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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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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1篇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生猪规模养殖管理,推动生猪养殖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确保猪肉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促进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建设全国生态养殖示范县(市)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或者经营养猪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应当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畜牧业发展规划。

城市规划区、城镇集镇规划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为禁养区,禁止修建规模养殖场。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生猪规模养殖场(以下简称养猪场)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常年存栏生猪200头以上、常年存栏能繁母猪30头以上,并配有相应配套生产设施的养猪场。

第五条养猪场经营业主应将平面布局图、硬件设施建设情况、养殖规模以及生产管理记录档案等基本信息资料如实上报市畜牧水产局进行登记,并于每季度末上报存栏和出栏情况。

第二章养猪场建设技术标准

第六条场址选择

养猪场选址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禁养区规定,距交通干线、城镇规划区1000米以上,距其他养殖场、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等2000米以上,距居民集中居住区、学校、医院等3000米以上。

养猪场应选在居民聚集区及公共建筑群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便于排放雨水和生产、生活污水。

第七条场区布局

养猪场应设置管理区、生产区、生活区、无害化处理区,做到分区明显,净道和污道分离。

(一)管理区包括:场区办公室和值班室,室内须悬挂进入场人员和物品管理制度、生猪出入场管理制度、饲料和兽药购进使用管理制度、兽医卫生防疫及消毒制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疫情监测登记报告制度、生猪饲养日常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

(二)生产区包括:猪舍、更衣室、消毒池、隔离舍、兽医室、出猪台和粪污处理区;生产辅助区包括:饲料厂(仓库)、水电房;

(三)生活区包括:生活设施、环境绿化、防护隔离带;

(四)无害化处理区包括:病猪隔离室、病死猪填埋井、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沼气池、粪便发酵池、污水三级沉淀池等);

(五)净道和污道:场区内净道和污道分开;人员、生猪和物资运转采用单向流转制,净道主要用于生猪周转、饲养员行走和运料等,污道主要用于粪便等废弃物清理。

第八条养猪场建设技术总体要求:一是要做到六有[有兽医卫生及消毒设施设备,有通风、换气、采光、保温、自动饮水等设施设备,有粪污及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有独立的生产区与病畜隔离舍,有一定绿化面积,有适度规模栏舍建设(按每头能繁母猪匹配20平方米栏舍面积计算,并实现人畜分离、雨污分离、墙面勾缝、圈面粉糊、地面硬化、入口有消毒池)];二是猪舍建筑设计达到防暑、防寒要求,室内空气流通良好,并具备预防一般冰冻、冰雹等自然灾害条件,栏舍间距不少于8米。

第三章引种管理

第九条引入种猪品种应当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审定或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国家批准引进的外来品种和配套系,种猪质量符合本品种相关标准。

第十条种猪必须来源于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无一、二类烈性传染病及其它对生产和产品影响较大的传染性疾病;且种源场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可提供种猪合格证明、有效检疫合格证明和种猪系谱。

第十一条从省外引入种猪的,须经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批同意;因饲养需要跨省调运仔猪的,须向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备案。

跨省引入种猪和调运仔猪,必须按规定进行产地检疫、消毒,获得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到达目的地后,需经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检查,对检查合格的集中隔离观察15—30天,确认健康后方能混群或分散饲养。

第四章饲料与饲养管理

第十二条养猪场应严格执行无公害畜禽生产技术规程,严格饲料、兽药、饮用水等投入品管理,严禁使用违禁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违禁兽药,无超标添加药物,饲料的贮放与加工配制操作规范。

第十三条养猪场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建立用药记录制度。严格遵守兽药休药期制度,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将人用药和原料药物用于动物。

第十四条养猪场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生猪,不得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中的物质饲养生猪。

第五章疫病防控管理

第十五条养猪场建设方必须先向市畜牧水产局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审核合格颁证后,方可建设或者经营。经营种猪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申办《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经审核合格颁证后,方可经营。

第十六条养猪场应做好本场动物免疫工作,制定具体防疫方案和科学防疫程序,严格执行动物免疫技术规程,按照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的规范要求,完成国家强制免疫任务,要求免疫率、耳标佩挂率、免疫建档率均达100%,并自觉接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免疫效果抽样监测、疫情监测及疫情处置。对病死牲畜必须严格实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七条生猪出栏上市,应当按规定提前三天向当地动物防疫检疫站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栏。

第十八条对每次进栏生猪、母猪产仔、免疫、检疫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养猪场应当进行记录,录入浏阳市动物防疫检疫远程管理系统;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及时将情况报送当地动物防疫检疫站,由当地动物防疫检疫站负责录入。

第十九条养猪场粪污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做到污染物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生态无公害养殖。

第二十条养猪场发现疑似口蹄疫、猪瘟和蓝耳病等动物疫情,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动物防疫检疫站或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第二十一条养猪场应当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定期对栏舍、场地进行消毒。养猪场要设置车辆消毒池,运载生猪车辆进出时应及时作消毒处理。

第二十二条养猪场应自觉接受市畜牧水产局的监督管理,接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法开展的疫病监测、“瘦肉精”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药物残留检测。

第二十三条染疫生猪及其排泄物、染疫生猪的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尸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无害化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弃。

第六章养殖档案管理

第二十四条养猪场应建立养殖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三)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四)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种猪场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种猪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内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携带。

(六)养殖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档案保存时间为2年,种猪档案库存时间为长期。

第七章登记管理

第二十五条登记申报程序

(一)养殖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动物防疫检疫站提出申请,并报当地乡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二)由市畜牧水产局进行验收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对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由市畜牧水产局提出整改意见,对经整改验收符合条件的,可予以登记。

(三)新开办规模养殖场(户)应当严格本办法有关规定建设,并按上述第(一)、(二)款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市畜牧水产局根据各养猪场基本信息资料实行分类登记管理:

(一)A类:常年存栏能繁母猪300头以上、生猪3000头以上;

(二)B类:常年存栏能繁母猪100-300头、生猪500-3000头;

(三)C类:常年存栏能繁母猪30-100头、生猪200-500头。

第二十七条对严格依法从事生猪养殖、并达到本办法相关建设要求的规模养猪场(户),优先纳入相关政策支持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列入规模养殖场(户)政策支持范围,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或强制整改:

(一)选址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二)布局不合理、建设不规范的;

(三)不按规定进行强制免疫的;

(四)不履行疫情报告义务的;

(五)不配合疫病抽样监测的;

(六)不按规定处置动物疫情和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的;

(七)不按规定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

(八)不按规定执行质量监管制度的;

(九)不按规定主动申报检疫的,未建立检疫台帐的;

(十)粪污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

(十一)未建立养殖档案或记录不全、不如实记录的;

第2篇

第一条为规范我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强化畜禽养殖过程监管,推行科学养殖行为,促进我区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禽及其产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及农业部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畜牧生产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屯溪区境内从事畜禽养殖的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的规范监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畜禽规模养殖,是指生猪存栏量达50头以上、家禽存栏达500羽以上、牛存栏20头以上、羊存栏40只以上及多畜禽兼养分别达以上标准的的养殖场(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包括新建(扩建)规模养殖场(户)申办及备案;出售畜禽及其产品报检;畜禽生产过程中强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使用及养殖档案。

第五条屯溪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各镇人民政府及区农业委、区财政局、屯溪工商分局、屯溪公安分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动物防疫工作。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委,具体工作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

第六条各镇成立相应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组,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日常工作。

第七条区农业委负责全区范围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的监管,具体工作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各镇兽医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的监管,具体工作由兽医站负责。

第二章养殖场设立

第八条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户)的应向镇兽医站提出《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各镇兽医站在接到申请后应于3日内报区畜牧兽医局审批。

第九条已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尚未申办《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应向镇兽医站提出《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各镇兽医站在接到申请后应于3日内报区畜牧兽医局审批。

第十条区畜牧兽医局在接受申请后应及时依据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的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新建(扩建)申请场(户)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立项建设,已建养殖场(户)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从事畜禽养殖。

第十二条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应递交以下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畜禽养殖场基本情况登记表;

3.畜禽养殖场设计说明

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专职防疫人员的身份证(附具当地村委会证明);

6.免疫制度、消毒制度、重大疫情上报制度、检疫报检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含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病死动物、染疫动物及产品掩埋地点);

第十三条《动物防疫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主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办理核发新证手续。领取《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单位和个人变更发证审查时有关项目的,应当进行变更申请,重新申领《动物防疫合格证》。

第十四条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应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保持适当的距离。对病死动物、染疫动物及产品必须及时做好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主动接受区农业委的指导,建立完善生产、防疫、消毒、台帐登记、疫情报告等制度。

第十五条规模养殖场(户)必须及时到所属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办公室对畜禽存栏、品种等变更情况进行备案,并自觉接受区农业委和镇兽医站及对口联系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养殖行为

第十六条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对所有存栏畜禽必须按照动物防疫的要求,建好畜禽圈舍,实行圈养,坚决杜绝放养的养殖方式。

第十七条屯溪区人民政府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牲畜口蹄疫、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强制免疫工作由具备防疫员资格证的村级防疫员操作实施。

第十八条在强制免疫工作中实行养殖场(户)和对口村级防疫员双向监督制,各养殖场(户)必须积极主动配合村级防疫员做好各类疫苗免疫注射、耳标佩戴、免疫证发放、免疫登记工作,确保免疫效果。

第十九条养殖场(户)必须自觉接受区农业委的血清抗体检测,并按照区农业委的要求,对抗体检测不合格的畜禽主动做好疫苗的补免或增免。

第二十条规模畜禽养殖场(户)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及其产品前,应当向区畜牧兽医局申报检疫。

第二十一条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应当加强畜禽卫生管理,对畜禽饲养场所、器具定期清洗、消毒,对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废弃物应及时清运或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畜禽饲养场所的环境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二条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发生病死畜禽要及时向当地镇人民政府报告,严格按照病死畜禽“四不一处理”规定(即不宰杀、不销售、不食用、不转运)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三条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使用应当符合《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规定,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氯霉素等食品动物禁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

(二)超限量使用兽药、饲料添加剂或违反畜禽休药期用药;

(三)使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在畜禽体内产生有害残留的清洗、消毒物品;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二十四条畜禽饲养场应当建立畜禽饲养档案,如实记载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强制免疫、消毒等饲养管理及疫病防治情况。

第二十五条畜禽饲养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对存栏畜禽予以控制隔离,防止疫情扩散,并及时按照要求向所属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组报告,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组在接报后应及时报告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发生疫情的养殖场应积极配合区农业委做好疫情处置。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区畜牧兽医局将不予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

(一)对饲养的畜禽拒绝村级防疫员按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计划实施免疫,对经抗体检测不合格同群畜禽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进行补免或增免的;

(二)对畜禽饲养场所、器具未定期清洗、消毒,对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废弃物不及时清运或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三)出售畜禽及其产品未及时报检,对病死畜禽不执行“四不一处理”规定,乱甩乱扔病死畜禽以及经不正常渠道予以出售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

(六)未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养殖档案或养殖档案不规范的;

第二十七条对未申请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或审查未获通过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未重新申办的,由区畜牧兽医局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养殖场(户),半年内禁止在原养殖场(户)所进行畜禽养殖。

第3篇

关键词: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策略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养殖场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也越来越大,为了真正实现规模化养殖的社会化管理水平,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科学化管理,确保畜牧产品质量满足畜牧行业发展标准,促进畜牧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

1 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现状

部分养殖场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因地制宜而建的,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区混为一体,生产区未设动物疫病隔离观察治疗区,内部设施设备因陋就简,很容易导致动物疫病的传播、扩散;二是动物防疫制度不够健全,防疫措施落实较差,动物防疫效果也不够理想;三是养殖场出入口和各圈舍未设立消毒设施,达不到消毒防疫的目的;四是多数户主没有考虑隔离圈舍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等辅助设施的建设。

就动物免疫注射情况来看,一是免疫程序较为混乱,有的使用单苗,有的使用联苗。二是动物免疫用疫(菌)苗来源复杂。多少规模养殖场防疫所用疫(菌)苗自己通过不同渠道购买,仅有少部分养殖业主向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申购。

2 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的有效策略

2.1 强化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水平

2.1.1 建立科学的畜禽保健用药管理制度

在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为增强动物机体免疫能力,应当选取有益于畜禽健康的日常保健药物,调节畜禽的身体机能,并配备先进的兽医诊疗设备及相配套的畜禽治疗及保健药品,结合养殖场规模化发展的疫病管理标准,积极制定合理用药规程,开展科学合理的畜禽治疗及保健操作,切实保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用药管理的有效性。

2.1.2 建立规范的消毒程序

在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为全面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养殖场应当积极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场的消毒设施和设备,包括消毒间、消毒池等,规范养殖场消毒管理标准,并配备与养殖场畜禽生长需求相符合的消毒药物,严格按照相关管理标准实施消毒操作,控制好养殖场的动物卫生,促进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目标的实现。

2.1.3 选取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和管理措施

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的顺利高效开展,应当依据国家对重大疫病的管理标准出发,结合养殖场自身发展实际以及动物疫病的疫源状况等,开展系统化分析,进而规范免疫程序,并选取科学合理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对动物重大疫病的墙纸管理标准,积极开展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效果,降低规模化养殖场疫病的发生几率,为规模化养殖场的稳定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2 建立健全规模化养殖场的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2.2.1 建立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效率,养殖场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建立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机制,并制定与其相配套的管理措施,通过机制与措施的相辅相成,密切配合,切实提高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效果。与此同时,应当逐步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并以目标考核的方式促进制度落实,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各项职责的落实到位,最大程度上防范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扩散,一旦出现由于职责履行不到位或者监督措施不合适而导致动物疫情发生、蔓延或非法使用添加剂而影响动物健康的情况,应当严格依照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卫生防疫监督管理机制追求其责任,以促进规模化养殖场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2.2.2 维护规模化养殖场管理秩序

为切实提高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效率,应当在严格遵照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灭源、常年免疫和无害化处理等综合性的防控措施,为动物建立免疫档案,充分做好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应当积极完善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落实养殖场动物调进调出行为,加强规模化养殖场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性,促进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饲料、兽药及添加剂的管理,依法查处违禁使用兽药、饲料和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2.2.3 明确具体监管内容,完善养殖环节巡查记录和管理

在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应当积极规范养殖场的各项养殖行为,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并完善免疫、用药、消毒、无害化处理、生产管理等环节的台账,完善养殖档案,促进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此基础上应当严格控制好规范化养殖场的引种工作,规范引种审批制度,为获得审批的坚决不允许引进动物,最大程度上控制疫源。规范化养殖场应当建立并完善强制免疫制度,加强动物免疫的科学化管理,对重大动物疫情实施可追溯管理,以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效率。应当充分做好养殖场动物养殖各环节的巡查工作,明确具体监管内容,对养殖过程中的各项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巡查记录,在准确把握规模化养殖场养殖过程基本情况后,对动物卫生各项情况进行归档,以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及决策的可靠性和高效性,促进规模养殖场向标准化、专业化发展。

2.3 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普法教育,落实责任

2.3.1 做好法律和法规宣传,提升责任意识

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重大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规模养殖中的责任意识,特别是引种审批、强制免疫、消毒灭源、无害化处理、环境检测、疫情监测、疫情报告等方面的责任意识。

2.3.2 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告知制度

向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内容的“畜禽异地引种审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及规定”、“禁止使用瘦肉精等危害添加物”等告知书。利用媒体做好普法教育,使养殖业主熟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自身权利、责任和义务。

2.3.3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按照“放心肉”工程建设有关要求,与各规模养殖场签订“依法经营和管理”、“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处置”、严禁使用瘦肉精等危害添加物等承诺书,并对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进行备案登记,定期进行记录更新。

结束语

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当在明确养殖场管理标准的基础上,规范养殖行为,建立健全免疫和监督管理措施,加强规模化养殖场监管,充分做好动物卫生监督重点工作,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降低养殖风险,促进规模化养殖场的标准化发展,全面提高规模化养殖场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第4篇

【摘要】目的 探讨胃癌根治术后肠内营养时发生鼻肠管堵塞的发生并分析原因,提出防范对策。方法 回顾性分析我院2004年12月至2009年12月对38例胃癌患者行根治性全胃或胃大部切除术后经鼻肠管行肠内营养发生鼻肠管堵塞的原因,总结预防和处理鼻肠管堵塞的护理方法。结果 外露段扭曲折叠、肠内段反折、营养液阻塞等都会对鼻肠管的通畅产生影响。结论 妥善固定鼻肠管,避免营养液过于粘稠,药物时充分磨碎、碾碎,温水及时冲洗鼻肠管可有效地减少鼻肠管堵塞的发生。

【关键词】胃癌;肠内营养;鼻肠管;护理

胃肠道手术后,因其连续性遭破坏并再次重建,消化道功能受影响,术后禁食与静脉补液被视为常规治疗措施。近年来,消化道动力学的研究,使术后早期肠内营养(early postoperative enteral nutrition)受到重视。经鼻肠管滴注营养液是肠内营养的方法之一,可通过肠道吸收提供人体各种必需的营养,维护肠黏膜的屏障功能,减少肠道细菌移位,防止肠源性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SIRS )、多器官功能衰竭(MOF)。我科2004年12月至2009年12月对38例患者行根治性全胃或胃大部切除术中放置鼻肠管行术后早期肠内营养,成功率100%。通过临床观察和护理,但仍有一些并发症发生,导管堵塞是肠内营养最常见的并发症,于健春报道发生率为10%[1]。而良好细致的管道护理是成功实施肠内营养的保证。本文主要讨论肠内营养鼻肠管堵塞的危险因素及护理。

1 一般资料

1.1 对象选择:本组胃癌患者38例,男27例,女11例,年龄39~71岁,平均56岁。分别经胃镜、钡餐检查确诊为胃癌,经充分术前准备后行根治性全胃或胃大部切除术,所有患者均在术中消化道重建后由术者将聚氨酯材料的Flocare鼻肠管调整至Treitz韧带以远20cm或胃(食管)与空肠吻合口远侧20cm处。术后经鼻肠管提供营养,直至术后7~14天结束。本组患者均使用输液泵持续输注营养液,用输液加温器使营养液保持在35~40℃。

1.2 堵塞判断标准:灌食过程中发生鼻肠管不通畅、食物不易灌入,回抽无液体,若再以灌食空针轻轻反抽测试,仍有阻力,或注入20~30ml温开水,流速仍不畅,则为鼻肠管堵塞。

1.3 结果:3例患者出现鼻肠管堵塞,发生率7.89%。

2 原因分析

鼻肠管堵塞常见原因有鼻肠管打折及营养液阻塞等。而最常见原因是药物或营养液粘附管壁,酸性药物使营养液中的蛋白质凝固所致[2]。本组患者3例发生堵管,1例因鼻肠管打折,在透视下将导管拉直而解决;2例因鼻饲液与药物混合发生药渣沉淀堵管,用20ml注射器反复冲洗后鼻肠管通畅。

2.1 外露段扭曲折叠:由于患者活动、鼻肠管固定不牢固及长期营养液滴注等原因,鼻肠管的位置可能有所改变或脱出,可能误入口腔或扭曲、移位而阻塞。

2.2 肠内段反折:如输注不畅时,在排除导管外露段受阻的因素后,用注射器试行向低外负压抽吸,同时拍X线片明确导管位置。有时会因为肠内段返折而堵塞。

2.3 营养液阻塞:空肠内营养不同于经胃的肠内营养,对营养液的配方、 浓度、 渗透压要求相对较高。与鼻肠管的材料、导管内径细、置管时间长、营养液黏稠、营养液滴注后未及时冲洗、经鼻肠管给药未碾碎等有关。

2.3.1 营养液过于浓稠:临床上常使用瑞素作为肠内营养的主要营养来源。瑞素营养液比较粘稠易发生堵管。

2.3.2 输注速度过慢:临床实践表明连续滴注营养液吸收效果较间隙性输注好,患者胃肠道不良反应少,营养支持效果快。第1次滴注营养液前,应缓慢,使肠道有一个适应过程。开始输注时速度较慢,更易发生堵管。此外,营养液的输注速度还与鼻肠管的制作材料有关,硅胶管比聚氨脂管输注时流速慢。

2.3.3 药物与营养液配伍不当:目前,尚无专为营养液滴注设计的药物剂型,也没有药物与药物、药物与肠内营养液之间相容性的足够信息[3]。片剂的碾碎,胶囊的打开,鼻肠管末端开口所在位置,导管的材料、有无涂层等,也都有可能影响药物的疗效。药物直接通过幽门可以改变其吸收动力学。空肠pH值不同于胃内pH值,所以会发生某些药物的吸收困难;缓释剂将失去缓释效果。膳食残渣和粉碎不全的药片碎块粘附于管腔内,或药片与膳食不相溶而造成混合液凝固。一般来说酸性药片与含整蛋白的膳食一起输注更易引起凝固。

2.3.4 蛋白质凝固:徐琳等认为,进行肠内营养时,鼻饲液的温度以37~40℃为宜[4]。但不适当的加热方法及配置时间过久可以使蛋白质凝固导致堵管。

3 护理

3.1 妥善固定鼻肠管:

3.1.1 术前向患者宣传留置鼻肠管带给患者的好处,告知患者鼻肠管很细,会有轻微不适,但可以耐受,术后应配全医生和护士保留好鼻肠管,不要随便拔出。

3.1.2 避免鼻肠管牵拉、扭曲、折叠、受压,输注器要保持足够的长度,保证患者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应告知患者卧床、翻身时应避免挤压鼻肠管。

3.1.3 鼻肠管及胃管分别予妥善固定,观察鼻肠管的深浅度,在鼻肠管穿出鼻孔处做标记。体外游离端卷曲固定于患者颈部,便于患者活动,减少管道体外段被牵拉脱落的可能。要求每 4h 检查1次管的位置、测量外露部分的长度,做好记录,同时回抽液体,检测pH值,以确保其在肠道内。固定在鼻翼上的胶布每日更换1次,固定鼻肠管的胶布如出现潮湿、脏、脱落等及时更换。

3.1.4 患者通常先拔除胃管再拔除鼻肠管。拔胃管时动作轻柔、缓慢,以避免将鼻肠管带出。

3.1.5 鼻肠管若打折,打折部位常见于鼻腔和胃内,可用导丝将导管伸直,或在透视下将导管拉直。胃内打结需在透视下用导丝试行解开,如不成功则应拔出。

3.2 预防营养液沉淀

3.2.1 及时冲管:营养液沉淀是可以预防的。最常见的原因是经导管给药和冲洗不充分。定时用温开水冲管是最简单和有效的预防方法 。在每次抽吸检查胃残液后,也应冲洗鼻肠管。每次饲入食物前后均要用温开水20mL冲洗鼻肠管,本组患者每4h用温水冲管一次,冲洗时间可在:(1)营养液滴注开始和结束时;(2)换瓶时,即在重新使用新的营养液前的间歇。因鼻肠管停止使用但仍未拔除者,至少冲洗管道1次/d。进行肠内营养的输注管每24h更换1次。

3.2.2 防止营养液过于粘稠:制作营养滴注液时要充分搅碎过滤,加入磨碎的多酶片后营养液滴注液可变稀薄,易于营养液滴注。给予粘性较大的营养液或肠内营养速度较慢时,宜用输液泵持续输注以保证恒定速度,期间应每4h冲洗鼻肠管一次。温开水的量以预先测定导管内的容量为准。

3.2.3 药物鼻饲:饲入药物时充分研磨、碾碎呈粉状,溶解后直接注入,注药前后用温开水 20ml 冲洗管腔,以预防药物和营养液在管腔内凝结成块造成的堵管[5]。不同药物分开注入,给药前先用20ml温水冲洗鼻肠管;每注入一种药物后用10ml温水冲洗一次,全部药物给完后再注入20ml温水。不可将不同的药物混合在一起,或与配方饮食混合在一起灌注。给药时,其顺序为:停止营养液滴注冲洗给药(液体形式)再冲洗重新开始营养液滴注。如注入的是口服钾,容易与营养液产生反应形成凝块,应先用温开水冲管后再注入药物,后再用温开水冲管,避免堵管。

3.2.4 堵管解决方法:一旦导管堵塞,只要及时冲管一般都可解决。不能疏通时,不要用强力冲管,否则易致导管破裂。可用温开水行压力冲洗,也可与负压抽吸交替进行,同时用手反复捏挤体外部分管道,或用碳酸氢钠、尿激酶溶液冲洗,有助于管内蛋白和纤维凝块的溶解[6]。国外有将胰酶在碳酸氢钠溶液中溶解后冲管处理导管堵塞[7],我们在临床上的应用证实了这是一种有效方法 。

4 讨论

危重患者机体大都处于应激状态下的高分解代谢水平,而合成代谢受限,机体出现营养不良。早期肠内营养的支持,可改善机体蛋白质合成及免疫功能,减少并发症的发生,降低病死率,促进患者尽快康复,这已成为提高危重患者救治成功的关键[8]。在早期肠内营养过程中,导管堵塞是肠内营养最常见的并发症,而这些并发症是可以预防的。堵管一旦发生,对病人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严重的后果,在工作中应重视堵管发生的原因,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鼻肠管打折及营养液阻塞等是鼻肠管堵塞常见原因。我们应妥善固定鼻肠管,避免营养液过于粘稠,药物充分磨碎、碾碎,温水及时冲洗鼻肠管,这样可有效地减少鼻肠管堵塞的发生,保证患者肠内营养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 于建春,张严.肠内营养支持的合理使用及其并发症的预防.[J]国外医学外科学分册,1999 ,26(3):162~164.

[2] 伍素华.胃肠道营养护理进展.国外医学(护理学分册),1995,14(5):198

[3] 袁军,江志伟.肠内营养应用过程中的常见错误认识.肠外与肠内营养.2001,10(8):253~255

[4] 孙明珠,李卫东.输液泵及输液增温器在肠内营养中的应用及护理[J].护士进修杂志,2004 ,19(10) :925~926.

[5] 杨翠芹.食管癌术后肠内营养并发症的原因分析及护理[J].护理学杂志2003 ,18(1) :23~24

[6] 倪元红,叶向红,高勇,彭南海.短肠综合征患者营养康复治疗的观察和护理.医学研究生学报.2007,6(2):593~596

[7] Sriram K,JayarthiV, Lakshmi RG, et al. Prophylatic locking of enteral feeding tubes with pancreatic enzymes[J]. JPEN, 1997,21():353~356.

[8] 吴国豪. 危重患者的营养支持[J].临床外科杂志,2006,14(4):206 ~208.

第5篇

【关键词】 温阳益气解毒; 慢性结肠炎; 溃疡性结肠炎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2.20.014

溃疡性结肠炎(UC)是一种原因不明的非特异性慢性结肠炎,主要表现为肠道的炎症和溃疡,病变主要局限于大肠黏膜与黏膜下层,近年来本病的发病率呈上升趋势。2010年1-12月,笔者采用温阳益气解毒法治疗慢性UC患者40例,疗效显著,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80例患者均按照文献[1]中的标准确诊,随机分为两组组。治疗组40例中,男16例,女24例;年龄22~65岁,平均42岁;病程0.5~5年;发病部位:直、乙状结肠15例,左半结肠14例,全结肠11例。对照组40例中,男18例,女22例;年龄24~67岁,平均43岁;病程1~4年。发病部位:直、乙状结肠14例,左半结肠11例,全结肠15例。两组患者一般情况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治疗组采用中医温阳益气解毒法,组成温阳益气解毒方。药物组成:大黄、附子、细辛、干姜、肉豆蔻、砂仁、黄芪、升麻、当归、蜀椒、赤石脂、甘草。水煎,每日1剂,分2次服。对照组服用惠迪(美沙拉嗪肠溶片,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每次4片,每日4次。两组疗程均为8周。疗程结束后,观察两组临床症状改善情况及电子结肠镜等变化。

1.3 疗效标准 参照文献[2]制订。完全缓解:临床症状全部消失,电子结肠镜复查黏膜正常,停药观察半年无复发;有效:临床症状基本消失,电子结肠镜复查黏膜轻度充血、水肿,可见少许糜烂及假肉形成;无效:治疗后临床症状、病理检查无改善,内镜检查可见黏膜仍严重充血、水肿,多发性溃疡,附有脓性分泌物。总有效=完全缓解+有效。

1.4 观察指标与评分标准 将4项主要症状(腹痛、腹泻、脓血便、下坠)和电子肠镜下肠黏膜的3种基本病理改变(充血水肿、黏膜糜烂、黏膜溃疡)作为观察指标。按照文献[3]中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1.5 安全性评价指标 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及随时记录不良事件。

1.6 统计学处理 数据均用SPSS 11.5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处理。计量资料用(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 字2检验或非参数检验,P

2 结果

2.1 临床疗效 治疗组40例中,完全缓解22例(55%),有效18例(45%),总有效率100%;对照组40例中,完全缓解7例(17.5%),有效28例(70%),无效5例(12.5%),总有效率87.5%。两组完全缓解率及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2.2 观察指标评分情况见表2。

2.3 随访情况 经6个月~1年随访,治疗组4例复发,复发率为10%,但症状、体征较治疗前减轻:对照组10例复发,复发率为30%,其中4例较治疗前加重。两组复发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4 不良反应 治疗组未出现明显不良反应,对照组出现3例胃肠道反应。

3 讨论

UC是一种原因不明的慢性直肠和结肠炎性疾病,病变主要位于结肠的黏膜层,以溃疡为主,多累及直肠和远端结肠,也可遍及整个结肠。UC病机复杂,病因尚不明确,目前多认为与环境、微生物、遗传、免疫、精神心理等因素相关。西医多采用柳氮磺胺吡啶、5-氨基水杨酸、激素等进行治疗。虽有一定疗效,但其疗程长、副作用多、治疗费用昂贵,患者往往难以坚持。中医学认为,本病属“久泻”“休息痢”范畴。其病位主要在脾胃,涉及肝肾,病程一般较长,病性多为本虚标实、虚实夹杂、寒热并存。初始发作期多实,久病缓解期多虚。根据慢性UC正虚为本,虚实夹杂的基础病机特点和临床以脾肾阳虚证为主的临床症状分析,笔者提出慢性UC最主要的病机应该是素体禀赋不足,寒自内生或起居生活失节,寒从外传,凝滞阴血,“寒毒”瘀痼于脏腑,络损血溢;病理特点是病位深在营血,寒凝脏腑,滋生内毒,血络受累,瘀痼为害,当温其脏腑之阳,散其表里之毒,辅以温运其气,推利血行之法。本方在《金匮》大黄附子汤的基础上加入砂仁、肉豆蔻温行肠腑之气,当归、干姜养血止血,黄芪、甘草益气托疮解毒,升麻、蜀椒解毒,赤石脂温涩安中以达扶正固本,调气行血之效。本研究治疗组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尤其在中医证候积分、肠镜微观改变和抗复发方面显示出明显优势,且无明显不良反应。温阳益气解毒法治疗慢性UC效果确切且较为安全,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

[1] 中华医学会消化病学分会炎症性肠病协作组.对我国炎症性肠病诊断治疗规范的共识意见[J].胃肠病学,2007,12(8):488-495.

[2] 吴铁镛.溃疡性结肠炎的诊断[J].中国临床医生,2006,34(1):2.

第6篇

慢性溃疡性结肠炎是直结肠黏膜的表浅性、非特异性炎症病变,迄今病因未明,但多数学者认为与免疫功能障碍和炎症介质生成增多有关。本病发病年龄以青壮年多见,亦可见于儿童或中年,男女发病年龄无明显差别,其病程长,病变范围广泛者被公认为是结肠癌的癌前病变,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现代难治病之一。为探讨治疗UC的最佳方法,笔者采用壮医刮痧排毒疗法配合传统的中药灌肠疗法进行治疗,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118例均为2001年1月-2007年1月本院肛肠科门诊及住院病例。其中男71例,女47例;年龄18~72岁;病程最短5个月,最长12年,平均3.8年。按随机抽样分为2组,治疗组62例,对照组56例。经统计学处理,2组一般情况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

全部病例均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1],并经电子肠镜检查确诊。①长期慢性腹泻,有黏液血便;②反复检查大便无特异性病原体;③直肠、结肠肠镜检查示结肠炎性改变,伴溃疡形成,黏膜有多发性浅表溃疡伴充血、水肿,黏膜粗糙呈细颗粒状隆起,黏膜血管模糊,脆而易出血,附有脓血样分泌物,或可见多发性假息肉;④黏膜活检呈炎性反应。根据内窥镜检查特点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3期[2]。

2 治疗方法

治疗组采用壮医刮痧排毒疗法+中药保留灌肠。壮医刮痧排毒疗法操作方法:在人体腰背部、腹部用茶子油和牛角刮痧板按“从上到下,由内到外,先轻后重”的规则推刮皮肤出现红色小麻点(俗称痧疹点)或成片状红色瘀斑为止,刮痧后在红色麻点、红色瘀斑和肺、脾、胃、肝、肾、大肠俞等穴,用8号注射针头将皮肤刺破出血,以壮医竹罐用闪火法进行拔吸10 min,排出积聚于皮下的瘀血、乳酸等有毒体液和湿气,每5 d治疗1次,3次为1个疗程。间隔3 d后行第2个疗程,共治疗2个疗程。中药保留灌肠药用:黄连5 g,白芍、防风、金银花、丹参各30 g,甘草10 g,水煎取汁100 mL,每晚保留灌肠。便血较多者,加三七粉5 g,黏液多者,加锡类散2 g。

对照组单纯采用中药保留灌肠,用法、疗程同治疗组。

治疗期间,停用其它药物,连用2个月后统计疗效。

转贴于   3 疗效标准

参照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发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1]中有关标准。痊愈:临床症状消失,结肠镜检查示结肠黏膜恢复正常,观察6个月无复发;显效:临床症状基本消失,结肠镜检查示结肠黏膜轻度炎症反应;有效:临床症状及结肠检查有好转;无效:临床症状和结肠镜检查无改善。

4 结果

(见表1、表2)表1 2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例(略)]注:2组临床疗效比较,P

5 讨论

溃疡性结肠炎壮医称为“阿意咪”,认为其病因主要是外感时邪疫毒(包括风毒、热毒、湿毒、火毒等)从皮肤或口鼻而入,直犯谷道,邪正交争,气机阻滞,影响谷道的运化功能,天地人三气不能同步,人体虚弱,邪毒积于肠中,加上饮食不当,误食不洁之品,使热毒、寒毒、湿毒等侵犯谷道及相关脏腑,其功能失调而发生“阿意咪”。壮医将“痧”称为万病之源,认为“万病由痧起,痧由毒盛生”。壮医刮痧排毒疗法就是根据壮医“调气、解毒、补虚”理论,调整人体全身及“谷道”机能,排出谷道毒物使气血得以平衡。研究表明,刮痧排毒疗法可以显著提高T淋巴细胞百分率和淋巴细胞转化率,提高机体免疫力,改善结肠功能,促进肠壁修复,具有通道解毒、顺气止痢的独特功效。临床上,凡采用刮痧排毒疗法的患者,全身其它症状如睡眠差、全身困倦、不思饮食等慢性疾病症状得到显著改善。本观察结果表明,壮医刮痧排毒疗法配合中药保留灌肠优于单纯中药保留灌肠,两者治愈率、有效率及对轻、中患者的治愈率均有显著差异。观察期间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畜禽养殖;生产经营;内控管理

随着我市化畜禽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畜禽养殖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始也开始由粗放式的管理向集约化的管理方式转变,畜禽养殖业本身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在于如何有效控制与消除畜禽养殖业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以较低的成本实现经营效益的最大化。当前很多企业在污染治理的过程中过于强调在生产末端进行事后处理,忽视了对整个养殖业生产结构调整,全过程控制,内部控制等,使得治理效果很难达到预期。

1 当前我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生产经营现状

自2010年农业部启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以来,我市已陆续开始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很多地区畜牧业发展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都迈上新的台阶。同时,我市积极推进对传统畜禽养殖业的转型升级,大力在行业内推广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生产经营理念,部分企业在自动喂料、自动饮水、温湿度环境控制、智能化电子饲喂系统、水泡粪工艺、生物氧化塘等方面积极引入新兴管理技术,使得企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受传统的养殖习惯的影响,目前仍然有很多养殖场在标准化生产经营方面存在不配合、不行动的问题。

2 规模化畜禽养殖生产经营及企业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企业普遍存在资金融通困境

伴随着养殖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其资金追加与投入不足等也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一般而言,养殖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除了自有资金以外,基本是以向银行借贷的债务融资方式为主体,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资金融通成本较高,在加上政策对农用地或集体地抵押限制等也直接导致此类企业在资金获取方面的问题。企业经营资短缺直接影响到企业生产技术的更新、产品质量的维护、员工工资及福利等。在畜禽养殖过程中排放的粪尿、废渣、污水、恶臭气体以及畜禽尸体等都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极大的危害性,这就急需利用一定的处理设备对危害性物质进行防治与消除,但这种治污从短期来看是需要养殖企业自身投入大量的资金与人力、物力的,需要消耗大量的生产成本,一旦企业存在资金链上的不连续,企业在生产管理过程就会直接忽视与生产终端产品关联性较小的部分,他们更多从生产效益出发,将有限的资金投放在最关键的生产环节,对环保及污染问题置之不理,以应付政府部门常规检查为目的,暂时性的租用治污处理设备,使得畜禽养殖场内呈现杂乱无章的管理状况。

2.2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缺失

目前国内很多企业对内控管理缺乏相应的认知,企业在内控方面并没有投入更多的精力与决心,即使有部分企业已经建立了一定的内控管理制度,但在企业实际生产经营中并未采取相应的行动。养殖企业内部管理的制度性缺失一方面体现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由于企业自身特性,导致很多专业型人才对养殖业望而却步,企业内部员工大多数有实际操作经验而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其知识结构与学历层次上偏低。随着规模化养殖业的迅速发展,社会固有的养殖业偏见被打破,畜牧兽医高等学校的毕业生比例逐年增长,而很多养殖企业只关心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对人才管理并不重视,高素质人才长期存在薪资待遇较低,发展晋升空间较小,缺乏将人才按照专业技能进行岗位匹配的意识,使得大量专业性人才被引进之后难以长期留存。另一方面,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养殖业的生产规模的扩大并未与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相适应,尤其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意识淡薄,主要管理者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随意性等,企业对生产资金配置效率不高,导致大量资金闲置或者资金周转的严重不足,对应收货款的回收方面也不够及时,没有计划性。在畜禽产品的库存管理方面也存在极大的控制漏洞,很多企业在库存量方面没有定期的统计与处理机制,导致存货控制不足,流动资金周转困难。

2.3 畜禽粪便处理率低,污染严重

畜禽粪便极易滋生细菌,并产生恶臭物质,这种恶臭物不仅能够直接影响到空气质量,同时也会以滋生渗透的方式威胁到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水体安全,严重危害到附近居民的生活质量。由于受传统的养殖方式与养殖习惯的影响,我市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较为单一与粗放,企业对生产经营的成效关注度要远远高于他们对环境治理方面的关注。大多数养殖场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与废弃物,禽畜粪便被及时有效处理的程度较低,很多养殖场对畜禽粪便随意堆放,缺乏一定的污防治意识,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与破坏。

3 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产经营及企业内控管理的对策

3.1 拓宽养殖企业融资渠道

资金是企业生产运营中的核心要素,有效的资金融通方式能够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当前养殖业资金筹集手段较为单一化,难以满足企业对扩大化生产经营的要求。采取多元化的企业融资方式,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是发展畜禽养殖业的关键所在。畜禽养殖业一般自身信用等级不高,负债经营负担较重,缺乏必要的中介机构进行技术支持,导致企业难以在资本市场获取所需资金。因此,通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创新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融资方式,以专业化的金融机构进行中小企业的资金管理及运营等方式不断拓宽企业资金获取来源是未来畜禽养殖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进一步拓展企业的融资渠道,除了政府部门要对发展生态养殖业进行政策与资金的倾斜外,需要企业不断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与经济实力。企业自身也要进行生产经营方式上的革新,以创新性的发展理念赢得成本上的降低。畜禽养殖生产经营有着特殊的内在规律性,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也是贯穿于每个生产工艺中,对这些生产环节进行特定的技术性改良,根据畜禽养殖场在地理位置、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特殊性,以其所处的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设计相应的污染治理方案等能够提高畜禽养殖业成产效益与竞争实力。

3.2 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注重过程管理

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下,企业内部控制不仅能够保证企业发展的持续性与财产的完整性,同时也在强调通过内部管理方式来规避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潜在风险,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的效率。企业内部控制依赖于专业的管理制度,以建立全方位过程控制体系为基础,对关键控制点或核心流程进行有效监控,从而达到规范管理过程的目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是企业内控管理的基础,设计适应企业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合乎规范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进行资金配置与管控,能够帮助企业提升发展空间。在具体的生产流程方面,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需要重新定义整个生产、销售流程,准确的识别来自系统内部的潜在风险,对生产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控制,及时发现并从源头上减少流程漏洞。

3.3 积极推广污染防治新技术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加上养殖场在经营管理方式上的粗放性,不仅给周边的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废弃物如果不能及时进行相关处理,也会直接增加企业在后续生产中的成本负担。养殖企业在防污治污方面的不作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投入治污资金的考量,在短期来看,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污染防治设施需要耗费的成本极大的削弱了行业利润。采取先进的污染防治新技术能够从长远上降低生产流程的各种成本,并且部分废弃物的合理处理后,还能够为企业创造出二次利润。目前,有很多对畜禽业治污的新兴技术,如对畜禽粪便的处理可以采取干湿分离技术,采用干清粪技术及时对产生的干粪进行处理,减少对冲洗水的浪费,并建设畜禽粪收集处理中心,特别是在规模化的生产经营中,以集中处理的方式配套设计相应的发酵槽、翻料机、运输车等,直接对产生的畜禽粪进行生物发酵,生产有机肥或者复合有机肥等。对于大中型规模化养殖场,也需要配备以工业治污设备,建设二级A/O生化处理系统,使排出的污水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

4 小结

畜禽养殖业的迅猛发展除了要关注其发展的数量与速度,更要强调发展中的质量与长远效益,以强化企业内部控制为核心的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方式是畜禽养殖业今后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 汪丽婷,马友华.畜禽粪便废弃物处理与低碳技术应用[J].农业环境与发展.2010(05)

第8篇

一、畜牧业生物安全体系建立的背景

食品安全是当今社会普遍关心的热门话题,再加上猪流感疫情的出现,造成人感染死亡的事件。一时间传统大众媒体和非专业人士对对疫情的各种情况进行偏面的报道。这些不真实的宣传对消费者造成极其严重的误导,谈猪色变,因而出现了这么一种趋势,人们开始抵制牲畜产品。本来我国畜牧业的现状就是小规模组成大群体。与发达的西方国家存在着根本上的差距,生产水平自然不能和西方来比较,畜病控制在我们国家有着特殊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如此严峻的形势必将关系到畜牧业的兴衰成败,甚至可能连累为畜牧业提供饲料原料的种植业、从事畜牧的产业工人、饲料加工企业、兽药生产企业及运输业。如果畜牧行业中的重大疫病得不到及时有效地遏制,我国畜牧业的发展势必会受到极其的严重影响,农民实现增收的重大国策将会受到严重干扰,由此可见这个问题不可小视。因此必须对畜牧业的生产安全予以重视,畜牧业的生物安全体系就被提到中国畜牧养殖工程的日程上。

二、畜禽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构建

1.畜禽场的选址与建设

建立一个科学的选址、结构的合理布局及舍内外环境的合理控制是养好畜禽的前提,定能给养殖场(户)带来无形的效益。场址的选择: ①养殖场的位置:远离公路、铁路、屠宰场、化工厂等,大约 1000 米以上的远离城市、空气和水源没有污染的位置; ②养殖场应建在高燥、排水良好、背风向阳、空气流通的山坡上, 造畜禽舍时最好坐北朝南或坐西北朝东南; ③要有充足的水电, 交通方便; ④远离河流, 严禁向河流排放污水, 同时需考虑畜禽场的污水量应与附近的田地及果园对污

物的处理能力相匹配。

2.健全养殖场管理制度

2.1人员管理制度

由于养殖场的人员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而养殖场内的人员具有较强的流动性, 因此在某种程度上, 控制养殖场人员的活动对于防止疾病有重要意义。在场人员应注意做到: ①养殖场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 到场人员需做好登记册, 以便追踪来宾和他们的接触史; ②食堂严禁向外面采购相应的畜产品; ③不准携带染疫的相关物品; ④不准养殖其它类动物; ⑤饲养员进入畜禽舍需进行沐浴、换衣、消毒方可进入; ⑥在场技术员严禁向外面服务; ⑦管理人员进入生产区前应沐浴、穿好工作服和戴好工作帽, 更换鞋子方可进入。

2.2饲料安全管理制度

①采用无病原污染的原料加工饲料; ②配制全价配合饲料; ③采用新鲜、优质、不发霉、不变质的配合饲料。

2.3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①采用全进全出制;②采用繁殖、培育和育成分开的分点生产模式; ③外来畜禽必须隔离饲养一段时间, 经检疫合格后, 再在每群畜禽中混入一头 (只) 本场畜禽, 使外来的畜禽适应本场的微生物群体后, 再放入正式饲养栏或圈。

3.健全的疾病控制体系

3.1提高疾病监测, 做好疾病防控

要加强疫病监测水平, 提高检疫技术, 使检疫方法逐步达到简便、快速、准确、敏感、廉价和自动化要求。采取以检疫、诊断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同时要分析季节疫病流行规律, 制定预报预测图表, 早期采取措施, 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加强监测, 提早预警, 预测出疾病流行情况, 新发现疾病的症状、病理变化, 要研究新的诊断、防治方法及新药的使用方法, 这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防疫工作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3.2控制疫病扩散

在发生疫病或受疫情威胁时, 及时宣布自卫封锁,隔离畜禽舍, 淘汰处理病畜禽, 并采取紧急防疫措施。在舍内严禁解剖病死畜禽。一旦发生传染病, 场内各类畜禽禁止出场, 防止疫源扩散, 以达到控制疫病流行的目的。

4.建立严格的消毒制度

消毒是养殖场一个重要的环节,这样既可以杀灭或减少本场的病原微生物, 也可以预防外面病原的侵入, 保持养殖场的病原谱稳定。①大门口设立消毒池; ②进入生产区入口处设立消毒池; ③全场大环境每周消毒一次; ④走道及场内主要道路每周消毒两次; ⑤空栏后需清洗干净、消毒、通风空一段时间, 再消毒方可进入; ⑥不要长期用同一种消毒药物,要定期更换。

5.安全的种群管理体系

生产群的控制是考虑到引种可能携带病原进入畜禽场以及不同品种、年龄的畜禽对不同的疾病的易感性不同。①注意引种安全。在引种前先对引种场进行资质考查, 对引入畜禽需做免疫学检查, 相关无误后引种。到场后需隔离一段时期, 过几天后对本场需要注的疫苗进行免疫; ②每批畜禽要坚持全进全出制度; ③不同品种、批次、日龄的畜禽最好禁止混养; ④对疑似患上传染性疾病的畜禽立即隔离。

6.健全的粪便及污水处理措施

规模养殖场的禽畜粪便的随意排放, 严重污染了周围环境, 也极大地威胁着规模化禽畜饲养业自身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养殖场本身的卫生防疫, 降低了畜产品的质量。因此规模养殖场要建立完善的粪便处理措施和污水处理机制,进行无废物无污染的畜牧生产, 通过遵循现代生态学、生态经济学的原理和规律, 运用系统工程方法来组织和指导畜牧业生产, 并将通过经济与生态的良性循环来实现畜牧业的快速、优质、高效和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丁友庆,徐兴斌.规模化养猪场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初探.贵州畜牧兽医, 2009(4):28~29.

第9篇

1肉鸡养殖安全控制

(1)制订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管理制度,对药品及饲料添加剂供应商进行评定,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不在供应商目录中的产品严禁采购,兽药门市按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操作。

(2)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质量承诺书,保证产品中不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成分,不定期对库存兽药进行检测,发现不合格或含有其他成分的产品,根据产品质量承诺书对供应商进行追责并终止合作。

(3)公司自养场及农户养殖场兽药和疫苗必须从公司兽药门市领取,不得私自从外面购买,公司安排人员不定期对养殖场药品及疫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外购的药品严格处罚,直到终止合作养殖,使用违禁药物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监督养殖场严格按防疫程序进行防疫,对防疫后的鸡群进行抗体检测,发现未进行防疫的养殖场及时进行补防并严格处罚。

(5)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上市前15天停止用药。

(6)加快标准化肉鸡场建设,改善肉鸡养殖环境,通过环境控制,优质鸡少生病,少用药,每只鸡平均药费下降0.2元以上,直接降低药物残留,保证食品安全。

(7)在肉鸡上市前3~5天,从养殖场取毛鸡按无公害标准进行药残检测,取样后养殖场不得再使用药物,药残检测合格方可进行屠宰或毛鸡销售。对检测不合格的养殖场不得进行屠宰或销售,必须在达到休药期后进行第二次药残检测合格才能上市。

2屠宰加工安全控制

(1)屠宰的毛鸡首先必须药残检测合格,其次要达到公司规定的上市日龄及体重标准,没有发生疫情,健康状况良好,有当地畜牧主管部门检疫后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运载消毒证明。

(2)核对检查优质鸡生产信息,如鸡的饲养情况和使用药物的种类、时间、休药期、疫苗种类、接种时间以及饲料添加剂类型等。

(3)屠宰过程严格按GB/T19478肉鸡屠宰操作规程、NY/T1174肉鸡屠宰质量管理规范、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规定的标准及要求操作。

(4)对屠宰的鸡体进行体表、内脏和体腔宰后检疫,发现的可疑品进一步进行细致的临床检查和实验室诊断,发现病鸡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5)屠宰过程使用的原辅材料必须为食品级材料,每半年对屠宰场水质进行检测,水质要求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6)按GB16869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对屠宰后的产品抽样进行感观、微生物等项目的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准上市。

第10篇

[关键词] 规模 养殖 措施

[中图分类号] S81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2-0283-01

随着畜牧业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的转变,我县养殖业逐步由传统分散养殖向养殖大户和规模养殖场转变,由粗放经营向标准化和商品化转变,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比例逐渐增加。切实做好规模养殖场的监管,是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确保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对规模养殖场的监管也成为我县动物防疫工作重要内容之一。

一、现状

2013年全县生猪存栏26.72万头,出栏31.42万头;肉牛存栏9.92万头,出栏1.58万头;肉羊存栏2.85万只,出栏2.53万只;禽类存栏168.25万羽,出栏189.12万羽。畜牧业产值7.96亿元。全县规模养殖场254个,规模化程度达到25%。其中:拥有国家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3家、省级7家、市级18家、县级147家;拥有省级畜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家、市级11家、县级34家。

二、规模养殖场存在的问题

1.规划和选址不科学。大部分规模养殖场都是从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的,有的在房前院后从几头开始,边发展边扩大养殖规模;有的从来没有养殖经验想当然按自己意途修建,有的建在公路边,有的建在河流边,有的建在村寨里,没有按照科学的规划和选址,从而导致粪污处理困难或存在严重的生物安全隐患。

2.圈舍设计、场区布局不合理。没有充分考虑通风、光照、污水处理、疫病预防、控制、生产管理等因素,人、畜在同一个环境中,生活区、生产区混在一起,净、污不分等,不利于动物疫病的预防、生产成本的有效控制。

3.基础设施不完善、缺乏必要的生产保障。没有设置必须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隔离、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废弃物不能达到无害化处理和安全排放。

4.生产管理不规范。标准化管理意识不强,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饲养管理规程,造成饲养成本增加、动物疾病多发、污染严重等。

三、监管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管生产就要管质量”的原则,对规模养殖场实行县、乡两级监管,专业人员对规模养殖场实行包保,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建立从生产基地到餐桌全覆盖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监管,确保无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1.全面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要求规模养殖场必须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包括选址、工程设计、工艺流程、防疫制度和人员等。对已建场按照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对其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关、停、转。对新建场实行备案跟踪管理制度,从选址开始实行全程跟踪监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要求的每一项完成情况都必须备案,直到全场建成并达到相关要求才给予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加大技术培训。经常开展专题培训或技术讲座,加大规模养殖场标准化饲养管理、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养殖档案的建立等相关技术培训,提高养殖场人员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

4.“三管”齐下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落实责任到人

一是县政府将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实绩考核主要内容,由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从组织上保障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农牧局与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签订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与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签定目标责任书(承诺书),明确养殖场主体责任,从制度上保障监管工作顺利进行;三是按照一个规模养殖场明确一名技术人员联系指导服务的方式,建立健全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联系服务规模养殖场制度,从技术上保障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5.实施挂牌公示制度,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规模养殖场必须将诚信经营(生产)承诺书公开上墙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联系指导服务技术人员实行挂牌服务制度,公开服务内容,联系电话和举报电话,建立监管台帐,公开接受监督;三是建立诚信企业挂牌表彰激励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对完善动物防疫条件、档案制度并严格执行,且未发生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颁发“金沙县畜产品生产(经营)诚信单位”称号,公开挂牌宣传,激发生产者自觉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的积极性。

6.实施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监管质量

对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发生动物疫情或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牵头监管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年终考核按零分计算,取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当年评先选优和职称评聘资格,并分别按以下情形严肃处理:一是对拒不接受监管人员指导,违反规模养殖场监管制度的企业,一律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取消项目、资金、政策等扶持,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责任;二是对因监管单位或联系指导服务人员渎职、失职,造成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依法追究牵头监管单位、协助监管单位和联系指导服务人员的责任;三是凡是申报项目、申请扶持的规模养殖场,必须经畜产品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和联系指导服务技术人员签署意见后才能申报。通过以上措施,形成上下联动、企业主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7.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是严格执行引种监管,凡须到县境外引进种畜禽的必须报动物卫生监督所,经批准后严格按程序引进,并进行隔离观察,经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场饲养。二是对病死动物或死因不明动物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规模养殖场(户)不得对病畜禽和病死畜禽进行急宰和加工销售,必须进行隔离和做到不销售、不转移、不屠宰、不食用的“四不”和无害化处理。三是规模养殖场(户)出售畜禽前必须向兽医部门申报产地检疫,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售。对未经许可引种引畜、不按规定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不按规定出栏未经检疫动物等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给予处罚。

参考文献

[1]刘云,梁安成. 对我县规模养殖场防疫监管的建议[J]. 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12,09:33-34.

第11篇

关键词 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创建;做法;问题;建议;陕西城固

中图分类号 S8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9-0283-01

城固县位于陕西省南部,汉中盆地腹地,北依秦岭,南靠巴山,自然环境优越,交通便利,具有良好的养猪环境条件和传统习俗,是国家生猪生产和调出大县。在国家推广畜禽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创建过程中,城固县规模养猪场大部分都能积极参与,严格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简称“六化”)要求进行创建,现已建成3个部级、2个省级和6个市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有效推进了全县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发展。通过政府、业务部门和规模养猪场的共同努力,虽然标准化养猪场创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该文通过分析总结,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供参考。

1 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创建的主要做法

1.1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引导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

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分别负责领导和指导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在工作中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化示范创建“六化”要求,积极宣传报道畜禽标准化创建的典型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使标准化创建意义深入人心,广大规模养殖户积极主动申报创建[1]。

1.2 扶持龙头企业,提升样板带动作用

高度重视龙头企业在推动畜禽标准化创建中的重要作用,在行政引导和技术支持方面加大对申报创建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其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完善生产管理制度和养殖档案等。通过示范带动,使得全县5个规模场通过了部、省级标准化创建验收,6个场通过了市级标准化创建验收。

1.3 强化服务意识,努力解决养殖难题

目前,规模养殖场最缺乏的是畜牧兽医管理和技术人才,城固县根据创建申报场的实际困难,从县镇兽医站选派高、中级畜牧兽医师驻场包联进行技术指导,帮助其改进基础设施,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措施,解决技术难题等[2]。

1.4 严格日常考核,提高创建验收通过率

县局、县站在日常工作检查指导中重视标准化创建,把省级标准化创建指标纳入对规模场的日常管理中,特别是对于申报创建场,每次检查都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在上级验收通知下达后,县局组严格按照相应级别标准化规模场验收指标进行初步验收,凡是4项硬件指标不达标或综合评分不到88分的场,不予推荐,从而大大提高了创建通过率。

2 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观念落后,缺乏创建意识

标准化创建是按照有利于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养殖环境、设施、设备、粪污处理等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资金投入较大,影响其生产流动资金和扩大生产规模。因此,部分养殖场只顾眼前利益,进行简约化生产,不愿申报标准化创建。

2.2 盲目引种,档案资料不全

种畜禽是畜牧业生产的源头,其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畜牧业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目前,规模养猪场良种化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但纯种种猪和优良二元母猪仍然不能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有的场跨省、市引进种猪或二元母猪,事前不报检、事后不补检,引种手续和种猪系谱档案不全,严重影响后代选育,导致良种猪的优良性能无法充分发挥。

2.3 基础薄弱,养殖设施落后

城固县养猪业历史悠久,随着养殖业集约化、现代化、规模化的发展,起步较早企业的基础设施已经不适应现代畜牧业发展需求。

2.3.1 选址不科学,布局不合理。随着农村和城镇的不断扩大,原先相对远离村庄、交通要道的养殖场,现已被居民区包围;场内生产区与生活区、各栋圈舍间距太近或无隔离带,净道污道有混用现象等。

2.3.2 防疫条件不健全。规模养殖场大部分建有消毒池、更衣(消毒)室、兽医室等防疫基础设施,但大部分消毒池建设不规范,宽度、深度、长度达不到要求,有的更衣室紫外灯不能正常使用,兽医室生物制品及兽药储存、使用不规范,厂区入口、生产区入口无防疫标识等。

2.3.3 猪舍设施差。发展较早的养殖场大部分设备陈旧,圈舍缺乏通风换气、保温、防暑、除湿等设备设施,致使圈舍内空气浑浊、冬冷夏热;大部分养殖场仍采用直冲式清粪方式,未采用干湿分离等生产工艺。

2.3.4 无害化处理方式简单。目前,城固县大型规模场都建设了沼气池和化尸窖等,都能规范化处理粪污和病死畜,但中小规模场缺乏硬件设施,多采用尸体深埋或焚烧、粪便堆积发酵等无害化处理措施,不能完全达到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治污目标。

2.4 专业人才缺乏,生产不规范

据调查,城固县养殖企业畜牧兽医专业人员比例不到5%,大部分场都有管理制度、技术规程等,但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监督和具体实施,导致许多规范性技术措施难以落实,生产效益不高,档案填写不规范等。

3 建议

3.1 加大宣传力度,扶持科学养殖

在目前传统养猪数量仍占较大比例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和业务部门要加大标准化养猪技术的宣传力度,对主动申报开展标准化创建的企业给予政策和技术支持,以提高标准化养殖普及率。

3.2 强化监管,提高依法生产意识

各级畜牧兽医执法机构要加大对规模场的监管力度,促使其按照标准化创建“六化”要求规范生产,对于多次检查不达标场,依法取消政策性补助,促进其科学养殖[3-4]。

3.3 科学规划,立足长远发展

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规划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规划区,对于新建或扩建养殖场,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为养殖业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3.4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增强养殖竞争力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业务单位要加强人才引进力度,提升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能力;各规模场也要充分认识人才对于养殖业经济效益的重要作用,要不惜重金引进高素质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以提高生产经营效能[5]。

4 参考文献

[1] 2014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J].农村实用技术,2014(4):7-8.

[2] 晓楠.深入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全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启动会在大连召开[J].中国牧业通讯,2010(10):1-2.

[3] 江苏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J].农家致富,2013(10):49.

第12篇

关键词:乡镇动物防疫; 存在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S851.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3)07-0095-02

有效控制传染病发生与传播的关键是要使动物机体获得免疫抗体。但是,从当前乡镇动物防疫的实际工作来看,强制性免疫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这给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留下了隐患。为此,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目前乡镇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科学、可行的对策和建议以供参考。

1 乡镇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饲养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1)养殖场整体布局不合理。许多养殖场功能区划分不明确, 饲养区、隔离区和办公生活区没有严格分离; 场区门口没有消毒设施, 进出饲养区没有车辆消毒装置和人员消毒通道;场内道路无净道和污道、雨水和污水分流之分;沼气池等无害化处理设施与养殖场生产能力不相匹配。

(2)病死畜禽及粪便无害化处理不规范。在病猪方面,部分养殖场在生猪治疗不见好转的情况下急于将其出售;在死猪方面,个别养殖场对死猪不进行规范化处理,而是将其乱扔乱弃,造成病原扩散,环境污染;更有甚者将死猪直接投向市场; 在畜禽粪便处理上,很多养殖场不在特定地点将畜禽粪便堆集发酵, 而是随意堆放, 结果造成污水四溢、臭气熏天、蚊蝇滋生。这些均是动物疫病的疫源地,极易使动物的疫病加以扩散,给畜牧业带来较大损失,同时也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3)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少养殖场对饲料、药品及疫苗等投入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批号、使用及保质期记录不清, 保存不当;畜禽进入、售出及病死畜禽数前后发生逻辑性的错误;引种、补栏前不驻场观察,调入后就混群;养殖档案记录不完整;免疫标识发放数与畜禽出栏数不吻合。这些都是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具体体现,不利于动物疫病追溯和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

(4)免疫程序不合理。有的养殖场不能根据本区域疫病流行的特点,制订合理并且有针对性的免疫程序,而是片面套用书本和其他场免疫程序,或一个免疫程序多年不变;不开展免疫抗体检测,甚至拒绝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抽检,致使动物发病原因不明。

1.2 动物防疫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1)实验室检测力量不足。目前,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人手不足, 仪器设备不全,技术力量薄弱,国家规定强制免疫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免疫抗体检测不能按期进行, 无法顺利开展产地检疫、动物防疫等工作。

(2)动物防疫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由于基层防疫工作比较辛苦,工作量大,人员力量不足且普遍年龄偏大。因此一线工作的大都是学历不高甚至是没有相关学历的基层防疫员,缺乏坚实的理论知识,也没有扎实的操作技能,只“有病医,无病不管”,预防意识十分淡薄。其中就有对各种疫苗的存放条件、使用剂量和使用方法模糊不清,甚至出现过将猪瘟疫苗冷藏,将禽流感疫苗冷冻等错误现象;有的注射疫苗不规范、防疫登记表填写不完整、免疫证发放不到位、耳标加挂率低等;有的责任心不强,家畜须防疫3种疫苗的只免疫1~2种,须防疫2次的只免疫1次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给有效地控制动物疫病留下隐患。

(3)防疫人员待遇偏低。目前,绝大部分防疫人员劳务报酬是1 100~1 500元/月, 随着日常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价的上涨,这样的报酬很难养活一家人,待遇与劳动强度极不相称, 所以在稳定防疫人员工作可持续性上存在着问题。

2 对乡镇动物防疫工作提出的建议和对策

2.1 加大动物防疫工作的宣传力度

在各乡镇有计划开展动物防疫和其他畜牧科技培训,充分利用不同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疫工作的重要性,让养殖户充分认识到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不但可以减少动物疫病的发生,降低畜禽死亡率,从而保障畜牧生产的健康发展,而且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有着重大的意义。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养殖户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

2.2 提高动物防疫工作的监管力度

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认真落实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无免疫证明和免疫标识的畜禽不予出具相关检疫证明,无检疫证明的畜禽严禁屠宰、销售和运输。并且还要加大打击逃避检疫行为,提高养殖户、贩运单位以及个人的防疫法律意识;同时大力宣传《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新建沼气池补助》等相关政策,把动物疫病控制在源头。

2.3 提高动物防疫效果监测能力

根据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情况,县疾控中心要对畜禽定期采样并进行抗体检测。对检测水平未达标的养殖户要及时通知养殖户和防疫员,要求其补免,同时还要查实抗体未达标的原因,以利更好地开展免疫注射工作,切实提高畜禽防疫的免疫效果。

2.4 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养殖场需认真填写《养殖档案》,并清楚记录,保存完善。《养殖档案》主要包括饲料、药品及疫苗生产厂家、生产批号、使用及保质期等;养殖场的畜禽进入、售出及病死畜禽数量情况;生猪的引种、补栏的观察情况。因此,这些措施的落实到位,不但有利于该产业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 而且对动物疫病追溯、产地检疫开展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2.5 提高防疫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福利待遇

每年定期对防疫人员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防疫人员的专业素质是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所以对一线工作的防疫人员要进行考核,对不能胜任人员及时做出更换调整,并将符合防疫资格条件的人员补充到防疫队伍中,优化队伍结构,从而提高整个防疫队伍的整体水平。

同时还要逐年提高防疫人员的福利待遇。吃饭问题是人之根本,只有解决了防疫人员的后顾之忧,提高防疫人员的工资待遇,才能从根本上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使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达到坚不可摧的效果。

第13篇

关键词:养殖场;标准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S812.9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4)04-0066-02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的发展、人民生活的需要及环境保护的要求,养殖业逐步向着规范化、工厂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内容被逐步规范、修缮,使之更加符合客观规律,更加科学合理,更加适合生产实际的需要。现将其介绍如下。

1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的主要内容

原则: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养殖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严格分开。标准化养殖场场址的选择、场区的总体规划布局内容如下: ①办公区(生活区)建设。②总体环境保护、道路绿化建设。③圈舍建设。④草料库建设(草料堆放场、草料加工间、配料间)。⑤动物防疫(兽医室、更衣室、消毒间设施建设)。⑥无害化处理(粪便堆积发酵处理场、病畜隔离间、死畜、污物焚烧炉等设施建设)。⑦标准化档案资料软件建设,档案资料室(档案柜)、资质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制度、日常工作记录、登记表、协议、合同、责任书等档案资料规范归档。

2标准化场址的选择条件要求

(1)场址选择原则:①远离居民生活区、学校、主干道等(在0.5~3.0 km)。②场址选择首先必须考虑水、电、路三项必备条件方便便利,特别是水电资源必备。③草料来源方便,资源充足。④地势平坦干燥(不选择低洼容易积水地势)。⑤今后发展前途余地较大。

(2)办理好各种相关资质法律手续。①土地使用手续(30年以上较好)。②申请工商行政管理《合作社营业执照》。③税务登记证。④开户银行许可证。⑤刻就印章等。

3标准化养殖场总体规划布局要合理

根据场区实际因地制宜、遵守规律、合理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管理、标准化生产、顺应市场,是标准化养殖生产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必然要求。

(1)远离居民生活区、学校、主干道(一般在0.5~3.0 km)。根据动物卫生防疫要求及动物生活习性要求,养殖场选址必须远离居民生活区和嘈杂的闹市区。

(2)场址选择首先必须考虑水、电、路三项必备条件。水、电、路是生产养殖的必备条件,缺一不可,在规划场区时,首先要把水、电的来源作为首做工作,本着少投资多办事的原则开展工作。场区路和外源路相接,出入交通方便。

(3)草料资源充足,拉运方便、运距短。养殖场不管养什么畜禽,要从减少成本,节支增效的角度考虑。首先要考虑饲草饲料来源充足方便,还要考虑运距短而近。

(4)在总体规划时,要考虑必不可少的环境保护、场区道路及绿化建设。

4标准化养殖场场区布局建设

(1)办公区(生活区)建设:办公区(生活区)规划一般布局在厂区规划的一个角上,根据场区面积大小而定,主要内容包括:与生产区相通的大门,进大门处修消毒池(长8 m、宽4 m)拉运草料、牲畜用,平时闭锁。大门旁修值班室、值班室旁另开门修防疫设施:更衣室、消毒间、畜牧兽医室、技术档案资料室,旁边再开门修办公室、财务室、职工培训室(多功能室)、食堂、职工宿舍、锅炉房等。

(2)生产区标准化养殖场圈舍建设:圈舍建设时,要考虑多功能性,一般采用双列式设计,中间留1.5~2.0 m饲喂通道,圈舍长50~80 m,宽11~13 m、墙体高2.1~2.3 m、屋顶山脊高3.0~3.2 m较为合理(舍内设备因养殖畜禽种类需要设置),养牛、养猪、养鸡等都可以。

圈舍建设一般考虑封闭式圈较好,冬季保暖、夏季排热方便。如果采用机械化喂养,可以采用钟楼式建设,两边墙体不变,中间起脊,根据机械高度、宽度设计机械作业需要的高度、宽度,起脊部分采用钟楼式。

建设材料一般采用砖混24 cm或37 cm墙体,屋顶可以采用钢架与厚度10 cm彩钢板,结合当地冬、夏季需要而定彩钢板厚度。

(3)草料库建设:根据场区面积及饲养计划,合理安排一定面积的饲料库、草料堆放场、草料加工间、配料间。一般草料库建设放在进大门、办公室后面,方便使用和看管,建设采用钢架和单层彩板封闭式。

(4)无害化处理设施(粪便堆积发酵处理场、病畜隔离间、病死畜、污物焚烧炉等设施建设)。养殖业主要污物是粪便,无害化粪便堆积发酵处理场应设置相对集中,以圈舍出粪方便为主,一般设在圈舍一头或一个角落。病畜隔离间、无害化焚烧炉应设置在安全门(拉出粪便的门)和粪便处理场附近。

5标准化档案资料软件建设

第14篇

一是做好前期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对汉中市准备申报标准化示范场的养殖场进行前期摸底审查。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及时组织各县区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全市“百强养猪示范场”负责人,开展畜禽标准化创建活动、动员培训,就《汉中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指南》进行详细解读,要求各县、区和各示范创建单位高度重视,全面推进汉中市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进程,带动汉中现代畜牧业发展。

二、抓指导、强培训、重服务

汉中市把标准化规模养殖作为提升畜牧业转业升级的一个阶梯。提出的“255”倍增生猪规模化养殖计划,全市新增百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大户482户,达到6562户;其中千头以上养殖场增加21户,达到350户,万头以上规模猪场增加3户,达到12户。全市规模场生猪出栏占总出栏的61%,较上年增加2.4%。开展百场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市通过调研摸底筛选出100个规模养殖场作为市级标准化示范场。通过媒体和汉中农业网对其建设规模、饲养量进行排序公示,并得到市级财政资金的有力扶持,极大激发创建工作的热情。为加强锻炼培养干部职工,提高工作热情和技术服务能力,发挥技术单位的技术优势,分别成立了生猪养殖技术、家禽养殖技术、牛羊养殖技术、动物疫病防控四支技术服务组,由高级技术专业人员带队,深入农村给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指导,承担项目课题,开展专题调研,给农民群众提供了便民服务。技术服务组先后为市直机关工委、市农业局、市委办、市水利局、市老干局、市扶贫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等单位和西乡、汉台、勉县等有关县(区)开展养殖技术培训十多期,培训人员近2000人,发放科技资料近万份,发放科技教材200多册,解决了全市畜牧生产中许多实际问题,赢得了农民的广泛赞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促进了畜牧科技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三、创新模式和思维方式,提升畜牧业科技水平

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的要求,一批现代化、标准化的养殖场、养殖小区相继建成投产,并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型、企业带动型、协会牵头型、项目推动型、农户联建型”五种发展模式,畜牧产业化步伐加快,生产方式得到较大转变。实行品牌战略,狠抓无公害、绿色产地、产品认证,注册了“汉中黑珍珠土猪肉”“朱寰牌生猪”“无抗饲料”等畜产品商标。加大标准化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汉中市现代畜牧业的科技水平。用高科技装备武装畜牧产业发展,用科技水平提升产业发展。引进新的养殖理念和新的科技成果,推广自动饲喂新系统和无塔自动供料系统。从养殖场设计规划到圈舍设备,再到粪污无害化处理,提升科技水平和生产水平。汉中市通过“百场创建、千户推进”活动,以标准化创建为契机,全面推进汉中市畜禽标准化工作建设。动物防疫冷链体系、兽医实验室建设项目、乡镇兽医站建设项目、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项目、畜牧产业化建设项目、大型沼气池建设项目、一村一品建设项目等一大批重大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养猪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从畜禽良种化入手,抓全市畜禽种源建设,借助国家农业部良种示范体系项目。建设一批科技水平高,技术和资金雄厚,管理规范的种猪场和种猪供精站、点,全面普及和提高畜禽良种化的水平,为汉中市畜禽良种化提供支撑。抓生产技术管理和制度建设通过技术培训和百场示范创建,督导规范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工艺流程,并通过政府行为向畜禽示范场派驻畜牧兽医技术监督员,用规范化制度化加强管理。要求防疫制度化、防疫标示明确、管理制度上墙、创建文本规范,制度完善健全。全面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理,加大环评力度,取缔无证化经营行为,提高准入制门槛。对饲料添加剂和违禁药品使用监管力度,定期督导检查,确保畜禽食品上市安全。

四、加快畜牧业转型,推进现代畜牧产业发展

第15篇

企 业 概 况

 

一、项目单位概况

(一)单位名称

 农牧业有限公司

(二)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三)单位地址

山东惠民县

(四)饲养规模

存栏奶牛350头,日产鲜奶4.5吨。

(五)基础条件

农牧业有限公司奶牛养殖场符合项目建设的基础条件。

1、选址合理。农牧业有限公司位于山东惠民县姜楼镇解陈路西侧(原张八林场)南距220国道4公里,选址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背风**,通风良好,给排水方便。养殖场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满足防疫要求,并取得了动物防疫合格证。交通方便,有稳定水、电供应,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场区内部管理规范,有集中统一的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规范。

3、公司要求对奶牛饲养必须建立规范的档案和生产记录,内容包括:奶牛配种、系谱、分娩、牛只变动、饲料、兽医防疫及用药、产奶量、牛奶质量等。

4、养殖区周围为农田,并留有专门的饲料基地近100亩,其中:饲用玉米40亩,还预备试验田40亩种植全株玉米,种植紫花苜蓿20亩,可为公司奶牛提供充足的秸秆与饲草。

(六)设施设备

1、兽医防疫设施完备。本场建有车辆消毒池、更衣消毒室、兽医室、隔离区、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兽医防疫设施。

2、基建设施符合需要。本场建有奶牛舍4排,面积2880平方米,运动场11200平方米;牛舍建筑全部为东西走向,牛舍间距为20米;建有挤奶厅11间,面积460平方米;建有办公室、档案资料室、兽医室、仓库12间,共计510平方米;建设青贮池3800立方米。

3、建设符合环保要求。奶牛场建有专门的粪便堆放区;区内净道、污道分离,净道主要用于奶牛周转、饲养员行走和运料等,污道主要用于粪污等废弃物出场。

4、必要的设备齐全。拥有挤奶设备二套、6吨制冷罐二套、运输汽车一部,并配有相应的青粗饲料加工调制设备、兽医诊疗器械;水电等配套设施完备。

(七)规划布局

场区按标准化奶牛场进行规划布局,功能区布局合理,分为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饲料区、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六大部分;由东到西依次为:办公区 、生活区、生产区、饲料区和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安排在了下风向。

(八)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该场技术力量雄厚,全场有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6名,其中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4名,可为项目建设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与支持。

公司积极与畜牧部门合作开展了广泛的技术培训与技术合作,饲养员技术水平均有了质的飞跃。

(九)奶牛养殖场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