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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7月20日至24日,市政府组织3个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方法,对各乡(镇、街道)和市供电公司、市工商局、市农机局、市交通局、市经贸委、市质监局、市水利局、市东山工业管理区、市龙岭工业管理区、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公安交管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市教育局等14个部门和单位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思想认识方面。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普遍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今年“安全生产年”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实施。隆木、横市、麻双、十八塘、凤岗、横寨、赤土、龙回、蓉江、东山等乡(镇、街道)及市经贸委、市公安交管大队、市规划建设局较好地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部署。
(二)工作责任制方面。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普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围绕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以下达文件、签订责任状等方式,层层明确工作责任制。市经贸委、市东山工业园管理区实行领导包片、一般干部蹲点具体企业的方法落实全员工作责任制;市龙岭工业管理区与园区每个企业签订安全责任状;市教育局在全系统实行了学校安全“一票否决”制。
(三)工作计划安排方面。大多数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能根据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到了既有年度、季度的全面安排,也有针对某一项工作、某一问题、某一薄弱环节、某一特定领域进行专项整顿治理的具体布置。市公安交管大队、市规划建设局能紧跟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四)工作基础建设方面。在机构、网络建设上,隆木、横市、大坪、麻双、唐江、三江、镜坝、朱坊、太窝、横寨、赤土、浮石、龙岭、蓉江、东山等乡(镇、街道)基本保障了经费,强化了安监站的建设;市教育局在赣州市教育系统率先设立了安全监察科,专门负责学校安全监管;市公安交管大队加强了3个农村中队的建设,以应对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趋于严峻的态势。在业务培训上,隆木、横市、大坪、麻双、龙华、浮石、龙岭等乡(镇)今年组织了2次以上对村(居)安全信息员的专门培训,市公安局组织了2次基层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安全监管业务技能培训。在信息管理上,横市、麻双、蓉江等乡(镇、街道)和市公安交管大队、市规划建设局建立了对监管对象的较规范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内容,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研判,较好地发挥了信息支撑保障作用;市教育局通过开发、使用“学校安全台账网络管理系统”,提升了对学校安全的动态管理水平。在日常宣传教育上,市公安交管大队在5个职能科室(中队)专门设置了教育室,用于在办牌、办证和违法违规处理等环节中,加强对驾驶员等相关人员的宣传教育,同时,投入1.8万元专项资金,在市电视台常年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广告;市交通局通过加强日常的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客运站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学习活动;市龙岭工业管理区通过在园区、企业设置宣传栏强化了日常宣传教育。
(五)“三项行动”方面。多数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能按照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将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以组织实施。对下一阶段工作,一些单位和部门在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措施。市公安局制定了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计划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治理;市公安消防大队为配合推广东山街办坪塘村家具产业消防安全整治示范点的做法,计划在8月底前制作5000张《危险就在您身边》宣传光牒发放至家具生产企业;市公安交管大队制定了《大力整治交通秩序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市工商局通过进一步把好注册登记关口,强化无证无照的执法治理;市规划建设局根据当前气候特点,制定了高温季节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的专项整治措施。在“7·3”特大洪灾后,大多数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强化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措施。
二、主要问题
从本次督查情况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多数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没有做到日常化、常态化。检查发现,乡(镇、街道)安监员日常工作不是以安全生产监管为主,而是以其他工作为主;一些乡(镇)安监员因工作变动频繁业务不熟,多数村(居)安全信息员往往形同虚 设。这些问题使乡(镇、街道)难于掌握辖区安全生产动态情况,不利于依法依规加强日常管理。
(二)相当部分的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不认真、不扎实、不深入。个别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还停留在发文、开会层面,在检查档案、资料,特别是检查相关台账中发现,大坪、十八塘、镜坝、朱坊、太窝、横寨、赤土、浮石、龙岭、龙回、东山等乡(镇、街道)各项台账内容不健全、不规范,隆木、坪市、大坪、龙华、唐江、凤岗、三江、镜坝、朱坊、太窝、横寨、赤土、龙岭、龙回、东山等乡(镇、街道)和市经贸委、交通、水利等部门台账内容更新不及时。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普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台账只有查出隐患的记录而没有整改结果记录的现象,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或督促治理不及时、不彻底。
(三)监管方式方法上仍有诸多的不适应。在组织领导方面,多数单位主要领导日常满足于行政命令和听汇报,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不够;一些监管部门和单位内部缺乏沟通交流,主动协调配合不够,严重地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宣传教育方面,除依法依规组织任职资格培训教育方面执行较好外,其他宣传教育工作未当作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主动性不强,多数是被动应付,普遍缺乏计划性、持续性。在执法监管方面,对已下达整改指令的但拒不执行的监管对象的处置办法不多、力度不够;各行业领域在查处带有普遍性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中,未树立执法权威性,处置效果不明显。
(四)行业主管和专项监管、部门执法监管和乡(镇、街道)属地监管的联动联管机制难于有效实施。今年只有唐江、浮石、蓉江等少数乡(镇、街道)对自行组织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移送1至2次至相关执法部门处理。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实施后,一些相关部门未及时调整和履行好监管职责,出现了监管的空档和缺位。执法部门间职权争执和工作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因协作配合不力、监管缺位,造成行业领域安全问题(隐患)突出、源头治理乏力。道路交通领域,农村地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摩托车超员现象突出,工程车辆无牌运输、厂内叉车上公路行驶现象突出,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及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现象时有发生,公路交通安全“三同步”未按规定实施,增加了隐患治理难度;电力设施保障领域,架空电力线路等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构建物现象突出,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线三线交越、搭挂现象突出;家具生产、服装行业等行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点多面广、安全保障条件差、员工流动性大且安全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服装行业“三合一”现象较严重,消防安全监管难度大;建筑、特种设备、电力安全等行业劳动组织中,无资质承包、无资格派遣现象十分普遍,造成死亡事故多发。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全面总结分析今年以来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增补措施,提升监管水平。要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认真开展查责任落实、查协调配合、查治理成效、查信息管理、查宣传教育的“五查”行动,推进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各工业管理区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学校、电力、民爆器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水利、冶金和防自然灾害的防雷、防洪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和单位,从本月始到年底,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督查组下达督办函的意见,各有关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认真整改并及时申报验收销号。8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以移交安监员所承担的其他工作、规范“十项”台账日常管理为突破口,切实履行好属地日常监管职责。8月中旬前,市安监局要就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监管、市工商局要就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市公安局要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市公安交管大队要就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市公安消防大队要重点就家具生产企业、服装厂及其他“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市经贸委要就电力设施保护监管、市质监局要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市教育局要就学校安全监管、市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就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分别牵头召集相关单位(必要时要求重点乡〈镇、街道〉参加),召开专门会议,通报形势,查摆突出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当前至年底强化监管保障相关领域安全的具体措施,并积极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有关单位要将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移交(报送)至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集中交办处理。9月中、下旬,市政府还将对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再次督查。
各位领导:
非常欢迎市政府食品安全督查组莅临我区检查指导工作!
2013年以来,______区在市食安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提升年工作方案,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强化薄弱环节整治,狠抓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四个环节,全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增强。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先后制定下发了《______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各成员单位制定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的通知》、《______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各监管部门细化监管标准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关监管标准,从场所卫生标准到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制定相对可行性较强的监管细则,做到日常监管有标准、有依据,全面确保我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开展了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1、开展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为全面消除我区食品安全隐患,我区开展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1月6日——1月25日)。通过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进行“分区域、分品种、分部位、分领域”的摸查方式,及时摸清了我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所在的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此次共排查我区种植养殖环节562个单位,食品生产加工环节63个单位,食品流通环节397个单位,餐饮消费环节325个单位,发现食品安全隐患13个单位,消除了一批食品安全隐患,夯实了我区食品安全良好环境的基础。
2、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针对“两节”期间消费特点,我区组织相关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大型商场、农贸市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和年货市场进行了为期一个月集中检查,并把重点放在消费量大、百姓关注度高的食品品种上。活动对经营场所卫生条件、营业人员持健康证情况、索证索票、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进行一系列细致的检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车辆50余辆次,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65户次、学校食堂20户次、食品经营户210余户次,对发现问题的12户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责令整改。切实保障了我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
3、开展了火锅底料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冬季消费者饮食习惯,我区组织食药局对辖区8家火锅店及经营牛羊肉汤餐馆的牛羊肉汤配料食肉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整治活动先后出动执法车辆10辆次,执法人员60人次,未发现有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4、开展了不合格食品清查活动。组织质检、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开展了不合格食品清查活动,此次清查主要对象是腐竹、调味品、酱腌、果脯类等食品,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9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40户次,快速抽检180批次,抽检样品8批次,下架假冒、过期食品3斤。
5、开展了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对辖区20家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了检查,重点是“三档两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同时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场所布局上要求实行分间操作,确保了学生饮食安全。
开展了打假维权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工商及食品安全协管员对我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进行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93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419户次,提交食品安全承诺书205份,开展行政指导183次,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户18户,开展宣传活动10次,发放宣传资料415份,立案32起,罚没金额0.37万元。
三、严厉查处一批食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
一是关停辖区一家非法添加有害物质的腐竹厂,当场拘留当事人3人,目前正在进行实地取证。二是取缔许衡广场一家无证经营的蛋糕房。通过严厉查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有效地震慑了我区食品犯罪行为。
四、营造食品安全浓厚氛围
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开展消费知识宣传、真假食品辨别实物讲解、3·15应急事故处理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__余份,接受咨询500余人次,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在全区营造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支持食品安全、人人为食品安全作贡献”的浓厚社会氛围。
存在的问题:
1、食品安全监管未实现“全覆盖”。从监管空间上看,农村内的红白宴请、家庭式饭店、偏僻的小商店等,存在监管盲区。另一方面是监管时间上未能“全覆盖”,特别是早餐店和夜市摊的监管工作。
2、监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在对我区食品 药品经营单位(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上,还未成立专门的食品药品稽查队;而负责监管我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监局城西分局,工作人员只有2人。从而制约了我区食品相关环节的监管强度。二是各办事处以及村内食品安全协管员未能全面履行职责,主要因为没有相对完善的考评机制和奖惩措施。
3、计划协调方面还欠周全。一是监管计划方面,各监管部门现有的监管计划可行性欠佳,甚至形同虚设。二是监管标准不细,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无标准或标准不统一的情况。
下步工作打算:
1、开展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集中清理整改活动。本月开始,以办事处为单位,采取逐个单位过的形式,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等单位进行清查整改,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增加对辖区各个环节、各类食品的抽检批次,拟定每月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抽检各不少于1次(3-5个品种),切实构筑我区食品安全屏障。
3、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一是严查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食品相关产品的购进安全防范意识。二是严格食品各领域许可制度和食品经营生产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生产行为,确保食品经营生产主体合法有效。
4、搞好重点行政指导。把指导的重点放在出过问题的食品企业(小作坊)、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容易出问题的食品企业(小作坊),通过相关监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办事处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企业现场检查、样品抽检的频次,做到薄弱环节不薄弱。
依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铁安办明电[2016]19号)文件要求,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
2014年底成立了以开发区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业务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且制定和完善了组长、副组长、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设置安全生产监管独立机构。14年12月份经市编委办审批成立了开发区安监局,并且按要求配齐了安监局5名工作人员,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成员3人,同时明确了工作职责。开发区在2016年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大检查。开发区安监局采取分组检查、联合检查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大检查。对开发区内企业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春季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防暑降温工作大检查、劳动密集型和涉氨制冷型企业大检查、2016年“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共检查企业219户次,查出隐患76条,下达整改指令书21份,复查意见书11份,责令停产整顿通知书1份,联合市安监局对3户重点企业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42条,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3份。
二、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备情况
三、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11月,我市被确定为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试点县级之一。为全面做好试点工作,我市以**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为载体,将全市99户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纳入该平台,逐步建立企业日常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机制,切实推动了生产经营单位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近两年来,我市利用物联网信息平台成功完成了对重点企业的自查自收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和重大隐患整改台账,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隐患,深入现场进行复核,对每月整改完毕的,加强跟踪督办,对于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做到“五落实”。同时我局还聘请安全技术专家等专业知识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及指导。对尚未纳入信息化平台的生产经营单位,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负责督促企业每月按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全面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导中排查自查自报体系情况和统计试点工作。
目前我市的执法终端配备正在进行当中。
四、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情况
我市依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铁政发[2015]6号)文件,制定《**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开政发[2015]24),分别以市政府为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作横向网格,并且以市政府有直接监管对象的部门,网格化为行业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监管负责人是管管部门分管负责人,联系人是分管行业的股长或具体工作人员的纵向网格。网格化管理工是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及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种手段。目前为止,我市已经完成以经济开发区、滨水新城管委会和各乡镇街党委、政府为主体的横向网格,完成九成以上的市政府有直接监管对象的部门的纵向网格,我市预计在2016年上半年,完成全市网格化管理的建立工作。