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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行动中队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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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行动中队工作计划

第1篇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责任,综治工作领导力量到位

局重新调整了政法和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级、分层责任制,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科、中队为具体责任人,并与各科、中队签订了政法和综治工作责任状,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网络。坚持把政法和综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规划,统筹安排,摆上议事日程,常议常抓,年有方案、季有计划、月有安排部署。局领导都能按照局的分工履行政法和综治工作责任,基层执法队员发现有矛盾、纠纷的苗头,都主动化解,及时汇报。在查处黑恶势力操控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行动中,局主要领导积极协调,促成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合打击非法开采、盗运矿产资源行动组,局长亲自担任总指挥。每次夜间突击行动,主要领导都能到位指挥,控制事态,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操控开采矿产资源的嚣张气焰,及时制止和消除了由此而引发的恶性冲突和抗法事件。局领导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各责任层级面对纠纷、矛盾、冲突坚持“预防在先,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做法,为政法和综治工作落到实处提供了坚强的组织领导保证。

(二)健全制度,综治工作推进规范有序

健全会议制度,局政法和综治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政法和综治工作分形势析。完善检查考评机制,各科、各中队、综合执法队每月组织1次自查;局每季度组织1次检查、每半年组织1次综合考评;重大活动、特殊时期必须组织综治排查。严肃责任追究制度,政法和综治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工作制度不严格、文档资料不规范、领导责任不落实被扣分而影响局政法和综治工作考评成绩的;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执法不严、违法违纪而引发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将依照《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责任领导的责任和当事人的责任。就内部安全管理,先后对执法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15项制度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发了《督查工作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违法建设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城管协查员管理暂行规定》等4项新的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从点滴规范约束执法人员的言行;加强了办公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在办公场所安装了监控设施。今年来,未发生泄密、财物被盗、车辆肇事等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安全事故和严重违纪问题。

(三)营造氛围,综治工作舆论宣传持续深入

坚持把舆论宣传贯穿于综治工作始终。根据《年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计划》(综委[]5号)和《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意见》(综治办[]6号)的计划安排,认真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坚持执法与宣传教育并举,引导执法队员用心学法、耐心讲法,做到既是执法工作队,又是普法宣传队;利用城管法制宣传栏和户外宣传广告牌、滚动电子屏等平台,悬挂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借助普法宣传、“6.26”国际禁毒日、“12.4”普法宣传日等时机,选择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城管执法宣传车,深入镇(街)、村(居)、学校、企业开展政法和综治工作以及平安建设宣传;积极撰写和报送综治与平安建设相关信息、经验做法、先进典型、调研文章。年初以来,出动宣传车300多台次,悬挂横幅9条,制作了3期法规宣传栏,更换了4次固定宣传牌内容,印发法规宣传材料2000份,利用购物袋、滚动电子屏传播宣传口号近百条,接受咨询近万人次,开展了3场法规知识有奖征答活动,在区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和网络上刊载、播放城管执法信息118篇(条)。

(四)突出重点,综治工作职责有效落实

坚持人性化执法,最大限度减小执法冲突。在具体执法实践中,严格工作程序,强调对人的尊重,坚持提示在先,文明用语,实行首次不罚,教育不到位不处罚,努力降低管理相对人的抵触情绪,争取管理者的配合;参加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征地拆迁执法工作,局主要领导加班加点,深入拆迁户,积极做好拆迁对象的思想疏导工作,妥善化解各种矛盾。今年来,协调职能部门设立了6个临时市场、9个便民张贴栏、74个停车位;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对我区年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例行督察期间,劝导督促23宗涉案当事人自行拆除10000多平方米;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征地拆迁中未发生一起因处理不当而上访的现象。坚持协调治理,打好涉及民生的违法违章专项整治歼灭战。今年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49场次;查处乱停车和土方车违章67车次;取缔7个“黑气”窝点,查扣液化气实瓶359瓶;纠正油烟、施工噪声、生活噪音扰民241起;查处泄漏、扬尘等不文明施工行为229起,简易程序处罚6宗6000元;排查人员密集场所违法建设、学校周边违规经营等安全隐患27起;发现并督促整改7家违规处理餐厨废弃物的餐饮业;取缔了5家从周边地区迁移进来的染板石材厂。坚持维护稳定,稳妥应对和处置矛盾纠纷与突发事件。一方面,热情接访、及时办结举报案件,对领导批示件、人大和政协提案,实行领导挂帅专办。今年来,受理并办结领导批示27件、人大和政协提案2件、举报3238件,办结率100%。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确保案件控制在职责范围内。另一方面,灵活执法,有效稳控城管执法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今年来,及时受理并成功调处了19起因宅基地、生活噪声引发的邻里纠纷;稳妥化解了11起管理相对人跳池塘、抱液化气瓶、浇气油非暴力和使用砍刀、石头、木棒等器具暴力抗法事件;出动200多人次完成了3起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防控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落实综治责任和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在上级领导和机关的正确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责任书和职责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少数同志对文明执法与和谐稳定关系的认识不够深刻,综治工作浮于表面。个别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落实制度规定还不是很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对问题的查纠不彻底、整改还不是很到位。

二是城市管理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不是很到位。

违法建设、无证开采和贩运矿产资源、涉疆等少数民族人员占道经营等违法违章问题的查处,我局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联合管理,但效果不明显,部门之间配合不到位,靠单打独斗,效率低,而且执法压力大。如: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合打击非法开采、盗运矿产资源行动组,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成员单位行动迟缓、推诿,实际上查处无证开采和贩运矿产资源行为仍然由我局单打独斗。

三是困挠违建查处执法工作开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一方面,当事人不配合,时,指使老人采用喝农药、跳楼等极端行为阻挠执法,或到局、中队哭闹,干扰上班,有的甚至暴力抗法。另一方面,因邻里矛盾、村(社区)两委选举、家族势力冲突等报复性举报投诉干扰正常执法,举报者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使被举报者房子建不成,不达目的不罢休,重复举报、越级举报、多途举报,各级领导专线、媒体、纠风、各级领导批示件、件都要回复,牵涉了大量的执法精力,而大部分违法违章情况并不突出,有的超占地面积20-30平方米,有的建围墙,有的甚至只是第二层的阳台突出一点。今年来,我局受理各类举报案件1343件,90%以上是投诉违法建设。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继续推进政法和综治工作

领导重视是关键,要紧贴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根据上级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下半年的城管执法工作,及时调整政法和综治工作计划安排,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年度政法和综治工作落实。要认真总结上半年的工作,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好责任。

(二)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做到事事有章可循

抓政法和综治工作一靠教育,二靠制度,既要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规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又要建立健全一套管用的有约束力的制度和长效机制,推进综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稳定

根据内部管理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管理;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内部管理、落实城管执法工作,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确保人员和物资器材安全,防止职务犯罪。

(四)巩固和深化综治宣传月成果,加大宣传力度

结合政治思想教育,持之以恒抓好综治和平安教育,努力使全体干部充分认清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始终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做到统一行动。认真总结综治宣传月活动经验,建立健全一套管用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推进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2篇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领导重视,政法和综治工作责任到位

局重新调整了政法和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坚持担任组长;坚持把政法和综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规划,统筹安排,摆上议事日程,常议常抓;局长亲自参与制定了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科、中队为具体责任人,并与各科、中队签订了政法和综治工作责任状,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网络。年初以来,局领导都能按照局的分工履行政法和综治工作责任,遇有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都能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尤其是在查处黑恶势力操控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行动中,局主要领导积极协调,促成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合打击非法开采、盗运矿产资源行动组,并担任总指挥,每次夜间突击行动,都能到位指挥,控制事态,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操控开采矿产资源的嚣张气焰,及时制止和消除了由此而引发的恶性冲突和抗法事件。局领导率先垂范,亲力亲为,为政法和综治工作落到实处提供了坚强的组织领导保证。

(二)舆论先行,政法和综治工作氛围浓厚

坚持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政法和综合工作始终。根据《年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计划》(综委[]5号)和《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意见》(综治办[]6号)的计划安排,认真组织综治宣传月活动。坚持执法与宣传教育并举,引导执法队员用心学法、耐心讲法,做到既是执法工作队,又是普法宣传队;利用城管法制宣传栏和户外宣传广告牌、滚动电子屏等平台,悬挂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借助普法宣传、“6.26”国际禁毒日、“12.4”普法宣传日等时机,选择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城管执法宣传车,深入镇(街)、村(居)、学校、企业开展政法和综治工作以及平安建设宣传;积极撰写和报送综治与平安建设相关信息、经验做法、先进典型、调研文章。年初以来,出动城管宣传车200余台次;悬挂横幅、修建固定宣传牌7条(块);印发致村(居)民公开信等宣传教育资料近5万份(册);利用滚动电子宣传屏显示宣传口号50多条;组织法律咨询、现场答疑解难3场次;在区以上报刊、电视台、电台和网络刊载、播放城管执法宣传信息67篇(条)。

(三)规范运作,综治工作制度健全

健全会议制度,局政法和综治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政法和综治工作分形势析。完善检查考评机制,各科、各中队、综合执法队每月组织1次自查;局每季度组织1次检查、每半年组织1次综合考评;重大活动、特殊时期必须组织综治排查。严肃责任追究制度,政法和综治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工作制度不严格、文档资料不规范、领导责任不落实被扣分而影响局政法和综治工作考评成绩的;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执法不严、违法违纪而引发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将依照《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责任领导的责任和当事人的责任。就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了车辆使用与管理、计算机使用与管理、载体使用与管理等规定和值班、安全、保密等制度;加强了办公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在办公场所安装了监控设施。今年来,未发生泄密、财物被盗、车辆肇事等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安全事故和严重违纪问题。

(四)突出重点,综治工作成效明显

坚持人性化执法,最大限度减小执法冲突。在具体执法实践中,严格工作程序,强调对人的尊重,坚持提示在先,文明用语,实行首次不罚,教育不到位不处罚,努力降低管理相对人的抵触情绪,争取管理者的配合;参加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征地拆迁执法工作,局主要领导加班加点,深入拆迁户,积极做好拆迁对象的思想疏导工作,妥善化解各种矛盾。今年来,协调职能部门设立了2个临时市场、17个便民摊位、70多个免费停车位;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对我区年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例行督察期间,劝导督促23宗涉案当事人自行拆除10000多平方米;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征地拆迁中未发生一起因处理不当而上访的现象。坚持协调治理,打好涉及民生的违法违章专项整治歼灭战。今年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立案7宗,处罚款31000元;查处3个“黑气”经营窝点,扣押液化气实瓶270瓶;纠正油烟、噪声扰民409起;排查人员密集场所违法建设、学校周边违规经营等安全隐患27起。坚持维护稳定,稳妥应对和处置矛盾纠纷与突发事件。一方面,热情接访、及时办结举报案件,对领导批示件、人大和政协提案,实行领导挂帅专办。年初来,受理并及时查处各类举报案件1343件,办结率100%,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确保案件控制在职责范围内。另一方面,灵活执法,有效稳控城管执法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今年来,及时稳控和化解了11起管理对象跳池塘、浇气油和使用刀、棒、石头等器具暴力、非暴力抗法突发事件,控制了事态的恶化。再者,针对季节特点和重要活动,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训练,落实人员、物资、器材。年初以来,完成区委和区政府赋予的制止围堵区政府、镇(街)政府、重要企业、重要道路的和抢险救灾等应急行动6次,出动近1000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法和综治工作在上级领导和机关的正确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职责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少数同志对政法和综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是很到位。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落实制度规定还不是很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对问题的查纠不彻底、整改还不是很到位。

(二)城市管理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不是很到位

违法建设、无证开采和贩运矿产资源、涉疆等少数民族人员占道经营等违法违章问题的查处,我局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联合管理,但效果不明显,部门之间配合不到位,靠单打独斗,效率低,而且执法压力大。如: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合打击非法开采、盗运矿产资源行动组,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成员单位行动迟缓、推诿,实际上查处无证开采和贩运矿产资源行为仍然由我局单打独斗。

(三)困挠违建查处执法工作开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一方面,当事人不配合,时,指使老人采用喝农药、跳楼等极端行为阻挠执法,或到局、中队哭闹,干扰上班,有的甚至暴力抗法。另一方面,因邻里矛盾、村(社区)两委选举、家族势力冲突等报复性举报投诉干扰正常执法,举报者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使被举报者房子建不成,不达目的不罢休,重复举报、越级举报、多途举报,各级领导专线、媒体、纠风、各级领导批示件、件都要回复,牵涉了大量的执法精力,而大部分违法违章情况并不突出,有的超占地面积20-30平方米,有的建围墙,有的甚至只是第二层的阳台突出一点。今年来,我局受理各类举报案件1343件,90%以上是投诉违法建设。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继续推进政法和综治工作

领导重视是关键,要紧贴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根据上级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下半年的城管执法工作,及时调整政法和综治工作计划安排,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年度政法和综治工作落实。要认真总结上半年的工作,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好责任。

(二)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做到事事有章可循

抓政法和综治工作一靠教育,二靠制度,既要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规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又要建立健全一套管用的有约束力的制度和长效机制,推进综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执法工作研究,不断推进和谐执法

针对隧道通车、经济特区扩大至全市、岛内外一体化全面启动、“五大基地、一座新城”建设蓝图有序推进、农村城市化和农业工业化进程加快等新情况、新形势,加强城管执法工作研究,创新执法理念,改善执法方法,努力增强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城管意识,营造和谐的执法工作环境。

(四)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稳定

根据内部管理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管理;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内部管理、落实城管执法工作,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确保人员和物资器材安全,防止职务犯罪。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循序渐进、依法处置、综合治理”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发现、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逐步拆除历史存量违法建筑。年内,将排查摸底的历史存量违法建筑基本拆除完毕(主次干道两侧445处全部拆除;背街小巷、社区和居民楼院内274处,拆除80%以上)。通过拆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面貌及文明程度,为建设宜居幸福活力的现代化新作出积极贡献。

二、责任分工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全区拆违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制定拆违工作计划;具体负责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筑的组织拆除工作;积极协助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好社区内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违法建筑(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筑除外)拆除工作负总责。负责做好居民的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对辖区内违法建筑的拆除。辖区城管执法中队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对确需的,依法走法律程序。

区清违办负责指导、协调各街道开展违法建筑拆除工作;负责汇总资料、建立台账,并及时将我区的工作情况上报市相关部门。

区建管局负责做好违法建筑拆除后的绿化、硬化、美化提升工作;对部分路段违法建筑拆除后重新砌墙或粉刷。

规划部门负责对违法建筑给予认定,根据区城管执法局的函请出具书面认定书,参与处置意见的研究。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违法占地给予认定,并提出处置意见。负责将洗砂场、采石场一并纳入拆违范围。

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引导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违法建筑整治活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利用、租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不得为其发放营业执照、许可证;已经发放的,应配合拆除活动予以吊销。

民政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对拆违中确有困难的群众,要落实好各项帮扶救助措施。

对使用违法建筑的住户,公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对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使用违法建筑的业户,供水、供电、通信、煤(天然)气、有线电视、网络宽带等部门或企业不得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部门要积极做好因拆除违法建筑引起的处置工作。

区公证处参与行动,负责全程监督、公证有关部门对当事人的物品清点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要对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对法律文书及程序给予指导。

监察部门对违法建筑拆除不力或造成新的违法建筑的单位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对在执法过程中讲情等干扰正常执法的行为,根据拆违单位提供的线索进行查实,严肃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年度全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城管执法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开始对辖区范围内存量违法建筑按计划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同时,坚决遏制新生违法建筑,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具体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年3月12日至3月31日)

制定全年拆违工作计划,召开全区拆违工作动员会。通过舆论宣传,营造强大的拆违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既要维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严肃性,又要注意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关注他们的合理要求,遵循政策、依法操作、理性推进、和谐清违,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做到“完成一处清理,教育一片群众”。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4月1日至年11月30日)

区城管执法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摸底排查情况确定拆除计划,科学有序组织实施,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主次干道两侧后社区居民楼院的步骤,条块结合,积极稳妥地组织对整治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清理拆除。拆除前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拆除时各职能部门要全力参与配合,实施拆除;拆除后要做好绿化、美化、硬化、修缮等工作。要注意做好拆除前、中、后资料留存及前后对比工作,拆除一处,完善一处台账,以备检查考核。

违法建筑拆除经费从市城管执法局历年拨付的拆违结余经费中予以保障。在拆违过程中,先由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自行垫付拆除经费。审计部门要进行日常跟踪审计。年底由拆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清违、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的拆除工作进行认定、审计并核拨拆除经费。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区城管执法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巩固清违成果,违法建设拆除后,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新的违法建筑的发生。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吸取经验,将违法建筑清理拆除工作总结、整治情况、统计报表整理汇总后,报至区清违办。区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对违法建筑拆除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考核,并将各相关责任部门的工作开展、推进和完成情况一并汇总后报区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协作配合。拆除违法建筑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各部门要高标准做好辖区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电子档案的整理和保存,并按时限和要求提报相关方案总结、统计报表和影像资料。区拆违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组织检查,调度各项任务进展,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要带头拆除违法建筑,以推动全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