,培养学生的高雅的兴趣爱好;从各类体育训练、比赛入手,锻炼学生体魄和意志。汽车学院团总支和学生会积极组织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比如书画摄影大赛、演讲比赛、校园歌手大赛、微电影比赛、自行车竞速比赛、体能训练、篮球比赛,等等。各班班主任还带领学生完成10公里徒步活动。如此丰富多彩的活动目的只有一个,体现学院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人文关怀,致力于把学生培养成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二、讨论和建议

汽车学院双休日成长工程目标就是做好学生双休日的引导、管理工作,使他们在双休日过得愉快、充实、有意义。将十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在双休日成长工程中,并且不断地做细、做小、做实。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们从这个活动项目中收获了许多经验,但也发现许多不足。

1.引导更多学生领悟双休日的内涵,科学地利用和安排好时间。

汽车学院双休日成长工程已经实施了一年有余,但现实中不可忽视的一个事实值得注意,有少数同学没有积极参与到活动中,一直采用躲避的方式。寻找问题的原因,我们发现少数高职学生由于受长期不良习惯的影响,进入大学依然还没有真正理解双休日的这一真正内涵。少数学生的双休日是在盲目游荡、无所事事、浑浑噩噩中度过的;少数学生钻进教室或图书馆“啃起”几本教材,为考试的高分数而苦读,意义也不大。下一步,我们必须引导学生真正领悟双休日的真正内涵,引导他们合理地科学利用和安排好双休日,使他们的双休日生活过得愉快、充实而有意义,这是当前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

2.克服社会的负面影响,加强勤工助学的引导和管理工作。

学校实行双休日,为那些勤工助学,希望更多地接触社会,了解和适应社会需要的大学生提供增长才干、发挥个人的想象力和创造的机会,同时为那些通过勤工助学,改善生活拮据状况,减轻一些家庭负担的大学生创造便利条件。面对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商品大潮的冲击,对于涉世未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道德品质尚未完全定型,自律能力差,认识问题、分析问题仍有片面性、主观性、可塑性强的大学生,极易在勤工助学这迈向社会的第一步中,经受不住社会的负面影响。目前,学校的一些勤工助学的大学生在思想意识和行为表现中已显露出苗头,如片面地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忽视对社会承担责任和无私奉献精神。这一切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必须重视加强学生勤工助学的引导和管理工作。我们应当成立双休日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机构,为学生联系合适自己专业的勤工助学的企业单位,求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对大学生在勤工助学中遇到的各方面情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共同引导和管理好双休日大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坚持克服社会负面影响对勤工助学的大学生的影响,使双休日勤工助学活动在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中起到应有积极作用。

第15篇

一、案例描述 

1.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现代高技能人才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 

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面向基层,面向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职业岗位的技能型人才,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学院将德育及养成教育作为双休日成长工程的重要内容。 

首先,每年下半年学生业余党校将大多数活动安排在晚自习及双休日进行,学生团员团组织活动也安排在双休日进行。聘请优秀思政课老师给学生讲党史,组织学生学习十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院党支部、团总支的关心下,双休日成为学生党员、团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理论学习的主要时间。 

其次,汽车学院非常重视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志愿服务,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汽车学院“农机家电维修服务队”被评为湖北省大学生优秀“本禹志愿服务队”。该服务队经常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在学校附近社区开展志愿维修服务,每年的三月学雷锋“送科技下乡”活动更是开展得有声有色,已经坚持15年有余,受到当地政府及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再次,汽车学院特别重视利用双休日成长工程,为那些勤工助学,希望更多地接触社会,了解和适应社会需要的大学生提供机会,同时为那些通过勤工助学,改善生活拮据状况,减轻一些家庭负担的大学生创造了便利条件。我们联系汉光科技,带领学生走入汉光科技,参观并参加他们的生产,我们联系多家汽车维修4S店,分批次将学生送进去学习、实战。通过有组织的勤工助学,使学生充分了解到社会对员工道德品质、职业素质的要求,通过与己对比,发现自己达到这方面要求所欠缺的东西,尽快地在今后的学习中调整知识结构,全面培养各方面技能,通过勤工助学的实践不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 

2.以能力为本,促进高职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提升。 

新时代对高职学生素质的培养特别强调创新能力和开拓精神。双休日成长工程作为学生素质培养的新载体,注重培养、提高学生的各种能力,以使他们适应社会竞争的需求。 

汽车学院为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推动以职业发展为导向的教育理念,充分利用实训中心各类实训设施,合作的品牌汽车4S店,驾驶培训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制订并实施了《“双休日成长工程”学生技能水平及创新能力培训活动计划》,由专业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教练员等分别对学生分批次进行各种技能培训,让学生获得比如中级电工证、中级汽车维修证、驾驶证等各种技能证书,提高技能水平。将优秀学生的培训重点放在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的培养上,依托汽车爱好者协会组织开展各类技能竞赛,并对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选拔优秀人才参加省级电子产品设计与制作大赛、省级汽车检测与维修大赛。随着这一系列的培训计划的实施,学生能力显著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在无形中得到提高。 

3.开展人文关怀、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引领学生全面发展。 

人文关怀、心理健康的教育培养是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健全人格,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和谐校园,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方面。现代高技能人才首先应该是有着健全品格、各方面和谐发展的人,其次是所在技术领域的专门人才。对大学生的培养首先是学会“做人”,其次才是“成才”。 

促进专业教育中人文精神和内涵建设的渗透与融合,是汽车学院一贯坚持的素质教育的重点。汽车学院的专业都是工科专业,知识比较枯燥、繁琐,难以学习。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对专业的孜孜不倦的求知欲非常不容易。学生极易在每天辛苦的学习中感到疲惫和彷徨,心理压力大,如果不及时排解,时间久了就容易集中爆发,造成不可挽回的结果。 

汽车学院充分利用“双休日成长工程”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学生团体活动,发掘学生潜力,对不同需求的学生进行培养。比如,从人文艺术上入手,培养学生的高雅的兴趣爱好;从各类体育训练、比赛入手,锻炼学生体魄和意志。汽车学院团总支和学生会积极组织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比如书画摄影大赛、演讲比赛、校园歌手大赛、微电影比赛、自行车竞速比赛、体能训练、篮球比赛,等等。各班班主任还带领学生完成10公里徒步活动。如此丰富多彩的活动目的只有一个,体现学院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人文关怀,致力于把学生培养成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 

二、讨论和建议 

汽车学院双休日成长工程目标就是做好学生双休日的引导、管理工作,使他们在双休日过得愉快、充实、有意义。将十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在双休日成长工程中,并且不断地做细、做小、做实。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们从这个活动项目中收获了许多经验,但也发现许多不足。 

1.引导更多学生领悟双休日的内涵,科学地利用和安排好时间。 

汽车学院双休日成长工程已经实施了一年有余,但现实中不可忽视的一个事实值得注意,有少数同学没有积极参与到活动中,一直采用躲避的方式。寻找问题的原因,我们发现少数高职学生由于受长期不良习惯的影响,进入大学依然还没有真正理解双休日的这一真正内涵。少数学生的双休日是在盲目游荡、无所事事、浑浑噩噩中度过的;少数学生钻进教室或图书馆“啃起”几本教材,为考试的高分数而苦读,意义也不大。下一步,我们必须引导学生真正领悟双休日的真正内涵,引导他们合理地科学利用和安排好双休日,使他们的双休日生活过得愉快、充实而有意义,这是当前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 2.克服社会的负面影响,加强勤工助学的引导和管理工作。 

学校实行双休日,为那些勤工助学,希望更多地接触社会,了解和适应社会需要的大学生提供增长才干、发挥个人的想象力和创造的机会,同时为那些通过勤工助学,改善生活拮据状况,减轻一些家庭负担的大学生创造便利条件。面对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商品大潮的冲击,对于涉世未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道德品质尚未完全定型,自律能力差,认识问题、分析问题仍有片面性、主观性、可塑性强的大学生,极易在勤工助学这迈向社会的第一步中,经受不住社会的负面影响。目前,学校的一些勤工助学的大学生在思想意识和行为表现中已显露出苗头,如片面地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忽视对社会承担责任和无私奉献精神。这一切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必须重视加强学生勤工助学的引导和管理工作。我们应当成立双休日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机构,为学生联系合适自己专业的勤工助学的企业单位,求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对大学生在勤工助学中遇到的各方面情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共同引导和管理好双休日大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坚持克服社会负面影响对勤工助学的大学生的影响,使双休日勤工助学活动在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中起到应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