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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平安创建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工作会对政法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以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首要政治任务,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和谐稳定的需求。
二、以构建和谐晋宁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服务和管理社会的能力
一要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二要深入推进“为了明天工程”,重点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工作。三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四要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加强和改进涉及公共安全的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完善和规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进一步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
四、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以确保“两节”、“两会”敏感时期和奥运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为重点,全面加强社会面的安全保卫和控制工作,加大严打整治和群防群治力度,最大限度地压减刑事案件和治安、安全事故。
五、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形成平安建设“人人参与、你我共享”的社会氛围。二是强化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镇综治维稳组织的作用,形成以村(居)党总支为核心,基层自治组织为基础,基层政法综治组织为骨干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网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六、完善责任制,健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进一步明确镇、村(居)级党政和各有关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健全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矛盾纠纷排查会议、突出问题联席会议、镇级领导挂钩联系村(居)、工作情况通报等制度,着力解决齐抓共管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加强对原“”人员教育转化,依法打击和坚决遏制活动。依法保护正常宗教活动,依法打击查处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机要保密工作,杜绝重大问题的发生。
2.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发挥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站)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优势,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扎实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着力提升评估工作的实效性。运用“三网”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涉稳情报信息的日常搜集和处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机制建设。坚持排查化解工作动态化、常态化,落实定期协调交账会议制度,层层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机制。
3.着力解决进京非正常上访突出问题。按照上级综治办要求,将控制进京非正常访纳入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作为评选综治先进的重要依据;协助部门定期排名通报进京非正常访情况,对非正常访问题突出,相关矛盾长期不能化解的由基层站所、村(居)实行限期整改、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等处罚。按照“三包一”的要求,切实加大进京非正常访问题解决和重点人员教育稳控,严防脱管失控。
二、深化平安建设
1.深化平安建设。按照深化平安建设进一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实施办法,扩大覆盖面,提高达标率,实现全镇三分之二以上的村(居)、城乡居民家庭、90%以上的行业达到平安创建标准,解决一批影响基层平安的突出问题。依托社会管理信息平台,全面规范平安建设动态管理。继续推进挂点帮扶基层创安工作,扩大帮扶范围,规范帮扶工作,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等多发财犯罪和“黄赌毒”违法犯罪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打必有效。依法打击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涉众型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加大命案侦破力度,遏制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争创“零命案”镇,创建一批“零发案”村(居)。
3.全面排查整治社会治安。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什么地方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思路,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偏远农村等复杂区域和治安乱点,努力实现由乱到治、由治到安。
4.全力保障公共安全。完善幼儿园、学校等重点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完善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管制刀具等重点物品的管控机制,严防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
5.严密社会治安防范。继续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在集镇启动“天网”三期工程建设,加快现有视频监控的升级改造和延伸拓展,实现对主要公共场所、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及周边区域、治安复杂区域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全覆盖。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网点、学校、商场等重点单位内部视频监控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发展壮大专职巡防员、治安信息员、平安建设志愿者、综治特派员、专业保安等群防群治队伍力量,完善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严格培训、规范管理。
三、发挥“三网”工作体系基础性作用
1.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把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作为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在落实好各村民小组长原有待遇的基础上,按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增加农村村组兼职网格管理员的薪酬。完善和落实网格管理员的工作周期、工作重点、工作规范和培训、管理、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管理员为职能部门事务、为群众代办事宜的“双代服务”作用。巩固农村警务,落实“一村一警”、“多格一警”,提高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水平。
2.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按照“五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抓好村(居)社会管理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使之成为“综合性管理、网兜式服务”的工作载体,充分发挥“零距离”服务群众的综合平台作用。坚持“摸清情况、发现问题、跟进服务、完善管理”,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情况,以镇为单位进行反复梳理,运用“网兜式服务”的方式,借助信息化手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层、归口分类、及时解决”的原则,切实解决到位,做到“小事不出村(居)网格,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今年,全镇1/3的村(居)要高标准完成社会管理服务站规范化建设。
3.推动社会治理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和深度应用。坚持社会基础信息与专业部门信息相结合,促进社会管理信息平台的常态化、高效化运行。重点围绕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要素,全面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实时采集、动态更新,完善社会基础信息和专业信息数据库,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将群众反映的诉求,通过信息平台转到职能部门,为其跟进服务、完善管理,及时回应群众期待提供信息支撑。
4.完善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对社会基础信息和专业信息采集进行补录完善,并随着人口、房屋、组织等客观对象的变化而动态更新,确保数据的保真保鲜。充分利用“三网”建设成果,加强精细化管理,完善“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等措施。健全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帮扶体系,预防和减少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事件发生。
5.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和特殊人群专群结合服务管控工作。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刑释青少年、服刑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分类制定具体服务管理措施。针对特殊人群、特定群体重点涉稳对象、重点人员,运用“三网”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与专门职能部门、网格群众工作紧密衔接,实行双向联动,共同做好帮教稳控工作,确保帮教好、稳控住、不出事。运用“三网”体系,进一步完善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无缝对接、安置帮教机制,防止发生脱管、漏管和违法犯罪现象。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做到“应送尽送、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管尽管”。
6.全面实行综治维稳业务“网络上办公”。实现基础台账电子化,重点人口、矛盾纠纷、涉法涉诉、维稳工作等政法、综治、维稳基础信息全面实行电子化,录入平台,并依托平台强化日常管理、动态更新。非涉秘的综治公文、通知实行网络上收发,建立健全政策法规电子文档。
四、推进法治建设
1.加强法制宣传。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农民、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村(居)、进网格、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强化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发挥媒体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
2.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法治镇、民主法治村(居)等创建活动,引导群众在村(居)社区治理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开展行业、单位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和法治中心等创建工作。
五、夯实综治基层基础
1.提升基层实力。按照省委组织部等6部厅办文件要求,配齐配强镇综治专干和村(居)综治工作室专职主任,落实基层综治干部岗位津贴。落实省里确定的标准,将综治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采取分层级办班等多种形式,对综治干部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广大综治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2.推进社会治理(平安建设)项目化建设。建设并运用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康复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艾滋病违法犯罪人员关押场所等重点项目,落实对特殊人群的服务和管理措施。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市综治委的组织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全局,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治安防范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重点,以平安建设工作为载体,将国土系统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防控建设体系,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为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国土环境。
工作目标: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综治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综治委的指导下,实现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五无”工作目标,即“无治安刑事案件、无违纪行为、无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事件、无重大、无安全事故”。
二、主要工作
(一)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坚持定期排查、定期报告,各国土资源所、分局每周向局室报告一次排查化解情况,局每月向市维稳办、市局等有关部门报告一次排查化解情况;重大政治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及特殊敏感时期,实行“日排查、日报告”制度。在排查工作中,要将违法占地、非法取土、宅基地纠纷、权属争议、土地征收征用、土地收储开发等方面的问题作为排点,力争把到市以上集体访苗头和隐患全部纳入排查视野,不断提高集体访访前排查率。对排查出的苗头隐患,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作用,实现“三大调解”联调联动、有机衔接,进行妥善化解。
(二)扎实开展领导下访“金桥行动”活动。扎实开展局领导下访“金桥行动”活动,坚持用群众工作改善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真诚服务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做好干部下访接访约访、突出问题处理、帮扶结对、依法行政等工作,理顺群众情绪,激发群众热情,调动群众智慧,大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新一轮平安创建的标准,拓展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涵、提高创建实效,巩固过去平安创建成果,继续扎实开展实施“平安”建设。要达到以下目标:一是责任明确,制度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相关人员的综治维稳责任。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内保、调解、帮教等组织,措施落实,保障有力。二是内保保卫措施落实,治安秩序良好。内部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设施完善,措施落实。加强对内部人员的安全防范、思想防范和法制宣传教育,内部人员无违法犯罪。重点要害部位治安防范措施到位。三是单位安全稳定。无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矛盾纠纷激化,无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无越级集体访,基层平安单位达标率要达到100%。
(四)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地价调整、土地调规、土地征收征用及系统内部建设等重大项目、重要事项决策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做到“应评尽评”,切实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对社会风险评估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凡是应该评估而没有评估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大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和预警责任制落实。加大对地质灾害多发区和易发区的巡查力度,进一步核查隐患点,建立和完善隐患点档案。对重点地区要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坚持和完善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值班和灾害预报等制度,努力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预报、预警等水平,确保提前发现,及时处理,使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大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积极做好综治成员单位结对共建工作。根据市综治委《关于组织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按照“每半年深系点一次、适时召开一次座谈会、共同研究制定一个结对共建方案、帮助解决一个综治平安建设难题、培植一个市级综治平安建设亮点”的“五个一”的要求,认真开展联系点共建活动,并结合自身职能,在综治维稳、处理、平安创建等方面给予大力帮助指导,推进工作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综治平安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调整局综治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分管线上的工作,集中精力抓;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要共同抓,负责抓好辖区内的综治平安建设工作。
(二)深入宣传教育。在做好日常宣传教育的同时,还要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国土资源普法宣传活动之机,将综治平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干群做好综治平安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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