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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工作时中暑乃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作为我国保护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唯一部门规章,1960年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已无法发挥有效作用。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和全总的一项专题调研显示,各地普遍存在对高温天气界定不清、高温补贴较低或难以落实、适用范围过窄、有关部门职责不明、劳动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有关人士表示,新办法解决了上述“老问题”,明确界定了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呈现四大亮点。
亮点一:高温条件下对劳动禁忌标定清晰“界线”。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等疾病,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等。
亮点二:扩大了保护范围。有关人士表示,52年前的《暂行办法》仅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而新办法则将范围扩大到“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即囊括了所有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用人单位和新兴职业。
亮点三:新办法规定,将劳动者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且“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这意味着企业必须在发放工资时将高温津贴单独列项明示,杜绝了企业逃避或拖欠职工高温津贴的行为。
该《办法》一出台,即引发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有关人士表示,该《办法》虽然只有25项条款,却明确回答了发放高温津贴、高温作业限制和防护等劳动者长期关注的问题,并明确了工会的监督职能。
根据该《办法》,日最高气温35℃以上室外露天作业者可以享受高温津贴。
该《办法》明确,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用人单位应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等疾病,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对于温度上下限,该办法明确,所称“以上”摄氏度(℃)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该《办法》还规定,在高温天气来临前,用人单位应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此外,在高温或有强烈热辐射等条件下作业的劳动者权益也被重点考量。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
该《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该《办法》同时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最大限度保障高温津贴切实使用到高温劳动者身上。
于是,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卫生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近日出台实施。我国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高温劳动保护条例,还要追溯到1960年由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这一“暂行”就是半个多世纪。这些年,气温越来越高,尤其到了夏季,国内众多城市被高温笼罩,对于那些在户外高温条件下作业的职工和农民工来讲,可谓苦不堪言。随着劳动者权利意识、劳动保护意识的增强,修订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迫在眉睫。
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多了许多人性化的考虑,比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中暑死亡视为工伤;因高温停工不得降工资等等。
《办法》的出台,是广大职工期待已久的。当然,具体在实施过程中,还得真正把职工身心健康放在首位。
一则,请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广而告之。当工人们知道了相关的规定,他们对自己的权益就会有更准确的认识,无论是自发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是督促用人单位保障他们的权益,都是大有裨益的。
二则,要谨防防暑降温被额外的补贴打败。防暑降温是为了职工的身心健康着想,但在现实中却有一些工程急着赶进度,催工期,这不由得让人担心,一些用工单位以额外的高补贴让员工自发的加班加点。这种经济方式的刺激,对工资本不高的低层员工来说是个极大的诱惑。只是如此一来,任何《办法》都有被架空的危险。
三则,防暑降温津贴不要等人来讨要。每到节假日,总会爆出一些讨要加班工资的消息。防暑降温津贴,用人单位能够发得主动些吗?不要总是让人事后来讨要,更不要因为有人追讨防暑降温津贴就认为人家是“刺头”,毫不留情地把人开除。这方面,工会组织要给力,要为工人们撑腰。
特邀专家 焦景收
北京市铭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商事法律风险管控专家,人民调解员
专家观点
别让高温权益成“传说”
酷暑之夏,令人刻骨铭心的往往不仅仅是炎热,还有本可以避免的高温工作致死的悲剧。 事实上,防暑降温规定在不少企业里面的执行往往打了折扣,有的用绿豆汤、藿香水来代替高温补贴,更有甚者干脆不理这回事儿。从而,让本应该是一种常态的高温补贴发放成了“良心活”。
而更让人悲哀的是,很多高温中的劳动者对自身权益并不了解,甚至一些了解的劳动者,因为怕“丢饭碗”而放弃维护本该属于自己的权益。而这些不得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反思。
好在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于高温补贴性质的界定、高温补贴发放条件以及高温中暑情形进行了统一规制,加强了对于劳动者“高温权益”的保护力度,成为劳动者维权的坚实基础。
冷饮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李嵩是一家搬家公司的员工,每年五六月都是李嵩所在公司的业务旺季。为了赶业务量,在连续35度以上高温天气下,公司仍会安排李嵩从事露天作业,工作过程中,公司只是免费提供一些冷饮,但却并未按照规定支付李嵩高温津贴。
后来,李嵩了解到相关规定,于是找公司沟通,要求公司支付高温津贴。然而,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诿,并未发放。之后李嵩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两个月的高温补贴240元,仲裁委员会支持了李嵩的申请请求。
维权提示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而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也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在2010年规定,自2010年7月起,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的标准发放;在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按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在符合支付条件的情况下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下无故不及时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寻求救济。
需要强调的是,用人单位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来“充抵”高温津贴。如果出现此类情况,劳动者有权向人力社保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是63044923。
高温停工不能停薪
张发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员工,长年在户外工地工作。去年夏天,由于桑拿天气,公司在七八月份断断续续停工长达半个月。然而在九月份结算工资的时候,公司扣发了张发等多名员工半个月的工资。
当时张发等人并未提出异议,可是事后得知国家有相关规定,说因高温而停工的,不能扣除劳动者工资,于是张发等人就与公司进行沟通。最后经过上级工会组织的介入,顺利索回被扣发的半个月工资。
维权提示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
如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如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如果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而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尤其现实中,很多夏季的户外劳动者都属于低收入群体,随意克扣工资,对于他们个人或家庭的生存来说都是很大的冲击……
拒绝高温作业不应被开除
袁青是一家建筑公司的电焊工,他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文约定,公司应当向袁青提供防护高温灼伤及防暑降温的工作条件。但袁青入职之后发现,工地上根本没有防止高温灼伤的设备及可供其工作时防暑降温的条件。
在一个接近40度高温的桑拿天,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公司要求袁青等工人正常工作,袁青当场表示拒绝,“这么热的天儿,工地上又没有防暑措施,不少工友都中暑了,你们还给我们安排工作?我不干!”然而让袁青气愤的是,公司随后就以袁青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辞退。
随后,袁青向仲裁机关提出要求该建筑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的申请,仲裁机关最终支持了袁青的请求。
维权提示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同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应对在高温环境工作的劳动者做好劳动防护,比如发放降温、防晒、解暑等工作设备、物品及药品等等。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高温作业下的必要工作条件,甚至强令劳动者在没有防暑降温设施或高温防护条件下冒险作业,劳动者有权拒绝执行工作指令。
如果劳动者因此被用人单位解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为由辞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工作中暑也算工伤
老林是绿化公司的道路清扫工,由于连日在高温下作业,工作时严重中暑,昏迷不醒,被路人发现后送往医院抢救,花费了数千元的医疗费用。
后经当地职业病防治诊断机构确认,老林的中暑属于职业病范畴。出院后,老林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被工伤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工伤。之后,老林所在公司积极联系社保部门,保证了老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
维权提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患职业病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职业病目录》中“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内包括了“中暑”情形。同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想要确认中暑为职业病,一定要向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请职业病诊断,经过职业病防治机构的诊断才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则相关待遇从保险基金中列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权利,用人单位需要保证劳动者享受到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建筑业工人是“重灾区”
截至7月31日,上海今夏最高气温连续15天突破35℃-39℃“高烧”天数达到6天;南京7月持续11天的高温天气刷新了2013年连续9天的高温纪录,部分地区出现40℃以上的极端高温;重庆最高气温更是在7月26日攀至41.7℃。
酷暑席卷中国,高温下,劳动者的“清凉权”是否有保障?事实上,多年来,高温津贴的享受人群比例始终徘徊在一个尴尬的水平。上海市总工会对2413名职工进行的调查显示,43%的职工享受高温津贴,21%的职工可以享受绿豆汤等降温饮料,还有18%的职工可以兼得。根据数据推断,本次调查的受访者有61%的人可以顺利领到高温费。
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然而,从20世纪60年代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到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津贴的发放条件逐渐明确,但多年来,高温津贴的发放始终徘徊在尴尬的水平:2015年深圳工会调查显示,仅有62%的被调查者领取到了高温津贴。
在拿不到高温津贴的人群中,劳动关系“模糊”的建筑业工人是“重灾区”。相关部门多次呼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但仍有一些企业通过向职工提供绿豆汤、矿泉水等解暑用品“抵充”高温津贴。
在上海市衡山路的一处建筑工地,三名正在砌砖的工人表示公司会发放盐汽水和冷饮,但是没有高温津贴。一名建筑工人直言:“农民工有几个能拿到高温津贴?”在徐家汇美罗城,一名至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户外保洁员同样表示,公司只提供盐汽水等消暑用品。
劳动者“忍气吞声”
各地政策“冷热不均”
多年难推进“清凉权”全覆盖的背后,不仅是劳资权益不对等和劳动监管不到位带来的“忍气吞声”,更存在各地发放津贴因地制宜采用“土政策,,带来的“冷热不均”。
上海市总工会的调查结果显示,仅有37%的职工会在高温津贴被拖欠克扣时选择维权,38%的职工选择为了饭碗而放弃维权。记者走访的三十余名户外工作者中,无一人能准确说出管理办法中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更不清楚高温津贴属于他们应得的薪资。当询问是否想要维护权利时,一些劳动者连连摆手:“这是关系饭碗的事,可不能讲,有盐汽水就行了!”
领不到的“敢怒不敢言”,还有领到的高温津贴“太小气”的。按照相关规定,高温津贴标准是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但是现实中,一些“火炉”城市的高温补贴多年“原地踏步”,远远落后职工平均工资的涨幅。
由于高温津贴制定权下放,各地因补贴标准不同,同样的高温工作环境下,造成津贴高低不均,以一名工作环境温度远超过33℃的厨师王二为例,在不同地区同样性质的单位工作的他获得的高温津贴差距高达数倍。如果王二是在上海或南京某企业食堂工作,那么他将在6至9月这4个月里每月领到200元的高温津贴,共计800元。
还有一些城市按日发放高温补贴,在天津工作的王二,除了可以领到用人单位按月或一次性发放的每月148.3元共计593.2元的6至9月4个月防暑降温费以外,在高温天气里还能领到每日27.3元的高温津贴。不过要是到了重庆,领取高温补贴首先要按照工作性质是露天作业还是室内工作进行分类,室内工作的王二按照室内温度分三档设定,从每日不低于5元到不低于15元。
除“冷热不均”之余,各地的标准还多年“原地踏步”。近年来,上海、浙江、北京等地纷纷上调了最低发放标准,天津则实行动态高温津贴,日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12%发放。但有些地区却是多年未变,比如,湖南从2005年至今未调高温补贴标准。
提标准重监管
更要“高温假”
要打破高温津贴发放的尴尬,切实保障高温天气劳动者的权益,化解“冷热不均”和加强监管之余,一些地区近年来开始试行的高温假夏季“2.5天假”等新探索也值得借鉴和推广。
专家指出,尽管高温津贴制定权下放的原因之一是考虑到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工资水平不均衡,但实际情况却有违初衷,这暴露出一些地方在使用地方自由裁量权时的漏洞。
复旦大学教授顾晓鸣建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建立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调整机制,并对高温津贴的发放进行细化,明确具体应如何调整。
“无论是绿豆汤、冷饮、盐汽水,还是高温津贴,都不能停留在表面文章,发放消暑物资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文军说,用工单位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用人意识,主动作为,创造良好的劳动环境。
7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其中要求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工作、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加强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1.高温津贴被防暑物品冲抵
案例:自2014年7月1日后,赖某等21名员工所在地的日最高气温持续在35℃以上。而为了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公司要求赖某等照常露天工作。由于听人提及高温津贴一说,而当月底领取工资时,却没有高温津贴这一项,赖某等遂找到公司询问。公司表示,其已每天向全体员工提供大量而充足的高温解暑、清凉饮料,并发放了相应的防暑保健用品,所花去的费用已经与高温津贴相互冲抵,甚至还远远超过了高温津贴的支出,故赖某等无权继续获取高温津贴。
说法:公司无权拿防暑降温费冲抵高温津贴。高温解暑、清凉饮料、保健用品的开支属于防暑降温费的范畴,而防暑降温费与高温津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防暑降温费是针对暑期在岗的全体劳动者,即只要在岗,便人人都有权享受。而高温津贴只是针对在特殊环境下作业的劳动者,包括在室内气温高于或等于33℃、露天气温高于35℃环境下工作的人群。这类人群除有权享受防暑降温费外,还同时有权领取高温津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2.高温津贴被计入最低工资
案例:郭某等7人于2014年8月1日与一家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内每月工资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由于郭某等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只能在室外露天作业,尽管烈日炎炎,甚至日最高气温常常高于35℃,也只得坚守岗位。可是在领取工资时,郭某等发现,所有的正式员工都在合同约定的工资之外领取了高温津贴,而他们却没有这一项。公司给出的解释是,他们的高温津贴已包含在最低工资之内,故无权索要。
说法:公司不得将高温津贴计入郭某等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并实施的《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从此项规定中可以看出,高温津贴并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且由于用人单位具有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法定义务,决定了公司必须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外向郭某等人支付高温津贴。
3.高温津贴被种种理由拖欠
案例:2014年9月1日,陈小倩等10人作为短期工入职到一家公司,公司表示只要是在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露天作业,都可按照实际天数以50元/天的标准领取高温津贴。但是,在月底领取工资时,陈某等发现,虽然各自都有至少10天以上可以领取高温津贴,却分文未能获得。公司给出的理由是资金困难,要到年底才能结清。但到了年底,公司还是以种种理由一拖再拖。
为切实维护高温期间广大职工、农民工健康权益,有效防控高温中暑和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平安度夏,根据xx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夏季“送清凉”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2017年工会夏季“送清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思路
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以职工为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广大职工在夏季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清凉生产,有效预防高温中暑和各类事故发生。重点对我市高危、高温、高空作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露天施工,危险品储运等危险因素较大的企业工地、车间和产能过剩的困难企业进行走访慰问,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送清凉”和安康知识宣传活动。
二、活动重点
各级工会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活动,重点:一是深入车间一线、送去亲切关怀。组织暑期防暑降温的必需品,加强高温作业知识及健康安全生产知识宣传。二是积极督促企业,按照规定作业。督促企业按照本行业有关环境与卫生要求的相关规定调整生产进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为职工提供适宜的劳动作业条件,适当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减轻劳动强度,保障高温环境作业下的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三是落实政策规定,保障职工权益。积极落实国家有关职工休息休假政策和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督促企业落实高温津贴等相关规定,并发放防暑降温清凉饮料及必需药品等。
三、活动形式
(一)积极开展工会劳动监督检查活动。各级工会在开展“送清凉”活动中,要监督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关于xx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作用,重点对高温、高空、露天作业和危险品储运等重点场所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解决影响职工在生产作业中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要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合理调整工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为一线高温作业职工平安度夏提供有效帮助。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服务、宣传活动。各级工会要到户外职工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工地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分别带队参加慰问活动。要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卫生知识,提高职工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意识和能力。要依托各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站点)和社会力量,推进“爱心驿站”等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为建筑、环卫等户外作业职工提供避暑休息场所。向广大职工群发公益性“送清凉”温馨提示短信,利用QQ群、微信群、电子屏等多种平台向职工群众宣传防暑降温的相关知识,积极扩大“送清凉”活动的社会影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天气作业对职工身体健康的不利性,高度重视夏季劳动保护工作,将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转变作风,注重效果。在“送清凉”活动中,各级工会要突出作风建设,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做到深入一线了解职工生产生活情况,深入一线送防暑降温物品,不干扰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正常生产生活,通过扎实有效的活动,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职工生命健康权益。要充分利用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送清凉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影响力,提升活动实效。
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所属工会夏季“送清凉”活动数据统计表(见附件)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首次立法界定“高温天气”
日前,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4部委联合修订并起草《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意见稿对“高温天气”做出明确规定,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我国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高温劳动保护条例,仅有1960年7月1日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至此,暂行半个世纪的防暑降温措施终迎立法。
北京:
高考作弊最高可禁考3年
北京教育考试院日前消息称,今年高考将启用新的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前“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为作弊,现在则明确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的”认定为作弊。此外,作弊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
云南:
高考试卷押送人员不能停车吃饭
随着今年高考临近,云南在高考试卷管理上亮出了许多新招,其中就规定试卷押送人员不能停车吃饭,使高考试卷在安全保密方面真正做到无缝对接。由于在试卷运输途中不能停车吃饭,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将为押送试卷的人员提前准备好干粮,但是只能在车上吃午饭和晚饭。
4杭州:
拟规定地铁站及车厢禁食
杭州市交通局近日透露,酝酿5个月的《杭州地铁乘客守则》初稿已完成。初稿中明确提出“地铁内禁食”,并对乘客的停留时间、携带的行李作出了细致的规定。初稿还规定,乘客持票进入收费区后,须在150分钟内出收费区,超过上述时限,按出闸站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
《法制日报》:
众说纷纭的地震专家何以服人
地震预报信息是非常专业化和技术化的信息,假如提供的说法不一,公众无法判断,很容易引起恐慌。学术观点可以探讨,但经过媒体披露的信息应该尽可能准确无误。诚然,地震预报在全世界范围内仍是一大难题。与天气预报不同,目前对地震的发生还难以准确预报。但对一次地震出现几个版本的专家意见,这就让公众无所适从了。
《新京报》:
刺激消费应重在“减负”
消费主力人群的全面债务化,地方政府和开发商获取巨大财富,中国消费型经济也就不可能实现。这是何以每每经济下滑,就马上转向固定资产投资模式的关键原因。只有解放消费主力人群的“房奴”地位,才能真正刺激他们的消费能量。
《解放日报》:
“自媒体”不是自说自话
“自媒体”不是自说自话的媒体,加了V就有几分“公”的味道。“公”的权威性来自何处?并非认证时 “×××办公室”“×××部”“×××发言人”字样,而是与网民及时有效的互动。一条“即将播报重要事件”预告,粉丝数一夜涨几倍,可深入人心的影响力,还得看网民群起围观时,你能不能有效发声。
《北京晨报》:
实地调查
在一个建筑工地,当时的气温已超过40℃。当被问及:“今年工地老板会给你们发高温津贴吗?”
来自娄底涟源的泥工蔡明柏说:“我知道国家有高温津贴的政策,但我们工地没听说会发。”
蔡明柏每天工作11个半小时,早上6点半到下午6点,中午休息1个半小时,一天工资大约150—180元。他说,夏天气温高有利于赶施工进度,像建筑钢筋混凝土的主体施工,现在一天能抵上冬季一天半的工作量,进度快一点工资也相应涨一些,高温津贴就不奢望了。
这时工友们围拢过来,你一言我一语地说开了:
“能落实到位就好了,毕竟我们挣的都是辛苦钱。”
“主要还是看工地老板,像我们这种私人老板投资的,基本没有考虑这项支出。”
“去年我在一个工地干活,老板明确说了要拿高温津贴就走人,根本轮不到你去举报维权。”
从事房屋水电安装的农民工刘庆说,他出来打工已有20年时间,前后干过的工地不下100家,只在一家工地领到过高温津贴,“从高温开始,拿到为期3个月、每月150元的高温津贴。同时,工地在6月中旬就调整了作息时间,早上提前一个小时出工,下午推迟到3点开工。能有这样的‘福利’着实难得,能这样提供高温津贴的毕竟还是少数。”
“没拿到150元的高温津贴就去举报维权,对我们一线建筑工人来说划不来。现在建筑行业圈子比较小,你维权后再去其他工地打工,包工头一般都不愿意招你。”刘庆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高温权益“零投诉”,政府部门“零处理”
虽然全国各地不断爆出高温下劳动保障缺失的问题,但在走访各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时发现,这些与劳动者权益息息相关的关键部门,甚少接到有关高温权益方面的投诉,今年更是“一件都没有”。
合肥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宣恒健说:“高温津贴合肥是按照省里标准执行的。今年夏季以来,人社部门没有接到一起违反高温权益的投诉。”不过,他也表示,“实际上,我们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这项政策出台以来执行情况良莠不齐,在部分私企,特别是建筑工地并未得到落实。”
合肥市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处长黄泽虎表示,入夏以来,安监局发现了较多不符合高温下作业规定的行为,但是也没有群众或单位来投诉。由于没有法律依据进行处罚,安监部门目前为止没有对一家单位进行处理。“除非是工人中暑,发生疾病,危害到身体健康,我们才能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对其进行追究处罚。其余我们只能对用人单位进行劝导。”他说。
合肥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负责人则称,今年截至目前,他们还没有到一线就劳动者高温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进行调研和监督。
高温劳动权益“零投诉”、“零处理”的情况并非合肥一地独有,据了解,山西、江苏等全国大部分地区,也出现类似情况。
高温津贴被“变味”的种种花样
在调查采访中发现,除了没有发放高温津贴外,原本对一线劳动者体现人文关怀的高温津贴,在各地落实过程中可谓五花八门。
花样一:以物充抵被替代。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和防暑饮料、药品,而且“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但一些用人单位通过向职工提供西瓜、绿豆汤等解暑用品抵充高温津贴。
躲在阴凉树下“暂时喘口气”的送水工刘师傅说,不知道有规定高温补贴不能用物品替代,更不知道应该到哪里去投诉。
太阳高照,发烫的柏油路上能看到穿着橙色工作服的身影,老张一边清扫大街一边说:“高温补贴?没拿过。防暑用品,像清凉油、香皂、毛巾等有领过,凉茶也有。”
花样二:短斤少两被缩水。按照各地相关规定,劳动者的高温津贴有具体的发放时间和标准,比如北京为每年6-8月份,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广州为每年6—10月,每人每月150元,等等。
在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一家皮革公司工作的张某称,公司给自己发放的高温补贴每月仅为100元。从事物业巡逻的一名保安说,每月只有50元的高温补贴,平均到每天买瓶矿泉水都不够。
花样三:分配不均显差距。许多在烈日下挥汗如雨的农民工未得一分钱的高温津贴,而负责工地施工的管理者却能领到不少高温津贴。同时,许多在办公室吹空调享受“清凉”的群体,却享受着高于户外劳动者数倍的高温补贴,有的甚至开始放高温假。从而出现了“空调房里乐享实惠,大太阳下心情‘拔凉’”的怪象。
花样四:“一发了之”背初衷。根据办法,防暑降温措施内容丰富,除发放津贴外,还有很多其他规定,比如,日最高气温达到特定温度以上,应当换班轮休甚至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或者适当增加休息时间等。但一些企业认为,“只要发放了高温津贴,到了劳动时间就要去工作。”
从坐等投诉转为主动服务
专家指出,一线劳动者往往不清楚找谁投诉或者不敢投诉,相关政府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多走进群众,深入企业、工地、厂矿等地方了解情况,主动关心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变坐等投诉为主动服务,发现和解决问题。
安徽师范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张素凤表示,“高温维权”每年都在提,却没有得到根本改观,部分企业利字当头不遵守相关规定是重要原因。
其次,国家相关法规对于违规单位的处罚等细节缺失,令违规企业几乎没有付出任何成本。我国1960年就公布了《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至2012年还出台了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但措辞都比较模糊,回避了维护高温权益的具体执行措施,这也就使法规失去了强制性,很多私营企业因此根本不执行规定。
另外,部分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活动走马观花,仅仅到办公室与企业领导座谈、听汇报,不深入一线问民意、察民情、解民忧。
专家建议,各省应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完备、具体的法律法规,加强保障高温权益的强制性。政府要对公益性户外岗位享受高温政策进行一定补贴,率先垂范。与此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转变作风、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关键词:“安康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DOI:10.16640/ki.37-1222/t.2016.10.253
国网河南上蔡县供电公司2012-2015年连续四年获得全市“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曾先后获得“省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省级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
1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竞赛活动提供组织保证
公司根据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要求。
一是建立领导组织机构。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安全生产副经理、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安康杯”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并且制定了目标责任制,明确了共同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工会、安全监察部门具体抓,职工群众一齐抓的管理体系。
二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把“安康杯”竞赛活动纳入公司目标考核和重点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标准检查考核细则》,优奖劣罚,一票否决,有力地促进了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是建立切实可行方案。该公司始终把“安康杯”竞赛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载体来抓,并将此列入重点,舍得投入人力、物力、财力,逐年进行修订和完善,明确提出安全工作“谁抓都不越位,怎么管都不过分”,要求有关人员“发现问题嘴不短,制止违章手不软”。确保安全生产周期和电网建设取得新成就。
2 突出理念,创新载体,为安全文化创建培土育苗
“安康杯”竞赛是一项长期性、群众性的活动,需要广大员工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公司通过宣传、培训等各种形式,不断强化广大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意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安康杯”竞赛活动的自觉性,积极营造“安康杯”竞赛活动氛围。
2.1 开展“安全示范班组”创建活动。
安全的基础在班组,班组安全工作做得扎实,生产稳定运行才能保障。公司开展创建“安全示范班组”活动,利用班组建设平台,自觉推动班组安全自身管理的建设。建立班组安全责任制。每个班组设置班组安全员,班组成员与车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班组安全目标进行明确,建立激励与考核机制,激励班组完成安全目标。积极发挥监督员作用。监督员每天对各单位现场进行巡检,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扎实开展班组安全培训。以班组为单位,每月进行一次班组安全培训活动。班组环境持续改善,劳保着装规范整齐。利用合理化建议“金点子”、“银点子”奖励机制,挖掘班组潜力。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完整,班组安全业绩突出。班组均建立了安全规章制度,单位每季度评选“安全示范班组”激励表彰。
2.2 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
通过合理化建议激励,提高员工参与程度。公司专门制定《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对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100―300元不等的奖励。
2.3 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组织各部门人员参加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熟悉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工作的新要求,使员工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2.4 实施安全风险金管理办法
为了能促进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公司每年投入资金,实施安全风险金管理办法,通过以重奖的激励方式来使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安全风险紧密联系起来,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真正使安全工作形成了风险同担、利益共享、全员共管的局面。
2.5 组织各类活动激励员工
各单位通过班前、班后会讲评安全,开展自查安全,实施安全巡检标兵、安全之星班组、工人先锋、优秀安全监护人评比等活动。
2.6 以人为本,开展“查隐患,大家行”有奖查找隐患活动
深入基层、排扰解难、在人文关怀上促安康。自“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以来,公司始终把“安康杯”竞赛活动作为重要载体抓实抓好,深入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活动,帮助基层单位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千方百计投入资金,建成了职工之家,气排球、乒乓球、台球、跑步机、健身器材等设施一应俱全。
通过公司实施了“安康杯”竞赛的主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保障稳定、促进发展、我要安全、我懂安全、从我做起、保证安全”与“平安工程”活动的主题“关爱、平安、和谐、发展”与是一脉相承的,都是体现以人为本,保证人的生命健康,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结合“安全月”活动宣传。通过把“安康杯”竞赛和“安全月”活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重点在生产单位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除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漫画、安全警句征集外,公司还经常深入到一线进行悬挂安全标语口号、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使公司一线职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安全是企业的“命根子”,是保证企业健康、有序、快速、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安康杯”竞赛活动中,公司从小处着眼,关心一线员工身体健康,扎实开展“送安全、送健康、送清凉、促和谐”为主题的“三送一促”迎峰度夏慰问活动。公司领导冒着高温酷暑,分组带着防暑降温物品深入到生产一线单位和施工现场,看望和慰问高温下坚守岗位一线职工,向他们送去了各类清凉饮料和防暑降温用品。每到一处,公司领导和都与一线职工亲切交谈,了解工作现场生产、生活情况,叮嘱员工在工作中要注意防暑降温,合理安排生产工作,尽量避开高温时段,特别在面对高温露天作业时,要切实做好劳动保护。每当家人团聚,万家灯火的节日,每当严寒酷暑,攻坚克难的时刻,无论一线员工是在现场作业,还是在岗位坚守,大到改善作业环境,小到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急救药品是否配备,一日三餐是否按时,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始终被放在了第一位。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卫生防病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公司项目精细化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信息化”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项目部卫生防病管理的相关要求。其指导思想:加强事前防控,预防疾病发生。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作业队)员工的卫生防病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流行病学调查、食品安全、季节性疾病预防、员工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和员工个人卫生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项目部综合管理部门是项目部卫生防病管理工作的主责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项目部卫生防病管理办法的制定;
(二)指导项目部卫生防病各项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
(三)监督检查项目部卫生防病各项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
(四)为领导对卫生防病管理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工程经济部负责工程中标后的交底工作。
第七条 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的保卫,组织安全用电、环境因素的监督检查并按照不同地区、不同季节发放劳动保护用品,高原病预防。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八条 工程技术部负责项目部增加医疗卫生机构定编定员。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九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三工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条 物机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处置的信息。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 资料室负责建立员工的食品安全事故受害员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一节 卫生流行病学调查第十二条 新建铁路施工前,项目部应组织人员对沿线进行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其目的是:通过调查,形成严谨、周密的卫生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提交项目部负责人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为卫生防病工作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 调查的主要内容:沿线附近地区的概况、环境、生活饮用水、饮食卫生状况、疾病情况、医学动物、卫生资源等内容。
第二节 食品安全第十四条 项目部(作业队)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员工食堂管理人员为食品安全直接负责人。项目部(作业队)应成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办公室)。
第十五条 项目部(作业队)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食品安全责任制和有关食品安全的管理办法。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物中毒隐患。
第十六条 员工食堂选址、炊管人员配备、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贮存、销售等环节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七条 员工食堂应依法取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挂于餐厅明显位置;炊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餐厅应张贴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挂图。
第十八条 项目部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并揭挂公示以下管理规定。
(一)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验收管理规定。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向供货方索要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食品质量验收合格后,并做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二)食品加工管理规定。粗加工、烹调应分区域操作,严格按照合理的加工流程作业,执行“生熟分开”的原则,生熟食品及加工、贮存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冷藏设备均应有明显标记,严禁混用混放,洗切后的半成品不得落地存放。
(三)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规定。对公用餐饮具和熟食容器,应实行餐次消毒并妥善保管,没有热力消毒柜的食堂,应采取煮沸消毒的方法。各类炊事用具、机械要保持洁净、无油泥、无积垢、无异味,加盖布防尘,保持清洁,定位使用和存放。
(四)食品贮存管理规定。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建立出入库鉴定登记制度,防止误用误食。主、副食品、添加剂分类存放,要离地、隔墙10公分;与药物、杂物隔离;存放场所要有完善的防鼠、防蝇、防潮设施。
(五)备餐及供餐管理规定。1、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2、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3、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4、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5、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六)食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地面、灶台、案板、柜橱、售饭窗口要保持清洁,无油泥、无积垢、无积水,做到物见本色。
(七)炊事员“二要、四勤、六不准”工作要求。
(八)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封存食品、进行自救等控制措施,适时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见附件1)。
第三节 季节性疾病预防第二十条 项目部(作业队)应做好夏季防暑降温、预防中暑和冬季防寒保暖、预防一氧化碳(煤气)中毒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的有关制度,按照季节性特点,按照不同地区及时发放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在高温现场作业的员工,一要配备防暑降温常用必备药品及清凉含盐饮料,保证开水供应;二要根据情况调整高温作业时间。对于在室内高温条件下工作的员工,要采取通风、隔热、安装降温设备等措施防暑降温。
第二十二条 采用室内燃煤取暖的单位,室内必须正确安装烟筒、通风装置并保持烟道畅通、通风装置良好,并保持定期开窗通风的习惯,有条件的可安装煤气报警器,防止一氧化碳(煤气)中毒。
同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一氧化碳(煤气)中毒,尽量减低对身体健康的伤害程度。
第五节 员工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第二十三条 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的诊疗行为。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便于员工及时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各单位根据不同地区,应制定相应的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一)可采用多种方式选择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为员工体检服务。员工健康体检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按照员工性别、年龄,确定健康体检标准,建立员工健康体检档案,并及时更新员工健康体检资料。确保体检员工的个人隐私。
(三)员工健康体检项目应以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为主确定体检项目,在了解员工上一年体检项目的阳性率及目前社会上高发疾病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或调整体检项目。
第二十四条 预防接种是指:把疫苗(用人工培育并经过处理的病菌、病毒等)接种在健康人的身体内使人在不发病的情况下,产生抗体,获得特异性免疫,例如,接种卡介苗,预防肺结核。
(一)预防接种要根据所在地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制定免疫计划,按计划接种疫苗。
(二)项目部员工均要进行乙肝疫苗注射。对做过全程、足量注射的,但已到需要加强时限者,应及时进行加强接种。
第二十五条 员工的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在每年一月底前将上年度员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人次及费用,按照不同的用工类别(详见附表2《年度员工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统计表》)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七条 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如员工中发生传染病,应及时转诊治疗和采取防疫措施,并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第六节 员工个人卫生第二十八条 员工应遵守个人卫生行为规范:
(一)洁身自好、行为检点、注重道德。外出时不要在无证照旅店住宿和使用公共盆池洗澡,提倡淋浴,预防性病感染。
(二)注意个人饮食卫生:
1、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卫生习惯。
2、喝开水,不喝生水。
3、个人餐具应注意保洁,不混用,使用前要冲冼。
4、生吃瓜果要洗净食用。
(三)不下河、湖、池塘游泳,以防自然疫源性疾病发生。
(四)不逗引猫狗等动物,以免被误伤导致狂犬病等疾病的发生。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劳务队伍、作业层实体队伍的卫生防病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本卫生防病管理办法自2015年3月5日起试行。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1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的控制食物中毒,保护公司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刘志国
副组长:金虎
组 员:陈智义、张涛、刘政、刘宁、呼少平、吴维立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涛兼任,负责抢救食物中毒人员的组织指挥、通讯联络、值班等综合工作。
2、医疗救护组:由陈智义、呼少平兼任,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医院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3、外围警戒组:由刘宁兼任,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禁止所有人员(除救护人员外)入内。
二、常用电话
火 警:119 报 警:110
急救中心:120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010-88248199
三、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2、办公室职责: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事故应急处理
办公室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应该详细向报告人询问有关情况,如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可疑食品、患者状况,是否有其他人员有类似情况。并告诉报告人要保护好现场,特别是可疑食品。一般疑似食物中毒事故(3人以下)轻度症状的,负责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人员奔赴事故发生现场救助疑似食物中毒人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事故应急处理情况。较严重的食物中毒事故(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3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再由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及当地卫生部门,同时立即启动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到达现场后,要立即开展如下工作:
1、配合临床医生迅速抢救和安置病人,或拔打120进行紧急抢救。
2、立即划定警戒区,疏散现场人员,封闭所有就餐场所和食堂操作间,禁止所有人员(除工作人员和 120 救护人员外)入内。
3、派专人把守,保护好现场,封存所有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及其原料,对已带出现场的应及时追回。
4、流行病学调查:向发生中毒的单位有关人员及治疗医生或家属初步询问发病经过、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病人分布、首例病人发病前48小时以内的进食食谱,及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
5、采取病人标本,以备送检。
6、根据调查结果,最后确定中毒性质、引起中毒的食物、造成中毒的原因。
7、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对食品、餐具及食品用工具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以免扩大中毒范围。
——冯小刚正式出任央视春晚的总导演,这无疑是春晚30多年来最大的变局,也是中国电视今年的最大新闻。多年来人们所期待的“开门办春晚”有了十分大胆而又现实的举措,显示了中国文艺发展更开放和更具活力的发展趋势。21世纪以来关于春晚的争议就一直是一个难以摆脱的议题。这次可谓是真正实现了“开门”的精神,打破了单位、机制的限制,让有能力的专业人才有更广阔的平台来实现自己的抱负,也让春晚有了激活自身、发展自己的新机会。
“即便只是从行政伦理上来说,公务员群体也应与普通市民‘同此凉热’。无论如何,公务员群体都应该保证某种节制感和分寸感。这正是武汉市政府部门作息时间表被热议的深层缘由。”
——高温难耐,武汉市公务员作息时间改为6小时,存在高温权益滥用的嫌疑。这是不是一种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应该说,适当调整城管队员等室外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并不算违规。但武汉的做法已超出了正常的“避暑”。高温之下,城市管理者首要的作为,绝非先构筑起一片只属于自己的阴凉,而是去关心众多无法享有高温福利的普通人。高温补贴难以兑现早已是经年的话题,它需要劳动执法部门的切实监督与推进。其他法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也需要监管。
“终要将其置于公开运行体系之下,像‘亲情寄语’之类的举措,只能属于‘边角料’,编织不成反腐的制度笼子。靠悬挂亲人寄语反腐是形式主义。”
——走进郑州市各级机关,几乎在每个党员干部办公室最醒目的地方,都悬挂着一句亲情寄语。当地表示,“廉政亲情寄语”是在实践中创新探索出的廉政文化建设新形式,最终“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上台阶”。公允而论,“亲情反腐”有一定的现实基础,但是,公众更关注的是亲情反腐的实践效用。在“私人化、家族化、裙带化”的权力异化情境下,依靠亲情寄语或者亲情反腐,往往收获的是失望而归。要想权力为公,终要将其置于公开运行体系之下,才能使被监督者的廉政意识建立在“公开”而不是“自觉”的基础上。
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公司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技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机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如:气、电焊工、起重工、电工、锅炉司炉、气瓶充装工、压力容器检验工等)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那么,在我们平时接触的保险中,是否有可以为中暑提供保障的产品呢?
中暑本身是一种疾病
要了解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中暑究竟算是疾病还是意外。
据有关专家介绍,中暑是一种疾病,表现为体温调节中枢功能障碍、汗腺功能衰竭和水电解质丧失过多为特征的疾病。通常,颅脑疾病的病人以及体质较弱的老人、产妇等容易发生中暑。
既然中暑是一种疾病,那么意外伤害保险也就无法直接对其予以保障了。一般而言,对中暑的医治归属于门(急)诊医疗保险的责任范畴,而这就需要门(急)诊医疗保险进行保障。由于个人通常无法投保此类保险,只有团体保险的客户才能享受,因此,要享受这类保障,只能由供职企业出面投保。
实际上,随着人们对门(急)诊医疗待遇的重视,不少企业在为员工投保时,已经将这一险种纳入了保障范围,只是员工本人可能并不清楚。这里,我们也建议广大在职人员,对自己所在公司所提供的福利待遇做个详细了解。由于保险理赔一般均需要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后方可处理,因此大家可别错过了原本能够享受的保险项目。
意外险赔偿中暑后意外事故
虽然意外伤害保险不能对中暑事件本身提供保障,但是由于中暑引起的意外事故,却可以获得赔偿。
身边比较常见的例如,在马路上由于中暑昏厥后引起的撞伤、扭伤等都可以由意外伤害保险进行赔付。专家表示,若因中暑发生意外伤害并产生相关的医疗费用,一般可以纳入附加意外医疗保险的责任范围,意外事故较严重者,还可以获赔残疾保险金、身故保险金。
除了意外事故,中暑后还有一些比较严重的患者必须接受入院治疗。对于住院治疗的有关费用,则需要由住院医疗保险来承担。
我们知道,住院医疗保险一般有津贴型与补偿型两种,前者根据住院天数决定赔偿金额,而后者则是按比例对医疗费用进行赔偿。这两种产品目前在市场上都有销售,而且受欢迎程度也很高。需要注意的是,前者可能会遇到住院天数较短,免赔期较长,从而实际获赔金额较少的情况,而后者则需要病人提供完整的治疗证明、发票等,否则理赔也无法顺利完成。
工作时中暑属工伤
范文一
各位XXX的同仁:
你们辛苦了!
入夏以来,烈日炎炎,热浪滚滚,持续的高温天气已经为我们拉开了战高温、斗酷暑、保品质、拼服务的序幕。在这个烈日当空、骄阳似火的季节里,我谨代表XXX董事会、经营班子,向不惧酷暑、坚持奋战在各线的XXX人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慰问!
面对炎热的天气,广大职工依然用火热的豪情,谱写着劳动者的壮美乐章,践行着对公司的无限热爱和美好追求。面对高温,公司也时刻关心着你们的安全和健康,在送上真诚问候的同时,殷切希望你们了解和掌握卫生及保健知识,时刻注意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安排好作息时间,合理搭配饮食,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劳逸结合,以健康的体魄和顽强的精神投入工作。
XXX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条件,加强职工的安全防护,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清凉活动,要将公司的关怀之情传递到人、落实到位,确保每一位员工平安度过高温季节。各单位管理层要将员工身体健康,基层安全生产作为暑期重点工作来抓。户外作业要严格落实错时工作制,避开高温时段,在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的同时,确保夏季劳保用品发放到位,防暑降温物资储备充足;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温馨、关怀、诚信、超越。在XXX的发展历程里,全体XXX人敢闯敢拼、不屈不挠、不骄不躁,正是由于他们辛勤地付出,才有了XXX立足大杭州,稳步向全国迈进,不断做强做大的今天。现如今,公司正在稳步向多元化、三产公司、分子公司发展,这同样需要全体XXX同仁齐心协力、众志成城,以永不满足的登山精神持之以恒、斗志昂扬地点燃创业的激情!
XXX善待每一人的企业理念要求我们善待自己、善待亲朋、善待同事、善待客户、善待同路人。高温仍将继续,任务依然艰巨。希望大家在努力工作的同时,注意休息,保重身体,特别是保安、保洁、工程维修等户外作业人员更要注意劳逸结合,严防中暑。
最后,我衷心祝愿各位同仁:身体健康、精神愉快、合家幸福、事业有成!同时,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再鼓干劲,以健康的体魄、乐观的心态、饱满的热情与广厦一起迎接企业发展的活力之夏、蓬勃之夏!
XXX
XXXX年XX月
范文二
亲爱的各位同事:
时值盛夏持续高温,你们战高温、斗酷暑,为XX事业的发展付出了艰辛的汗水,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特别是奋战在施工一线和生产一线的广大XX人,你们不畏烈日酷暑,坚守岗位、抢工期、抓质量、你们崇高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深深的激励着每一位XX人,我为你们感到无比的骄傲和欣慰。在此,我特向广大员工致以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并由衷地向你们道一声: 辛苦了!
面对高温,公司也时刻关心着你们的安全与健康,在送上真诚问候的同时,殷切希望你们合理安排工作、饮食和作息时间,以健康的体魄和顽强的精神去工作。公司现在决定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清凉、暖人心的活动,为你们提供防暑降温用品及食品。同时,加强安全防护工作,调整员工室外工作作息时间,关心员工高温作业的感受,尽最大努力提供避暑的设施和场所,为安全生产打下基础,为保证产品和工程质量做好准备。同事之间也要彼此关照,互帮互助,确保大家一起平安度过盛夏酷暑。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工作顺利、夏季安康!
XX集团
XXXX年XX月
范文三
广大一线员工、工友师傅们:
骄阳似火,你是否依然坚守在工程建设的第一线,流着汗水默默辛苦的工作;酷暑难耐,你是否还在牢记家人的嘱托,时时刻刻注意安全生产。
入夏以来,郑州持续高温,气象部门多次高温预警,各行业也纷纷出台应对高温的管理办法。建筑行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露天作业多等特点。在炎热的夏季,如火的太阳炙烤着大地,广大一线员工的辛苦程度可想而知,因此,中天九建向大家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和最真诚的感谢,您辛苦了!
为切实保障广大一线员工的权益,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中天集团今年继续开展夏季慰问活动。此次慰问活动涵盖五建所辖青海、甘肃、新疆等分公司在内的两万余名一线员工,在炎热的夏季为大家送去清凉,送去关爱。
工友师傅们,再苦再累都只为更美好的生活。建筑行业的从业者,都是家庭的顶梁柱,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着全家人的幸福生活;80后、90后的年轻人为了自己的梦想在建筑工地打拼,渴望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但是,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都要建立在每一位员工自身安全的基础之上,没有健康的身体、没有宝贵的生命,一切都是空谈。从统计来看,建筑行业是仅次于交通和矿山业的第三大事故高发行业。每一个安全事故背后都有家人的辛酸眼泪,每个消逝的生命背后都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无情破碎,谁都有一份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我们都不愿再看到悲剧重演。
工友师傅们,当您麻痹大意、违章操作、不服从安全管理时,请您想一想自己的家人,为了自己担当的责任,为了明天,请您一定注意安全生产!希望大家发扬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的精神,在公司和项目部的统一组织下,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每位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我们倡议大家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遵守规章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项目部管理人员汇报,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杜绝疲劳上岗,共同营造和谐的施工环境,为家人创造幸福的生活,为自己赢得一个美好的未来!
最后,我们真诚地祝愿每一位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一生平安!
XXX
XXXX年XX月
范文四
职工朋友们:
盛夏时节,高温酷暑。在此,向坚守在公司各工作岗位上的广大职工致以亲切的慰问和诚挚的问候!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无不凝聚着广大职工的辛勤汗水和聪明才智。广大职工不畏酷暑高温,以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认真的工作态度,战高温、斗酷暑、夺高产,顽强拼搏,攻坚克难,为公司的发展付出了艰辛的汗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艰苦奋斗,勇于超越的金川精神。
目前,公司已进入全面实施跨国经营、打造千亿企业、进入世界500强的重要时期。20XX年,公司要完成有色金属产品总量过6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000亿元。这些目标的实现不仅是几代金川人的理想和追求,更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公司荣获第二届中国工业大奖,这也是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斗、勤奋工作的结果,是全体职工的光荣。
高温季节,既是广大职工工作最艰苦的季节,也是公司生产的黄金时期。面对炎热的天气,广大职工依然用火热的豪情,谱写着劳动者的壮美乐章;始终用诚挚的奉献,辛勤的汗水践行着自己对公司的无限热爱和美好追求。面对高温,公司也时刻关心着你们的安全和健康,在送上真诚问候的同时,殷切希望你们了解掌握卫生、保健知识,时刻注意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安排好作息时间,合理搭配饮食,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劳逸结合,以健康的体魄和顽强的精神去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条件,加强职工的安全防护,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清凉、暖人心的活动,把组织的关怀传递到全体职工的心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把员工的生命和健康放在第一位。广大职工家属要积极支持和关心家人的工作、生活,合理安排好膳食,督促家人保持充足的睡眠,为他们保持旺盛的工作精力尽好义务。
职工朋友们,劳动无尚光荣,劳动是一切幸福的源泉。在公司实施跨国经营的征程中,你们的健康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我们坚信,只要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以高度的责任感、顽强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扎实的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就一定能战胜高温酷暑的挑战。
最后,衷心祝愿全体职工身体健康、精神愉快、家庭幸福、平安度夏!同时,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再鼓干劲,再创佳绩,再铸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